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33 提多書2章11-14節系列講道|004_006_提多2_12_拒絕不敬虔與世俗情慾

第四講 「拒絕不敬虔」等。提多書二章12節。

現在讓我解釋這件事本身。在不敬虔中,有一些消極的東西,那就是拒絕給予神祂應得的榮耀;也有一些積極的東西,那就是對祂施加實際的藐視。

第一,關於消極的部分,即當神被拒絕給予祂的榮耀時。現在,為了找出這是如何完成的,讓我們稍微探討一下神為自己所要求的特殊與獨特的榮耀是什麼。它在四件事上:作為第一因、至善、至高的權柄與真理,以及最終目的。因此,當我們不承認祂是第一因、至善、至高的權柄與真理,以及最終目的時,我們就剝奪了祂神性的榮耀,並犯了使徒所稱的不敬虔。我將逐一探討這些分支。

第一,神必須被尊崇為第一因,祂賦予萬物存在,而祂的存在不源於任何事物;因此,我們有義務認識祂、倚靠祂、觀察祂的護理,並承認祂對世上發生的所有事件或事物的主權;只要其中任何一項被忽略,我們就在這些程度上犯了不敬虔的罪。那麼,在這個標題下:

  1. 無知是不敬虔的一個分支;我把它放在第一位,因為它是我們在敬拜與生活中一切混亂的原因。這是所有邪惡的第一個原因,即對神無知。使徒支持這一觀察:約翰三書11節:「行惡的未曾見過神。」當然,凡以犯罪為業的人,並沒有對神正確的看見與感悟;他不認識神。真正的看見……

對神的敬畏與體認,能保守靈魂免於罪惡。世上沒有什麼比對神有正確的認識與領悟,更能持守宗教的熱忱、維繫人與人之間的尊重,以及保存誠實與敬虔。然而,現今世人普遍對神無知;他們認識神,正如盲人認識火一般。一個天生失明的人,或許能說出「火」這種東西的存在,因為他能感受到火的溫暖;但對於火究竟是什麼樣的事物,從未見過的人卻無法言說。同樣地,整個世界與人的良心都在宣告神的存在;即便是最盲目的人也能看見這一點;但他們對於神的本性與本質,對於神在聖經中向我們啟示的祂自己,卻知之甚少。正如雅典人築了一座壇,上面刻著「未識之神」(徒十七23),大多數基督徒所敬拜的也是一位未識之神;正如基督責備撒馬利亞人所說:「你們所拜的,你們不知道」(約四22),世人普遍敬拜著他們所不認識的對象。若問他們神是誰、他們敬拜的是誰,他們答不上來;他們只是隨從習俗,在黑暗與盲目的迷信中被牽引,對著一位未知的權能喃喃祈禱。在他們藉著神自己靈的光看見祂之前,對於神的本性,他們心中只有盲目而荒誕的臆想。這種無知是可悲的,因為它是缺乏恩典的記號,也是未來審判的憑據。

在福音光照的今日,這是缺乏恩典的記號: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4節說:「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神沒有一個孩子是微小到不認識他父親的。在福音時代,真理既已如此清晰地傳講,無論是卑微之人,還是受過良好教育的人,都同樣被要求認識神。這也是未來審判的憑據: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8節說,基督將「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福音的人。」我們對「無知之罪」的嚴重性看法太輕,以為神不會對這類人嚴厲。許多無知的人看似無害,不作惡事;但活在無知中並死於無知,卻會帶來悲慘的後果。對於那些僅透過雨水與豐收認識神(卻仍不認識祂)的外邦人,尚且有審判;事實上,他們正是審判的主要對象。若將人分為兩類:一類是僅有自然之光、感官與理性引導的人;另一類是擁有福音之光的人。對於那些沒有使徒,只有太陽、月亮與星辰這些「自然使徒」的外邦人,審判是存在的。他們在神的作為中看見了光,他們有感官與理性,有眼睛去觀察光;因此,他們有義務認識那第一因(first cause),並能看見神在世上運行與引導萬物。然而,對於基督徒而言,審判將更為沉重,因為我們擁有神的話語與信心的光,卻對這光閉上雙眼。通常與人交談時,他們會承認自己是可憐無知的人,並認為造他們的神會拯救他們,儘管聖經說的恰恰相反:以賽亞書二十七章11節:「這是無知之民,所以造他們的不憐恤他們,形成他們的也不施恩給他們。」當所有的光照優勢都被浪費時,神是非常憤怒的。外邦人對神無知,但你們更糟,因為你們是不可教導的。那只有日月教導他的人,若因對神無知而滅亡,那麼,若你們不藉著福音的光來獲益,以更尊崇的方式去領會神的本性與榮耀,你們所受的審判將更為沉重。

二、當我們不倚靠神時,我們就沒有尊崇神為第一因;這就是不敬虔。信靠與倚靠是我們與神之間一切往來的基礎,也是我們對造物主與第一因所能獻上的最大敬意與尊崇。然而,當人寧可信靠任何可見的受造物,也不願信靠神;寧可信靠自己的資產,也不願信靠神時,他們就奪取了神當得的獨特榮耀。人會犯下「信靠受造物而排斥神」的罪,這在約伯記三十一章24節說得很清楚:「我若以黃金為指望,對精金說:你是我的倚靠。」約伯為了證明自己並非假冒為善,列舉了偽善者常見的罪;其中之一,就是以黃金為倚靠。人們傾向於認為財富是生活的支柱、後代的依靠,以及福祉與幸福的根基;於是他們的心偏離了神,對神的信靠被截斷了。這是一種常見卻鮮少被察覺的罪:人們將自己深鎖在龐大的資產中,以為這樣就能在今生的一切變遷與機遇中安然無恙,於是神就被擱置一旁。即便神應許將我們圍繞在祂的應許之中,並以祂的名作為抵押,我們依然充滿恐懼與疑惑:箴言十八章10節:「耶和華的名是堅固臺,義人奔入,便得安穩」;但第11節卻說:「富足人的財物是他的堅城,在他心想,猶如高牆。」那些自以為在龐大資產中安全的人,並沒有承認神是那賦予生命並維繫萬物的第一因;因此,貪婪被稱為拜偶像(西三5),貪婪的人被稱為拜偶像者(弗五5),這並非僅是因為他愛錢,更是因為他信靠錢。貪食者以肚腹為神(腓三19);他掛念的是食慾的滿足,但他並不信靠他的肚腹;他不認為自己會受到肚腹的保護;因此,他不像貪婪者那樣被稱為拜偶像者,因為貪婪者奪取了神當得的信靠。我們都容易將受造物當作偶像,窮人認為若有財富就足以幸福;他們信靠那些擁有財富的人,這更是偶像崇拜中的偶像崇拜。因此詩篇六十二篇9節說:「下流人真是虛空,上流人也是虛謊。」從外表看,下流人算不得什麼,上流人則是虛謊,因為我們容易信靠他們。但這罪主要發生在富人身上;擁有財富的人容易信靠財富:馬可福音十章23節:「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對照第24節:「小子,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這是一種隱蔽的罪。一個人若不向錢財禱告、獻祭或給予明顯的崇拜,且像對待家中任何物品一樣隨意使用它,他就不認為自己將錢財當作偶像;但這種偶像崇拜存在於內心。雖然一個人不會對黃金舉行儀式,但他的信靠與指望卻在於此,認為只要擁有這份資產,自己就能安穩無虞,他倚靠的是資產而非神。我們嘲笑異教徒崇拜木石、金銀偶像的虛妄;但當我們的信靠終止於受造物時,我們所做的比他們更糟,且更具屬靈的性質。雖然我們沒有對黃金說「你是我的倚靠」,或「你必拯救我」,或「我要信靠你」,也沒有使用任何粗俗的語言,但這正是我們行為的詮釋。一個貪婪的人或許會說出對財富卑微的評價;他可能會說:「我知道黃金不過是精煉的泥土」;但他的心卻安息於其上,視其為唯一的避難所與支柱,認為若沒有它,自己與孩子就無法幸福;這是一個大罪;它立起了另一位神,將心鎖在世界上,並阻礙了善行。

三、當我們在順境或逆境、苦難或祝福中,不觀察神的護理時,我們就沒有尊崇神為第一因。盲目的世人立起了一個名為「機遇」或「運氣」的偶像,卻不承認神是因果的終極源頭,以祂的智慧與大能掌管萬事。若災禍臨到,他們認為這是機遇與厄運;正如非利士人所說:「這不是祂的手擊打我們,這不過是偶然發生的事」(撒上六9)。世人對護理與今生苦難的判斷是何等褻瀆,竟認為那是偶然:以賽亞書二十六章11節:「耶和華啊,你的手高舉,他們竟不看見。」人們只看見工具與次要原因,卻不敬畏神。若事情進展不順,他們只會對著石頭咆哮,卻不看那投擲石頭的手;彷彿神一直以來都只是個閒散的旁觀者,對我們所遭遇的一切毫無干預。約伯做得更好:「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一21)。金口約翰對此有一段美妙的註釋:約伯沒有說「小偷搶走了」、「迦勒底人搶走了」、「示巴人搶走了」,而是說「耶和華」。在一切患難中,我們應當看見受造物之外的神,不應抱怨厄運、機遇、星象、星座,或單單抱怨人、工具,或神以外的任何事物;祂是臨到你身上任何災禍的第一因,因此要看見神的手在其中。同樣地,在恩慈與祝福中,若我們看不見神,這也是不敬虔。惡人領受祝福卻從不仰望神。他們每一刻都靠神而活;他們的生命、氣息、行動、健康與每小時的供應都來自神,但神卻不在他們所有的思想中;正如豬隻狼吞虎嚥地吃著橡實,卻從不抬頭看那橡樹,只要能享受受造物的舒適,他們就滿足了,卻從不往上尋求。新婦的眼被比作鴿子眼(歌四1);有些人對此有這樣的註釋(這很敬虔,雖然並非該處經文的本意):鴿子啄食時會抬頭仰望。當我們啜飲並啄食每一粒恩典時,我們應當抬頭承認神。主在祂的百姓身上抱怨這種不敬虔:「她不知道是我給她五穀、新酒和油,又加增她的金銀」(何二8)。沒有什麼比這種不知感恩的褻瀆更能顯明不敬虔的靈。我們都靠神的施捨而活,所有的安慰與祝福都來自祂;而神所期待的,不過是承認,即我們應當留意祂是我們所享一切美善的源頭。其他受造物也靠神而活,但它們沒有能力認識第一因;但神賜給我們心智去認識祂,賜給我們能力與才幹,因此這是祂期待我們獻上的理性敬拜。神將世界租給了世人:「天,是耶和華的天;地,他給了世人」(詩一一五16)。但神為自己保留的租金是什麼?是榮耀、讚美與承認。然而,那句觀察是何等真實:「擁有最多土地的人,繳納最少的租金。」那些享受最多恩慈的人,最少承認神;他們的心飽足安逸,便忘記了神。人最容易被外在的享受所引導;他們最愛自己的身體,最愛身體的舒適。為了讓我們不缺乏愛神與讚美神的理由,神藉著這些與身體有關的世俗享受來試驗我們,看我們是否會承認祂;但我們通常只貪戀舒適的甘甜,卻不看這甘甜從何而來。這是神用來試驗外邦人的方式,賜下雨水與豐收,使他們心裡飽足飲食快樂:「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徒十四17)。你每一次飲食,都應當想到神。但唉!我們很少將護理的榮耀歸給神;當祂記念我們時,我們卻忘記了神。沒有人比人更不配得任何美善,也更不知感恩。

四、另一種不敬虔的表現,是我們不承認祂對一切事件的主權。如果祂是第一因,祂就要求我們承認祂的治理。如何承認?就是在我們處理事務時,若未先求祂的許可與祝福,就不採取任何行動。使徒說:「凡受造之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提前四4-5);也就是說,藉著神的話,我們知道自己的自由,並在禱告中求神的許可與祝福。未經許可使用他人的財物是搶劫;同樣地,在未求神許可前就使用食物、藥物或任何受造物,也是如此;一切都應藉著神的話與禱告成為聖潔。當我們從事任何事務、踏上旅程或定居於世時,我們都應當求問神;因為那些看似最瑣碎、最偶然的事,神在其中都有最大的干預,因此我們必須不斷求問神。先求問神是一種宗教禮儀;因此他們受到責備:「嗐!你們有話說:今天、明天我們要往某城裡去,在那裡住一年,做買賣得利。……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做這事或那事」(雅四13、15)。當你忘記在禱告中諮詢神時,你便忘記了為自己祈求平安與順利。異教徒在開始任何重大事務前,總會諮詢他們的神;因為他們的原則是,神關心大事,卻不理會小事。然而,主藉此在受造物心中保持對祂恆久的記憶。承認神在世上一切事務中都有超越一切的手,能維繫對神的記憶:「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箴三6)。神的兒女在求問神之前,不敢決定任何道路。神就是要這樣被承認是第一因;因此,若人不認識祂、不倚靠祂、不觀察祂的護理,也不承認祂對世上一切事件的主權,他們就犯了不敬虔的罪。

其次,神必須被承認是至善;因此,如果我們不常思想祂、不以與祂相交為樂、不懼怕得罪祂、不關心討祂喜悅,這一切都是不敬虔。

一、如果我們不常思想祂;如果我們不缺乏心,我們就不會缺乏提醒我們想到神的對象:「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徒十七27)。但雖然神離我們不遠,我們卻離神很遠;雖然祂無處不在,在我們行走、躺臥、坐下之處,但祂卻很少存在於我們心中。我們對自己並不比神對我們更親近。若沒有神,誰能維持呼吸一分鐘?但雖然祂與我們同在,我們卻沒有與祂同在。祂與我們的思想之間通常有太大的距離。神在祂大能與良善的果效中環繞著我們,但在我們的心與靈的運作上,祂卻遠在天邊:「神一切所想的,都以為沒有神」(詩十4)。噢!想想看,有多少人靠神而活,每日每時都從祂那裡得到供應,卻不敬畏祂。惡人厭惡自己對神的思想,憎恨任何關於祂名號的敬虔言語。看哪,正如魔鬼信有神且戰兢,他們越想到有神,恐懼就越增加,屬肉體的心也是如此;因此他們竭盡所能將神趕出腦海。有多少瑣事佔據了我們的心!我們除了虛空之外什麼都不想;但神卻很難在其中找到容身之處;我們恨不得將神從心中驅逐。當大衛瞻仰神的作為,看著受造界時,他呼喊道:「我要以他為念,我要因耶和華歡喜」(詩一〇四34)。噢!思想神是蒙恩靈魂的屬靈盛宴與娛樂。我們無法將理性用於更好的用途。沒有人比神更值得我們思想,祂在世界未有之先就想到了我們,至今仍眷顧我們。大衛說:「神啊,你的意念向我何等寶貴!其數何等眾多!」(詩一三九17)。因此,不將「思想」這種合理的敬拜獻給神,不轉向神,不讓心智運作於那隨處可見的神的榮耀、卓越與良善之上,這是不敬虔與忘恩負義的一大部分。

二、如果我們不以與祂相交為樂,我們就沒有尊崇祂為至善。朋友喜歡常在一起;如果我們真的看重並珍視神,我們就會說:「親近神是與我有益」(詩七十三28)。我們會維繫與祂之間恆久的交情。神設立了兩項條例來維繫祂與靈魂之間的交情,即聖道與禱告,這兩者如同神與受造物之間對話與交替的談論。在聖道中,祂對我們說話;在禱告中,我們對祂說話。祂在聖道中傳達祂的心意,我們在禱告中祈求祂的恩典。在禱告中,我們提出請求;在聖道中,我們得到神的回答。在禱告中,我們來到神面前告知我們的缺乏,尋求祂的恩典;而神藉著聖道回答我們,以致得救。那麼,當人們忽視公共或私下的禱告,或忽視聽道的合適機會時,他們就犯了不敬虔的罪,因為他們在某種程度上中斷了與神的相交。特別是若他們忽視禱告;這是一項隨時都應盡的義務,是靈魂在私下享受與神相交的甜蜜消遣;這對應著每日的祭祀;因此經上說:「他們不尋求神」(詩十四2);「他們不求告耶和華」(第4節)。當人們不願來到神面前,無論是因為貪圖安逸還是肉體享樂;當人們不在乎神與他們是否變得疏遠,且很少互通音訊時,這就是不敬虔。我們的安慰與平安在於親近神。家庭敬拜也是如此;當神在家庭中被忽視,這標誌著人們並不以神為至善而喜樂。許多家庭不求告神的名:「願你將忿怒傾在不認識你的列國,和不求告你名的家族」(耶十25)。從週頭到週尾,家庭中沒有禱告或敬拜;本該成為教會的家,卻變成了豬圈;是的,家裡的豬都比神更受重視;早晚都有人照料,但神卻被忽視,沒有受到敬拜。

三、如果我們不懼怕得罪祂,神就沒有得到每一種情感的服事。愛在屬靈生命中有用,懼怕也是:「敬畏神,得以成聖」(林後七1)。兩者都極其重要。愛使義務變得甘甜,懼怕使我們警醒防備罪惡;愛是實行的恩典,懼怕是保存或持守的恩典;因此,這是神不斷期待我們獻上的尊崇,即我們應當常存敬畏祂的心。噢!想想祂那榮耀的純潔雙眼正注視著我們:「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傳十二13);這就是一切實踐性敬虔的總綱。一切義務與敬拜的內在根基,是對神神聖的兒女般的敬畏與尊崇的敬畏,當我們作為順服的兒女,不敢惹神憂傷,也不敢當面冒犯祂時;正如亞哈隨魯王對哈曼所說:「他竟敢在宮內、在我面前凌辱王后嗎?」(斯七8)。神永遠是旁觀者;當祂直接注視我們時,我們怎能讓這位良善的神憂傷?然而,當你們安逸、粗心,在思想上自由地犯罪,在行為上污穢地犯罪,且毫無悔意時,你們就剝奪了神當得的敬畏。敬畏是一種需持續使用的恩典;我們不可能時刻都在禱告、讚美神,或從事莊嚴的敬拜與特殊的相交,但我們必須時刻活在對神的敬畏中。當你在早晨將請求交託給神後,你與神的關係並未結束;你必須終日敬畏祂:「你心中不要嫉妒罪人,只要終日敬畏耶和華」(箴二十三17)。一個人早晨的靈修結束了,但他與神的關係並未結束。人應當終日思想祂,在店鋪裡、在街道上;特別是當敗壞湧現,我們受誘惑去行愚妄、污穢之事,或任何不配的行為時,要記得神在看著。我們必須持續活在對神的敬畏中,在敬畏中起床、在敬畏中行走、在敬畏中飲食、在敬畏中經商;這是一種永不過時的恩典。

四、如果我們不關心討祂喜悅,這就是不敬虔。如果我們將尋求什麼是神所喜悅、可蒙悅納的事並付諸實踐,視為我們的工作與生活的目標,並以此為目的來衡量我們的生命,只為了服事神,這就是恩典已栽種在心中的記號。但如今,不敬虔的人既不關心認識神的道路,也不願行在其中。那些甘願無知,不尋求認識神如何被服事與取悅,也不以此為己任的人,並沒有將神視為他們的至善;他們不尋求,是為了不實踐;他們不僅在心智上犯錯,更是在心中犯錯:「這是心裡迷糊的百姓,竟不曉得我的作為」(詩九十五10)。心智上的錯誤或許源於不可抗拒的無知;但當一個人不渴望認識神、不渴望認識祂的旨意,以及在敬拜與生活行為中該做什麼,反而說「我不願認識神」時,他就是在心中犯錯:「他們對神說:離開我們吧!我們不願曉得你的道」(伯二十一14)。因此,凡不將尋求神要他做什麼視為一生的大事與工作的人,就是不敬虔的。這通常見於那些半信半疑的人;他們不想知道那些他們不想做的事,因此他們甘願無知。但敬虔的人將一生的大事視為緊緊跟隨神,以認識祂更多的心意與旨意:「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弗五10)。真正的基督徒總是實踐他所知道的,並不斷尋求以知曉更多;他渴望對神更有用,更合乎祂的心意;這就是他生命中的研究、大事與計畫,即尋求神的旨意,然後實踐它。我還能為神多做些什麼?

第三,神必須被承認是至高的真理與權威;因此,如果我們不被祂的應許、威脅與勸誡所觸動,彷彿這是偉大之神親口所說的話,彷彿祂已從天上發出可聽見的聲音;如果我們不在敬拜中對祂獻上敬意,並使我們的心與生命順服於祂的律法,這就是不敬虔。

一、我們必須以全然的敬畏與尊崇來領受祂話語的勸誡,彷彿神已藉著天上的聲音對我們說話。這就是將神的話當作神的話來領受:「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帖後二10)。異教徒以極大的敬畏領受他們神祇的神諭,當他們得到神諭時深受觸動;但當神的話帶著強大的說服力臨到心頭,而你們卻不被觸動、不受影響時,這就證明了你們的不敬虔。同樣地,當我們昏昏欲睡地聽著天上的大事、基督的死、恩典之約與所提供的榮耀救恩,卻像聽著寓言,或像夢見夜裡從天上掉下紅寶石一樣無動於衷時,這就是不敬虔。我們對這些寶貴事物的忽視,清楚顯示了這種不敬虔。如果一個人向另一個人為一件瑣事提供一千英鎊,而對方卻不接受,你不會說這是因為他看重那件無益的瑣事,而是因為他不相信這份提議。所以,當神以如此簡單的條件——只需放下我們的罪(放下罪比留住罪更好)——向我們提供天堂與基督時,如果我們不接受,我們就沒有尊崇祂為永恆的真理,反而視祂為說謊的;這是你們能對神施加的最大侮辱;因為「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約壹五10)。凡不重視福音提議的人,顯然他不相信這是真實的,因此他羞辱了神這位至高的真理。

二、如果我們要尊崇神為天地至高的主,我們就必須在敬拜中敬畏祂。神不僅在戰場的高處,在祂執行可怕審判之處是可畏的;不僅在海的深處,在那裡看見主的奇事之處是可畏的;祂在祂的聖所中也是可畏的:「神啊,你從聖所顯為可畏」(詩六十八35)。那時,祂百姓的心充滿了對祂榮耀威嚴與卓越聖潔的敬畏,這使他們戰兢。然而,當我們來到祂面前卻沒有這種敬畏的領悟時,我們就沒有承認神是至高的威嚴;因此,當他們獻上不合宜的祭物時,主說:「行詭詐的,在群中有公羊,許願獻給主,卻獻有殘疾的,這人受咒詛,因為我是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說,我的名在列國中是可畏的」(瑪一14)。這不合乎我的威嚴。神的聖徒在敬拜神時,從未感到像那時一樣的自我厭惡與自卑。當神對祂的百姓最親切時,祂也是可畏的:「使你敬畏耶和華——你神可榮耀可畏的名」(申二十八58)。你的神!這是聖經中最令人安慰的名;這是我們希望的根基,這使聖徒產生神聖的敬畏。但如今,不敬虔的人帶著輕慢、冷淡與粗心的心來到祂面前;他們的思想在店鋪、馬車、犁頭上,在任何地方,就是不在神身上:「這百姓用嘴唇親近我,心卻遠離我。」他們沒有將祂視為大君王與萬有的至高威嚴與權威來到祂面前,因此他們極大地羞辱了神。我們在敬拜中的思想應當更多地被祂的榮耀所佔據。

三、如果我們要尊崇神為至高者,就必須使我們的心與生命甘心順服於祂的律法。通常我們在這裡卡住了,因為缺乏對律法的順服。那些愛神作為創造主的人,卻自然地恨惡祂作為立法者。人們愛祂作為祝福的給予者,但他們卻想隨心所欲地生活。那些攻擊神的存在與自由主義的教義,對屬肉體的心來說是受歡迎的;因此,聽到有人要他們交帳是令人厭煩的;想到「若沒有神來審判他們,他們就能放縱卑劣的情慾」(這是一種極大恨惡的證明),對他們來說是令人愉悅的。我們想要絕對自主,做自己行為的主人。這種順服必須在心與生命中體現。神的主權從未像在「僅有敬虔的形式」中那樣被削弱:「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後三5)。這是最極致的不敬虔;他們不願在心中承認祂的權威,不讓祂在良心中有任何統治權,也不在人前的行為中承認祂。心是祂的寶座與臨在之所;但偽善者與惡人奪取了神對良心的統治權,因此偽善是實踐性的褻瀆:「我知道那些自稱是猶太人,其實不是猶太人,乃是撒但一會的人所說的褻瀆話」(啟二9)。人們假裝順服神,卻在心中褻瀆祂,拒絕他們所假裝順服之對象的能力。生命也必須順服於神的律法。神要在我們的生活行為中得到尊崇,正如祂要在良心中設立寶座一樣;祂的律法必須在人前顯而易見地被遵守。被順服是指揮官的榮耀:「我是一個受派的,在兵以下,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那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你做這事!他就去做」(太八9)。因此,神要全世界都知道祂的僕人隨叫隨到。如果祂吩咐他們拒絕並禁戒肉體,噢!他們就不敢觸碰;或者如果祂吩咐他們實踐聖潔,他們就必須去做。祂的榮耀因你們的生活而大得彰顯。神要全世界都看見祂已呼召你們來到祂腳前,祂對世人擁有絕對的權威與能力;他們是為祂的讚美而造的子民;祂期待在這方面得到榮耀。

第四,神將被尊為最終且至高的目的,因此在一切自然、道德與屬靈的行為中,皆當如此。若我們不以神的榮耀為目標,便是犯了不敬虔之罪。這是敬虔的本分,即將我們所做的一切歸向神的榮耀;這也是敬虔與聖潔之間的區別:聖潔留意神的律法,僅意味著對律法的順服;敬虔則留意神的榮耀,是靈魂旨在高舉神。彼得後書三章11節:「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呢?」你看,敬虔與聖潔是有區別的。敬虔將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歸向神的榮耀。更具體地說:

  1. 在自然行為中,我們必須有超自然的目標:哥林多前書十章31節:「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如果我們進食是為了維持身體與恢復體力,那應當是為了能更好地事奉神。若有人吃喝只是為了自己,為了滿足個人的愉悅與食慾,而絲毫不顧念神,他不過是向偶像獻上素祭與奠祭。若有人經商僅是為了獲取財富,而不以對神的功用與事奉為目標,他便是獻身於瑪門的祭司,他的飲食就是偶像崇拜:腓立比書三章19節:「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的經商就是偶像崇拜。」馬太福音六章24節:「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2. 在你的道德行為中,以弗所書六章列舉了所有相互的道德義務,如夫妻、主僕、父母子女之間的責任。使徒勸勉他們「凡事要像在主面前,為著主而做」;不僅是為了讓他們能和睦共處,更要在人際關係中行事,使神得著榮耀。基督徒以一種卓越的藝術,將第二法版(對人)的義務轉化為第一法版(對神)的義務,使他的世俗交往成為一種宗教敬拜。
  3. 在一切屬靈行為中亦然。屬靈生命的全部安排都必須指向神;加拉太書二章19節:「我藉著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靈魂的一切動向與趨勢,都是為了推進神的事工並榮耀神。在靈魂深處追求神、渴望恩典與赦免時,為什麼我渴望得到這些?是為了神能得榮耀,這必須是最終目的。我們的渴望若不符合神賜下恩典的目的,就不可能是合宜的。那麼,神賜下恩典的目的是什麼?以弗所書一章6節:「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神所追求的一切,就是使恩典顯為榮耀,並讓恩典帶走所有的稱讚。因此,當你渴望赦免、天堂與救恩時,你應當渴望神在你的救恩與罪得赦免中得著榮耀。在我們的外在行為,如禱告、敬拜、講道中,無論做什麼,皆是如此。在神聖的事物上,若目光斜視,為了滿足自己、私慾、貪婪或驕傲而利用對神的敬拜,這是極其危險的;這無異於將糞便放入神的杯中。若將國王的杯子裝滿排泄物,是對他極大的侮辱。沒有什麼比「自我尊崇」更能使人心疏離神。神賜給我們許多事物,卻將一切的榮耀留給自己;正如法老對約瑟所說(創世記四十一章40節):「你必掌管我的家,我的民都必聽從你的話;惟獨在寶座上我比你大。」這是不敬虔的第一個分支,即消極的一面:我們拒絕給予神應得的榮耀。

其次,關於積極的一面。積極的不敬虔更為粗鄙,即我們對神表現出實際的輕蔑與藐視。當我們輕視祂的護理並違背祂的律法時,便犯了此罪。

  1. 當我們輕視祂的護理時:希伯來書十二章5節:「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人若在管教面前剛硬,不以為意,便是輕看。人無法忍受自己的憤怒被輕視。當那三個孩子藐視尼布甲尼撒的威脅時,但以理書三章19節記載:「當時尼布甲尼撒怒氣填胸,向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變了臉色,吩咐人把窯燒熱,比尋常更加七倍。」當我們在神的管教之下卻仍激怒祂,若在神用荊棘堵住我們的路時,我們仍執意犯罪,這對神是極大的侮辱與藐視:歷代志下二十八章22節:「這亞哈斯王在急難的時候,越發得罪耶和華。」
  2. 當我們違背祂的律法時。公開的宗教冷漠是對神的蔑視,即我們丟棄了祂的軛。這是極致的不敬虔,不僅是忽略神,更是拒絕神:耶利米書二章31節:「我們是自由人,再不歸向你了。」我們想要成為自己意志的絕對主人。這正是最初的誘餌:創世記三章5節:「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這最終導致公開的褻瀆,並在人身上逐漸滋長;正如拉克坦提烏斯(Lactantius)論及琉善(Lucian)時所言:「他既不放過神,也不放過人;他對神的褻瀆,又加上了對人的傷害。」他既是不敬虔的,也是不義的。

應用:若我們不想被視為不敬虔的人,就當謹慎對待這些罪,並棄絕它們。

  1. 否則,在審判之日,你將如何面對神?詩篇一篇5節:「因此當審判的時候,惡人必站立不住;罪人在義人的會中也是如此。」他將無法抬起頭來:彼得後書三章11節:「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呢?」審判之日就是為了向不敬虔施行報應:猶大書15節:「要在眾人身上行審判,證實那一切不敬虔的人,妄行一切不敬虔的事,又證實不敬虔之罪人所說頂撞他的剛愎話。」在那一日,如今隱藏在天幕之後的神,將親自出來為祂的榮耀辯護。
  2. 在此世,巨大的審判將臨到他們:彼得後書二章6節:「又判定所多瑪、蛾摩拉,將二城傾覆,焚燒成灰,作為後世不敬虔人的鑑戒。」彼得前書四章18節:「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敬虔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神的忌邪是極大的:以賽亞書五十九章17節:「他以公義為鎧甲,以拯救為頭盔,以報復為衣,以熱心為外袍。」神不僅忌邪祂的榮耀,祂還要讓人清楚知道並公開承認這一點;外袍即是人的外衣。沒有什麼比針對不敬虔的護理更顯而易見的了。出埃及記三十四章13節:「耶和華的名為忌邪者,他忌邪神。」這名字極其貼切,將祂與同類事物區分開來。這將真神與任何其他的神區分開來。其他的神遠非忌邪的神,即便他們的敬拜者轉向再多的神,對他們而言也無所謂;他們是「好相處的神」,願意接納夥伴;當人們帶著禮物前來時,他們就像普通的妓女一樣,毫無異議地接受。真神絕不接納任何夥伴;祂將嚴厲懲罰這種行為,並對他們施以與祂曾施予的恩惠同等程度的傷害。
  3. 福音的偉大目標就是促進敬虔:提摩太前書三章16節:「大哉,敬虔的奧祕!」提摩太前書六章3節:「若有人傳異教,不服從我們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與那合乎敬虔的道理。」人作為基督徒的程度,取決於他們敬虔的程度。當人們沒有那麼多恩典媒介時,不敬虔的代價或許較低。正如天使對雅各所說(創世記三十二章26節):「天快亮了,容我去吧。」如今恩典顯現,我們當棄絕不敬虔。
  4. 不敬虔是一切混亂行徑的根源:創世記二十章11節:「我以為這地方的人總沒有敬畏神的心,必為我妻子的緣故殺我。」敬虔是律法與一切誠實紀律的堡壘;沒有敬虔,就沒有誠實。律法的第一部分規定了對神的尊重,這是對鄰舍尊重的適當基礎。若不認識真神,心就無法潔淨:箴言十九章2節:「心無知識的,乃為不善。」

方法如下:

[1.] 從心中清除一切不敬虔的原則。有許多粗鄙的格言,例如:謹慎是愚蠢的;他們對神有一顆善良的心;如果知識少一點會更好;悔改並對神有一顆善良的心是容易的事;事奉神是徒勞的;思想是自由的;讓我們在人前表現得體,一切都會好起來;當人盡了力,小罪就不必計較。這些是不敬虔之人的隱性思想與格言,是一切愚昧行徑的基礎。從心中清除這些思想。

[2.] 壓制一切不敬虔的思想與衝動,以及對神的一切粗鄙想法:詩篇十四篇1節:「愚頑人心裡說:沒有神。」羞恥感或許能約束舌頭,但這類思想與低語卻會在心中升起。此外,認為神不像所描述的那樣嚴厲:詩篇五十篇21節:「你行了這些事,我閉口不言,你想我恰和你一樣。」認為神無法看穿黑暗的雲層:約伯記二十二章12、13節:「神豈不是在高天嗎?你看星宿何其高呢!你說:神知道什麼?他豈能看透幽暗施行審判呢?」這些都是屬肉體與不敬虔之人的思想。務要小心,不可給予它們絲毫的容身之處;當它們在心中初現時,就當壓制。

[3.] 治死邪惡的情慾。正如某些國家的空氣很少清澈,總是陰暗多霧,屬肉體之人的心思也是如此。在心中蒸騰的邪惡情慾會遮蔽理解力與判斷力,並產生不敬虔的思想;就像骯髒的胃會將穢氣送往頭部。

[4.] 緊守神的典章;這些典章維護祂的榮耀並保存祂的紀念。神聖的真理孕育敬虔。虛假的敬拜與繁多的儀式會遮蔽神的本性。偶像會產生對神粗鄙的看法,彷彿祂是一個貧乏、無知覺、無法行善或作惡的東西。神知道什麼是最好的,以及祂要如何被敬拜;不要自以為比神更聰明;祂自己的典章維護了祂本性與本質的聲譽。

[5.] 我們當操練自己以至於敬虔:提摩太前書四章7節:「只是要棄絕那世俗的言語和老婦荒渺的話,在敬虔上操練自己。」將神當得的榮耀歸給祂;讓祂擁有你的愛、喜悅、信靠與敬畏;做一切事都要以祂的榮耀為目標;敬拜祂不是出於習慣,而是出於良心。我們當如此操練自己以至於敬虔。

容易使人自高:哥林多後書十二章7節:「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這是一種緊緊附著於我們的罪。它是亞當悖逆的主要成分,至今仍流淌在我們的血液中。驕傲是與生俱來的;我們在吃奶時就吸入了它。每一種罪中都有驕傲,即受造物對造物主的抬舉:「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羅馬書八章7節);因此,恩典的偉大工作不僅是使我們成聖,更是要治死靈裡的驕傲,使我們謙卑。看哪,正如淫亂是獸性或食慾部分的巨大敗壞,驕傲則是我們理解力或天使性部分的敗壞。人一部分是天使,一部分是野獸;他的食慾與野獸共有,但他的理解力卻與天使共有。現在看哪,正如對享樂的無度愛好是獸性部分的敗壞,驕傲也是天使性部分的敗壞。因著放縱情慾,我們沉淪得如同野獸;因著驕傲,我們將自己的心抬舉得如同神的心。放縱情慾的人被稱為野獸:彼得後書二章12節:「但這些人好像沒有靈性,生來就是畜類,準備被捉拿宰殺的。他們毀謗自己所不曉得的事,正在敗壞人的時候,自己必遭遇敗壞。」而世俗與貪婪的人被稱為僅僅是「人」:哥林多前書三章3節:「你們仍是屬肉體的,因為在你們中間有嫉妒、紛爭,這豈不是屬乎肉體,照著世人的樣子行嗎?」但因著驕傲,我們變成了魔鬼:提摩太前書三章6節:「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當我們因自負而膨脹,並為自我尊崇而做一切事時,便是如此。這是我們最後才能擺脫的罪之一;直到我們進入天堂之前,我們都無法完全棄絕它;因此它被放在最後提及。一位異教徒將其比作我們的襯衫,那是我們最後脫下的衣物。唯有在天堂,當我們最聖潔時,我們才最謙卑。這是一種侵犯神主權的罪,因此被神強烈地憎惡:箴言六章16、17節:「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連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就是高傲的眼……」;箴言八章13節:「驕傲、狂妄,並惡道,以及乖謬的口,都為我所恨惡。」神對驕傲的憎惡,正如我們對淫亂的憎惡一樣,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其次,什麼是拒絕這些世俗的私慾?或者說,必須拒絕到什麼程度?這種拒絕有三個層次:必須預防並阻止它們萌生;必須抑制並阻止它們滋長;以及一個較低的層次,即它們不得被付諸實行,若它們已侵入心靈並獲得了同意,也必須阻止其執行。與這三個層次相對應,基督徒有三項義務:治死罪,以便預防它們;警醒,以便抑制它們;以及基督徒的決心,以便不成就它們,不讓它們爆發為行動。

  1. 拒絕世俗私慾的最高層次,是阻止它們萌生,預防私慾或驕傲的任何運作。聖經不僅要求我們禁戒罪行,更要求我們禁戒私慾:彼得前書二章11節:「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許多人在心中沸騰著私慾、肉體慾望、嫉妒思想和驕傲想像時,仍能使自己遠離罪行;因此,我們必須治死其根源,預防私慾的爆發:加拉太書五章24節:「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我們應當治死內在的情慾,若有可能,甚至不讓試探或私慾有絲毫攪動;正如路德所說,他甚至沒有貪婪的試探。預防是策略的生命,勝過事後的拯救。一個人若能在敵人圍城時將城市解救出來,他值得稱讚;但若他能將地方加固到敵人不敢進攻,他更值得稱讚。抵擋私慾固然重要,但將其壓制,治死情慾,並操練自己敬虔,使罪沒有運作的空間,則更為重要。拒絕不潔誘惑的婦女是貞潔的,但那因端莊的舉止而阻擋了一切進攻的婦女更值得稱讚。我們應當持續地治死罪,操練敬虔,治死罪的根源,使魔鬼對進入感到絕望,並因無法接近而氣餒。有獲勝的希望是邁向勝利的一步。他們能勝,是因為他們看起來能勝。抵擋是好的,但徹底的禁戒是一種義務,屬於福音的誡命;我們應當盡可能預防任何肉體思想或悖逆慾望的萌生。
  2. 下一個層次是及時抑制它們,在我們無法完全遏制並壓制它們時征服私慾。我們必須以警醒的眼目和強硬的手掌管我們的私慾,將巴比倫的嬰孩摔在磐石上,擒拿小狐狸,在罪萌芽時將其扼殺,並干擾其出生;正如使徒所言,關於罪的懷胎,雅各書一章15節:「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看哪,正如消滅聖靈的感動是大罪,在看守心靈上疏忽,不留意罪的最初思想和萌生,也是大罪。小樹枝先點燃,然後引燃大樹枝;私慾先點燃,然後爆發為火焰,為更大的罪進入靈魂鋪平道路。當一個國家被有害的鳥類侵擾,他們諮詢神諭如何消滅它們時,回答是:必須摧毀它們的巢穴。我們必須粉碎毒蛇的蛋,不要在思想中沉溺於罪。如果出現了淫亂的思想、色情的瞥見、不信或報復的注入,就應當以厭惡和憎恨將其驅逐。每一種私慾都應當受到相反原則的制裁:加拉太書五章17節:「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我們常有情慾與聖靈相爭的經驗;我們也應當有聖靈與情慾相爭的經驗;拒絕給它棲身之所。我們無法阻止鳥兒從頭頂飛過,但我們絕不能讓它停下並築巢。因此,儘管我們極力治死罪,腐敗仍會時常搶先一步;但我們絕不能讓它在心中紮根,在那裡滋長。如果肉體的思想和慾望在心中升起,它們絕不能停留在那裡;讓它僅僅是一個念頭,絕不要讓它獲得同意。大衛斥責他那不信的思想:詩篇十一篇1節:「我投靠了耶和華,你們怎麼對我說:你當像鳥飛往你的山上去?」這是在斥責他自己的思想和恐懼;文中並未引入其他說話者。我們應當以同樣的憤慨起來反對每一個肉體的暗示:滾開吧,邪惡的思想、不信的恐懼、肉體的計謀。記住,這些介入的思想在神面前就是罪,即使沒有產生後果;因此,不要給予它們棲身之所和款待。一個人若有背叛國家的念頭,或與敵人有勾結,即使未付諸實行,也是死罪。如果決意要行,在神眼中就已經做了;正如神算亞伯拉罕獻上了以撒,因為他有此意圖:希伯來書十一章17節:「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
  3. 不要讓世俗的私慾付諸實行。如果你疏忽了治死罪和治死你的情慾,如果罪搶先一步,獲得了你靈魂的同意,那麼至少要克制其實踐。如果懷胎未被干擾,出生就會隨之而來:雅各書一章15節:「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隨後便是肉體的行為:加拉太書五章19節:「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因此,設下攔阻是好的,至少不要讓私慾爆發出來:羅馬書八章13節:「你們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我們應當治死靈魂的私慾,但若做不到,則要預防身體的惡行。雖然私慾使聖靈擔憂,但行為除了擔憂之外,還會羞辱神,給予壞榜樣,給宗教帶來醜聞,並為習慣和傾向於罪鋪平道路;因此,付諸實行是最糟糕的。看先知所說的:彌迦書二章1節:「禍哉!那些在床上圖謀罪孽,造作奸惡的;天一亮,因手有能力,就行出來了。」注意,懷有動機、策劃、圖謀邪惡、沉思罪孽是壞的;但實踐出來更壞,因為每一次行動都會增強傾向,就像一根曾經在火中的木柴更容易再次燃燒;我們不知道當我們給予私慾空間和運作的自由時,它會把我們帶向何處。因此,藉著堅定的決心進行干預,呼求力量,並持續爭戰,使我們不至於徹底失敗,是好的。

第三,說明治死、抑制並阻礙世俗私慾實行的困難。有許多事物會為私慾遊說,並強烈辯護,因此我們需要大量的恩典來拒絕它們;這包括本性、習慣、榜樣和撒但。

  1. 本性,強烈傾向於與世俗私慾結合。屬肉體和世俗的性情對我們來說是非常自然的,就像石頭向下移動或火向上移動一樣。現在,本性的軌跡不容易被打破和轉移;如果它被阻礙了一會兒,它又會回來。這些世俗私慾紮根於我們的本性,這從許多經文中可以清楚看出。自從亞當從造物主轉向受造物以來,他留給所有後裔這種性情,使他們的心從神轉向受造物。我們從亞當那裡得到的本性是屬肉體的本性,它偏愛並喜好這裡的事物;因此,治癒這種性情,將我們從世界中帶出來,先是我們的心,然後是我們的身體,是恩典的偉大工作。這是新生的結果:約翰一書五章4節:「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彼得後書一章4節:「藉此,你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屬天性跟隨恩典;有一種神聖的東西,一種比我們從亞當那裡得到的更高的出生,否則我們就會像其他人一樣生活。有世界的靈,也有神的靈。現在,屬血氣的人被賦予了世界的靈;他們只將靈魂用作身體的供應者,在世界中轉動,吃得好,在世俗的排場中閃耀,追求榮譽和高位;這些東西我們無需老師就能學會;我們帶著這些性情來到世上。因此,拒絕世俗私慾就是逆流而上,將石頭向上滾動,完全背離本性的軌跡和潮流。當使徒談到新性情時,他稱之為「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以弗所書四章22節)。
  2. 習慣,這是另一種本性。屬肉體的情慾不僅與我們同生,而且與我們一同長大;我們從嬰兒時期就熟悉它們,因此它們聲稱擁有時效權。宗教是後來才有的,因此放棄我們的私慾必然非常困難,因為它們比恩典搶先一步。人類生命的最初幾年完全由感官支配,感官判斷什麼是甜的,而不是什麼是好的;這就是為什麼當一個人到了開始運用理性的年齡時,他很難改變他的習慣和生活軌跡,因此繼續按照他開始的方式生活;感官始終在第一位。世俗的滿足對我們的感官是現成的,而其他事物只對我們的信心是現成的;這些就在我們眼前,我們仍然看到它們的需要和用途。我們知道打破習慣有多難,特別是如果它能帶來任何快樂或利益的話:耶利米書十三章23節:「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若能,你們這習慣行惡的便能行善了。」
  3. 榜樣增加了罪,雖然它並不引起罪。起初,罪是自然的;它不是由模仿引起的,但模仿確實大大增加了罪:以賽亞書六章5節:「我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那無疑是一個網羅。同樣,我們生來就是世俗的,我們與之交往的大多數人都是為了眼前的滿足:「有許多人說:誰能指示我們什麼好處?」(詩篇四篇6節)。大眾追求世俗的財富和利益。一個治死罪的人是罕見的;一個放棄利益和滿足的人在世界上是一個奇蹟:彼得前書四章4節:「他們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因此,這對靈魂是一個巨大的網羅;我們像因私慾一樣,也因榜樣而面臨失敗的危險;因為人們會說,為什麼我們不應該像別人一樣做呢?只有少數人是不同的,世界認為他們是憂鬱的、嚴謹的、古怪的。大多數人追求世俗的好處。我們很容易從彼此身上感染污點,並學會變得屬肉體和世俗。屬天和治死罪的基督徒很少,人們認為這些人這樣做,希望得救。我們這些有同樣本性的人學會了同樣的行為。世界上肯定有什麼東西,否則這些聰明人不會如此熱切地追求它。
  4. 撒但,他與我們的私慾結合,使它們更加猛烈;他在我們身上發現了火,然後吹旺了火焰。因此,屬肉體的人被說成是隨從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去滿足肉體和心思的意願:以弗所書二章3節:「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撒但參與其中;他呈現對象,毒害想像力,並激起那些腐敗和屬肉體的動機;因此使徒說,哥林多前書七章5節:「恐怕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他觀察我們的性情,我們對什麼是靈活和順從的,什麼是我們的罪,然後他與之結合;當撒但看到我們的肉體情慾朝那個方向發展時,他利用了它。正如當風暴的物質準備好時,魔鬼加入並使其更加可怕和猛烈,他對我們的腐敗也是如此;當他看到我們的心強烈地被世界的喜好、快樂或榮譽所吸引時,他將他在我們身上發現的火吹成了火焰。那麼,要對付本性、習慣、榜樣、撒但,這很難;所有這些都為世俗私慾辯護。

第四,我們基於什麼理由和鼓勵來拒絕世俗私慾?恩典如何教導我們拒絕它們?部分是通過轉移,部分是通過對抗,部分是通過論證、談話和勸說。

  1. 通過轉移,讓我們認識到基督裡更好的份。人的心必須有一些喜悅和快樂。愛是一種強烈的感情,不能在靈魂中閒置;它必須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流露出來。看哪,正如管道中的水必須有出口,因此它從最近的洩漏處流出,我們接受世界是因為它就在手邊,我們不知道更好的東西。那麼,恩典為了治癒,通過轉移來工作。當基督裡展示了更好的東西時,我們為什麼要追求這些東西呢?恩典讓我們認識到罪的赦免,認識到神在基督裡之愛的甘甜,認識到饒恕的安慰,認識到與神相交中的屬靈喜樂,認識到榮耀的盼望。看哪,正如撒馬利亞的婦人(約翰福音四章28節),當她認識基督時,留下了她的水罐,所以當恩典讓我們認識基督,並將我們情慾的溪流引向那個方向時,它們的軌跡就被轉移並離開了世界。當你有更好的份時,為什麼要追求這些東西呢?羅馬書十三章14節,使徒描述了這種轉移,或將溪流轉向另一個方向:「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如果披戴基督並佔據心靈,如果他被視為靈魂的財寶而喜悅,私慾就不會佔據我們那麼多的關心和尊崇。盡可能讓基督靠近心靈;因為那些認識他及其甘甜、饒恕、平安和恩典的人,他們會失去對這些東西的興趣和品味。當我們沒有失去對屬肉體事物的興趣和品味時,這是一個壞跡象;這是一個我們對基督不太了解的跡象。對於一個不知道更好食物的人來說,喜歡粗糙的飲食並不奇怪;同樣,對於一個從未嘗過隱藏嗎哪甘甜的人來說,渴望埃及的蒜和肉鍋也不奇怪。
  2. 恩典通過對抗來工作;它在心中植入相反的原則,並利用相反的力量。它植入相反的原則:我們有一個新的神聖本性,因此通過情慾逃脫了世界的腐敗:彼得後書一章4節:「因此,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私慾跟隨本性;本性如何,慾望也如何。舊人充滿了欺騙和肉體的私慾,新人充滿了屬靈和屬天的慾望。然後它利用相反的力量,即神靈的幫助和供應:加拉太書五章16節:「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有兩個原則,肉體和聖靈,總是互相爭戰,互相削弱。聖靈作為聖潔思想、慾望和努力永不枯竭的源泉,使腐敗的相反問題和源頭乾涸。因此,羅馬書八章13節:「你們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治死罪的身體必須通過聖靈來完成。一個屬血氣的人可能看得更清楚,但沒有聖靈的幫助,他什麼也做不了。世界上所有的理性都無法馴服私慾。我們可以反對它,但天上地下沒有什麼能改變我們的性情,或消除我們的腐敗,只有神的靈。我們藉著聖靈不僅有指引,還有持續的影響和力量的供應。
  3. 恩典通過論證和勸說來工作。恩典勝過並反駁私慾,因此它無法從靈魂那裡獲得許可,而被拒絕。恩典所強調的主要論點是私慾與我們狀況的不相稱,以便使靈魂感到羞恥。那些在我們還是孩子時適合我們的東西,如玩具和撥浪鼓,在我們長大成人時就不再適合我們了;同樣,那些在我們僅僅是人時還算適合我們的東西,在我們成為基督徒時就不再適合我們了:彼得前書四章1-3節:「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私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羅馬書十三章11節:「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現在是離開世俗私慾的時候了。一個人得恩典後還沉迷於私慾,這是對屬靈疾病的復發;在所有疾病中,復發你知道是危險的;就像一個人在從熱病中恢復後,又陷入了紊亂的發熱:彼得前書一章14節:「你們既作順命的兒女,就不要效法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慾的樣子。」這些是你以前的私慾,當你處於屬靈紊亂中時,那時只適合你。

但它們如何對我們的狀況顯得不體面和不相稱呢?

[1.] 它們與我們的特權以及我們在基督死中的份不相稱:羅馬書六章2節:「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他不是從不可能的角度,而是從不相稱的角度來論證;對這樣的人來說,活在罪中是不合適的。當我們沒有因為基督的死而變得更好,反而變得更糟時,我們就貶低了基督的死。他救贖我們脫離罪,是為了讓我們繼續侍奉它嗎?他為了我們而謙卑自己,是為了讓我們驕傲嗎?他對世界表現出如此的蔑視,是為了讓我們放縱世俗的私慾嗎?他付出了這麼多努力是為了讓我們變得更糟嗎?你由此給基督的死帶來了侮辱和責備,並貶低了他的救贖。

[2.] 它與他生活的榜樣相反。我們不敬拜這個世界的神,也不敬拜瑪門,而是敬拜基督。基督通過他自己的選擇對世界表現出了蔑視。他選擇了一種卑微的地位,不是出於必要,而是出於設計。他沒有帶著世俗的排場來:馬太福音八章20節:「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約翰福音十八章36節:「我的國不屬於這世界。」誰更有能力判斷什麼是最好的,我們還是基督?約翰福音十七章14節:「他們不屬於世界,正如我不屬於世界一樣。」誰更適合選擇,或更有智慧選擇,基督還是我們?誰錯了,基督還是我們?如果世界像我們想像的那樣有價值,基督蔑視它就錯了。

[3.] 它與我們的盼望相反;我們期待更好的東西。看到一個宣稱確信有更好生活的基督徒,像鼴鼠一樣在泥土裡挖掘,是一件最可悲的事情:彼得前書二章11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世俗的人被束縛在眼前的事物上,但神的兒女卻傾向於未來的事物。世俗的人不期待更好的東西,因此他們更值得原諒。我們每次想到我們的狀況時,都有理由臉紅。你是誰?你從哪裡來?你要到哪裡去?你是去天堂的旅客;為什麼你在路上停留和徘徊?作為穿過玉米地的人,我們可能會拿一些東西來提神,就像他們走過時揉搓麥穗一樣;正如天使喚醒以利亞:列王紀上十九章7節:「起來吃吧,因為你當走的路甚遠。」你們這些喜歡在異國他鄉停留的人,你們在天上有父親嗎?旅客會裝飾他在旅館裡的房間嗎?他會買那些他帶不走的東西嗎?我們能帶到天堂的東西應該佔據我們的時間和思想。敬虔比墳墓更長久,但榮譽和財富必須留在我們身後。

[4.] 它與我們的誓言相反。我們在洗禮中棄絕了它們。在洗禮中有對神問題的回答。你全心相信嗎?你全心棄絕嗎?彼得前書三章21節:「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如果你不拒絕世俗的私慾,你就違背了你的洗禮誓言。基督不僅呼召我們離開罪,而且離開世界;因為他不僅被接受為我們的主和立法者,而且被接受為我們至高的善,作為一位全能的救主。你處於誓言之下,當你一旦將情感交給基督後又撤回時,你就疏遠了曾經奉獻的東西。私慾在一個曾經奉獻給神的心中還有什麼地位呢?

應用一,知識。它通知我們:

  1. 那些仍然處於世俗私慾權勢下的人,在基督裡有多少份。使徒給了我們這個註記,加拉太書五章24節:「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他並沒有說,相信他被釘十字架,或他為罪人而死的人就是屬基督的;而是說,感覺到他被釘十字架的人才是屬基督的;藉著他十字架的功效,治死他們自己的私慾和罪惡的情慾。什麼!一個基督徒,卻仍然世俗;一個基督徒,卻仍然放縱;一個基督徒,卻仍然驕傲!你們這些沉迷於快樂的人,你們相信基督嗎,他是憂患之子?你們這些被世界的排場和虛榮所吸引的人,你們相信基督嗎,他的國不屬於這世界?你們這些驕傲和高傲的人,你們宣稱在謙卑的基督裡有份嗎?對於那些談論他為罪人而死,並誇耀他十字架卓越性,卻從未感受到其功效的人來說,這是徒勞的:加拉太書六章14節:「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你對世界的感情仍然強烈;你怎麼能誇耀他的十字架?你對它的良善有什麼經驗?你從十字架上得到了什麼嗎?你被種植在它的功效中了嗎?羅馬書六章5節:「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你感覺到私慾的減弱和罪的衰退嗎?至少,它是否促使你進行這方面的努力?罪的根源在所有人身上,但你是否尋求治死它們?你是否以規定的方式拒絕它們?你是否尋求以勤奮預防它們,以警醒抑制它們,以力量和決心抵擋它們?當沒有建立持續的治死罪的過程,而是讓私慾不受控制地統治時,你在基督裡就沒有份。注意,據說,「他們釘死肉體:」這有你的一部分工作;人並非完全是被動的。
  2. 它通知我們,真正的治死罪是恩典所特有的。恩典教導我們拒絕世俗私慾;單靠理性不能。理性有時可以使我們確信私慾,但它不能改革它們;在許多事情上它是盲目的,但在所有事情上它是軟弱的。有史以來最崇高的哲學也從未教導一個人走出自己,拒絕他的私慾,蔑視世界。許多異教徒表面上是節制的、公正的、清醒的和慷慨的,但私慾仍然存在;因此,有些人絕望地挖出了他們的眼睛,因為他們無法戰勝一顆邪惡的心。他們的智慧隱藏了罪惡,而不是切斷了它們;就像一個封閉的烤箱內部更熱一樣,私慾的過度和執行被阻止,它們變得更加狂暴。人的心除了靠恩典的力量外,不會被任何東西維持秩序。我們可以爭辯、禁食、發誓、祈禱、承諾和警惕罪;這些是好的手段,但不能依賴,因為它們太軟弱,無法掌握罪。神為他在耶穌基督裡的恩典保留了這個榮譽:羅馬書七章24、25節:「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我們在其他任何地方都無法得到拯救。理性的勸告不能幫助我嗎?不,它們不能。道德上的治死罪過程不能幫助我嗎,如禁食、守望、祈禱?不;這些可以稍微克制它,減輕它的猛烈程度。撒但可能會被趕走一段時間,但他又會帶著更猛烈的力量回來;就像獄卒給逃跑後被抓回來的人戴上更多的鐵鍊一樣。只有神的恩典才能治死罪。

應用二,責備那些不拒絕世俗私慾,反而餵養和侍奉它們的人;他們為自己的罪而行,而不是反對它們。

本性本身即是敗壞的,我們無須使其變本加厲;這些試探會為罪惡提供供給與籌劃。因此,使徒在羅馬書十三章十四節使用這樣的措辭:「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人們將滿足自己無止境的慾望視為己任,預先籌謀以達成其罪惡的渴望與情感。我們必須為身體提供所需,但不可為了滿足每一個放蕩的私慾與隨意的渴望。這可能透過外在的挑釁而發生,當人餵養自己的敗壞,使本性變得更加淫亂、更加暴躁時,正如雅各書五章五節所言:「你們在世上享美福,好宴樂,當宰殺的日子竟滋養你們的心。」心是慾望的居所;他們透過過度的放縱與珍饈美味,以及一切看似滿足實則煽動私慾的途徑,來滋長自己的情慾。正如鹽水能濕潤口腔卻會灼傷胃部,他們透過自願投身於罪的機會來滋養私慾。凡真心渴望避開罪惡的人,必會避開罪惡的機會。誰會將火帶到火藥桶旁呢?創世記三十九章十節:「天天和約瑟說,約瑟卻不聽從她,不與她同寢,也不和她在一處。」正如他不願屈從於罪,他也不願屈從於罪的機會。或者,這也可能透過默想與思想來達成。透過思想,心與試探被連結在一起,正如一樁婚事在締結前先經過提議。思想是罪的代言人,將試探牢牢釘在心上,例如世俗的思想,羨慕外在的卓越:詩篇一百四十四篇十五節:「有如此光景的百姓便為有福!」暴躁的思想會貶低人;每一個細節都加劇了傷害與冒犯,從而煽動了他們的靈。或者,透過對感官自由且不受控的使用:馬太福音五章二十八節:「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死亡是透過窗戶進入的。夏娃看見了果子:創世記三章六節:「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大衛看見了拔示巴:撒母耳記下十一章三節:「從王宮的平頂上觀看,看見一個婦人沐浴,容貌甚美;」這煽動了他的心。所羅門勸誡我們,箴言二十三章三十一節:「酒發紅,在杯中閃爍,下嚥舒暢,你不可觀看。」感官必須被勒住。約伯與他的眼睛立約,三十一章一節:「我與眼睛立約,怎能戀戀瞻望處女呢?」沒有人能凌駕於這些規則之上。眼睛將對象傳遞給想像力,想像力傳遞給心思,心思再傳遞給心。

【第三項應用:勸勉】讓我們治死這些世俗的私慾。我將從恩典的角度,以及世俗私慾的角度,分別提出論證。

一、從恩典的角度來看。恩典並未拒絕我們任何事物;它賜給我們基督,並與祂一同賜下萬物;難道我們還要執著於那些不值得保留的私慾嗎?誠然,神以一種無法言喻的深情愛著基督;這遠遠超過我們所能愛世界的程度。儘管本性極度沉溺於這些私慾,儘管我們帶著強烈的情感奔向世界,但我們對世界的愛絕無法與神對基督的愛相比,因為祂對基督的愛是無限且無邊的,如同祂的本質;神在基督裡找到了完全的喜悅與滿足,然而神仍將祂所愛的兒子捨棄了。恩典認為沒有什麼對我們而言太過珍貴,即便是基督的血、天堂的喜樂;難道我們竟認為有什麼對恩典而言太過珍貴嗎?一隻右眼或一隻右手,絕不可能像基督對神那樣對我們如此珍貴。恩典為了救贖我們付出了何等代價?難道恩典付出了這一切代價卻要落空嗎?如果神命令我們做一件更大的事,難道我們不該去做嗎?如果神命令你將身體焚燒,或為了你靈魂的罪獻上你的長子;考慮到祂對受造物絕對的主權,祂本可以要求你的生命與你兒女的生命;但祂只要求你捨棄私慾——那些不值得保留、終將成為你靈魂禍害的事物,以及那些為了保持我們本性的完整與完美而必須割捨的事物。如果神從未以恩典的方式對待我們,我們也本該捨棄這些私慾;那麼,當恩典迫切要求我們治死私慾時,難道它會徒勞無功嗎?這將成為被咒詛者永恆的羞恥與恐懼:他們竟為了瑣碎之事與神對抗,竟不願為了黃金而捨棄糞土,為了宮殿而捨棄馬廄,特別是當他們已經被神在基督裡的慈悲深深牽絆時。

二、從世俗私慾的角度來看。讓我先概括地談談,再談談具體的細節。

首先,概括而言,它們是「私慾」,且是「世俗的私慾」;這兩點都為我們提供了應當治死它們的論據。

  1. 它們是私慾,因此私慾應當受到抑制,因為它是私慾。為了讓我們看見自己對自我的勝利,這是一個表達自我否定、展現我們能為神做什麼的合適機會。除非私慾極大,否則就沒有顯著的自我否定;正是在那裡,我們展現了如何為了神的緣故放棄我們心頭的渴望。馬太福音七章十三節說:「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如果你渴望進入天堂,就必須留意在那些你最喜愛、最渴望的事物上克制自己,並穿過那窄門;因此,如果你任由私慾放縱,你就走錯了路。沒有自我否定,在宗教生活中就無法成就任何美事。再者,私慾是靈魂的疾病。自然的慾望如同「生命之熱」(calor vitalis),是維護本性的生命熱能;但私慾如同壓迫本性的發燒熱度。我們應當像擺脫疾病一樣擺脫我們過度的慾望。本性的慾望是節制的,很快就能滿足,但私慾卻是過度且貪婪的。知足是靈魂的健康,正如私慾是靈魂的疾病。如果一個人吃喝過多仍不滿足,這標誌著他病了,他需要的不是食物與飲料,而是藥物,需要的是清除而非填滿;因此,當我們對神在自然供應中給予的節制份量不滿足時,我們需要的是被醫治,而非被滿足。對於發燒的人來說,飲料是甜美的,但沒有那種食慾比享受滿足的快感更好。誰會渴望一場高燒來品嚐飲料的滋味呢?治死私慾勝過滿足它;最終結果會更甜美;因為儘管私慾看似甜美,它卻是靈魂的疾病。我確信,治死私慾的痛苦絕不會像永恆黑暗的恐懼那樣苦澀。任由私慾發展,就是我們地獄的開端;它是那最終爆發為永恆火焰的灼熱。再者,私慾是本性的混亂;本應在靈魂中作王掌權的理性,卻因慾望的強大而淪為奴隸,處於卑賤的束縛之下;對一個人而言,成為自己慾望的奴隸是最大的奴役,而能駕馭它們才是真正的自由。試想,如果腳長在頭的位置,大地長在天堂的位置,那將是多麼怪異的景象:當靈魂處於支配性私慾的權勢下時,內在同樣存在著巨大的怪異與混亂。一切都應當服從心思的律,神造理性是為了讓它擁有主權與統治權,我們卻將其讓給了食慾與私慾。人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的:雅各書一章十四節:「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情感就像馬車中脫離了車夫的野馬;它們暴力地拖拽著靈魂,而理性毫無控制力。再者,私慾不僅使我們變得像野獸一樣粗鄙——因為野獸是被食慾引導,而人是被理性引導——而且比野獸更糟;因為野獸無法做更多,也不該做更多;它們沒有更高的準則;食慾就是審判者。是的,更甚者,我們在私慾上超過了它們。完全被食慾引導的野獸,只渴望手邊容易獲得的事物;但人的私慾卻在整個自然界中搜刮;有時甚至渴望不可能的事物。野獸的私慾比人的私慾更不混亂;因為野獸只渴望滿足本性,而本性對少許事物就感到滿足。當本性飽足時,你無法強迫野獸再吃;但我們的慾望卻沒有界限;我們渴望的不僅是必需品,還有多餘之物,那些對靈魂而言是負擔與累贅的事物;私慾只是讓它們顯得必要。馬在吃飽後就不會再吃。其他受造物自然只會奔向對其本性有益的事物,並避開有害與冒犯的事物;唯有人愛上了自己的禍害,並為那些攻擊靈魂的私慾而戰。再者,正是私慾使得我們在世上的寄居變得危險;如果沒有私慾,這世界本是一個安全的地方:彼得後書一章四節:「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過錯不在對象,不在黃金、不在酒,而在人的心中;不在受造物本身,我們濫用它們導致了這種過度,而在於我們自己的私慾。神造它們是為了幫助我們,私慾卻將它們變成了毀滅我們的網羅。正如當一個容器裝滿了污穢的液體,流出來的盡是渣滓,過錯不在於打開塞子讓它流出的開孔者,而在於液體本身。私慾是我們在世上所受一切傷害的根源:受造物只是打開了木桶,讓我們的慾望流出,而我們流出的卻是渣滓與污穢。如果沒有私慾,世上沒有任何事物能傷害我們。如果一個人能征服自己的情感,所有其他事物都能輕易被克服;所有的試探,只要我們能超越自我,它們就在我們之下。再者,私慾阻礙了我們的平安。如果人們能更多地治死私慾,他們將活得何等平靜與幸福!人們渴望的比擁有的更多,因此變得貧窮,不是因為匱乏,而是因為慾望。期待甚少的人很快就能滿足;而且,一個克服了自己激情的人,絕不會因傷害而暴怒;反之,一個乖戾的人受制於他人,因為他無法控制自己;一個沒有對自己設定過高評價的人,不會因羞辱而暴怒。如果一個人眼中看自己是卑微渺小的,當他人輕視他時,他們不過是證實了他對自己的私下評價;誰會因為別人與自己有相同的判斷而生氣呢?但通常這正是不滿與煩惱的根源;我們對自己評價過高;當別人不認同這種評價時,我們就感到煩惱。除去私慾,煩惱便會停止。沒有人會受傷,除非是被自己所傷。正是人自己的情感與感受造成了悲慘;私慾越滿,不滿就越多。哈曼何須因為末底改不跪拜而煩惱,若非他期待那樣的跪拜,並對此賦予價值與尊崇。情感的無節制導致了苦難的巨大;因為私慾未被治死,生命便充滿了煩惱。我們想要的比神允許我們的更多,因此我們的煩惱便增加了。再者,要治死這些私慾,因為私慾終將導致嚴重的罪,而嚴重的罪會導致公開的羞恥;因此,正如以利沙將鹽撒入泉源以治癒水的苦澀,也要留意私慾;它們是邪惡行為的泉源與起點。任由任何私慾存在,無論是驕傲、嫉妒或世俗,如果你不摧毀它,它將成為某些嚴重罪惡的苦毒根源,甚至可能導致最終的背道與絕望。一個沉溺於世俗私慾的人,遲早會面臨考驗;如果我們發現了罪,天意就會找到機會,然後他便會以公開的羞恥與恥辱收場。內在有根源;對於那些不拒絕自己任何事物、不願在任何事上被拒絕的人來說,罪惡會生長到何等過度的地步!私慾變得放蕩且不受約束;因為它們篡奪了神在心中的地位,所以神任憑它們;它總是結局悲慘,以羞恥與審判告終。猶大起初只是稍微世俗;他放縱自己的貪婪,這導致他出賣了主,而這又將他帶向了絞刑架。基哈西起初是被貪婪所玷污,隨後是長大痲瘋。亞拿尼亞與撒非喇被突如其來的審判所除滅。不僅如此,神有時會武裝他們自己的手與思想來對付他們自己。貪婪始於無節制的慾望,終於不義;然後那不義必須被掩蓋,並用假冒為善來遮掩,正如猶大那樣;而那假冒為善滋生了剛硬的心,隨後神將他們帶向羞恥,而那羞恥引向絕望與毀滅。我也可以舉其他私慾為例。感官享受始於挑剔,終於姦淫或某種可恥的行為,或者以乞討或某種可恥的懲罰告終,兩者都以絕望結束;正如所多瑪始於飽食終日,隨後走向私慾的污穢,那將地獄從天上引了下來。肉體的私慾也能誇耀其戰利品與掠奪物;它淹沒了舊世界,焚燒了所多瑪,在一天之內殺死了神子民中的三千人(民數記二十三章與哥林多前書十章對照)。驕傲也不遑多讓,驕傲的人有他們的跌倒,而且通常更為可恥,因為神的榮耀最直接地被驕傲所篡奪。這六千年來,天意偉大的工作就是將羞恥與藐視傾倒在驕傲之上。神司法天意的第一個行動是將天使逐出天堂,隨後將亞當逐出樂園。什麼!我還要告訴你尼布甲尼撒被趕去吃草,希律被蟲子咬死的事嗎?由此可見我們需要警惕。罪是一個惡客,總是會點燃它寄宿的地方。再者,為什麼我們要治死這些私慾。正是私慾玷污了你所有的職責與事奉;它不是阻礙就是毒害了它們;它不是將心從職責中拉走,就是在職責中拉走;加拉太書五章十七節:「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羅馬書七章十九節:「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私慾不允許神得到祂當得的。對享樂的愛無法忍受在宗教中持續的操練,世界是一個巨大的侵蝕者;而驕傲則是為了公眾,為了能被看見;在私密的職責中,它微不足道或根本不存在。正如風不吹時磨坊便靜止不動,當大眾讚美的風停止時,一個驕傲的人就無法揚帆,也無法為神與良心做任何事。因此,它將心從職責中拉走。接著,它在職責中拉走心。觀察一下,你會透過持續的經驗發現這一點。主要的私慾必會透過思想的運作被揭露。當你前來禱告,或在莊嚴的職責中,你思想最被佔據的事物就揭示了主要的私慾:以西結書三十三章三十一節:「他們來到你這裡如同民來聚會,坐在你面前彷彿是我的子民,聽你的話卻不去行;因為他們口多顯愛情,心卻追隨財利。」魔鬼喜歡當面羞辱基督,因此利用佔據並擁有心靈的主要私慾,甚至在神的面前揚起泥土與污穢;因此,私慾阻礙、毒害或扭曲了職責。如果私慾仍然強大,人們在宗教中所做的一切,要麼是為了助長私慾,要麼是為了掩蓋私慾;為了隱藏其他罪惡,或為了餵養私慾;因此,我們需要治死它,因為它是私慾。
  2. 你應當治死它們,因為它們是「世俗的私慾」;因此你必須遠離它們,不可服事它們。由於它們是被世俗對象所激發的,它們使我們遠離更好的工作;因此恩典教導我們治死它們,因為它們只會導致如此卑賤的目的。

有許多論據:

[1.] 凡是為了這個世界的,都必須留在墳墓的這一邊。排場、享樂與產業都必須留在身後:約伯記一章二十一節:「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在來世沒有屬肉體的排場與享樂。在這裡我們為了偉大而奔忙,但死亡終結了爭端。像愚蠢的鳥兒,我們試圖築起堅固的巢,明天卻必須離去。打開墳墓,看看人類死亡的遺骸;你無法分辨富人與窮人,國王與農夫;所有人都同樣難逃惡臭與腐爛。那些將你帶向世界的慾望必須被治死。磨坊的輪子整天轉動,到了晚上它還是在同一個地方。所以,無論我們在世上獲得與購買了什麼,當我們晚上上床睡覺時,當死亡找到我們時,它都必須被留在同一個地方;在死亡時,我們與來到世上時一樣赤身露體:提摩太前書六章七節:「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一個人的財富不會跟隨他,但他的罪會;他的罪孽必會追上他。試想,人出生時滿足於搖籃,死亡時滿足於墳墓;然而在這裡我們房連房,地連地(以賽亞書五章八節),彷彿整個世界都容不下我們。

[2.] 既然它們只是為了這個世界,我們在此的寄居又是如此短暫且不確定;因此,如果是世俗的私慾,就更不該被珍視,因為它只持續一段時間。在極短的時間內,那些在世上最顯赫、最有權勢、在世界光輝中閃耀的人,都將化為塵土與灰燼。神使生命短暫,有許多智慧與慈悲的理由,好讓我們的勞苦時間不至於太長。祂造我們是為了享受祂自己;因為祂愛聖徒,祂希望他們能更快地與祂在一起,不願長時間沒有他們的陪伴;為了讓我們愛永恆的生命,所以今生是短暫的;為了讓祂能滿足聖徒(因為一個有旅程要走的人,會希望盡快走完),神使他們的旅程短到足以彰顯祂的榮耀;並羞辱惡人,因為他們沉迷於那些短暫的事物,但他們的折磨卻是永恆的。罪中之樂不過是暫時的,但罪的折磨卻是永遠的;因此這應該抑制你的慾望;它只是為了這即將過去的世界。是的,這世界的私慾也會過去:約翰一書二章十七節:「這世界和其上的私慾都要過去。」時候將到,我們對這些事物將不再有私慾。它始於疾病,但在審判之日,我們將對這些事物毫無興趣;當整個世界被焚燒時,我們將會感到痛苦,因為我們竟將情感出賣給了如此低賤且不相稱的事物;那時我們將看見虛空,但為時已晚;那時人們對世界將毫無愛意。

[3.] 如果它們只是世俗的私慾,即使它們再持久,也不該被珍視。為什麼?因為這不是我們的幸福與安息。屬肉體的人擁有更多世界。基督將祂的錢囊交給了祂最差的門徒。關於其他人,祂說:「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約翰福音十七章十六節)。在這個世界上,神對最差的人最慷慨,因此我們不應在此建立我們的安息。看哪,正如關於亞伯拉罕所說的,創世記二十五章六節,他將禮物給了以實瑪利與基土拉的眾子,但他將產業給了以撒;惡人有他們的份,但不是產業。神不會欠他們的債,因此他們有禮物。因此基督徒說,我為什麼要珍視這些世俗的私慾?這不是我的份,而是他人的份:「世人,他們在今生有份。」(詩篇十七篇十四節)。世界是撒但的巡迴地,他繞行大地。它是聖徒的屠宰場;他們流了聖徒與先知的血(啟示錄十六章六節)。它是神被羞辱的地方。那些被世界最喜愛與寵愛的人,往往是基督所拒絕與忽略的人。

[4.] 世俗的私慾阻礙了我們的工作。我們是為另一個世界而造的,今生借給我們一段時間來尋求天堂。我們無法同時驅動這兩種關懷,既為了世界又為了天堂;正如一個人無法一隻眼睛看天堂,另一隻眼睛看大地;因此我們為什麼要放縱世俗的私慾?誰會為了成為垃圾堆的主人而失去冠冕?難道你願意為了世俗的便利而喪失天堂與神同在的喜樂嗎?私慾阻礙了你對天堂的關懷。誠然,對世界節制且合乎宗教的使用是有助益的,但世俗的私慾會將你的心從神與天堂中拉走,使它不適合天堂,以致你屬天的渴望受到阻礙。

[5.] 在某種意義上,世俗的私慾阻礙了我們享受這個世界的安慰。匱乏隨著享受而增加,正如火因添加更多燃料而增強。我們擁有的越多,渴望的就越多,因此我們並沒有真正享受我們所擁有的。我們擁有的越多,我們就越匱乏,以致一個貪婪的人既不享受這個世界,也不享受來世。

[6.] 如果它是世俗的私慾,那麼要小心,因為你的愛是什麼,你就是什麼。如果你愛這個世界,你就是一個世俗的人;如果你愛神,你就是一個敬虔的人;如果你愛天堂,你就是一個屬天的人。一個人不是由他的觀點定義,而是由他的情感定義。一個壞人可能有好的觀點,但壞人絕不可能有好的情感。靈魂如同蠟,從對象中接受印記。如果你愛世界,你就是一個屬世界的人。拿一面鏡子對著天堂,你會看到天堂的影像,雲彩與上面的事物;把它向下對著大地,你會看到大地的影像,樹木、草地、果實。靈魂也是如此,從它所設定的事物中接受影像;如果心設定向著天堂,那就會使你進入屬天的狀態;如果你將它應用於屬世的對象,你就是一個屬地的人。

[7.] 我們越治死這些世俗的私慾,我們就越能預防苦難。如果我們能征服自己的私慾,我們本可以預防十字架的苦澀;但因為我們疏忽了那項工作,神被迫施加沉重的十字架。

其次,現在讓我具體處理這些私慾:驕傲、感官享受與貪婪;這些是敗壞本性的直接產物;使徒稱它們為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與今生的驕傲。

  1. 感官享受,或肉體的情慾。讓我從這裡開始,因為我們在活出理性之前,先活出感官。這些私慾深深植根於人心之中。其他罪惡玷污了一部分;貪婪與驕傲玷污了靈魂,但感官私慾同時玷污了靈魂與身體;它們在靈魂上留下罪疚,在身體上留下羞辱。透過暴飲暴食,身體——神的殿——僅僅變成了食物與飲料通過的過濾器,而透過姦淫,它變成了私慾的陰溝與渠道。簡而言之,為了讓你了解這些肉體的情慾是什麼,感官享受是對柔軟與精緻生活的過度渴望,是對任何種類或形式的享樂的無節制使用,是對飲食、運動與生活其他附屬品的不當自由。對身體給予適當的照顧,使其保持可用狀態是被允許的,對受造物給予喜悅也是被允許的;因為那創造水以供我們需要的神,也創造了酒以供我們安慰。身體不應被過度苛待,以便它能為恩典的目的服務。

那麼,什麼是這種過度的渴望、這種無節制的使用、這種不當的自由?我們該如何追蹤並發現這種罪?不同的本性與氣質使得規則變得不確定;但神為我們在這方面的自由所設定的兩個一般界限,是我們身體的健康與靈魂的福祉;但當身體健康被破壞,靈魂被阻塞與扭曲時,你的私慾就已經帶你走得太遠了。

[1.] 當身體健康被破壞時。對身體過度的照顧會摧毀它;正如羅馬人習慣在維納斯神廟的門口舉行葬禮,以表明私慾會縮短生命。當健康被破壞,或本性的活力減弱時(正如太多的油會熄滅燈火),你就犯罪了。何西阿書四章十一節說:「淫亂和酒,並新酒,奪去人的心。」心,指的是人的慷慨與活力。當勇敢與活躍的精神變得柔弱,偉大的希望在過度的享樂中被淹沒與熄滅,我們失去了陽剛的敏捷與生命力,一切都融化了:那時我們就違背了神為我們設定的界限與限制。因此,有一種源於身體的克制。

[2.] 當靈魂被阻塞、不適合職責或傾向於犯罪時。(1.) 當對神的服事能力減弱時,我們就不適合職責。屬肉體享樂的本質是沉重且粗俗的;它壓迫靈魂,使它無法向神與神聖的事物提升,因為它被彎曲並屈服於享樂,心被重擔壓住:路加福音二十一章三十四節:「你們要謹慎,恐怕因貪食、醉酒,並今生的思慮累住你們的心。」人們驅動得沉重,職責變得沉重且令人厭煩。透過將我們的情感轉向眼前的滿足與喜悅,我們無法以那種敏捷來禱告。我們喜悅的力量應當保留給與神的相交,以及那些流淌在祂家中、存在於祂面前的純潔喜樂。(2.) 當對罪有更多的傾向時:提多書三章三節:「我們從前也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私慾與宴樂被恰當地連結在一起。當自然的慾望被過度放縱時,靈魂就會變得放蕩。如果我們不看守我們的感官,心就會變得放蕩且淫亂,恩典的約束就會變得軟弱,屬肉體的衝動就會更加迫切,那時享樂就成了網羅,恩典受到干擾,本性變得混亂,心就更自由地去犯罪。

治死這些肉體的情慾,不要放縱它們,不要讓它們變得放蕩。

透過論證來思考:

(1.) 感官的人擁有很少神的靈:猶大書十九節:「屬乎血氣,沒有聖靈的人。」聖靈是自由的靈,而他們是私慾的奴隸;聖靈是純潔的靈,而他們的渴望是不潔且粗俗的;聖靈是活躍的,而他們是沉重且泥濘的,本性遲鈍而緩慢。感官的人熄滅了本性的活力,更不用說聖靈恩典的功效與光輝了。聖靈運作理智的喜樂,而他們全都是為了感官的喜樂。他們愛享樂勝過愛神:提摩太後書三章四節:「愛享樂,不愛神」——那些渣滓般的喜樂。然而聖靈的安慰與慰藉是陽剛的,是透過操練獲得的。看哪,正如透過運動獲得的陽剛熱能,勝過透過在火邊徘徊獲得的熱能,透過與神多有相交、在禱告中迫切與懇切所獲得的聖靈安慰,勝過透過在受造物旁徘徊所獲得的喜樂。那麼,你會選擇哪一個?你會選擇放縱與安逸,沉溺於屬地的喜樂與滿足嗎?還是你願意被神聖靈活躍的運行所激勵?你願意將你寶貴的時間與精神消磨在安逸與享樂中,還是投身於宗教莊嚴而嚴肅的操練中?青蛙喜歡沼澤,最差的本性最為感官;它們不適合任何值得稱道的行動或任何偉大的功績。

(二)若你打算在宗教信仰上有所作為,你必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棄絕享樂;正因如此,它被放在首位,即「肉體的私慾」。活在享樂中是低於理性的,因此更低於恩典。唉!若不做到這一點,你將一事無成,反而會對每一種試探敞開大門。若有屬肉體的衝動興起,叫你忽略本分或實行罪惡,你便會向它屈服;所以箴言二十五章28節說:「人不制伏自己的心,好像毀壞的城邑,沒有牆垣。」那不勒住自己食慾的人,就像城牆被拆毀的城邑。當一座城鎮被拆除,它就對任何來者敞開;同樣,當食慾不受約束,就沒有聖靈的空間,卻充滿了各種試探:以西結書四十七章11節:「其中的泥濘之地與窪濕之處不得治好,必留為鹽地。」聖殿的水無法醫治那些泥濘之地,這正是感官心靈的象徵。享樂會使良心變得麻木僵死,使悟性蒙上陰影,使情感變得遲鈍。但以理曾看見神的高深異象,他只吃素菜;他是一個節制的人。那些治死享樂的人,其悟性最為清明;施洗約翰擁有最卓越的福音奧祕啟示(在眾先知中,沒有比施洗約翰更大的),他卻以蝗蟲野蜜為食。因此,當治死享樂。

(三)這種罪因習慣而根深蒂固,故而難以戒除;因為它不僅敗壞了靈魂的構造,也敗壞了身體的構造。如今,當身體與情感同樣不受約束時,恩典就必須經歷更多的掙扎。一個習慣於肉體享樂的人,因為他的身體已經失調且被扭曲,就不容易被醫治。這就是為什麼使徒在提到飲食時,哥林多前書六章12節說:「我總不受它的轄制。」同樣地,當人沉溺於酒,這便成了他們的習慣與根深蒂固的性情;因此,不僅要避免粗鄙的行為,更要避免其開端,以免它成為一種固定的失調。無論何時你享受樂趣,都應當存著敬畏的心。神聖靈的指責針對那些人,猶大書12節說:「在你們的愛席上……只知餵養自己,無所懼怕。」請注意,僅僅不喝到醉酒,或不吃到實際的過度與失調,並不足以讓你免罪;不要讓它成為心中根深蒂固的性情,否則就難以戒除。奧古斯丁談到他自己的經歷時說:「醉酒離我很遠,但貪食卻常在僕人不知不覺中潛入。」主啊,我從未做過酒鬼,這離我很遠;但貪食卻在我不經意間潛入,從而阻礙我履行屬靈生命的職責。喉嚨是一個容易滑跌的地方,需要以極大的警醒與謹慎來守護,以免這種失調在心中扎根。約伯在兒子們宴樂時獻祭:約伯記一章5節:「因為約伯說: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咒詛神。」在所有這些事上,我們都應當極其謹慎。

  1. 使徒提到的下一項是眼目的私慾,或稱貪婪。這是一種對我們而言極其自然的惡,我們對世界的侵蝕再怎麼警惕也不為過。我們在一定程度上需要它,但我們愛它勝過我們對它的需要。世俗化是原罪的一個分支;這是我們與生俱來的疾病。禁止原罪的第十誡說:「不可貪戀。」最好的人也會在這方面遇到試探。我們每日與世上的事物打交道,並從我們通常接觸的事物中受到玷污;我們憑經驗發現,長期的接觸是一種迷人的東西。再者,世界是當下享受的事物;我們手中握著世界,心中盼望著天堂。屬肉體之人的判斷與神話語的判斷截然不同。神的話語認為世界不過是幻想與幻影,而天堂才是唯一的實體:箴言二十三章5節:「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嗎?」這不是在與更美好的事物相比時說的:「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哥林多前書七章31節;但箴言八章21節說:「使愛我的承受貨財,並充滿他們的府庫。」天堂是永恆的實體;這是神話語的判斷,但惡人卻完全不這麼想。我們對世界的利益有感官上的經驗,因此我們判斷得如此乖謬,稱其為恆久的財富,而將天堂僅僅視為愚弄傻瓜的幻想。此外,世俗化是一件嚴肅的事;它不會爆發為任何醜陋的行為,因此受到世人的讚賞:詩篇十篇3節:「惡人以心願自誇,貪財的背棄耶和華,並且輕慢他。」我們對它評價甚高,至少我們以溫和的譴責來撫慰它。酒鬼比世俗之人更容易招致責備與羞恥。世俗化與信仰的莊重與嚴謹是一致的;因此,它通常在那些自稱信奉宗教的人中被發現;但放蕩的奢華卻無法與宗教信仰所要求的外部莊重與嚴謹並存。放蕩的人為自己招致羞恥,並在公眾面前令人厭惡;但現在,由於這是一種嚴肅的罪,且可能贏得靈魂脫離其他惡習,因此我們對它更加縱容。再者,這是一種披著外衣的罪;使徒提到了「貪婪的藉口」,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5節。要發現並找出它是一件難事,因為有太多的藉口;為家庭進行必要的預備與供給是一種職責,這也是自然與恩典所強化的職責。在這裡,人們逃避了貪婪的指控;他們認為自己的憂慮是合理的,不過是謹慎地管理事務。但請考慮,這是主所恨惡的惡。貪婪透過對今生事物的過度憂慮、過度渴望與過度喜悅而顯露出來。

(1)透過對世俗舒適的過度憂慮。當我們對外在的支持如此焦慮,擔心我們該做什麼、我們將會如何時,這就是世俗之心的確據。我們不敢信靠神的護理,反而自尋煩惱:路加福音十二章29節:「你們不要求吃什麼,喝什麼,也不要掛心。」這裡的「掛心」一詞意指不要像空中的流星一樣懸掛,在天堂與大地之間、在懷疑與恐懼之間徘徊。這是從神手中奪走祂的工作,正如兒子的憂慮是對父親的羞辱。這表明我們不敢信靠神的護理,而想成為自己的主宰;我們責備並指控祂的護理,彷彿祂對我們不夠關心。

反駁:但我們不該謹慎與深謀遠慮嗎?我回答: (一)做你當下的工作,至於未來,交託給神。神希望我們不要看得比當天更遠,前提是我們不透過閒散的計畫、肉體的享樂或浪費的揮霍來耗盡我們的資產,且前提是我們在呼召上不怠惰;讓我們做好我們的工作,至於未來,就讓神來處理。神希望我們的憂慮不超過當天,這是一種憐憫:馬太福音六章34節:「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神非常關心人的福祉;祂將憂慮定為罪,祂本可以將其留作一種懲罰。每一天都有足夠的煩惱供我們操練,這就是神所要求的一切。

(二)它透過過度的渴望而顯露。心靈的狀態很大程度上透過渴望的流向與趨勢被發現。正如身體的狀態透過脈搏的跳動被知曉,靈魂的狀態也透過渴望的過程被知曉,即它們是被引向屬天的事物與對神的享受,還是被引向世界。屬肉體的心靈狀態將透過一種無法滿足的渴求以及渴望的貪婪來顯露,當人們在享受中不斷增加,且渴求越來越多時。這種水腫般的狀態證明了靈魂的失調,特別是當渴望超越了謙遜與知足的一切界限時:以賽亞書五章8節:「禍哉!那些以房接房,以地連地,以致不留餘地的,只顧自己獨居境內。」這種無節制的傾向不斷增加,人們永遠不知足,彷彿他們想抓住一切,好讓自己獨享福分。唉!那些擁有屬天心靈的人,會驚訝於神在他們的旅途中給了他們這麼多;不,驚訝於神竟然給了他們任何東西。但當這些渴望使靈魂達到一種堅定的決心,即這將成為他們生活的計畫時,這就更顯露了私慾。富有的人有許多試探,無論財富是如何獲得的,或是神所賜予的;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必會失敗:提摩太前書六章9節:「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靈魂的傾向與決心證明了心是敗壞的;他已經使自己沉淪;他陷入了網羅與許多試探之中。

(三)透過對世俗舒適的過度喜悅。一個人可能是世俗的,即不憂慮也不貪婪。以掃說:「兄弟啊,我有我的足夠了」,創世記三十三章9節。你對外在享受的自滿是一種大罪。當人們對他們目前所擁有的世界份額感到滿足時,這與渴望更多一樣,甚至是一種更大的罪。當基督想要描述一個貪婪的人時,祂不是透過一個想要更多的人,而是透過一個對自己所擁有的感到極大滿足的人;他祝福自己,彷彿他已經擁有了足夠的幸福:路加福音十二章19節:「我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吧。」這是一個問題,究竟是對更多東西的貪婪渴望,還是對我們所擁有的肉體自滿更糟?後者更糟;前者有不滿與不信,但後者卻搶奪了神,並將祂完全擱置一旁。我們的喜悅,即最珍貴的情感,被攔截了。許多人會說,我不再渴望更多;但你的心卻定睛在你所擁有的事物上,因此神被搶奪了,祂本應是靈魂的財寶;窮人也被搶奪了;他們不願捨棄他們所喜悅的事物;靈魂也被搶奪了永恆的幸福,它本該追求永恆的幸福,以及當神透過祂的護理摧毀一切時的當下安慰;因為一個知足的世俗之人會最先變得不滿。這是對婚姻契約的破壞:雅各書四章4節:「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神與靈魂之間存在著婚姻契約,其中神將自己呈現為全能的神。現在,彷彿神還不夠好,人們在別處尋求喜悅。那麼,棄絕這些眼目的私慾吧。為此,請考慮: (一)你的幸福不在這些事物中:路加福音十二章15節:「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沒有這些,你也可以幸福。聖徒有一盞永遠不會被吹滅的燈。你的安全與安慰都不在於世界。你的安全不在於它;你不是靠普通的供應活著,而是靠神的護理。你的安慰不在於它,它應當在神裡面。我們無法想像沒有朋友、財富與當下的支持我們該如何過活;但請考慮,人不是靠可見的手段活著,而是靠神的護理。 (二)一點點就足以帶我們進入天堂。擁有得少的人並不貧窮;但渴望更多的人,他才是窮人。擴張的慾望使我們比自然的需要更缺乏。我們不滿足於神的給予,而是執著於某種生活狀態,沒有那種輝煌與排場,或沒有那種資產就無法生活。不是資產的缺乏使人貧窮,而是一個不知足的心。不順服神給予的人是貧窮的。 (三)如果我們盡了本分,神會供應我們。賜給我們生命的那位,會給我們比生命更少的食物;這是基督的論點:馬太福音六章25節:「生命不勝於飲食嗎?身體不勝於衣裳嗎?」不,那賜給我們基督的,「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羅馬書八章32節。所以人可以這樣推論,神賜給了我生命,這比食物與衣裳更好,正如身體比衣服更好。有誰如此不合邏輯、如此缺乏理性,以至於這樣推論:神賜給了我基督,祂難道不會給我支持嗎?我已將靈魂交託給祂,難道我不該將資產交託給祂嗎?神從不派人工作而不給予他們維持。祂餵養烏鴉,難道祂不會餵養祂的兒女嗎?當然,父親對烏鴉不會比對孩子更仁慈,對花朵不會比對兒子更仁慈,馬太福音六章26-29節。 (四)財富並不會使我們在神面前更蒙悅納。恩典使富人與窮人處於同一水平:雅各書一章9-10節:「卑微的弟兄升高,就該喜樂;富足的降卑,也該如此,因為他必要過去,像草上的花一樣。」如果富人的心能隨著他的資產保持謙卑,他在神面前就不會太高;如果窮人因恩典而升高,他在神面前就不會太低;所以恩典始終是蒙悅納的基礎:「發怒的日子,資財無益」,箴言十一章4節;「神奪去人靈魂的時候,假冒為善的人雖然得利,還有什麼指望呢?」約伯記二十七章8節。這些事物對你毫無幫助。 (五)你擁有的資產越多,危險與麻煩就越多。海盜不會攻擊空船。沒有人比擁有財富與地位的人更容易陷入這種網羅。你很難處理你已經擁有的東西。如果你有更多,你將承擔更大的責任;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路加福音十二章48節。你必須為更多的時間、更多的行善機會、更多的憐憫行為交帳。更大的資產伴隨著更多的憂慮與更多的職責。

  1. 第三種私慾是今生的驕傲。最自然的情感是自愛,而驕傲不過是自愛的過度。我們在吃奶時就吸入了它。我們的始祖因驕傲而墮落;他們很快就中了那個誘餌,「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世記三章5節;我們看到它在我們身上起作用,並在每一個微小的場合讓我們驚訝;一件精美的衣服、一縷頭髮、一匹好馬或一個有用的受造物。沒有什麼太高或太低的事物是驕傲無法利用的;如果我們退後幾步,那是為了升得更高。是的,為了驕傲,我們甚至可以以罪為榮。使徒提到有些人「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腓立比書三章19節,例如他們的報復與沉溺於不潔的享樂。這是一種會使我們進行許多自我否定的罪。人們怎能絞盡腦汁去促進自己的讚美與提升?人們怎能為了滿足驕傲與供應排場與地位而克扣生活的便利?不,一個人甚至可以在死後因葬禮的排場與墳墓的榮耀而感到驕傲。現在,驕傲分為兩種:心靈的驕傲與慾望的驕傲。心靈的驕傲是自負,而慾望的驕傲是對榮耀或高位的過度渴求。心靈的驕傲是當我們將我們沒有的東西歸於自己,或將我們所擁有的東西的讚美轉移到自己身上。誇耀我們沒有的東西是愚蠢;誇耀我們所擁有的東西是褻瀆,我們搶奪了神;這就像一個負債累累的人,誇耀他借來的資產。慾望的驕傲是對我們自身榮耀的過度渴求:人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抬舉自己。

(1)反對心靈的驕傲。考慮一下我們有什麼理由驕傲。可憐的人啊!在出生時有罪,在生活中充滿苦難,在死亡時有悲傷與困惑。我們有什麼值得驕傲的?不是力量,它不如許多野獸。不是美貌;許多花朵裝飾著更輝煌的色彩。美貌不過是皮囊之深;它被每一種疾病摧毀,它是每一種疾病的笑柄。再者,以衣服為榮的人,不過是以包裹傷口的破布為榮。你知道衣服是由罪引起的;在無罪狀態下,聖潔是人的衣服,人本可以赤身露體而不感到羞恥。出生也是如此;我們沒有理由為此驕傲。所有血液都是一個顏色:「祂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使徒行傳十七章26節。不是資產;它們不過是馬的裝飾,是我們之外的事物。我們不以裝飾來評價一匹馬,而是以它的勇氣、氣質與力量。不是學問;沒有人學問淵博到沒有足夠的無知來使自己謙卑。以學問為榮顯示了我們的無知。一條小河在狹窄的河岸間流動時顯得很深,但當河道寬闊時,它就非常淺;所以人們看起來很深奧,直到他們的思想流向學問的廣度。我們也不應以晉升與被提升為榮。當人們被安置在高位時,他們變得驕傲,但這是他們的愚蠢:你的晉升可能是審判;神多次選擇惡人來統治。祂將王國賜給卑微的人,但以理書四章17節。神的護理不僅體現在提升智慧與敬虔的統治者上,也體現在將卑微的人安置在高位作為對國家的審判。尼布甲尼撒被稱為神的僕人,耶利米書二十五章9節。埃及與猶大的罪惡需要這樣的僕人。一位虔誠的人抱怨一位血腥的君主,主啊!你為什麼讓他做皇帝?他似乎聽到了這個回答:因為我找不到比這更糟的人來對付這樣邪惡的百姓。所以當這樣的人被選為主教時,他因此變得驕傲,有人聽到一個聲音:你被提升,不是因為你配得祭司職分,而是因為這座城市不配得更好的主教。有些人可能被提升,不是因為他們配得,而是因為國家的罪惡不配得更好的統治者。所以在任何善行中,當它們在人面前值得稱讚時,請記住,神有另一種判斷:「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箴言十六章2節。人對罪只有部分的憎恨,但神有精確的秤,祂衡量人心:路加福音十六章15節:「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的。」當人們讚美你時,說,這些人看不見我的心。通常在某種卓越之後,隨之而來的是枯萎。雅各與神摔跤,然後他的大腿窩被扭了。保羅被提到第三層天,隨即有一根刺加在他肉體上。有時神在工作前摧毀受造物,正如摩西的手在行神蹟前長了大痲瘋,出埃及記四章6節。有時在工作後,為了顯示我們不過是卑微的工具;總有一些東西留下來提醒受造物他自己的卑微。那麼,不要以你的聖潔為榮,因為這在神面前算什麼?詩篇一百三十篇3節:「主耶和華啊,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神如此恨惡這種罪,以至於當人們對自己的聖潔感到驕傲時,祂讓他們陷入許多可恥的罪中。世上高貴地位的裝飾不是外在的輝煌,而是謙卑的心,雅各書一章10節:「富足的降卑,也該如此。」這是真正的尊貴與卓越,也是偉大心靈的證明,即像尖塔一樣,當被神提升到最高時,在我們自己的眼中卻是最微小、最低下的。

(2)反對另一種驕傲,即慾望的驕傲與對偉大的過度渴求。考慮一下神已經為你做了什麼,珍惜私人生活的機會,並將其用於頻繁的職責與與神的交通。像紫羅蘭一樣,因自己的芬芳而非因偉大而被知曉,這更好。高山暴露在狂風中,它們通常是荒蕪的;但低谷卻被澆灌且多結果子;因此,當人們尋求偉大的事物時,他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真正的雄心是尋求天堂的偉大事物與基督的偉大事物,至於其他事物,則將自己交託給神護理的公平邀請與允許。一個虛榮的人在基督教中什麼也不是。保羅認為人的判斷不過是一件小事:哥林多前書四章3節:「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神是我們的審判者,我們生活的事業是向神證明我們自己;人的判斷不應被重視。此外,渴求那些我們很快就會受挫的事物是徒勞的。一個人的意見可能會擾亂我們的安寧;一個末底改就能挫敗哈曼所有的排場。沉迷於那些掌握在情緒如波浪般不穩定、呼吸如風般無常的人手中的事物,是極大的愚蠢;在那裡,一句話就可能使我們沮喪並陷入悲傷。最後;請考慮,這與永恆的榮耀相比算不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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