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33 提多書2章11-14節系列講道|001_002_提多2_11-12_神救眾人的恩典與恩典的教訓

提多書二章11-14節系列講道

講道一

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並我們神和救主耶穌基督榮耀的顯現。他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提多書二章11-14節)

在緊接的上下文裡,使徒已指引僕人要在他們的人際關係中,以和藹且忠誠的態度行事;他用以勸勉他們的論據是:藉此他們便能「凡事尊榮我們救主神的道」(第十節);也就是說,要以優美的姿態呈現這道,並使之在他人眼中顯得可親。人際關係中的職責對於人類社會的安寧與福祉大有裨益,因此,當這些職責被忠實地履行時,它們便能極大地稱讚任何道路或教義,並引導他人對其產生好感;所以他說,你們在人際關係中要忠誠,好讓你們能使神的道顯得美好,並裝飾福音。然而,這種裝飾福音的行為,不僅是一種策略,更是一種義務;這不過是還福音以公道,並賦予它應有的光輝。為什麼呢?因為那呼召我們敬拜神、履行對神之義務的同一福音,也同樣強制要求我們履行人際關係中的職責。一個人或許能藉由討人喜歡的舉止,為一條邪惡的道路塗上一層光鮮的漆;即便他的原則並無導向此類實踐的傾向,他仍可能這麼做,因為這在世人眼中是體面的。但在此處情況則不然。那向眾人顯現的福音,催促著各樣的職責。不僅如此,更重要的是,它賜下恩典以履行這些職責;因為使徒在此不僅是論證,更是指引;他不僅向他們展示他們必須做什麼,還展示他們如何能做到這類職責;因為他說:「神的恩典,帶來救恩……」等。

在這些經文中,你可以觀察到教師、教訓,以及學習的鼓勵與誘因。

  1. 教師是神的恩典,於第十一節中描述。
  2. 教訓是我們天召的全備職責,於第十二節中闡明,且(1)消極地,在於離棄惡事,「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2)積極地,在於持守善事,「我們在今世當自守、公義、敬虔度日」。在此你可以觀察到,受造物的職責根據其所指向的不同對象,被分為三個等級與部分。我們對自己必須自守,對鄰舍必須公義,對神則必須敬虔,以免神自己那份應得的被剝奪。從道德層面考量,世上不過三件事:你自己、你的鄰舍,以及神;使徒恰如其分地分配並劃分了基督徒的職分與職責:對自己要自守,對鄰舍要公義,對神要敬虔。
  3. 學習的鼓勵,共有兩項。若我們向前看,有盼望;若我們向後看,有感恩,或是源於基督之死的義務。簡言之,兩大動力與誘因是永生的盼望與基督之死的目的。永生的盼望:第十三節,「等候所盼望的福」等。基督之死的目的:第十四節,「他為我們捨了自己」等。

由於經文篇幅較長,我將暫緩註釋,直到處理各個分支時再行詳述。

我將首先從第十一節所描述的教師開始:「神的恩典,帶來救恩,向眾人顯現。」神的恩典藉由其屬性來描述;它是 χάρις ἡ σωτήριος,即帶來救恩的恩典,或如該詞所指,趨向救恩的恩典;並藉由一個特殊的附加語,即其當下的顯現,ἐπεφάνη,「它已顯現」;如同黑暗長夜後的晨光般驟然迸發;接著是該顯現的廣度,它向眾人顯現。確實,有些人將此廣度並非指向「顯現」(ἐπεφάνη)一詞,而是指向「帶來救恩」(σωτήριος)一詞;他們讀作我們在邊註中所見的:「神帶來救恩給眾人的恩典,已經顯現」;這兩者差異不大。為了消除關於此事的任何疑慮與爭論,此處的「眾人」意指「各類人」;因為使徒先前已談及僕人與奴隸,要求他們在各自的關係中榮耀神;他以此論據證明之:「神的恩典已向眾人顯現」;也就是說,向奴隸顯現,也向主人顯現;因此,他們在各自的位置上,也當如他人一般履行職責;因為如我所言,福音已向眾人顯現,並催促各樣的職責。

首先,我從所描述的事物「神的恩典」開始。這是一個容許有多種理解的術語。有時它指神永恆的恩惠與善意;有時指這恩惠的果效,即注入並賜予受造物的恩典:以弗所書四章七節,「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有時它指福音,即我們持守這恩典的憲章;故羅馬書六章十五節說:「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即在福音的狀態之下。在此,我取其第一個意義,即神樂意行善、向受造物施憐憫的恩慈旨意與美意;因為神對人的仁慈與慷慨,藉由幾個術語來表達。最常見的兩個是恩典與憐憫。我將說明它們如何一致,又如何不同。它們在這一點上一致:它們都是僅僅關乎受造物的屬性。神對自身的愛與知識首先臨到他自己。神認識自己,愛自己,然後才臨到受造物。但神的憐憫與恩典僅僅是暫時的,它們流出並僅僅關乎受造物。神不能像愛自己、認識自己那樣,對自己施恩或施憐憫;因此,它們在此點上一致。但它們在某些方面有所不同。恩典適當地代表神之愛的白白性;憐憫則關乎受造物的苦難。神的外在動機是我們的苦難,而他的內在動機是他自己的恩典。憐憫視我們為自身配得定罪之人:恩典則視我們為與那些未蒙揀選者相較之人。例如,若問題是:為何有人被揀選得生命?那是出於憐憫,因為他們是失喪且敗壞的受造物。但若問題是:為何這些人被揀選而勝過他人?那麼最終的理由便是神的恩典。再者,從未犯罪的天使得救,僅僅是出於恩典,而非出於憐憫。說他們是出於憐憫得救並不恰當,因為他們從未受苦;但曾經受苦的人類,得救不僅是出於恩典,也是出於憐憫。簡言之,憐憫代表神那幫助受苦者的愛,而恩典代表神那白白給予、不計功過的屬性。恩典所做的一切皆是 gratis(白白地),自由地,且不帶任何功德、先前的義務或債務。因此請注意:

教義一:我們從神所領受一切祝福的原始與首要推動力是恩典。

檢視聖約中的所有祝福,從始至終,你將看到恩典成就了一切。揀選、呼召、稱義、成聖、榮耀,一切皆源於恩典。有一條經文的線索,將引導我們走過這些步驟,並將我們指向恩典。

  1. 關於揀選:羅馬書十一章五至六節,「有照著揀選的恩典所留的餘數。」隨後他立刻補充(因為保羅無法提及恩典而不去讚美或辯護它):「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但若是出於行為,就不在乎恩典;不然,行為就不是行為了。」注意上下文。使徒在此處的用意是證明以色列並未全被棄絕;雖然以色列民族被越過,但仍有照著揀選的恩典所留的餘數。恩典是被順帶提及的,但他抓住每一個微小的機會去離題讚美恩典。他說了什麼?救恩的根基與基礎是神的揀選,而揀選的推動力是神的恩典。為何有餘數?因為有揀選;為何有揀選?因為它是照著恩典。
  2. 我們的呼召,即揀選在時間中迸發並成為實際之時。看哪,正如救恩的後嗣在神的旨意與懷中藉由揀選與他人區別開來,他們也藉由有效的呼召在實際中與他人區別開來:提摩太後書一章九節,「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為何神在這裡挑選、在那裡揀選?唯一的理由是他自己的恩典與旨意。當我們進行選擇時,我們挑選那些值得我們愛與尊重的事物;我們只偏愛那些能誘使我們去愛它們的事物;但神在我們身上看不到任何可愛之處,卻仍按他的旨意與恩典以聖召召我們。那在萬古之先將他們與他人區別開來的同一恩典旨意,在時間中藉由有效的呼召,在他們與他人之間作出了實際的選擇與區別。
  3. 稱義:羅馬書三章二十四節,「藉著他的恩典,白白地稱義。」注意,使徒用了兩個詞;是 τῇ αὐτοῦ χάριτι,「藉著他的恩典」;且是 δωρεάν,「白白地」;「白白地」是為了指出他意願的樂意;「藉著他的恩典」是為了排除我們行為的功德;或是神純粹的恩典,不受我們任何行為的激發或催促,而是出於他自己的意願而行動。聖經以如此強調且重複的表達方式來灌輸這一點,因為在人驕傲的心中,根植於其本性,對神的恩典有著深重的偏見。
  4. 成聖,其所有部分被稱為聖靈的恩典;因為 Gratice gratis datce(白白賜予的恩典);它們不僅是由聖靈所做,更是神白白賜予我們的。因此,信心被稱為神的恩賜:以弗所書二章八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且它是出於純粹的恩典而賜予的;腓立比書一章二十九節,「因為你們蒙恩……得以信服基督」;詞彙 ἐχαρίσθη 意指「恩慈地賜予」;這與羅馬書八章三十二節所用的詞相同:「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χαρíσεται。那賜下基督的同一恩典,也賜下信靠基督的信心,好讓我們能擁有他的恩典。
  5. 榮耀,這是救恩一切的補足。正如以弗所書二章八節所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不僅救恩的一切媒介與趨向皆出於恩典,救恩本身亦然;從始至終,一切皆出於恩典。因此,當我們來到天堂,這將是我們偉大的工作:歌頌恩典的讚美,並在永恆中欽佩與榮耀神的恩典。

其次,限制此觀點。雖然一切出於恩典,但並不排除基督,也不排除救恩的媒介。

  1. 不排除基督。基督的功德與神的恩典完全相容:羅馬書三章二十四節,「藉著他的恩典,白白地稱義,是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白白地!你會說;怎麼會呢?當它並非沒有主耶穌寶血那樣重大的代價與滿足時?然而,就我們而言,它確實是白白的,它不藉由我們任何的行為;任命基督的功德是神極大的恩典,好讓它成為我們更大的信心根基。我們對於那些僅僅依賴恩典、恩惠與善意的事物,不會像事物由功德與價值所確立那樣,懷有如此的確定性。現在,若我們有功德,便是對恩典的損害;因此,神的智慧與愛發現了這條在基督裡的功德之路,好讓我們能對我們特權的穩固性更有信心,因為它們是以如此重大的代價買來的。神賜下基督,使我們不必親自承擔滿足的要求,這其中便有恩典;因此,確實沒有什麼比白白賜下耶穌基督更能榮耀地彰顯神的恩典。神本可以要求犯罪的一方提供滿足,或者那犯了罪的人本可以承擔責備與懲罰;但主如此愛世人,以至於他賜下他的獨生子,且不是賜給天使,而是賜給我們。那麼,發現功德是恩典,我們藉以與之有份也是恩典。基督的功德是最自由的,無論是從父神白白差遣基督的角度,還是從基督承擔此職分的角度來看。是恩典感動神賜下基督,也是恩典感動基督捨己,「他愛我,為我捨己」(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不僅如此,在所有這一切之後,是恩典賜給我們信心,好讓我們能與基督的功德有份,使我們這些雙手並用、熱切犯罪的人,能用雙手抓住神。我們的救恩以這樣的方式進行,使我們能自信地期待他的憐憫,而不違反他的公義與真理。因此,這並未損害神的恩典,反而極大地擴展與放大了它。這是恩典的一大部分,即他白白差遣基督,使我們與他之間的一切得以穩固。
  2. 不排除救恩的媒介;若理解正確,也不排除信心與順服。

不排除信心;它與恩典完全相容:以弗所書二章八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這裡要求一個條件,那就是信心;但神自己賜下了他所要求的條件。恩典不能與任何在人裡面、出於人的事物作為聖約的條件相容;然而它與信心相容,因為它稱義並非作為我們內在的品質,或我們所做的行為,而是作為它抓住耶穌基督的工具;且它不是出於自己,而是恩典純粹的禮物。

至於順服,它也從屬於信心,作為信心的必要果實與結果。正如信心是工具,順服則被要求作為信心的果實。雖然它不進入稱義,但它是我們在救恩中有份的證據。它被要求作為信心的見證,而非作為條件,即所應許之事的因。它之所以被要求,是因為雖然它不出於人,但它在人裡面;它是神所賜的,但它是我們的工作。

天主教徒為了辯解功德的粗陋,聲稱我們的行為並非功德,除非它們來自神的恩典,且灑上了基督的血。但請注意,將我們的行為歸於神的恩典是不夠的;所有自以為義的人都會這麼做,正如那辯稱自己行為的法利賽人:路加福音十八章十一節,「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當你認為一個人可以藉由他自己的恩典從神那裡獲得功德時,你就混淆了聖約。那麼,亞當在行為之約下,或許可以被稱為藉由恩典得救。為什麼?因為若非他從神那裡領受,他便無法在他自由意志的使用中持守。那麼,恩典並不排除信心與行為;不排除信心作為稱義的工具與聖約的條件;不排除行為作為信心的果實與見證。行為有其參與,但不是以因果的方式,而是以秩序的方式。神將先稱義,然後成聖,然後榮耀,一切皆出於恩典。順服是 conditio sine qua non(必要條件),即沒有它我們便不能得救的條件。神的恩典是首要的推動力;基督是功德的獲取因;信心是工具;而順服是信心的果實。這些是從屬的,而非對立的。

第三,我的下一步工作是給你們一些理由,說明為何恩典必須是我們從神所領受一切祝福的原始原因;因為這最能榮耀神,也最能安慰受造物。

  1. 這最符合神的榮耀,以一種適合他威嚴的方式,維持受造物對他的尊重。注意,神願以一種能同時擊垮絕望與肉體自信的方式來分發祝福。人需要憐憫,卻不配得憐憫。絕望會使我們遠離神,而肉體自信則會使我們不將一切歸於神。因此,正如主不願肉體誇口,也不願它被斷絕一切希望。正是出於恩典,我們才能盼望,並維持我們對神的尊重;因為沒有什麼比恩典更能維持受造物對神的敬虔與尊重。詩人暗示了這一點:「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詩篇一百三十篇四節)。神裡的憐憫使我們敬畏、愛戴並尊重他。且正是出於恩典,肉體才不誇口:以弗所書二章九節,「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而是為了讓神得著他恩典的一切榮耀。若神不是以恩典的條款對待我們,絕望會使我們放棄一切職責感,而一個有罪的受造物將會站在遠處,逃避神的視線。有些人認為,贏得人進入宗教感的唯一方式是摩擦良心,並以恐懼使其保持生澀與疼痛;但詩人說:「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這是維持受造物尊重的最佳方式。虛假的敬拜僅僅依靠恐怖與恐懼來維持;但神,那對心靈擁有最佳權利者,將藉由愛與恩典來贏得它。但正如絕望阻礙了神的榮耀,肉體自信亦然。現在,恩典除去了所有的自誇:哥林多前書一章三十一節,「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這裡沒有任何預先的約定、功德與僱傭;是的,至高威嚴的榮耀在於他能自由地行動,且他的祝福臨到我們並非作為應得之物,而是作為禮物;且他接待我們如同一位君王,而非一位主人:「你們一切乾渴的都當就近水來;沒有銀錢的也可以來,你們都來,買了吃;不用銀錢,不用價值,也來買酒和奶。」(以賽亞書五十五章一節)。沒有什麼比受造物的功德更羞辱神,因為它奪走了他部分的主權與至高性。
  2. 這最能安慰受造物。恩典是我們從神所期待與領受一切美善的原始原因,好讓我們能懷著希望尋求神的恩惠,並確信地持守它。

(1)好讓我們能懷著希望尋求神的恩惠。若我們面對的是公義,便不會有希望,因為公義只給予應得之物,且不考慮我們需要什麼,只考慮我們配得什麼。現在注意,使徒代表神發出了挑戰,羅馬書十一章三十五節:「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來吧,讓我看看那個人,敢於在神面前辯稱功德,並以功德的方式向他索取任何東西。誰會提出那樣的辯詞?主啊!把你欠我的給我;我所求的不超過我應得的;在我配得之前,不要給我憐憫。功德論者最能被經驗所駁倒。讓他們在禱告中使用與在爭論中相同的辯詞,辯稱他們行為的功德,並說:主啊,在我從你手中配得之前,不要給我永生、恩典與恩惠。讓他們這樣與神或在死亡的痛苦與主憤怒的恐懼中與自己的良心爭辯。確實,那些高喊行為功德的人,是缺乏屬靈經驗的人,且很少審視自己的良心。他們敢這樣與神辯論嗎?主啊,若我不配得,就永遠不要以憐憫看我。你將會看到,神最傑出的兒女所能做出的最佳辯詞,僅僅是恩典。教會這樣說,何西阿書十四章二節:「求你收納我們,我們就把嘴唇的祭代替牛犢獻上。」這是為回歸的以色列所規定的形式。如果你想在神面前建立希望,這必須是你唯一的辯詞與要求:恩典,主啊!憐憫,主啊!大衛說,詩篇十三章五節:「但我倚靠你的慈愛。」這是我信心的根基。金口約翰對此處有一段美妙的註釋:若他人有什麼可申訴的,讓他們申訴吧;但我知道,我所願的,等等。主啊!我只有一件事要說與申訴,並將我所有的希望寄託於其上,那就是憐憫與恩典:「主啊,我倚靠你的慈愛。」因此安波羅修在臨終時說:雖然我活得不至於讓你們羞愧,但我並不害怕死亡。為什麼?不是因為我活得好,而是 quia bonum habeo Dominum(因為我有一位恩慈的主),且我已將恩典作為我的信心。因此我們在伯納德的生平中讀到,當他似乎被傳喚到神的審判台前,當撒旦在他的良心中說:什麼!你期待從神手中得到任何恩惠?你不配。他回答說:我承認我不配,我也不能藉由我自己的功德獲得天國;但我有雙重的權利,Hæreditate patris, et merito passionis(藉由我父的恩典,與基督受難的功德);藉此我能用雙手抓住神,藉由恩典與功德;不是我自己的,而是基督的。因此,神最好的僕人,他們的希望就是這樣建立的,藉由將自己投靠在憐憫與恩典之中。

(2)好讓我們能確信地持守神的恩惠:羅馬書四章十六節:「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顯為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否則我們將永遠無法免於懷疑與恐懼。每天犯罪的信徒將會陷入悲慘的不確定性;但現在,當救恩的根基奠定在恩典之上時,我們能更好地期待榮耀。我記得行為功德的大擁護者貝拉明,引用伯納德的話總結道:propter incertitudinem propriæ justitiæ, et periculum inanis gloriæ, tutissimum est fiduciam totam in sola Dei misericordia et benignitate reponere(由於我們自身公義的不確定性,以及虛榮的危險,我承認將全部的信任寄託於神唯一的憐憫與恩慈,是最安全的做法)。

應用一:若恩典是我們所享一切美善的原因,請說服我們,不要虧負恩典。為什麼?因為這是在關閉泉源;是的,使恩典成為我們的敵人;若恩典成為我們的敵人,誰能為我們辯護?憤怒的公義必然會接手被濫用之恩典的爭端,那時便無人能救;是的,恩典本身會向神抱怨所受的虧負,並會請求對我們進行審判與報復;辯護者將成為控告者。但我們如何虧負恩典?我回答有五種方式:

  1. 藉由忽視恩典的邀請。這樣的人使神白白說話,並浪費他最好的論據:哥林多後書六章一節,「我們與神同工的,也勸你們不可徒受他的恩典。」神的恩典在此處是指福音中恩典的邀請。現在,當恩典所有的懇求與辯論都不能感動我們去反思並尋求我們的救恩時,我們就是徒受了。當神以微小的聲音說話時,你藐視他,這是對神極大的侮辱。看哪,正如大衛曾向拿八發出禮貌的訊息,而他卻回以粗魯的回答,這使大衛怒不可遏:撒母耳記上二十五章三十四節,「凡屬拿八的男丁,我必不留一個。」那麼,主對於那些藐視他恩典,以及所有更新的邀請與愛的信息,並將世界的利益與享樂置於他之上的人,將會是何等憤怒!或許你沒有回以粗魯與蠻橫的回答,也不是言語的嘲諷者與反對者,但當神以最甜美、最溫和的方式來到時,你卻輕視了他最甜美的信息。福音中的抱怨是,馬太福音十一章十七節:「我們向你們吹笛,你們不跳舞。」不是說:我們向你們打雷,你們卻不驚恐;而是:我們吹笛,你們卻不跳舞。不注意這些恩典的甜美誘惑與奉承,這是非常悲哀的:希伯來書二章三節,「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利益的偉大加重了罪。這是所提供的偉大救恩;這裡有赦免與永生的邀請,但如果你忽略它,它便不產生果效。有一類人並不公開否認、拒絕或迫害福音,但他們漫不經心地接受它,對它的感動不超過對一個關於黃金山,或一夜夢中從天而降的紅寶石與鑽石的故事。如果你忽略這恩典,你就使神白白浪費了他最好的論據。鞭打良心直到它疼痛。你會怎麼做?「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神親自致力於贏得人心,恩典已展現了它所有的寶藏,如同一個人在店鋪裡為了招攬生意;現在,當它沒有遇到買主時,它是憂傷且被虧負的。這是馬太福音二十二章六節對那些人的指控;當他們被邀請時,「他們不理」;他們沒有將其納入他們的關心與思考中,沒有認真地想過:哦,神竟然邀請我們參加他兒子的婚禮!他們沒有絕對拒絕,而是找藉口;他們不說 non placet(我不喜歡),而是 non vacant(我沒空);這使君王憤怒。當一切準備就緒,神展示了他恩典的寶藏與豐富,而人們卻不願反思,他們的心沒有準備好。這將如何使神憤怒?這類忽視者被說成是「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使徒行傳十三章四十六節)。你會說,這有什麼錯嗎?誰是配得的?我們不應該認為自己是卑微、絕望的受造物,不配得到神的一瞥,更不用說永生了嗎?我回答:這不是指自我謙卑,或神聖的自我定罪,而是指那些背棄恩典的人。恩典來拯救他們,神給他們一個邀請,彷彿他們是配得的;而他們斷定自己不配,並清楚地宣告他們完全不配得這恩典。所有人都極度不配得永生,神有足夠的理由定他們的罪;但他們主要斷定自己不配,也就是說,在事實上宣告自己是不配的,那些領受了呼召之榮譽與恩惠的人。恩典已向他們說話,並向他們提供了赦免與救恩,而他們卻背棄它,彷彿它不值得按神的條款接受;這類人就是所有無知的笨蛋與聾耳的世俗之徒。
  2. 另一類虧負恩典的人,是那些出於律法上的沮喪而拒絕恩典的人。許多可憐的受造物在自己眼中如此卑微,以至於他們認為自己不可能在神的眼中找到恩惠。哦!但請考慮,恩典的豐富難道不能拯救嗎?當神決意要將恩典完全榮耀化時,難道它不能使你被接納嗎?神為何帶領受造物看見他們的不配,若不是為了讓恩典更顯榮耀?若受造物不是如此不配,恩典就不會是如此的恩典;因此,你應該慶幸你的心處於那樣的優勢,能意識到你自己的卑微。如果你不投靠恩典,這就是對恩典的虧負;你限制了它的豐富,並遮蔽了它的榮耀。這就好像一位皇帝的收入無法償還一個乞丐的債務。我們的伊法(量器)滿了,滿溢了,但神的憐憫是過滿的。你能談論罪,而聖經談論憐憫:「我父啊,你只有一個福分嗎?」以掃說(創世記二十七章三十八節)。那麼,神只有一個憐憫嗎?恩典是一個無法耗盡的寶藏,是一個永遠充滿、永遠流動的海洋:「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羅馬書五章二十節)。罪中不可能有那麼多,但恩典中更多。當使徒要談論恩典的豐盛時,他創造了新詞;ἐπλεόνασεν 與 ὑπερεπερίσσευσεν。浪子能說,我父家有足夠的糧:路加福音十五章十七節,「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神那裡有足夠的恩典。如果我們滅亡,不是因為缺乏憐憫,而是因為缺乏信心。我們為何要推開這向我們顯現,甚至提供給我們的恩典呢?如果它是要藉由我們裡面的任何東西來獲取,我們或許可以絕望。小心輕視神的恩典;它是神的寶藏:你減損恩典多少,你就使神成為一個貧窮的神。注意以弗所書二章四節的表達,「神……有豐富的憐憫。」神是萬物的主,但他不認為除了他的良善與憐憫之外,有什麼是他的寶藏。他沒有說,在能力上豐富,雖然他能做超出我們所求所想的事;也沒有說,在公義上豐富,雖然他在他一切的道路上是公義的,在他一切的工作中是正直的;也沒有說,在受造物上豐富,雖然千山的牲畜都是他的;但他說,在憐憫上豐富。因此,小心不要限制憐憫,因為你減損了神的財富與寶藏。
  3. 恩典若被攔阻了其榮耀,便是受了虧損。奪取神的榮耀,尤其是奪取祂恩典的榮耀,是世上最大的褻瀆。在萬事之中,神的榮耀是祂最珍視的;祂不能容忍有任何與祂分享榮耀者。祂恩典的榮耀尤其為祂所珍視;祂一切護理作為的終極目標,皆是為了榮耀恩典:以弗所書一章6節:「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當你奪取了本該歸給恩典的榮耀冠冕,並將其戴在自己頭上時,你便奪去了神至高的尊榮。例如,當你認為神之所以接納你而非他人,是因為祂在你身上看見了某些比他人更卓越的價值或優良品質。唉!在福音的光照下,這類思想雖未宣之於口,卻隱秘地潛伏在心中:申命記九章4節:「你心裡不可說:『耶和華將我領進來得這地,是因我的義。』」人的心極易產生這些念頭:神看見我比別人更能為祂帶來榮耀;這都是因為我的義。當你因自己為神所做的事而自高自大,彷彿那是靠你自己的能力與力量所成時,恩典也同樣受了虧損。基督徒在此事上當學習約押的策略;當他快要攻下拉巴時,他差人去請大衛王前來,好讓大衛奪取攻城的榮耀:撒母耳記下十二章28節:「現在你要聚集其餘的軍兵,安營攻擊這城,奪取這城,恐怕我奪了這城,人就以我的名字稱呼這城。」因此,當我們為神的榮耀做成任何事時,讓我們請神來領受那榮耀。使徒保羅正是如此,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0節:「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若有任何卓越之處,仍要將冠冕拋在恩典的腳前。那殷勤的僕人說,路加福音十九章16節:「主啊,你的一錠銀子已經賺了十錠。」不是我的殷勤,而是你的銀子。
  4. 恩典若被轉為放縱,便是受了虧損。這是一項沉重的指控,在那些人身上留下了黑色的記號:猶大書4節:「不虔誠的人,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這指的是人為了讓神白白赦免而肆意犯罪;他們妄用恩典,彷彿恩典應當承擔一切,並將其當作運走污穢的糞車;又如揮霍的子女,因有一位富有的父親,便隨意揮霍,以為父親的家產足以支付一切。當我們使恩典屈從於如此卑劣的目的時,便是對恩典極大的虧損。當你試圖讓恩典成為你肉體私慾所生之罪的父親時,你是在羞辱神並貶低恩典。你卑劣且罪孽深重,卻在恩典的鼓勵下持續犯罪,甚至因為恩典豐盛而變本加厲;這就像蜘蛛從花中吸取毒液,並將其轉化為滋養私慾的養分;又如鹹海將甜美的河流、天降的甘露以及一切流入其中的水,都變成了鹹水;肉體的心也是如此,將所遇見的一切同化,轉化為私慾的燃料。人總想安全地犯罪,且帶有特權(cum privilegio),彷彿領受了天上的許可;因此,他們竟從神的恩典中尋求自由。這是一種卑劣的濫用;神的恩典所教導我們的,卻是完全相反的道路,即「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而不是因為擁有豐盛的恩典就變得更加安逸與疏忽。然而,他們卻強行扭曲恩典,使其背離原本的目的,肆意犯罪,只因神白白赦免。恩典絕不給予犯罪的自由。反律法主義者(Antinomians)犯下了嚴重的錯誤,他們聲稱恩典使他們脫離了道德律。誠然,恩典使我們得自由,但那是為了盡本分,而非為了犯罪。羅馬書六章20節有一句令人悲傷的話:「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這是對肉體狀態的描述:本分對他的心毫無敬畏感。當人認為自己脫離了律法而非脫離了罪,當他們在隨從己心行事時仍期待安慰,他們便是濫用了恩典,抓住了魔鬼的約,而非神的約。世上沒有任何受造物能脫離律法;神從未造出一個絕對「隨己意行事」(sui juris)的受造物。天使雖享有許多超越我們的豁免與特權,如免受苦難、疾病、死亡以及我們所背負的肉體重擔,但他們並未免除本分或律法:「聽從他命令、成全他旨意的,有大能的天使。」(詩篇一○三篇20節)。地上的君王或許能免除某些臣民的義務;如掃羅曾宣告,凡做某事的人,「他父家在以色列中必免納糧」(撒母耳記上十七章25節)。但神從未使任何受造物絕對脫離律法。然而,即便一個人在教義上正確,承認信徒仍受道德律的約束,他仍可能在實踐上成為反律法主義者,濫用並虧損恩典;例如,若一個人為了恩典的緣故而鬆懈任何本分,或更自由地放縱卑劣的情慾,並說神不會如此嚴苛,他便虧損了恩典。如果人不再警醒與嚴謹,如果人變得更加疏忽、安逸與怠惰,如果他們在盡本分上不夠恆切,如果他們減少了對罪的謙卑,或在生活言行上減少了嚴謹與警醒,他們就像從恩典中吸取毒液的蜘蛛。人絕不會因為認識福音而獲得更多肉體的自由。這正是激勵我們盡本分與警醒、使我們的心為罪而融化、生發敬畏並順服的大能。
  5. 恩典若在嘗過之後被輕視,便是受了虧損,這正是肉體信徒所為:彼得前書二章3節:「如果你們嘗過主恩的滋味。」人起初有一個滋味,是為了試驗神道路的甘甜。然而,若在試驗之後,你並不滿足,反而重新選擇世界,這便是對恩典極大的虧損與藐視;因為你等於是宣告並斷言,你已經試驗過了,且根據經驗發現,世界的享樂與利益勝過從神恩典中流出的一切安慰。聖經的全部目的,就是勸勉人去試驗恩典的甘甜:詩篇三十四篇8節:「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的」,且知道祂的恩典是美善的。但如今,你的經驗卻是對聖經徹底的否定與反駁,你彷彿在說:我試過了,卻沒發現其中有什麼甘甜。沒有人比那些嘗過恩典滋味,卻又轉向世界的利益與享樂,並在經歷了一段嚴謹的信仰生活後感到厭倦的人,更虧損恩典了。

應用二:勸勉你們榮耀恩典。這是神所期待你們歸給祂的榮耀:以弗所書一章6節:「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你們的。」若工匠向你展示一件精巧的工藝品,他期待因其技巧而受讚美。摔跤手擊敗了對手,期待因其力量而受讚美,而非因其容貌:那並非合宜的讚美。君王賜下皇家禮物時,期待因其慷慨而受讚美。同樣地,那凡事隨己意、白白行事的主,期待因祂的恩典而受讚美;因此,你們應當不斷迴響著:「恩典!恩典!」(撒迦利亞書四章7節),並讚嘆神慈愛的護理。若一個人的心未被激勵去讚美恩典,這便是他未從恩典中領受任何益處的確據。毫無疑問,凡有份於恩典的人,必然會深受其感動。讓我們看看,我們有何理由比天使、比其他人更當讚美神。

  1. 比天使更當讚美。我指的不是那些墮落的天使,神未與他們立約,而是以公義而非恩典對待他們;我指的是那些聖潔的天使。在某些方面,我們比聖潔的天使更有理由稱頌神。感恩與謝意看重的是禮物的白白與恩慈,而非其偉大;它看重的不是利益本身,而是施予者的善意。誠然,神對天使極其良善與慷慨,將他們從無中創造出來,使他們成為天上的朝臣;但請注意,祂對我們是何等良善與恩慈,甚至超越了他們。天使從未得罪祂,但神對我們卻是慷慨與恩慈的,儘管我們有罪的虧欠;祂受損的公義曾介入並設下攔阻,然而恩典卻破繭而出,向我們這些不配的受造物顯明。沒有任何事物能阻止神對天使行善。聖潔的神擁有一位蒙福、公義、聖潔的受造物;但對我們而言,公義必須得到滿足;我們是罪人的一代,是背道之亞當的可憐後裔。我們離棄了神並拋棄了祂,這是天使從未做過的,他們對神的良善與慷慨有著長久的體驗。連天使都對顯明給我們的恩典感到驚奇,尤其是那使公義得以滿足的恩典:彼得前書一章12節:「這些事連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
  2. 比其他人更當讚美。有一種普遍且次等的恩典,是向全世界顯明的。全地都充滿了祂的良善,但這帶來救恩的恩典,卻是選民所獨有的,是賜給那些本身卑微、如滄海一粟的少數人,是神從世界中揀選出來的:約翰福音十四章22節:「主啊,為什麼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白白的恩典會挑選;如何挑選?祂揀選了那些本身無足輕重的事物。看哪,當神為自己揀選祭物時,並非揀選獅子,而是揀選羔羊與鴿子;所以神所揀選的,並非那些被視為神明的人,而是少數卑微的受造物。白白的恩典往往揀選最差的,好讓一切榮耀都歸於神。若人要揀選木材來建造,他不會選擇彎曲的,而是選擇筆直且最適合其用途的。但當神察看人類子孫時,祂往往揀選最頑劣的材料,並按照祂恩典的旨意,用聖潔的呼召呼召他們。有時看到恩典如何在兩個同樣陷於罪中的人之間做出區別,真是奇妙。公義無法做出區別;當人處於同樣的情況時,他們必須期待同樣的審判;但恩典卻做出了巨大的區別。神的選民中有許多人曾像那些在地獄中的人一樣深陷罪中,但神卻做出了區別。兩個強盜都陷於同樣的定罪中,然而一個被帶進了樂園,另一個卻往自己的地方去了。因此,要讚美並榮耀恩典。

「顯明給眾人。」「顯明」(ἐπεφάνη)一詞,意指它像一顆星,或像一種先前未見的光,突然破空而出;因此,這指的是使徒時代福音的晚近顯現。如今它突然破曉而出。正如路加福音一章78至79節:「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裡的人。」這是指福音的破曉,如同黑夜之後的黎明;此處的「顯明」亦隱含此意。

教義二:福音所揭示的恩典,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光輝燦爛。

這恩典顯明在福音裡;唯有在那裡,它才被清晰地彰顯出來。

在闡述這一點時,我將說明:

  1. 在此之前,關於恩典的知識存在著何等的黑暗。
  2. 如今揭示了多少恩典。

首先,在永恆的福音從神的懷中被帶出來之前,存在著何等的黑暗。無論在猶太人還是外邦人中,都存在著黑暗。在世界的大部分地區,關於恩典的知識完全處於黑暗之中,而在教會裡,除了影兒與預表之外,一無所有。

  1. 這恩典在世上並不為人所知,僅有一點點:詩篇三十三篇5節:「遍地滿了耶和華的慈愛。」在創造與護理的過程中,透過甘霖與豐收的季節,一些次等的恩典向他們顯明,這是天國之外的恩典;但關於神懷中的奧秘、神的道成肉身、藉祂的死來贖罪、藉信靠中保而得救,卻一無所知。這並不取決於自然因果的連結,而是取決於神白白的喜悅;因此,天使在福音於教會中啟示之前,也未曾知曉:以弗所書三章10節:「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外邦人透過觀察因果秩序,永遠無法發現這一點。他們或許能發現一位「第一因」與「至善」,卻無法發現基督,無法發現救主;他們坐在死蔭之地,既不理解也不渴慕永生:使徒行傳十四章17節:「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在已知的自然規律中,如天降甘霖與豐收季節,可以看見神的許多作為,卻絲毫看不見基督。使徒在那裡說這話,是為了勸阻他們敬拜宙斯、赫耳墨斯以及其他外邦人的虛無偶像;他從他們所領受的自然恩典與普遍恩惠進行辯論:這足以使他們承認一位神聖的能力。請注意,使徒說:「他未嘗不顯出證據來」;然而他任憑他們行各人的路,因為他沒有啟示他的福音,也沒有賜下他的靈:詩篇一四七篇19至20節:「他將他的道指示雅各,將他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別國他都沒有這樣待過;至於他的典章,他們向來沒有知道。」羅馬書十六章25至26節:「惟有神能照我所傳的福音,和所講的耶穌基督,並照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秘,堅固你們的心。這奧秘如今顯明出來,而且按著永生神的命,藉眾先知的書指示萬國的民,使他們信服真道。」

以弗所書三章4至5節:「你們念了,就能曉得我深知基督的奧秘,這奧秘在以前的世代沒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著聖靈啟示他的聖使徒和先知一樣。」歌羅西書一章26至27節:「這道理就是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秘;但如今向他的聖徒顯明了。神願意叫他們知道,這奧秘在外邦人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就是基督在你們心裡成了有榮耀的盼望。」但神任憑他們隨從自己的私慾,並繼續奉行他們自己虛構的宗教。然而,他並未讓自己沒有見證,因為他們領受了許多肉身的祝福,由此他們本可輕易推論出,他們不應敬拜木石與死人,而應敬拜那位藉著護理賜下這些祝福的永生神。雖然他沒有賜給他們福音,但他賜給了他們自然之光與受造物的明鏡。關於這是否為「足夠的恩典」(auxilium sufficient gratiae),即足以使他們歸正或達到能領受神恩典的條件,學界有許多爭論。這足以促使他們尋求神,並使他們確信敬拜受造物是錯誤的,但這不足以使他們尋得真神並享受祂。救贖性的恩典並未應許給予任何改良自然的人。因此,雖然全地都充滿了耶和華的良善,即祂普遍恩惠的果效,但在福音中顯明並破曉而出之前,祂的救贖恩典是無人知曉的。

  1. 對猶太人而言,這恩典開始破曉,但它被遮蔽在預表與影兒之中,以致他們無法清晰看見。他們教義的實質與我們相同,但在施行方式上有很大的不同;他們擁有黑暗的經文,而我們擁有註釋。摩西帶來了恩典與影兒,但「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翰福音一章17節);因為在這裡,所有的預表都顯明了,我們擁有了實體本身。基督是世界的光。太陽離升起越遠,給予的光就越少。基督當時尚未升起,因此只有充滿影兒的晨曦。恩典與道德律的定罪相對,真理與禮儀律的影兒相對。基督的職分、祂的恩惠、祂的位格,對他們而言僅是隱晦地提出。僅舉一例。在所有律法時代的僕人中,施洗約翰看得最清楚;然而基督說,福音時代最小的僕人也比他知道得更多:馬太福音十一章11節:「我實在告訴你們,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興起來大過施洗約翰的;然而天國裡最小的比他還大。」約翰因更接近基督,對預表的意義與應用有著比他人更清晰的認識;但如今,那些在基督升天、聖靈澆灌之後,生活在福音時代的人,對恩典教義有著清晰的洞見,遠比約翰時代更為清晰。

其次,如今揭示了多少恩典?我回答:

  1. 恩典的智慧。福音對肉體的理性而言簡直是謎,是一個偉大的奧秘:提摩太前書三章16節:「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大。」我們在那裡讀到神與人被連結在一起,公義與慈悲藉著恩典的籌劃被連結在一起;唯有在這裡,我們看見了這無可爭議的偉大奧秘,因為這些事絕不可能進入任何受造物的腦海中。若天使與人類被要求研究並制定他們與神和好的方式,他們永遠無法想到這樣的補救措施,即在基督的位格中將神與人連結,並藉著基督的寶血與滿足,將公義與慈悲連結在一起;這除了神之外,不曾出自任何胸懷;祂將這奧秘從自己的懷中帶了出來。當三一神的會議中提出問題:墮落的人類如何能被帶回神面前,從深淵的苦難提升到極致的幸福?恩典介入了,並提議讓基督成為一位位格中的神人。噢!這籌劃是何等奇特與奇妙!若你考慮到人性的軟弱與卑劣,以及神性的無限與卓越,這樣的藍圖絕不可能進入任何受造物的腦海。任何受造物有何根據能期待這樣的降卑,即必死與永恆、無限與有限竟能結合在一起?正如基督的位格是奇妙的,祂的工作與使命也是如此,那就是使公義與慈悲彼此親吻,使公義能為人的罪得到完全的滿足,而慈悲能因促成他們的救恩而得到完全的滿足,使恩典得著榮耀,而公義卻無所損失。當神救贖世界時,祂所做的工作比當初創造世界更偉大。創造的對象是純粹的「無」,那時既無幫助,也無阻礙;但如今在救贖中,有罪需要被除去,這比任何事物都更糟。我們罪有應得,祂的公義與真理對我們有控訴,因此這是更艱鉅的工作,需要祂更多的智慧,而這智慧如今在福音中已完全向我們顯明。當神要造人時,儘管人將成為僅次於天使的高貴受造物,但用塵土造人對神的大能而言算不得什麼。如今,罪使我們比塵土更卑劣:約伯記三十章8節:「這都是愚頑下賤人的兒女;他們被鞭打趕出國境。」我們的處境更糟;這裡有神的公義反對;但恩典找到了籌劃,並差遣基督以奴僕的樣式降臨,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腓立比書二章6至7節)。
  2. 我們在福音中洞察到恩典的白白,無論是在給予還是在接納上。神所做的一切都是禮物,而我們所做的,也是藉著恩典被接納。在給予方面,福音中顯明了極大的恩典。主凡事白白行事:約翰福音一章16節:「從他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也就是說,為了恩典的緣故,祂賜下基督,賜下信心,賜下赦免;祂賜下條件,也賜下福分。毫無疑問,如今我們所面對的是一位恩典的神,祂坐在恩典的寶座上,好將恩典白白賜給所有前來的人。在基督之外,在律法之中,神被顯明為坐在公義的審判台前,正如詩篇九十七篇2節所描述:「密雲和幽暗在他的四圍;公義和公平是他寶座的根基。」但如今,使徒說,希伯來書四章16節:「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使我們能得憐恤以獲赦免與接納,並得恩惠以幫助我們對抗軟弱。這在律法中已有預表。在律法之下,這由基路伯之間的施恩座所預表,神從那裡發出回應;但那時大祭司一年只能進入一次,幔子內的道路尚未完全顯明,希伯來書九章8節。那時雖有施恩座,但更多是神的公義審判台;祂的寶座周圍有煙雲與雷鳴;但如今讓我們親近,好得著恩惠,從神手中白白領受一切。此外,恩典不僅在給予中顯明,也在接納中顯明。神以真誠的悔改接納完全的無辜,以誠實接納完美,以心志接納行為,因基督的緣故接納人,因人的緣故接納其工作。因此,神既白白給予,也白白接納。我們所做的不是被放在天平上稱量,而是放在試金石上檢驗。很多時候,善行並未達到完全的重量。神不看衡量,只看恩典的真實;祂要求內心真實。
  3. 恩典的功效與大能在福音中被揭示。基督差遣祂的靈來應用祂自己所成就的。一位位格前來贖罪,另一位前來成就贖罪的果效。請注意,為了阻止恩典的運行,神聖的公義不僅設下了阻礙,我們的不信也阻礙了基督所贖之功的應用;因此,正如第二位位格要滿足神,第三位位格必須在我們身上動工。我們的救恩事業面臨雙重阻礙:神的公義,因為神的榮耀必須被修復,所以基督必須贖罪;以及我們的不信,所以聖靈必須前來應用。首先,基督受苦,當祂升天後,聖靈才被澆灌下來。若非福音,我們永遠不會知道恩典的功效與大能。使徒提出了問題:加拉太書三章2節:「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你們是如何認識恩典的?這是神要印證福音之卓越與權柄的印記,即祂將聖靈的運行與福音結合並協助之。看哪,正如太陽,光隨熱而增;晨曦微弱而溫和,但正午時分,太陽不僅以榮耀,更以力量照耀;這裡也是如此;福音的光越增長,其功效與大能就越傳遞給人類子孫。律法的施行被稱為「儀文的舊樣」,而福音的施行被稱為「心靈的新樣」:羅馬書七章6節:「但我們現今既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在單純的律法施行中,只有字句的指引,卻沒有執行所建議之事的氣力與能力。律法命令,恩典幫助(Lex jubet, gratia juvat)。律法命令,但恩典的一切命令都提供幫助。有一位聖靈隨著福音運行,使我們有資格履行其中的本分:哥林多後書三章6節:「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神將聖靈的美德與大能與福音的施行結合在一起。字句使人知罪,因此必然導致死亡,因為我們無法履行它所要求我們的;但如今有一位聖靈隨著福音運行,因此我們認識了恩典的功效。
  4. 我們認識了恩典的寬廣與慷慨。藉著基督而來的福分在律法中並未如此清晰地揭示;據我所知,沒有任何預表能預示與基督的聯合。基督的寶血由公牛與山羊的血所預表,稱義由代罪羔羊的逃脫所預表,成聖由潔淨的水所預表。但如今,永生在明確的條款中被提及;有時它在繼承迦南地的應許中被隱喻,正如地獄由被擄所隱喻;但除此之外,它很少被提及:提摩太後書一章10節:「但如今藉著我們救主基督耶穌的顯現,已經表明出來了。他已經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外邦人對未來狀態只有模糊與粗淺的想像。在基督道成肉身之前,生命與不朽從未被真正認識;因此,舊約中對天堂的提及與新約中對暫時祝福的提及一樣稀少。在新約中,我們聽到了許多關於十字架、苦難與患難的事。為什麼?因為那裡揭示了許多關於天堂的事。永恆的獎賞足夠強大,而暫時的事物則不值一提。肉體的人與福音的性情完全相反;他們寧願處於舊約時代,擁有暫時的祝福,讓神自己保留天堂。但這是福音的偉大特權,即生命與不朽、那蒙福的盼望、永恆的報償如今被如此明確地提及,並擺在我們的渴望與盼望面前。
  5. 在福音中,我們學到了恩典的確據。神將不再失望;整件事不在我們手中,而在他人手中。在第一個約中,我們的救恩被交託給人意志的不確定自由;但如今基督既是救贖主,也是中保。前一個約取決於我們自身,取決於我們意志的可變性;但如今它被交託在基督手中,不僅是為了使我們與神和好,也是為了在這種狀態中保守與護衛我們。因此,希伯來書七章22節稱祂為「更美之約的中保」。基督承擔責任,確保約在雙方都能被遵守。神有基督來要求順服,我們有基督來賜給我們恩典,以履行神所要求我們的;因此,恩典如今在其所有的榮耀中被顯明出來。使徒說,羅馬書四章16節:「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顯為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這就是使它對所有選民都確定的原因,因為神以如此恩慈與白白的條款與我們立約。

應用一:讓我們珍視這些恩典的日子。我們對於恩典能如此清晰地顯明出來,所懷的感恩之心還遠遠不夠。福音是更新後世界的亮光;我們若沒有福音,就如同世界沒有太陽一樣,無法生存。詩篇十九篇中,大衛先談到太陽,接著談到律法,此處的律法即指聖經的總體教義。若太陽消失,世人將陷入悲慘境地,萬物都會枯萎衰敗;若我們沒有福音的亮光,新造之物也將籠罩在同樣的黑暗之中。噢!那些在埃及地幾天內失去日光的人是何等悲慘!若非福音將生命與不朽顯明出來,我們將會是何等野蠻與可憐!特土良(Tertullian)曾言:「寶石因其稀有而顯得珍貴。」噢!我們應當更嚴肅地看待福音,因為神在顯明這件事上是何等溫柔。在四千年的漫長歲月中,福音在很大程度上是隱藏的。神將它作為一個珍貴的奧祕,長期藏在自己的懷中,直到神之子從祂而出、取了我們的本性,福音才被揭示出來。正如君王只將祕密透露給親信與謀士,而對其餘臣民隱瞞,神也只將福音顯明給少數先知與聖徒,即便如此,他們也僅是瞥見,只能遠遠地看見基督。正如我們從遠處看一個人,無法辨清其身形、衣著顏色或其他細節,只能看見一個人的輪廓與實體;他們看見了基督,卻是在遠處,無法像我們今日這般清晰地知曉祂降生、道成肉身、受死與復活的具體細節;因此,先知們被迫去研讀他們自己的預言:彼得前書一章10節:「論到這救恩,那預言你們所得恩典的眾先知,早已詳細地尋求考察。」他們看見榮耀的救恩近在咫尺,卻無法完全參透其意;因此,他們研讀那些由神的靈帶給他們的著作與預言。神的先知們若能看見我們所看見的,必會自覺有福:馬太福音十三章16至17節:「但你們的眼睛是有福的,因為看見了;你們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為聽見了。我實在告訴你們,從前有許多先知和義人要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要聽你們所聽的,卻沒有聽見。」自從基督在肉身顯現並澆灌聖靈以來,我們所處的境況遠比亞伯拉罕、大衛、眾先知與義人更為有福,因為神對待我們更為憐憫與慈愛;他們僅僅瞥見,卻是何等懇切地渴望看見更多!因此他們不斷地尋求。福音的實用性、必要性與稀有性,應當使它對我們更加寶貴,使我們比現在更珍視這些恩典的日子。

應用二:讓我們藉此進行自我省察。我們從這些恩典的日子中得到了什麼益處?我們的知識是否更豐富?信心是否更清晰?唉!我們遠不如那些僅僅領受影兒的人;他們那如鷹般的眼睛,在儀式中看見的基督,比我們在實體中所看見的還要多。撒迦利亞書十二章8節說:「那日,他們中間軟弱的必如大衛,大衛家必如神,如在他們前面的耶和華的使者。」然而我們不僅比不上大衛,甚至比不上舊約中最卑微的信徒,對聖約及其福分所知甚少。我們虛擲了身處光明之日的益處;若我們不能從中獲益,倒不如從未聽過福音;甚至在某種意義上,若我們不善用這些豐盛的日子,從未享受過它們反而更好。在黑夜中跌倒尚可原諒,但在擁有光明指引道路的情況下跌倒,卻是危險的。神的恩典已經顯明,如清晨的亮光破曉而出,我們卻未能領受所賜的恩典。生長在肥沃土壤的樹木應當更茂盛,在豐美草場的牲畜應當更健壯;同樣,我們這些被引領到溪水旁、被大地的嫩草所滋養的人,應當更有長進。神若非為了讓我們在光中作工,何必在教會中點起蠟燭、設立亮光呢?因此,你們是否善用了這些恩典的日子?你們獲得了什麼能力來治死罪?唉!對某些人而言,福音仍不過是死的字句;它沒有給予他們制伏敗壞的力量;充其量它只是一道指引的光,而非勸服的力量;它僅僅是光,而非焚燒並滅絕私慾的火;因此,你們能說出自己在治死罪上有什麼力量嗎?在履行職責上有什麼甘心樂意的心嗎?「基督的愛激勵我們」(林後五14)。你們這些不認識神之愛與恩典的人,所受的激勵就更少。本不該如此;然而,舊約聖徒的虔誠、熱心與奉獻,有許多記載是我們所無法效法的。我們是否有足夠的安慰來抵禦沮喪?如今恩典顯明得更多,我們是否有更豐滿的喜樂來支撐我們面對今生的一切苦難?約翰福音十五章11節:「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既然在這些恩典的日子裡,神顯明了更多的慈愛,我們在行善助人上是否有更大程度的愛心?在律法之下,一切皆有明文規定,精確地按比例要求他們奉獻;十分之一是屬神的;但在福音之下,或許沒有這樣的明文規定(儘管十分之一是否仍屬神,這是一個重大的問題),但神知道愛是不會落後的,因為在福音的日子裡,愛被賦予了極大的託付。簡言之,我們是否更認識神的聖約?我們是否更能治死罪、更好地忍受苦難?我們是否更有能力與意願去行善?

「這恩典是給萬人帶來救恩的。」意即,給所有接受恩典的人,無論是為奴的或自主的;而此處的救恩被視為我們完全的幸福,即永生與救贖,這是顯而易見的。因此,要點如下:

教義三:神在福音中顯明的恩典是救恩的偉大媒介,或說是一種趨向救恩的恩典。

福音被稱為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羅馬書一章16節:「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意即,這是神所使用的一種大能的工具。因此,它被稱為耶和華的膀臂:以賽亞書五十三章1節:「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呢?」它的力量不在於字母與音節,而在於聖靈的同工,神藉此認可並尊榮它。當彼得去向哥尼流傳福音時,使徒行傳十一章14節說,他將要告訴哥尼流一些話,使他和全家得救。除了這條路,沒有別的方法能將人帶到神面前;這將教導你和你的家人如何得救。

福音,或福音中神的恩典,之所以是救恩的媒介,是因為它在道德上有趨向救恩的傾向,且它擁有聖靈工作與幫助的應許。

  1. 它在道德上有趨向救恩的傾向;因為其中有救恩的歷史,即神在祂那方面所做的事;有救恩的勸誡,即我們在自己這方面必須做的事;還有極好的激勵,鼓勵我們擁抱這救恩。

[1.] 其中有救恩的歷史,即神在祂那方面所做的事;在那裡,一切都已預備妥當;在那裡,你聽見神的愛,祂賜下獨生子,以及祂在基督裡揀選了那些祂意欲拯救的人。在那裡,你聽見中保的位格、祂的使命與被差遣到世上、祂的道成肉身、祂的受膏(即被膏立擔任職分)、祂的降卑、祂的順服、祂的受死、祂的埋葬、祂為罪所作的挽回、祂所買贖的生命;接著是祂的升天,以及這一切所帶來的果效,即祂在神右邊的代求、祂澆灌聖靈作為祂在地上的代理人;在那裡,你讀到祂藉由聖道與聖禮的設立來聚集教會的方式;在那裡,我們聽見基督的降卑,藉此救恩得以買贖;以及祂的升天,藉此救恩所伴隨的恩典得以分發與施行,以及基督如何藉著聖靈應用這救恩。

[2.] 其中有救恩的勸誡,即人為了分享基督的義與聖靈,在自己這方面必須做的事,這一切皆按照神的美意,是基督藉由祂的降卑所買贖,並藉由祂的升天所分發與施行的。我稱這一切為神的勸誡,因為聖經正是如此稱呼:路加福音七章30節:「法利賽人和律法師廢棄了神的勸誡。」如果你想得救,這就是神的勸誡,你必須這樣做。病人若擅自更改醫生的處方與療法,隨意增減藥物,是非常危險的;同樣,擅自更改神所設立的救恩途徑,也是極其危險的。不要像那個來到基督面前的少年人,他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太十九16),然而當基督試驗他時,聖經說他憂憂愁愁地走了。一個屬血氣的人,心裡或許會被激動而尋求救恩,但當他發現無法用自己的方式贏得天堂,無法同時擁有基督與世界、基督與肉體的自由、基督與肉體的享樂時,他便憂愁地離開了;因此,你不僅要看救恩的歷史,即神做了什麼,還要看救恩的勸誡,即你必須做什麼。彼得總結了福音的精髓:使徒行傳二章37至38節:「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悔改,意味著因罪與苦難而產生真實且活潑的憂傷,藉此人感受到神的忿怒,因得罪神而憂傷,承認自己理當受審判,渴慕基督,然後等候心靈在福音的安慰中得著安息,並領受基督的義。不僅如此,悔改還意味著更多:你必須放下反叛的武器,學習對神感恩,行在新順服中,愛神並愛鄰舍,安靜地背起十字架,等候永生。如果你想得救,這就是神給你的勸誡。接著他說「受洗」,彼得在此指的是宗教性地使用印記,以及所有神慣常與我們相遇、並藉聖靈供應我們恩典的救恩媒介。

[3.] 其中有極好的激勵,鼓勵我們擁抱這救恩。神在福音中說話時,對於被拒絕感到極其焦急,祂使用了各種方法。正如一個人無法打開門,手裡拿著一串鑰匙,一把接一把地試,直到鎖被打開為止,主也嘗試了各種方法,懇求、威脅、應許,好讓罪人的心門敞開。祂懇求;神竟向祂自己的受造物乞求,並以極其迫切的態度對待我們,彷彿這益處是祂自己的一樣;祂就是這樣勸我們與祂和好。接著,神威脅以永死,以激勵我們抓住永生;祂告訴我們有無底的深坑,以及永不死的蟲。有時祂試圖觸動我們的希望,有時則觸動我們的恐懼。祂不僅告訴我們失去幸福的後果,這對一個高尚的靈魂來說是極其痛苦的:希伯來書十二章14節:「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祂更告訴我們那些無止境且無安息的永恆刑罰,那永不死的蟲與永不熄滅的火。噢!提到這些事,誰的心能不戰兢呢?另一方面,我們擁有心所能想望、甚至超乎所想的極大應許:彼得後書一章4節:「因此,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這些事是人心未曾想過的。誰曾僱人去追求幸福,或僱口渴的人去喝水,或僱飢餓的人去吃飯呢?救恩是如此令人欣喜,那天上的福分與盼望是如此榮耀,我們理當不惜一切代價去贏取;但神採取了一切方法來喚醒世人。因此,福音完全可以被稱為我們救恩的大能工具,因為它在趨向救恩上有著強大的傾向。

  1. 因為它有聖靈幫助的應許。羅馬書一章16節稱福音為「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不僅因為它是神為此工作所專門設立的大能工具,更因為神將此尊榮賦予福音:祂只願將聖靈的運行與此教義結合。因此使徒說,加拉太書三章2節:「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你們是如何領受聖靈的?是藉由努力按律法的條款贏得神的悅納,還是藉由福音的教義?聖靈的幫助不與任何其他教義結合。這是該教義卓越性的確證,即神將祂恩典的大能保留給福音;祂不願將祂的聖靈與任何其他教義結合。律法,作為與福音相對的概念,被稱為「定罪的職事」(林後三9),對墮落的人而言是「致死的職事」(第7節)。律法的職分是定人的罪,而非拯救人。這並非說傳講律法使我們有罪,而是顯明我們本就有罪。對於那些死罪難逃的人,律法將罪擺在他們眼前,使他們知曉並感受到罪,從而感到恐懼,對自己絕望,並祈求拯救。為此,使徒講述了他自己的經歷:羅馬書七章9節:「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意即,我以為自己活著,並不認識自己,也不覺得自己有死罪;我以為自己在神面前的狀況與任何人一樣好;「但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那時我才算自己是失喪且徹底滅亡的。一個罪人在律法來到之前,就像一個乞丐,夢見自己是國王,沉浸在安逸與豐盛中;但當他醒來,靈魂空虛,感受到自己的貧窮、飢餓與破爛,這一切都推翻了他所有的夢想與虛妄的猜測。我們也曾以為自己活著,在神面前狀況良好;但當律法來到,我們才看見自己是死的、是失喪的。因此,律法作為與福音相對的概念,並非救恩的媒介,它只是罪與死的律:羅馬書八章2節:「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反駁:你可能會說,稱它為罪與死的律,聽起來太過嚴厲;但你必須正確理解。對墮落的人而言,律法僅僅是使人知罪,並將人定罪至死;它不過是殺人的字句;但福音伴隨著聖靈的大能,帶來生命。此外,詩篇十九篇7節說:「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因此,律法似乎也可能是對受造物而言的救恩之言。我回答:此處的「律法」不僅指我們所稱的「行為之約」那部分,而是指整本聖經,即生命與救恩之約的全部教義;正如詩篇第一篇2節:「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如果你在更嚴格的意義上理解它,那麼它僅是偶然地甦醒人心,即當它與福音結合時,因為福音才是生命與公義的職事;但就其本身而言,它確實是罪與死的律。正如某種東西單獨服用可能是有毒且致命的,但若與其他有益的藥物混合,便能發揮極大功效,成為極好的藥材;同樣,律法若與福音結合,對於喚醒與驚動罪人、向他顯明本分、使他知罪與審判,具有極大的用途;但真正能吸引人心的,正是福音。

應用:要催促你們更加重視福音,如同重視救恩本身,因為它帶來救恩。作為激勵與鼓勵:

  1. 思考救恩的偉大:希伯來書二章3節:「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不是小事。在福音中,神不是與你們討論瑣事;你們的永生繫於此;我們向你們傳講的教義是趨向救恩的。為了使論證更有果效,請思考何為救恩。救恩意味著從危險與困境中得救,並在安全狀態中得蒙保守。有時祂被稱為救主(Saviour),即「保守已成之事,免於滅亡者」,即便那事物從未失喪,祂也使其保持在安全狀態。在此意義上,神被稱為人和牲畜的救主:詩篇三十六篇6節:「耶和華啊,人和牲畜,你都救護(preserve);」正如祂保守他們免於衰敗與毀滅;所以祂是「萬人的救主」(提前四10)。沒有一個受造物不能稱神為救主。但我所說的這種救恩,並非普遍的保守或護理行為,而是僅屬於少數受造物的救恩。這裡不僅有安全,更有榮耀;這是一種遷入幸福之地的過程。此外,祂被稱為救主,是因為祂將人從危險與毀滅中拯救出來,正如牧人將羊羔從獅子口中奪回,這就是拯救;在日常用語中,我們稱將人從邪惡中救出的人為救主。但請注意,這種救恩不僅是「消極的」(privative),更是「積極的」(positive)。基督不僅將我們從邪惡、從罪、從神的忿怒、從律法的控告與永死中救出來,祂更積極地賜給我們恩典、公義與永生;祂不僅是一位防禦我們的救主,更是一位祝福我們的救主,「是日頭,是盾牌」(詩八十四11);不僅是抵擋危險的盾牌,更是作為植被與生命之源的日頭;這不僅僅是保守,更是提拔。如果基督僅僅將我們從將來的忿怒中救出來,僅僅是一位消極意義上的救主,那已經超乎我們的預期;或者如果祂僅僅為我們預備了一個沒有痛苦或煩惱的地方,祂依然是救主;但這裡不僅有贖價與拯救,更有基業、有高升;天堂與永恆的榮耀都包含在這救恩之中。取而代之的是哀哭與切齒,這裡有永恆的喜樂,我們將永遠與神同在,在眾聖徒中讚美祂的恩典。這福分是如此卓越,以至於我們若忽略它,必將面臨極大的危險:希伯來書二章3節:「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因為除了神被濫用的憐憫與忍耐轉變為忿怒與狂暴之外,我們還能期待什麼呢?我們若輕視它,必然伴隨著極大的罪惡與褻瀆:希伯來書十二章16節:「恐怕有淫亂的,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長子的名分是福分的憑據,在主面前的祭司職分與事奉權利皆繫於此。這本是以掃與生俱來的;他被稱為「褻瀆的人」(profane man),因為他以如此低廉的代價出賣了它,且如此輕看屬靈的特權。噢!輕視那將使我們永遠侍立在主面前、在祂的同在中事奉的偉大救恩,這是何等褻瀆!我們稱犯下謀殺、偷竊、姦淫、偽證的人為褻瀆者,因為這些罪帶來公眾的羞辱與蔑視,且對人類社會最具破壞性;但真正褻瀆的人,是那些輕視福音的人,因為福音提供了如此卓越的救恩;輕視神最好的供應,藐視祂的憐憫,當主已經將這誘餌與吸引力做得如此強大以贏得人心時,卻背對著它,這就是褻瀆。
  2. 思考救主的完全。耶穌基督藉著功德、藉著功效與大能,在各方面都完全適合使我們得益處。祂為我們做了一些事,也在我們裡面做了一些事。看哪,福音中有救恩的歷史,在那裡基督成就了一切,祂是藉功德而成的救主;福音中也有救恩的勸誡,在那裡祂是藉大能而成的救主,祂幫助我們履行自己那部分的職責。我們擁有祂降卑的功德與祂升天的大能;祂藉著受死的功德為我們代求,並藉著聖靈的功效在我們裡面動工。當基督要拯救我們時,有幾個障礙,一個在神那邊,一個在我們這邊;神公義的要求是一個障礙,我們的不信是另一個障礙。公義需要功德,不信需要大能;基督在兩方面都是救主。此外,我們救恩的敵人有不同的性質:神與律法、罪與死、撒但與世界。神與律法必須與罪、死、撒但與世界區分開來。神是一位無法被戰勝的敵人,因此必須與祂和好。律法是一位不能被廢除與毀滅的敵人,但必須被滿足;律法的誡命不能被放鬆或廢除,而必須被成全;律法的咒詛不能落空;必須有人成為咒詛,以維持其權威。如今耶穌基督為我們成了咒詛,並藉著祂的功德滿足了律法與神的公義。再者,在其他敵人中,看看撒但;祂不僅是試探者,也是控告者。作為試探者,基督必須以祂的大能勝過他;作為控告者,基督必須以祂的功德勝過他。當然,撒但作為敵人到什麼程度,基督就必須作為救主到什麼程度,好讓膏藥能覆蓋傷口;因此,針對撒但的控告,祂作為我們的中保介入,藉著呈現祂的功德,並將祂的血帶到施恩座前。再次思考,為了讓我們的安慰得以滿足,基督藉功德與大能拯救我們。藉著祂的順服與功德,祂賜給我們「對物的權利」(jus ad rem),即對救恩的權利與名分;但藉著祂的功效與大能,祂賜給我們「物權」(jus in re),即實際的擁有。祂首先必須買贖我們的平安、安慰、恩典與神的榮耀,然後確保我們擁有這一切;因此我們被說成是藉祂的死與神和好,並藉祂的生得救。祂死了,好讓我們能倚靠祂的功德、贖價與寶血,這是與神和好的代價;祂活著,好讓我們能等候祂的大能,從而藉祂的生命得救。
  3. 思考福音的卓越;它如何顯明並彰顯這位救主,不是藉著影兒與預表,而是藉著清晰明確的闡述。神賜給舊約教會許多恩惠,這些恩惠是敬虔的極大激勵,但不如福音強大與有效,因為它們僅是救恩的影兒。生長在陰影下的事物,無法達到如生長在陽光下那樣的完美。在舊約中,他們有許多福分,但它們是預表性的,且僅持續一段時間;他們有許多救主,將他們從為奴之家救出,領他們過紅海,穿過曠野進入迦南;將他們從敵人手中救出,摧毀周圍的列國;但這些都是將來美事的影兒。新約顯示了這一切的含義;我們藉著耶穌基督脫離魔鬼,被領入天堂,並得著永生的基業。舊約談到呼召亞伯拉罕離開迦勒底的吾珥,並將他的後裔分別出來歸給神。我們則談論揀選,好讓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舊約談到猶太人的後裔多如海邊的沙;新約談到歸信者的眾多,多得不可勝數。舊約談到從埃及領出來;新約談到將罪人從黑暗的權勢下領出來。舊約提到紅海;新約提到洗禮的恩典,或基督寶血的紅海。舊約談到神在曠野的護理,以色列民如何在四十年中被引導、餵養、穿衣與拯救;新約談到神在現今世界中對教會的護理;祂如何以祂的勸誡引導我們,直到將我們帶入祂的榮耀:詩篇七十三篇24節:「你要以你的訓言引導我,以後必接我到榮耀裡。」他們藉著約旦河進入迦南地,我們藉著死亡進入天堂;他們能談論那些榮耀的士師與君王,他們在各自的世代中行事英勇,但新約顯示,所有在基督裡有分的人,將在末日與基督一同審判世界:哥林多前書六章2節:「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並且作為君王,將與基督一同作王直到永遠,遠比所羅門在一切榮耀中更為榮耀。他們的敬虔就像生長在陰影下的植物;如今太陽升起,散發出祂的光、熱與影響力。
  4. 思考神在祂護理的安排中,將福音帶到你們面前,祂的目的是什麼:使徒行傳十三章26節:「這救恩的道,傳給我們。」使徒沒有說,我們把它帶給你們,而是說,神差遣了它。神在帶來福音這件事上有特別的作為。如果你接受它,這將是神在愛中賜給你的禮物;就目前而言,這是神為試驗你而發出的信息。福音的傳講伴隨著強大的護理。你會發現使徒的行程與他們的教義一樣,都是由聖靈安排的;如使徒行傳八章26節:「有主的一個使者對腓利說:『起來!向南走,往那從耶路撒冷下迦薩的路上去。』那路是曠野。」他們往北或往南,並非出於自己的好意,或自己理性的判斷,而是出於聖靈的指引。如使徒行傳十六章7節:「到了每西亞的邊界,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他們沒有被留給自己的引導與判斷,而是始終被聖靈帶領:「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一21)。同樣,福音的傳遞,即它應當向哪些人揭示,也不是出於人的指引,而是出於聖靈。使徒不僅有他們當做什麼的使命,還有他們當在哪裡傳講的指引。如果神差遣一位牧者來向你傳講這帶來救恩的恩典,不要將其視為偶然。福音的運行並非偶然,也不僅僅是出於人的意圖與設計,更不是像太陽那樣按著有序的軌道運行,而是出於神的特別指引。在乾旱時期,若雨水只落在你的花園而未落在別處,正如基甸的羊毛那樣;或者若太陽對他人隱藏,卻照耀在你的地平線上,正如在歌珊地那樣,你會感到驚奇,並認為這是一種特別的恩惠。神在差遣福音時也作了這樣的區別;對他人而言是黑暗,對你而言卻是太陽。神在福音的進展中有特別的作為;毫無疑問,福音大能的傳講,其中有許多神的作為。這道從一地傳到另一地;如果你不接受,神就會轉向另一處。當猶太人拒絕神的救恩時,它就被傳給了外邦人:使徒行傳二十八章28節:「所以你們當知道,神這救恩,如今傳給外邦人,他們也必聽受。」它傳給你並非出於必要,而是作為一種試驗,出於神的揀選。神不會缺乏跟隨者;當你們自己被推出去時,其他人可能會進來。你們可能會缺乏救恩,但神絕不會缺乏祂所預備的筵席上的賓客。
  5. 務必思想那將要臨到藐視救恩邀請之人的大審判。那本質上是帶來救恩的恩典,若因你的疏忽而遭輕慢,便可能招致確定的定罪與毀滅。請觀察,神從未因以色列人藐視律法而徹底棄絕他們,但當他們開始藐視福音時,神便不再與他們有任何干預。誠然,以色列人曾因藐視律法而受懲罰;他們被擄,但仍存留餘種,且再次發芽。然而,當那些榮耀的恩典顯明給他們,而他們卻藐視時,神的忿怒便臨到他們,即《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16節所說的「震怒臨到他們,以致於極」(εἰς τὸ τέλος)。當救恩本身都無法拯救他們時,定罪便必然發生;因此,人因雙重理由而滅亡:既是作為有罪的罪人,也是作為救贖之法的藐視者。這就像一個病入膏肓的人,若不肯服藥,他既因患病而死,也因不肯服藥而死;又如一個被律法判刑的人,雖暫獲緩刑,卻疏於請求赦免。

但你會問,這些福音所提供之救恩的藐視者是誰呢?福音是救贖之法,藐視福音可以比作拒絕醫生的建議。你知道有些人是醫藥的死敵,無法忍受任何苦澀之物;同樣,沉溺於享樂的屬肉體之人,也無法忍受福音的嚴厲,而福音正是神為病弱靈魂所開的勸誡與藥方。若僅憑一些美好的希望與願望就能帶他們上天堂,那便是他們所關心的全部。有些人看見醫生的努力未必總能奏效,且醫術存在極大不確定性,因此便輕視一切。世人正是如此,出於純粹的不信而輕視福音。並非每個聽道的人都能得救;只有少數人能感受到福音的大能;因此,他們因對神的話語缺乏崇高的敬畏,便輕視了它。有些人出於驕傲而拒絕藥方;他們自以為與醫生懂得一樣多;因此,他們因依賴自己的謀算而自毀前程。同樣,有些人出於純粹的驕傲與自負而輕視福音;他們自認為已通曉一切教導;他們以為自己活著,一無所缺,殊不知自己已是死透了。另一些人出於疏忽,他們病了,卻沒有閒暇服藥,直到病情惡化至死,才意識到身體的狀況。靈魂的疾病也是如此;有些人是輕慢者:如《馬太福音》二十二章5節所言,「他們不理就走了」(ἀμελήσαντες);有些人是不信,有些人是無法忍受神的條件,有些人是自以為是;但他們都忽略了這偉大的救恩,藐視了神賜給人類最偉大的禮物;因此,他們必將遭遇最嚴厲的審判。

  1. 除了對神與對你自己所造成的虧損外,還要考慮你對神僕人所造成的虧損。神賦予他們屬靈的尊榮,使他們成為救恩的器皿:《提摩太前書》四章16節:「作這事,既可以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我們受僱於祂的恩典,是為了能成為你們的拯救者。噢!不要奪去神賜給我們的尊榮,不要讓我們的勞苦歸於徒然。使徒在《腓立比書》二章16節以此論點勸勉:「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叫我在基督的日子好誇我沒有空跑,也沒有徒勞。」要在你們的生活中顯明這是救恩的道。若能看見生命的道在你們的行為中結出果子,並在將來你們得榮耀時,當牧者將自己與他所有的歸信者一同呈獻給神時,說:「看哪,我與神所給我的兒女。」(希伯來書二章13節),這將是牧者的冠冕與喜樂。因此,不要奪去神賜給我們作為救恩器皿的尊榮。

我們當怎麼辦?請採取以下指引:

  1. 務必對自己本性中那死亡與失喪的景況有深刻的體認。殺人的字句為生命的道鋪平道路;律法向我們顯明我們是死的,然後我們才會尋求生命與救恩的道路:《路加福音》十九章10節:「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在我們得救之前,必須在自己的感知與體會中先成為「失喪的」。值得注意的是,唯有那些「覺得扎心」的人才會問:「我們當怎樣行?」《使徒行傳》二章37節:「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保羅也是如此:《使徒行傳》九章6節:「他戰戰兢兢地說:『主啊,祢要我做什麼?』」禁卒也是如此:《使徒行傳》十六章29節:「禁卒叫人拿燈來,就跳進去,戰戰兢兢地俯伏在保羅、西拉面前……說:『二位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在我們良心受責備之前,我們總會用其他問題來困擾自己:正如門徒曾有許多多餘的問題,如《約翰福音》九章2節:「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以及細微的爭論,如《使徒行傳》一章6節:「主啊,祢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他們被世俗的期望所佔據。彼得也曾向基督提出這樣的問題:《約翰福音》二十一章21節:「主啊,這人將來如何?」但當我們徹底謙卑下來時,我們會說:「主啊,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我看見自己是一個失喪的受造物;一個飢餓的乞丐會尋求救濟。這類問題如今已很罕見,因為律法沒有發揮其應有的功效。世人以為天堂之門寬闊,通往天堂的道路容易尋找;他們從未意識到自己離神有多遠。但那些知道自己失喪的人,會急切地尋求救贖,並順服神的勸誡。噢!救恩的道在哪裡?我們當怎樣行?他們隨時準備順服神所規定的任何條件。

其他人只是對罪作乾癟的認罪,敘述一番,卻不關心救贖與補救;但那些受傷的靈魂,因體會到本性中的悲慘,會說:「好先生,請指教我們道路;讓神寫下祂所喜悅的條款,我們樂意簽署。」罪惡的捆綁比責任的捆綁更為痛苦。

  1. 讓我們更誠懇地閱讀並聆聽福音的道,因為兩者皆是神所設立的。關於閱讀:我們應當經常查考它;它是神對失喪靈魂的勸誡,也是我們救恩的憲章。不要以為閱讀毫無益處。埃提阿伯的太監當時正在閱讀,卻缺乏指引,於是神差遣了腓利(《使徒行傳》八章33節)。那差遣腓利去見太監的神,也必差遣聖靈給你。接著,要更專注於聆聽這救恩的道。聆聽是必要的。拒絕神所設立的條例,就是拒絕生命與救恩。當人們以為在家閱讀比聽講道能得到更多益處時,他們是以愚昧的判斷對抗神的智慧,彷彿他們比神自己更懂得救恩的途徑。神的話語被閱讀是一項條例,神的話語被教導也是一項條例。我們難道自以為聰明到超越了教會恩賜的幫助嗎?我們絕不能超越神的條例。神既設立了兩件事,我們就應當兩者並重。祂設立了洗禮與聖餐。我們不能因為受了洗,就忽略聖餐;同樣,我們不能因為有閱讀,就忽略聆聽。正如神設立先知與使徒來撰寫聖經,祂同樣設立牧師與教師來闡釋、解釋並應用聖經;因此,不可藐視聖職。

反對意見:但你會說,神的祝福伴隨著福音;當我們在家閱讀聖經時,我們確信那是純粹的福音;但我們不能對人的講道這麼說,因為人容易犯錯。

回答:聖經本身就是純粹的福音,而人的講道是為了聖經的緣故,因為講道不過是將一段經文與另一段經文對照;它們的差別僅如布料與成衣;聖經是布料,講道將其縫製成可穿著的衣裳;又如穀物與麵包,兩者本質相同。藥劑師在調配多種成分以製藥時,並未破壞藥材的本性,而是將其混合,使藥效更顯著;同樣,透過教會的恩賜,福音並未被破壞,而是被整理與調配,使其更為實用。誠然,你必須留意調配中不可有摻假;屬靈的人有分辨的胃口;因此,要多閱讀,多聆聽。當風停時,磨坊便不動;船在揚帆時,若有槳划動會走得更快;同樣,聆聽神的話語能激發情感;當我們無法聆聽時,我們的情感便會沉寂不動。

  1. 在閱讀與聆聽神的話語時,要領受它的全部部分:《使徒行傳》二十章27節:「神的旨意,我並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你們的。」醫生的藥方不可被藥劑師或病人隨意更改;同樣,我們不可更改神的藥方,你們也不可。我們不可避諱,你們也不可拒絕領受神全部的旨意。例如,有救恩的歷史;教義與歷史部分必須保持純淨,那是根基。你在《創世記》二十六章20節讀到,以撒的牧人和基拉耳的牧人曾為水井發生大爭執。噢!我們確實應當為「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地爭辯」(《猶大書》3節);這些都是救恩的井。除去基督的一種神性,或破壞祂的一個職分,你就失去了一個安慰的泉源;那是一口被堵塞的救恩之井。同樣,應許與勸勉的部分對於激勵我們是必要的,使我們不至於期待超過神所應許的,例如期待沒有十字架的地上國度,或需要我們功德的稱義,或沒有肉體殘餘的完全成聖。但我們尤其要重視福音中命令的部分;我們往往在那裡退縮與動搖;但我們必須傾聽,不僅是神為我們做了什麼,還有祂要求我們做什麼,這樣我們才能既相信福音的歷史,也順服福音的勸誡。聖約是雙向的;神有祂的義務,我們也有我們的義務;因此我們在《出埃及記》二十四章7-9節讀到,一半的血灑在壇上,表明神承擔了祂那部分的義務,另一半灑在百姓身上,表明他們必須承擔自己那部分的義務。誠然,神在恩典之約中既賜下條件,也賜下所應許的祝福,但我們必須承認自己的義務;儘管這義務是神所作成的,但仍需由我們去實行。必須有回應的誓約,即「向神求無虧的良心」(《彼得前書》三章21節)。你對神的提議與條款作何回應?這是在影射當時接納人受洗的方式;他們必須回答問題。Credis?你信嗎?受洗者必須回答:Credo,我信。Abrenuncias?你棄絕世界嗎?他回答:Abrenuncio,我棄絕。Spondes?你承諾順服神嗎?Spondeo,我承諾,我答應這樣做。我們不僅要關注神與基督做了什麼,在我們能運用神與基督為我們所做的一切之前,我們自身必須有所回應。雙方必須有共同的同意;福音好比神與我們之間簽訂的契約;因此,正如我們仰望神賜予永生與救恩(這已在聖約的應許中轉交給我們),神也期待我們順服與忠誠,這正是聖約的誡命所要求的。

「眾人」。即各類人,無論是為奴的還是自主的,對僕人也一樣;因為在上下文中,他正在論述僕人。我僅簡要觀察這一點:

教義四:這恩典所帶來的救恩,對所有願意接受的人都是白白賜予的。

神不排斥任何人,除非他們排斥自己。經文說這恩典顯明給「眾人」:

  1. 因為它向各類人宣告;他們在普遍的邀請中享有同樣的恩惠:《約翰福音》六章37節:「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這段描述包含兩件事:揀選的教義與恩典的邀請。被揀選者必會來到,這是肯定的;但在恩典的邀請或提供中,他們享有同樣的恩惠。因此,不要灰心,因為凡來到的人必得歡迎;藉此,被棄絕者便無可推諉。福音的設計極其智慧;它不給任何人絕望的理由;每個人都有同樣公平的基礎去相信;在邀請中沒有壟斷。神沒有說:「你來,其他人不來,我必不丟棄你」;而是說:「凡來到的人」。惡人與其他人有同樣公平的基礎去相信;在普遍的邀請中,神是對所有人說的。
  2. 凡接受的人都享有同樣的特權;因此這恩典被說成顯明給眾人。無論是種族、生活條件、宗教上的次要觀點,還是恩典的程度,都沒有區別。使徒在《歌羅西書》三章11節總結了一切:「在此並不分希臘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我們常被外在的特權所吸引,總想將這「共同的救恩」(《猶大書》3節)據為己有。主接納所有人,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希臘人等。論到這些區別:不同的生活條件並不造成差異,無論是為奴還是自主,富有還是貧窮。當時的僕人或奴隸處境悲慘;他們只是「有生命的工具」(animata instrumenta);每個主人對僕人都有生殺大權,如同對待牲畜。但如今,白白的恩典抹去了這種區別;在基督裡,為奴的與自主的都是一樣的。在神的眼中,除了缺乏基督公義的人,沒有人是貧窮的。至於道德卓越上的其他差異,有些民族比其他民族更文明;但他說:「沒有西古提人或化外人」;這並不改變情況。他不僅提到化外人,還提到西古提人,他們是所有民族中最粗野、最原始的,是野蠻主義的渣滓;他們對其他民族的藝術、文字與文明知之甚少,然而在基督裡,這些人都是一樣的。此外,民族也沒有區別,無論是希臘人還是猶太人;有些人可能住在較冷或較暖的氣候中,離太陽遠近不同,但對「公義的日頭」而言,所有人都是一樣親近的。神已經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擴大了教會的範圍。誠然,羅馬教會極力想築起一道新的隔斷牆,將神限制在他們自己的範圍內,彷彿在他們的教會之外就沒有救恩。嫉妒的本性無法忍受所有民族站在同一個水平線上。同樣,對於宗教上的一些次要差異,只要不破壞根基,受割禮與未受割禮在基督裡都是一樣的,前提是他們順服基督教的主要義務。這些是當時已知的兩個黨派與派系,但並不排除他們領受共同救恩的益處。當哥林多發生分裂時(《哥林多前書》三章4節),「一個說:『我是屬保羅的』,另一個說:『我是屬亞波羅的』」;彷彿基督只屬於我們,不屬於你們;保羅寫信給他們說(《哥林多前書》一章2節):「給所有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無論是他們的,還是我們的。」我們互相咒詛,並以褻瀆的論斷將基督據為己有。將恩典限制在我們自己觀點的圈子內,是我們極其自然的傾向;而最糟糕的基督徒往往最常這樣做,彷彿除了他們黨派的人,誰也進不了天堂。特土良在談到他所處的時代時說,對某些人而言,屬於某個派別就足以稱聖了,彷彿除了他們自己觀點的人,誰也無法得救。然而使徒說:「並不分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所有人都有同樣的共同特權。再者,儘管恩典的程度有差異,但所有人都在基督徒的共同特權上有份。有些人的信心較強,有些較弱;但使徒說(《羅馬書》三章22節):「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他們都抓住了同樣的公義。看哪,一顆寶石被一個大人和一個孩子拿著,雖然大人比孩子拿得更穩,但那是同一顆寶石,價值相同;同樣,基督的公義在神面前價值相同;信心強的人比信心弱的人抓得更緊;但即便他不能像亞伯拉罕或其他神的偉人那樣信心高昂,他依然抓住了神。民族與外在條件的差異既不幫助也不阻礙救恩,而恩典程度的不同,雖然在屬靈生命中會造成一些偶然的差異,例如有些人比其他人有更多的安慰,但就本質而言,凡接受的人都享有同樣的特權。其原因部分在於,同樣的恩典是這一切的原因。白白的恩典基於同樣的條件為所有人的益處而行動:《以賽亞書》四十三章25節:「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我也不記念你的罪惡。」神在赦免人時,並不看重他們之間的差異。神赦免安得烈與多馬的罪,正如赦免亞伯拉罕與保羅一樣;恩典的動機在於祂自己。部分原因在於,他們擁有同一位救贖主,耶穌基督,祂既是他們的,也是我們的。在律法之下,你會發現富人與窮人必須繳納同樣的贖價:「富戶不可多出,窮人也不可少出,各出半舍客勒」(《出埃及記》三十章15節),以表明基督寶血對所有靈魂的價值是平等的;他們並沒有比你更高貴的救贖主,也沒有比你更尊貴的基督。部分原因在於,你的信心在神眼中與他們的同樣蒙悅納:《彼得後書》一章1節:「與我們同得一樣寶貴信心的人」;這指的是種類,而非程度。它與使徒的信心具有同樣的本質、價值與屬性,儘管並非每個人都能像彼得那樣強烈地相信,或達到他的高度。

應用一:如果神的恩典已經顯明給眾人,那麼讓我們也爭取一份。為什麼我們要置身事外?在赦免與白白恩典的宣告中,我們是被排除在外的嗎?如果赦免叛亂者時指名排除了某些人,他們自然會退避,不敢靠近;但如果這是提供給所有人的,為什麼我們要退避?我們不可增添,也不可刪減。如果神說基督為罪人而死,就當憑祂的話語相信,並說:「我是罪魁」;不要說:「我是被棄絕的;神對我沒有恩惠。」你難道要為了毫無根據的猜忌與顧慮,而放棄那句話並冒著失去救恩的風險嗎?因此,要駁斥你的恐懼,透過徹底的相信來消除一切疑問。

應用二:給軟弱信徒的安慰。雖然你的信心無法與亞伯拉罕同步,你的順服也無法與神的偉人相比,但你仍是「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希伯來書》六章12節)。微小的信心也是信心,正如一滴水也是水,一點火星也是火;它對所有擁有或願意接受的人都是白白賜予的。那麼,就像那人一樣說(《馬可福音》九章24節):「主啊,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哪怕最微小的一點福音信心,也賦予了你名分與份額。誠然,你必須努力使它更顯明;否則你無法得到安慰。請記住,努力成長比空洞的抱怨更好,因此要帶著盼望繼續前行。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