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講道
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
約翰福音十四章1節
教義二:減輕心頭煩惱的一個偉大方法,就是信神與信基督。
為了證明這一點,我將探討:
- 信心的行動。
- 信心的對象,這是雙重的:(1)一部分是理所當然的,「你們信神」;(2)另一部分是他們現在受邀並被推薦去信的,「也當信我」。
- 關於信心的行動。信心整體而言具有安慰的屬性,以及減輕煩惱的能力。正如這裡,門徒們正處於煩惱中,基督勸勉他們要信,也就是要更新他們的信心。大衛感到靈裡翻騰,他是如何平息這場風暴的呢?詩篇四十二篇5節:「我的心哪,你為何憂悶?為何在我裡面煩躁?應當仰望神。」沒有什麼比運用信心、將錨拋入幔子內、仰望並期待神的救助,更能平息不安的思緒了。同樣,早期的基督徒在經歷各種試煉而極其憂愁時,是如何得著安慰以維持生命的呢?彼得前書一章8節:「你們雖然不得看見他,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信心的活潑運用,能在艱難時期與嚴酷試煉中為靈魂帶來極大的喜樂,不僅使靈魂存活,正如哈巴谷書二章4節所言:「義人必因信得生」,或使信徒不僅僅是生存,而是過著高水準的、充滿安慰的生活,這種安慰在性質與種類上,雖程度不同,卻與蒙福者的喜樂有幾分相似。查考神的話語,你會發現我們所有的恐懼與煩惱,都是因為缺乏信心。例如,彼得在水面上走向基督時,直到信心動搖,他的腳才下沉:馬太福音十四章31節:「你這小信的人哪,為什麼疑惑呢?」風浪固然猛烈,但基督就在身邊。他過多地注視風浪,而對基督注視太少,因此充滿恐懼,開始下沉。同樣,門徒們害怕喪命,儘管基督本人就在船上:馬太福音八章26節:「為什麼膽怯呢?你們這小信的人哪!」馬可福音四章40節則說:「為什麼膽怯?你們還沒有信心嗎?」在重大試煉中,小信就等於沒有信心。那麼,除了運用信心,別無他法能減輕我們心中的煩惱。為了讓這點更明確地訴諸於你們,我將再次探討何謂煩惱、其本質與成因,屆時你們就會明白信心是正確的救治之法。
首先,關於這種煩惱的本質。它包括:(1)對危險的恐懼;(2)對受造物失望的悲傷;(3)對神護理作為的憤懣與不滿。
- 恐懼被信心所戰勝。這一點從這種對立中顯而易見:箴言二十九章25節:「懼怕人的,陷入網羅;惟有倚靠耶和華的,必得安穩」;或者如希伯來文所言,「必被安置在高處」。除非信心呈現出更值得敬畏與愛慕的對象,否則無法戰勝感官的誘惑或恐懼:約翰一書五章4節:「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它遠勝過一切試探。監獄與地獄相比算什麼?火窯與永火相比算什麼?受造物與神相比算什麼?人的威脅與主的應許相比算什麼?只要閉上感官之眼,睜開信心之眼,你就會看見唯有神值得敬畏與信靠,那時受造物對你而言便算不得什麼;我們將能安然盡責,而不懼怕人能把我們怎麼樣。我們有更多的鼓勵去忠於基督,勝過世界所能呈現的任何誘惑或恐嚇。若人是我們的敵人,而神是我們的幫助與後盾,我們何需恐懼?詩篇十六篇8節:「我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因他在我右邊,我便不致搖動。」神擺在我們面前,或是出於敬畏,或是出於倚靠;或是因為在我們所行的路上看見祂,以祂為我們的見證者、認可者與審判者,這是一種神聖敬畏的行動;或是仰望祂為我們的幫助者與拯救者,這是一種信心與確信的行動。凡如此常仰望神的人,必能勝過一切恐懼與掛慮,並能輕易藐視世上一切可怕的事物。因此,你們的心為何要憂愁呢?信神,也當信耶穌基督。基督徒在煩惱與危險時期過度恐懼,是一種過失。信心基於對神大能與同在的雙重確信,將自己置於神的特別保護之下。
[1.] 祂的大能:神大於受造物,也大於感官從受造物所呈現給我們的一切恐懼:但以理書三章17節、18節:「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啊,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人若捆綁,神能釋放;人若威脅要殺,神能拯救。
[2.] 祂的同在:希伯來書十三章5節、6節:「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當為了祂的榮耀時,主必站在祂的子民身邊,拯救他們。現在,除非我們達到這種勇氣與心志的堅定,以及對人的無所畏懼,否則我們就永遠沒有基督徒的慷慨氣度。
- 悲傷被信心所戰勝。
[1.] 因為它將心從現今的事物轉向未來,使不在眼前的事物變得如在眼前,並以對來世更美好事物的盼望,來補償在世上的損失與失望。信心展示了更美好的事物可供享受:希伯來書十章34節:「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家業被搶去,或是因暴力,或是因火災與沒收。對於世俗之人來說,失去必要且舒適的世俗安慰是極其痛苦的;但對信徒而言,這較容易,因為天堂比世上所有的財富都更美好、更珍貴。如果世界是我們的寵兒,或者任何受造的安慰被過度高估,失去它就會使我們心中充滿悲傷。一個在盼望中擁有天堂的基督徒,是不可能貧窮的;儘管神的護理給予他很少,或留給他很少,他仍比世上所有的人更富有。
[2.] 現今苦難的毒刺,因罪得赦免與對神之愛的體會而被挪去。你們已從死亡與憤怒中得救,神在基督裡是你們的父:羅馬書五章1-3節:「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也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如果祂的愛澆灌在心裡,我們身體所感受到的就無關緊要了。苦難的毒素是因罪而應得的咒詛;當我們首先確信自己與神個人的和好,並在基督裡被祂接納時,那毒素就消失了。
[3.] 不僅毒素消失了,而且對敬虔人而言,每一種境遇都是有益的,且其中都帶有祝福。我們藉著信心知道這一點:羅馬書八章28節:「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詩篇一一九篇71節:「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第25節:「耶和華啊,我知道你的判語是公義的,你使我受苦是以誠實待我。」我們智慧且信實的神,若不知道如何從中獲益,就不會將其加在我們身上。藉此我們可以辨別神是否在憤怒中管教我們,我們的十字架是否為咒詛。使你變得比以前更好的十字架,是帶著祝福而來,且本身就是一種祝福。我們不應只看苦難的尖銳,而應看其改進。若有所改進,苦水就變甜了;若我們變得更敬虔、更智慧、更屬靈。神對祂子民的一切作為都是好的,且趨向於善。路德有一句名言:「受苦的人能更好地理解聖經;安逸與幸運的人讀聖經,就像讀奧維德的詩篇一樣。」這使我們更嚴肅,保持對屬靈事物的品味。當神擊打時,我們感到痛苦,極力想擺脫十字架;但當我們看見結局時,便承認受苦是好的。如果神藉著背上的鞭痕將祂的律法寫在我們心上,而如此輕微的苦難為如此巨大的益處鋪路,我們就不該抱怨。我們的幸福不在於外在的安慰、財富、健康、榮譽、公民自由或舒適的人際關係,而在於我們被神接納並享受神。善應由其對真正幸福的關係來決定。因此,苦難並沒有奪走我們的幸福,反而增加了它,因為它增長了恩典與聖潔,使我們更蒙神悅納,享受更多神自己。
- 對過去之事的不耐,或對神作為的憤懣不滿。現在,藉著信心,我們確信神的大能與良善,從而防止了我們的埋怨。
[1.] 信心尊崇神的大能。神太偉大了,不容置疑。我們越看見神的大能與威嚴,我們的驕傲就越受到抑制:約伯記三十五章5節、6節:「你往天上看,瞻望高於你的穹蒼。你犯罪,能使神受何損呢?你的過犯加增,能使神受何害呢?」對神的掌權感到膨脹,認為祂應隨我們的意願處置我們,這是對神的冒犯。哈巴谷書二章4節:「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惟義人因信得生。」心的自高與因信得生相對立。心的自高是在苦難中一種驕傲、埋怨、自負的性情,指責並批評祂的作為;這樣的靈魂會背道而馳:希伯來書十章38節:「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裡就不喜歡他。」驕傲不容許心順服神的旨意,因此藐視背負基督的十字架。但現在,那倚靠神與祂應許的信心,容許神按祂自己的方式行事,而在祂的道路上等候神,是通往蒙福結局的穩妥途徑。驕傲自以為有智慧與能力,彷彿我們能比等候神更好地保護自己。驕傲對神或祂的作為沒有好感;但信心,即對神的高度尊崇,將一切交託給祂。
[2.] 對祂引導的良善。信心說服我們,以平靜與安全感將自己投入神的手中,祂會引導萬事走向美好。觀察基督在苦難中的順服:馬太福音二十六章39節:「祂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以及大衛的順服,撒母耳記下十五章25節、26節:「王對撒督說:『你將神的約櫃抬回城去。我若在耶和華眼前蒙恩,他必使我回來,再見約櫃和他的居所。倘若他說:我不喜悅你,看哪,我在這裡,願他憑自己的意旨待我!』」所有的不滿都源於不信;我們不相信神的護理與父愛,反而像外邦人一樣行事;也不相信祂在基督裡的愛;因為如果我們信,我們就會任由祂以祂自己的方式將祂的兒女帶回天堂。很多時候,我們認為不是最好的,對我們而言卻是最好的。彼得在他泊山上時最快樂:馬太福音十七章4節:「主啊,我們在這裡真好。」但基督對他另有安排。
其次,煩惱的成因被信心所消除。例如:(1)自愛;(2)感官生活;(3)幻想或虛妄的自負。一個受這些支配並處於其影響下的人,永遠無法擺脫煩惱。但現在,信心說服我們神在基督裡的愛,醫治了我們的自愛:約翰一書四章16節:「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並向我們展示未來更美好的事物,使我們脫離現今的感官:哥林多後書四章18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並倚靠神的智慧與看顧,將我們境遇的選擇權交給祂,並由祂來刻畫我們的命運與份額,正如這最能彰顯祂的榮耀:腓立比書一章20節:「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或是活,或是死」;無論是逆境還是順境,無論道路是平坦還是崎嶇。簡而言之,有些命題與結論對於使我們免於煩惱是絕對必要的;而屬肉體的自愛、感官生活與幻想或虛妄的自負,永遠不會順服這些,它們只能由信心所賦予,是信心的結果。
- 屬靈的益處足以補償並彌補世俗利益的損失。如果一個健康的靈魂在一個多病的身體裡:約翰三書2節:「親愛的兄弟啊,我願你凡事興盛,身體健壯,正如你的靈魂興盛一樣。」如果內在的人可以更新,儘管外在的人在毀壞:哥林多後書四章16節:「雖然我們外體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那被發現是真實且得救的微小信心,比世上最好的黃金更有價值:彼得前書一章7節:「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金子更顯寶貴,雖然被火試驗,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如果嚴酷的試煉能顯明恩典的真實,那麼經歷它們比沒有它們更好;我們應該比世上最快、最大的獲利時期,更珍視這些操練與試驗恩典的時刻。在試煉中得到的一點安慰,應該足以彌補隨之而來的所有痛苦、羞恥與損失。現在,自愛、感官與幻想永遠不會認同這一點。
- 神絕不會撇下我們完全孤立無援,或陷入無法承受的困難:哥林多前書十章13節:「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唉!很多時候,在感官眼中,他們被撇下了,看不見幫助者。
- 外在試煉的一切苦澀,與靈魂藉此與神所擁有或可能擁有的內在相交的甘甜相比,算不得什麼:希伯來書十二章11節:「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
- 憑著盼望而信,以及超越力量的忍耐,是信心最真實的生命,且從未缺乏最令人安慰的結局:羅馬書四章18節:「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雅各書五章11節:「那先前忍耐的人,我們稱他們是有福的。你們聽見過約伯的忍耐,也看見了主給他的結局,明顯主是滿心憐憫,大有慈悲。」
- 神對祂子民的一切作為,無論起初看起來多麼嚴厲或艱難,都蓋上了聖約的憐憫、愛與信實的印記:詩篇二十五篇10節:「凡遵守他的約和他法度的人,耶和華都以慈愛誠實待他。」在每一種境遇中,都有祂憐憫與信實的對待;因為這一切不過是神使他們分享祂應許的方式。
- 對敬虔人而言,每一種境遇都是有益的,且其中都帶有祝福:雅歌四章16節:「北風啊,興起!南風啊,吹來!吹在我的園內,使其中的香氣發出來。」無論風從哪個角落吹來,對基督的園子都是有益的,無論是凜冽的北風,還是炎熱的南風。那教導我們在繁榮境遇中如何喜樂地事奉神的同一位聖靈,也使苦難成聖。無論我們遭遇何種變遷,基督徒仍應是基督徒,他香料的氣味應當散發出來。北風與南風具有相反的性質,如冷與熱、濕與乾。教會時而需要嚴厲的責備,時而需要平靜與溫柔的安慰。
- 那些看起來對我們暫時有害的事物,最終都會轉化為我們永恆的益處:哥林多後書四章17節:「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屬肉體的自愛、感官與幻想都為了我們的暫時利益,極力想擺脫暫時的惡;但這會滿足我們的肉體,它只感覺到眼前所喜悅的,從而導致我們永恆的毀滅;但信心承認神的智慧與恩慈安排,並能在暫時的損失中看見永恆的益處。正如一個謹慎的病人,在食慾之外且違背食慾地順從醫生,因為他確信醫生的醫術與信實;我們信靠神,因為祂是智慧且信實的,為我們採取了最好的途徑,儘管如果我們諮詢幻想與食慾,絕不會出現這種情況。有些苦難使我們適合榮耀,因為它們改善了我們的心;另一些苦難加速了我們的榮耀,因為它們縮短了我們的生命。在信心的眼中,逼迫是通往天堂最近的路,敵人的劍不過是打開監獄門的鑰匙,釋放那早已渴望與基督同在的靈魂。
II. 對象。
- 信心的勝利很大程度上源於其對象:提摩太後書一章12節:「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常春藤的力量在於它所攀附的橡樹或樹木。許多安慰取決於信心的行動,因為它看見了無法以其他方式看見的事物,使不在眼前的事物變得如在眼前,將心提升到其現今境遇之上;但信心的大部分力量在於其對象。其他恩典的力量更多在於它們所處的主體,但信心與盼望的力量源於對象,因為它們的本質在於堅持與期待,如果這沒有足夠的根基來支持,一切都是徒勞。
- 這裡提出了一個雙重對象。因此,在我們深入探討這個論點之前,我們比單一對象擁有更多的優勢,因為二勝於一。正如創世記四十一章32節:「至於法老兩回做夢,是因為神命定這事,而且必速速成就。」對象是雙重的,使信心更為豐滿。當我們有神可信靠,又有基督可信靠時,這支撐我們信心的雙重支柱,應該給予我們雙倍的信心力量。我們這些用雙手熱切犯罪的人,擁有雙重的安慰與盼望根據,即神無限的憐憫與大能,以及中保無限的公義與永恆的救贖。單單神就足以成為我們的幸福;在祂裡面有遠遠超過滿足受造物一切容量的豐盛;但若沒有中保,我們如何能來到祂面前享受祂呢?雖然我們幸福的對象有充足性,但就途徑而言,除了這點之外,還需要其他東西。如果人保持無罪,一個信心的對象就足夠了,但對於墮落的人來說,中保是必要的;神賜下祂的兒子,使我們藉著耶穌基督能來到祂面前,這是無法言喻的憐憫:約翰福音十四章6節:「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另一方面,藉著中保耶穌基督,我們來到父面前:約翰福音十二章44節:「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來的。」
- 對於這兩個對象中的其中一個,我們視為理所當然;而另一個則明確地向我們推薦。為何特別要求對基督的信心?這部分基於一個特殊的理由,部分基於一個普遍的理由。
[1.] 特殊的理由在於,他們對基督(作為應許的彌賽亞)的信心,並不如他們對神的信心那樣穩固。祂即將遭受羞辱的苦難,甚至死亡,這會試探他們,使他們拋棄對祂應許的信心;因此,為了堅固他們,使他們不因祂的苦難而跌倒,祂說:「你們信神,也當信我。」如果他們只看外表,而不信祂,或不以神差遣祂、祂來到世上所具備的品質與關係來看待祂,他們就會感到困擾:路加福音二十四章21節:「我們素來所盼望,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他。」若能在當前的真理上站穩,並明白神在我們這個時代所做的事,就能省去許多麻煩。我們應當在信心最容易受攻擊的地方加以堅固。
[2.] 更普遍的理由。除了信神之外,還必須有一種信心,是與作為中保的基督連結並擁抱祂的:約翰福音六章29節:「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祂是父所差遣來施恩給我們的,並蒙神授權為我們、向我們執行那職分。誠然,我們若不信基督,就不能信神,因為神與我們之間的距離太過遙遠,若沒有中保,我們無法直接與祂交通,也無法信靠祂以獲得任何恩惠:哥林多後書三章4節:「我們因基督,所以在神面前才有這樣的信心。」正如彼得前書一章21節所說:「你們也因著他,信那叫他從死裡復活、又給他榮耀的神,叫你們的信心和盼望都在於神。」神曾因人而憤怒,但如今已因耶穌基督為罪人所付的贖價而完全滿足;祂向所有藉著耶穌基督投奔祂的人止息了怒氣,因此,貧窮悔改的罪人如今可以前來,安息在祂裡面。
- 信心在這雙重對象中看見了許多安慰的根據,甚至是完全且充足的滿足。如果神與基督都不能使你滿足,還有什麼能使你滿足呢?
[1.] 這裡有神來滿足我們。信心的對象有無限的廣度——父、子、聖靈,祂們擁有所有的能力與容量來施恩給我們。沒有什麼痛苦大到祂不能減輕或除去;沒有什麼危險可怕到或極可能發生到祂不能預防;沒有什麼苦難深到祂不能拯救我們脫離;沒有什麼敵人強到祂不能戰勝;沒有什麼缺乏是祂不能供應的:創世記十七章1節:「耶和華向亞伯拉罕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當我們有神不能供應的缺乏,或神不能醫治的疾病,或神不能預防的危險,或神不能除去的苦難,或者能產生出任何比神更強大的敵人或受造物時,我們才被允許屈服於憂慮與灰心。選擇神作為你的份與主要的福分,你就一無所缺:詩篇二十三篇6節:「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若我們能更信靠神,我們的心必能更平衡、更穩定,而不至於被各種際遇拋來拋去。無論發生什麼事,我們仍有一位神可以喜樂並倚靠:哈巴谷書三章18節:「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他不僅假設自己處於某種匱乏中,而是處於極端困境;不僅一無所有,甚至被削減到歸於無有:哥林多後書六章10節:「似乎憂愁,卻是常常快樂的;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你在祂裡面擁有一切。
[2.] 這裡有作為中保的基督。我們從這一點獲得了極大的益處。
(1.) 藉此,我們看見神進入了我們的人性,因此祂離我們如此之近,隨時準備幫助我們,並且比單單將神視為神性時,更容易讓我們親近:約翰福音一章14節:「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神降臨了,成為我們的鄰舍,甚至像我們一樣,是我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雖然祂已將居所移回天上,但這是為了我們的緣故;雖然我們的身體不在那裡,但我們的人性卻在那裡。祂已坐下作為我們的代理人:希伯來書八章1節:「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希伯來書四章15節:「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神在我們的肉身中,不會對我們感到陌生。我們被吩咐,以賽亞書五十八章7節:「不可掩面不顧自己的骨肉」;創世記二十九章14節:「拉班對他說:你實在是我的骨肉。雅各就和拉班同住。」
(2.) 在救贖的奧祕中,所有的神聖位格都按著次序,好讓我們的信心得以抓住。信心可以與受祝福的三一神中的任何一位連結,前提是我們在思想中不可分割神聖的本質;但在救贖的奧祕中,一切對我們的信心而言都變得顯而易見且易於掌握:父被視為神性的源頭,我們來到祂面前尋求恩典與憐憫;第二位格披戴我們的肉身,我們藉著祂來到父面前;並由第三位格聖靈協助與加力,使我們能來到父面前:以弗所書二章18節:「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這就是信心在最清晰運作時所連結的那個完全且令人滿足的對象。在父裡面,我們看見原始的愛或原始的權柄,以及無限白白的恩典:約翰福音三章16節:「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在子裡面,有永遠的公義與救贖:希伯來書九章12節:「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在聖靈裡面,有無限的德能與權柄,用於應用基督所買贖的恩典;因為祂在我們裡面創造了新的靈,祂創造了嘴唇的果子,平安,平安。必須是神得到滿足,必須由神來成就這滿足,且必須由身為神的那位將這滿足應用在我們身上,我們才能從中得到安慰。你在這一節經文中擁有一切:彼得前書一章2節:「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所以21、22節:「你們也因著他,信那叫他從死裡復活、又給他榮耀的神,叫你們的信心和盼望都在於神。你們既因順從真理,潔淨了自己的心,藉著聖靈……」在父裡面我們看見揀選的愛,在子裡面有完全的救贖,藉著聖靈有有效的應用。父為我們指定了福分,子為我們買贖了它,聖靈則大能且不可抗拒地執行它。貧窮罪人的救贖是一項所有受祝福的三一神位格都參與其中,並以各自獨特的位格運作共同協作的工作。這必然是一項崇高的工作,因為有這樣的代理者參與其中;我們的心必須被提升,以知識性、獨特性且明確地將同等的榮耀歸給所有的位格;父出於祂的美意揀選罪人得恩典與榮耀;子藉著祂的順服與受苦為他們買贖了這一切;聖靈藉著祂的大能,在他們裡面動工,使他們成聖,並為他們預備那父所指定、基督所買贖的福分。
(3.) 藉著信靠作為中保的基督,我們的困擾在源頭上就被止住了。使我們悲慘的不是受造物的憤怒與狂暴,而是神的憤怒;如果神被視為敵人,或沒有與我們完全和好,就沒有什麼能完全安慰我們。如今「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哥林多後書五章19節。敵意被止住了;神在我們的人性中為我們受苦、為我們死亡,並為我們的罪付上了完全的贖價;因此,所有真正的信徒如今都可以作為一個與神和好的人親近祂;因為基督已經為所有藉著祂來到神面前的人贏得了恩寵。
(4.) 藉著信靠作為中保的基督,我們可以確信祂為我們買贖了榮耀,這是對抗任何困擾的偉大強心劑: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9、10節:「因為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他替我們死,叫我們無論醒著,睡著,都與他同活。」祂吩咐他們「當用這些話彼此勸慰」,18節。當巨大的審判因人的罪而臨到時,信徒是能抵禦患難的,因為他已藉著基督確保了自己的永恆利益。這裡我們的主耶穌告訴他們,祂要去天上為他們預備地方。當我們以世俗的希望來奉承自己時,我們就陷入了幻覺與失望之中。如果我們活著,如果我們在審判中站立得住,無論我們是睡是醒,日日夜夜,這就是我們的安慰;其他事情必須留給神的旨意。
應用。關於在患難與危險時期該做什麼的指引。
- 基督所規定的並非希望免除試煉,而是關注更高遠的事物。我們是卑微的受造物,被肉體的自私所玷污,受幻想與慾望所支配,將我們所有的希望與幸福都寄託在感官所見的供應與支持上,並寄託在免受試煉上。如今,基督並非指向感官——那會滿足這種情緒——而是指向信心;「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我們愛自己勝過愛神,愛身體的安逸勝過愛靈魂的福祉,愛世界勝過愛天堂,愛世俗的快樂與滿足勝過愛屬靈與永恆的益處;我們想要在這裡得到安慰。不;基督將我們指向另一種醫治,不是尋求肉體的安逸,而是尋求靈魂確實的安息;祂指向信心的對象,而非感官的享樂。屬靈的平安是抵禦世俗困擾與苦澀的最佳平衡:約翰福音十六章33節:「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
- 我們最應當關注的那些更高遠的事物,主要是與神和好以及對天國安息的確信期待。這些是基督在本文之後的講道中所強調的兩大安慰。如果我們與神和好,並擁有它的憑據——神住在我們裡面,在我們沮喪時成聖並安慰我們——這就足夠了:「我要差遣保惠師來」,26節;以及「我去為你們預備地方」,2節。這些是基督的兩大安慰。基督徒在患難中沮喪是不合宜的,他必須確信他的安慰來自屬靈的根據,來自「神的愛藉著聖靈澆灌在心裡」,羅馬書五章5節,以及來自對天堂的盼望:路加福音十二章32節:「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這些是神的安慰,它們在患難中給予喜樂。
- 在我們選擇神作為我們的神與永恆的份,並使用基督作為中保之前,是無法擁有這些事物的。我將其歸納為這些概念,因為文中提到的信心不是一種推測性的認同,而是一種實踐性的相信,這在於選擇神作為我們永恆的份與幸福,並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希伯來書七章25節:「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靈魂邁向天堂的第一步,就是將神視為我們最高的善與最終的目的;這先於對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信心,因為對作為中保的耶穌基督的信心,只是從屬於此,作為引向我們最高目的的手段。這兩個行動是福音的摘要:使徒行傳二十章21節:「又對猶太人和希臘人證明當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我們對神的行動被稱為悔改,因為我們偏離了我們的幸福;我們離棄了活水的泉源,除非我們變得聰明並改變我們的道路,否則我們永遠不會回到它那裡。悔改是在我們走錯路並因此陷入毀滅與災難之後,對我們道路的省察。第二個行動是信心,因為我們所信的事物超乎自然。耶穌基督的整個作為、降生、死亡、復活、升天、福音的應許,都超乎自然。神,以及我們對祂的責任,在很大程度上是藉著自然之光顯而易見的。文中假設人們會輕易地信神;但要求他們信基督;讓我們使用祂作為我們恢復的唯一手段,藉著祂的功德與功效使我們與神和好,並改變我們的心,使我們與神的恩典和好,並恢復祂的形象。
- 我們必須經常思考藉著神與基督所獲得的益處,因為認真的思考是信心的偉大幫助:希伯來書三章1節:「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耶穌。」我們的知識若沒有生動且活躍的思想,就無法產生作用:希伯來書十二章2節:「仰望耶穌。」神藉著我們的思想動工:詩篇一百四十四篇15節:「有耶和華為他們的神,這百姓便為有福!」正如在律法之下,他們必須思考他們的幸福:申命記四章7節:「哪一大國有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神,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我們也當思考福音的偉大特權,神已和好,並在基督裡並藉著基督賜給我們赦免與生命。
八、在神虔誠的敬拜者中,你與他人之間無論是在恩賜、恩典或對神旨意的認識上,若有任何差異(參約十四22:「主啊,為什麼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這意味著你並未迷失在群眾與喧囂之中;神竟呼召你,使你在事奉上顯得卓越。在神的子民中,恩典的程度確實存在極大的差異。所有航向天國的船隻,吃水深度並不相同。
我之所以舉出這一切,是因為這比其他任何事都更關乎神的子民,為要使他們免於自誇。驕傲在他人身上或許以空洞的幻影為食,但在神的子民身上,卻常以最美好的事物為食,例如屬靈恩賜、恩典、特權、特殊的憐憫與拯救。保羅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容易自高(林後十二7):「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希西家曾蒙受顯著的拯救(代下三十二24-25):「那時希西家病得要死,就禱告耶和華,耶和華應允他,賜他一個兆頭。但希西家沒有照他所蒙的恩報答耶和華,因他心裡驕傲……」對於那些蒙受恩典以治死驕傲的人來說,因這些恩典而驕傲是最不自然的,因為恩典賜下的目的本是為了使我們謙卑。使人自高的往往是普通的恩賜,而非成聖與救贖的恩賜(林前八1-2):「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什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華而不實的恩賜比屬靈恩典更具膨脹性;因此,若你因自己的恩賜與恩典而驕傲,便會招致懷疑,認為這些不過是普通的恩賜,而非成聖救贖的恩賜。此外,除了危險之外,當你因本該用於榮耀神的事物而自高自大時,你正是在激動神,使祂收回祂的恩賜。若我們這樣做,祂必會預備嚴厲的醫治;保羅那「肉體上的刺」便是明證(林後十二7)。
二、至於該到哪裡尋求所需的恩賜與恩典:「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的神」(雅一5)。但你必須在禱告的同時運用媒介。那些呼求知識與聰明的人,也必須像尋找隱藏的珍寶一樣去挖掘她(箴二3-5):「呼求明哲,揚聲求聰明,尋找她,如尋找銀子,搜求她,如搜求隱藏的珍寶,你就能明白敬畏耶和華,得以認識神。」
II. 這些事物既是賞賜,也是託付;因為經文使用了「交託」(committed)一詞。這如同產業一般交給我們去經營。這裡不僅有「給予」(given),更有「交託」(committed)。我們所擁有的,不僅是恩典與恩惠的問題,更是職責與託付的問題;這是一種「寄存物」(depositum),是交託給我們保管的。我們不僅要謹慎,免得恩賜因奢華、安逸與懶惰而喪失,更必須在運用恩賜上忠心,好叫神得榮耀,他人得益處,而我們在今世得著安慰與平安,在來世得著永生。這一切都是託付的產業;不僅是為了享用,更是為了使用與事奉。我將證明這一點:
- 從恩賜的本質來看。它們賜給我們並非為了恩賜本身,而是為了其他目的。我承認它們性質各異,難以歸入單一類別。理性、健康、力量、時間、才幹、利益、權力、權柄、財富、天意(如患難、順境)、聖禮、恩典媒介,甚至恩典本身;這一切都是「為了他物」(πρὸς ἄλλο),並非單單為了它們自身而賜給我們。
理性,或那作為光的生活(約一4):「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神賜給我們生命,難道不是為了讓我們有心思去認識神,有心志去愛祂嗎?因為神教導我們,勝過教導田野的走獸。愛比克泰德(Epictetus)曾說過一句好話:「若我是夜鶯,我就要像夜鶯那樣歌唱。」但哀哉!世人運用才智去抵擋神,遠多於運用才智去事奉神!
力量與時間亦然。賜給我們難道只是為了在罪中虛耗,或是為了在我們這一代事奉神?難道是為了有力量去服事私慾,或有時間長成罪惡的怪物嗎?不;我們擁有力量與時間是為了榮耀神(羅六13):「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利益、榮譽、權力與財富亦然。賜給我們難道是為了建立我們自己嗎?不,而是為了作神的代理人與管家,在世上榮耀祂(提前六17-18):「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每個人都應當為了神而成為他所是的樣子。
天意亦然。以舒適的部分為例,不是指患難,而是指拯救。患難之所以臨到,是因為我們剝奪了神當得的權利(何二8-9):「她不知道是我給她五穀、新酒和油,又加增她的金銀,她卻以此供奉巴力。因此,到了收割的日子,我必將我的五穀收回,照我所定的日期將新酒奪回,也必將我遮蓋赤身的羊毛和麻奪回來。」但至於拯救,我們之所以得救,並享受如此多的安慰、平安與脫離困苦的安逸,是為了滿足私慾,還是為了榮耀神?那些說「我們得救了,可以去行這一切可憎的事」的人,被標記為惡人(耶七10)。因為他們自由了,脫離了危險,所以他們就硬著心犯罪,活在對神的遺忘中。
聖禮與恩典媒介亦然,這些是交在我們手中的優勢與機會,使我們自己更良善,並對他人行更多善事(箴十七16):「愚昧人手中有價銀,怎能買智慧呢?因為他沒有心。」這意思是,當人沒有心追求真正的智慧時,為何還要賜下機會呢?
恩典本身亦然。其本質就顯示這是一項託付(路十六11):「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受託管理產業,遠不如受託管理恩典來得重大。這是一份更寶貴的禮物,不應閒置。神將產業託付給普通人,卻將恩典託付給祂的子民。當我們懷疑一個器皿會漏水時,我們會在裝酒之前先裝水。神期待新造的人比世上任何人更榮耀祂,並在各自的崗位上行更多善事。這是最寶貴的恩賜,卻是為了其他目的而賜下的;它是為神而造的,為要使我們榮耀祂,並有能力在永恆中享受祂。
- 這是恩賜分配的目的。神將這些才幹以卓越的程度或多樣的形式賜給人,難道不是為了讓他們經營這些才幹,並更適合祂的事奉嗎?(林前十二7):「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我們經營的一切,確實有三重目的:榮耀神、拯救自己的靈魂,以及造福他人;因為從道德層面來看,只有三種存在:神、鄰舍、自己。
首先必須顧及神的榮耀,並與之相連的是基督國度的擴展。因為我們擁有的一切恩賜都是為了主人的使用;因此,如果我們不以神的榮耀和基督國度的擴展為首要,我們就扭曲了所領受的恩賜。然而,這在一個自私自利的世界中是罕見的(腓二21):「別人都求自己的事,並不求耶穌基督的事。」
其次必須顧及靈魂的拯救;因為除了神之外,人也當愛自己;而在自己身上,首先要愛那更美好的部分。成聖的恩典雖然對他人有益,但主要目的是為了擁有者自身的益處;而造就的恩典雖然對擁有者有益,但主要目的是為了他人的益處。一個擁有成聖恩典的人,用它來造福他人,那是「衍生的益處」(utilitas emergens),而非「本有的目的」(finis proprius)。這不是賜下這些恩典的直接目的,但其他輔助性的恩賜則是為了身體的益處。
最後,是造福他人,即他們的造就與益處;因為神分散了祂的恩賜,使每一部分都能為整體的益處供應一些東西,正如身體的每一個肢體都有其各自的用途,藉此整個身體都得到益處(羅十二4-5):「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
那麼,讓我們關注分配的目的。一個人擁有財富不是為了自己,擁有才幹不是為了自己,擁有恩賜不是為了自己,不是為了促進自己的目的,而是為了將靈魂帶向神;不是為了排場,而是為了使用。每個人都有其適當且獨特的職分,有的事奉,有的治理;有的勸勉,有的執行。每個人都有其適當且獨特的用途;因為神不造無用之物,世界也不是為懶惰與閒散之人預備的蜂巢。神為何賜給一些人巨大的財富與權力?正如大血管供應小血管血液一樣,是為了讓他們能更廣泛地造福公眾。神為何賜下聖禮,若不是為了讓我們藉此獲得恩典,拯救自己的靈魂?它們有時被視為義務,因為它們不是隨意的,而是我們對神所欠敬拜的一部分;有時被視為特權,好讓我們不將其視為沉重的負擔;有時被視為我們成長與改進的媒介,好讓我們不滿足於已完成的工作;有時被視為我們必須交帳的才幹,以激發我們熱切的勤勉。神為何賜下恩賜,若不是為了讓我們彰顯祂的讚美並造就他人?是的,祂為何賜下恩典本身,若不是為了讓我們既有義務又有能力在世上榮耀祂?(弗一12):「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他們被立為世上的光,照亮他人。
- 在分配才幹的同時,有一項明確的託付(路十九13):「便叫了他的十個僕人來,交給他們十錠銀子,說:『你們去作生意,直等我回來。』」他們必須運用勤勉,將其改善,以最大的優勢為神帶來增長。這項託付是由我們正當且合法的君王所給予的,是交給僕人,而不是交給陌生人或自由人,後者可以隨意處置自己,但僕人則受命於他們的主人,是祂創造並買贖了我們。這項託付被所有自稱是祂僕人的人藉著聖約所接受;這不是隱含的,如同魔鬼與其代理人之間可能存在的那樣;而是明確且正式的,即我們將完全屬於祂並為了祂。如果我們不留意使用,我們就要為這份告白負責:因為一個人若受託管理一筆產業,且該產業在轉讓契約中有明確的用途,那麼他對該產業實際上並無所有權,除非是為了這些用途。可以肯定的是,我們在「使用」中得到的安慰,遠勝於在「擁有」中得到的。財富、權力與榮譽的真正安慰,唯有在我們為神運用它們時才能看見。當你穿著華麗、餐桌豐盛、沉溺於各種肉體享樂時,你所感受到的,遠不如在餵養飢餓者、遮蓋赤身者、救濟受壓迫者時所感受到的那樣。聖禮亦然,其價值在於使用與改進;不是當我們因習俗與時尚而參與時,而是當我們嘗到主恩的滋味時(彼前二3)。聖靈的恩典亦然,當它們不閒置時最為甘甜;那時我們才感受到它們的安慰(約十五11):「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
應用:讓我們改進我們的託付,激勵自己,並問道:神因我的財富、權力、榮譽、偉大而得了什麼榮耀?祂的事業得到了什麼保護?祂的子民得到了什麼救濟?為此,請思考:
- 你在世上的職責是什麼。我們的主耶穌說:「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約十八37)。每個人來到世上都有某種目的,因為神不會徒然造一個受造物。你來到世上是為了什麼目的,若不是為了在你的崗位與呼召中榮耀神?神要我在世上扮演什麼角色?大多數人在離開世界之前,甚至還沒問過自己來到這裡的目的是什麼。
- 每個人都在為某人作生意,不是為神,就是為魔鬼與肉體;不是顧念主人的榮耀,就是顧念自己的肉體滿足(羅八5):「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 思考你被託付了多少。看看你的內在、外在、周圍,看看你有多少需要交帳。關於自然的優勢、時間、財富、榮譽、產業(尼一11):「求你使僕人現今亨通,在王面前蒙恩。」關於聖禮(太十一23):「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將來必墜落陰間;因為在你那裡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它還可以存到今日。」福音傳講得越清楚的地方與人群,就越被高舉,越接近天堂;但若不加以改進,它們會將你帶入更深的定罪狀態。那些被神尊榮並賜予屬靈優勢的人,將會被降到與他們先前被高舉時同樣低的地位。是的,關於恩典本身。你不僅要為五穀、新酒和油交帳,還要為聖靈救贖的恩賜交帳。(太五47):「你們比人有什麼長處(Ti, περισσὸν)呢?」你必須時刻榮耀祂的名,讚美祂的恩典,活出與祂的愛相稱的生活,並使祂在你周圍的人中受到尊崇。
- 才幹越運用就越增加,我們藉著忠心的使用使恩賜加倍;正如寡婦的油在傾倒時增加,基督神蹟中的餅在分開時倍增,右臂因多加使用而比左臂更強壯、更有精神。恩典因操練而增長,因閒置而衰退。恩賜若不運用就會喪失。我們認識多少枯萎的基督徒,他們因懈怠熱心、缺乏勤勉的操練而受損,遭受了嚴重的損失!「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凡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奪去」(路八18)。「有」就是使用或運用我們目前的存貨。
- 我們必須向神交帳。我們不可認為,當神給予或交託我們任何事物後,祂就不再過問了。不;祂會召我們交帳,看祂因我們這些官長、牧師或家主而得了什麼榮耀。野獸不會被召交帳,因為它們沒有理性和良心;但人會。神會問:你如何處理你的時間、力量與產業?一位被派往國外事奉君王與國家的使節,如果他回國後對他的使命交不出別的帳,只說他花了大把時間去拜訪宮廷貴婦,又花了大把時間在賭博、紙牌或骰子上,以至於無法顧及他被派去的工作,這能讓差遣他的君王滿意嗎?或者,一個被派往市集或博覽會的代理人,如果他說他在隔壁酒館喝得爛醉,以至於時間過了還沒能與同伴分開,並揮霍了本該用於貿易的錢財:這些在你的想像中顯得荒謬。現在請思考,當神向你索要祂自己的東西時,你能給出什麼更好的回答。
- 思考擁有恩賜卻只留下我們無可推諉的餘地,這是一件多麼悲哀的事。正如外邦人擁有自然的亮光(徒十四17):「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但結果如何呢?(羅一20):「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神並非沒有見證(ἀμάρτυρον),而他們是無可推諉的(ἀναπολογήτους);他們沒有無過之人的藉口。對其他人而言,道被傳講是為了作見證(εἰς μαρτύριον)(太二十四14):「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但(可十三9)卻說是「對他們作見證」。主讓以西結去傳講,「他們或聽,或不聽……必知道在他們中間有了先知」(結二5)。所以所有的結果是,神在審判時顯為公義,但他們卻沒有從這一切中得到救贖的益處。
- 在改進我們受託的事物時,我們的回報必須與我們的領受成比例(太二十五16-17):「那領五千的隨即拿去作買賣,另外賺了五千。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神不會接受任何敷衍的交帳。對於普通天意的憐憫,經上說(代下三十二25),他回報了一些,但「沒有照他所蒙的恩報答」。對於祂聖約的憐憫亦然;祂赦免得多,就期待被愛得多(路七47):「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對於成聖亦然;祂期待那些被賜予更多恩典的人有更多的回報。保羅說(林前十五10):「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對於所有其他才幹、聖禮與知識媒介亦然。神期待那些被賜予這些恩典的人,比其他人有更多的回報;這在祂的審判中顯而易見:「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異象之谷承受了最沉重的負擔(賽二十二1)。是的,對某些人來說,得救比對其他人更容易。公義在於一種比例,這在我們的義務與神的審判中都成立。但這點留待以後再談。
- 思考神的管家有多少鼓勵可以保持忠心。
[1.] 祂的權利是明確的,這由這兩個簡單的論點證明。神藉著祂的天意按自己的旨意處置這些恩賜,並藉著祂的律法規範了它們的使用,即我們應當這樣或那樣運用它們。
[2.] 神為祂所使用的每一位管家提供了慷慨的津貼。他得到了很好的供應;因為他是神天意的工具,首先要供應自己和自己家人的需要(提前五8):「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
[3.] 除了我們受託的恩賜外,還有合作的恩典來幫助我們保持忠心(腓二13):「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否則我們就會吞掉恩賜,而很少顧及使用(西一29):「我也為此勞苦,照著祂在我裡面運用的大能,盡心竭力。」
[4.] 對忠心的人有永恆的獎賞(太二十五23):「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祂所有的僕人都將被高度尊榮,如同基督所喜悅尊榮的人。
三、恩賜並非以同等的份量賜給所有人;有些人多,有些人少。聖經對此亦有明言:以弗所書四章 7 節:「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羅馬書十二章 3 節:「照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再者:以弗所書四章 16 節:「照著各體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基督的度量關乎恩賜的源頭,信心的度量關乎領受者的益處,肢體的度量則關乎我們在身體中的職分。所有人都有其獨特的功用,是按照各自的指派而定;這一切都是為了讓每個人都能盡其所能地去行。基於這種多樣性,有些人軟弱,有些人剛強(羅十四 1);有些人信心小,有些人信心大;有些人是父輩,有些人是青年,有些人是基督裡的嬰孩(約壹二 13-14)。我們的主在囑託彼得牧養職分時,也區分了「小羊」(ἀρνία)與「羊」(πρόβατα):約翰福音二十一章 15-16 節:「你餵養我的小羊,牧養我的羊」。這與「身體」的概念極為契合,基督徒群體常被比作身體。正如在自然身體中,各肢體的生長與大小並不相等,在基督的奧祕身體中亦然;各部分有不同的度量,好使整體能有合宜的對稱。此外,各肢體的職分並不相同,因此神的靈並未賜給所有人同等程度的知識與其他恩賜。若所有人在信心、智慧與其他恩典上都強弱相等,那麼許多主要職責的內容與契機便會消失;那時,基督徒之間便無需彼此造就、彼此包容、避免絆倒他人、彼此幫助、彼此挽回了。
那麼,讓我們留意這種度量;顯然,這存在著三重差異:
[1.] 在恩賜的程度上:有些人擁有更多資源,有些人擁有更多普遍恩典,他們知道主人的旨意,這是一項重大的才幹與責任;有些人負有更大的責任,若不回應,便會招致更大的審判:約翰福音三章 19 節:「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就是這罪。」
[2.] 在機會上:腓立比書四章 10 節:「你們缺乏機會。」誠然,若非因我們的過失而缺乏行善的機會,這便能寬恕或解釋我們對行善的暫緩。但當我們擁有機會時,就當抓住它:哥林多前書十六章 9 節:「因為有寬大又有功效的門為我開了,並且反對的人也多。」門開了,意指機會;反對者的阻撓並非氣餒的理由,反而使我們更必須確保這門不被再次關上。然而,並非所有人都有同等的機會。
[3.] 在果效的程度上:這一切皆按神的旨意安排;有些人多,有些人少:使徒行傳十七章 34 節:「但有幾個人貼近他,信了主。」神點燈,鮮少沒有失落的錢幣要尋找;然而有時聚集的人很少,因為神不欠任何人什麼。
II. 原因。
- 為了彰顯神自由的主權,祂可以隨己意處置祂的所有物。在分賜恩賜與恩典時,祂要人知道祂是至高的主:哥林多前書十二章 11 節:「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至於恩典:馬太福音十一章 26 節:「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至於恩賜,神在恩賜上是隨己意的,但在審判上則不然。恩賜並非按我們所願賜下,而是按神所願。聖靈被比作風,不僅因其力量,更因其自由:約翰福音三章 8 節:「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神不僅隨己意分發財富與榮譽,以及知識與口才的普遍恩賜,更分發救贖性的恩典。有些人未得著;而得著的人,有些人領受得多,有些人領受得少。
- 這些恩賜是由基督以不同的比例賜下的,為要使世人知道一切的豐盛唯獨在祂裡面:歌羅西書一章 19 節:「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裡面居住。」神賜給任何人的最大恩賜與恩典,都遠不及基督裡的那份豐盛。我們領受聖靈是有度量的,但基督領受聖靈是沒有限量的:約翰福音三章 34 節:「神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祂賜給人的,無論多少,總有不足之處;而領受最多的人,仍有領受更多的空間。在祂裡面,不僅有「充足的豐盛」(plenitudo sufficientiae),更有「盈餘的豐盛」(redundantiae);不僅是「器皿的豐盛」(plenitudo vasis),更是「泉源的豐盛」(fontis);因此,頭與肢體之間有著明顯的差異。
- 為了彰顯祂對教會獨特的愛、眷顧與護理。這樣的身體需要不同的職分,且因為職務與功能各異,不可混淆,所以祂用必要的恩賜與恩典裝備祂的僕人:羅馬書十二章 4 節:「眾肢體沒有一樣都是一樣的用處」;有些人被指派擔任此職能,有些人擔任彼職能。如今,職分既有不同,恩賜與恩典亦然:以賽亞書五十四章 11-12 節:「我要以寶石安置你的根基,以藍寶石立你的牆垣;以紅寶石造你的窗櫺,以紅玉造你的城門,以寶石圍繞你。」教會在那裡被比作一座美麗的宮殿與建築。請注意,職務有別,「根基、窗櫺、城門、圍牆」;恩賜亦有多樣性,以各類珠寶來表達,「藍寶石、紅寶石、紅玉與寶石」。
- 神以多樣的方式分發恩賜,是為了整個人類宇宙的美麗、秩序與合宜。多樣性是令人愉悅的;群山與深谷使世界更美麗,人類不同的秩序與階級亦然;若全身都是眼睛或全身都是肚子,那是畸形的。差異加上比例造就了合宜,因此一人勝過另一人,且存在著不同恩賜與階級的人,是為了整體更便利的協調,如勞動、服務、諮詢、智慧、財富、力量等。若沒有這種多樣性,它將只是一團混亂,而非一個身體。
- 為了使每個人在看見自己的缺乏時,能保持謙卑。當我們因某種或多種卓越之處而顯得突出時,我們容易變得驕傲且難以相處:「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林前十二 21)。因此,為了讓我們既有值得他人尊重之處,又有使自己謙卑之處,神分散了祂的恩賜,使人需要彼此,使每個人都需要那種自己所沒有的恩賜:「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彼前四 10)。
- 為了使身體內沒有分爭,而使肢體能維持彼此的愛與友誼。恩賜的多樣性並非旨在瓦解合一的紐帶,反而是為了加強它們。因此,使徒在列舉了合一的紐帶後,隨即補充道:「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弗四 7)。他先談到在所有人中為一的,隨後談到在所有人中非一、而在每個人中各異的。每個人都有其獨特的卓越之處,以贏得他人的珍視。恩賜的多樣性通常是分裂、爭競、嫉妒、驕傲與互相貶低的導火線,但就其本質而言,它是最強大的合一紐帶之一;只要所有人都在各自的崗位上為整體的益處做出貢獻,並享用自己所缺乏的那份卓越。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物產;一國盛產黃金,另一國盛產香料,又一國盛產葡萄酒、羊毛、穀物、亞麻等,以維持人類之間的貿易;這裡也是如此。
應用 1. 激勵我們為神善用各自的才幹,並根據我們在身體中所承擔的程度與位置保持忠心。
- 擁有最大恩賜的人不應輕視那些恩賜較少的人。沒有人是不需要他人的。那種想要獨自閃耀,或為了抬高一種恩賜而貶低另一種恩賜的心態是卑劣的:「萬有全是你們的,或保羅,或亞波羅,或磯法。」(林前三 21-22)。在衣著上可以有變化(In veste varietas),但不可有裂痕(sed scissura non sit)。讓我們彼此幫助,在我們所擁有的一切中承認神的智慧與良善,並在我們所缺乏的事上保持謙卑。
- 讓那些恩賜較少的人滿足於微小的恩賜。你沒有理由對賜予者抱怨。無論神給你的多麼少,都比祂所欠你的多。如果祂的分發是基於公義與債務,你或許可以說:「為什麼祂不給我也像給別人一樣?」但這是一位自由之主的作為,祂可以隨己意處置祂的所有物:馬太福音二十章 15 節:「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紅了眼嗎?」正如你不能對賜予者抱怨,你也不應嫉妒領受者。帳目是容易算的,交易最大的人並不總是處境最安全的人。你領受得少,所要交帳的也少。
教義 3. 無論我們領受得多或少,一切都與交帳有關。這在經文中以「要求」、「索取」來暗示。
恩賜的分發各不相同。有些人有智慧,有些人有產業,有些人有力量;有些人有職位、榮譽、權柄;但所有人都必須被召交帳,凡擁有恩賜的人都必須預備好為此負責。這種要求與索取在聖經中以神與受造物之間所保存的記錄、名冊或書卷的概念呈現,關於我們領受了什麼以及回報了什麼。因此,我將證明:(1)神與受造物之間存有帳冊;(2)在審判之日,這些書卷將被展開;(3)所有人無一例外都將被召交帳;沒有人高到可以豁免,也沒有人低到可以被忽略;(4)審判將根據當時所交的帳,臨到所有人。
- 神與受造物之間存有帳冊;這應當被理解為隱喻而非字面意義。並非字面意義,彷彿神這位以無限的理解力洞察萬有的主,需要像人一樣為了幫助記憶,或為了透過出示記錄來證實審判的真實與公義而使用書卷;而是以「擬人法」(anthropopathos),為了讓我們更好地理解。人們使用帳冊,在其中寫下他們所託付出去、並期望有所回報的事物;而為了呼應這一點,鑑於神精確且公義的審判,聖經的說法彷彿我們的好與惡都記錄在案。如耶利米書十七章 1 節:「猶大的罪是用鐵筆、用金剛鑽尖記錄的。」那裡的表達取自用鐵鋼工具在大理石上刻下的字跡,以致無法磨滅。又如:「這都寫在我面前。」(賽六十五 6)。神並未遺忘或忽略,而是觀察並紀念。事實上,有兩種書卷。神紀念的冊:瑪拉基書三章 16 節:「有紀念冊在他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他名的人」;藉此表達祂的關注。我們所犯的罪或所行的善,並不會隨著行動結束而消逝,彷彿不再留下任何記憶,而是被記錄下來。我們良心的冊:「刻在他們的心版上。」(耶十七 1)。它在人的心思與記憶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記,難以抹去。沒有什麼能逃過審判者的眼目,也不易逃過良心的察覺。儘管其中一本冊子由我們保管,但要塗抹它並不容易。現在讓我們看看這些書卷中寫了什麼。
[1.] 神為我們所做的事,或向我們所做的事;如恩典與憐憫的機會:「我這三年來到這無花果樹前找果子,竟找不著。」(路十三 7);約翰福音四章 54 節:「這是耶穌從猶太到了加利利以後,所行的第二件神蹟」;彼得後書三章 1 節:「我現在寫這第二封信給你們。」我有多少見證人反對我,我就聽過多少基督徒的講道(Tot convincor testibus, quot christianis sermonibus me monuerunt)。同樣,這也適用於拯救:「主必二次伸手救回自己百姓中所餘剩的。」(賽十一 11)。同樣適用於祂聖靈的感動:「我的靈就不永遠與人相爭。」(創六 3);祂已經爭戰許久了。同樣適用於神向所羅門顯現:列王紀上十一章 9 節:「他的心偏離向他兩次顯現的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同樣如耶利米書二十五章 3 節:「從猶大王亞們的兒子約西亞十三年直到今日(就是二十三年),耶和華的話臨到我,我也對你們說,起來早起說,只是你們沒有聽從。」神在聖經中的責備,當祂進行任何特定的審判時,都是祂在總審判中將要如何做的一個實例。
[2.] 另一方面,記錄了我們所行的一切善與惡。關於善,使徒提到「果子漸漸增多,歸在你們的帳上。」(腓四 17)。先知顯示神留意我們的忠心,或在邪惡時代承認神:瑪拉基書三章 16 節:「那時,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耳而聽,且有紀念冊在他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他名的人。」關於任何人的歸正,無論多麼少:使徒行傳十七章 34 節:「但有幾個人貼近他,信了主。」對祂僕人的仁慈:馬太福音十章 42 節:「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列王紀上十九章 18 節:「但我在以色列人中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未曾與巴力親嘴的。」另一方面,對祂子民所行的傷害也被記錄在案;祂有皮袋裝他們的眼淚,有書卷記他們的憂愁:詩篇五十六篇 8 節:「我幾次流離,你都記數;求你把我眼淚裝在你的皮袋裡。這不都記在你冊子上嗎?」同樣,關於我們所犯的一切罪:「這不都是積蓄在我這裡,封在我的府庫中嗎?」(申三十二 34)。甚至,約伯記十三章 27 節:「你也把我的腳鐐上了木狗,並窺察我一切的道路,為我的腳掌劃定界限。」每一個行動都留下痕跡。甚至在上一節:「你寫苦毒的話攻擊我,又使我擔當幼年的罪孽」;彷彿神記錄了他舊日的罪。許多人在這帳目中將聽到很久以前所犯的事;他們的罪孽必追上他們。如果一個人一年或兩年逃過了某種顯著的審判,他便以為一切都被遺忘了。不!但這些債務記錄在案,直到書卷被取消或劃掉。成千上萬的虛妄念頭、罪惡行為、對時間的揮霍、對憐憫的濫用,當我們的一生在我們面前排列整齊時,都將浮現:詩篇五十篇 21 節:「你行了這些事,我閉口不言,你以為我恰和你一樣;其實我要責備你,將這些事擺在你眼前。」這些就是神與我們之間所保存的帳目。
- 在審判之日,這些書卷將被展開:啟示錄二十章 12 節:「我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神什麼都不會忘記,良心將被喚醒,對我們所有的道路進行精確的審視。安全感將消失,光照將更強,審判將更近。定罪的細節屆時將被提出;審判將是公開的,惡人將蒙羞,義人將得平反。神審判時必顯為公義:詩篇五十一篇 4 節:「好顯明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不悔改的罪人將因濫用自然律或藐視福音的恩典而被定罪: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 8 節:「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
- 所有人無一例外都將被召交帳;沒有人高到可以豁免,也沒有人低到可以被忽略:「我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啟二十 12)。他們都站在同一水平線上。官員必須為他們的託付交帳,卑微的人亦然:彼得前書一章 17 節:「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神是一位不偏待人的審判者。人常因對利益的期待而產生偏見,或因對危險的恐懼而受威脅。沒有人、沒有行為能逃過祂的審判。
- 審判將根據當時所交的帳,臨到所有人。如果我們在運用神的才幹上是忠心且多結果子的,審判對我們將是有利的;如果疏忽且漫不經心,將是不利的:「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太二十五 30)。即使沒有迫害,也沒有放蕩,但若無用,亦然。不結好果子的樹被砍下,正如結壞果子的樹一樣。神現在與我們算帳,但往往不執行祂的威脅,或在審判中記念憐憫。屆時,判決將是最終且不可逆轉的,沒有恢復的希望,對於那些錯失時機的人,將完全沒有憐憫的調和。
應用。將這些事的光照映在我們心上。我們的帳目準備好了嗎?大多數人忽視或推遲對此的思考。但你是否藉此機會預先與自己算帳?每天看看你領受了什麼,回報了什麼。考慮每一天的憐憫與每一天的工作。每天審問良心的益處是極大的。
- 它使我們對自己的職責保持敏銳,否則這些職責將被遺忘;異教徒也看到了這種與道德美德成長相關的算帳的必要性。如果人們只是說,像以弗所的書記官為了平息市民所說的:「我們恐怕有遭控告的危險,因為今日的亂事。」(徒十九 40),他們就不會輕易作惡,也不會忽略行善,或如此冷淡地執行。
- 當我們觀察到我們的罪、職責、憐憫、安慰,以及它們如何彼此加重時,這會使我們經常尋求恩典。我們確實應該每天與神結清帳目,祈求免除嚴厲的審判:詩篇一百四十三篇 2 節:「求你不要審問僕人;因為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讓書卷被取消:詩篇五十一篇 1 節:「求你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奧古斯都買下了他的罪疚,他在欠下如此巨債時卻安然入睡。我們必須每天這樣做:馬太福音六章 12 節:「免我們的債」(ἀφες ἡμῖν τὰ ὀφειλήματα ἡμῶν)。
- 這會使我們更熱切地利用領受恩典的機會:希伯來書二章 3 節:「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以賽亞書五十五章 6 節:「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相近的時候求告他。」
- 更小心地運用我們的才幹。我們必須交帳:希伯來書十三章 17 節:「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好像那將來交帳的人。」為神使用時間、健康、財富、智慧、權柄、榮譽。
- 這會激發我們何等的警醒、勤奮與忠心!雅各書二章 12 節:「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說話行事都要照這律法。」彼得後書三章 14 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殷勤,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
- 為了預備好面對審判,我們必須儘早開始留意此事。這是人的愚昧,他們一次又一次地推遲必要的工作。我們的一生過得越多,剩下的就越少;審判每小時都在臨近。審判者在門口準備審判;我們準備好被審判了嗎?只有那些與神結清帳目,並經常與自己算帳的人,才準備好被審判。聖徒們這樣做:「我奪過誰的牛,搶過誰的驢?」(撒上十二 3)。保羅:「我潔淨了眾人的血。」(徒二十 26)。我們的主基督:「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約十七 4)。
教義 4. 人的帳目將與其所領受的憐憫相稱。多給多取,少給少取。因為
首先,有些人比其他人被要求更多。
- 資源越多,你對神應有的光照與知識就越多:希伯來書五章 12 節:「看你們學習的工夫,本該作師傅,誰知還得有人將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你們,並且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同樣,約翰福音十四章 9 節:「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
- 光照越多,你應有的恩典就越多,否則我們的定罪是公義的,且將更為沉重:約翰福音三章 19 節:「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就是這罪。」
- 恩典越多,我們的基督徒表現就應越偉大,我們應為神做些卓越的事。有什麼特別的(τί περισσόν)?馬太福音五章 47 節:「你們比人有什麼長處呢?」你應當成為神可以誇耀的人,正如祂誇耀約伯一樣:一章 8 節:「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在聖潔、智慧、節制、溫柔、忍耐、多結善果、顧念神的榮耀、造就他人方面,哪裡有這樣的人?那樣你將成為你神聖信仰的裝飾。
- 每一次額外的憐憫都增加了義務,無論是內在的還是外在的。內在的:「你們若嘗過主恩的滋味,就必如此。」(彼前二 3)。當你從神手中領受了罪的赦免、得兒子的名分、榮耀的盼望,當你使良心藉著恩典得著平靜與堅立時,神期待你應當引領他人:約翰一書一章 3 節:「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外在的,當許多禱告得到回應,許多拯救被賜下:以斯拉記九章 13-14 節:「在我們神懲罰我們之下,又給我們像這樣的逃脫機會,我們豈可再違背你的命令呢?」新的恩惠呼喚新的工作,以及在其中的勤奮。
- 我們擁有的幫助與優勢越多,罪行就越重大。那些在能力、豐盛與純潔中享受聖禮的人,對神負有更大的責任。其他人以少得多的時間、少得多的資源,卻成長得如此之快!基督兩次對祂同鄉的不信感到希奇:馬可福音六章 6 節:「他也詫異他們的不信」;並對百夫長的信心感到希奇:馬太福音八章 10 節:「耶穌聽見就希奇,對跟從的人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當其他人以較少的資源,在知識、溫柔、忍耐、無可指摘的正直生活與屬天的談吐上,都在你面前閃耀時,你的定罪是何等公義!
- 你擁有的天賦越多,債務就越重地回到你身上。神根據所有人的優勢來衡量他們。一個代理人對一千英鎊的責任,大於對一百英鎊的責任。因此,那些從神領受了許多的人,身居高位、有重大影響力、擁有卓越恩賜、龐大產業的人,比其他人更有義務榮耀神。他們對此應當何等戰兢!這就是所要求的。
其次,對你的要求到什麼程度。
- 到一個地步,濫用或不善用神的恩賜將使你付出沉重的代價:羅馬書二章 9 節:「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在審判之日,推羅和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太十一 22)。
- 要求到一個地步,你的救恩更為困難;因為那些沒有這些資源的人,在較容易的條件下得救,主在他們不知道更好的情況下會寬容他們。但對他們而言是軟弱的,對你而言卻是罪孽,因為所有的罪都因其所違背的光照程度而加重:雅各書四章 17 節:「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神不是法老,不會在不提供草料的情況下要求全數的磚塊。
- 要求到一個地步,他們不會被饒恕,反而常被召去忍受最大的試煉。所有屬於基督的人都注定要為祂忍受大事;甚至,他們必須撇下所有的一切:路加福音十四章 33 節:「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現在,雖然神寬容祂的子民直到他們堅固,並按小羊所能承受的來引導,但試煉是與我們「按權利」(de jure)本應擁有的恩典相稱的,儘管「事實上」(de facto)我們並沒有那樣的恩典:希伯來書十章 32 節:「你們被光照以後,忍受大爭戰的各樣苦難」;馬太福音十三章 5-6 節:「有落在土淺石頭地上的,土既不深,發苗最快,日頭出來一曬,因為沒有根,就枯乾了」;這解釋為:20-21 節:「那落在石頭地上的,就是人聽了道,當下歡喜領受,只因心裡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
- 要求到一個地步,你的懲罰更為沉重。有權勢的人將被強有力地毀滅(Potentes potenter crucicibuntur)。富人、擁有巨大權力與能力的人,將承受更熱的地獄。更大的憐憫意味著更大的罪,也意味著更大的審判。
- 公義在於比例。這對我們的職責與神的審判都適用;對我們的職責而言,我們應當根據我們的資源、機會與幫助來結出果子;對神的審判而言,因為經上說,神「必以公平為準繩,以公義為線鉈。」(賽二十八 17);觀察精確的比例。精確的公義將臨到惡人。唯一的例外是福音的寬容(ἐπιείκεια)。
[1.] 一個人若先前不結果子,現在改變了方向,未來為神而活。因為福音容許悔改,並對疏忽或不忠的人給予赦免,只要他們此後忠心,並藉著後來的公義、勤奮與忠誠來斷絕罪惡。福音展望未來:羅馬書六章 6 節:「從今以後就不再作罪的奴僕」;彼得前書四章 2-3 節:「你們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私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它不看悔改的信徒在歸正並轉向神之前是什麼樣的人。許多人長期服事他們卑劣的私慾與邪惡的情慾,在罪惡上顯著;但他們未來應加倍勤奮。我們應當更加勤奮與認真,以將榮耀歸還給主:哥林多前書十五章 10 節:「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他在那裡說他是「未到期而生的人」(ἐκτρώματι,8 節),並且「逼迫神的教會」(9 節)。
[2.] 當一個人大體上是忠心的,儘管在未按其領受的教導做出精確回報上存在可責備的缺陷,但他並未被棄絕,因為福音赦免了多樣的失敗與過失:詩篇一百三十篇 3-4 節:「主耶和華啊,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但那疏忽的基督徒,雖然大體上是對的,卻會在今生遭遇許多患難,並在來世失去某些程度的榮耀:哥林多後書九章 6 節:「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神根據我們慈善與忠誠的不同程度來給予相稱的賞賜。
[3.] 關於能力,我們當考量的是:當我們盡己所能時,這便算作極大的回報。請看,正如冬天裡可能有夏日,夏天裡也可能有冬日,這取決於比例;因此,根據施予者的境況或能力,多可能被視為少,少也可能被視為多。路加福音二十一章 4 節:「因為眾人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捐項裡,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雖然她自己幾乎難以維生,但她仍從那一點點所有中表現得慷慨。有些人用一點點資源所行的善,比其他人用大量資源所行的還要多兩倍,因為愛是不會退縮的。請留意,基督坐在銀庫對面,觀察各人所獻的回報;祂在富有的法利賽人那些大額奉獻之前,先稱許了寡婦的兩個小錢。使徒論到馬其頓貧窮的聖徒時也說,哥林多後書八章 2 節:「他們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足的快樂,在極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因為在極度貧窮中,他們對他人表現出了極大的慷慨,儘管他們給予的總量少於哥林多教會。
[4.] 關於行善的機會。若缺乏機會,神會留意人的心志。神考量我們心裡所存的:列王紀上八章 18 節:「你心裡有為我名建殿的意思,這意思甚好。」祂認可大衛的心志,儘管當時機會尚未成熟。同樣地,使徒也為腓立比人因缺乏機會而未能行善作了辯解:腓立比書四章 10 節:「你們向我所懷的心思,如今又發生了;其實你們向來就思念我,只是缺少機會。」因非己過而缺乏機會,在一段時間內,這確實能成為暫緩履行積極性義務的理由。但我們必須謹慎:
(1.) 那必須是缺乏機會,而非缺乏善意:哥林多後書八章 12 節:「因為人若有願做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如果他已盡其能力而行,神便不會要求他做他力所不能及的事。
(2.) 我們不可因屈從於各種挫折而喪失機會:哥林多前書十六章 9 節:「因為有寬大又有功效的門為我開了,並且反對的人也多。」使徒願意留在以弗所,因為在那裡傳播福音、行大善的希望很大,儘管有許多人抵擋真理。
[5.] 無論我們所做的數量多寡,神主要看重的是情感。情感賦予事物價值(Affectus pretium rebus imponit)。若沒有情感,浮誇的侍奉必被拒絕:哥林多前書十三章 3 節:「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若不是出於對神榮耀的愛,且以他人的益處為目標,這就不是歸入我們帳上的果子。反之,「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馬太福音十 42)。神看重的是施予者的心。許多貧窮的基督徒有寬廣的心,卻力不從心。神所愛的不是「大量的施予者」(copiosum),而是「樂意的施予者」(hilarem datorem);在能力與機會許可的情況下,祂看重的是一顆樂意的心。一顆慷慨、開放的心在數量上絕不會有虧欠;他們認為為神所做的一切都不算多,反而覺得太少:歷代志上二十二章 14 節:「我在患難之中,為耶和華的殿預備了金子十萬他連得,銀子一百萬他連得,銅和鐵多得無法可稱。」
[6.] 在運用我們的恩賜時,我們的忠心是根據我們的努力來衡量與評判的,而非根據成效:以賽亞書四十九章 4 節:「我勞碌是徒然,我盡力是虛無虛空;然而,我當得的理必在耶和華那裡,我的賞賜必在我神那裡。」儘管在人看來果效甚微,但在神眼中,這並不減少祂的看重與賞賜。我們讀到「公義的冠冕」(提摩太後書四 8),以及「生命的冠冕」(啟示錄二 10):「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 19 節:「我們的盼望和喜樂,並所誇的冠冕是什麼呢?不就是你們在我們主耶穌基督來的時候,在他面前站立得住嗎?」
應用一:這應當減輕卑微者的嫉妒與煩惱。如果你的恩賜微小,你將來交帳時也會輕鬆得多。唉!站在審判台前絕非易事。其他人要為多少事交帳啊!
應用二:勸勉那些領受了比他人更多恩賜的人,要用這些恩賜行更多的善。神從他人那裡所悅納的,未必會從你這裡悅納。如果你的果子與所領受的不成比例,你將陷入更深的定罪狀態。這世上的富足人必須在善事上富足:提摩太前書六章 18 節:「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那些比常人領受更多幫助的人,應當有更多的恩典:「他刨挖園子,撿去石頭,栽種上等的葡萄樹……指望結好葡萄。」(以賽亞書五 2);希伯來書六章 7-8 節:「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出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對於那些領受更多恩典的人也是如此。他人領受的是普遍的恩慈,而你領受的是偉大且特別的恩慈;難道你不該在愛與聖潔上更加豐盛嗎?你們既已分享了神的性情,就應當比普通人更超凡。你們有聖靈,難道不該隨從聖靈而行,並藉著祂治死肉體嗎?神確實對你有更高的期待,因為祂給了你更多,也將為你做更多。正如天堂與地獄有天壤之別,你們的生活與那些將永遠滅亡之人的生活也應當有顯著的區別。
基於他們對嚴格順服的公開宣認:以弗所書五章 8 節:「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神已將他們與他人分別出來,因此他們也當藉著卓越的聖潔與順服將自己分別出來:尼希米記五章 9 節:「你們行事不當敬畏我們的神嗎?免得我們的仇敵外邦人毀謗我們。」這部分是因為他們有聖約誓言的特殊義務。一個與神立約的群體,比其他人更緊密地與神連結,因此他們的過犯也更為可憎;正如通姦比單身的淫亂罪更重,是因為有婚姻之約;褻瀆聖物比偷竊更重,是因為這是吞噬聖潔之物,或將獻給神的東西挪作他用。神必為祂的約報仇:利未記二十六章 25 節:「我必使刀劍臨到你們,報我背約之仇。」
- 因為他們罪惡所帶來的影響。
[1.] 部分是因為他們比其他人更羞辱神:撒母耳記下十二章 14 節:「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儘管神已赦免了他的罪。屬神之人的醜聞罪行,給了真理的仇敵極大的優勢,他們定會對此進行邪惡且惡毒的利用。因此,我們行事應當更加謹慎聖潔,免得我們的信仰本身,連同我們的靈魂,都因我們而受傷,且使主的名受到褻瀆。神的榮耀在不敬虔之人的行為上,並不像在偉人或那些極其敬虔之人的榜樣上那樣受到關注。
[2.] 因為他們使惡人剛硬並為其辯解:以西結書十六章 51 節:「撒馬利亞沒有犯你一半的罪,你行可憎的事比她們更多,倒使你姊妹顯為義了。」當惡人看見敬虔之人自身的跌倒與失足時,他們在犯罪時便有了更多的藉口。
- 神之所以要在今世因他們的罪而管教他們,有其特殊的理由。
[1.] 為了維護祂統治的榮耀,免得祂因外在的表現,似乎認可了那些與祂如此親近、且被賦予如此多特權之人的罪。神是世上不偏待人的審判者,因此祂必行公義;祂子民的混亂若不帶有祂不悅的記號,就無法過去,這是為了警戒他人,並使祂被認識為一位聖潔公義的神:以西結書三十八章 23 節:「我必顯為大,顯為聖,在多國人的眼前顯現;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也就是說,祂藉著審判顯明祂是世界的統治者,且以公平治理。
[2.] 另一個特殊理由是為了顯明祂對子民的愛;因為他們是祂的子民,祂要挽回他們,而不願完全失去他們,然而祂卻任憑其他人隨己意而行。嚴厲的苦難可能出於愛,這顯明在使徒的話語中:希伯來書十二章 6 節:「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而這管教是為了挽回他們,這顯明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 32 節:「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藉著鞭打而修正,我們便能免於那些將永遠臨到惡人的刑罰。因此,當神為了促進他們的悔改而如此嚴厲地對待他們,容許他們在世上受逼迫與困擾時,這正是祂對其兒女與僕人父愛的一種證明。
應用一:這告訴我們,神可能會對祂的子民發怒。祂曾對摩西如此:申命記四章 21 節:「耶和華又因你們的緣故向我發怒。」對大衛亦然:歷代志上二十一章 7 節:「神不喜悅這數點百姓的事,便降災給以色列人。」主因大衛數點百姓而不悅。同樣地,撒母耳記下十一章 27 節:「但大衛所行的這事,耶和華甚不喜悅。」神的怒氣是祂所受的冒犯,以及祂懲罰的旨意。他們的罪對祂而言是極大的冒犯,在某些方面比他人的罪更甚。如果那無知的世界,那些不認識祂、與祂及其恩典隔絕的人,羞辱祂的名並違背祂的律法,他們不過是照著本性而行。但祂對你們卻有更高的期待,因為祂已認領並收養你們進入祂的家,並以祂最溫柔憐憫的心腸擁抱你們。其他人是盲目地衝撞神;你們卻是睜著眼攻擊祂,因此這對祂而言是更大的冒犯,對祂的靈是更大的憂傷。祂的怒氣也意味著祂懲罰的旨意。雖然你們不像被棄者那樣是可怒之器,也不像所有人在未歸正狀態下那樣是可怒之子,但你們仍可能是處於怒氣之下的兒女。處於神的怒氣之下是可怕的事;這本身是可怕的,其後果也是可怕的。這在今世可能會讓你們付出沉重的代價;你們可能會因自己的愚昧而失去許多朝聖路上的安慰與事奉的甘甜;因為神會讓你們知道「離棄耶和華……是惡事,是苦事」(耶利米書二章 19 節),好讓管教的刺痛能教導你們更多的智慧。
二:這教導我們謹慎與警醒的功課,免得我們陷入神的不悅中。好人可能會以過度的激情,褻瀆並玷污他們為神所作的最佳委身,這可能會極大地激怒祂。因此,基督徒需要時刻背負基督的軛,口中銜著祂的嚼環。這樣嚴格的道路起初或許令人厭煩,但習慣與聖潔的喜樂會使其變得容易。你們不僅面臨明顯試探的危險,還有我們未曾察覺的罪;因此我們需要時刻站崗,免得一時的過犯讓你們付出許多日子哀哭的代價。那麼,讓你們的眼睛向前看,正視前方:箴言四章 25、26 節:「你的眼目要向前正看,你的眼睛當向前直觀。要修平你腳下的路,堅定你一切的道。」正如那不想絆倒的人需要看顧自己的路。我們的終點與準則必須時刻擺在我們面前。當你們的激情不給予你們深思熟慮的時間,也不讓理性去考量你們正在做什麼時,你們就處於明顯的危險中;事實上,罪已經過多地突襲了心靈。
三:這教導我們自我省察的功課。當神拒絕給予你們許多對事奉有用的特權與恩惠時,難道不是因為你們的某種罪將這災禍帶給了你們嗎?你們是否帶著榮耀在世上高舉神的名,並如你們所當行的那樣,在眾人眼前尊祂為聖?耶利米哀歌三章 39、40 節:「活人因自己的罪受罰,為何發怨言呢?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再歸向耶和華。」我們確實沒有理由向神發怨言,因為我們所受的一切災禍都是自找的;是罪使我們暴露在多重的煩惱與苦難中。這是有原因的,深入的省察會向我們顯明原因,那時我們的苦難就不會像悔改對我們那樣甘甜可愛了。
四:這教導我們忍耐與謙卑順服的功課。我們應當在所有的懲罰、管教與試煉中仰望神的手,正如大衛面對示每的咒罵時那樣:撒母耳記下十六章 11 節:「由他咒罵吧!因為這是耶和華吩咐他的。」他將神視為至高的原因,因他的罪而管教他,他對此不可抱怨;這並非示每有神的命令如此行,而是神在祂的護理中容許了這事。我們不可看那石頭,而要看那投擲石頭的手;這應當在我們心中滋生謙卑與忍耐。如果我們沒有激怒神,使祂將我們投入這些困境,它們絕不會臨到。因此,我們必須接受我們罪孽的懲罰:彌迦書七章 9 節:「我要忍受耶和華的惱怒,因我得罪了他。」當神發怒時,我們必須謙卑地俯伏在祂管教的手下,不可抱怨。
五:這教導我們禱告的功課。我們不可將這局面視為絕望而放棄,因為我們面對的是一位良善的神,祂的目的不是我們的毀滅,而是祂自身榮耀的彰顯。摩西禱告求神撤回判決,但在這種情況下,神為了維護祂護理的和諧而不願如此;因為摩西只能帶領他們到邊界,而約書亞要帶領他們進入迦南,約書亞在這一點上是耶穌基督的預表,祂帶領祂的子民進入安息之地。然而,神仍讓他看見,雖然沒有准許他進入;這是一種減輕。大衛也禱告說,詩篇六篇 1 節:「耶和華啊,求你不要在怒中責備我,也不要在烈怒中懲治我。」如果審判沒有以極致的方式爆發在我們身上,這就是一種憐憫。
六:這教導我們感恩的功課,因為永恆的恩典是確定的;無論神在處置我們今世的利益時採取何種自由,我們仍可為基督與天堂稱頌神。啊!你們會說,如果我們能這樣做就好了。我回答:當神賜下悔改與順服的靈時,這就是我們不會與世人一同被定罪的記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