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十章 17–27 節講道集
第八篇 「並背起十字架來。」——馬可福音十章 21 節
教義三:所有跟隨基督的人,都當預備好自己的肩膀,以承擔十字架。
在此,我將說明:(1)何謂「背起十字架」;(2)為何他們必須如此行。
I. 何謂「背起十字架」
- 消極方面:
[1.] 並非要我們自尋苦難。正如巴力的先知用刀槍自割(列王紀上十八章 28 節:「他們大聲求告,按著他們的規矩,用刀槍自割、自刺,直到身體流血」),法利賽人也有他們自設的苦行。基督是愛惜人性的,祂並未將如此嚴苛的苦修加在我們身上。這是在「製造」十字架,而非「背起」十字架。俄利根(Origen)在解經上過於寓意化,而在這節經文上卻又過於字面化,以致他閹割了自己(馬太福音十九章 12 節:「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基督的本意僅是指要我們治服天然的情慾。
[2.] 並非要我們因自己的魯莽與愚昧而招惹苦難。雅各書一章 2 節說:「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他說的是「落在」其中,而非「自己招惹」其中。特土良(Tertullian)認為應當尋求並渴望苦難,這是他的錯誤。人總是不滿足於現狀;有時我們在沒有苦難時質疑神的愛,有時又在滿受苦難時抱怨。在這些事上,我們必須順服神的美意,不可渴望患難,而是在神加給我們時,忍受並善用它。基督教導我們禱告:「不叫我們遇見試探」;若自投羅網,不過是狂妄的僭越。菲拉斯特里烏斯(Philastrius)與提奧多勒(Theodoret)曾提到,有些人出於對殉道的狂熱,竟強迫他人殺害自己;這是一種瘋狂的野心,而非真正的熱心。那些不願等待,反而主動尋求十字架與麻煩,或因自己的暴力與過失而招致正當仇恨的人,同樣愚不可及。基督並不希望我們為了祂的緣故,在無必要的情況下魯莽地衝進危險中;在懦弱與魯莽之間,存在著中道。基督自己也是在十字架臨到時才背起它。若一個人放火燒了自己的房子,他要負法律責任;若是由於意外,他則會得到憐憫與救助。因此,我們不是要尋求或製造十字架,而是要忍受並背起它;不是要自己斟滿這杯,而是在神將它交在我們手中時,將其飲盡。當我們無法在不犯罪或不違背良心的情況下避開它時,我們就不應逃避,也不應透過非法手段規避。
- 積極方面:當我們無法在不犯罪的情況下避開時,要忍耐且甘心地背負它。當我們陷入非受苦即犯罪的境地時,必須以喜樂、自由、自願的順服,來承擔神的全旨。背起十字架意味著:(1)忠心與誠實,不推諉;(2)忍耐與順服,不抱怨;(3)喜樂與歡欣,不灰心。
[1.] 忠心與誠實,不推諉。許多人透過詭辯來逃避責任,當神呼召他們受苦時,他們便欺騙自己的靈魂:加拉太書六章 12 節:「凡希圖外貌體面的人,都勉強你們受割禮,無非是怕自己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他們無法忍受失去榮譽、安逸與富足,因此扭曲事實以逃避十字架。我們的主耶穌獻上了自己:詩篇四十篇 7–8 節:「那時我說:看哪,我來了!經卷上已經記載我的事。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裡。」當神的旨意如此時,我們也當如此降服,當我們無法再保有生活中的舒適時,就當放棄,並為能有價值之物為基督捨棄而感到歡喜。使徒提到有些人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專以地上的事為念」(腓立比書三章 18–19 節)。「榮耀的神學家」(theologus gloriae)與「十字架的神學家」(theologus crucis)之間有極大的差別。那些對神沒有愛,只服事肉體慾望,眼光不超過財富、榮譽、享樂與讚美的人,絕不會對基督忠心。有些人研究的不是如何從罪中得救,而是如何從危險中脫身,並據此適應各種利益。正如基伊拉人對待大衛那樣,他們曾暫時接待他,但當掃羅追捕他時,他們便決定出賣他,不願為他承擔任何危險與麻煩;他們對待信仰也是如此。
[2.] 忍耐與順服,不抱怨。我們在受苦時順服神的旨意,正如我們在行事時順服祂的律法一樣。祂在護理的作為上,正如在祂的律法上一樣,擁有絕對的主權。我們必須在沒有抱怨或反對神的情況下行事,彷彿祂虧待了我們或對我們嚴苛:以賽亞書三十章 15 節:「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這意味著在信心與忍耐中,謙卑地順服神的旨意,並倚靠祂的恩惠與慈愛的保護。必須有對神的順服等候:詩篇六十二篇 1 節:「我的心默默無聲,專等候神,我的救恩是從他而來」;詩篇三十九篇 9 節:「因我所遭遇的是出於你,我就默然不語」;不發出不耐煩的言語;神的旨意使一切靜默。
[3.] 在十字架下的喜樂表現:羅馬書五章 3 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雅各書一章 2 節:「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對神的子民而言,苦難不僅提供了忍耐的機會,更帶來了極大的喜樂:哥林多後書七章 4 節:「我們在一切患難中,分外地快樂」(原文意為:我滿溢著喜樂)。沮喪的靈魂無法與其原則、特權與盼望相稱。你與神和好,且隨時與祂相交嗎?你有榮耀的盼望,卻因暫時失去一點世俗的舒適而如此煩惱嗎?基督徒應當處之泰然,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靈魂的沮喪顯示出對世俗舒適過於依戀,對安逸與肉體享樂的貪愛,以及對所領受之屬靈恩典的忘恩負義。神賜下如此豐厚的安慰,在你領受了這麼多之後,難道因為要付出一點代價就感到不滿嗎?約伯記十五章 11 節:「神的安慰,你以為小嗎?」如果你對來世有正確的認識,你會寧願持守良心,即便失去外衣也感到歡喜:希伯來書十章 34 節:「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羅馬書八章 18 節:「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你是否期待那將要顯於你的榮耀?那麼,將今生的苦難視為放在天平上對抗金塊的一根羽毛吧。我們應當對自己的處境有所感知,但考慮到能分擔基督十字架的榮耀,以及為我們預備的安慰與幸福,我們應當喜樂,好讓這不是一種被迫的、不情願的忍耐。還有一句話:路加福音九章 23 節:「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為何是「天天」?日子有晴也有陰,天色並不總是陰沉低垂。那麼我們該如何天天背起十字架呢?我回答:
(1)這代表一種每日的期待;我們成為基督徒的第一天,就必須計算十字架的代價:馬太福音十六章 24 節:「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這些話是基督徒的契約,每個人在稱呼基督為主之前,都必須簽署。正如搬運工在街上等待負擔,基督徒也必須隨時準備好,迎接神在基督徒道路上為他安排的任何艱難;或者像以色列人吃第一頓逾越節晚餐時,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出埃及記十二章 11 節),隨時準備啟程,基督徒也應當隨時準備好回應神的呼召:使徒行傳二十一章 13 節:「我為主耶穌的名,不但被人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熟悉的苦難負擔較輕;透過每日更新我們的決心,苦難臨到時便顯得較輕。
(2)這代表衝突的頻繁,彷彿每天都有對我們信心與忍耐的操練。我們不可規定神要操練我們多久或多重。不;即使是一生之久,我們也必須滿足;比起永恆,這不過是片刻。只要十字架擋在路上,且我們若不背起就會犯罪,我們就必須背起:創世記四十七章 9 節:「我平生的年日又少又苦。」人生來必遇患難。世界是流淚谷,而非主的聖山,那裡才有滿足的喜樂。如果沒有十字架,我們就無法與世界其餘的部分協調,因為這裡所有的受造物都在嘆息。
(3)「天天」一詞顯示,個人的災難與福音的苦難、為基督的名作見證一樣,都是十字架的一部分。苦難或是為了神,或是來自神。疾病、親友離世以及因直接的護理而失去產業,都是我們十字架的一部分。有一種是為基督的名忍受逼迫,有一種是按基督的旨意忍受苦難。普通的十字架並不排除基督徒的安慰;這些苦難帶來了對神的經歷與對恩典的試驗,是神治死罪的管教的一部分,也是我們發現更多神與恩典的絕佳機會。是的,在這些事上我們更有理由順服,因為神將我們親自接管。一個人若被潑了一桶水就暴跳如雷,當他被從天而降的雨淋濕時,卻能保持忍耐。
II. 跟隨基督的人應當預備肩膀承擔十字架的理由
- 為了使我們與我們的頭相稱。祂的父為祂調製了一杯苦杯:約翰福音十八章 11 節:「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我們必須與祂同飲。耶穌基督是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的人(以賽亞書五十三章 3 節),如果我們過著極度精緻、安逸與享樂的生活,頭與肢體之間就會出現極大的不協調。苦杯輪流傳遞,先是基督,然後是祂的使徒,從那時起便一直在傳遞。使徒提到「基督患難的缺欠」(歌羅西書一章 24 節)。基督有個人的基督與奧秘的基督。個人的基督,作為祂自己是完全的,所以祂的受苦也是完全的;但奧秘的基督的受苦,直到每個肢體都分擔了各自的份額,才算完全。事實上,我們的受苦不過是杯緣上的水滴;祂喝盡了渣滓。苦難的巨浪首先擊打祂,因著被祂擋住,一些細小的水花才落在我們身上;我們承擔的是基督十字架的後部。那些想要在祂國度裡與基督同享的人,理當與祂一同受苦,士兵應當跟隨救恩的元帥(希伯來書二章 10 節),並與祂同甘共苦:約翰福音十五章 20 節:「你們要記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我們不能指望在世上得到比祂更好的待遇。如果你對基督有崇高的敬意,對自己有卑微的看法,你就會輕易同意在此事上順服神的旨意。像對待耶穌基督那樣,對背負十字架表現得挑剔與嬌嫩,彷彿我們比祂更好,這是極不體面的。許多基督徒似乎對十字架的遺物,或那些被進口商吹捧為基督十字架碎片的木塊表現出極大的虔誠;但對基督十字架真正的尊重,是為了基督的緣故,甘心忍受苦難,並帶著忍耐與謙卑的順服。使徒將萬事看作糞土:腓立比書三章 10 節:「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在為基督、因基督並與基督一同受苦之後,有極大的甘甜與屬靈安慰;我們應當將萬事看作糞土,以獲得這種經歷。這對一個蒙恩的心靈來說應當足夠安慰,因為藉此他變得更像他的主與師傅。
- 因為世界的恨惡:約翰福音十五章 19 節:「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一個徹底的基督徒必然會遇到反對。我們被告知,提摩太後書三章 12 節:「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如果一個人冷淡,不在乎事情如何發展,他或許能與世界維持友誼;但凡有熱心與良心,且願意忠心的人,世界會因他喚醒了罪疚感而恨惡他:約翰一書三章 12 節:「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屬靈的後裔與屬肉體的後裔無法相容;加拉太書四章 29 節:「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 為了跟隨基督,我們的驕傲與肉體的情慾需要藉著十字架來破碎:彼得前書一章 6 節:「因此,你們是大有喜樂;但如今,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十字架有其必要性,用以挽回我們脫離迷途,切斷我們私慾的供應與燃料,使我們思念天上的事,使我們退回到我們偉大的特權中,為罪謙卑自己,激勵我們禱告,並使我們斷奶脫離世界。苦難對我們而言,正如生命本身一樣必要,甚至比世上所有的財富與尊榮更必要、更有益;因此,既然它對我們如此必要且有益,我們就應當甘心背起十字架。
應用一:這是教導。它告訴我們:
- 我們應當以何種心態接受更嚴格的基督徒生活,即:帶著對十字架的期待。在基督的事奉中,我們必然會遇到極大的不便與麻煩,因此不要自欺。許多人認為他們可以成為好基督徒,同時過著安逸與和平的生活,免受麻煩與苦難;這就像一個士兵去打仗,卻承諾自己與敵人和平相處,或者像一個水手為了長途航行而投身大海,卻承諾自己只會遇到風平浪靜,沒有波浪與風暴;基督徒若承諾自己在世上能過著安逸與休息的生活,是同樣不合理的。
- 基督徒需要成為一個治死罪且堅定的人。
[1.] 一個治死罪、斷奶的人:「使瘸子不致歪腳,反得痊癒」(希伯來書十二章 13 節)。如果我們的靈魂有任何軟弱之處,那裡的攻擊將會最猛烈。一個預期被圍困的駐軍,會設法加固薄弱的地方,以及任何可能被攻破的地方;同樣,基督徒也應當治死每一種敗壞的傾向,以免它出賣自己,無論是貪愛榮譽、享樂還是利益。
[2.] 他必須是一個意志堅定的人:以「和平福音的預備」當作鞋穿在腳上(弗六15);否則在艱難的道路上,他很快就會跛腳而停滯不前。那種「預備」(ἑτοιμασία),就是一種堅定的心志,決意要歷經艱險,在任何境遇中都跟隨基督。那麼,要做一個真正的基督徒絕非易事。就本性而言,人是反對背負十字架的。基督自己,祂的人性也曾退縮並避開它(雖然祂並無罪);而對我們來說,受苦更是痛苦的:希伯來書十二章11節說:「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此外,私慾若未被治死,就會引誘我們跌倒;我們需要以極大的決心武裝自己,否則在與基督一同駛向深處之後,我們隨時會準備跑回岸上。如今,大多數基督徒並未治死罪,因此他們絆倒了自己。大多數基督徒並不堅定,他們只是把信仰當作散步消遣,而非一場旅程,因此無法為各種天氣做好準備。
[3.] 那些懷著世俗的安逸與富足之念而接受信仰的人,真是愚不可及:他們完全誤解了信仰。在太平時期,信仰也會伴隨著不便,但這種公開的認信,日後必會使我們陷入更大的麻煩;因此,那些指望藉由認信福音來獲取世俗利益的人,不過是為自己招致羞恥與其他困境。福音的主要宗旨,是將我們從這世界的安逸中拉出來,轉向更美好世界的關懷,並帶領我們去跟隨一位赤裸的基督,仰望那些看不見的賞賜;因此,那些眼中只盯著屬世事物的人,完全改變了福音的本質,並將基督變成了另一位基督。
[4.] 基督用來吸引門徒的途徑,與撒但和世界所用的截然不同。撒但向我們展示誘餌,卻隱藏了魚鉤,但基督一開始就告訴我們最壞的情況。世界習慣用榮譽和財富的應許來邀請追隨者,而基督告訴我們的不是冠冕,而是十字架。為什麼要這樣?部分是為了勸退那些假冒為善的人,他們會來詢價、品嚐,卻不願購買。基督不願欺騙他們,而是要他們計算代價。部分是為了預先武裝祂的子民,使他們預期患難將至,並據此做好準備。我們是在這些條件下進入敬虔之道的:即當主認為合適時,甘願受苦;因此,無論患難是否臨到,我們都應以忍受患難的心志武裝自己。神從未打算讓以撒被獻為祭,但祂仍要亞伯拉罕將刀架在以撒的喉嚨上。部分是因為預見的憂傷不會在心靈留下太沉重的印記,災禍在臨到前已變得較為熟悉:約伯記三章25節:「我所恐懼的臨到我身,我所懼怕的迎我而來。」當我們容許恐懼預言未來,並預期災禍時,它們帶來的刺痛感就較輕;預想到的災禍,打擊較為柔和(præcogitati mali mollis ictus);但當它們不期而至時,負擔就更沉重了。
他最能背誦功課,是因為他經常反覆研讀。部分是因為當我們看到所發生的事,不過是先前已受警告的事時,這便減輕了冒犯感:約翰福音十六章1節:「我已將這些事告訴你們,使你們不至於跌倒」;第4節:「但我將這事告訴你們,是叫你們到了時候,可以想起我對你們說過的話。」聖經從不隨意說話;我們宣稱在閱讀時相信這些話,然而當它們應驗時,我們卻發出怨言。基於所有這些理由,那些立志作基督門徒的人,必須在太平時期就對即將到來的患難有所警覺,尤其是因為我們總是傾向於對自己許下宏大的願景。
應用二:對幾種人的責備。
- 對那些被迫受苦、出於強迫與限制,而非甘心樂意的人。僅僅背負十字架是不夠的,我們必須「拿起」它。經上論到那三個孩子,說他們捨棄身體,不事奉敬拜別神,只敬拜他們的神(但三28);這意味著他們寧可歡然被投入火窯,也不願敬拜真神以外的任何神。許多人受苦,卻是不情願的,心裡充滿抗拒,在神的手下抱怨且缺乏耐心,就像倔強的牛,向後退縮,不願將頸項順服在軛下,特別是那些未曾習慣受苦的人。被迫的忍耐並非真正的忍耐,與地獄中魔鬼和受刑者的忍耐相差無幾,他們受苦受難是違背己意的,是被迫如此。叛逆與缺乏順服正是十字架帶來的咒詛;這使負擔比原本更沉重,並導致神加倍祂的擊打,就像頑劣的孩子在杖下會挨更多鞭子一樣。
- 對那些不抱怨一般的十字架,卻抱怨「這種」十字架的人;如果換作別的,他們或許能忍受。基督說,要「拿起十字架」,這是無條件的,無論神喜悅加給我們什麼;我們不可自作主張,而應順服神的安排。病人不可選擇自己的藥方;神知道什麼對我們最好。人在患難中希望神以另一種方式管教他們,寧願受任何別的苦,也不願受現在所受的,並認為自己能忍受得更好。窮人希望受任何別的苦,只要不是貧窮;病人則認為自己能忍受貧窮,勝過疾病的痛苦。患有長期慢性病的人,希望來一場劇烈但短暫的發作;反之,感受到劇烈且猛烈疾病的人,則希望病程長一點,只要不那麼痛苦就好。我們總是傾向於厭惡神當下加給我們的十字架。但這是對神的不順服,也是愚昧,因為如果神任憑我們選擇自己的十字架,我們為自己所選的,將比主所選的更糟,那將是更有害、更危險的患難。主知道什麼對我們最好,也知道該在何處擊打我們。
- 對那些因十字架而灰心,離棄職責與崗位的人;這些人比前者更應受責備:詩篇一百二十五篇5節:「至於那偏行彎曲道路的人,耶和華必使他和作惡的人一同出去。」經文先前提到惡人的杖不常落在義人的分上(第3節);因此,這裡所說的偏行己路者,是指那些不敢信靠神,也不願持守應許之安慰的人;這些人與公開的敵人同列:啟示錄二十一章8節:「惟有膽怯的和不信的……」他們被列在一起。
- 對那些試圖讓世俗利益與福音認信達成某種協調,卻永遠無法如願的人;當他們無法將世界與自己的便利納入福音框架時,他們就會為世界和其中的肉體行徑量身打造一套福音。可惜這些人不在主的謀士團中,當祂最初構思並傳講福音時,他們本可以幫祂出些謹慎溫和的主意,好讓天國與世俗兩全其美;但無論你們怎麼做,引到永生的路是窄的(太七14);「你們當負我的軛……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太十一29)。
- 對那些受苦,卻是因為作惡的人;這些人拿起的不是基督的十字架,而是強盜的十字架。或者,如果一個人讓自己陷入不必要的危險,他拿起的不是基督的十字架,而是他自己的,因此他只能自食其果。這樣的患難或許能藉由悔改而得聖化,其用途是好的,儘管其起因並非如此。當我們因自己的過犯受苦時,我們應當忍耐,但我們無法歡然受苦:彼得前書四章15節:「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
應用三:勸勉我們拿起十字架,並警惕怨恨與灰心。現在,為了讓你能夠拿起十字架,請看見其中神的手與旨意。基督的十字架也是如此:使徒行傳二章23節:「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約翰福音十八章11節:「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基督徒的十字架亦然:帖撒羅尼迦前書三章3節:「免得有人被諸般患難搖動,因為你們自己知道我們受患難是命定的。」萬事都必須順服神的安排,每個人都必須將自己交託在神的處置中。我們有基督的榜樣,祂為我們拿起十字架,祂呼召我們,不過是讓我們走在祂曾走過的路上:彼得前書二章21節:「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無論十字架是什麼,祂已用祂榜樣的祝福鋪平了道路。我們被逐出家園嗎?我們的主耶穌在世上是寄居的,祂在搖籃裡時就被帶往埃及。你貧窮嗎?你不可能比基督更窮,祂連枕頭的地方都沒有。你被迫過艱苦的生活嗎?祂認為喝一口水都是恩惠:約翰福音四章7節:「耶穌對她說:『請你給我水喝』」;在十字架上,祂口渴時,他們給祂醋喝。基督在波濤洶湧的船上講道。只要讀讀基督生平的歷史,以及祂所忍受的艱辛,你還會對一點點苦難感到跌倒嗎?你被毀謗嗎?基督自己被稱為鬼附的,被控褻瀆與煽動,你不可認為自己會比祂受到更好的對待。路德說:「既然基督親自忍受了十字架與刑罰,這就賦予了十字架如此的價值與尊榮,以至於沒有人配得這份尊榮。」我們與基督一同背負:羅馬書八章26節:「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ἀντιλαμβάνεται);哥林多前書十章13節:「祂必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這樣的主,理當期待僕人歡然跟隨。祂會在我們所有的苦難中賜給我們平安與安慰:約翰福音十六章33節:「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哥林多後書一章5節:「我們既多受基督的苦楚,就靠基督多得安慰。」雅各睡覺時,以石頭為枕,那時他看見了神的異象;通常當我們被剝奪世俗的安慰時,我們對神之愛的領受就最為清晰:羅馬書五章5節:「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與基督一同受苦、為基督受苦是我們的榮耀:腓立比書一章29節:「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祂受苦。」而這一切,無論當下多麼苦澀,終局必是美好的:使徒行傳十四章22節:「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在這咆哮的曠野之後,必有迦南。我們曾有過美好的時光,難道在平安與舒適中度過這麼多歲月,還不夠嗎?約伯記二章10節:「噯!我們得神手裡的福,不也受祂手裡的禍嗎?」
應用四:如果所有進入基督門徒行列的人都必須為十字架做好準備,那麼我們真的準備好了嗎?你們可能會認為,在宗教受到法律庇護的太平時期,我們不必考慮這些,我們也不會被呼召去受福音的苦難,但這些問題絕不可冷漠且草率地對待。你是否已為基督的十字架預備了肩膀?這對你們來說是必要的:
- 因為私人十字架是每個人都會遇到的,例如財產與親人的喪失、身體的痛苦、疾病、毀謗、輕蔑等等。沒有人能不經受磨練就離開這個世界:彼得前書五章9節:「知道你們在世上的眾弟兄也經歷這樣的苦難」;希伯來書六章12節:「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所有救恩的繼承人在享受盼望之前,都有他們的爭戰。地球是天堂與地獄之間的中間地帶,兼具兩者的特質;地獄裡只有惡,天堂裡只有善;但在這裡,我們的狀態是混合的,我們的苦難中摻雜著一些安慰,我們的安慰中也調和著一些苦難。地必須是地,天必須是天;在這裡我們必須期待我們的試煉:約伯記二章10節:「我們得神手裡的福,不也受祂手裡的禍嗎?」因此我們需要有所準備;有好的需要被試驗,有壞的需要被清除。
- 因為我們應該隨時準備好面對最大的困難。雖然我們並不總是處於患難與逼迫之中,但我們應該隨時做好準備,即心志的預備(præparatione animi),正如約瑟在豐年時為荒年所做的準備。聰明的童女不僅燈裡有油,器皿裡也有油;我們不僅要有應付當下的恩典,還要能抵禦未來的試探。現在,你真的有這種心志的預備嗎?由於人在試探臨到前可能會誇口,讓我們思考一下,誰擁有這種心志的預備,能歡然、甘心、忍耐地背負十字架,而誰又沒有。
[1.] 在太平時期不嚴謹、不聖潔的人,在患難時期就不會歡然忍受:使徒行傳九章31節:「那時,猶太、加利利、撒馬利亞各處的教會都得平安……凡事敬畏主,蒙聖靈的安慰,人數就增多了。」當我們未被呼召去進行被動的順服與受苦時,我們的主動順服應當更歡然地執行。現在,情況是這樣嗎?我們的先賢為基督受苦時,比我們為祂辯護時更甘心;他們不以死在被釘十字架的耶穌名下為恥,他們忍受火刑比我們忍受一個皺眉或嘲諷更好。
[2.] 沒有治死對世界的愛,反而喜愛肉體安逸生活的人,只是在為背道做準備:雅各書四章4節:「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一個嬌生慣養、重視世俗滿足的人,在被迫放棄這些時會感到痛苦;一個被繁榮腐蝕的人,會在逆境中消沉;唯有藉著基督的十字架治死對世界之愛的人,在現世的享受中過著聖潔的淡泊生活,才是真正準備好的人:加拉太書六章14節:「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
[3.] 不富於慈善、不願以自由分發的方式放棄屬世財物的人,當神呼召他們,要求他們以犧牲與自願奉獻的方式放棄時,他們會更加不情願。我提出這一點,是因為那些免於逼迫的教會,仍被要求履行慈善的義務;這是一條普遍的誡命,加拉太書六章10節:「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因為一個不願甘心將多餘財物分給神的人,當他的財產被暴力掠奪時,絕不會歡然放棄。認為一個對僅僅要求放棄少量屬世便利的命令都抱怨的人,在一切被奪走時不會暴跳如雷,這是不合邏輯的:雅各書五章1節:「嗐!你們這些富足人哪,應當哭泣、號咷,因為將有苦難臨到你們身上。」那是他們號咷的時候,當他們所坐擁的財富瞬間被奪走時。
[4.] 不能消化輕微患難的人,如何能忍受更大的?耶利米書十二章5節:「你若與步行的人同跑,尚且覺得累,怎能與馬賽跑呢?你在平安之地,雖然安穩,在約旦河邊的叢林要怎樣行呢?」先知因為他家鄉和鄰里的人密謀反對他,給他帶來極大困擾而感到憤怒。神告訴他,如果你連這都忍受不了,當你面臨更大的試煉時該怎麼辦?有私人的逼迫,因此當我們歸向基督時,父母被列入我們必須捨棄的名單中:路加福音十四章26節:「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如果一個皺眉、羞辱和失去職位就讓你如此難受,你將如何忍受搶劫、酷刑以及各種暴力與邪惡?
[5.] 為神付出一點勞苦都感到怨恨,覺得在聖潔的職責中與神相交片刻都如此乏味,認為一切勞動都太多,且不願努力進窄門的人(路十三24),又怎能忍受酷刑,將身體暴露在各種苦難中呢?「身體若被視為珍寶,誠實對他而言就顯得卑賤」(Necesse est, ut ei honestum vile sit, cui corpus carum est)。一個如此愛惜安逸、如此嬌貴以至於無法忍受福音勞苦的人,又怎能忍受福音的患難呢?如果連在禱告、默想或其他聖潔職責中讓身體受一點點勞累都覺得厭煩,他又怎能在為基督而受的一切患難中歡喜呢?由此可見,為十字架做好準備的人是何等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