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37 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一章講道|001_002_帖後1_3_信心增長與愛心充足

《帖撒羅尼迦後書》講道集

第一篇

「弟兄們,我們該常為你們感謝神,這本是合宜的;因你們的信心格外增長,並且你們眾人彼此相愛的心也都充足。」(帖後一3)

這卷書信的第一部分是祝賀性的,為了帖撒羅尼迦信徒的堅忍與恩典的增長;其中(1.)使徒向神獻上感謝;(2.)他提到這事在眾教會中的名聲(第4節),好藉此鼓勵並勸勉他們繼續前行。透過這兩點,他表達了對他們深切的愛與屬靈的情誼。在他向神的感恩中,我們可以留意:

  1. 感恩的態度。
  2. 感恩的內容,即他們信心與愛心的增長。

關於態度,它是強調性的:「我們該常為你們感謝神,這本是合宜的。」這裡有三個強調性的詞彙:「常」;神在他們中間的工作深深銘刻在使徒心中,並不斷為他們提供讚美神的新素材。接著是來自公義與公平的義務,體現在「我們該」(ὀφείλομεν)與「這本是合宜的」(καθὼς ἄξιόν ἐστι)這幾個詞中;這裡的表達更為強烈。他不僅告訴他們他做了這事,還說他必須做這事:「我們該」且「是合宜的」。第一個表達關乎神的憐憫,因此他身上負有責任的債;這涉及公義。第二個表達關乎他們的境況,「是合宜的」;這與恩典帶給他們的地位相稱,因此這涉及公平。有些人將後者歸於職分的履行,即他獻上感謝是合宜的;意即,以如此重大的恩惠所當得的方式,不是輕率敷衍,而是帶著極大的喜樂。但這更應是指使徒對他們境況的判斷:「這本是合宜的」,聽聞我所做的,對我而言判斷你們是合宜的;因為一段平行的經文解釋了這一點(腓一7):「我為你們眾人有這樣的意念,這是我合宜的。」他認為自己有義務判斷他們眾人都是以真誠的信心歸屬主,並以真誠的愛心對待祂的子民,且很可能在其中持守到底。並非他的情感,而是他的判斷使他如此認為;帖撒羅尼迦教會及其每一位成員,都已在他們身上顯明了神恩典的真實且明顯的記號,以至於他必須為這恩典特別感謝神。福音在某些地方已經且可能繼續蒙福,以至於個別教會的所有成員都向最有洞察力的基督徒,以及那些最善於判斷的人,顯明了真實恩典的確據。這仍然是可能的,那麼我們為何不為此努力呢?判斷這是合宜的,我希望你們確實如此;因此我認為自己有義務向神獻上感謝。

從這段序言中,可以觀察到四點:

  1. 為神的恩惠獻上感謝,是我們對神所負的債。
  2. 在向神感恩時,我們應特別認出祂的屬靈恩惠。
  3. 不僅是施加於我們自己的,連施加於他人的屬靈恩惠,也必須懷著感恩的心承認。
  4. 在為屬靈恩惠感恩時,無論是對自己還是他人,都必須承認恩典的增長,正如承認恩典的開端一樣。

在前一封書信中,他為他們的信心與愛心感謝神,這裡則是為兩者的增長與進步感謝神:「你們的信心格外增長,並且你們眾人彼此相愛的心也都充足。」

教義一:為神的恩惠獻上感謝,是我們對神所負的債。

保羅在這裡不僅說「我們做」,還說「我們該」。

  1. 公義要求如此,因為恩惠的賜予是有條件的,即我們應為此讚美神(詩五十15):「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這是神與我們立的約與協議,我們得著恩惠,祂得著榮耀。正如所多瑪王對亞伯拉罕所說(創十四21):「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吧」;神實際上也對我們說:你們得著安慰,但讓我得著榮耀。我們自己同意這項聖約;我們在困苦中禱告時,很少不應許要感恩(何十四2):「當將話帶給祂,說:『求你除淨罪孽,悅納良善,這樣我們就把嘴唇的祭代替牛犢獻上。』」當我們的祈求被垂聽時,我們承諾要獻上讚美。然而,當神垂聽並應允我們的請求時,我們卻有義務為所領受的憐憫榮耀神。但如今,儘管我們在需要時尋求神,一旦目的達成,便不再提起祂。我們在祈求時積極,在感恩時卻消極。十個長大痲瘋的都能祈求健康,卻「只有一個回來歸榮耀與神」(路十七18)。誠然,我們在領受憐憫時,應當比祈求時更受觸動,或者說更為感動;因為在那之前,我們僅是憑猜測與想像認識祂,而現在則是透過實際的感受或體驗來領受安慰。但主要的論點在於,公義要求如此。如果我們在需要時祈求幫助,事後卻對神隻字不提,彷彿這些福分是我們自己得來的,這就是一種竊盜,是對他人之物的不義扣留。
  2. 神藉著命令要求我們,而我們在困苦中應許了祂,祂便期待我們對所賜的恩惠有感恩的回報。這是第二個論點,即神的期待;這必須按「合乎神性」(θεοπρεπῶς)來解釋,即與祂本性的卓越相稱。一個人可以被說成是「按權利」(de jure)或「按事實」(de facto)期待某事。神知道祂所面對的是忘恩負義的受造物,知道愚昧的世界不會留意祂的恩慈;因此,按事實而言,祂並不期待得到超過人所給予的,因為祂對未來的一切事件有完全且清晰的預見;但按權利而言,祂本可期待。因此,這些表達應如此解釋(路十三7):「我這三年來,到這無花果樹前來找果子,竟找不著。」(賽五4):「我指望結好葡萄,怎麼結了野葡萄呢?」所以,我們可能會辜負祂的期待,但損失的終究是我們自己(代下三十二25):「希西家沒有照他所蒙的恩報答耶和華,因他心裡驕傲,所以忿怒臨到他和猶大並耶路撒冷。」我們所領受的一切都呼喚著回報,且是合宜的回報;如果我們不履行,神的忿怒便會向我們發作,因此一個敬虔人應當對自己的回報持守良心(詩一一六12):「我拿什麼報答耶和華向我所賜的一切厚恩?」
  3. 這維繫了我們與神之間的交通,如果我們一旦得到想要的,當需求得到滿足後,便不再與神往來,這種交通就會中斷與破裂。根據以西結聖殿的律法,敬拜者被要求從一門進,從另一門出,這樣他們在任何時候都不會背對施恩座(結四十六9),無論從哪一門進,都要直行到底。神無法忍受人在目的達成後便背對祂。禱告與讚美持續維繫著與神的交通與親密,使我們與祂之間始終有往來,即藉著祈求萬事,並從祂手中領受萬事。禱告與讚美是我們持續的工作(來十三15):「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至高的施恩者與一切良善的源頭必須始終被承認;這其中必須有一種恆常的過程。有些憐憫是如此普遍且有益,以至於我們應當每天在神面前紀念;神也一直在祝福祂的子民,並藉著新的憐憫提供讚美與感恩的新素材。
  4. 這延續了憐憫的傳承,因為我們對憐憫越感恩,它們在我們身上就越加增,就像農夫將更多珍貴的種子託付給肥沃的土壤一樣。蒸氣的上升為雨水的下降鋪路。大海將豐盛傾注於河流,而河流又全部歸回大海(詩六十七5-6):「神啊,願列邦稱讚你!願列邦都稱讚你!地已經出了土產;神,就是我們的神,要賜福與我們。」或者,當泉水低落時,我們往水泵裡倒一點水,不是為了豐富泉源,而是為了給我們自己引出更多水來。我之所以特別觀察到這一點,是因為它不僅適用於外在的增長,也適用於屬靈的增長(西二7):「在他裡面生根建造,信心堅固,正如你們所領的教訓,感謝的心也更增長了。」如果我們為已經領受的恩典獻上感謝,這就是增加我們儲備的方法。我們在恩典上長進緩慢或在屬靈生命上進步不大的原因,正是因為我們獻上的感謝太少。
  5. 在感恩中,所有的屬靈恩典都被激發與促進。(1.)信心在感恩中被激發,當我們看見並承認那伸出供應之手的隱形之手時(代上二十九14):「因為萬物都從你而來,我們把從你而得的獻給你。」愚昧且屬肉體的人只看見眼前的幫手,彷彿送禮的人比差遣他的人更值得感謝(何二8):「她卻不知道是我給她五穀、新酒和油。」我們對神與人皆忘恩負義,但對神尤甚,因為那些來自隱形之手的祝福,我們視為理所當然,而不去讚美賜予者。野獸尚且認得眼前的幫手(賽一3):「牛認識主人,驢認識主人的槽,以色列卻不認識,我的民卻不留意。」(2.)愛心:是愛心開啟了我們的口,使我們能以歡樂的嘴唇讚美神(詩一一六1):「我愛耶和華,因為他聽了我的聲音和我的懇求。」然後(第2節):「我一生要讚美祂。」憐憫的正確目的在於將我們引向神。當心中充滿對主良善的體認時,舌頭便無法保持沉默。自愛更多地驅使我們禱告,但對神的愛則驅使我們讚美,因此,只尋求而不讚美,就是愛自己勝過愛神。(3.)盼望被激發。當我們為所領受的應允、應許與預備獻上感謝時,我們便能以更大的確據期待尚未臨到的事;正如亞伯拉罕在迦南地築壇,向神獻上感恩,儘管當時他連一寸土地都沒有(創十三18)。(4.)我們的謙卑:謙卑的靈魂最喜樂於讚美神,而驕傲的靈魂則喜樂於讚美自己(哈一16):「他們就向網獻祭,向網燒香。」當其他人向神獻祭時,他們卻剝奪了神的榮耀,高舉任何事物勝過高舉福樂的源頭;他們將一切歸功於自己,而其他人則承認自己不配領受神最小的憐憫(創三十二10;撒下七18):「主耶和華啊,我是誰?我的家算什麼,你竟使我到這地步呢?」除非受造物被降卑,否則神永遠不會被高舉。
  6. 它防止了許多罪;例如(1.)心靈剛硬,以及在享受神普遍護理的祝福時產生安全感。這些普遍的憐憫指向作者,並向感恩的靈魂顯明其目的,但對忘恩負義的人而言,它們卻成了肉體的機會;於是他們的筵席成了網羅,他們的平安成了陷阱(詩六十九22)。但當我們在領受時仰望並在一切場合承認神,受造物便對我們成聖了(提前四4):「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當對賜予者有適當的承認時,我們便帶著祝福領受。同樣(2.)它抑制了埋怨,或那種在禱告與抱怨中發洩出來、對神充滿爭辯、焦躁、不耐煩的情緒,這會敗壞我們所有的安慰。埋怨是一種反護理,是不滿的渣滓,藉此我們以憤怒對待十字架,以輕蔑對待祝福。人是易怒的受造物,總是愛抱怨,特別是當神削減了他所幻想的某些世俗便利時。然而,感恩的靈魂以安慰來平衡十字架(伯二10):「噯!我們得神手裡的福,不也受祂手裡的禍嗎?」它留意到儘管神看似嚴厲,祂仍是何等恩慈,因此它能在任何境況中祝福神(伯一21):「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這種焦躁的情緒被治癒了;只要我們看見感恩的理由,它就會促使我們順服祂的旨意。(3.)它防止了不信與憂慮。使徒開出了這個藥方(腓四6):「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當我們承認神為我們所做的一切時,它便防止了不信(詩七十七10-11):「我便說:這是我的懦弱,但我要追念至高者顯出右手之年代。我要提說耶和華所行的;我要紀念你古時的奇事。」地震時會有劇烈的震動,但當它找到出口時,一切便歸於平靜。當我們能為已經領受的恩惠祝福神時,我們就不會懷疑祂對未來的良善,而是安靜地預備自己,等候主的美好結局。(4.)它治癒了屬靈的驕傲,去思想究竟是誰應當因我們裡面的一切良善而受讚美(林前四7):「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我們擁有的越多,就越虧欠恩典。我們的一切都來自神,也為了神,而非為了我們自己、我們自己的榮耀與炫耀。如果我們竊取神的榮耀,神必會發怒,正如希律因不歸榮耀給神而被擊打(徒十二23)。領受者與竊取者同樣糟糕;我們同意了這種搶劫與篡奪。

應用:噢!那麼,讓我們在感恩與讚美上更加豐盛吧。這是神在基督裡對我們的旨意(帖前五18):「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但還有其他理由來說服我們;例如(1.)我們在屬靈與屬世上的益處。當我們在凡事上仰望神,並在從祂手中領受任何事物時都懷著感恩與順服的靈,這證明了我們擁有美好的靈性、偉大的信心與愛心。如果列國能保持感恩,並在他們所有的憐憫中考慮到神,他們就不會陷入偶像崇拜(徒十四16-17):「他在從前的世代,任憑萬國各行其道;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設立「機遇」這個偶像,是誤導人類的主因。此外,這是高尚且令人愉悅的工作,是天使的工作,也是我們在天上的工作。那麼,請留意神不斷賜予你讚美的素材。如果你缺乏你現在所享受的許多安慰,你的生活將會多麼悲慘!太靠近眼球的東西是看不清楚的;我們的安慰必須保持距離,才能讓我們珍惜它們。(2.)我們持續的依賴。我們就像挪亞從方舟中放出的烏鴉與鴿子(創八7-8):烏鴉以漂浮的腐肉為食,便不再回來;但鴿子因為找不到落腳之地,便帶著橄欖枝回來了。屬肉體的人,如果能從神那裡得到支持,且將資本掌握在自己手中,他們就不再關心祂,而是遠離神生活(耶二31):「我的百姓說:我們脫離了約束,再不歸向你了。」(3.)思想一下,其他人為著比我們所享受的更少的恩惠,是何等感恩。有許多人會為我們的剩餘而感到高興,但通常那些享受最多財富的人,付出的租金卻最少,神從貧窮的茅舍中得到的讚美,比從富麗的宮殿中得到的更多。但我繼續講第二點。

教義二:在向神感恩時,我們應特別認出祂的屬靈恩惠。

這些通常被忽視,但它們卻值得最主要的承認。

  1. 因為這些是具有區別性的,來自神特別的愛,這愛流向祂自己的子民。五穀、新酒與油賜給了世界,但信心與愛心卻賜給了祂的聖徒。大衛禱告說(詩一零六4):「耶和華啊,你用恩惠待你的百姓,求你記念我。」擁有寵臣的憐憫,勝過擁有普遍的憐憫。保護是每個普通臣民的福利,但親密的愛與近距離的接納,則是特別寵臣的特權。如今,透過祂護理的普遍影響,無法得知愛或恨(傳九1-2):「無人知道愛他或是恨他,都是在眼前。凡臨到眾人的事,都是一樣……」我們之外的事物、我們面前的事物,以及雜亂分散的事物,都不會顯明祂對我們特別的愛。基督將錢囊給了猶大,這最差勁的門徒,卻將祂的靈賜給了其餘的人,作為最珍貴的禮物。
  2. 因為這些關乎更好的部分,即內在的人(林後四16):「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醫治身體傷口的人,比縫補衣服裂口的人給予我們更多的恩惠。身體豈不比衣裳更重要嗎?那麼靈魂豈不比身體更重要嗎?是的,不僅如此,一個被恩典裝飾的靈魂,豈不比一個僅被自然天賦與才華裝飾的靈魂更重要嗎?(林前十三1-3):「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沒有救贖性的恩典,我便算不得什麼;因此,這些才是神要被讚美的憐憫。
  3. 這些比屬世的恩惠帶來了更多的作為。神作為萬物的創造者與維護者,將屬世的祝福賜給了不虔誠的世界,甚至賜給了那些不認識祂、從未聽過基督的外邦人;然而,救贖性的恩典,祂僅作為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來賜予,祂必須藉著祂的死與血腥的苦難買贖這些祝福,我們才能得著(弗一3):「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其他的祝福運行在普遍護理的渠道中,而這些則運行在基督中保的渠道中。
  4. 因為這些是永恆祝福的保證,也是我們永恆福祉的開端。由聖靈在我們裡面開始的生命,將在天上達到完美(約五24):「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這是一個不會熄滅的火花,餵養它的食物是那不朽壞的食物,是存到永生的食物(約六27)。那些恩典與永恆的福樂是連結在一起的,以至於它們無法被分開(羅八30):「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成聖包含在最後一個詞中;這裡是在成聖中的開端,而將來則是在永恆榮耀的完全擁有中。同樣(林後三18):「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它消失在永恆榮耀與幸福的海洋中。
  5. 這些激發並預備了心靈去讚美與感謝神。有讚美神的機會,也有讚美神的性情與心靈。外在的恩惠給了我們讚美神的機會,但這些不僅給了機會,還給了性情;其他的恩惠是動機,但這些是預備,因為它們裝飾並激發了心靈。信心與愛心的工作使嘴唇大開,去尊崇與讚美主。恩典是神讚美的素材,也給了讚美祂的樂意,甚至是讚美祂的行為本身(詩六十三5):「我在床上記念你,在夜更的時候思想你;我的心就像飽足了骨髓肥油,我也要以歡樂的嘴唇讚美你。」當他們感受到神的愛澆灌在心裡時,他們便傾向於讚美神。
  6. 屬世的恩惠可能是在憤怒中賜下的,但聖靈的恩典絕不會在憤怒中賜下。神可能在審判中賜給我們世俗的榮耀與財富,並縱容為毀滅而養肥的野獸擁有廣闊的牧場;但祂絕不會在憤怒中賜下信心與愛心,或一顆更新的心,而是作為祂特別愛的記號(太十三11):「因為天國的奧祕只叫你們知道,不叫他們知道。」(腓一29):「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因此,我們應當主要為這些讚美主。我們對身體的憐憫有敏銳的感覺,但在靈魂的事務上卻不盡然。我們認為神對那些賜予偉大與榮耀的人待之甚厚;但祂賜予你祂的靈,難道不是待你甚厚嗎?
  7. 這些使我們在神面前蒙悅納。一個人不會因為他的屬世祝福而在神面前蒙悅納;他確實對神負有更多的責任,但在祂眼中卻沒有更高的價值(路十二48):「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幫助越多、鼓勵越多,神所期待的工作與事奉就越多,但他們並不會因為屬世的事物而在祂眼中更為寶貴。在律法之下,富人與窮人支付相同的贖價;富人不會因財富而蒙悅納,窮人也不會因貧窮而被藐視;但如今,祂聖靈的救贖性恩典在神面前是蒙悅納的。經上說(彼前三4):「只要以裡面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神面前是極寶貴的。」神更看重這一點,因此這應當提高恩典在我們心中的價值,並激勵我們更多地去獲取與增長它。

八、我們應當承認這些恩惠,好讓神獨享榮耀,因為祂是眾光之父,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祂那裡降下來的(雅各書一章17節)。斯多葛學派曾有此論:「我們活著是神的恩賜,但活得好則是我們自己的功勞。」我們將自然的生命歸功於神,卻往往竊取道德完善的榮耀,歸於自己。西塞羅(Tully)說:「這是所有凡人的判斷。」世人都認為繁榮與成功應向神祈求,但謹慎與善於經營則屬於我們自己。然而,這些觀點是褻瀆的,剝奪了神最崇高的榮耀;因此,為了防止屬靈的驕傲,我們必須確信要為屬靈的福分稱頌神;我們必須將冠冕拋在羔羊腳前(啟示錄四章10、11節),因為唯有祂配得尊貴、頌讚、榮耀、權能。無論我們做什麼,都是出於那在我們裡面運行一切的神:以賽亞書二十六章12節:「耶和華啊,你必為我們定平安,因為我們所做的事,都是你給我們成就的」;歷代志上二十九章14節:「因為萬物都從你而來,我們把從你而得的獻給你。」我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祂的恩才成的: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0節:「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路加福音十九章16節:「你的那一錠銀子,已經賺了十錠。」

應用:這勸勉我們兩件事:(1)要有能力為屬靈的福分稱頌神;(2)要對這些恩慈有最深切的感觸。

  1. 務要確保自己有能力為屬靈的福分稱頌神。首先要確認你確實擁有這些恩慈,然後再為此稱頌神。聽到那些輕浮虛妄的人,口中唸著一套根本不屬於他們的感恩形式,實在令人不安甚至戰兢,例如為他們在創世之前的揀選、在時間中的成聖,以及在一切時間之後的榮耀盼望而稱頌神。這就像一個痲瘋病人為自己擁有完美的健康而感恩,或一個瘋子為自己比鄰居更聰明而感恩,或一個臨死之人為自己身體尚好、正在康復而感謝神一樣;他們為自己從未認識也未曾感受過的恩典而感恩。這是在假裝敬拜神時戲弄神。誠然,有些屬靈的恩慈是所有人都必須感恩的,例如救贖的奧祕、新約、恩典的邀請、悔改的媒介與時機;你們應當更看重這些,並為此稱頌神。但對於那些不認識自己極大需求與恩惠,反而輕看最重要恩慈、將其視為重擔的人來說,他們更能為一頓飽餐、不義之財或虛浮的享樂而感性地感謝神,卻不為恩典的媒介稱頌祂。然而,感恩的精華在於我們能為基督、為祂的靈、為天堂、為信心與愛心稱頌神;因此,我們應當努力獲取這些,使我們的誠實更無可置疑;因為這些正是神期待我們讚美祂的最主要事項。使徒的感恩形式皆強調這些事:彼得前書一章3節:「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
  2. 要對這些恩慈有最深切的感觸。其他的恩慈可能會被過度高估,特別是如果我們將其視為滿足肉體的供應;這樣,我們的感恩本身可能成為網羅。私慾佔據了我們的心,但宗教卻只是掛在嘴邊。人們感謝神賜予職位,勝過感謝神賜下基督、赦免與生命。我們的價值觀取決於什麼能觸動我們去感恩;如果感恩是為了世界,是為了滿足肉體的享樂而非為了事奉神,那不過是披著宗教外衣的私慾。因此,什麼最讓你深切地感恩?是屬世的還是屬靈的美物?神應當為一切事受感謝,包括暫時的增長,但主要是為了屬靈的恩慈。現在,是什麼讓你心裡愛慕神?是因為祂在基督裡如此良善,還是因為祂祝福了你的外在產業?你不應減輕那份恩惠,而應尋求祂愛中更美好、更具分辨力的彰顯。

教義三:不僅是賜給我們自己的屬靈福分,賜給他人的屬靈福分也必須懷著感恩之心來承認。

  1. 這與我們在基督同一個奧祕身體中的肢體關係相稱,因此是聖徒相通的一部分:哥林多前書十二章26節:「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肢體彼此關懷,對彼此的禍福感同身受。如果腳趾被踩到,舌頭會喊叫:「你傷害了我」;因此,那些失去同情與感受的人,似乎已經將自己從身體中拋棄,彷彿他們與基督裡的肢體毫無關聯。如果我們在身體裡,我們就必須像關心自己一樣關心他人的事務:腓立比書一章7節:「你們常在我心裡。」在基督徒之間若有真誠的愛,就會有禱告與讚美的相通,因此他們為他人的恩慈稱頌神,如同為自己的恩慈稱頌神一樣。參閱羅馬書十二章15節:「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如果我們只是隨口說幾句禱告與讚美,而不視自己負有債務,不認為理當如此,且不是出於內心的傾向,而僅僅是應他人的邀請,那麼屬靈的愛就只是在演戲。我們應當為他們所有的恩慈感恩,特別是為那些構成聯合的屬靈恩慈,如信心與愛心。藉著信心,我們與元首聯合;藉著愛心,我們與肢體聯合:歌羅西書一章3、4節:「我們感謝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常常為你們禱告,因聽見你們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並向眾聖徒的愛心。」這些恩典使人具備這種屬靈相通的資格。
  2. 這關係到神的榮耀。凡祂的良善顯明之處,特別是顯得卓越之處,都必須被承認:羅馬書一章8節:「我靠著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當基督的國度在廣度或深度上興旺,藉由更多平安的增添或恩典的增長;如果我們愛我們的主,當祂得到更多僕人時,我們必須感到高興,我們的喜樂必須透過讚美表達出來。保羅歸正時,他說,加拉太書一章24節:「聖徒就為我歸榮耀給神」;也就是說,他們為他稱頌神,並將那偉大工作的榮耀歸給神,因為信仰得到了一位如此有用的器皿。
  3. 賜給他人的屬靈福分有助於共同的益處,因此我們的利益與關切也邀請我們履行此義務。某些人的益處就是整體的收穫;我們從他們的榜樣中受益,並因有福音信仰與忍耐的同伴而得到堅固,共同的見證也因他們加入信仰而增長: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7、8節:「甚至你們作了馬其頓和亞該亞所有信主之人的榜樣。因為主的道從你們那裡已經傳揚出來,不但馬其頓和亞該亞,你們向神的信心也傳遍了各處。」卓越的基督徒促進了福音的利益,他們的恩賜使他們能被使用:哥林多前書一章4、5節:「我常為你們感謝我的神,因神在基督耶穌裡賜給你們的恩惠,又因你們在他裡面凡事富足,口才、知識都全備」;羅馬書一章12節:「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在各處遇見我們天父的兒女,並盼望在天堂有更多同伴,這是一種安慰。
  4. 即便我們從中沒有直接獲益,這件事本身對我們也是一種恩惠,因為如果我們對基督有憐憫之心,或對靈魂有愛,那麼當任何人歸向神時,我們肯定會感到欣慰。如果我們弟兄的救恩對我們而言是寶貴的,那麼為了達成此目的所賜下的一切,我們都必須視為我們的恩惠,我們應當以彼此的恩賜與恩典為自己的而喜樂。真正的良善是具有傳播性與擴散性的,就像火將周圍的一切都變成火。虛偽的信仰伴隨著嫉妒;他們想要獨自閃耀;而騾子與混種生物是不會繁衍的。
  5. 當我們為他人感謝神時,我們增加了他們的信心與安慰。使徒提到他的感恩正是為了這個目的,好讓他們受到鼓勵繼續前行:腓立比書一章3-6節:「我每逢想念你們,就感謝我的神……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

應用一:那些對神藉由他們自己或他人的事奉傾倒在他人身上的豐富恩典感到不滿的人,簡直是怪物;然而,這種卑劣的精神在許多人心中作祟;他們無法忍受任何人變得敬虔與嚴肅。

應用二:讓我們為他人稱頌神。天使為一個罪人的悔改而歡喜,路加福音十五章10節。這件事絕不應被忽略:(1)當有卓越的工作完成時,無論是針對眾多對象還是恩典的程度。正如哥尼流作為外邦人的初熟果子歸入信仰時,使徒行傳十一章18節:「眾人聽見這話,就不言語了,只歸榮耀與神,說:『這樣看來,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第21節:「主與他們同在,信而歸主的人就很多了」;第23節:「巴拿巴到了,看見神所賜的恩就歡喜,勸眾人立定心志,恆久靠主。」(2)當有特殊情況時,例如我們曾作為工具去造就他們,而神祝福了我們的話語、交談或榜樣: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19、20節:「我們的盼望和喜樂,並所誇的冠冕是什麼呢?不就是你們嗎?在我們主耶穌來的時候,你們不是在我們面前站立得住嗎?因為你們就是我們的榮耀,我們的喜樂。」或者如果我們曾為他人祈求某事,當事情成就時,無論我們祈求什麼,都必須懷著感恩的心承認:哥林多後書一章11節:「你們以祈禱幫助我們,好叫許多人為我們謝恩,就是為我們藉著許多人所得的恩賜」;約翰三書4節:「我聽見我的兒女們按真理而行,我的喜樂就沒有比這個大的。」

教義四:在為屬靈恩惠感恩時,無論是為自己還是他人,都必須承認恩典的增長,正如承認恩典的開端一樣。

程度是出於神。那開始的必成全:腓立比書一章6節:「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整個工作的進程,從第一步到最後一步,全都是出於神,而非出於我們自由意志的力量,或我們決心的強度,或我們恩典習慣的穩定性。關於第一點,它不是出於我們自由意志的力量,約翰福音六章44節說得很清楚:「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關於第二點,它不是出於我們決心的強度:詩篇七十三篇2節:「至於我,我的腳幾乎失閃;我的腳險些滑跌。」關於第三點,它不是出於恩典習慣的穩定性,參閱啟示錄三章2節:「你要警醒,堅固那剩下將要衰微的;因我見你的行為,在我神面前,沒有一樣是完全的」;彼得前書五章10節:「那賜諸般恩典的神,曾在基督裡召你們,得享他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那在我們裡面開始恩典工作的人,必將其進行到底直到完全;祂堅固已達到的,並增加我們面對一切困難與職責的屬靈力量;所以路加福音十七章5節:「使徒對主說:『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

應用:留意神在增加每一分新恩典時的恩惠,因為這種改變更為顯著。我們可以將初次歸正歸功於神,但隨後的成長也必須歸功於神。我們仍然處於基督的愛與看顧之下;雖然我們已經出死入生,但尚未從地到天。你們在指引、代求、赦免、進一步成聖、支持、安慰與平安方面,時刻需要基督;因此,要留意每一個程度。如果有更大的熱忱,如果有更令人喜悅的操練,如果有更大的能力與力量去克服反對,讓神得著這一切的榮耀。如果我們不承認祂,祂往往會用跌倒或衰退來懲罰我們的驕傲與忘恩負義;正如彼得與大衛,他們曾有過多麼嚴重的跌倒!

教義:基督徒的信心若能成長並有顯著的增進,這對他們而言是美善的。

聖經提到信心有軟弱與剛強之分,因此我們務必省察自己的信心是軟弱還是剛強,是在衰退還是在增長。我們判斷信心成長與否,最好的方式是透過:(1)信心的本質;(2)信心的屬性;(3)聖經中的榜樣。

首先,讓我們來看信心的本質,藉此我們能最準確地判斷其成長。信心是一種恩典,藉此我們相信神的話語,特別是關於藉著基督得救的教義,並領受祂、倚靠祂,以得著今生的恩典與來世的榮耀。

第一,信心的總體對象是神的全備話語:使徒行傳二十四章14節:「相信律法和先知書上一切所記載的。」顯然,總體的信心先於特殊的信心,因為沒有根基就無法建造;因此,總體的信心是對神所啟示之事,因著神啟示的緣故,所作出的堅定且衷心的認同。在此描述中,我們可以考慮:(1)此恩典的對象,即神所啟示之事,因祂是啟示者;(2)其行動,即認同;(3)此行動的附加條件或特質,即它是堅定、誠摯或衷心的認同。

  1. 信心的對象,若從實質上考慮,是指神聖啟示中所包含的事物。若從形式上考慮,這些事物之所以被信心所領受,是因為神作了見證,憑藉祂的真理與權柄。從實質上考慮,信心的對象是神話語中包含或由祂啟示的一切事物,這些事物性質各異,包括誡命、應許、警告、歷史事實、敬虔的奧祕;信心領受並運用這一切,以過聖潔的生活,或藉著基督與神相交。在這些對象中,有些更為高貴卓越,有些則分量較輕。信心的主要對象是那些絕對必要的得救真理,沒有這些,我們既不能在今生聖潔,也不能在來世蒙福。這些就是我們特別稱為「信經」的事物,簡要地涵蓋了救恩的一切奧祕、十誡等。然而,神的話語中還包含許多其他事物,雖不如前者重要,卻有助於確認並更全面地理解這些真理;例如,聖經中提到的各種歷史與神蹟,以及一些僅屬於知識更豐盛與完美的次要教義。第一類事物必須被明確且清楚地認識並相信;其餘的則可憑「隱含的信心」(implicit faith)而足矣。所謂隱含的信心,是指我們並非分開且明確地相信每一件事,而是相信它們包含在共同的原則中;例如,一個人相信《士師記》是神所默示的書,即便他從未讀過或聽過,他確實相信其中記載的歷史為真,但這並非出於明確的信心,因為他並不具體知曉,而是出於一種隱含的、總體的信心,即他確信這本書是由神的靈所啟示的;但若有人讀過該書,具體知道關於參孫、基甸、巴拉及其他主所重用之人的事蹟並相信之,他對這些事就有了明確的信心。舊約的信徒隱含地認識彌賽亞與世界的救贖主,而不像新約信徒那樣具備具體的認識。許多軟弱的基督徒也是如此,他們以隱含的信心認同神話語中包含的一切,儘管他們僅明確地相信得救所必需的事物;這並非要為任何人的懶惰或對宗教事務的過度疏忽辯解,彷彿我們只需滿足於認識幾件必要的事,便不再追求。不,神的話語必須用各樣的智慧,豐豐富富地住在我們心裡(歌羅西書三章16節);因為雖然絕對必要的事物不多,但其他要點亦有其用途,有助於確認並增進對前者的理解。但到目前為止,我們僅討論了實質上的信心對象;我們還必須談談形式上的考量。即「神所啟示之事,因祂是啟示者」;因為並非所有的認同,即使是對神話語中事物的認同,都能稱為信心。例如,若一個人確信並堅持某個宗教觀點,如「世界是從無中被造」,卻不是因為神啟示了這真理,而是因為他認為這理由必要且令人信服,他就不能被稱為相信這條信經,或藉著信心理解它;正如希伯來書十一章3節所言:「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神話語造成的」;因為信心是對神聖見證的認同;但當我們透過其他途徑與確據得知事物時,無論那是什麼,都不叫信心。同樣,若一個人相信神對以色列人的護理,是基於歷史學家約瑟夫的敘述,而非基於傳遞給我們的神聖作者的權柄,他就不能被稱為有信心;對於那些僅因習俗、出生與教育的幸運巧合,或因從祖先那裡領受傳統、現任教師的保證,或理性的證據而堅持真宗教的人,亦是如此。
  2. 描述中呈現給我們的下一件事是信心對此對象的行動,即「認同」。信心的形式對象是某種神聖真理,如我們所見。理解力對真理有雙重行動:領悟與判斷(或行使判斷)。因此,對於這些神聖真理,首先我們領悟其性質或主旨,或考慮神話語中向我們提出的內容,這就是知識或領悟;但其次,我們對這些事物的真實性進行判斷或決定,這就是承認或認同,而這正是信心特有的行動。
  3. 現在來考慮這種認同的附加條件或特質。它們有二:(1)它是堅定的認同;(2)它是誠摯且衷心的認同。

[1] 作為堅定的認同,信心區別於世上許多看似信心或被視為信心的事物;例如:(1)「不反對」,即不質疑宗教真理,這是大多數人所有的信心,源於他們對神聖事務的漫不經心與疏忽。他們不反對福音所提出的真理,是因為他們根本不重視,也不在嚴肅的思考中權衡它。這與兒童學習教義問答或死記硬背沒什麼兩樣;他們能背誦信經,從未懷疑過;你可以教他們思考並說出任何話,因為他們只是隨口說說,從未深思。世上的大多數基督徒也是如此,人云亦云,卻不考慮自己所說的,也不明白自己所堅持的,只是無知且輕率地吞下流行的觀點,而不去查考他們所受教之事的確據(路加福音一章4節)。因此,儘管他們從未懷疑過自己宗教的真實性,那是因為他們從未受到相反的試探,他們信心的全部力量在於他們的輕率或不專注。如果他們有任何根基,那也只是因為別人這麼說,因此他們的信仰(如果有的話)與其說是基督徒的信心,不如說是人類的輕信。簡言之,凡事都信的人等於什麼都不信,這一點在試探來臨時很快就會顯露出來。(2)它區別於「臆測」,這是一種對事物較輕的心理傾向,認為它「可能」或「大概」是真的,人們對此的認識僅止於「或許如此」,且心中仍有強烈的懷疑。猜測不是認同,更不是信心那種堅定而強大的認同。(3)它區別於「意見」,這是一種顫抖、恐懼、不確定的認同。意見高於臆測,但不及信心。臆測僅假設可能如此,而意見則斷言確實如此,儘管不免對相反的可能性感到恐懼;但最重要的是,這種信心是對神所啟示之真理的無疑確信。藉著意見,人可能被神聖事物的真理說服,以至於無法合理地反駁;但藉著信心,人被福音的真理所說服,以至於他看見了世上一切理由去擁抱並跟隨它:歌羅西書二章2節:「要叫他們的心得安慰,因愛心互相聯絡,以致豐豐足足在悟性中有充足的信心,使他們真知神的奧祕,就是基督」;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5節:「因為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裡,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並充足的信心,正如你們知道我們在你們那裡,為你們的緣故是怎樣為人」;希伯來書十章22節:「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

[2] 這種認同的下一個特質是「誠摯或衷心的認同」:我的意思是,這種認同會驅使意志與情感去追求神所啟示的幸福,並遵循神所規定的途徑與方法。我們在聖經中讀到「心裡相信」(羅馬書十章9、10節)以及「全心相信」(使徒行傳八章37節)。信心的對象不僅是真實的,更是美好的,因此會產生對所確信之真理的衷心依附。這不僅是頭腦的確信,更是意志的傾向與趨向,若信心堅定強大,意志便會隨之而動;因為它不僅考慮所提出事物的證據,還考慮其價值、分量與偉大:提摩太前書一章15節:「這話是可信的,值得完全接受」;否則,它將無法達到福音的目的,福音要求我們治死私慾、犧牲利益,並履行違背敗壞本性的義務,而這一切僅僅是基於它所提供的盼望,並在一切壓力和患難中等候神的救恩。因此,相信絕對是一件「心」的事,而非單純、赤裸且推測性的認同。後一種特質將兩種事物排除在真實、活潑且得救的信心之外:(1)神學家所稱的「歷史性信心」;(2)他們所稱的「暫時性信心」。

(1) 歷史性信心,是對神話語中所提出事物的簡單且赤裸的認同,這使人更有知識,卻沒有變得更好,沒有變得更聖潔、更屬天;他們沒有因此被激勵去追求福音在聖潔生活或恆心行善中提供的幸福。西門·馬各相信了腓利的講道(使徒行傳八章13節),但他的心在神面前不正,仍處於苦毒與罪孽的捆綁中。許多人信了基督的名,基督卻不將自己交託給他們,因為祂知道萬人(約翰福音二章23、24節);這種信心連魔鬼也能有:雅各書二章19節:「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這不僅限於自然之光所顯明的真理(如文中提到的神的存在),也包括福音真理,如耶穌是神的兒子:馬可福音一章24節:「鬼喊叫說:『拿撒勒人耶穌,我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知道你是誰,乃是神的聖者!』」現在,這種信心被稱為歷史性信心,並非因為它的對象僅限於聖經歷史。不;擁有這種信心的人同樣可以相信應許、教義與誡命;而是因為它對待對象的方式,即:正如我們閱讀與我們毫無關係的歷史,我們僅為了知識而赤裸地閱讀,不是為了參與其中的紛爭與利益,而只是為了知道發生了什麼;同樣,那些只有這種信心的人,閱讀聖經時如同局外人,停留在空洞的推測中,而不將這些顯著的真理應用於抉擇與實踐。我不能說這不能稱為信心,因為擁有它的人確實相信那些真實的事物,並且是真實地相信;但這絕非活潑的得救信心,因為擁有活潑信心的人,會發現自己的心被基督所吸引,他相信福音中關於赦罪與永生的應許,以至於他將其視為幸福而追求;他相信藉著基督救贖的奧祕,以至於他所有的盼望、平安與確據都源於此;他相信神與基督的誡命,以至於他決心調整自己的心與生活去遵守;他相信警告,無論是暫時的災禍還是永恆的沉淪,以至於與之相比,世上一切可怕的事物都算不得什麼:路加福音十二章24節:「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做什麼的,不要怕他們。」來自神的毀滅對他們而言,遠比人所能威脅的一切邪惡更為恐怖;正如那人對皇帝所說:「你威脅的是監獄,但基督威脅的是地獄。」

(2) 它區別於「暫時性信心」,這是一種對聖經或福音真理的認同,伴隨著對心靈輕微且不足的觸動,被稱為「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神善道,並來世權能的滋味」(希伯來書六章4-6節)。藉著這種信心,心靈不僅得到啟發,心也因某種喜樂而受感動,生活在某種程度上得到改善,至少脫離了粗俗的罪,即「逃脫世上的污穢」(彼得後書二章20節);但這種印象不夠深刻,喜樂與喜悅也不夠紮根,無法抵禦一切相反的試探。因此,這種宗教感可能會被今生的思慮、放蕩的生活,或為義受苦的巨大而痛苦的逼迫所扼殺或磨滅。這是一種常見的欺騙;許多人被說服耶穌是基督、神的獨生子,因此被感動去擁抱祂的人,在某種程度上遵守祂的誡命,倚靠祂的應許,懼怕祂的警告,從而使他們的心在一定程度上脫離世界,似乎在沒有試探攻擊他們的決心,或感官對象沒有強烈誘惑時,他們更看重基督與對祂的義務,勝過世俗事物;但最終,當他們發現祂的律法如此嚴格且屬靈,且與他們的情慾傾向或世俗利益相違背時,他們便退後了,失去了對福音盼望的一切滋味與喜悅,從而清楚地表明他們並未在信心與盼望中紮根立基。這是廣義上的真實信心,奠定此基礎後,接下來討論特殊的信心性質就容易多了。

第二,信心的特殊對象是神關於藉著基督拯救人類的作為;因此,除了總體的信心外,還有特殊的信心,藉此我們領受基督並倚靠祂。得救的信心被稱為「領受基督」:約翰福音一章12節:「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歌羅西書二章6節:「你們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穌,就當遵他而行。」我們照著神所提供的,並為了神所規定的目的來接受祂;為了讓祂為我們做神所指派祂為可憐罪人所做的事,並成為神所指派祂成為的樣子。基督作為中保的總體工作是帶領我們到神面前:彼得前書三章18節:「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我們對祂最大的運用,就是藉著祂來到神面前。信心隱含著以神為我們至高幸福的意圖,否則基督對我們就毫無用處;並隱含著對基督使命的同意,即祂能帶領我們到神面前,或對祂為這些目的而作的感恩領受。所有拒絕祂的人都被棄絕:詩篇八十一篇11、12節:「無奈,我的民不聽我的聲音;以色列全不理我。我便任憑他們心裡剛硬,隨自己的計謀而行」;那些不肯到祂這裡來得生命的人(約翰福音五章40節);那些不願祂作王治理他們的人(路加福音十九章27節)。但那些同意領受祂作為主與救主的人,必蒙祂接納;只是讓我們看看這種同意是如何被界定的。

  1. 這不是輕率的同意,而是審慎、嚴肅且深思熟慮的。當神在福音中呼召我們領受基督時,人們準備說:「全心全意」;但他們沒有考慮領受基督意味著什麼,因此一旦同意便反悔。不;你必須坐下來計算代價(路加福音十四章)。當你考慮了祂嚴格的律法,並充分預留了可能發生的困難與試探,且能決心撇下一切,單單依附祂以得救時,這才是審慎的同意。
  2. 這絕不能是強迫且非自願的同意,例如一個人因恐懼而暫時表現出一點敬虔;如果他處於自由狀態,他是不會屈服的。這可能發生在苦難或良心受責時;生病時、怕死時、遭受重大審判時,他們不惜一切代價要得到基督。不;意志必須被有效地傾向於祂,並藉著祂傾向於父神,視其為我們最終的幸福與目的。基督的子民是甘心樂意的子民:詩篇一百一十篇3節:「當你掌權的日子,你的民要以聖潔的妝飾為衣,甘心犧牲自己。」
  3. 這必須是決心的同意,是一種固定的、而非游移的意志,不是我們為了某個目的,或在某些特定時間,為了某種莊嚴的義務而採取的。不;你必須依附祂:使徒行傳十一章23節:「勸眾人立定心志,恆久靠主。」你必須踐踏一切試圖將你與祂分離的事物:腓立比書三章8、9節:「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羅馬書八章38、39節:「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4. 這絕不能是部分的同意,而必須是完全的;不僅要領受基督及其恩惠,還要同意順服祂作為我們的主。我們要領受祂和祂的軛:馬太福音十一章29節:「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我們要領受祂和祂的十字架:馬太福音十六章24節:「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這伴隨著一種決心,即順服祂的律法並遵守祂的誡命,好叫我們常在祂的愛中。

第三,除了這種同意,還必須有一種「倚靠」(recumbency)、依賴、安息,或對祂的信託,以獲得我們從祂那裡所需要的一切。倚靠是信心的一種特殊行動:以賽亞書二十六章3節:「堅心倚賴你的,你必保守他十分平安,因為他倚靠你。」那麼,我們倚靠祂什麼呢?為了今生與來世的事。(1)今生;為了內在的人,為了各樣的恩典、稱義、成聖、特權、義務,為了開始與持續:腓立比書一章6節:「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使徒行傳五章31節:「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祂是恩典的作者與源頭,也是主與立法者,是我們盼望與確據的根基,因為祂賜給我們那能使我們站在神面前,並坦然無懼地親近祂的義。至於外在的人,神不僅承諾賜給我們來世的天堂與幸福,還承諾在今生帶領我們,以最有利於祂榮耀與我們福祉的方式供應我們:詩篇八十四篇11節:「因為耶和華神是日頭,是盾牌,要賜下恩惠和榮耀。他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萬有都是你們的,包括恩典媒介、護理:哥林多前書三章21節:「無論是保羅,是亞波羅,是磯法,是世界,是生,是死,是現今的事,是將來的事,全都是你們的,並且你們是基督的,基督又是神的。」(2)來世;基督將在另一個世界賜給我們永恆的榮耀與幸福:提摩太前書一章16節:「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約翰福音二十章31節:「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這是信心所瞄準的主要福分:彼得前書一章9節:「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藉此,感官的一切試探都被擊敗。

現在,如果你想知道你的信心是否在成長,你必須透過你認同的堅定程度、同意的決心,或倚靠的平安與確據來發現。

  1. 關於認同。如果你相信神的話語,特別是福音的部分,其認同感強烈到你決心將全部幸福押在這根基上,並放棄一切以獲得福音所提供的盼望,那麼,一個將神的應許視為全部幸福,將神的話語視為唯一保障的人,無疑擁有強大的信心;他不需要更多,也不需要更好的事物,更不需要更確定的保證來促使他冒險,即使享受這一切與他對基督的忠誠相衝突時,他也能捨棄。
  2. 關於同意。一種完全、徹底、衷心的同意,將自己交託給基督;這不是軟弱的同意,不是被每一個愚蠢且有害的私慾所反駁的同意,而是一種佔主導地位的同意,即使在困難、試探與肉體的抵擋下,也能維持自身,並控制所有其他慾望與喜樂。
  3. 關於倚靠。當你能信靠祂,使你脫離罪的權勢、刑罰與罪疚,並在你們裡面激發、加強並保守恩典直到永生。你信靠祂的一切職分;作為祭司,當你相信祂的功德與犧牲,並以祂恩慈的應許與聖約安慰自己,且因祂的代求,特別是在一切極端與匱乏中,更坦然無懼地帶著蒙憐憫的盼望來到神面前:希伯來書四章14-16節:「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你信靠祂作為先知,當你將自己作為門徒交託給祂的話語與聖靈的引導,深信祂必無誤地教導你通往真正幸福的道路:約翰福音六章68節:「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你信靠祂作為君王,當你成為祂的子民,深信祂必以真理與公義治理你以達致救恩,並以祂的大能保護你脫離一切仇敵:提摩太後書一章12節:「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提摩太後書四章18節:「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凶惡,也必救我進他的天國。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