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37 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一章講道|003_帖後1_3_信心增長的標記與操練

第三篇講道

「你們的信心格外增長,並且你們眾人彼此相愛的心也都充足。」(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3節)

信心的成長與增進可由以下幾點判斷:(1)信心的本質;(2)信心的屬性;(3)聖經中偉大信心的榜樣與實例。

我們現在進行第二點,即屬性。

  1. 對看不見的事物倚靠神。

信心具有這一基本屬性,這顯明於其定義中:希伯來書十一章1節:「未見之事的確據」;也就是說,肉眼與理性所看不見的事物。有些事物因其本質而不可見,如神,因為從來沒有人看見神(約翰福音一章18節);因此祂被稱為「不能看見的神」(歌羅西書一章15節)。有些事物則因其距離而不可見,因為它們是遙遠且未來的,如來世的榮耀,因此它是信心與盼望的對象:羅馬書八章24節:「因為盼望所見的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視覺與擁有排除了盼望,不留餘地。現在,沒有信心,人就無法看見這些事物:彼得後書一章9節:「人沒有這幾樣,就是眼瞎,只看見近處的。」永恆之上有一層迷霧,除非我們擁有信心的鷹眼,否則我們無法看穿這個低等世界的雲層;但藉著信心,我們能看見它們,從而相應地塑造我們的生活:哥林多後書五章7節:「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憑感官,我們看見的是肉體所喜悅或厭惡的事物,但憑信心,我們看見的是有助於靈魂得救或喪失的事物。信心與視覺極為相似,並像視覺服務於身體一樣服務於靈魂的治理,因此可以透過視覺來解釋。現在,對於肉體的視覺,必須有對象、使對象顯明的媒介,以及官能或器官。(1)信心的偉大對象是永生,即藉著基督所獲取並在福音中所應許的。沒有什麼可看的地方,視覺就無用武之地;因此,信心的對象在福音的應許中擺在我們面前(希伯來書六章18節,十二章2節)。神的真理如同視覺本身一樣確定;我們看見所有應許的事物都如此確實且臨近。(2)媒介;正如我們在空氣的光中看見顏色,我們也在聖靈的光中看見這些屬靈與屬天的事物:哥林多前書二章11、12節:「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3)眼睛,或視覺能力。瞎子在正午也看不見,視力再好的人在午夜也看不見。現在,這隻眼睛就是信心,它是未見之事的確據;我們對它們的確信,如同我們用眼睛看見它們,或如同我們看見眼前的事物一樣。

信心的視覺可從以下兩方面考慮:(1)就其確定性與清晰度而言;(2)就其能力與功效而言。

[1] 就其確定性與清晰度而言。我們看見神、天堂、基督,以至於我們在某種程度上受到感動,彷彿我們用肉眼看見了一樣。神,當我們行在祂面前時:使徒行傳二章25節:「我將主常擺在我面前。」基督:加拉太書三章1節:「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基督被擺在他們眼前,彷彿他們看見祂懸掛並死在十字架上。天堂;他們將其放在眼中,並在某種程度上受到感動,彷彿他們正身處來世榮耀之中。我說,僅在某種程度上;因為比較信心的光與榮耀的光,程度上有差異。榮耀的光使罪歸於無有,信心的光僅治死罪;但它確實使我們去做那些如果我們看見天堂榮耀就會做的事,去避開那些如果我們看見地獄火焰就會避開的事。有一種確定且堅定的信念對我們有巨大的影響,將其與感官之光相比。我們所看見與感受到的事物更能激動情感,因為當靈魂居住在肉體中,並透過感官向外看時,感官對象更容易觸動情感,但信心依然能有效地推動我們,儘管不像感官那樣強烈。

關於效能與影響力,這種「看見」勝過了我們所見、所感的一切事物。基督徒與他人一樣擁有感官,也知道自己居住在一個充滿感官對象的世界中,這些對象對他仍隨身攜帶的肉體而言是令人愉悅的;然而,神開啟了他心靈的眼睛,使他看見了更美好、更榮耀的事物,這些事物佔據了他的心靈、思想、生命、愛慕、掛慮與時間。因此,他得以脫離那些取悅感官的虛榮,為了享受這些更美好的事物,他能拒絕並踐踏那些虛榮。對他而言,生命或任何使生命舒適的事物,都不再被視為如此珍貴,以至於為了這些而冒險失去神的恩寵、救贖主的祝福,以及來世的福分。如果視覺與感官引誘他犯罪,離棄他的神與基督,那麼信心的對象便會勝過感官的誘惑,左右他的選擇,傾斜他的心,並在他一生的道路上掌管他的決策。他看待事物,不是看它們在當下顯得如何,或對肉體有何滋味,也不是看那些受感官支配、目光短淺的人如何看待,而是看它們在最終將顯出何種面貌,並在永恆中證明為何物。因此,他能為了那些他雖未曾看見、卻指望不久後便能享受的事物,而捨棄他所看見、所感覺到的事物。

那麼,這就是信心的本質屬性:注視那些感官所看不見、卻由神在其話語中啟示的事物。這種屬性顯明在信心所有的行為中,包括「引發的行為」(elicit acts)與「受命的行為」(imperate acts)。引發的行為是這恩典所特有的;受命的行為則是屬於其他恩典,但信心憑藉其影響力產生了這些行為。我們可以更直白地稱它們為「行為」與「果效」。

(一)信心的行為,即認同、同意、信靠或依賴。

第一,對神在話語中所啟示的真理表示認同。當我們對這種啟示有足夠的證據時,我們越不需要感官的幫助來支撐我們的認同,我們的信心就越強。讓我舉基督教信仰中偉大的條款為例:基督的位格與職分。我將引用使徒彼得的話:「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一8)。雖然他們從未在肉身中見過基督,且就其肉身的同在而言,他如今已離開他們,退入天上的聖所,但這並未阻礙他們的信心;他們愛他,並在他裡面喜樂,彷彿親眼見過他並與他有過肉身的交通。能在肉身中看見基督,並在世上與他親自交往,看見他的神蹟並聽見他恩慈的話語,固然是一種優勢;但信心即便從未在肉身中見過他,也能擁抱應許中所提供的他。信心除了話語之外,所依賴的感官幫助越少,就越受耶穌基督的高度重視。這一點從基督對多馬所說的話中顯而易見:「多馬,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二十29)。多馬必須在感官的檢視下才肯接受信心的對象,這顯示出極大的軟弱與無能:「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我總不信。」如果基督不給他那種滿足,而是給予其他足夠的證據呢?這是他的軟弱,因此基督告訴我們,那些不為天國設立律法,也不向神規定他們要在什麼條件下才肯相信,而是不求感官的滿足,直接接受神所提供之確據的人,擁有更強大、更蒙悅納的信心。

第二,關於同意,當我們進入與神的聖約時,那應許的神是看不見的,而天國——即他所應許給我們的大應許——是未來的、尚未來到的,且存在於另一個世界。在我們到達那裡之前,必須遭遇許多困難,甚至要穿過死亡的幽谷;但信徒能與偉大的神進行真實且衷心的交易,並向主伸出手來成為屬他的人,正如他能與一位在場、並以寬鬆條件提供一筆好交易的人進行交易一樣。他對來世有如此堅定的信念,以至於他將其視為自己的份與福分:「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見不到的。」(林後四18)。他注視著看不見的事物,將其視為自己的財寶與幸福,並決心成為神要他成為的人,做神要他做的事,以便獲得這一切。

第三,信心的另一個引發行為是信靠與依賴,這使我們在對神的順服中保持耐心與喜樂,儘管我們的福分尚未來到;是的,儘管我們目前正遭受巨大的困擾與患難,甚至可能看不見任何徵兆,即任何神對我們眷顧與尊重的感官標記,但看見一位看不見的神,以及對未來獎賞的確信,能維持靈魂中的喜樂,任何暴力的試探都無法將其摧毀,也無法使我們偏離真理:「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羅八24-25)。他們確信在神的時候,他們必得救恩與最終的拯救,儘管這在任何地方都看不見,只能在耶穌基督的應許中看見。那麼,我們所需要的外部安慰越少,信心就越強;反之則越弱。軟弱的基督徒必須被抱在懷裡,在膝上搖晃,用感官的保證與眼見的證明來餵養,否則他們就準備要昏厥了。

(二)信心的受命行為或果效,它們是憑藉此屬性——信心對感官的優越性——而產生的。我將列舉四點:

第一,促進聖潔,並使我們回轉,脫離虛假的幸福。毫無疑問,唯有那些擁有「未見之事確據」之信心的人,才能大有能力地完成信心的工作,從而在世上榮耀神與基督,也就是在一切聖潔的品行與敬虔中生活。那些時刻活在看不見的神面前的人,才是徹底的基督徒。還有什麼比時刻活在看不見的神面前,更能遏制犯罪的試探呢?(創三十九9);或者比看不見的榮耀,更能遏制對世界的試探呢?或者比這更能遏制世上的煩惱與騷擾呢?「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羅八18);「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如果敬虔使我們暴露在困難、騷擾與患難中,信心卻看見了最終的安息、榮耀與幸福。如果我們傾向於世上的榮譽與享樂,信心卻看見那最耀眼的榮耀很快就會燃盡,最終化為灰燼:「我看萬事盡都有限,惟有你的命令極其寬廣。」(詩一一九96);「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壹二17)。如果感官呈現出眼前利益、享樂或榮譽的誘餌,信心卻看見了最終的羞恥、恥辱與損失;因此,我們在左右兩邊的試探中都得到了防護。這是一個總論;我將談論更具體的果效。

第二,保持心靈柔軟,並對神的話語存敬畏之心。毫無疑問,對神的話語戰兢,是一種蒙福的靈性狀態,對我們極其有用:「但我所看顧的,就是虛心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賽六十六2);並對他的話語存敬畏之心:「我的心畏懼你的言語。」(詩一一九161)。如果我們沒有那種「未見之事確據」的信心,這就永遠無法達成;因為如果我們只看事物的可見面,話語所威脅的災禍往往看起來不太可能發生,而神管教的所有部分若非我們能相信看不見的事物,就都將失去意義。參看希伯來書十一章7節:「挪亞因著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藉著這信,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當時的世界處於歡樂的狀態,幾乎沒人夢想會有洪水。大地一如既往地繁榮,人們照常建造、嫁娶、耕種;但神已告訴他將有一場毀滅萬物的洪水,因此他告誡那漫不經心的世界,並為自己與家人的安全做準備。我們也讀到約西亞的事,當他聽見律法書上的話,就撕裂衣服(王下二十二11)。我們並未讀到當時國內有任何實際的動亂或迫在眉睫的危險。當一個時代極其敗壞、審判成熟時,神會發出警告。但唉!很少有人接受或放在心上,因為世界是由感官而非信心所引導的:他們直到親身感受時才受觸動。很少有人能在烏雲密布時看見風暴,反而安然建立在眼前的安逸與和平上,儘管神正在發怒。但在信心的眼中,罪惡的狀態總是危險的;因此,他們開始禱告、謙卑自己,向神強烈呼求,並使用一切安全手段,儘管審判尚處於萌芽階段。

第三,支持我們對抗最大的危險與恐懼:希伯來書十一章27節:「他因著信,就離開埃及,不怕王怒;因為他恆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在極度極端與危險的時刻,要依賴神的幫助與救援,需要強大的信心。從外表看,他隨時可能被吞噬,因為他正被一位憤怒且強大的君王追趕;大海在他面前,埃及人在他身後,兩側是崎嶇且難以逾越的山脈;但感官的恐懼可以輕易地被信心所依賴的那些看不見的援助所戰勝;一位看不見的神能支撐我們對抗可見的危險。

第四,教導我們如何在順境與逆境中保持平衡的心態。在順境中,當我們被托起時,我們往往過於自信;而當我們在世上地位降低、資源匱乏時,我們又充滿了疑慮與不信任的恐懼:「我平順的時候便說:我永不動搖。」(詩三十6)。當神的兒女在頭下墊了一個屬肉體的枕頭時,他躺下,睡得香甜,夢見世上無盡幸福的美夢;但如果神把枕頭從他頭下抽走,他就會變得像以前自信時一樣疑慮,認為神不再施恩了。神是一樣的,他的應許是一樣的,聖約是一樣的,中保是一樣的,但我們的狀況改變了,因為我們注視所見的事物,靠所見的事物生活,並且總是根據我們所看見與感覺到的來想像事物。對於維持生計與供應也是如此;如果我們看不見它們,我們對神的依賴是多麼微小!如果感官反對應許,應許對我們就沒什麼益處。有多少人能在一切都失敗時在神裡面安慰自己(哈三18),或將他的全能視為自己的倉庫(創十七1)?沒有;他們必須在自己手中保留滿滿的堆積。有多少人能將他的應許視為自己的產業(詩一一九111)?沒有;他們必須擁有土地與固定的收入,否則他們就不知道自己與孩子們的食物與衣物從何而來。有多少人能滿足於將錢包交在神手中,並滿足於從他那裡領取每日的配給?這卻是信心的一個必要點,是持續的實踐。有多少人能在受造物中一無所有時,看見神裡面擁有萬有(林後六10)?許多人談論憑信心生活,但那是在他們世上有足夠生活資源的時候;他們吃自己的糧,穿自己的衣,只是冠以神的名。感官的生活比信心的生活更顯而易見。那麼,既然這就是信心的本質,我們由此便可知道它的大小;因為每一件事物的卓越程度與等級,都是由其本質屬性來衡量的。

二、信心的第二個屬性是捨己,或將一切冒險交託在基督手中,或為基督放棄一切。這包含在信心的本質中,甚至是其本質的一部分,我必須向你們證明:

(一)藉由聖經對信心的描述:希伯來書十章39節:「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這裡的「得救」意指靈魂的獲取;不是靠功德的方式,而是靠途徑。真實且健全的信心會使我們拯救靈魂,即使要以失去其他事物為代價。肉體是為了愛惜或保全身體,但信心是為了拯救靈魂,無論付出什麼代價。肉體說:「愛惜你自己」;信心說:「為基督冒險一切」。

(二)藉由理性。我將證明這不僅必然源於信心的本質,而且包含在其中;因為信心建立在基督救恩的應許之上。現在,這個應許不僅是真實的,而且是美好的(提前一1)。它確實是真實的,需要最堅定的相信;它極其美好,值得高於一切事物來重視;這種幸福是最令人嚮往的,而享受它的確據也是所能給予我們最強大的。現在,除非我們認同並擁抱,將所應許的事物視為我們全部的幸福,並將應許本身視為我們全部的保障,否則我們就沒有正確地接受這個應許。除非我們放棄所有其他的希望與幸福,並且在與我們對基督的忠誠,或我們為享受他所提供的福分而應走的道路相衝突時,能放下所有的享樂、利益、世俗名聲與榮譽,甚至生命本身,否則我們就沒有將所應許的事物視為我們全部的幸福。不僅是蓄意的罪與一切屬肉體的享樂,而是任何事物,無論它對我們多麼親近與珍貴。不;我們不會為了世上所有的誘惑而滿足於任何其他的份與幸福。此外,還必須對耶穌基督裡神的應許有信心,這樣我們才能將我們的一切冒險投入到這種保障中,如果神呼召我們,我們就能實際地放棄一切;因此,沒有捨己,我們既不能信靠神,也不能對他忠誠。

(三)這符合條件性聖約與洗禮聖約的本質。有一個絕對的聖約,神應許將信心賜給選民;還有一個在洗禮中印證的條件性聖約,其中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十六16)。根據這個聖約,除了那些為基督的緣故放棄一切的人之外,沒有人能成為基督的信徒或門徒:馬太福音十三章45-46節:「天國又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買了這顆珠子。」基督比我們更了解信心的本質。許多人對重價的珠子討價還價,卻沒有完成交易,因為他們沒有變賣一切來購買它,沒有變賣所有與這種選擇和信靠相衝突的事物。路加福音十四章26節:「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在基督如此明確地宣告他的旨意之後,我們難道還想以更低的代價進入天國嗎?並非所有基督徒都被呼召去經歷這些,但所有人都必須為此做好準備:以弗所書六章15節:「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使徒行傳二十一章13節:「我為主耶穌的名,不但被人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彼得前書三章15節:「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每一位門徒都必須如此,準備好如果神呼召他,就去承受殉道。

(四)我藉由信徒的例子來證明,無論是普通的還是特殊的。信心始終是基於神的誠實與應許的真實,而冒險一切並放棄一切。

  1. 特殊的例子。挪亞僅憑神關於洪水的話(來十一7),儘管受到不信的世界的嘲笑,他仍投入巨大的開支與心力預備了一隻方舟,這是拯救他自己與家人的指定途徑。亞伯拉罕離開他父親的家,儘管他不知道神會呼召他往哪裡去(來十一8)。這裡就是將一切冒險在神的信實上;後來我們讀到他準備獻上以撒,將如何實現應許的途徑留給神(17-18節)。以色列人過紅海(29節),他們將一切交在神手中,當他們憑著神的話,帶著自己、孩子與所有財產冒險進入深海時。基督對那少年人的試驗:馬可福音十章21節:「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但永生的應許與天上的大財寶,卻無法讓那少年人與他的大產業分開。
  2. 普通的例子。摩西:希伯來書十一章24-26節:「摩西因著信,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還有使徒在希伯來書十章34節所說的那些人:「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他們對基督有這樣的信心,以至於雖然失去了財物,但因為沒有失去基督以及藉由他而有的天國盼望,他們認為自己已經足夠幸福了。保羅放棄與同胞共有的所有榮譽與尊重:腓立比書三章8節:「我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舉例不勝枚舉,但這足以向你們表明,真正的信徒始終是以他們的捨己為標誌。但你們會說,如果這對信心的真實性與存在是必要的(確實如此),我們該如何知道我們的成長,因為我們只能放棄一切?我回答:藉由你們為基督放棄一切的準備與意願。最軟弱的信徒也只能放棄一切,但信心越強,他這樣做時心志就越堅定,在履行職責時的缺失就越少,對基督的忠誠上的污點也越少。那麼,你想知道你的信心是強是弱嗎?藉此來了解:無論你有什麼相反的試探,你越能堅持依附基督,如果你能不僅僅是冒險一部分,而是將一切都冒險在永生的應許上……

第一,拒絕肉體罪惡的享樂;它們從來不值得保留。如果我不能為基督拒絕一點點虛榮的快樂,我還能為他拒絕什麼?如果必須以失去永恆的喜樂為代價,那麼片刻的歡愉買得太貴了。以掃被描述為一個褻瀆的人,為了一碗紅豆湯賣了長子的名分(來十二15)。如果世上虛榮的歡愉對人有如此大的影響力,以至於福音的所有應許都無法挽回他們,這些人就順從了肉體的衝動,肉體急於得到滿足,卻對基督的呼召毫無感覺,基督呼召我們拯救我們的靈魂。真正的基督徒是地上的客旅與寄居者,他們的心思與心靈定睛在未來更美好的事物上(彼前二11)。憑藉神話語的保障,他正踏上前往另一個世界的旅程。

第二,我們必須願意犧牲我們所有的利益:馬太福音十六章24節:「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如果神被視為我們的幸福,世俗的幸福就不應成為我們盡職的阻礙;因此,如果我們不能為了在神面前忠誠而承擔世人的責備與羞恥,甚至損害與損失,我們的信心就一文不值。

第三,如果神沒有呼召你去受苦,那麼仍有一些需要付出代價與捨己的職責始終是你必須承擔的(太二十五35)。探訪病人、給赤身露體的人穿衣、餵養飢餓的人:路加福音十二章33節:「變賣你們所有的賙濟人,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囊,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你能為了這樣的應許而信靠基督,並為福音付出一些代價嗎?因為不花代價的宗教一文不值。大多數人喜歡廉價的福音,肉體佔據了一切;信心從他們那裡得到的、能為神付出的卻很少。這些人冒著永遠被拒絕的可怕危險;他們順著肉體撒種:加拉太書六章8節:「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

第四,如果你的信心使你順服神的護理。當我們最初與神立約時,我們完全且絕對地將自己交給神,受他命令的旨意所治理,並受他安排的旨意所調度。你無法從他手中逃脫,但你對任何事物的自願順服,如果你最終能得到基督與天國,這就是對你信心的試驗:約伯記一章21節:「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腓立比書一章20節:「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他已經達到了一個點;沒有什麼是應該保留的。只要基督能被榮耀,你也能得到他救贖的恩典,讓他給予或收取;你這樣做的意願越強,你的信心就越強。毫無疑問,捨棄一切是信心的基本屬性。

三、信心成長的第三個證據是,當我們的知識轉化為愛時;因為信心不是單純的知識,而是一種健全、甘甜且有效的知識,一種按我們所當知道的去認識事物的知識(林前八1-2)。一種帶有滋味的知識;因為正如看見食物與品嚐食物之間有區別一樣,投機性的知識與信心的領悟之間也有區別(彼前一3)。你可以用辯論使一個看見的人放棄他的信念,但你永遠無法用辯論使一個品嚐過的人放棄他的信念,因為你無法讓他違背自己的感官。未受過教育的基督徒的堅定,主要來自於他們的品嚐與愛;他們比那些只有死板觀點的人更緊密地依附基督,因為他們接受真理不僅是在知識上,更是在對真理的愛中(帖後二10)。現在,我們對所知、所信的事物品嚐得越多,我們的信心就越強。現在,除了領悟的方式之外,所領悟的真理主要傾向於激發我們對神的愛,使我們能愛那先愛我們的神(約壹四19)。我們認識神,是為了愛他;信心不過是注視耶穌基督面上的神之愛,好讓我們的內心被溫暖、吸引並歸向神。信心是點燃我們靈魂愛火的風箱;因此,信心越健全、越真誠,它就越藉著愛來運作(加五6)。信心是作為手段(sub ratione medii)被要求的;愛則是作為目的(sub ratione finis)。福音制度的目的就是愛(提前一5)。那麼,當你將愛神作為你的大事,並將被他所愛視為你的大幸福時,你就能最好地判斷你信心的成長。福音展現了神的良善與可愛,好讓他對我們更可愛,並被我們所愛;因為這就是藉由基督來和好與拯救人的目的;他的道成肉身、生活、受苦、死亡、復活、升天與代求,全都是為了啟示神在基督裡的愛,並激發我們的心重新愛神。他慈悲的聖約與應許,以及賜給教會的所有恩惠、聖徒的所有特權、他的靈、赦免、平安、榮耀,這一切也都是為了這個目的,為了溫暖我們的心,使我們充滿對神之愛的感悟。現在,如果我們只是以冷漠與狹隘的思想淺薄地反思這些事物,我們就沒有真正的信心,當然也不是成長的信心。

第四卷 你們的信心格外增長。(帖後一3)

信心的第四個基本屬性是它對神話語的尊重。為了能更圓滿地解釋這一點,我將闡明四件事:(一)話語與信心的關係;(二)信心關於話語的行為;(三)如此操練信心的果效;(四)我們藉以辨別強大或成長中信心的標記。

首先,話語與信心的關係。

一、它是產生與培育信心的媒介:羅馬書十章14-15節:「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漸進的每一部分都有其分量。第一,我所必須敬拜與呼求的;我必須信他是神聖的能力。第二,人若未曾聽見基督,怎能信他是神呢?信心是相信神所啟示的事物,因為是他啟示的;因此,神聖的啟示必須透過某種方式傳達給他們。第三,沒有傳道人就沒有聽見;沒有某種使者或解釋者帶來基督赦免與生命的消息。第四,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也就是說,帶著權柄、證據與能力而來,藉此可以知道他是神所授權與差遣的使者,使所提出的事物能被視為神親自啟示的確定真理,使我們能依賴他話語的信用,並帶著一種活潑且有效的信念,使我們能順服它,並擁抱它,儘管有所有相反的困難與反對。現在,藉由基督得救的教義就是如此,它邀請我們呼求他的名,或以基督的名自稱,因為我們可以信他,並為他冒一切險(提後一12)。為什麼?因為我們聽見過他;他的教義名聲,如此適合神的榮耀與人類的需求;以及他神蹟的名聲,特別是他的死與復活,並且是藉由可靠的傳道人,或神所授權、並被他充分認可的忠心之人,如同那些受命教導世界、教導他們救恩之道的人;因此,話語是產生信心的偉大媒介。

二、它是信心的憑據,規定了我們與神之間交往的律法,顯示了神在多大程度上約束了自己,以及我們可以在多大程度上依賴他,正如基督的話所顯示的:「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約十七20)。信心的主要對象是基督;我們信他;而信心的憑據是話語,即使徒們留給教會使用的教義。基督只為這些人,而不為其他人祈求,並且根據這種恩典的途徑或律法,神提供自己與他的受造物和好。因此,在這裡你可以持守他的聖約;話語已經從他口中發出,沒有這個,你就是在為自己制定神不會遵守的應許。

  1. 這是信心的對象,亦即我們所信之事:使徒行傳二十四章14節:「我信律法和先知書上一切所記載的」;並加上使徒的著作。要使基督徒信心的對象完整,也必須納入使徒所寫的,因為「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以弗所書二章20節);也就是使徒與先知的教義,而耶穌基督正是其核心總綱,祂是我們必須接受的對象,正如祂在舊約與新約聖經中所啟示並賜予的那樣,兩者之間有著美妙的和諧與一致。但因為這內容過於龐大,難以一次掌握,讓我們按照神所安排的方式來思考聖經的總綱,那就是由基督寶血所立的恩典之約,這是神向祂的受造物彰顯自己最榮耀的啟示:詩篇一百三十八篇2節:「我要為你的慈愛和誠實稱讚你的名,因你使你的話顯為大,超乎你的名。」由此可見,神的話語是祂向受造物所作最偉大的自我啟示,因為它被顯為大,超乎祂一切的名;也就是說,它所彰顯的神,超越了一切關於神的稱呼、名聲、言論、信仰、知識或理解。而祂話語的內容是什麼呢?是祂的慈愛與誠實;也就是說,話語中包含了奇妙的應許,神必會將其成就到極致。我們在那裡看見祂在作出如此偉大應許時所顯出的憐憫與慈愛。新約的應許是極大且寶貴的,難以言喻(彼得後書一章4節);它們包含了人心所能渴望的一切,即一切屬靈與永恆的豐富、罪的赦免、除去石心、永生;這些都是賜給人去相信的。此外,還有祂在成就這些應許上的誠實與信實,祂會極其精確地向所有相信、接受所賜下的赦免、恩典與福分,並據此行事的人成就這一切。因此,神在基督裡賜給那些悔改、相信並順服神之人的憐憫,便是我們信心的內容與對象。
  2. 神的話語是我們信心的保障與力量:(1)因為它將神的恩典置於應許的途徑中;(2)因為這應許是神的應許。

[1.] 我們在信心中因應許的形式而獲益良多。應許不僅僅是一個目的,不僅僅是一項教義宣告,也不僅僅是一個預言。

(1)不僅僅是一個目的。目的只是心中的念頭,是隱秘且隱藏的事,但應許是公開且顯明的。目的是個人的意圖,應許則是將其意圖揭示出來,使我們得知那為我們所預備的美善。如果神只是「打算」賜給我們永生,我們最終或許能享受到,但我們無法預先得知;它會像隱藏的財寶一樣。應許是神對我們之愛的迸發與滿溢;祂的心中充滿了慈愛與美善的計畫,以至於無法等到事情成就才顯露:以賽亞書四十二章9節:「在事情發生以先,我就說給你們聽。」神的目的是封閉的泉源,但祂的應許是破土而出的泉源,不斷湧流。祂本可以施恩給我們而不讓我們察覺,但隱藏的愛並不能帶給我們太多的安慰。此外,這些應許是神加諸於自身的義務(祂藉著應許使自己成為債務人)。神應許到什麼程度,祂就使自己成為債務人到什麼程度。神的目的是不變的,但祂的應許是交在我們手中的保障,因此,既然話語已從祂口中發出,我們對神就有了更大的把握(詩篇八十九篇34節)。我們可以憑藉這張借據向祂索求,將祂親筆寫下的話語呈給祂:詩篇一百一十九篇49節:「求你記念向你僕人所應許的話,叫我有盼望。」我們手中握有那應許之物的抵押品,必須持守直到成就之日。祂的誠實與聖潔都押在上面,彷彿抵押給了受造物。

(2)不僅僅是一項教義宣告。揭示一件事與應許一件事是兩回事。教義使人知曉,但應許使人確信。教義給我們通知,但應許在我們具備條件時,給予我們權利與份額。基督藉著福音的教義將生命與不朽顯明出來(提摩太後書一章10節);但祂不僅是顯明,更藉著福音的應許將其賜予並保證給信徒(約翰一書二章25節)。它傳遞給我們的方式,使我們確信必能得著。

(3)不僅僅是一個預言或單純的預測。聖經的預言會因神的真實而應驗,但聖經的應許會應驗,不僅是因為神的真實,也是因為祂的信實與公義。正如藉著我們的應許,他人便對所應許之物有了權利,因此給予他是公義的;神也是如此;作出應許是祂的憐憫與良善,但祂的聖潔與公義約束祂必須兌現:約翰一書一章9節:「祂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赦免如此,生命亦然:提摩太後書四章8節:「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這成為了恩典的債務。這可以藉由神學家對「斷言性謊言」與「應許性謊言」的區分來說明。斷言性謊言是指我們對過去或現在的事說得與事實不符;而應許性謊言是指我們對未來的事作出承諾,卻從未打算兌現;這是最惡劣的謊言,因為它不僅破壞了言語的目的(即真理),還剝奪了他人因我們的應許而應得的權利,這是一種更深層的不義。我們應當明白,神絕不會如此:提多書一章2節:「盼望那無謊言的神在萬古之先所應許的永生」;希伯來書六章18節:「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神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可以得著強有力的安慰。」

[2.] 這是神的應許。在每一個應許中,要使其確定且堅固,需要三件事:(1)它是認真且誠懇地作出,並有成就它的目的;(2)應許者持守其目的而不改變心意;(3)應許者有能力成就他所應許的事。在神的應許中,對這些事毫無疑問。神應許給耶穌基督忠心的僕人與門徒永生,祂當然是言出必行;因為祂何需引誘受造物去追求一個虛假且虛構的幸福,卻從未打算賜給他們呢?何需差遣祂的兒子帶著天上的使命來向他們保證,並行神蹟來證實祂從神帶來的訊息,為此真理而死,死而復活,進入祂所說的幸福中,以給我們確據與真實的證明?何需差遣使徒去邀請世人接受,並有聖靈伴隨他們,用各樣神蹟奇事印證他們的信息?祂當然會持守同樣的心意,因為這恩典之律並無廢除。祂也有能力成就;因為全能者有什麼困難是無法征服與克服的呢?神所應許的,祂必完全有能力成就。

其次,關於神的話語,信心的作為有:

  1. 我們必須基於堅實且充分的證據去相信並認可它。希伯來書十一章13節說:「這些人……從遠處望見,且心裡歡喜領受」;使徒行傳十三章48節:「外邦人聽見這話,就歡喜了,讚美神的道,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也就是說,為福音中顯明的榮耀憐憫而稱頌神。健全的信心與堅定的認同會引導出其他事,因為最有力的真理若不被相信,就不會產生果效: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13節:「你們領受我們所傳神的道的時候,不以為是人的道,乃以為是神的道。這道實在是神的,並且運行在你們信的人心中。」果效由此開始。通常我們起初領受真理時,證據或許較為薄弱不足,但隨後我們的認同會基於更好的根據,更加有效且強大;正如撒馬利亞人:約翰福音四章42節:「現在我們信,不是因為你的話,是我們親自聽見了,知道這真是救世主基督。」她的話很有分量,因為那婦人作見證說她遇見了一位聖潔的人,說出了她所做的一切事。拿但業也是被腓力的勸說帶到基督面前,但當他察覺基督知道他的心與隱秘事時(約翰福音一章48-49節),他說:「拉比,你是神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基督隨即應許他會有更進一步的確據與更大的證據,這將產生更堅定強大的信心:第50節:「耶穌回答說:『因為我說在無花果樹底下看見你,你就信嗎?你將要看見比這更大的事。』」教會所擁有的信仰,是神在歷代以來所祝福的,我們是藉著傳聞與聽說領受了福音與新約的教義;此後我們看見了更深遠、更好的根據,聖經也以更確鑿的證據被確認。那麼,這是第一點:認同,即基於神話語的權威,領受關於超自然事物的一切真理。
  2. 信心的工作是應用這些事;因為這些蒙福的真理越貼近我們的靈魂,我們就越能感受到它們的功效:約伯記五章27節:「這理我們已經考察,本是如此。你須要聽,要自己明察」;羅馬書八章31節:「既是這樣,還有什麼說的呢?」應許包含你,也包含他人,只要你信基督,它就應許並賜給你赦免與生命;因此,我所強調的應用,並非要求特權(先別急著那樣做),而是激勵你們去履行福音的義務,使你們轉離其他一切幸福之道,單單選擇這一條。信心必須是應用性的,應用得越貼近越好;但「作為激勵義務的應用」與「作為確信自己份額的應用」是有區別的:使徒行傳十三章26節:「這救世的道,傳給我們。」我的責任是將普遍的恩典具體化,但不是一開始就急著提出申訴與要求,而是要約束自己走在神的道路上。神呼召我悔改並信靠基督,好讓我得著赦免與生命。
  3. 我們必須衷心地同意神話語中所包含的這蒙福之約,接受所應許的幸福,並決心履行所要求的義務:使徒行傳二章41節:「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那裡有命令也有應許(第38節);他們接受了勸告,並等候應許。我們對神話語的尊重是由順服與依賴混合而成的;對兩者都必須有同意,我們必須決心過聖潔與屬天的生活。信心既是意志的行為,也是悟性的行為:希伯來書十一章13節:「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領受。」除了被說服,還有領受:「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他也都是實在的,叫神因我們得榮耀」(哥林多後書一章20節);它們是極大且寶貴的應許(彼得後書一章4節)。在一處經文中兩者兼備:提摩太前書一章15節:「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就是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因此,你們必須全心領受,並順服這種與神立約的方式。
  4. 你們的判斷力必須高度尊崇這些應許,你們的心必須在其中找到完全的滿足。我們常讀到「歡歡喜喜領受真道」,以及「指望的喜樂與誇口」(希伯來書三章6節)。通常神的話語在我們的情感中得到的接待過於冷淡輕忽,我們沒有像應當的那樣珍視那些寶貴的應許。它們應當比我們的生命更寶貴,給我們帶來的滿足應當勝過世上的一切享受:詩篇一百一十九篇111節:「我以你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因這是我心中所喜愛的。」它們對你的心靈大有益處,你對它們越熟悉,就越能看見它們的價值:路加福音六章23節:「當那日你們要歡喜跳躍,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關於那位太監,當他與神立約後,使徒行傳八章39節說:「他就歡歡喜喜地走路。」信心若不能填滿我們的心,使其擁有勝過世俗的喜樂,就無法履行其職責——即出於對神的聖潔感恩,將我們從感官的誘惑中拉出來,堅固我們抵禦逆境與患難,並使我們投身於基督徒的義務中(這些義務對血氣而言是令人沮喪的)。被赦免、與神和好、走在通往永生的盼望中,這確實是令人安慰的。

第三,這些行為所產生的果效。這些可以根據神話語所服務的幾個用途來陳述:(1)它是新生命的種子;(2)是我們一切行為的恆久準則;(3)是我們盼望的確據;(4)是我們抵禦魔鬼、世界與肉體一切試探的力量與保護;(5)是我們在一切患難中的安慰與強心劑。

  1. 它是新生命的種子:彼得前書一章23節:「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雅各書一章18節:「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理的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他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以及彼得後書一章4節:「因此,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得與神的性情有分。」當我們相信所賜下的赦免、恩典與福分,以至於我們的心被改變,活出神的生命與樣式時——因為真理若未在心與生活中產生這種改變,就不算被正確地擁有與相信——我們就被塑造進這教義的模子裡:羅馬書六章17節:「你們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福音真理不是為了推測或單純的談論,而是為了成聖;因此,如果這顆種子播種並嫁接在你們心中,你們開始為神過聖潔與屬天的生活,你們就有了信心最確鑿的證據;因為原因藉由結果使我們感知。通常這被用作神話語的證明,即其成聖的功效;這也是你們信心真誠的證明,因為道若不與信心調和,就無益處;既然信心與道共同促成此果效,這果效可歸於兩者。因此,如果我們相信神的話語,並按應當的方式珍視它,它必會在我們身上留下神的形象,因為在律法與基督的生命中,這是神最完美的描繪與呈現(哥林多後書三章18節)。如果我們的靈魂與生活是神話語的抄本,這形象就是藉由聖靈從話語中傳遞給我們的,這必然如此,因為基督關於憐憫與榮耀的安慰應許,是賜給那些過著聖潔與屬天生活的新造之人的。他們身上有神的印記,因此被說成是「受了聖靈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以弗所書四章30節,一章13節)。靈魂的這種更新是神的印記,是祂愛的保證,也是天國基業的憑據。
  2. 是我們一切行為的恆久準則。有一個固定的準則,我們若不遵守,就會犯罪,若想在此與神相交或在來世享受祂,就必須緊守這準則:加拉太書六章16節:「凡照此理而行的,願平安、憐憫加給他們,和神的以色列民。」這準則就是神的話語,它指引我們的一般道路,以及我們所有的腳步或具體行為:詩篇一百一十九篇105節:「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我們必須將神的話藏在心裡:詩篇一百一十九篇110節:「你的話我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我們必須在一切場合諮詢它,甘心明白我們的義務:詩篇一百一十九篇24節:「你的法度是我所喜樂的,是我的謀士。」因為我們可能因思想的錯誤而誤入歧途,或因心的背逆與多重試探而偏離,所以我們必須懇切地向神祈求:詩篇一百一十九篇133節:「求你用你的話使我腳步穩當,不許什麼罪孽轄制我。」我們必須自己勤奮研讀(羅馬書十二章2節),並保持恆久的警醒:以弗所書五章15節:「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我所說的是:當神的話語支配我們生活的主要方向,教導我們如何在世上過敬虔、公義、自守的生活時,我們對話語的敏銳與高度尊重——以至於無論有何試探,我們都不敢違背它——這就表明信心已在我們身上產生了果效;因為戰兢領受神的話、敬畏誡命,以及聖經中所提到的這類事,都是信心的果實。
  3. 是我們盼望的確據:約翰福音二十章31節:「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翰一書五章11節:「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信心的工作是持定永生(提摩太前書六章12節);也就是將其視為我們的,確信它是神的話語所保證的,或者將其作為我們的幸福,並據此追求:以弗所書一章13節:「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當我們選擇這福分作為我們的份,將心放在上面,將追求它作為我們生活的主要關懷與事業,並將一切作為達到此目的的手段,在世上過著客旅與寄居的生活,不在此尋求大事,而是完全依賴神信實的話語來獲得這未來的幸福時,信心就在我們裡面作成了。
  4. 是我們抵禦魔鬼、世界與肉體一切試探的力量與保護。神的話語是聖靈的寶劍(以弗所書六章17節),是屬靈爭戰中極好的武器;約翰一書二章14節說:「你們剛強,神的道常存在你們心裡,你們也勝了那惡者。」這幫助我們擋開任何試探的打擊。當心中充滿並裝備了神的話語時,你總有東西可以抵擋,以遮蔽世界的浮華,抑制肉體的私慾,從而更好地進行持續的爭戰與警醒。這樣,肉體的傾向就被制伏,世界的利益、榮譽與享樂對我們就失去了力量。當魔鬼展示誘餌,肉體準備吞下時,信心就顯明了鉤子。對神話語的相信,因其具有活潑與強健的性質,在我們身上產生了高貴的果效。它擊倒一切抵擋神的,並驅逐一切想取代神地位的:詩篇三十七篇31節:「神的律法在他心裡,他的腳總未滑跌。」對義務的一種活潑、積極的意識,在他心中保持新鮮。
  5. 是我們在患難中的安慰與強心劑:詩篇一百一十九篇50節:「這話將我救活了,是我在患難中得安慰」;第92節:「我若不喜愛你的律法,早就在苦難中滅絕了」;希伯來書十二章5節:「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詩篇九十四篇19節:「我心裡多憂多疑,你安慰我,就使我歡樂。」神的安慰是神所允許或神所作的。兩者的內容都在聖經中,儘管聖靈是其作者,而祂所使用的工具是信心。在缺乏與困境中,信徒考慮到我們在約中得到了何等充足的供應,是何等甘甜。當神的手重重壓在我們身上,而環境將祂描繪成一位憤怒的審判者時,約卻將祂描繪為一位父親。在試煉之時,神的一個應許帶給你的真實安慰與支持,勝過人的一切辯論。

第四,關於信心對神話語的尊重,我們藉以辨別信心是否強壯與成熟的標記:

  1. 當神話語中所陳明的安慰,比任何超自然的啟示更受珍視時。無疑地,當人們輕視神話語的安慰,認為其微薄、空洞、不令人滿意,而想要神以某種獨特且超自然的方式向他們顯明祂的愛時,這是一種軟弱。以利法錯誤地指責約伯(約伯記十五章11節):「神用安慰你,你以為太小嗎?有什麼事暗中阻礙你呢?」神通常的方式是穩妥的方式,另一種方式則使我們陷入網羅。無疑地,我們的良心在神話語的常規途徑中——即信心、悔改與與神親密同行的道路上——最能得到安頓;但正如乃縵輕視約旦河的水,許多人輕視常規的安慰,想要神蹟奇事來向他們保證。這些人可能長期坐在黑暗中,因為如果神不按他們的方式安慰他們,他們就不願接受任何安慰。雖然神有時為了遷就祂的百姓,可能會應允他們的請求,正如基督對多馬所作的那樣,但這伴隨著對他們軟弱與不信的責備(約翰福音二十章28節)。你們應當滿足於神百姓所共有的供應,免得你們似乎在質疑神的智慧與良善,並使自己陷入某種虛假的安慰與對安慰的幻想中,同時我們在話語的範圍之外追求新的準則;特別是當我們在那裡沒有立即得到預期的回應時,就像急躁的病人,寧願嘗試聽說的任何藥方,也不願接受常規的治療。格列高利(Gregory)告訴我們,皇帝宮廷裡的一位貴婦人不斷懇求他,要求神賜下一種來自天上的啟示,證明她必得救。他回答說:「她所求的是困難且無益的。」這件事很難獲得,且對她而言無益,因為她已經有了更穩妥的聖經途徑:彼得後書一章19節:「我們並有先知更確的預言。」靈魂持守應許是獲得平安無可置疑的途徑。路德正如他所承認的,常受試探去求神蹟或某種特別的啟示。他也講述了他是如何堅決抵擋這些試探的:「我與我的主立約,不讓祂給我異象,甚至天使也不要;我對這份禮物感到滿足,就是我有聖經,它豐豐富富地教導並供應了一切,無論是對今生還是來世,都是必要的。」
  2. 當話語在成就的跡象出現之前,就成為我們喜樂與堅定確信的對象時。這在兩種情況下:

[1.] 在延遲的情況下,當神遲遲不顯現時,信心並不要求所信之事必須已經存在,而只要求它的應許。因此,雖然應許被延遲,它仍從遠處注視著那福分:希伯來書十一章13節:「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領受。」亞伯拉罕就是其中之一:約翰福音八章56節:「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我們若要成為剛強的信徒,也必須如此:希伯來書六章12節:「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基督徒的價值不在於他所享受的,而在於他的盼望;天國是一切成就之處。在此,祂藉著應許與我們打交道,但你會發現祂的支付是確實的,且神實際上比祂所有的應許更好;因為應許無法完全表達與傳遞神打算賜下的一切意義。因此我們必須等候,無論應許是在今生還是來世成就;讓我們挖溝,等候神從天上降下雨水填滿它。

[2.] 在困難、缺乏、困苦的情況下,單純的應許必須成為你盼望與安慰的根基;儘管在神的護理過程中,它似乎與之矛盾,當它既未成就,也不像會成就時,無論祂的安排如何,你都要憑祂的話語行事:羅馬書四章18節:「亞伯拉罕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大衛說(詩篇五十六篇4節):「我倚靠神,我要讚美他的話;我倚靠神,必不懼怕。血氣之輩能把我怎麼樣呢?」第10節亦然:「我倚靠神,我要讚美他的話;我倚靠耶和華,我要讚美他的話。」信心能對神有的最好把握,就是憑祂的話語抓住祂;儘管祂暫時不給我們安慰與拯救,但只要我們有祂的話語,我們就可以讚美祂。祂的安排或許不給人滿足,但靈魂卻能在祂的話語中找到安息與滿足。那麼,如果話語是抵禦一切恐懼與危險的堅固堡壘,是抵禦一切缺乏與困苦的安慰,你的信心就成長了;因為我們對神話語的依賴越單純,越不依賴感官的鼓勵,我們的信心就越強壯。

  1. 當我們對神在旅途中所期待的安慰所懷的一切信靠,始終指向永生這偉大的福分時。我們在旅途中要信靠神的保護與防衛,正如信靠旅程終點的獎賞一樣;藉著在淺溪中游泳,我們學會了冒險進入大海,但始終從屬於那主要的福分。這是偉大的安慰:路加福音十二章32節:「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我們對話語的信心指向這一點:羅馬書十五章4節:「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因此,信心的強壯由此決定。
  2. 因為話語不僅是我們的確據,也是我們的準則。信心的強壯由此可知。如果我們珍視神的話語,因為它使我們有智慧得救,那麼我們就喜愛純樸的道,而不喜愛機智的修飾,正如彩色玻璃窗上的繪畫會阻礙光線一樣。萬物都傳遞其自身的本性;熱產生熱,冷產生冷。牧者說話如同神的聖言,百姓也如此領受。

第五,信心的第五個特質,是對耶穌基督的高度珍視與尊崇。我提到這一點是因為:

  1. 因為新約中的信心主要且明確地指向基督:使徒行傳二十章21節:「對猶太人和希臘人證明當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我最近向你們解釋過為什麼悔改指向神,因為我們從神那裡墮落,並歸向神。我們從祂那裡墮落,是因為我們撤回了效忠,並在別處尋求幸福;我們歸向祂,是因為祂是我們合法的君王與真正的幸福。但信心指向中保,祂是我們苦難唯一的救藥,也是永恆福分的途徑。祂藉著祂的功勞與滿足開闢了通往神的道路,並藉著祂更新與和好的恩典,實際地帶領我們進入這條道路,使我們有能力取悅並享受神,這就是為什麼信心在基督裡被如此強調的原因,因為它產生了對新約福分的權利。它對於我們從罪中歸向神的工作具有特殊的適應性與合適性,部分原因是負罪的良心不容易安頓下來,也不容易從一個我們如此虧負的人那裡尋求一切幸福。亞當一旦成為罪人,就躲避神(創世記三章10節)。罪咎是多疑的,使我們遠離神(詩篇三十二篇13節);如果沒有人牽著我們的手,帶我們到神面前,我們就無法忍受祂的同在。
  2. 部分原因在於,應許的安慰是如此豐盛與榮耀,而領受這安慰的人又是如此不配,以至於若非我們對那位為我們贏得這些恩慈與盼望者的功德有堅實的信心,神竟會對我們如此良善與慈愛,這實在難以進入人心:哥林多前書二章9節:「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因此,既然感官與理性無法尋求到這樣的事,強大的信心便是必要的。
  3. 神為我們施行拯救的方式是如此超自然且奇妙,以至於唯有信心才能領受:約翰福音三章16節:「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羅馬書八章32節:「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

[4.] 我們主要的福分在於另一個世界,而本性無法看得那麼遠:彼得後書一章9節:「人若沒有這幾樣,就是眼瞎,只看見近處的。」除非我們相信基督及其傳給我們的信息,否則我們絕不會領受這些事物。

[5.] 目前,基督的子民正遭受許多困難的攻擊與折磨,看似被遺棄,且在這個低下的世界中,對不信的試探是如此繁多且迫切,以至於除非我們對基督有信心,相信他有能力扶持並保護我們,直到他將我們帶回神那裡,否則我們在恩典之約中無法得到任何安慰:提摩太後書一章12節:「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

[6.] 對基督的信心最適合用來領受他白白的恩賜。信心與恩典總是並行,並被視為與律法和行為相對立:羅馬書四章16節:「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以弗所書二章8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信心確立了神白白的恩典與眷愛,或是他在恩典之約中對我們的屈尊俯就,在其中,赦免與生命被賜予悔改的信徒。我們藉著基督在神恩典中所領受的,絕非出於權利,亦非我們能因遵守律法而據此索求的。他本可定我們的罪,但他卻按著基督純粹出於恩典所提出的這些新條款接納了我們:因此,信心解決了恩典在我們蒙赦免與救贖中的權益問題。

[7.] 因為恩典之約的責任與屬肉體之心的傾向背道而馳,後者沉溺於放縱與污穢:羅馬書八章7節:「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唯有對基督的信心能約束我們,我們必須在莊嚴的審判中向他交帳:使徒行傳十七章30、31節:「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在這段經文中,我觀察到四件事:(1)神要求所有願順服福音的人必須悔改並有新的順服;(2)這項具有約束力的考量在於,每個人的境況審判都交在基督手中,他在所定的日子將宣告並裁定每個人的權利與資格;(3)這項考量的效力取決於我們對基督的信心或信仰的強度;(4)我們信心的強度取決於神所給予的憑據(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禍哉那些如今拒絕基督,或不信他以至於不順服他的人: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8節:「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在火焰中施行報應。」

[8.] 在我們信基督之前,他所有的職分對我們而言都是無用的,因此沒有信心,他對我們就毫無益處。若不相信他是神所差遣、教導世人通往真正幸福之道的偉大先知,誰會向他學習?若不相信他是我們的主,他掌管一切血肉之軀,我們必須在他審判台前或立或倒,誰會順服他?若不相信他是一位曾作挽回祭,並持續為我們代求的祭司,誰會倚靠他順服與犧牲的功德,從他恩慈的應許與聖約中得安慰,並以他的名坦然無懼地來到神面前,確信他會稱義並拯救我們?在他肉身顯現的日子裡,凡想從基督得益處的人,他都提出這個問題:你信我能作這事嗎?對被鬼附孩子的父親,他說:「你信我能作這事嗎?」(馬可福音九章23節);對馬大,他說:「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約翰福音十一章26節)。這至今依然有效;這是最必要的恩典,為對基督的一切尊崇鋪平了道路。

這種尊崇是對基督超越一切事物的極高評價與珍視。信心意味著對基督的珍視,這在使徒的話中很清楚:「所以,他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彼得前書二章7節)。而這是一種超越性的尊崇與評價,以至於與基督相比,我們對其他事物的看法、估價與尊重都顯得微不足道,這在其他經文中顯而易見;例如腓立比書三章8節:「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他曾看作,也正在看作,並不後悔自己的選擇;他能否定自己的榮譽、安逸、利益與產業,否定自己的一切,除了他的神與他的基督。又如馬太福音十三章45、46節:「天國又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買了這顆珠子。」若他願意為此變賣一切,這珠子便被視為重價。基督是如此親愛與寶貴,以至於當為了他的緣故必須冒險時,最卓越的事物也不再顯得親愛與寶貴:使徒行傳二十章24節:「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除了這樣的信心,沒有別的能吸引並引導我們的心歸向基督,也沒有別的能保守我們的心歸向他,因為有太多其他事物要麼試圖留住我們,要麼試圖將我們從他身邊拉開。唯有這種超越性的尊崇,才能產生對基督緊密的依附。

現在我將說明三件事:(1)基督配得這種尊崇;(2)唯有信心能給予他這種尊崇;(3)這種對基督的尊崇將如何表現出來的記號。

  1. 他配得這種尊崇;這在於:

[1.] 他本身是誰,即神的兒子與世界的救主。這是我們尊崇中保的主要根據:使徒行傳八章37、38節:「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他回答說:我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馬大也作了她的信仰告白:「主啊,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約翰福音十一章27節)。彼得也代表他自己與同門徒作了告白:「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約翰福音六章69節)。這是依附他並倚靠他的根據,即這位基督教世界至今稱為救主的人,正是神的兒子,由神所指派,為教會執行君王、祭司與先知的職分。這給了我們依附他並戰勝一切試探的根據:約翰一書五章5節:「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大多數基督教世界的人都輕易地接受了這個觀點,基督的名受到讚賞,但他的職分卻被忽略;人們對他的記憶有一種虛浮的尊崇,卻沒有對他恩典的真實運用。雖然基督的名在會議中被討論,在審判中被爭辯,在學校中被辯論,在教會中被讚美,成為一個熱門話題,但這才是基督徒尊崇的真正根據,即深信他就是基督。

[2.] 他為我們所作的事。基督對我們所要求的,遠不及他為我們的緣故所自願承擔的。他「不求自己的喜悅」,為要促進神的榮耀與我們的救恩(羅馬書十五章3節);他「成為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哥林多後書八章9節);他「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叫我們得生命(腓立比書二章7節);他「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五章21節);他「為我們受了咒詛」,叫我們得著祝福(加拉太書三章13節)。他對我們要求那麼多嗎?肉體受挫是痛苦的,但他為了讓我們得永生,忍受了更大的憂傷與痛苦。

[3.] 他至今仍為我們所作的事。他是「我們的生命」(歌羅西書三章4節)。你們活著是靠著他的生命:「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約翰福音十四章19節)。我們使用他,並非像用完即棄的工具,而是將他視為頭與根。他是「你們的公義」(哥林多前書一章30節),且「他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五章21節)。你們有他功德與順服的果效可以向神申訴;他是你們目前的福分:「基督在你們心裡成了有榮耀的盼望」(歌羅西書一章27節)。神一切父性的良善都藉著他臨到你們;你們所有的幫助、恩慈與盼望都唯獨建立在他身上。是他將你們的祈求呈獻給神,而你們從他手中領受一切恩慈:「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哥林多前書八章6節)。你們的祈求是由那位蒙神所愛者之手呈獻的。

  1. 信心作為一種認同、同意與信靠,賦予他這種尊崇。

[1.] 作為一種認同,我們相信他是誰,他為我們作了什麼,以及他至今仍為我們作什麼,因此我們珍視他。信心部分藉由聖經所啟示的來認識他:「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他,他也必早給了你活水」(約翰福音四章10節);「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約翰福音六章40節)。他們看見他裡面有如此的卓越、豐盛與全備,以至於將他們的心從其他一切事物中拉開,單單依附於他。部分則藉由經驗性的感受,即他對我們而言是如此的一位。正如他們看見他是如此,他們也發現他確實如此:「你們若嘗過主恩的滋味,就必如此」(彼得前書二章3節)。聖經啟示,而經驗發現他確實如此。

[2.] 作為一種同意。我們看見基督對我們是如此必要、如此有益,以至於我們接受他為我們的主與救主,並將世上一切最珍視的關切看作與他的恩典相比皆為卑賤;因此,離棄其他一切,我們將自己奉獻給他,並與主聯合,好叫我們結果子給神(羅馬書七章4節)。靈魂中不容許任何事物與基督爭競,或成為他的競爭對手:何西阿書三章3節,這是婚約的形式:「你當為我獨居,不可歸別人為妻。」

[3.] 作為一種對他的信靠與倚賴,使我們能與神和好,並藉著他從罪與刑罰中得救,從而安全地進入完美的幸福狀態。這些益處中的每一項都使他對靈魂而言更加親愛。確實,倚賴會產生順服,我們將會愛那位我們將一切(甚至我們永恆的利益與關切)都託付在他手中的人,並取悅他。

  1. 這種尊崇將如何表現出來的記號。

[1.] 竭力追求基督高於一切。這是首要的關切,無論什麼事被擱置,這事必須進行:「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馬太福音六章33節);「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我仍要尋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他的榮美,在他的殿裡求問」(詩篇二十七篇4節);「智慧為首,所以要得智慧,在你一切所得之內必得聰明」(箴言四章7節)。次要的事必須讓位於主要的,隨意的事必須讓位於必要的。食物與衣裳不如基督必要;世俗的匱乏不如永恆的苦難那樣是個大惡。那麼,與神在基督裡的相交必須被放在心上,無論什麼事被忽略。大多數人的時間與勞力都花在不能滿足的虛榮上;他們的生命、愛、時間、精力與關切都耗費在世俗事物上,他們很少且冷淡地思考藉著基督得救的事,不能為了參加這項工作、為了在基督更新與和好的恩典中有份,而拒絕自己一點世俗的享樂或肉體的安逸。對於那些受邀參加婚宴的人,經上說:「他們不理」(馬太福音二十二章5節)。

[2.] 竭力保守基督高於一切。沒有什麼應當像基督那樣與你如此親近與珍貴;他是你的生命與力量。你最大的關切是,他能像一袋沒藥躺在你們懷中:「我以我的良人為一袋沒藥,常在我懷中」(雅歌一章13節);或「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以弗所書三章17節)。基督對你們而言是一切,也是在一切之內。你們不願為了少許肉體的滿足而冒險失去他同在的安慰,你們對救贖主的尊重是謹慎且溫柔的,以免因你們任何不友善的對待而使他不悅或被激怒而離去。任何試圖將你們從職責中拉開的試探,你們都以厭惡與憤慨拒絕。基督已將此定為我們愛他與尊崇他的真實且適當的證據:「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自己」(約翰福音十四章21節)。我們容易用虛浮的宗教來欺騙自己,說我們看重基督、珍視基督;若是如此,我們就會謹慎,不讓他受冒犯與不悅。

[3.] 願意失去一切勝過失去基督:路加福音十四章33節:「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為了他的緣故,將世上最不名譽的事看作榮譽:希伯來書十一章26節:「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使徒行傳五章41節:「他們離開公會,心裡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他們看見他那被藐視的道路中有美善。你們能像博士那樣敬拜基督,即使是在馬槽中,也甘願為他的緣故被視為卑賤:撒母耳記下六章22節:「我也必在自己卑微的人眼中顯得卑賤。」我們讀到馬薩庫斯(Marsacus)的故事,當他被帶去受刑時,由於他的身份,他們不像對待其他人那樣捆綁他,他大喊:「為什麼不也給我鎖鏈,讓我成為這高貴騎士團的一員呢?」有些人會假裝珍視基督,卻很難為他忍受一句羞辱的話,或忍受被冷眼相對。

[4.] 以他及他愛的見證為樂,勝過其他一切。信心必須培養對基督的這種確信,以保持我們對他的喜樂,以及一種我們在其他地方找不到的喜樂與滿足:「你使我心裡快樂,勝過那豐收五穀新酒的人」(詩篇四篇7節);「我們要因你歡喜快樂,我們要稱讚你的愛情,勝似稱讚美酒」(雅歌一章4節)。肉體最精選的滿足,遠不如救恩的喜樂那樣令人滿足。這種喜樂被稱為「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得前書一章8節)。當其他安慰失敗時,這種喜樂的力量便顯現出來:「神啊,你的意念向我何等寶貴!其數何等眾多!」(詩篇一百三十九篇17節)。

第六,信心的第七個特質是勝過世界:約翰一書五章4、5節:「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我將簡要處理這一點,並向你們說明:

  1. 什麼是需要被勝過的世界?任何世俗事物,只要它們減損了我們對基督與屬天事物的尊崇,或阻礙了我們對神的職責。簡言之,這個世界的喜樂與恐懼;因為我們必須用公義的兵器,在左右兩邊都武裝起來(哥林多後書六章7節)。這個世界的恐懼容易使我們動搖,網羅也容易阻礙並誘惑我們。摩西有各種試探,來自財富、榮譽、享樂的右手試探:希伯來書十一章24-26節:「摩西因著信,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左手試探:第27節:「他因著信,就離開埃及,不怕王怒;因為他恆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右手的兵器稱為節制;左手的稱為忍耐:彼得後書一章6節:「有了知識,又要加上節制;有了節制,又要加上忍耐。」在撒種的比喻中,我們讀到落在石頭地上的種子在逼迫中枯乾了:路加福音八章13節:「那些在磐石上的,就是人聽道,歡喜領受,但心中沒有根,不過暫時相信,及至遇見試煉就退後了。」落在荊棘裡的被世上的思慮、錢財與享樂擠住了:第14節:「那落在荊棘裡的,就是人聽了道,走開以後,被今生的思慮、錢財、宴樂擠住了,便結不出成熟的子粒來。」如果感官的恐懼攻擊我們的堅定,我們必須以損失對抗損失,以痛苦對抗痛苦,以恐懼對抗恐懼:馬太福音十章28節:「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如果他們威脅監獄,記住神威脅地獄;如果他們威脅火,神威脅永火;如果他們威脅失去產業,失去天堂要糟糕得多。如果感官的喜樂可能腐蝕我們,使我們的心偏離或轉向更好的事物,我們必須警惕,並記住為我們保留了什麼更好的事物。逼迫在外部與信仰對立,但這卻阻礙了內在敬虔的活力、生命與能力:約翰一書二章15節:「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至於享樂:提摩太後書三章4節:「愛宴樂,不愛神」;希伯來書十二章16節:「恐怕有淫亂的,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榮譽對我們的信心是有害的:約翰福音五章44節:「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它們吞噬了信心的核心。這些是我們每日的試探。
  2. 勝過世界的必要性。

[1.] 正是藉著世界,我們的屬靈仇敵才得以佔我們的便宜。魔鬼試圖藉著感官的恐懼或誘惑,來試探或驚嚇我們裡面的肉體本性。因此,勝過世界,試探者就被解除了武裝;他作為這世界的神,使我們眼瞎:哥林多後書四章4節:「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他作為這世界的王來攪擾,且在世界中擁有強大的黨羽,他發現引誘一個屬肉體、屬世的心去作幾乎任何邪惡的事,並非難事。肉體的誘餌與供應都在世界裡:約翰一書二章16節:「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世界為我們的每一個慾望提供了合適的誘餌,或適合我們靈魂每一種病態的飲食。驕傲的心必須受到尊榮與奉承,絕不滿足於低下的地位與生活排場。屬肉體的心必須有它的享樂,貪婪的人必須有財富的增長,而宗教要麼被拋棄,要麼被忽略並淪為附庸。

[2.] 世界是我們順服的巨大阻礙。在約翰一書第五章,在我正在解釋的經文上下文中,第2、3節說:「我們若愛神,又遵守他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接著第4節說:「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所以提多書二章11、12節:「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必須作前者,才能作後者。如果我們不努力勝過世界,我們很快就會受到試探,去破壞公義、節制或敬虔。所以詩篇一百一十九篇36節:「求你使我的心趨向你的法度,不趨向非義之財。」

[3.] 這種對世界的勝利區分了屬靈生命與動物生命。人類世界分為兩類:一些過著動物生命,一些過著屬靈生命。過著動物生命的人,僅僅表現得像活物,或像較聰明的野獸,他們生活的安慰僅靠這個世界的好東西來維持:土地、產業、榮譽、享樂、財富;因此理性服從於感官,他們所有的籌算都是為了肉體。但屬靈與神聖的生命是由聖靈的安慰與對來世永恆喜樂的預見所支持的,因此理性被信心所提升與昇華。這兩種生命是有區別的:約翰福音三章6節:「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哥林多前書二章14、15節:「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猶大書19節:「這就是那些引人結黨、屬乎血氣、沒有聖靈的人。」現在,我們越過這種屬靈生命,我們就越是徹底的基督徒。另一種靈臨到一個人,他活得像另一個世界的人;當外在與動物生命暴露在最大的困難中時,他能支撐得住(哥林多後書四章16節);他從那些為他在天上保留的偉大而榮耀的事物中獲取慰藉與安慰。擁有這種信心的靈是一件了不起的事。

[4.] 只要任何屬世與感官的事物太靠近心靈,我們就無法堅持與基督同行:提摩太後書六章10節:「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後書四章10節:「因為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我往帖撒羅尼迦去了。」魔鬼用繩子牽著他們,儘管我們似乎從他那裡逃脫了一些,卻很容易再次被俘。

  1. 信心是勝過世界的恩典。它不僅被稱為勝過的手段,而且就是勝利本身;因為這是信心的本質。它與其他恩典一樣有其條款;它是一種從世界撤退並接近神的過程,是將心從可見與暫時的事物轉向那些不可見與永恆的事物。信心如何勝過世界?

[1.] 作為對神話語的認同,主要是對福音應許的認同。這種強大而堅定的認同使心靈預先充滿了來世的榮耀:希伯來書十一章26節:「摩西想望所要得的賞賜」;哥林多後書四章18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希伯來書十一章1節:「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藉著對屬天事物的這種看見與觀點,我們對世界的尊崇減弱了,因此試探的力量也隨之減弱。唉!無論這個世界提供什麼,都必須留在墳墓這一邊:排場、享樂、產業:提摩太後書六章7節:「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在這裡我們貪圖偉大,但死亡很快結束了爭鬥。在墳墓裡,富人與窮人之間沒有區別,兩者同樣容易腐爛與敗壞;但信心使我們確信更好的事物:希伯來書十一章13節:「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領受,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

[2.] 作為一種同意。它使我們順服基督的紀律,或那種完全將我們從這個世界引向來世的宗教。其目的與趨向是讓我們捨己、背起十字架並跟隨他。我們在洗禮中應許了這一點:彼得前書三章21節:「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我們宗教的靈不是世界的靈:哥林多前書二章12節:「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

[3.] 作為一種對基督能力與充足性的倚賴與信靠,相信他能扶持你們,並保護你們安全,直到你們被帶回神那裡。他為此而死:加拉太書一章4節:「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他為此向父為我們代求:約翰福音十七章15節:「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他親自勝過世界也是為了這個目的,不僅是為了鼓勵我們,更是為了藉著他的榜樣使我們有能力:約翰福音十六章33節:「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他差遣他的靈進入我們心中,以保護我們免受魔鬼、世界與肉體的攻擊:約翰一書四章4節:「小子們哪,你們是屬神的,並且勝了他們;因為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並且因為每一種生活狀態都充滿了試探,他不斷更新對我們的影響:腓立比書四章13節:「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他之前談到在任何情況下保持平靜的心態;基督不僅教導他這種知足,也使他有能力做到。

那麼,以你們治死罪與對世界斷奶的操練,來衡量你們信心的成長,而不是以你們對自己良好境況的強烈確信,或高昂的喜樂與安慰來衡量。一個未經治死、屬世的心,是無法品嚐聖靈的安慰的。大多數人的確信來自於他們的安逸與對這些事的漠不關心。當治死罪成為確據時,這些安慰才更值得信賴。

第七,信心的第七個特質是使心靈平靜,免受恐懼與疑惑,並等候神。我將這兩件事結合在一起,因為聖經就是這樣結合的:耶利米哀歌三章26節:「人仰望耶和華,靜默等候他的救恩,這原是好的。」但我們必須分開處理它們。

一、等候。感官總是渴求當下的滿足,但信心卻能忍耐,等候神的時間,直到我們所期待的美事臨到手中:賽二十八16,「信靠的人必不著急。」那些無法忍耐等候拯救的人,往往會以最卑劣的條件出賣城池。神的兒女若在急躁中發言,總是被迫收回自己的話:詩三十一22,「我曾急促地說:我從你眼前被隔絕。然而,我呼求你的時候,你仍聽我懇求的聲音」;詩一百十六11,「我曾急促地說:人都是說謊的。」但凡有信心與盼望之處,必有忍耐:羅八25,「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雅五7-8,「弟兄們哪,你們要忍耐,直到主來。看哪,農夫忍耐等候地裡寶貴的出產,直到得了秋雨春雨。你們也當忍耐,堅固你們的心,因為主來的日子近了。」不信的人在遇到第一個危險時就跳船逃命。急躁與倉促是一切禍患的根源。是什麼驅使以色列人造金牛犢?不就是因為急躁,不等摩西從與神同在的山上下來嗎?是什麼使掃羅擅自獻祭?不就是因為缺乏耐心,不等撒母耳來到嗎?撒上十三8-10,「掃羅照著撒母耳所定的日期等了七日。撒母耳還沒有來到吉甲,百姓也離開掃羅散去了。掃羅說:把燔祭和平安祭帶到我這裡來。掃羅就獻上燔祭。剛獻完燔祭,撒母耳就到了……。」是什麼使那惡僕毆打同伴,又與醉酒的人一同吃喝(太二十四48)?不就是因為他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嗎?急躁的人不願被困在疑慮的懸念中太久。耽於逸樂的人無法等候神的時間,無法等候那在神右手中有永遠福樂的時候,因此便以眼前的享樂為滿足,就像那些等不及葡萄成熟,就急著吃下青澀酸果的人。他們無法等候那真實永恆的福樂,因此選擇了那暫時的罪中之樂。貪婪的人想在一夕之間致富,無法等候神攝理的時間:箴二十21,「起初速得的產業,終久卻不為福。」野心勃勃的人不願等候神在他的國度裡賜下冠冕與榮耀。所有對神的背叛與離棄皆源於此;他們無法等候神的幫助,無法等候神應許的成就,當發現自己受壓迫、陷於困境時,那柔弱嬌嫩的肉體便變得急躁起來。受苦片刻固然令人厭煩,但他們卻未曾考慮,永遠受苦將更為厭煩。怨言與非法之舉由此而生,使人偏離了神的道路。湍急的河流總是混濁不清,倉促急躁的靈魂亦是如此,不僅失序,更隨時準備落入網羅。

二、平息心中的疑惑、恐懼與憂慮。藉著成長的信心,思想得以堅定:箴十六3,「你所做的,要交託耶和華,你所謀的,就必堅定。」火燒得旺,煙就最少。我們有堅實的根基可站立,因此不可在心靈的疑慮動盪中搖擺不定:雅一6-8,「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什麼。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信心能使心靈在恐懼中安定:詩一百十二7,「他必不怕兇惡的信息;他心堅定,倚靠耶和華」;賽二十六3,「堅心倚賴你的,你必保守他十分平安,因為他倚靠你」;羅五1,「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腓四7,「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羅四20,「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太六30,「你們這小信的人哪!野地裡的草今天還在,明天就丟在爐裡,神還給它這樣的妝飾,何況你們呢?」太八26,「耶穌說:為什麼膽怯?你們這小信的人哪!」軟弱的人被每一項困難所擊倒:太十四31,「你這小信的人哪,為什麼疑惑呢?」詩四十二5,「我的心哪,你為何憂悶?為何在我裡面煩躁?應當仰望神,因我還要稱讚他。」那麼,這裡有一個信心成長的確據:我們越能安息在神的應許中,並等候祂成就的時間,我們的信心就越成熟。

  1. 他沒有無法將你從中拯救出來的危險:但以理書三章17、18節:「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啊,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哥林多後書一章10節:「他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他將來還要救我們。」在這樣一位全能救主的愛與聖約中,我們還有哪裡是不安全的呢?只要將這一點銘刻在心,它就會在你裡面激發出對他強烈而堅定的信心。
  2. 他從羅馬軍隊所遵守的嚴格紀律進行推理,在那裡,沒有人會對命令提出爭辯,也不會質問原因與理由:「因為我是一個受轄制的人,也有兵在我以下;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那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你作這事!』他就去作。」(第9節)。他在這裡進行了對比:將人與人對比——「我是一個人,你是神」;將境遇與境遇對比——「一個下級軍官與基督這位至高的主」;他知道什麼是順服,也知道什麼是擁有權柄;將權柄與權柄對比——他對士兵與僕人的權柄,與基督對萬事、健康與疾病、生命與死亡的掌管。為神和他的應許進行推理是一項極大的優勢。我們天生擅長運用理性來反對信心,但當悟性敏銳且準備好發明論據來鼓勵信心時,這是一個好兆頭。

應用:你們當去照樣行。藉著百夫長的榜樣,讓我鼓勵你們:

  1. 樂於相信:雅各書三章17節:「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這與我們在路加福音二十四章25節所讀到的那種心裡遲鈍、不信的態度恰恰相反:「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這些人比其他人更容易接受教義:約翰福音七章17節:「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真誠且更新的心,無需費太多周折就能被說服。有一種輕率的輕信:箴言十四章15節:「愚蒙人是話都信」;但也有真誠心靈擁抱真理的樂意。我們應當將我們的悟性擄來,順服基督,而不是順服每一個念頭,免得我們像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弗四14)。不,基督徒絕不能像被風吹動的蘆葦,也不可信奉每一個靈;然而,當真理得到充分證實時,我們必須擁抱它。我們在宗教上的猶豫,大多不是來自我們的亮光與心中疑惑之間的衝突,而是來自我們的亮光與私慾之間的衝突,這使我們優柔寡斷;但一顆真誠的心很快就能克服這種困難。
  2. 將我們的需要呈獻給基督,並將結果交託給他,將一切都委身並順服於他。他擁有全能的權柄、無限的憐憫與良善,我們無需為結果而煩惱。在結果出現前的順服就是信心,而在結果出現後的順服則是忍耐。這就是真正的信心,正如百夫長所做的那樣,將一切交託給基督。
  3. 要謙卑。在我們與基督的一切往來中,信心必須產生真實的謙卑。當心靈降至最低時,信心才是最高的:路加福音十八章11-14節:「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憐憫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前者是在索討債務,後者是在乞求恩典。謙卑地向神懇求,比驕傲地與神爭辯更適合我們。
  4. 要時常默想基督的主權統治,以及他對世間發生的一切事情的掌權。為了防止我們偏離正道、採取不合法的手段,當我們與神立約時,神向我們的信心宣告了他的全能:創世記十七章1節:「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他有足夠的能力來幫助、保護並獎賞我們;我們無需到別處尋求保護者或施恩者;他護理的話語就足夠了。他能醫治我們的疾病,供應我們的需要,或祝福那一點點微薄之物,正如他祝福那些被擄孩童所吃的豆子一樣:但以理書一章15節:「過了十天,見他們的面貌比用王膳的一切少年人更加俊美肥胖。」

[2.] 在運用恩典媒介上持之以恆:羅馬書十二章12節,「在禱告上恆切」。即使我們對結果尚未感到滿足,仍當盡此本分;只要這本分中還有生命,終必有所成就:路加福音五章5節,「我們整夜勞力,並沒有打著什麼;但依從你的話,我就下網。」這些媒介既是神所設立的,我們就必須使用,即便至今我們從中獲得的安慰與果效甚微,這也已足夠了。

[3.] 倚賴祂的應許與大能的護理。那婦人緊緊跟隨基督,因她深知唯有祂能幫助她,儘管從祂身上幾乎看不見任何幫助的跡象。她沒有逃向別的幫助者,而是敬拜祂、緊貼祂。寧可死在基督腳前,也不要死在與祂疏離的狀態中。我們必須立志歸屬祂,即便我們無法確知祂已歸屬我們。無論患難多大,都不是放棄信靠的理由;無論失望對我們說了什麼,它絕未說:「去別處尋求信心吧」或「不要再信靠神了」。這種堅定的信心基於以下理由,是站得住腳的:

(1.) 祂的護理絕不會使祂的應許落空。任憑神作祂所作的,凡被祂的話所認可的,就是蒙認可的;凡被祂的話所定罪的,就是被定罪的:詩篇七十三篇17節,「等我進了神的聖所,思想他們的結局」;約伯記二十一章3節(譯註:原文應為約伯記二十一章7-13節之意,此處引用經文編號似有誤),「我見惡人……忽然咒詛他的住處」。反之,詩篇四篇3節,「你們要知道,耶和華已經分別虔誠人歸祂自己;我求告耶和華,祂必聽我」;以賽亞書三章10節,「你們要對義人說,他必享福樂,因為要吃自己行為的果子。」

(2.) 祂心中的善意遠勝於祂在作為中所顯露的。神的慈愛本性應成為我們的支撐,即便我們在祂的護理中看不見任何慈愛的果效:約伯記十章13節,「然而,你將這事藏在心裡;我知道你以為如何」;他所說的是神對困苦受造物施憐憫的恩慈傾向。我們往往無法調和祂當前的作為與祂恩慈的本性,然而信心絕不可鬆手。我們必須看見神心中所隱藏的,並以我們所知祂本性中固有的恩惠與憐憫來安慰自己。雖然憐憫與慈愛在感官上並不明顯,但神的性情與傾向卻是恆久不變且確定的。神依然是慈愛的神,基督依然是滿有憐憫的救主,即便這些果效為了試煉並磨練我們的信心而暫時被擱置。

(3.) 因為神喜愛從黑暗中帶出光明,以亞割谷作為指望的門,從吃者身上帶出食物,從強者身上帶出甘甜;祂藉著極不可能且相反的手段來成就祂百姓的恩典,好訓練我們在絕望中仍存盼望。當拯救即將來臨時,它並不總是顯而易見的。基督在婚宴上要水,卻是要變出酒:約翰福音二章7節;在此,祂責備那婦人為狗,卻是要待她如亞伯拉罕的女兒。

(4.) 當祂似乎抵擋並反對祂的百姓時,祂賜給他們隱秘的力量以勝過祂。當雅各與神摔跤時,那是藉著神自己的力量;神在雅各裡面,似乎勝過了神在雅各之外或與他對抗的一面。難道在祂似乎與這婦人角力時,基督的靈不一直在她心中作工嗎?祂從未與祂的僕人爭戰,而不賜給他們與所加重擔相稱的力量:哥林多前書十章13節,「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詩篇一百三十八篇3節,「我呼求的日子,你就應允我,鼓勵我,使我心裡有能力。」祂在拯救上似乎未應允,但在扶持上祂確實應允了。

(5.) 因為聖徒習慣於藉由預設艱難處境來操練自己;如詩篇三篇6節,「雖有成萬的百姓來周圍攻擊我,我也不怕」;詩篇二十七篇3節,「雖有軍兵安營攻擊我,我的心也不害怕;雖然興起刀兵攻擊我,我必仍舊安穩」;詩篇四十六篇1-2節,「神是我們的避難所,是我們的力量,是我們在患難中隨時的幫助。所以,地雖改變,山雖搖動到海心,我們也不害怕。」自負是懦夫,對危險避之唯恐不及;但信心在戰場上迎擊敵人;它預想最壞的情況,好讓心靈能預先對可能發生的一切築起防禦。他們使自己的思想習慣於神,住在全能者裡面,並預算到這動盪世界的變遷,因此預備好成為殉道者,為神忍受最壞的境遇。

應用:你們已經聽過這種信心的闡釋;務要竭力在期待彌賽亞的恩惠時,獲得這種摔跤的信心。你們可能會遇到困難:

  1. 關於你們的屬靈光景與在基督裡蒙神悅納的事。你們想要趕出靈魂裡的魔鬼:你們向神祈求,但祂似乎不聽;你們當忍耐等候,不可因絕望而輕言放棄:「耶和華是公義的,因為我違背了祂的命令。」(耶利米哀歌一章18節)。祂曾呼喚,你們卻不聽,因此現在神可能會延遲。或許你們懷疑神是否會垂聽,並質疑自己的揀選;那麼,請思想神的憐憫與你們的需要。基督教導我們如何為聖靈禱告:路加福音十一章8節,「雖不因他是朋友起來給他,但因他情詞迫切地直求,就必起來照他所需用的給他。」你們持續禱告,情況卻如舊;甚至可能更糟:羅馬書七章9節,「只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牛犢在初次套軛時最為倔強;火在初燃時冒出濃煙。那又如何?你們應當停止尋求基督嗎?那等於是將門對自己關上。神似乎將你們拒之門外,而你們因深感自己的不配而灰心。祂會看顧像我這樣死狗一般的人嗎?在這種情況下,你們應當像保羅那樣,從應許的後門爬進去:提摩太前書一章15節,「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如果基督降世是為了拯救罪人,我這罪人已足夠讓基督拯救;或者,就像此處的婦人,狗吃桌上掉下來的碎渣。
  2. 在某些你們長期掙扎卻難以擺脫的肉體敗壞上,你們渴望靈魂的醫生能醫治你們。持守恩典媒介,將你們心中的瘟疫與創傷向祂敞開。你們若沒有立刻見到果效,難道就要因此放棄,任憑良心帶著傷口或刺嗎?不;請思想:(1) 它必須被醫治;(2) 若要醫治,必須藉由基督;(3) 使用祂所有的醫治方法;(4) 並藉著禱告祈求祝福,主啊,若你肯,必能叫我潔淨了(馬太福音八章2節);(5) 相信祂的恩典夠你用的。要懇切迫切;我們只是抓破罪的表皮,卻沒有尋求連根拔起。如果你立定心志,就不會接受任何拒絕。在不久之後,經過與神認真的摔跤,你們必能在相反的恩典上顯得卓越。
  3. 在極大的困境與壓力中,你們尋求神;懇求祂的聖約,卻沒有回應。你們會轉向無神論,說「禱告是徒勞的」嗎?不;信靠的人必不著急(以賽亞書二十八章16節)。或者你們會灰心放棄嗎?那你們信心與忍耐的操練在哪裡呢?或許神在患難中向你們顯得生疏;正如約拿書二章4節,「我說,我雖從你眼前被驅逐,我仍要仰望你的聖殿。」讓信心仰望天國與神與基督所立的約。你們會向試探讓步,直到被感官所收買嗎?不;一次又一次地仰望。讓信心勝過困難,結局必是安慰的。
  4. 為教會,正如神的兒女以耶路撒冷為他們最喜樂的。你們為教會的福祉禱告,神卻沒有給予安慰的回應;那又如何?你們會忽略本分或減損愛心嗎?或許烏雲密佈,危險加劇。怎麼!你們要向護理發怨言嗎?哈巴谷書二章4節,「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惟義人因信得生。」不;唯有迫切、謙卑、堅定的信心終必使你們得益處;繼續祈求,並說:「我因錫安必不靜默,因耶路撒冷必不息聲,直到他的公義如光輝發出,他的救恩如明燈發亮。」(以賽亞書六十二章1節)。對於教會的復興,應當有對神不倦的懇求。基督是教會的中保,我們是祂的代求者。這是一個榜樣,不是用來凝視的,而是用來效法的。

[1.] 除了大喜樂之外,沒有任何情感能與基督,以及藉由信心所領受的救恩相稱。這一點從整部聖經的旨趣與脈絡中顯而易見。基督降生時,天使對牧羊人說:「不要懼怕!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路加福音二章10節)。誠然,關於世界救贖主基督的信息,乃是大喜的信息,因為那時我們與神和好的道路已經顯明,我們與祂之間那可怕的爭端得以平息,使天與地能彼此親吻,並在基督所買贖的愛、和平與恩典之約中重新相會。藉此,我們得以勝過魔鬼、世界與肉體。我們救恩的大敵已被擊敗,人類也找到了與之相稱的幸福,若非如此,人便如同困在小水窪裡的利維坦(Leviathan)。因此,當這恩典臨到任何人時,例如基督進入撒該的家並將救恩帶給他:「他急忙下來,歡歡喜喜地接待耶穌。」(路加福音十九章6節);又如這恩典在聖道中被宣揚時:「外邦人聽見這話,就歡喜了,讚美主的道,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使徒行傳十三章48節)。如今,這事與我們息息相關,正如與他們相關一樣。福音絕不該對罪人而言是陳腐的消息,或如同反覆講述的笑話。我們的需要與他們相同,而這些恩惠賜給我們,也正如賜給他們一樣。童貞女馬利亞也有此感:「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路加福音一章47節),因為基督將從她而生,並在她裡面成形。當腓利向太監傳講耶穌,且他受洗歸入這信心時,「他就歡歡喜喜地走路。」(使徒行傳八章39節);就像一個人做了一筆好買賣,並已簽約確認那樣。獄卒也是如此:「他和他全家,因為信了神,都很喜樂。」(使徒行傳十六章34節);他才剛歸正,從地獄的邊緣被救回,就在不久前還想自殺,人們本以為要從燧石中取出水,或從海底撈出火花,比讓他認識基督後感到喜樂還要容易,然而他卻因認識基督而喜樂。由此可見,凡認真省察福音的人,無不發現喜樂的緣由。我們若不帶著享受這些福分的盼望,就無法思想並相信基督為我們所成就與買贖的偉大之事,而不感到喜樂。

[2.] 這種喜樂的理由。我們必須從對象、主體與原因這三方面來考量。

(1.) 對象的卓越性,即耶穌基督,以及祂那無與倫比的恩典寶藏。

(1st.) 祂本身是卓越的,因為祂是神的永恆之子。當祂願意降卑,不僅是為了探訪,更是為了救贖一個罪惡的世界時,這理應成為我們喜樂的緣由。祂是降卑而來,而非被強迫降下;祂的到來是父神之愛的保證與實例:「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約翰福音三章16節)。為了使神性顯得更可愛,好叫我們不至於像躲避一位定罪的神那樣逃離祂,而是回轉歸向祂,因為祂是一位赦免的神,且樂意與罪人和好:「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哥林多後書五章19節)。祂在我們的人性中為我們而死:「祂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啟示錄一章5節)。基督向我們顯明了一種超越知識的愛,並在我們脫離罪惡與苦難的整個過程中,以一連串的奇事驚動了世人與天使。若我們以冷漠的態度,且沒有任何顯著的喜樂與感恩行動來回應這些愛的奇事,我們無疑是貶低了這些奇事的價值。

(2d.) 祂對我們也是必要的:羅馬書三章19節,「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ὑπόδικος γένηται),即受神的審判,或招致祂的忿怒與報應。若沒有祂的受難與代求,我們能做什麼?若祂沒有為罪人而死,我們拿什麼來回應律法的恐懼、良心的控告,或平息對地獄與即將到來的滅亡之恐懼?你怎能面對神,或對祂產生任何安慰的念頭,或呼求祂的名,或在困境中向祂禱告?說實話,你能做什麼?你想哀悼過去的罪嗎?但有什麼補償或贖價能救贖你的靈魂呢?即使你哭乾了眼淚,若沒有一位救贖主或對神公義的某種滿足,這也不會被接納:「我當朝見耶和華,在至高神面前跪拜,當獻上什麼呢?豈可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嗎?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嗎?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為心中的罪獻我身所生的嗎?」(彌迦書六章6-7節)。你想從今以後不再犯罪,或精確地事奉神嗎?即便這對於一個有罪的本性而言是可能的,但償還新債並不能抵銷舊帳;償還我們所欠的,也不能彌補我們所偷的;你仍可能躺在自己的血泊中。我們無法找到神所能接納的贖價:「無一人能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叫他長遠活著,不見朽壞。」(詩篇四十九篇7-8節)。不,能為我們找到贖價乃是主的憐憫:「神開恩說:『贖回他免得下坑,我已經得了贖價。』」(約伯記三十三章24節)。

(3d.) 祂對我們極有益處。若我們思想藉由祂所獲得的諸多益處,我們就有理由喜樂:「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如經上所記:『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哥林多前書一章30-31節)。無知使人與神疏遠;敗壞的本性帶來疑惑與恐懼,這些總是圍繞著我們,關於永恆以及通往永恆的道路。如今,既然神已經預備了如此合適且全備的救法,我們豈不應當喜樂、尊重祂、以祂為樂,並將萬事看作糞土,以得著祂和祂的恩典為至寶嗎?

(2.) 主體。

(1st.) 他們對自己的苦難有深刻的感受;因為我們對救法的領受程度,取決於我們對自身苦難的感知。那些輕率處理傷口的人,很少在意醫生。僅僅從教義上看到罪,只會導致對基督產生死板的觀點。唯有那些因感受罪惡與對神忿怒的恐懼,而經常流淚嘆息的人,才最尊重基督並以祂為樂:「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悔改。」(馬太福音九章13節);「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使徒行傳二章37節)。救主對他們而言是受歡迎的,因為祂對他們來說是安慰且合適的救法。

(2d.) 他們心繫終局,即回歸神作為他們真正的幸福。當靈魂看見沒有什麼比神更好時,就沒有什麼比基督更甘甜。對終局的意向使手段變得可接受:「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十四章6節);「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希伯來書七章25節)。除非神是我們至高的善,否則基督就毫無用處;因為如果我們對神的恩寵漠不關心,為什麼要珍視基督呢?

(3d.) 他們的心與屬靈事物相契合。要激發喜樂與滿足,有兩件事是必要的:對象的吸引力,以及官能的傾向。喜樂與快樂是「適宜者對適宜者的應用」(applicatio convenientis convenient)。如果對象再可愛,但若官能不相契合,就沒有喜樂。我們常說,甲之蜜糖,乙之砒霜:「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羅馬書八章5節)。每個人的品味都取決於其本質;有些人迷失並沉淪在享樂、榮譽與利益的渣滓中,以至於對更好的事物毫無品味。儘管基督如此卓越、如此合適、如此全備以滿足靈魂的需要,但屬肉體的人卻無法領略祂:這種卓越性唯有屬靈的心思才能體會。在黑暗中,猩紅色與其他顏色並無區別。對屬肉體的人而言,救贖的奧秘不過是冷冰冰的故事,沙崙的玫瑰如同枯萎的花朵,福音的應許如同乾枯的木片。

(3.) 喜樂的原因;即聖靈,以及作為祂工具的信心。這種喜樂是由聖靈所激發的,因此常被稱為「聖靈中的喜樂」:「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馬書十四章17節);「因為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裡,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5節)。還有「聖靈的安慰」:「凡事敬畏主,蒙聖靈的安慰,人數就增多了。」(使徒行傳九章31節)。但信心是媒介:「但願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將諸般的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羅馬書十五章13節);「你們雖然沒有見過祂,卻是愛祂;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得前書一章8節)。所以,這既是信心的果子,也是聖靈的工作。信心與愛心結合,將會帶給信徒心中極大的愛,並使他深受基督恩典的觸動。

[3.] 這種喜樂與快樂的本質。在此我們必須區分:

(1.) 有一種迷信的喜樂,源於「按著肉體認識基督」:「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原文作肉體)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祂了。」(哥林多後書五章16節);這表現在:它珍視基督的名卻忽略祂的職分,假裝對祂的記憶有深厚的敬意,卻藐視祂的恩惠。正如猶太人會攻擊任何不承認他們是亞伯拉罕後裔的人,卻不願行亞伯拉罕的行為,名義上的基督徒的喜樂也是如此。這種喜樂以肉體的方式發洩,透過外在的戲劇性排場與儀式來表現,而非對基督有真實的愛;事實上,他們反而是祂屬靈國度、事業與僕人的敵人,他們表現出的喜樂更像是酒神巴克斯(Bacchus)的信徒,而非基督的門徒,是一種粗俗且肉體的方式。這種喜樂是一日性的,但我們應當將其視為每日的工作,一個持續我們一生的聖潔節期:「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腓立比書四章4節)。這與亞伯拉罕的喜樂截然不同。他看見了基督的日子,就極其歡喜;但這不過是肉體上承認當地的神,僅此而已。

(2.) 有一種聖潔的喜樂,可從以下兩方面考量:(1.) 活潑的行動;(2.) 堅實的果效。

(1st.) 就活潑的行動而言,在聖道、默想與聖餐等莊嚴的職分中,思想基督會使你的心靈得益處:「我們要因你歡喜快樂,我們要稱讚你的愛情,勝似稱讚美酒。」(雅歌一章4節);「謙卑的人必吃得飽足;尋求耶和華的人必讚美祂。願你們的心永遠活著!」(詩篇二十二篇26節);「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領受。」(希伯來書十一章13節);也就是說,當他們思想這些應許時;福音的時代對他們而言是甘甜的,對所有其他信徒亦然。一個人思想他在世上的財富或任何微小的利益時,怎能不感到安慰?而信徒思想這些應許時,怎能不深受觸動?在莊嚴的默想與其他職分中,信心與喜樂得以運作。

(2d.) 就其堅實的果效而言:

(1st.) 這是一種能擴張我們心胸以盡職分,並堅固我們行走神道路的喜樂:「因靠耶和華而得的喜樂是你們的力量。」(尼希米記八章10節);「我喜悅你的法度,如同喜悅一切的財物。」(詩篇一一九篇14節)。對於以基督為樂的人來說,最艱難的事奉也是甘甜的。這種喜樂是順服的生命本身;基督徒不能沒有它。

(2d.) 它使我們的災難與十字架變得甘甜。(1.) 一般的患難。我們在世上無論多麼悲傷,總有理由在基督裡喜樂:「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哈巴谷書三章17-18節);因為在祂裡面,我們擁有比任何能被奪走的自然慰藉更好的事物。這不應減損我們靈魂堅實的滿足感。(2.) 福音的患難:「當那日,你們要歡喜跳躍,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他們的祖宗待先知也是這樣。」(路加福音六章23節);「並且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希伯來書十章34節)。這些是適當的機會,用以顯明我們如何將基督看得高於自己的一切利益,無論它們對我們而言多麼親近與珍貴。

(3d.) 它使我們脫離肉體虛妄的喜樂。每個人都必須有某種樂趣;因為愛與喜樂不能在靈魂中閒置;它不是被感官的喜樂所佔據,就是被信心的喜樂所佔據。每個人觀察是什麼讓他的心感到快樂,他的堅實滿足與快樂在哪裡,這是有益的。獸性的心從世界獲取所有的慰藉,但敬虔的心則從基督獲取;前者愛享樂勝過愛神,但對後者而言,基督與祂的恩惠是喜樂與安慰的源頭;這是他們所受的鼓舞,隨著他們在心中得著更多基督:「你使我心裡快樂,勝過那豐收五穀新酒的人。」(詩篇四篇7節);正如大衛稱神為他「至高的喜樂」(詩篇四十三篇4節)。他們不需要那種沒有它別人就活不下去的肉體狂歡:「有誰能指示我們什麼好處?」(詩篇四篇6節)。

應用:那麼,你看見信心不僅是一種看見,更是一種品嚐,或帶著喜樂咀嚼應許:「我以你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因這是我心中所喜愛的。」(詩篇一一九篇111節)。這種喜樂能將我們的心從其他事物中拉開,就像那找到真寶藏的人:「他因喜樂,就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馬太福音十三章44節)。

我觀察到亞伯拉罕有雙重的喜樂:

  1. 在渴慕中。他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神子民對基督的屬靈渴慕充滿了喜樂。在我們獲得所尋求的之前,有一種伴隨著尋求的喜樂:「願尋求耶和華的人心中歡喜。」(詩篇一百零五篇3節)。在滿足的喜樂之前,有一種尋求的喜樂。做一個尋求者勝過做一個流浪者,以基督為樂能維持這種尋求。
  2. 在信心給予某種滿足之後的喜樂。首先,ἠγαλλιάσατο(他歡喜);然後,ἐχάρη(他快樂)。一個患了絕症的人,當他聽說有一位名醫時,他渴望見到他;對病人來說,見到醫生是一種滿足;但當他的病得醫治時,他更為喜樂。同樣,當我們在自己的靈魂中感受到益處時,這會導致喜樂:「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祂以神為樂。」(羅馬書五章11節)。

一、在某種意義上,考慮這些困難是我們的職責,好叫我們不至於在從事最嚴肅的工作時,顯得魯莽草率。基督吩咐我們坐下來計算花費:路加福音十四章28節:「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聖徒們習慣於將艱難的處境擺在自己面前:詩篇三篇6節:「雖有成萬的百姓周圍攻擊我,我也不怕」;詩篇二十三篇4節:「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

二、因此,我們必須觀察這些目的。我們考慮困難,是為了防止輕忽,並削弱我們的安全感,但絕非為了削弱我們對應許的信心。當這些困難被用來反對應許時,它們是在質疑神的真實;但當我們為了防止輕忽而考慮它們時,這是有益的。救恩的困難必須被充分理解,否則我們就會以為能在轉瞬之間完成一生的工作:路加福音十三章24節:「你們要努力進窄門;因為將來有許多人想要進去,卻是不能」;約書亞記二十四章19節:「約書亞對百姓說:『你們不能事奉耶和華;因為他是聖潔的神。』」這並非像你們所想的那樣容易。

三、我們必須思想困難,以激發信心,而非削弱信心。如果困難被用來反對應許,它們就會削弱信心;如果它們被用來驅使我們投靠應許,它們就會激發信心。有什麼比思想我們自己的無能、內心的鬆懈以及試探的強大,更能作為迫使我們倚靠神的論據呢?歷代志下二十章12節:「我們無力抵擋這來攻擊我們的大軍,我們也不知道怎樣行,我們的眼目單仰望你。」但若以困難來反對應許,就是與屬肉體的智慧商議,這對聖徒而言從來沒有好下場:路加福音一章18節:「撒迦利亞對天使說:『我憑什麼知道這事呢?我已經老了,我的妻子也年紀老邁了。』」因此,他暫時成了啞巴。摩西也是如此:民數記二十章12節:「『你們這些背叛的人聽我說:我能為你們使水從這磐石中流出來嗎?』」神曾吩咐他擊打磐石,並保證水會流出;但他卻辯稱這在自然界是不可能的,因此他被拒於迦南地之外。那位大臣也是如此,列王紀下七章2節:「有一個攙扶王的那軍長對神人說:『即便耶和華使天開了窗戶,也不能有這事。』以利沙說:『你必親眼看見,卻不得吃。』」凡不信應許之真實性的人,必不得享用其福分。那麼,正如亞伯拉罕不顧那些可能因他與妻子的年齡而成為信心攔阻的巨大困難,我們也不應顧慮。

其次,我將向你們展示這種在信心(認信、同意與信靠)的各個部分中,因思想困難而產生的弊端。

  1. 就認信而言。對於聖經中所提出的真理,有許多困難可能會被提出來反對;但對於信徒來說,只要神在祂的話語中啟示了這些真理,並將其擺在我們的信心面前,這就足夠了。理性傾向於反駁,就像尼哥德慕在基督對他談論重生時所說的:約翰福音三章9節:「怎能有這事呢?」屬肉體的理性使人無法單純地相信,或安息在所啟示的事上,直到他們為每一件事都找到理由。如今,我們知道自己為何相信,那是因為神的話語或神的啟示,儘管我們並不明白所信之事的每一個理由,因為許多事都是奧祕。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必須像服藥丸一樣接受真理,不要咀嚼,而是直接吞下,憑藉啟示者的信用來領受。咀嚼會導致令人作嘔的排斥;吞下則是健康的良藥。一般意義上的相信是一種領受;是基於他人的信任而領受真理,這與「知道」有所不同;而神聖的信心是領受神所啟示的事,僅僅因為是祂啟示了這些事。因此,我們首先要探究的是:這些事是否如此?而不是:它們怎麼可能如此?若問後者,我們就走錯了方向。在許多情況下,事實是顯而易見的(constat de re);聖經啟示了這件事,但它如何可能發生,卻超出了我們的能力範圍;其方式(modus)是不確定的。然而,當我們本該相信時,我們卻在爭辯,與其說是探究,不如說是吹毛求疵。如果這不是神明確啟示的,你可以拒絕它而不致犯罪或陷入危險;但如果是神所啟示的,你就不可反對一切你無法理解的事,否則將導致危險的後果。真神將不再是你的神,因為你無法理解神聖本體中位格的三一性。基督將不再是基督,因為你無法理解童貞女如何懷孕,或神如何成為人。聖經中已啟示了這些,這就足夠了;聖經本身就帶有證據,藉著自身的光輝照耀,蓋有神的印記與戳記;此外,它還由神蹟所證實,並透過教會在各個時代的傳承流傳至今,在教會的經驗中,神藉此祝福了它,使許多靈魂歸正、得安慰並成聖。簡言之,看見事物的證據並非相信,而是憑藉見證人的信用來領受。如果你不願相信,除非該事物在沒有神話語的情況下本身就是顯而易見的,那麼你所信的不是基督,而是你自己的理性;你非但沒有為啟示而感恩,反而因為真理在某些方面超出了你的能力而與之爭辯。你應當以神單純的話語為滿足,並使你的悟性順服於它的權柄。
  2. 就同意與接受而言。在與基督立約時,有許多事可能會被提出來反對,例如我們的無價值、內心的反覆無常與鬆懈;我們是何等無力持守與祂的約;但這些事絕不能被用來反對我們的職責以及主白白的恩典邀請。

[1.] 我們極大的無價值。這就是保羅為何引用亞伯拉罕作為外邦人信心榜樣的原因。正如亞伯拉罕不考慮他生育子女的自然無能,他們也不應考慮自己被收養進入神之約的無價值。外邦人本不是神的子民,在祂恩典的施行中曾被忽略;但何西阿書二章23節說:「我必憐憫那本不蒙憐憫的;我必對本不是我民的說:『你是我的民』;他必說:『你是我的神。』」我們的光景並未絕望到新約的憐憫無法觸及與恢復我們的地步。對於個別的基督徒來說,他們排斥並拒絕安慰,因為他們認為自己太卑賤、太不配、罪孽太深重。如果你是這樣的罪人,你就更需要一位救主。你會嘲笑一個這樣辯論的人:我太冷了,所以不去火邊;病得太重,所以不請醫生;太窮了,所以不接受救濟;太髒了,所以不去水邊洗滌。你必須考慮的不是你過去是什麼,而是你想要成為什麼。基督邀請我們並非因為我們聖潔,而是為了使我們成為聖潔。如果我們只是建議你減輕痛苦,而不是要你卸下重擔;如果這種同意僅僅是索取特權,而不是履行義務,或順服基督的醫治方法,那麼這個反對意見才會有分量。塞爾蘇斯(Celsus)曾反對基督教,稱其為惡人和放蕩者的避難所。奧利金(Origen)回答他,這不僅是庇護他們的避難所,更是醫治他們的醫院。被邀請的不是配得的人,而是乾渴與貧乏的人;你直到最後都是不配的,但你飢渴嗎?你不配領受基督,但神配得被順服。這不僅是特權的問題,更是職責的問題。

[2.] 你們的心太鬆懈且易變,以至於害怕將自己束縛於神。事實上,這種同意意味著將自己交託給基督,以祂所指定的道路尋求幸福;這是靈魂邁向履行基督徒職責的第一步,是我們進入聖潔生活實踐的開端,同時也是與魔鬼、世界和肉體展開決戰的開端,它們必會在此事上抵擋我們;你必須考慮這些困難,以堅固你的決心:馬太福音十六章24節:「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祂不會突襲任何人:馬太福音二十章22節:「你們能喝我所喝的杯嗎?能受我所受的洗嗎?」若不考慮這些,就是使你的同意灰心。

反對意見:你會說你憑自己的力量做不到,而且你不確定神是否會幫助你。

回答:不要預測結果,而要承擔你的職責。將你的心歸向神是你的職責,儘管你無法拿自己的力量作賭注。你必須立志,但要持續仰望基督來成就你的立志。祂必在你通往天國的路上扶持你:提摩太後書一章12節:「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在意識到自己的不足與內心的詭詐時,你必須持續倚靠祂的恩典與聖靈,祂已應許藉著信心,以祂的大能扶持並保守你直到得救。

  1. 關於對福音大應許的信靠,即藉著基督所提供的赦免與生命。從始至終,這在感官與理性看來似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救恩的困難被充分理解,我們就會看到,從開始到結束,從第一步到最終在永恆榮耀中的終點,這完全是神在人與魔鬼的阻撓下,憑藉祂的恩典與大能所成就的;因此以弗所書一章19節說:「並知道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例如,將一個有罪的靈魂與神和好:以弗所書二章3節:「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改變一顆邪惡且頑固的心:耶利米書十七章9節:「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賜給我們聖潔的本性與生命:約伯記十四章4節:「誰能使潔淨之物出於污穢之中呢?無論誰也不能!」或是使我們這些死在過犯罪惡中的人活過來:以弗所書二章1節:「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堅固一個軟弱無力的受造物:哥林多後書三章5節:「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這一切在途中遭遇如此多的抵擋:以弗所書六章12節:「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在如此多的試探中,是什麼能保守我們?我們最終會像其他人一樣死在墳墓中腐爛;如今,在身體被蟲吃掉、化為塵土後將其復活,這在感官與理性看來是不可思議且完全不可能的,這完全在神的大能範圍之內。既然我們有根據從神的話語中盼望這一切,包括赦免我們許多的罪:以賽亞書五十五章7節:「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他必廣行赦免」;改變這罪惡的本性,使我們成為神聖潔的子民:提多書三章5節:「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克服我們的頑固、作惡的偏執、行善的易變;在試探中保守恩典:猶大書24節:「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並最終將我們從墳墓中喚醒,我們絕不可考慮並辯論這些困難來澆滅信心,而要用它來激發信心,繼續履行我們的職責,等候祂的救恩。

三、「並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強大的信心對神的應許感到如此滿足,以至於不留任何懷疑的餘地;正如亞伯拉罕在這裡沒有對神的應許產生任何懷疑或質疑,而是沒有爭辯或反駁,完全倚靠主,深信祂能成就祂所應許的。這有兩個原因:祂本性的不變性:希伯來書六章18節:「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神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以及祂對自己話語的珍視:詩篇一百三十八篇2節:「因你使你的話顯為大,過於你所應許的(或譯:過於你的名)。」這兩者產生了對神信實與堅定不移的確信,並使祂的應許成為信心的偉大支柱。這種對應許的動搖或不動搖,以及我們信心的軟弱與剛強,可以歸納為信心的三個行動或部分:

  1. 強烈的認信或對真理證據的清晰看見。如果我們有神的話語與應許,我們就應當像擁有世上最強大的證據一樣確信。因此,一些門徒曾懷疑基督復活的真實性: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7節:「他們見了耶穌就拜他,然而還有人疑惑」;路加福音二十四章21節:「但我們素來所盼望,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他。」這說明信心軟弱,不夠剛強活躍;但當信心克服了我們的推測性懷疑,並使我們的靈魂在真理中安定下來時,信心就是剛強的:使徒行傳二章36節:「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地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
  2. 當信心作為一種「同意」時,存在著懷疑或動搖;當同意是軟弱且搖擺不定時,信心就是軟弱的:希伯來書十章23節:「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但那種不留任何搖擺與回頭餘地的堅定決心,則說明信心是剛強的:使徒行傳二十一章13節:「保羅說:『你們為什麼這樣痛哭,使我心碎呢?我為主耶穌的名,不但被人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
  3. 當信心意味著倚靠與信託時:雅各書一章6-8節:「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什麼。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在神與其他倚靠之間分裂:提摩太前書二章8節:「我願男人無忿怒,無爭論(或譯:疑惑),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馬太福音十四章31節:「你這小信的人哪,為什麼疑惑呢?」那麼,強大的信心會帶來一種勇氣,使我們在沒有不信任或焦慮的情況下通過所有的困難與試驗。它與灰心相對:詩篇二十七篇13節:「我若不信在活人之地得見耶和華的恩惠,就早已喪膽了。」與恐懼和煩惱相對:馬太福音八章26節:「為什麼膽怯呢?你們這些小信的人哪!」認信的剛強排除了推測性的懷疑與錯誤;決心的剛強使我們抵禦世俗的試探,這些試探會產生不確定性;利益、享樂或虛榮的試探,如果內心暗中偏向這些,就與信心相對:約翰福音五章44節:「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而信靠的剛強排除了那些因恐懼危險與感官恐怖而產生的懷疑;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用爭辯消解了應許的安慰。

四、「並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對神大能的剛強、穩定且完全的確信,說明了信心的偉大。

  1. 當我們擁有祂的應許時,對祂的旨意毫無疑問;但應許者的能力通常是受質疑的。不信的人在祂的「能」上跌倒:詩篇七十八篇19節:「神能在曠野擺設筵席嗎?」;路加福音一章34節:「我沒有出嫁,怎麼有這事呢?」列王紀下七章2節:「即便耶和華使天開了窗戶,也不能有這事。」甚至神的兒女自己也是如此。撒拉在發笑時受到了責備:創世記十八章12-14節:「撒拉心裡暗笑,說:『我既已衰老,我主也老邁,豈能有這喜事呢?』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撒拉為什麼暗笑……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她的笑不是歡呼的笑,而是懷疑的笑。摩西:民數記十一章13節:「我從哪裡得肉給這百姓吃呢?他們都向我哭號說:『你給我們肉吃吧!』」情況很清楚;我們不懷疑祂的旨意,但在危險時,我們充滿了恐懼與猜疑;如果我們懷疑祂的旨意,那是因為我們太卑賤、太不配;但我們在危險之外與危險之中同樣卑賤與不配,因此,問題在於祂的能力。
  2. 神的大能與全備是聖徒在極端困境中信心的偉大支柱。他們藉著將目光定睛在神的全能上而得到解脫;正如亞伯拉罕在這裡所做的。希伯來書十一章19節:「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對於堅忍也是如此:猶大書24節:「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對於復活也是如此:腓立比書三章21節:「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祂的能力觸及墳墓,並超越墳墓。對於呼召猶太人也是如此:羅馬書十一章23節:「而且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神能夠把他們重新接上。」簡言之,質疑祂的能力就是將祂從寶座上拉下來,否認祂是神,彷彿祂不能幫助祂的朋友,也不能成為祂敵人的恐怖。那麼,在絕對應許的事上,我們只需高舉祂的大能;因此你可以這樣推理:祂必會成就,因為祂有能力成就:羅馬書十一章23節:「他們必被接上,因為神能夠把他們重新接上。」在條件性應許的事上,我們必須尊崇祂的大能,並將結果交託給祂的旨意:馬太福音八章2節:「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
  3. 有兩件事擴展了我們對神大能的思想與領悟;它們在第17節被提及:「他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我們所面對的神,能對死人說:「活過來。」神的大能能使生命從死亡中產生,使萬物從無中產生;復活與創造對祂而言是輕而易舉的。那能叫死人復活的,也能叫那些死在過犯罪惡中的人活過來。藉著祂大能的話語,祂使無變為有;「要有光」,就有了光;「拉撒路出來」,他就出來了。祂使那些先前不存在的事物顯現並存在。

第三,他信心的果子與功效:精確且持續的順服:以賽亞書四十一章2節:「誰從東方興起一人,憑公義召他來到腳前呢?」這位義人被認為是亞伯拉罕,常以此稱號指代;他被召來到祂的腳前,聽從神的命令往來;正如百夫長所說,馬太福音八章9節:「我在人的權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那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你做這事!』他就去做。」亞伯拉罕的順服有兩個偉大的實例:

  1. 他離開家鄉的捨己:希伯來書十一章8節:「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裡去。」撇下親屬、朋友、土地、父家與產業,去尋找一個不知在何處的居所,這是一場痛苦的試煉。我們必須對神的旨意有這種徹底的降服。這是他所做的,也是所有將要得救的人必須做的。我們知道應許之地在哪裡,也知道通往那裡的道路,但它位於一個未知的世界。
  2. 另一個試煉是,希伯來書十一章17-18節:「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因為神要使亞伯拉罕成為後世所有人的信心榜樣,所以祂將他置於這場試煉中,看看他是否比愛神更愛他的以撒。亞伯拉罕將他完全交託給神的處置,甚至是那承載著應許的以撒;因確信神的大能,他為祭祀準備好了一切。

應用:讓我們獲得這樣的信心,即那種真誠、衷心、將自己交託給基督的信心,堅定地倚靠應許,並忠實地順服祂在福音中所傳達的一切命令。福音是我們所當信與所當行之事的總綱:詩篇一百一十九篇166節:「耶和華啊,我仰望了你的救恩,遵行了你的命令。」無論你面臨什麼試煉,都要持守這一點,你就擁有了亞伯拉罕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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