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講道
「天將晚,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創二十四63)
其次,我現在要談到默想的具體對象。
第一,我從人生的終極目標開始,這是一項必要的工作,好讓你回到自己:「路加福音十五章十七節:『他醒悟過來』,當他回到自己,他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也就是說,當他開始思考自己的處境時,這激發了他更好的思緒。因此,為了讓我們回到自己,思考我們被創造的目的,以及神差遣我們來到世上的使命是有益的,好讓我們這樣與自己推理:我為何被差遣到世上?我為何活在這裡?是為了獲取產業,還是為了進入基督裡?是為了沉溺於享樂,還是為了操練與神相交?是為了堆積必朽壞的事物,還是為了使我永恆的狀態更穩固?當目標被正確地設定時,人便知道他們的工作,從而活出他們被創造的目的。但唉!許多人知道其他事物,卻對自己一無所知,因此漫不經心地走向自己的滅亡;就像那個仰望星空卻掉進深坑的人,他們的眼睛盯著地極,卻不思考自己的靈魂。其他人因為不思考生命的終極目標,以致他們活得遠不像個基督徒,甚至幾乎不像個人,而是像野獸或魔鬼。沉溺於世界的享樂將人變成了野獸;他們的幸福就是毫無愧疚地享受享樂,滿足身體;而沉溺於罪將人變成了魔鬼。世俗的享樂不是糧食,罪惡的享樂則是毒藥。你們這些被世界的享樂所誘惑的人,那些享樂本身或許是合法的,但你們卻用錢買了那不是糧食的東西;而你們這些以作惡為食物的人,你們吃的是劇毒;世界無法滿足,罪惡必將毀滅。人就這樣欺騙自己,直到生命結束才思考生命的終極目標,那時他們才發出哀嘆。通常當人臨終時,他們才會呼喊這個世界是如何欺騙了他們,以及他們是多麼沒有實現被創造的目的。部分是因為那時良心覺醒,脫去了所有的偽裝;部分是因為當下的事物容易對我們產生影響,而當永恆的狀態臨近時,靈魂會因自己思考得太少而感到不安。噢!請思考,預備好總比措手不及要好。不僅要思考你的最終結局,還要思考你的終極目標;在死亡來臨之前,你生命的偉大目標應該是什麼?所有的宗教皆在於此,即確立你生命的目標;人與人之間所有的差別,皆在於他們至高的善與最終的目標。
在處理這項默想時,我將採取以下方法;這並非我強加於你們的規定,而是為了讓我自己的論述有所界限。然而,我將使用一種最簡便且顯而易見的方法,不超過最卑微者的領受能力。這項默想的工作可分為三部分:(1.) 思考的工作;(2.) 籌劃與設計的工作;(3.) 推理的工作。
首先,在思考的工作中,你可以向你的思緒提出這些或類似的事項:
- 人是被造為了某個目的。神所有的作為都指向祂榮耀的服事與用途:「箴言十六章四節: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就是惡人也為禍患的日子所造。」神作為一位智慧的施行者,必然有一個目的;而神除了祂自己與祂自己的榮耀之外,不可能有其他目的,因為目的必須比手段更尊貴,必須是優於且高於一切受造之物的事物;若神造萬物是為了祂自己,那麼人,作為受造物中可見的傑作、小宇宙、神其他所有作為的縮影與總和,亦是如此。正如使徒所說:「羅馬書十一章三十六節: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萬有本於祂作為創造者,倚靠祂作為護理者,歸於祂作為最終的目的;從祂作為第一因,歸於祂作為最終目的。神絕不會為了任何低下的用途而造像人這樣榮耀的受造物。整個受造界是為了人的用途,而人是為了神的榮耀:「詩篇八篇三至四節: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人是神的代理人與副攝政者,被造是為了享受其他受造物的安慰,並對它們行使統治權;整個世界是他的宮殿,以天為穹頂,以地為地板,但人仍必須對他的創造主忠誠,向神獻上敬拜,並將榮耀與讚美的租金與貢品歸給祂。因此,若諸天述說神的榮耀,若爬蟲與所有的野獸在它們的等級與位置上亦然,那麼人,作為被賦予更高特權與更高能力的人,更當如此。我們擁有的官能是特別為此目的而配置的;因此經上說:「約翰一書五章二十節:祂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能認識那位真實者。」神絕不是為了財富或享樂而造了這樣一個榮耀的受造物,而是為了更高的用途與目的,即為了祂自己。如果你審視人的心思與理解力,你會發現將其從屬靈的用途中抽離,轉而投入屬肉體的用途,是一種錯誤與貶低。
- 這個目的就是享受神與榮耀神。享受神是人的幸福,榮耀神是人的工作;藉由榮耀神,他得以享受神,而他享受神是為了榮耀神。在此他與其他受造物不同;它們被造僅是為了榮耀祂,而非享受祂,但人被造既是為了榮耀祂,也是為了享受祂。
[1.] 他被造是為了享受祂,因為那是他的幸福。「主啊,你造我們是為了你,我們的心若不安息在你裡面,便不得安寧。」靈魂是由無限且躁動的慾望所組成的;靈魂中有一些縫隙與裂痕,唯有藉由享受神才能被填滿;我們是為祂而造的,若不享受祂,我們便不得安寧。本性會教導我們在黑暗中摸索一位永恆的善,正如所多瑪人摸索羅得的門一樣:「使徒行傳十七章二十七節: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詩篇四篇六節:「有許多人說:誰能指示我們什麼好處?」這應當翻譯為:「眾人說……」;因為這是多數人的聲音;所有人都追求好處,追求某種在各方面都能滿足與充實的事物。在墮落的廢墟中,仍殘存著一些完整的理性與正確的本性,正如約伯的僕人所說:「約伯記一章十五節:我獨自一人逃脫,來報告你。」仍有一些模糊的本能從墮落的廢墟中逃脫,告訴我們神是我們至高的善,因此必須是我們最終的目的。但聖經走得更遠,教導我們唯有在基督裡才能享受神,在此之前,人永遠無法幸福。神是靈魂的中心,是靈魂安息之所。萬物都向著它們自己的位置移動,人也當向著神移動。看見事物違背本性的衝動而移動是怪異的,看見火向下或石頭向上跳躍亦然;同樣地,在恩典中,若我們的靈魂向下沉淪,去依附那些在我們之外、僅為在神裡面安息而造的事物,也是同樣怪異的;我們的靈魂源於天,因此應當趨向那裡。那麼,請說:這就是使我在今生與來世幸福的事物,因此我為何要奔向他處?這違背了恩典與本性。本性中有一種原則,藉此所有受造物都追求自身的滿足;有一種重量與傾向使它們趨向幸福。若我想證明自己是一個基督徒或一個人,我所有的安慰皆在於在基督裡享受神:「以賽亞書四十六章八節:你們當思想,要自己作人。」若能以世界滿足靈魂,那便是野獸;若能以罪惡滿足靈魂,那便是魔鬼。讓我證明自己是個人,並回到我自己的安息處。事物若達不到目的便是悲慘的;若我偏離了我的位置,被拋來拋去,直到我回到神那裡,我也會如此;靈魂的官能若錯位,就像脫臼的肢體一樣。
[2.] 他被造是為了榮耀神。受造物必然地榮耀神;我們必須自願且藉由選擇來榮耀祂。這必須是我們心靈的關切:(1.) 在每一項事務中;(2.) 在每一項享受中。
(1.) 在每一項事務中,無論它是多麼瑣碎與低下,即使是在自然的日常飲食中:「哥林多前書十章三十一節: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這些吃喝的日常行為必須基於宗教的理由來進行。在國王的宮殿裡有許多官員,但他們都是為了取悅國王;同樣地,在我的呼召中,在我的職責中,一切都必須為了偉大之神的榮耀而行。萬事都必須以此規則來衡量,並為此偉大的目的讓路,即我如何能榮耀神,無論是在店鋪裡還是在密室中,在我的外在呼召中還是在我的私人職責中,或是在我的公共關係或參與中,我參與任何外在事務的程度,應當以我仍能享受神並服事祂的榮耀為限。
這意味著要將宗教信仰視為你的正業,而非遊戲或消遣;無論我當下有何目的,神始終是最終的終極目標。即便本性使然,讓我們去追求個人的便利,這也必須從屬於神的榮耀。
(二)在每一項享受中,無論是屬世的還是屬靈的,我固然可以渴望外在的增長與產業,但若非為了榮耀神,我便不能合法地渴望它。亞古珥以宗教的目的來衡量一切境遇:「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恐怕我飽足不認你,說:耶和華是誰呢?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神的名。」(箴三十8-9)。正如神應當是每一項事務的終點,祂也應當是每一項享受的終點,即便那是屬靈的享受。基督徒有一個誤區,認為屬靈福分僅僅是為了它們自身而值得渴望。我渴望罪得赦免,不僅僅是為了赦免本身,而是為了神能在赦免中得著榮耀。我渴望恩典,不僅僅是為了我能得救,而是為了神能在我的救恩中得著榮耀:「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弗一6)。受造物的目標,唯有與神的目標一致時,才是合宜的。在救贖之工中,耶穌基督不求自己的喜悅,而是以父的榮耀為目標:「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羅十五3)。我們在救贖的安慰中也當如此,不應僅僅考慮自身的幸福而自滿,而應當因著神的目標在其中得到推進而歡喜,因著神在赦免我的罪、賜我恩典與救恩中得著榮耀而歡喜。雖然這是一項艱難的功課,但為了神的榮耀而將救恩置於從屬地位,這是自我否定中必要的一部分。
其次,關於籌劃與謀略的工作。目標既定,我們便當通盤考慮達成目標的手段,特別是如何觀察並將其貫徹於神的榮耀之中。
- 通盤而言,我們當藉何種手段達成目標。每一項目標皆由適當且合宜的手段達成,神既命定了目標,也指定了手段。人的本分全在於敬畏神,謹守祂的誡命(傳十二13)。這本分包含順服與敬畏;順服關乎法則,敬畏關乎原則。或者說,包含順服與愛;他舉出那最適合當前時代的原則。在舊約中,敬畏是智慧的開端,敬畏被視為履行本分與敬拜的偉大原則;正如在新約中,愛是如此:「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林後五14);「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約壹五3)。這段經文的含義是,神要求我們出於聖潔與正直的原則,履行完全的順服。正如神為受造物指定了創造之律,使它們受限於既定的時間與路徑,正如詩人論到海中的水所說:「你定了界限,使水不能過去,不再轉回遮蓋地面」(詩一〇四9),神也賜給理性受造物一條道德律與準則,必須藉著愛與敬畏來遵守。因此經上說:「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神既藉著同一旨意與智慧的謀略,命定了目標與手段,祂便賜給我們一條準則,引導我們在事奉祂的榮耀時有所遵循。
- 更具體而言,你當如何觀察並按照神的旨意,在這一路徑上貫徹執行。基督徒應當在自己的世代中作聰明人;也就是說,要在自己職責的過程與領域中,以智慧的遠見來經營聖潔的生活。一個神的兒女若願意運用智慧,他便擁有智慧:「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路十六8)。基督將此應用於不義管家的比喻;他預先籌劃自己被解僱後該如何生活;基督以此教導我們屬靈的智慧,光明之子應當如何籌劃與謀劃,使自己的行事為人符合神的旨意;正如浪子預先籌劃如何以最蒙悅納的方式向父親陳情:「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路十五18)。他尋求合適的言語,謙卑與順服的言語,藉此觸動父親的心腸。因此,若我的目標是享受神並榮耀神,我當如何安排生活,以維持與祂最親密的交通,並最能促進祂的榮耀?「求你使你的僕人現今亨通,在王面前蒙恩。我是作王酒政的」(尼一11)。他說明了自己為何承擔這項工作;他是一位朝臣,有機會向亞達薛西王進言;他正在謀劃自己在那個職位上能為神做些什麼。你們也當如此籌劃:這是我的職位,這些是我的親屬關係;作為牧師、官員、一家之主,我能為神做什麼?我如何能事奉我受造的偉大目的,並促進神的榮耀?這樣的遠見使聖潔的生活成為一種謹慎與選擇的生活;而非僅僅出於偶然與機緣,而是為了神的榮耀,以審慎的態度來管理與引導。
第三,關於辯論的工作。在這樣的默想中,你必須與靈魂爭辯,好將它從那些卑微、次要的對象中挽回,因為這些對象會使你偏離人生目標——即榮耀神並享受神。
遵循先前規定的方法,運用有力的理由、貼切的比喻、強而有力的比較,以及神聖的對話與獨白。
- 運用有力的理由。與自己辯論:「當我的目標是享受神時,為何還要追求其他事物?」請採納以下理由:
(1)其他事物無法滿足靈魂,也無法提供任何實質的慰藉:「你們為何花錢買那不足為食物的?用勞碌得來的買那不使人飽足的呢?」(賽五十五2)。屬肉體的情慾是最不理性的;為何我要將寶貴的敬重浪費在那些對我毫無益處的事物上?世俗的事物令人厭膩多於滿足。人很快就會對世俗的安慰感到厭倦,因此必須不斷更換。當我們擁有財富與榮譽時,我們卻缺乏平安與滿足;甚至,由於厭倦與反感,我們必須不斷更換特定的享樂。人可能會厭倦生命本身,甚至視其為重擔,但絕不會厭倦神的愛;你從未聽過有人抱怨與神的交通太多。天上的安慰一旦獲得,比渴求時更為可愛;嘗過一次便令人神往,想像遠不及真實的感受。世俗事物無法滿足情感。人的心由廣大且無限的慾望所組成,因為它是為神而造的,若不享受神,便無法平靜。唯有那位全能者能填滿人心中的空隙。然而,唉!即便它們能滿足情感,也無法滿足良心;它們無法使良心平靜安息。良心與世俗事物之間沒有對稱性;這些對我們而言是太短的遮蓋物;即便我們擁有豐足,依然會有煩惱。
(2)它們不持久、不長久。不朽的靈魂是為了永恆的福分而存在。活得比自己的幸福更長久,是最大的悲哀。我們擁有一個永不滅亡的靈魂,為何要追求那些會滅亡的事物?當事物消逝,我們的愛慕只會增加我們的痛苦;我們會因為曾經如此深愛它們而更加煩惱。日光之下的一切事物之所以虛空,是因為它們本質虛浮:「我見日光之下所做的一切事,都是虛空,都是捕風」(傳一14)。虛浮且轉瞬即逝的事物,會因失望而折磨靈魂;我們唯有在有保障的情況下,才能心滿意足地享受事物:「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容都像野地的花」(賽四十6)。花朵轉瞬即逝,狂風的吹襲與烈日的曝曬,很快就會毀壞花朵的美麗與榮耀,剩下的只是一根腐爛且被遺棄的莖:「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嗎?」(箴二十三5)。世人稱它們為實體;他們以為那是唯一真實的事物,然而所羅門卻說它們根本不是。榮譽是多麼容易消逝!哈曼一日榮耀顯赫,次日便高懸於絞刑架上。因此,這些事物既如此無常,享受又如此不確定,它們無法給予靈魂任何安寧。
(3)它們是次等的,低於靈魂;它們不能使本性完美,反而使其墮落;它們僅適合人外在且卑微的部分,僅能滿足身體的便利。使人幸福的事物,必須是高於人、優於人自身的;而這些事物低於你的靈魂。你會認為用污泥裝飾黃金,或在白銀上鍍銅是荒謬的;這對靈魂而言是污點與恥辱,而非裝飾。一個靈魂的價值勝過全世界:「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十六26)。神僅用一句話創造了世界,但基督卻用祂的血與苦難救贖了靈魂,你為何要貶低自己?天國認為你的靈魂值得基督的寶血,你也應當認為它們太過尊貴,不應淪落到向世界出賣。人在臨終前才知靈魂的價值,那時,人為了從恐懼的毀滅中贖回靈魂,願意付出什麼代價?「不虔敬的人雖然得利,神奪取其命的時候,還有什麼指望呢?」(伯二十七8)。當神藉著致命的打擊或絕症奪取你的靈魂時,你將會明白,一旦失去的靈魂,任何代價都無法贖回,那時不虔敬的人對於他所堆積的一切財富,還會想到多少?噢!千萬不要貶低你的靈魂。在人看來,與身分地位不符的結合是可恥的;噢!為何你要將那源自天上的靈魂,與這些卑微的外在事物結合?
(4)所有我們以為能增加幸福的事物,只會增加我們的麻煩,包括外在、內在與永恆的麻煩。
(一)往往增加我們外在的麻煩。門戶越大,憂慮越多;任何人在世上擁有的卓越成就越多,隨之而來的悲傷與負擔也越重。道德智慧是所有外在享受中最好的,然而它也增加了我們的悲傷:「因為多有智慧,就多有愁煩;加增知識的,就加增憂傷」(傳一18)。許多人觀察到,從未有人因外在的恩賜而顯赫,卻不伴隨著相應比例的悲傷與麻煩,他們的負擔與他們的舒適總是成正比。那些在外在特質上最著名的人,往往落得悲慘的下場,如參孫的力量、掃羅的身材、押沙龍的美貌、亞希多弗的謀略與才幹、亞撒黑的敏捷、亞歷山大的戰功、拿八的財富;神在我們時代的許多經歷中證實了這一點;天命的輪子碾過他們,他們都落得悲慘的結局。才智與天賦亦然。才智曾是許多人的毀滅:「你的智慧、知識使你自偏」(賽四十七10)。許多人因自己的智慧、知識與過人的才幹而毀滅,遭遇悲慘的事故。
(二)關於內在的麻煩。正如孩子捕捉彩色的蝴蝶,當他們抓到時,那華麗的翅膀在指間融化,只剩下一條醜陋的蟲子,我們也捕捉那些在使用中消逝的事物,卻留下了良心的蟲子。外在的福分往往摻雜著咒詛;除非我們對它們有更高的屬靈興趣,否則我們永遠無法真正享受外在的事物作為福分:「惟有耶和華所親愛的,必叫他安然睡覺」(詩一二七2)。那些在神裡面有份的人,能安息在天命的懷抱中;當外在的安慰作為恩典之約的附加物與附屬品時,它們才被賜予作為福分:「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神沒有說:「追求世界,天國就會加給你們」;而是說:「追求天國,世界就會加給你們」;因為藉著先追求天上的事物,你同時經營了地上的與天上的兩項事業。但當人被世界纏累時,良心便有了網羅,他們無法享受自己處境中的安慰。當神被忽略而追求世界時,這只會增加你內在的麻煩。
(三)關於永恆的麻煩。這些事物是暫時的,我們卻為了它們冒著失去永恆事物的風險。我們離開神,從未得到好處,只有虧損:「那信奉虛無之神的人,離棄憐愛他們的主」(拿二8)。每當你為了轉瞬即逝的影子而離開神,你就失去了一份永恆的喜樂。世界的安慰僅是一時的;但我們的懲罰卻是永遠的。為什麼我們要追求那些無法永遠使用,卻因此永遠傷害並毀滅我們靈魂的事物呢?對暫時事物的過度追求,將成為我們永恆的毀滅。噢!願人能有智慧,不要為了如此微小的快樂而冒如此大的風險!財富是不確定的,但對財富的貪愛卻帶來確定的定罪:「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他們以地上的事為念」(腓三19)。噢!那麼請說,我是否要顛覆我生命的安寧?我是否要傷害我的良心?我是否要為了那些在使用中消逝且享受不確定的事物,而招致未來的罪咎與恐懼?讓我們將那些會滅亡的事物留給那些會滅亡的人。我是否要為了如此虛妄的追求而冒險賠上我的靈魂?我是否要為了些許虛榮而失去永恆的榮耀?我是否要讓我的孩子或親屬富足,自己卻在永恆中貧窮?我是否要為了如此不確定且充滿陷阱的產業,而剝奪我靈魂所有的盼望,以及神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永恆喜樂?
- 你應當藉著貼切的比喻來對待你的心。聖經提供了許多比喻。誰會放著城中美好的房屋不住,而去住在溝渠裡?誰會捨棄珍寶而去吃豆莢?誰會拒絕一位可愛的新娘,而去選擇一群骯髒的妓女?或者,當人被召喚坐上寶座時,誰會選擇坐在樓梯上?我可以在基督裡享受神,難道我竟認為享受世界才是我的幸福嗎?
- 藉著比較。將世界與天堂作比較。在這裡,你擁有更豐盛的財富,卻僅是天堂的預嘗;但天堂的葡萄勝過世界的收成,這些當下的享受,比世上所有的榮譽與財富更甜美、更確實。這些事物得之不易,守之恐懼,失之悲傷。與自己這樣推理:這些快樂與聖靈的喜樂相比算什麼?這些僅能滿足身體、滿足獸性,且與理性本身如此不相稱,以至於當我們吸盡了世俗享樂的精髓,它們仍無法提供完美的滿足。因此所羅門說:「人在喜笑中,心也憂愁;快樂至極,就變為愁苦」(箴十四13)。我們看到,喜笑因精神過度擴張與放鬆,會導致肋骨疼痛;在歡樂的外在表現中,神要顯明它是多麼痛苦;你會發現屬肉體的快樂總是消逝,並留下一些悲傷的印記。神最差的也勝過世界最好的;聖靈的嘆息勝過世界的喜樂。聖靈的嘆息從不消逝,它們留下滿足並滴下甘甜;但世界的喜樂一旦消逝,便留下愁雲慘霧。神的兒女在哀哭中喜樂,即便在世人眼中他們似乎沮喪,榮耀卻已在他們的靈魂中升起。
- 藉著與神的對話。或是以抱怨的方式,承認你曾犯罪且對神忘恩負義:「我這樣愚昧無知,在你面前如畜類一般」(詩七十三22)。主啊,這就是我的獸性,選擇外在的快樂勝過與神的交通,將世界的滿足置於你同在的喜樂之上。去謙卑自己,說:「主啊,我與虛空交易,在無益的追求中折磨自己;我在世上活了這麼久,卻幾乎沒有想到我被差遣到世上的目的;彷彿我被置於世上,僅僅像海中的大魚,只為了飽享快樂,將我的靈魂浸泡在屬肉體的享樂中。」或者,若主已教導你更好的,則以感恩的方式;正如大衛,當他選擇神作為他的產業時:「我必稱頌那指教我的耶和華」(詩十六7)。我自己的理性永遠無法教導我這麼多;那是微弱的光;雖然有一些模糊的本能引導我追求一般的幸福,但我可能會在恩典之門外摸索,卻找不到它,但神指教了我。正如奧古斯丁所說:「我能憑自己走入歧途,卻不能憑自己歸回。」主啊,我們能憑自己的本性傾向輕易地走入歧途,但你卻將一隻迷失的可憐羊背在自己的肩上帶回家;如果我被留給自己心中的謀略,我會變成什麼樣子!
- 藉著與自己靈魂的獨白。為你過去的錯誤與愚行質問自己:「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羅六21)。為何我要因屈從於如此低下的滿足,而消磨我的精神、閹割我的靈魂?背離神,除了在良心中留下傷痕與不安,我得到了什麼?然後責備你的靈魂,發出一道實踐性的法令,與自己決斷:「好吧,現在我明白了,緊緊跟隨神是最好的,我將選擇神作為我至高的善與最終的目標。噢!我的靈魂,我與大衛一同看見:『但我親近神是與我有益』」(詩七十三28)。因此,再見了,那些曾取悅我幼稚年歲的快樂。當我作孩子的時候,我舉事像孩子;現在我當留心享受與神的交通,受祂話語的治理,為祂的榮耀而活。那些曾攔阻我靈魂喜樂與滿足的事物,我將把它們留給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