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42 馬可福音2章17節講道|001_可2_17_基督呼召罪人悔改

耶穌聽見了,就對他們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馬可福音二章十七節)

這段經文是基督為自己與稅吏和罪人一同坐席所作的辯護。當時的人認為,猶太人不應與稅吏一同吃喝或往來,因為他們視稅吏為最卑劣的一類人。在猶太人的蔑視中,稅吏常與「罪人」並列;這意指「外邦人的罪人」(加拉太書二章十五節),因為稅吏的職業使他們常與外邦人接觸。他們的職業被視為卑賤,即受僱或承包稅務。希伯來諺語有云:「不可從有稅吏的家庭中娶妻,因為他們全是賊。」在一般人的評價中,他們是邪惡的罪人。如今,基督竟受邀進入稅吏家中,並與稅吏如此親近地往來,這讓法利賽人的嚴謹與刻板規條無法忍受。他們將這番挑剔帶給基督的門徒與跟隨者,對著他們嘀咕私語,試圖指責這種親密的往來,認為這不符合基督所承擔的身分。這些老練的偽君子不敢直接面對主,卻去為難初信者。基督聽見後,便為自己的行為進行了辯護:

一、他闡明這種往來與其職分相符,並以一句諺語來表達:「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其中展現了兩點: (一)罪是一種嚴重的疾病,這疾病不在於身體,而在於靈魂。若不及時醫治,終必成為致命之疾;且這疾病之所以更為沉重,是因為我們對此毫無知覺。 (二)基督是靈魂唯一的真醫生。他深知我們的病症與藥方,並隨時準備提供醫治,只要我們願意順服他的處方。這兩點構成了他的論證:醫生的工作若不在病人身上,又能在哪裡呢?

二、他闡明自己使命的目的:「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悔改。」在此請留意: (一)他所面對的對象:不是義人,而是罪人。 (二)他所採用的方式:他呼召。 (三)目的,或說是他們這一方得醫治的途徑:悔改。

【一】關於所涉及的對象: (一)否定方面:不是義人。人可能在「實質上」或「自以為」是義人。在上帝的審判台前,亞當的後裔中並無實質上的義人。人若非否認自己的血統,就必須承認自己的罪咎。然而,許多人「自以為」是義人;他們心存幻想,認為自己是義人。「法利賽人……自恃是義人」(路加福音十八章九節)。如今,那些被屬靈驕傲沖昏頭腦,對自己的良善與義行抱持虛妄見解的人,完全不適合順服基督的呼召,因為基督呼召他們脫離罪惡。他們自認已經足夠良善聖潔,無需悔改。心靈康健的人不需要醫生;他在他們中間無工可作。他們不需要他的醫術;他們不看重他,也不在乎他。 (二)肯定方面:而是罪人。那些實質上是罪人,且在自己的觀念與評估中也承認是罪人的人;這些才是基督所呼召的;這些人才是他要作工的對象。

【二】他為醫治他們所採用的方式:他呼召;作為一位從天而來的教師,他以此讓他們認識得醫治的途徑。基督擁有雙重身分,他為此來到世上,即大祭司與使徒(希伯來書三章一節)。兩者皆與我們的復原或補救我們墮落的狀態有關;他來到世上正是為了履行這兩項職分。兩者皆是兩大聖職中的最高職位:路加福音十九章十節說:「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提摩太前書一章十五節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但兩者的區別在於,一項職分的工作是面對上帝,另一項則是面對世人。前者涉及將上帝與我們和好;因此,作為大祭司,他藉著自己犧牲的功勞使我們與上帝和好:歌羅西書一章二十節說:「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後者則涉及藉著我們內心的改變,使我們與上帝和好。他藉著呼召與邀請來執行這項工作;部分是藉著他親自降臨,作為從天而來的教師,揭示我們如何能重獲上帝的恩寵並恢復對他的事奉;部分是藉著他所差遣、代表他的僕人:哥林多後書五章十八至二十節說:「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這項呼召人悔改的職能,屬於他的使徒職分,作為從上帝懷中差遣而來的使者,讓我們認識上帝的心意,以及他對我們復原的態度。此處所指的正是後者。他藉著呼召來完成這項工作。

【三】他所規定的醫治工作或途徑,是悔改。我們的苦難在於罪,而我們幸福的開端始於悔改。基督來到世上並非為了給任何人犯罪的自由;那樣做是將上帝的恩典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猶大書四節)。正如他來到世上是為了替罪人死、拯救罪人,他也是為了呼召罪人悔改;前者是作為祭司,後者是作為君王,而最後者則是作為先知。

教義:基督作為教會的大教師被差遣到世上,其特殊使命乃是藉著呼召罪人悔改,來補救他們墮落的狀態。

我將證明三件事:(一)我們都是處於墮落狀態的罪人;(二)他藉著呼召將我們從這墮落狀態中挽回;(三)其途徑或方法是悔改。

一、當他作為上帝與人之間的中保介入時,他的工作是針對罪人。我將從三個考量來闡明:

  1. 人如今處於從原始純全中墮落的狀態,在基督呼召他們之前,無人是義人。人從原始純全中墮落並成為罪人,這是經文與經驗所證實的真理。經文:羅馬書三章二十三節,「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也就是他那榮耀的形象。哥林多前書十一章八節,「他是神的形象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哥林多後書三章十八節,「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這是關於「榮耀」一詞的用法。傳道書七章二十九節說:「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們尋出許多巧計。」人從上帝手中被造時,是聖潔而幸福的受造物,被賦予了使他能夠並傾向於愛上帝、取悅上帝並順服上帝的性情;但亞當有他的巧計,他的後裔也有他們的。他們不願順從上帝的安排,而要尋求自己的,因此陷入了各樣的罪惡與苦難中。就這樣,在我們受造之初閃耀的太陽,很快便被遮蔽了。然而,經驗與經文同樣向我們顯示了這一點:我們傾向於惡甚於善,且我們的官能對於屬肉體與屬靈的事物有著明顯的失衡,這不僅是普遍的,而且發生得極早,這是人類墮落的明確證據;由此產生了行為上的混亂,以及苦難與死亡。確實,如果我們能經常且嚴肅地思考,我們是從何等罪惡的母腹中出來,從中出來時在上帝眼中是何等畸形與醜陋,我們是如何以哭泣與哀號開始生命,且終其一生都招致憤怒與定罪,無論我們在世上擁有什麼,最終都必須死亡並永遠沉淪於深淵,這將會更喚醒我們。總而言之,這對我們的目的已足夠,即人處於墮落狀態,身負罪咎且應受懲罰。
  2. 人無法靠自己從這苦難中拯救與復原。人無法使上帝與自己和好,也無法使自己與上帝和好;無法救贖自己,或給予上帝被激怒的公義以足夠的贖價或補償:詩篇四十九篇八節,「因為贖他命的價值極貴,只能永遠罷休。」達到此目的只有一條路,即彌賽亞的死。人無法改變自己的心:約伯記十四章四節,「誰能使潔淨之物出於污穢之中呢?無論誰也不能。」我們所做的一切都帶有我們污穢本源的味道。我們無法醫治與補救這種邪惡;否則基督就不需要為我們而死。如果人能藉由其他途徑得醫治,這位天上的醫生就不需要來到世上拯救他們。這對所有活著的人來說都是不可能的。
  3. 那些對此有感的人是接下來被呼召的;不是作為罪人的罪人,而是有感知的罪人。那些知道自己是罪人的人;有感知的罪人,他們願意回轉順服上帝,期待從上帝在基督裡的恩典中獲得幫助與釋放。這與那些自以為義的人相對;那些在某種程度上感受到自己的罪,為罪謙卑,渴望脫離罪惡的人;失喪的罪人、心靈破碎、因過犯而憂傷受創的人,這些才是基督使命中所顧念的對象:以賽亞書六十一章一至二節,「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報告耶和華的恩年。」這裡描述了基督對其事奉的呼召,以及他先知職分的操練:被差遣去傳講脫離罪惡與撒但的屬靈釋放。但對誰呢?對那些謙卑、被罪的真實感深深觸動的人;為了這個目的,上帝使用律法的憂傷來喚醒罪人,並在歸正前預備他們。

二、基督藉著呼召將我們從這墮落狀態中挽回。基督的呼召有兩種:(一)外在的;(二)內在的。

  1. 外在的,藉著道的職事,他邀請人脫離罪惡,在外在媒介中提供恩典與救恩。約翰就是這樣傳講悔改:馬太福音三章二節,「你們要悔改,因為天國近了。」當天國即將藉著福音建立時,所呼召的主要責任就是悔改;因為福音發現人沉溺於邪惡的道路中,如同瘋子失去了理智,若要領受福音,他們必須恢復理智。如果他們想從中獲益,就必須改變自己的道路。約翰如此傳道,耶穌基督也帶著同樣的宣告而來:馬可福音一章十五節,「天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他所呼召的主要事務,是讓人願意承認基督所提供的益處,並回轉歸向他們對創造主所負的責任。因此,當他的使徒被他差遣出去時,也以同樣的語調對人說話:使徒行傳二章三十八節,「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使徒行傳三章十九節,「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他們在這些條件下提供赦免與生命。
  2. 內在的,藉著聖靈大能的運行,傾動並感動他們的心,去順服那外在的呼召,離棄罪惡,並藉著真實的悔改轉向主。我們需要一位救主來幫助我們悔改,正如我們需要他幫助我們獲得赦免一樣,上帝已將他高舉以達到此目的:使徒行傳三章二十六節,「神既興起他的僕人,就先差他到你們這裡來,賜福給你們,叫你們各人回轉,離開罪惡」;使徒行傳五章三十一節,「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他藉著福音給予悔改的機會:使徒行傳十一章十八節,「眾人聽見這話,就不言語了,只歸榮耀與神,說:『這樣看來,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這是一項極大的憐憫。律法並沒有說「我不喜悅罪人死亡,但要他轉回而活」,而是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犯罪的,就必死亡」。這恩惠並未賜給天使:希伯來書二章十六節,「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他給予我們悔改的空間,也給予我們悔改的許可;藉著他的護理,他可以且確實對許多滅亡的人這樣做:啟示錄二章二十一節,「我曾給她悔改的機會,她卻不肯悔改。」上帝並未對每一次過犯都迅速而嚴厲地施行審判。他本可以早早剪除我們,就像我們在蛋中捏碎蛇,在毒物幼小時就將其摧毀一樣。但這還不是全部;他賜下悔改的恩典,甚至是悔改本身,藉此人的心得以改變。這是藉著他的靈:提摩太後書二章二十五節,「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福音的呼召帶著它自己的祝福。

三、應用的手段,或人這一方的責任,是悔改;因為他在此呼召他們悔改。 在此讓我向你們說明這四件事:(一)什麼是悔改;(二)悔改的種類;(三)這是我們復原的途徑;(四)這種資格與新約恩典的相稱性。

  1. 什麼是悔改。它是整個心靈從罪與撒但轉向,在新的生命中事奉上帝;或者說,因為上帝禁止而從罪轉向,因為上帝命令而轉向那良善的事。正如每一項行動一樣,其中有兩個端點,即「從何而來」與「歸向何處」。我們從某處轉離,並轉向某處。

(一)「從何而來」的端點;我們從某處轉離。從罪轉離:使徒行傳八章二十二節,「悔改你這惡」;從你的邪惡中,從死行中轉離(希伯來書六章一節);從撒但轉離。撒但有時被視為端點,因為罪人落入了他的份額:使徒行傳二十六章十八節,「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 (二)「歸向何處」的端點是歸向上帝(使徒行傳二十章二十一節);歸向真理:提摩太後書二章二十五節,「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歸向聖潔與新生命(羅馬書六章四節);歸向生命:使徒行傳十一章十八節,「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

  1. 悔改的種類。有一種普遍的悔改,在於脫去肉體罪惡的身體(歌羅西書二章十一節),當一個人棄絕所有罪惡,並將自己奉獻給上帝時;還有針對任何激怒上帝之罪的特別悔改:使徒行傳八章二十二節,「悔改你這惡,祈求主,或者你心裡的意念可得赦免。」此外,在我們初次歸正時有一種悔改,這是我們從死入生,或我們進入窄門(馬太福音七章十四節);而在那之後還有另一種悔改,屬於我們在窄路上行走;因為歸正之後,我們仍然需要它,而不僅僅是在我們天然的狀態中。這不僅對尚未重生、尚未與上帝和好的罪人是必要的,若沒有它,他就無法期待與上帝有任何和平,也無法從新約中獲益;對於信徒直到他完全且最終的復原,這也是必要的。這種歸正後的悔改,或是偶發的,或是持續的。

(一)偶發的,在任何冒犯之後,或在我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破裂之後,悔改對於在稱義之後獲得罪的赦免是必要的,正如在稱義之前一樣。上帝對以弗所教會說:啟示錄二章五節,「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同樣在第十九節,「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所以你要發熱心,也要悔改」;這裡悔改被視為消除上帝對他所愛之人責備與爭端的必要手段。這應許是給信徒的:約翰一書一章九節,「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當他寫信給信徒時,他將自己也列入其中:「我們若認」。聖徒的經驗證實了這一點:詩篇三十二篇五節,「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你就赦免我的罪。」上帝對約伯的朋友感到憤怒,直到他們謙卑自己(約伯記四十二章八節)。所羅門在這些條件下為上帝的子民祈求赦免:列王紀上八章四十七至四十八節,「他們若在擄到之地心裡回想,回心轉意,懇求說:『我們有罪了,我們悖逆了,我們作惡了』;他們若在擄到之地盡心盡性歸服你,又向著他們列祖所賜與他們的地,和你所選擇的城,並我為你名所建造的殿禱告。」主應允了這些條款:歷代志下七章十三至十四節,「我若使天閉塞不下雨……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上帝的兒女可能會陷入過犯,從而使上帝不悅,儘管他們的身分已經稱義。

[2.] 持恆。當我們初次歸向神時,我們便立志棄絕一切已知的罪,並為神而活。在成年人身上,這藉由洗禮得到印證。我們的義務與我們的生命同在,因此我們必須將全部的時間用於悔改。這不僅是出於我們的義務,也是出於我們的需要。原罪(Original corruption)仍存於重生者心中,我們時常感受到肉體的叛逆:羅馬書七章24節:「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只要一個人還是罪人,他就蒙召去悔改,並必須使用這恩典媒介,直到他完全得著恢復。此外,這對於我們的成長也是必要的。我們必須在謙卑與自厭(self-abhorrence)上日日增長,並不斷地修正我們道路上的錯誤;因此,我們必須視基督為不斷呼召我們悔改的那一位,好叫我們在持續治死罪的過程中,祂能不斷引領我們走向救恩。藉由這些呼召,祂在我們裡面不斷地治死並削弱敗壞。因此,正如他們因外在改革的困難而說(以斯拉記十章13節):「這不是一日兩日的工作」,同樣地,內在的悔改也不是一日之功,而是我們一生的事業。

  1. 這是我們得著恢復的途徑,為的是享受新約的福分。神與基督達成協議,救恩應當按此條件施行,而福音的整個架構就是為了邀請罪人悔改。神差遣祂來醫治傷心的人(馬太福音十一章28節)。祂作為中保介入,為此開闢道路。

[1.] 這顯明於聖約的教義中。祂立了一約,在其中將赦免與生命賜給悔改的信徒: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7節:「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馬可福音十六章16節:「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悔改使我們進入應許的範圍內,這應許只對那些悔改的人宣告赦免。有些人爭論悔改是否與信心是同等的條件。悔改是必要的;但信心在某些方面有其特殊的功用。正如悔改是回歸我們神的愛與順服,信心則是對我們救贖主之恩惠的感恩領受:使徒行傳二十章21節:「對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終極的行動是信心,即對基督的接納,但那人必須是悔改的。正如在婚姻中,聽取求婚、相信所聽見的、喜愛對方、過夫妻生活,這些都是條件,但莊嚴地彼此接納才是婚約的紐帶;同樣地,同意接受基督是信心的終極行動,隨後必須有順服的生活。

[2.] 聖禮或聖約的印記也約束我們遵守此約。洗禮意味著這點:馬太福音三章11節:「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也就是說,為了印證悔改之約,受洗者有義務履行其職責,並擁有神的應許,即神會供應我們悔改所需的恩典。聖餐也約束我們遵守此約。在那裡所提供的首要福分是罪得赦免(馬太福音二十六章28節),若沒有悔改就無法得著。我們在洗禮中受了約束,但人們卻忘了他們舊日的罪已經得潔淨。因此,針對罪的堅定決心需要經常更新,以免我們在其中變得冷淡懈怠;因此,在我們來到主的桌前之前,需要特別的悔改。

  1. 這種資格的合宜性。

[1.] 這極大地榮耀了神。基督已經買贖了祂恩典的果效,要以一種既合乎祂的公義、也合乎祂智慧的方式傳遞給我們。若我們在沒有對過去的罪進行順服的認罪,或沒有未來順服的決心之下就得赦免,這既不榮耀神,也無法維護祂的律法與治理。常理告訴我們,若沒有這些,我們的處境就不值得憐憫。誰會憐憫那些身處苦難卻不願脫離的人呢?悔改被稱為「將榮耀歸給神」:瑪拉基書二章2節:「我必咒詛你們的福分,因你們不把這事放在心上,不將榮耀歸與我的名」;約書亞記七章19節:「我兒,我勸你將榮耀歸給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在他面前認罪」;啟示錄十六章9節:「他們並不悔改,將榮耀歸給神。」悔改在榮耀的層面上修復了神,將祂律法與護理的公義之榮耀歸給祂。自責的罪人認同這一切;因此,在神的智慧看來,悔改的罪人得赦免,比那些不悔改、或在罪中安然自得、藐視律法咒詛與福音恩典的人得赦免,更為合宜。

[2.] 當受造物被如此堅定地約束於未來的順服時,其職責便得到了保障。因此,歸正的悔改無疑是最合適的條件,它能引發對所悔改之罪的恨惡,以及對神與聖潔的愛。我們最初衷心的同意,即未來要在創造主的愛、順服與事奉中生活,並厭惡我們過去的道路,這最有利於達到此目的;此外,除了誓約本身的義務,或他們所進入的神聖誓言之束縛,以及伴隨而來的環境之外,因為這誓約與應許部分是在我們苦難時,當我們感受到罪的刺痛時所作的,那時靈魂便將自己歸給神:使徒行傳九章6節:「主啊,你要我做什麼?」部分則是在我們對祂赦罪之恩有最深切、最鮮明的感受時,當我們看見祂甘願以何等昂貴的代價來拯救我們,並以何等白白的條件來赦免我們一切的過犯;無疑地,那些從墳墓中被帶回,從地獄門口與定罪的判決下被救出的人,將會更致力於愛神:詩篇一百三十篇4節:「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那女人因被赦免的多,就愛得多(路加福音七章47節)。

[3.] 為受造物設立一個既定的、確定的途徑或補救措施,以使我們的良心得到最大的確據,這對受造物最為有益。現在,有什麼比這最初且顯著的改變更能做到這一點呢?藉此,我們徹底棄絕並痛悔我們過去的愚昧,並藉著基督莊嚴地將自己交給神。那些嚴肅、審慎、艱難且伴隨著顯著喜樂的事物,在感覺上是顯而易見的;這一切都匯聚於此。這是我們生命中最重要的行動,即確定我們的赦免與永恆的利益;對罪的感受若是深刻且徹底的,將會永遠伴隨著我們。人心很難被帶到這一點,即順服神所定的途徑:羅馬書十章3節:「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而這會得到神之愛的一些顯著滋味作為獎賞;因為祂使謙卑人的心甦醒(以賽亞書五十七章15節),並使哀慟的人得著安慰(17節)。

應用:讓我們順服基督,並以更嚴肅的態度持續進行悔改的工作。罪恨惡得還不夠,愛神愛得還不夠,因此我們對基督教的安慰所嘗到的滋味才如此微小。那說不出來的嘆息,為那說不出來的喜樂開闢了道路。

動機:

  1. 此職責不容置疑的必要性應當激勵我們。基督的權柄是絕對的。祂告訴我們:「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悔改。」如果祂這樣說,反對就必須沈默,猶豫必須消除,一切詭辯必須擱置,我們必須投身於祂的工作,並且永不停止,直到我們不再需要悔改——而那只有在我們裡面再也沒有罪的時候,這在我們死前是不會發生的。
  2. 益處應當激勵我們。這是一項極具功用的職責。藉由悔改,我們被置於事奉神並取悅神的狀態中;因為新造的人被重新接合,他們曾因墮落而失序(以弗所書二章10節;提多書三章5節;提摩太後書二章2節);藉此,我們被置於享受神的狀態中:使徒行傳二十六章18節:「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
  3. 對於這個途徑,沒有任何藉口。 (1.) 「不配」的藉口沒有立足之地。我們邀請你們的不是去領受一項特權,而是去履行一項職責。如果我們直接呼召你們去接受赦免,你們可能會質疑我們的教義。或許你們認為自己不配得赦免,但神卻配得順服。基督呼召你們悔改。 (2.) 你們不能以罪孽深重為藉口。基督從天上降下來,難道只是為了醫治割傷的手指,而不是醫治致命的傷口嗎?祂呼召罪人,且是不分例外地呼召罪人;各樣各類、大小罪孽的罪人。我們心中常有這種想法:基督是救主,但不是救那些犯了像我們這樣滔天大罪的人;彷彿有什麼疾病是這位屬靈醫師無法醫治的;彷彿祂能治好感冒或輕微的發燒,卻治不好痲瘋病與瘟疫。所有的罪人都蒙召。
  4. 「軟弱」的藉口對此職責也不適用;因為祂稱呼那無有的,如同有的一樣(羅馬書四章17節);「拉撒路出來」(約翰福音十一章43節)。為什麼祂對死人說話?同樣地,對那枯乾手的人說:「伸出手來」(馬太福音十二章13節)。不要說:「主啊,這我做不到。」不;要在基督呼召的大能中前行。祂不僅藉著道的職事呼召,也藉著祂聖靈內在的運行呼召。

至於方法:

  1. 省察你自己的心,找出你具體的罪:詩篇一百十九篇59節:「我思想我所行的道,就轉步歸向你的法度」;耶利米哀歌三章40節:「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再歸向耶和華。」悔改通常始於嚴肅的靈魂省察;否則我們只是將憤慨發洩在一個概念上。具體的細節最能觸動人心。罪是承擔每個人重擔的共同馱馬;但罪必須被具體地承認、棄絕並治死,才能得著赦免。
  2. 努力使你的心對這些罪產生敬虔的憂傷:耶利米哀歌三章20節:「我心想念這些,就在裡面憂悶。」我們應當極其謙卑自己:約伯記四十二章6節:「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馬太福音十一章21節:「披麻蒙灰悔改。」這是根據他們民族的習俗所說的。最受羞辱的人是最嚴肅的。但我們一般的悔改不夠深刻、不夠嚴肅,不足以面對我們這些軟弱的受造物對神所犯下的冒犯與羞辱,儘管我們與祂有如此深厚的關係。沒有那種自厭,也沒有那種程度的敬虔憂傷,能使基督變得甘甜或使罪變得苦澀。如果它觸動了心,使罪變得可恨,並使神在基督裡的恩典被賦予價值與珍視,那麼這就是正確的。噢!因此,要像以法蓮那樣向神哀嘆(耶利米書三十一章18節)。
  3. 在謙卑的認罪中將它們陳明在神面前:約翰一書一章9節:「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耶利米書三章13節:「你只要承認你的罪孽,就是你違背耶和華你的神」;並撥出一些特別的時間來做這件事。
  4. 奉基督的名並為了基督的緣故,懇切地祈求赦免:以弗所書四章32節:「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約翰一書二章12節:「小子們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藉著主名得了赦免。」一切福分都必須奉祂的名祈求;更何況是這一項,這是祂救贖的偉大果實。神親自教導我們為赦免禱告,並說:「除淨罪孽」(何西阿書十四章2節)。並為此目的,從神手中領受聖禮的憑據。
  5. 必須有真誠的決心與努力去棄絕它們:箴言二十八章13節:「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以西結書三十三章11節:「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何西阿書十四章8節:「以法蓮必說:我與偶像還有什麼關涉呢?」以賽亞書三十章22節:「你又要玷污你雕刻偶像所包的銀子和鑄造偶像所鍍的金子,你要拋棄它們,好像污穢之物,對它們說:去吧!」

(一)本性的仇恨或對立。蛇的後裔繼承了牠那毒辣的本質;正如他們在地位上與神為敵,他們對神的子民亦然。所有屬於虛假宗教的人,無論是異教徒、偶像崇拜者或異端,其原則皆是血腥且絕望的,這部分是受其偉大嚮導與領袖的影響,部分是因為他們的虛假宗教使他們的心靈變得狂野,並激起他們盲目而苦毒的熱心:這些人走的是該隱的道路(猶大書 11 節)。另一方面,基督將祂聖潔、溫柔且如羔羊般的本性,傳遞給祂真誠的敬拜者與跟隨者。他們公義的靈魂確實因惡人污穢的行為而感到痛苦,但這痛苦並非激起他們的憤怒,而是激起他們的憐憫。他們看見眾人成群結隊地走向地獄而感到悲傷,他們渴望將這些人從魔鬼的網羅中救出來,而非意圖毀滅他們:猶大書 22、23 節,「有些人存疑心,你們要憐憫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搭救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連那被肉體玷污的衣服也當厭惡。」

(二)設計上的仇恨,旨在拆毀撒但所建立的一切——即那使世界敗壞的罪惡、偶像崇拜、謬誤與迷信:哥林多後書十章 4、5 節,「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也就是說,要擊倒一切反對福音大能、阻礙人承認並實踐真理的辯論、推理與偏見。撒但的目的是引誘人陷入罪惡與沉淪,並羞辱神;而他們的目的是在世上榮耀神,拯救自己的靈魂,以及周遭所有人的靈魂。

(三)撒但及其工具對基督及其子民的這種仇恨,是帶著極大的憤怒與狂暴進行的:「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世記三章 15 節)。這兩者之間有共通之處;因為「傷」這個字,在女人的後裔與蛇的後裔身上是互用的。在這場戰爭中,如同其他戰爭一樣,雙方都會受傷。魔鬼傷了基督,基督也傷了撒但;只是基督受傷的是腳跟,而魔鬼受傷的是頭;也就是說,牠最終被毀滅了。

[1.] 確鑿無疑的是,基督自己在救贖那些可憐的被擄靈魂的事業中受了傷,這顯示出我們應當多麼珍視我們的救恩,因為它付出了如此昂貴的代價。主耶穌認為祂從始至終的降卑並不過分,為了推翻魔鬼的國度,將我們救贖進入神兒女的自由中,沒有任何代價是太昂貴的。但祂是如何被蛇所傷的呢?一方面,基督的受苦確實是人類罪惡的結果,也是神聖潔與治理公義的彰顯。因此經上說,以賽亞書五十三章 10、11 節,「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若非耶和華定意壓傷祂,撒但絕不可能傷祂。但另一方面,這也是魔鬼及其工具惡意與狂暴的結果。在祂的一生中,祂不斷受到撒但的試探,常被牠的工具所困擾。因此祂說:「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但最後的一擊是在祂死的時候,撒但當時對祂施展了所能做的一切惡行。當猶大策劃陰謀時,經上說魔鬼入了猶大的心(路加福音二十二章 3 節)。當大祭司的差役來捉拿祂時(53 節),祂對他們說:「現在卻是你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他們最終得逞,導致祂蒙羞受死;這是他們所能做的一切;這是魔鬼與他們被允許對祂行使意志的時候。

[2.] 沒有基督徒能免於對其真誠性的試驗。神要所有的順服都經過試驗,並藉由反對來獲得尊榮,有時是藉由痛苦而劇烈的反對:啟示錄二章 10 節,「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裡,叫你們被試煉。」因此,約伯被允許受撒但的困擾以進行試驗(約伯記一章 12 節);保羅也有撒但的差役來試驗他,看看他如何在充足的內在恩典下,應對外在且令人煩惱的苦難(哥林多後書十二章 7、8 節)。如今,經歷火一般的試驗總好過經歷火一般的折磨。我們確實受了試驗,但沒有被毀滅;是的,有時甚至被逼迫至死,但我們仍得勝了(啟示錄十二章 11 節)。基督確實是在反對之中,並藉由反對而得勝。當撒但的工具在殺害基督徒時,他們其實是在拆毀撒但的寶座並推進基督的寶座;當他們被屠殺時,信徒的人數反而增長了。

四、勝利的手段與方式值得深思。

[1.] 基督藉由取了我們的人性來克服這種仇恨。祂本可以藉由神性大能毀滅魔鬼,但這位征服者是女人的後裔,即道成肉身的神之子。祂在不久前才剛被挫敗的同一人性中得勝,藉此,撒但的主要計畫被阻撓與反制。撒但的計畫是雙重的:部分是為了使人對神產生嫉妒,彷彿神嫉妒我們的幸福,並藉由這種虛假的陳述來疏離我們的心,在我們與神之間製造裂痕:創世記三章 5 節,「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撒但以此削弱我們心中對神的敬重;但藉此,我們對祂的愛有了更充分的彰顯,使祂對我們而言更加可愛:羅馬書五章 8 節,「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約翰福音三章 16 節,「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一書四章 9、10 節,「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我們想成為神,而基督卻甘願成為人。部分是為了貶低人類的本性,人類在無罪狀態時本與神如此親近;這就是牠惡毒暗示的目的。但如今,人類的本性被提升,被安置在遠高於天使的地位,並被接納在位格的聯合中與神同住:希伯來書二章 16 節,「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人類的本性既由基督所取,天使便不直接與此相關。人類得到了這份恩惠與尊榮,特別是在他得榮耀的狀態中(以弗所書一章 20、21 節)。

[2.] 藉由祂在十字架上的受難或死亡:希伯來書二章 14 節,「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基督不僅要取我們的人性,還要在此人性中受苦,以挫敗並廢除魔鬼的計畫,即將人類永遠禁錮在死亡權勢之下的計畫,而人類正是被牠捲入其中的。牠將罪帶給我們,並藉由罪帶來死亡;作為神咒詛的執行者,牠本想一直轄制我們,但基督來了,將我們置於聖潔與幸福的狀態,使我們有能力承受永生。魔鬼並未藉由死亡征服基督,反而是基督征服了魔鬼。當羅馬士兵在分奪祂的衣物時,祂正在剝奪執政的和掌權的。

[3.] 藉由祂的復活與升天。在祂為罪作了贖罪祭之後,祂藉由復活戰勝了死亡、地獄與罪,隨後升入高天,以便在魔鬼身上誇勝,並擄掠了那些被擄的(以弗所書四章 8 節)。祂的仇敵在十字架上被挫敗,但祂在升天時對他們進行了凱旋,藉此祂向世界保證了祂的征服,證明祂已贏得勝利,獲得了絕對而完全的勝利;因為我們在天上的主已脫離了仇敵的掌控,祂已完成了祂的工作;我們只是被留在後方,清理戰場的殘餘。

[4.] 藉由祂坐在神的右邊,祂成就了兩件事:(1.)祂澆灌了聖靈,賜予祂的使者各種普通與非常的恩賜,向外邦世界傳講福音,藉此,那曾支撐魔鬼國度的古老宗教到處崩潰;牠的神諭被噤聲,牠的迷信被壓制;不再有同樣的廟宇、同樣的儀式、同樣的神祇;一切都在基督所敬拜的神面前倒塌:約翰福音十六章 11 節,「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誠然,在世界的某些地方,撒但仍作王,那是因為基督尚未以福音追趕牠,或是因為人的忘恩負義而撤回了福音;但福音所到之處,它便大有能力地得勝,世界無法抵擋其令人信服的大能。

[5.] 藉由祂隱秘而不可見的護理,祂保護祂的子民,並使仇敵與報仇的閉口無言。基督作為道成肉身的神,既獲得了國度的授權,便具備了一切能力,藉由中保職分所適用的手段來維護它;即藉由祂的道、聖靈與護理。我們現在談論的是最後這一點。所有的審判都交在祂手中(約翰福音五章 22 節)。儘管教會的外在處境有許多變遷與更迭,但神藉由不可見的方式,顯著地擊敗了撒但及其工具。儘管這兩個國度有起有落,但我們有許多經驗證明,基督正坐在寶座上,祂保護、堅固並幫助祂忠心的子民,並使他們為推進祂國度所做的正義努力得以興旺。有時祂毀滅仇敵:以賽亞書二十七章 4 節,「荊棘蒺藜與我爭戰,我恐怕要在陣上把它踐踏,將它焚燒。」有時祂使他們的計謀變得愚昧:約伯記五章 12、13 節,「他破壞狡猾人的計謀,使他們所謀的不得成就。他叫有智慧的人中了自己的詭計,使狡詐人的計謀速速滅亡。」有時祂將祂的子民藏在祂面前的隱密處(詩篇三十一篇 20 節)。有時祂藉由不可見的咒詛摧毀他們所有的繁榮:約伯記二十章 26 節,「有不吹的火要把他燒滅。」或者,祂使他們分裂,正如你在歷代志下二十章所讀到的那樣。

五、成功的程度。仇敵與報仇者被制伏到什麼地步?我回答:

[1.] 非就本質而言(Non ratione essentiae);並非奪去牠的生命與存在。不;魔鬼依然存在,且在基督救贖的全部工作完成後仍將存在;因為關於那時,啟示錄二十章 10 節說:「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馬太福音二十五章 41 節亦然,「地獄是為魔鬼和他的使者預備的。」那時,永恆的審判將執行在邪惡勢力的首領身上。判決早已下達,魔鬼也懼怕它:馬太福音八章 29 節,「時候還沒有到,你就上這裡來叫我們受苦嗎?」牠早已被定罪,但那時判決將完全執行在牠身上;牠被最終懲罰,並將永遠留在受咒詛者之中。

[2.] 非就惡意而言(Non ratione malitiae),就惡意與仇恨而言,因為這兩類後裔之間的仇恨將永遠持續,撒但將永遠在行動,儘管這對牠而言是損失:約翰一書三章 8 節,「魔鬼從起初就犯罪」;因此牠並未被毀滅到不再渴望人類的敗壞與毀滅。牠依然像以前一樣惡毒。牠總是從事毀滅靈魂的舊勾當,並時刻留意一切機會以達到此目的:彼得前書五章 8 節,「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

[3.] 那麼,肯定地說,這是在權能方面(ratione potentiae)。但牠的權能被毀滅到什麼程度呢?因為牠仍然統治著惡人,並佔據了世界很大一部分。魔鬼被稱為「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弗所書六章 12 節);是外邦人、偶像崇拜與迷信世界的諸神。牠仍然騷擾敬虔的人,無論是單獨個體,還是群體與社會。單獨個體有時會受到牠的困擾,並被嚴重動搖,就像小麥在篩子裡被簸揚一樣(路加福音二十二章 31 節);或者在群體與社會中,魔鬼可能藉由牠的工具嚴重苦待他們:詩篇一百二十九篇 1、2 節,「以色列當說:『幼年以來,敵人屢次苦害我』」;也就是說,從他們成為神的子民之初開始;或者牠腐蝕他們:哥林多後書十一章 3 節,「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因此我們必須審視牠的權能被毀滅到什麼程度。

我回答:這可以從(1.)關於基督,我們救贖的作者;或(2.)關於人類,即救贖的對象或被救贖者,這兩個角度來考慮。

首先,關於基督我們的救贖主:

  1. 就功德而言,已經做了足夠的工作來打破撒但的權勢,或打破那個聯合在一個首領(即魔鬼)之下的黑暗國度。贖價已為被擄的靈魂完全付清,就功德與滿足而言,無需再做更多的工作來瓦解撒但帶入世界的悲慘工作:歌羅西書二章 15 節,「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約翰一書三章 8 節,「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這兩處經文都表明,為了個別信徒的益處,以及福音在虛假宗教之上的成功,已經做了足夠的工作。祂剝奪了邪靈的權勢,將牠們從廟宇中趕出,使牠們的神諭噤聲;祂藉由基督教在世界上的成功,使這一切公開可見;祂以昂貴的代價買贖了靈魂脫離背道的權能:彼得前書一章 18 節,「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那麼,基督寶血的價值是充足的。
  2. 基督坐在寶座上,我們在祂的保護之下;因此,魔鬼無法完全勝過那些與祂有份的人,無論是個別信徒:約翰福音十章 28 節,「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還是他們的群體與社會:馬太福音十六章 18 節,「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陰間的權柄象徵著牠們的權力與策略;那是牠們的軍火庫,也是牠們議事的地方。基督預料到牠們最兇猛、最狂暴的攻擊,但這一切都將徒勞無功,就像海浪拍打在磐石上,最終只剩下泡沫,以及壓迫者與攻擊者的羞愧。因此,除了祂在十字架上的功德外,還有祂在天上的權能,祂在那裡統治,直到祂的仇敵成為祂的腳凳:詩篇一百一十篇 1 節,「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祂在那裡,以祂所取的人性,被高舉至榮耀、威嚴與權柄的最高峰。
  3. 儘管撒但的國度並未被完全毀滅,但它仍處於中保寶座的絕對統治之下。罪與撒但的國度被毀滅到不至於阻礙神偉大的計畫——即向選民彰顯憐憫,並作為向那些輕視或忽視所提供救贖的人彰顯公義的工具;使選民得以獲得救恩,儘管其餘的人變得剛硬: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 9、13 節,「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但我們本該常為你們感謝神;因為他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理,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
  4. 基督終將毀滅所有對立的統治與國度,有些早些,有些晚些;但在審判之日,當陰間的靈魂向祂屈膝時,將會有對基督普遍而絕對的順服:以賽亞書四十五章 23 節,對照腓立比書二章 10 節,「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以及羅馬書十四章 10、11 節。那時,不法的奧祕將終結,歸於無有;聖徒將審判邪惡的天使(哥林多前書六章 3 節);也就是說,當他們得冠冕時,他們將對邪靈宣告判決。但同時你會說,我們正受到攻擊。因此:

其次,關於人類,即將被救贖者,撒但對他們的權能可以從個別信徒,或牠在敗壞世界中的利益來考慮。

  1. 就個別信徒而言;撒但對他們的權能是基於罪,而罪是藉由牠的詭詐與惡意被帶入世界的。這可以從歸正與堅固兩個方面來考慮。

[1.] 歸正。當罪的統治被打破時,他們便從撒但手中被救出來:歌羅西書一章 13 節,「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使徒行傳二十六章 18 節,「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路加福音十一章 22 節,「但有一個比他更壯的來,勝過他,就奪去他所倚靠的盔甲,分了他的贓。」這是祂得勝恩典的果實。只要罪還在統治,撒但就處於平靜的佔有狀態;因為當牠失去了在天上的座位後,牠便企圖在人心裡建立寶座,並像奴隸主一樣轄制他們;但如今,當祂將對罪的仇恨放入你們心中時,罪的統治就被打破了。當對罪的愛消失時,罪就死了。所有歸向神的人,心中都充滿了對撒但及其道路的仇恨,這是他們在墮落狀態時所沒有的。他們有了新心與新靈;不是世界的靈,而是神的靈。自然的靈,即那住在我們裡面的靈,是世界的靈,是那傾向於世俗與感官滿足的靈;但聖靈使他們追求基督所應許並要求的東西:哥林多前書二章 12 節,「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自然的靈是那「戀慕嫉妒」的靈(雅各書四章 5 節);撒但的靈也是如此。但這是對神與對人的愛之靈,使我們尋求祂的榮耀與他人的益處。在這種靈被栽種在我們裡面之前,我們並沒有更換主人。

[2.] 就堅固與堅忍而言,基督不會失去祂從撒但手中奪回的獵物。誠然,只要罪還有任何殘餘,撒但就還有可乘之機。在最好的人身上,仍有牠種子的殘餘。敬虔的人仍在旅途中,尚未到達終點;因此,撒但被允許在他們還在這裡時攻擊他們,但基督將完成祂所開始的征服,罪的本質終將被除去。在死亡時,罪被完全廢除:猶大書 24 節,「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以弗所書五章 27 節,「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當肉體的幔子一旦裂開,罪就停止了。靈魂的醫生那時將完成醫治,並完成這項工作。那麼問題是,撒但對已歸正者的權能被毀滅到什麼程度?我回答:否定地說,並未排除我們的責任或試驗;但肯定地說,勝利已藉由應許保證給努力奮鬥的基督徒。

(1.)否定地說,並未排除我們的責任。禱告、警醒、節制、嚴肅的抵擋,仍有其空間,以便我們能使用為我們安全所預備的手段。

(第一點)我們被要求節制,即對今生的舒適與享樂保持聖潔的節制。魔鬼、肉體與世界聯合起來對付我們。藉由世界的誘餌,撒但引誘我們的肉體去忽略神與屬天的事物,因此我們必須謹慎(彼得前書五章 8 節),用世物卻不濫用它(哥林多前書七章 31 節),使我們的心不至於沮喪,也不至於失去追求我們偉大目標與幸福的能力。

(第二點)警醒與守望是必要的,這樣我們才能站在崗位上,避開網羅,預測危險,以免我們像現成的獵物一樣落入試探者的口中:哥林多前書十六章 13 節,「你們務要警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穩,要作大丈夫,要剛強。」基督精兵的第一要務就是警醒。良心必須站在靈魂的門口擔任守門人,檢查什麼進去,什麼出來。魔鬼時刻留意對我們不利的一切機會,以窺探我們最軟弱的地方。那些良心沒有太大敏銳度的人,不太擔心靈魂的喪失,最容易被撒但操縱:以弗所書四章 27 節,「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如果你向人類救恩的頭號敵人撒但敞開大門,牠將重新進入牠舊有的領地,並試圖行使牠舊有的暴政;因此要警醒。

(第三點)堅定的抵擋: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牠。當我們屈服時,撒但就得勢,但牠會因堅定的抵擋而氣餒。這必須是在信心之中,或藉由緊緊依附神的道:約翰一書二章 14 節,「少年人哪,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剛強,神的道常存在你們心裡;你們也勝了那惡者。」將福音的特權視為我們的幸福,並在責任中持守,或者決心藉由恆久行善來等待基督的憐憫。

(第四點)我們也要懇切禱告:詩篇一百一十九篇 133 節,「求你用你的話使我腳步穩當,不許什麼罪孽轄制我。」我們需要懇切禱告,因為罪會強烈地再次爭奪寶座;因此要祈求指引。

(第五點)這一切都藉由不斷銘記我們的洗禮誓約與聖約而約束在良心上,必須經常回想:羅馬書六章 11 節,「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馬書八章 12 節,「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如果基督毀滅撒但的方式是排除了我們的努力與責任,那麼整個福音就徒勞無功,其應許與誡命也就毫無意義,祂為我們所預備的一切恩典裝備也就喪失且無用了。仇敵與報仇者顯然並未被制伏到我們不需要謹慎、警醒、在信心上堅定、多作禱告,並時刻銘記我們對罪死去的聖約與誓言的地步。一個受洗的人,身上背負著債務與契約。其次,基督並未制伏仇敵與報仇者到免除我們對真誠性的試驗。神要所有的順服都經過試驗,並藉由反對來獲得尊榮,有時是劇烈而痛苦的反對:啟示錄二章 10 節,「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裡,叫你們被試煉。」約伯被允許受撒但的試驗(約伯記一章 12 節)。保羅有撒但的差役來試驗他,看看他如何在充足的內在恩典下,應對外在且令人煩惱的苦難(哥林多後書十二章 7-10 節)。如今,經歷火一般的試驗總好過經歷火一般的折磨:我們受了試驗,但沒有被毀滅,在試探中受操練,但沒有被淹沒。

(2.)肯定地說。(第一點)它被打破與毀滅到我們有必要的幫助提供給我們:哥林多後書十二章 9 節,「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完全,即顯明為完全。當世界站在撒但那一邊時,神站在我們這一邊:提摩太後書四章 17 節,「惟有主站在我旁邊,加給我力量」;哥林多前書十章 13 節,「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第二點)最終的勝利已藉由應許保證給努力奮鬥的基督徒:羅馬書十六章 20 節,「賜平安的神快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

  1. 就牠在敗壞世界中的利益而言,撒但的國度正越來越被征服;因為基督必與強壯的同分擄物(以賽亞書五十三章 12 節)。基督在反對之中、對抗反對,並藉由反對而得勝。因為:

[1.] 基督既獲得了統治萬國的國度,便具備了一切能力來獲取它,藉由中保職分所適用的手段。祂的國度是屬靈的國度,因此祂的手段是相稱的——祂的聖靈、祂的道、祂的護理。

(1.)祂溫柔而大能的聖靈,使人確信祂宗教的真理。有什麼能抵擋那全能的征服力量呢?約翰福音十六章 8-11 節,「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就不再見我;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祂將向世界證明基督就是彌賽亞;因此,那些不信祂的人犯了極大的罪;證明祂是一位公義無辜的人,而非誘惑者,因為祂從死裡復活,並往父那裡去;證明祂是一位高於撒但或任何被視為神聖力量的君王,因為祂征服了可居住世界的大部分地區,並將罪人從偶像崇拜中帶回悔改與生命的改變。

(2.)祂的道,被稱為祂能力的杖(詩篇一百一十篇 2 節),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馬書一章 16 節)。這些兵器不是屬血氣的,而是藉由神有能力的。世界無法抵擋其令人信服的大能:哥林多後書十章 4 節,「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那些感受不到它的人,卻懼怕它:約翰福音三章 20 節,「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3.)祂的護理。所有的審判都交在祂手中(約翰福音五章 22 節)。世上發生的所有事件,並非留給不確定的偶然,而是在至高護理的治理之下,這護理掌握在基督手中。

[2.] 在中保國度的外在管理中,教會的外在處境有許多變遷與更迭。護理的和諧要求如此,為了懲罰忘恩負義者,為了試驗真誠者,為了獎賞忠心者,並毀滅不虔誠者。有時神顯著地擊敗了撒但及其工具,魔鬼的國度在視覺上走向崩潰;正如福音初次傳播時,儘管全世界都臥在惡者手下,撒但到處都有牠被敬拜的廟宇,牠的神諭受到極大的尊崇;牠吃祭物的脂油,喝奠祭的酒,甚至牠們兒女的血也常獻給牠;然而牠所有的堅固營壘都被拆毀,那些他們的祖先在逆境與苦難中祈求、在繁榮中祝福的偶像,突然間變得一文不值。

[3.] 為什麼這值得極大的讚美與感恩的承認。

(1.)因為這是神賜給人類恩惠的偉大例證;是祂將人類尊榮於其他受造物之上;當魔鬼藉由罪毀滅我們時,祂並沒有完全離棄我們;神的兒子必須從天上降臨,將我們從撒但所帶領的奴役中救出來。在我們的救贖中有一種「對人的愛」(philanthropia):提多書三章 4 節,「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這確實是一個偉大的奧祕(提摩太前書三章 16 節)。基督造人、為人死、復活、將我們的人性帶入天堂,作為道成肉身的神在那裡統治祂所有的仇敵。如果這些事都不能激起你們心中的感恩,還有什麼能呢?這些都是顯而易見的真理;它們不需要修飾,就像鑽石不需要繪畫一樣。

(2.)由此而來的許多益處。

(第一點)有能力事奉並取悅神;否則,受造界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將會脫節。神被剝奪了人類的使用與事奉:路加福音一章 74、75 節,「叫我們既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就可以在神面前,終身坦然無懼地用聖潔、公義事奉他。」在我們自然的狀態中,我們被撒但治理與統治(以弗所書二章 3、4 節),輕易地被牠擄去,順從我們肉體的私慾(提摩太後書二章 26 節)。我們對此毫無悔意,也沒有改變現狀的渴望(路加福音十一章 21、22 節);一切都在罪惡的平靜與安寧中,就像風與潮汐一致時一樣;但如今,這種屬肉體的安全感被打破了,我們被恢復、被改變,並被造就得適合事奉並取悅神。

(二)新約之恩典,即赦免與生命,乃是新約之特權:使徒行傳二十六章18節:「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歌羅西書一章12至14節:「又感謝父,叫我們能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

(三)由此歸於神的榮耀。神藉著軟弱且被藐視的媒介,成就他榮耀的目的。被拯救的一方是墮落的人類,起初一受攻擊便屈服;拯救者是基督,他顯出人的樣式:哥林多前書一章25節:「神的軟弱總比人強。」在世人眼中看為最缺乏智慧、力量與美德的事物,神卻用以成就一切;藉著人,並藉著被釘十字架的人。

應用一:若這恩典如此宏大,務必確保你們是有分於其中的人;務必確保撒但的權勢在你們靈魂中已被摧毀。基督不僅藉著征服進入世界,在將他的國度建立在每個人的心中之前,他還有許多工作要做。基督與撒但之間為拯救每個罪人而進行爭戰,我們並不容易轉向新的主人。我們甦醒得太遲:提摩太後書二章26節:「叫他們可以醒悟,脫離魔鬼的網羅。」即便在甦醒之後,我們也遲遲不願割捨心愛的私慾。現在,降服於他吧;容許他拯救你們。你們關注基督在世上的外在利益,這很好;但帶領人承認純正的宗教,遠比帶領人活在宗教的權能之下容易。我們所參與的勝利,在於治死我們自己的肉體,克服敗壞與屬肉體的傾向,或是在撒但曾經統治的心中建立基督的政權。基督在我們裡面的國度,對我們而言是最為安慰的,路加福音十七章20至21節。一旦你們屬於基督,你們將會真正地為他在世上的利益而活,且你們裡面已被置入仇恨:創世記三章15節:「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

應用二:若這恩典如此宏大,切勿失去它,務必使用神為你們的安全所設立的媒介。

  1. 藉由洗禮,你們已與神立約,因為你們已列名在基督的旌旗之下;我們起誓要對我們救恩的元帥忠誠:羅馬書六章13節:「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2. 在聖餐中,我們前來激發熱心,更新我們聖潔的決心,以持守並緊緊跟隨基督,棄絕撒但,好使我們能在屬天呼召的職分上堅定不移。在那裡,我們洗禮的誓約得到確認;我們極易遺忘它。
  3. 盔甲是信心、愛心與盼望: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8節:「把信和愛當作護心鏡遮胸,把得救的盼望當作頭盔戴上。」信心承認基督的本相,因而產生對他恆久的持守。愛心驅逐對逼迫的恐懼,使我們以他為樂;盼望則等候永恆的賞賜。
  4. 使用這盔甲的方式;必須帶著節制與警醒:彼得前書五章8節:「務要謹守,警醒。」
  5. 節制,即對今世美物保持中庸,免得我們受引誘而忽略了神與屬天之事。
  6. 警醒,意指良心的敏銳,當良心站在門口擔任守衛,審察何者進入、何者發出。那些良心缺乏敏銳的人,並不懼怕靈魂的喪失,也最容易受撒但擺佈。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