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道書十二章 7 節講章
「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傳道書十二章 7 節
在本章開頭,所羅門勸勉我們要在年輕時就記念造物主:許多人認識神太遲,卻從未有人認識神太早。他的論據如下:
- 出於老年令人厭倦的苦難,在第 2 至 6 節中有極其生動的描述:「趁著日頭、光明、月亮、星宿變為黑暗,雨後雲彩反回;看守房屋的發顫,有力的屈身,推磨的稀少就止息,從窗戶往外看的都昏暗;街門關閉,推磨的響聲微小,人因鳥的聲音就起來,歌唱的女子也都衰微。人怕高處,路上有驚慌,杏樹開花,蚱蜢成為重擔,人所願的也都廢掉;因為人歸他永遠的家,弔喪的在街上往來。銀鍊折斷,金罐破裂,瓶子在泉旁損壞,水輪在井口破爛。」那是一個耗損的時期,需要的是強心劑,而非工作與服事。因此,趁著神創造之恩的印記在我們身上還鮮活時,最好操練自己敬虔。
- 出於死亡必然的臨近,這是今生最終的結局;因此我們應當為這改變作準備,及早思想神,並在今生走到盡頭之前確保來世。此論據即在經文中:「塵土仍歸於地」等。人由身體與靈魂組成;經文告訴你兩者將有何結局。
- 此處呈現了死後身體的狀態。
- 靈魂的狀態。
- 身體的狀態;它將分解為它所由造的物質。它在構成時是塵土,在消解時也將歸於塵土:「塵土仍歸於地,仍歸於它原來的樣子。」
- 靈魂在來世的狀態:「靈仍歸於賜靈的神。」其中:
[1.] 其本質,即靈魂是何種實體;它是一個靈,或說非物質的實體。 [2.] 其創造者,即神;祂賜下靈魂;祂也賜給我們身體,但靈魂是以更特殊的方式賜下的。 [3.] 其歸宿,或說死後它保持在何種狀態;它歸回神那裡。當身體分解為塵土時,它並未熄滅,也沒有消散在空氣中,而是歸回神那裡。
一切真正的智慧都包含在對神與對我們自己的認識中;除非我們認識自己由哪些部分組成,否則我們無法認識自己。這段經文給了你關於這兩者正確的概念;因為它告訴你它們是什麼,以及它們將有何結局。它們是結合在一起的,但卻是截然不同的;因此,當它們之間的連結解開時,它們便各走各的路。我們關心這兩者,但更關心靈魂,因為靈魂在身體之上具有優越性。身體是可見的,因此它的變化是已知的;但靈魂是不可見的,因此較為未知;然而兩者的狀態是同樣確定的,因為身體歸於塵土是多麼確定,靈魂歸於神也是多麼確定。
首先,關於第一點,「身體仍歸於地,仍歸於它原來的樣子」,我將不多作停留。
- 它給了你對身體正確的概念;它不過是塑造成優美形狀的塵土,這是神智慧與大能的結果,能從地上的塵土中造出如此奇妙的結構。我們在埃及十災的歷史中讀到,術士甚至無法從地上的塵土中變出蝨子來(出埃及記八章 18-19 節);但神卻能造出像人體這樣美麗的結構。然而,儘管這彰顯了神的大能,卻也顯明了我們的脆弱。我們的身體在此被稱為「塵土」;它不是銅、鐵、石頭或堅硬的黏土,而是塵土,且將歸於地,仍歸於它原來的樣子。塵土沒有凝聚力或固體性,很容易被一陣風吹散;我們這屬地的或塵土般的帳棚,在神每一次憤怒的吹氣下也是如此:創世記十八章 27 節:「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以賽亞書四十章 15 節:「看哪,萬民都像水桶的一滴,又算如天平上的微塵。」
- 它將有何結局?「它將歸於地,仍歸於它原來的樣子」;創世記三章 19 節:「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詩篇一百零四篇 29 節:「你收去他們的氣,他們就死亡,歸於塵土」;詩篇一百四十六篇 4 節:「他歸回他所出的土。」這應當教導我們為更好的境況作準備:哥林多後書五章 1 節:「我們原知道,我們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靈魂現在居住在一個屬地的房屋中;它應當尋求一個更榮耀的居所。
其次,關於靈魂,經文提到了三件事,這三件事足以證明其不朽性,這也是我主要想探討的主題:
- 其種類;它是一個靈。身體所由造的物質是地,因此它仍需靠地維持:「他從地裡生出食物來供養他們」(詩篇一百零四篇 14 節);因此它每天都在滋生並排出腐敗;但靈魂是一個單純的實體,並非由會腐朽的原則所構成,因此無法分解為任何東西。身體藉著靈魂而活,並源於靈魂,但靈魂不依賴任何東西,只依賴神。這個論證是成立的;它是非物質的,因此是不朽的;因為「必朽」是指某種複合的實體,其自身具有某種運動的原則與原因,以及一個物質的、被動的部分,可以被該原則所推動;這僅僅意味著物質與被動的部分有能力被剝奪其內在的、主動的運動原則。簡言之,如果靈魂會死,那必然是來自某種外在力量的暴力,或是內在某種腐敗的原則;但外在暴力無法殺死它:馬太福音十章 28 節:「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且它沒有腐敗的原則,使其自身毀滅,因為它是一個靈。
- 其創造者;「神賜下它」。我們的身體也是祂的傑作,但靈魂是在最初的創造以及人類持續的繁衍中,由神直接塑造的。在最初的創造中,我們讀到身體是用地上的塵土造的,但靈魂卻是無中生有,由神直接吹入亞當鼻孔的:創世記二章 7 節:「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至今,靈魂仍是由神直接創造的:撒迦利亞書十二章 1 節:「鋪張諸天、建立地基、造人裡面之靈的耶和華。」靈魂的創造被列在祂全能的作為之中:希伯來書十二章 9 節:「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嗎?」生身的父與萬靈的父是有區別的。我們在神之下的肉身父母,是我們自然與屬地生命的工具,因為他們提供了我們身體所由出的物質;他們是肉身的父,但神是「萬靈的父」。人的靈並不流動在肉體傳承的物質管道中;它不是從物質的力量中引出的,而是由神直接創造的。
- 其歸宿。當它離開身體時,「它歸回神那裡」;也就是說,歸回神那裡作為審判者,由祂處置進入其永恆的狀態。神宣稱靈魂是祂的,或屬於祂的治理,作為宇宙的君王與審判者:以西結書十八章 4 節:「看哪,世人都是屬我的。」祂將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將他們判決並安置在天堂——蒙福者的居所,即「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希伯來書十二章 23 節),或是地獄——受咒詛的靈魂被囚禁的地方:彼得前書三章 19 節:「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經文並未說身體歸回神,而是說歸於地,仍歸於它原來的樣子;但卻說靈魂歸回神;因此,整個人並未死亡,也沒有隨著身體而熄滅。所有這些細節都暗示了靈魂的不朽。
教義:人的靈魂是不朽的,當身體死亡時它並不死亡,而是保持在神所處置它的那種狀態中。
首先,不朽性有三種:
- 本質的不朽,意味著存在的絕對必然性;因此聖經說,提摩太前書六章 16 節:「獨一不死(不朽)的。」
- 自然的不朽,其基礎在於受造物的存在;因此天使與人的靈魂在其本性上是不朽的,以至於它們不能被任何次要原因所毀滅,且自身沒有腐敗的原則,儘管藉著神的大能,它們可能被消滅。
- 恩典的不朽,或藉著賞賜與恩惠;因此亞當在無罪狀態下的身體,並非因身體的條件,而是因造物主的恩惠;因此信徒在復活後的身體將是不朽的。
其次,讓我們證明靈魂是不朽的,並在分離後繼續存在。這一點必須探討;因為除非我們在對這一真理的確信中站穩,否則我們將不會恐懼任何比今生所遭遇的更大的審判,也不會期待比我們在此所享有的更大的慈愛;因此永遠不會費心去與神和好,或拒絕世界的利益與感官的享樂,以至於我們能獲得更好的境況。否則,聖潔的生活將永遠不會被追求或產生任何好的增長;因為人對天堂或地獄中那種不朽或永不死亡的狀態有何種信念,他們的心志與生活方式就會如何;因此我們靈魂的救恩被稱為我們信心的終局:彼得前書一章 9 節:「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這裡的「終局」是指目標或結果;如果你將其視為目標,信心的偉大終局就是引導我們脫離一切世俗的幸福,進入此生之後的狀態:希伯來書十章 39 節:「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感官說,愛惜肉體;但信心說,拯救靈魂。這是它所趨向的目標與標竿。如果你將其視為事物的結果與結局,我們所有的相信、禱告、忍受苦難、喜樂、取悅並榮耀神,最終都歸結於此,即靈魂的救恩。因此,讓我們看看如何藉著聖經與理性的光來證明這一點。
I. 藉著聖經,這是產生信心的適當媒介。財主請求差遣人從死裡復活,去告訴他的兄弟關於永恆的痛苦與福樂的狀態:路加福音十六章 27-28 節:「財主說:『父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藉此暗示他自己與他們犯罪的原因,是不信,或是不相信有來世。唉!我們對此生之後的狀態只有模糊的預見,因此沉溺於感官的享樂。但有什麼醫治與補救方法呢?財主認為幽靈或顯現將是醫治這種無神論的最佳方法;但亞伯拉罕或基督卻不這麼認為:他將他們引向摩西和先知;也就是聖經,因為當時教會所寫並接受的所有書卷都包含在該表達中。既然我們患有同樣的疾病,這將是我們最好的補救方法。我們在提摩太後書一章 10 節被告知,基督「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這是神聖啟示的特權,能以更清晰與確定的方式呈現這一真理。
- 更清晰。永恆之上有一層迷霧,唯有藉著福音的光才能驅散。來自自然的理性在某種程度上能讓我們認識永恆的狀態,然而它對於跟隨神的人將獲得何種幸福,以及惡人將遭遇何種痛苦,卻說得很少;但聖經記載了足夠的內容來邀請我們的盼望並喚醒我們的恐懼。異教徒對極樂世界與福樂之地有一些概念,對被指定為痛苦之地的陰暗洞穴也有一些模糊的認識,這適合將人引入盲目的迷信;但神的話語給了我們對未來幸福與痛苦如此清晰的發現,以至於我們知道該盼望什麼、該恐懼什麼;如果善加運用,將在我們心中產生真正的敬虔精神。
- 關於確定性。自然可能給我們一些模糊的猜測與不確定的推論,以至於那些沒有其他光照的異教徒,在談論我們未來的狀態時,往往在呼吸之間說了又反悔;但福音是確定的話語,適於產生信心,而非動搖的意見。去諮詢感官,它是藉著事物的表面來判斷的:傳道書三章 21 節:「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藉著感官,我們看見人類像野獸一樣,在腹中受孕、成形、出生、滋養、長大、衰老、死亡;用眼睛我們看不出外在感官上的差異;因此,如果我們只諮詢感官,所有的宗教與希望都消失了。去諮詢理性,它確實會告訴我們人與獸之間是有區別的;人知道並渴望野獸所不知道且無法渴望的事物;理性的靈魂具有獨立於物質與身體的運作,因此它很可能可以在沒有身體的情況下存在;因為運作的方式顯示了存在的方式。但僅僅一個「可能」是冷酷的安慰。福音顯示它「將會」如此。作為一面鏡子,它向我們揭示了這種狀態;作為一條準則,它引導我們去享受它;作為一種動機,它勸說我們去尋求它;作為一份憲章與授權,它確保了我們對它的權利:它充滿了這種種子。
因此,讓我們看看聖經的光對這一點說了什麼。
[1.] 它在各處向我們揭示了永恆報應的教義,兩個地方,兩種狀態,靈魂在死後居住其中,即天堂與地獄:天堂,義人的居所:約翰福音十四章 2 節:「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地獄,痛苦的地方:馬可福音九章 44 節:「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靈魂一旦離開身體,就處於其中之一:路加福音十六章 22-23 節:「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他在世上有豪華的葬禮;因為經上說「他死了,並且埋葬了」,這並沒有說到拉撒路。這些真理不是只說了一兩次,而是到處都在說。
[2.] 聖約顯示了這一點,這是神與祂子民之間莊嚴的交易,由誡命或律法組成,並賦予了應許與威脅的制裁。基督如此辯論:路加福音二十章 37-38 節:「至於死人復活,摩西在荊棘篇上稱主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就指示明白了。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祂證明了靈魂的不朽與身體的復活。
(1.) 祂的命令;所有命令都暗示了這種狀態,其中一些明確表達了它。所有命令都暗示了它;例如對基督的信心。我們信祂的名以獲得永生:約翰福音二十章 31 節:「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翰福音五章 24 節:「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悔改:使徒行傳三章 19 節:「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這樣,那安舒的日子就必從主面前來到。」因此它被稱為「悔改以致得救」(哥林多後書七章 10 節);以及「悔改以致得生命」;使徒行傳十一章 18 節:「這樣看來,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新順服也是如此:希伯來書五章 9 節:「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使徒行傳二十六章 7 節:「這應許,我們十二個支派,晝夜切切地事奉神,都指望得著。」有些命令明確表達了它:祂命令我們「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約翰福音六章 27 節);「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鏽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馬太福音六章 19-20 節);以及「努力進窄門」(路加福音十三章 24 節)。現在,如果沒有這回事,所有這些命令都將是徒勞的。神會誘騙我們進入愚人的天堂,並命令我們去追求虛無之物嗎?
(2.) 制裁。其中(1.)威脅,即定罪,或第二次的死:馬可福音十六章 16 節:「不信的必被定罪。」這是一個徒勞的稻草人嗎?神需要藉著欺騙或謊言來治理祂的子民嗎?(2.)應許;祂應許永生給那些順從福音並尋求這種不朽的人:羅馬書二章 7 節:「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啟示錄二章 10 節:「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在履行洗禮誓約、運用恩賜、抵擋試探上要忠心。為了安慰我們免受恐懼、損失與憂傷:路加福音十二章 32 節:「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現在,神會欺騙我們,並用幻想與虛假的希望來引導我們嗎?
[3.] 新約的中保顯示了這一點;祂從天堂——靈魂的居所、靈的區域——降臨,並在升天時回到那裡。 (1.) 祂從天堂降臨。基督道成肉身、披戴我們的肉體,難道不是為了讓我們能披戴祂的榮耀嗎?約翰福音十章 10 節:「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為我們的永恆幸福奠定基礎。 (2.) 祂回到天堂,進入祂所說的那榮耀中,從而向世界展示了它的真實性:彼得前書一章 21 節:「你們也因著他,信那叫他從死裡復活、又給他榮耀的神,叫你們的信心和盼望都在於神。」祂在那裡坐在神的右邊,為所有信徒敞開天堂。基督在死時,將祂的靈交託給父:路加福音二十三章 46 節:「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信徒也同樣交託給基督:使徒行傳七章 59 節:「求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如果靈魂隨身體滅亡,我們為什麼要把它交託給基督呢?
[4.] 聖靈被賜下是為了塑造並預備我們進入這種狀態,因此必然確保了我們對它的確信:哥林多後書五章 5 節:「為此培植我們的就是神,他已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 (1.) 看看聖靈的恩賜。我們有分於神的性情,是為了將我們從世界引向天堂:彼得前書一章 4 節:「因此,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現在,當今生結束時,神會預備靈魂進入如此蒙福的狀態,而我們卻永遠無法享受它嗎?如果我們不僅將靈魂視為生命與感官的內在原則,也視為理性的原則,這就證明了它的不朽,更何況它是被恩典所聖化與高舉的:羅馬書八章 10 節:「身體雖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信徒藉著聖靈在他們裡面產生了一種生命,這是永生的保證與開始;因為他們被聖化、潔淨,適合被帶入神的面前。使徒在那裡並沒有從靈魂的不朽來推論,因為那是好人與壞人共有的;惡人也有一個將在身體之後存留的靈魂,但這對他們來說沒什麼安慰;他們的不朽不是一種幸福的不朽;但他從聖靈在我們裡面產生的新生命來推論,這是蒙福不朽的開始與憑據:新生命是幸福的永恆原則。 (2.) 看看聖靈的安慰,來自神的愛與榮耀的盼望:彼得前書一章 8 節:「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羅馬書五章 2 節:「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現在,聖潔之人所喜樂的是幻想嗎?看哪,正如受傷良心的恐懼是地獄痛苦的預嘗,在某處被稱為地獄的痛苦,聖靈的安慰就是天國喜樂的初熟果子,使我們渴望更多:羅馬書八章 23 節:「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現在,藉著所有這些事,讓我們喚醒昏睡的信心,並戰勝那在我們心中運作的肉體無神論與不信。難道整本聖經都是假的,基督教是一個精心編造的寓言,我們的救贖主是一個騙子,神的聖約是一個夢,聖靈的安慰是狂熱的幻覺嗎?難道所有擁抱基督教、在治死肉體上付出如此多努力、如此自由地將自己的利益甚至生命本身押在基督的應許與對另一個世界的盼望上的人,都受了欺騙嗎?難道世界上見過的最聰明的人都是傻瓜,基督的典章是習俗性的迷信,而神的兒女這些喜樂與預嘗僅僅是欺騙與偽裝嗎?這絕對不可能。因此這是真實的,靈魂並不隨身體死亡,而是處於神所處置它的那種狀態中。
II. 藉著理性的光。 首先,我將提出聖經引導我們去思考的論據。
- 從靈魂的本性來看。它是一個靈,是一種具有光的生命原則:約翰福音一章 4 節:「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人的靈魂與獸的靈魂不同,因為獸的靈魂只有生命與感官;但人的靈魂有光,因此被設計為具有比僅僅激發與賦予身體活力更崇高、更榮耀的目的。獸的靈魂是必朽的,因為它被創造僅僅是為了服務身體,除了屬於身體的快樂與福利之外,它什麼都不知道、什麼都不渴望、什麼都不喜樂;但現在,人的靈魂能領悟過去、現在與未來的事物,能學習語言、藝術、科學,以及脫離身體感官的事物;它能談論神、天使與各種屬靈的存在,談論永恆與不朽,並提出與辯論關於來世的問題與疑慮。野獸只關注食物與繁衍;它們對人的事務一無所知,也無法構想;但現在,人的靈魂不僅有能力藉著道德美德與適合人類社會的事物來被高舉與改善,也有能力藉著變得聖潔與正直,並在聖潔的職分與恩典的行為中與神相交,而與神相符:約翰一書一章 3 節:「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野獸不渴望人的陪伴,正如我們渴望神與蒙福靈魂的陪伴一樣。簡言之,人與天使的靈魂之間的親緣關係,大於獸與人的靈魂之間的關係:詩篇八篇 5 節:「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那麼,可以想像嗎?具備如此理解能力的靈魂,只不過是一點點在死亡時消散的空氣,或是一點點隨肉體物質而熄滅的生命熱能,或僅僅是血液的活力?那個能如此高高飛越身體利益與關切,並在屬靈事物中——如對各種真理的觀看——獲得如此奇妙喜樂與滿足的靈魂,難道必須跟隨身體的狀態嗎?那個如此接近天使的受造物,難道要像野獸一樣死亡嗎?或者說,變得像那時刻瞻仰神面的神的天使一樣?是的,那個在人格的威嚴與心智的能力上如此接近神,被造是為了敬拜、事奉並享受神,且是照著神自己的形象被造的受造物,難道他要像那些滅亡的野獸一樣死亡嗎?這是不可能想像的。
- 聖經提到了暗示其獨立於身體的詞語,或者說它並不完全依賴身體,以至於沒有身體就無法存在與行動;它們各走各的路,正如經文所說:約翰三書 2 節:「親愛的兄弟啊,我願你凡事興盛,身體健壯,正如你的靈魂興盛一樣」;哥林多後書四章 16 節:「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經驗也教導了這些事物的真實性,即身體與靈魂有時似乎沒有任何交流,它們的功能與職責是如此不同。你常會看見身體各肢體衰老的人,其心智的運作卻像在完全健康時一樣強壯與敏捷;當他們處於死亡邊緣,沒有活力與脈搏時,他們的悟性比以前更崇高,思想更精煉。誠然,身體的不適在需要藉由身體運作的事物上會阻礙靈魂;但在靈魂單獨運作的事物上,在疼痛與痛苦中,他們的心智力量是完整的,他們的安慰在身體軟弱時從未如此高昂。因此,它在身體之外生活與行動。
- 聖經引導我們關注這一論據,即這是全人類普遍的信念,認為死後有生命;它舉出了最敏感、且每天都有經驗的事實,即我們的渴望與恐懼。
[1.] 願望。靈魂有一種對不朽的天然渴慕,若此渴慕終歸虛空,那便是徒然的;然而神不做徒然之事。使徒暗示了這一點,即世人如何摸索那永恆與無限的事物:使徒行傳十七章27節:「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人人都想幸福,且是永恆的幸福;否則,他將因恐懼失去他所視為幸福的事物而受折磨。參看詩篇四篇6節:「有誰能指示我們什麼好處?耶和華啊,求你仰起臉來,光照我們」;馬太福音十三章45至46節:「天國又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買了這顆珠子」;約翰福音六章34節:「主啊,常將這糧賜給我們」;民數記二十三章10節:「我願如義人之死而死。」除人以外的受造物,對現世所有感到滿足;但人的靈魂若非享受永恆的善、不朽的產業與無限的至善,便無法滿足。每一個愛自己的人都想幸福,若能,便想永遠幸福。聖徒與受神教導的人,選對了道路:詩篇十七篇15節:「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象就心滿意足了。」但這是全人類普遍的傾向。若無事物能滿足此願望,這普遍的渴慕又從何而來?每一個天然的食慾都是為了某種目的而賜給我們,且有為其滿足而設計的事物;因此,我們所尋求的不朽確實存在,並非在我們的身體裡(身體終必歸回塵土),也非在幻想中(那是虛影;這就像那些沒有孩子的玩弄小狗以取樂一樣);它在於靈魂,在於對神永恆的享受。
[2.] 恐懼,預示並預告了這樣一種狀態,使我們極度不安。良心恐懼今生之後的審判:羅馬書一章32節:「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以及未來痛苦的狀態:希伯來書二章15節:「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臨終時,這些恐懼更為活躍且尖銳: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6節:「死的毒鉤就是罪」;它們以極大的驚恐與混亂襲擊有罪的靈魂;那時,他們被傳喚去面對那偉大的交帳。如果靈魂會朽壞,人為何要懼怕死後的刑罰?他們預見了來世的苦難,這並非因為它終結了他們天然的舒適,而是因為它是進入永恆苦難的入口。
- 聖經將此論證指向神公義的屬性,以安慰信徒: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5節:「這正是神公義判斷的明證。」信徒所受的苦難是未來狀態的證明。神是存在的:若沒有一個第一因與源頭,我們如何存在?因為沒有事物能自我創造;或者,世界如何陷入這種秩序?這位神是公義的,因為一切完美皆在於這位第一存在者。若我們否認祂是公義的,我們便否認祂是神,是世界的統治者:羅馬書三章5至6節:「神不義,他發怒,是他不義嗎?斷乎不是!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如今,祂統治的公義與之相符的是:行善者當得福,行惡者當受禍,或者祂應當透過獎賞與懲罰,在惡人與順服者之間做出區別。若非如此,便顯得不合宜:箴言二十六章1節:「夏天落雪,收割時下雨,都不相宜;愚昧人得尊榮也是如此。」當惡人被高舉時,世人視之為怪事。然而,這種獎賞與懲罰在今世並未完全施行,即便是那些對罪的惡劣本質與相應審判沒有深刻認識的人,也如此認為。事實上,反倒是最好的人飽受貧窮、羞辱、蔑視與各樣患難,他們的人格受騷擾,名聲被視為可憎,而惡人卻在奢華與安逸中生活,隨意壓迫他們。因此,既然神的公義在此世並未做出這種區別,就必有另一個生命,祂將在那裡施行;否則,我們必須否認一切天命,否認神不關心人類事務,否認人可以違背祂的律法、壓迫祂的子民而不受重罰:西番雅書一章12節:「耶和華必不降福,也不降禍」;神似乎對善惡漠不關心;甚至,祂似乎偏袒惡人,比義人更優待惡人,這簡直是褻瀆,是對神良善與聖潔的減損:詩篇十一篇6至7節:「他要向惡人密布網羅;有烈火、硫磺、熱風,作他們杯中的分。因為耶和華是公義的,他喜愛公義;正直人必得見他的面。」順服若成了人的損失與毀滅,神就成了最糟糕的主人: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9節:「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那些離棄今生罪中之樂的人,冒著失去一切天然利益的風險,逆著血氣的潮流而行,若宗教不能提供保障,他們就太悲慘了。因此,必有另一個生命,神將在那裡獎賞祂的子民。
其次,我將提出其他關於靈魂不朽的論證。
- 靈魂的容量證明了它的不朽。它有能力:(1) 學習世俗技藝;(2) 擁有善惡之辨;(3) 認識不朽與永恆後果之事;(4) 認識神與祂的屬性;(5) 認識神聖本性,這在於對神的認識與愛;(6) 與祂進行甜美親密的相交。讓我們看看這些容量如何證明此議題。
[1.] 具備學習世俗技藝的能力,證明了靈魂是屬靈的實體,在尊嚴上遠超野獸;因為它能學習各種知識與機智的發明;例如語法,以及對語言與修辭的知識,以塑造並潤飾我們的言辭;邏輯學,以精煉我們的理性;倫理學,以規範我們的行為;醫學,以治癒我們身體的疾病;透過物理學或自然哲學,它認識各種事物,認識從神與天使到最小的蟲子等一切等級的存在;是的,它甚至獲得了利用一切受造物為己所用的技能:雅各書三章7節:「各類的走獸、飛禽、昆蟲、水族,本來都可以制伏,也已經被人制伏了。」人的能力與技巧廣大,遍及整個受造界;透過各種方式,人制伏了它們。這意味著什麼?這意味著人擁有與野獸靈魂不同的靈魂。約伯記三十五章11節:「教訓我們勝於地上的走獸,使我們有聰明勝於空中的飛鳥。」這對我們的主題大有助益。所羅門提出了一個問題,傳道書三章21節:「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注意,他斷言人的靈往上升,獸的魂下入地;前者被賦予了上升,後者則是下降;上升意味著天堂與屬天事物;下降意味著大地與屬地事物。人的靈魂上升到神那裡,即全地公義的審判者,祂的寶座在天上;但野獸的靈魂在一切屬地事物中領受其份,最終分解為土、水與空氣。在創造中,神被說成將生命之氣吹入人體;獸則不然。在消亡時亦然;前者歸回神,後者停止存在,當它們死時,便不再有了。
[2.] 它有能力擁有道德善惡的區別。不承認這一點的人,不配稱為人;因為愛神或恨神並非無關緊要;殺害鄰舍或在林中獵兔亦非同等;使用合法的婚姻,或讓自己沉溺於淫亂或亂倫的擁抱,亦非無別。現在,如果我們的靈魂與野獸的靈魂沒有區別,它們就不可能有這樣的領悟或概念。野獸知道痛苦與快樂,但它們沒有美德與惡習的知識,這對任何觀察它們的人來說都是顯而易見的;但人卻有:羅馬書二章14至15節:「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那麼,人擁有超越今生的生命,其行為有比野獸更深遠的目的,那就是在神面前證明自己,他必須向神交帳,無論他行善或作惡;因為良心預設了律法,律法預設了獎賞與懲罰的制裁,制裁預設了一位審判者,人必須向祂負責。如果人只是更高等、更聰明的野獸,他與狗或豬的差別僅在於程度。然而,沒有人願意像野獸一樣被對待,被任何能制伏他的人當作奴隸,像牲畜一樣在市場上販賣;如果這是他在世上不幸的命運,他會視之為怪事,並認為這樣對待人是在神面前犯罪。因此,人與野獸之間存在區別;人死並不像野獸那樣死去。
[3.] 他們有能力認識不朽,並能構建精巧的爭論與準確的辯論,這表明他們並非完全無法理解這件事本身;因為野獸不知道超越其所享有的生命,不關心也不在乎其他生命;因此,人的狀態將與它們不同。
[4.] 人有能力認識神與祂的屬性,野獸則不能,因為它們從未被造來享受祂:「他也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者。」(約翰一書五章20節)。他們有能力認識自己作為受造物與臣民與神的關係,因此要受祂的審判,並認識到世上沒有任何事物能使他們幸福,唯有神能做到:詩篇四篇6至7節:「有誰能指示我們什麼好處?耶和華啊,求你仰起臉來,光照我們。你使我心裡快樂,勝過那豐收五穀新酒的人。」那幸福不在於人通常尋求的財富、尊榮與享樂,而在於神的恩寵;我們在此世不能完全享受祂,因此我們必須尋求另一個生命;在此世我們尋求神,在來世我們找到祂,因此不能在這種部分的享受中安息。人總是在尋求一種不朽的福分。這種容量並非徒然;靈魂若找不到祂,便不得安息。
[5.] 人有能力領受神聖本性,這不僅在於單純的知識,更在於對神的愛:彼得後書一章4節:「因此,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他有能力領受神的形象:以弗所書四章24節:「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6.] 人有能力與神進行甜美親密的相交與友誼:約翰一書一章3節:「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因此,人死後的狀態必然與野獸不同,野獸沒有知識、沒有願望、不愛神,也沒有與祂相交的容量,除非是就領受祂普遍天命的恩惠與賞賜而言。
- 人的尊嚴:「神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詩篇八篇5節。如果人是不朽的,他若非如此,將是所有受造物中最悲慘的;他的理性只會使他更有能力去感知更大的災難與困擾。毫無疑問,人是這個可見世界的傑作,就其人格的尊嚴、心智的能力以及對神手所造萬物的統治權而言,這一切都是造物主對人超越其他受造物的特別恩寵的標記。現在,如果神在尊嚴的順序上給了人僅次於天使的地位,若他比野獸的處境更糟,且容易受到那麼多野獸所免除的憂慮、負擔、悲傷與良心譴責,那麼祂的愛又有何意義呢?唉!考慮到他生命的災難、身體的虛弱、心靈的困惑,他的理性對他而言是一種悲哀的特權,是他的折磨而非福分,因為它只給了他對過去痛苦的回憶、對現在的憂慮,並喚醒了對未來的恐懼。野獸確實對現在有感覺,但對過去沒有悔恨,對未來沒有預感;但人卻擁有這一切,對過去的罪有苦澀的回憶;至於現在的邪惡,它們比野獸所受的更多,如貧窮、流亡、監禁、奴役、財產損失、各種疾病,人對這些有更苦澀的感覺與領悟。至於未來,他有對結局的預見,這是野獸所沒有的:因此,我們比它們多出二十倍的憂慮與勞苦,它們生活在寧靜與自由中,免受那些困擾人類的煩惱,也沒有因過去痛苦的回憶或對未來的焦慮而使快樂變酸的悔恨。因此,如果我們的幸福僅在於此,人將比野獸更不幸福,許多野獸的生命更長、更甜美,它們對身體享樂的使用更純粹。但這就是它們的幸福;神為他們預備了更好的東西,在另一個世界享受。無法想像祂創造了世上最高貴的受造物,其本性卻必然成為自身的悲慘與煩惱,且超過其他受造物所遭遇的災難。人對更高之善的領悟與渴望,若無其他災難,本身就是一種折磨與負擔,因為他看見了一個他無法享受的更好狀態;就像一匹馬被拴住,無法吃到近在咫尺的草料。我們的本性傾向於認識與愛我們無法獲得的事物:我們能預先想到死亡與在黑暗中的居所,這是野獸做不到的,因為它們不會被這些思想所困擾:是的,我們懼怕死後的苦難,卻不知道如何免除它們。現在,神若創造了祂最高貴的受造物,卻透過在他眼前擺出確定的死亡,以及死後可能的折磨與苦難,使他成為最悲慘的,且不為這些事提供補救,這是令人難以置信的。
- 神透過對來世的希望與恐懼來統治人類,因此這樣的生命是存在的,人的靈魂是不朽的。理由是,神不需要透過欺騙與謊言來統治世界:這將違背祂的聖潔與仁慈,並會摧毀祂想要建立的統治;因為這會誘使我們不誠實,去欺騙他人;因為人的品格不會高於他們的宗教,若能達到那樣的程度就已經很好了。愚昧、邪惡與無知的人可能會使用這種手段;但智慧、聖潔與良善的人卻不會。在戲謔的事上,我們用鬼怪與名稱來嚇唬孩子;但在統治世界這樣嚴肅的事情上,無法想像神會使用這種詭計。
[1.] 神透過對來世的希望與恐懼來統治世界,這不僅在基督教的教義中顯而易見(神與人之間的聖約是透過這樣的威脅與應許建立的),而且在所有國家中,政府皆透過這種信念來維護與支持。如果靈魂不是不朽的,且沒有堅實的理由引導我們相信它是如此,為什麼這種觀念會根植於所有國家與宗教的人心中,不僅是希臘人與羅馬人,甚至包括野蠻人與最不文明的民族?他們都從祖先那裡代代相傳地接受了這種觀點;人們追溯人類起源的時間越近,這種觀念就越清晰、越迫切。時間的流逝通常會使一切事物衰退,卻無法將其從人的心中抹去;對死後不朽狀態的感知,一直被視為對世界的一大約束;它遍及宇宙,在所有民族中都被欣然接受,並抵禦了罪惡的一切衝擊,在人類事務的變遷中維持了自身,而其他真理卻在其中失落了。
[2.] 這種統治是必要的,因為它最適合人的本性,人的本性深受死後善惡的希望與恐懼所影響。常識告訴我們,人受希望與恐懼的統治;經驗也顯示,今生的希望與恐懼不足以約束肉體的本性,抵禦誘惑,並使我們堅持對神的真正順服與愛,因為為了滿足私慾,我們可以犧牲暫時的利益,正如箴言五章11節所說的淫亂者:「終久,你皮肉和身體消毀,就悲嘆。」此外,如果暫時的善惡動機就足夠了,人就比神更可怕,這將殺死並刺傷所有宗教的核心;因為人使用這種暫時懲罰與不便的引擎;他們對那些違背法律的人執行處決。然而基督教導我們:路加福音十二章4至5節:「我對你們說,我的朋友,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做什麼的,不要怕他們。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裡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他。」
[3.] 這種必要性在於應對隱秘的罪,如淫亂、私下的無神論、惡意、通姦、謀殺、偽證、假冒為善、背叛、偷竊、欺詐。不相信死後生命的人,可以私下實行這些罪而不受懲罰。人無法看見內心,也無法制定法律來統治內心,因此沒有人能知道或懲罰這些隱秘的罪;因此,如果人能隱藏他們的罪,他們就是安全的。對於世上有權勢者的罪也是如此;因為誰能在這裡因他們的污穢或殘忍而要求他們交帳?約伯記三十四章18節:「他對君王說:『你是鄙陋的』;對貴族說:『你是邪惡的』,這豈是合宜的?」對於那些沒有上司的人來說,沒有任何約束;所有的隱秘邪惡都將在無懼中被犯下。因此,否認靈魂的不朽或死後的生命,將會消除所有的誠實,並為所有的卑劣與邪惡行為打開閘門。如果沒有死後的生命,也沒有在那裡期待的幸福,誰還會對神保持完全的順服,從窄門進入,走窄路,逆著血氣的潮流而行,恐懼戰兢地作成得救的工夫,並將時間奉獻給神呢?唉!我們清楚地看到了反面。誰像那些被這種觀念污染的人那樣,在感官享樂中如此放蕩與剛硬?不僅是否認,連對這種狀態的遺忘都會產生這種效果。他們盡情享受今生:哥林多前書十五章32節:「我們吃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這種無神論的思想非常普遍:第33節:「不要自欺,濫交是敗壞善行。」但對這種不朽狀態的深刻感知,是一切節制、公義與敬虔的源頭;世上一切美德與值得稱讚的事,都是基於這一點而完成的。因此,誰是更好的人,是相信靈魂不朽的人,還是不相信的人?誰更有可能正確,是邪惡的無賴,還是聖潔、嚴肅與深思熟慮的人?
[4.] 神對我們要求的義務證明了這一點。人有義務履行各種困難且令肉體不悅的職責,若沒有對靈魂不朽的嚴肅信念,我們絕不會履行;例如:離棄世上的罪中之樂,治死並制伏肉體,勤奮地操練敬虔,忍受一切外在舒適的損失,甚至是生命的損失。這一切都被命令了;治死並壓制身體(歌羅西書三章5節);在屬天生命中的勤奮(腓立比書三章13至14節);在最大試煉下的剛毅與耐心,如摩西被作為榜樣(希伯來書十一章24至26節);在最大的患難中不灰心(哥林多後書四章16至18節);甚至捨棄生命本身(路加福音十四章26節)。現在,那位如此愛人類的神,若沒有為我們預備更好的東西,會強迫我們違背肉體,並要求我們履行這麼多嚴苛且麻煩的職責,甚至其中一些對身體有害且不利的職責嗎?祂所有的誡命都是為了我們的好處,且祂使自愛成為我們履行義務的巨大幫助,祂會對我們如此嚴厲嗎?除非祂知道如何補償這種勤奮與捨己。祂說:「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喝什麼;為身體憂慮穿什麼。」(馬太福音六章25節);但祂說:「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靈魂。」(申命記四章9節)。如果靈魂要與身體一同滅亡,祂會如此迫切地要求我們關注靈魂,並加強與裝飾內在的人嗎?當然,如果一切都取決於身體,身體就應該受到更多的照顧;但事實恰恰相反。聖經與理性表明,身體的照顧僅應從屬於靈魂,我們的主要工作應該是用知識與恩典來裝備我們的靈魂。那些最忙於屬神與屬天事物的人是最值得尊敬的人;而那些過分關心身體,並將那些本應順便做的事當作正業的人,則是最低賤的。當然,如果身體衰敗時我們就結束了,我們就不會像厭惡死亡那樣厭惡任何事物,也不會像渴望身體的好處那樣渴望任何事物;沒有什麼會比生命更珍貴,以至於我們為了防止身體的死亡而放棄它,因為那時我們就結束了。死亡將是我們所能遭受的最大邪惡,是剝奪我們一切其他好處的事物;沒有什麼會像死亡那樣被恐懼與厭惡,我們將會撒謊、發假誓,或做任何事來避免它。但這一原則不僅會摧毀所有高尚的行為,還會將所有的不誠實與罪惡引入世界;因為正如我們永遠不會基於任何理由與動機(無論多麼正當)去冒生命危險,我們也會為了保全生命及其相關的便利而不擇手段。
[5.] 聖靈在我們裡面激發的渴望,即看見並享受神,證明了靈魂的不朽:羅馬書八章23節:「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哥林多後書五章2節:「我們在這帳棚裡嘆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我們證明另一個生命,不僅是透過本性對一般幸福的傾向、本能與性情;全人類對永遠幸福的普遍渴望,證明了這一點;因為這種渴望既是普遍且天然的,就不會落空;自然不做徒然之事:但聖徒的嘆息與渴望更強有力地證明了這一點,因為它們更強烈地引導並帶領我們的心歸向一個確定的範圍與結局;它們是由聖靈激發的,因為祂在我們心中印下了對這種幸福的堅定信念,並激發了對它的渴望;這是在我們清醒與嚴肅的時刻,當我們在祂的聖潔敬拜、聖道、禱告、默想、聖餐與所有其他神聖職責中與神莊嚴相交時,祂最能激發這些對屬天事物的愛慕;祂也在其他時候將這種屬天的滋味留在我們心中,作為我們對神卓越順服的獎賞;一個人越嚴肅、越聖潔,就越能感受到這一點。現在,這些渴望既是神親自注入的,就不會落空;因此,那些將來世的希望視為幸福、渴望與喜樂的人,終有一天會分享其中的福分;他們的嘆息、尋求與渴望不會是徒然的,因為神在哪裡賜下渴望,就在哪裡賜下滿足。
應用一:對惡人與不虔誠者是恐怖的。你們的靈魂不會隨身體死去,而必須進入無盡的折磨。身體會朽壞,但那不朽的實體將永遠存在於悲慘或幸福的狀態中。現在,那些完全沉溺於肉體享樂與世俗追求的人,活得好像靈魂會隨身體死去,好像他們再也不會聽到關於靈魂的事一樣,這活得是多麼像野獸,多麼低於人啊!他們沒有為自己的永恆狀態做任何準備。我對這些人提出三項罪狀:
- 這些人並不相信聖經與理性所顯示的確鑿真理,因此既不表現得像基督徒,也不表現得像個人。聖經的偉大設計是給他們一個來世的遠景,並向他們保證死後的生命。你們難道不接受神的見證嗎?神的威脅是徒然的稻草人嗎?應許是金色的夢嗎?去思考吧,如果靈魂在離開身體後不存留,那要麼是因為它不能存在或行動,要麼是因為神不允許它存在或行動,或者神沒有清楚地宣告它將會如此,以至於無法確定,或者神已經宣告或表達了相反的意思。現在,這些都不是事實。
[1.] 第一點不是。靈魂的本性表明它顯然可以在沒有身體的情況下生存。靈魂可以獨自存在;神所適合使其永遠存留的,祂就設計它永遠存留。現在,靈魂作為一個靈,適合永遠活著,它可以在沒有身體的情況下活著,因為它是自動的(αὐτοκίνητος),它能自我移動。是身體支撐靈魂,還是靈魂支撐身體?異教徒曾基於此論證而思考過,你們難道不思考嗎?「當那一天到來,當神聖的靈與人類的身體分離時,我將把身體留在找到它的地方,並將我的靈魂交還給諸神。」
[2.] 是因為神不允許它在沒有身體的情況下存在或行動嗎?這從何而見?對我們基督徒而言,祂已經指派了一位中保來接收我們的靈魂。
[3.] 還是因為祂對自己的心意表達得含糊不清?你們不能確定沒有這樣的生命;你們不可能證明相反的情況。不信者與基督徒之間的問題不在於是否有來世,而在於他能否證明沒有來世?你們不能透過任何合理的論證來證明基督教希望的虛假,即沒有天堂或地獄;就你們所能說或知道的而言,兩者皆有,採取較穩妥的一方是最好的。在彩票中,人們願意冒險投入小額金錢。一些反對或懷疑它的異教徒,也承認這是一個有助於美德與良善的假設。
[4.] 神並沒有宣告相反的心意,反而清楚地告訴我們事實就是如此。很容易推斷,十之八九就是這樣。自然理性、各國的共識、有罪良心的恐懼、對永恆懲罰的預感、基督教的整個趨勢、基督的榜樣,都證明了這一點。那些藐視宗教的無賴,指控基督撒謊,指控世上最智慧的人愚蠢,指控他們自己的良心強加欺騙以抑制他們虛榮的享樂,並在蔑視內在與外在光照的情況下,壓制了所有關於來世的觀念。
- 他們不曾深思這些事,也不曾衡量這些事,以致無法明白自己在此世的終局與本分。哀哉!我們距離永恆的喜樂或痛苦竟如此之近,卻仍對此漠不關心;甚至可能還會嘲笑、抵擋那些將預備永恆視為首要關懷與勞苦的人。你們活在世上多久了?是否曾認真問過或思考過:「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你們渴望滿足自己那必朽壞的部分,甚至寵溺它、過度負擔它;但你們的本分並非寵溺肉體,而是拯救靈魂。現在,你們當展現出人的樣式:賽四十六8:「你們當心裡思想,自己作大丈夫。悖逆的人哪,要心裡思想!」當預先思考:那些已進入永恆光景、受盡欺瞞的靈魂,若能再獲得一點點時間,若神能再給他們一次機會,好讓他們修正過去的愚行,他們會付出什麼代價?他們為了微不足道的世俗瑣事喪失了靈魂。但哀哉!如今,儘管我們每日都在走向那長久的歸宿,卻鮮少思量;我們幾乎已來到旅程的終點,卻從未考慮自己正往何處去。
- 他們不曾善用這些事物,生活也不與之相稱,這更是另一種程度的禽獸行徑:詩四十九12:「人在尊貴中而不醒悟,就如死亡的畜類一樣。」猶大書10:「他們本性所知道的事,與那沒有靈性的畜類一樣,在這些事上,他們竟敗壞了自己。」他們對屬天的思維感到陌生,完全受肉體的情慾所支配;他們活著,彷彿靈魂除了防止肉體腐爛發臭之外,別無他用。他們的原則對其實踐毫無影響;他們談論靈魂的不朽,卻將所有的關懷都耗費在肉體上。
應用二:警惕。
- 不要為了必朽壞的事物而拿靈魂冒險。不要讓任何事物誘惑我們喪失或阻礙我們無盡的幸福:來十39:「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太十六26:「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
- 不要為了微薄的私利而出賣他人的靈魂,正如那些無知且疏忽的牧者,只要能維持生計便罷。愛靈魂是我們從主耶穌基督那裡所學到的偉大功課,祂為他們「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二十28。牧者應當有基督的心腸:腓一8:「我體會基督耶穌的心腸,切切地想念你們眾人;這是神可以給我作見證的。」要憐憫那些正走向地獄、即將永遠滅亡的人。
應用三:勸勉,勸勉你們將追求這不朽的福分作為你們的標竿與目標。讓我們將必朽壞的事物留給必朽壞的人:約六27:「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這論點理當說服我們追求屬天的思維。屬世的事物轉瞬即逝,很快就會離我們而去;當它們消失時,對我們而言,就如同從未存在過一般,不過是影兒、夢境,或近乎虛無之物;但敬虔的果子卻存到永遠:約壹二17:「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
動機:
- 你們更了解人的尊貴,人是照著最完美的樣式——神自己的形象——所造的:創一26:「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人是以最昂貴的代價——神兒子的寶血——所救贖的:彼前一18-19:「知道你們得贖……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人被設計並命定達到最高的終局,即榮耀神並以祂為樂:羅十一36:「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他們理當對自己的不朽更有感觸,比祂其他的受造物更事奉神。
- 你們所宣稱的宗教,已經將生命與不朽顯明出來,其終極目標就是靈魂的得救。現在,如果你們每天的本分與目標不在於此,那麼儘管你們有基督徒的名分,卻沒有基督徒的靈。你們為拯救靈魂做了什麼?如果你們所有的事務、憂慮與恐懼都圍繞著肉體與肉身生活的利益,那麼你們擁有的是世界的靈,而非神的靈。難道你們的靈魂不值得關注嗎?那作為你們宗教目標的事,理當成為你們生活與行為的本分,好讓基督徒能與其信仰相稱,正如印記與印章相符一般。
- 你們是神的見證人:賽四十三10:「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我們對那合理且不朽的靈魂有何證明?來十一7:「挪亞因著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藉著這信,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我們是在傳播疏忽與無神論,還是對來世的掛念?
- 如果我們滿足於眼前的事物,我們就沒有什麼可期待的了:詩十七14:「世人……在今生有福分。」太六2:「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路六24:「你們富足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受過你們的安慰。」路十六25:「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若僅以這些事物——財富、尊榮、人的恩寵與短暫的世俗偉大——來打發自己,是可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