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68 啟示錄1章5-6節講道|001_啟1_5-6_基督用血洗淨我們並使我們作君王祭司_首篇續文

詩篇十四篇2、3節:「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神的沒有。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約伯記十五章14節:「人是什麼,竟算為潔淨呢?婦人所生的是什麼,竟算為義呢?」約伯記十四章4節:「誰能使潔淨之物出於污穢之中呢?無論誰也不能。」然而,良心對此多少有些知覺,因此罪人對神懷有一種隱秘的恐懼與迴避,特別是在犯了實際的罪之後:約翰一書三章20、21節:「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我知道人通常只看重身體的污穢與潔淨,卻對靈魂的污點毫無知覺。然而,我們無法免除這種隱秘的感覺,即便是最壞的人也無法完全擺脫。無論如何,我們的苦難與幸福取決於神的審判,而非我們自己的判斷;若在神的眼中,我們眾人都已受污染而不潔,沉溺在血泊之中,既被已經犯下的罪之罪咎所玷污,又被內住之罪的污穢卑劣所纏累,這點是顯而易見的。在神找出救法之前,我們已足夠悲慘;而這種悲慘更為深重,因為人竟喜愛神所厭惡的事;正如豬喜愛在泥沼中打滾,因此豬對我們而言是可憎的生物。我們將罪視為一種英勇,殊不知它是最大的不潔,是一種深深根植於我們本性中的污穢,因此無論是就罪咎而言,還是就污點與瑕疵而言,都不易洗淨。

[2.] 這既是我們的悲慘,基督便來洗淨我們,且除了祂自己的血,別無他法,正如祭司獻上自己作為我們罪的祭物。要救治如此巨大的禍患,必須有高貴而卓越的根源。那血的必要性顯明於律法的預表之中,因為預表性的贖罪是藉著獻上公牛與山羊的血來完成的。若考慮到被冒犯與激怒的一方是神,被玷污的一方是人那不朽的靈魂,以及罪行那令人髮指的本質——即對祂公義永恆律法的破壞,那麼顯而易見,唯有耶穌基督的血才能奏效。因此經上說,約翰一書一章7節:「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希伯來書一章3節:「他洗淨了人的罪」;希伯來書九章13、14節:「若公牛和山羊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基督的血中有足夠的德能與功效,部分源於神的設立及其本身多重的價值,因那是神的血;部分源於祂獻祭的方式與途徑,這是發生在我們人性中、有史以來最偉大且絕無僅有的順服與捨己之舉,因此神在榮耀的層面上得到了完全的補償。

[3.] 這樣獻上的祭物,神為罪人接納了,作為獲取我們稱義與成聖的完全代價與功德。我們兩者皆需,因為我們既被罪的罪咎所污染,又被其污點所玷污。兩者對於敏銳的良心或覺醒的罪人而言都是一種困擾,而這樣的人正處於領受此祭物的最佳狀態:約翰一書一章9節:「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正如一個斷了腿的人,不僅受疼痛之苦,更渴望將骨頭接好。這洗淨包含了這兩方面,且藉著祂流血的死亡與祭物,兩者皆有效地完成了:哥林多前書六章11節:「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基督藉著祂流血的死亡與祭物,為我們贏得了赦免,並使我們恢復到神的恩典與恩寵中:羅馬書五章1節:「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這也包括了聖靈的恩賜,用以成聖並使我們更新,恢復神的形象:提多書三章5、6節:「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

[4.] 除了獲取這項恩惠,我們還必須考慮其應用。這祭物一旦獻上並被神接納,便有能力洗淨我們的罪。獲取這能力是「獲取」(impetration),它先於實際的赦免與成聖;因此經上說:「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希伯來書一章3節)。那時祂介入了功德;那時第一次的恩典被賜下或自由被給予。但至於應用:當我們順服救贖主與神(作為我們至高的審判者與立法者)所約定的條款時,這恩惠便應用在我們身上。當我們信靠這祭物,以謙卑破碎的心懇求,並將其轉化為感恩,決心回轉順服我們的創造主時,罪便實際得到了赦免,我們的心也得到了潔淨。祂並非在十字架上流血的那一刻就赦免、潔淨或成聖了所有人,直到這血藉著活潑的信心有效地應用在污穢的靈魂上:使徒行傳十五章9節:「藉著信潔淨了他們的心」;以及真誠而破碎的悔改:約翰一書一章9節:「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我們必須哀慟自己的罪,倚靠基督的祭物,藉著禱告祈求其功效:詩篇五十一篇2節:「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藉著敬虔的憂傷與一切聖潔的途徑熄滅對罪的愛,並藉著聖靈的幫助治死肉體:羅馬書八章13節:「你們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等等;並越來越多地讓自己參與在祂的潔淨之中。

[5.] 由於應用是一項艱鉅的工作,除了獲取聖靈的恩賜外,基督還設立了聖道與聖禮的幫助,使我們能領受這恩惠:以弗所書五章26節:「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祂死亡的功德臨到這些媒介,使我們能更確信地使用它們:約翰福音十五章3節:「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乾淨了。」聖道是一面鏡子,讓我們看見自己的敗壞,從而激發我們尋求潔淨;藉此,我們對自身天然污穢的感覺被喚醒,潔淨的途徑與根源被陳明,使我們能以深切的謙卑承認罪惡,謙卑地祈求所賜的恩典,並在良心上使用一切恩典媒介來等候它。至於聖禮:正如聖道包含了基督及其一切恩惠的憲章與應許,賜給那些願意領受祂的人,聖禮則是這應許的印記:羅馬書四章11節:「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藉此我們在等候聖靈的事上更加堅固,並被激勵去從基督那裡尋求這恩惠。那麼,我們必須持續躺臥在聖道與聖禮的池邊。

現在,你們已經聽到了我關於耶穌基督為何應當受到所有聖徒尊崇、讚美與頌揚的第二個論點;因為祂成就了如此偉大的愛之職分,並為我們獲取了如此巨大的恩惠,即用祂的血洗淨我們的罪,使我們得以進入與神的相通之中。

III. 我們由此所得的果子與恩惠:「他使我們作君王,作祭司,歸於神和他的父。」這更迫使我們將榮耀與權能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因為祂帶領我們進入與神的相通,並將我們分別出來,如同古時的君王與祭司一樣,成為聖潔的人,為神執行日常的事奉。

在這第三點中:

  1. 請觀察其順序。我們必須先從罪中被洗淨,才能作君王與祭司,或在主面前事奉。亞倫和他的兒子們,雖然先前已被指定為祭司,但在受膏禮完成之前,他們不能執行祭司的職務。我們也必須如此被分別為聖,作神的祭司,而這正是藉著基督的血。他們用了七天的時間進行分別為聖。這整個人生就是我們分別為聖的時期,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並將在復活時達到完全,屆時我們的身體與靈魂都將適合接近榮耀的寶座,在天上的永恆聖殿中以完美的方式事奉我們的神。對於今生而言,雖然我們的分別為聖尚未完成,但我們在這裡已被稱為聖潔的祭司體系,在恩典的寶座前事奉,雖然還不是在榮耀的寶座前。現在,如果我們已在重生的洗中洗淨了罪,我們就可以親近神,正如律法下的祭司在洗濯盆中洗淨後,便來到祭壇前一樣。無論是在今生還是來世,這原則都適用:唯有被洗淨的人才能如此親近神,無論是在恩典的寶座前,還是在榮耀的寶座前。恩典的寶座:希伯來書十章22節:「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希伯來書九章14節亦同:「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在榮耀的狀態中:啟示錄七章14、15節:「這些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所以,他們在神寶座前,晝夜在他殿中事奉他。」那些受逼迫的聖徒,從大患難中出來,他們在被允許作為祭司站在神寶座前、晝夜在殿中事奉祂之前,先用羔羊的血洗淨了他們的衣裳。成聖必須先於分別為聖;越成聖,就越分別為聖。當我們的成聖完成時,我們的分別為聖也就圓滿了;那時我們將與神有完全的相通,清晰地看見祂永恆的美善,並在完全的滿足、喜樂與福分中,盡我們所能地享受祂的神性。
  2. 被分別為聖以承擔如此崇高的尊榮,其特權是極其巨大的;我們竟被分別出來歸於神,成為祂特別恩典的對象,以及祂榮耀與事奉的器皿。更何況,我們竟被提升到如此崇高的尊榮,作神的君王與祭司。我們分享了基督自己的尊榮。祂是君王與祭司,我們也是;祂有膏抹,我們也有;祂是基督(受膏者),我們是基督徒;藉著我們與祂的聯合,我們分享了祂的國度與祭司職分。以色列教會被稱為「祭司的國度」(出埃及記十九章6節);新約的信徒被稱為「君尊的祭司」(彼得前書二章9節);這並非要擾亂世俗的君王或神在教會中所設立的秩序;因為這是「歸於神」的君王與祭司,而非歸於世界的。讓我們分別思考這些特權。

[1.] 君王。君王是榮譽、權力與廣大基業的稱號。

(1.) 在此,我們在屬靈上作王,因為我們在任何程度上勝過了魔鬼、世界與肉體。超越這些低下的事物,並以一種聖潔與屬天的驕傲將它們踐踏在腳下,這是一種君王的氣度。一位異教徒曾說:「Rex est qui metuit nihil, rex est qui cupit nihil」(無所畏懼者為王,無所欲求者為王)。那超越世界的希望與恐懼的人,那心在天上、超越世俗變遷與起伏、將世界置於心志與情感之下的人,此人具有君王的靈。基督的國不屬於這世界,信徒的國也不屬於這世界:啟示錄五章10節:「你又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神,在地上執掌王權」,即以屬靈的方式。服事私慾是卑賤的,但將生活寄託於天、勝過世界則是君王的作為:約翰一書五章4、5節:「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以高貴的君王氣度活出我們的信心與愛心。

(2.) 將來,當基督最後降臨審判世界,甚至審判天使時,我們將顯著而榮耀地作王,與基督同坐在寶座上:馬太福音十九章28節:「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路加福音二十二章29、30節:「我將國賜給你們,正如我父賜給我一樣,叫你們在我的國裡,坐在我的席上吃喝,並且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這是在主的晚餐上所說的,那是這應許的憑據:「早晨,正直人必管轄他們」(詩篇四十九篇14節)。

(3.) 他們將在天上永恆地作王:路加福音十二章32節:「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提摩太後書二章12節:「我們若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即在天上。就這權利、名分與份額而言,他們被立為君王。我們在基督裡是後嗣:羅馬書八章17節:「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我們是那不能震動之國的後嗣。

[2.] 祭司。這在猶太人中是極大的尊榮。如今所有基督徒都提升到這一地位:彼得前書二章5節:「你們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我們的祭物不是贖罪的,而是感恩的;不是贖罪祭,而是感謝祭;不是預表性的,而是屬靈的。耶穌基督是唯一的贖罪祭。我們的感謝祭或是我們自己:羅馬書十二章1節:「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或是我們的本分,即屬靈的奉獻。我們獻上的不是預表性的牲畜,而是我們嘴唇的祭,即我們的禱告與讚美:希伯來書十三章15節:「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或是賙濟:第16節:「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腓立比書四章18節:「但我樣樣都有,並且有餘。我已經充足,因我從以巴弗提受了你們的饋送,當作極美的香氣,為神所收納、所喜悅的祭物。」這是一種極大的榮耀,我們竟被主從世人中分別出來,並被允許以坦然無懼的心親近神,且懷著藉著基督被接納的盼望。

應用一:總體而言,這一切都應激勵我們的心,將持續的讚美與榮耀歸給我們蒙福的救贖主基督。使徒在此正是這樣做的;這就是他運用此真理的方式:「願榮耀權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基督徒若花太少時間去讚嘆、尊崇與讚美我們的救贖主,這是應當受責備的,因為這本是我們工作的一大部分。誠然,如果你能適當地看見祂的卓越,或品嚐到祂恩慈與愛的豐富,你就會更多地投入這令人愉悅的工作中。通常,讚美在我們的敬拜中是個陌生客;無論我們在認罪或祈求所需之事上多麼懇切,在感恩上卻顯得侷促。誠然,在基督裡讚美神與敬拜的其他部分同樣重要:詩篇二十二篇3節說神「是用以色列的讚美為寶座的」;即在以色列中,在那裡祂受讚美。敬拜的偉大目的與其說是為了人的救濟,不如說是為了神的榮耀;因此,我們不僅應為自己祈求所需,不僅僅關注自身需求的供應,更應關注基督的榮耀:詩篇五十篇23節:「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如果神將被祂的受造物所尊崇與稱頌視為一種榮耀,我們就更應在這一工作上豐豐富富。為什麼我們在讚美與感恩上如此吝嗇呢?造成這種缺失的原因是自愛;我們急於得到祝福,卻忘了回頭將榮耀歸給神。禱告是出於需要的行為,但讚美是純粹的義務。自愛驅使人禱告,但對神的愛驅使人讚美。此外,還有愚鈍的疏忽;我們沒有收集感恩的素材,也沒有在禱告中警醒,或尋求感恩的理由:歌羅西書四章2節:「你們要恆切禱告,在此警醒感恩。」

  1. 更具體地說,讓我們以這篇頌榮為榜樣:「願榮耀權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我們只能將基督已有的歸給祂,但我們必須誠心去做。在此觀察:(1.) 歸給基督的事物,「榮耀與權能」。(2.) 歸給的方式;它是祈使語氣。(3.) 持續的時間,「直到永永遠遠」。(4.) 這一切的印記,即「阿們」一詞。

[1.] 歸給基督的事物,「榮耀與權能」。在其他地方,它是永恆的尊貴與權能:提摩太前書六章16節:「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要將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他。阿們。」在主禱文中更為完整:馬太福音六章13節:「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其中「國度」意指處置萬事、隨己意而行的權利與權柄;「權柄」意指執行祂所喜悅之事的剛強與全能;「榮耀」意指祂的尊榮,這是祂所行一切的結果。即「Clara cum laude notitia」(伴隨著讚美的卓越顯明)。我們渴望祂在世上得到更多的尊崇,並進入人們的請求與敬重之中。這裡我們只有兩個詞,「榮耀」與「權能」。「榮耀」,即公義的讚美與敬重;恩典的心認為他們永遠無法在敬重與讚美中將基督抬得足夠高;這是他們為祂的偉大恩惠所能回報的一切。「榮耀」,願祂得到尊榮,正如他們得到安慰。「權能」意指主權與統治;他們希望這權能歸給基督,作為祂藉由自己的救贖與神的指派所應得的:羅馬書十四章9節:「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這是神的目的:腓立比書二章10節:「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

[2.] 形式是祈使的,彷彿在約束自己與他人將榮耀與權能歸給祂。首先是他們自己,且不僅是用舌頭,更是用心靈;不僅在言語上,更在行為上。因此,他們願將榮耀歸給祂,用嘴唇讚美祂,用生命尊崇祂。他們願將此作為他們的工作與目標,使這成為他們心靈與行動的真實語言,這比言語更有力。這些人「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得前書二章9節),使他們真正成為基督的榮耀:哥林多後書八章23節:「他們是眾教會的使者,是基督的榮耀」;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12節:「叫我們主耶穌的名在你們身上得榮耀。」對於權能也是如此;實踐上的承認勝過言語上的承認:路加福音六章46節:「你們為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馬太福音七章21節:「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人們喊著「恭喜猶太人的王啊!」(馬太福音二十七章29節)卻將祂釘在十字架上時,基督受到了嘲弄。如果我們希望將權能歸給基督,我們就必須視自己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祂;不為自己活,也不為自己使用自己,而是將自己完全交託給祂。至於他人,他們對基督與靈魂的愛是如此深切,以至於真正的基督徒渴望基督不僅被自己榮耀,也被他人榮耀;渴望祂在世上被認識、被敬拜、被信靠,特別是那些在他們周圍的人;正如火將周圍的一切都變為火。

[3.] 持續的時間,「直到永永遠遠」。在所有的頌榮中,都表達了長久的持續。他們不僅渴望當代榮耀神,也渴望後世榮耀神。當我們死去離去時,主依然長存,他們不願祂在沒有讚美與尊榮的情況下長存。當靈魂臨終時,他們的安慰在於神將永遠有一群子民來讚美祂;他們更加珍視自己的救恩,因為他們將永遠活著來榮耀神;正如神的祝福是永恆的,他們的讚美也將是永恆的。

[4.] 它由莊嚴的見證「阿們」所批准。這是「nota desiderii et supplicationis」(願望與祈求的標記);藉此我們見證了我們對基督榮耀的熱切情感與強烈渴望。我們不僅在禱告時,在讚美時也應當有「阿們」;不僅要說:「耶穌,夫子,可憐我們吧,阿們」;還要說:「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