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講道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要像光明的子女。」(以弗所書五章8節)
使徒在勸誡他們遠離那些不僅讓基督徒蒙羞,連外邦人都感到可恥的卑劣行徑後,現在勸勉他們要與自己的身分,以及那蒙召進入的蒙福境界相稱。身分的改變要求生活方式也要隨之改變。你們從前是暗昧的,若繼續那樣,我們除了看見黑暗的行為外,別無所求。但當你們在主裡面成為光明時,就必須「行事為人像光明的子女」,像那些知道自己道路、若走錯便能看見危險的人一樣:「從前你們是暗昧的」等等。
這段經文包含:(1)前提;(2)結論,即論證與推論。
首先,前提或論證是取自他們現在與過去的狀態對比,即他們現在是什麼,與他們過去是什麼。從前他們是外邦人,行事也與其他外邦人無異,但如今他們成了基督徒;既是基督徒,就當過基督徒的生活。兩種狀態皆以抽象名詞表達,即「黑暗」與「光明」;這是一種以罪惡代指罪人的修辭。若我們稱一個惡人為「罪惡本身」,這比僅僅說他是一個卑劣或邪惡的人更為強烈。這表達了屬肉體狀態的極度悲慘,即「你們是暗昧的」;以及更新狀態的無比幸福,即「你們是光明的」。
- 使徒描述了他們過去的狀態:「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他這樣責備他們過去的景況合適嗎?我回答:他並非責備,而是勸勉。嫉妒的指責與基督徒的勸勉之間是有區別的。指責是為了羞辱對方,而刻意提起他們歸正前所犯的罪;這在卑劣之徒中很常見,他們因神的恩手臨到他人而心生惡念。基督在浪子回頭的比喻中,藉長子的行為表現了這一點:路加福音十五章30節:「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這有時發生在不敬虔的人身上,他們極力想把別人描繪得和自己一樣壞,好讓自己的行為顯得不那麼可憎,因為這成了常態;或者發生在屬肉體的信徒身上,他們想獨自閃耀,因此嫉妒他人的宗教名聲,甚至吝嗇於承認神賜給他人的恩典。但基督徒的勸勉則完全不同;它是提醒他人過去的景況,以激發他們更多的熱心與感恩。以指責的方式去回憶是違法的;這等於是在翻攪神已經遮蓋的汙穢:詩篇三十二篇1節:「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這是在盡我們所能地撤銷神賜給他們的恩典。亞拿尼亞曾因保羅過去的行為而對他提出異議,因為他不知道保羅的改變(使徒行傳九章13-15節)。當時亞拿尼亞回答說:「主啊,我聽見許多人說,這人怎樣在耶路撒冷多多苦害你的聖徒。」但主對他說:「你只管去,因為他是我所揀選的器皿。」撒但被稱為毀謗者,儘管他對聖徒的指控多半屬實,但因為他控告的是神已經赦免的事。關於這點就說到這裡。
- 他們現在的狀態:「你們在主裡面是光明」。這裡有:
[1.] 所領受的恩典:「你們是光明」。 [2.] 恩典的源頭:「在主裡面」。
[1.] 所領受的恩典:「你們是光明」;也就是說,充滿了智慧與聖潔的光。毫無疑問,這種表達提升了意義;被光照本身是一件大事,但他所說的是賜給我們的一種卓越而榮耀的特權:「你們是光明」。
但這能用於任何容易犯錯的凡人身上嗎?
(1.) 這指的不是他們的完全,而是他們所處之福音時代的完全。這不是指他們自身毫無黑暗,而是指當時照耀他們的福音之光是何等明亮。福音與信徒之間是有區別的;福音是完美的光,但我們領受得並不完全。比較兩處經文:約翰一書二章8節:「黑暗漸漸過去,真光現在已經照耀。」我將此理解為福音,它當時正如太陽升起,照耀在我們的地平線上。另一處是羅馬書十三章12節:「黑夜已深,白晝將近。」不是完全過去,而是大體過去;白晝尚未完全來到,但已近了。我將此理解為處於混合與不完全狀態中的基督徒。
(2.) 這指出了參與的程度與分量,而非完全的擁有。它指出了參與,否則就不會說我們不僅是被光照,而是「光明本身」;它並非指完全的擁有,因為那些被稱為「在主裡面是光明」的人,隨即被稱為「光明的子女」;這稍微減弱了前者的表達。
(3.) 這指出我們領受恩典不僅是為了自己,也是為了他人的益處。被光照的人領受了對自己有益的恩典;但成為「光明」的人,必須發光以指引他人:腓立比書二章15節:「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馬太福音五章16節:「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2.] 恩典的源頭:「在主裡面」;即基督;因為正如「只有一位神和眾人的父」,也「只有一位主」(以弗所書四章5-6節);我們所擁有的一切美善,都是從基督而來,並在基督裡領受的。
這光被說是在他裡面,並從他而來。
(1.) 與撒但相對,撒但是黑暗之王。魔鬼被稱為「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弗所書六章12節);他們的國度是黑暗的國度;但基督是光的源頭,他的國度是光明的國度。
(2.) 在神之下,神是光,基督也是光。神本體是光,在他毫無黑暗;但作為中保的基督,其光是衍生性的:約翰福音八章12節:「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父是人不能靠近的光,天使在他面前遮臉;但這光藉由基督被帶到我們身邊:約翰福音三章19節:「光來到世間。」這對我們來說更為親切,因為它在作為中保的基督位格中顯明出來,並因此更好地傳遞給我們,因他與我們同性。
但這光是如何從主傳遞給我們的呢?
答:他藉由他的道與聖靈來光照。他的道:哥林多後書四章4節:「免得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藉由他的聖靈:以弗所書一章17節:「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智慧與啟示的靈開啟了他們心靈的眼睛,使他們能在主裡面成為光明。
其次,結論或推論。從他們狀態的改變,他推論出生活的改變。因此,在我更詳細地討論這一論證的力量之前,讓我們稍微看看這勸勉的必要性。因為有些人可能會爭辯說,如果他們「在主裡面是光明」,那還有什麼必要勸勉他們「行事為人像光明的子女」呢?這豈不就像說:「如果你是太陽,就發光;如果你是火,就燃燒」一樣嗎?奧古斯丁時代有些人就是這樣爭辯的,認為信徒因恩典的潛能與傾向,不需要勸勉。我回答:
- 自然動力與道德動力之間是有區別的。自然動力,在具備一切行動所需條件下,無生命與無理性的受造物會必然地遵循其本性的傾向或原則;但那些被賦予理性的受造物,則帶著一種自由與選擇來行動。火遇到可燃物就會燃燒,但有理性的受造物需要被勸勉去執行與其原則相符的行為;因為在有理性的受造物中,儘管傾向是必然的,但行為卻是自願的;因此,儘管他們有傾向,仍需要藉由勸告與勸勉來激發。雖然我們命令太陽發光是徒勞的,因為無論我們是否願意,只要沒有阻礙,它都會發光;但命令一個有理性的受造物去過與其原則相稱的生活,並非徒勞。
- 勸勉是神所指定的媒介,在我們處於不完全狀態時是必要的。懶惰的本性對良善是退縮的,我們裡面有許多與之相反的敗壞。如果我們不順從肉體,地就會變成天,恩典就會變成榮耀,我們的道路就會變成家鄉。在天堂,罪的存在已被廢除;因此那裡沒有勸勉的餘地,那裡沒有講道,沒有呼召人去事奉神,沒有對罪的勸阻,聖徒裡面沒有殘留的敗壞,沒有留給他們聽從試探的自由;他們作為理性受造物所擁有的那種自由,已被他們對神之愛的廣度所吞沒;正如善良的天使擁有一種自由,這種自由不在於對善惡的無動於衷,而在於對神之愛的寬廣,以及一種行神所喜悅之事的幸福必然性,和無法行出其他事的狀態。
教義:那些蒙召脫離黑暗進入光明的人,有極大的義務要行事為人像光明的子女。
- 我將闡明「黑暗」與「光明」這兩種對立的狀態。
- 表明那些從一種狀態蒙召進入另一種狀態的人,經歷了巨大的改變。
- 經常比較這兩種狀態,思考我們本性是什麼,恩典中又是什麼,是有益的。
- 如果這種改變在我們裡面發生,就必須藉由相稱的言行表現出來。
I. 讓我談談「黑暗」與「光明」這兩種對立的狀態,並向你們表明屬肉體的狀態是黑暗的狀態,而更新的狀態是光明的狀態。
- 屬肉體的狀態是黑暗的狀態。使徒告訴以弗所人,你們不僅是暗昧的,而且是「黑暗本身」(ἐσκότος),為了加強表達的力度。
[1.] 理智的黑暗就是無知;他們無法分辨善惡,對真神的本性與旨意一無所知。這些以弗所人沉迷於奇術(使徒行傳十九章);他們在亞洲以奇術知識聞名。但一群沉溺於罪中,沒有福音救贖性知識的人,正處於極大的黑暗中。一錢重的聖潔知識,勝過世上所有奇術,即便那些最合法的奇術也是如此。
但你會說,這是他作為外邦人對他們說的;難道所有屬肉體的人都應被視為黑暗嗎?我回答:是的;在與神和天堂相關的事上,他們是瞎眼且黑暗的。對神而言:以弗所書四章18節:「他們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無論他們在其他事情上有何種理解力和判斷力,在與神相關以及與神相交的事上,他們卻是粗鄙、野蠻且狂野的。至於天堂:彼得後書一章9節:「人沒有這幾樣,就是眼瞎,只看見近處的。」「這幾樣」,即聖靈的恩賜。永恆之上籠罩著迷霧,屬肉體的眼睛無法看穿。他的眼睛沒有用屬靈的眼藥膏抹過;他無法看見這些事,以至於無法將心從虛空的快樂中轉移出來。
但你會說,許多生活在教會懷抱中的屬肉體之人,是正統的,對宗教有良好的見解,對救贖奧祕有豐富的知識。我回答:但這種知識既不伴隨應用,也不伴隨對所知之事的愛慕。首先,沒有應用。它不是一種指導性的光,無法向他們展示如何脫離悲慘,或引導他們的選擇:羅馬書一章21節:「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它不教導他們如何去愛、取悅或信靠神,正如外邦人對「神的事」一樣。屬肉體的基督徒也是如此:哥林多前書八章2-3節:「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什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其次,也不具備說服力與情感,無法改變他們的心,使他們能在基督裡尋求神。它既不能抑制邪惡,也不能強迫人行善。無法履行職責、無法約束敗壞的光,不過是黑暗:羅馬書一章18節:「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就像囚犯被鎖鏈捆綁。它或許能說得頭頭是道,卻什麼也做不了。它不催促人行善;他們安逸且漫不經心;他們屬於基督,卻不準備遵行主人的旨意:路加福音十二章47節。它不能克服他們對聖潔與屬天生活的偏見:哥林多前書二章14節:「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他們珍視名義,卻憎恨實質,即基督的職分與治理。或者,如果對基督有任何動向,那也與他們的知識程度相當。如果我們擁有的是一種感性的、覺醒的、實踐性的知識,我們對基督的評價也會相應提高;但如果這只是一種膚淺的投機性知識,無論是對罪、悲慘,還是對作為救主的基督,我們的信心都將是意見性的、膚淺的;我們不會真正將他視為救主來珍視;因此,僅僅鸚鵡學舌般地談論他人是不會被原諒的。每個未歸正的人心中都有虛妄,理智黑暗,無法履行職責。這是一種悲慘的狀態,要麼完全無知,要麼對神的事只有投機性的傳統知識;要麼沒有知識,要麼缺乏那種指導性與說服性的知識。這會導致疑惑:約翰福音十二章35節:「人在黑暗裡行走,不知道往何處去」;約翰一書二章11節:「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裡,且在黑暗裡行,也不知道往哪裡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他在不確定的迷宮中徘徊,不知道自己走的是對是錯,不知道自己是否走在通往天堂或地獄的路上;他憑猜測生活,不知道該恐懼什麼或盼望什麼。
[2.] 有明顯且直接偏離神的行為。希臘註釋家說,保羅稱黑暗為「生活在錯誤中」(τὸν ἐν πλάνῃ βίον);因為由於無知,人陷入了各種不敬虔,成為罪的奴隸。在聖經中,「在黑暗中行走」常被用來指過著犯罪的生活:箴言四章19節:「惡人的道好像幽暗。」他將敬虔人的道路比作漸漸增長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箴言四章18節);而將惡人的道路比作漸漸增長的黑暗,直到深夜。
[3.] 永恆的悲慘是其結局與終點,被稱為「外邊黑暗」(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0節);以及彼得後書二章17節:「有黑幽的黑暗為他們存留,直到永遠」;因為神同在的陽光永遠不會照進那裡;他們將永遠與神的面、與神的同在和相交隔絕。那麼,你們看,一種黑暗為另一種黑暗鋪路——無知的黑暗為罪惡的黑暗鋪路,兩者都為永恆的黑暗鋪路。
- 更新的狀態是光明的狀態。光是一種純淨無雜的品質,意味著知識、聖潔與幸福。知識,因它能發現萬物;聖潔,因它純淨,能照在最汙穢的糞堆上而不受玷汙;幸福,因它是天堂對大地的微笑。光是令人愉悅的。當然,這更應被我們珍視,因為人原本的生命就是光:約翰福音一章4節:「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人曾擁有理性的靈魂,但因罪而大受遮蔽。如今,為了恢復我們,帶來生命的基督的教義也是光,新人始於光明:歌羅西書三章10節:「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一旦我們領受了救贖真理的救贖性知識,所有屬於屬靈生命的其他事物就會隨之而來;真理作為對象,領受的方式作為種類,都可能是救贖性的。這引入並引導了其他事物。因為我以後還有機會談論它,現在就少說一點;只向你們展示神聖的光照是多麼大的祝福。對神聖事物的普通知識是一種極好的恩賜,儘管它冰冷軟弱,不能用對所知之事的愛來溫暖心靈;但光照的恩典對於促進神的榮耀則更為卓越。單純的恩賜常被用於肉體的利益,為了世上的名聲與尊崇:哥林多前書八章1節:「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如果恩賜是單獨存在的,它會使我們因高傲的自負和虛榮的炫耀而自高自大,並輕視他人;但恩典卻使我們保持謙卑,因為我們越是帶著情感去認識,就越能看見自己的缺陷,不僅是在知識上,更是在聖潔上。這種恩典是藉由聖靈特殊且聖化的影響在我們裡面做成的,它不僅是知識,更是智慧,使我們嚴肅、積極且結滿善果:雅各書三章17節:「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沒有假冒」;激發對所知之事懇切的渴望與努力:約翰福音四章10節:「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他。」現在,當我們的眼睛如此被開啟,從黑暗轉向光明時,我們就開始成為嚴肅的基督徒:使徒行傳二十六章18節:「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並表現得像那些受其悲慘與救贖影響的人一樣。他們以前談論罪就像談論家常便飯,常納悶為什麼人們對此大驚小怪;但情況已經改變了。神開啟了他們的眼睛,因此他們將罪視為最大的重擔,並渴望不惜一切代價擺脫它。他們也尋求基督作為唯一的救贖;沒有什麼能滿足他們,唯有基督:「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腓立比書三章8節)。他們決心與他一同冒險,並為他冒險:馬太福音十三章45-46節:「天國又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買了這顆珠子。」那麼,當神如此醫治我們心靈的瞎眼,開啟並引導我們的心歸向屬靈與屬天的事物時,這無疑是一種巨大的特權;無論你考慮:
[I.] 所知的對象是世界上最高尚、最重要的事物。毫無疑問,對最深奧科學的知識,勝過對某些低微瑣碎工作的技能。正如地米斯托克利所說,知道如何治理城市,勝過知道如何彈奏魯特琴。但擁有對神和來世的救贖性知識,勝過肉體所有令人欽佩的智慧,或世上所有普通的學問。因此,如果我們能在主裡面成為光明,我們是多麼有義務讚美神啊!這比知道如何治理王國與聯邦,以及處理世上最大的事務更重要。認識神,萬物的首要因;認識耶穌基督,萬物的恢復者;認識聖靈,萬物的滋養與保存者;認識他屬天的作為,認識他各種恩典的本性與作用,這就是人的幸福與榮耀;所有其他的知識與此相比都是貧乏低下的。唉!自然的奧祕與敬虔的奧祕相比算什麼呢?認識我們的疾病與救贖、危險與醫治、工作與終點,什麼是當信與當行的,我們將享受什麼,以及為了獲得它我們必須做什麼,這些才是最關心我們的事;所有其他的知識不過是好奇,樂趣多於益處。認識我們自己的事務,我們最重要且最必要的事務,這些才是我們應該忙碌的事;其他的知識可以捨棄。認識我們的悲慘,以便預防它;認識我們的救贖,以便及時尋求它;認識我們的工作,以便執行它;認識我們的終點,以便立志並受其鼓勵,以及為了永遠幸福我們必須採取什麼途徑;這是能賜給我們最大的恩惠:我們應當向神祈求。
[II.] 認識的方式。以清晰、確定、有效與大能來看待這些事物。這在聖經中有不同的表達;有時是「按他所當知道的」(哥林多前書八章2節);「真知道神的恩典」(歌羅西書一章6節);獲得「屬靈的辨別力」(哥林多前書二章14節);不僅是看見,更是嘗到(彼得前書二章3節)。這比所有不敬虔的學者所擁有的知識更甜美。其他人或許有更多的詞彙與概念,卻缺乏事物本身;他們有記號,但真正的基督徒擁有被指明的事物;他們打破了殼,但其他人吃了果仁;他們準備了食物,但其他人享用並消化了它;他們像黑奴一樣在知識的礦井中挖掘,但其他人得到了黃金。真正的基督徒從啟示中領受宗教,而其他人則從意見與傳統中領受;他們有神聖的信心,而其他人只有人為的輕信;他們或許會談論從他人那裡聽到和讀到的東西,但這些人領受時「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並充足的信心」(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5節)。他們不僅被所知的真理所影響,更被其轉化,變成了神的性情。現在,當他們本可以像其他人一樣作為無知的傻瓜走向地獄時,神卻在他們心中賜下謀略,這真是何等的憐憫!
II. 那些從一種狀態蒙召進入另一種狀態的人,經歷了巨大的改變。屬肉體與重生的狀態之間確實存在巨大的差異;它們的區別就像黑暗與光明、死亡與生命、新人與舊人一樣:「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他們與自己之間,以及他們與他人之間都存在差異;這兩者在此處都受到重視。不是說「他們是黑暗,你們是光明」,而是「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因為使徒談論的是同一群人;這樣說的目的是為了讓他們不再與惡人有交通,或在黑暗的行為上有份。現在,這兩者都由同樣的理由證明。
- 因為他們有不同的原則;內在原則在兩者中並不相同。萬物皆依其本性運作(Unumquodque operatur secundum suam formam);正如火向上升,水向下降;魚去水中,獸留在旱地;這是根據它們的本性,以及它們所擁有的生命原則。聖徒擁有神的性情:彼得後書一章4節:「藉此你們就……得與神的性情有份。」而屬肉體的人幾乎算不上人,因為他們受感官慾望支配,因此更接近野獸的本性;所以一個受肉體引導,另一個受聖靈引導,這在聖經中常被觀察到。但你會說,神的兒女裡面有舊性情,既有肉體也有聖靈。我回答:
[1.] 承認確實存在原則的多樣性或對立性:加拉太書五章17節:「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這兩種力量與原則具有相反的本性與氣質。藉由前者,他們喜愛神的律法:羅馬書七章22節:「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法」;並避免犯罪:約翰一書三章9節:「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然而,確實存在敗壞,它常反對並抵擋新性情,以至於其運作受到極大的阻礙與遮蔽。
[2.] 儘管存在相反的原則,且它阻礙、妨礙並遮蔽了新性情的運作,且其傾向因敗壞的偏斜而減弱,但更好的原則仍占據優勢,這通常在我們的言行中顯露出來。原則決定了結果(Principiata respondent suis principiis)。恆久的影響宣告了占優勢的原則。正如以色列人在應許之地征服了迦南人,並在那裡掌握了主要事務一樣,恩典也減弱了敗壞的力量,抑制了其過度行為,使其不再隨意爆發。這個人已不再是從前那個人:加拉太書五章24節:「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他們已經釘死,並且在他們的渴望與努力中繼續釘死它,並在對抗它時獲得更多成功。工作尚未完全完成,但已經開始,並帶著完成的意圖繼續進行。已經有足夠的工作來約束敗壞的本性,並在他們與那些完全受肉體引導的人之間構成明顯的區別。他們藉由心的改變與他人區別開來,藉由生活的改變與過去的自己區別開來。
- 正如我們運作的內在原則不同,我們言行的外在準則也完全不同,即神在道中啟示的旨意,他們致力於認識並順從:以弗所書五章10節:「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17節:「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羅馬書十二章2節:「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III. 經常比較這兩種狀態,思考我們本性是什麼,恩典中又是什麼,是有益的。
首先,我們應當經常回顧自己過去那悲慘的光景。使徒常指引基督徒回首往事:以弗所書二章 2、3 節:「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歌羅西書一章 21 節:「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他為敵;但如今他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神在猶太人中設立典章,正是為了這個目的。逾越節是為了記念他們在埃及為奴的苦難;父母有義務向子女解釋這件事:出埃及記十二章 26、27 節:「你們的兒女問你們說:『行這禮是什麼意思?』你們就說:『這是獻給耶和華逾越節的祭。當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時候,他擊殺埃及人,越過以色列人的房屋,救了我們各家。』」初熟的果子也是如此:申命記二十六章 5 節:「我祖原是一個將亡的亞蘭人,下到埃及寄居。他那裡人口稀少,卻在那裡成了又大、又強、人數又多的國民。」
我們有以下理由必須如此行:
- 為要尊崇神在拯救我們脫離那悲慘光景時所顯出的豐富憐憫。當我們將兩者對照時,我們會更加驚嘆:彼得前書二章 9 節:「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提摩太前書一章 13 節:「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做的。」
- 為要讚嘆神在改變我們時所顯出的大能:哥林多前書六章 11 節:「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已經成聖,已經稱義了。」我們的罪竟能被洗淨潔白:以賽亞書一章 18 節:「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
- 為要使我們保持謙卑:哥林多前書十五章 9 節:「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因為我從前逼迫神的教會。」一個人若不聖潔,可能會因屬靈的享受而驕傲:哥林多後書十二章 7 節:「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現在,為了壓制我們、使我們謙卑,讓我們記念自己曾身處其中卻不自知的罪與苦難。神為了讓蒙恩的靈魂終生保持謙卑,會做許多事。他們曾與最壞的人一樣糟糕,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雖然神忘記了他們的罪,以至於赦免了他們,但他們卻不能忘記,反而因記念這些罪而謙卑;當神稱他們為義時,他們卻定自己的罪:以西結書二十章 43 節:「在那裡,你們要追想自己的行動和所犯的一切過罪,又要因所做的一切惡事,在自己眼中厭惡自己。」他們將神已拋在背後的罪擺在自己面前,這不是為了懷疑神的憐憫,而是為了謙卑自己的靈魂。雖然憐憫已經洗淨、稱義並使你們成聖,但你們曾與他人一樣糟糕;世上沒有任何貧窮、乞討或羞辱,會比這更令他們謙卑。
- 這使我們對他人更具憐憫心,因為我們曾擁有與他們一樣瞎眼的心思和剛硬的心:提多書三章 2、3 節:「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顯出溫柔。因為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我們曾擁有與任何人一樣敗壞的本性,躺在同樣的腐敗泥淖中,從同一塊磐石鑿出,從同一個坑中挖出,來到這世上時,與其他人一樣赤身露體、毫無恩典。以色列人知道寄居者的心,因此他們必須憐憫寄居者:申命記二十四章 18、19 節:「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從那裡將你救贖;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你在田間收割莊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好叫耶和華你的神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 這使我們更加警醒。一個逃脫危險疾病或暴飲暴食之害的人,會根據自己的經驗非常小心,以免再次陷入。唉!我們裡面仍殘留著太多的敗壞;我們仍有與聖靈相爭的肉體(加五 17)。舊的私慾在試探的敲門聲下很快就會甦醒。保羅沉重地嘆息,因為仍存留著這麼多屬肉體的本性;竟發現那可憎之罪的殘餘,這罪使我們付出了沉重的代價,若非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付了贖價,代價會更慘重。我們曾是黑暗;但唉!我們現在仍是多麼黑暗!離天國多麼遙遠!我們所知、所信、所愛的又是多麼少!我們只知道一部分,愛神也只愛一部分,事奉神時帶著如此持續的軟弱,那舊有的、運作中的爭戰原則常佔我們的上風,產生思想、言語和行為上的實際罪惡,以至於我們需要謹慎自守,免得再次被帶入罪律的俘虜與捆綁中。我們還要再喝那苦水嗎?約書亞記二十二章 17 節:「難道毗珥的罪孽還算小嗎?雖然瘟疫臨到耶和華的會眾,我們到今日還沒有洗淨這罪。」
- 這激勵我們在未來結出更多的果子。我曾如此熱衷於罪,難道我不該為神做更多嗎?羅馬書六章 19 節:「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使徒行傳二十六章 11 節:「在各會堂,我屢次用刑強逼他們褻瀆神,又分外惱恨他們,甚至追逼他們直到外邦的城邑。」對照哥林多後書五章 13 節:「我們若果狂妄,是為神;若果謹守,是為你們。」既然我們起步如此之晚,讓我們加快腳步:彼得前書四章 3 節:「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
- 這使我們的歸正更加明顯且可感,從而激勵我們感恩與讚美。當我們比較黑暗與光明、本性與恩典這兩個極端時,信徒若忘記自己曾經是什麼,又不考慮自己現在是什麼,對判斷自己的光景大有損害。比較這兩者——過去的自己與現在的自己——會使這種改變更加可感且明顯:哥林多後書五章 17 節:「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舊事已過,且仍在過去。我們在聖潔上的漸進較難察覺,因此我們可能會忽略這份憐憫;但最初的轉變更為可感,我們可以在自己身上發現巨大的改變。所有屬神的人都可以像那個瞎子一樣說(約九 25):「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見了。」透過比較這兩個極端,他們發現自己已不再是從前那個人。曾經,他們對與神相交毫無喜樂,如今,若遠離神的同在反倒成了困擾。曾經,宗教義務是如此乏味與沉重,如今,他們的心與之更加契合,對他們而言,這比指定的食物更甘甜。從前,他們懶散怠惰,如今,他們為神勤奮作工。從前,他們放縱於各種肉體情慾,如今,他們為罪惡最初的萌芽與湧動而憂心;那曾經麻木的良心變得敏銳;他們思想、慾望與努力的溪流流向了另一個河道;他們的心改變了,生命改變了,言語也改變了。透過比較這些極端,這是詮釋我們光景的捷徑。人們忘記了自己曾經身處的光景,以及神的靈在他們身上所成就的巨大改變,又因為這種改變並非持續不斷地發生在他們身上,便生活在懷疑與恐懼中。正如忘記了貧窮與苦難,會使我們低估了更豐足的光景,以及那些我們本應視為奇妙憐憫的安慰;又如我們從疾病中康復,過著健康的生活,卻忘記了患難的沉重,而不為所享有的健康感恩;同樣地,我們低估、忽略或質疑現今恩典的狀態,是因為我們忘記了黑暗中那無果子的行為,或是我們未歸正時那邪惡的性情與作為,且對神在我們改變中所賜下的憐憫缺乏可感的體會。曾幾何時,你對屬靈的事毫無滋味,對基督與聖潔毫無心思,完全沉溺於肉體的享樂與世界的利益;但你的心思與道路改變了,你已不再是從前那個人,這將幫助你在神面前詮釋你的光景。
- 這增加了你對永生的信心與盼望:那位能接納我們所有的過犯,愛我們、赦免我們、醫治我們的本性,並使我們與祂和好者,難道在我們開始順服祂、愛祂、按著我們的度量事奉祂之後,不會賜給我們永生嗎?羅馬書五章 9、10 節:「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你不可能比最初時更糟。
- 這在你手中放了一件反對罪的武器:羅馬書六章 20、21 節:「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以及 22 節:「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一個神的僕人,難道要像他作罪之奴僕時那樣行事嗎?義從未得到你的一點事奉,為什麼罪現在還要佔有你事奉的一部分呢?特別是如果你考慮到,當你沉溺於罪中時,那些罪帶給你的果子、益處或滿足是多麼微小;但如今既然將自己獻給神的事奉,成聖就必須在你們裡面日漸增長。
其次,我們應當記念自己本性上的光景,以至於不否認我們在恩典中的光景:羅馬書六章 17 節:「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基督在約翰福音十三章 10 節責備彼得,因為他不承認恩典。雖然他的腳需要洗淨,但神不願我們否認我們已更新的光景。記念你過去的光景是為了謙卑,而非為了使你困惑。記念舊日的罪與舊日的憐憫。大衛也是如此:詩篇二十五篇 6、7 節:「耶和華啊,求你記念你的憐憫和慈愛,因為這是亙古以來所常有的。求你不要記念我幼年的罪愆和我的過犯;耶和華啊,求你因你的恩惠,按你的慈愛記念我。」這不是為了撕開已得醫治之良心的傷口,不是為了恐嚇良心,而是為了讚嘆憐憫,並「多愛,因為赦免多」,路加福音七章 47 節。
IV. 這種改變必須透過相稱的行為表現出來:「行事為人要像光明的子女。」我們有同樣的勸勉,羅馬書十三章 12、13 節:「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 5-8 節:「你們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晝之子。我們不是屬黑夜的,也不是屬幽暗的。所以我們不要睡覺,像別人一樣,總要警醒謹守。因為睡了的人是在夜間睡,醉了的人是在夜間醉。但我們既然屬乎白晝,就應當謹守,把信和愛當作護心鏡遮胸,把得救的盼望當作頭盔戴上。」光明之子女可能指我們所處的時代,或我們藉此所領受的恩典。
- 我們所處的時代,正如那些生活在福音清晰光照下的人是白晝之子。你們不是屬黑夜的;行事為人要像光明的子女,擁有福音的光,或與基督所教導我們那至聖的宗教相稱。(1)在光中,所有的瑕疵很快就會被發現,因此我們的罪是無可推諉的;然而,那些沒有福音,或福音傳講得不夠完全的人,則較可原諒。人們可能會辯稱他們不知道更好的;但如今他們「在罪上沒有藉口了」(約十五 22)。人們有一些藉口來向自己和他人隱藏罪的可憎;他們的無知、他們的軟弱;是的,主自己也憐憫人,考慮到他們的教育、偏見、試探;但福音所展現的確據之光,剝奪了邪惡罪人的一切藉口。(2)正如他們沒有罪,當他們在公開的光中犯罪時,也毫無羞恥:西番雅書三章 5 節:「耶和華在他中間是公義的,斷不做非義的事,每早晨顯明他的公義,無日不然;只是不義的人不知羞恥。」當自然之光未被違背時,罪會產生羞怯與不自信;但當人們藐視自然之光與聖經時,他們就變得厚顏無恥,失去了所有的溫柔與良心的覺醒,超出了人的本心。(3)罪更加危險且致命:約翰福音三章 19 節:「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罪的就是在此。」這對照耀我們的光是一種侮辱,給我們的罪染上了雙重的色彩,從而增加了我們的刑罰與定罪。
- 藉此所領受的恩典。如今,光明之子女是那些被聖靈光照、擁有新本性、並對來世有感知的人。路加福音十六章 8 節,主人誇獎那不義的管家做事聰明;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他們確實應當警醒謹守,並清楚地將自己與屬肉體的世界區分開來。
[1] 以彰顯他們對所領受恩典的感恩:路加福音一章 74、75 節:「叫我們既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就可以在神面前,終身在他面前,坦然無懼地用聖潔、公義事奉他。」
[2] 為了不阻礙注入他們裡面的新本性,不阻礙其運作,從而使神的靈擔憂,因為聖靈要在他們裡面作成一切的良善、敬虔與聖潔:第 9 節:「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
[3] 為了順從光,並遵守寫在他們心上的責任感;否則他們不僅是對責任,也是對自己的本性施加暴力;不僅是對外在的法則,也是對內在的良心,或寫在他們心上的律法施加暴力:希伯來書八章 10 節:「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
[4] 他們已經嘗過所有的水,罪的苦澀與恩典的甘甜,主的威嚴與神憐憫及基督恩典的甘甜;難道他們還要向罪與愚昧讓步嗎?
[5] 他們正奔向更好的光景,並為此作準備:歌羅西書一章 12 節:「又感謝父,叫我們能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因此,對他們而言,行在黑暗的行為中更應受責備,彷彿通往地獄的路能帶他們進入天堂。
應用:要經常記念它以致謙卑,免得神容許你記念它以致困惑。那些罪得赦免的人,在感覺上可能仍會將罪咎從墳墓中挖掘出來。當我們行事不謙卑、不謹慎時,已得醫治之良心的傷口可能會再次流血。雖然神不會撤回祂赦免的宣告,但罪仍可能浮現,那些早已埋葬的幽靈可能會來糾纏我們。
- 藉由其律法與誡命,或其所要求的義務;它要求我們成為良善,並行出良善。
[1.] 成為良善;因為我們必須先成為良善,才能行出良善:路加福音六章45節:「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每個人內心都有一個寶庫或儲藏室,所有的行為皆由此而出。那心存誠實的人,或心中積存良善意念與決心的人——簡言之,就是全心全意渴望在任何場合行善的人——他便能從中發出良善的行為。基督教信仰的宗旨,正是要使人成為良善,並醫治人身上一切的邪惡;它不僅邀請並勸勉人成為良善,更賜下恩典,使人得以成為良善:以弗所書二章10節:「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它提供恩典,使人得以改變;使原本傾向邪惡的天性,轉而傾向並愛慕良善。這信仰不希望我們只是偶然行善,而是要我們出於天性,使我們的心志向著良善;不僅是偶爾為之,而是出於內在良善的習慣與原則,使我們能輕省且喜樂地行善;甚至,若我們行出相反的事,反倒是一種強迫。
[2.] 行出良善,對神與對人皆然。
(1.) 對神而言,最大的義務是愛;我們應當愛祂,並順服祂,視祂為我們合法的君王、至高的良善與幸福。這是我們受造時對造物主所負的原始義務,而基督降世並非要廢除,而是要成全這義務。當祂使人成為基督徒時,祂絕無意奪去神的一個受造物;因為祂「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啟示錄五章9節)。好叫我們能愛祂並事奉祂;盡心愛祂,盡力事奉祂(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7節)。噢,這是何等美好的信仰,我們的主要工作竟是愛那事奉與敬拜的對象,並以祂為樂!我們在對神的義務與愛中開啟幸福,好叫我們能蒙祂所愛。整個基督教不過是一門神聖的藝術,教導我們愛神並享受神的道路。
(2.) 對人行善。無疑地,那唯獨教導人行善,並要求我們像愛自己一樣尋求他人福祉的信仰,必然是良善的。它吩咐我們「向眾人行善,在信徒一家的人更要這樣」(加拉太書六章10節)。我們無法對所有人都產生情感上的喜悅,因為有些人會冒犯我們內在的新性情;但我們必須向眾人行善,並尋求他們的幸福。仁愛或善意與仇恨的敵意相對,而喜悅與愛慕則與厭惡與冒犯相對。我們雖不能以罪人為樂,但仍必須對他們行善。即便他們曾虧待我們,敵人也不例外:馬太福音五章44節:「愛你們的仇敵,為那咒詛你們的祝福,善待那恨你們的。」沒有人能像我們在自然狀態下對神那樣,成為神的仇敵。如今,基督徒的義務是以恩慈報復傷害:羅馬書十二章14節:「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第21節又說:「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神期待人在各種身分與關係中都能行出這種良善。官長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羅馬書十三章4節)。他所掛念的不應是自己的偉大,而是公眾的利益。牧者應尋求靈魂的益處,「分給你們屬靈的恩賜」(羅馬書一章11節),成為增長光明或生命的器皿。基督徒同道應彼此尋求行善,並衡量他們所有的才幹,非看擁有多少,而是看如何使用:路加福音十六章8節:「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做事聰明。」身分卑微的人,如僕人:以弗所書六章8節:「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如果他們在各自的呼召與關係中,對行善存有良心,並將這些義務視為對神的事奉與對人的益處,這便是良善的事,且蒙主悅納。因此,福音要求我們應當持續行善,做些有助於神的榮耀與他人益處的事。
- 藉由其所揭示的真理。我們在福音中,能看見神對人類良善最偉大、最真實且最完整的展望。在那裡,「救主我們神的恩慈和祂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了」(提多書三章4節)。當神因第一聖約的破壞而震怒,人從原始的聖潔中墮落,無可挽回地陷入罪咎與咒詛時,主藉著人的苦難,開啟了一扇藉由基督得救的希望之門;祂設立了一項建立在祂兒子死亡之上的公義與生命的新聖約,在那裡,恩典坐寶座,基督為審判者,福音為準則;凡願意以準備好且感恩的心,回轉順服神的人,都獲賜赦免與救恩。神張開雙臂,迎接所有奔向這聖約、以這恩典為避難所的人,並樂意將各樣的憐憫與幫助的恩典賜給他們。這話語確實配稱為「神良善的道」(希伯來書六章5節),以及「傳福音報喜信的人」(羅馬書十章15節),這是人類耳中所能聽見最好的消息。如今,印記應當與印章相符;良善的信仰應當造就良善的子民。當如此奇妙的良善被揭示時,應當使我們更樂於盡對神與對人的義務。
[1.] 對神。神在基督裡的愛與良善,是福音的巨大動力,也是勸勉我們盡義務的偉大動機與鼓勵:哥林多後書五章14、15節:「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神希望祂的子民順服祂,不是像奴隸,而是像兒女;祂希望我們順服的源頭是愛與感恩;因此,祂以如此高的代價買贖我們,並以如此驚人且奇妙的方式施行祂的恩典與憐憫,好叫祂的誡命因祂的愛而變得甘甜,不再成為我們的重擔。祂要求我們事奉祂,不是作為一個專橫的君主,而是作為慈愛的神;不是心懷不滿,而是帶著喜樂與甘心;不是被迫行善,而是受到這良善的深刻感召而受激勵。
[2.] 對人。我們必然會效法我們所珍視與尊崇的事物。沒有人能在對神感恩的同時,卻對弟兄缺乏憐憫;如此彰顯的良善必會在我們心中孕育出良善。當使徒要求為耶路撒冷窮困聖徒的需要捐獻時,他使用了這個論據,哥林多後書八章8、9節:「我說這話,不是吩咐你們,乃是藉著別人的熱心試驗你們愛心的實在。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當基督徒思想神在基督裡對他們的慷慨與恩惠,以及為他們預備的豐盛恩典時,他們絕不會缺乏行善的動機。如果他們真誠地相信這些事,他們心中便會有一種力量,強烈地勸勉他們不可錯過任何行善的機會。
- 它所提出的效法榜樣,並非我們在同類中可能找到的卑微且有瑕疵的例子,而是神與基督本身那崇高而榮耀的榜樣。神將一位良善的神擺在我們面前,好叫我們不至於滿足於任何低標準的良善。祂被描繪為全然的良善:詩篇一一九篇68節:「你本為善,所行的也善。」祂的本性是良善的,祂的工作也與祂的本性相符;其中沒有任何缺失或不足。沒有什麼能加添在祂身上使祂變得更好。正如斐洛(Philo)所言:「第一存在者必然是第一良善者。」當我們一想到有神,我們立刻就會想到祂是良善的,因為祂既是受造物中一切良善的源頭,也是其典範。
[1.] 就祂的本性而言,祂是原始的良善,祂自身是良善的,對他人也是良善的;正如太陽自身擁有光,並將光賜給萬物。祂是本質上的良善;不僅是良善,祂就是良善本身。我們身上的良善是一種附屬的品質或額外的恩賜;但在神裡面,這不是品質,而是祂的本質;就像一個鍍金的器皿與一個純金的器皿;鍍金或光澤是一種附屬的品質;但在純金的器皿中,光澤與實體是同一的。神是無限良善的;受造物的良善是有限的,但沒有什麼能限制神的完美,或給祂任何衡量。祂是沒有邊際、沒有底部的良善海洋。唉!我們的一滴水與這海洋相比算什麼!神是永恆不變的良善;祂的良善永遠不會增減;正如無法對祂有所增添,也無法有所減損。人在無罪狀態下是「可變的」(peccabilis),後來成為「罪人」(peccator);但神過去、現在永遠是良善的。這就是擺在我們面前的榜樣,但祂的本性深不可測。因此,
[2.] 就祂的工作而言,祂行善。這六千年來,神在世界這個大舞台上所演繹的,除了良善還有什麼?使徒行傳十四章17節:「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祂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即「行善」(ἀγαθοποιῶν),不是藉著報復他們的偶像崇拜,而是藉著施予恩惠。這被提出來作為我們效法的對象,好叫我們的一生除了行善之外,別無他物:馬太福音五章48節:「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路加福音六章36節說:「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也就是說,學習神如何操練並彰顯你的良善,不僅限於朋友,也要施於敵人;不僅是微小的分量,而是要完全的比例。另一個榜樣是耶穌基督,即道成肉身的神:使徒行傳十章38節:「神怎樣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穌,這都是你們知道的。他周流四方,行善事。」也就是說,對人的身體與靈魂行善,使瞎子看見,瘸子行走,病人康復,死人復活。基督從未出於惡意或報復而行事,祂沒有利用祂擁有的能力使人變瞎、變瘸或殺害任何人;即使是對祂最壞的敵人,當祂輕而易舉且完全有權利這樣做時,祂也沒有。不,祂周流四方,行善事。當門徒請求祂降火毀滅那些輕慢他們的人時,祂責備了他們,告訴他們:「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路加福音九章55、56節)。這與祂的精神與宗旨不符;祂所有的神蹟都是救助與扶持的行為,而非炫耀或毀滅,除了祂咒詛那不結果子的無花果樹,那是對猶太人象徵性的警告;以及允許魔鬼進入豬群,那是為了必要地展示魔鬼的惡意與毀滅性的殘忍——如果牠不能折磨人、毀滅人,牠就會進入豬群,讓這些可憐的受造物在海中滅亡。我現在不談祂在我們救贖中所彰顯的豐盛恩典。確實,如果效法我們所敬拜的神就是真正的信仰,我們就必須像祂,像這位神與這位基督。無疑地,良善應當完全佔有我們,並支配我們的生活與行為;一個持守如此良善的神與如此良善的基督的信仰,應當造就出良善的子民。
- 它用以強制推行這種良善的論據,或它所提供的獎賞與鼓勵,即至高的福分或至善。我們都渴望良善;任何良善都能滿足一顆屬肉體、獸性心靈的需求:詩篇四篇6節:「有許多人說:『誰能指示我們什麼好處?』」但清醒且會思考的人類不會就此滿足;他們正在摸索並尋求一種永恆的良善;他們可能會摸索,但若不到福音中尋找,他們永遠無法得到所尋求的。在那裡,神已向人指明什麼是他的至善與真正的幸福,或是所能達到或想像到的最大良善,因為在神之外,別無他物。而福音所提供的幸福是:
[1.] 與神和好。
[2.] 最終且完全地享受神。我們在旅途中的幸福在於與神和好,但在旅程的終點,在於看見並享受神;這才是真正的幸福。
(1.) 我們藉著基督與神和好,只要我們進入祂的平安。這是我們在此地唯一能獲得的,也是我們現在唯一被准許進入的良善:羅馬書五章1節:「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只要我們藉著信心與悔改轉向祂,祂就赦免我們一切的罪,並在基督裡接納我們。死亡的判決被撤銷,我們脫離了將來的忿怒;不僅如此,我們還成為承受永生盼望的後嗣。我們現在擁有權利,雖然尚未完全佔有;並且藉著這權利,我們享受著一連串的祝福,如對神之愛的舒適感受、良心中的平安、神護理的眷顧、禱告蒙應允、以及所有患難的減輕與成聖。這一切都應當使心變得柔軟,融化成對神與對人的愛。神對我們如此良善,我們怎能如此邪惡?確實,對神之愛與恩典如此生動的感受,應當在世上極大且有力地促進良善。
(2.) 在天上的榮耀中看見並享受神,這是賜給我們的偉大良善,屆時我們的本性將變得完全,並以其最完美的行為專注於最完美的對象,神將成為萬有之中的萬有,傾倒出祂恩典最豐盛的交通,且直到永遠。靈魂將變得完美,毫無瑕疵,這卑賤的身體將變成與基督榮耀的身體相似,我們將永遠停留在神的注視與愛中;還有什麼比祂的同在更甜美呢?詩篇十六篇11節:「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且這一切無需擔心改變: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7節:「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如果這世上有什麼是良善的,那就是永遠活在神的注視中,愛祂,並被祂所愛。如今,這一切難道不該使我們成為良善嗎?我們難道不該現在就訓練自己走在愛神並以神為樂的道路上,好叫我們在工作中就能預嚐我們的獎賞與結局嗎?我們愛與事奉的對象是良善的,除了良善,還有什麼能從祂流露出來?除了我們心所無法充分領會的良善,我們還能從祂期待什麼?
其次,我們基於什麼根據期待聖靈與此合作。
- 因為神的工作是協調一致的,既顧及祂所作用的對象,也顧及祂藉以作用的媒介。對象是人的心,因此祂「用慈繩愛索牽引他們」(何西阿書十一章4節)。媒介是福音,是良善的道,或對神良善的認識,因此是使我們產生良善的合適工具。在那裡,我們有良善的誡命與良善的應許,以及神在基督裡奇妙良善與慈愛的敘述;因此「聖靈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正如印章被雕刻,蠟就接受了印記。印章是道,蠟是我們的心,而施加印記的手是神的靈;祂是主要的原因,使福音產生果效,在我們心中產生與道的結構相符的心境。簡言之,良善的靈藉著良善的道,使我們成為良善,一切都配合得宜。
- 聖靈產生此果效,是作為福音真理的見證,福音既是超自然的教義,就需要從天上得到證實,好讓它的真理能藉著伴隨它的神的大能而被認識,在我們心中產生與道的宗旨相符的果效。任何能改變人的靈魂並使之歸向神的教義,都是出於神,並為神所擁有的。當如此神聖的教義使我們成聖時,我們就看見了它的真理:約翰福音十七章17節:「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當如此的拯救被宣告時,它確實使我們得自由:約翰福音八章32節:「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當如此屬天的教義在我們心中孕育出屬天的心思:哥林多前書二章12節:「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當如此屬靈的教義帶來更多的聖靈:哥林多後書三章8節:「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如此智慧的教義將使我們充滿智慧;如此恩典與良善的教義在我們心中孕育出一切良善,因此我們有了神對祂真理的印證。
- 藉此,神可以向祂的子民表明祂特殊的揀選之愛。當祂藉著聖靈在他們心中作成一切良善時,他們就開始察覺到祂以特殊的愛愛他們。愛或恨無法從我們面前的任何事物、任何外在的境遇中得知(傳道書九章1節);但當我們藉著主良善的靈變得像神、像基督,並在我們身上有良善之道的印記時,我們就知道了祂對我們的愛:約翰一書四章13節:「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那是什麼靈?不就是愛與良善的靈嗎?因為「神就是愛」(第16節)。那時,我們抄寫了我們的榜樣,並被帶入與神的合一中。
- 神提供祂的恩典,以邀請我們認真對待這福音。祂在邀請中不排除任何人,因此我們也不可排除自己。沒有人會錯過它,除非那些因自己的粗心、不順服與忘恩負義而忽略並喪失它的人。如果你能觀察祂成聖感動的時機,你的情況會好得多:箴言一章23節:「你們當因我的責備回轉;我要將我的靈澆灌你們,將我的話指示你們。」
應用一:知識。
- 它告訴我們,世人的偏見是何等虛假,他們認為敬虔的生活是一件嚴苛僵硬的事,彷彿人一開始實踐敬虔,就拋棄了所有良善的本性。不;「聖靈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除非一個人被惡意、偏見與獸性的私慾所蒙蔽,否則沒有什麼比看見神話語中所描述的那種良善的人更令人愉悅的景象了;因為他是一個尋求向眾人行善、不傷害任何人的人;他不為自己在世上尋求什麼大事,不為榮譽與偉大而爭競,而是謙讓,或至少對所有人給予應有的尊重;他屈尊就卑,不嫉妒任何人,不向任何人報復,而是對所有人謙恭,並根據自己的能力與機會對所有人有益。對神而言,他的工作是愛祂並為祂而活;他視與神同住為他的幸福,並謹慎地藉由每日的祈求與敬拜來保持對祂應有的紀念;總是因基督耶穌而喜樂,並活在成聖之靈的感動中,以致他的生活沒有沾染任何滔天大罪的污點。他總是藉著來世的應許來鼓勵自己,將他所有的行為都導向那裡。這才是真正的良善之人;難道惡意與不信能反對這一點嗎?你會說,世上這樣的人很少。答:當有這麼多幫助與途徑來達成時,這更令人遺憾。這是人的錯,而非規則的錯。但這樣的人確實很多;是的,所有神的兒女在某種程度上都是這樣的人。世界看見了並恨惡他們,因為他們聖潔與屬天的生活責備了他們那隨從肉體與屬世的道路。
- 它告訴我們,光明之子應當充滿良善,否則他們就沒有善用他們的優勢。在我們失去了對神、對來世以及通往那裡道路的認識之後,我們有一道良善的道來指引我們;這一切竟藉由基督清晰而明白地向我們啟示。不僅如此,我們還有良善的靈將這知識印在我們心中,並賜給我們屬天的心思與生活。如今,除了我們也應當成為良善之外,還剩下什麼呢?因為一個邪惡的民族,擁有良善的宗教又有何用?這良善的道,向我們保證神樂意對人類行最大的良善;這良善的靈,其偉大的職責就是重生我們並使我們成為良善。但唉!許多人更熱衷於談論這道,而非活出這道,且在誇耀聖靈時,卻不那麼謹慎地隨聖靈而行。
- 我們裡面所有的良善都是聖靈的果子;祂注入恩典,祂激發行為;因此,我們所擁有與所做的一切榮耀,都必須歸給神。神在我們所做的一切良善中,比我們自己佔有更大的份額。我們對自己最好的行為,可以像奧古斯丁對他私生子所說的那樣:「我在他身上除了我的罪之外,一無所有;」除了缺陷之外,沒有什麼是我們的,良善是神的。奧古斯丁在詩篇一三七篇註釋中又說:「主啊,看我在我裡面的工作,不是我的,而是你的!如果你看我的工作,你就定我的罪;如果你看你自己的,你就給我冠冕:因為我所擁有的任何良善,都是從你那裡得來的,因此與其說是我的,不如說是你的。」我們應當如此謙卑且感恩地受感。神自身是良善的,祂裡面是良善的,是的,祂就是良善本身;在祂之上、之外或之外,沒有任何良善;如果它是良善的,它就全部來自於祂,因此一切榮耀都歸於祂。
應用二:勸勉我們在一切良善上增長。(1.) 道德上的良善,即聖潔。聖潔是神的榮耀,因此必然是我們的卓越之處:出埃及記十五章11節:「耶和華啊,眾神之中,誰能像你?誰能像你至聖至榮,可頌可畏,施行奇事?」所以,成為聖潔就是穿上全地之王的皇家禮袍。無疑地,一個人分享神的本性與形象越多,他就越卓越。(2.) 有益的良善,或仁慈與憐憫;這是神第一個且最重要的名號。正如神對摩西所說,出埃及記三十三章19節:「我要顯我一切的恩慈,經過你面前,」當祂宣告祂的名時:出埃及記三十四章6、7節:「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詩篇三十三篇5節:「遍地滿了耶和華的慈愛:」詩篇一百四十五篇9節:「耶和華善待萬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這首先感化我們,並要求我們對祂的尊重。有史以來的第一個試探,就是為了削弱對祂良善的觀念。如今,這就是我們所要效法的,向眾人行善,並盡我們所能地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