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生中能達到何種程度的完全?
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若在什麼事上存別樣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腓立比書三章 15 節)
這些話是從前文推論出來的,正如「所以」這個推論連詞所顯示的。
經文中包含兩件事:
- 他對剛強與成熟基督徒的勸勉: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
- 他對軟弱者的謙讓:若在什麼事上存別樣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
在前一部分中,我們有:
- 用來形容剛強基督徒的術語:「凡是完全人」。他先前提到自己尚未完全(第 12 節)。然而現在他將此視為自己與他人的共同點:「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因此,為了避免表面上的矛盾,必須在有限的意義上理解「完全」。
- 所給予的建議或勸告:「總要存這樣的心」;這是什麼意思?即「與我存同樣的心思」。這必須從前文得知,並可從第三節推論出來。他曾提到一些假教師與猶太化的弟兄,他們自稱是割禮與律法其他儀式的擁護者與捍衛者,彷彿這些事能使他們在神面前蒙悅納。現在使徒責備他們,說他們不是「真受割禮的」,而是「妄自行割的」,是教會的破壞者與分裂者,而非神的真子民(有時以「受割禮者」來稱呼)。他們是妄自行割的,是教會的切割者與分裂者;但我們是「真受割禮的」,是「在靈裡侍奉神,在基督耶穌裡誇口,而不倚靠肉體的」;也就是說,我們不倚靠任何表面的公義,而是單單從基督尋求我們在神面前的稱義與本性的更新;並藉著在信心、愛心與盼望中操練這恩典來侍奉神;或者說,我們單單尋求基督那更新與和好的恩典,好讓我們能以屬靈的方式侍奉神,並最終獲得所應許的榮耀。他以自己的經歷證明了這一點,他曾有理由像他們任何人一樣在肉體中誇口,但他卻將萬事看作有損的,將他們所誇口的、他本可誇口的一切看作糞土,好讓他能從基督耶穌那裡獲得這恩典,並在經過勤勉、捨己的侍奉與順服過程後,最終被帶到神面前。他說:「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要留意這一點,並要像我一樣,甘願捨棄萬事,竭力追求這一點。
- 他對軟弱者的謙讓,他們雖然接受了基督教的其他部分與要點,卻對廢除律法儀式感到不滿:「若在什麼事上存別樣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這裡:
[1.] 假設了一件事:他們不應被剛強者的嚴厲譴責或苛刻對待,或軟弱者的固執己見,而與其他基督徒隔絕。站在真理一邊的完全人,不可譴責他人;軟弱者也不可譴責與批評他們。
[2.] 表達了一件事,即這種相互謙讓與寬容的理由。如果他們是真誠且謙卑的,神最終會向他們顯明真理。
我從他對剛強與成熟基督徒的勸告開始;首先,我要談談用來形容他們的術語:「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
教義:在此生中,有一種可以達到的完全。
首先,我將透過幾個區分來解釋這一點。
其次,證明所有基督徒都應努力追求完全。
關於第一點,完全有兩種:終局與賞賜的完全(perfectio termini et prœmii),以及恩典與聖潔的完全(perfectio viœ seu cognitionis et sanctitatis)。
- 聖徒在天上將獲得的賞賜,在那裡他們將脫離一切罪惡的軟弱:哥林多前書十三章 10 節:「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在天上有完美的福樂與精確的聖潔;那時聖徒才真正是榮耀的聖徒,那時他們沒有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以弗所書五章 27 節);當他們「被引到祂榮耀之前,無瑕無疵」(猶大書 24 節)。這在世上我們尚未擁有;但正因為我們在來世期待這一點,我們在此生就必須竭力追求聖潔的最高完全,因為容忍不完全就是對福樂的輕視。我們是否認為來世那無瑕的純潔與聖潔的完全就是我們的福樂?難道我們現在就要逃避它、遠離它,或者至少忽視它,彷彿它是我們現在的重擔嗎?絕非如此!「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約翰一書三章 3 節)。凡不期待土耳其式的樂園,而期待無罪狀態的人,現在就會努力追求,盡可能多地獲得它。當你停止在聖潔上成長,你就停止了向救恩邁進;當你的渴望與努力減弱時,你似乎就對天堂與福樂失去了愛慕。
- 恩典與聖潔的完全,是聖徒在此生可以達到的:歌羅西書四章 12 節:「叫你們在神一切的旨意上得以完全,信心充足。」因此,當我們不缺乏救恩所必需的一切,當我們致力於避免一切已知的罪,並致力於實踐一切已知的職責,普遍且完整地侍奉神時,我們就是完全的。
其次,有律法上的完全與福音上的完全。律法上的完全是無罪的順服;福音上的完全是真誠的順服:前者是沒有罪,後者是沒有詭詐,沒有被容許的詭詐。前者在於對神律法的精確順服,後者在於履行律法的真誠努力;前者經得起天平的衡量,後者只能經得起試金石的考驗。
- 律法上的完全描述於加拉太書三章 10 節:「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這是一種個人的、持續的、完美的順服。它假設人是無辜的;它要求人必須保持這種狀態;因為根據那個聖約,哪怕是最微小的冒犯,也會使我們陷於咒詛;正如天使因犯了一次罪就被逐出天堂,亞當被逐出樂園一樣。省略我們當行的任何事,犯下我們被禁止的任何事,是的,哪怕是心靈與精神上最微小的扭曲與偏離,都會使我們在神面前有罪。然而,由於我們肉體的軟弱,這已變得不可能(羅馬書八章 3 節)。人已經墮落,內心混雜著不同的原則,無法在神面前如此精確。
- 福音上的完全:當心對神忠誠,堅定地傾向並決意在凡事上取悅祂:列王紀下二十章 3 節:「耶和華啊,求你記念我怎樣在你的面前存完全的心,按誠實行事。」這可以在從屬於基督的義的前提下提出;這種完全與軟弱並存:歷代志下十五章 17 節:「亞撒的心卻一生完全。」然而他仍被指責有若干軟弱。這種完全是所有人必須具備的:歷代志上二十八章 9 節:「我兒所羅門哪,你當認識耶和華你父的神,誠心樂意地侍奉祂。」凡為神所做的,不僅必須甘心樂意,不因勉強,而是出於靈魂內在的傾向;而且必須是完全的,即盡可能精確。有些人或許做了許多好事,但他們的心對神並不完全:歷代志下二十五章 2 節:「亞瑪謝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只是心不專誠。」這並非指對神單一的真誠傾向。當心在神與其他事物之間分裂時,何西阿書十章 2 節:「他們的心分心」;雅各書一章 8 節:「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心與心對抗;在信心上,介於神與其他倚靠之間;在愛心上,介於神與世俗虛榮之間;神的利益並非首要,我們也沒有愛祂勝過一切;在順服上,介於取悅神與取悅人之間,介於取悅神與我們自己虛妄的幻想與慾望之間,榮耀神與促進我們世俗的目的之間;你為神樹立了競爭者與夥伴。這種完全我們必須具備,否則就不在救恩的狀態中。
第三,有絕對的完全與比較的完全。
- 那絕對完全的是指毫無缺乏。這存在於我們的主基督身上,祂擁有無限量的聖靈;這存在於我們的準則中,但不在那些遵循準則的人身上:詩篇十八篇 30 節:「至於神,祂的道是完全的。」但我證明,這種絕對的完全在世上任何聖徒身上都不存在,理由如下:
[1.] 凡仍存留許多肉體或屬肉體本性殘餘的地方,人就不可能絕對完全;但所有敬虔的人都是如此,他們內心有兩種交戰的原則:加拉太書五章 17 節:「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保羅身上也證實了這一點,見他的嘆息,羅馬書七章 24 節:「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請注意,使徒是在說他自己,而不是別人;是在說他現在已更新的狀態,而不是他過去作為法利賽人時未歸信的狀態。他已在第 9 節談過他過去的狀態:「罪又活了,我就死了」;但第 14 節:「我是屬乎肉體的」;第 15 節:「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第 18 節:「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那裡所說的許多事,無法與一個屬肉體的人相符。例如,不容忍罪(第 15 節);恨惡罪(同節):「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喜愛神的律法(第 22 節)。此外,第 17 節區分了兩個「我」:「這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此外,第 18 節他區分了自己與肉體;第 22、23 節區分了外在與內在的人。最後,他為藉著基督得救贖而感謝,這一切都只適用於重生的人。既然如此,神的僕人顯然不是絕對完全的。
[2.] 沒有人不偶爾犯罪:列王紀上八章 46 節:「因為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傳道書七章 20 節:「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雅各書三章 2 節:「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約翰一書一章 8 節:「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因此,沒有人完全到沒有任何罪。
[3.] 沒有人不需要神的憐憫,且都應為日常罪惡的赦免而祈求這種憐憫(馬太福音六章 13 節),正如我們祈求日用的飲食一樣。主指示我們提出的這個祈求,不是為了別人的罪,而是為了我們自己的罪。這些論點證明,沒有人的義是完全、沒有缺陷的。神最好的兒女也有無數的軟弱,這應使他們謙卑,應被嚴肅地放在心上,並在我們通往天堂的每一步中加以警惕。
- 有一種比較的完全,分為兩種:
[1.] 當生活在基督教律法下的人與其他制度下的人相比時。
[2.] 當基督教的信徒彼此相比時。
[1.] 當基督教的信徒與生活在其他制度下的人相比時。那些順服基督條件的人被稱為完全,因為基督教本身就是一種完全。例如,引用那處經文(我更願意將其從天主教徒手中奪回,他們區分福音中必要的職責誡命與完全的勸告,以建立修道主義與自願貧窮,將其視為比普通基督徒生活更完全的狀態)。他們最能說服人的經文是馬太福音十九章 21 節:「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這難道不是一種完全的勸告嗎?基督難道不是這樣稱呼它嗎?或者每個人都被要求變賣所有財產給窮人,並成為修士或隱士嗎?不;「你若願意作完全人」這句話的意思不過是:如果你想提升到我來提升人們所達到的更高境界與生活準則,如果你想成為一名基督徒。這裡所說的完全就是基督教本身,而非其中英雄式的卓越程度;這裡所要求的條件是命令,而非勸告;只是如果我們不順服,我們就不是基督徒;因為一個人若想擁有福音的特權,就必須順服福音的職責,或基督所要求的條件,那就是成為一個完全、徹底的基督徒。你會說,我們必須為了天上的賞賜而變賣一切分給窮人嗎?
答:1. 每個人都有義務按照神的指示使用財物、土地與生命,並在被要求時捨棄世上的一切財富。現在,我們可能直接或間接地被要求這樣做。直接地,藉由明確的命令,就像這個年輕人從基督那裡得到的一樣;而實際變賣家產分給窮人,並不約束任何人,除非我們像這個富有的年輕人一樣,從基督那裡得到類似的命令。間接地,當我們無法在不冒毀滅危險的情況下順服基督的任何特定誡命時。因此,這要求基督所有的門徒捨棄一切,而不是與基督決裂;因為沒有人是基督徒,除非他為了重價的珠子而變賣一切(馬太福音十三章 46 節)。我們的主告訴我們,愛任何事物勝過愛祂的,就不配作祂的門徒(馬太福音十章 37 節);也就是說,就不是基督徒;因此,如果無法在不捨棄財富的情況下保持我們的忠誠與順服,我們必須不偏不倚地執行,即使這意味著失去財產與生命本身;如果我們不決心並承諾這樣做,我們就不是基督徒,也無法得救。在洗禮中,我們誓言要離棄世界並跟隨基督,當世界與祂發生衝突時。如果我們在試煉時期沒有執行,我們就喪失了基督教的特權,以及對福樂的一切權利。因此,這種完全對所有基督徒都是必要的。你們尊重、偏愛、選擇基督勝過一切,並決心無論付出什麼代價都要對祂忠誠;這不是基督教中一個高深且隨意的觀點,而是一個必要的職責。你會說,最強壯的基督徒除了變賣一切、捨棄一切之外,還能做什麼?答:他們能以比軟弱的基督徒大得多的愛心、樂意與喜樂來做這件事。基督徒之間的區別不在於所做的事,而在於做事的態度。那麼,這就是完全,你們所有人都必須這樣完全;因為這種完全是真誠的必要構成部分;沒有它,你們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2.] 當與同一信仰的其他人相比時,信徒被區分為完全人與不完全人。雖然沒有人能達到聖潔的絕對完全,但基督徒之間存在恩典的不同程度與成長的差異,剛強者被稱為完全,是相對於那些在知識上尚淺,或在抵擋罪惡上軟弱無能的軟弱者而言。因此,完全人是與基督裡的嬰孩相對立的;正如他在談到我們「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後,隨即補充說:「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以弗所書四章 13、14 節)。在其他地方,當他談到「完全人」(哥林多前書二章 6 節),即那些在屬靈事物上老練的人時,他隨即將「基督裡的嬰孩」與他們對立起來(三章 1 節)。同樣的情況也可見於希伯來書五章 13、14 節:「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因為他是嬰孩;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邊註作「完全人」)。參見哥林多前書十四章 20 節:「弟兄們,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然而,在惡事上要作嬰孩,在心志上總要作大人。」(即「完全人」或「成熟的人」)。這些以及許多其他經文顯示了「完全」的概念:它不是絕對的,而是比較的。那些很好且徹底理解基督教教義,習慣於敬虔生活,並擁有堅定信心與愛神之心的人,是相對於剛進入基督學校、缺乏經驗的初信者而言。我們必須這樣完全,不能總是作小孩子。經過多年成長仍是嬰孩,這是一件怪事。這個意義在此處最為重要。
- 有部分的完全與程度的完全;即成長。
[1.] 部分的完全是指我們擁有一名真誠基督徒或救恩狀態所需的一切;正如生物一出生就是完全的,因為牠們擁有屬於該生物的一切;牠們在任何部分都沒有殘缺或缺陷:因此,嬰孩在出生的第一天就是完全的,就像一個成熟的人一樣。因此,基督徒必須擁有正直的完全,即屬於新造之物的一切部分;擁有啟迪心思、使心傾向神、管理情感、統治慾望的恩典;一種恩典加上另一種恩典,使基督徒成為完整、完全,在任何一點上都不缺乏(雅各書一章 4 節)。部分上缺乏的,無法透過後來的成長來彌補。基督徒若不在部分上完全,就不可能在程度上完全;遺漏一種必要的恩典,新造之物就是殘缺的;有些人遺漏了節制,有些人遺漏了忍耐,有些人遺漏了愛心(彼得前書二章 5、6、7 節)。
[2.] 有程度的完全,即當事物絕對完整、毫無缺乏,並達到其最高峰時。我們只有在天上才是完全的,希伯來書十二章 23 節:「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那些脫去身體、卸下肉體的靈魂;在他們短暫的生命中,他們只是正直的,但在他們天上的生命中才是完全的。在這裡,他們與神同行,並努力對祂進行普遍的順服,從而具備了資格;但現在他們與神同住,並被允許進入比我們凡人更親密的交通中;他們脫離了一切罪惡與試探,他們超越了成長:穀物不在糧倉裡生長,而是在田野裡生長。那麼,雖然我們在程度上不完全,但我們在部分上必須完全,我們必須將自己完全奉獻給神使用,不容許我們內心的任何部分或角落被其他事物佔據。
- 完全應就(1)我們的成長,或(2)我們的成全來考慮;在這裡,它只處於「進行中」(in fieri),在那裡則是「已完成」(in facto esse)。當事物開始做時,就被說成是做了(哥林多後書五章 17 節)。因此,那些走在完全道路上的人被稱為完全人;他處於成長的狀態,在恩典與公義上不斷增加;哥林多後書三章 18 節:「我們眾人……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哥林多後書四章 16 節:「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他們認真地投入這項工作。因此,「完全」被理解為:
[1.] 就媒介而言。設立職事是「為要成全聖徒」(以弗所書四章 12 節)。使他們更受啟迪、更聖潔;更認識神並順服祂的旨意。神設立了成全恩典的媒介,正如祂設立了最初在我們裡面動工的媒介一樣:帖撒羅尼迦前書三章 10 節:「補滿你們信心的不足。」
[2.] 就媒介的改進而言:哥林多後書七章 1 節:「敬畏神,得以成聖」,在恩典的道路上向著完全邁進,當習慣更加增長時:彼得後書一章 8 節:「你們若充充足足地有這幾樣,就必使你們在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不至於閒懶不結果子了。」基督徒的實踐更加一致: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 1 節:「你們既然受了我們的教訓,知道該怎樣行,可以討神的喜悅,就要照你們現在所行的,更加勉勵。」僅僅擁有恩典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在恩典中成長;進步總是必要的,儘管無法達到精確的完全。因此,當你不僅僅是輕率地立志,而是將追求準則與規範作為恆久的努力,不斷與罪爭戰,並瞄準更高程度的聖潔時,你的心在神面前就是完全的。
(2)成全。當經過今生的一切危險後,我們最終將被呈獻給基督,並藉著基督呈獻給神。呈獻給基督:歌羅西書一章 28 節:「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即完全具備基督所要求並體現的聖潔。並藉著基督呈獻給神:歌羅西書一章 22 節:「叫你們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祂自己面前。」
現在我來談談理由。
其次,我們必須完全的理由,即不僅要真誠,擁有基督徒的一切部分,還要竭力追求最高的完全,並且在目前,不缺乏任何有助於或必要於救恩的事物。
- 我們有一位完全的神:馬太福音五章 48 節:「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神的完全是我們的藍本,那是精確的,我們被要求效法祂;因此,我們不能為我們的聖潔設限,說:「到此為止,不可再進」;當我們無論走得多遠,這仍不像神。這條規則的力量並未減弱,因為在路加福音中,它被限制在神性的一種完全上,因為他讀到的是:「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天父慈悲一樣」(路加福音六章 36 節);這是基督徒完全的一種特殊方式;但神的兒女必須追求一切美德的完全,而不僅僅是愛仇敵。正如憐憫是我們應當效法的神聖完全之一,聖潔、誠實與智慧也是如此(彼得前書一章 15、16 節)。顯然,福音中的這項指示是有目的的,否則基督就是徒勞地說話;如果是有目的的,我們就有義務追求完全;雖然我們在此生無法完全達到,但我們仍必須瞄準更多,並更接近它。既然以神為我們的榜樣,我們就應當始終將祂置於眼前,正如祂在話語中向我們顯現的那樣,並效法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祂是神本體的真像。
- 我們有一條完全的準則:詩篇十九篇 7 節:「耶和華的律法全備」;提摩太後書三章 17 節:「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律法作為準則的嚴格性被採納進恩典之約中,進入其架構與體制中,並在很大程度上約束我們,不容許軟弱與不完全,我們必須不斷為過失哀慟,並在凡事上竭力追求與之完全一致。正如我們有完全的榜樣,我們也仍有一條律法,它是所有公義的完全準則,因此我們應當努力更加與之相符。
- 我們有一位完全的救贖主:歌羅西書二章 10 節:「你們在祂裡面也得了豐盛。」我們從祂那裡、在祂裡面擁有一切救恩所必需的事物。在我們自己裡面,我們是空虛的,缺乏任何能使我們在神面前蒙悅納的事物,但在基督裡有豐盛,要傳遞給所有意識到自己空虛並認真投靠祂的人;有完全的智慧、完全的義、完全的聖潔,以及我們完全榮耀與福樂的供應。祂藉著祂的靈開始更新我們的本性,這種恩典仍在不斷成長,直到一切在榮耀中加冕;在我們的中保裡有完全的豐盛。
四、有一種完美的賞賜,或說完美的榮耀狀態,在那裡,無論是聖潔還是幸福,都毫無欠缺。聖經將其描述為我們在基督耶穌裡長大成人,達到完全的地步(弗四13)。我們在初次歸正時如同嬰孩,容易陷入幼稚的無知與諸多軟弱;我們經歷少年與成長期,在恩典的道路上向著完全邁進;最後,我們達到完全的壯年,達到巔峰,那時恩典在榮耀中完全成聖。聖經中對於衰老與凋零的時期隻字未提。噢!那將是何等蒙福的時刻,我們將聖潔無瑕,遠離一切試探;那時,信徒將直接從聖潔的泉源領受一切,並充滿各樣完美的豐盛。既然我們懷有這樣的盼望,我們豈能懶惰怠慢?斷乎不可!我們必須向著標竿直跑;如果我們期待這份福分,就必須珍視它、追求它,並且每天獲得更多。
應用一:勸勉各位務必竭力追求基督徒的完全。
- 動機。你在亞當裡所失去的,必須在基督裡得回,否則就是羞辱了你的救贖主。我們在亞當裡失去了純真與完美的聖潔,因此你必須尋求藉著基督將其恢復,因為基督拯救的能力遠勝過亞當毀壞的能力(羅五17)。豐盛的恩典與義的恩賜是藉著耶穌基督而來的。誠然,基督是循序漸進地完成祂的工作;但如果我們不留心,只是懶散地期待祂使我們完全,這怎麼可能實現呢?因為神不會在我們不參與的情況下拯救我們;我們盼望什麼,就必須為之努力,因為基督徒的「盼望」並非虔誠的懶惰,而是對勤勉的激勵。
- 我們祈求完全,因此必須為之努力,否則我們的禱告就是一種嘲弄。我們禱告(太六8;帖前五23):「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我們祈求完全的成聖,是懷著獲得它的盼望。禱告不是為了神的緣故,而是為了我們自己,這是一種莊嚴的立約,使我們運用恩典媒介,以求獲得我們所祈求的福分。
- 在我們立約時,我們立志遵行神全備的旨意;既然有了立志,就必須有努力與進步,否則這就不是以誠實的心所立的(來十22)。一個人可能在情緒激動時立志盡責,隨後卻在生活與實踐中反悔;他可能渴望完全,在籠統的意義上喜歡它,卻沒有考慮到這意味著要棄絕他所鍾愛的私慾,在這種情況下,他將無法推諉。是的,他可能真誠地立志,卻在努力上軟弱懈怠。因此,我們需要不斷被勸勉,在聖潔上更加熱切勤奮,以「禁戒各樣的惡事」(帖前五22)。不可容許自己在任何已知的本分上疏忽(雅四13),或犯下任何已知的罪,無論那罪與我們多麼親近、多麼寶貴:詩篇十八篇23節說:「我在祂面前作了完全人,我也保守自己遠離我的罪孽。」因此,除非我們順服這些勸勉,真誠地立志遵行神全備的旨意,否則我們將面臨對撒狄教會那樣的指責:「在神面前,我沒有見你的行為有一樣是完全的」(啟三2)。你的誓言是好的,但你的實踐卻不相稱。
- 思想那不斷向著完全邁進之人的安慰與平安:詩篇三十七篇37節說:「你要細察那完全人,觀看那正直人,因為和平人有好結局。」他們擁有甜美的生命與幸福的終局,在世上有可忍受的旅程,離開世界時有舒適的歸宿。
至於方法:
- 務必確認這項工作已經開始,因為必須先有歸正的恩典,才會有堅固的恩典;必須先有生命,才會有力量與成長,正如必須先有火,才能將火吹旺;因為對著死煤吹氣,在擁有生命之前尋求力量,又有什麼用呢?這就像給死人餵食或服藥一樣。對於那些安逸且未悔改的人,不應給予堅固與加力,而應使他們自卑並改變。我們必須先選擇神作為我們的分,然後才能被勸勉去緊緊跟隨神(徒十一23)。首先是誠實的完全,然後才是成長與進步的完全,衡量與程度是跟隨恩典在靈魂中真實存在的。
- 若你想成為完全,就必須加強根本的恩典,即信心、盼望與愛心;要有強大的信心、熱切的愛心、活潑的盼望。這種信心能使看不見的榮耀成為真實,並對來世有如此深刻的體會,以至於你願意為了那份盼望而冒險一切;這種盼望能使心靈專注於未來的榮耀,以至於現世的事物不再輕易動搖我們;這種愛心能將我們所有的行動都導向神的榮耀,以及我們對祂永恆的享受(猶20、21)。
- 以全心與良善的良心運用恩典媒介。這些媒介有助於補足你信心上的欠缺,使你在愛中扎根、立基,在盼望中堅固,使對天堂的思念更能觸動並吸引你。如今,主要的媒介是聖道、聖禮與禱告。
[1.] 在聖道中,你有信心的原則、愛心的義務與盼望的論據;因此經上說,神藉著祂恩典的道建立我們(徒二十32)。
[2.] 聖禮加強了信心、盼望與愛心,作為神藉著耶穌基督在恩典之約中對我們之愛的記號與印證,使我們的安慰更加堅固。它們作為一種約定或誓言,加強了我們的信心與盼望;它們激勵並約束我們的愛心與順服:我們重新向神立約,無論付出什麼代價,都要追求我們永恆的盼望。我們最大的疾病是傾向於惡而懶於行善:我們藉此抑制前者,並珍視後者。
- 多多思想你所期待的、按著應許而來的完美福分,這將激勵並促使你更加勤奮。那時機即將到來,那時心智將充滿光照,心靈將充滿愛與喜樂,達到其容量所能承載的極限。那時將有:
[1.] 對神與基督完全的看見(林前十三12)。心智對神在基督裡之知識的渴望,將不再有任何空缺或不滿足。
[2.] 對神完全的擁有與享受。在這裡,我們處於等待、期待、渴慕的姿勢,但在那裡,將有豐滿的享受;我們被神一切的豐盛所充滿(弗三19;林前一30)。神是萬有,也在萬有之中。
[3.] 完全的相似與轉化,成為基督的形象(約壹三2;詩十七15)。在這裡,恩典與敗壞混雜;我們藉著聖靈的初熟果子像神,但又因殘餘的敗壞而不像祂;但在天堂,我們將完全像祂。在這裡,我們像基督,但也像亞當,甚至往往表現出更多亞當的樣式而非耶穌;但在那裡,我們只彰顯基督的聖潔與純淨,祂的形象在我們身上閃耀,毫無斑點與瑕疵。
[4.] 由上述一切——對神的看見、享受與相似——所產生的完全喜樂(詩十六11)。那些喜樂是豐滿且永恆的:我們最大的事業將是愛我們所看見的,我們最大的幸福將是擁有我們所愛的。這是我們永不衰殘的喜樂;我們進入主人的快樂(太二十五;彼前四13):「當祂榮耀顯現的時候,你們也可以歡喜快樂。」主為祂的子民保留了豐滿的喜樂,直到那不再有哀傷的時刻。
應用二:我們是否完全,也就是說,我們是否是在通往完全之路上的成熟基督徒?
其標誌如下:
- 當我們對世俗事物有如此卑微的評價,以至於我們對它們的愛慕每天都在減弱時。宗教的一半是向世界死,另一半是向神活,即治死自愛,並加強與增長我們對神的愛。自愛藉著世界的享樂、榮譽與利益得到滿足;而對神的愛則旨在享受神,當我們超越了世界的希望與恐懼,以及感官的愉悅時。「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當一切為了基督的緣故都被看作「糞土」時。
- 當我們對目前聖潔的程度感到不滿足,並不斷努力追求更好時。我們殘缺且有缺陷的事奉是我們真實的困擾;我們哀嘆自己的缺乏與不完全;我無法做到我所願意的:「我這苦惱的人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你們的心因不能更好地事奉神而感到悲傷與羞愧;你們仍在呻吟、渴慕、竭力追求更大的完全:但當你們容許自己的不完全,並毫無悔意地消化過失時,你們就是基督信仰中的軟弱者。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渴望最高程度的聖潔,並渴望從一切罪惡中得釋放,不能滿足於任何低程度的恩典;他對自己認識神、愛神不夠,事奉神不夠好感到困擾;他最小的罪對他而言,比最大的身體匱乏與苦難更沉重(羅七23、24)。
- 這樣的人更多受愛而非恐懼的驅使。軟弱的基督徒在最懼怕地獄時最順服;但我們越全心愛主我們的神,我們就越向著最終的狀態邁進。起初,我們的驕傲與感官慾望在我們裡面掌權,沒有任何抵抗,只有偶爾因懼怕地獄而產生的驚恐與無效的抑制。這樣的人尚未歸正。如果宗教的意識在我們裡面佔上風,但我們的狀態仍是困擾多於安慰,我們所有的事業只是為了逃避我們所恐懼的永恆痛苦;因此,我們可能放棄那些滋生恐懼的粗俗罪惡的實踐,或執行一些能最好地防禦它們的本分。但這種宗教僅由恐懼所激發,缺乏對神與聖潔的愛,這只是宗教的預備階段,離神的國不遠;但當真正歸正時,我們就有祂兒子的靈,引導我們稱神為父(加四6)。但目前,得兒子的名分所產生的影響還很微弱;我們與奴僕無異;是「完全的愛把懼怕驅逐出去」(約壹四18)。當靈魂愛神、思念神,並傾向神的道路,以它們為通往神的途徑而喜悅時,我們就在更好的進程中,並為最終的狀態作好了準備:他最大的動機是愛,他最大的目標是完全的愛。目前他想更好地事奉祂,因為他喜悅祂的道路。「我何等愛你的律法!」(詩一一九97),第140節:「你的話極其精煉,所以你的僕人喜愛它。」他們樂意並準備好歸向神;這些人在基督徒的道路上已經徹底穩固。
- 成熟的基督徒更加謙卑,他比別人看見更多自己的缺陷。軟弱的基督徒比智慧與剛強者更容易自高;因為人恩典增長越多,無論是知識還是聖潔,他們就越知道自己的空虛、未治死的罪以及諸多過失,就越知道神聖潔的忌邪、罪的邪惡、聖約的嚴格,對自己對神的義務有更深的體會,並對自己那滑溜的心有更多的經歷:罪對他們而言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沉重;他們有更多的困難要應付,而這一切使他們在自己眼中保持謙卑與卑微。說這一切是為了敦促你們關注這種成長與進步,這就是我們的完全。順便一提,那認為自己有足夠的恩典得救,而不求更多的人,對待神比對待世事更加吝嗇;如果一個人有足夠的麵包不至於餓死,他會滿足嗎?「若沒有對成長的關心,就沒有真理;如果我們的狀態是安全的,它對我們而言就不確定。」
三、若你們不願承認自己軟弱,就當溫柔地盡強者的本分,發出你們的光,提出你們的理由來說服他人;但若你們除了固執與無知之外,拿不出任何東西,那麼你們不僅是軟弱的弟兄,更是悖逆的弟兄。那麼,軟弱的人該當如何?不應因任何微小的分歧,就將自己與其他基督徒撕裂、隔絕,或對他們表現得疏遠;也不應藉由指責來製造麻煩,而應當謙卑、受教、勤於使用恩典媒介,放下固執的偏見,省察為何自己與其他敬虔之人會產生分歧;在你們的根據尚未清晰確定之處,仍要為發現神的心意留有餘地,且不以修正未來確信所證偽的先前做法為恥。
II. 理由。
- 出於合一的必要性、卓越性與實用性。聖經中還有什麼比基督徒應當致力於合一更清楚的呢?基督曾為此祈求:約翰福音十七章21-23節:「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地合而為一。」使徒亦以最懇切的請求來強調這一點:腓立比書二章1-2節:「所以在基督裡若有什麼勸勉,愛心有什麼安慰,聖靈有什麼交通,心中有什麼慈悲憐憫,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誰能抵擋如此強而有力的懇求?若他們曾從他的事奉中得到安慰,曾因基督而有盼望,曾領受聖靈的感動,曾對靈魂有過憐憫與同情,就當追求在判斷、愛心與情感上的合一,並放下彼此的分歧與屬肉體的爭競。此外,他們也告誡我們防備那些製造分裂的人:羅馬書十六章17-18節:「弟兄們,那些離間你們、叫你們跌倒、背乎所學之道的人,我勸你們要留意躲避他們。因為這樣的人不服事我們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語誘惑那些老實人的心。」他們以極具說服力的論證來敦促我們合一,這些論證本身就帶有最高的理性:以弗所書四章4-6節:「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
這裡堆疊了七個合一的考量:
[1.] 基督只有一個身體,所有人都是肢體。整個教會只構成一個身體,藉著信心與他們的頭基督相連,並藉著愛心的紐帶彼此相連;即便是最卑微的基督徒,也是這身體中的一個肢體。若同一身體的肢體彼此撕裂、毀滅,若基督的身體被撕裂,這是極其反自然的,而那些造成這一切的人有禍了!
[2.] 這身體由一位聖靈所賦予生命;若有人是這身體的肢體,他就必須有神的靈住在裡面,以更新並賜他生命。正如使徒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1節所稱,這同一位聖靈在所有聖徒身上運行。若他的恩賜各不相同,它們也出自同一位源頭,並以不同的方式分發,以維護團體與相通,使肢體不能對彼此說:「我不需要你。」然而,在所有成聖的人裡面,只有一個新性情。
[3.] 同有一個榮耀的指望。我們都是同一國度的共同繼承人,我們都期待同一個終局與福分,在那裡我們將相聚並永遠同住。既然那些將來要在榮耀中相聚並同住的人,現在就應當在和平與和諧中共同生活。
[4.] 有「一主」,即一位中保與蒙福的救主。那麼,同一位主人的僕人,難道要彼此爭吵,忽略主人交託的工作,毆打同伴,並與醉酒的人一同吃喝嗎?
[5.] 「一信」,即所信的道(fides quae creditur):他指的是福音中信仰的教義。我們在福音的同一基本真理上達成共識,視其為救恩信仰的唯一對象,難道我們要為那些次要且無關緊要的事爭論嗎?福音只有一個,它是我們新生的種子、信仰與生活的準則、盼望的根基、靈魂的糧食。
[6.] 「一洗」,即藉由洗禮所印證與堅固的同一個新約;當我們父的遺命如此清晰時,我們還要為瑣碎卑微的事爭吵嗎?
[7.] 「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我們有一位共同的神與父,祂的卓越超乎萬有,祂的同在與大能的護理貫穿萬有;但祂藉著聖靈恩慈的作為,以特別的方式住在重生者裡面。這確實是合一的強大紐帶,即在神裡面合而為一。祂是所有信徒藉著耶穌基督共同的父。有人軟弱,有人剛強,有人富足,有人貧窮,但他們在神裡面都有平等的份。如今,我們這些在許多方面合而為一的人,竟被撕成碎片,這是何等可悲!所有這些經文以及更多經文都表明,每一位基督徒都應當盡可能地成為弟兄間合一的珍視者與推動者,不僅要對純潔持守良心,也要對合一持守良心,因為合一僅次於純潔,是基督教偉大的標記。
- 出於對我們彼此軟弱的考量,我們所有人的意志在某種程度上都是敗壞的,並由盲目的心思所引導。正如使徒論到大祭司時所說,他是從人間選出來的(希伯來書五章2節),是「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這應當在我們每個人身上得到印證。一個罪人應當體諒另一個罪人。這個詞是 [μετριοπαθεῖν](能理性地容忍),意指能合理地容忍弟兄的無知,因為我們有共同的關係:加拉太書六章1節:「你們屬靈的人,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所以羅馬書十四章1節說:「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使徒們因直接受聖靈啟示,比我們更無誤。
[1.] 哦,試想我們過去是什麼樣子,現在又是什麼樣子:「因為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的」(提多書三章3節)。難道我們不曾都坐在黑暗與死蔭之中嗎?難道我們不曾都對神的道路以及關於我們平安的事一無所知嗎?神難道不是僅僅藉著祂的恩典將我們帶到祂真理的知識中嗎?我們竟要藐視、輕看我們軟弱的弟兄,或凌駕於他之上,對他妄下斷語與審判嗎?「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哥林多前書四章7節)。
[2.] 我們是軟弱的受造物,並非無誤。在我們成為主裡的光之後,我們在知識與實踐上仍有錯誤,有的多,有的少,這取決於我們成長的程度(詩篇十九篇12節)。神將所有必要的真理啟示給祂的聖徒,但出於智慧的安排,並非啟示每一個細節。
- 出於對神聖啟示可能性的考量。
[1.] 這種啟示唯獨來自神。是祂大能地啟示並使人心堅定地相信(使徒行傳十六章4節;哥林多前書三章6-7節:「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最好的媒介若沒有神的合作,也可能落空。因此,讓我們耐心地使用媒介,並將結果交託給神:提摩太後書二章25節:「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理。」若我們在人尚未確信之前就試圖強迫他們接受我們的觀點,那是一種不會有什麼好處的暴政;它或許能造就假冒為善的人,卻永遠無法造就真正的歸信者。
[2.] 這種啟示是神分階段賜下的。使徒為歸信的以弗所人祈求,願「神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以弗所書一章17節)。他們之前已經有了,但他指的是更大程度的啟示。因此,軟弱的基督徒不應因看不見別人所看見的而灰心。有些人看見的多,有些人看見的少,這取決於神要使用他們的狀態與境況。有些人比別人需要更多的光,例如牧者比會眾需要更多,治理者比被治理者需要更多;但所有人都有足夠的光。有些人起初看人像樹木行走(馬可福音八章24-25節),但後來光就變得更清晰、更分明。簡言之,祂並非一次性或以同樣的方式將心意啟示給祂的孩子,而是這裡一點、那裡一點,正如窄口的器皿所能容納的那樣。
[3.] 那些目前尚未明白的人,日後可能會被教導明白真理。使徒在這樣的盼望中繼續論述:
(1.) 基於他們已經歸信基督教信仰,且在信仰與告白上是真誠的假設。那些屬於神的人,遲早會在所有必要真理的知識上被啟示:「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腓立比書一章6節)。若聖徒在初次歸信、從黑暗進入光明時,並沒有阻礙當時的啟示,也沒有阻礙神當時啟示給他們那些救靈真理的知識,以至於從局部的錯誤中恢復過來,我們就可以推斷,神會賜給他們對救恩之道更進一步的理解,即使他們現在處於某種錯誤之中;正如亞居拉和百基拉在使徒行傳十八章26節中,將神的道給亞波羅講解得更加詳細。
(2.) 基於他們是謙卑且受教的假設:詩篇二十五篇9節:「他必按公平引領謙卑人,將他的道教訓他們。」他們樂於接受指教;但若人因自以為是而自高自大,那麼對他們而言,還不如對一個屬肉體的愚昧人——即感官與獸性的人——更有希望。
(3.) 他們不會忽略任何研讀與禱告的媒介。研讀,因為我們必須像挖掘銀子一樣挖掘知識(箴言二章4節),不僅要呼求,還要深入知識的礦藏中挖掘;普通且顯而易見的理解會將我們引入歧途。然後是禱告:詩篇一一九篇18節:「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神必須挪去帕子。那麼,在向神禱告並致力於使用神聖媒介之後,神會向他們顯明他們受了欺騙。若你研讀而不禱告,神公義地任憑你陷在偏見中;若你禱告卻忽略媒介,你不可認為神會超自然地啟示你,因為祂是藉著對普通媒介的祝福來啟示真理。
(4.) 基於他們持續在教會相通中的假設:以弗所書四章15節:「用愛心說誠實話。」當我們保持合一與愛心時,別人更有希望被說服,我們也更有希望被說服;因此,當雙方不分裂時,藉著這種彼此的謙讓,可以更好地等待這種啟示;但在分離中,他們的錯誤因只聽一面之詞而得到強化,沒有什麼能使他們醒悟,反而一切都使他們在錯誤中扎根。
(5.) 他們按照自己的光照有秩序地行事。若神已經開始在其他事情上光照他們,祂也會向他們顯明更多的真理(約翰福音七章17節);總而言之,要溫柔地對待他們,並容忍他們,直到他們受神的教導。
(6.) 關於他信心的本質,「神必指示」。信心有兩種:一種是基於應許的信心之確信,另一種是基於外在表現與可能性的愛心之確信(哥林多前書十三章7節)。我們盼望最好的結果,儘管結果並不總是隨之而來;前者基於上述根據,後者基於外在表現。他們的表現;所以加拉太書五章10節說:「我在主裡很信你們必不懷別樣的心;但攪擾你們的,無論是誰,必擔當他的罪名。」這種確信是基於愛心,即藉著主的恩典,他們將從錯誤中被挽回,並被帶領去擁抱真理。我們不應對任何人的恢復感到絕望,而應在愛心中對所有人抱持最好的盼望,只要他們還有救。以上是第三個理由。
- 第四個理由,出於完全人的性情。一個根基穩固的基督徒會忍耐他在別人身上看到的軟弱,並比軟弱者更憐憫、幫助並為他們禱告。軟弱者通常最愛指責,且沉迷於世上的黨派與派系利益,對意見的爭執勝過對紮實敬虔的追求;但成熟的基督徒最受愛心與屬天心思的支配,因此愛神與愛鄰舍,對自身的軟弱最為敏感,對教會的福祉與在世上的見證有更大的熱忱,且比別人看得更遠。
應用是敦促我們彼此之間要有這種寬容與忍耐。
為此,請考慮以下幾點:
- 考慮我們在多少事上達成共識,而在多少事上存在分歧。合一有三種:心思、心靈與目標的合一。
心思的合一:羅馬書十五章5-6節:「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叫你們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穌,一心一口榮耀神。」
心靈的合一:使徒行傳四章32節:「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
至於目標,羅馬書十五章5-7節。至於道路,它要麼是信仰與聖潔的總體道路,因為所有將要得救的人在信仰與敬拜的實質內容上都是一心一意的:耶利米書三十二章39節:「我要使他們彼此同心同道,好叫他們永遠敬畏我。」但在某些較小的事情上可能會有不同的做法;我們難道要為這些事而與彼此決裂嗎?
- 多留意他們的恩賜,而非他們的軟弱。在他們身上難道沒有發現任何美善嗎?啟示錄二章6節:「然而你還有一件可取的事,就是你恨惡尼哥拉一黨人的行為。」參見第2節與第5節。他以讚美開始並結束,儘管在書信的中間他責備他們的衰退;他更多地留意正確的事,而非錯誤的事。我們反思每個派系的邪惡,卻不考慮其中的美善。
- 記住對愛與合一的勸勉是多麼公開,而分裂的根據又是多麼隱晦且令人懷疑,但合一是最安全的路。
- 想想在我們領受祂真理的光照並被帶到順服祂旨意之前,神對我們的愛與寬容;神如何對待以色列人,也如何對待我們每一個人:使徒行傳十三章18節:「在曠野容忍他們。」若我們受到嚴厲的對待,我們早已被從神的子民中剪除,若在我們的道路上放置了這樣的絆腳石與偏見,我們永遠不會歸向神。
- 若我們不準備回報他人,就不能指望別人對我們有這種寬容。沒有人沒有自己的軟弱,這需要寬容(雅各書三章2節)。總體而言,每個人都有義務「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馬太福音七章12節)。因此,在具體情況下,當那人自己的債被免除,卻掐住同伴的喉嚨而不憐憫他時,他受到了責備(馬太福音十八章28節)。我們都有自己的過失與錯誤;通常神以指責來懲罰指責(馬太福音七章1節),以傷害來懲罰傷害。保羅曾用石頭打死司提反,他自己在路司得也被人用石頭打。所以祂以分離來懲罰分離;它們是無止境的,就像水中的漣漪彼此產生一樣。
- 考慮拒絕任何基督所承認的人是多麼危險。基督會接納他進入天堂,而你卻認為他不配在世上與你相通嗎?不可藐視軟弱的弟兄,因為神已經接納他了(羅馬書十四章3節)。外邦信徒不可藐視猶太信徒的顧慮,並將外邦基督徒逐出相通;若神已經接納他進入祂的家,我們難道要將他排除在外嗎?所以馬太福音十八章6節:「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裡。」如今,還有什麼比因無故或無理的公眾或私人指責,至少是毫無必要根據的指責,而將他們從基督教會的特權中逐出更大的絆倒呢?
- 正如我們在自己這一方面不可給人絆腳石或造成分裂,我們在別人給予絆腳石時也不可被絆倒;因為愛心既不輕易發怒,也不容易被激怒(哥林多前書十三章5節)。同樣地,若分裂是由他人造成的,我們必須盡力去醫治它。若一個憤怒的弟兄稱我們為私生子,我們仍要承認他是弟兄,是家中的孩子:因為「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馬太福音五章9節)。世人指責我們是妥協者與粉飾太平者,但神視我們為祂純正真實的孩子。
- 我們對基督教信徒之間合一的努力應當是熱切且持續的:以弗所書四章3節:「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我加上這一點,部分是因為許多人對和平與合一做出虛假的宣告,而他們的行為卻與之矛盾;所有人都大聲疾呼反對分裂,但每個人都在維持分裂;部分是因為當我們努力時,會發現困難與挫折,但我們不可停留在某些漫不經心的努力中,也不可因沒有即時的成功而感到厭倦;部分是因為如此偉大善行的推動者,通常會成為雙方憤怒的犧牲品。我們必須甘心消化侮辱、責備、指責與傷害,並愛那些恨我們的人:哥林多後書十二章15節:「我極其喜歡為你們費財費力,難道就越發少愛你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