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講道
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詩篇三十二篇 1-2 節)
在本文中,我觀察到,基於基督的公義獲得罪的赦免,是我們蒙福的一個重要程度與步驟,甚至是一個相當大的部分。我指出了那些在神面前都成為有罪的人,尋求這赦免的必要性;並藉此機會闡述了基督教信仰的卓越之處,它為全人類身上蔓延的巨大創傷提供了藥膏,超越了異教徒的信仰,也超越了猶太人的信仰,對他們而言,這一奧祕只是隱晦地揭示。為了進行另一個用途,勸勉你們去爭取分享這一福分,為了說服你們,讓我使用幾個動機。
- 在你得蒙赦免之前,你永遠不會蒙福;在你的道路上有一個障礙與阻礙阻礙了你的蒙福。儘管你財富、安逸與豐足滾滾而來;但只要這場黑色的風暴懸在你的頭上,而你不知道它何時會落下,你就不能被視為幸福的人。你認為一個被判死刑的人是幸福的嗎,只因為他在執行死刑前有充足的配給?或者一個在外面裝模作樣、在毀滅與破裂的處境中強顏歡笑,但在家裡卻被匱乏與悲慘所困擾,而這悲慘正像武裝的人一樣準備臨到他的人是幸福的嗎?或者一個沉溺於各種享樂,但晚上就要死的人是幸福的嗎?那麼,那些仍處於罪咎中的人可能是幸福的。但現在,另一方面,一個蒙赦免的罪人,無論發生什麼事,都是蒙福的。如果他受苦,他苦難的刺痛已經消失,那就是罪;如果他興旺,他祝福中的咒詛已經被除去;神的忿怒已經平息,因此每一種處境對他來說都是可以忍受或舒適的。
- 沒有什麼比赦免更能解決問題。不是神那邊的寬容,也不是我們這邊的遺忘。
[1.] 這不是神那邊對懲罰的寬容,而是解除對懲罰的義務。神在沒有實際擊打我們時,可能會對我們生氣:正如詩篇作者所說,詩篇七篇 11-13 節:「神是公義的審判者,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神。若有人不回頭,他的刀必磨快,弓必上弦,預備妥當了。他也預備了殺人的器械;他所射的是火箭。」在他忍耐的日子裡,祂暫時饒恕;但神準備好與他們正面交鋒,因為祂正在遠處磨刀;祂正在彎弓:箭已在弦上,神何時會射出,我們不得而知;因此,在我們回轉歸向神並進入祂的平安之前,我們永遠不安全。哪裡有罪,哪裡就有罪咎;哪裡有罪咎,哪裡就有懲罰。如果我們在地獄邊緣跳舞,歡快地走向死刑,這並不證明我們的罪,而是證明了麻木與愚蠢。
[2.] 在我們這邊,我們無知的遺忘對我們沒有任何好處。屬肉體的人不關心永恆靈魂的幸福,他們不感到困擾是因為他們不考慮自己的處境;但感到痛苦最少的人並不幸福,幸福的是那些原因最少的人。麻木的良心無法要求這種福分;他們只是推遲了那些他們無法消除的事,而神既沒有赦免也沒有遮蓋。他們只是把傷口結痂,直到它化膿並潰爛成危險的瘡。神是受委屈的一方,也是最高審判者,我們必須站在祂的審判面前,或立或倒。如果祂稱義,誰能定罪呢?我們可以讓自己入睡,並對自己唱平安;但重要的不是我們說什麼,而是神說什麼:「我的神說:惡人必不得平安。」
- 如果我們考慮,第一,我們從中解脫的邪惡;第二,隨之而來的益處,赦免無疑是一個巨大的祝福。
[1.] 我們所脫離的禍患。罪咎是受刑罰的義務,而赦免則是解除或廢除該義務。然而,刑罰極其重大,不亞於地獄與沉淪;地獄並非虛妄的稻草人,天堂亦非兒戲。永恆使一切事物顯得真正重大。試看那與神舒適的同在永遠隔絕的損失:馬太福音二十五章41節:「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路加福音十三章27節:「你們這一切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當神將亞當逐出伊甸園時,他的境況十分悲慘,但神眷顧他,用皮子作衣服給他穿,賜他悔改的寬容期,隨後應許女人的後裔,這後裔將恢復人類墮落的狀態,從而暗示了更美好樂園的盼望。因此,那種放逐與此相比簡直微不足道;因為如今人被剝奪了一切安慰,被送入無止境的苦難狀態,在那裡永遠沒有改變境況的希望。那麼,能從如此巨大的禍患中被拯救出來,這是何等的福分!至於「感官之苦」(poena sensus),即痛苦與損失,我們的主用兩個概念來闡述:馬可福音九章44節:「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聖經提到靈魂時,常借用身體死後的狀態來比喻。身體通常會滋生蟲子,且往往被火焚燒。同樣地,我們在來世的狀態也以蟲和火來描繪。蟲暗示了良心的蟲——反思我們過去的愚昧與對神的不順服,並追憶我們加諸基督的一切羞辱。在世上,人們或許能透過許多藉口、娛樂,或以瑣碎事務擾亂心神來逃避良心的譴責;但在那裡,沒有一個念頭是自由的,沉淪者時刻都在思想被輕視的恩典、被濫用的安慰、被虛度的光陰、對慈愛之神所犯的罪,以及因自己的愚昧而陷入的咒詛。那永不熄滅的火,指明了神的忿怒,或將加諸於身心之上的未知痛苦;這痛苦必然極大,因為神將親自接手懲罰這罪人,並在他身上彰顯祂忿怒與權能的榮耀。當神藉由受造物懲罰我們時,受造物並非足夠寬廣的器皿來承載祂忿怒的權能;正如巨人用稻草擊打,無法傳遞其力量。但當神親自擊打我們時,「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這是何等駭人!從如此巨大的禍患中被釋放,難道不是一種福分嗎?屆時,哪怕是一點點的減輕,一滴水來涼涼舌頭,都會被視為莫大的憐憫。
[2.] 若我們考慮隨之而來的福分。在神的忿怒平息、罪孽得赦之前,你無法享受神,也無法永遠幸福;但一旦這些成就,你便有了確據,能盼望進入祂的同在:羅馬書五章10節:「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換言之,一個與神和好的人得享榮耀,遠比一個罪人與叛徒得與神和好更令人信服。如果你能跨越這道難關,一旦進入神的平安,那麼你還有什麼不能從神那裡期待的呢?對於那些曾經背叛祂的人,這第一份恩典使人更容易相信後續所有的恩典作為。
那麼,我們該做什麼才能領受這蒙福的特權,使我們的罪得赦、污穢得遮蓋、債務得免除呢?我將分三點回答:
I. 我將說明在初入福音狀態時當做的事。 II. 我將說明為了持守該狀態並持續享受此特權當做的事。 III. 我將說明當陷入嚴重的跌倒、過犯與創傷,以致良心不安,需要特別且明確的悔改時,當做的事。
I. 關於我們初入福音狀態:這是藉由信心與悔改。兩者對於赦免都是必要的。使徒行傳十章43節:「眾先知也為他作見證,說: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這裡,赦罪是賜給信徒的。然而,悔改同樣必要。使徒行傳二章38節:「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7節:「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另一位福音書作者所說的「傳福音給萬民」,在此處即是「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這就是傳福音;因為福音無非就是關於悔改與赦罪的教義。因此,若我們不聽從那些曲解聖經之人的虛妄幻想,而是堅守我們主耶穌基督純正的福音,那麼這兩項責任對於赦免都是必要的。基督的滿足並非直接歸算給我們,而是基於救贖之約中所約定的條件。就救贖的獲得(impetration)而言,需要基督功德的介入;就救贖的應用(application)而言,則需要信心與悔改,沒有這些,我們就無法得赦。這兩種恩典有著不同的指向,保羅在描述其事工時曾暗示這一點,使徒行傳二十章21節:「又對猶太人和希臘人證明當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簡言之,悔改指向神,我們歸向祂;信心指向耶穌基督,我們藉祂歸向神。我們從神那裡墮落,必須歸向神;我們背離祂,是因為撤回了對祂的效忠,並在別處尋求幸福;我們歸向祂,是因為祂是我們合法的君王與真正的幸福。而對基督的信心是必要的,因為主耶穌是我們苦難的唯一救藥,祂藉著祂的功德與滿足開闢了通往神的路,並藉著祂的更新與和好之恩,帶領我們行走祂的道路;而信心正是指向祂的。誰會接受一位他不信任其醫術的醫生的治療,或與一位他質疑其技術的領航員出海?如果一個人不確信基督的能力與信實,不相信祂能使我們與神和好並帶領我們享受祂,誰又會將自己的永恆利益交託在基督手中呢?但我不想輕描淡寫,而要將其帶入一個明確的結論。
- 我將向你們證明,設立一套進入神平安或應用福音的既定程序,是為了神的榮耀與受造物的安慰;因為我們不能只看救贖的獲得,即基督的功德與義,而不考慮應用,以及我們如何獲得這些事物的名分。
- 我將證明這兩種恩典與責任即信心與悔改,在許多方面是一致的,但在其他方面則有所不同。
- 我將證明它們因用途不同,而基於不同的理由與目的被要求。
- 這些恩典的運用將清楚向你們揭示其本質,這樣,一個想要在基督的條件下、在向我們顯明的這蒙福福音中安頓靈魂的卑微基督徒,就不再需要爭論什麼是向神的悔改與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
- 設立一套應用福音特權或進入神平安的既定程序,是為了神的榮耀與受造物的安慰。
[1.] 這無疑是為了神的榮耀。赦免與生命不應隨意賜給每一個匆忙索求這些特權的人。我們所談論的是赦免;除非我們回心轉意並順服神的條件,否則我們的處境是不值得憐憫的。我要訴諸你們的良心:顯然,讓一個悔改的罪人得赦免,比讓一個不悔改的人,或一個安然持續在罪中、藐視律法咒詛與福音恩典的人得赦免,更符合神的智慧。讓後者從祂那裡得益處,並不符合神的榮耀以及祂與人交往的智慧。再者,關於信心:我們不應從一個我們不認識、不信任的人那裡得益處。無論神對嬰兒有何憐憫(他們沒有能力認識與信任祂),但對於成年人而言,若我們在不知情或違背、反對我們意志的情況下,就被賦予如此巨大的特權,這是不合宜的。神要我們以謙卑與莊重的方式表達同意,好讓我們能感恩地接受祂為我們預備的一切。因此,這極大地歸榮耀於神。
[2.] 再者,為了我們的安慰,使我們能更有把握與確據地宣告我們的權利;因為當巨大的特權如新約中那樣以條件形式提出時,我們的權利在條件達成前是暫時中止的;當然,在我們知道這些條件已達成、知道自己是那些在福音應許中有份的人之前,我們的安慰也是暫時中止的。我曾告訴你們,罪得赦免的人是有福的。但靈魂會說:如果我知道我的罪得赦免,我確實會認為自己是一個蒙福的受造物。對於這個焦慮且認真的靈魂,你會如何回答?神已經藉著基督作了應許、提供了赦免:赦免的提供是邀請我們使用媒介,好讓我們能得著它。但那認真焦慮的靈魂仍會問:這應許是給誰的?我如何才能知道自己是這樣蒙福、被神接納,且我的罪已得赦免?這裡該如何回答?看看這應許是給誰的。當然,它是給某些人,或所有人。如果你說應許是給所有人的,你就欺騙了大多數人;如果說是給某些人的,你必須根據聖經說,是給那些悔改並相信的人——給悔改的信徒。這是解決爭論、使我們安慰得以落實的最簡捷途徑,即確認我們是悔改的信徒。因為應用就是這樣設定的,而固定這些條件更是為了神的榮耀與受造物的安慰。
- 這兩種被固定的恩典或責任——信心與悔改——在許多方面一致,在其他方面則不同。
[1.] 它們都同意這一點:對於墮落的受造物,兩者都是必要的,且都關乎我們向神的恢復,因此它們是福音所特有的,福音是為恢復墮落人類而預備的。福音是一帖醫治的良藥,因此基督常被稱為醫生。律法對這兩項責任一無所知;它不知道什麼是悔改與對基督的信心;因為按照律法的條文,一旦犯罪,永遠悲慘。但福音是船難後拋出的木板,藉此我們可以逃生並安全抵達岸邊。
再者,它們都同意這一點:它們關乎我們初入福音狀態,以及從人類的背道與墮落中初次恢復,因為之後還有其他要求;但就我們初入福音狀態而言,這兩種恩典都是必要的,且它們的行為如此交織,以至於我們很難將其區分開來。
再者,它們都同意這一點:它們對我們整個新順服有持續的影響。因為聖約的次要條件是從首要條件中生長出來的,而這兩種恩典貫穿我們的一生。悔改,即治死罪,不是一日之功,而是我們一生的工作,信心亦然。
再者,它們同意這一點:兩者都是由聖靈在我們裡面施行與作成的;那位要求這些事的神,也賜下這些事。
最後,它們同意這一點:缺一不可,沒有悔改就沒有信心,沒有信心就沒有悔改;部分原因是,沒有悔改,信心就無用武之地。基督作為中保是媒介;而媒介若不指向目的,便毫無用處。基督與整個福音恩典是歸向神的媒介。此外,這些事物若非並存,便不能成為恩典。沒有信心的悔改會是什麼?當我們看見自己的罪並哀慟時,如果沒有一位救主來醫治我們的本性並歸正我們的靈魂,絕望會使我們坐以待斃。信心也不能沒有悔改;因為除非有對過去罪惡的認罪,並立志未來順服,否則我們將持續在頑梗與固執中,從而無法領受憐憫,我們的處境是不值得憐憫的。
簡言之,沒有信心的悔改會退化為沉淪者的恐懼,我們對罪的憂傷將是折磨而非醫治。而沒有悔改的信心將是一種放縱與狂妄的自信:除非伴隨著活在神的愛、順服與事奉中,並厭惡我們過去道路的衷心同意,否則這將是把神的恩典當作放縱的藉口。因此,這兩者總是並行。哪一個是先,我不打算探討;但缺一不可。
[2.] 讓我向你們展示它們的不同之處:一個指向神,另一個指向基督。
(1.) 向神的悔改。當我們活在罪中時,我們不僅偏離了正道,也喪失了理智。「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提多書三章3節)。我們活在對祂的叛逆中,而我們無法在祂面前站立得住;同時,我們以虛假、短暫的幸福取代了堅實、永恆的幸福,除非我們想到歸向神,否則我們永遠無法恢復理智。正如浪子,「醒悟過來」時,他想到歸向父親;詩篇二十二篇27節:「地的四極都要想念耶和華,並且歸順他。」只要我們沉溺於罪中,我們就像在夢中,不考慮我們從何而來,往何處去,或我們在永恆中將遭遇什麼;而是違背一切理智與良心,觸怒神,毀滅自己的靈魂。人除非歸向神作為他至高的主與主要的幸福,否則永遠無法恢復真正的狀態:作為至高的主,好讓我們能向祂盡責;作為我們的福分與至善,好讓我們在祂裡面尋求一切幸福。只有那些將自己交出來順服神、遵行祂旨意的人才會悔改,因為祂是至高的主:彼得前書四章2節:「你們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私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並視祂為他們主要的幸福,將祂的恩寵置於世上一切感官享樂之上,使他們能真誠地說:「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詩篇七十三篇25節)。這就是向神的悔改。
(2.) 對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信心。這恩典是必要的,好讓我們能承認我們的救贖主,並感謝祂作為我們得拯救的源頭:羅馬書七章25節:「我這苦惱的人!……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此外,信心是必要的,好讓我們能將自己交託在祂手中。我們必須接受基督為我們的先知、祭司與君王;作為先知聽從祂:馬太福音十七章5節:「這是我的愛子……你們要聽他。」我們必須接受祂為我們的主與君王:歌羅西書二章6節:「你們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穌,就當遵他而行。」我們必須視祂為我們所承認的大祭司:希伯來書三章1節:「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耶穌。」我們必須聽從祂作為先知,好讓我們能藉著祂的約塑造我們的盼望,並藉著祂神聖純潔的教義規範我們的生活。我們必須接受祂作為君王,好讓我們在凡事上順服祂。視祂為祭司,好讓我們能倚靠祂犧牲與代求的功德與價值,並能更自信地向神申訴祂的約與應許。若沒有這些,我們與基督之間就沒有交通。誰會向一個他認為是騙子的人學習作為先知?誰會順服一個他不相信其權能的人作為君王?或者,如果他不相信祂功德與犧牲的價值,又怎能帶著任何信心或憐憫的盼望倚靠祂呢?這就是向神的悔改與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之不同;前者指向目的——神,後者指向媒介——基督。悔改更特別指向我們的責任;信心指向我們的安慰。悔改指向未來的新生活,歸向原始的責任,即愛神並順服祂的旨意;信心指向過去罪惡的赦免與對未來憐憫的盼望。簡言之,我們將自己交給神作為我們至高的主;交給基督作為中保,祂是唯一能帶我們歸向神的那位:將神視為我們生活與行為的準則,並將祂的愛置於世上一切珍愛之物之上;將基督視為我們的主與救主,祂使我們與神和好,並賜下聖靈來改變我們的心,使我們能永遠以祂為我們的生命、盼望與力量而活。如此,我已簡要地向你們說明了悔改如何指向神,而信心如何指向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 這些恩典因其特殊的指向,基於不同的理由與目的,被要求作為得赦免的條件。
首先,悔改之所以被要求,理由如下:
[1.] 因為否則神無法達成祂赦免的目的,即恢復失喪的受造物,使我們能再次活在祂的愛與順服中。基督來,顯然是為了尋找並拯救失喪的人。在最初與原始的意義上,失喪就是與神隔絕。以迷失的羊或錢幣為例,它是對主人而言失喪了,兒子對父親而言失喪了;因此,如果基督來是為了拯救失喪的人,祂就是來恢復我們歸向神,所以說祂救贖我們歸向神。
[2.] 救贖主也無法完成神所指派祂的工作:彼得前書三章18節:「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我們為了這個目的接受祂所有的職分:「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因此,整個基督教,從始至終,簡短的描述就是:藉著基督歸向神。希伯來書七章25節:「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拯救誰?所有藉著祂歸向神的人。
[3.] 沒有悔改,我們就無法得享幸福。我們的幸福在於取悅神並享受神。在我們歸向祂之前,我們沒有能力取悅並享受神:「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在此世也無法享受祂,因為在此我們「在公義中見祂的面」;在來世亦然,因為「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
其次,為什麼對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信心是必要的,且在聖經中被如此強調?我在此僅舉兩個理由:
[1.] 對基督的信心最適合於接受神白白的恩賜。信心與恩典總是並行,並被置於與律法和行為相對立的位置:羅馬書四章16節:「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恩典……」;以弗所書二章8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信心確立並維護了恩典的利益與榮耀;因為神在新約中對叛逆的世界所展現的,是祂白白的恩典與眷顧。我們站在祂面前,如同那些完全仰賴祂憐憫的人,除了我們救贖主的義與功德外,沒有什麼可為自己申辯的,藉著這功德,我們謙卑地祈求赦免,祈求生命藉著祂的靈在我們裡面開始,並在榮耀中臻於完善。
[2.] 為什麼是信心?因為我們恢復的方式是如此奇妙與不可思議。它只能藉由信心來領受;感官無法傳遞給我們,理性也不會,除了信心之外,沒有什麼能用來迎接這榮耀的奧秘——藉由我們的救贖主得赦免與救恩。如果我要詳細推演這個論證,我會向你們證明,除了信心,或對神關於祂兒子的見證的相信,沒有什麼能支持我們與神的這些交往。應許的安慰是如此豐富與榮耀,感官與理性無法告知我們:「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哥林多前書二章9節)。這不僅是指天堂,也是指神在福音中為我們所作的一切預備與豐富供應。這不是眼睛、耳朵或人心所能領悟的事;我們只能藉由信心來相信並領受。再者,領受此恩典的人是如此不配,以至於神竟如此良善,對這樣的人行如此大的善,這確實無法進入人心。亞當犯罪後,對神感到羞怯,並逃避祂。此外,神為我們拯救所採取的道路是如此超自然:「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神竟成為人,竟為我們忍受如此受咒詛的死亡,這是如此崇高與榮耀,只能藉由信心來領受。此外,我們主要的福分在於另一個世界:「人若沒有這幾樣,就是眼瞎,只看見近處的。」在這個低下的世界,我們的神是看不見的,我們偉大的盼望在於未來,肉體如此急切地想要得到滿足,我們的試探與考驗如此之多,困難如此之大,我們容易懷疑一切,若非因為信心,以及對主耶穌基督堅定的相信,我們永遠無法持續等候神。基於這些理由(如果你查考聖經),這就是為什麼信心被如此強調,好讓我們能維護神恩典的榮耀,也因為救贖主的這份恩典是如此奧秘與奇妙。
- 這兩種恩典的運用揭示了它們的本質。什麼是信心與悔改?向神的悔改是從罪轉向神。悔改的起點(terminus a quo)是我們從罪中開始的恢復,因此被稱為「悔改離開死行」(希伯來書六章1節)。悔改的終點(terminus ad quem),即我們所歸向的,是神,以及我們在順服與愛中委身於神。除非神得著我們的愛與喜悅,除非我們回轉去愛祂神聖的威嚴,並以祂的道路為樂,否則神永遠得不著我們的心。這在聖經中有時被稱為歸向神,在許多其他地方被稱為尋求神,將自己交給神:哥林多後書八章5節:「他們把自己先獻給主。」這就是我們進入福音狀態的悔改。那麼什麼是信心?除了對福音的認同(這是其基礎)之外,它是一種嚴肅、感恩、破碎心靈地接受主耶穌基督,好讓祂成為我們每一個人神所命定祂要成為的,並為我們每一個人做神所命定祂要為可憐罪人做的事;它是嚴肅且破碎心靈的,由一個處於苦難中的受造物所為,並對如此奇妙的恩惠心存感激,這是一種對救贖主的信靠,好讓祂在我們心中完成救贖主的工作,將我們從罪的禍患中,以及罪後的禍患中拯救出來。
如此,我已簡要地闡明了這項聖經中清楚奠定的必要教義。這就是你們進入福音狀態的途徑。
II. 關於我們在其中的持守;因為我們不僅要留意我們的進入,還要留意我們的持守。我們的主耶穌告訴我們關於門與路的事:門象徵進入,路象徵我們的持守。我們讀到與神立約並守約;我們讀到與基督聯合,那是我們的初次進入。因為這信心是締結的行為,有時被描述為與基督結婚。但不僅有與基督的聯合,還有住在祂裡面:「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至於我們的持守,我要向你們說明,起初的工作是一再重複的,信心與悔改仍然是必要的:「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悔改也仍然是必要的。但我只想強調兩件事:第一,新順服;第二,每日禱告。
- 新順服是必要的:約翰一書一章7節:「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聖潔的行事為人對於持續被罪洗淨是必要的,因此憐憫應許給那些離棄罪惡的人:箴言二十八章13節:「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以賽亞書五十五章7節:「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他必廣行赦免。」如果我們推翻了所做的事,我們在初次立約時對神就不誠實:「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了」(加拉太書二章18節)。那麼,一個尋求赦免的人,是以罪的毀滅與滅亡來尋求的。罪曾是他良心上最大的重擔,是他尋求安息的苦惱,是刺痛他心的傷口,是他靈魂所患的疾病。難道這一切痛苦都是虛假的嗎?人難道會再次以自己的瘡疤為樂,重新背起他曾呻吟其下的重擔,撕開那本已快要癒合的傷口,並甘願再次陷入他好不容易才恢復的疾病中嗎?這確實顯示我們最初的同意並非真實與誠懇。再者,基督不會為那些持續在罪中的人作中保。「我們的神是施行拯救的神」,我們對祂拯救的憐憫說不盡;但「神要打破他仇敵的頭,就是那些常在他過犯中行走之人的髮頂」(詩篇六十八篇20、21節)。
- 每日禱告。(這在第一篇講道結束時已提及。)馬太福音六章12節。我們的主教導我們禱告(因為我們每天都製造太多需要赦免的罪),「免我們的債」。今日在祈求中,這對所有隨後的人都是共同的;正如我們祈求日用的飲食,我們必須祈求每日的赦免,祈求每日抵擋試探的恩典。在律法之下,他們每天早晚各有一隻羊獻給神作為每日的祭,民數記二十八章4-6節。我們都被邀請仰望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我們當然有與他們同樣的需要,甚至比他們更有理由,因為現在一切都已清楚、公開地向我們顯明。神在天涼的時候來到亞當那裡;祂不願讓他沉睡在罪中:在夜幕降臨前,祂來喚醒他的良心,然後賜下女人的後裔將傷蛇頭的應許。在與神和好時,不可含怒到日落,以弗所書四章26節。一個人不應在憤怒中睡覺,也不應與人失去愛心;我們當然應該每天與神和好。如果一個人在律法之下沾染了任何不潔,他必須在傍晚前洗衣服,以免在不潔中過夜。我們應該每天、懇切地來到神面前祈求:主啊,赦免我們的罪。但是,那些已經被收養進入神的家,並蒙祂恩典與眷顧的人,難道還要每天祈求罪得赦免嗎?雖然在我們初次信主後,我們的狀態改變了,我們確實藉著對基督耶穌的信心成為神的兒女與永生的後嗣,但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就乾淨了。我們在這污穢的世界走動,沾染了許多罪惡的污穢與玷污,我們必須每天在神面前潔淨我們的良心,並祈求我們能有份於這份恩惠。
III. 第三件事是我們從嚴重的過犯與跌倒中恢復。在這些事中,需要特別且明確的悔改;悔改與信心必須針對罪中的四件事:罪過(culpa)、罪咎(reatus)、污點(macula)與刑罰(poena)。你們知道律法假定神賜給人一種公義的本性,因此在罪中存在著污點或斑點,損毀了神的形象。律法的誡命要求責任,因此它是罪過,即犯罪行為;律法所威脅的制裁導致了罪咎,而執行則招致刑罰;你們看這一切是如何產生的。
- 對於違背律法的罪過,或犯罪行為。確保罪過不再持續;跌倒是非常危險的。一根骨頭在同一個地方多次折斷是很難接好的。神的兒女在裂痕尚未完全修復,或傷口尚未完全癒合前,有陷入此危險的可能;正如羅得兩次亂倫,參孫一次又一次地去找大利拉。但在惡人中,這種情況經常發生,就像那位國王派了五十人又五十人,什麼也阻止不了他。神要求我們明確地離棄罪惡,否則這將抹殺重生者與屬肉體者之間的一切區別。
- 罪咎會持續存在,直到我們在神面前進行嚴肅而莊重的悔改與自卑,並奉基督的名懇求赦免。約翰一書一章9節提到信徒時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這意味著必須對罪有莊重的自卑,神才會赦免我們。假設一個人停止了某種罪行,且不再犯(正如猶大在與他瑪行淫後停止了那種行為,但看來直到他瑪拿出他的印、帶子和杖之前,他並未真正悔改);然而,我們仍必須懷著嚴肅的懊悔,謙卑地憑藉我們中保的功勞來懇求平安。因此,必須採取行動以除去罪咎。
- 還有那再次犯罪的污點或邪惡傾向。罪的污點,廣義而言是神形象的毀損,但就個別的罪來說,則是對神敬畏之心的削弱。一個人若非對敬畏神的心有強烈的阻礙,是不敢冒險去犯下嚴重的故意之罪的。一根曾被火燒過的木柴,更容易再次被點燃;罪的惡劣影響會持續存在。現在,必須治死罪的根源;僅僅停止犯罪或認罪是不夠的,我們必須拔除這場病症的核心,一切才會好轉。正如約拿,他為自己的推諉和離棄呼召而悔改。那過犯沒有再犯:他去了尼尼微並盡了他的職責。然而,那病症的核心並未被拔除;因為你在約拿書四章2節讀到:「我在本國的時候,豈不是這樣說嗎?所以我急速逃往他施去;我知道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相反地,彼得陷入了嚴重的罪,用咒詛和起誓否認他的主和師傅;但後來,在約翰福音二十一章15節,基督試驗他:「耶穌對西門彼得說:『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指著其餘的門徒。彼得曾誇口說(馬太福音二十六章33節):「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現在當他失敗後,儘管他為自己的過錯痛哭,基督卻要試驗那原因是否已除去:「主啊,」他說,「你知道萬事,你知道我愛你。」但他現在沒有說「比這些更深」。那病症的根源已消失;彼得現在變得謙卑,不再作比較了。
- 還有懲罰。我們必須祈求免除永恆的懲罰,並為耶穌基督感謝神,「他救我們脫離將來忿怒」。但至於暫時的苦難,神在聖約中為祂的智慧與父性的公義保留了自由,以施行祂認為合宜的暫時懲罰。「若他們背棄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誡命,我必用杖責罰他們的過犯,用鞭責罰他們的罪孽。只是我必不將我的慈愛全然收回,也必不叫我的信實廢棄。」(詩篇八十九篇32-33節)。如果「審判從神的家起首」,那不信從神的人將會怎樣呢?義人在世上受管教,部分是為了增加他們的悔改,使他們在受罪的果子之苦時,能最清楚地判斷罪的惡。神實際上是在說:「現在要知道,得罪我是惡事,是苦事。」神這樣做並非為了完成他們的稱義,而是為了促進他們的成聖,並使我們成為他人的警戒,好叫他們不至於像我們一樣得罪神。因此,基於這些理由,主雖然赦免了罪並免除了永恆的懲罰,但祂仍保留了在我們個人、家庭和關係中施行管教的自由。那麼,我們的本分是什麼呢?謙卑地祈求免除這暫時的審判:「主啊,不要在怒中責備我,也不要在烈怒中管教我。」我們應當迫切地向神祈求,使其停止或減輕;但如果主認為合宜,這管教終究要臨到,我們就當忍耐地順服祂,並像教會那樣說:「我要忍受耶和華的惱怒,因為我得罪了他。」這些苦難,有些屬於神的外在治理,有些則屬於內在治理。有些屬於祂的外在治理,例如當許多人患病、軟弱並睡了的時候:「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管教,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一根沾染罪咎的杖,若神的兒女執意放縱並悖逆神,可能會重重地打在他們的背上。以利折斷了頸項,他的兒子在戰場上被殺,約櫃被擄。但還有一些屬於祂內在治理的事,例如收回祂聖靈的安慰,或祂恩典的活潑影響;因為這正是大衛在犯下故意之罪後所恐懼的惡:「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詩篇五十一篇11-12節)。當神的兒女陷入罪中,雖然主不會全然收回祂的慈愛,但祂可能會削減祂恩典的影響,以至於他們終其一生可能再也無法恢復到同樣的程度。
[2.] 脫離罪惡,即是從最大的邪惡中得釋放;因為赦免使我們免受刑罰,那是自然層面的邪惡,但歸正(conversion)卻使我們從敗壞的心中得自由,那是道德層面的邪惡。毫無疑問,惡行比痛苦更糟,罪惡比苦難更甚。此外,罪是一切邪惡的根源,除去根源遠勝於止息果效。
[3.] 這與榮耀的生命有更緊密的連結。赦免僅僅移除了阻礙,但我們本性的成聖與醫治,卻是榮耀生命的開端,也是進入這生命的引介。赦免除去了阻礙我們幸福的罪咎;因此,神學家稱稱義為「移除阻礙的恩典」(gratia removens prohibens),即移除障礙的恩典;然而,心的成聖則是進入我們榮耀狀態的引介,越是成聖,就越適合分享那榮耀(西一12)。既然那積極使我們有能力承受榮耀與幸福的事物,比僅僅移除阻礙的事物更為重要,那麼這就是更大的特權。
[4.] 凡使我們在神眼中更為可愛、成為祂喜悅對象的,便是最大的益處。神喜悅我們,是因為我們成聖,而不僅僅是因為我們蒙赦免。誠然,我們因祂赦免了我們如此巨大的債務而愛祂:「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所以她的愛多」;但神喜悅的是聖潔,以及祂自己的形象在我們身上的反照與印記:箴言十一章20節:「心中純正的,為他所喜悅。」當聖靈照著神的形象與本性更新我們時,這使我們在祂眼中顯為可愛,成為神聖喜悅的對象;因此,這確實是我們藉著中保在這世上所獲得的偉大特權與福分。我進入第四點。
IV. 基督是以何種方式使我們脫離罪孽的?
- 祂為我們買贖了這恩典;並且
- 祂在我們裡面作成這恩典。
- 祂為我們買贖了這恩典,使我們得以回轉:彼得前書二章24節:「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這是祂的目的,不僅是要將義務加在我們身上,更是要獲取恩典,使我們有能力去實行。這祭物是真正的贖罪祭,藉此神得以平息,被剝奪的福分得以恢復。失去神的形象是我們刑罰的一大部分,而基督不僅買贖了赦免,也買贖了這恩典,這也是我們得救贖的一部分。祂為我們捨己,為要潔淨我們,使我們成聖,成為神純潔聖潔的子民(弗五25-26)。
- 正如祂為我們買贖了這恩典,祂也在我們裡面作成這恩典,部分是藉著祂內在恩典的大能,部分是藉著祝福並聖化外在的媒介與幫助,以達成此目的。
首先,我說,是藉著祂內在恩典的大能,改變我們的心思意念:提多書三章5-6節:「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祂作為基督的靈在我們裡面運行,而我們作為基督的肢體,祂便如此作工。是聖靈光照人心,使我們開始看見罪中的邪惡,以及擺脫罪的必要性:「我受教之後,就拍腿嘆息」;祂也克服人剛硬的心,使其歸向神,並使靈魂的傾向堅定地抵擋罪。簡言之,祂藉著預防性的恩典使我們歸正,藉著激勵性的恩典使我們成聖,藉著輔助性的恩典使我們堅忍,使我們越來越多地從罪轉向聖潔。
其次,祂聖化並祝福外在的幫助與媒介。我將舉兩個例子:聖道與聖禮,以及神的護理。
[1.] 媒介,例如聖道與聖禮:約翰福音十七章19節:「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即藉著宣講聖道。「他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留意這些與其他經文,你會發現基督的功德延伸到了這些媒介上,使恩典得以藉此傳遞,罪惡得以在我們裡面被治死並制伏。聖道呼召我們激發對罪的決心,並加強我們避開罪的機會、切斷肉體的供應,使我們將與罪爭戰視為每日的功課;凡誠實等候在聖道中的人,每一次出席都會領受力量,以削弱罪惡,並重新立志抵擋它。接著是聖禮,它將基督的死呈現為我們向罪死去的代價;它將基督呈現為我們必須效法的榜樣,使我們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使我們得以與神更新聖約,堅定決心,並約束自己更嚴肅地致力於抵擋罪。主耶穌在獲取了聖靈以及這使我們脫離罪惡的奇妙恩典後,設立了合宜的聖禮,藉此祂能將這恩典更多地分賜給我們。正如祂聖化了媒介,同樣地,
[2.] 祂也使用護理;因為我們如同被脫粒的穀物,好讓糠秕飛去。祂為何有時嚴厲地管教我們?無非是為了讓我們厭惡罪:「這一切的果效,就是除去罪」(賽二十七9);「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聖潔上有分」(來十二10)。藉著這一切媒介——聖道、護理,以及聖靈全能的恩典,我們得以成聖。
至此,我已闡明了第四點,即主耶穌如何使我們脫離罪惡。
我們可以從這一點得出以下應用:
I. 關於教導。它告訴我們:
- 關於屬肉體之人的虛妄盼望,以及那些仍活在罪中之人的光景;因為目前他們與基督毫無關係,若如此活著並死去,他們會發現祂是審判者而非救主,因為他們生命中最主要的工作尚未完成。我們必須從罪的權勢與罪咎中得救,而後者是我們得恢復的確據。「但如今你們在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基督並非分期買贖我們的救恩,我們也無法分期領受;我們必須得著一位完整的救主,否則就沒有救主。那在所羅門王面前爭辯不願將嬰孩劈開的,才是真正的母親。我相信,真正的基督徒是那些想要一位完整的基督的人,是那些想要祂成為「智慧、公義、聖潔、救贖」的人;因為如果你只接受祂的一方面,卻忽略了另一方面——特別是你最需要祂的那一方面——你就根本沒有接受祂。因此,那些活在罪中的屬肉體之人,目前被排除在對基督的一切權利之外。
- 它顯示我們在禱告中應當主要尋求什麼。不要離開救贖主,直到祂以祂最主要的福分祝福你。我們為世俗幸福的禱告,在基督看來不如我們為成聖的恩典與抵擋罪的能力所作的禱告那樣受歡迎。自然的感官會促使我們祈求五穀、新酒與油;但新造的人會說:「主啊,除去罪孽。」每個人都有對外在邪惡的感知,都渴望安逸;但並非每個人都有對罪的感知,以及對公義的飢渴。自愛會促使我們祈求免受患難,但對一顆敏銳的心而言,罪才是最沉重的負擔。當你的孩子向你索要蘋果、李子,或那些滿足他們孩童胃口的東西時,他們並不像請求你教導他們盡本分、使他們不至於得罪神與你時那樣令你喜悅。當你向神祈求世俗事物時,你並沒有犯罪,因為神已賜下祈求日用飲食的自由;但當你祈求恩典,使你脫離罪惡,使你不至於得罪神或成為福音的絆腳石時,這是最令神喜悅的。當所羅門祈求智慧而非財富與尊榮時,這事就蒙主喜悅。這些禱告最蒙神悅納,並會隨之帶來回應;那時你才真正讓你的救贖主從事祂本分的工作,因為神「差他來,是要叫你們各人回轉,離開罪惡」。不僅如此,如果你只祈求赦免,卻不介意罪惡的毀滅,那麼你與魔鬼一樣,並不真心想得救。魔鬼當然也想從神的忿怒中得救。每個受造物都尋求自己的安逸,它們也想從痛苦中解脫。每個人都想要永生:「請常將這糧賜給我們。」但如果你不讓基督治死你的私慾,不順服祂的醫治,你就不是按著基督的條件得救。
- 如果這是中保最大的福分——使你脫離罪惡,那麼隨之而來的結論就是:那些私慾被治死得最徹底的人,就是最好的基督徒。救贖主已在他們心中作工,他們領受了中保最多的福分。最好的基督徒並非那些擁有最動聽恩賜、能以技巧與才幹執行外在職責、擁有最強記憶力、最清晰理解力、最流利口才的人;而是那些擁有謙卑、治死私慾、聖潔、純淨與捨己精神的人;因為使你聖潔、謙卑、溫柔,比供應你恩賜、使你口才流利,是基督使命中更為重大的任務。再者,最好的基督徒並非那些擁有最多狂熱喜樂或假裝崇拜恩典的人;而是那些已經向世界死,並感受到基督死亡大能的人。許多人在生活中不謹慎、不警醒、不嚴謹,卻自稱活在基督裡,認為不必為自己的罪感到困擾。這些人忽略了基督降臨的主要目的,即使我們各人回轉,離開罪惡。
- 它顯示了聖潔的必要性與卓越性。聖潔的必要性顯而易見:它不僅是我們在關係性特權(如赦免、得兒子的名分等)上有份的證據;不僅是為了感恩所領受的救恩而必要;它本身就是救恩的一部分。這就是救恩,是救贖主的福分,這就是祂展現自由恩典之處,因為祂買贖了聖靈來醫治我們的本性,並恢復那被罪所毀損的神的形象。基督在此顯為救主,即將祂的子民從罪中救出來,並且「藉著重生的洗救了我們」。再者,它不僅是我們救恩的主要部分,也是獲得其餘福分的必要媒介。沒有歸正就無法獲得赦免,罪若未完全除去,就無法進入天堂。其次,聖潔的卓越性顯而易見。為此目的,我們藉著基督得贖(路一74-75),並藉著聖靈更新(弗四24)。是的,我們永恆的福分在於聖潔的完全(弗五27)。
這也責備了那些基督徒,他們沒有更多地運用基督徒的身分來獲取抵擋罪的力量。無論將基督視為先知、祭司或君王,祂始終顯明祂是為除去罪而來。作為先知,祂賜給我們適合此用途的教義(約十七17)。祂的話語是察看敗壞最好的鏡子。世上最崇高的動機都被提出來以清除罪惡。祂的呼召、應許與警告,全都是為了除去罪;作為祭司,祂支付了維護神公義榮耀所必需的代價,使那豐盛的恩典之路暢通無阻,使我們能領受聖靈的恩賜(約壹一7)。因為祂的血是那流出的贖價,使我們得以脫離罪惡,這血在神面前為我們代求:「他長遠活著,替你們祈求」,使你們在一切爭戰與試探中,能擁有抵擋罪所必需的力量。作為君王,祂藉著聖靈大有能力地維護祂的權益,抵擋魔鬼、世界與肉體,並幫助你們勝過罪。祂是「救恩的元帥」。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大多數基督徒竟有如此貧弱、怯懦的精神,如此輕易地被每一次微小的攻擊與瑣碎的試探所俘虜,他們的決心如此輕易地動搖,這與其說是缺乏力量,不如說是懶惰、怯懦與缺乏警醒。人們吝於付出努力,卻大喊自己無能,然而救贖主早已提供了如此豐盛的恩典。就像懶惰的乞丐,為了不工作而假裝生病,他們在罪惡最輕微的挑動下就站立不住,因為他們沒有激勵自己,也沒有運用他們已經擁有、或本可藉著基督擁有的恩典。誠然,對於那些自稱與基督有份的人來說,懶散的抱怨是不合宜的,因為祂最偉大的使命——藉著各種方法持續進行的——就是除去罪惡。關於教導的部分就說到這裡。
II. 將這真理帶回心中:基督的工作是使你脫離罪惡,這是我們在新約中從祂那裡得到的最偉大的福分。因此,不要忽視這工作,也不要輕看這福分。你知道那些人的過錯,他們輕看了這些事。特別是不要抗拒這工作,也不要叫基督的聖靈擔憂,因為祂要在你裡面作成這工,不要消滅祂聖潔的感動;相反地,要將自己交託給祂一切醫治的方法,不僅不要抗拒,更應每日運用祂恩典的大能。祂確實以有效的方式使我們回轉,但我們藉著順服祂神聖的感動來使自己回轉。祂吸引,我們就奔跑跟隨祂。因此,每當基督提供這救贖的幫助時,你都面臨選擇:你是要讓基督掌權,還是讓罪掌權?那為你成就此事的基督,必須在你裡面成就此事。基督是使人回轉的作者,但罪人是受體;祂先在你裡面作工,隨後祂藉著你作工。祂藉著恩典得勝的印記使你歸向神,隨後,「你們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我們無法獨自完成;基督必須作工,但祂會以祂自己的方式作工。祂已聖化了媒介來將此傳遞給你。現在,你願意勤奮等候直到它成就嗎?醫生治癒疾病,但病人必須服用指定的藥物。你不可期望祂治癒它,而你卻毫無感覺,彷彿是藉著咒語或符咒,而無需你承受治療的痛苦。下定決心去尋求靈魂的醫治,觀察這工作的整個進程,看看在每一次媒介中,罪是如何受到創傷:在聖道中、在聖餐中;看看你的決心是如何被加強以抵擋罪;看看屬肉體的本性是如何日漸消磨。這工作並非瞬間完成,但祂一直在使你回轉;因此,當你開始向罪死時,就更徹底地死吧。你們已經死了,所以要治死(肉體)。基督已經完全買贖了各種形式與程度的罪;我們難道不該努力去領受祂所買贖的一切嗎?至少不要加強你的鎖鏈,對於你無法避免的罪,要恨惡它,並始終保持活潑的抵擋。勤奮聽道、懇切禱告、謹慎警醒,並保守自己遠離你的罪:不僅要修剪它的指甲,更要砍下你的右手,治死並制伏它,使其越來越徹底,好讓基督在你的靈魂中得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