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講道
「因此,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
在這些話語中,使徒頌讚了神在福音中對我們所施的恩典。請留意:
第一,媒介。 第二,目的與用途。 第三,這果效在我們裡面作成的方法與次序。
第一,神傳遞恩典給我們的媒介,即福音的應許,其特點如下:
- 藉著它們的卓越性: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
- 藉著它們的白白賜予:已賜給我們。
- 它們的卓越性由兩個形容詞來闡明。它們是「又寶貴又極大的」:τὰ μέγιστα καὶ τίμια ἐπαγγέλματα。前者指出它們內在的價值與分量;它們是「極大的」。後者指出我們對它們的珍視;它們值得我們視為「寶貴」。
[1.] τὰ μέγιστα(極大的),因其內容而得名,即那些偉大而寶貴的禮物,如赦免,以及在成聖中開始並在榮耀中成全的生命。
[2.] τὰ τίμια ἐπαγγέλματα(寶貴的),值得並要求我們珍視,因為它們如此契合我們的需要與渴望。我們的需要源於對理應受到的苦難的恐懼。我們的渴望在於真正的幸福,這幸福僅在神的應許中提供給我們,不僅作為一種可能性,更作為一種確定性——只要我們具備適當的資格。既然這些應許如此偉大且寶貴,就應吸引我們追求一切純潔與聖潔;因為有什麼比罪得赦免以及在聖徒中得基業更偉大、更值得我們珍視的呢?
- 它們的白白賜予:賜給,白白作成,白白實現。
第二,它們的目的與用途:叫你們得與神的性情有分。
這裡所說的「神的性情」,並非指神的本質,而是指祂可傳遞的卓越性,或那些能賦予受造物的神聖屬性;這些屬性並非以其絕對的完美來考量,而是以它們適合我們目前狀態與容量的方式來考量。這些有時被稱為「神的形象」:歌羅西書三章10節:「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象」;因為它們意味著與祂相似。有時被稱為「神的生命」:以弗所書四章18節:「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因為這是一個生命的原則。在此稱為「神的性情」,原因有二:
- 因為這些是神傳遞給我們的;它們是藉著祂神聖的大能創造在我們裡面的,因此在這種場合中,「創造」一詞被頻繁使用:以弗所書二章10節:「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哥林多後書五章17節:「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創造是神所特有的。我們藉著與祂的交通而擁有這些。它們像光從太陽發出一樣,從神流出。
- 因為藉著這些完美,我們在某種程度上像神。因此,彼得前書二章9節說:「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τὰς ἀρετάς,即祂的美德或神聖屬性,祂的「智慧、良善、恩惠、聖潔」;因為在這些方面我們最像祂。如果你將祂的大能也包含在內,那麼在馴服我們自己的肉體、掌控我們不正常的私慾與激情、戰勝一切試探的道德操練上,也有某種相似之處。這是一種屬靈的能力,箴言十六章32節對此有所描述:「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以及「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四13)。活在世上的希望與恐懼之上,是一種偉大的能力。戰勝世界被視為重生的果效:約翰一書五章4節:「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在描述基督徒精神的地方,它被稱為「剛強、仁愛、謹守的心」(提後一7)。我們將神視為一位屬靈的存在,擁有無限的智慧、良善與大能。與祂的智慧相對應的是謹守的心;與祂的良善相對應的是仁愛;而「剛強」的靈,其起源與榜樣正如其名所揭示的,即神自己的大能。因此,祂所有的屬性都在我們身上留下了印記。
第三,我們領受這「神的性情」這一福分的方式、方法與次序。「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當我們向罪死時,神的性情就在我們裡面增長。在穿上新人之前,必須先脫去舊人:以弗所書四章22-24節:「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我們首先以治死罪開始成聖的工作,然後進展到新生命的積極職責;因為公義的植物不會在一個未悔改、未治死罪的心中生長。隨著罪的敗壞被驅逐與排斥,神的性情便隨之而來。內在已有的事物會排斥外來的(Intus existens prohibet alienum),這些事物是不相容的,無法結合在一起。世上的敗壞與神的性情,就像黑暗與光明一樣無法共存(羅十三12)。但讓我們看看這「治死罪」是如何表達的。
- 什麼是要避免的。
- 避開它的方式。
- 什麼是要避免的:「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請注意,罪在聖經中常被稱為敗壞,因為它是對我們原始卓越性與純潔性的摧毀;創世記六章12節:「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詩篇十四章1節:「他們都是邪惡,行了可憎惡的事」;即墮落了,從他們原始或先前的純潔中跌落。請注意,這種敗壞的根源被說是在世上,那裡情慾與一切污穢掌權;因此被稱為「世上的污穢」(彼後二20)。大多數人都被這些所玷污,在信仰、敬拜與行為上敗壞;因此,歸正是在這些條件下被呼召的:使徒行傳二章40節:「救自己脫離這彎曲的世代。」歸向神意味著棄絕或逃避世上邪惡的風氣與敗壞,或「與他們沒有交通」,不與他們的罪有份,反而「責備他們」。所以問題在於,我們是要順從神還是順從世界?我們是要與世上的敗壞有交通,還是要與神的性情有份?我們必須避免前者,才能獲得後者。最後,請注意,這種敗壞被說是在世上「藉著情慾」掌權。除了誘餌之外,還有胃口;正是我們不正當的情感,使得我們在世上的寄居變得不安全且危險。如果沒有情慾,世上的誘餌與榜樣都不會誤導或傷害我們。治死情慾,你就連根拔起了試探。
- 避開的方式,在經文中用「逃避」一詞。這裡要求有一種飛離,而且要迅速,就像面對瘟疫一樣(cito longe);或者像從幾乎燒毀我們的火中,或從衝破堤防的洪水中逃離。我們逃離罪惡永遠不嫌太快:馬太福音三章7節:「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希伯來書六章18節:「逃往避難所的人」。在這種情況下,除了逃跑,沒有別的動作是合宜的。
教義:福音應許的偉大目的與果效,是使我們得與神的性情有分。
I. 讓我們考量其果效或目的。 II. 考量為達成此目的所設立的媒介。 III. 考量前者對後者的影響。
I. 關於果效或目的。請留意:
- 這是一種本質性的,而非短暫的果效。人可能對神的良善、智慧與大能有一種感知,從而產生突如其來的激情;例如恐懼或愛。這可能僅在當下影響我們,卻沒有帶來心靈與生命的改變。我們無法否認這種印象,這印象與我們對神的認知相符;但它並非聖潔屬靈運作的恆久原則。然而,福音的應許是要在我們裡面培養出一種心境,使之成為我們的「第二本性」,一種靈魂的習慣或體質,使我們傾向於為神而活。習慣的用途在於:使人能輕易、愉悅且恆久地行動(ut quis facile, jucunde et constanter agat)。(1) 輕易地行動。這是一種對聖潔的傾向與愛好。神創造萬物時,賦予它們傾向於各自適當運作的本能,如空氣上升,水下降。同樣地,新造的人對那些適合他們的行動有一種趨向。他們的心志傾向於取悅神、事奉神,並以一種自然的方式行事,因為有這種傾向。他們不僅僅是因命令而行,更是因愛好而行。神的律法在他們心中(來八10)。因此,他們不是出於勉強,而是出於樂意。(2) 愉悅地行動。他們不僅有新的傾向、偏好與趨向,而且以行聖潔之事為樂(詩四十8),因為當他們從事這些活動時,就像在自己的元素中一樣。違背本性的事是令人不快且刺耳的,但順應本性的事卻是甜美且愉悅的。要強迫他們做相反的事是很困難的(約壹三9)。要帶領一個好人去犯罪,或者帶領一個壞人去行善,都需要某種暴力。(3) 這是一種聖潔運作的恆久原則,使人不僅能輕易地順服神,而且能平穩地順服,不會頻繁地中斷聖潔的生活。許多人行善或避惡,是因為護理的限制或良心的指責,顯得不自在,且斷斷續續地行事:詩篇一百零六篇3節:「凡遵守公平、常行公義的,這人便為有福。」他們持續操練敬虔、公義與憐憫的一切職責;因為本性的運作是恆久的,儘管有時會受到阻礙或干擾。我們應當追求的是,我們所領受的成聖恩典能成為一種新的本性;使靈魂對屬靈事物有趨向與喜樂,並恆久且輕易地被帶向它們,這應當是我們生命整體的架構與方向。
- 這是一種「神的性情」;也就是說,它不僅是從神流出的,而且能帶有與祂相似的特徵。它從神流出,因為我們是「有份的」;它只是祂卓越性的一道光芒,它帶有與祂相似的特徵,或者比人所能擁有的任何事物更接近神的本性。這之所以如此說,原因有二:
[1.] 為了顯示它的尊貴。在人所知的事物中,沒有什麼比一個成聖的靈魂更像神了。聖徒擁有他們創造主鮮明的形象;因此,如果神是卓越且聖潔的,他們也是如此。神與基督的形象與畫像在他們裡面,不是由畫家或雕刻家所造,而是由聖靈所造(林後三18)。這不是被禁止的偶像,那種偶像可能會玷污我們的思想,或在我們心中形成對神錯誤的觀念,而是要提升我們的心歸向祂。自然的良心對在聖徒身上閃耀的神的形象表示敬意:馬可福音六章20節:「希律知道約翰是義人,是聖人,所以敬畏他。」關於摩西,出埃及記十一章3節說:「摩西在埃及地,在法老臣僕和百姓的眼中,看為極大。」他的為人與存在對他們而言是令人敬畏的,因為其中有某種罕見的東西。對聖潔卓越性有一種隱秘的感悟,它吸引人們的目光,使邪惡與屬肉體的人對它感到驚奇,對那些聖潔顯著的人心存敬畏,並強迫他們產生敬意。但特別是當他們臨終時,他們對這種卓越性有一種感知;那時所有人都認可清醒、公義與敬虔的生活,並否定那放蕩與屬肉體的生活。那時一切事物都顯出它們原本的顏色,情慾的煙霧消散,他們開始更清晰地辨認出那些像神的人的幸福。那時,那些想與屬肉體之人同活的人,也渴望與義人同死:民數記二十三章10節:「願我死得如義人之死。」當進入永恆的邊界時,他們變得更有智慧了。
[2.] 為了顯示它的品質與條件。你必須擁有一個新的本性,而且是一個能成為「神的性情」的本性。如果你沒有超越自然人或敗壞本性的東西,你就是福音應許的局外人。當人們被要求履行基督徒職責時,許多人心中會產生一種想法,他們會說:「我們不是聖徒或天使,因此無法禁絕這類罪惡,或達到屬天的生活。」但你留意這裡所說的嗎:基督徒必須有份於神的性情;不僅那些「像沒有靈性的畜類,生下來就是給人捉去宰殺的」(猶10)——即違背自然之光,沉溺於各種放蕩與感官享樂的人——被排除在基督的特權之外;那些僅僅像普通人一樣生活,只按人的規則行事,心裡只想著現世的人也是如此:哥林多前書三章3節:「你們豈不是屬乎肉體,照著世人的樣子行嗎?」也就是說,他們沒有被提升到超越普通人的高度,裡面沒有神的靈。
[3.] 這神的性情可以從三個方面來考量。或者 (1) 作為開端;當我們最初「在心志上改換一新」,並「照著神的形象」重生時(弗四23-24)。罪人因被印上神聖的品質,而發生了奇妙的改變;以至於受造物開始看起來像神自己:他們的本性改變了,生活方式改變了,他們的設計與行動中帶有某種神聖的特質。
(二)就其增長而言;即在顯著的程度上變得更像神。起初,這種印記尚且微弱,且這份榮耀因殘存的瑕疵而顯得黯淡;我們在各種場合中,不僅流露出基督的樣式,也顯出許多亞當的本性。然而,凡真誠且勤勉的人,舊性情會受到更多的壓制與克制,而神聖的本性則會更顯著地彰顯出來:哥林多後書三章 18 節:「我們就變成榮主的形狀,榮上加榮。」這是一項能夠在靈性上不斷進步的工作。我們理當成長得更像神,每一天都更接近神的本性;我們對神的話語已如此熟悉,若仍未有長進,實在是羞恥。
(三)就其在天上的成全而言;因為在那裡,我們與神有最親密的相交,從而達到我們所能承受的、與祂最崇高的契合:約翰一書三章 2 節:「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是完全地像祂;因為罪的本質屆時將被徹底廢除:在得榮耀的靈魂上,不會再有絲毫的污點或瑕疵。此外,那時我們不僅在聖潔上像祂,在幸福與福樂上也像祂;因為神是一位聖潔且幸福的本體。在此地,我們在聖潔與純淨上更像神;因為許多時候,最卓越、最堪為典範的聖潔,可能伴隨著顯著的患難;至少,成聖的恩典並不能使我們免受患難。但在那裡,正如我們的聖潔是精確的,我們的福樂也是完滿的。我們首先被造為聖潔,然後是不朽,在這兩方面都像神。那麼,這就是「有分於神的本性」所帶來的果效;因此,當你來到神的子民中間,若有人問你發現他們是怎樣的人,正如基甸在另一種情況下問西巴和撒慕拿關於他兄弟的情況,他們回答說:「他們各人都有王子的樣式」(士師記八章 18 節),他們是敬虔且威嚴的人;同樣地,關於那些真實且卓越地有分於福音恩典的聖徒,人們也會這樣說:他們都是至高神的兒女;如同凡人所能及地像神,帶著祂的形象,並彰顯出福音恩典的樣貌。
II. 現在讓我們看看神成就此果效的媒介:「有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
- 神願意以應許的方式與我們打交道,這是祂慈愛的一個明證。世界因罪而墮落,沉溺於恐懼與絕望之中,認為從那位被我們嚴重觸怒的神那裡得不到任何好處。因此,神藉著應許邀請並吸引我們歸向祂;因為應許是神在福音中對祂旨意的宣告,藉此祂表明,只要我們尋求,祂將白白賜給我們什麼樣的好處。我們從中獲得這些益處:(1)應許勝過單純的意圖;因為人的意圖與打算隱藏在自己的心懷中,而應許則是公開且顯明的。藉此,我們得知了神為我們預定的美意。如果神只是打算將祂所有的恩典賜給我們,在果效顯現之前,我們無法得知祂的意圖與目的;它就像隱藏的寶藏或封閉的泉源,在我們發現之前,對我們毫無安慰與鼓勵。但如今,話語既已從祂口中發出,只要我們留心祂的勸告,就能知道我們將如何蒙福。神的應許,就祂而言,是祂慈愛的迸發或滿溢。祂的心中充滿了對我們的好意,以至於祂的愛無法等到事情成就才說,祂必須預先告訴我們:以賽亞書四十二章 9 節:「這事還沒有出來,我就說給你們聽。」祂本可以賜福給我們而不作任何預告;但那樣無法滿足祂。這是神加諸於己的義務,藉著應許,祂使自己成為債務人。神的旨意是不變的,但應許是交在我們手中的保證,不僅給我們通知,更給我們確據,證明事情必將如此。我們對祂有了更大的把握,可以憑藉祂的「債券」進行索求:詩篇一一九篇 49 節:「求你記念向你僕人所應許的話,叫我有盼望。」(2)它不僅僅是教義上的宣告。揭示一項教義是一回事,應許一項恩惠是另一回事;前者使人知曉,後者使事情確定,且是在特定的條件下;前者給我們通知,後者給我們權利。如果「生命和不朽」僅僅是「藉著福音彰顯出來」(提摩太後書一章 10 節),而這在異教徒眼中僅是模糊不清的,那麼我們沒有被遺留在盲目的猜測與黑暗的臆想中,這已是極大的憐憫。永生被擺在我們面前,這是一件真實且卓越的事,這固然重要。但神已將其轉化為聖約的形式與應許(約翰一書二章 25 節),好讓我們能確立自己的名分與權利。這對我們而言確實是極大的安慰:詩篇一一九篇 111 節:「我以你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因這是我心中所喜愛的。」(3)它不僅僅是預言或單純的預測。聖經的預言必會應驗,因為神的真實;但聖經的應許必會應驗,不僅因為神的真實,更因為祂的信實與公義;因為藉著神的應許,人得以對所應許之物擁有權利。作出應許是祂的憐憫與良善,但祂的公義與信實卻約束祂必須兌現:約翰一書一章 9 節:「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提摩太後書四章 8 節。神學家說,在所有的謊言中,違背應許的謊言是最惡劣的;因為這不僅違背了真理,更違背了權利,即便那權利完全是源於你自己的自由應許。
- 新約的應許具有最榮耀且珍貴的性質。它們不是關於瑣碎之事或無關緊要的事,而是關於值得且重價買來的福分。它們包含屬靈與永恆的財富;例如我們本性的醫治、罪的赦免、通往永恆幸福的安全引導;我們靈魂的得榮、身體的復活,以及永生,即一種不變的幸福狀態。這些確實是至大的事,與之相比,世上的一切不過是兒戲,虛空且空洞,正如使徒所稱,是「最小的事」(哥林多前書六章 2 節)。與神和好是我們在此地的特權;與永生神和睦,享受祂的友誼與慈愛,學習並裝備自己去遵行祂的旨意,如今活在與祂不斷的相交中,隨時得蒙祂的接納,並從祂那裡獲得我們在理智與公義範圍內所能祈求的一切,這難道是小事嗎?基督徒從未因祈求不斷而受責備,從未被拒絕聆聽,從未有理由懷疑結果,比起地上任何君王或權貴的寵臣,基督徒與神有更親密的關係,在祂的愛中有更確定的份。但還有那將來對神永恆的享受:腓立比書三章 14 節:「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擺在我們面前的是高超的獎賞;那時我們將有更大的容量去認識神、享受祂並領受祂的恩惠:詩篇十七篇 15 節:「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哦!呼喊吧:哥林多前書二章 9 節:「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
- 這些是寶貴的應許,值得我們珍視;因為它們不是關於與我們無關的事,而是與我們有深切且密切關聯的事。在神的應許中,為人類的渴望、需求與匱乏作了適當的預備。讓我以赦免與生命為例,這是最初吸引人的恩惠(使徒行傳二十六章 18 節)。赦免回應了恐懼,而生命回應了我們與生俱來的對幸福的渴望。
[1.] 對罪的自覺,以及對神忿怒與不悅的恐懼,應當使赦免的提議對我們而言是可接受的。有罪之人最大的顧慮是罪如何得到贖回,神如何得到平息(彌迦書六章 6、7 節)。我們懼怕聖潔公義之神的懲罰,若罪不得赦免,我們就無法擺脫束縛。世界最高統治者的公義將永遠令我們戰兢。福音的用途就在於此,藉著罪的赦免,將救恩的知識賜給我們(路加福音一章 77 節)。
[2.] 另一個偉大的特權是永生。敗壞的本性並不排斥幸福的提議。從未聽說有哪一個受造物不想幸福,因為從未有哪一個受造物不愛自己。因此,還有什麼比這擺在我們面前的榮耀盼望——我們可以見神並永遠活著——更能成為帶領我們進入聖潔之路的強大誘因呢?(提多書二章 12、13 節)。誠然,我們極大地被虛假的幸福所迷惑,但這樣的提議難道不該對我們而言是寶貴的嗎?約翰福音六章 34 節:「他們說:『主啊,常將這糧賜給我們!』」
- 這一切都是在我們毫無功德的情況下,白白賜給我們這些可憐的人;甚至,我們本該得到相反的結局。在我們未曾祈求或想到之前,聖約就已為我們制定與建構,在它的架構與脈絡中,我們可以看到聖約恩典的一貫脈絡:恩惠的豐盛、賜予者的慈愛、提議的及時、幫助的隨時——只要我們定意尋求神、取悅並事奉祂;最後,儘管我們軟弱且不完美,賞賜卻是確定的。
III. 應許對此的影響;或者說,這些應許如何促進神聖本性的形成?
- 源於它們的宗旨,即將我們從受造物引向神,從世界引向天堂;治死對那玷污並敗壞我們本性的虛假幸福的愛慕;並將我們提升到那些高貴的目標與終局,這些目標與終局使靈魂尊貴並裝飾靈魂,使其在某種程度上變得神聖。它在我們裡面孕育出一種卓越的精神,使我們超越世界及其希望與恐懼(哥林多前書二章 12 節)。唉!那些目標僅止於供應肉體,或安頓一個轉瞬即逝的生命的人,精神是何等卑微!就像愚蠢的鳥兒,用精巧的技藝築巢,卻在不久後便離去。但那些仰望更高之事,渴望取悅神、享受與祂的相交、並與祂永遠同住的人,是何等神聖且像神!
- 應許的內容。其中許多涉及我們內心的改變,我們本性的潔淨或醫治:希伯來書八章 10 節:「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以西結書三十六章 25、26 節:「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耶利米書三十三章 8 節:「我要洗淨他們,除掉他們一切的罪孽。」這一切都是向神祈求此恩惠的鼓勵。如果神沒有排除我們,我們就不該排除自己。
- 我們權利所依附的條件或條款。沒有悔改就沒有赦免:使徒行傳三章 19 節:「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這樣,那安舒的日子就必從主面前來到」;使徒行傳二章 38、39 節:「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等。沒有聖潔就沒有天堂或永生:希伯來書十二章 14 節:「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馬太福音五章 8 節)。
- 應許所伴隨的大能:彼得後書一章 3 節:「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皆因我們認識那用自己榮耀和美德召我們的主。」祂賜給我們今生與屬靈的生命,以及將來那不變的福樂生命。神聖的本性藉著應許的功效傳遞給我們;因為聖靈是我們的成聖者,祂藉著相稱的媒介作工。
應用 1. 信靠應許,因為它們是極其確實可靠的。神對祂將賜給我們之美事的見證,絕不會欺騙我們,也不會產生虛妄且不確定的盼望。祂的應許是祂旨意的見證,在祂的大能面前,沒有什麼能站立得住。「主所說的話,那相信的女子是有福的」(路加福音一章 45 節)。
- 珍視它們:希伯來書十一章 13 節:「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領受。」我們若不確信其真實性,就永遠無法領受它們。但接著要思想它們的價值。那些對這些事毫無感動的人,是何等愚昧。如果一個偉人以任何方式作出承諾,我們都會極其看重他的話;難道我們不該極其看重神的話,珍視祂的應許嗎?要珍視它們,以至於不惜任何代價去獲得(馬太福音十三章 46 節)。變賣一切去買那重價的珍珠。要珍視它們,以至於在世上處於卑微境地時仍能知足。雖然神使我們處於低位,但能「有分於祂的聖潔」就足夠了:希伯來書十二章 10 節:「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聖潔上有分。」要珍視它們,以至於去履行所要求的義務(詩篇一一九篇 14 節);珍視它們,以至於持守你在基督裡的喜樂:腓立比書三章 8-10 節:「我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第 3 節:「真受割禮的,就是我們這以神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
- 努力運用對每一個應許的信心,以增加聖潔,使我們能像神一樣,像祂那樣純潔聖潔:哥林多後書七章 1 節:「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
二、接下來我要證明,治死罪的恩典(the grace of mortification)正是這份獻祭與供物所應當調和的真鹽。關於基督所推薦給門徒的「鹽」究竟是指什麼,以及祭物中的鹽所象徵的究竟是智慧還是熱心,學界尚有爭議。總體而言,這鹽乃是聖靈的恩典,藉此罪惡得以被制伏與防範;這個意義與其象徵及表徵完全吻合:因為
- 鹽能藉由消耗那些多餘且如排泄物般的濕氣,防止肉體腐敗,否則肉體很快就會腐爛;同樣地,聖約之鹽也能防範並制伏那些會導致我們對神不忠的私慾。唉!若沒有聖靈治死罪的恩典,我們在對神的決心上,比肉類更容易腐壞與軟弱。「使瘸子不至歪腳,反得痊癒」(希伯來書十二章13節)。沒有什麼比一個未經治死罪的靈魂更不穩定、更易變的了;因此,除非我們「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歌羅西書三章5節),否則我們絕無法將自己當作獻給神的祭物與供物。簡言之,肉體是容易腐敗的,因此,那保守我們的恩典,必須是能使我們脫離肉體利益的恩典,而這不正是聖靈治死罪的恩典嗎?使徒說:「並願所有誠心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都蒙恩惠」(以弗所書六章24節),這裡的「誠心」原文意指「在無腐敗中」。有許多歪曲的私慾容易腐蝕我們,並將我們的愛轉向他物,但當這些私慾被治死與制伏,使我們對神與基督的愛能有更寬廣的幅度時,我們就被稱為在誠實與無腐敗中愛祂。
- 鹽具有辛辣味,能浸漬並滲透物體;同樣地,治死罪的恩典對屬肉體的本性而言是痛苦且令人困擾的。無論它對靈魂多麼有益健康,毫無疑問,克制私慾、在敬畏神中治理內心、逆著血氣的潮流而行,都是令人厭惡的;然而這卻是健康的,這是對肉體的釘死,如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受的,給它醋與膽汁;但這卻是必要的。這正是我們的主在此處上下文中意指的:祭物必須被消耗或浸漬;我們不是要忍受地獄的痛苦,就是得忍受治死罪的痛苦;我們必須被火醃,或被鹽醃。與其逃避這些困難而陷入罪中,以致面臨永火的危險,不如帶著艱難與嚴謹進入天國。基督教的嚴謹,遠不及罪的刑罰那般可怕。哲學家在談論人性時觀察到,在愛慕的部分(concupiscible part),即「濕潤」(TO vjpov),某種類似濕氣的東西傾向於享樂;在憤怒的部分(irascible part),即「寒冷」(TO fyv'Xjpov),某種類似寒冷的東西傾向於恐懼。這鹽就是要藉由抑制我們的感官傾向以及世俗恐懼,將這兩者都驅除。我們必須將肉體連同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凡屬基督的人已經這樣做了(加拉太書五章24節)。我們寧可得罪自己、得罪全世界,也不可得罪神,或在對基督的職責上不忠。沒有任何利益、享樂或世俗事務,比救恩更必要、更令人安慰、更有益處。
- 鹽使事物有味,同樣地,恩典使我們有味;這可以從對神或對人兩方面來解釋。
[1.] 當用這鹽調和時,我們便蒙神悅納,因為神不接受沒有鹽的祭物。這並非指祂品嚐他們的素祭,或吃公牛與山羊的脂油與肉、喝牠們的血,因而需要調味以滿足祂的味蕾與食慾;並非如此理解;而是在預表與比喻中,神降卑自己以適應我們的感官與理解。被鹽醃過的才有味道,因此神以此方式標示祂對我們個人與事奉的悅納。按本性而言,因著罪,我們在神眼中都是可憎、無味且令人厭惡的:詩篇十四篇3節:「他們都變為污穢,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在希伯來文中,這意指腐爛,像腐敗發臭的肉。我們必須被基督的恩典所醃漬與調和,如此我們在神眼中才變得可愛且蒙悅納。我們越正直,祂就越喜悅我們。
[2.] 對人而言:我們越是被這樣醃漬與治死罪,就越能造福他人。我們的主告訴門徒:「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馬太福音五章13節)。這是對門徒作為門徒說的,而非作為使徒與公眾人物。認為只有牧師才是世界的光與世界的鹽,這是一種誤解。不,所有基督徒都必須在彎曲悖謬的世代中像光一樣照耀;所有基督徒都必須作世上的鹽。基督的整篇講道包含普遍的職責,當時門徒尚未被差遣為使徒,也從未聽過這樣的使命,或聽說他們的主會差遣他們去使世界歸信神的國:那是後來第十章才發生的事,因此這裡祂是以基督徒的身分對基督徒說話。現在,他們被稱為鹽,正是因為他們調和了與他們生活在一起的所有人。一個基督徒若沒有鹽在自己裡面,他在與他人的交往中就永遠沒有味道;那時,他所有的行為都以恩典調和,並引發對神的記念;那時,他的言語以恩典調和,並造福他人。使徒說:「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以弗所書四章29節),那些發洩在毀謗、辱罵、猥褻、對聖潔之事愚蠢的戲謔、謊言、咒詛等方面的腐爛與污穢言語,都來自腐敗的內心,正如口臭暗示肺部腐爛一樣。這些人缺乏治死罪的恩典:同樣地,所有無味的靈魂,無法嚴肅地談論任何關於神的事,在最嚴肅的交談中也如水般平淡。但若你走進那些治死罪的人中間,你會從他們那裡領受美善事物的氣息;你不僅會得到有味的禱告與講道,還會得到有味的交談與論述:歌羅西書四章6節:「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也就是說,不要閒談,更不要褻瀆,而要以造就人的方式說話。現在,基督徒應當謹慎,不要失去他們的味道,因為那樣他們既不能取悅神,也不能造福人,除了丟在垃圾堆外別無用處。至此,我已證明了第二點,即治死罪的恩典是調和基督徒的真鹽。
三、所有與神立約、並將自己奉獻給祂的人,都有必要擁有這鹽。
- 藉由我們的立約誓言,我們受約束去履行最嚴格的職責,且是基於最高的懲罰。我們所受約束的職責是非常嚴格的。我們在神聖約的所有要求中都回應了祂:彼得前書三章21節:「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主要求並實行這個問題:你願意向罪死,向義活嗎?這就是洗禮之約的要旨,這約在聖餐中被如此頻繁、如此莊嚴地更新;你們應當「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馬書六章11節);看自己是死的,即在誓言與義務中。若我們故意犯罪,懲罰是非常重的(希伯來書十章26節);因此,如果你們不持守聖約,若你們仍讓罪活著,並為火焰添加燃料,那麼我們進入基督的家將是徒勞的,甚至會導致我們進一步的毀滅。
- 我們裡面仍殘留著大量的罪,以及它在我們靈魂中驚人的活躍度。在我們的帳棚被拆毀、這土造的房屋倒塌成塵土之前,我們無法擺脫這個受詛咒的同居者。保羅為此深深嘆息:「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馬書七章24節)。它被稱為「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希伯來書十二章1節)。那麼,既然罪沒有被廢除,它就必須被治死。它運作、它爭戰,其中有驚人的活躍度,它非常活躍且不安分:羅馬書七章8節:「罪在我裡面生出各樣的貪心」;他指的是罪性。使徒雅各告訴我們,第四章5節:「神所賜、住在我們裡面的靈,是戀愛至於嫉妒嗎?」這不是一個沉睡的原則,而是一個不斷攪動的原則,總是引誘我們作惡,並阻礙為善。罪不僅使我們對試探稍微靈活與屈服,更催逼並驅使我們去犯罪。它是「在我肢體中犯罪的律,把我擄去」(羅馬書七章23節)。敗壞的本性不是溫馴的東西,它不會等到被撒但的暗示或世界的試探激怒才運作,它就像一個活泉,自動湧出水來;它不會放過我們。人心持續不斷地作惡,因此它總是阻礙我們行善:羅馬書七章21節:「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它鈍化了我們情感的鋒芒,它試圖藉由不信的念頭削弱我們的目的,或藉由某種感官享樂的誘惑將我們從神那裡拉開;在我們對祂進行職責與莊嚴的祈求時,竊取我們的心;用對世界及其排場與榮耀的思慮來分散我們的注意力;從而將我們的職責轉變為罪,使我們失去其中的安慰與甘甜:它摧毀並扭曲了我們最真誠的努力。那麼,如果情況如此,若沒有這聖約之鹽,我們該怎麼辦?我們難道不需要保持謙卑與警醒嗎?如果罪在攪動,我們就必須對抗它,並藉著基督之死的緣故運用聖靈的恩典,使用一切良善的媒介,使它在我們裡面被制伏。
- 考慮放任罪惡的悲慘後果,無論是就進一步的犯罪而言,還是就懲罰而言。
[1.] 就進一步的犯罪而言。因為基督在這裡談論的是絆腳石。如果私慾不被治死,它就會變得暴戾;它已使我們在神、人與天使面前蒙羞,並使我們暴露在公開的羞辱中,或使我們在死寂、粗心的道路上變得剛硬。放任私慾最終會導致嚴重的罪,而嚴重的罪最終會導致最終的背道。對享樂的愛最終會導致酗酒、姦淫、不潔慾望的狂暴,或者導致一種虛浮、輕佻、泡沫般的靈性,這完全不適合宗教生活。嫉妒若不演變成謀殺,最終也會導致惡行與暴力。猶大因貪婪而背叛了他的主。基哈西起初被貪婪所驚嚇,隨後被大痲瘋所擊打,最後成為自己的羞恥與負擔。魔鬼試圖藉由私慾引誘我們犯罪,藉由罪帶來羞恥,藉由羞恥帶來恐懼與絕望。但神的兒女會陷入如此顯著的放縱與混亂嗎?會的;當他們放任罪惡,中斷治死罪的操練;當他們不記得祭物必須用鹽醃時。看看大衛,他陷入了淫亂與流血。看看彼得,他陷入了以誓言與咒詛否認基督。看看所羅門,他陷入了感官享樂與偶像崇拜。在我們所有人身上,那些早已沉睡的舊罪,若我們不運用這聖潔的鹽,可能會再次甦醒,並將我們捲入屬靈的禍患與不便之中。
[2.] 就懲罰而言。罪若不被治死,就會致命。不是罪死,就是罪人死。罪中有惡,罪後亦有惡。罪中的惡是違反神公義的律法;罪後的惡是其公義的懲罰,即永死與定罪。現在,那些不敏感,或不願對罪中的惡敏感的人,將被迫對罪後的惡變得敏感。未治死罪的人饒恕了罪,卻毀滅了自己的靈魂;罪活著,但他卻死了。在先知對以色列王所說的比喻中,當他放走敘利亞人時,他說:「你的命必代替他的命」;所以我們的生命將代替我們罪的生命。「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羅馬書六章21節);「罪的工價乃是死」(23節)。
但你會說,這對一個稱義的人有什麼關係?「在基督裡的就不定罪了。」
我回答:你必須將一切都納入考量。那些「在基督裡,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他們擁有聖約之鹽。但如果你能假設一個稱義的人隨從肉體生活,你也可以假設一個稱義的人將被定罪。永死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考慮:就功過而言,或就結果而言。就功過而言,作為神所指定為罪之果實的惡;或就結果而言,是必然會臨到我們的惡。一個稱義的人,一個真正稱義的人,在第一種意義上可以、也必須恐懼它。活在罪中與永恆懲罰之間有著這樣的聯繫,他應當向自己的靈魂呈現故意且放任地活在罪中的危險,以便他能避開它;因為這不過是聖潔地運用威脅,或考慮罪的功過。但就實際結果,以及從對它的恐懼中產生的困擾而言;如果他的誠實是清晰且無庸置疑的,他就不必恐懼它。
現在來進行應用。
一、責備那些無法忍受聽聞治死罪的人。對這教義的不情願與不耐煩,可能源於幾個原因。
- 源於愚蠢的無神論與不信。他們蔑視所有清醒的屬靈勸告,他們對順服神毫無良心。所羅門告訴我們,箴言十九章16節:「謹守誡命的,保全生命;輕忽己路的,必致死亡。」這是嚴格順服與輕率虛浮生活之間不同的結局。注意這兩種性情的對立:謹守誡命的人,與輕忽己路的人;也就是說,不留意自己的生活與行為,不按照神的旨意去安排它們;他不關心自己是取悅還是得罪神,是榮耀還是羞辱神,而是任由船隨波逐流,像他那獸性的私慾所傾向的那樣生活,隨它去吧。他輕忽自己的道路,因此陷入虛榮、奢侈、暴亂、欺詐、不義以及各樣的放蕩。現在,沒有人這樣輕忽自己的道路,而不輕忽其他應當被他視為神聖且極其尊重與敬重的事物。他輕忽神、神的話語以及他自己的靈魂:箴言十四章2節:「行事正直的,敬畏耶和華;行事乖僻的,卻藐視他。」那對自己的職責有良心的人,對神有高度的敬重,他視神的權柄為至高,祂的能力為無限,祂對萬事的知識為精確,祂在應許與威脅中的真實為無庸置疑,祂的聖潔為無瑕疵,祂的公義為不偏私,祂在各樣恩惠中對我們施行的良善為豐富且各方面皆榮耀。因此,他不敢不取悅神;他對祂有如此深沉的敬畏,以至於他總是對自己說:「聖潔且全視的神會要我做什麼?」或者,「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但現在,那個不關心、不謹慎,不注意按照神的旨意治理自己行為的人,對神有輕蔑與輕視的想法,彷彿祂是一個無知覺的偶像,不注意人類的事務,看不見,或不會懲罰違反祂律法的人。他們也輕視神的話語:箴言十三章13節:「藐視訓言的,自取滅亡;敬畏誡命的,必得善報。」有些恩典的內心對神的話語存敬畏之心,儘管他們的心思多麼傾向於某件事,但如果有一條誡命擋在路上,這比一個拿著拔出之劍的天使擋在路上阻止他們更重要;他們不敢越過神的籬笆。但現在,一個屬肉體、粗心且不信的惡棍,將神所有的誡命、應許與威脅視為無物,並能為了瑣事,為了少許虛浮的快樂與利益而與祂決裂。不,更進一步,他輕視自己的靈魂:箴言十五章32節:「棄絕管教的,輕看自己的生命。」他只關心身體,卻忽略了自己的靈魂,幾乎從不考慮他是否有靈魂要拯救或靈魂要失喪,彷彿他認為關於神與永恆、審判日或天堂與地獄所說的一切都是虛構的。現在,在他們的無神論與粗心被治癒之前,對他們談論放棄與治死他們那令人愉悅的私慾是徒勞的。而他們的情況更為絕望,因為疾病不在他們的頭腦中,而在他們的心中,與其說來自觀點,不如說來自傾向。既定的觀點必須被理性所克服,但獸性的傾向必須被全能的恩典所削弱。
- 它可能源於放縱主義(libertinism)。這些人藉由誤解福音來使他們的心在犯罪中剛硬。
[1.] 有些人徒然地想像,彷彿神藉著耶穌基督變得更容易對罪妥協,以至於不需要那麼堅持,也不需要那麼嚴謹,不需要大費周章去治死與制伏導致罪的傾向。他們完全奔向福音的安慰,卻忽略了其中的職責。基督為罪人而死,因此我們不需要為此感到困擾。有些人實際上說出這些話,彷彿所要求的治死罪僅僅是為了平息良心中對罪的感覺,而不是為了摧毀心中罪的權勢,如果他們能強烈地相信他們被赦免了,一切就都好了。如果這是真的,那麼在最剛硬的心中將會有最好的信心,因為他們對罪的困擾最少,對罪的良心也最少。這是為了高舉基督的功勞,而排除聖靈的工作與紀律,甚至將祂死亡的功勞與其目的對立起來,從而使基督與基督對立。祂擔當了我們的罪:「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以促進我們所談論的這種治死罪。
[2.] 另一類人認為,在信徒群體中,這樣的論述是可以免除的,他們不需要這種警醒與聖潔的關懷,特別是針對嚴重的罪;他們認為自己對自己有很好的控制力,足以保持在範圍之內。如果你達到了這種基督徒完美的境界,即試探對你沒有產生,或沒有顯著的影響,那很好。但我們必須警告你們,而且是針對最嚴重的罪。基督認為有必要警告祂的門徒:路加福音二十一章34節:「你們要謹慎,恐怕因貪食醉酒,並今生的思慮累住你們的心。」使徒到處警告基督徒關於惡毒、假冒為善、嫉妒、謊言、惡言: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6節:「不要一個人在這事上越分,欺負他的弟兄,因為這一類的事,主必報應。」但這些人想被餵養以精煉的默想神學,而不希望任何罪被責備,除非是那種看起來更像是榮譽而不是恥辱的罪;就像那些僅發生在最好體質與構造上的疾病。如果你反對某種可能證明他們卓越而非羞辱他們罪惡的事,你將會受到歡迎。這種過度屬靈的講道最終導致一種虛無的宗教。罪變得不那麼危險了嗎?或者人們比以前更擅長避免它了嗎?當然,考慮到有多少醜聞的信徒,他們自稱是神的子民,就沒有理由這樣認為。如果保羅認為有治死罪的必要(哥林多前書九章27節),我們並非更強壯,而是更魯莽。
[3.] 第三類人認為信徒不應被威脅所嚇倒,而只能被恩典所滋潤。但隨後考慮到,基督的話是對祂的門徒說的。使徒保羅寫信給誰?毫無疑問是信徒:「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馬書八章13節)。聖靈紀律的任何部分都不得省略。如果基督降臨的一個目的是為了證實神的威脅,並且律法的咒詛不應落空,那麼肯定還有使用威脅的必要。
- 它可能源於另一個原因,即屬肉體情感的激情。人們與他們的私慾結合得如此緊密,以至於他們無法離開它們,並且如此奇怪地被迷惑,以至於他們甚至準備坐下來說,他們寧願冒險失去靈魂,也不願過嚴格的生活。取悅肉體對你來說真的那麼甜美嗎?或者地獄真的那麼微不足道嗎?審判日真的會被如此草率地對待嗎?有一種狂暴的絕望,也有一種愚蠢的絕望。該隱的狂暴絕望,創世記四章13節:「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當我們準備在罪的重擔下沉沒時;以及一種愚蠢的絕望,當我們對神不真誠,且不願運用救贖主的恩典,卻說:「沒有希望;我們要照自己的計謀去行」(耶利米書二章25節)。沒有希望;這是一種惡,我必須忍受它。如果我被定罪,我也沒辦法,我必須盡我所能忍受它。什麼!你願意忍受失去天堂、忍受全能與永恆之神的憤怒嗎?你肯定不知道永恆意味著什麼,地獄與天堂意味著什麼。當那些現在被肉體幻覺所蒙蔽的眼睛睜開時,當你看見別人「在神的國裡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而你們卻被趕到外面」時,你就會知道了。你能忍受這個嗎?如果拉結不能忍受沒有孩子,雅各不能忍受失去約瑟的假象,當他所有的兒子和女兒都起來安慰他時;如果亞希多弗不能忍受他在謀略上失去信用,你將如何忍受失去你的靈魂與永恆中蒙福者的榮耀?當你沒有什麼可以欺騙你的心靈,當你被剝奪了所有其他的安慰,而你必須永遠以這個為食時。對於地獄的痛苦也是如此。你連在發燒的火焰中被灼燒一兩天,或結石或痛風的痛苦都無法忍受,當神使你自己身體的體液對抗你時,你連牙痛的折磨都無法忍受,你怎麼能忍受永恆之神的憤怒呢?「主耶和華說:我處理這事的時候,你的心能忍受嗎?你的手能有力嗎?」
應用二:是要勸勉你們不要忽略聖約之鹽。它可能是令人痛苦的,但它是健康的;正如最有效的藥物通常是最令人困擾的。為了幫助你們運用我們的主在這裡使用的這種論證:
- 考慮到,世界上只有兩種人,而你是其中之一。沒有中立,沒有中間狀態;影響人們的原則只有兩個,肉體與聖靈;人們為自己設定的目標只有兩個,即在世上取悅肉體,或在天堂享受神;他們最終進入的地方只有兩個,天堂或地獄。聖經是斷然的,它告訴你誰將去天堂,誰將去地獄:羅馬書八章13節:「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加拉太書六章8節:「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或者考慮箴言十四章14節:「心中背道的,必滿得他自己的結果;好人必從自己的行為得以知足。」有兩個不同的人在追求幸福的道路上開始與出發,心中背道的人與好人。心中背道的人是那些繼續在人類的背道與缺陷中,沉溺於私慾與虛浮快樂,並為了表面上的好處而離開神,祂是至善。但好人是那些致力於保持內心純潔與忠於神的人。他們都渴望被充滿與滿足。一個走自己的路,另一個走神的勸告;結果兩者都得到了滿足。心中背道的人當他們被帶到地獄時,就得到了足夠的自己的道路;而好人當他來到享受蒙福之神時,就得到了足夠的滿足。那裡還有一個真理,他們兩者都從自己、自己的道路中得到滿足。背道者將得到他自己選擇的果實,而好人對他所選擇的敬虔道路感到滿足,箴言一章31節。那些背離神的人,經上說:「他們必吃自結的果子,充滿自設的計謀」;以賽亞書三章10節:「你們要對義人說,他必得福樂,因為他要吃自己行為的果子。」
- 考慮那些沉溺於屬肉體情感之人的悲慘狀況;無論是被神所威脅的,還是被執行在惡人身上的。
[1.] 考慮它正如神所威脅的那樣。如果神威脅如此巨大的苦難,那是為了我們的益處,以便我們能謹慎並逃避它。在最嚴厲的威脅中也有憐憫,以便當我們看見鉤子時能避開誘餌,以便我們能消化聖潔生活的嚴謹,而不是冒險去面對如此可怕的邪惡。為什麼我們的主重複了三次:「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就是為了讓我們經常在思想中擁有它,以便我們不要以如此昂貴的代價——失去我們寶貴的靈魂——來購買罪的快樂。
[2.] 考慮懲罰正如執行在惡人身上那樣。有多少人現在正因為你們準備犯下的那些罪而在地獄中燃燒?對此的嚴肅考慮將抑制你們私慾的熱度,以便你們不會輕易冒險進入永恆的地獄。
[3.] 考慮哪種困擾最不可忍受:是被鹽醃,還是被火醃;是被令人不悅的治死罪,還是地獄的痛苦;是藥物的困擾,還是致命疾病的危險。當然,為了保全身體的生命,人們會忍受最苦的藥丸,服用最令人作嘔的藥水。為什麼?他們的生命繫於此。我們難道不願意接受這種必要的嚴謹,這些有益的嚴厲,它們有助於以永恆的救恩來拯救你們嗎?沒有補救辦法;必須忍受困擾。當然,嚴格的飲食比迅速的死亡要好;外科醫生刺破血管並不比敵人刺向心臟更糟糕。寧可被悔改所浸漬,也不要在地獄中被刑罰所粉碎。哪一個更糟,紀律還是執行?這裡提出了問題:你遲早必須受到困擾。你想要一種與愛與希望混合的悲傷,還是與絕望混合的悲傷?你想要一滴還是一片海洋?你想要你的靈魂被治癒還是被折磨?你想要在這一生短暫的時刻受到困擾,還是要在來世永遠受到困擾?
[4.] 確保你是一個獻給神的祭物,真正進入與神的聖約,並分別出來為祂所用;這可能是你的目的、你的事業、你的範圍,去取悅、榮耀並享受祂(哥林多後書一章9節)。當你們處於聖約的義務之下時,我們能更好地對你們說話。基督為你們死時,就將你們束縛於此:祂「為他們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也就是說,獻給神(約翰福音十七章19節);並且「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也就是說,那些奉獻給神,或進入與神聖潔之約的人。基督將你們束縛於此,你們自己的感恩也會向你們暗示這一點:「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等等。不,新本性會傾向於此:羅馬書六章13節:「將自己獻給神,像從死裡復活的人一樣,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如果這確實是你的目的與工作,要忠於神的聖約,新生命將立即藉由它的傾向與結局顯露出來。
[5.] 你將會看見治死世俗與肉體私慾的必要性;你將會明白,若沒有治死罪(mortification),在屬靈生命中便一事無成;唯有對世上一切事物死,你才能向神活。你的匱乏將充分顯明,這必須是你每日的工作。難道沒有叛逆的慾望需要制伏嗎?沒有敗壞的傾向需要破碎嗎?難道你沒有感覺到敗壞的偏向正將你從神那裡拉開嗎?大衛曾有此感,因此他說:「求你使我的心趨向你的法度,不趨向非義之財。」難道你沒有發現感官的誘惑勝過你,引誘你的心思,使你偏離了盼望的純潔與行事的嚴謹嗎?「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雅各書一章14節)
[6.] 試想一個信徒若處在神的管教之下,儘管他並未失去稱義的地位,其景況卻是何等可悲。一個犯罪的信徒,若大膽地摘取了禁果,他將如何為罪感到刺痛?蓄意犯下滔天大罪會在良心上留下何等傷痕?大衛便是見證,參見詩篇三十二篇與五十一篇。他述說自己的心在裡面是何等不安,他懼怕神——那位曾是他喜樂與歡愉的神——並說得彷彿自己隨時要被趕出神的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