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三章 7-21 節講道集
講道一
「只是我先前以為是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腓立比書三章 7 節)
使徒保羅先前已表明,比起那些猶太主義的弟兄,他在肉體上更有理由誇口,至少在外在特權上,他絲毫不遜於他們。在此,他進一步說明,自從他認識了基督之後,他不僅認為這些事物毫無益處,甚至是有害的。「只是我先前以為是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
這段經文呈現了保羅在認識基督前後,其判斷力的對比。
- 在認識基督之前,這些是「益處」(gains,希臘文作 κέρδη,複數)。
- 在認識基督之後,這些成了「損」。
教義:當神的靈改變一個人的判斷時,那些在歸正前看似對他有益的事物,此後都將被視為有損的。
這就是保羅的經歷,也將是所有像保羅一樣的人,甚至所有被帶領認識基督之人的經歷。
以下我將:
- 解釋此要點。
- 證實此要點。
【一】解釋此要點 我將說明:
- 經文所指的事物為何。
- 他在歸正前後對這些事物的評價。
- 這在其他人的歸正過程中如何適用。
首先,經文所指的事物為何?他列舉了六項肉體誇口的根源:
- 「第八天受割禮」:藉由割禮進入神的子民行列,且是嚴格按照律法執行,並非作為歸信者,而是作為天生的猶太人,合法地受割禮。這是第一項特權。
- 「以色列族」:出身於以色列尊貴的支派——便雅憫支派,「希伯來人中的希伯來人」。他的血統源自以色列,即神所親愛的僕人,且出自雅各所鍾愛的妻子所生的支派;並非出自使女的後裔。掃羅王正是出自此支派,我們的使徒可能因此得名;這支派在十支派背叛後,與猶大支派一同歸向大衛家,並在耶路撒冷敬拜真神,聖殿亦座落於其境內。
- 「希伯來人中的希伯來人」:其家族血統從未因與外邦人通婚而混雜。
- 「就律法說,是法利賽人」:屬於猶太教中最嚴格的教派(參使徒行傳二十六章 5 節)。
- 「就熱心說,是逼迫教會的」:比一般的法利賽人更熱心,受命去逼迫基督徒,這使他在那些熱衷律法的人眼中享有聲望。
- 「就律法上的義說,是無可指摘的」:在他過那種生活時,從未忽略任何律法規條。那麼,這裡有教會的特權(割禮),有嚴謹的態度,有對該教派的熱心;若考慮到當時的情況,他能放棄這一切與生俱來的宗教體制,並過著無可指摘的生活,這確實非同小可。
其次,他在歸正前後對這些事物的評價:
- 歸正前,這些對他而言是「益處」,部分是因為這些能為他贏得人的尊崇,並向猶太主義的弟兄推薦他。如果他們有理由以此誇口,他更有理由。部分則是因為他錯誤地認為這些有助於得救,能贏得神的恩寵。
- 歸正後,無論他先前如何看待,他現在受聖靈教導,有了更好的認識:(1)他現在如何看待這些事物;(2)他為何如此看待。
[1] 他如何看待:他視之為 ζημία(損),意即無益且危險。 (1)無價值且無益,因為這些無法達成他所依賴的目的;它們無法使他在神面前蒙悅納。 (2)危險且有害,因為這些可能使他遠離基督的信仰,或使他在放棄這些事物時面臨更大的勞苦與困難。對於一個擁有巨大肉體特權的人來說,若不將其看得高於對神的責任,是非常困難的。要在世上擁有卓越的地位、特權,並因無可指摘的品行而受人尊崇,卻仍能將基督的恩典看得如此貴重,以至於為了祂撇下一切,這是極其艱難的,比那些沒有這些阻礙的人更難。
[2] 為何如此看待:為了基督,為了祂的緣故,為了祂的律法與教義。基督是必須不惜任何代價去尋求與買贖的:馬太福音十三章 45-46 節:「天國又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買了這顆珠子。」因此,任何會攔阻他接受基督教義的事物,與其說是優勢,不如說是損失,儘管這些事物曾為他贏得人的稱讚、利益與榮譽,或在一個受誤導的良心中,看似能向神推薦他。
第三,這在其他情況下如何適用,使我們今日能從中獲益並效法此榜樣:
- 那些在接受基督信仰時蒙受損失與困難的傑出人物,其榜樣對敬虔生活是極大的鼓勵。那些沒有太多東西可失去或為基督撇下的人,或許也是真誠的,但當那些本可在其他地方獲得利益的人,甘願為基督犧牲一切時,這對宗教而言無疑是更大的讚譽。這些人比他人更有福氣,因為他們有價值之物可視為糞土,以歸給基督,並向世人推薦宗教。
- 這向我們彰顯了基督教的價值。作基督徒有極大的益處,以至於那些擁有最多可失去之物、且最有智慧去判斷的人,寧願被剝奪一切,也不願錯過基督或失去基督。保羅的希伯來血統、受人稱讚的教派、在同胞中的盛名,這些都使他成為一個值得被提出的實例,以證實他所宣揚之宗教的真實性。
- 任何想要成為徹底、認真的基督徒的人,都必須否認這些事物。在任何時代,都有成群的名義基督徒,他們只靠別人的腿站立,其基督教信仰是透過他人的見證、透過那些活在他們之前的人所受的苦難而傳給他們的;他們與這些事物有關,卻只有名分與外表的職業,卻沒有那種成為基督徒所應有的心志或生活方式。簡言之,歸正有兩種:一種是在教會之外,一種是在教會之內。
[1] 在教會之外,從異教或錯誤的宗教轉向真宗教: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 9 節:「你們是怎樣離棄偶像,歸向神,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在這種歸正中,那些轉向的人必須否認他們在原教派中的榮譽與信譽,以及由此享受的一切優勢,正如保羅所做的那樣。例如維爾傑里烏斯(Vergerius),他曾是朱斯蒂諾波利斯(Justinople)的主教及教宗的使節,當他反對新教徒時,他意識到他們教義的真理,隨後轉而成為格勞賓登(Grisons)的改革宗傳道人。
[2] 在教會之內,或在基督教的懷抱中。人從世俗轉向聖潔,從形式轉向認真的敬虔。前者在以賽亞書一章 16-17 節提到:「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在許多其他地方也提到:「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以色列家啊!」(以西結書三十三章 11 節);何西阿書六章 1 節:「來吧,我們歸向耶和華!」我們也受到關於後者的警告:提摩太後書三章 5 節:「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他們有真理的地圖與模型,卻否認其能力;不讓這宗教在心中掌權,以致降服於神。簡言之,後者可能沉溺於不義,或對他們所謂的「義」寄予過多信心。
(1)對於前者,這些話適用於他們:當神的靈改變他們的心時,那些曾被視為「益處」的事物,將證明是明顯的「損」。罪曾是他們的喜樂,或是他們信譽與產業的支柱;他們以為沒有罪就無法生活;但在領受恩典後,他們確信這曾是他們的禍害、羞恥與麻煩:羅馬書六章 21 節:「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如今恩典教導我們放棄肉體的喜樂,棄絕那些最令人愉悅與獲利的罪,因為我們確實判斷這些對我們是有損的。
(2)當我們倚靠所謂的「義」,並為了外在事物而忽略內在恩典時。例如,因為受洗、因為有宗教身分、因為對空洞卻嚴謹的形式有高見,或僅僅是文明與無可指摘的品行,我們就忽略了信心、盼望與愛心,以及那些在基督裡的人所必需的內在改變:哥林多後書五章 17 節:「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那些人曾以為是益處的事物,在「新造的人」面前對靈魂而言毫無價值:加拉太書六章 15 節:「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拉太書五章 16 節:「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哥林多前書七章 19 節:「受割禮算不得什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儘管有這些事物,我們仍可能遭受神的忿怒。但在靈魂被罪惡感與應得的忿怒觸動,並在靈魂中產生改變之前,神、基督、天堂與聖潔是被輕視且不被重視的;但當我們對自己的巨大需要有了敏銳且覺醒的認識時,我們便看見,除了在基督裡並藉著基督之外,在義與救恩方面沒有任何完全且紮實的滿足;因此,與認識祂以及從祂而來的益處相比,萬事都如糞土與渣滓,如麻煩與損失。
此要點的理由:
- 基於那些即將歸正之人的狀態。在所有人心中,都有一種虛假且想像的幸福,以及某種偽造的義,他們在其中取悅自己。虛假的幸福就像他們的偶像,偽造的義就像他們的基督與中保,因此他們感到安全且麻木;直到神開啟他們的眼睛,他們既不尋求另一種幸福,也不為自己如何達到那幸福而煩惱。人在自然狀態下建立虛假的幸福,這不需要太多證明;因為自從人墮落離開神,他就奔向受造物:耶利米書二章 13 節:「因為我的百姓做了兩件惡事,就是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我們離開了泉源,轉向了池子;如果我們能在這世上撇開神,勉強拼湊出一種可憐的幸福,我們就不在乎祂,也不會來到祂面前:耶利米書二章 31 節:「我的百姓為什麼說:我們脫離了約束,再不歸向你了?」我們的享樂、利益與榮譽,那就是我們的神;只要我們能不受控制地享受這些事物,我們就不再尋求,反而認為自己已經得到了很好的報酬。當然,我們無法在一位看不見的神身上尋求幸福,也無法等待在一個看不見的世界中享受它。肉體必須得到滿足,我們認為肉體越滿足,對我們就越有益,我們就越有獲利。至於第二點,即有某種事物取代了基督,好在我們的慾望滿足於眼前事物時,讓良心保持平靜。我們的幸福是滿足慾望;我們的義是減輕恐懼。在這裡,我們奔向一種膚淺的宗教,彷彿它能使我們在良心方面變得完美。我們飛向某種外在的事物,這會根據個人的教育而有所不同。如果是異教徒,就奔向「律法的工作」(ergon nomou):羅馬書二章 15 節,自然律;如果是猶太人,就奔向律法的規條;如果是基督徒,就奔向他們的洗禮,或某種嚴謹形式的外在職業,卻沒有能力。直到神闖入我們心中,使我們確信自己的錯誤,以及那些我們用來欺騙自己的愚行,我們才認為,如果我們進入了這種形式,即使我們否認了其能力,也已經獲得了巨大的利益;因為屬血氣的人,因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謙卑之道,羅馬書十章 3 節(ouk hupetagesan)。只要他能勉強不靠基督過活,他就無視基督。因此,既然這是人的自然本性,受造物必須被廢黜,神才能被高舉;膚淺的義必須被視為損失,基督才能被贏得,這樣我們才能誠心地接受神為我們的神,基督為我們的救贖主與救主。因此,我們向律法死,好叫我們向神活(加拉太書二章 19 節,參羅馬書七章 14 節)。
二、從歸正的本質與要素來看。歸正乃是從受造物轉向神,從自我轉向基督,從罪惡轉向聖潔。在這些層面上,許多我們過去視為「得」的事物,如今都被發現是「失」,是我們完全歸正的阻礙與攔阻。歸正必然包含從受造物轉向神,這點是確定的;因為當我們將神擱置一旁,受造物就會佔據我們的心,攔阻我們對神的愛;除非我們有了另一個終極目標與至善,否則我們仍是屬肉體的。若我們愛享樂勝過愛神,我們便屬於那些愛自己的人(提後三4)。若我們愛人的稱讚勝過愛神的稱讚(約十二43),我們又怎能對基督忠心呢?因此,除非我們傾向神,轉向神勝過轉向其他事物,否則就沒有歸正。
關於第二部分亦然:除非從自我轉向基督,除非我們藉著信心接受基督,否則我們無法以神為終極目標或至善而來到祂面前。我們是藉著基督這條道路來到父那裡(約十四6)。唯有基督是我們的道路,祂藉著祂的功德除去律法上的隔絕,藉著祂的靈賜給我們一顆來到神面前的心。若不是藉著基督,從受造物轉向神就不是真正的轉向。同樣地,若受造物仍佔據我們的心,那麼信靠基督就不是真正的信靠。接著是從罪惡轉向聖潔。這隨之而來;因為對受造物過度的愛就是罪,而愛神並以行祂所喜悅的事為樂,就是聖潔。我們轉向神,不僅是視祂為我們的幸福,更是視祂為我們的主宰。因此,如果我們藉著本性的改變而適合順服祂,並藉著生命的改變而實際順服祂,那麼我們就是歸正者。
現在,假設上述一切(如其所述般顯而易見),那麼必然的結論是:那些我們過去視為「得」的事物,在歸正後我們便視為「失」。為什麼?因為如果我們仍然崇拜受造物,我們就是在貶低神;如果我們高舉自我,我們就是在藐視或忽略救贖主那使人與神和好並更新的恩典;如果我們仍保留對罪的愛,我們就是在減損對聖潔的追求。如果受造物仍是我們的偶像,神又怎能是我們的神?如果我們仍珍視自義或膚淺的義,基督對我們而言又怎會寶貴?如果罪仍是我們的喜樂,聖潔就永遠是我們的重擔。因此,如果神是我們的神,基督是我們的救主與救贖主,那麼繁榮、財富、名聲、享樂與榮耀,都將是可悲的幸福,而虛假且膚淺的義,也無法帶給良心任何真實的平安。
三、從聖靈光照的本質來看。
(一)聖靈在使人歸向神與基督時,不僅轉變人的心與行為,也光照他們,這是顯而易見的: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5節:「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雖然人有悟性,但仍需要聖靈的啟迪:使徒行傳二十六章18節:「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眼睛必須被打開,我們才能辨別屬靈與屬天的事物:啟示錄三章18節:「又買眼藥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見。」祂向靈性瞎眼的人提供眼藥,使他們能看見並在聖潔的道路上得引導。大衛祈求他的眼睛被打開:詩篇一一九篇18節:「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使徒告訴我們,當猶太人歸向主時,帕子就會從他們心上除去(林後三16),即無知與偏見的帕子。能在聖靈活潑的光照中看見事物,確實是一大益處。因此,總體而言,人的判斷力必然會發生巨大的改變,彷彿與從前的自己背道而馳。他們從前視為幸福的,現在發現是悲慘;從前視為「得」的,現在視為「失」;從前視為平安與生命的,現在視為死亡與折磨。
(二)我們從這種光照中獲得了巨大的益處。
- 我們更清晰地認識事物,並擁有屬靈的辨別力。若沒有這種辨別力,我們就會被肉體的迷惑所蒙蔽,將黑暗當作光明,將光明當作黑暗。我們以為自己的悲慘是幸福,卻將真實而穩固的幸福視為悲慘與束縛。我們敗壞光景的咒詛在於心智不明,而我們屬靈光景的祝福在於屬靈的辨別力(林前二14)。對事物價值有明智的辨別是恩典的工作:哥林多後書五章16、17節:「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認人了……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憑著肉體認識事物是一回事,憑著聖靈認識又是另一回事。新造的人對事物有新的看法,用新的眼光看待一切;他比以往看見罪有更多的可憎,基督有更多的卓越,聖潔有更多的美善,世界有更多的虛空。當一個人改變了,他周圍的一切也都改變了。天堂是另一回事,地獄是另一回事。他用新的眼光看待身體與靈魂,因此對萬事萬物有了不同的價值評估。他對神、對自我、對基督、對罪、對因罪而來的悲慘、對他從前自滿的膚淺之義,以及基督所要求的真實聖潔,都有了不同的想法。他過去常納悶,為什麼人們對罪如此大驚小怪;一個人稍微放縱自己,用一些被禁止的享樂來滿足肉體,又有什麼害處呢?當他還在虛假的義中取悅自己時,在基督之外的悲慘是另一回事:羅馬書七章9節:「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他的光景看起來並非那麼極度罪惡,也不那麼令人難以忍受地危險;他也不明白為什麼人們對基督談論得如此多,為了上天堂而如此費盡周折。但當他被聖靈光照後,他的判斷力發生了奇妙的改變:彼得後書一章9節:「人沒有這幾樣,就是眼瞎,只看見近處的。」他現在能看進永恆,看見比起衣食之憂,還有更重要的事需要掛念。簡言之,他用新的眼光看見自己的悲慘,因為他被屬靈的眼藥所膏(啟三17-18);馬太福音十三章9節:「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悔改。」這是一種對自身巨大匱乏感敏銳且覺醒的認識。當我們自以為心靈健全時,我們就不在乎基督。這是一種對基督作為我們救贖與贖價的真實價值評估,而非冷漠死板的觀點:彼得前書二章7節:「所以,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這是一種對所賜給我們的幸福與福分的真實看見:以弗所書一章17、18節:「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
- 我們以更確定的把握與堅定的信心認識事物。以更確定的把握:使徒行傳二章36節:「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地(dēphalōs)知道」;約翰福音十七章8節:「並且確實(alēthōs)知道我從你那裡出來」;約翰福音六章69節:「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事物若不被堅定的認同所接受,就無法產生果效: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13節:「為此,我們也不住地感謝神,因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就領受了,不以為是人的道,乃以為是神的道。這道實在是神的,並且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神的權柄以令人信服的大能衝擊著心靈。
- 我們更嚴肅地認識事物,因為我們被喚醒去進行更專注的思考。聖靈的工作很大一部分不僅是光照心智,更是喚醒它:使徒行傳十六章14節:「有一個賣紫色布疋的婦人,名叫呂底亞……主就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許多真理被擱置一旁,因缺乏思考而遺失。對屬靈與屬天事物的漫不經心,是世界上絕大多數人滅亡的原因:馬太福音二十二章5節:「他們卻不理。」人們不願讓自己的心智在這些事上停留足夠長的時間,以至於看不出什麼是真正的悲慘與幸福,什麼是得,什麼是失;於是他們看見卻不看見,聽見卻不聽見;就像當你告訴一個心不在焉的人某件事時一樣。許多人對自己的悲慘與幸福有過瞬間的念頭,但一瞥無法產生持續的默想。當我們的罪常在我們面前,當我們對基督與祂的救恩有嚴肅的思考時,它們對我們產生了最有力的影響。但大多數人從未真正面對自己;沒有時間去思考神、基督與屬天的事物;由於中斷了這些操練,他們終究失去了渴慕。世上太多的交際使他們與神疏遠。如果他們從未獨自坐下來思考這些事物的必要性與價值,它們又怎能觸動他們的心呢?
- 我們以更有果效與大能的方式認識事物;不僅錯誤被發現,私慾也被治死。罪、恩典、基督與永恆,其重量足以撼動磐石,卻無法撼動屬肉體之信徒的心,因為他們僅僅在言語上領受了神的道,而非在能力上。但當福音伴隨著聖靈而來時,它帶著能力(帖前一5)。當領悟清晰、認同堅定、思考嚴肅、應用貼切時,必然會產生果效。人們被刺入心底,對所知的事物深受觸動。一個人可以列舉二十個反對惡行與虛榮的理由,卻依然隨從它們;但當他被如此光照時,他的心就降服了。這種大能的確信使他看見自己屬肉體光景的悲慘與屬靈光景的福分;於是,失即是得,得即是失。
應用:你們的情況是這樣嗎?你們能像保羅那樣說:「從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嗎?你們的心是否與任何可能使你們遠離神與基督的事物疏遠了?
一、有些事物可能會使我們遠離神。我們天生受肉體智慧的支配。使徒告訴我們肉體的智慧是什麼:雅各書三章15節:「這樣的智慧不是從上頭來的,乃是屬地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我們的悟性若受肉體影響,只會促使我們追求享樂、利益與榮耀。心靈執著於虛浮的喜樂,並以此衡量自己的幸福;只要我們沉溺並珍視這些,我們就不會在乎神;其他事物佔據了祂在心中的位置。他們的肚腹就是他們的神(腓三19);瑪門就是他們的神(太六24);還有榮耀與偉大:約翰福音十二章42節:「雖然這樣,官長中也有好些信他的,只因法利賽人的緣故,就不承認,恐怕被趕出會堂。」自愛之心離棄了偶像,卻又樹立了其他神來取代真神,而真神本應是我們的至善與終極目標。但當心智與心靈被恩典改變後,父、子、聖靈便恢復了祂們應有的尊榮。對神與屬天事物的愛,勝過了我們在世俗事物中所得的天然喜樂;屬天之愛的動力在靈魂中甘甜地得勝,使你們以神的恩寵,而非世俗事物的享受來衡量自己的幸福:詩篇四篇6、7節:「有許多人說:『誰能指示我們什麼好處?』耶和華啊,求你仰起臉來,光照我們。你使我心裡快樂,勝過那豐收五穀新酒的人。」這部分是因為照耀在靈魂上的屬天之光,使一切世俗事物顯得黯然失色;部分是因為愛使我們傾向神以及那些有助於享受祂的事物;我們的思想被屬靈的眼藥所改變,我們的心被屬天之愛的勝利力量所改變;於是你們將會判斷,受造物的享受如果使你們的心遠離神,對你們而言就是損失而非收益。如果榮耀使你們對神減少熱心,你們就因榮耀而受損;如果享樂使心靈不適合親近神並削弱你們對祂的喜樂,你們就因享樂而受損;如果利益與財富使你們在尋求神的事上減少勤勉,你們就因利益與財富而受損。那麼,你們改變了嗎?你們是否將世界視為敵人,因為它會將你們從神身邊拉走,儘管它滿足了你們屬肉體的思想與幻想?顯然,那使人成聖與光照人的聖靈,已經在你們心中動工了。
二、使你們遠離基督的,是一種膚淺的義,這使你們的知罪與歸正變得更加困難;因為它使我們對危險麻木無知,對恢復的途徑漫不經心。因此基督說:「稅吏和娼妓比法利賽人和自以為義的人更先進神的國」(太二十一31)。沒有什麼光景比既貧窮又驕傲、既腐敗又墮落,卻又自負且自信更危險的了。最邪惡的人比那些沉溺於外在儀式、卻沒有真實內在聖潔或心靈改變的人,更容易被感化。他們既不明白律法,也不明白福音;不明白律法在純潔、嚴格與屬靈精確度上的要求;也不明白福音,因為福音只為那些悔改的人提供救贖,為那些對自己本性與生命的污穢及其帶來的悲慘深受觸動的人提供救贖,而他們卻因虛假的自負與對自己良好光景的臆想而自高自大。他們對律法造成了傷害,因為他們刪減律法,將其簡化為外在行為,好讓尺子不長於布料。他們對律法作了簡短的解釋,以便珍藏對自己義的宏大觀點。他們對福音造成了傷害,因為他們持續在不悔改與不信中;從未以破碎的心被帶回並接受基督。若能正確理解律法,就會使他們謙卑:「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羅七14)。福音不是給他們的;因為基督來是召罪人,而不是召那些自以為義的人(太九13)。福音的整個宗旨都是反對他們的,因為福音是為失喪與心靈破碎的罪人提供的救贖:「祂來是為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加福音十五章7節:「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沒有什麼比不悔改與心靈未破碎的靈性光景更與福音的架構背道而馳的了,這種光景滿足於局部的、外在的順服。因此,那有罪的女人比法利賽人西門更受青睞(路七44);比喻中自責的稅吏比自義的法利賽人更受青睞(路十八13);悔改的淫婦比她自負的控告者更受青睞(約八7)。總體而言,那些最可憎與被藐視的罪人,若悔改並信靠基督,比那些滿足於外在之義的人,更能從祂那裡獲得恩典與地位。那麼,你們是否具備這種心境,將這種外在的、局部的義視為損失而非收益?
- 如果是這樣,那麼你們已經因意識到自己失喪的光景而謙卑並覺醒;因為神不是將恩典賜給罪人,僅僅作為罪人,而是賜給失喪的罪人,即那些勞苦擔重擔的人(太十一28);賜給那些心靈破碎、憂傷與困苦的人:以賽亞書六十一章1、2節:「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報告耶和華的恩年,和我們神報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賜給那些承認並離棄罪惡的人。
- 在領受恩典之後,你是否在自己眼中仍保持卑微,並對恩典懷著謙卑的讚嘆?路加福音七章47節:「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當神與他們和好時,他們因自己所做的一切而厭惡自己:以西結書十六章63節:「好使你在我赦免你一切所行的時候,心裡追念,自覺抱愧,又因你的羞恥,就不再開口。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 那麼,局部的外在順服將無法滿足你們。法利賽人將薄荷、茴香獻上十分之一,卻忽略了律法中更重要的事(太二十三23)。不;你們必須經歷本性的改變,每天在神的旨意中變得更加完全。
- 對恩典的感恩將使你們為神而作工,而非出於律法主義的良心。你們為神所做的一切,將是出於對祂的愛,而非恐懼。職責是感恩祭而非贖罪祭,你們不會將神的獎賞視為債務,而是視為祂恩典的進一步彰顯;為耶穌基督而祝福神,而非將任何功勞歸於自己;簡言之,為我們最好的職責祈求赦免,而非誇耀它們。這才是真正的福音精神,這也唯有宣告了你們發現所有那些空洞的形式主義服務,以及使你們遠離基督的外在局部順服,是損失而非收益。基督對你們這些信的人是寶貴的。
二、為何這一切對所有基督徒皆有約束力,且理當具備這種心靈狀態的理由。
- 因為這顯然是從福音的信心、愛心、盼望與順服中推論出來的。
[1.] 從福音的信心推論。信心將神在基督裡為我們預備的偉大之事,視為真實且美好的:提摩太前書一章15節:「這話是可信的,值得完全接受,就是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既視之為真實,它們便要求我們堅定而強烈地贊同;既視之為美好,它們便要求我們同意並選擇,或全心全意地擁抱這些事物,勝過一切其他事物。現在,無論採取哪種觀點,都強化了我們手頭上的論點。
(1.) 就贊同或對基督所提供的永恆福分有健全的信念而言,由於這是未來的,這種贊同便是信靠性的(fiducial),意味著依賴神的誠實與真理,相信祂必會按所定的方式向我們兌現祂的應許。毫無疑問,除非我們敢於將自己投身於應許的根基上,決心治死肉體、犧牲個人利益,並憑藉應許所提供的盼望去履行那些令本性不悅的職責,且在一切壓力和患難中滿懷信心與喜樂地等候神,否則我們絕不可能對這些事有任何堅定的確信。
(2.) 就同意、選擇或接受而言,因為基督及其恩惠(這是信心所提出的對象)是美好的,且勝過生命及其一切滿足。美好的事物理當被接受;然而,由於存在競爭,那些次要且短暫的事物會主動向我們獻媚,試圖將我們從祂身邊引開。因此,這便成了揀選與抉擇,即將基督置於其他事物之上,或對祂無與倫比的價值有如此高的評價,以至於在我們的觀點與情感中,其他一切事物都顯得微不足道。但如果我們對世俗事物的愛慕依然強烈,我們就既沒有這種贊同,也沒有這種接受;我們並未選擇祂作為我們的福分與產業。因此,信心的強度不應以我們對自己在神憐憫中有份的過度自信或確信來衡量,而應以我們對現世事物的愛慕是否被治死來衡量,以至於我們隨時準備好為主捨棄一切、忍受一切:約翰一書五章4節:「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簡言之,信心是對應許的贊同,視其本身為真實且美好,並將其作為我們的選擇,認為它遠勝於世上所有的尊榮、利益與享樂;因此,為了獲得這些應許的益處,我們應當捨棄一切令人愉悅與獲利的事物。
[2.] 這可從福音的愛心推論出來;我們必須以超越一切的愛來愛基督:「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約翰福音五章23節)。因此,正如我們愛神,我們也必須愛基督勝過一切。我們愛神勝過一切:詩篇七十三篇25節:「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如果我們愛祂少於其他事物,或與其他事物相等,我們就根本沒有愛祂;正如你若給一位君王的尊榮與給一位警官的無異,你就是在貶低他。愛任何事物勝過或等同於神,久而久之,它就會誘惑你離棄祂或忽視對祂的事奉:馬太福音六章24節:「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現在,正如你愛神,你也必須愛基督勝過一切,因為神性在祂裡面對我們而言顯得更為可愛;因此我們的主說,馬太福音十章37節:「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因此,基督絕對必須被愛勝過一切;而與祂相關的事物,如祂的教義、恩惠、律法、典章,這些都必須被視為比任何次要的益處更為珍貴,且應將萬事看作糞土,也不願輕看這些事物。這種愛之所以更有價值,是因為它是新造之人的心,正如自愛是原罪的心一樣。
[3.] 這可從福音的盼望推論出來,即永生。如果對這種福分有確切且渴慕的期待,意志就應當與一切短暫的事物斷絕,並定睛於至善,以至於我們不會被這裡所遇到的舒適或困擾之事所轉移。誠然,為永恆的獎賞忍受一點苦難,遠勝於享受片刻的歡愉後卻要忍受永恆的刑罰。永恆的快樂遠勝於暫時的快樂,正如聖潔遠勝於罪惡。唉!如果這是我們的得著,我們又失去了什麼呢?羅馬書八章18節:「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哥林多後書四章17節:「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馬可福音十章29-30節:「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終有一天,我們將不再有需要恐懼的苦難,也不再有需要渴求的福分,因為我們已享有一切。
[4.] 這可從福音的順服推論出來。如果我們不想與基督決裂,就必須具備這種性情。誠然,如果我們想要獲得祂的應許,基督堅持要求順服:約翰福音十四章21、23節:「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約翰福音十五章10節:「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現在,只要我們沉溺於世界及其誘餌與網羅,並滿足於這種屬世的生活,我們就無法成就基督徒的生命。基督學校的第一課就是捨己:馬太福音十六章24節:「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除非我們將基督置於世界與肉體的安逸之上,否則我們永遠無法在自己裡面獲得穩固的安慰。我們會在某種程度上受到試驗。我們或許會挑選宗教中輕鬆、廉價且安全的部分,但那只是我們自己創造的基督教,它不能給神帶來榮耀,也不會給我們帶來安慰。如果我們願意順服基督所建立的基督教,其中就有許多令肉體不悅的職責,有些甚至會使我們暴露在世界的羞辱與責難之下。當祂的事奉最痛苦且違背我們的性情時,我們仍必須順服祂;因此祂叫我們坐下計算代價:路加福音十四章28-29節:「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計算花費,能蓋成不能呢?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思考我們是否能繼續這場爭戰或建立這座樓,是否能順服祂嚴格的律法,是否能放棄我們習慣的喜好與最珍視的利益,是否能努力在凡事上討神喜悅,儘管這與我們的傾向和性情大相徑庭;是否願意在為基督受苦時,以喜樂的心迎接患難與逼迫,這都是有益的。如果我們財富豐盈,我們能否過著像一無所有般的生活,並因神使我們卑微而喜樂?如果我們確實一無所有,我們能否以基督的恩寵與恩典的提拔為滿足,使用萬物而不視其為己有,只視其為神的,並在整個過程中受基督引導,且甘願成為任何角色或一無所有,只要能促進祂的榮耀?
- 因為基督配得這種尊崇:(1) 藉由祂對我們而言的身分;(2) 藉由祂為我們所做的事。
[1.] 藉由祂對我們而言的身分,祂比萬物更卓越、更必要、更有益。
(1.) 祂更卓越;世上最稀有的滿足與祂的恩典相比,不過是卑賤的事物,與一絲恩典或對神之愛的舒適體驗相比,一切都如糞土。這世上的美好事物不僅不確定,而且對於任何穩固且真實的益處(如對神的盼望與良心的平安)而言,都是虛空且空洞的:約伯記二十七章8節:「不虔敬的人雖然得利,神奪取他命的時候,還有什麼指望呢?」另一方面,基督是無與倫比的卓越:「你若知道神的恩賜」(約翰福音四章10節);「你們若嘗過主恩的滋味」(彼得前書二章3節)。全世界都無法將你與祂隔絕。
(2.) 基督更必要,因為靈魂是在深切的匱乏與破碎的痛悔感中來到祂面前。如果我們缺乏並失去了世界,神可以輕易地供應我們,或給我們比這更多的事物;且祂最終會在沒有這些事物的情況下拯救我們。缺乏衣食並不如缺乏恩典那樣糟糕;暴露在世俗的毀滅中,也不如面臨永恆的火湖那樣危險。
(3.) 對一個貧窮、有罪的罪人而言,祂更有益;唯有在祂裡面才能找到真正的平安與幸福:哥林多前書一章30節:「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因此,寧可踐踏萬事,也不要得罪神、失去救主,並錯失祂的恩典。
[2.] 考慮祂為我們所做的事。基督對我們的要求,遠不及祂自己為我們的緣故所甘願成就的;祂不求自己的喜悅,為要促進神的榮耀與我們的救恩:「祂成為貧窮,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哥林多後書八章9節);「祂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二章7-8節);「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五章21節);「祂為我們受了咒詛,好叫我們得著祝福」(加拉太書三章13節)。祂對我們的要求有那麼多嗎?誠然,那些想要從基督得益處的人必須效法祂:彼得前書四章1節:「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肉體受挫是痛苦的,但祂卻受了極大的憂傷。我們怎能向那位藉著這些痛苦的受難為我們換取罪得赦免與永生的人,彰顯我們的感恩呢?
應用:旨在促使我們反省自己。我們是否對基督有如此的尊崇,以至於將萬事看作損失與糞土,並準備好為祂捨棄一切?這是一種對基督教而言至關重要的性情。一個人的心若不尊基督為大,勝過全世界,就對基督不真誠。這種尊崇將透過以下幾點顯明出來:
- 在竭力追求基督勝過一切,並甘冒失去一切的風險;這必須是首要的關切:馬太福音六章33節:「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詩篇二十七篇4節:「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我仍要尋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祂的榮美。」這必須不計代價地執行;這筆交易將會充分補償我們所付出的代價:馬太福音十三章45-46節:「天國又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買了這顆珠子」;箴言四章7節:「智慧為首,所以要得智慧,在你一切所得之內必得聰明。」每個人都在追求幸福;幸福只存在於藉著基督與神相交之中。無論忽略了什麼,都必須留意這一點。然而,有多少人有這種追求基督勝過一切的關切呢!他們的時間與勞力都花在無法滿足的虛榮上;如果能致富,如果能過著奢華安逸的生活,這就佔據了他們的心思。但如果你確實將認識神、在基督裡有份作為你追求的目標,並始終將此視為生命中的大事,你就可以得安慰,因為你已經獲得了對基督教而言至關重要的那種性情。
- 關心持守基督勝過一切;超凡的愛顯明在這一點上,即對你在基督裡的份,比對你最珍視的一切事物更為珍惜與溫柔。祂是你的生命(歌羅西書三章4節),你的力量(約翰一書四章4節),你的福分(歌羅西書一章27節)。那麼,如果你將你的愛人視為一袋沒藥,或者用更直白的話說,如果你藉著信心讓祂常住在你心裡(以弗所書三章17節),並保持對祂習慣性的依賴,以及對祂作為你生命、平安與喜樂的恆久之愛,且不願為了片刻的肉體滿足而將你的安慰置於險境,那麼基督對你而言確實就是一切。但當你粗心大意,不介意屬靈生命如何受阻,對你的救贖主(祂對你如此必要)缺乏應有的尊重時,就是時候警醒了,並問自己:我有福音的靈嗎?基督對我而言是否如祂所當得的那樣親愛與寶貴?
- 因失去基督而感到悲傷,勝過一切。愛顯明在以祂的同在為樂,並為祂的缺席而哀慟:馬太福音九章15節:「新郎離開的時候,他們就要禁食哀哭。」我們常因自己的罪與愚昧而失去祂同在的安慰,失去祂恩典的激勵。現在,如果你藉著每一次的罪,更新對缺乏基督的感受,並藉著對祂的渴慕與哀嘆,為祂留住位置直到祂歸回,這就顯明了這種心靈的性情與狀態。誠然,觀察聖靈的進出是基督徒工作的一大部分;因為聖靈的退去是對罪的重大懲罰,正如祂的持續同在是值得勝過全世界的福分。大衛對前者深感痛苦:詩篇五十一篇10-12節:「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沒有什麼審判比使聖靈擔憂更令人恐懼與哀嘆(以弗所書四章30節)。但當人變得麻木,從不在意基督的靈是去是來,這些人顯然沒有基督徒的心。這種情況也適用於我們之外的事,當基督的利益興衰時,我們是否會感到喜樂或悲傷:撒母耳記上四章20-22節:「旁邊站著的婦女對她說:不要怕!你生了個兒子。她卻不回答,也不放在心上。她給孩子起名叫以迦博,說:榮耀離開以色列了。」雖然生了兒子,她卻不放在心上;雖然失去了父親與丈夫,但神的約櫃被擄,榮耀離開了以色列。約櫃是基督的預表,也是他們宗教中最崇高的奧秘之一。我們是否也因基督的名受辱而有同樣的感受?當祂的福音興旺與得勝時,你是否喜樂?這一切都源於同一種靈。
- 以祂及祂愛的見證為樂,勝過一切事物:雅歌一章4節:「我們要稱讚你的愛情,勝似稱讚美酒。」肉體最精選的滿足,都不如基督的愛那樣令人舒適與滿足,由此產生的喜樂是難以言喻且滿有榮光的(彼得前書一章8節),勝過言語所能表達。其力量顯明在於,當一切外在的燃料與安慰的源頭枯竭時,它仍能保持活力。
- 為基督的緣故愛其他事物,凡有基督印記的一切都是尊貴與寶貴的。祂的典章,因為在其中可以尋見基督:詩篇二十六篇8節:「耶和華啊,我喜愛你所住的殿。」祂的僕人,因為他們有從祂而來的權柄,處理地上最重大的事務:腓立比書二章29節:「故此,你們要在主裡歡歡樂樂地接待他,而且要尊重這樣的人。」他們將主的訊息帶給靈魂:約翰一書五章1節:「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因此,為了基督的緣故,根據事物帶領我們親近基督的程度,來衡量它們的價值。
- 尋求祂的尊榮、榮耀與讚美,勝過我們自己的利益。他們不為自己活;既定了目標,他們就按所發現的路前行:腓立比書一章20-21節:「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或是活,或是死。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他們生活的範圍、目的與事業就是尊榮基督。他們甘願衰微,好讓基督興旺。
- 不榮耀的事物變為榮耀:希伯來書十一章26節:「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使徒行傳五章41節:「心裡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世界越是輕視祂,他們就越是珍視與敬拜祂。賢士在馬槽時就敬拜祂。亞利馬太的約瑟在祂最卑微、受了羞辱的死時承認祂。承認那些公眾尊崇的事物沒什麼大不了的;現在基督到處被接受,公開承認祂的名是容易的。
【3.】此種知識的果效。這是一種更新並轉化人的知識。它將神的形象銘刻在我們心中:歌羅西書三章 10 節:「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象」;哥林多後書三章 18 節:「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他人或許能談論神與基督,但你卻能像祂,並被轉化為祂的樣式。當視角完全時,你的效法將更為完全:約翰一書三章 2 節:「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真體。」然而,現今這知識在靈魂上留下神的印記,使你更像祂,並在祂眼中顯為可愛。
- 那些如此看重基督知識的人,其心思與心靈都已改變。
【1.】他們的心思。這是新約所應許的特殊恩典:耶利米書三十一章 34 節:「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利米書二十四章 7 節:「我也要賜他們認識我的心,知道我是耶和華。」如今,藉著這新約的知識,他們擁有分辨的靈。在分辨的過程中,包含了比較、區別、評估與選擇。他們的心思被喚醒了;他們會比較自己所失去的與所獲得的;一方面,屬世的事物短暫且不確定,無法滿足人心,即便能滿足人的慾望,也無法給良心帶來安息。這就是試驗,即靈魂的安息:耶利米書六章 16 節:「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站在路上察看,訪問古道,哪是善道,便行在其間;這樣,你們心裡必得安息。」這在世上是找不到的:以賽亞書五十五章 2 節:「你們為何花錢買那不足為食物的,用勞碌得來的買那不使人飽足的呢?」一旦良心被罪的意識與對忿怒的恐懼所喚醒,它在世上就找不到任何能平息它的事物;但在基督裡卻可以:馬太福音十一章 28-29 節:「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他們偏好美善的事物,或能分辨惡事:羅馬書八章 18 節:「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美善的事物:哥林多後書四章 17 節:「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他們看重並選擇:希伯來書十一章 25-26 節:「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
【2.】他們的心靈與心思同樣被轉變。這些事物不再符合他們的人生目標與終點,他們的目標是討神喜悅並享受神:哥林多後書五章 9-10 節:「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應用一:責備。
- 責備那些只致力於認識基督以外一切事物的人。對他們而言,這種知識毫無滋味與香氣。他們想透過哲學了解自然規律,透過歷史了解世事。我們並非單純譴責這種知識,但若因此忽略了對基督的認識,唉!這與其說是智慧,不如說是愚昧。認識受造物而不認識創造主,認識護理的歷史而不認識救贖的道路,認識天體的運行卻不知道如何活在天上、進入天國,這並非在尋求醫治我們因墮落而染上的大病;因為對永恆事物的無知,是我們因墮落所受傷害的第一部分。這就像是醫治了割傷的手指,卻忽略了致命的傷口。任何世俗的智慧都無法將我們從神的忿怒中救出來,也不能使我們永遠幸福。天使作為旁觀者,尚且渴望詳細察看這些事;但我們作為利害關係人,更應當關心如何認識我們的苦難與救法、我們的疾病與醫治。如果神已經傾注祂恩典與智慧的豐富來造福我們,這當然值得我們用最深的思想去對待。
- 責備那些僅以知識的形式為滿足的人:羅馬書二章 20 節:「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不;這必須是實踐性與經驗性的知識:「好叫我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基督教的大部分內容不僅是要去相信,更是要去感受。它不僅透過視覺呈現,也透過味覺呈現:彼得前書二章 3 節:「你們若嘗過主恩的滋味,就必如此」;腓立比書一章 9 節:「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即在各樣感悟上。否則,你認識基督,卻從祂那裡得不到任何益處;就像撒馬利亞的那位貴族,看見了豐盛,卻無法嘗到。他們聽說有一位大能的基督,卻毫無感覺。經驗是最好的印證與確據:約翰福音十七章 17 節:「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第一章 32 節:「約翰又作見證說:我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祂身上。」基督的見證在我們裡面得到確認:約翰一書五章 10 節:「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這就是歌羅西書一章 6 節所說的「真實認識神恩典的日子」,當我們嘗到了應許的甘甜、罪得赦免、與神和好以及榮耀的盼望時。最好的證明來自感官。其他人僅是透過傳聞、臆想與想像來認識。此外,實踐性的知識是用於使用與實踐,而非閒置的推測。使徒提到有些人「在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也不至於閒懶不結果子了」(彼得後書一章 8 節)。他們的基督教信仰只用來談吐優雅,並用高深的觀念充塞頭腦,卻沒有因此準備好順服,也沒有傾向並急於討神喜悅:歷代志上二十八章 9 節:「我兒所羅門哪,你當認識耶和華你父的神,誠心樂意地事奉祂,因為耶和華鑒察眾人的心。」
應用二:讓我們將認識基督作為主要的研究,並藉著聖靈的光照,以信心、愛心與順服的方式,按我們所當認識的去認識祂。許多屬肉體的人為了認識自然的奧秘是何等努力!我們豈不更應當使用禱告、閱讀、聽道的媒介,好讓我們能認識基督,懇求那賜智慧與啟示的靈嗎?在此請思考:
- 必要性。你必須先認識基督,才能信靠祂:提摩太後書一章 12 節:「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你必須先認識祂,才能愛祂:約翰福音四章 10 節:「你若知道神的恩賜。」我們必須先認識祂,才能順服祂:箴言十九章 2 節:「心無知識的,乃為不善」;約翰福音十四章 21 節:「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
- 它是令人愉悅的:詩篇十九篇 8 節:「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光對眼睛是愉悅的,對心靈的眼睛亦然:箴言二十四章 13-14 節:「我兒,你要吃蜜,因為是好的;吃蜂房的蜜便覺甘甜。你心得了智慧,也必覺得如此。」每一種官能都有其樂趣;正如意志在依附神時得到滿足,良心在感受神的愛時得到滿足,理解力在觀看真理時亦然。噢,認識基督是何等美好,祂如此切合我們的需要,如此隨時準備好救濟我們,能嘗到主恩的滋味是何等有福!
- 它是獲益匪淺的。其用途彰顯了它的價值。好奇心與不必要的推測,我們大可捨棄;那種知識帶來的痛苦多於快樂。腦中塞滿無用的觀念只是負擔,而非完美;但這種知識使我們有智慧以至於得救,因此與我們最為相關。因為還有什麼比得救更令人安慰呢?約翰福音十七章 3 節:「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當我們開始認識神與祂的基督時,我們就開始了那由見神之面所構成的永恆幸福。現在,若我們想要擁有並看重這種知識,就當藉著嚴肅且喚醒心靈的思想,時常思考你對基督的需要:馬太福音十一章 28 節:「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思考祂憑藉雙重職分使你獲益的全能:希伯來書三章 1 節:「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啊,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耶穌。」
應用三:當為神賜給你這知識,這認識耶穌基督的卓越知識而稱謝,即便祂拒絕了你其他事物,也不要埋怨。
- 記住它如何超越一切其他恩賜。你所有的缺乏與損失,比起祂向你顯明並賜給你的白白恩典,都算不得什麼:「你的教師必不再隱藏,你眼必看見你的教師」(以賽亞書三十章 20 節)。正如對肉體的缺乏敏感,卻對屬靈的缺乏麻木是罪惡的安逸,同樣地,只注意到肉體的缺乏,而不承認這巨大的恩惠,也是罪惡的忘恩負義。如果神賜給你認識祂基督的知識,無論祂拒絕了你什麼,祂都已經厚待你了。
- 記住對基督真實的價值與看重,如何減輕了其他一切事物。正如太陽的光芒掩蓋了星辰,當這真光照耀時,所有屬世的事物都會變得索然無味,失去其吸引力。屬肉體之樂的滋味被破壞,愛世界的心減退,罪中之樂對靈魂變得苦澀,這正是我們領受了基督救贖性知識的真實記號。祂是如此偉大,以至於在我們眼中減輕了其他一切事物。靈魂在祂裡面看見了如此多的價值與對我們需要的切合,並如此愛祂、看重祂,以至於將萬事看作糞土,並甘願為了祂的緣故,缺乏或失去這世界所能給予的最珍貴的滿足,並忍受魔鬼或世人所能加諸於我們的最大苦難。
II. 第二點。耶穌基督必須被認識為「主」。我們必須如此傳講祂,你們也必須如此領受祂:哥林多後書四章 5 節:「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歌羅西書二章 6 節:「你們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穌,就當遵祂而行。」讓我們看看:
- 基督的「主權」是什麼;這是那「新的所有權與統治權」(novum jus dominii, et novum jus imperii),即基督作為世界主宰,現在對所有人擁有的新所有權與治理權。
關於此點,請觀察三件事:
【1.】它是附加在聖父、聖子、聖靈作為創造主所擁有的原有主權與統治權之上的。這種新的統治與主權並非破壞前者,而是累積性的;它並沒有廢除藉由創造所獲得的權柄,因為那權柄依然存在,且只要人從神那裡領受創造的生命,並藉由護理維持其生命,它就將持續存在;因此,這是藉由救贖主的新頭銜附加於前者之上的;因為祂是主,不僅是作為創造主,更是作為救贖主:啟示錄五章 12 節:「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讚的。」
【2.】這「主」的職分是衍生性的,不可能是至高的,而是從屬的。雖然此職分是空前絕後、最偉大且最高的,高於所有天使與受造物,僅次於神,因此基督在受封與莊嚴就職後,位居神永恆寶座的右邊,但它仍是從神衍生而來,並歸向於神。從神衍生;因為祂作為中保,被立為主,這權柄是賜給祂的:馬太福音二十八章 18 節:「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約翰福音十七章 2 節:「你曾賜給祂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祂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祂的人。」神已使神人成為教會的至高君王與元首,好讓祂能按自己的條件施行救贖,並讓祂的教義與信心被世上萬國所擁抱。這裡有一種新的權柄、新的政府與新的律法,這將成為人盡義務與神施行審判的準則。它歸向並從屬於神:腓立比書二章 11 節:「並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統治的至高權利仍在神手中,對神的順服並未廢除,而是被建立並保留了下來。
【3.】救贖主所擁有的這種主權與統治,對我們而言是令人安慰且有益的;其目的是為了實現人的醫治與恢復。神對我們擁有完全的統治權,這權利不會因我們的罪而廢除;且這權利如此巨大,不可能再更大;然而,它對我們而言並不令人安慰。這不過是君王對叛逆者所擁有的懲罰權。我們拒絕了神的服事,也拒絕了我們作為主所擁有的恩典保護之權益;因此,這新的權益被設立,旨在拯救並恢復墮落的人類,好讓神在我們身上擁有一種對我們而言是令人安慰的權益。因此,聖經中提到的主權與治理是醫治性與恢復性的,旨在將人帶回對造物主的順服:使徒行傳十章 36 節:「藉著耶穌基督傳和平的福音,祂是萬有的主。」這是一種有助於在神與人之間締造和平的主權,好讓我們能享受祂的恩惠並活在對祂的順服中:使徒行傳五章 31 節:「神且用右手將祂高舉,叫祂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這位新主制定了一條新的恩典律法,即「救贖律法」(lex remedians),這是一條作為恢復墮落人類歸向神恩典與慈愛的補救性律法,藉此賜予所有真誠悔改並信靠祂的人白白的赦免與蒙福的權利;但對那些不願擁抱祂的人,則重新判處死刑,約翰福音三章 16-18 節;所有這些考量都強有力地強化了順服。這是一條有益的律法;這是一條補救性的律法。那些不願順服的人,被斷然地定罪於永恆的死亡;即舊的判決對我們而言更加沉重,並被新的咒詛所批准。
- 這種主權與帝國的權利是如何歸於祂的?我回答:部分是藉由祂的買贖。這是基督在死時所追求的:羅馬書十四章 9 節:「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這是神兒子謙卑的果實與結果。部分是藉由神的賞賜:使徒行傳二章 36 節:「神已經立這被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為主、為基督了。」「立」,即任命或指定。
- 我們如何與這主權產生關聯,或與祂建立關係?我回答:藉由我們自願的同意,承認祂為主,並作為神的兒子與我們的君王順服祂:「祂是你的主,你當敬拜祂」(詩篇四十五篇 11 節)。這裡有被動的順服與自願的順服。
【1.】被動的順服;因此,所有受造物在任何時候都處於神兒子與我們救贖主的權柄之下;在其中,連魔鬼自己,儘管是背叛者與反叛者,也無法豁免於這統治;祂對他們有事工與服事的要求,正如對善天使一樣。因此,「在耶穌的名下,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立比書二章 10-11 節)。
【2.】我們藉由自願的順服處於祂的統治之下。只有那些自願將自己交給救贖主神的人,才是子民,並被接納進入這國度,好讓他們能按祂的條件,並在祂所指定的道路上得救:哥林多後書八章 5 節:「他們先把自己獻給主。」因此,魔鬼與惡人是在違背自己意願的情況下屬於祂;但基督所有的子民都是出於自願,由祂引導與治理。那麼,所有尚未將自己作為救贖主而順服於神的人,至少是外人,若非敵人。
- 我接下來要談的是,作為這位主之子民的特權與豁免權,以及另一方面,他們的責任。
【1.】他們的特權與豁免權是巨大的。他們的豁免權是脫離律法的咒詛與嚴苛:加拉太書五章 18 節:「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脫離罪的權勢:歌羅西書一章 13-14 節:「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裡;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在我們成為祂的子民之前,我們並未實際分享基督國度的特權。基督與祂的子民,與魔鬼及其工具處於對立的狀態。當我們處於對立的權勢之下時,我們不屬於基督;祂國度的特權不屬於我們。但一旦被遷徙,進入另一種狀態,我們便立即分享罪得赦免的特權;同樣地,脫離地獄的火焰: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 10 節:「耶穌,就是那救我們脫離將來忿怒的。」積極的特權;恩典與榮耀。我們作為子民進入這國度,好讓我們能與神和好,並被更新,適合事奉祂並享受祂。基督是漸進地完成這一切。祂藉著「將祂的律法寫在我們心上」(希伯來書八章 10 節),或賜給我們悔改的心,使我們現在能事奉祂;並預備我們越來越多地享受神。基督並非立即完成我們的拯救,而是先將我們帶入恩典的國度,好讓祂能在其中完成我們的醫治,讓我們在抵擋魔鬼一段時間並證明對祂的忠誠後,能與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使徒行傳二十六章 18 節);這樣,當魔鬼及其工具被丟入地獄時,祂就能將我們帶入榮耀的國度。
【2.】責任。「主」的概念呼召我們盡責任與順服,而順服是我們的本分:希伯來書五章 9 節:「祂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我們的順服是對祂主權最好的見證。這一點必須強調,因為屬肉體的世界通常對基督犯下雙重傷害;一是他們似乎喜歡祂作為救主,卻拒絕祂作為主,然而基督不僅是賜福的救主,也是統治與命令的主。這兩件事不可分割。但有些人抓住安慰卻忽略了責任。當然,一種放縱、不受約束的精神對我們而言是非常自然的:詩篇十二篇 4 節:「誰是我們的主呢?」世界在基督的權柄上絆倒:路加福音十九章 14 節:「我們不願意這個人作我們的王。」祂的律法,以及對悔改、信心與順服的約束,是他們的重擔:詩篇二篇 3 節:「我們要掙開他們的捆綁,脫去他們的繩索。」如果祂願意作為救主而來,祂將受到歡迎;但我們無法忍受祂作主。世界上絕大多數人都是放縱的,即便不在觀念上,也在實踐上。他們不願受命。祂或許能擁有足夠多為了祂的恩惠而來的顧客,但他們將捨己、治死罪與嚴謹的生活視為苛刻與嚴厲。如果我們愛特權,就不能拒絕責任:何西阿書十章 11 節:「以法蓮是馴良的母牛犢,喜愛踹穀」,卻不願耕地。踹穀的牛不可籠住牠的嘴。簡而言之,基督是「教會的頭」,也是「身體的救主」(以弗所書五章 23 節)。你必須順服祂,正如你必須應用祂的恩惠一樣。祂在哪裡作救主,祂也必作君王與主。許多人的行為彷彿他們想要基督救贖他們,卻要撒但統治與治理他們。基督必須醫治他們的良心,但世界卻佔據了他們的情感。不;如果你沒有關心去順服祂作為主,你對祂的看重不過是想像,你的知識不過是片面的,你對祂的應用是不健全的。另一種傷害是,如果祂願意接受一個空洞的頭銜與一些表面的恭維與儀式,祂將得到足夠多的這些,並被稱呼為「主」;但必須有徹底的順服,去執行祂嚴謹且屬靈的責任:路加福音六章 46 節:「你們為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稱祂為主卻不遵行祂所吩咐的事,是一種嘲弄。這被否認了:馬太福音七章 21 節:「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天父的旨意」是指我們對神所欠的一切責任;因為這並沒有被基督廢除,而是建立在更好的條件上。
應用:說服我們承認基督為主。一切都在祂手中;祂擁有「生殺之權」(potestatem vitae et necis):雅各書四章 12 節:「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祂擁有絕對的權柄來處置並設定救贖與定罪的條件:約翰福音十七章 2 節:「你曾賜給祂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祂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祂的人。」
- 讓我們藉著棄絕魔鬼、世界與肉體,進入作祂子民、僕人與臣屬的狀態,這些曾經是我們舊的主人,但實際上是我們的敵人。正如百姓所說,以賽亞書二十六章 13 節:「耶和華我們的神啊,在你以外曾有別的主管轄我們。」在基督登上寶座之前,這些必須被驅逐。讓我們帶著敬虔的憂傷與厭惡,拋棄這些事物,決心不再聽從撒但的試探;對世界的虛榮與享樂變得更加死寂,並馴服與治死我們自己的肉體。將你們自己獻給聖父、聖子、聖靈,作為你們的神,作為你們的主與幸福,藉著基督透過聖靈,回歸到對你們創造主的愛與順服中,並依賴祂來獲得祂對你們之愛的果效。你看見祂是何等樂意幫助那些陷於永恆忿怒中的可憐人,並使他們藉著這榮耀永遠蒙福。我們將自己登記為這位至高之主的子民,好讓我們能享受祂國度的權利與特權。
- 不要僅僅在名稱與職業上作子民,正如許多人那樣,因著他們的無知、不信與不順服,與外邦人與異鄉人無異。我們不能作片面的子民,只在某種程度上順服。不;你必須「行事對得起主,凡事蒙祂喜悅」(歌羅西書一章 10 節)。「對得起主」,即主基督。我們必須愛祂,事奉祂,並致力於在凡事上討祂喜悅,而不僅僅是在少數幾件不違背我們利益與意願的事上,我們必須對祂所有的律法給予完全且普遍的順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