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74 腓立比書3章7-21節講道集|004_腓3_8_使我得著基督

第四講 「使我得著基督。」(腓立比書三章 8 節)

第三點。當我們思想基督並致力於認識祂時,應當有某種應用。(1.)什麼是這種應用;(2.)為什麼。

I. 什麼是這種應用。

我將給你們(1.)一些區別;(2.)一些觀察。

  1. 區別。應用有兩種;一種更直接地涉及安慰,另一種涉及責任。安慰的應用是當我以某種暗示對我有特權的稱號來看待基督時;即祂是我的救主,在神面前站在我的位置上,承擔我的罪,並為我忍受神的忿怒:加拉太書二章 20 節:「祂是愛我,為我捨己。」更直接涉及責任的應用是,當我以某種暗示我對責任與順服之義務的稱號來領會基督時;正如這裡祂所說的,對基督的認識不僅是「主」,而且是「我的主」:約翰福音二十章 28 節:「我的主!我的神!」現在,這種應用總是必要的,卻也是令人質疑的。我對特權的主張可能會被駁回,但我對責任的義務是清晰且確定的。
  2. 另一種區別。有信心的應用與確據的應用。

【1.】信心的應用是對基督與應許對我們個人的應用,以激勵我們去尋求基督被設立所要達到的益處與目的。這對所有人而言當然是必要的。神所啟示的,我應當為自己的益處而認識:約伯記五章 27 節:「這理我們已經考察,本是如此。你當聽,要自己明察」;羅馬書八章 31 節:「既是這樣,還有什麼說的呢?」在這件事上,它更為必要,因為我們既涉及救贖主的功德,也涉及應許中恩典的邀約:使徒行傳十三章 26 節:「這救世的道,傳給我們。」這是來自神的信息;旨在激勵我接受所提供的補救措施。將普遍的恩典轉化為個人的恩典是我的責任;正如順服道德律一樣,福音律亦然。而信心的真實本質是接受基督,使祂成為神所指定祂要成為的,並為我做神所指定祂要為可憐罪人做的事;例如,作「君王與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人」(使徒行傳五章 31 節);因為當然,我個人必須接受所提供的補救措施;既然神的恩典沒有排除我,我也不應排除自己。

【2.】確據的應用是,當我實際斷定我自己的罪已得赦免,我已被收養進入神的家,或我已被耶穌基督指定進入永恆的榮耀。這若沒有對我們誠實的某種感知是無法做到的,因為神的應許要求領受者具備資格並履行責任。因此,在我們履行責任並具備資格之前,我們無法確定自己的權益。我們必須確實知道我們已經履行了責任並具備了適當的資格。使徒在約翰一書三章 19 節談到了這種應用:「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

【3.】涉及我們藉由基督在特權中之權益的應用,可以是隱含的或顯明的,模糊且保留的,或清晰且公開的。

(1.)隱含的、模糊且保留的,當我們對自己的良好狀態沒有那麼完全的確信,但有令人安慰的鼓勵去在我們責任的道路上等候神。這在提摩太前書一章 15 節中表達出來:「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信徒有時會設法從應許的後門溜進去。神那邊普遍的恩典提議,加上我們在尋求它時認真的勤奮,給予了一些希望,儘管我們的誠實尚未完全向我們見證,我們也沒有後來可能擁有的那種確定且堅固的主張。

(2.)更顯明的、清晰且公開的。這在這些形式中表達出來:以弗所書一章 6 節:「使祂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祂在愛子裡白白賜給我們的」;哥林多後書五章 1 節:「我們原知道,我們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基督徒不僅知道他在哪裡,也知道他將在哪裡:提摩太後書四章 8 節:「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

其次,我將給你們一些觀察。

  1. 信心的應用可以沒有確據的應用;有時它們兩者並行。我們擁有且必須擁有信心的應用,因為對悔改信徒赦罪的應許是普遍的,它包含了你以及其他人。神向你提供赦免與生命,你必須同意按祂的條件接受它;並且為了使基督成為你的,你成為祂的,以達到福音所提出的目的,你必須選擇祂,並依賴祂作為唯一的救贖主,決心將你的靈魂與所有的盼望都押在祂身上。沒有它,你就不是基督徒。但這期間你可能並不知道祂是否或將會承認你,因為信心與愛心的誠實對你而言是可疑的。有時它們並行,正如當你在祂裡面的權益與祂在你裡面的權益清晰時:雅歌二章 16 節:「良人屬我,我也屬祂。」這裡的奉獻與完全的佔有是清晰的。
  2. 前者是必要的,後者是令人安慰的。

[1.] 這是必要之事。一位真實的歸信者,若極其看重這對基督的認識,他的靈魂便不得安息,直到他能應用基督;這種應用在聖經中有不同的表達方式。有時稱為「接受基督」:約翰福音一章12節:「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我們接受神所賜的;祂賜下基督作君王與救主,我們便接受祂作我們的主、我們的救主,引導我們,並按著祂所定的道路,將我們具體地帶到神面前。這也表達為「得著基督」:腓立比書三章12節:「或者我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新婦的話語解釋了這一點:雅歌三章4節:「我拉住他,不容他走,領他入我母家,到懷我者的內室。」當我們立定心志,不找到基督、不將祂接入心中,好讓祂藉著信心住在我們裡面,就不停止追求;選擇祂,並恆久地緊緊跟隨祂。此外,這種應用也表達為「披戴主耶穌基督」,羅馬書十三章14節;加拉太書三章27節:「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藉著信心,我們將基督應用在自己身上;如此應用的基督,就像我們的衣服一樣與我們親密貼近。同樣地,約翰福音六章56節將其表達為「吃祂的肉、喝祂的血」:「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祂不僅像衣服一樣貼近我們,更如同我們生命本質的一部分。看見食物,即便再健康,若不吃下去也無法滋養;同樣,普遍的恩典若未經應用,便無法使人得益。那將自己交託給基督治理的人,便成為祂奧祕身體的一員,從而產生了彼此的內住;那使基督復活的生命,也使我們活過來。

[2.] 若能確知自己與基督有個人的關係,是何等令人得安慰的事:約伯記十九章25節:「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看見我們與祂的特殊關係是可以達到的,且應當去追求:加拉太書二章20節:「祂愛我,為我捨己。」喜樂有雙重根據:神應許的確實性,以及我們自身誠實的明證。

[3.] 當我們尚未完全確信基督及其恩惠屬於我們時,那種較為隱晦的應用方式,對我們而言也是一種扶持。這對於那些願意順服並等候神、謙卑的靈魂來說,是一種鼓勵。他們深知自己與他人一樣需要基督,因為他們尋求祂,如同迷失且若無祂便滅亡的人。他們同樣領受了祂恩典的提議:「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羅三:22)。他們同樣有義務去尋求,因為這是「共同的救恩」;約翰一書三章23節:「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約翰福音六章29節:「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他們焦急、認真、勤勉,並在追求這救恩的漫長過程中,靠著神的保守,抵擋了肉體與世界的攔阻,存活至今。若他們一直在沉睡,好種被私慾所擠住,那情況便更令人懷疑;但普遍的恩典依然扶持著你們等候神;儘管你們尚未獲得完全的滿足,卻不敢停止切切地跟隨神。你們是「尋求祂的族類」(詩二四:6)。如今,作一個尋求者總比作一個流浪者要好:希伯來書六章10-12節:「因為神並非不公義,不紀念你們的行為和你們為祂名所顯的愛心,就是先前伺候聖徒,如今還是伺候。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並且不懈怠,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

II. 我現在要說明為何必須有這種對基督的應用。

  1. 因為與我們切身相關的事,最能觸動我們。神對罪人普遍的愛,不如我知道「祂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那樣觸動我。這是激勵我們進入屬靈生命的動力;特別是當這「愛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裡」(羅五:5);以弗所書一章13節:「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僅僅知道福音是救人的教義是不夠的,我們必須發現它對我們個人而言是救人的教義,並將應許應用在自己的心上,好讓它們激勵我們去順服。這最能激發喜樂、感恩與讚美;因為我們總是對與自己相關的事物有所感觸。
  2. 若沒有應用,就無法產生關係或益處;因為普遍的恩典必須以某種方式轉化為個人的,否則無法使我們得益;否則為何不是所有人都稱義、所有人都得兒子的名分、所有人都得救呢?神是同樣慈愛的神,救主是同樣充足的救主,聖約是同樣恩典的聖約。有些人應用了這恩典,有些人則沒有。流出的血若不灑下,便無效用:希伯來書十二章24節:「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若不領受、承認並應用這贖罪祭,它對救恩便無效力:羅馬書五章11節:「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祂以神為樂。」基督不會在遠處施行拯救,而是藉著被接入我們心中來拯救;正如膏藥若不貼在傷口上,在遠處是無法醫治的。受傷的是我們的靈魂,得醫治的也必須是我們的靈魂。照亮的光必須照進悟性裡;使人活過來的生命,必須存在於被它所活化的本質中。如果僅僅是揭示恩典而沒有應用恩典就足夠了,那麼福音將同樣拯救所有人,包括那些恨惡、藐視它的人,以及那些順服它的人。因此,我們必須藉著它被啟發、被說服、被歸正。
  3. 聖經極力強調個人與神立約;我們每個人都應當選擇神為我們的主宰與產業,選擇耶穌基督為我們的救贖主與救主,選擇聖靈為我們的引導者、成聖者與安慰者。每個人都必須親自為自己承擔責任。例如,基督作為所有選民共同的中保為我們承擔責任是不夠的:希伯來書七章22節:「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祂為我們、以我們的名做了一些事;但每個人在享受其益處之前,必須親自承擔義務。你們必須「歸順耶和華」(代下三十:8)。僅僅教會作為一個可見的政治團體,或作為一個與神與基督有可見聖約關係的群體與社會為我們承擔責任是不夠的:以西結書十六章8節:「我從你旁邊經過,看見你的時候正動愛情,便用衣襟搭在你身上,遮蓋你的赤體;又向你起誓,與你結盟,你就歸於我。」他們在公眾面前宣稱基督是他們的主,因此是一個屬於祂國度的子民,並享有祂的保護與祝福:但每個人必須為自己立約:以西結書二十章37節:「我必使你們從杖下經過,使你們進入約的約束。」這是指羊群從圈中出來,被數點歸給神時的典故:利未記二十七章32節:「凡從杖下經過的,每十隻中要有一隻歸給耶和華為聖。」神不會將我們視為一團或一個整體來立約,而是每個人都必須被提醒自己的責任。父母在洗禮中為我們承擔責任是不夠的:申命記二十九章9-12節:「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約的話,好叫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亨通。今日,你們的首領、族長、長老、官長、以色列的男丁、你們的妻子兒女,並在你們營中寄居的,以及為你們劈柴挑水的人,都站在耶和華你們神面前,為要你順從耶和華你神今日與你所立的約,並向你所起的誓。」他們以自己幼小兒女的名義,承認神是他們的神,正如我們在洗禮中將孩子奉獻、歸給神一樣。沒有人能代替他人完成這得救的工作。我們必須親自批准這聖約,並做出我們「承認順服基督的福音」(林後九:13)。這項工作不能由代理人或受託人完成。父母的奉獻若沒有我們個人的參與,對我們是無益的。此外,這不僅要用言語,或某些可見的外在儀式來表達;例如,當我們在基督的教會中公開宣稱基督是我們的主時;這是不夠的,一個人必須將心獻給神:耶利米書三十章21節:「那親近我的是誰呢?就是那誠心親近我的,這是耶和華說的。」是的,這是一件必須在神與我們靈魂之間完成的事,沒有外在的見證人知曉。神在此交易中對靈魂說話:詩篇三十五篇3節:「對我的靈魂說:我是拯救你的。」靈魂也對神說話:耶利米哀歌三章24節:「耶和華是我的分,因此,我要仰望祂。」這聖約是在靈魂的語言中進行的:詩篇十六篇2節:「我的心哪,你曾對耶和華說:你是我的主!」一切聖約的特權都取決於這種個人的、內在的立約。
  4. 因為我們與祂的關係是我們安慰與確信的基礎。僅僅知道有一位神、有一位基督,對我們而言並不令人安慰,或安慰有限。魔鬼也信到這個地步;但對神與基督的思念卻是牠們痛苦的一部分:雅各書二章19節:「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馬太福音八章29節:「他們喊著說:神的兒子,我們與你有什麼相干?時候還沒有到,你就上這裡來叫我們受苦嗎?」如果祂不是我們的神、我們的主,對神與基督的記憶將會使我們不安。你會看見聖徒們表達他們與神的特殊關係是他們安慰的主要原因:撒母耳記上三十章6節:「大衛卻倚靠耶和華他的神,心裡堅固」;哈巴谷書三章18節:「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路加福音一章47節:「我心以神我的救主為樂。」看見一件美事,而你與他人一樣需要它;看見一位基督準備好拯救罪人,而我們卻沒有從祂那裡得到安慰與益處,這與其說是喜樂,不如說是悲傷。

應用:以此勸勉我們進行這種應用。對祂恩惠的權利需要有力的證據。但我們沒有理由對盡責與順服的義務感到猶豫。如果神已立祂為主、為基督,就讓祂成為你們的主、你們的基督。

  1. 立志將自己交給祂,去事奉祂、順服祂,即使你不知道祂是否會將祂自己賜給你,赦免你並永遠祝福你。信徒不一定總能說「神是我的」或「基督是我的」;但信徒總是立志要作祂的人:「我是屬你的,求你救我」(詩一一九:94)。
  2. 在將基督應用於自己時,要尋求必要的恩典,而非僅僅尋求安慰。到祂那裡去更新並改變你的本性,而不是僅僅為了求得平安;不是為了減輕因罪而產生的悲傷,而是為了除去那種敗壞。只求止痛而不顧病因是庸醫的作法;那些比追求恩典更熱衷於安逸與安慰的人,尋求的正是這種醫治。一個好的基督徒會為罪的權勢以及罪的罪咎感到困擾,他既關心自己所有官能的正直,也關心良心的安寧,好使他此後能行走在順服的道路上,並享受罪得赦免。基督為我們買贖了這雙重的益處:以賽亞書五十三章5節:「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平安與醫治。若一個人斷了腿,只求減輕疼痛而不去接骨,那將是愚蠢的;同樣,一個基督徒若熱衷於安慰,卻不關心如何被引導並有能力去討神喜悅,也是如此愚蠢。在某種意義上,罪比沉淪更糟。除去罪咎是使我們脫離自然之惡(malo naturali);但另一者則是使我們脫離道德之惡(malo morali)。基督樂於在祂的工作中被順服;因為這符合祂的計畫,即恢復我們與神的關係,並使我們適合祂的事奉:啟示錄五章9節:「你曾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
  3. 當神比平常更強烈地催促你時,不要徒受這恩典,拒絕屬於你自己的慈愛。當祂吸引時,你當奔跑,雅歌一章4節;當祂叩門時,你當開門,啟示錄三章20節。當風吹起時,要揚起帆,約翰福音三章9節;當水動時,要進去得醫治,約翰福音五章4節。在這些時刻,神更特別地將祂的恩典應用在你身上;因此,你應當在這些感動冷卻或減弱之前,經常應用並持守它們。

我現在要論述關於目標:「好叫我得著基督」。使徒不僅要認識基督,還要得著基督。

  1. 當我們與祂及其恩惠建立關係時,我們就得著了基督,當神呼召我們進入祂兒子的團契時(林前一:9),或者在另一處所說的(來三:14):「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不虔誠的人在祂裡面無分,但信徒卻有。使徒已經贏得了基督,但他還要更多地贏得,並與祂更緊密地結合。好叫我得著基督,意即我能更多地分得祂,或更完全地享受祂。
  2. 這個詞(κέρδησαι)是與他為了成為基督的同路人所遭受的損失相對立的。擁有基督所帶來的收穫,足以補償他所有的損失。如果神與基督在我們眼中看起來不如世界美好,我們就判定自己在祂裡面無分。

教義:成為基督的同路人是最大的收穫。 為了證明這一點,我將向你們展示:(1)擁有基督我們有什麼收穫;(2)這種收穫如何超越所有其他收穫。

I. 擁有基督我們有什麼收穫。

  1. 祂是我們脫離神忿怒的贖價,因此你有可以平息你罪咎恐懼的事物:歌羅西書一章14節:「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哦,罪得赦免、脫離律法的咒詛與永恆神的忿怒,這是何等的慈愛!去問一個在罪的重擔下呻吟的敏感良心,罪得赦免是否不是巨大的益處?詩篇三十八篇4節:「我的罪孽高過我的頭,如同重擔叫我擔當不起。」如果你認為他們太過拘泥,去問一個在風暴中受傷的良心:箴言十八章14節:「人有疾病,心能忍耐;心靈憂傷,誰能承擔呢?」去問猶大,或那些靈魂寧願選擇勒死也不願活著的人。地獄中那些承擔自己罪孽、已無赦免希望、真正感受到罪就是罪的人,若他們擁有,他們會付出萬千世界來換取罪的赦免。那麼,罪得赦免、藉著信基督稱義、與神和好,確實是巨大的收穫:「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當這一切完成時,困擾的核心便被打破了。
  2. 是耶穌基督買贖了神的恩寵,使我們能有舒適的途徑親近祂並與祂團契,祂藉著受難的功勞打開了門,並藉著祂不斷的代求使門保持敞開。藉著祂的死,祂除去了律法上的隔絕,並作為我們在神右邊的代求者。世上所有的財富都無法為我們買到這樣的恩寵。金銀是會朽壞的卑微之物,與神兒子的寶血相比,藉著這血「我們得以進入至聖所」(來十:19)。因此,我們藉著基督得到的收穫是,我們能再次親近神。
  3. 我們的本性被更新,不僅恢復了神的恩寵與團契,也恢復了祂的形象。聖靈被賜下,藉此我們被更新:提多書三章5-6節:「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我們得以「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也就是說,變得像神,在祂眼中可愛:「在祂的聖潔上有分」(來十二:10)。這是利益,而非這世界的財富。世上所有取悅並餵養我們感官的舒適,與此相比都算不得什麼。如果一隻野獸變成了人,它不會抱怨缺乏草料;同樣,如果我們與神的性情有分,即使在世上受困,也沒有理由抱怨。你擁有更好的東西,一種使你傾向於為神而活、與神同在,並處於與祂神聖團契狀態的本性。
  4. 基督是我們的寶庫與倉庫,我們從那裡獲取所有的供應:「從祂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約一:16);哥林多前書一章30節:「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這是聖徒的財富;他們喜愛真正的財富。神不會把資本交在我們手中,而是由基督為我們保管。因此,在得著祂時,你就得著了敬虔的心所珍視的一切,所有維持我們通往天國所需的一切。
  5. 藉著祂,我們成為永生盼望的後嗣:羅馬書八章17節:「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永恆的榮耀當然比世上所有的財富更珍貴。現在,為了獲得這權利,我們有神的應許與賞賜、救贖主的功勞,以及聖靈的憑據作為根基;因此,如果他們擁有基督,他們的收穫是極其巨大的。

II. 這種收穫如何超越所有其他收穫。

  1. 這是最令人安慰的收穫,因為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有安慰。當沒有其他東西能減輕困擾的心靈時,在忿怒的日子、在死亡的日子,這將是你的扶持:腓立比書一章21節:「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你在死後所得到的,遠遠超過你所失去的。死亡使所有其他收穫對我們無用;卻為我們打開了一扇門,進入我們最大的幸福。我們為了聖徒基業榮耀的財富而放棄世俗的財富;為了神所造、非人手所造、在天上永恆的房屋,而放棄地上的帳棚;這更是「好得無比」。我們為了與完全的義人靈魂相聚而離開朋友;為了看見神的面而離開禮儀。當我們臨終時,世上的榮耀、財富與尊榮都毫無價值。如果你沒有得著基督,當你必須進入一個未知的世界、面對一位未知的神,且在祂右邊沒有代求者為你辯護時,你將是何等悲慘!當神兒女的幸福開始時,你的世俗幸福就結束了。死亡將你與財富分開,但信徒卻在那時去領受他蒙福的基業。
  2. 這是最普遍的收穫:哥林多前書三章22-23節:「萬有全是你們的,並且你們是屬基督的,基督又是屬神的。」禮儀、天意、恩典、安慰、這個世界與下一個世界,以及兩者之間的死亡。是的,與基督一起,我們領受了今生的祝福:提摩太前書四章8節:「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為這敬虔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只要我們智慧的神認為這些對我們有益,為了祂自己的榮耀與我們靈魂的好處:羅馬書八章32節:「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保護、供養;如果我們缺乏這些舒適,那是為了讓我們免於陷阱;並非出於神愛心的缺失,而是祂對我們豐盛的關懷與嫉邪。父親可能會給孩子果園的繼承權,卻拒絕給他一個青蘋果。神將豐盛的分與基督一同賜給我們,但祂會按祂認為對我們有益的方式來分配這些享受。
  3. 這是永恆的收穫,永遠不會失敗,當世界不再存在時,它仍會帶給我們福分:路加福音十章42節:「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上好的福分永遠不會被奪去,世俗的財富可能會失敗,但屬靈的收穫永遠不會。如果基督現在是收穫,祂將永遠是你的收穫。世界現在似乎滿足了我們的感官,但當你離開世界時,你會大喊:哦,世界是如何欺騙了你!一點點短暫的快樂或世俗的利益,與這永遠不會失敗的永恆財富相比算什麼呢?路加福音十二章20-21節:「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約伯記二十七章8節:「不敬虔的人雖然得利,神奪取其命的時候,還有什麼指望呢?」你活在世上,正踏入永恆;去尋求那能與你同在,並永遠對你有益的收穫吧。
  4. 這種收穫使我們成聖,所有其他收穫則腐蝕我們:提摩太前書六章10節:「貪財是萬惡之根。」它被稱為「污穢的財利」;它將靈魂貶低到低於它本身的事物上;但這種收穫使你擁有卓越與神聖的靈。

應用一:責備兩類人。

  1. 那些幾乎不花力氣去得著基督的人:「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太十六:26)。如果你沒有得著基督,你在所賺得的一切事物中能有什麼快樂或安慰?當最後被告知:「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路十六:25),而你的財富對你毫無用處,你的靈魂卻必須赤身露體地回到神面前時,那將會是怎樣的情景。
  2. 那些失去基督,為了微小的世俗利益或肉體滿足而放棄祂的人。正如許多人忘記了神、基督、天堂和一切,只為了享受今生的快樂;「像以掃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來十二:16)。這些人為了瑣事而放棄了他們的交易。他們擁有多少基督,就放棄多少;他們放棄了信仰、禮儀、普遍的恩典、對祂愛的一些品嚐、對祂榮耀的一些盼望,以及曾經約束他們盡責的一些宗教感。他們可能跟隨基督走了一小段路,隨後就跌倒了。

應用二:教導。

  1. 如果基督是如此巨大的收穫,那麼為了祂的緣故,你可以承受一些損失,如果不能同時擁有它們與基督,就為了基督而放棄其他事物。如果你必須放棄全世界,這與基督相比算什麼?如果你被藐視與嘲笑,這比擁有世俗財富供你支配更重要:希伯來書十一章26節:「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如果你為了祂放棄了再多,你也不會是輸家:馬可福音十章29-30節:「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那些為基督受損失的人最終是贏家;在祂裡面,並與祂一起,擁有使他們幸福的一切。在今生,良心平安的價值比這世界所有的苦難好百倍,在來世則幸福得超乎想像。參見啟示錄七章14-15節:「這些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所以,他們在神寶座前,晝夜在祂殿中事奉祂。」那才是真正的幸福,永遠在神的寶座前;他們脫離了射程,免受現在所面臨的一切試探與危險。
  2. 當我們擁有基督時,若他人擁有其他東西,我們不應抱怨自己的境遇。我們的心應當以基督為樂,勝過一切。如果他們在世上有更豐盛的分又如何?你擁有價值更高的東西,這對你來說應當是全部的收穫:詩篇十七篇14-15節:「耶和華啊,你曾用手救了他們脫離世人,脫離那只在今生有份的世人。你把你的財寶充滿他們的肚腹;他們因兒女就心滿意足,將其餘的財物留給他們的嬰孩。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大衛用這個論點平息了他的嫉妒與抱怨。

應用三:勸勉並說服你們去得著基督。你們樂意聽那些教導你們世俗獲利之道的人;為什麼你們不渴望得著基督呢?

  1. 如果神比受造物更值得優先考慮,永恆的榮耀比褪色的財富更重要,靈魂比身體更重要,那麼祂就是最好的收穫。在得著祂時,你得著了神的形象、恩寵與團契,以及永生的盼望。
  2. 這種收穫是可以得到的,而且是以低廉的代價:以賽亞書五十五章1節:「你們一切乾渴的都當就近水來;沒有銀錢的也可以來。你們都來,買了吃;不用銀錢,不用價值,也來買酒和奶」;啟示錄三章18節:「我勸你向我買火煉的金子,叫你富足;又買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又買眼藥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見。」媒介已經指定,就是道與聖禮。
  3. 尋求它並得到它;選擇它並得到它。在世俗事物中,你即使竭盡全力也不一定能成功:約伯記二十七章8節:「不敬虔的人雖然得利,神奪取其命的時候,還有什麼指望呢?」世俗的人並不總是能做成一筆興旺的交易:路加福音五章5節:「我們整夜勞力,並沒有打著什麼。」

問:我們必須做什麼才能得著基督? 答:這無法一言以蔽之;但如果你要得著基督,你必須: (1) 使用媒介;道,它使你確信自己迷失的狀態;福音將基督作為你的收穫與合適的救藥提供給你;聖禮:哥林多前書十章16節:「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 (2) 你必須順服祂的條件;變賣一切以換取那重價的珍珠,馬太福音十三章46節;棄絕你的私慾;將你自己與你的利益奉獻出來,任憑祂按祂的旨意與喜悅處置。 (3) 信靠那真實的祂;依賴祂的功勞與應許:加拉太書五章5節:「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使徒行傳十章43節:「眾先知也為祂作見證說: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當困難與挑戰出現時,要忍耐行善,羅馬書二章7節。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