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76 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一章講道|011_014_帖後1_11_用大能成就良善與信心工作

【第十一篇講道】

「因此,我們也常為你們禱告,願我們的神看你們配得過祂的呼召,又用大能成就你們一切所羨慕的良善和一切因信心所做的工夫。」(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 11 節)

我們現在要查考這段經文,其中包含了使徒禱告的具體內容。第一點是「願我們的神看你們配得過祂的呼召」(that he would count you worthy of his calling)。由此我們得出一個教義:

教義:被視為配得過基督徒的呼召與特權,這是一項極大的恩惠,且純粹是出於主恩典的果效。

首先,讓我們看看何謂「呼召」。這就是被呼召進入基督教信仰。我們的基督徒呼召有兩個屬性:它是「聖潔的呼召」(提摩太後書一章 9 節:「祂救了我們,以聖潔的召召我們」);它也是「天上的呼召」(希伯來書三章 1 節:「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啊」)。前者關乎道路,後者關乎終局;因此彼得後書一章 3 節說:「召我們出於榮耀和美德」,這裡的「榮耀」意指永生,「美德」意指恩典與聖潔;前者是達到後者的道路與媒介。

這兩者皆可從兩個層面來考量:一是藉由聖經話語的邀請所呈現的,二是藉由聖靈的大能運作而銘刻在我們心中的。

  1. 在聖經話語的邀請中。神常在此顯明祂呼召我們脫離罪惡,進入聖潔: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 7 節:「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祂呼召的目的,是要我們成為聖徒;這必須成為我們一生的志業,去活出聖徒的樣式,並在其中日益顯明。同樣地,祂也呼召我們脫離苦難,進入幸福;正如彼得前書五章 10 節:「那賜諸般恩典的神,曾在基督裡召你們,得享祂永遠的榮耀。」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 14 節亦云:「藉著我們的福音召你們,好得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當主呼召我們進入基督教信仰時,祂並非要我們蒙受損失,而是要我們獲得無與倫比的益處與永恆的幸福。若我們願意照著基督的條件從祂手中領受,這便是一份豐厚的獎賞,一個蒙福的境地擺在我們面前。
  2. 在聖靈大能的運作下,它被銘刻在我們心中。如果我們衷心聽從神的呼召,在信心與聖潔的道路上追求永恆的榮耀,那麼這呼召就在我們身上產生了果效。神提供這呼召,我們領受了。這就是所謂的「有效的呼召」(effectual calling),藉此,人心被改變、被成聖、被轉向神,從而使我們成為聖潔的子民:羅馬書一章 7 節:「蒙神愛、奉召作聖徒的」。同時,藉此我們也擁有了承受天上福分的權利:希伯來書九章 15 節:「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因此,那些在性情與地位上都經歷改變的人,就是蒙了有效呼召的人。就性情而言,他們從不聖潔變為聖潔;就地位而言,他們從悲慘變為幸福。他們是從世界中被呼召出來,分別為聖,用以尊崇並榮耀神的一群人;同時,他們現今已是天國的後嗣,並將在適當的時候進入那產業的實際擁有中。

其次,使徒所禱告的「被看為或被作成配得過這呼召」是什麼意思呢?「配得」(a^uoarj)一詞在解釋上是中性的。被作成配得(made worthy)意指被賦予能力;被看為配得(counted worthy)意指被接納。因此,其含義可能是:願神藉著祂的恩典,使你們能行事為人配得過基督徒的呼召與特權,或者看你們配得進入這聖潔與天上的境地,並在其中被保守,直到你們參與那祂已恩慈地呼召你們進入的榮耀。

為了更精確地說明,請容我指出,這裡有三種層次的「配得」:

  1. 功績與適當的價值(worthiness of desert and proper merit)。這詞有時作此解釋:啟示錄四章 11 節:「我們的主,我們的神,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能的。」無疑地,神配得受造物所能給予的一切,且遠不止於此。啟示錄五章 12 節:「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的」;意即,祂配得我們以最好的來服事。在這方面毫無疑問,神與基督不僅配得我們最好的,更配得我們的一切。但讓我們用一個較低層次的例子,在人與人之間,「配得」意指功績:馬太福音十章 10 節:「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當傳道人由會眾供養時,這不是施捨,而是債務;他們配得生活所需,因為他們為他人的益處付出了極大的勞苦。提摩太前書五章 17 節:「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這是在享受其應得的。加倍的敬奉是長子的分;但我們與神之間也是如此嗎?我們配得基督所賜給我們的恩惠嗎?噢,不!根本沒有這樣的功績,沒有這樣的配得,連每日護理的恩典都不配,更遑論永恆的報償了:創世記三十二章 10 節:「你向僕人所施的一切慈愛和誠實,我一點也不配得。」在此意義上,使徒絕不會禱告求神看他們配得這呼召。
  2. 合宜與相稱的價值(worthiness of meetness and suitableness),這與功績和嚴格的公義無關。因此我們被說成要「行事對得起神」(歌羅西書一章 10 節);「配得過福音」(a% B9 rov evag<ye\cov)。我們將其翻譯為「與福音相稱」。同樣地,「配得過你們所蒙的召」(以弗所書四章 1 節),意指要與基督徒的職責與盼望相稱,使基督教的生命能在我們身上彰顯出來。在此意義上,當我們變得更聖潔、更屬天時,神就使我們配得,因為這與我們的呼召相稱。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 12 節:「叫你們行事對得起那召你們進祂國、得祂榮耀的神。」神是聖潔的神,我們所蒙召進入的幸福是一個榮耀的境地;當我們變得與這聖潔與幸福更相稱時,我們就是配得的。兩者結合在一起,表達於歌羅西書一章 12 節:「叫我們能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這是聖徒的基業,因此這「合宜」在於成聖。這是在「光明」中;我將其理解為榮耀,或是一種從人們通常尋求滿足的污濁享樂中抽離出來的幸福。因此,這種合宜必須在於一種屬天的心境,能為了基督的緣故捨棄或拒絕一切屬世的事物。

[1.] 這種合宜在於聖潔:彼得前書一章 15 節:「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這呼召將一種聖潔的本性放入我們裡面,要求我們活在聖潔而完美的準則之下,提供我們純潔的獎賞,這一切都是為了讓我們投身於一位純潔聖潔的神的服事中,祂要在一切親近祂的人中顯為聖。因此,為了使祂的子民——那些曾經的罪人——成為聖潔,祂設立了媒介與典章(加拉太書五章 26 節)、護理(希伯來書十二章 10 節),並伴隨著聖靈的大能運作: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 13 節:「藉著聖靈的成聖,和信真理。」因此,我們越純潔聖潔,神就越使我們合宜。

[2.] 這種合宜在於屬天;因為神藉著呼召邀請人,並將他們從這個世界拉向一個更好的世界;他們越順服這呼召,就越屬天。他們追求的是天國:歌羅西書三章 1-2 節:「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他們盼望的是天國:彼得前書一章 3 節:「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著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他們以屬天的事物為樂,並視其為自己的分:馬太福音六章 20-21 節:「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他們視天國為家鄉與幸福:希伯來書十一章 13 節:「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領受,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這是他們的工作與目標:腓立比書三章 14 節:「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這是他們的終局、慰藉與支持:哥林多後書四章 18 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他們的行事為人與他們的選擇相稱:腓立比書三章 20 節:「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這些人是配得的,或說是已被作成合宜的。

此外還有「恩典的配得」(dignitas dignationis),即被接納的配得。使徒行傳五章 41 節即是如此:「他們離開公會,心裡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這是將榮耀加在他們身上。我們在日常談話中也會說,某人認為我配得他的陪伴、他的出席、與他交談,或與他同席;這些話語並非歸功於我們自身有何價值,而是對方屈尊降貴,將榮耀賜給我們。同樣地,使徒在此禱告,願他們被看為配得這呼召;意即,願神屈尊讓他們分享祂的恩典與榮耀。這種配得不過是神藉著耶穌基督對罪人的恩慈接納,藉著福音的知識呼召他們進入這恩典,並因為他們是配得的而賜給他們永生;這顯明了給予者的慷慨,而非領受者有何價值。路加福音二十一章 36 節:「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啟示錄三章 4 節:「他們要穿白衣與我同行,因為他們是配得的」;因為在基督裡,他們被接納為配得的,藉著祂的恩典賦予了他們權利。一切都應歸功於神的恩慈(dignation);為了基督的緣故,神將我們的行事為人看作是好的,儘管我們有許多過失。

  1. 因為你們的蒙召是神賜予你們的特殊恩寵,卻未賜予他人。誠然,獨特的特權要求獨特的言行,那些從神領受最多恩寵的人,理當比他人活得更聖潔、更感恩,好使他們能履行對神的義務。世人都蒙召了嗎?沒有;只有少數人蒙召,他們藉著神使人歸正的恩典,與那些沉淪在罪中的人分別出來。既然這些人已分享了這恩典,難道不該比他人為神做得更多嗎?當我們思想神的恩典使我們成為何等樣人,又思想成千上萬身上刻著撒但形象之人的悲慘光景時,這理應激發我們的感恩之心。我們本來也是如此,在恩典臨到我們之前,我們就是那樣。如今,我們豈能與他人過同樣的生活?當神已經使我們與眾不同,我們難道要抹去這分別,藉著隨從今世的風俗,將一切又混淆在一起嗎?我們藉著聖潔的言行與敬虔來持守這分別;但若仍隨從世界,便是將神所分開、所區別的事物混為一談,將光明之子與黑暗之子混雜在一起。以弗所書五章8節:「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
  2. 因為這蒙召是極大的榮耀,神竟收納我們,接納我們進入祂的家庭,赦免我們的罪,藉著祂的靈使我們成聖,使我們有資格承受祂的榮耀,並不斷將祂的心放在我們身上,以厚待我們。既然神將如此的榮耀加在我們身上,我們確實應當為神做些獨特的事。那位呼召你們的神,難道不配得你們以榮耀回報祂嗎?難道不該為你們蒙召所指向、所為之的偉大目標而活嗎?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12節:「要叫你們行事對得起那召你們進祂國、得祂榮耀的神。」這尊榮如此卓越,這特權如此蒙福,這享受如此豐盛,任何卑微的事都不配與你們相稱。雖然這呼召臨到時你們還不是聖徒,但它理應使你們成為聖徒。我們必須擁有與我們所提升進入的卓越地位相稱的靈。掃羅作王時,有了另一個靈,一個君王的靈。同樣,你們也應當擁有與你們所提升進入的榮耀相稱的靈與言行。
  3. 這呼召是一項豐富的才幹、能力與權能。作為恩寵與榮耀,它約束我們;但作為才幹與能力,它使我們有能力、有傾向為神做比他人更多的事。藉著蒙召,我們的本性在某種程度上得到醫治與成聖:彼得後書一章3節:「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皆因我們認識那用自己榮耀和美德召我們的主。」藉著祂的初次呼召,祂賜給我們更新的恩典;藉著祂持續的呼召,祂賜給我們更深程度的恩典,以及在敬虔道路上行事蒙悅納的能力;如果我們有這樣的傾向與能力,就理應有獨特的行事方式;因為所有的才幹都必須交帳,無論是自然的恩賜、護理的恩賜,還是聖靈普遍的恩賜;更何況是神使人重生的恩典。神最好的禮物絕不可閒置,不可白白浪費。
  4. 這是一項特殊的託付。我們蒙神呼召,是為了在世上為祂的榮耀而被使用:彼得彼得前書二章9節:「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美德,即原文之美德/德行);」要成為神在世上可見的形象與代表,好讓世人從你們身上所發生的奇妙改變,知道神是何等純潔、聖潔、智慧與良善。神將祂的榮耀託付在我們手中。如今,若在如此高貴的託付上失敗,辜負了這份託付,我們在神面前是何等有罪!基督徒應當是看見神最清晰的鏡子,是天堂這側對神聖屬性最生動的寫照。但哀哉!大多數人不過是模糊的鏡子;在他們身上,看見了許多屬撒但的本性,卻少見神聖的本性。

那麼,怎樣才算是顯出我們配得這呼召呢? 這可以從我們是否與我們的原則、準則與目標相稱來判斷。

[1.] 與我們的原則相稱:即我們是否順應新本性的傾向。使徒說:「不要效法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慾的樣子。」(彼得前書一章14節)。從前你們將自己交給愚昧,滿足罪惡的慾望,按照肉體的智慧塑造你們的生活;但現在不可再這樣了。你們的原則是新本性,它在我們裡面產生對神的愛與對罪的恨,因此犯罪應當是一件違背本性的事:約翰一書三章9節:「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你們必須帶著這樣的趨向與傾向歸向神,如同輕盈的物體向上移動;以全心全意的樂意事奉祂(詩篇四十篇8節)。

[2.] 與我們的準則相稱:即基督的教訓:腓立比書二章16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活在基督信仰教義的持續實踐中,使信仰在你們身上得到例證:哥林多後書三章3節:「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著我們的服事,用神的靈所寫的。」

[3.] 與我們的目標相稱:即對來世的盼望,如同那些對來世有深刻體會的人,為來世經營生意(腓立比書三章10節)。要麼為天堂而活,尋求它;要麼靠天堂而活,在一切患難中以對天堂的盼望來安慰自己。若不這樣做,我們不過是在戲弄信仰。

第二個應用:既然神算我們配得這呼召,而這呼召的開始、進程與完成皆源於祂的恩典,並藉著祂的大能成就,我們就必須藉著禱告祈求祂,在聖道與聖禮中等候祂。為了鼓勵我們,我們有什麼是不能獲得的呢?

  1. 從我們的神那裡,祂對我們如此恩慈、如此樂意,且有能力幫助我們?祂有無盡的良善與無限的大能,將榮耀賜給我們。
  2. 神藉著呼召,使祂自己有義務去履行祂的應許,即應許給蒙召之人的那一切: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23-24節:「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祂必成就這事。」哥林多前書一章9節:「神是信實的,你們原是被祂所召,好與祂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腓立比書一章6節:「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
  3. 手段與目的之正確秩序,使我們能藉由前者達到後者。基督教的偉大目的在於歸向神;其首要且普遍的手段則是藉由基督:彼得前書三章18節:「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約翰福音十四章6節:「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希伯來書七章25節:「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次要的手段則是基督恩典的果子,即成聖並使我們能勝過試探,更明確地說,是藉由忍耐的受苦與積極的順服。受苦:羅馬書二章7節:「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順服: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8節:「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做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宗教的巨大困難不在於對目的的尊重,而在於手段。關於目的,要使人確信那看不見的福分固然有其困難;但關於手段,不僅要說服人的理智,更要贏得並轉化人的心,使他們順服於這條忍耐、聖潔且捨己的道路,藉此獲得永生,這困難更甚。許多人希冀目的,卻忽略了手段,正如巴蘭(民數記二十三章10節)。以色列人藐視那美地,是因為進入該地有困難(詩篇一〇六篇24、25節)。那地是流奶與蜜的好地,他們有什麼問題呢?因為有亞衲族人的巨人需要先被擊敗,有堅固的城邑需要攻克,有眾多的居民需要征服。天堂是美好的天堂,但通往天堂的道路是捨己。很少人能達到使徒的決心:腓立比書三章11節:「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為了我們從未見過的上帝與榮耀,去撇下我們所見且所愛的,這就是宗教的困難所在。但聖約明確地將此加諸於我們:馬太福音十六章24節:「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加福音十四章26節:「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4. 本分與安慰之正確秩序:馬太福音十一章28、29節:「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命令與應許是交織在一起的;安慰比恩典更容易消逝,唯有那些切實履行本分的人才能享受到。如果我們不願付出勞苦去尋求聖約的福分,那麼錯失它們也就不足為奇了。如果我們在順服上不夠徹底,安慰的擁有就會變得更不穩定,且更頻繁地被打斷。

第四,我們的醫治不可受到干擾,為此,多種恩典是必要的。

  1. 普遍恩典與特殊恩典。有一些共同的恩惠,例如向所有罪人提供新約:馬可福音十六章16節:「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約翰福音三章16節:「凡信他的,不致滅亡」;哥林多後書五章19節:「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這種普遍恩典不可被忽視。接著是賜給選民的特殊恩典:約翰福音六章37節:「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特殊恩典建立在普遍恩典之上,正如我們對基督犧牲與救贖之充足性的應用,以及聖約的提供。
  2. 在應用中,我們需要基督更新與和好的恩典:以賽亞書五十三章5節:「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平安與醫治、稱義與成聖;無論是關係上的改變還是實質上的改變,在使我們歸向神並改變我們的本性,以及將我們從咒詛中救贖出來,都是必要的。
  3. 在更新的恩典中,我們必須考慮道德上的勸導與大能的工作:約翰福音六章44、45節:「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在先知書上寫著說:『他們都要蒙神的教訓。』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裡來。」神藉由他的話語、勸導以及恩典的隱秘影響在我們身上作工:使徒行傳十六章14節:「主就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道德上的方式是藉由勸告,贏得罪人的同意;物理上的工作則是藉由傾斜人心:主啊,藉著祢是大能的,藉著我是甘甜的。他確實吸引並勸導:何西阿書二章19節:「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創世記九章27節:「願神使雅弗擴張,使他住在閃的帳棚裡」;並大能地征服人心。
  4. 除了更新之外,我們還需要保守的恩典,即神應當持續並增加他所開始的工作,直到一切在榮耀中成全:腓立比書一章6節:「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有些恩典是同時存在的,有些則在適當的時候一個接一個地跟隨;例如在歸正之後,在聖潔中的保守,然後是聖潔的完全,以及最終在榮耀中享受神。

應用:勸勉我們在願望與實踐中,都要追求一個完整的基督教。我們不可挑選自己喜歡的,而忽略其餘的,而應當渴慕神,並藉由一切正當的手段努力,使他能在我們身上成就他一切良善的美意:何西阿書十章11節:「以法蓮是馴良的母牛,喜愛踹穀,我卻加了軛在她美好的頸項上。」我們喜愛特權,卻拒絕本分;渴慕某種恩典,卻忽略另一種;有些恩典對我們而言比其他恩典更有用。

  1. 就神而言,他賜予的方式,以弗所書一章3節提到「各樣屬靈的福氣」:對救恩絕對必要的福氣是連結在一起的,不能分開。神賜下一樣,就賜下一切。你在羅馬書八章30節可以發現這種連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等等。
  2. 我們最初進入聖約時就已受其約束:彼得前書三章21節:「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這是對福音中主之提議與命令的回應,接受所提供的福分,並決心履行所要求的本分。
  3. 當我們偏頗時,即接受一樣卻排斥另一樣,這對我們造成的巨大傷害;這在罪、恩典、本分上皆然。

[1.] 罪。許多人逃避了肉慾,卻沒逃避世俗;或逃避了肉體的私慾,卻陷入了謬誤。有肉體的邪惡,也有屬靈的邪惡,以弗所書六章12節。現在,誠實的恩典就是要逃避一切,特別是那些最容易發生在我們身上的罪;因此,我們必須更誠懇地禱告,求神「用你的話使我腳步穩當」(詩篇一一九篇133節)。

[2.] 在恩典中。人們過於關注一種恩典而忘記了另一種。我們被命令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以弗所書六章11節;不是只穿一件,不能只有胸甲而沒有頭盔;哥林多後書六章7節:「仁義的兵器在左在右。」這樣我們才能防備一切試探。每一種恩典都是對其他恩典的幫助,忽略一種就是對整體的阻礙。我們不可只顧信心而忘記愛心,或兩者都顧卻忽略節制:彼得後書一章5、6節:「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不可遺漏任何一種,不可只高舉知識而忽略實踐,也不可只顧熱切的敬虔而陷入無知與盲目的迷信。

[3.] 本分。每一項本分都必須在適當的位置與時機被遵守。大多數人利用一種恩典或本分來對抗另一種;例如有些人全心全意為罪哀慟,卻很少想到要對救贖主的愛產生感恩的體會;另一些人談論白白的恩典,卻放棄了悔改的認罪、對罪的警醒與防備,以及在聖潔豐盛生命中的勤奮:猶大書4節:「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有些人高舉悔改而沒有信心,另一些人則高舉信心而沒有悔改與新的順服。

教義二:基督徒不應滿足於少許神的恩典,而應尋求在他身上成就一切。

這些人已經歸正,並在信心與聖潔上達到了相當卓越的程度,然而使徒仍為他們禱告,求「神成就他一切良善的美意」。

  1. 當神有手可以賜予時,我們就應當有心去領受。如果油不停止,器皿就不應停止:詩篇八十一章10節:「你要大大張口,我就給你充滿。」神那裡沒有缺乏,只是我們無法像神慷慨賜予那樣迅速地領受。
  2. 後來的恩典不僅增加,還能鞏固先前的恩典。微弱的恩典程度常會被打斷,在內部的反對與外部的試探中難以維持自身:啟示錄三章2節:「堅固那剩下將要衰微的。」罪每天都在我們身上造成破口;撒但攻擊我們;我們的希望干擾了我們的安慰,且太常背叛神的榮耀,使宗教蒙羞。
  3. 雖然我們有足夠的恩典得救,但我們可能沒有足夠的恩典得安慰。有些人可能憑著微弱的恩典艱難地進入天堂:「僅僅得救」(彼得前書四章18節),以及「像從火裡經過一樣」(哥林多前書三章13節)。然而,他們無法領受福音豐富的安慰,在相信中沒有平安與喜樂,沒有嘗過神的筵席,也沒有吃到那長在樂園中間生命樹上的珍果。福音的安慰被稱為「強大的安慰」(希伯來書六章18節),因為它勝過了所有當前不幸的感覺;完全的安慰能滿足一切需求(約翰福音十五章11節)。令人神往的安慰(腓立比書四章7節);它被感受到的程度勝過言語的描述。榮耀的安慰(彼得前書一章8節),因為它是天堂的滋味,是卓越且多結果子的基督徒的份。
  4. 雖然我們可能有足夠的恩典得救並進入天堂,但我們可能沒有足夠的恩典在世上為神做些卓越的事來榮耀他。基督徒確實應當致力於擴展自己的心,去從事那些最能讚美與榮耀神的行動與服事,使我們能帶著榮譽傳揚他的名。而這唯有藉由卓越的恩典程度才能做到:約翰福音十五章8節:「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腓立比書一章11節:「並靠著耶穌基督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與神」;馬太福音五章16節:「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當恩典如此豐盛時,它就會發出光輝。

應用:催促我們在對恩典的渴望、情感與努力上不斷擴展。滿足於任何程度的恩典而不在乎增長,純粹是懶惰。基督徒的生活必須是聖潔的不斷進步。我們尚未達到我們屬靈成長的完全與圓滿程度。我們的光必須增加:箴言四章18節:「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對我們而言,現在還不是正午或完全的日子;因此,我們必須為自己設定比目前已達到的更高目標與更遠程度:腓立比書三章13節:「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

  1. 為了基督的榮耀。我們應當尋求回到我們最初的狀態,使基督被發現如同亞當毀滅我們一樣有能力拯救我們;基督的目標正是如此,要將我們無瑕無疵地獻上。
  2. 為了我們的安慰,我們應當揚帆進入天堂:彼得後書一章11節:「這樣,必叫你們豐豐富富地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有些人離得遠,有些人離得不遠(馬可福音十二章34節)。有些人費盡周折才進入,有些人則揚帆而入。
  3. 沒有什麼比我們被他的良善所充滿更能促使我們維持與神的相交。窄口的器皿無法一次容納所有。要渴慕神的話(彼得前書二章2節);禱告(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23節:「我願神……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
  4. 鼓勵。神藉由給予而負債。生命、食物、身體、衣裳。神賜下先前的恩典是為了給更多的恩典鋪路(撒迦利亞書三章2節)。

一、因為真恩典具有運作且強健的本質;若它在靈魂中閒置,那不過是恩典的影像與影子,看似恩典,實則不然。例如,信心若不發之於實踐,便只是死的意見:雅各書二章14節:「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任憑你如何高談闊論信心,當你明顯走在通往地獄的道路上時,沒有人會相信你是認真的,或是真的在仰望基督的救恩。信心若非冷淡地贊同神的道路,便是對那途徑僅有某種無效的喜好,卻被相反的偏見或對世俗事物的愛所壓倒:羅馬書二章18節:「你……能分辨是非(原文作:贊同卓越之事)。」真愛必會強迫我們為神而活:哥林多後書五章14、15節:「基督的愛激勵我們……」盼望亦然,它顯明出來的不是對天堂空洞冷漠的念頭,而是熱切的追求:使徒行傳二十六章7節:「這應許,我們十二個支派,晝夜切切地事奉神,都指望得著。」它激勵人去使用一切能得著盼望的媒介。關於所有的恩典,彼得後書一章8節說道:「你們若充充足足地有這幾樣,就必使你們在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不至於閒懶不結果子了。」也就是說,你們的行為將合乎好基督徒的體統。當恩典活潑時,絕不可能沒有行為,或沒有那些有益於神榮耀的果子;它不會讓人安靜,也不會讓人內心平靜,直到他為神做了一些顯著的事,因為恩典總是在尋求發散出來。

二、因為神的靈居住並駐紮在心中,使這些恩典持續運作:約翰福音四章14節:「直湧到永生」;約翰福音七章38節:「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它在湧流,在發散。人不可將恩典據為己有,而應為神的榮耀與他人的益處運用它。因此,聖靈的同在是必要的,好叫祂所作成的恩典不至於死在沉睡的習慣中,而是不斷地被激發、被引導出來,以活潑的運作證明其源頭。

三、當信心的工作完成時,內在與外在的行為便會匯合。內在有原則,外在有果效。內在有信心,這是產生聖潔生活最高貴的原則,沒有它,操練身體益處甚少(提摩太前書四章8節)。信心在部分上藉由贊同那些關於基督救贖的崇高且重大的真理來成就此事,這會滋生愛;因此信心就運作起來(加拉太書五章6節)。此外,關於永生與永死的教義,對於推動我們順服具有極大的效能與動力。再者,信心藉由心靈對基督的順服與倚靠來成就此事。我們同意順服基督,並信靠祂賜給我們幫助、接納與獎賞;這一切都在內在,而外在則有嚴肅聖潔與行善的果效,無論為此受何苦難。若沒有這些,我們一切對基督順服與倚靠的宣稱,不過是空談與虛言。如今,當內在與外在的行為匯合時,我們便獲得了以下益處:

[1.] 我們有更確定的準則來判斷。我們僅憑外在行為判斷他人,因為樹是看果子認出來的(馬太福音七章16節)。愛心禁止我們再作進一步的窺探;但我們是根據內在與外在的行為共同來判斷自己。若內心有愛神、信基督、恨惡罪惡、以聖潔為樂、對來世有深刻的體悟,且這一切都由聖潔的品行所證實,我們就不需要進一步的證明。若一個人要判斷自己的光景,他必須同時考量內心的性情與生活的歷程。

[2.] 我們的信仰更為高尚且調和得宜;因為雖然內在的行為本身比外在的行為更高尚、更偉大(即抽象地分開來看;愛神比做一件外在的慈善或敬虔行為更重要,因為靈魂比身體更高貴),但外在的職分通常比單純的內在行為更偉大;部分是因為在外在職分中,假定靈與體兩部分都參與了,兩者的運作大於單一的運作;部分是因為藉由兩者能達成更高尚的目的,比單一行為更多,因為神因此更得榮耀,人也因此蒙福:約翰福音十五章8節:「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腓立比書一章11節:「並靠著耶穌基督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與神。」基督不是因信心而得榮耀,而是因信心的工作而得榮耀(見本章第12節)。當信心結出善果時,基督就得著尊榮。熱力從大地反射出成熟甜美的果實,遠勝過熱力單單從死牆上反射出來。請正確理解這一點:

(1.) 所有外在的職分若非始於內心,便一無是處;它們不過是洗淨盤子的外面;因此,除非信心與愛心賦予它們生命,否則神並不看重:哥林多前書十三章1至3節:「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說人與天使的話,明白各樣的奧祕……」若沒有愛,我仍然與我無益;因為外在行為無論在物質上多麼良善,若非出於被矯正的意志、對基督的信心與對神的愛,便毫無價值。

(2.) 若靈魂的構造正確,即便外在行為因自然而非主觀的阻礙而受限,內在的行為仍蒙悅納。愛主的人投入庫中的小錢,比另一個人十倍的外在順服更貴重:哥林多後書八章12節:「因為人若有願做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若一個人立志在凡事上順服神,並盡其所能而行,他必蒙悅納,即便在某些情況下他受到阻礙;但當兩者匯合時,信仰便是調和得宜的;他信,並行出他信心所要求的一切。

(3.) 最後一個益處是:那些源於內在原則的外在行為,會反過來觸動心靈,增加其習慣,從而使人在恩典的光景中更為堅固。正如右手比左手強壯,且更易於行動,因為透過不斷的操練,它充滿了活力;信心與其他一切恩典也因大量的行動而增加;這部分是出於它們自身的本性,部分是出於神的獎賞。行出來,你就會擁有更多:「凡有的,還要加給他」(路加福音八章18節)。心與手之間存在著循環運動;人越是實際犯罪,就越容易犯罪;正如一根曾經入火的木柴更容易再次燃燒,操練過的恩典也會得到恩典作為獎賞。這些行為增加了最初產生它們的信心與愛心,我們不斷地被激勵為神做更多的事,並在我們已開始的道路上繼續前行。勤勉是媒介,神的祝福是增長的原因;不僅是相反的行為,連行為的減弱都會削弱習慣。那以罪懲罰罪的神,也以恩典獎賞恩典。總之,我們藉由這種匯合獲得了這三種益處:判斷更為確鑿,信仰更為調和,恩典更為增長。

四、當信心的工作完成時,客觀與主觀的恩典便各有其適當的目的與用途,因為它們都傾向於推動我們去工作。客觀的恩典是福音的教義;主觀的恩典是靈魂中強有力的印象。

[1.] 關於客觀恩典。所有的真理被啟示出來,都是為了聖潔的生活,而不僅僅是為了讓我們更聰明,而是為了讓我們更好。聖經的寫作並非為了考驗人的才智,看誰能最精確地分辨與構想這些事物;也不是為了考驗人的記憶力,看誰能最牢固地記住它們;或是考驗言辭的動聽,看誰能最雄辯地談論它們;而是為了考驗人的順服,看誰能最樂意地投身於實踐:馬太福音七章24節:「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也就是說,那信靠並實踐我命令的人,他便穩固地建立了他的確據:詩篇一一九篇48節:「我又要舉手奉行你的命令,這命令是我所愛的」;也就是說,我將致力於實踐它們。無論我們宣稱有多愛神,若我們的手懶散無力,便不蒙神悅納。獲取知識就像擁有工具,工具是為了工作而存在的,否則它們只會擱置生鏽。若思辨僅僅流於好奇而非實踐,那便是無用且閒懶的。

[2.] 主觀恩典。基督賜給我們的一切內在恩典,目的皆在於此:生命,不是為了讓我們擁有它,而是為了讓我們為神使用它。新造的人被造出來,不是為了像雕像一樣供人觀賞,而是為了讓他能行走,並履行新造之人所屬的一切職能與職分:以弗所書二章10節:「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我們被重新創造,正是為了這個目的。基督死是為了恢復我們這種能力,並為此賜下祂的靈。如今,恩典若未達到目的,仍是閒懶無用的習慣,便是不完美的;但當它們發揮了作用,便達到了完美。因此,雅各書二章23節說信心藉著行為得以完全,也就是說,達到了它的目的。約翰一書二章5節亦云:「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也就是說,產生了它所趨向的終極行為;那時它的力量才被顯明出來,而在此之前,它處於一種不完美的狀態。植物在長出莖葉、開花並開始結子時,才是完美的。

五、實踐使我們對藉由信心所擁抱的信仰產生了體驗,從而使人在相信那些超自然的啟示上大為堅固,這是他先前在沒有這種幫助下所無法做到的:約翰一書五章10節:「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但何時他心裡有這見證呢?當他內心有了見證,當他開始實踐他所信的。理解屬天的教義,並看見目的與手段之間恰當的比例與連結,是一件令人心醉神迷的事:箴言二十四章13、14節:「我兒,你要吃蜜,因為是好的;吃蜂房下滴的蜜便覺甘甜。你心得了智慧,也必覺得如此;你且去尋得,至終必有善報,你的指望也不致斷絕。」心靈的喜樂遠勝過身體的喜樂;在研究與默想真理中有一種令人心醉的甘甜,這是享樂主義者在最精緻的感官娛樂中也找不到的;特別是當這種默想是關於神聖真理時,例如與神和好與永生。但默想的快樂與實踐的快樂相比,簡直微不足道,因為那時我們發現這些真理在我們自身中得到了證實與堅固。默想只給我們一個視角,但體驗給我們一個滋味,因此我們與它們的關係更為深刻與親密:彼得前書二章3節:「你們若嘗過主恩的滋味,就必如此。」此外,默想的喜樂更易消逝,但這些真理的滋味卻藉由嚴肅且持續的順服而保持在我們心中;它與我們同在,且這種快樂更為持久;默想所激發的喜樂不過是一閃而過的火花,但實踐與多結果子的順服所帶來的喜樂卻是恆久、紮實且穩固的。每一個聖潔的行動都以良心的平安作為獎賞,我們通往天堂的權利也更為堅固。

六、基督徒在末日受審判時,不是根據他所信的,而是根據他所做的;不是根據他所贊同的,而是根據他所實踐的。許多人宣稱有信心與愛心,但若未在實踐中得到證實,便不蒙神悅納:彼得前書一章17節:「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啟示錄二十章12節:「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神將按各人的行為審判人,無論他在肉身中所行的是善是惡:約翰福音五章29節:「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因此,根據基督的教義,我們必須受審判,不是根據信心,而是根據信心的工作;在末日,我們將根據我們的信心是荒蕪的,還是運作並結出善果的,而被稱義或定罪;即便我們是按恩典之律受審判,這也必須是審判的過程。

應用一:資訊。我們不應以僅由默想組成的虛浮信仰來判斷我們的屬靈光景,也不應停留在閒懶的信心上:雅各書二章20節:「你藉著行為把你的信心指給我看」;因為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實踐型的基督徒在觀點上最能得到正確的引導:約翰福音七章17節:「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能擁有更紮實的安慰:約翰福音十五章11節:「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在末日確信蒙神悅納:馬太福音二十五章21節:「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那時受尊重的,不是敏銳的才智、牢固的記憶、靈巧的舌頭,而是多結果子的生活與順服的實踐。若我們的行為與我們的信心和告白不符,那便是一種實踐上的謊言與欺騙,神很快就會發現並揭穿。

應用二:警惕。務必確保你的工作是信心的工作。道德若非出於對神的愛與對基督的信心,便是不純粹的:「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希伯來書十一章6節);在我們與基督連結之前,我們不能為神結果子(羅馬書七章4節)。一切的正義、節制、慈善,若無此原則,都不過是虛假的恩典與私生的聖潔,如同婚前所生的孩子是不合法的。善行若無此原則,便如同野果,是不成熟的;在我們確信基督在我們身上的愛,以及祂為我們買贖了赦免與生命之前,我們無法為神過任何有意義的生活。是的,若沒有救贖主的恩典,我們完全無法為神而活:加拉太書二章20節:「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對祂與祂恩典奧祕的認識是我們偉大的動力,而祂的靈是我們聖潔生活的正確原則與根源。

應用三:催促我們去完成信心的工作。

  1. 若我們考慮到基督是誰,祂為罪人做了什麼,以及祂將要做什麼;考慮到我們過去的義務、現在的特權與未來的盼望,我們理當如此行。當我們思想基督為我們所做的一切,祂現在是誰,以及祂將成為我們的一切時,我們怎忍心拒絕祂的任何命令?我們是從什麼樣的磐石中鑿出來的,竟能抵擋這一切恩典的魅力?你這忘恩負義、悖逆的受造物,竟能拒絕一位慈愛的救主,祂對你的要求無一不是為了你的好處!
  2. 神的大能已參與你的防禦:以弗所書三章16節:「求他按著他豐盛的榮耀,藉著他的靈,叫你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以弗所書六章10節:「你們要靠著主,倚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彼得後書一章5節:「正因這緣故,你們要分外地殷勤;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在執行信心的工作時,你會遇到困難;但不要灰心,神站在你這一邊,基督會承擔你通往天堂的一切費用。那藉著苦難得以完全的主,必不會讓你被苦難所摧毀。你不是靠自己的力量得勝,而是靠祂靈的大能。那麼,請說:提摩太後書一章12節:「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
  3. 除了那產生其適當工作(即拒絕肉體的要求、藐視感官的一切恐懼,甚至為了不對基督不忠而放棄一切的不可動搖的決心)的信心之外,其他的信心對你而言都將是網羅與試探。那種由對恩典鬆散且輕率的理解所組成的信心,毀滅了成千上萬的人。請思想有多少人濫用了神的憐憫與基督的功德,將恩典變成了放縱或懶惰。

(第一)至高的聖潔與純淨,這與任何卑劣污穢之事相距最遠;因為神是聖潔的,我們也當「在一切所行的事上聖潔」(彼得前書一章15節)。神本身就是聖潔,但我們若要對此有最好的領會,便當看祂在哪些事上顯明自己的聖潔:即祂的律法,這些律法全都是聖潔、公義、良善的(詩篇一一九篇146節)。在那裡,我們擁有祂聖潔的副本與藍圖;如此卓越純淨的誡命,絕不可能出自純淨聖潔的神以外的源頭。祂也藉著在我們身上所作的恩典之工來顯明這一點:以弗所書四章24節說:「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神在受造物身上留下了印記,使人擁有一種喜愛良善的本性,對罪極其敏感且羞怯,以至於在自己或他人身上都無法容忍罪惡:彼得後書二章7至8節說:「只搭救了那常為惡人淫行憂傷的義人羅得。因為那義人住在他們中間,看見聽見他們不法的事,他的義心就天天傷痛。」那造眼睛的,難道自己看不見嗎?那將如此聖潔、清潔的心賜給人的,難道祂自己不純潔、不聖潔嗎?這點也顯明於祂的護理作為中,祂厭惡罪並懲罰罪:哈巴谷書一章13節說:「你眼目清潔,不看邪惡。」若祂自己的子民膽敢與罪妥協,他們必為此受苦:箴言十一章31節說:「看哪,義人在世尚且受報。」正如大衛與以利所經歷的。因此,我們必須效法神,當我們純潔、聖潔、禁戒一切的惡事時,就是在世上喚起對神的紀念。

(第二)敬虔,這與聖潔有著不同的概念,正如彼得後書三章11節所顯示的:「在一切聖潔的品行和敬虔上。」後者被認為是對前者的補充。我們的品行中不僅要有聖潔,也要有敬虔,即當我們的品行中顯出某種神聖或像神的特質時;也就是說,當我們所有的行動都明顯地指向神,以神為起點,也以神為終結;我們在世上的一切事務,不是與祂有關,就是為祂而作;祂的神聖恩典是你的原則,祂的律法是你生活的準則,祂的榮耀是你追求的目標,你從祂的應許中仰望一切賞賜,你生命的整個趨向都受這些事物所推動與引導,而其他一切事物都必須讓位於此——你對神的忠誠與對基督的信實;你對其他事物的關心,僅限於你能否取悅神、能否在神面前蒙悅納:但以理書三章16至18節說:「尼布甲尼撒啊,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

(第三)屬天性;因為神的寶座在天上;基督將要把我們帶到那裡;我們仰望祂正是為了這個目的:腓立比書三章20至21節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你確實仰望與基督同住。這最能驚醒那些被世俗與肉體私慾所俘虜、所轄制之人的良心,他們擁有一個將他們向下拉扯的靈。

(二)方式。這絕非一時興起之事,而必須是完全且普遍的;你必須用你身心的一切機能來榮耀神:哥林多前書六章20節說:「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在你們一切的行動與事務中,無論是世俗的還是神聖的:撒迦利亞書十四章20節說:「當那日,馬的鈴鐺上必有『歸耶和華為聖』的……。」在一切境遇中,無論生與死,在痛苦與安逸、健康與疾病中:羅馬書十四章8節說:「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因此,你必須時刻計算,在每一種境遇、力量、利益、能力與職分中,神因你的生命得到了什麼榮耀。

其次,我們必須說明信心之工如何藉著大能如此榮耀基督。我必須提醒你們,信心之工有兩方面:(1)在患難中對祂名不屈不撓且持之以恆的見證;或(2)一切聖潔的品行與敬虔。基督藉著這兩者得著榮耀。

  1. 藉著我們在患難與逼迫中的忍耐與堅定。聖經處處顯明,基督徒溫柔而忍耐的受苦極大地尊榮了基督:約翰福音二十一章19節說:「耶穌說這話,是指著彼得要怎樣死榮耀神說的。」注意,不是指他要怎樣死,而是指他要藉著怎樣的死來榮耀神。同樣,腓立比書一章21節說:「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也就是說,若我活著,就藉著傳道;若我死了,就藉著用我的血印證真理。

但根據上述方式,基督的名如何藉著我們的受苦而得榮耀呢?

[1] 藉著估價,這是榮耀神內在的方式。他們給予祂配得祂位格尊嚴的尊榮;他們看見祂裡面有如此卓越、價值與全備,以至於他們將萬事看作糞土、虛空與損失,只為要取悅祂,對祂忠誠信實,並獲得祂的恩惠。甚至,十字架也因祂的緣故變得有價值:腓立比書三章8、10節說:「曉得他受苦的交通,效法他的死。」這不僅是在恩典與榮耀中與祂相通,更是為了祂的緣故順服最艱難的事;這些是他們所看重、所珍視的,為此他們將萬事看作糞土。

[2] 他們藉著公開的認信與讚美,以最昂貴的代價榮耀祂,他們無法保持沉默,必須在世上承認並高舉基督:哥林多後書四章13節說:「但我們既有信心,正如經上記著說:『我因信,所以如此說。』我們也信,所以也說。」正如大衛在受重創時仍要宣揚他的盼望,他們也儘管被患難與恐懼所包圍,仍承認基督以及他們對祂的信心。當信心的靈臨到一個人身上時,他就從那種在其他時候使他退縮、扭捏、試圖逃避責任的羞怯中得釋放;他反而被危險所激勵與鼓舞,去作大膽而公開的見證,這對基督是一種尊榮:使徒行傳四章13節說:「他們見彼得、約翰的膽量,又看出他們原是沒有學問的小民,就希奇。」因為他們被提升到超越了自然精神或普通教育的層次:第20節說:「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也就是說,他們禁不住要為基督作見證。其他人或許在安全時才表現出大膽,但他們是在危險面前這樣做。

[3] 他們藉著行為以多種方式榮耀基督。一方面,當他們準備好用鮮血印證福音真理,並準備好為此至死不渝時,他們彰顯了福音真理的榮耀。一方面,當他們顯明基督應許的價值,以及其中所包含永生的真實性時:哥林多後書四章18節說:「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在危險與威脅面前,他們能自由地信靠神關於永恆幸福的應許,並將生命押在對此的盼望上;他們知道,當世人起來與他們作對、使他們陷入極度悲慘時,祂能使他們幸福。無論他們在世上遭遇什麼對待,他們在天上有極大的賞賜(馬太福音五章12節),且不敢以罪惡的條件換取拯救。一方面,當他們展現那扶持他們的內在恩典的大能與榮耀時(彼得前書四章14節),從而揭示了基督教的力量與真實性。最後,當他們推進基督的國度時:啟示錄十二章11節說:「弟兄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因此,腓立比書一章12節說:「我的事反倒叫福音更興旺了。」基督的國度因他們最悲慘的受苦而得著增長。

在我們繼續之前,讓我們應用這一點。

(1)這向我們顯示了試煉的必要性。有時必須在世人與天使面前顯明,基督有一群愛祂勝過愛自己生命的人,他們寧願忍受任何苦難,也不願否認所託付給他們的真理的任何部分。世人不會相信這一點,認為一切都是虛空與欺騙;因此,有時必須有試煉,作為對世人的見證。若他們不悔改,這就是滅亡的證據(腓立比書一章28節);或是為了他們的知罪與歸正。

(2)試煉的用途。沉重的患難並非神在憤怒與憎恨中降在祂兒女身上,不是為了毀滅他們,也不是為了定他們的罪,而是為了基督的榮耀與尊榮,使祂能在祂的子民身上得榮耀:「成了一台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哥林多前書四章9節)。就像劇場裡的鬥士一樣。

(3)試煉的安慰。這應當給最悲慘的患難,甚至暴力死亡,賦予一種生動的面貌,因為神藉此得著了榮耀。這正是基督自己的安慰,約翰福音十二章28節說:「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名!當時就有聲音從天上來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祂對自身安全的渴望受到節制,並服從於責任的良心;祂將神的榮耀置於自己的安逸之上,並尋求推進神的榮耀;因為基督以這樣的話結束了祂與父的一切辯論:「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名。」如今,凡有基督之靈的人,必然會顧念神的榮耀,並將其視為比任何世俗事務都更寶貴。

  1. 藉著一切聖潔的品行與敬虔。基督藉著福音的教義,以大能推行敬虔的能力與實踐,這是祂的旨意;因此,祂在世界的田野裡播下了這種種子,播下了那些旨在推進世上聖潔與敬虔的教義。基督教宗教的整個精髓都在於此,即使人變得良善聖潔,並培育出世上曾蒙福的最卓越、最精選的靈魂,好讓人知道信心的生活是世上最高貴、最有力的原則。神要使世界歸正,否則就讓他們無可推諉;祂不僅要藉著基督教教義的證據,還要藉著祂子民聖潔的品行來做到這一點。世人看重行動勝過言語,不僅尊重教義,更看重其影響與功效,即它產生了什麼果實與果效。若沒有相稱的品行相伴,最好的講論也只會使人在罪中剛硬。

現在我要向你們說明,當這些果實結出來時,基督裡的神就得了榮耀:馬太福音五章16節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彼得前書二章12節說:「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他們聖潔的行走將帶來不信世界的歸正,從而當神以救贖的恩典鑒察他們時,便將極大的榮耀歸給神。同樣,彼得前書三章1節說:「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

我將證明兩件事:(1)神藉著基督徒的生命在世上被彰顯並受敬畏;(2)宗教藉此被推薦給人的良心,並在人眼中顯為美好。

[1] 神及其神聖屬性藉著基督徒聖潔敬虔的品行被彰顯出來:彼得前書二章9節說:「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祂的美德與讚美就是祂的屬性,其中最主要的是智慧、能力、良善。

(1)祂的智慧,在於他們品行的精確與規律;藉此他們顯明,那引導他們的是智慧的神:申命記四章6節說:「你們要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一個規律的基督徒是理性心靈所能看見的最美麗景象:以弗所書五章15節說:「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真正的智慧在於準確地行走,否則就是極大的愚昧;他們避開了纏累他人的網羅;他們定準了正確的目標,使用合適的手段,並以全心全意去追求。神賜給他們謀略(詩篇十六篇),並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地賞給他們(以弗所書一章8節)。

(2)關於能力;因為他們是被大能所扶持:提摩太後書一章7節說:「因為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祂彰顯神無限的能力,不是藉著虛構的經驗,而是藉著那在他們裡面作工的能力——在歸正、賜生命、推動恩典之工、在試煉中扶持他們,這些人的心裡都有祂的印記。甚至,他們對犯罪的恐懼本身就顯示了他們所事奉的是何等可畏的神;他們不敢冒犯祂的憤怒,寧願選擇最大的苦難,也不願犯最小的罪:申命記二十八章58節說:「這書上所寫律法的一切話,是叫你敬畏耶和華你神可榮可畏的名。」

(3)祂的良善,即道德上的與恩惠上的。祂道德上的良善就是祂的純潔與聖潔;而一個更新的基督徒就是這良善的副本:約翰一書三章3節說:「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祂恩惠上的良善藉著基督徒以多種方式表現出來;藉著他信心的喜樂,使他在最大的壓力下仍能以神為樂:羅馬書五章3節說:「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他順服的敏捷;他事奉的是一位好主人。藉著他對他人的行善:以弗所書五章9節說:「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加拉太書六章10節說:「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良善是他心中的架構,行善是他生命的事業;因此他像神,神本為善,且行善。

[2] 藉著神良善在我們品行上的印記,宗教被顯為美好,並被推薦給人的良心:提多書二章10節說:「尊榮我們救主神的道。」宗教因他們的緣故而被稱讚,儘管人們原本對它有偏見:提摩太前書六章1節說:「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褻瀆。」彷彿人們因為作了基督徒,生活反而變得更糟,同時他們卻忽略了道德責任:提多書二章5節說:「免得神的道理被毀謗。」免得基督教被認為注入了任何與道德誠實與公義相悖的東西。

應用。既然那些信靠基督的人持之以恆地依附祂,並謹慎遵守祂的誡命,這對基督的榮耀如此重要,那麼這就勸勉那些已經領受這聖潔信仰與耶穌基督宗教的人,要藉著受苦中的堅忍與耐心,以及整個生命中的敬虔來榮耀祂。

  1. 你們若不這樣做,就是羞辱了基督的名。自稱基督徒者的放縱生活,往往會導致主的污點與羞辱。讓一個普通人生活在極度的邪惡中,人們對此議論不多;但當含看到挪亞醉酒時,會是何等的嘲笑:羅馬書二章24節說:「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這開啟了惡人的口去褻瀆神自己。若基督所教導的是聖潔的,基督徒就應當是聖潔的:以西結書三十六章20節說:「你們在所到的列國中,褻瀆了我的聖名。」正如祭司的女兒行淫,褻瀆了她父親的榮耀,因此她必須被火焚燒。在神面前事奉的親近程度,加重了罪的份量。
  2. 行為勝於言語;因此,不僅要在言語上,更要在行為上榮耀祂。正是嚴謹的品行驚醒了良心,並召喚了我們的敬畏:馬可福音六章20節說:「希律知道約翰是義人,是聖人,所以敬畏他。」不僅因為他是一位大膽的責備者,更因為他聖潔的品行。
  3. 你們藉著肉體的行為或信心的工作,來稱義或定罪這個世界。正如以色列人被說成是稱義了所多瑪(以西結書十六章52節),使他們的罪看起來微不足道且情有可原;而挪亞被說成是定了那世代的罪(希伯來書十一章7節),不是作為傳義道的人,而是藉著預備方舟。

教義二:在推進基督榮耀的同時,我們也推進了自己靈魂的救恩;祂在我們身上得榮耀,我們也將在祂裡面得榮耀。

  1. 基督特別留意那些在世上榮耀祂的人。如果我們是祂在地上國度的代理人,祂就是我們在天上的經紀人與中保,並在那裡為我們作美好的見證:約翰福音十七章10節說:「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噢!當我們的主保能這樣為我們辯護,並在背後稱讚我們時,這是何等有福的事。
  2. 神應許了這榮耀:撒母耳記上二章30節說:「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神或許會在今世將恩寵的記號放在他們身上,但我們榮耀的狀態是為來世所保留的。
  3. 我們可以期待並仰望它。基督,祂要治死我們對其他一切榮耀的追求,卻允許我們尋求那獨從神而來的榮耀(約翰福音五章44節);前者是我們的罪,後者是我們的責任。應許的繼承人在羅馬書二章7節中被描述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

應用。讓我們行事為人,使基督能在我們身上得榮耀。你們不需要尋求另一位發薪者,也不需要像彼得那樣問:「將來我們還要得什麼呢?」(馬太福音十九章28節);因為如果我們尋求祂的榮耀,我們的榮耀就藉著應許得到了保障。要將榮耀基督作為你們最大的關切。僅僅消極地注意不讓祂因你而受羞辱是不夠的,必須積極地使祂在一切境遇、事務與職分中都得到尊榮與榮耀。有些人活在世上毫無益處,除了吃喝玩樂睡覺之外什麼都不做;他們完全為肉體的享樂而活。這些人有什麼用?他們擁有理智與良心又是為了什麼目的?誠然,這些人更像是被捉住並毀滅的畜類,而非有理性的受造物。另一些人確信他們應當為基督而活,偶爾在某些罕見的情況下會想到祂,但並沒有被恩典所征服,以至於這成為他們心中支配的原則,使他們能夠說:「我活著就是基督」(腓立比書一章21節)。為了激勵你們:

  1. 神若不從你得榮耀,就必在你身上得榮耀。祂決心不因創造人而有所損失,祂是為自己創造了人。如果祂沒有得到應歸給祂名的榮耀,祂將在祂護理的過程中為自己伸冤:利未記十章3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現在,成為祂公義審判的對象是一件悲慘的事;不如事奉祂、取悅祂,並領受祂賞賜恩典的果實。
  2. 我們將被召去交帳,說明我們如何使用我們的時間、才幹、利益與機會(路加福音十九章23節)。主必再來,並要求祂的本利歸還;祂因我們的恩賜與恩典、產業與名望、在世上的權力與利益、我們的服事與關係得到了什麼榮耀;我們作為官員、牧師、父母、主人、丈夫、妻子、兒女、僕人,是如何榮耀祂的。畜類無需交帳,因為它們沒有理智與良心,它們被鐵杖轄制,被動地被引導去榮耀神;但我們有理智與選擇。當神起來審判時,你們將如何回答?(約伯記三十一章14節)。這會是一個答案嗎?我把時間花在事奉我的私慾上了。噢,在那一天,粗心大意之人的交帳將是何等可怕!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