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76 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一章講道|010_帖後1_11_神看你們配得過祂的呼召

第十章

「因此,我們也常為你們禱告,願我們的神看你們配得過他的呼召,又用大能成就你們一切所樂意的良善,和一切因信心所做的工夫。」(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十一節)

使徒在第三節已為他們感謝神,現在則為他們祈求。他為那已經開始並持續至今的工作獻上感謝;他現在祈求神,願祂能憑著祂純粹的憐憫,成全在他們身上所開始的救恩工作。愛與大能開啟了這項工作,愛與大能也持續推動著它。在感恩中他說:「弟兄們,我們常為你們感謝神」;在祈求中他說:「我們常為你們禱告」。所謂「常」做,是指在一切合適的場合中頻繁地做。若你們有任何成就,我們常為你們感謝;若有任何退後或偏離信仰的恐懼與危險,我們常為你們禱告。使徒不敢信靠自己事奉的果效或力量,也不敢信靠他們誠實的試驗,而是將一切歸功於神,將一切交託給神;我們救恩的開始、進程與終局,皆唯獨出於祂。他們開始得很好,因此他為神祝福;為了讓他們能善終,他向神祈求:「因此,我們也常為你們禱告」,等等。

他祈求的內容以三種表達方式呈現,「願我們的神」,等等。這一切都暗示了:(一)雙重原因;(二)雙重果效。

  1. 雙重原因:(一)神白白的良善;(二)無限的大能。神的良善為我們預定了這福分;祂的大能帶領我們進入這福分的享受。
  2. 雙重果效:(一)在職分上的堅忍;(二)永恆福分的獲得。所有的表達都關乎目的與手段。

現在,為了讓你們明白經文的完整含義,我將首先提出一個總體觀察;其次,剖析包含使徒祈求內容的三個表達。

關於總體觀察,請這樣理解:

教義:我們救恩的全部事務,皆源於神良善的喜悅,並藉由祂神聖的大能有效地完成。

首先,我必須向你們證明,這源於祂良善的喜悅。經文中使徒所用的詞是 εὐδοκία,意指祂最自由的意志;ἀγαθωσύνη,意指祂的仁慈。在我們救恩的整個過程中,都必須觀察到祂良善的喜悅。基督的降臨:路加福音二章十四節:「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恩典之約:歌羅西書一章十九、二十節:「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裡面居住,並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事奉:哥林多前書一章二十一節:「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領受所賜之約的恩典: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六節:「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神的美意是將這事向一些人顯明,而不向另一些人顯明。持守聖約的恩典;正如經文所言,以及腓立比書二章十三節:「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所以,神的旨意是一切的源頭與根本。至於聖約的福分,它們全都來自祂良善的喜悅。途中的祝福:申命記三十三章十六節:「藉那住在荊棘中者所賜的喜悅,願福分歸於約瑟的頭上,因為祂有恩惠的眷顧。」至於旅程終點的祝福,即永生:路加福音十二章三十二節:「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εὐδοκήσεν,出於祂自己的意願,以及祂獨特憐憫的傾向。我們父的喜悅不僅關乎我們最終的幸福,也關乎所有導向該目的的途徑與手段,以祂最喜悅的方式賜下這一切。

為了使這一點對你們更為顯明,請考慮以下幾點:

  1. 神擁有絕對的權能與主權,可以隨己意處置祂所有的受造物,不僅是關於他們暫時的,更是關於他們永恆的事務:馬太福音二十章十五節:「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如同主人對待他的財物,陶匠對待他的泥土。任何事物在存在之前,都沒有權利處置自己;神也不是因自然的必然性,或任何上級的命令、諮詢、意志,或任何協作者的指導而造出它;也沒有人能要求祂對其作為負責;祂僅僅是作為絕對的行動者與萬有的主宰,憑藉自己意志的行動產生了一切:啟示錄四章十一節:「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沒有人能傳喚祂,說:「你在做什麼?」或「你為何這樣做?」以賽亞書四十五章九節。你為何以這種或那種方式處置我?如果問題是,為什麼神造我為人,而不是野獸、植物等等?
  2. 主權的意志是祂越過一些人而揀選另一些人的最高原因:羅馬書九章十八節:「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神不需要提供超出祂純粹意志之外的理由:「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第十六節。神應被視為世界的統治者,或自由的主宰。神不會為了憐憫而違背祂的統治,也不會將自己束縛於統治之下,以致違背祂作為絕對主宰與自由行動者的自由。比較哥林多前書九章二十四節:「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這不在乎那奔跑的,然而,「你們也當這樣跑」。前者屬於神作為自由主宰對恩典的施行,後者則屬於祂作為公義統治者的施行。神在賞賜上是隨意的,但在審判上則不然;祂的審判是根據律法與規則施行的,但祂恩典的賞賜則是根據祂自己的喜悅。因此,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這是祂的特權,隨己意使人歸正;這不是關於權利與錯誤的行為,而是關於恩惠與恩典的行為;因此,促使神揀選任何人,或揀選某人勝過另一人的原因,就是祂絕對的主權喜悅,或是對祂所揀選之人的恩惠與善意。
  3. 這種絕對的統治與主權意志,與祂的良善,或對祂選民豐盛的恩惠與恩慈的降卑,完美地調和在一起。祂對他們的旨意是美意,即祂良善的喜悅。神對祂的子民有一種恩慈的善意。神內在傾向於善待祂子民的意向,被稱為祂的仁慈或良善;但因其是自由的,故被稱為祂良善的喜悅;因其是針對處於苦難中的人,故被稱為祂的憐憫與慈愛。我們在此應將其視為相對於受造物而言是自由且獨立的。祂在我們身上能預見什麼來感動並傾向祂,除了祂自己恩典的果子之外?最初的恩典純粹是祂對我們憐憫與慈愛的果子,賜給我們一顆新心,使我們悔改並轉向祂。更明確針對此案的是雅各書一章十八節:「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理的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他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二十六節:「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在所有隨後的恩典中,儘管我們是根據祂統治的規則被塑造,但我們在那裡並無任何功德;所領受之恩典的延續,也是祂良善喜悅的一部分;因為正如祂按自己的善意生了我們,祂也藉著同樣的善意,使我們持續在祂所呼召我們進入的恩典狀態中:加拉太書六章十六節:「凡照此理而行的,願平安、憐憫加給他們」;腓立比書一章六節:「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那些行事最精確的人也需要憐憫;我們所有的安慰與供應都是不配得之恩典的果子。至於我們最終的成全,那在建造中奠定第一塊基石的良善喜悅,也同樣完成了這項工作:猶大書二十一節:「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我們從憐憫的手中領受榮耀,是憐憫將冠冕戴在我們的頭上。是憐憫赦免我們的過失,接納我們的人,獎賞我們的忠心,憐憫我們的苦難,緩解我們的匱乏;是憐憫使我們配得蒙福者的榮耀。簡言之,是憐憫為我們成就了一切。這項工作從始至終的整個進程,全來自於神;不源於我們的任何價值,也不藉由我們的任何能力,僅僅源於祂良善的喜悅。

其次,正如它源於祂良善的喜悅,它也藉由祂全能的大能而完成。聖經談到神的大能,這大能是必要的:(一)將我們帶入恩典的狀態;(二)在恩典的狀態中安置並維持我們。

  1. 將我們帶入恩典的狀態。唯有神的全能才能克服人的頑梗,改變我們的心,並使我們降服於神。人是如此敗壞,以至於無法改變自己,因為我們身上已沒有健全的部分可以修補其餘的部分:約伯記十四章四節:「誰能使潔淨之物出於污穢之中呢?」因此,基督死是為了買贖聖靈,來更新並聖潔我們;祂的工作絕不可被貶低或輕視,彷彿它是多餘的,或不像某些人所說的那麼偉大。聖經總是提升它,我們絕不可貶低它。它被稱為新造:哥林多後書五章十七節:「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以弗所書二章十節:「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同樣,以弗所書四章二十四節:「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創造是全能的工作,是神所特有的。我們讀到過兩種創造:起初神從無中造有,以及從既有的物質中造出某些事物,但這些物質對於所造之物而言是完全不適宜且未經準備的;正如神用塵土造亞當,用人的肋骨造夏娃。現在,無論你從前一種還是後一種意義來理解這個概念,你都會看到唯有神能創造。如果是前一種意義,存在與虛無之間有著無限的距離;唯有那稱無為有者,能從後者中興起前者。成聖便與此相比:哥林多後書四章六節:「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裡」等等。這暗指那句:「要有光,就有了光。」或者,如果你採取後一種概念,即從不適宜的物質中創造,祂使那些對善完全不適宜、對善厭惡、對引導他們向善的事物頑強抵抗的人,成為聖潔與敬虔的愛好者與追隨者:彼得後書一章三節:「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神宣稱這項工作是祂自己的,屬於祂無限的大能。這裡的「生命」指的不是自然生命,也不是永恆生命,而是屬靈生命;「虔敬」則指其果子或聖潔的言行。一切皆藉由祂那控制性的全能運作而完成;因此,這項工作絕不可被視為低級、自然且普通的事,新造的益處也不可被貶低或輕視,以免我們減損了對神的義務。
  2. 在恩典的狀態中保守並維持我們。這裡請考慮:(一)神大能的必要性;(二)它保守我們的充足性。

[1.] 神大能的必要性:彼得前書一章五節:「你們是藉著信,蒙神大能保守的人,以致得救。」唯有這位全能的守護者能保守我們,在途中保護我們,使我們能安全抵達旅程的終點。這一點對你們而言將顯而易見:

(一)部分是因為我們所領受的習慣性恩典,本身是一個受造物,因此其本質是可變的;因為所有的受造物在存在與運作上,都依賴於創造他們的那一位:使徒行傳十七章二十八節:「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正如神協助所有受造物進行運作,祂也協助新造的人:希伯來書十三章二十一節:「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叫你們遵行他的旨意;又藉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行他所喜悅的事。」不僅歸正是由神在我們裡面運作,當我們歸正後,恩典對於完成這項工作與開始這項工作同樣必要。我們的新地位從始至終絕對依賴於祂的影響;祂為我們並在我們裡面成就我們一切的工作,不僅賜給我們構成我們屬靈存在的習慣性恩典,也賜給我們在運作中激勵我們的實際恩典。藉由這種對祂的依賴,神使我們與祂保持恆久的相交。如果我們自己保管這份資本,神與我們很快就會變得疏遠;就像浪子,當他把自己的那份家產拿在手中時,就離開了他的父親。施恩座將會被忽略與冷落,神也將很少聽到我們的聲音;因此,祂將恩典保留在自己手中,以強迫我們與祂保持持續的往來。

(二)因為它受到魔鬼、世界與肉體的強烈反對。內在有敗壞,外在有試探;內在有肉體不斷與較好的部分爭戰;我們的醫治尚未完全:加拉太書五章十七節:「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肉體急切地想要得到滿足,它會催促我們削減並切斷屬於我們天召的必要職分;是的,如果我們聽從它,它會向我們索求非常不合法且不合理的事。正如內在有反對,它也暴露在來自外在的試探中;來自撒但,他時刻盯著我們的一切弱點:彼得前書五章八節:「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現在,當他的試探以相當大的力量攻擊我們,若沒有及時的救援或恩典在患難時幫助我們,我們怎能站立得住?亞當擁有習慣性恩典,但他卻在第一次攻擊中就屈服了。至於世界,無論是它的恐懼還是它的享樂,都會動搖並削弱我們為神與天堂所立的決心。它的恐懼,正如經文中的情況,唯有神的大能能在這些事上拯救我們:提摩太後書一章八節:「總要藉著神的能力,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同樣,當靈魂居住在肉體中,透過感官向外看時,享樂會腐蝕我們;這些事物對我們而言是令人愉悅的,要使我們的心脫離它們,並使我們藉著私慾逃脫世上的敗壞,這正是神恩典的果子:馬太福音十九章二十六節:「在神凡事都能。」願我們對財富、今生的享樂與榮耀的情感,不至於腐蝕我們,阻礙我們盡對神的本分,以及對來世幸福的追求。

[2.] 這大能的充足性。這是神的大能,當然它足以應付一切:猶大書二十四節:「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的……」神有能力並隨時準備幫助勤勉與等候的靈魂。

(一)祂的大能足以使我們勝任所有的職分:腓立比書四章十三節:「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以弗所書三章十六節:「求他按著他豐盛的榮耀,藉著他的靈,叫你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

(二)在所有的試煉中支持我們:申命記三十三章二十七節:「永生的神是你的居所;他永久的膀臂在你以下。」神對保羅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奧古斯丁曾觀察到,約伯在灰燼中,比亞當在無罪狀態中更為幸福;當後者在寶座上被擊敗時,前者在糞堆上卻是得勝的;當女人引誘亞當時,他沒有聽從妻子的惡言;當後者在第一次試探中就讓自己被擊敗時,他藐視了撒但的攻擊;當後者在樂園的享樂中失去了無罪狀態時,他在憂傷中保守了自己的公義。

(三)抵擋試探。魔鬼有很大的力量,但神的靈有更大的力量:約翰一書四章四節:「因為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撒但在誘餌中,但神支持我們:以弗所書六章十節:「你們要靠著主,倚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當提到屬靈軍裝時,我們有神全能與無所不能的力量為我們效力;因此,祂有能力支持我們抵擋人或魔鬼的反對。看到大多數基督徒的精神是多麼貧乏,是多麼令人悲哀的事,他們是多麼容易被每一次微小的攻擊或瑣碎的試探所俘虜或氣餒,他們的決心又是多麼容易隨著他們在天路上遇到的每一次困難而動搖。這是人為的軟弱,與其說是缺乏力量,不如說是懶惰與怯懦,或是缺乏關心。人們不願開始盡本分,然後就哭喊自己無能;就像懶惰的乞丐,為了不想工作而假裝生病。他們無法在罪惡最輕微的騷動面前站立,因為他們沒有運用神藉由祂聖靈所賜給他們的力量。這裡有兩個極端:驕傲與懶惰。驕傲與自信是當我們認為自己不需要神的大能時;懶惰則是當我們不運用它,忽略所賜予的,抱怨多於鼓勵自己去使用祂的恩典時。

應用一:如果我們救恩的全部事務皆源於神良善的喜悅,並藉由祂神聖的大能完成,那麼神就必須得著所有的讚美;因為沒有什麼推論能比使徒從這原則中所推導出的更自然:羅馬書十一章三十六節:「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在律法之下,初熟的果子與十分之一是屬於主的份;前者是開始,後者是數目的完全。萬有皆由祂作為持續的保守者所維繫,因此萬有都必須歸向祂作為最終的目的;特別是救贖罪人與使罪人歸正的整個恩典施行,都應歸功於祂良善的喜悅與全能。神絕不可被剝奪這榮耀,無論是全部還是部分。

  1. 如果你考慮祂良善的喜悅,你將看到讚美神的充足理由。首先,讓我們陳述人與人之間的差異,這只能來自於神。有天堂與地獄,不僅藉由聖經的光顯明,在很大程度上也藉由自然之光顯明。天堂是為良善與正直的人預備的,地獄是為邪惡與敗壞的人預備的,這與前者一樣顯而易見;因為人們不同的生活方式,導致了對這些不同報應的認知。對於任何僅存一絲理智與良心的人來說,善惡有同樣的結局是難以接受的。好了,現在讓我們探究造成這種差異的原因,為什麼有些人是良善的,另一些人是邪惡的。除了他們不同的選擇之外,無法歸咎於其他原因;有些人選擇了較好的部分,另一些人則放縱自己於私慾與獸性的滿足中;因為這確實是直接的原因,即他們自己的選擇與傾向。但我們將把探究提升到更高層次。這種不同的選擇與傾向從何而來?這個問題是有理由的,因為聖經與經驗都會告訴我們,人從嬰兒與孩童時期起就非常敗壞,且傾向於惡多於善:你期望從荊棘中收葡萄,從蒺藜裡收無花果,與期望人能自動變得良善聖潔一樣,是不可能的。這是從何而來?是來自氣質與教育,或者與之相關的,有些人比其他人擁有更多手段與外在教導的優勢。這是來自身體的氣質與體質嗎?事實上,擁有良好的氣質與體質是神的一種恩惠與禮物,心靈的傾向在很大程度上跟隨身體的氣質。但這不可能是一切;如果它是某種原因,也只是部分原因;它不可能是全部,否則人行為的瑕疵就會歸咎於在母腹中賦予他病態氣質的創造者;當他心中的愚昧使他的道路偏離時,他將在很大程度上為自己對神的不滿辯護,因為神沒有給他更好的身體氣質。此外,經驗反駁了這一點;有多少人擁有聰明的才智,卻因放縱與淫亂而毀壞了極好的體質,因此沒有做出那能使他們永遠幸福的正確選擇?另一方面,我們看到許多氣質乖戾與墮落的人,藉由恩典克服了他們不良的傾向;神經常為至聖所選擇歪曲的木材作為樑柱,並藉由祂的恩典奇妙地改變他們,使他們從酸澀與粗獷的氣質變得溫柔與聖潔。顯然,氣質並非一切,連外邦人中的智者自己也是這樣判斷的。

那麼,我們來到下一個原因,良好的教育,以及從嬰兒時期就將他們的傾向引導至正確方向。我不能完全否定這一點;這是一種優勢,父母若沒有在主的管教與警戒中養育子女,並及早將他們安置在美德與宗教的道路上,在神面前是難辭其咎的。聽聽所羅門的話:箴言二十二章六節:「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孩童的教育有很大的影響;我們教導中的最初灌輸會伴隨我們,並在很大程度上,即使不能導致歸正,至少也能導致知罪,並終身責備那些偏離所受良好教育的人。但承認這是一種手段,並不排除恩典的第一原因與作者;此外,我們看到許多人不僅在污穢的放縱中熄滅了聰明的才智與精神,也將自己從最好的教育懷抱中掙脫出來;儘管他們是在最虔誠的家庭中長大,幾乎不接觸邪惡與罪惡,並在基督教信仰的基礎與原則上受到了精心的教育,但他們卻唾棄了自己的教育,背棄了那些灌輸給他們的聖潔教導與勸誡。

那麼,讓我們轉向第三個原因,因為教育雖然在塑造人方面做了很多,卻無法改變他們的心。第三個原因是恩典的手段,或基督的制度,這在手段的意義上肯定具有巨大的權威與力量;因為基督是如此良善與智慧,祂絕不會讓我們從事徒勞的勞動;祂知道什麼鑰匙能配得上鎖的彈子,什麼最有可能奏效,並勝過人的心:詩篇一一九篇九節:「少年人用什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使徒行傳十五章九節:「藉著信潔淨了他們的心。」福音的教義若被充分理解並應用,就能做到這一點,否則什麼都做不到;但許多人聽了福音卻絲毫沒有變得更好:羅馬書十章十六節:「只是人沒有都聽從福音,因為以賽亞說:『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我們看到同樣的太陽使蠟融化,卻使泥土變硬;同樣的種子在誠實善良的心裡生長,卻在路旁、石頭地、荊棘地中失落;差異不在於種子,而在於土壤;因此,無論你能想像什麼幫助或手段,良好的氣質、良好的教育、有力的事奉,這一切若沒有神將一顆新的心與生命放入我們裡面,來傾向我們尋求祂,以及其他從屬於祂的事物,都將一事無成。

現在讓我們總結這番論述。顯然,人並不能決定自己向善,也不是自己幸福的最高原因與作者。人傾向於惡,沒有任何文化、教育、制度能克服並改變它:約伯記十四章四節:「誰能使潔淨之物出於污穢之中呢?」人的心不會被改變,因此無法為不同的道路奠定基礎。假設為了辯論起見,手段可以在沒有神的情況下做到這一點,問題仍然會回到:為什麼有些人比其他人擁有更好的氣質、更好的教育、更好的制度?在自然的領域內存在著一種揀選與遺棄:詩篇一百四十七篇二十節:「別國他都沒有這樣待過。」有些人擁有更公平的優勢,在外在手段的使用上有更多的恩惠;這只能歸因於神的護理:但除了外在的護理,聖經教導我們,內在的恩典是必要的,所有的救贖性信心都是神的恩賜,以弗所書二章八節;它必須來自祂。

為什麼神在一些人身上運行信心,卻不在另一些人身上?無論你探究多久,你最終必須得出這個結論:「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或者,正如經文所言,這僅僅是祂良善的喜悅。神自由地行動,在祂喜悅的時候並賜給祂喜悅的人恩典。神白白的恩賜取決於某種永恆的旨意與目的;因為神不做任何草率與偶然的事,一切皆藉由諮詢與預定。在人與人之間存在著某種永恆的揀選與區別。為什麼是我們,而不是其他人?僅僅是神的美意與祂自由的選擇造成了差異。揀選暗示了一種選擇;因為當所有人都被取走時,就沒有選擇了:「從一城取一人,從一族取兩人」,耶利米書三章十四節;或者,正如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四十一節所言:「取去一個,撇下一個。」雅各,而不是以掃;亞伯,而不是該隱。為什麼祂要向我們顯明自己,而不向世界顯明?其他人與我們一樣有資格,我們的功德並不比他們多,我們與他們一樣糟糕。所有的靈魂都是神的,以西結書十八章四節。祂創造他們正如創造你們一樣,在你們身上看到的原始罪惡與在他們身上看到的一樣多。「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嗎?」瑪拉基書一章二節。他們擁有的手段與你們一樣多,你們的偏見與頑梗與他們一樣強,心靈一樣瞎眼,心腸一樣乖僻:「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哥林多前書四章七節。為什麼是你,而不是他們?你對神一樣無知,一樣厭惡祂,在行為上一樣敗壞;因此,當神擁有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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