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講道
「叫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在你們身上得榮耀,你們也在他身上得榮耀,都照著我們的神並主耶穌基督的恩。」——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12節
教義二:在推進基督榮耀的同時,我們也推進了我們自己的救恩;因為如果祂在我們身上得榮耀,我們也將在祂裡面得榮耀。
這一點可以從以下考量向你們呈現:
- 神已經定了這個次序,即我們應當先榮耀祂,然後祂才榮耀我們;這個安排中有極大的智慧與公義,因為否則將會產生兩個巨大的弊端:
[1] 如果神榮耀那些不榮耀祂的人,並且不區分敬虔人與惡人、那些違背祂律法的人與遵守祂律法的人,這將極大地損害神的榮耀。如果兩者待遇相同,這將掩蓋神公義統治的榮耀。誰會對那不僅縱容作惡者,反而獎賞他們的官員有好感呢?如果神從未打算執行,並且無論人是否顧念創造主的榮耀,都一視同仁地使所有人幸福,那麼禁止罪惡的嚴厲懲罰又是為了什麼呢?經上說:「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就是惡人也為禍患的日子所造」(箴言十六章4節)。一些好的解經家認為,這裡翻譯為「作」比「造」更好;因為這與創造無關,而是與祂的護理統治有關。神所作的一切都是為了祂自己,即為了祂的尊榮與榮耀;也就是說,在祂所有的作為中,祂的智慧、能力、良善、公義與聖潔都應當顯明出來。因此,惡人是為禍患的日子所作的;即被指定受懲罰;正如約伯記二十一章30節所說:「惡人在禍患的日子得存留,在發怒的日子被帶去。」他們將被帶出來面對憤怒的日子。
[2] 如果那些榮耀神的人不被祂獎賞,將會產生的另一個弊端是,他們將因基督而成為輸家,他們的宗教信仰將使他們變得悲慘: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9節說:「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現在,基督絕不會為了我們的損失而使我們歸信;如果我們在今生只在基督裡有指望,並為此指望忍受一切極端痛苦,卻在來世沒有任何果效與收穫,那麼基督徒將成為世上最不幸的人。現在,認為最好、最智慧、最無辜的人卻是最悲慘與不幸的,這是荒謬的。美德被稱為良善,是因為跟隨它的人將得福;罪被稱為邪惡,是因為它給犯罪的人帶來災難。你會說,他們有屬靈的益處,即目前良心平安的安慰,即使沒有其他幸福隨之而來。我回答:這種良心平安的安慰源於對神悅納的感知,或我們在祂面前蒙接納的確據,否則他們絕不會自願克制自己不去從事那些肉體所喜悅、而其他人卻自由追求的事,也不會忍受如此苦澀的受苦,或至少冒著受苦的風險,而其他人卻可以免受這些。而且,支持我們忍受這些患難的,不僅是目前的悅納,更是我們未來進入榮耀的接納:羅馬書五章2節說:「我們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誠然,受造物永遠無法在悲慘的狀態中安息或滿足,而是會嘆息並尋求更好的。
- 神不僅規定了我們應當在祂榮耀我們之前先榮耀祂,而且規定了我們應當在地上榮耀祂,然後祂才在天上榮耀我們,因為神期待祂的受造物在任何狀態下都榮耀祂。我們對創造主的責任並未終止。如果祂將我們安置在世界的底層,我們必須在那裡榮耀祂;如果祂將我們提升到頂層,我們也必須在那裡榮耀祂。我們有基督作為榜樣:約翰福音十七章4至5節說:「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我們都想在天上得榮耀,但很少有人想到在地上榮耀基督;這是我們的工作,在那裡我們領受賞賜。我們在地上作工,但我們必須等待,直到進入天堂才領受賞賜;事實上,這正是對我們誠實的考驗,即在地上榮耀祂;在天堂,我們是在沒有反對或中斷的情況下榮耀基督。在沒有阻礙的地方作好人是容易的;但我們的誠實是藉著現在在地上榮耀祂來考驗的。
[1] 在這項工作鮮有人顧念的地方;因此,這在我們與世界其餘的人之間劃出了區別:腓立比書二章21節說:「別人都求自己的事,並不求耶穌基督的事」;也就是說,他們自己的利益、自己的榮耀、自己的利潤、自己的個人滿足。現在,基督徒應當與世界大眾的潮流背道而馳,成為人類普遍腐敗習俗的例外:「我活著就是基督」(腓立比書一章21節)。他的時間、他的力量、他的一切都是基督的;他的關切與事業是,基督能在祂身上得榮耀。
[2] 在地上,我們有許多困難與試探來分散我們的注意力。天上的聖徒榮耀神,但沒有任何困難、爭戰與危險。這不需要我們付出羞恥、痛苦、麻煩,不需要失去生命與肢體;但在有危險的地方,那裡才有責任與考驗:馬太福音十章32節說:「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基督會紀念他們與他們愛心的勞苦,以及他們如何為祂的緣故暴露在憂傷與受苦之中;如果你不在地上堅持祂的真理,卻想著在天上榮耀神、唱哈利路亞讚美祂,那是愚蠢的。當我們沒有阻礙或相反的試探時,作好人是容易的。
- 基督特別留意那些在世上榮耀祂的人,這是祂為門徒代求的理由之一,約翰福音十七章10節說:「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祂是在天上的中保,為那些在地上作祂國度代理人的人代求,這對所有真誠致力於推進神榮耀與教會益處的人來說,是極大的安慰。我們榮耀神與基督的努力越多,我們就越能確信基督為我們代求,祂在天上為我們斡旋,並在那裡為我們作美好的見證,或在背後稱讚我們。能得到基督的好評,勝過全世界的讚美。
但基督會對誰說:「我因他們得了榮耀」呢?
我回答:基督無論是在祂的位格、職分、教義或作為中,都得了榮耀。在祂的位格中,當祂被承認為神的兒子並信靠祂時:約翰福音十七章8節說:「他們也真知道我是從你出來的。」隨即加上:「我因他們得了榮耀。」同樣,約翰福音十六章27節說:「父自己愛你們,因為你們已經愛我,又信我是從神出來的。」在祂的職分中;許多人對祂的名與記憶有著虛假的尊崇,卻忽略了祂的職分,沒有藉著祂來到神面前:約翰福音十四章13節說:「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當我們認真運用祂的中保職分時,基督說:「我因他們得了榮耀。」在祂的教義中,當這教義被相信並實踐時,這就是對真理的榮耀,也是對基督的榮耀:使徒行傳十三章48節說:「外邦人聽見這話,就歡喜了,讚美神的道。」當藉著基督得赦罪與救恩被歡喜領受,並甘心順服祂的條件時,這就是榮耀基督,或為祂所啟示的這榮耀的憐憫而稱頌神。律法是好的(提摩太前書一章8節),但福音是榮耀的。那些衷心領受福音的人,對神與基督、祂的寶血與聖靈有更榮耀的思想。最後,祂的作為;這些是藉著祂的靈完成的:約翰福音十六章14節說:「他要受於我的,並要將他指明給你們。」聖靈所做的一切,祂都是作為基督的靈而做,目的就是為了讓基督得榮耀;無論是作為啟示的靈、成聖的靈,還是作為剛強、光明、生命或愛的靈,祂始終傾向於榮耀基督。
- 這榮耀是應許的。對於那些為神而活,並在凡事上顧念祂榮耀的人,有豐厚的賞賜等候著他們:撒母耳記上二章30節說:「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神或許會在世上將恩寵的記號放在他們身上;這是有可能的,但不是確定的;但他們榮耀的狀態確實為他們保留在另一個世界:約翰福音十二章26節說:「若有人事奉我,我父必尊重他」;也就是說,豐厚地賞賜,因為豐厚的賞賜被稱為尊榮。同樣,羅馬書八章17節……
「若我們與他一同受苦,也必與他一同得榮耀。」我們依然與基督同受苦難;因此,從結果來看,捨己乃是真正的尋求自己。你無需尋找另一位發薪者,也不必像彼得那樣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還要得什麼呢?」(太十九28)。我們對自己微小的損失或服事斤斤計較,但你無需發怨言;你若榮耀基督,基督也必榮耀你。噢,基督所賜給我們的榮耀是何等令人讚嘆!這與我們所能給予、所能歸給祂的榮耀又是何等不同!我們的一滴水,怎能與祂的海洋相比?基督賜給我們的榮耀是真實且內在的,而我們歸給基督的榮耀,僅僅是宣告性的,無論是透過言語或行為。祂的榮耀是創造性且具功效的,我們的榮耀不過是宣告性的;祂稱無為有,我們卻只能稱事物為其本相,甚至遠不及其實際。我們不過是神榮耀的見證人,祂卻是我們榮耀的締造者;祂將我們原本所無的賜給我們,而祂所賜的榮耀與祂本體的偉大相稱;作為一位無限且永恆的大能者,祂賜給我們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因此祂的賞賜與祂的本性相符。
- 我們的工與賞賜之間有其適宜性,即祂在我們身上得榮耀,我們在祂裡面得榮耀;這不僅是因為有榮耀對應榮耀的代表性,更是因為當我們在祂裡面得榮耀時,基督便在我們身上得了榮耀。這部分是客觀的,因為這種榮耀與尊貴的印記在我們身上,最終歸於祂的榮耀。基督因著為祂的子民成就如此多事,使他們成為如此完美、蒙福且榮耀的受造物而得榮耀:帖後一10,「那時,他降臨,要在他聖徒身上得榮耀」。這部分也是主動的,因為我們幸福的一大組成部分,就是我們愛祂、頌讚祂、讚美祂;因此我們進入天堂,是為了以凱旋的方式完成我們在此世以捨己方式所做的事。這就是我們的榮耀:我們得見基督的榮耀(約十七24),我們對祂這位榮耀且卓越的主,懷有更多的敬畏與喜樂。我們更認識祂,因為我們得見祂的面;我們更愛祂、讚美祂,因為祂將自己以我們現今所無法承載的廣度,傳遞給我們。如果我們能認真思考,天堂有多少成分在於欽佩並喜悅救贖主的位格與愛,我們就會更確信祂在我們身上得榮耀,與我們在祂裡面得榮耀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繫,以及後者是如何適宜地跟隨前者。
- 我們可以確信且合法地期待這份榮耀。
[1.] 帶著確據與信心:提後四8,「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等。上述所有論點皆證明了這一點;第一點取自神的公義,這要求那些在行事為人上有所不同的人,應當得到不同的賞賜,即羞辱或榮耀;凡尊重神的,必被尊重;藐視神的,必被輕視(撒上二30);因為神絕不會做違背秩序或必然性的事。第二點取自工在工價之前、冠冕在爭戰之前、作王在受苦之前的秩序或必然先後順序:帖後二13,「神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理,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以致得救」。若前者先行,後者必隨之而來。第三點取自基督的鑒察,祂精確地留意每個人的工作,無論他們是抵擋還是推進祂的國度:啟二2,「我知道你的行為、勞碌、忍耐」。基督知道這一切,為要給予賞賜。第四點取自應許,這應許向我們保證了這一點;我們可以確信地倚靠神的應許。「他說話豈不照著行呢?」最後一點取自適宜性。神榮耀的器皿也是祂恩典的對象,無論是在此世還是在來世;因此,他們只是被遷往另一個地方,繼續同樣的工作。他們是配得的(啟三4),他們沒有玷污自己,因此他們將穿白衣而行,等等。這一切都是信心的根基。
[2.] 我們可以合法且無可指責地期待它。
(1.) 沒有虛偽的危險。基督,祂要治死我們對其他一切榮耀的追求,卻允許並要求我們單單尋求從神而來的榮耀:約五44,「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追求世人的榮耀是我們的罪;但追求從神而來的榮耀是我們的本分。野心勃勃地渴求世俗尊榮會摧毀信心,但追求未來的榮耀與福分則會滋養信心;因此,我們被允許等候那永恆高升的尊榮。敬虔人與屬肉體之人的區別,不在於前者尋求尊榮而後者不尋求。不;他們都尋求尊榮與榮耀,但前者在敗壞並玷污靈魂的虛妄之事中尋求,後者則在堅實且實質的福分中尋求,這福分使他們高貴,並使他們擁有屬神的靈。因此,應許的繼承人被描述為那些「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人」(羅二7)。他們從神那裡尋求,並在他們盡本分的道路上尋求。手段因目的之良善而發動(Media movent bonitate finis)。
(2.) 沒有自負的危險;因為他們尋求這榮耀並非作為自己功德的果實,而是作為神恩典與聖約的賞賜。為了讓你們的心在這件事上保持正確,我將向你們證明,儘管基督在我們身上得了極大的榮耀,但我們並不配得在祂裡面得榮耀。
(1st.) 因為基督是榮耀的主(雅二1,林前二8),是一切榮耀與尊貴的源頭,因此祂不需要從受造物那裡得到什麼,祂只是屈尊接受祂子民的榮耀;因此,當我們為祂做盡一切、受盡一切苦難時,我們不過是無用的僕人:路十七10,「我們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做的事」。源頭不從溪流那裡得到什麼,也不需要溪流什麼,但溪流的一切都虧欠於源頭。長老們(啟四10)將冠冕放在羔羊腳前,是為了表達他們的謙卑,認為在祂面前不配戴冠冕,並表達他們的感恩,因為他們藉此承認自己擁有並持守的一切皆來自祂;唯獨祂必須得著榮耀。
(2d.) 因為那使我們榮耀祂的恩典,是基督賜給我們的;因此,祂不過是在我們身上為祂自己的恩賜加冕:約十七22,「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了」。那是什麼榮耀?不是祂作為神之位格的本質榮耀,因為那榮耀祂不肯給予他人(賽四十二8);也不是祂作為中保的職分榮耀,因為我們並未成為救贖主與救主;也不是使徒與職事的榮耀,因為那並非賜給所有信徒;而是祂聖靈恩典對我們本性的聖化;因為基督如何被聖靈聖化與膏抹,我們也是如此。這被稱為榮耀,因為它是神榮耀的形象;這就是我們在亞當裡失去的榮耀(羅三23),並由基督恢復給我們:林後三18,「我們……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這就是那使我們本性高貴並完全,使我們能榮耀地行動與受苦的恩典。既然這恩典完全是由基督賜給我們的,我們便無功可言。
(3d.) 因為我們最好的服事與行為中仍附帶著不完美。我們顯露了太多的亞當,卻顯露了太少的耶穌;在我們所有最好的本分中,人的成分居多,基督的成分卻很少;因此,如果祂要與我們算帳,要我們為過犯負責,誰能站立得住呢?詩一三○3。世上找不到一個沒有過失與失敗的人。我還可以補充我們榮耀祂與祂榮耀我們之間的不對稱,但這點我之前已談過;因此,這裡沒有驕傲與功德自負的餘地。
應用一:這告訴我們,不應因榮耀基督所遭遇的責難與羞辱而煩惱;況且,任何與基督有關的事物,都因與祂的關係而被賦予了尊榮。聖經論到摩西時說(來十一26):「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神的子民在埃及受盡凌辱與壓迫。基督一直是教會的元首,因此祂稱之為「基督的凌辱」,儘管當時基督顯現的程度還很小。此外,永恆榮耀的最終賞賜,足以補償我們為基督所受的一切苦難,無論那些苦難是多麼令人蒙羞。確實,如果我們用正確的秤來衡量這些事——基督的凌辱與那賞賜的報償,我們就該看重基督的凌辱,而不是對它嗤之以鼻。如果十字架給了我們通往冠冕的資格,那麼捨己便是一筆划算的交易。
應用二:勸勉你們將榮耀基督作為你們的首要關切。僅僅消極地不讓祂因你們而蒙羞是不夠的;必須積極地讓祂得尊榮、得榮耀。在此(1.)讓我陳述你們的工作;(2.)規定方法;(3.)用幾個動機激勵你們。
- 讓我陳述你們的工作:(1.)確立你們的目標與意圖;(2.)使用合適的方法;(3.)藉著這些方法熱切地追求它。
[1.] 確立你們的目標與意圖,即在基督裡榮耀神。在目標確立之前,我們不過是在漫無目的地射擊,生活在偶然與碰運氣之中;必須是我們的目標來固定我們的心,否則我們的心將在永恆的不確定中被拋來拋去,被眾多目標與慾望所分散,以致無法維持任何冷靜與穩定的狀態。大衛向神祈求這恩典:詩八十六11,「求你使我專心敬畏你的名」。使徒告訴我們(雅一8),「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分裂的心會導致不確定的生活;我們生活的各個部分無法協調一致,因為整體沒有被某個終極目標的力量緊密連結,貫穿始終。大多數人的生活不過是一場彩券,因為他們沒有確立自己的範圍,從未認真思考過為何來到這世上。他們所受的幻想支配,不過是偶然拼湊在一起的;若是正確,也只是碰巧撞上的好運;他們隨機生活,因此難怪他們隨意行走,因為他們沒有為自己設定任何確定的範圍與目標。那麼,振作起來,思考你被創造並被差遣到這世上的目的。我們的主說(約十八37):「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每個人都該思考:我為甚麼目的而生,被差遣到這世上?我的使命與事務是什麼?你是否願意坐下來,認真地問問自己,你來到這世上的目的是什麼?神絕不會徒勞地造任何東西,祂已為每個受造物指派了其獨特的用途與運作。如果你被造是為了無所事事,那麼你在世上就沒有別的事可做,只能像石頭與瓦礫一樣,充當數量的填充物;或者僅僅是為了長大,像植物被賦予生命那樣,長得粗壯,增加長度與寬度?吃喝、玩樂、睡覺,在安逸與感官享樂中消磨時間與精力,又有什麼目的呢?這是在扮演禽獸,因為牠們的幸福就是享受快樂而無愧疚。神賦予人理性與良心這些更高的官能,是為了比滿足肉體私慾更高的用途。一位異教徒說得好:Si essem luscinia, &c. 如果我是夜鶯,我就會像夜鶯一樣歌唱;如果我是雲雀,我就會像雲雀一樣鳴叫;但既然我是人,我就要像人一樣榮耀神,不住地讚美祂。但你生為基督徒,在可見聖約的範圍內;除了藉著基督歸向神、榮耀神並與祂一同得榮耀之外,你的目標是什麼?堅定且真誠地確立這一點,這個目標將在你所有的道路上向你發光,指引你該做什麼、該如何生活;不要在任何事上退縮,儘管這對肉體來說可能非常麻煩:腓三11,「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
[2.] 選擇合適的方法,或者不如說,順服神為你所選擇的方法;因為祂已賜下祂的話語來指引你,賜下祂的聖靈來幫助你。祂的話語是你的準則,祂的聖靈是你的嚮導。祂的話語是你的準則:加六16,「凡照此理而行的,願平安憐憫加給他們」。祂的聖靈是你的嚮導:羅八14,「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為了讓話語對你顯明,祂賜下先知與使徒來寫作聖經,賜下牧師與教師來解釋並應用聖經(弗四11)。如果你常帶著實踐的心去查考聖經,你會發現它是一條清晰的準則,在各種情況與場合中指引你:詩一一九105,「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約七17,「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在必要的事上,神不會虧待你;如果你不藐視神的幫助,並以良善的良心參加事工,真理就會在你心中保持鮮活;因為傳道人被指派去「警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西一28);去警戒他們防備網羅與危險,教導或指示他們盡本分,並幫助他們達到完全,使他們適合被引到神面前,成為具備資格且能承載祂榮耀的對象。更特別地,包含所有方法的內容是:對基督的信心與新的順服;這始於悔改,並藉由堅忍而持續。這是方法的簡要描繪。
[3.] 關於靈巧且熱切的追求。你必須對你的偉大目標——在基督裡榮耀神——保持絕對的忠誠與信實。終極目標必須是「最普遍的原則」(principium universalissimum);它應對我們產生普遍的影響,並在我們所有的慾望、目的、行為與享受中被銘記與顧念;因為神的榮耀必須是每一項事務的最終目的。如果它與我們的偉大目標無關,那便是瑣碎且無用的;如果你用這些事填滿你的生活,你就是在流浪。如果它與你的偉大目標不一致,那便是卑劣且邪惡的;那樣你就是完全背離了你的目標。例如:
(1.) 在你的慾望中。如果你渴望任何利益或祝福,權力或財產的增加,那必須是為了用它來尊榮神:雅四3,「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當他們渴望財產增加,以滿足他們貪婪的心、驕傲與感官享樂時。亞古珥用宗教的目的來衡量生活的每一種狀態:箴三十8、9,「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恐怕我飽足,不認你,說:耶和華是誰呢?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神的名」。是的,屬靈的事物也必須為了神的榮耀而渴望:弗一6,「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
(2.) 我們的目的,特別是在重大事件中,如安排我們自己與選擇生活條件時。正如使徒所說(林後一17):「我所籌劃的,難道是憑著血氣籌劃的嗎?」也就是說,我是受肉體動機的左右嗎?許多人認為並談論為神而活,因為他們偶爾執行一些虔誠的行為;他們在重大事件中輕率且魯莽地決定,在沒有請求神的許可、諮詢或祝福,也沒有考慮這是否能促進祂的榮耀,或是否會成為阻礙與攔阻的情況下安排自己,這使他們的良心受傷,並陷入一輩子都無法解脫的網羅;如果神在他們心中仍存留任何嚴肅感,這對他們來說便成了一種痛苦的十字架。
(3.) 行為,無論是世俗的還是神聖的:亞十四20、21,所有的器皿與器皿都必須有神的印記,無論它們屬於聖殿還是城市。在國王的宮殿裡有許多官員,但都服事國王;同樣,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有許多不同種類的本分,但都必須有對神榮耀的關注與傾向;我們在店鋪裡必須銘記,在密室裡也必須銘記,在家庭中、在聚會中、在家裡、在國外皆然。同樣地:
(4.) 對於享受、安慰、娛樂;我們必須根據它們是否有助於神的榮耀來衡量它們的價值。在每一件事中,我必須問:「它做了什麼?」(傳三2)。它如何為我的偉大目標做出貢獻,使我適合神?
(5.) 關係。每個人都要為神所安置他的生活狀態向神負責;正如身體中沒有一個肢體沒有其功能與用途,從而服務於整體。並非所有人都有相同的職分,那會造成混亂;但所有人都有他們的用途,無論是作為眼、手、腳、血管、筋腱或動脈;因此每個人都有某種關係,他們要為神的榮耀與他人的益處去改善它。中保祂有祂的工作,祂向神交帳:約十七4,「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牧師有他的工作,他要「警醒,好像那將來交帳的人」(來十三17)。官員有他的工作:羅十三4,「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朝臣有他的工作:尼一11,「求你今日使你僕人亨通,在王面前蒙恩。我是作王酒政的」。主人與父母、妻子、兒女、僕人,都有他們的工作,並能在他們的位置上榮耀神;因此,從最高貴到最卑微的基督徒,都應當為神工作。
(5.) 你必須觀察並保持持續的計算,看看你在基督裡是如何榮耀神的。我為了追求我的偉大目標做了什麼?將我們的道路與我們的目標和準則進行比較,是喚醒我們的方法:詩一一九59,「我思想我所行的道,就轉步歸向你的法度」。唉!許多人起床、吃喝、睡覺、交易、死亡,這就是關於他們的一切;他們很少服事神,在他們這一代中也沒有做過任何好事。經常且認真地思考,我所做的一切,靈魂主要追求的是什麼?你是為誰工作?你是為誰說話並花費你的時間?你將你的靈魂與身體、你的時間、財產、勞苦與憂慮用於誰的用途?是什麼驅使你工作,並對你影響最大?我為什麼而活?在所有這些事中,你的目標是什麼?基督說:「我不求自己的榮耀,但有求榮耀、定是非的」(約八50)。我們除了為那從祂而來、藉祂而活的主而活,還能為誰而活呢?
(6.) 思考我們有什麼理由為耶穌基督與救贖的宏恩祝福神。我們的愛只是神之愛的反射,是祂的光束射回祂自己身上,因為祂在基督裡愛我們。祂在創造時向我們顯明了愛,那時我們從虛無中躍入人類的生命與存在;但在救贖中顯明了更多的愛,那時祂的兒子為我們而死(羅五8;約壹四10):「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祂這令人驚嘆的愛之實例,應當強烈地激勵我們為祂的榮耀熱心,並以服事祂為樂,是的,為祂的緣故放棄並撇下一切,將我們自己完全交給祂(羅十)。
- 幫助我們的方法。
[1.] 新本性是必要的,這樣我們才能在凡事上顧念神的榮耀。義務在於所有人,傾向僅在重生者身上。說服我們有為神而活的義務,比獲得為神而活的心與性情更容易;但那照著神而造的新人,會向祂彎曲並趨向祂。當我們屬肉體時,我們為自己而活,尋求自己:何十1,「以色列是茂盛的葡萄樹,結果繁多,只顧自己」。但當神賜下另一顆心時,我們的目標就改變了;我們「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弗二10)。但我們擁有這生命是為了什麼目的與目標,若不是為了稱讚祂榮耀的恩典呢?(弗一12)。為什麼向我們顯明如此多的憐憫,使我們與祂和好,改變我們的本性,若不是為了讓我們榮耀神,欽佩祂的恩典,並以感恩的順服來回應祂的愛,並盡我們所能地在世上推進祂的國度與利益呢?
[2.] 對神的愛是這在我們所做的一切中真誠瞄準神榮耀的直接根源與原則:林後五14、15,「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自愛將一切奉獻給自己,為了我們自己的榮耀、利益與快樂;但真誠地愛神,祂的尊榮就會比你自己的利益更寶貴。現在,我們豈不該愛那在基督裡使祂自己如此可愛的神嗎?
[3.] 常想神在你身上的權益,以及祂對我們所擁有、所是、所能做的一切,擁有何等完全的權利。每個人都必須有他自己的:「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等。神擁有完全的權利與能力,按祂自己的旨意擁有、處置並使用受造物;因此我們這些屬主的人,應當為主而活、為主而行。這常被強調:林前六19、20,「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羅十四7、8,「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神理當用祂自己的東西來服事祂,因此我們必須將自己交託給我們創造主、救贖主與聖化者的旨意、用途與服事:羅十一36,「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正如我們必須將萬有從神那裡推導出來作為它們的第一因,我們也必須將萬有歸還給祂作為它們的最終目的,並將我們所有的時間與精力奉獻給祂的服事、用途與尊榮。
- 動機。
[1.] 神若不能從你身上得榮耀,祂必在你身上得榮耀。如果祂沒有得到祂名所當得的榮耀,祂將在祂護理的過程中為自己伸張正義:利十3,「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藉著他們,或在他們身上。現在,成為祂公義審判榮耀的對象是悲慘的事;不如主動榮耀祂,好讓我們能領受祂賞賜恩典的果實。
[2.] 我們將被召交帳,看看我們如何使用我們的時間、才幹、權益與機會(路十九23);祂因我們的恩賜、恩典、財產、名聲、權力與在世上的權益得到了什麼尊榮。我懇求你們事先考慮,當祂起來審判時,你們要如何回答祂?(伯三十一14)。如果你們把時間花在取悅肉體、服事並滿足私慾上,沉溺於世俗的憂慮中,而沒有閒暇去榮耀神或顧念祂的國度,這能成為回答嗎?就像一位被派往國外服事國王與國家的使節,若只回報說他忙於交際,或把時間花在戲劇上;或者一個代理人,把本該用於貿易的錢浪費在宴樂上。噢,那些什麼都沒做,或沒有做成什麼,或做了比什麼都不做更糟之事的靈魂,將會做出何等可怕的交帳!
[3.] 當你顧念你的事務,並將為神而活作為你的工作時,死時將是何等安慰!當你能像我們的主那樣說(約十七4):「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或者像保羅那樣(提後四7、8):「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或者像希西家那樣(賽三十八3):「耶和華啊,求你記念我在你面前怎樣存完全的心,按誠實行事,又做你眼中所看為善的」。通常當人們臨終時,他們會哀嘆自己浪費了時間,忽視了神,並忽略了他們偉大的工作。與其驚慌失措,不如做好準備,不要把那本該花在榮耀神上的寶貴時間,用在遊戲與玩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