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講道
「叫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在你們身上得榮耀,你們也在他身上得榮耀,都照著我們的神並主耶穌基督的恩。」帖後一12。
教義:我們從第一步到最後階段的完全救恩,僅僅源於神在耶穌基督裡的恩典。
讓我先讓你們明白這一點的完整含義。
首先,請注意,神對我們的良善被稱為恩典。恩典是指神白白的恩惠。有幾個名字用來表達主的良善:愛、仁慈、人性、憐憫、恩典。愛顯示了神行善的自我傾向;仁慈或慷慨,是祂有益的良善,或實際的行善。人性:多三4,「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kindness)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love)顯明的時候」。恢復與救贖是為人預備的,並提供給人,而不是給墮落的天使。但通常的表達是憐憫與恩典。憐憫指祂對人類的良善,儘管他們處於苦難之中;恩典,是指白白地行善,而不計功過。神的這份恩典是所有良善的第一因與源頭。神外在的動機是我們的苦難;祂內在的動機是祂自己的恩典。憐憫尊重我們,因為我們在自己裡面配得定罪;恩典則是與那些沒有領受同樣恩惠的人相比。如果問題是,為什麼我們這些如此罪孽深重、悲慘的人能被接納進入生命與救恩?我回答:憐憫。但如果問題是,為什麼是我們,而不是那些在罪中滅亡的人?我回答:恩典。那些從未犯罪的良善天使,並非因憐憫而得救,因為他們從未悲慘;而是因恩典,恩典白白地做成一切。在受造物這一邊沒有功德,我們是因憐憫與恩典而得救。不敬虔的世界被定罪是應得的懲罰;任何人得救,純粹是恩典與恩惠。憐憫的概念對於防止絕望非常有益,絕望可能會臨到犯罪的受造物。恩典的概念也是如此,為了防止肉體的自信,或以自己為榮,這是我們非常容易犯的。稱為憐憫,是為了讓破碎心靈、感受到自己巨大苦難的受造物,不至於被切斷所有希望;稱為恩典,是為了讓任何肉體都不至於在自己面前誇口(弗二9);因為從始至終,在我們救恩的整個過程中,我們聽到的除了恩典還是恩典。揀選被稱為恩典的揀選(羅十一5)。呼召是出於恩典:提後一9,「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然後揀選在時間中爆發,成為實際的恩典。聖化是出於恩典:弗二5,「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稱義是本乎恩:羅三24,「蒙神的恩,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Sapeav,即白白地,指祂傾向的樂意;「蒙神的恩」,即藉著祂的恩典,排除我們行為的功德;也就是說,藉著神純粹的恩典,不是被我們任何價值或功德所激發,而是祂自願運作的)。最後,我們因恩典而得榮耀,「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多二11)。
其次,請留意:恩典同時歸於神與基督。歸於聖父神,作為恩典的賜予者;歸於耶穌基督,作為恩典功德的獲取者。凡神藉著祂的恩典賜給我們的一切,都是藉著耶穌基督所成就的:哥林多前書八章6節:「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藉著他有的。」一切都本於神,藉著基督;歸於神,並透過基督。若你思想神的良善,正如它以創造的方式從祂發出,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約翰福音一章3節:「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若在自然之道中尚且如此,在恩典之道中更是如此。我們所得的任何恩賜,都是藉著耶穌基督臨到我們。有時這類福分被說成是從祂而來,有時則是藉著祂而來。說「從祂而來」,是為了表明祂不僅是獲取恩典的中保,更是施行恩典的神:約翰福音十四章13、14節:「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我必成就。」這些表達顯示祂既是神,也是恩典的源頭,而不僅僅是中保。但通常我們被說成是「藉著祂」並「透過祂」領受這些福分;如提多書三章6節:「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其原因在於,墮落的人若無中保,便無法與神交通。有兩件事阻礙了我們與祂的往來:距離與隔閡;距離是因為地位懸殊,隔閡是因為彼此為敵。
- 距離。神是榮耀威嚴的神,而我們是卑微渺小的受造物,若無一位比我們更親近神、更蒙祂喜愛者為我們代求,我們便不配直接進到祂面前。在神藉著耶穌基督(祂是神人二性合而為一的位格)向我們靠近、使我們能親近祂之前,神是我們無法觸及的:約翰福音一章14節:「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提摩太前書三章16節:「大哉,敬虔的奧祕!就是神在肉身顯現。」否則,我們怎能帶著任何信心,向一位遠超乎我們之上的神進前呢?
- 隔閡。神是憤怒的,人是有罪的;因此我們的良心將祂視為可畏的。祂是烈火,我們是完全乾燥的碎秸;「我們中間誰能與吞滅的火同住呢?」(以賽亞書三十三章14節)。憑我們自己,無法以任何友好的方式接近受冒犯的威嚴,並期待從祂那裡得到憐憫;因此基督作為我們罪的挽回祭介入(約翰一書二章2節),好叫祂能滿足神被激起的公義,並因此使神能向我們施恩。雖然神是慈悲的,傾向於赦免與賜福,但祂也是公義的;必須有某種贖罪祭來彰顯祂至聖的本性與對罪的恨惡,使祂不至於任憑祂公義聖潔的律法被踐踏。因此,基督必須站在罪人的地位上:哥林多後書五章21節:「替我們成為罪」;也就是成為贖罪祭,或挽回的祭物,好讓祂的憐憫能更自由、更豐盛地流向我們。
第三,請留意:在上下文中有原因、媒介與目的的提及。
- 原因在於神良善的喜悅與祂的大能。其中一個原因與恩典相同;另一個原因,即祂的大能,則是由恩典所驅動,以成就並帶來我們的救恩。前者(恩典)是發令的原則(principium imperans);大能則是執行的原則(principium exequens)。因此,一切的源頭與起點都在於祂良善的喜悅,或祂恩典的喜悅,這一點可由以下考量看出。若你問為何要動用如此多的智慧與大能來為我們成就這偉大的工作,答案就在手邊:因為祂的愛、善意或恩典。但若你再問為何祂要如此愛我們,則無法給出任何理由,只能說是因為祂愛我們,或者這就是祂對我們的恩典;我們無法再追溯更高了:馬太福音十一章26節:「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
- 來到媒介。它們分為兩類:(1)獲取(Impetration);(2)應用(Application)。
[1] 獲取。基督的死在前一節經文中雖未提及,但在本文中已清楚暗示:「我們神與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的恩典向我們顯明,部分是因為恩典指定了神的兒子為我們而死:約翰福音三章16節:「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等。神愛失喪的人類,以致差遣祂的兒子受苦,並履行中保的職責,好藉著祂的中保職分,以一種符合祂公義的方式將祂的愛傳遞給我們。祂的愛先於賜下基督,且是賜下基督的原因。其次,基督承擔這職分也是恩典。祂的生命並非被人類強行奪去,而是祂自己甘心捨棄的:約翰福音十章18節:「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雖然祂是在順服父神的旨意下行事,但這並不減損祂的愛與恩典,因為祂是如此甘心將自己獻給這項工作。有時基督的死被視為順服的行為:羅馬書五章19節:「因一人的順服,眾人也成為義了」;腓立比書二章7節:「他取了奴僕的形像……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有時則被視為愛的行為:加拉太書二章20節:「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啟示錄一章5節:「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第三,這也是恩典,因為祂所做與所受的,是以我們的名義被接納的:羅馬書三章24、25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他的血,藉著人的信」;約伯記三十三章24節:「神開恩說:『救贖他免得下坑,我已經得了贖價。』」當公羊被取來時,以撒便被釋放了。我們曾落在審判官手中,等待執行死刑;但祂接受了贖價來代替我們,於是我們免受了刑罰。
[2] 至於應用的媒介。提及了三種:(1)呼召;(2)信心;(3)信心的工作。
(1)關於呼召,這純粹是神恩典的作為:提摩太後書一章9節:「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這並非因為我們配得這憐憫,而是出於祂在基督裡為我們預定的白白良善,早在它生效之前就已預定。正如我們若考量呼召臨到我們時的狀態——罪惡、邪惡、對自己的苦難麻木不仁、對救贖漠不關心——便可清楚看出,唯有祂自己的恩典感動了神;這是祂留下我們的狀態;我們從仇敵變成了朋友;從外人變成了家人與祂家中的兒女;從屬肉體、不聖潔的變成了屬靈、成聖的。最後,祂將我們帶入永恆的幸福;而這一切,祂越過了成千上萬的人,他們在功德上與我們並無二致,在外在條件上甚至遠勝於我們。
(2)關於信心,這是神賜給我們的禮物:以弗所書二章8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正是神那不配得的憐憫,賜給了我們這信心的恩典。信心的媒介本身就是純粹的白白賞賜,福音的內容若非藉著神的啟示,是絕無可能被知曉的。祂將福音賜給我們是恩典;祂在你們裡面動工產生信心,是神自由意志與慈悲喜悅的作為;因為福音傳到的地方,並非人人都能領受:使徒行傳十七章3、4節:「有些人信了,就附從保羅和西拉;並有許多虔誠的希臘人……但那不信的猶太人心裡嫉妒」等。因為如果你們對基督聽得再多,你們能相信那木匠的兒子竟是神的兒子,那被逼迫至死的人竟是生命與榮耀的主嗎?能相信那些已死的人將要復活,身體化為塵土,而那塵土又與其他塵土混雜在一起嗎?若沒有信心,你們能相信這一切嗎?你們能使自己的心放棄所見、所愛的一切,去追求一位從未見過的神與榮耀,並在自身蒙受如此多不利與損失的情況下,接納這些超自然與屬靈的真理,且為了另一個世界的幸福,甘願逆著血氣的潮流而行嗎?思考這些事,然後告訴我,是誰在你們裡面動工產生信心?
(3)信心的工作。這是藉著神的恩典在你們裡面完成的,祂使如此不配的罪人能行出祂所接納的順服:希伯來書十三章21節:「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叫你們遵行他的旨意;又藉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行他所喜悅的事。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是神激勵並預備我們的心去行各樣基督徒的本分,並使我們有能力、有熱忱去行祂所喜悅的事;若沒有神成聖的恩典,這一切都無法完成。看哪,保存與護理之於創造,正如這成全之於重生。我們既在基督裡被造以行善,我們也在基督裡被成全。除非祂在我們裡面、與我們一同動工,且是出於祂自己的美意,否則我們什麼也不能做(腓立比書二章12、13節)。我們始終仰賴神,無論是對於賜下並持續給予我們的能力,還是對於那動工本身;意志與行為都出於祂,祂使我們實際行出我們所行的一切,而這憐憫是我們藉著基督從神那裡獲得的。
- 目的,即基督在我們裡面得榮耀,我們也在祂裡面得榮耀。
[1] 基督從祂子民所得的一切榮耀,或祂傳遞給子民的一切榮耀,都源於恩典:羅馬書八章36節:「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因此,我們絕不可褻瀆地奪取祂恩典的榮耀,無論是全部還是部分。更具體地說:
(1)基督藉著信心的工作在我們裡面得榮耀,這是出於恩典。無論是指恆久忍耐的受苦,這都是單單來自神恩典的特別賞賜:腓立比書一章29節:「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神出於祂的良善,不僅賜予你們信靠基督的恩典,還賜予你們為祂受苦的恩典。以基督徒的方式受苦,超出了自然力量的範疇;為此所需的一切,都是藉著恩典賜給我們的,是基督為我們買贖來的,並由神白白賜給我們的,這應當鼓勵最膽怯、最懦弱的人。只要你願意承認你所信的真理,神絕不會虧待你。
(2)至於基督徒的順服工作,藉此基督得榮耀,這依然來自恩典的影響:腓立比書一章11節:「並靠著耶穌基督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與神。」福音中所命令的那些敬虔、慈善與公義的工作,都是藉著神的恩典完成的,為的是歸榮耀與稱讚給祂。這工作必須藉著從基督而來的力量完成,正如它必須是為了神的榮耀而做的一樣。
[2] 正如我們在祂裡面得榮耀。我們在天上的榮耀狀態是祂恩典的果子:羅馬書六章23節:「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χαρίσμα θεοῦ)。罪藉著適當的功德配得地獄,因此死被稱為「工價」;但我們所受的一切並不配得榮耀,因此永生不被稱為「工價」(ὀψώνια);不,它被稱為「賞賜」(reward);不是「禮物」(δῶρον),而是「恩賜」(χάρισμα,拉丁文譯本為 gratia Dei,神的恩典),這是最自由、最豐盛的賞賜。若它在任何方面可以被賺取或配得,使徒毫無疑問會說它是「工價」,或至少是「報酬」(μισθός);但因為「報酬」包含了「給予的理由」(rationem dati),即某種給予的東西,並不總是純粹慷慨的賞賜,所以他沒有說「神的報酬」等,也沒有說「禮物」(δῶρον,一種善意的贈予,因為一種善意可能值得另一種善意);而是說「恩賜」(χάρισμα),這是所能給予的最不配得的禮物;這個詞與任何功德的觀念都是不相容的。但不僅僅糾結於詞彙,為何會有這種區別,即一個是功德,另一個是恩典?它們的共同點在於,兩者都是人各自行為的果子;但它們的區別在於,神從不懲罰人超過或超出他們所配得的,但祂賞賜人時,不僅遠遠超過,而且完全是在任何功德之外,純粹出於祂的恩典,賞賜祂在他們裡面所做的工。
II. 為了向你們證明這一點,我將透過以下兩個考量來進行:
- 在任何工作中,最突出、最顯眼的部分最值得注意。若一位工匠向你展示一件精巧的工藝品,他期待被稱讚的不是他的財富,而是他的技巧;摔角手期待的不是他的美貌,而是他的力量;君王在賞賜皇家禮物時,期待的不是他的智慧,而是他的宏大;法官期待的不是他外表的端莊,而是他的公義。稱讚一個生病的人節制是荒謬的,稱讚他的忍耐才更恰當。若你稱讚畫家的作品是因為衣服的華麗,而不是因為藝術或精湛的畫工,畫家會覺得受到侮辱。每個人都期待屬於自己的稱讚,以及與呈現在你眼前的作品相符的稱讚。同樣,神讓我們認識了一個為人類福祉而設計的榮耀藍圖,以及一個精確編織的謀略框架;這一切都與恩典交織在一起,以至於你無法思考它,卻不立即看到恩典呈現在你的視野與觀察中。使徒告訴我們,羅馬書五章8節:「他將愛顯明給我們,在我們藉基督得救贖時。」當祂差遣祂的兒子為罪惡的世界而死時,祂在你們眼前鋪開了一幅愛與恩典的精美畫卷。同樣,以弗所書一章6節:「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祂對待祂子民的工作進行得如此巧妙,以至於不僅是白白的恩典開啟了它,而且隨著工作的深入,恩典不斷地被顯明與放大,在工作的結尾處比在開始時更顯而易見;以至於我們仍可以不斷呼喊:恩典,恩典。這就是祂期待從你們那裡得到的榮耀,因為這在我們救恩的整個工作中是最突出、最顯眼的;因此,我們的本分豈不就是讚美、欽佩並珍視這榮耀的恩典,並在我們生活的整個過程與趨勢中顯明我們對它的重視嗎?世人與天使無法思考或探究它,卻不看到讚美與感謝祂那豐富且白白恩典的緣由。
- 因為救恩的設計與安排,使得除了祂的恩典之外,不可能有其他原因,無論你考慮的是神還是受造物。
[1] 神。祂榮耀的卓越性表明,除了祂的恩典,沒有什麼能促使祂對受造物行善。我將列舉幾點。
(1)祂的自足性。祂不需要我們,因為祂在自己裡面擁有無限的滿足與幸福,我們無法對此有任何增添;因為無限者無法被增加,即便可以,我們這些遠低於神的人又怎能做到呢?約伯記三十五章6-8節:「你犯罪,能使神受損嗎?你的過犯加增,能使神受害嗎?你若是公義,還能加增他什麼呢?或者他從你手裡受什麼呢?你的過惡,或許能害你這類的人;你的公義,或許能叫世人得益處。」但這對神有什麼影響呢?祂超越了我們的利益與傷害。我們的罪,就像射向空中的飛鏢或箭矢,落在我們自己的頭上;我們的本分,就像香氣,或許能使旁人感到清新;但這甜美的雲霧在到達天堂之前就已消散,或消失在我們的視線之外。人無法以善行或惡行觸及至高的神。在人與人之間,彼此需要。世界就像拱門中的石頭,藉著利益的結合而支撐;頭不能對腳說,我不需要你。君王需要農夫,正如農夫需要君王;但神不需要我們,祂在自己裡面有無限的滿足。祂是「不需任何東西的」(ἀνενδεής),「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麼」(使徒行傳十七章25節)。我們需要祂的祝福,但祂不需要我們的服事來支撐祂的存在與尊嚴。當基督處於降卑狀態時,祂像我們一樣有需求。當他們解開驢駒時,他們要回答:「主要用它」(馬太福音二十一章3節)。但神肯定不需要人或天使的存在,否則祂為什麼不早點創造世界,好讓祂早點快樂呢?因此,除了愛與恩典,沒有什麼能促使祂採取這種方式來實現我們最終的、至高的幸福。
(2)祂的自由、自主,以及祂對自己行為的權柄,這是基於祂主權且獨立的意志;因此,若祂願意向罪人施憐憫,除了祂良善的喜悅與最自由的恩典,還有什麼能促使祂呢?若神不是出於恩典而為我們做這一切,那必定是出於自然的必然性,或是出於某種更高的命令與律法;但在神裡面,這兩者都無法假設。
(第一)並非出於自然的必然性,就像火燃燒或水流動一樣;它不能不這樣做。亞里斯多德認為第一因是出於奴隸般的必然性而行動,且必須做他所做的事,這是錯誤的。這種觀念是褻瀆的,減損了我們對神的義務。不;神是自由的行動者,祂「隨己意行做萬事」(以弗所書一章11節);也就是說,根據祂最智慧且自由的旨意。身為祂一切行為的主宰,祂本可以任憑我們在永恆的痛苦中無路可逃;但祂照著自己的心意,恩待了我們。罪人的救恩是「自由決定的工作」(opus liberi consilii);祂本可以做,也可以不做,但恩典使天平傾斜了。
(第二)並非出於任何外在的律法;因為誰能高過神,為祂制定這樣的律法呢?人是從屬的受造物;他的本分由規則衡量,他必須交帳;但神是至高的,祂的意志就是祂的規則;祂愛是因為祂愛,做一切是因為祂喜悅。
(3)祂的主權與威嚴,作為萬物的首要原因:羅馬書十一章35節:「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使徒挑戰全世界的人來對神提出訴訟。若他們能辯稱自己對神有任何債務或義務,祂承諾會讓那人滿意。不;他們永遠無法證明這一點;因此祂用一個論點切斷了所有藉口:「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原因不欠結果什麼,但結果一切都欠原因。現在,神是自然與恩典中萬物的至高原因。大海並不從河流那裡得到什麼,儘管河流都流向大海;但河流的一切都來自大海。或者說,泉源不欠溪流什麼,但溪流的一切都來自泉源。太陽不欠光束什麼,但光束的整個存在都來自太陽。神並不因我們的聖潔與公義而欠我們什麼,相反,我們欠祂一切,因為我們的一切都來自祂:約伯記四十一章11節:「誰先給我什麼,使我償還呢?」人們心裡有一種觀念,彷彿神在某種程度上虧欠他們,有義務回報他們。不,神從未被任何善行所「搶先」(prevented),以至於使祂對受造物負債。因此你們看,我們的救恩始終作為一份白白的禮物來進行,這對神的榮耀更為有利。出於自由恩典的行為,比出於債務與本分的行為,更能彰顯上位者的榮耀。祂先於我們,從祂開始,而不是我們開始;因為在存在秩序中最高的,在工作秩序中也必須是最高的。一切都來自祂對我們的恩典與慷慨。
[2] 受造物。
(1)他們的狀態。我們裡面沒有任何價值能感動祂,也沒有任何祂能預見或期待我們能提供的善,除非那是祂自己恩典的果子。在我們自然的狀態中,我們是罪惡亞當的受咒詛後裔,是不配且污穢的受造物,我們把自己賣給了撒但,拋棄了創造之恩;當我們在血泊與污穢中打滾時,祂對我們說:「活著」(以西結書十六章6節)。我們失去了神的形象與恩寵,被逐出祂的面,被判死刑,等待執行。然後基督來為我們成就救恩,恢復我們的狀態;當我們完全麻木、漠不關心,甚至沒有向神祈求任何憐憫時,神以聖召召我們;那時祂尋找我們,並有效地將祂的恩典提供給我們。歸正之後,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對神應盡的債務:路加福音十七章10節:「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分做的。』」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有罪惡的缺陷:以賽亞書六十四章6節:「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所以,這依然是恩典。我們不配得任何東西,若有,也只是定罪。
(2)將他們的心從肉體與世界恢復到神那裡,這對他們最有利。沒有什麼比恩典的奇妙更能贏得我們,並在我們裡面激發愛心:約翰一書四章19節:「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這是贏得人心最吸引人、最合宜的方式。但關於這一點,稍後再詳述。
應用一:知識。
- 基督的功德與神的恩典是完全一致的;因為基督的功德是這恩典的一部分,因此它們在經文中被連結在一起。救贖主的功德是實現恩典果效最合宜的媒介與方式:羅馬書三章24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既然付出了如此大的代價與滿足,怎能說是白白的呢?對我們而言是白白的,但對祂而言卻是昂貴的。當我們的救恩建立在功德與恩典的基礎上時,我們便有了更大的信心根據。我們的特權是重價買來的,因此更可能穩固。所以,這並不減損神的恩典,反而大大地擴展與放大了它。因為基督藉著祂的功德與代求,滿足了阻礙我們的神聖公義,並為我們獲取了愛與憐憫為我們預備的一切:以賽亞書五十三章5節:「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 恩典並不排除信心、悔改、新的順服或善行;因為這裡提到了信心與信心的工作等:以弗所書二章8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恩典以這種方式與順序帶來我們的救恩。雖然信心、悔改與善行在我們的救恩中沒有因果影響,更不是與神的恩典及耶穌基督並列的共同原因,但神採取了這種方法與途徑。主要原因並不排除必要的媒介,而是包含它們。因此,不要將恩典與恩典對立起來,說:「神會藉著祂的恩典拯救你,因此我們不需要費心去悔改、相信或順服福音,而且如果我們是被預定的,無論我們做什麼或如何生活,我們都會得救。」不;我們首先被要求認真進入福音之約,隨後要嚴格順服基督的律法;否則我們就使基督成為罪的鼓勵者,或者用使徒的話說,成為「犯罪的執事」(加拉太書二章17節);而你們卻假借恩典之名,行肉體的安逸與懶惰。
- 在領受恩典時,我們應當注視基督,但不可忘記聖父;我們應當在基督所賜的一切中,看見聖父的豐盛與豐富的善意:「我們神與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經文中如是說。在恩典的整個施行中,聖父的榮耀必須得到保障與保留。神始終是恩典的源頭。基督來是為了證明祂父的愛:約翰福音三章16節:「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哥林多後書五章19節:「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羅馬書八章32節:「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這是為了展現神聖本性的可愛;因此我們不可將祂視為嚴厲、冷酷與苛刻的。另一方面,我們不可只注視神的憐憫,而忽略了基督的功德與代求。聖父的愛先於我們,基督的代求為我們開路。
應用二:指引,用於禱告與讚美。從作為至高者的神那裡,我們領受一切恩典;向作為至高者的神,我們獻上一切事奉,但始終是在中保裡並藉著中保。
- 在禱告中,我們將得蒙垂聽的希望建立在聖父的愛與基督的代求上。我們奉祂的名呈上我們的祈求。若非藉著基督,就無法與神對話,也無法期待從神那裡得到任何東西:「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希伯來書四章16節)。正是藉著這隻慈愛的手,我們將祈求呈獻給神。
- 讚美。我們從神領受的每一項憐憫,都必須從基督手中接過;我們必須將其視為祂的死所獲取的,並視為在祂的血中流向我們的,作為祂中保職分施行下的果子:以弗所書一章3節:「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所有的祝福都帶著祂手的芬芳。保羅感謝基督:提摩太前書一章12節:「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是我們主的恩典在我身上格外豐盛。
應用三:勸勉。
- 欽佩恩典。讓恩典顯得榮耀,並藉著我們所領受的每一項救贖憐憫,在我們心中得到更大的尊崇。這是神拯救選民的偉大目的,好讓祂得著祂榮耀恩典的讚美。這對我們是有益的。如果你不持續欽佩恩典,你就是神的陌生人。這是蒙恩靈魂每日的筵席;藉此,我們得以嘗到聖徒的喜樂,並活得像主所救贖的人。是的,這最有力地將罪人的心吸引到神面前。思考這恩典如何配得我們最生動的思想與情感。
[1] 這是古老的恩典:以弗所書一章4節:「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它先於所有被揀選者實際與預見的價值。
[2] 這是白白的恩典:何西阿書十四章4節:「我必醫治他們背道的病,甘心愛他們。」我們在自然狀態下是多麼可憐!羅馬書五章20節:「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ὑπερεπερίσσευσεν,即「超乎豐盛地顯多」);提摩太前書一章13節:「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ἠλεήθην)。
[3] 這是赦免眾罪並接納我們進入如此偉大福分的有力恩典:約翰福音十二章32節:「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在這種愛面前,有什麼能站立得住呢?
[4] 這是慷慨的恩典:詩篇八十四篇11節:「因為耶和華神是日頭,是盾牌,要賜下恩惠和榮耀。他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詩篇三十一篇19節:「敬畏你、投靠你的人,你為他們所積存的,在世人面前所施行的恩惠,是何等大呢!」
[5] 這是榮耀的恩典:以弗所書一章6節:「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榮耀到受造的悟性無法領會:以弗所書三章19節:「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沒有舌頭能表達它。
- 讓神的恩典引導你悔改,羅馬書二章4節。神是恩慈的,但不是對那些持續活在罪中、沒有任何改變或歸正的人:詩篇六十八篇21節:「神要打破他仇敵的頭,就是那常犯罪之人的髮頂。」恩典給予希望,公義只給予應得的,它不考慮誰需要,只考慮誰配得;但我們可以使用教會的懇求,何西阿書十四章2節:「求你悅納我們。」抵擋恩典是危險的:哥林多後書六章1節:「我們勸你們不可徒受他的恩典」;不可忽略神的邀請。從感恩的角度來看,恩典的奇妙應當融化我們的心,並像炭火堆在我們的頭上,何西阿書三章5節。我們怎能得罪如此良善的神?哦,不要如此忘恩負義!甘心事奉如此良善的主人,祂的恩典供應了你們的一切。
- 切勿濫用恩典,以此使自己在罪中得安寧、得堅固,或以此壯膽去違背基督。虛浮的人會說:「我們不必為天堂之事如此大費周章;憐憫與恩典自會拯救我們。」猶大書 4 節說:「因為有些人偷著進來,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是不虔誠的,將我們神的恩典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你們扭曲了恩典的本意。當我們把恩典當作運送污穢的糞車,如同放蕩的兒女揮霍父親的家產與恩慈一般,這就是使恩典成為我們的仇敵;你們是在將恩典用於卑劣的用途。
- 要為恩典獻上感恩。藉著基督得救的整個計畫,都在呼喚著感恩。既然我們藉著神的恩典,得以進入永生的境地,我們一生的全部事務,除了對神獻上感恩的順服之外,還能是什麼呢?哥林多後書 5 章 14、15 節:「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