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81 約翰一書3章講章|001_002_約壹3_1-2_何等慈愛使我們稱為神的兒女

我們的父母並不知道孩子將是男是女,是俊美還是畸形;他們無法數算骨骼、肌肉、靜脈與動脈的數目,這一切皆由神所命定。靈魂是人較高貴的部分,是神直接創造的,因此祂被稱為「萬靈的父」(來十二9):「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嗎?」靈魂並非經由肉身的繁衍或血緣的傳承而來。在這個普遍的意義上,憑藉創造之功,神是所有人的父,無論善惡。

二、更特別的是,有一群特定的人,神在基督裡作他們的父,他們是祂的兒女。這名分並非出於本性,而是出於恩典:約翰福音一章12節:「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凡信祂名的人,都有這特權被稱為「神的兒女」。儘管有史以來最優秀的人,若要自省,都有理由認為自己不配列在主的僕人之中,但神卻樂意將那些藉著信心接待基督的人,提升到作祂兒女的尊榮與特權中。所有這樣的人,即便是不起眼的信徒也不例外,都可以稱神為父。這件事若單純地看,其尊榮遠超過世人所能給予我們的;這是一件值得驚嘆而非言語所能盡述的事:約翰一書三章1節:「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可以讚嘆,卻無法完全表達。撒母耳記上十八章22節曾說:「作王的女婿在你們看來是小事嗎?」我們更有理由說:作至高神的兒女,難道是小事嗎?但若我們思考這一切是如何成就的,便會使我們心中的尊榮感更為提升。這一切的根基在於神的揀選;因為「我們預定得兒子的名分,是藉著耶穌基督歸於他,都是照他意旨所喜悅的」(弗一5)。但在祂的旨意得以執行並實現之前,基督的救贖是必要的。因為我們讀到加拉太書四章4至5節:「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在神將這尊榮賜給我們之前,罪必須先由神的兒子在我們的人性中代為贖清。基督必須先成為我們的長兄,神才願意成為我們的父;祂必須在地上取了母親,我們才能在天上有父;是的,祂必須「生在律法以下」,忍受律法的咒詛,我們才能被置於這福分之中。神何必為這些貧窮、無價值的人付出如此大的代價?祂本有自己的兒子,祂的靈在其中找到了完全的滿足與喜樂。世人收養子女是為了「排解無嗣之苦」(in orbitatis solatium);這是為了那些沒有孩子的人所尋求的安慰。從未聽說過一個有兒子的父親會去收養兒子。如今,主竟收養我們,將我們帶入祂的家中——我們這些本性上是魔鬼兒女的人——這尊榮對我們而言既意味著極大的特權,也要求我們盡極大的本分。

[1.] 這對我們而言意味著極大的特權。由此我們獲得了巨大的益處。

(1.) 聖靈的恩賜。神作為創造之父,賜給我們天然的稟賦;但作為收養之父,祂賜給我們聖靈超自然的恩典。這恩典無量地賜給了基督,好讓神所有的兒女與基督奧秘身體的肢體,都能從祂這位生命的元首與源頭領受:「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四6)。凡被賦予這崇高收養特權的人,都有神的靈賜給他們,居住在他們心中,作為他們的成聖者、引導者與安慰者,以聖化他們並將他們轉化為基督的樣式:哥林多後書三章18節:「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祂引導他們行在一切道路上:羅馬書八章14節:「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祂以他們目前蒙恩的狀態安慰他們:羅馬書八章16節:「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並保證他們未來有福的狀態:哥林多後書一章22節:「祂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聖靈在我們心中的居住與內住,在禱告中感受最深:羅馬書八章26節:「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猶大書20節:「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裡禱告」;教導聖徒以親切、如孩童般的信心,同時帶著神聖的敬畏與謙卑的順服,向神這位父親祈求,並帶著聖潔的熱切與懇切,這與其他人在禱告中那種漫不經心的形式主義與死寂截然不同。

(2.) 我們在此有福分且卓越的基業可期;所有兒女都是後嗣,是「和基督同作後嗣」(羅八17)。我們一旦被收養並進入神的家,儘管這尊榮在世上顯露不多,也沒什麼光鮮的外表:約翰一書三章1至2節:「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為未曾認識他。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真體。」我們只知道誰是神的兒女,卻還不知道作神的兒女意味著什麼;然而,我們所擁有的權利與盼望,足以在我們卑微受辱的時期,減輕我們所有的憂慮、恐懼與哀傷:路加福音十二章32節:「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

(3.) 在目前的一切作為中,神對我們保持著父愛,憐憫我們的苦難,赦免我們的過犯:詩篇一百零三篇13節:「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他的人。」我們不需要費盡周折、苦苦哀求,或僱請一位父親去憐憫受苦的孩子。同樣,祂赦免我們的過犯:瑪拉基書三章17節:「我必憐恤他們,如同人憐恤服事自己的兒子。」父母不會對一個孝順的獨子所犯的每一個過錯都鐵石心腸或嚴厲苛責。我們常忘記作兒女的本分,但神不會忘記作父親的慈愛。正如父母會說:「他是我的孩子,儘管他有過錯或頑固。」祂也會在我們軟弱時憐恤我們,供應我們一切所需:馬太福音六章25節:「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喝什麼;為身體憂慮穿什麼。生命不勝於飲食嗎?身體不勝於衣裳嗎?」30節:「你們這小信的人哪!野地裡的草今天還在,明天就丟在爐裡,神還給它這樣的妝飾,何況你們呢?」32節:「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神並不忽略我們的景況,也不會忘記。焦慮是奪走了神手中的工作;但對父親的記憶,能粉碎我們一切不信的念頭。同樣,在危險中,祂對內在與外在的人都有保護。靈魂由聖靈守護:彼得後書一章3至4節:「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皆因我們認識那用自己榮耀和美德召我們的主。因此,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身體由天使守護;他們的職責不是「靈魂的照管」(cura animarum),而是「身體的看守」(custodia corporis)。神的兒女在到達最終歸宿前,都受到良好的守護與引導。天國為他們存留,他們也為天國存留。

[2.] 這要求我們盡極大的本分。我必須提到這一點,因為我們非常容易在忽略神兒女應盡的本分時,卻去強求特權。這要求我們在一切神聖的完美上,與祂相稱並相似。

(1.) 在聖潔與純潔上:彼得前書一章15節:「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在憐憫、慈愛與良善上:以弗所書五章1節:「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在憐憫與慈愛上:馬太福音五章44至45節:「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路加福音六章35至36節:「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在真理上亦然:以賽亞書六十三章8節:「他說:『他們誠然是我百姓,不行虛假的子民。』」沒有一種神聖的美德,是我們身上不該有其影子或表現的。神親愛的兒女應當像祂。藉著祂的榜樣與典範,一切恩典都應當使我們感到可愛與可親。

(2.) 在對祂律法的甘心順服上。我們在一處讀到「蒙慈愛的兒女」(弗五1),在另一處讀到「順服的兒女」(彼前一14)。神責備祂的百姓行事與這關係不相稱:耶利米書三章4至5節:「從今以後,你豈不向我呼叫說:『我父啊,你是我幼年的恩主嗎?』豈可永遠懷怒,存留到底呢?看哪,你又發惡言,又行壞事,隨自己的私意而行。」我們怎能稱那不願持續討祂喜悅的人為父呢?

(3.) 對祂管教的順服與謙卑接受:希伯來書十二章5至10節:「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嗎?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神對祂所有的兒女都有管教。這與祂的善意之愛與喜悅之愛是一致的。在祂使我們變得可愛之後,只要神的兒女還在肉身之中,管教的杖就不會完全放下。在天國,那裡沒有危險,就不再需要管教,因為那時他們已完全且完美地成聖了。那些神任憑他們在罪中走向永恆滅亡的人,他們沒有兒子的特權,因此也沒有神家中的紀律;他們是私生子(bastards)。這裡的「私生子」(Nothos)並非指血統不正,而是指墮落的兒子。許多人自稱是神的兒女,卻不被承認為兒女。一個孩子被遺棄、任由其走上歧途,是悲慘而可憐的事;但一個人被任憑在罪中而不受任何管教與責備,則更為悲慘。神似乎離棄了他們,任憑他們隨從自己的私慾,以致永遠滅亡。孩子們雖然不喜歡被別人責打,但當他們因過錯而被自己的父母責打時,卻能忍耐,因為父母在神之下是他們生命的源頭,供養並愛護他們,即便在管教時也是為了他們的好處,更是為了他們靈魂將來的好處。地上的父母可能因缺乏智慧,或出於情緒與魯莽而進行隨意且不規律的管教,但神從不將情緒摻雜在祂的杖中;其中憐憫多於情緒;這僅僅是醫治性的。祂的管教源於最純潔的愛,由完美的智慧所規範,並趨向於且終結於聖潔與幸福。因此,約翰福音十八章11節說:「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我在此多說幾句,是因為收養的安慰是為了這樣的時刻;也因為這些兒女最大的錯誤在於,他們雖然認識了父,卻只想被溺愛,而不願感受杖的管教。

二、關於第二個考量,即最卑微的基督徒也認識神作為父親的關係。

  1. 基督教導祂所有的門徒說「我們在天上的父」(太六9)。沒有人能帶著任何信心前來禱告,而不以這關係來稱呼祂。我們都必須承認祂為父,無論是藉著感悟還是選擇;要麼是藉著感悟祂在基督裡的父愛,要麼是選擇並敬重祂為父,決心除了神以外不認別的父,並依賴祂、順服祂:「你必稱呼我:『我父啊!』你也不再轉去不跟從我」(耶三19);也就是說,接受並承認祂為父,並承諾對祂保持忠誠。
  2. 收養是最初的特權之一。一個人一旦認同基督,他就被收養並帶入神的家中:約翰福音一章12節:「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翰福音二十章17節:「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人的狀態改變了;過去的罪被赦免,並為未來的赦免奠定了基礎。這是我們一旦屬於基督所擁有的最初特權之一。基督是什麼樣,祂就按著比例與程度,使祂的百姓也成為什麼樣。
  3. 這是神的約。祂應許祂所有的百姓「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來八11)。神沒有一個孩子小到不認識他的父親,儘管他在世上的經歷尚淺。神已顯明祂自己在基督裡是父親。神在別處應許賜給祂的百姓「認識我的心」(耶二十四7)。否則他們就不能屬於祂,祂也不能作他們的神,他們也不能作祂的兒女。

三、關於第三個考量,即這如何構成決定性的區別。這一點先前已論述過。

應用一:這提醒我們,對於幼小兒女的教導應當多麼用心;因為雖然靈性的成長是主要的目標,但自然的年齡並不被排除或豁免。有些幼童可能對神有驚人的認識,並有宗教的感悟:箴言二十二章6節:「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嫩枝最容易彎曲。我們在獅子年幼時馴服它,在馬還是小馬時馴服它。我們年幼時所學的,最容易接受,也最牢固地保留,在心智被先入為主的觀念佔據之前。塞內卡(Seneca)注意到了這一點:「我們的心智在轉向神之前,早已被邪惡所佔據」(Omnes praeoccupati sumus);困難便由此而來。請考慮他們是聖約的兒女,應當儘早進入(申二十九10-14)。基督對小孩子有極大的尊重,祂責備那些阻止孩子親近祂的人。神命令我們教導我們的兒女:申命記六章7節:「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我們被命令「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六4)。那頒布命令的,必會賜下祝福。祂期待並指望這一點:創世記十八章19節:「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人們在帶孩子受洗時應許了這一點。他們將孩子奉獻給主,卻又將他們教育給世界與肉體。像大衛呼喚所羅門那樣呼喚你的兒女:歷代志上二十八章9節:「我兒所羅門哪,你當認識耶和華你父的神,誠心樂意地事奉他。」

應用二:如果最卑微的基督徒都認識神為父,那麼我們是否認識神為父?我們在天上有父嗎?我們是否藉著耶穌基督與祂和好了?你主要可以藉此來確認:收養的狀態;伴隨而來的是收養的靈。有收養的狀態,也有收養的靈:「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四6)。這在禱告中顯露出來,因為它使我們以親切、如孩童般的方式來到神面前。恩典的靈會爆發為祈求的靈:撒迦利亞書十二章10節:「我必將那施恩叫人懇求的靈,澆灌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但就你恆常的狀態而言,你有兒子的靈、後嗣的靈嗎?兒子的靈會在禱告中顯露出來。這也是順服的靈;有一種如孩童般的敬畏與對神的畏懼;他們不敢得罪祂;正如利甲族人一樣(耶三十五5-6)。

第一,領養者本身,即那偉大而榮耀的神。祂遠超乎我們之上,在祂自身內已是全然幸福,並不需要我們,也不需要我們所能獻上的最美之愛與事奉。祂本有自己的兒子,即耶穌基督,是父所獨生的,「祂愛子的兒子」,祂的靈在祂裡面找到了完全的滿足與喜樂。若世人領養,那是為了「無嗣的恩典」(in orbitatis gratiam),作為安慰那些沒有子女之人的補救措施。從未聽聞有哪位已有兒子的父親會去領養兒子。因此,這更顯出此特權之高貴——神竟將如此親愛且尊榮的關係,賜給我們這些不配的受造物,這實在奇妙。神本有一位兒子,祂「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這位兒子是「神本體的真像」,是祂完全喜樂的對象,「每日為祂所喜愛,常在祂面前踴躍」。我說,神竟將如此尊榮的關係賜給我們,實在令人驚嘆。

第二,被領養者本身,即悲慘的罪人。我們本是與神隔絕且為敵的:「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我們生來就是神咒詛的繼承人,「死在過犯罪惡之中」;我們拋棄了受造時所領受的恩慈。然而,這些外人不僅被接入神的家中,更被置於兒女的地位,並按兒女的身分對待;仇敵不僅與神和好,更得著這位蒙福的神在基督裡作他們的父;可怒之子竟蒙召去承受福分;那些死在過犯罪惡中、屢次得罪神的人,竟蒙重生而有活潑的盼望;那些罪與撒但的奴僕,竟真得自由,甚至被召進入神兒女榮耀的自由。這正是我們所當驚嘆的,並要說:「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浪子回到父親那裡時說:「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我們都曾扮演浪子,為了一點小事拋棄了受造時的恩慈。我們責怪亞當為了一個蘋果出賣自己與後裔,責怪以掃為了一碗紅豆湯出賣長子名分,但「我們卻是無故地賣了自己」。因此,亞當的每個子孫都當說:我不配稱為兒子。我們已經喪失了與神一切美好的關係,以及隨之而來的特權;因此,這是何等驚人的憐憫!

第三,此憐憫與恩典的根本原因與源頭,即感動神的原因,乃是祂的愛;正是這愛激發了祂的能力與憐憫,將我們帶入此境地。

  1. 這是永恆的愛;其根基在於神的揀選;這是此建築的基石:「從創世以前,我們就照著祂旨意所喜悅的,預定得兒子的名分。」那時,人得恢復的途徑、特權、條件,以及將要享受這些的人,都已定妥。在這些條件下,約定已成。我們算什麼,竟讓神的思念在這麼久以前就臨到我們,讓祂對失喪的人類,特別是對我們,顯出這樣的恩惠?
  2. 這是白白的愛:「我必甘心愛他們。」神並非因我們的價值而傾向於此,而是出於祂自己白白的愛,恩慈地呼召我們,給予我們新的生命與聖潔的本性,使我們重生,以便我們能被領養,好讓祂能像對待兒女一樣溫柔地愛我們,並尋求我們的幸福。在其他的領養中,人有自由去選擇最優秀、最有成就的人。本性是有限的,但領養是自由的。無論我們的孩子身體如何畸形或心智如何敗壞,他們終究是我們的孩子;我們不能拋棄他們。但在我們憑自由意志選擇他人時,我們通常會挑選那些因其優良品質與行為而吸引我們的人。然而,我們這些本性與行為上的罪人、魔鬼的兒女、罪的奴隸,有什麼優良的稟賦能向神推薦自己呢?如果神看重我們的功德,祂大可將我們丟入地獄,而非接入祂的家中,因為我們與祂相差太遠,且對祂如此悖逆;因此,「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
  3. 這是特殊的愛,並非普世皆然;然而這愛卻賜給了我們:「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有些人活著並死在魔鬼的兒女身分中,始終保留著撒但的本性,未曾照著神的形象更新;事實上,世上絕大多數人都是如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這區別不在於我們自己,而在於神,是神使你與人不同;我們一切的好處都來自神,來自祂純粹的愛與良善。
  4. 這是付上代價的愛,考慮到其成就的方式;因為在神的永恆旨意得以執行並適當地向世人顯明之前,藉著基督的救贖是必要的;因此經上說:「祂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在神將此榮耀賜給我們之前,罪必須由神之子在我們的人性中代為贖罪。基督必須先成為我們的弟兄,神才願意成為我們的父;祂必須在地上取了母親,我們才能在天上有一位父;是的,祂必須忍受律法的咒詛,我們才能置身於祝福之中。在我們救贖的事工中,祂被當作奴僕對待,好讓我們能被當作兒子對待。猶大以三十塊銀錢賣了祂(太二十六15),那正是奴隸的價格(出二十一32)。使徒告訴我們,祂本是萬有的主,卻取了奴僕的形像:「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當成就此特權需要付出如此代價時,我們理當更加敬佩。這是純粹無限的愛,是祂對我們顯明了顯著且特殊的愛,祂竟願將此特權賜給我們:「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這是偉大而奇妙的愛;無法言說其方式或程度。

第四,單就尊嚴本身而言;這比世界所能給予我們的榮耀更大,是一件值得驚嘆而非僅僅述說的事。我們可以敬佩它,卻無法完全表達它。大衛說:「作王的快婿,在你們看來是小事嗎?」我們可以更有理由地說,被接入神的家中,成為至高神的兒女,這難道是小事嗎?這正是基督自己的榮耀與稱號,曾從天上莊嚴地宣告:「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我們也按著自己的比例與程度領受了這分榮耀:「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那被接納進入與神如此關係的靈魂是有福的。與此相比,世上所有的關係都當羞愧掩面;因為世人所極力追求的輝煌頭銜,與這榮耀且蒙福的特權相比,不過是空洞的虛飾與影子;它們在真正的榮耀或益處上都遠遠不及;因此,這比神讓我們作世界的君王,或一個人能追溯其血統至一連串不中斷的君王與王子,更能彰顯神的愛。唉!從聖靈而生,遠勝過從血氣的泡沫而生!這些世上的榮耀只能伴隨我們到墳墓;但成為神的兒女,將是我們永恆的榮耀與福分。

第五,這不是一個空洞的頭銜,而是賦予我們對一切可想像之特權的權利;正如我們若對神只有空洞的稱呼而無相應的責任,會被視為戲弄:瑪拉基書一章6節:「我若為父,尊敬我的在哪裡呢?我若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裡呢?」正如士兵稱基督為猶太人的王,卻吐唾沫在祂臉上、鞭打祂一樣。同樣,就神而言,若祂稱自己為父,祂必會對我們盡父親的一切職分;因為祂對我們有比任何頭銜或概念所能表達的更豐盛的愛。

但這關係依賴著什麼益處呢?非常多;可歸納為兩類:神作為父親,在現今與未來將為我們做什麼。

  1. 就現狀而言;

[1.] 祂會賜給我們聖靈,作我們的成聖者、引導者與安慰者。這是祂只賜給祂兒女的禮物,且祂賜給祂所有的兒女。這與我們父的偉大與慈愛相稱,這確實是父親的禮物,對於我們這些屬神的人來說是絕對必要的。我們曾說過,我們自身沒有內在的價值,但神將更卓越的靈放在我們裡面。神作為創造主,賜給我們天然的稟賦;但作為父親,祂賜給我們聖靈超自然的恩典。聖靈賜給基督是沒有限量的,好讓神所有的兒女與祂奧秘身體的肢體,能從祂這位生命的頭與源頭領受這靈:加拉太書四章6節:「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如果我們擁有這領養的高貴特權,我們也擁有領養之靈居住在我們心中,作我們的成聖者、引導者與安慰者。作我們的成聖者,以改變我們的心,並將我們轉化為神與基督的形象:哥林多後書三章18節:「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提多書三章5節:「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引導我們走一切的路,並約束我們遠離罪惡:羅馬書八章13節:「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激勵我們追求聖潔:詩篇一百四十三篇10節:「求你指教我遵行你的旨意,因你是我的神。你的靈本為善,求你引我到平坦之地。」特別是在屬靈生命的重大職分上幫助我們;如禱告:猶大書20節:「在聖靈裡禱告」;羅馬書八章26節:「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使他們能以親近的方式、帶著信心,卻又帶著既合乎祂威嚴又合乎祂慈愛的聖潔敬畏,來到神面前稱祂為父;帶著謙卑的順服,卻又帶著聖潔的熱切與懇求,這與其他人在禱告中那種漫不經心的形式主義與死寂截然不同。擁有這樣的幫助在身邊,有一位安慰者作為見證,這是何等大的特權!羅馬書八章16節:「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作為質押:哥林多後書一章22節:「祂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質。」確實,聖靈作為成聖者比作為安慰者更具必然性;然而祂確實是安慰者,如果我們感受不到,那是我們自己的錯。這是神所允許的,是我們因自己的愚昧與輕率而剝奪了自己所能享有的益處。

[2.] 祂賜給我們生活所需,即對我們合宜的屬世恩惠:馬太福音六章25、30節:「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喝什麼;為身體憂慮穿什麼。生命不勝於飲食嗎?身體不勝於衣裳嗎?……野地裡的草,今天還在,明天就丟在爐裡,神還給它這樣的妝飾,何況你們呢?小信的人哪!」基督徒有兩件事可以緩解他一切不信任的恐懼與憂慮:領養與特殊的護理。他有他的父,而他的父並非不知道他的景況,也非不顧念他;因此,儘管他手中幾乎一無所有,但只要他的父為他保管錢囊就足夠了,祂的看顧延伸至萬事萬物,祂掌握所有人的心,並按祂自己的旨意成就一切。祂知道他們的為人、需要與試探;如果我們信靠祂賜給我們天上的基業,我們當然可以信靠祂供應我們日用的飲食,祂連空中的飛鳥、田野的走獸,甚至祂的仇敵都供應;是的,有時當他們正在犯罪、羞辱祂的名、壓迫祂的僕人、反對祂在世上的利益時,祂仍供應他們。那餵養鷂鷹的,豈不餵養祂的孩子嗎?那供應祂仇敵的,豈不看顧祂的家人嗎?你會認為那餵養自己的狗卻讓孩子挨餓的人是殘忍至極的。對於我們慈愛的天父,若有此想像,簡直是褻瀆。如果神是你的父,你就不會缺乏任何好處;但何為「好處」的定義必須留給祂的智慧,因為我們不適合判斷這點,也無法洞察自己的益處,因此必須將一切交託給祂父性的看顧與智慧的護理。事實上,祂在祂的安排中寧願使我們得益處,而不僅僅是取悅我們,而你們的責任是將一切交託給祂的智慧與信實。

  1. 就來世而言。永恆的福分是領養的果子:羅馬書八章17節:「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我們一被領養、接入神的家中,就有了承受福分的權利,儘管尚未進入那福分的享受;我們現在所擁有的權利與盼望,足以抵銷左右兩邊的一切試探。我們所盼望的福分,遠遠超過那引誘我們違背父旨意的罪中之樂。那些轉瞬即逝的罪中之樂,與我們父在天上為我們預備的蒙福喜樂與榮耀相比,算得了什麼?以掃為了紅豆湯出賣長子名分是褻瀆(來十二16),拿伯拒絕出賣產業則是高尚(王上二十一3)。在左邊,這足以減輕今生的恐懼與憂傷:路加福音十二章32節:「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如果我們最終能得著國度,那麼我們在路上受點苦又有什麼關係呢?羅馬書八章18節:「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因此,在我們盼望的期間,我們有極大的鼓勵。但關於此點,後文會有更多論述。但在將來,我們將完全領受領養的果子:羅馬書八章23節:「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顯明是在復活之時,享受是在天上:羅馬書八章19節:「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那時,神的兒女將顯出他們所有的榮耀。但在天上,我們將得到神之愛與恩惠最完全、最宏大的彰顯。祂現在樂意赦免我們的過犯、接納我們進入祂的家中、賜給我們祂愛的滋味與承受天國的權利、並使用我們在祂的事工中,這是愛與恩典;但那時將是另一種愛;那才是真正的恩典,不僅被接入祂的家中,更被接入祂的同在與宮殿:約翰福音十二章26節:「我在哪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不僅擁有權利,更擁有基業: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4節:「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不僅僅是從事一些遙遠的服事,而是永遠在那些與我們一同作工的蒙福受造物中,愛神、以神為樂並讚美神。

III. 信徒應當被激勵去懇切地思想這件事。

  1. 為要激發我們的感恩,這是福音順服的主要動機與原則。人心在聖潔的事上往往懶散遲鈍;有各種方法、途徑與媒介來感動我們,但它們都可以歸結為兩點:愛與敬畏;而盼望可以與愛結合。我們感恩,不僅是因為我們已經領受的恩惠,也是因為我們從神的愛與良善中期待的恩惠。然而,所有屬於敬畏的動機,都無法像源於愛的動機那樣,產生如此親切、強大且持久的影響。在敬畏中,我們是強迫自己,但愛產生了一種傾向:是愛,而非敬畏,才是靈魂的偏向與傾向。請看,強迫性的影響與自然自願的傾向之間有何區別,敬畏與愛之間就有何區別。一個人因恐懼而被強迫去做一件事,但他寧願不去做;但對於愛,非強迫,而是愛在推動——「基督的愛激勵我們」。恐懼的約束是令人不快且無法被靈魂接受的;但愛的約束卻是令人愉悅的。這表現在以色列人為法老燒磚時,是被監工強迫的;而猶太人修復城牆與聖殿時:尼希米記四章6節:「百姓專心做工。」現在,唯有愛能激發愛:約翰一書四章19節:「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我們愛那先愛我們的。」我們在哪裡能看見神之愛最美好的前景呢?不就是在這愛的關係中,在祂領養我們作祂的兒女,並藉著耶穌基督作榮耀的後嗣這件事上嗎?總而言之:當我們最愛神時,我們最令神與自己喜悅;我們的職分運行得最自由、最甘甜;當我們的思想最沉浸在神的愛中時,我們最像神,也最能豐盛地愛神。
  2. 為了讓我們在世上的患難中,保持信心的喜樂與安慰。儘管我們是神的兒女,但世上絕大多數人仍將我們視為奴隸。使徒在經文中暗示了這一點:「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祂。」偽裝的王子在異國他鄉可能會遭遇種種虐待,如果他們的地位與身分被知曉,這些虐待本不會發生;同樣,神的兒女與後嗣在肉身中並沒有顯出華麗的外表。但「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思想世界不能像神愛我們那樣恨我們,這常能支持我們。如果世界是仇敵,神就是父親;他們不能加給我們多少羞辱與輕蔑,神將加給我們多少榮耀。如果你在他們眼中是「萬物中的渣滓」,你在神眼中卻是珠寶;如果他們把你趕出世界,神將接你進入天堂;如果他們預備了地牢,神已經預備了國度。
  3. 為了讓我們對自己的分感到滿足與知足;如果你有神作你的父,即便你在世上受困又如何?一個人若不珍視與看重屬靈的特權,他就與這些特權無分;因為神不會把珍珠丟在豬前,讓牠們踐踏在腳下。現在,當我們在缺乏其他事物時仍感到知足,這種實踐性的估價就超越了理論性的估價;正如大衛所說,詩篇十七篇14、15節:「從世人手中,主啊,從世人手中,他們在今生有份,你的財寶你充滿他們的肚腹……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我們不必羨慕他人的分;我們的景況應當有一種「心滿意足」:詩篇十六篇5-7節:「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你為我持守。用繩量給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處;我的產業實在美好。我必稱頌那指教我的耶和華;我的心腸在夜間也警戒我。」
  4. 激勵我們在聖潔上作榜樣;因為如果神在祂的愛上是無與倫比的,我們在聖潔上也當是獨特的;我們的回報必須與我們的領受成比例:「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那麼,推論自然是:「我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呢?」我們應當努力去取悅祂。正如父愛及隨之而來的益處是最豐盛且最確定的;兒女的職分也當是最高尚且最自由的。
  5. 我們應當思想它,以便更清楚地確認我們在其中的分,而不至於愚蠢地滿足於次等的幸福。當然,如果這是一個如此確定的真理,如此偉大的特權,我們就應當確保它是我們的,並能說:「神賜給我們何等的愛,使我們得稱為至高神的兒女!」

應用一:事實上,我將對此作出的應用是勸勉你們去爭取在這蒙福特權中的分。為了指引你們,請容我告訴你們:

  1. 這新的關係依賴於重生,唯有那些重生並更新至神形象與樣式的人才被領養;所有其他人,儘管被稱為基督徒,卻是私生子而非兒子,也就是說,不是合法的而是墮落的兒女。關係上的改變伴隨著真實的改變,或隨之而來;因為真實的改變是首要的,約翰福音一章12、13節:「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2. 重生是神的作為;但悔改與信心,作為重生的直接結果,是我們的責任。如果你想進入神的家並獲得其中的特權,你必須從窄門進入。我們必須謙卑地同意,為了神提供基督的目的而接受基督,或者同意成為神為可憐罪人所命定的人,並做祂所命定的事:加拉太書三章26節:「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這是我們最初的接納,藉著同意新約,依賴基督犧牲的功德以獲得其中的特權,並以莊嚴的誓言約束自己履行其中的義務;因為他隨即談到受洗歸入基督,好讓我們披戴基督。
  3. 如果你想享受兒女的特權,你必須履行兒女的義務;我們貪求特權,卻忽略義務。現在,兒女最大的義務是愛、取悅並尊榮他們的父親:「我若為父,尊敬我的在哪裡呢?我若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裡呢?」彼得前書一章17節:「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我們必須有一種溫柔與敬畏,以免得罪我們在天上的父。我們的特權是激勵我們盡義務的最強大動力:耶利米書三章5節:「你說:『你是我的父,是我幼年的恩主。』……看哪,你又行惡,又隨私意行事。」利甲的兒子們因嚴格遵守他們家族的規矩而受到稱讚:耶利米書三十五章6節:「他們說:『我們不喝酒,因為我們先祖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曾吩咐我們說:你們與你們的子孫永遠不可喝酒。』」這樣的性情是神所喜悅的。祂如此溫柔地愛那些像孩子般順服的兒女。主基督是何等謙卑順服,儘管祂是祂的獨生子!
  4. 如果我們想享受這家中的特權,我們必須服從這家中的管教。神會按祂自己的方式來教養祂的兒女;我們的幻想與慾望不能規定道路,一切都必須謙卑地順服祂的智慧:希伯來書十二章6-10節:「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祂得生嗎?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很多時候,祂的善意之愛會使用杖。在歸正之前,這是喚醒我們的手段,但在歸正之後,我們在祂眼中變得可愛,成為祂喜悅之愛的對象;然而,管教的杖不會完全被擱置。在天上,那裡沒有犯罪的危險,也就沒有使用杖的必要。那些被允許繼續犯罪的人,沒有得到父性管教的益處;因此,在上述引用的第9、10節中說:「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祂得生嗎?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孩子們當被他人責打時會感到不滿,但當因自己的過錯被父母責打時,卻能忍耐:父母可能會因缺乏智慧而犯錯,他們的管教是隨意且不規律的;但神的杖中,憐憫多於激情;祂的管教源於最純粹的愛,由完美的智慧所規範,並趨向並終結於我們的聖潔與幸福。
  5. 如果神認為合適,你必須順服並忍受世界的仇恨:啟示錄十二章11節:「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希伯來書二章10節:「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因此,正如基督所說,我們也必須說,約翰福音十八章11節:「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
  6. 經常且嚴肅地思想這奇妙且無與倫比的愛;這主題要求我們這樣做。

[1.] 這些事物卓越且偉大,通常會強行進入我們的思想;與這使我們成為祂兒女的愛相比,其他一切都是瑣事。唉!與這些榮耀的奧秘相比,你們所沉迷、所自豪的事物算什麼?榮耀、土地、收入?這些是最甜美、最令人陶醉的思想,是所有屬靈智慧之人的盛宴:以弗所書三章18節:「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盡我們所能去認識,好讓我們被它所感動。

[2.] 這些是與我們切身相關的事。無謂的猜測我們大可省去,或是別人的事;人人都會尋求自己的事:在屬世的事上這是真的。現在,有什麼比擁有神作我們的父、基督作我們長兄、天堂作我們的基業、天使與聖徒作我們家中的同伴更與我們切身相關呢?如果我們不因自己的疏忽或輕蔑而喪失此特權,這一切都可能成為我們的。這些事物藉著呼召成為我們的;它們可以藉著選擇成為我們的。思想能極大地促進這一點。

[3.] 它們是最必要的事。有什麼比愛神作我們的父(這是我們的職分),並知道我們作為兒女被祂所愛,對我們的幸福更必要呢?

[4.] 最有益處的事應當被我們所思想。耕種肥沃的土地比耕種荒蕪的荒原能得到更多益處;當我們手頭有更高尚的事業時,站在那裡講故事是徒勞的;同樣,當我們有神的愛可以思想時,若去沉思虛空,就是我們的愚昧;當手邊有充足的糧食時,讓磨坊去磨糠秕是愚蠢的。

這項反對意見或質疑可以這樣表述:我們幾乎看不見你們所說的那種偉大而榮耀的尊嚴與特權。你們說神愛他們,但世人卻恨惡他們;他們目前的景況與那種尊貴的身分如此不相稱,我們怎能相信呢?許多神的兒女卑微、貧窮、受世人壓迫,飽受各種災難與患難的折磨,這實在看不出我們有一位如此偉大而榮耀的父;甚至,因著內在的敗壞與外在的試探,我們自己也難以確信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的景況與我們所擁有的權利和特權實在太不相符,差距太遠了。使徒想要預先回應並防範這項反對意見,既是為了辯明這項特權的真實性——證明它正如他所言那般偉大而榮耀,也是為了堅固信徒,使他們能抵擋世人的恨惡與逼迫。

但他如何防範呢?在這項預先回應(prolepsis and anticipation)中,包含:(1)讓步;(2)修正。

  1. 就讓步而言,他承認了兩件事:

[1.] 神的兒女容易遭受世人的輕蔑與恨惡,「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為未曾認識他。」 [2.] 這項特權本身在世上並無顯赫的外觀;事實上,它被擁有者目前的狀態所掩蓋,「將來如何,還未顯明。」

  1. 就修正而言,其中:

[1.] 他斷言了特權的真實性,儘管處於目前的狀態,「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 [2.] 他指出在未來的狀態中,神兒女的榮耀將會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首先,關於讓步;其中第一個被承認的事實是:

  1. 神的兒女容易遭受世人的輕蔑與恨惡,「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為未曾認識他。」這裡的「世人」是指不信者,或是那些在基督之外的群眾。他們不認識我們,以致不接納、不愛我們,因為他們不認識「他」,即基督。「他」並非指代前文緊鄰的「父」;因為在聖經中,以代名詞「他」來尊稱基督是常見的用法,這在接下來的經文中顯而易見:「主若顯現」。事實上,整卷書信皆是如此:約翰一書二章4節:「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第12節:「因他的名,你們的罪得了赦免」;第25節:「應許我們的是他所應許的」;第27節:「你們從他所受的恩膏」;第28節:「當他顯現的時候,我們可以在他來的時候坦然無懼」。在本文之後亦然,第三章5節:「他曾顯現,是要除掉罪」;第16節:「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約翰一書四章17節:「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這是一種對基督的尊稱;因此其含義是:他們既不承認基督,也就不承認基督徒。然而,我不會嚴格堅持這種解釋,以至於排除聖父與聖靈,因為世人既不認識父、子,也不認識聖靈,因此他們恨惡並輕蔑神的百姓,抵擋福音體系的生命與大能。他們不認識父:約翰福音十五章21節:「但他們因我的名,要向你們行這一切的事,因為他們不認識那差我來的。」他們不認識子,因此輕蔑並恨惡聖徒:約翰福音十六章3節:「他們行這些事,是因為未曾認識父,也未曾認識我。」甚至,他們不認識聖靈:約翰福音十四章17節:「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這是第一個讓步,即世人看不出神與我們之間有任何偉大的特權,或親密深厚的關係。
  2. 第二個讓步是目前狀態的不完美,這使得特權的榮耀變得黯淡。我們現在的樣子,並未顯明我們將來會如何。我們被罪所玷污,被苦難所染黑。我們被多少軟弱所包圍!我們被多少匱乏、需要與患難所壓迫!我們的偉大特權沒有可見的外觀;看不出誰是神的兒女,也看不出他們將如何得榮耀。世上的繼承人顯得氣派十足、聲勢浩大;他們所到之處,人們會指指點點說:那是某某王子,或是某某公爵的兒子與繼承人;但神的兒女卻沒有這種排場與地位。

其次,關於修正;其中:

  1. 他斷言了特權的真實性,「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

[1.] 現在我們擁有這層新關係的直接基礎,即重生,藉此我們被賜予了新的本性,稱為神聖的本性,使我們得以分享神的生命與樣式:提多書三章5節:「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哥林多後書五章17節:「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2.] 我們擁有由此而來的權利;因為約翰福音一章12節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也就是權利或特權,因為這個詞在啟示錄二十二章14節中被翻譯為權柄:「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因此,我們確實擁有權利,雖然尚未擁有或完全享受;那留待永生才實現;但這是一個通往榮耀基業的憑據,必將確實且迅速地兌現。因此,我們目前的狀態與景況,正是神的兒女的狀態與景況。天與地之間必須有所區別;雖然我們在來世的兒女身分與今世有所不同,但我們現在對神而言是親愛的,被視為他家中的一員。神現在與我們同在這些土造的房屋中,儘管我們尚未與他在榮耀的宮殿中同在。他在火中、在水中、在各種境遇中與我們同在,儘管我們尚未進入那永恆的平安與安息的狀態。他愛我們,我們在他眼中是寶貴的:以賽亞書四十三章3、4節:「因為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是以色列的聖者,你的救主……因我看你為寶為尊,又因我愛你。」 [3.] 我們現在擁有這份安慰,以及初熟的果子與質,以表明它是何等美好與確實:加拉太書四章6節:「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哥林多後書一章22節:「他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質」;羅馬書八章23節:「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4.] 現在,這些果子與功效在我們的言行中顯露出來,使我們比其他人更明顯地像神,以致神的兒女與魔鬼的兒女之間有明顯的區別:約翰一書三章10節:「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在某種程度上,我們現在在聖潔上像他,將來在純潔、福分與不朽上將會更完美。世人現在能感受到這種區別:彼得前書四章4節:「他們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他們視神的兒女在本性、利益與目標上與他們背道而馳,擁有不同的安慰、不同的倚靠、不同的行事方式。有一群人,他們的生活不是屬肉體的,他們擁有與世人不同的喜樂與快樂。看見人驕傲、貪婪、放縱並不稀奇,就像看見太陽運行、大地靜止或水往低處流並不稀奇;但看見人活得像神所生的一樣,擁有不同的盼望與期待,看見他們為了神與天堂而放棄自己所見所愛的,去追求那從未見過的,靠超自然的支撐而活,以無形的盼望安慰自己,並犧牲利益、生命與一切來享受神,這才是稀奇。一個逆著血氣之流而行的基督徒,是世人的驚奇,也是世人的責備:希伯來書十一章7節:「挪亞因著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藉著這信,就定了那世代的罪。」那麼,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雖有更多盼望,但手中已握有許多。

  1. 在未來的狀態中,神兒女的榮耀將會顯明:「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那將是神的眾子顯現的日子:羅馬書八章19節:「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現。」首先是基督,然後是他所有的兒女:歌羅西書三章3、4節:「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

教義:雖然神已將他兒女的榮耀特權賜給了他的百姓,但在他們目前在世上的狀態中,卻幾乎看不見這些。

  1. 我將證明我們特權與尊榮的榮耀在目前的狀態中是看不見的。
  2. 我將給出理由。
  3. 應用。

I. 我們與神那榮耀的關係,連同其果效與果子,是一件隱藏且看不見的事。

  1. 世人看不見;世人不認識我們,正如未曾認識他;它對世人是隱藏的,就像顏色對盲人一樣;他們沒有眼睛去察看。

[1.] 因為他們被肉體的迷惑所蒙蔽,無法判斷屬靈的事:哥林多前書二章14節:「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就像野獸無法判斷人的事務;這是一種高於他們的生活;這些事超出了他們的範疇;他們按著肉體認識一切,並根據肉體的利益來衡量它們;屬靈的尊榮對他們而言是個謎。 [2.] 由於被惡意與偏見所蒙蔽,他們以乖謬的方式譴責這種狀態,從而惡意中傷並抵擋它:彼得前書四章4、5節:「他們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他們不願任何人脫離群體,以免有人使他們感到羞愧;因此,如果他們不能將別人拉入他們罪惡的團契中,他們就竭力以譴責來抹黑他們,或透過激烈的反對與逼迫將他們連根拔起。但他們乖謬的判斷不應成為敬虔人在聖潔道路上的阻礙,在聖潔的道路上,他們努力效法神,即他們的天父。 (1.) 因為如果神、基督或聖靈在世上都不被認識或尊崇,我們為何要感到不平呢?我們在理智上不能期望在世上得到比基督更好的待遇:約翰福音十五章20節:「你們要記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他在這之前就說過這話,以勸勉他們謙卑與忍耐。 (2.) 他們的意見不值一顧,因此我們與其被他們的譴責所冒犯,不如憐憫他們的無知。儘管我們被他們藐視、輕看,甚至逼迫,我們必須憐憫他們對神與屬天事物的無知。世界蒙蔽了他們:哥林多後書四章4節:「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他們被轉化為與他們所貪戀的事物相符,以致他們不知道什麼是真正的幸福與卓越。他們屬於世界是他們無知的原因。當神百姓過於在意人的尊重時,他們太敏感了。如果他們因世人不尊重他們而發怨言,這說明心中隱藏著驕傲的酵。基督徒在世上是個無名之人,因此若被輕慢,不應感到不快;他知道自己擁有神的恩寵,他的盼望在別處;如果他們更了解你,他們就會更好地對待你。當他們輕慢你,甚至逼迫、恨惡你時,要向你的主學習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 (3.) 基督徒應以神的認可為滿足:「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為未曾認識他。」雖然世人恨惡我們,但如果神愛我們,這就足夠了:約翰福音五章44節:「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當我們想要兩者兼得時,我們就造成了一種奇怪的混雜。我們擁有神的形象、神的恩寵與團契,並被接納進神的家中,這就足夠了。 (4.) 如果我們被世界擁抱與親吻,那反而可能是值得懷疑的原因。無論如何,事物必須根據其內在價值與本質來判斷,而不是根據世人的愛或恨;這應該減輕對世人輕蔑的感受。世界無法真誠地愛那良善的事物:約翰福音十五章19節:「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擁有他們恨惡的讚譽,好過擁有他們愛與認可的醜聞。 (5.) 那些在自己良心中真正蒙福的人,不可能因他人的判斷而真正悲慘:哥林多後書一章12節:「我們所誇的是自己的良心,見證我們憑著神的聖潔和誠實,在世為人。」心中的鳥兒唱得最甜美。如果全世界都稱讚我們,或全世界都譴責我們,若世界譴責而我們的良心赦免我們,我們就不必煩惱;神不會為了我們的定罪或赦免而徵求他們的投票與支持。 (6.) 世人的誹謗與嘲弄不應成為我們在主道上的阻礙;因為神將會與他們算帳,關於他們對他百姓的惡言:彼得前書四章4節:「他們毀謗你們,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惡人心中的每一個惡念,或口中的每一句話,神都看在眼裡。因此,這可以安慰我們,神將會因他們所有的誹謗而要求他們嚴格交帳,或者至少使我們在盡職時不至於灰心。

  1. 正如我們的尊嚴不屬於世界,它在我們目前的狀態中本身也不顯露(1.)因為它是屬靈的,上面有一層面紗;(2.)它是隱藏的;(3.)因為它是未來的。

[1.] 屬於我們收養之尊嚴與特權的特權是屬靈的,因此在肉體上沒有華麗的外觀;例如: (1.) 神的形象是內在的形象:詩篇四十五篇13節:「王女在宮裡極其榮華。」世界在外表上是榮華的,但教會在內在是榮華的;其光輝不在於龐大的財產與巨額的收入,而在於恩賜與恩典的豐盛澆灌。妓女比貴婦更濃妝豔抹、珠光寶氣;因此,假教會比真教會更以華麗的外表裝飾:雅歌一章5節:「我雖然黑,卻是秀美,如同基達的帳棚,好像所羅門的幔子。」這裡有許多十字架與安慰、敗壞與恩典、美麗與黑暗;就像那些帶著帳棚四處漂泊的野蠻民族,外表是黑的,被天氣弄髒了,但隨身攜帶著昂貴且有價值的東西;所羅門那富麗的掛毯與織錦,也有其他價值較低的覆蓋物,就像約櫃有海狗皮的覆蓋物一樣。外表可能沒什麼光輝,但內在卻有許多美麗;甚至我們神的榮耀也可能在他們身上。神的百姓不應以他們的外表來判斷,而應以這種內在的榮耀來判斷。世人不會相信如此卑微的受造物竟是神的兒女。 (2.) 由此而流出的生命是隱藏的:歌羅西書三章3節:「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就像樹的汁液,雖然果實顯現,但汁液卻看不見。 (3.) 他們的安慰是屬靈的,是透過感受而非報導與想像而得知的:「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這不是學問,而是屬靈的經驗會告訴我們這是什麼:啟示錄二章17節:「得勝的,我必將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是敬虔人的心知道並感受到這些安慰:「外人無從分享他們的喜樂。」當事人感受到了,但旁觀者卻不知道。 (4.) 神護理的保護與供應;這是一個秘密,對那些必須在感官視野下觀察一切的世界來說,這是一個奧秘與謎題:詩篇三十一篇20節:「你必把他們藏在你面前的隱密處,免得遇見人的計謀;你必暗暗地保守他們在亭子裡,免受口舌的爭鬧」;因此被說成「住在至高者隱密處的」,詩篇九十一篇1節。再次,「耶和華的秘密在他們的帳棚上」;意指神的保護與護理。這是神特別的恩寵,世人所不知道的,藉此神與他的百姓同住,並維持與繁榮他們,沒人知道是如何做到的;但他們身上有一種秘密且無形的祝福,相反地,有一種像蛀蟲一樣無形的咒詛,足以摧毀惡人最美好的享受。神為了供應他的兒女,可以在微小的手段中放入極大的祝福。 [2.] 因為它是隱藏的:歌羅西書三章3節:「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不僅在安全方面,因為由一種無形的力量所維持,而且在晦澀方面是隱藏的;上面有一層面紗。 (1.) 屬靈生命隱藏在自然生命的面紗之下:加拉太書二章20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們活在肉身中,但他們不是隨從肉體而活。這是一種生命中的生命。屬靈生命只不過是自然生命的昇華,並被導向更高、更崇高的目的。神的兒女像其他人一樣吃、喝、睡、娶、嫁;他們並沒有脫離血氣的利益與關切,但所有這些事情都由恩典所治理,並被導向崇高與永恆的目的。但那治理此生命的恩典卻看不見。我們可以看到人移動與呼吸,聽到他們交談,但我們看不到那生命的原則。我們聽到時鐘敲響,但發條與齒輪卻看不見。靈魂內在的運動,以及推動與激發它們的原則也是如此。 (2.) 另一個面紗是患難與外在的卑微與降卑:「世界不配有的人」,他們卻「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誰會想到如此大的價值竟隱藏在卑微的外表之下?有人會判斷這些人在神的恩寵中最高,或是榮耀的繼承人嗎?榮耀被卑微的外表所遮蔽與掩蓋:「神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如此悲慘地貧窮,卻與神有如此高的關係,以至於那些感受到神的手如此沉重與劇烈地打擊他們,且擁有如此少世上好東西的人,竟能擁有神最多的心:詩篇六十八篇13節:「你們雖然躺臥在羊圈中,好像鴿子的翅膀鍍白銀,翎毛鍍黃金一般。」有時神遮蔽他們所有外在的榮耀,使他們像廚房裡的洗碗工,但同時卻以恩典裝飾,並以他愛的證據所充實;那些最終將被提升到永恆榮耀的人,可能長期處於悲慘、黑暗、匱乏與被藐視的狀態。 (3.) 另一個面紗是責備與誹謗:哥林多後書六章8節:「似乎是誘惑人的,卻是誠實的」;也就是說,在世人眼中被視為一群偽君子,卻是神真誠的僕人與兒女:「按著肉體被判斷,卻在靈裡為神而活。」責備是神使他的產業肥沃的土壤與肥料;但魔鬼卻意圖以此來摧毀與根除他們。撒但首先是說謊者,然後是殺人犯;就像他們想給基督徒穿上熊皮,然後像誘餌一樣引誘他們;世界這樣做是為了保持他們的偏見,並且不願去探究,因為他們存心要恨惡。 (4.) 還有另一個面紗。基督徒因自己的軟弱而熄滅了這生命的活力,遮蔽了這生命的榮耀;他們有太多的亞當,太少的耶穌,因此屬靈生命在黑暗中以謎語的方式進行;好草與花朵被雜草的豐盛隱藏在被忽視的花園中。基督徒太疏忽了,沒有活出神所生之人的樣子;就像人們對漢尼拔在卡普亞的享樂中消磨他的日子、時間與軍隊時所說的,他裡面有火,但需要吹動;所以底部有恩典,但需要一點攪動與激發。神最好的兒女也有他們的失敗:「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現在,惡人更堅持神的兒女的過錯,而不是他們的恩典,就像蒼蠅停在傷口上,禿鷹飛過歡樂的花園去停在腐肉上一樣。珍珠或鑽石在泥土與污泥中,其光澤在洗淨之前無法辨認。當敗壞很大而經驗很少時,一點恩典很難辨認;就像棍子比針更容易找到一樣。 [3.] 它是未來的:「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但將來如何,還未顯明」;因此我們的兒女身分不僅對他人隱藏,在很大程度上對我們自己也是隱藏的。我們完美與蒙福的時刻尚未到來,我們目前無法判斷它;神將為我們做什麼,以及什麼樣的榮耀將在我們身上顯明。所預期的榮耀在聖經中並未完全顯明,因為我們沒有心去構想它:哥林多前書二章9節:「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哥林多前書十三章9節:「先知講道之能有限,但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使徒被提到樂園時,聽到了無法言說的話。屬天的喜樂無法用屬地的方言告訴我們;聖經不得不對我們口齒不清,並用我們能理解的方式,透過現在的事物來談論未來的事物;因此我們的榮耀在很大程度上是未知的,直到我們上去,看到為我們預備了什麼樣的榮耀冠冕。

II. 這種榮耀不顯露的理由。

  1. 因為現在是試煉的時候,將來是報償的時候;因此現在是隱藏的時候,將來是神的眾子顯現的日子。如果屬靈生命的榮耀太過明顯,就沒有試煉,無論是對世界還是對神的百姓。凡人在此被區分是合宜的;就像基督本人可以被那些有心看他的人所辨認,但他的位格中仍有足夠的晦澀來硬化那些決心繼續保持偏見的人。因此,路加福音二章34節說:「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許多人興起,又要作毀謗的話柄。」他是惡人的絆腳石。所以,如果基督徒狀態的全部卓越性都被揭開,就不會有試煉。基督有他光明的一面與黑暗的一面,有榮耀可以被那些用屬靈眼藥膏抹過眼睛的人看見,也有足夠的患難與卑微來硬化那些無心看的人;所以神在世上有他揀選的人,他們保持他的榮耀與利益;他有他的方式來表達他對他們的愛,但不是公開的。現在他們被稱為他隱藏的人,關於他秘密的祝福與保護:詩篇八十篇3節:「神啊,求你使我們回轉,使你的臉發光。」神選擇了這種方式,因為它最適合我們與世界的試煉。
  2. 現在是信心的時代,將來是看見的時代;而「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因此,在這個信心的日子裡,神不會太公開地將事物表達給感官觀察,因為那會摧毀信心。現在我們被聖化、稱義,並憑信心而活。
  3. 為了使我們能效法我們的元首,主耶穌基督,他來時並沒有外在的顯現。神性的榮耀隱藏在他肉身的面紗之下,他的尊嚴與卓越隱藏在卑微與低下的外表之下:「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在這種外在狀態中,肉眼看不見任何可愛之處;雖然在真正的美上超越了天使與人,但在外在狀態與生活條件上卻不然:「這不是那木匠的兒子嗎?」他有他責備的面紗;被稱為「貪食好酒的人」,並且「他是靠著鬼王趕鬼」。他受撒但的試探,被暴力的兒子所逼迫。他確實沒有罪,卻被算為罪人。現在我們必須在凡事上像基督;他為我們聖化了一種卑微的狀態。
  4. 神選擇這種方式作為提升他榮耀最合適的方式;他會給我們很少的現款,以便他能每天從我們這裡聽到聲音,我們也能從他那裡尋求供應;因為我們被賜予了收養的靈,以便我們能呼叫:「阿爸,父!」也為了使他的能力在我們的軟弱上顯得完全。透過軟弱、虛弱與匱乏,他父性的愛比在完全且徹底豁免這些的情況下更顯明給我們。如果不是因為我們在未成年與幼年期間的這些匱乏與患難,神就不會那麼頻繁地從我們這裡聽到聲音,我們也不會有如此更新的經驗來復甦對他愛與恩典的感受,否則這些在我們心中將會冷淡與死亡。

應用 1. 如果你的事奉過程使你暴露在其中,那麼對於被世界隱藏與恨惡要感到滿足。盡他所能,基督徒應尋求與眾人和睦,贏得所有人的好感,以免他的事奉受到阻礙。但沒有人能如此無辜與溫柔地行事,而不遇到一些反對;但我們不應在十字架上絆倒,不應因敬虔的道路而退縮,也不應因伴隨它們的煩惱與患難而在神更嚴格的道路上灰心。為此:

  1. 看事物不要看它們現在被認為是什麼,而要看它們將來會是什麼;現在是麻煩,將來是報償。如果瞎子看不見這些事,你應該看見,彼得後書一章10節。現在的時間很快就過去了,因此我們不應看事物現在看起來是什麼,而應看它們在永恆中將證明是什麼。現在的快樂、利益或榮耀,很容易被最終的羞恥所抵消。被嘲笑、被誹謗的信徒,哦,當基督給他永恆的報償時,他將是多麼榮耀的受造物!馬太福音五章11、12節:「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
  2. 感恩地考慮你現在因聖潔而得到的益處,以及患難。最小的十字架通常比聖潔所帶來的全部優勢更受關注。你的父現在對你陌生嗎?他沒有給予百倍嗎?馬可福音十章30節;並給你那些比他從你那裡拿走的更有價值的東西嗎?世界可能買得太貴,但救恩與聖靈的安慰卻不會。是的,至於外在的事物,你並沒有被拋棄在他的護理照顧之外:哥林多後書四章9節:「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至死亡。」雖然我們與困難搏鬥,但卻得到支持與維持;我們天上的父仍然是父。

應用 2. 不要追求外表,也不要靠輿論生活,而要以神的恩寵與認可為滿足;偽君子的外表是最好的,因為他尋求取悅人。但要將內在的生命視為最好的生命,那內在的裝飾,心中隱藏的人。蕁麻在高處攀升,而紫羅蘭卻隱藏在自己的葉子下,只能透過它的氣味與芬芳被發現。基督徒以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為滿足。仔細考慮。

  1. 關於信徒所蒙召進入的尊貴身分與特權,即成為神的兒女與神的朋友。
  2. 若蒙神認可與接納,我們在良心中便享有祂認可的尊榮,以及我們誠實無偽的見證(林後五9;林後十18)。我們對自己的良好評價,或是他人對我們的良好評價,都遠不如神對我們誠實的見證那樣令人得安慰。
  3. 神的眷顧往往在世人面前顯得格外顯著:「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當一個人誠心立志要尊崇神時,神會在適當的時候,親自照料並在世人面前尊榮他。
  4. 神在審判之日對我們的認可與見證(林前四5;彼前一7:「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顯比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
  5. 天上的永恆榮耀:羅馬書二章7節:「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應用三:如果你的特權是隱藏的,就讓你的恩典在果子與功效上顯明出來。你的幸福雖少有人見,但你的聖潔應當是顯而易見的;神的兒女像祂,這是神的榮耀(太五16;帖後一12)。如果你的境遇因患難而顯得晦暗不明,切勿讓它因罪惡而變得晦暗不明;雖然你未必能過著持續不斷的幸福生活,但必須保持恆常的聖潔操守;沒有什麼比敬虔的靈性更偉大的了。

應用四:要以卑微的境遇為滿足;現在並非神眾子顯現的日子。雖然那些惡人似乎擁有更豐厚的待遇,但神並未放錯祂的手——正如約瑟看見父親將右手按在以法蓮頭上,而非瑪拿西頭上時所想的那樣(創四十八)。神的獨生子在世生活時,境遇是何等貧寒!雖然你沒有享受他人所擁有的享樂、榮譽、財富與尊崇,但只要你享受神的恩寵,這就足夠了;雖然卑微,卻是榮耀的後嗣(雅一5)。神並不按人的外在光彩來評價人(撒上十六7)。

應用五:不可按外貌斷定是非,總要按公平斷定(約七24)。不要以神子民的外在或世俗特權來論斷他們:摩西在神子民受苦的境遇中,仍能看見他們的卓越之處(來十一25)。不要誤判你自己:我是一個貧窮、受苦、被人輕視的人;這可能會成為一種試探(詩七十三13-14)。不要因為他人的一些過失而誤判他們;珍珠可能埋在大量的糠秕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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