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85 詩篇131篇講道集|004_詩131_2_以謙卑安靜順服神的護理

第四講

「我心平穩安靜,好像斷過奶的孩子在他母親的懷中;我的心在我裡面真像斷過奶的孩子。」(詩篇一百三十一篇二節)

僅僅避免驕傲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努力在謙卑上卓越。除非心裡種下了相反的恩典,否則罪的根除永遠無法徹底完成。對於許多人來說,可以說他們只是沒有惡行,而非有德行。我們可以說一個感官主義者並不驕傲,但我們不能說他是謙卑的。

在前一節中,他告訴我們他避免了驕傲;現在他告訴我們他對謙卑的追求。那裡說:「我的心不狂傲」;這裡說:「我的心在我裡面真像斷過奶的孩子。」他藉著對神護理的安靜順服來宣告他的謙卑。

這裡表現為:

  1. 一種強烈的誓言,「我心平穩安靜」(原文有「我確實」之意)。
  2. 一種真誠的努力,「我平穩安靜」。
  3. 一個恰當的比喻,取自「斷過奶的孩子」。

為了加強語氣,這句話被重複了兩次,「我的心……我的心」。

一、這裡有一個強烈的誓言,「我心平穩安靜」。他對此非常認真,以消除某些人容易歸咎於他的野心嫌疑,彷彿他試圖從掃羅手中奪取王位。因此,他加上了這個「我心」(Surely),以顯示他所說之事的真實性。在原文中,它以誓言的形式出現;七十士譯本為「ei me」(若非)。這種語氣形式正如詩篇九十五篇十一節:「我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希伯來文邊註為「如果他們進入我的安息」。這句話的一半被表達出來,為了教導我們不應將口用於咒詛;因此那部分沒有被提及。有些人有著可怕的膽量,他們不斷地對自己許下巨大的災禍、咒詛與定罪,並在言談中夾雜這些咒詛,彷彿這對他們來說是一種榮耀或消遣;而聖徒在重大場合則會抑制咒詛或可怕的聲音。然而,有時在重大案件中,咒詛是可以表達的;正如詩篇七篇三至五節:「耶和華我的神啊,我若行了這事,若有罪孽在我手裡,我若以惡報那與我交好的人……就任憑仇敵追趕我,直到追上,將我的性命踏在地下,使我的榮耀歸於灰塵。」所以這裡,「如果我沒有像斷過奶的孩子那樣平穩安靜我的心,那麼就讓我被視為說謊者,或作為一個驕傲的人受苦;或讓我失去我的希望,」等等。但咒詛的部分被隱藏了,正如許多類似的情況一樣。那麼,神兒女對護理的安靜順服有時是如此巨大,以至於在世人看來似乎不可思議,有時需要用誓言來證實。

二、他真誠的努力。他所達到的順服並非假裝,而是認真努力的結果;「我平穩安靜」。他努力抑制一切野心的衝動,以便使他的心平靜下來,對神進行謙卑的順服。

這裡觀察四件事:

  1. 在最好的心中,也可能會有某些反叛的衝動與傾向,起來反對神至高的統治與護理。最好的心不過是一個分裂的王國。在重生的心中有肉體與聖靈(加拉太書五章十七節),如同兩個不可調和的敵人。有聖靈的衝動與傾向,與神的律法相符;也有肉體的衝動、傾向與私慾,反叛神並在心中製造麻煩。這種爭戰除非生命結束,否則不會終止。我們必須時刻站在崗位上,平靜我們自己。靈魂有時可能會受到某種不當的騷動,無論是由於我們的私慾還是激情;當我們受到逆境、傷害或疾病的操練時,我們的激情可能會掀起風暴,但我們必須勒住我們的急躁。是的,有時我們心中會產生對更高境況的渴望;你對某種神認為不適合你的事物有慾望;你必須勒住你的野心。有時風暴可能如此猛烈,以至於不容易平息。經上說惡人像翻騰的海,不得平靜,其中的水湧出污穢和淤泥(以賽亞書五十七章二十節)。有死海,即麻木的人;有風暴的海,即不滿的惡人;有平靜的海,即敬虔的人,他們可能會被風的力量所攪動。
  2. 我們必須平靜並調和這些騷動,正如大衛努力使他的靈魂平靜,並抑制所有那些野心勃勃的人用來擾亂自己的無序衝動與慾望。他天生也像其他人一樣傾向於這些,他的心容易被它們所擾亂;但他不給它們機會,而是努力藉著理性的統治來勒住它們。因此,我們必須調整並整理我們的靈,或平靜我們的靈魂。
  3. 雖然使手段有效的力量不在我們手中,而在主的手中,但我們仍然必須理性地使用神用來傳遞這種力量的手段。我們必須自我檢視,激發我們裡面的神恩,呼籲自己交帳,讓良心為我們情感的混亂負責。我們能給出理由嗎?詩篇四十二篇五、十一節:「我的心哪,你為何憂悶?」約拿書四章四節:「你這樣發怒合乎理嗎?」因此,我們必須傳喚自己,與自己辯論,「我平穩安靜」。

四、我們越是遠離野心勃勃的念頭與充滿疑慮的憂慮,內心就越是平靜。正是我們的私慾滋生了擾亂與煩惱。一顆躁動不安的心,是我們那充滿疑慮的恐懼、焦慮的掛慮,或是野心與世俗慾望的果實:詩篇一二七篇1、2節:「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你們清晨早起,夜晚安歇,吃勞碌得來的飯,本是枉然;惟有耶和華所親愛的,必叫他安然睡覺。」無論是從廣義還是狹義來理解這段經文,我們的本分就是我們的平靜,而我們的罪就是我們的煩惱。主禁止我們懷有那些使人分心的掛慮、恐懼與疑惑,並宣告那種痛苦的狀態是不合宜的;煩惱在成為我們的苦難之前,首先是我們的罪。

三、這藉由一個貼切的比喻來呈現,即「斷奶嬰孩」的形象。這是一個知足心靈的生動象徵,經文中重複了兩次,好讓我們能更深地領會。斷奶的嬰孩不要求什麼,也不期待什麼,只接受母親所給予的。這個比喻隱含了極致的順服、倚靠、捨己與降服。我對使用比喻一向謹慎,但在這裡我願多加發揮,原因如下:

  1. 因為我們的主基督不僅使用了這個比喻,當門徒爭論誰為大時,祂甚至親自領過一個小孩子來,放在他們中間,作為一個可見的標記與代表,以此駁斥他們的驕傲:馬太福音十八章1至4節:「當時,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天國裡誰是最大的呢?』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站在他們當中,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這足以作為我們從孩童身上學習並向你們傳講謙卑的根據;如果我們的主基督都願意使用這種方法,我們又是誰,竟敢抗拒祂的智慧,認為花點時間探討它是浪費光陰呢?
  2. 因為我們可以從孩子身上學到許多功課;雖然他們天性中也有驕傲的種子,但他們尚未熟悉驕傲的作為;他們不知道世上的偉大與榮耀是高於他們的東西。然而,基督徒應當將世上的事物視為低於自己的東西而加以輕看,並在這一點上讓自己處於孩童的姿態,儘管理由不同;世俗事物高於孩童,卻低於基督徒。參見哥林多前書十四章20節:「弟兄們,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然而,在惡事上要作嬰孩,在心志上總要作大人。」孩子不會嫉妒世上的君王與貴族,他們對自己卑微的事物感到知足,正如君王與皇帝對他們的冠冕感到知足一樣。他們不會處心積慮地陷害他人,好在世俗尊榮上凌駕於人;也不會惡意中傷他人,藉由抹黑別人的名聲來彰顯自己的名聲。他們不知道貴族與乞丐的區別,與兩者的孩子都能同樣玩耍。
  3. 這是一個極好的象徵,用以代表世上最智慧、地位最高之人的光景。即便像基督的門徒那樣智慧的人,受教於祂的親身陪伴,主仍帶出一個嬰孩來羞辱他們,顯明他們的軟弱,因為他們的心思竟忙於瓜分彌賽亞國度的榮耀。基督告訴他們,那最像孩子的人,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那在自己眼中最謙卑的人,就擁有最多的福音福分。因此,世上地位最高的人,在神面前也不過是個軟弱的嬰孩,完全懸掛在母親身上。對最偉大的權勢者而言,在神面前謙卑行事絕非恥辱。大衛在此說他的心像斷奶的嬰孩。當他要與自己和神的仇敵爭戰時,誰比大衛更像獅子?但當他與神相處時,他就像一個斷奶的嬰孩。在神面前,無論君王還是農夫,卑微還是高貴,所有人都是乞丐。我們所擁有的一切,皆是祂樂意賜予並持續供應給我們的;無論是卑微者還是偉大者,我們都需要每日的赦免與每日的供應。
  4. 這是為了駁斥我們在受到驕傲或激情的責備時,慣用的藉口:「我不是那種會忍氣吞聲的孩子;他們會知道自己不是在跟一個孩子打交道。」然而,如果我們順服神,我們就必須讓自己處於斷奶嬰孩的姿態。

現在讓我們剖析這個比喻,說明它在哪些方面是貼切的。大衛平靜安穩自己,(1)像一個孩子;(2)像一個斷奶的孩子。

  1. 像一個孩子。孩子不會被野心勃勃的念頭所困擾:馬太福音十八章3節:「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一個小孩子不知道什麼是爭權奪利。屬肉體的野心,即追求統治權、尊位與榮譽,與基督徒的性情是背道而馳的。基督以此駁斥門徒的驕傲;彷彿祂在說:你們在我的國度裡爭奪世俗的偉大與尊位;但我的國度是嬰孩的國度,其中不容納任何人,除非是謙卑的人,是那些在自己眼中看為小的人,是那些甘願在他人眼中顯得渺小與被藐視,而不追求世上偉大事物的人。基督就是這樣將他們從虛榮的野心、對名聲與世俗榮耀的追求,以及對屬肉體國度的期待中拉出來。難道我們今天不需要變成小孩子的樣式嗎?恩典工作的一大部分,就是要拆毀我們的驕傲,使我們在自己眼中看為小。我們都應當藉由內心的卑微、舉止的節制,以及對神一切安排的順服,來證明自己是神的兒女,不渴求高於神藉由祂護理的溫和邀請所帶領我們進入的境地。我們必須讓自己處於一個軟弱無能之孩童的姿態,沒有野心,沒有貪婪,完全仰望神的指引、扶持與加力。
  2. 為何是「斷奶的」孩子?

[1.] 斷奶的嬰孩被從乳房與其天然的食物中移開;因此,當神樂意收回我們所期待的,並將我們置於卑微與受苦的境地時,我們必須耐心地順服神的旨意與喜悅,甘願成為神要我們成為的樣子。噢,如果我們能從世界的乳房中斷奶,那該有多好!那樣的話,試探必將被連根拔起。如果屬世與屬肉體的私慾被治死,我們該是多麼容易取悅神,並向永恆的榮耀邁進!斷奶的嬰孩通常是藉由某種苦味而被驅離乳房,從此不再吸吮。噢,願基督徒也能如此迅速地從世界斷奶,對世上的榮譽、財富與享樂變得死心!並能像使徒一樣說:「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很少有人能因為乳頭上塗抹了最苦的苦艾而斷奶;他們依然在那裡吸吮,儘管吸到的只是空氣;在經歷多次失望後,他們仍像回到天然的奶水一樣,回到對世界的愛中。一個孩子到了十三、十四歲還在吸奶,簡直是怪物;但我們到了五十、六十歲,卻依然貪婪如初。世界本性上對我們是甜的;苦難的苦味並不能使我們斷奶;儘管有諸多警告說「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約壹二15),我們卻依然愛著世界。在死亡臨近時,世界對我們才變得苦澀,因為那時世界與其上的私慾都要過去;那時我們才呼喊世界是如何欺騙了我們,誘惑這悖逆的肉體去忽略神與更高的本分。但那時才斷奶,或是被驅離乳房,已是疑問了。我們理當更早斷奶才是。

[2.] 斷奶的嬰孩無法為自己做任何事,全靠他人的照料;我們也當視自己為最軟弱無能的孩子,靠自己什麼都不能做;在我們從天然的情慾與渴望中斷奶後,要完全意識到自己的缺乏、空虛與無力,無法自理,將一切交託給神:詩篇四十篇17節:「但我是困苦窮乏的,主仍顧念我。」我們或許會被世界藐視與輕看,但那並不會使我們在神眼中變得可憎。相反,我們被帶得越低,祂對我們的眷顧就越深。那些空虛、匱乏、沒有乳房可依賴的人,正是交託給神的人,好讓祂來照料他們。

[3.] 儘管斷奶的嬰孩沒有得到他想要的,或是他天然最渴望的東西——乳房的奶水,但他對母親給予的一切感到知足;他安息在母親的愛與供應中。我們也當對護理所允許我們擁有的一切感到知足:希伯來書十三章5節:「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腓立比書四章11節:「我已經學會了,無論在什麼景況都可以知足。」凡令我們天父喜悅的,也當令我們喜悅。那從乳房轉向較硬食物的孩子,最終還是知足了。君王的孩子不知道什麼是驕傲的膨脹,什麼是世俗的榮耀。孩子不會規定自己要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他們不操心擴張產業、堆積財富、追求尊位與榮譽,而是溫順地接受為他們所預備的一切。

[4.] 孩子在失去天然提供的食物時,並不焦慮,而是完全歸向母親,懸掛在母親身上。因此,對於任何事情,我們都應當倚靠神,將自己交託給神,並期待從祂那裡得到一切:詩篇六十二篇5節:「我的心哪,你當默默無聲,專等候神,因為我的盼望是從他而來。」我們應當以這種單純的順服,安息並倚靠神。讓我們謹慎,不要自作聰明、為自己籌算,而要信靠我們在天上的父,將自己交託給祂那智慧而聖潔的治理。

由此可見,這是一個完美的象徵:

(1)捨己的象徵;因為孩子斷了奶,被從他最喜愛的事物中移開。我們也不可指望在孩子氣的意志與胃口上得到滿足;我們必須斷奶,從乳房轉向更艱苦的飲食。

(2)謙卑的象徵,即意識到我們的無能與虛無;因為孩子無法自理,我們也一樣。我們所有人都是軟弱無知的,就像小孩子一樣,不知道什麼對自己有益,也不知道如何供應自己,只能完全投靠他人的照料。

(3)知足與順服神旨意的象徵,神是我們的供應者。越是無能,就越有資格得到神的眷顧。

(4)在任何狀態或景況下,對神倚靠與安息的象徵;因為我們必須將一切事務的掛慮卸給祂。噢,如果我們能像孩子一樣,那該是何等有福!

現在讓我們進入教義。

教義:將我們自己完全順服於神的旨意,這對一顆謙卑與信靠的心靈來說是極為合宜的。

我將說明(1)這種順服是什麼;(2)為什麼它既證明了謙卑,也證明了信靠。

首先,這種將自己順服於神旨意的是什麼?我將說明(1)其本質;(2)其根據;(3)其對立面。

  1. 本質。這是將我們的意志完全順服於神的意志,以應對所有關乎我們與我們家人的事件。

這種順服有兩個分支:

[1.] 對未來事件保持心靈的超然(indifferency),將其留給神,按照祂的旨意與智慧去處置,以成就祂的榮耀與我們的益處。這在聖經中藉由聖徒與我們的主基督的實踐,經常被推薦給我們:約翰福音十二章27、28節:「我現在心裡憂愁,我說什麼才好呢?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名。」我們從基督那裡學到,當我們處於極大的困惑中,不知道結果如何時,我們應當絕對地將其順服於祂的旨意,並顧念祂的榮耀;相信神會決定並安排這件事,使其最能彰顯祂的榮耀並對我們有益。因為基督所諮詢的不是祂自己的安逸,而是神的榮耀;正如祂不顧念祂人性中無辜的傾向,而是顧念祂父的榮耀。我們也應當甘願讓神得著提升,即使這意味著我們的損失與痛苦的代價;正如自然界的事物會為了整體的益處而違背其個別的傾向;火會下降,水會上升,以避免真空並維持自然界的連續性。大衛身上也有這種順服的例子:撒母耳記下十五章25、26節:「你將神的約櫃送回城去。我若在耶和華眼前蒙恩,他必使我回來,再見約櫃和他的居所。倘若他說:『我不喜悅你』,看哪,我在這裡,願他憑自己的意旨待我!」他溫柔而順服地接受神的喜悅,完全否認自己與自己的意志,將他的人、冠冕與產業,完全交託給神,任憑祂看為好的去行。但以理書三章17、18節中的三個孩子也是如此:「我們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即或不然……」以斯帖在將案件交託給神時也是如此:「我若死就死吧。」(斯四16)。

[2.] 在神安置我們的每一種景況中感到知足。雖然它對我們來說未必令人愉悅,但這是神所命定的。無論我們是富足還是貧窮,孤獨還是身處人群、朋友與親屬之中:腓立比書四章12節:「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他們從不與神的治理爭辯,而是接受他們所遇到的命運,以及他們通往天堂的道路,無論是平坦還是崎嶇。

  1. 這種順服的根據。它們是神的三大屬性:智慧、能力與良善。

[1.] 神是無限智慧的,祂知道什麼對我們最好:以賽亞書三十章18節:「耶和華是公平的神;凡等候他的都是有福的。」祂對待兒女的一切作為都充滿智慧,因此應當由祂來選擇我們的景況,而不是我們自己。我們若能隨己意,往往會選擇財富,而神卻知道貧窮對我們最好,好讓我們保持聖潔與謙卑。如果神不經常拒絕我們所渴求的,我們若隨己意,很快就會毀了自己;正如一個發燒的人想要冷水,喝的時候很舒服,事後卻證明是致命的;或者像一個孩子,如果你讓他隨心所欲,他很快就會毀了自己。

[2.] 神是全能的,祂能做祂所喜悅的事。沒有人能攔住祂的手,或阻止祂的工作;因此,無論我們是否願意,我們的一切事務都在神的處置之下:約伯記九章12節:「他奪取,誰能阻擋?誰敢問他:『你做什麼?』」我們順服的第一個理由就是祂絕對的主權,直到祂對祂的作為給出進一步的解釋。我們是陶匠手中的泥土,神隨祂的喜悅將我們作成貴重的或卑賤的器皿。

[3.] 對於那些愛祂、敬畏祂的兒女,祂是不可思議地良善與慈愛的,祂會將臨到他們身上的一切轉化為他們永恆的益處:雅歌四章16節:「北風啊,興起!南風啊,吹在我的園內,使其中的香氣發出來。願我的良人進入自己園裡,吃他佳美的果子。」無論風從哪個角落吹來,對聖徒而言都是吹出益處。

  1. 這種順服的對立面有以下三種:

[1.] 對我們所缺乏的,或我們在世上想要擁有或成為的任何事物,懷有過於急切的渴望與強烈的追求。當心靈無節制且衝動地奔跑時,你就沒有接受並保留神的旨意;正如拉結:「給我孩子,不然我就死了。」(創三十1)。不耐煩的話語,正如私慾的衝動,是急躁而強烈的:雅各書四章3節:「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你們貪戀,還是得不著;你們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也不能得。」甚至你們求也得不著;因為在禱告中,你們給神指派了一項任務,要祂為你們的私慾提供食物。不要太急切地想要得到你所愛的,因為這只會導致被拒絕,或是得到後卻伴隨著咒詛。你之所以如此充滿激情,是因為你不願讓肉體缺乏滿足。但規則不是「照我的意思」,而是「照你的意思」。無論你缺乏什麼、渴望什麼,都交託給神。基督徒除了在自己的本分上應當堅定外,在其他事上不應有絕對的執著;那裡才需要堅定的決心。如果神願意拯救,很好;如果不,我們也不會抱怨。

[2.] 另一件與這種順服相反的事,是固執地依附或緊抓世上的任何狀態或景況,或我們的任何安慰,無論它是多麼可愛、甜蜜或符合我們的渴望。將我們的靈魂與任何受造物捆綁在一起,使我們不願順服神,我們就有危險去否認祂對我們的主權與權柄。對許多人來說,想到改變,或與他們所處的狀態分離,簡直如死一般痛苦。基督徒應當將他所有的安慰都視為在神的旨意與喜悅之下,隨時準備在神呼召時將其交出。正如大衛提到將性命懸於手中,我們也應當對所有世俗事物如此,隨時準備交出,並始終保留對神喜悅的順服。否則,我們就是為自己設下網羅,而那被過度看重的天然安慰,就是敞開大門讓煩惱進入靈魂,正如我們的愛導致了我們的苦難。他失去時沒有悲傷,因為他擁有時沒有愛。節制、忍耐(彼後一6);哥林多前書七章30節:「哀哭的,要像不哀哭的;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的。」

[3.] 下一個對立面是充滿疑慮的恐懼與掛慮,或令人煩惱的憂慮;彷彿我們想成為自己的主宰,想從神手中奪走祂的工作;不敢信靠神的護理與應許,不敢接受祂為我們所安排的結果。不;你們應當將自己交託給神,並留意祂將如何處置你與你的一切;因為基督徒完全是由祂的旨意所引導的。這種憂慮是(1)不必要的;(2)徒勞的。

(1)它是不必要的;因為一切事件都在神的手中,並將按照祂的喜悅被處置;我們何必為神將要為我們做什麼而煩惱呢?詩篇三十七篇5節:「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並倚靠他,他就必成全」;詩篇五十五篇22節:「你要把你的重擔卸給耶和華,他必撫養你」;彼得前書五章7節:「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他顧念你們。」我們不必要地承擔了神樂意為我們減輕的重擔。祂能同時看見所有未來的偶然事件,這是我們做不到的,祂是信實的,會為了祂的榮耀與你的益處去處置它們。

(2)它是徒勞的:馬太福音六章27節:「你們哪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我們不能改變頭髮的顏色,不能隨心所欲地使它變白或變黑,更不用說使自己長高或變矮。我們用焦慮的念頭忙碌並折磨自己,我們得到了什麼?我們不能治癒身體的疾病,不能阻止親屬關係的破裂,也不能阻止產業的衰敗。當一切都結束時,我們還是必須接受神的配給;因為我們的生命與安慰都倚靠祂。因此,最好從一開始就歡喜地履行我們的本分,將一切結果交託給祂。

[4.] 下一個對立面是對神的安排感到不滿或埋怨,因為它不符合我們的心意與幻想;彷彿我們是神作為的審判者,可以隨心所欲地喜歡或厭惡祂護理的處置。這些人被使徒稱為「發怨言的,好議論的」(猶16)。我們不應對祂的任何安排感到埋怨、不滿或抱怨;因為神的旨意必須治理世界,而不是我們的。祂不會徵求我們的同意才去行事。

現在你們明白這種順服是什麼了。

其次,這證明了(1)謙卑;(2)信靠。

  1. 謙卑。

[1.] 甘願接受神的供應是一種順服的行為,特別是在像人這樣驕傲的受造物身上,人總想成為自己的神,為自己提供一切,無論是為了避免災禍還是獲得福分:創世記三章22節,那諷刺的嘲弄:「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但謙卑的人甘願被神隨意對待,並順服於神的旨意與神的安排,等待祂在祂喜悅的時間與方式下顯明祂的恩惠。這些人是在祂大能的手下謙卑了。

[2.] 它來自於一種謙卑的心靈,就像斷奶嬰孩的性情,他不認為自己有什麼了不起。

(1)他們在這一點上像嬰兒,因為他們對自己沒有高傲的念頭;因為正是自負建立了自私。我們認為自己比實際更聰明、更好,認為自己值得更多,或能為自己做更多。否則,我們就會向神屈服,讓祂為我們選擇產業。如果我們將其交託給神,我們就不會為祂規定;因為那總是意味著將功勞歸給自己。當我們在沒有倚靠神與順服神的情況下,去操弄自己的命運時,我們承擔了太多。祂的選擇比我們自己的更適合我們。

(2)那些願意接受神配給的人,不會為自己尋求偉大的事物。神或許會在這個世界上賜給他們偉大的事物,就像祂賜給大衛與亞伯拉罕一樣;但這並非他們的目標。當神的旨意在財富、榮譽、金錢之前先行時,我們就可以從祂護理的手中甜美地接受它,並將其用於祂的榮耀;但當我們為了私慾而尋求,並固執地堅持我們屬肉體的意志,想要給神指派一項任務去配合它,並為它尋找供應時,這就是想像中最大的驕傲。在他人面前炫耀自己,你不過是藐視人;但在建立自己的意志去追求財富與偉大時,你是在藐視神。如果你想在沒有神的情況下做到這一點,你承擔了一項對你來說太艱難的任務,並激怒祂來使你失望。如果你想藉由神來做到這一點,你就是讓祂服事你的罪,並維持你的私慾。因此,最好保持像一個斷奶的嬰孩,對父母的供應感到知足;讓神的旨意先介入。

  1. 它證明了信靠。

[1.] 這是一種特殊的信靠行為,也是在屬世事物上唯一被要求的信靠,即繼續履行我們的本分,並將結果交託給神。在結果發生前的順服是信心;在結果發生後的順服是忍耐。當我們能將一切交託在祂手中,並將一切交託給祂的喜悅時,這證明了對神崇高而尊榮的看法。我們的救主在責備焦慮的掛慮時,指出它們源於不信:馬太福音六章30節:「你們這小信的人哪!……神還不大大地給你們穿戴嗎?」當你不能倚靠祂的引導與治理時,你對神的智慧、能力與良善就沒有尊榮的看法。

[2.] 順服建立在倚靠之上,而倚靠建立在兩個原則之上:祂對我們的父愛,以及祂護理的特殊性。

(1)神是一位父親。正如斷奶的嬰孩被留給母親的照料,我們也被留給一位父親的大能與照料。神,擁有父親的智慧,也有母親的柔腸:以賽亞書四十九章15節:「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只要確立這一個原則,即神是一位父親,並且愛祂的兒女,那麼你就可以輕易地倚靠祂,並將自己交託給祂;因為這種信靠的基礎建立在祂父子的關係與神的愛上,而其安慰則在於我們對得兒子的名分的意識:馬太福音六章32節:「你們所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基督徒應當在祂的愛與照料中安息。家中的孩子,無論是嬰兒還是長大,從不為自己的食物與生活操心,而是自然地期待從父母那裡得到。神的父愛不會容許祂忽略祂的兒女,或他們關心的任何事;因此,神的子民在任何境況下,都或能夠歡喜地將自己交託給祂。那些相信神父性護理的人,可以輕易地被說服,相信祂會供應他們,並為他們的益處安排一切。

(2)神護理的特殊性,它觸及萬事,特別是那些關心祂的榮耀並尋求祂國度的人。查士丁·馬特(Justin Martyr)告訴我們,一些哲學家的觀點是,神關心宇宙,但不關心所有事物的種類與物種,更不用說個體了,也就是說,不關心你或我。如果這是真的,我們就被留給自己的護理了。這將摧毀所有的禱告與讚美、愛與信靠。不;萬事都受祂的護理支配。祂「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3)。萬事都受祂的護理支配,並由祂創造它們時所用的同一個命令所支持。祂以全能的掌握托住萬有:約伯記六章9節:「願神把我剪除,願他鬆手將我截斷。」神可以輕易做到;所有受造物都在祂的供應之下:馬太福音十章29節:「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最小的受造物也不會偶然死亡;除非神的護理認為合宜並准許,否則他們不能殺死一隻麻雀。現在我們可以像使徒那樣推理:「難道神掛念的是麻雀和牛嗎?」(林前九9)。「你們比麻雀貴重多了」;更不用說基督裡的信徒了。你們的頭髮都被數過了(太十30、31)。神擁有知識、照料,並能超越地管理所有屬於你或將要臨到你身上的最小事物。他們是人類的核心,是祂受造物中的初熟果子,為了他們,世界才得以延續,沒有他們,世界很快就會終結。在一個家庭中,孩子比狗和豬受到更多的照料:提摩太前書四章10節:「更是信徒的救主。」主的份是祂的百姓。神以一種特殊的方式照料他們;垂聽他們的禱告,無論他們在世上是多麼卑微:詩篇三十四篇6節:「我這困苦人呼求,耶和華便垂聽。」祂照料他們所關心的一切事物:約伯記一章10節:「你豈不是四面圈上籬笆圍護他和他的家,並他一切所有的嗎?」護理如此守護他們,以及屬於他們的一切,以至於沒有神的許可,撒但不能觸碰他們。祂觀察他們的眼淚,數算他們的流離:詩篇五十六篇8節:「我幾次流離,你都記數;求你把我眼淚裝在你的皮袋裡。這不都記在你冊子上嗎?」這對信心來說是一個巨大的安慰。我們怎能不願信靠那位對我們、我們的人格、名聲與產業有如此特殊照料的神呢?

應用:勸勉,勸說我們將自己的意志順服於神的旨意,並讓自己處於斷奶嬰孩的姿態;也就是說,以平靜的心靈等待神護理的結果。

  1. 要使心靈達到這種平靜是困難的。敗壞會興起;當恩典失敗時,我們會發現不信任;要說服人們反對當前的感官,相信貧窮、疾病、監禁與受苦是好的,是很難的。一顆成聖的心最終會發現這一點:詩篇一一九篇71節:「我受苦是與我有益。」但感官不會輕易認同:貧窮是好的,好讓我們不驕傲;疾病是好的,好讓我們學習忍耐;患難是好的,好讓我們更頻繁地投靠神;世界的冷眼是好的,好讓我們與神更親近;親屬關係的破裂是好的,好讓我們更完全、更真誠地在神裡面尋求我們的安慰與幸福;凡引向至善的一切都是好的;如果你沒有失去產業,你可能已經失去了靈魂;如果神沒有奪走你的健康、你的財富,這些可能已經把你從神身邊奪走;如果祂沒有增加你的產業,祂卻減少了你的私慾。當然,對於那些選擇神作為他們份,並以他們的至善與最高幸福來衡量一切的人來說,這不應該是那麼痛苦的。你們必須努力使你們的心進入這種狀態。

然而,最終這將是令人得安慰的。是的,就目前而言,將萬事交託給神會使心靈產生一種寧靜的狀態:箴言十六章3節:「你所做的,要交託耶和華,你所謀的,就必成立。」腓立比書四章6至7節:「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這是通往聖潔的安全感與靈魂穩固最明智的途徑。除非心靈能將一切際遇交託給神,否則它絕無安息;正如挪亞的鴿子在回到方舟之前,找不到落腳之地:以賽亞書二十六章3節:「堅心倚賴你的,你必保守他十分平安,因為他倚靠你。」完美的信靠會產生完美的平安;它能減輕你許多狂暴與不安的思緒。其他人總是因對未來際遇的焦慮與懷疑而分心;他們陷入了「懸而不決」(Luke xii. 29, 「也不要掛慮」;邊註:「不要生活在焦慮的懸疑中」)。心靈得以堅定,是一種蒙福的狀態。

方法:

  1. 務要斷奶。當屬世的情慾在我們裡面掌權時,談論將萬事交託給神是毫無意義的。信靠是屬於那些已治死罪之靈魂的:希伯來書十三章5至6節:「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我的幫助,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在心靈從野心與貪婪中被潔淨之前,信心是沒有空間或作為的。如果你主要的掛慮是天上的事,你就會更容易以屬世事物的適度供應為滿足,並發現信靠變得更容易,馬太福音六章33節。這就是我們主的醫治:「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未受管束的屬肉體情慾是強烈的,必須得到滿足,而當你缺乏這些時,你無法使自己的靈魂安靜下來。當然,你不能指望神的護理去服事你的私慾。
  2. 當你減輕了對屬世事物的渴求後,要記得你有一位父親。斷奶的孩子雖然離開了乳房,卻並非無依無靠;他有一位母親。同樣地,你在天上也有一位父親,你可以在一切困境中投靠他:「你無疑是我們的父」,以賽亞書六十三章16節;詩篇一百零三篇13節:「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他的人。」如果神與我們有這種關係,他必會憐恤我們,並盡父親的職分;因為沒有誰比神更具父性;這不僅僅是一個「如」,在這種情況下,更有「何況」的意涵:路加福音十一章13節:「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從父親的慈心裡,我們有什麼不能應許自己的呢?
  3. 你必須將一切際遇交託在他手中,不帶焦慮與掛慮,基於兩個理由;因為:

[1.] 他能做他所喜悅的事,且必做對我們最好的事。凡是神所做的,絕無錯誤;因為無限的智慧、能力與良善是不會出錯的。至於神,他的作為是完全的,申命記三十二章4節。有些事情的發生可能違背我們的觀點與願望,但神並不以我們的願望作為他施行護理的尺度,他也不會按照我們的意見來治理世界。世上大多數人只想要財富、健康,以及人的愛與尊重;但必須是智慧,而非我們偏頗的臆想,來判斷什麼對我們是必要的。因此,許多事情的發生是為了抑制我們的私慾與享樂;但因為是神所做的,這就是好的,對我們而言就是最好的。神知道什麼對我們有益,比我們自己更清楚;他的神聖選擇應當勝過我們愚昧的幻想。如果你能徹底確信這一點,你就不僅能忍耐,更能歡喜領受臨到你身上或可能臨到的一切。神有時為了他子民的益處而使他們不悅,這是權宜之計。牧人必須為羊群選擇草場,無論是荒蕪還是茂盛。孩子不應由自己的幻想來管教,而應由父親的判斷來管教;病人也不應由自己的胃口來決定,而應由醫生的醫術來決定:約翰福音十六章6至7節:「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當基督的處理方式讓我們感到極度不滿時,那往往是非常權宜且有益的。我們目光短淺,被激情所擾;我們的請求往往只是胡言亂語;我們所求的,我們自己並不知道;若按我們的禱告,我們反倒會陷入災禍與網羅。如果擁有龐大的收入與資源對我們有益,我們就不會缺乏它們。因此,出於對神的愛與完全的順服,無論神做什麼,你都應當視為好的。

[2.] 無論結果如何,他絕不會完全撇下我們,也不會讓我們陷入徹底的絕境:希伯來書十三章5節:「因為他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這是一種否定的遞進,先否定了最輕微的撇下。他不僅不會丟棄我們,甚至不會撇下我們:哥林多前書十章13節:「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那裡應許了兩件事:

(1.) 他引導的溫柔與智慧。

(2.) 一個令人安慰的結局。就目前而言,當我們的處境最糟時,若不感到舒適,至少也是可以忍受的;就未來而言,有一條出路;你並非被拋入沒有邊際與底部的深海。只要人能看見苦難的盡頭,就不會完全灰心;正如人在水中,只要能看見岸邊就有希望。因此,患難在痛苦程度與持續時間上,都因著支持與結局而得到了緩和。

[4.] 我們不可僅在名義與假裝上將自己交託給神,而必須在行動與真實中如此行;當我們的交託受到考驗時,必須證明其恆久性。真實性是透過在我們一切所行的事上認定神來檢驗的,箴言三章5至6節;你必須始終從神的旨意中尋求你願望與決定的源頭與理由。在我們特別地順從任何自己的意志之前,必須先知道什麼是神的旨意。許多人將一切交託給神,但心中卻隱藏著希望神永遠不要試驗他們。如果神從他們那裡取走任何東西,他們就感到困擾。當約拿的蓖麻枯萎時,他除了死之外什麼都不想要。因任性而強求、最終卻落空的心願,只會滋生煩惱。任何被過度看重的舒適,很快就會成為我們的煩惱。因此,我們必須對受造物保持超脫:約拿書四章9節:「你這樣發怒合乎理嗎?」他竟為自己求死。一個體貼肉體之事的人,當他的享樂、榮譽與豐足被奪走時,會認為自己完了。正是對屬世事物的過度愛慕,使我們因它們的喪失與減損而悲傷。那種使你在期待時急切、在擁有時過度喜悅的愛,同樣的愛也會使你在缺乏與失去這些事物時過度哀傷。這種喪失將會撕裂那些過度依附於它們的心靈。

我們理當從神那裡期待拯救。我們的匱乏引導我們來到應許面前,應許引導我們來到基督面前,而基督則引導我們來到作為恩典源頭的神面前;我們在恩典的寶座前,將這些憑據訴諸執行,並將應許轉化為禱告;因為我們有自由的權利,可以憑著神的話語向祂提出請求:詩篇一一九篇49節:「求你記念向你僕人所應許的話……」。然而,神應許了我們什麼呢?祂應許了我們所缺乏、且對我們真正有益的一切美物:詩篇八十四篇11節:「耶和華要賜下恩惠和榮耀;他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詩篇三十四篇10節:「尋求耶和華的,什麼好處都不缺。」羅馬書八章28、32節:「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馬太福音六章33節:「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以及提摩太前書四章8節:「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這些以及類似的經文都是神的應許。我們絕不可想像神會成就我們心中所想求的一切,或滿足我們所有肉體的慾望。不;神不會被要求去做祂未曾承諾的事。祂絕對地應許了永恆的事物;無論發生什麼,只要你具備資格,就必能確信你最終的獎賞:路加福音十二章32節:「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至於屬靈的事物,在程度的給予上,並非絕對地平等賜給所有基督徒。必要的恩典是有保障的;但就程度而言,以弗所書四章7節說:「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1節說:「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至於屬世的事物,它們僅是條件性地應許,即在於對神的榮耀與我們的好處有益的範圍內。我們不可絕對地期待屬世的福分,除非我們有絕對且具體的應許;例如大衛關於國度的應許,或是希西家關於增加十五年壽命的應許。

[3.] 這種盼望的本質,在於凡我們所需要的,皆仰賴於神。請留意:

(1.) 受造物的匱乏,是神藉著祂慈愛的護理介入的契機,馬太福音六章32節。在主禱文中,我們被教導祈求日用的飲食,而非奢華之物。如果我們強求神去供應我們私慾所需的食物,我們只是在羞辱神,彷彿祂的護理必須隨從我們的性情與虛妄的幻想,並為我們自己預備失望的苦果。神以祂白白的恩典與父性的看顧,供應祂兒女舒適且必要的事物,這是祂通常的做法;然而,祂從未承諾要以某種特定的標準來供養我們,例如每年給我們多少錢、為我們的孩子預備多少產業、或為我們的家庭提供多少供應;當我們試圖將應許與我們的私慾調和時,我們只是在網羅並困擾自己的思想。

(2.) 另一方面,我們不應對必要的供應感到不信與懷疑:馬太福音六章25節:「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喝什麼……」。因為即便我們沒有應許,神對祂所有受造物仍有一種普遍的恩惠與良善,祂看顧最小的蟲子,裝飾百合花,餵養烏鴉與空中的飛鳥;因此,像人這樣更高貴的受造物,當然可以期待分享這份普遍的恩惠。當我們處於一個神已應許作我們天父的聖約中時,豈不更是如此嗎?屬世的祝福與其他祝福一樣,都被納入聖約之中,只要它們有助於神的榮耀與我們的好處;若非基於這些條件,一顆治死罪且斷奶的心是不會渴求它們的。難道祂會給野獸、空中的飛鳥、甚至仇敵食物,卻不給祂的兒女嗎?若有人餵養自己的狗與鷹,卻任由自己的孩子餓死,你會認為他是一個不近人情的父親。

(3.) 我們在這些事上所操練的倚靠,在於將自己交託給神的智慧、能力與良善,並由祂來決定一切結果,正如祂眼中看為好的那樣。祂大有能力,足以在祂的工作中扶持我們;祂極其良善,我們沒有理由為祂的旨意感到煩惱,而應毫無猶豫地絕對順服;祂極其智慧,考慮到萬事,祂必會成就最美善的事。如果我們能使自己的心達到這地步,將能減輕許多煩惱的思想、沉重的憂慮與恐懼:彼得前書四章19節:「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即你們的生命)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箴言十六章3節:「你所做的,要交託耶和華,你所謀的,就必成立。」詩篇三十七篇5節:「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並倚靠他,他就必成全。」將你自己交在神的手中,讓主行祂眼中看為好的事。但我們總想按照自己的幻想來治理世界,至少是治理我們個人的事務,並期待一種恆常的屬世幸福;這樣做,我們便向撒但敞開了大門,牠會利用我們的失望,將我們魯莽的自信扭曲為網羅與試探,使我們懷疑神一般的護理,並對其他真理產生不信。

[4.] 這種倚靠能鼓勵我們在一般呼召或特殊呼召中,喜樂地繼續前行。

(1.) 一般呼召:提摩太前書四章10節:「我們勞苦努力,正是為此,因我們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對神的盼望並非閒散的期待或虔誠的懶惰,而是一種賦予我們事奉生命的倚靠,使我們儘管面對一切困難,仍能毫無心靈不安地勇往直前。

(2.) 在我們的特殊呼召中亦然;因為當我們盼望神時,絕不可忽略使用媒介。神從未承諾在我們犯罪、懶惰、疏忽、奢侈、荒廢事務時,仍會保護或供應我們,以致罪惡不至於成為我們的毀滅。那樣的話,祂的護理將直接與祂的話語背道而馳。勤勞的手使人富足,耶和華的祝福也使人富足:箴言十章4節:「手懶的,要受貧窮;手勤的,卻要富足。」第22節亦同。

第三,為何他們應當仰望神的原因。

  1. 倚靠是聖約基本條款中自然要求的,即在於選擇神作為你的神。如果你不倚靠祂、不盼望祂,你就是否認祂是神。這是自然的敬拜,正如約拿書一章5節所言:「各人哀求自己的神。」承認有一位神,隨之而來的必然結果就是我們應當將一切交託給祂。
  2. 除非我們仰賴神,否則我們無法對神真實且忠誠。除非我們深信神看顧我們,並會藉著誠實與合法的途徑供養我們,否則靈魂必然會扭曲,轉向彎曲的道路。正直的根基在於確信神的全能:創世記十七章1節:「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反之,背道的根基是不信:希伯來書三章12節:「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神離棄了。」那些不倚靠神的人,無法長久對祂忠誠,終將尋求另一位雇主。
  3. 為了維持神與我們之間的交通。因此,持續的盼望與倚靠對基督徒而言是必要的,這能促使他禱告與感恩。唯有那些從神手中領受一切的人,才會對此存有良心:詩篇六十二篇8節:「你們眾民當時時倚靠他,在他面前傾心吐意;」撒母耳記下二十二章3、4節:「神是我的磐石,我所倚靠的……我要求告當讚美的耶和華,這樣我必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我們在恩典的寶座前實踐我們的倚靠與盼望,並在神垂聽中激勵自己。
  4. 為了使心志堅定與平靜:詩篇一百一十二篇7節:「他必不怕兇惡的信息;他心堅定,倚靠耶和華。」他看見的遠高於世上的事務進程;他並非麻木不仁,而是堅定不移:詩篇十三章5節:「但我倚靠你的慈愛;我的心因你的救恩快樂;」詩篇四十二篇5節:「應當仰望神,因我還要稱讚他。」煩惱是不信的果子:詩篇一百零六篇24節:「他們不信他的話,心裡發怨言。」神正在為我們的好處成就萬事,而我們卻無法倚靠祂。令人分心的憂慮是被禁止的:馬太福音六章25節:「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喝什麼……」。這對我們的天父是一種羞辱。來到神面前,然後得享平安:腓立比書四章6、7節:「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
  5. 由此產生的巨大益處:即時的扶持與最終的拯救。

[1.] 扶持:以賽亞書四十章31節:「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從新得力。」

[2.] 最終的拯救:詩篇三十七篇3節:「你當倚靠耶和華而行善,住在地上,以他的信實為糧。」倚靠是獲得成功的捷徑。按照神的旨意與命令安排你的事務,你便能喜樂地等候結果。

教義三:我們對神的盼望與倚靠應當是永恆的。

以色列人被吩咐要「從今時直到永遠」仰望神,詩篇一百三十一篇3節。因為:

第一,僅僅仰望神一段時間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在有生之年持守盼望;不僅是今天、明天,或是一段時間,直到我們的可能性耗盡為止。不;我們必須在指望中存著指望去信,羅馬書四章18節;無論有無可能性皆然。

第二,我們必須堅持到底,並在終局中持守:希伯來書六章11節:「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使你們有充足的指望,一直到底;」彼得前書一章13節:「要謹慎自守,盼望到底;」在生與死中皆然。希伯來書三章6節:「把盼望的膽量和誇口堅持到底。」我們可以將心安息在基督的信實上;祂絕不會失敗,也不會不忠,而是會照著祂的應許賜下永生。

第三,在一切境遇與條件中。在順境與逆境中:詩篇六十二篇8節:「你們眾民當時時倚靠他。」這是一個永不過時的義務。在恐懼、苦難與危難之時:詩篇五十六篇3節:「我懼怕的時候要倚靠你。」那正是思想神的屬性與應許的特別時刻。相反地,在順境中,除非我們想到神,否則我們的心會暗中腐敗:詩篇三十篇6節:「至於我,我凡事平順,便說:我永不動搖。」那時他看見了自己對倚靠的缺乏。我們應當在一切境遇中倚靠神,並使用祂:詩篇九十一篇9節:「耶和華是我的避難所;你已將至高者當你的居所。」避難所是戰爭時退守與安全之處,居所是和平時居住與安歇之處;因此,無論我們的境遇如何,我們的倚靠都必須在於神。即使事物極其順遂,祂也必須被視為祝福的源頭,一切皆從祂手中領受;承認我們因罪的虧欠、外在舒適的不確定性,以及神護理影響的必要性,而藉著祂的慈愛與豐盛的護理持有這一切。在順境中倚靠神與在逆境中同樣必要,以免心被肉體的自信引誘而忽略神。我們的心極易如此。良善的保羅也曾面臨危險:哥林多後書一章9節:「自己心裡也斷定是必死的,叫我們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但在逆境中,當我們被剝奪、處於低谷時,正是展現倚靠的時刻,無論我們的境遇多麼艱難:西番雅書三章12節:「我卻要在你中間留下困苦貧寒的民,他們必投靠我耶和華的名。」當一切順利時,我們認為倚靠神很容易,因為我們只是將其視為一種觀念,實際上我們倚靠的是其他事物;我們吃自己的糧,喝自己的水,穿自己的衣,只是讓神掛個名而已。然而,當我們匱乏、處境艱難時,在神裡面使心平靜,才是對倚靠的試驗。受造物被摧毀,是為了讓我們在神裡面尋求一切。大衛在孤立無援時,避難所也離棄了他:「無人顧念我,我無處逃避,也無人眷顧我。耶和華啊,我曾向你哀求。我說:你是我的避難所,在活人之地,你是我的福分。」詩篇一百四十二篇4、5節。當媒介失敗時,神永不失敗。當財富長翅飛去,世上的朋友離棄我們時,正是倚靠的時刻,無論所期待的憐憫是加速還是延遲。有些人可以暫時倚靠,若憐憫沒有延遲太久;但隨後他們的耐心與信心就耗盡了。大衛實際擁有國度被延遲了,但他仍舊等候。所以,當神延遲幫助時,我們仍必須等候。列王紀下六章33節那位王是多麼相反:「這災禍是從耶和華來的,我何必再仰望耶和華呢?」我們必須一直仰望神嗎?這是在發脾氣。是的;等候,繼續等候:「困苦人必不永久被忘,窮人的指望必不永遠落空。」詩篇九篇18節。雖然神暫時容許祂溫柔順服的僕人受壓迫、被誇勝,在世人眼中被遺忘、離棄並滅亡,但如果他們恆久地依附祂,並滿足地等候祂的時間,而不藉著任何不法的手段來解救自己,祂最終必會回轉,將他們從仇敵手中救出。藉著每日對神的仰望,並靠著所應許的盼望生活,他們終必得勝。

最後,沒有其他媒介,或沒有媒介能達成所期待的結局。假設我們有責任繼續我們所從事的途徑,若有媒介,我們仍必須求告神,承認結局在祂手中:詩篇六十篇11節,標題為:「求你幫助我們攻擊敵人,因為人的幫助是枉然的。」當時他的軍隊是得勝的。在這種情況下,比起沒有可見的供應,要將媒介交託給神更為困難;因為我們太容易看重眼前的東西。若沒有媒介;當一切皆失時,大衛在耶和華他的神裡面激勵自己,撒母耳記上三十章6節;約沙法:「我們無力抵擋這來攻擊我們的大軍,我們也不知道怎樣行,我們的眼目單仰望你。」歷代志下二十章12節。因此,倚靠必須持續且永恆地操練。

原因:

  1. 因為我們在世上時,持續需要盼望。部分原因是我們整個存在每一分鐘都取決於神的旨意:約伯記六章9節:「願神把我剪除,鬆手將我結束。」祂旨意的一個示意就能使我們歸於無有。部分原因是苦難、匱乏與試探頻繁地臨到:詩篇三十四篇19節:「義人多有苦難,但耶和華救他脫離這一切。」那曾拯救的神,必須再次拯救。隨著我們的匱乏不斷回歸,我們必須更新我們的信心,並謙卑地向神祈求。
  2. 神從不厭倦行善。祂不會因給予而耗盡。我是(I AM)是祂的名。祂與起初一樣;擁有同樣的能力、智慧與良善。如果我們中斷倚靠,我們似乎就在懷疑這一點。我們的境遇可能會改變,但神不會改變;因此,無論我們陷入多麼艱難的境遇,信心之根基並未喪失,而是必須持續增進。例如,神持續是一位擁有無限能力的神:以賽亞書二十六章4節:「你們當倚靠耶和華直到永遠,因為耶和華是磐石。」祂的智慧持續存在,因為祂從不困惑:彼得後書二章9節:「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脫離試探。」我們困惑,但神不困惑,當祂的手介入時。陶匠不會失去他的技藝,如果他製作了一千個器皿,他反而會增加技藝。祂的良善與恩典是一樣的:雅各書一章5節:「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參照箴言二十五章17節。我們的一滴水很快就會耗盡,我們厭倦行善;要讓我們持續施恩是很困難的。「你們服事了聖徒,如今還服事他們,」這對那些聖徒來說是極大的讚美,希伯來書六章10節。
  3. 偉大的應許尚未完全實現;因此,在我們進入永恆之前,仍有盼望的空間,那時我們將永遠享受所盼望的事物。現在我們應當在信心的道路上訓練自己;在旅途中倚靠神並試驗神,以便在旅程終點時能更好地仰賴祂。正如人們在進入深水之前,先在淺溪中學習游泳,所以在我們進入永恆的深淵並將永恆的產業交託給祂之前,我們應當試驗自己如何為屬世的事物倚靠祂。將你的事業交託給祂,將你的生命交託給祂,為日用的飲食倚靠祂,這樣你就能更好地學習將你的靈魂交託給祂。每天將當天的事務交託給祂;每天晚上睡覺時,將你的名聲、產業交託給祂。去面對一位未知的神,一位你從未與其信實相識的神,將會是非常艱難的。
  4. 如果我們停止盼望,我們就失去了獎賞:詩篇一百二十三篇3節:「我們的眼目仰望耶和華我們的神,直到他憐憫我們。」掃羅為撒母耳等了一會兒:撒母耳記上十三章8-13節:「照著撒母耳所定的日期等了七日……我勉強獻上燔祭;」因此他失去了國度。我們永恆的獎賞:希伯來書十三章6節:「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希伯來書十章35節:「所以,不可丟棄你們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

應用二:讓我向你們推薦這些事:

  1. 信心的冒險:路加福音五章5節:「但依從你的話,我就下網。」當你無法應用應許時,為了命令的緣故去冒險。當我們在典章與護理中看不見神將為我們做什麼時,看看相信會帶來什麼,並在供應不在感官視野中時,仰望神。
  2. 信心的等候,當期待未得回應,且你起初未發現所等候的事物時。不要灰心或絕望,或在苦難中急躁,以致轉向其他補救措施:以賽亞書二十八章16節:「信靠的人必不著急。」這是肉體的情慾,必須有即時的滿足。貪婪與不耐煩的渴望證明了一種疾病。報復必須立刻看見仇敵受罰;貪婪想在一日內致富;野心必須立刻攀升;私慾是急切、貪婪的;就像一個生病的胃,必須吃青澀的果子。但信心等候,並決心將應許作為抵押品,直到祝福臨到。盼望在等候中與在仰望中同樣顯而易見,耐心與相信同樣必要: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3節:「因信心所做的工夫,因愛心所受的勞苦,因盼望我們主耶穌基督所存的忍耐。」
  3. 信心的神聖固執與決心。決心死也要抓住祭壇的角。你不想被神推開;就像那個瞎子,越被責備,越發大聲喊叫,馬可福音十章48節;或者像迦南婦人將挫折轉化為論據,馬太福音十五章27節。信心對一切挫折是聾的:約伯記十三章15節:「他必殺我;我雖無指望,然而我在他面前還要辯明我所行的。」護理的任何責備都不能將我們從恩典的寶座前擊退。
  4. 信心在一切屬世事物上的順服與降服。特別是你偉大的工作:馬太福音六章33節:「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確保天國,至於其他事物,則處於一種無所謂的狀態;讓神隨祂的意思安排。
  5. 信心的審慎。安定你的心以面對當前的匱乏;至於未來的變數,將它們留給神的護理:馬太福音六章34節:「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孩子們,如果他們有東西緩解當前的飢餓,就不會憂慮如何度過這一年,而是將那留給他們的父母;所以我們不應預支未來的憂慮,而應盡力承擔當前的重擔。將未來留給我們的天父。嗎哪每日降下;若留到早晨,就生蟲變臭了:「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6. 信心的順服。專注於責任,讓神照顧結果。讓神獨自處理事物的結局:歷代志上十九章13節:「我們當剛強,為我們的民和神的城邑作大丈夫。願耶和華憑他的意旨而行。」否則我們就是從祂手中奪走了祂的工作。基督徒應當更關心他該做什麼,而不是他將會怎樣:「應當一無掛慮,」腓立比書四章6節;彼得前書五章7節:「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他顧念你們。」神對你的關心比你自己對自己的關心更多。

一、神的旨意與喜悅;這要麼是指神對事物因其本性中所具之價值、優點與良善程度而有的單純喜悅,要麼是指祂為成就自己所喜愛之事而有的旨意與有效決心。在人身上,喜好與認可是一回事,選擇與決意追求則是另一回事。我們可以說神喜悅萬人得救,但祂並非以一種有效的旨意來定意此事。論到祂有效的旨意,祂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賽四十六10)。因此,若神對惡人的死亡毫無喜悅,也就是說,若祂決意盡其所能去阻止惡人死亡,那麼就沒有一個惡人會被定罪或經歷第二次的死。這在本身是一件更令人喜悅的事,正如歸正勝過悖逆,救恩勝過滅亡。神對事物的喜悅是根據其本性與良善的程度。祂是真誠地喜悅人的救恩。

二、下一個區分;在神裡面有三種關係;祂可以被視為:(1)絕對的主;(2)立法者;以及(3)審判者。

[1] 作為絕對的主,祂有權隨己意處置恩典:馬太福音二十章15節:「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祂可以隨己意賜下,也可以隨己意收回。作為至高之主,神的喜悅就是祂那有效且已定的旨意,所關切的是「將會如何」而非「應當如何」;因此,神並非定意要萬人得救;換言之,祂並未盡其所能去促成萬人得救。

[2] 作為立法者;祂藉著所立的律法以及隨之附帶的制裁,宣告祂的喜悅,即祂對事物的喜好與厭惡。因此,祂向我們顯明了什麼是在祂眼中為善、為喜悅的;在第一聖約中是無罪,在第二聖約中是悔改,並為兩者都附上了生命的應許。這是律法最初且主要的意圖,即受造物的順服與幸福;但若遭到拒絕,祂便威脅以死亡。立法者最初且主要追求的,是人對祂律法的順服。祂並不希望人招致刑罰;那只是為了約束祂為公共福祉所立的律法。其他事物祂雖也定意與計畫,但並非主要目的:申命記十章12-15節:「以色列啊,現在耶和華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遵行他的道,愛他,盡心盡性事奉他,遵守他的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為要叫你得福。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是耶和華你神的。耶和華但喜悅你的列祖,愛他們,從萬民中揀選他們的後裔,就是你們,像今日一樣。」

[3] 作為審判者,祂要按著所立的律法進行宣判。審判者在執行職務時,其關係涉及律法是被遵守還是被破壞,並據此決定賞賜與刑罰;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說祂喜悅惡人的死亡。如前述經文所言,祂以此為樂並得著安慰;也就是說,祂已定意懲罰那些不悔改的人,他們必受祂的報應;然而,祂的目的並非單純為了毀滅受造物,而是為了彰顯祂的公義。正如使徒告訴我們,神興起法老是為了讓祂的榮耀在他身上彰顯:羅馬書九章17節:「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使我的名傳遍全地。』」我說,祂並非單純以毀滅受造物為樂,而是以在他們的毀滅中顯明祂自己的公義與榮耀為樂。總而言之,雖然作為絕對的主與恩典的處置者,祂並未做祂所能做的一切,但作為立法者,祂已盡了祂所當做的一切;這不僅是在第一聖約中,當祂賜給我們聖潔無罪的本性,並立下以應許與威脅、刑罰與賞賜為基礎的公義律法時;更是在新聖約中,當祂為我們做了祂本無義務去做的事,即為我們預備了一位救主,為我們敞開了希望之門,警告我們危險,並呼召萬民悔改信靠基督:馬可福音十六章16節:「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祂並以赦免、生命與救恩作為應許,這些祂必會出於豐盛的憐憫確實成就。另一方面,祂也威脅那些忘恩負義、拒絕祂的邀請並持續活在罪中的人,必面臨死亡與定罪;是的,祂在等待罪人做出選擇上,顯明了對我們救恩更多的恩典與善意,顯明祂赦免人遠勝於懲罰人:羅馬書九章22節:「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將怎麼說呢?」在執行新聖約的刑罰之前,祂一直等待罪人,直到忍耐的日子完全耗盡;在此期間,祂提供人許多幫助與益處,以祂的慈愛引誘他們,以祂的審判敬畏他們,以祂的話語勸說他們,以祂的靈吸引他們,藉著祂恩典的深刻感動叩響他們的心門,並藉著他們良心的刺痛與責備喚醒他們;這一切都是明證,表明祂並不以罪人的死亡為樂,正如世人所偏見的那樣,而是作為一位審慎且仁慈的立法者,祂盡了祂所當做的一切(儘管作為全能的神,祂並未做祂所能做的一切);若祂真的那樣做,世人就永遠不會面臨選擇與試煉,順服將成為一種必然與強迫,而非甘心的接受;人們對此的抱怨,就如同抱怨神為何沒有將他們全都造成天使一樣。

二、若神有其他的情感,將是何等違背祂的本性。

  1. 若神單純地渴望受造物的毀滅與死亡,將違背神的智慧;因為毀滅祂最傑出的作品,其中有何智慧可言?神創造了人這樣一個擁有如此官能與恩賜的受造物,僅僅是為了毀滅他,這符合神的智慧嗎?我們在此並非爭論祂作為絕對主宰,有權隨己意處置受造物的權柄;也不是爭論當人濫用恩賜、對造物主忘恩負義時,祂施行公義的權利。我們現在談論的是祂的智慧。一個智慧人會花費大量成本與心血建造一座精巧的建築,僅僅是為了將其拆毀嗎?就像孩子們用紙牌搭房子,只為了用一口氣將其吹倒?顯然,第二聖約的設立表明,若人類世界在被造後隨即被完全毀滅,這是不符合神智慧的;因為那樣的話,神大可直接中斷並解散萬物;但這不合乎祂的智慧,因此祂要用其他方式來試驗祂所造的受造物。
  2. 祂的良善不容許祂以惡為樂,即以受造物的罪與毀滅為樂。那些以觀看殘酷行為為樂的人被視為怪物;我們豈能想像神會以祂受造物的永恆滅亡為戲耍?箴言十二章10節:「義人顧惜他牲畜的命。」一個人越良善,就越不以任何受造物的痛苦為樂,即便對最小的蟲子也是如此。多米田(Domitian)因以折磨蒼蠅為樂而被視為殘暴;我們豈能如此想像神,認為祂以祂所造之物的痛苦、死亡與毀滅為樂呢?
  3. 祂的憐憫;渴望或以受造物的苦難為樂,怎能與祂的憐憫相容?我們讀到許多關於祂憐憫本性的記載;祂宣告祂的名時說:出埃及記三十四章6-7節:「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在這段描述中,關於祂憐憫的記載多於公義。首先描述的是祂的憐憫,然後才是公義。公義的加入只是為了邀請人抓住憐憫,並表明公義的施行,僅在於報應那些濫用憐憫的爭端。先知呼喊道:彌迦書七章18節:「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饒恕你產業之餘民的罪過,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我們可以將神與其他神祇在任何完美屬性上進行比較,但主要是祂的憐憫。魔鬼藉著恐懼與折磨的暴政來轄制世界,但神施行憐憫:出埃及記二十章6節:「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萬代。」因此,我們應當明白祂絕不可能以我們的死亡為樂,因為憐憫是一種傾向於救助苦難者的屬性。那麼,我們的毀滅怎能比我們的救恩更令神喜悅呢?
  4. 這將摧毀人對神一切自然的敬畏,以及從祂得赦免的希望,而這正是促使罪人(如我們)歸向祂的首要動機;這會使懷疑勝過希望,以致我們在絕望中恨惡神,並輕視對祂的事奉。在宇宙事務的運作中,交織著神公義與良善的果效;前者產生恐懼,後者產生希望。事實上,恐懼對屬肉體的人來說更為自然,因為惡劣的良心充滿疑慮。我們對神恩惠的觀察,遠不及我們對自身罪有應得的感受來得敏銳與深刻;因此,當我們處於自然狀態時,我們真實的希望遠比恐懼軟弱。如果我們不堅定地主張神喜悅我們的救恩勝過毀滅,並以此說服眾人,這將助長我們的偏見;因為當人的恐懼超過希望時,他們對神的恨惡就會增加。正如諺語所云:「人恨惡他們所懼怕的,而對於他們所恨惡的,他們巴不得其滅亡。」當我們僅因神的報應而懼怕祂時,我們便遠離祂,悔改與生命更新的絲毫渴望也永遠不會進入我們的靈魂。一個放蕩的青年恨惡那要鞭打他惡行的師傅;但赦免的希望,卻能邀請人回轉。「神是良善的。」祂造萬物為善;祂保存並維護萬物:「祂的慈悲覆庇祂一切所造的。」(詩一四五9)。我們沒有理由懷疑祂。儘管我們不斷犯罪,祂仍不停止對我們施恩:詩篇一百三十篇4節:「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

三、神在哪些方面顯明祂喜悅我們的歸正,勝過我們的滅亡與毀滅。

  1. 在於當我們喪失了受造之恩時,祂仍顧念我們的罪與苦難,並在我們沉溺於世俗憂慮與享樂、對此毫無察覺時,給予我們警告。那在擊打之前先發出警告的,顯然比擊打更渴望拯救。神本可任憑這沉睡、罪惡且自以為安穩的世界,直到他們在追求肉體享樂與這虛假世界的潮流中耗盡所有寶貴光陰,直到他們將自己投入永恆的境地,並在為時已晚時才驚醒,那時除了在絕望中發出無益的哀號、懊悔過去的疏忽外,別無他法;但主憐憫我們,在危險臨到前警告我們。祂的一切作為都是為了讓我們顧念自己的結局:申命記三十二章29節:「惟願他們有智慧,能明白這事,肯思念他們的結局!」羅馬書六章21節:「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耶利米書十七章11節:「在祂的結局中,他必成為愚頑人。」藉著祂的話語與良心的責備:詩篇十九篇11節:「況且你的僕人因此受警戒。」神看見你們如何遺忘祂與你們的結局,輕看永恆的事,如同對危險毫無知覺的人;因此祂告訴你們,這些事的結局就是死。當祂看見你們在罪中大膽、對靈魂無所畏懼且漫不經心時,祂提醒你們那即將臨到的可怕結局,那時你們的哀哭就要開始。祂如此清楚地告訴你們,原因在此:路加福音三章7節:「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正如呂便所說,創世記四十二章22節:「我豈不是對你們說過,不要傷害那孩子嗎?」
  2. 不僅警告你們危險,還賜給你們逃脫的途徑(若你們願意),即一個新聖約,在其中祂以信心與悔改為條件,向你們提供白白的赦免,並將天堂擺在你們面前,以呼召你們離開肉體的虛榮。話語的主要工作就是呼召人信靠與悔改。約翰傳道說,馬太福音三章2節:「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基督說,馬可福音一章14-15節:「約翰下監以後,耶穌來到加利利,宣傳神的福音,說:『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使徒們的使命內容又是什麼呢?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7節:「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神若不喜悅我們的歸正勝過毀滅,斷不會給予這樣的指示、做出這樣的應許,並為我們的恢復找到這樣的途徑。
  3. 預備了一位救贖主來救贖我們脫離我們所應得的死亡,祂既要維護律法的權威,又為罪人開闢了拯救之路:以賽亞書五十三章4-6節:「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神若以如此昂貴的代價,甚至用祂自己的兒子耶穌基督的血買贖我們,祂會以罪人的死亡為樂嗎?「祂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提前二6)。如果祂以罪人的死亡為樂,祂就不會付出如此大的代價來拯救他們。
  4. 祂以何等熱切與柔和的言語懇求人回轉:申命記五章29節:「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何西阿書十一章8節:「以法蓮哪,我怎能捨棄你?以色列啊,我怎能棄絕你?我怎能使你如押瑪?怎能使你如洗扁?我心回轉,我的憐憫大大發動。」以賽亞書五十七章16節:「因我必不永遠相爭,也不長久發怒,恐怕我所造的人與靈性都必發昏。」詩篇八十一篇13節:「甚願我的民肯聽從我,以色列肯行我的道!」馬太福音二十三章37節:「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裡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路加福音十九章42節:「巴不得你在這日子知道關係你平安的事;無奈這事現在是隱藏的,叫你的眼看不出來。」當僕人激怒了主人,或兒子對父親表現不孝,主人會向僕人、父親會向兒子懇求和解嗎?甚至,一個與同儕有爭執的人,難道不會認為為了平息爭端而採取任何手段,是一種極大的恥辱與貶低嗎?他們保持距離,期待冒犯的一方先尋求和解;然而神對我們懷有如此深情,以至於祂辯論、祈求、懇求我們回轉並與祂和解。
  5. 藉著賜給祂僕人的使命:哥林多後書五章20節:「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祂指派了一些人來呼召我們信靠與悔改,並激勵我們為永生作好準備。祂指派與我們同性情的人來向你們提供憐憫,教導你們永生之道;去警告每一個人,教導每一個人;這些人與我們有相同的本性、相同的情感、相同的試探;他們有優勢與我們進行親密的交談,以便在各種場合幫助、安慰並激勵你們。
  6. 祂護理的過程。藉著憐憫來引誘你們歸向祂:羅馬書二章4節:「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我們本可能早已在地獄中了。神本可以在你們犯罪的當下就將你們取去;但祂樂於使用矯正手段。祂施行管教,是為了不施行毀滅。祂在約拿之後派遣了風暴。祂焚燒我們的麥田,是為了將我們帶回祂身邊,正如押沙龍對待約押那樣。
  7. 在於祂對回轉罪人的欣然接納。亞哈虛假的謙卑尚且得到暫時的賞賜(王上二十一19-29),更何況是真實的悔改。儘管罪人對祂的聖潔犯下了無窮的罪惡,但只要一悔改,只要他們開始順服,憐憫就擁抱並親吻他們,彷彿從未有過裂痕:路加福音十五章20節:「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親他。」以賽亞書六十五章24節:「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聽。」詩篇三十二篇5節:「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耶利米書三十一章18-20節:「我聽見以法蓮為自己悲嘆說:『你責罰我,我便受責罰,像不慣負軛的牛犢一樣。求你使我回轉,我便回轉,因為你是耶和華我的神。我回轉以後就懊悔;受過教訓就拍腿。我因擔當幼年的凌辱就抱愧蒙羞。』以法蓮是我的愛子嗎?是可喜悅的孩子嗎?我每逢責備他,仍顧念他;所以我的心腸戀慕他;我必要憐憫他。這是耶和華說的。」祂迅速地走向罪人;如同山上的小鹿(歌二8)。祂隨時準備以早期的安慰來支持我們。我們像浪子回頭一樣回到父親身邊。

四、神將試探留在世上,難道是神的錯嗎?人愚昧的心往往如此認為:創世記三章十二節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在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神賜下女人原是為了作幫助者,而非陷阱。毒素在蜘蛛體內,不在花朵之中。正是我們那敗壞、充滿私慾的心,以及無節制的愛好,才使得我們在世上的寄居變得危險:彼得後書一章四節提到:「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因此,雅各書一章十三至十四節說:「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神試探;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我們迎接試探的意願,遠比天意將試探擺在我們面前的頻率更高;因為當試探缺乏時,我們甚至會主動去尋求。一切試探的運作,並非藉由強制的效力,而是客觀地透過誘惑與勸說;難道我們沒有更懇切的勸說去行善、事奉神並離棄罪惡嗎?勸人愛神的勸說,與誘惑人離棄神以滿足肉體的試探同樣頻繁。如果你無法拒絕魔鬼與肉體,又怎能拒絕神呢?神以比魔鬼、世界與肉體更優越的論據來懇求你:祂以無盡的喜樂與無止境的刑罰作為勸誡。來自世俗舒適的試探,源於你們敗壞的心。你們應當為神的憐憫感謝祂,並將這些恩典視為愛的繩索,而非罪的網羅。受造物本身是神的代言人:是我們將它們變成了罪的代理人。難道神與基督不是比世上所有的享樂、利益與榮譽更可愛的對象嗎?這些世俗事物並不能強迫我們的意志;它們只是引誘我們去同意;而神在恩典之約中向你們提出的事物,顯然更可愛,也更適合作為我們追求的目標。如果魔鬼引誘你,那是因為你比聽從神更願意聽從他——儘管神已警告過你他的詭計,告訴過你危險所在,並邀請你進入更美好的福分。撒但只能請求,不能強迫。他總能找到可乘之機,否則你不會輕易接納他的暗示。

魔鬼發現火已點燃,他不過是煽風點火罷了。那麼,從這一切你們可以看出,神並無過錯。祂不願見到受造物滅亡,而是願他們得救。但人是敗壞的,總想將罪責轉嫁給他人。當佐皮魯斯(Zopyrus)割掉自己的鼻子和嘴唇後,他宣稱是巴比倫人對他施加了如此殘酷的刑罰。我們毀滅了自己,卻將過錯歸咎於他人,甚至歸咎於神。福音書中說:「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我們在懷中窩藏了這些毒蛇,牠們終將把我們螫死。

勸勉二:勸勉你們悔改並歸向主。主不願見到罪人滅亡。神並未否認審判,也未撤回律法,只是祂不以罪人的死亡為樂。有些人濫用這一點,以為可以免受懲罰,或者至少可以拖延悔改。

首先,關於免受懲罰的幻想。雖然神並非以「先行意志」(antecedent will)渴望罪人的死亡,但若基於他們犯罪並對祂頑固悖逆的前提,祂確實有「後續意志」(consequent will)要施行審判。難道你們要因為神的憐憫,而在犯罪上變得更大膽嗎?這簡直是從最甜美的花朵中吸取毒汁。「祂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埃及記三十四章六節);「神要打破他仇敵的頭,就是那常犯罪之人的發頂」(詩篇六十八篇二十一節)。地獄的坑正在挖掘;判決已下,只是尚未執行(傳道書八章十一節);你們已經被定了罪(約翰福音三章十八節);寬容並不等於赦免:羅馬書九章二十二節說:「祂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這裡有忍耐、長久忍耐,以及多多忍耐,但這一切期間,他們仍是預備遭毀滅的。神給了他們漫長的時日,但最終必與他們算帳。一個人即便判決已下,或許能暫緩執行,但最終仍會被處決。我們甚至不能保證有一天的緩刑。執行令已經簽署,判決也已下達。一切都已喪失;難道你們對這種悲慘的處境毫無感覺嗎?什麼,身為被定罪的人,卻絲毫不為所動!你們與死亡之間僅有一步之遙。判決已下;神暫緩執行,難道你們就只安於這一點嗎?這不過是執行官說:「蒙上他的頭。」神只需口出一言,他們就會像對待哈曼那樣遮住你的臉,立刻將你處決。所賜予的那一點空間,不是讓你們在罪惡與肉體享樂中揮霍的,而是為了悔改,確保你們的救恩:啟示錄二章二十一節說:「我曾給她悔改的機會,她卻不肯悔改。」如果他們不回轉,神正拉開祂的弓,磨快祂的刀:神每日向惡人發怒(詩篇七篇十一節);他們的坑正在挖掘(詩篇九十四篇十二節)。當敬畏神的忍耐,並善加利用。不要將你上天堂的希望建立在神的寬容上,而應建立在祂的赦免上。寬容可能是祂仇敵的分,但赦免才是祂兒女的分。懲罰或許會暫時延後,但終究會執行。因此,切勿濫用神不願擊打的心意;我們不知道神呼召的次數還有多少。看看我們應當如何正確利用這段時間:以西結書十八章三十二節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有些人將此濫用於其他目的。當我們告訴人們主是多麼樂意接納他們時,這反而使人拖延悔改,在犯罪上變得更大膽。因此,現在就歸向主吧。如果一個被傳喚到法庭的罪犯,從法官的言談、手勢或任何跡象中察覺到一絲憐憫的傾向,他會如何利用這個優勢?他會為自己的生命做出怎樣的懇求與努力?他會如何懇求所有的朋友為他求情;如何跪倒在地,乞求活命?神向你們發出了憐憫的邀約;顯明了祂赦免你們的渴望,甚至整天伸出雙手;為什麼我們不向祂尋求出路呢?曾幾何時,那燃燒的劍擋在路上,律法的咒詛會攔阻你,即便你多麼渴望歸向神;如果你從未為過去的罪感到哀慟並悔改,你所做的一切都無法換取赦免;但如今這阻礙已被除去,「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但為了讓這勸勉不致落空,讓我們思考什麼是「回轉」;我們是否已經回轉;或者我們是否仍需要進一步的回轉。

一、什麼是回轉?我們可以透過包含基督教信仰總綱的三個命題來理解。

(一)神是人最高的善與最終的目的;除非祂對我們每個人而言都是如此,否則我們無法得救:詩篇四篇六至七節:「有許多人說:誰能指示我們什麼好處?求你仰起臉來,光照我們。你使我心裡快樂,勝過那豐收五穀新酒的人。」

(二)除了藉著基督,沒有任何途徑能來到神面前並永遠享受祂:約翰福音十四章六節:「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三)除了在聖潔與順服的恆常一致過程中,沒有任何途徑能享受與基督的相通:約翰一書一章六至七節:「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希伯來書十二章十四節:「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因此,為了永遠活著而進行的回轉,包含三件事:(1)從受造物轉向神;(2)從自我轉向基督;(3)從罪惡轉向聖潔。這正是恩典的偉大工作。讓我稍微論證這三件事的必要性。

(1)必須從受造物轉向神。這是人最初的偏離,是人從神墮落至受造物的過程;藉由悔改,我們重新歸向神,視祂為我們最高的善與最終的目的。這部分顯明於我們受造的目的。人是為神而造的,是為了榮耀祂並享受祂:人靈魂的構造本身就證明了這一點。受造物有三種:天使,是沒有肉體的純靈,為天堂與神的同在而造,而非為地;禽獸,是沒有不朽靈魂的肉體,為地而造,而非為天堂;而人,則是介於兩者之間的本性,既有肉體,又有不朽的靈魂:因此,他既為地而造,也為天堂而造,因他兼具兩者。身體是用塵土造的,靈魂則來自更高的世界,且必須歸回那裡。現在,這兩者必須根據人所構成部分的尊貴程度來排序。靈魂是較好的部分,靈魂的益處是最高的善,身體的益處則是次要且從屬的。前者是道路與媒介,後者是目的。他在通往天堂的旅途中為地而造,但他的家與幸福在天堂,在那裡他要享受那蒙福的神,並在聖天使與居住在靈界之上的蒙福受造物中榮耀祂。那麼,這就是人受造的目的;當他保持無罪時,他的心傾向於神,視祂為最高的善,愛祂、敬畏祂,並倚靠祂作為幸福的泉源。這也顯明於人最初被擊敗的試探中。撒但試探的目標是使人脫離神,並將人束縛在受造物上,使他不再有理由回頭仰望神;藉由不信與悖逆使人遠離神,並藉由引誘他喜悅神所禁止的某種外在事物,將他束縛在受造物上。人起初將一切事都歸向神的榮耀;後來卻將自己肉體的益處作為行動的目的與範疇:耶利米書二章十三節:「離棄了我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就像狡猾的人在打算破壞一樁婚事時,會另起爐灶;就像那些想將一個人的心從對妻子的愛中拉開的人,會讓他陷入對陌生女人的愛中;正如耶羅波安為了確保十支派的王國歸於自己及其後裔,而背離猶大時,他想到要阻止他們按照神的條例上耶路撒冷敬拜,因為那可能會使他們最終與猶大王國重新統一,因此他在但和伯特利設立了兩隻金牛犢;撒但同樣設立了感官的益處——受造物,來羈絆我們的情感。那麼,墮落不過是人行動最終目的的改變。他背離了神,視神為嫉妒、虛假且對他不懷好意,而在此之前,他曾愛祂、敬畏祂,並倚靠祂作為最高的善與最終目的;他轉向了受造物,特別是感官事物,好讓自己無論神是否允許,都能在那裡尋求自己的幸福。藉由目的的改變,一切道德上的良善都喪失了,因為所有的行動都從屬於最終目的,並由其決定。事物的好壞皆與此相關。這就是人的病症,一種從神轉向受造物的歸信。這也顯明於他藉由恩典的恢復。恩典的工作是什麼?不就是帶領我們,使我們以神為我們最高的目的與範疇,使我們能享受神嗎?就像被磁石觸碰過的針會轉向北方;靈魂藉由恩典的運作也轉向神:詩篇八十篇十九節:「耶和華萬軍之神啊,求你使我們回轉,使你的臉發光,我們便要得救。」詩篇七十三篇二十五節:「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申命記三十章六節:「耶和華你神必將你心裡和你後裔心裡的污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可以存活。」靈魂被喚醒,對受造物與屬肉體事物的空虛有了感知,而我們過去曾滿足於這些事物的享受。世俗的虛榮變得索然無味。隨後,尋求並探究神,以及如何永遠幸福,成了他們的工作。以前他們愛享樂勝過愛神(提摩太後書三章二節);現在他們所有的渴望與努力都是為了享受祂。這樣的人已經回轉,並從神那裡轉向了受造物,行了淫亂。

(2)從自我轉向基督。當我們想到要轉向神時,若沒有基督,我們無法達成目的。我們面臨著律法上的排斥。我們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希伯來書七章二十五節:「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來到神面前作為我們最高的善,藉著祂作為中保:彼得前書三章十八節:「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在與祂喜樂且愉悅的相交中。在那之前,我們必須先從神的咒詛中被贖回,並從魔鬼的權勢下被救出,除了基督,沒有人能為我們做到這一點。那麼,除非我們將自己交給祂,按祂的方式得救,否則我們永遠無法幸福。一個發現自己處於神憤怒之下的人必須有一位中保,而一個想要愛神、事奉神的人必須有一位大能的幫助者。這就是歸信,即感恩地接納一位被提供的救主。每一個感覺到自己因罪而毀滅、處於神憤怒之下的人,都會這樣做:他全心全意地信靠基督,好讓祂成為他的智慧、公義、聖潔與救贖。在他與神的一切往來中,他都運用基督,看見自己失喪與毀滅的景況:這不是一時的衝動或痛苦,而是基督活在他裡面,住在他裡面。

(3)從罪惡轉向聖潔。我們必須轉離罪惡的道路而存活;否則光明與黑暗、基督與罪人之間有什麼相交呢?所有想以神為分、以基督為救主的人,都必須改變他們生活的基調。除非潮流轉向,你們努力的方向進入另一條渠道,否則你們在基督裡就無分,也無法得救,彼得前書一章十四至十五節:「你們既作順命的兒女,就不要效法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慾的樣子。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他是一個不同類型的人,並將成為聖潔、在凡事上討神喜悅視為己任。他沒有任何罪是不憎恨、不與之抗爭的。

二、你曾經回轉過嗎?這必須發生,否則你永遠無法存活;所有按本性的人都需要回轉:約翰福音三章六節:「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自從亞當裡的人性敗壞以來,人就有一種傾向與心靈的平衡,使他們傾向於肉體與感官事物。人失去了那種本應使他傾向於神、視祂為最高善與最終目的的原始公義;因此,他在墮落狀態下,心靈的傾向完全被自然傾向所設定,更不用說根深蒂固的習慣,即傾向於暫時與感官事物,去討好肉體,而不是討好主。靈魂既缺乏恩典、神的形象或原始公義,就只能與眼前所知的事物結合,如身體的享樂,這些事物若被完全關注,就會使我們偏離對神的愛與對屬天事物的追求。你們是從肉身生的,只關注低下與屬地的事物;如果你們的心沒有回轉,其傾向沒有改變,你們就永遠毀滅了。雖然靈魂仍來自更高的世界,但它很快就忘記了其神聖的起源,被放入身體後,便順應了身體,並將其所有的官能與運作都適應於身體的利益,且有一種在屬地事物中取悅自己的傾向;就像水放入方形或圓形的容器中,就會從容器中獲得方形或圓形的形狀:羅馬書八章五節:「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對神感到陌生,對屬天事物感到陌生。

三、我們是否仍需要回轉?兩類人仍需要回轉:(1)惡人,他們完全需要轉向神;(2)重生者,他們在這個世界上只是部分地回轉。

(1)惡人。他們當然需要審視自己。現在所有的問題是,誰是惡人?世人對這個詞有一個粗淺的概念,只將其應用於酒鬼、咒罵者、淫亂者或殺人犯。這些人確實需要回轉與歸信;但聖經給了我們另一個關於邪惡的概念:凡隨從肉體生活的人:羅馬書八章十三節:「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即便他不像其他人那樣是公開的罪人。凡將滿足感寄託在屬地事物上,且尋求這些事物勝過尋求屬天福分的人,不體貼聖靈的事(如天堂與榮耀,或神聖靈那從上頭降下並趨向那裡的救贖恩典)的人:希伯來書十二章十六節:「恐怕有淫亂的,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那些看重感官私慾勝過屬靈特權的人,他們就是褻瀆的人,他們是「不敬虔的」(βέβηλοι)。不僅僅是貪食者、酒鬼或淫亂者才是惡人,任何愛屬地事物勝過愛屬天事物的人;任何不致力於來到神面前作為最高善,並將此作為人生事業的人,都是惡人。褻瀆是對最有價值的事物輕視。

(2)那些已經開始轉向神的人。沒有人已經完全回轉,以至於不需要進一步回轉。我們仍然在受造物中尋求太多的幸福,而將心放在神身上的卻太少:歌羅西書三章一節:「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雖然我們已經部分回轉,但我們仍必須從受造物轉向神,從屬地事物轉向屬天事物,從自我轉向基督。要棄絕你自己的公義:腓立比書三章八節:「我將萬事當作有損的,為要得著基督。」從罪惡轉向聖潔。我們尚未達到完全,腓立比書三章十三節。這項工作不是一天就能完成的。

勸勉三:安慰。安慰那些真誠且心靈破碎、為神的憤怒感到困擾的人。神不喜悅你們的毀滅。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路加福音十五章七節);詩篇三十四篇十八節:「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拯救靈性痛悔的人」;以賽亞書五十七章十六節:「我必不永遠相爭,也不長久發怒,恐怕我所造的人與靈性都必發昏。」

二、同樣的性情,若不加節制,會將我們帶得更遠。每個人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都在尋求自己的事。肉體在自己的事務上極其精明;起初,它只瞄準那些我們能掌握與觸及的事物;但隨後它不斷擴張,想要更多;一旦得手,我們便渴望在世上的尊榮與偉大中,再多蓋一層樓。然而,神能洞察我們內心的性情。祂判斷罪,並非根據罪人實際的意圖,而是根據罪本身的意圖。這裡有「行為的終局」(finis operis)與「行事者的意圖」(finis operantis)。祂看見這種性情會將我們帶到何種地步。每個人都盡其所能地向上攀爬,然後還想爬得更高。請思考以利沙對基哈西所說的話:「現在豈是受銀子、衣裳、橄欖園、葡萄園、牛羊、僕婢的時候呢?」(列王紀下五章26節)。其實,他並未向乃縵索求這些東西;他只求了一他連得銀子和兩套衣裳(列王紀下五章22節)。但同樣的貪婪與自私會將他帶得更遠。先知揭示了罪的最終結局:那個厭倦了作先知僕人、必須為自己打算的人,隨後就必須擴張自己的家業,購買葡萄園,在以色列中成為大人物。巴錄在為神的緣故而陷入危險時,也尋求了大事。

第五,當這些大事被視為目標時,它們便成了首要且迫切追求的對象;他們最嚴肅且持續的努力,都是為了世上的事物——世俗的享樂、尊榮與利益。人對身體有一種無辜且合宜的自愛,這推動著世人勞碌:傳道書六章7節說:「人的勞碌都為口腹。」首先是為了維持身體與生存狀態;這裡以「口」這個主體代指放入其中的食物;接著以提喻法,以部分代全體;食物與衣裳,即人所需的一切總和。這被用來代表全部。因此,箴言十六章26節說:「勞力的人為自己勞力,因為他的口腹催逼他。」農夫在田間勞作,水手在海上奔波,牧人在野地放牧,木匠在木材中忙碌,學者在書本中鑽研;他們都是為了口腹。雖然衣著與居所也是必要的,但這是最迫切的需要:人為了口腹,會變賣居所、衣物、房屋、土地以及他所有的一切:創世記四十七章15至19節:「給我們糧食,免得我們死亡。」約瑟說:「把你們的牲畜給我……」等等。

然而,隨之而來的是那種錯誤的自愛,它表現在三件事上:(1)過度的慾望;(2)過度的努力;(3)手段與目的的錯置。

  1. 不受節制的慾望。在上述傳道書六章7節中:「人的勞碌都為口腹,心裡卻不知足。」世人的貪慾始終無法滿足;儘管他已為必要的需求準備了豐足的物資,他仍像一無所有般勞碌。口不過是一個狹窄的入口,胃的容量有限,整個人也不過五尺長;然而他的心卻不滿足,對現狀毫無滿足感與安息:腓立比書四章11節:「我已經學會了,無論在什麼景況都可以知足。」但「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第8節:「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希伯來書十三章5節:「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若能如此,我們便能順服天意,而不致分心,也不會抱怨神在我們的憂傷上加添痛苦。但當我們那漂泊的慾望不斷貪求更多時,我們就無法好好將自己交託給神,將一切結果與變故交給祂美善的攝理;我們便會埋怨、反抗神,並陷入灰心的沮喪中。但當我們將心思放在大事上,想要維持某種生活水準,並為自己與家人如此籌算時,巴錄的抱怨就會成為我們的抱怨。因此,巴錄所受的責備也必須成為我們的責備。我們無法帶著喜樂去履行職責,反而充滿恐懼與煩惱;因為正是私慾滋生了我們的不安。
  2. 過度的努力。肉體的自愛會完全佔據我們的努力,以致更美好的關懷被擠壓出去,神與天堂被忽略,我們最勤奮的思想與關懷之流,流向了另一個渠道。我們被吩咐要為那不朽壞的食物勞力;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8節說:「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做主工。」在那方面,我們怎麼做都不為過。但哀哉!瘦弱的牛吃掉了肥壯的牛;那唯一重要的大事被輕忽,而那些幻想中的大事卻不斷驅使我們勞碌;我們對天堂與基督恩典的關懷,甚至不及對世俗享樂、尊榮與利益之關懷的百分之一。
  3. 手段與目的的錯置。我們所有的勞碌都應當從屬於更高的目的。巴錄不該考慮生活與生計,而應當履行他的職責;但他卻看重生活與安全,並將神的命令從屬於那個目的:馬太福音六章33節:「你們要先求神的國。」所有基督徒都應當先尋求榮耀神、取悅神並享受神。但我們卻將自己的安逸、平靜、利益置於神的榮耀之上,將眼前的益處置於未來的益處之上;為了獲取世界,我們失去了自己,出賣了靈魂,破壞了內心的平安,為了這些事物而放棄了更美好的事物,為了那碗紅豆湯出賣了長子名分,用金銀的鋤頭去挖掘鐵器,如此粗鄙地為自己尋求大事。

第六,神的子民尚未完全脫離這種邪惡的心態。自愛在他們身上並未熄滅,只是被治死(mortified)了。他們雖然不再那麼粗鄙、惡劣且主要地去滿足肉體的私慾;但安逸仍是好的;他們希望世界對他們友善;當他們無法調和神的作為與他們自私且屬肉體的傾向時,他們的心便會不安。

原因:(1)自我太過寶貴;(2)世界太過貼近;(3)信心太過軟弱;(4)對神的愛不夠熾熱。

  1. 自我太過寶貴。人在進入天堂之前,無法完全擺脫肉體的自我。肉體住在他們裡面,聖靈也住在他們裡面:加拉太書五章17節:「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只要肉體住在他們裡面,他們就想要感官所喜悅的事物;有時這種慾望過度到,當危險襲擊時,他們無法甜蜜地信靠神;或者當神的攝理過去後,無法順服神;他們在事情發生前流露出一種不信任,在事情發生後流露出一種不耐煩。
  2. 世界太過貼近。當靈魂住在肉體中,並透過感官向外窺探時,眼前的事物就會影響我們:「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我了」(提摩太後書四章10節)。這是局部的背離,離棄了保羅的同工,不願承擔福音的風險;巴錄在這裡也是如此。
  3. 信心太過軟弱,而信心本該將我們帶向來世:哥林多後書四章18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關閉感官之眼或開啟信心之眼,並非易事。
  4. 對神的愛不夠熾熱,以致受到肉體自愛的減損:提摩太後書一章7、8節:「我提醒你,使你將神藉我按手所給你的恩賜再如火挑旺起來。因為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提摩太需要被提醒。要為一位看不見的神否認一切,是何等艱難。

第七,神的兒女在面臨迫在眉睫的災難時,可能會對自己的平安、安全與福祉有過大的渴望;正如西庇太兒子的母親:馬太福音二十章19至21節:「那時,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她兩個兒子進前來拜耶穌,求他一件事。耶穌說:『你要什麼呢?』她說:『願你叫我這兩個兒子在你國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基督才剛剛預言了自己的受難。噢,擺脫對世界的愛以及關於世界的甜美夢想,是何等困難的事!使徒與他們的朋友夢想著一個地上的國度,以及基督僕人在世上的尊榮,儘管祂多次告訴他們相反的事,並努力預備他們面對十字架。噢,每個人都必須警醒自己的心,以免對世界的愛悄悄潛入,這是何等必要!再者,門徒在基督最後的晚餐時爭論誰為大(路加福音二十二章24節),誰應被視為最尊貴的,因而應當被優先對待。巴錄在這裡也是如此,他寫下了書卷,也相信了其中的內容,因此必然知道神即將拔出並拆毀;然而他仍尋求個人的福祉,不願為神冒險犧牲自己的利益。最好的人也太容易被對自身安全的關懷所佔據,從而忽略了他們的職責。

原因:

  1. 這是一種不配作神子民的罪。

[1.] 他們已選擇神作為他們的份,因此在祂裡面尋求所有的幸福與安慰,而不以任何與神分離的事物為樂。即使失去一切,他們在神裡面也已足夠:撒母耳記上三十章6節:「眾人為自己的兒女心裡愁苦,說要用石頭打死他,大衛卻倚靠耶和華他的神,心裡堅固」;哈巴谷書三章18節:「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相反地,掃羅在失去神的恩寵後,卻在受造物中尋求安慰:撒母耳記上十五章29、30節:「他說:『我有罪了,雖然如此,求你在我百姓的長老和以色列人面前抬舉我,同我回去,我好敬拜耶和華你的神。』……耶和華已經丟棄你……求你在我百姓面前抬舉我。」他本該哀哭以求重新獲得神的恩寵。以神以外的事物為樂,即與神分離且不以神為目的,就是行淫。貪婪,即為自己尋求大事的另一種說法,有時被稱為偶像崇拜(以弗所書五章3節),因為這是設立了另一個至高之善,也就是另一個神。有時被稱為行淫:雅各書四章4節:「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如果神將受造物賜給你作為僕人,它們就不該進入主人的臥室。

[2.] 他們已將自己奉獻給神,不再屬於自己,也沒有什麼是屬於自己的,除非是為了神:哥林多前書六章19、20節:「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羅馬書十四章18節:「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為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

[3.] 你們若尋求自己的大事,就必然輕看基督;當一個人尋求事物,卻不同時尋求基督的事時:腓立比書二章21節:「別人都求自己的事,並不求耶穌基督的事。」這些被視為「自己的事」,即主要是且首要地為了自己。如果他如此沉溺於自己的事,他就會在基督的事之前、且比基督的事更熱切地尋求它們;他會比基督及其福音的利益、讚美與榮耀,更看重自己的利益與晉升、自己的讚美與榮耀。加大拉人將豬看得比基督更重要,商人看重貨物,農夫看重田產(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節)。至少,這會成為你服事上的一個污點;當你尋求自己的安逸、安全、利益,而不關心基督及其在世上的利益將會如何時,你就無法以純潔的靈來行動。

[4.] 自私對宗教而言是非常不名譽的。世人對此非常敏感:約伯記一章9節:「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呢?」這個由利益結合而維持的世界,以己度人,認為宗教不過是自私的一種更體面的方式。因此,如果我們為自己尋求大事,我們就容易受到他們的責難。

[5.] 我們的救贖主不求自己的喜悅(羅馬書十五章3節);因此,祂教導我們祂的宗教,並非為了讓我們能藉此獲利,去爭奪世上的事物。

[6.] 為了私利而追求屬世的事物,不僅是一件惡事,更是一個惡兆。有些罪是惡的,但並非惡兆;例如突發的憤怒、在重大困難中的軟弱、虛妄的念頭。但這是一個惡兆:雅各書四章4節:「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以及約翰一書二章15節:「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

  1. 特別是在教會與神的子民遭遇災難時。時代使罪顯得更加可憎:「現在豈是受銀子……的時候呢?」(列王紀下五章26節)。這是在新歸信者的道路上設置絆腳石。基督因法利賽人不能分辨時代的徵兆而發怒。當神的子民被定意毀滅時,仇敵卻沉溺於歡樂,這被視為極大的羞恥:以斯帖記三章15節:「王同哈曼坐下飲酒,書珊城的民卻慌亂。」當神的子民的毀滅已定,而他們卻在哀悼之時行肉體的歡樂,這種歡樂被特別記錄下來。當全體處於危險之中時,一個人若只渴望自己的保障與安全,是太過軟弱與嬌貴了。這就像在樹木被砍伐時建造自己的巢,或在船隻即將破碎或沉沒時修補自己的船艙。當我們本該為天堂而經營時,現在豈是為自己經營貿易的時候嗎?當神似乎準備將受造物從我們手中奪走時,我們卻不願從受造物中轉向。神的聖徒應當與神的子民分擔命運。約瑟身居高位,卻未在埃及為自己的孩子預備產業;他們與弟兄們一同進入迦南。摩西選擇與神的子民同受苦難(希伯來書十一章25節)。神使他成為僕人,去剝奪摩洛後裔的產業,而神的子民從摩西的腰中出來:「求你從你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約書亞在未將產業分給所有支派之前,未曾為自己考慮任何產業。

應用。勸誡我們不要為自己尋求大事。為此:

  1. 降卑自我。這個自我有什麼偉大之處,以致你在神面前如此重要,或者你竟為它如此籌算?最聖潔的人對自己有何等低微的看法?「我是蟲,不是人,」基督說。保羅說,他是聖徒中最小的,罪人中最大的。神最好的兒女都厭惡自己,就像教堂尖塔的頂端,在最高處卻是最小的(minimus in summo)。大衛身為君王,卻像斷過奶的孩子。
  2. 這些肉體感官所渴求的大事是什麼?世界(σχῆμα,哥林多前書七章31節),不過是空洞的排場,虛有其表,連皮毛都算不上。破裂的池子存不住多少水;即使神將它們填滿,它們也存不住,若不再次填滿,就會漏掉我們的安慰。神特意寫了一本書,旨在將人的心從受造物上挪開,並為此重用了所羅門,他不僅在其中尋求感官的享受,更進行了批判性的考察,最終發現這一切都是虛空,都是捕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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