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講道
「我的心平穩安靜,好像斷過奶的孩子在他母親的懷中;我的心在我裡面真像斷過奶的孩子。」(詩一三一2)
這是大衛謙卑的第三個標記,即他不影響或嘗試那些超出他能力或職分之外的偉大之事,「我的心平穩安靜……」。原文中「操練」(exercise)一詞亦有「行走」之意;而「太高」(too high)一詞亦有「奇妙」之意。
這段告白可以理解為:
第一,關於他的研究與心思的探求,即他沒有去探究神隱藏的事。有些事情超出了人類理解的光照與容量:詩一三九6,「這樣的知識奇妙,是我不能測的。」約伯在指責神的護理時亦然,四十二3,「我說的是我不明白的;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妄想鑽研或理解神的旨意是一種驕傲的行為,因為這是一種超越人類能力的僭越。
第二,關於他的實踐,即他沒有渴望偉大的事物,也沒有試圖從掃羅手中奪取王國。除非神引導他,否則他絕不向前或向後邁出一步;這無疑是大衛謙卑與謙遜的偉大體現,儘管神的應許給了他這樣的希望,而掃羅的迫害激怒了他。這成為神子民的榜樣,他們不應渴望或追求世俗的偉大,而應滿足於神所安置的生活處境與地位;我們最大的抱負應當是服務神與祂的子民,而不應超越我們職分或能力的界限去處理事務:耶四十五5,「你為自己圖謀大事嗎?不要圖謀!」
這兩種解釋孰優孰難以定論。解經家們意見分歧。我將構建這項教義,以涵蓋兩者。
教義:謙卑的靈魂不會在偉大的事情上操練自己,也不會去處理那些對他們而言太高深的事。
第一,我將考慮這可以透過多少種方式來實現。
第二,我將證明這樣做是違背謙卑的。
首先,這可以透過多少種方式來實現。我將採用上述的區分。
第一,在理解方面,當他們探究並妄想理解神未曾啟示的事物時。總的原則是,申二十九29,「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我們的任務是研究我們的本分,這是清晰且公開的;至於那些偉大的事,以及對我們而言太高深的事,我們可以不加理會,而不會有任何重大的損失或危險。
現在,這些對我們而言太高深、偉大的事,分為兩類:(1)有些事超出了所有人的能力;(2)有些事超出了我們個人的能力,或我們理解的限度,或我們職分與呼召的界限。
- 有些事超出了所有人的能力,對我們而言太高深,無法判斷。這些事可分為兩類:(1)當人們因為不知道原因而拒絕任何已啟示的真理時;或(2)當他們因為不知道結果而忽略任何當前的本分時。
[1.] 當我們因為無法理解其所有原因與理由,而拒絕聖經中啟示的任何明顯真理或教義時。這就是在處理對我們而言太高深的事,並將我們的理性置於與神啟示相對立的地位。正如許多人否認三位一體與神的兒子道成肉身,因為他們無法構想或理解這些事如何可能。其他人否認世界的創造,因為他們無法理解神在進入創造之前那段無限的時間裡做了什麼,或在忙些什麼。在許多其他情況下,他們不願相信真理,因為他們不理解其原因;例如神關於預定與遺棄的旨意,因為他們無法將其與神的公義以及他們自己的偏見與先入之見調和,儘管聖經中清楚啟示,孩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都沒有做出來的時候,神就說:「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羅九10-11)。同樣,許多人否認亞當作為共同代表的身分,即其行為影響了全人類,儘管這是聖經中清楚啟示的真理。這些以及許多其他事物,是被提出來讓人相信的,而不是讓人陷入焦慮的探究中。神在這裡對待我們,就像醫生對待病人。他們給藥丸,不是為了讓人咀嚼,而是為了讓人吞下。如果咀嚼,它們會被驕傲的理性吐出來;如果吞下,它們對我們而言就是健康的良藥。我們應當在神藉由其他理由向我們顯明的見證中安息,即使我們無法將其與我們淺薄且敗壞的理性觀念相調和。許多人因為惡人昌盛、義人受苦等表面上的不協調,而否認神的護理,從而以機遇取代神智慧且聖潔的治理。毫無疑問,當我們執意探究萬事的原因與理由時,我們就是在處理對我們而言太高深的事。例如,為什麼神從永恆中預定了這個或那個,在祂的護理中做了這個或那個。為什麼祂不為墮落的天使差遣祂的兒子,正如祂為墮落的人類所做的那樣,儘管就本性的尊貴而言,一個天使比一千個人更珍貴。為什麼基督要在十字架上拯救一個強盜,而不是兩個都救。為什麼祂要藉著惡人對祂的子民執行審判,而在使用完這根杖之後,又將其扔進火裡。為什麼祂要追討父親的罪在孩子身上。為什麼亞干的家人要與他一同被焚燒(書七);以及一百件神向我們隱藏的事。甚至,有些人會否認靈魂的不朽,因為他們不知道它是如何產生的,是透過種子遺傳還是直接創造。同樣,關於神分別的恩典,因為他們不理解其方式。跟隨虛妄之人對神教義的所有異議,以及理性的驕傲與狂妄如何發洩在神聖啟示上,是無窮無盡的。
在實踐事務上,有些人會質疑聖靈在信徒心中的居住,因為他們無法理解其方式。有些人質疑救贖的恩典、與神的相交,或在聖靈裡的禱告,彷彿這些只是幻想。有些真理若沒有經歷就無法理解,而唯有成聖才能給予那種經歷;因此,未成聖的人將其視為幻想。
[2.] 這種驕傲表現在對未來事件的知識渴望上,無論是關於神的教會、我們自己還是他人;許多人對此如此執著,以至於他們會去算命、使用非法藝術、尋求巫師與交鬼的人(賽八19)。但無論他們使用合法還是非法手段,聖經都反對這種虛妄的好奇心與對未來偶然事件的渴望,因為這意味著對神的不信任;因為真正的敬虔要求我們蒙著眼將自己交託在祂手中,並順服祂,即使我們不知道結果會如何;正如亞伯拉罕所做的那樣(來十一8)。但我們對未來非常焦慮;我們想知道基督將如何對待教會,如何對待我們,如何對待他人。在任何境況下,知道我們該做什麼,比知道我們將會如何,更適合我們。理解事件並不適合我們,但理解我們的本分卻非常適合我們。但我們的心思卻奔向了前者。有時我們在詢問關於教會的事:「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但祂回答說:「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徒一6-7)。同樣,我們渴望知道自己的命運,我們是否會繁榮或逆境,死於暴力還是自然死亡,在家鄉還是異鄉。我們渴望知道苦難何時結束:詩一一九84,「你僕人的年日有多少呢?你幾時向逼迫我的人施行審判呢?」大衛也曾被這種軟弱所困。我們厭倦了受苦,渴望知道終點。對他人也是如此:約二十一21-22,「這人將來如何?……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你跟從我吧!」彼得渴望知道約翰將會如何,因此受到基督的責備,因為他干涉了與他不相干的事。祂吩咐他堅守自己的本分。當我們手頭有如此多必要的工要做時,渴望知道我們與我們的人在人類事務的彩票中將會如何,這是一種虛妄的好奇心。盡你的本分,並冒險投身於神的護理中。思想一下,我們竟不能在祂智慧且聖潔的治理中安息,這是何等可怕的缺乏信心與對神的不信任,祂的智慧、能力與良善是無限的。我們懷疑祂不會對我們盡到父親與公義治理者的責任,因此我們不敢將自己交託給祂的護理,而必須預先知道結果將如何。
- 有些事超出了我們個人的能力、理解的限度以及職分的界限。使徒吩咐我們:羅十二3,「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但人們忘記了自己的無知、淺薄與無能,儘管一無所知,卻自以為是,對宗教中的所有爭議進行評判,彷彿他們是最博學的人。因此,聖經對此提出了許多警告;例如,「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又說,「不要自以為有智慧」;賽五21,「禍哉!那些自以為有智慧,自看為通達的人」;箴二十六12,「你見自以為有智慧的人嗎?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箴二十六5,「要照愚昧人的愚妄回答他,免得他自以為有智慧。」以及其他許多地方;好讓我們思想,去干涉那些超出我們能力與理解範圍的事是何等虛妄。許多人還沒學會走就想跑;在還沒消化必要的救贖與實踐真理之前,就去關注爭議。軟弱的人想要治理一切,想要塑造教會,而主知道他們在自我治理與基督教的生命力上是笨拙的。在哥林多的分裂中,誰最積極?正是那些需要吃奶、不能吃乾糧的軟弱基督徒,正如使徒所指出的(林前三1-3)。當然,真理是有一定順序的,一個真理預設了另一個;在我們關注更高的真理之前,需要對較低的真理有知識。在他們的理解力透過對普通真理的健全實踐知識準備好之前,他們無法很好地理解更高的真理。但令人驚奇的是,一些無知之人的驕傲與狂妄,他們會自信地對自己不理解的事物進行譴責,彷彿他們像最博學的人一樣徹底了解它們,並輕蔑地稱基督寶貴的真理為「錯誤」。這些人想要在不拾級而上的情況下登上樓梯頂端;或者像急躁的孩子,在拼寫之前就想閱讀;在忽略了為知識鋪路的必要真理之後,就想決定重大的觀點。
第二,我將證明這種干涉對我們而言太高深的事就是驕傲。我將透過以下步驟證明:
- 輕視簡單的事物,並忙於隱藏、困難與被禁止的事物,這無疑是人類的一種大病。不必要的推測與好奇心是一種帶來痛苦多於快樂的知識。這是一種混亂與疾病;部分是因為理性會告訴我們,必要的事物應優先於隨意的事物,因此實踐上必要的事物應優先於深奧且無益的事物。部分是因為最明顯的真理是最必要且最有用的;正如主在極大的良善中,使最有益與必要的事物變得最普遍。那些我們沒有它就無法生存的事物是顯而易見的,但珠寶、珍珠與黃金卻難以獲得;我們為此遠赴他鄉,深挖它們;但麵包與食物卻近在咫尺,送到我們的門口。在宗教事務上也是如此;那些對救贖絕對必要的觀點對每個人的理解力來說都是顯而易見的,並且在每個人的口中;複雜的爭論則較為疏遠,並非隨處可見。我們賴以生存的真理,如創造、墮落與基督的救贖、聖潔的必要性、永生的盼望,都是平易清晰的;但這些卻是最少被考慮、相信或改進的。我們死記硬背它們,卻很少考慮它們的真理、重量與後果。這些太過普遍與熟悉,以至於被我們忽視。我們渴望新奇的概念、深奧的推測。部分是因為心思太軟弱,時間太短,以至於我們無法關注每一件事。毫無疑問,在所有理性中,我們應當關注最重大的事物;對其他事物的無知並沒有損失;因此,當我們擁有的時間如此之少,以至於幾乎不足以應付救贖的主要事務時,將其花在不可能或非法的知識上是一個巨大的錯誤。毫無疑問,如果人們能更好地管理他們的時間,他們將會取得多大的進步!他們的信心不會如此軟弱,對神的愛也不會如此冷淡,每一種恩典也不會有如此多的缺陷。因此,雖然探求真理的勤奮是值得稱讚的,但如果它被好奇心的罪所玷污,它就是一個錯誤與巨大的混亂。
- 這就是所謂的驕傲。
[1.] 它進入世界的方式顯示了這一點;因為這是我們始祖所渴望的事物之一。禁果是悅人眼目的,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創三6)。人想要為自己分辨善惡,想要成為自己的神,想要在自己的證據中看見萬事,而不是基於神的啟示;他想要知道,而不是相信。這是一根卡在許多人喉嚨裡的骨頭,他無法消化與吞嚥;即存在一位主權的主,隨祂的喜悅處置他、教導他、供應他。可以肯定的是,探究未啟示的事物必然與對已啟示事物的某種忘恩負義相結合;彷彿人憑藉自己的智慧能發現比神樂意教導他更奇妙、更值得我們了解的事物。這是我們始祖的罪,這除了純粹的驕傲之外別無他物。
[2.] 其形式本質顯示了這一點;因為驕傲的兩個分支在於自負與虛榮。
(1.) 自負。它意味著對我們自己過高的評價:羅十二16,「不要自以為聰明。」
(2.) 虛榮。我們想要展現自己比別人知道得更多。我們都渴望智慧的名聲:伯十一12,「空虛的人卻沒有知識,人雖像野驢的駒子,還是生而為人。」人是空虛的,卻自以為完美;寧願承認道德上的邪惡,也不願承認智力上的軟弱。雖然我們沒有智慧的實質,但我們卻渴望智慧的名聲。法利賽人對於被認為是瞎子感到敏感:「難道我們也瞎了眼嗎?」(約九40)。
[3.] 這是一種有害的驕傲。
(1.) 它削弱了我們對福音奧秘的信心與信仰。除非我們驕傲的想像與推理被擄掠,順服基督,否則就不可能有健全的信仰(林後十5)。人敗壞的本性更傾向於質疑神話語的真理,而不是看見並承認自己的無知與無能。我說,人們寧願懷疑聖經,也不願懷疑自己的智慧,並且會不斷地推理:這怎麼可能?那怎麼可能?
(二)當我們愚蠢地自負,竟妄想去評判神的作為,並對祂無限的智慧、良善與大能妄加議論時,這便摧毀了我們對神的順服以及對祂護理的倚靠;我們竟試圖為神制定規則,為祂的護理安排模型,當這些不合我們心意時,便對其橫加指責。斷乎不可;神必顯明祂是主宰;受造物所享的一切皆在祂手中,按祂的喜悅隨意處置:約伯記九章十節:「他奪取,誰能阻擋?誰敢問他:『你做什麼?』」祂是至高的主與擁有者。我們被迫消極地順服,因為我們無可奈何;但我們必須積極地順服。我們不可爭辯、不可指責那些我們無法測透的事。神既擁有絕對的統治權與主權,便無需向任何人交代:約伯記三十三章十三節:「你為何與他爭論呢?因為他事都不對人說明。」你要傳喚祂到哪個法庭去回答?到你那敗壞理性的審判台前嗎?神絕不會受限於人為祂制定的規則。當你們想要評判祂的護理時,你們實在是承擔了過重的責任,去操弄那些對你們而言太高深的事了。
(三)這會因著對非必要之事的虛妄爭辯而分裂教會,並將一切宗教信仰轉變為爭論的途徑;因為這種驕傲與超越我們分寸的自負,正是滋生紛爭的根源。當軟弱的人想要引導眾人,當那些對神道路的基本原則或知識幾乎毫無領悟的人,竟要在宗教事務上坐著審判,並試圖塑造教會時;當人們自負地超越其能力範圍,並武斷地做出決定時;紛爭便由此而生,使引導者憂傷,指責弟兄,並使世人跌倒。弟兄們!在你們聚會的每一處門楣上,是多麼值得寫下:「不要自以為聰明。」世上許多魔鬼的工作,都是由那些未經磨練、頭腦發熱的信徒所完成的,他們理解力薄弱卻熱情高漲,總想掌控一切,直到他們的騷動毀掉了一切。這裡的禍患在於:這種無知的本質就是對自身的無知;正如從未見過光的人,不知道光是什麼。要讓人認識到自己的無知,需要相當多的知識;因此,除了盡我們所能遏制這種自負之外,別無他法。
(四)這會因著無益地浪費時間、不必要地分散我們的思想,以及忽略對我們自己和他人更必要、更有益之事的探究,從而阻礙了敬虔。使徒告訴我們:「人若爭辯無益的言語,就是心裡驕傲,對敬虔的教義一無所知。」(提摩太前書六章三至四節)。
應用一:勸勉你們要謹防這種驕傲;不可強行探究神的隱祕事,不可越過我們的界限、恩賜與呼召的範圍,也不可指責祂的話語與作為。
- 要思想神以隱藏某事為榮,好叫我們更加謙卑。祂話語中有一些真理,我們不知其緣由;我們必須憑祂的啟示來接受。我們容許父母對子女隱瞞許多誡命的理由與目的;君王也有他們的「國家機密」(arcana imperii)。為什麼你們不能對神也如此呢?箴言二十五章二節:「將事隱祕,乃神的榮耀。」尤其是在祂的護理中。祂的行事有一層幔子:「我所做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基督對彼得說(約翰福音十三章七節)。神的名寫在祂的話語與作為上,因此其中必有某些不可測透之處。
- 很多時候,護理之理由的不顯著,並非源於對象本身,而是源於我們官能的缺陷。瞎子以為太陽熄滅了,其實是他們自己的眼睛蒙上了翳障。我們這些盲目且急躁的人,豈能自負地指責神的話語與作為?有時我們被自己的激情與屬肉體的偏見所蒙蔽;我們的判斷力因放縱感官與肉體的情慾而扭曲;當我們憑感官去檢驗神的護理時,我們就誤解了它。有時在我們認為混亂的地方,其實有秩序;在我們只看到粗糙的地方,其實有美感;在我們解釋為仇恨的地方,其實有愛;正如基督受死時,正如約瑟被下在監裡時等等。一幅畫或一座雕像的最初幾筆,並無美感可言。在工作完成之前,請暫緩你的判斷:「什麼都不要在時候未到之前判斷。」(哥林多前書四章五節)。
- 我們竟坐在神的話語與作為的審判席上,自負地對其進行指責,這是何等駭人聽聞的傲慢!若我們思想自己的卑微或神的威嚴,這一點就會顯明出來。
(1)我們的卑微。我們不過是一把有氣息的塵土,是最近才從虛無中冒出來的可憐蟲,很快又要歸回塵土;我們竟要自以為是,竟認為自己應該知道萬王之王的祕密,並要求祂對一切作為做出交代?這就好像每個鄉巴佬都要闖入君王的內閣,要求對治理國家所做的一切事情做出解釋。永恆的神會容忍可憐的蟲子去探究祂所有的祕密嗎?
(2)神的威嚴。要求我們的造物主做出交代,若不給我們理由便不滿足,這是對祂威嚴的藐視,是一種奇怪的驕傲。我們能與神爭辯,或測透神的謀略嗎?「祂的判斷如同深淵。」(詩篇三十六篇六節),「祂的道路難測。」(羅馬書十一章三十三節)。這不是按我們的律法,而是按祂自己無限的智慧。一個海扇殼與其容納海洋,我們也與其測透神的一切深奧。
應用二:在實踐方面。我們不應在世上追求大事,或對神所安置我們的地位與狀態感到不滿,從而渴望更高的地位。這正是謙卑的標記。
- 這是神明確的指示:提摩太前書六章八節:「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希伯來書十三章五節:「以自己所有的為足」。知足有兩種:一種是與貪婪相對的知足,一種是與驕傲相對的知足。兩者都同意這一點:無論我們擁有更多還是更少,只要有基本的衣食讓我們活著,並能有時間事奉神、尋求祂的國度與靈魂的救恩,我們就當知足。也就是說,在與貪婪相對時,我們不應因不信任的憂慮與貪婪的慾望而分心,而應以安靜的心,倚靠神寶貴的應許與慈愛的護理來獲得供應與必需品。但此外,還有一種與驕傲相對的知足,即我們不對神抱怨與發怨言,而是甘心接受祂的安排;認為在旅途中有一點就足夠了,只要最終能得著天堂。旅途中擁有多少並不重要。如果我們的境況卑微,我們不輕視它;如果境況較高,我們渴望為神善用它。使徒就是這樣實行的:腓立比書四章十一節:「我已經學會了,無論在什麼景況都可以知足。」在我們目前的景況中安息,而不對神抱怨。
- 神所安置我們的景況,即使再低微,也是最好的景況。部分是因為神的主權。人不可僭越地處置自己的產業,因為我們是領受者而非規定者:約伯記二章十節:「哎!我們從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嗎?」祂為每個人指定了他的分。因此,重要的不是什麼能取悅我們,而是什麼能取悅祂。我們所擁有的一切美善都來自神,必須任由祂按祂的意願處置。部分是因為神有無限的智慧,比我們自己更清楚什麼最適合我們。祂比我們更了解我們的軟弱,知道我們的肩膀能承擔什麼,不能承擔什麼。部分是因為祂的良善與慈愛。祂對我們並不比我們對自己更冷漠,相反,祂比我們愛自己更愛我們,絕不會吝於給我們任何真正對我們有益的東西。在我們對神的倚靠中,恨惡對神的猜疑是一個極重要的關鍵;這不僅是對靈魂極大的幫助與安慰,而且從祂在基督裡的愛中也很容易證明:羅馬書八章三十二節:「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從祂恩典的約中:詩篇三十四篇十節:「敬畏耶和華的,什麼好處都不缺」;詩篇八十四篇十一節:「耶和華要賜下恩惠和榮耀;他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因此,總而言之,讓神為我們選擇我們的分吧。
- 世人所吹捧的那些大事,與基督徒應當最忙於追求的事相比,不過是小事。大事有兩種,要麼是實質上的,要麼是外表上的。
(1)實質上的大事是神、基督、恩典的律法、罪得赦免與永生的應許:何西阿書八章十二節:「我為他寫了律法中的大事。」在神的律法中確實發現了大事,如偉大的神、寶貴的救主、成聖的聖靈、救恩的道路,以及救恩本身;這些確實是大事:彼得後書一章四節:「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它們包含了屬靈與永恆的財富,以及重價買來的祝福。我們應當在這些大事上操練自己。不尋求這些屬靈與屬天事物的人,是低俗卑劣的。但這些不合乎屬肉體的感官,因為它們只有藉著信心才能被珍視與尊重。
(2)外表上的大事。那些是世俗的事物,在實質上是最小的事(哥林多後書六章二節);但肉體認為它們是大事,因為它們符合我們的幻想與慾望。強烈的愛好使世上的事物顯得偉大。它們僅僅是在我們自己的自負中顯得偉大:箴言十八章十一節:「富足人的財物是他的堅城,在他心想,猶如高牆。」我們向自己許諾在享受這些事物中會有許多幸福,因此我們的心追逐它們;但基督徒有更高尚的事要掛念。
- 這些事物,越是追求,我們對享受的慾望就越強烈,我們仍會尋求更大、更大的事物。若放任這種傾向,它會不斷帶我們走得更遠;因為靈魂永遠不會滿足;以賽亞書五章八節,他們將房屋連於房屋,田地連於田地;傳道書五章十節:「貪愛豐富的,也不因得利益知足。」肉體在自己的事上是聰明的;起初它只瞄準那些我們能掌握與觸及的事物;但隨後它不斷擴張,想要更多;當那樣東西得到後,我們又想在世上再蓋高一層樓。在榮譽與偉大中,是沒有止境的。現在,最好從一開始就停下來,因為滿足於我們所擁有的,並為神的榮耀而善用它,這才代表了最高貴、最卓越的精神:提摩太前書六章六節:「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有著適當生計的基督徒生活,是世上最好的財富。
- 追求這些大事的危險。在追求中有危險,在享受中也有危險。在追求中:如果我們的心定在這些事物上,十有八九我們會為了得到它們而偏離正道;因為正如想要發財的人會陷入網羅,想要偉大的人也是如此(提摩太前書六章九節)。有抱負的心靈會不惜一切代價獲得晉升。野心家為了達到目的,竟會屈就於何等卑微的事!迎合人的慾望與反覆無常的心思,扭曲自己以適應各種姿態,是的,他們往往會扭曲自己,拋棄良心,忽略神,踐踏神聖的事物;為了讓他們上升,一切都必須倒下。但當他們費盡心機爬上去之後,享受中又有危險。更高的地位更為滑溜,更容易招致毀滅。山頂是狂風暴雨的居所,人們總是生活在嫉妒與猜忌的風暴中。在世上攀爬讓許多人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他們爬得越高,摔得就越重。但我們不應對那些可能危及我們永恆福祉的事物過於熱衷。在這種敗壞的狀態下,身居高位而不被高舉是困難的;我們沒有理由去愛我們的試探。一個強壯的頭腦在教堂尖塔的頂端也會感到眩暈;站在地上更好、更安全。當我們在世上享受大事時,很難取悅人,而且我們發現它們是取悅神最大的障礙;是的,很少有人能找到他們所期望的快樂。
其次,這種對大事的渴求證明了驕傲。
- 因為渴求更大的事物證明了對我們目前境況的不滿。這顯然是驕傲與自愛的女兒,使我們認為自己配得比現在擁有的多得多。我們不滿,部分表現在我們對所領受的恩典缺乏感恩,將我們享受的祝福貶低為遠低於我們應得的:瑪拉基書一章二節:「耶和華說:我曾愛你們。你們卻說:『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部分表現在當我們的慾望未得到滿足時,我們內心的不安;正如亞哈因得不到拿伯的葡萄園,心中就沒有安息(列王紀上二十一章三至四節)。部分也表現在我們對鄰舍的嫉妒與不滿,他們擁有我們渴望享受的東西,因此我們以惡眼看他們,認為他們擋住了我們目標的路:以斯帖記五章十三節:「只是這一切榮耀,在見我仇敵末底改坐在朝門的時候,都與我無益。」
- 對大事的渴求本身就是那危險且有害的驕傲之罪;因為聖經向我們推薦卑微的境況是最安全的:馬太福音五章三節:「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虛心的人是那些如果神願意,就甘心貧窮的人;是那些心境適合或能與低微境況和解的人,儘管他們不能像其他人那樣在世上炫耀。所以箴言十六章十九節:「心裡謙卑與窮人來往,強如將擄物與驕傲人同分。」現在,我們的境況應當由神在祂話語中的判斷來衡量,而不是由我們自己屬肉體的慾望來衡量;部分是因為,為了我們自己的偉大、榮耀與晉升而大費周章,證明了一種卑劣的性情:箴言二十五章二十七節:「尋求自己的榮耀,並非榮耀。」尋求、渴求這些事物,是卑賤的標記。讓我們藉著自己的價值來吸引它,而不是藉著野心來渴求它。紫羅蘭即使被葉子遮蓋,也能因其自身的香氣而被發現;我們也應當因自己的價值而被發現。當材料易燃時,我們不需要吹得那麼用力來維持火勢。為此而如此憂慮與操心,證明了價值微薄。部分是因為世俗的榮譽或來自人的榮譽,對於一個認識到來自神的更大榮譽與榮耀的基督徒來說,應當被看得很輕:約翰福音五章四節:「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基督徒應當滿足於得到神的認可與尊重,因為神已使他成為祂的兒女與僕人,並賜給他祂的恩寵與形象。那應當是我們偉大的抱負:哥林多後書五章九節:「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對此的信心與信念,不可能與野心的統治或對世俗榮耀的渴求並存。追逐人的尊重,並以肉體的喜悅來接受它,或者將其作為我們行動的主要目標,顯示我們的信心是不健全的。作為神的僕人、兒子或朋友,這是一種何等尊貴的地位與特權,以至於所有其他的榮譽在我們眼中都應變得卑微。那些事奉神並倚靠神的人,比那些事奉君王的人過著更甜美的生活;世上所有的榮譽,與真實的榮耀相比,不過是夢境與兒戲。你們是無限的天地主宰的朝臣與家僕,你們的心致力於愛祂,你們的舌頭致力於讚美祂,你們的生命致力於事奉祂,最終你們將享受祂。現在,如果這一切按其價值被珍視,你們就會對此感到滿足,以至於對人的榮譽的愛在你們心中會大大減弱與枯萎,這樣,如果你們能得到神的認可,你們就不會太在意世人如何看待你們。部分是因為,如果這種在世上渴求與尋求大事的行為被允許、被渴求、被放縱,你們就永遠無法保持良心無虧,也無法對基督徹底忠誠。人們在誘惑下會做出違背良心的事,以便不惜一切代價購買那些我們認為若沒有它,我們就無法按自己的價值獲得供應的東西;因為野心就像旋風,會撕碎我們路徑上的一切;為了恩寵與晉升,人們會衝破誠實與良心的所有束縛;為了鋪平他們上升的台階,基督、福音與承認真理都會被踐踏;當被呼召去承受羞辱的十字架,或去實行那些在世上不受尊重的義務時;正如約翰福音十二章四十三節:「這是因他們愛人的榮耀過於愛神的榮耀。」相反,當這種傾向被遏制或治死時,使徒行傳五章四十一節:「他們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就歡喜。」
- 我還有一個理由;因為我們的主以謙卑的形象出現,是為了教導我們輕視世上的浮華與榮耀:馬太福音二十章二十八節:「他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神學家們以此作為基督為何以貧窮的境況降臨的理由,因為如果祂宣講屬天的思想、捨己與治死罪,而祂自己卻生活在浮華與飽足中,人們就不會重視祂的話語,因為這與祂的實踐相矛盾。難道同樣的理由不適用於祂的追隨者嗎?我們宣稱屬天的思想、治死罪與捨己;如果我們在世上為自己渴求與尋求大事,我們的宣稱與實踐之間難道沒有明顯的矛盾嗎?因此,總而言之,我們應當滿足於卑微的境況,並有一顆與之相稱的心;除非這種對偉大的自然傾向被治死,否則我們永遠無法做到這一點;也就是說,除非我們同意,對世上驕傲、尊嚴與榮譽的猜疑應當被減少,應當更被恐懼,更謹慎地使用;如果有人走在我們前面,我們應當看到,實在沒有什麼理由去嫉妒他們。
應用:勸勉我們謹防這種尋求大事的行為。讓我們認可我們目前的境況,認為它在各方面對我們以及對神的榮耀與尊貴來說都是最好、最合適的;限制我們的慾望,使我們不希望它有任何改變;是的,使我們的情感以它為樂,因為這是神為我們所安排的。那麼,請讓我告訴你們,你們已經獲得了一場非常偉大的勝利;你們已經治死了驕傲的靈,這是一個顯著的恩典標記。
為了幫助你們,請考慮以下幾點:
- 我們所享受的一切,都超過了我們按本性所擁有的權利:約伯記一章二十一節:「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提摩太前書六章七節:「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我們來到世上時滿足於搖籃,離開時也必須滿足於墳墓。這生命不過是來到世上又離開;如果在這兩者之間,神讓我們保持低微與赤貧,我們並沒有缺乏任何我們能按原始權利所要求的事物。而且在短時間內,我們將被剝奪一切,即使我們曾經擁有再多。死亡使一切變得平坦,使他們平等。
- 我們不配擁有我們所享受的一切,這僅僅是出於恩寵與白白的恩典:創世記三十二章十節:「你向僕人所施的一切慈愛和誠實,我一點也不配得。」如果我們不配擁有我們所擁有的,我們難道應該因為沒有更多而抱怨嗎?那樣我們肯定認為我們應得更多;因為這是一個確定的真理:凡為自己應當得到什麼待遇而為神制定規則的人,都是過於高估了自己,並抱怨那些像他們這樣有功勞的人在世上被忽視了。
- 我們沒有能力管理我們所擁有的,如果神嚴格對待我們,我們也無法對其做出交代。所有的才幹都必須交帳:路加福音十九章十五節:「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回來了,和他們算帳。」根據我們才幹的大小,我們的帳目也會更大:路加福音十二章四十八節:「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你們有足夠的才幹需要交帳。一個連較輕的擔子都挑不動的人,怎麼能挑得起更重的呢?
- 我們主的那句格言擊中了世俗情感的根源:路加福音十二章十五節:「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財富的過剩並不能延長生命,也不能使它對我們更幸福、更舒適。你們所能享受的,不過是你們所需要與使用的,而你們是藉著神的祝福來享受它;因此,無需如此大費周章,人也可以過得舒適。
- 相反的格言,詩篇三十七篇十六節:「一個義人所有的雖少,強過許多惡人的富餘。」通常,不義之財中有一種空虛與缺乏滿足感。他們擁有它,但它對他們毫無益處。他們既沒有世俗的用途,也沒有屬靈的用途,無法為神的榮耀與他人的益處服務;過不了多久,就會有一種明顯的咒詛與枯萎伴隨著它。最微薄的所得,若獲得得當且聖潔地運用,比所有那些財富更能令人知足地享受,也更有益處。
- 記住這生命的終點,以及它為何賜給我們;是為了榮耀神並拯救我們的靈魂。徹底記住這一點,它將遏制那些野心勃勃的計畫。
(1)為了榮耀神。你們被造不是為了你們自己的榮耀,而是為了祂的榮耀。現在,即使你們沒有被高舉,神也可以得到榮耀。在輝煌的軌道與領域中閃耀對我們來說更有榮耀,但往往對神來說卻不然。卑微的人與尊貴的人同樣榮耀祂,有時甚至更多;受苦的人與亨通的人同樣榮耀祂。祂對你們的要求,不過是完成祂交給你們的工作(約翰福音十七章四節);這可以在任何生活狀態中完成。
(2)這生命賜給我們是為了尋求更好的生命;讓尋求屬天的榮耀成為你們的工作與目標,你們將獲得雙重優勢。
(甲)世俗的榮耀在你們眼中將會變得黯淡與減弱;因為與我們期待從神那裡獲得的榮耀相比,這裡的偉大算得了什麼?(馬太福音十六章二十七節)。
(乙)你們有權獲得神的保護與供應。世上的必需品賜給我們是為了維持這生命。除了衣食之外,一切都不是必需的。神會關心必需品:「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馬太福音六章三十二節)。那些先尋求祂國度的人,可以舒適地期待它;祂已承諾將這些東西賜給他們(馬太福音六章三十三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