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藉著天使的職事,扶持並安慰祂受苦的僕人(一卷 333 頁);天使喜悅福音的傳講(334 頁),也喜悅敬虔之人的聖潔交談(同上);天使與魔鬼爭戰,並在極度危險中護衛敬虔之人(同上);神為何使用天使的職事(同上):為要向他們顯明神在救贖人類之工上的偉大與榮耀(同上);為要維繫神家中各部分之間的團契與相通(335 頁);為要保守祂的子民免受許多人無法預見的危險與災禍(同上);許多福分與恩惠皆藉由天使的職事傳遞給人(336 頁);天使在死亡與審判時的職責(同上)。
無論善惡,天使在聖經中常被稱為「寶座」(一卷 435 頁);他們的存在歸功於基督(436 頁);受造的時間(437 頁);服於基督之下(438 頁);為何他們的受造被如此特別且明確地歸於基督(439 頁):為要顯明祂的榮耀與威嚴(同上);為要駁斥諾斯底派的謬誤(同上);為要顯明祂對天使職事的主權(440 頁)。
基督並非為天使而死,祂也不是天使的頭,正如祂是教會的頭那樣(一卷 462 頁)。
羅馬天主教對天使的敬拜是偶像崇拜(三卷 99 頁)。
天使承認基督,但世人卻不肯(三卷 249 頁)。
神有天使與大天使,隨時準備護衛正義的事業(五卷 245 頁)。
天使起初受造時是聖潔且幸福的(五卷 190 頁);因罪而墮落(191 頁);無法得知罪是如何進入他們當中的(192 頁);數目眾多(193 頁);墮落的時間(同上);他們的刑罰(196 頁)。
在天使的揀選中,顯明的是恩典,而非憐憫(五卷 195 頁)。
天使的職事(五卷 246 頁);可以確定的是,在古代,他們對神的子民有極大的看顧(同上);雖然現在不那麼顯眼與可感,但並未完全停止(同上);神的兒女是天使職事合適的對象(同上);所有神的兒女,無一例外(247 頁);所有的天使都如此受差遣(同上);不能確定每個神的兒女都有專屬的守護天使(同上);然而,所有天使都為所有聖徒效力(248 頁);這職事從最初受孕直到進入榮耀為止(同上);永遠按照神的旨意施行(249 頁);善惡天使之間皆有秩序(251 頁)。
天使是否要在審判日受審?(十卷 29 頁);惡天使要受審,但顯然善天使則否(同上)。
聖潔的天使沉思並讚嘆救贖的奧祕(十八卷 203 頁);救贖者的位格(204 頁);救贖的方式(同上);賜給罪人的恩典(同上);聖靈的差遣(205 頁);神在引領教會邁向永恆幸福過程中的恩慈護理(同上);聖徒最終的榮耀境況(同上);他們渴望察看這些事,並非出於好奇(206 頁);也不是因為在奧祕成就前對此一無所知(207 頁);而是因為他們對這些事的價值有如此深刻的體會,以致渴望知道更多(同上);他們因救贖奧祕中顯明的神之榮耀而喜悅(208 頁);並因人類的益處藉此得到提升而喜悅(同上)。
誇耀,基督徒何者為合法,何者為非法,iv. 63。 舌頭常見的罪,iv. 284。
聖徒的身體,所蒙受的尊榮,i. 475;他們是基督的肢體,也是聖靈的殿,同上。 我們應當謹慎如何使用身體,xi. 254;感官,同上;舌頭,255。
基督肉身的臨在,從世上撤去,x. 278;為要試驗世人,且以適合他榮耀地位的方式進行,同上;為要給他屬靈的臨在預備道路,同上;對路德宗的駁斥,279。
身體,神不僅與靈魂,也與身體立約,i. 157。 聖徒的復活是不朽壞的,ii. 465;是榮耀的,同上;是屬靈的,同上。 顯然對靈魂有某種間接的影響,iii. 304。 罪的身體,意指敗壞的全部庫存與總量,xi. 193;不僅要刮傷其表面,更必須將其毀滅,194;對基督之死的嚴肅反思是治死罪的真正途徑,197。 為何被稱為卑賤的,xx. 169;就其起源而言,同上;就其維持與支撐而言,170;就其所遭受的諸多苦難而言,同上;常被用作犯罪的工具,同上;死時卑賤,同上;死後更甚,同上;其未來的光景,171。
「從神而生」,其意為何,xxi. 63。
煙中的皮袋,受苦的信徒被比作此物,vii. 372;它乾癟、皺縮、枯乾,正如他身體的力量衰退,373;它變黑且污穢,正如他的美貌與力量一同耗盡,374;它被輕視並丟棄為無用之物,正如他在世人眼中失去了尊榮與看重,同上。
恩惠,神普遍的恩惠比他特殊的愛更容易相信,i. 157。 神的恩惠,普遍地、慷慨地施予,但非特殊地,iv. 38。 神的恩惠與憐憫,是祈求屬靈恩賜的鼓勵,vii. 186。
銅蛇,基督救恩的預表,xvii. 454;其歷史,455;其預表性的用途,456;基督與銅蛇之間的相似之處,458;基督超越此預表及所有其他關於他的影兒與預表的超卓之處,460;從中可得出的信心功課,461。
飲食,祈求日用的飲食,為何在與我們自身相關的祈求中被置於首位,i. 149。 聖餐中的餅,羅馬天主教對餅的崇拜是偶像崇拜,iii. 100。
弟兄,一個隱含愛與平等的詞,xii. 28。 基督既取了我們的本性,便接納並承認我們為他的弟兄,xviii. 435;我們可以稱他為我們的弟兄嗎?436;弟兄情誼僅歸於成聖之人,438。 基督的弟兄情誼,對我們而言是真實的特權,x. 73;是抵禦自身不配感的安慰,同上。
重擔,在這必死的身體中,信徒背負著罪與苦難的沉重負擔,xii. 469;為何苦難是重擔,同上;為何罪是重擔,470;這顯明了我們的愚昧,即我們如此不願離開這世界並為更美好的世界作準備,471;聖徒既背負重擔,便以聖潔的方式嘆息,渴慕更美好的生命,同上;這種渴望並非不自然,同上;亦非不滿或絕望的結果,472;這些嘆息與渴望的聖潔性,同上。
埋葬,在聖地或祝聖過的場所埋葬並非必要,xiv. 416;在敬拜場所埋葬,既不衛生且不合宜,且是非常現代的做法,同上;聖徒體面的埋葬符合神的話語,417。
凱撒的德行比加圖的更可愛,xii. 277。 該隱,魔鬼的族長,蛇後裔的第一個根源,v. 269。 被棄絕者的初熟果子,不信者的族長(特土良),x. 90,xiii. 435。
災難,寧可承受最大的災難,也不可犯最小的罪,vi. 223;與神的離棄及良心的恐懼相比,最大的災難也算不得什麼,同上;溫柔地忍受災難,極大程度地歸榮耀於神,同上。 信徒的災難,與神的公義並不衝突,viii. 447;神對我們及我們的舒適擁有絕對的主權,可以隨己意賞賜或收回,同上;他既定意賜下永恆的福分,便會在處置外在事物上擁有自由,同上;在他們進入天堂之前,受試煉是合宜的,448;苦難有其益處與用途,且有助於他們的好處,449;好人僅是部分良善,懲戒他們的肉體部分是合宜的,同上。 在一切災難中,我們應當仰望神,xix. 5;因為若沒有他特別的護理,沒有一件事會發生,6;挫折與懲罰,正如恩惠與順遂的成功,皆來自於他,同上;當我們不將神視為憤怒的審判者,而視為慈愛的天父時,對於忍受災難有極大的助益,7;這與得兒子的名分並不矛盾,9。
基督的呼召,不可作為延遲順服的藉口,ii. 121。
呼召,有效的呼召,神是其作者,iii. 112;無人有此權柄,同上;或能力,113;是藉著福音,114;是為了信心、聖潔與救恩,115;其榮耀,118;所有被揀選的人都如此被呼召,119。 靈魂對神的呼召,是新的受生與重生,iv. 117。 聖徒所有與所享的一切皆來自於神,v. 15;這給予我們保證,使我們能在基督裡擁有特權,而無須侵入與篡奪,同上;給予我們鼓勵,同上;在呼召中,神以適合他與我們本性的方式作工,既強有力又溫柔,同上;是從自我轉向基督,從罪轉向聖潔,從苦難轉向幸福,16;呼召不過是揀選的實踐,18。 有效的呼召,其記號與標誌,v. 21;為此所作的預備,同上;工具或媒介,即道,22;受造物對神呼召的正式媒介或相應行動,23;伴隨這種歸回的靈魂傾向,24;敬虔的憂傷,同上;神聖的驚嘆,同上;自由的決心與確信,同上;果子與功效,同上;整個心靈的改變,同上;生命的改變,25。
呼召,區分幾種不同的呼召,xii. 285;有適當與不適當的呼召,同上;不適當的呼召是藉著創造與護理的作為,普遍臨到眾人,同上;此呼召對那些沒有其他呼召的人之用途,287;適當的呼召是神在他恩典之道中的聲音,同上;為何此呼召未賜給所有人,同上;分為外在或內在,288;可能是無效的或有效的,同上;這兩種呼召的構成,同上。
蒙神呼召,我們必須順服,儘管不知後果如何,xiv. 232;我們如何知道自己蒙神呼召,同上;每個人都必須有特定的呼召,同上;此呼召必須符合神的話語,234;我們必須在其中看見神,同上;在事奉與治理的高位呼召中,我們從神而來的呼召必須更莊重且清晰,235;治理者的呼召,若無擁有呼召權柄者的邀請,不可擅自承擔,235;事奉者必須尋求內在與外在的呼召,236;對於一般的呼召,何者應被視為呼召,237;我們應當如何在呼召中行事,以彰顯信心的順服,同上;解決一些困難的案例,239;關於定居之處,我們如何知道神呼召我們前往何處,242;關於在逼迫時期逃亡,245;特別關於事奉者,在確定其崗位與事奉地點時應注意什麼,246;對於為了獲取知識與經驗而旅行的紳士,247;對於為了貿易而遷移的商人,248。 基督的呼召,是外在的,藉著道的傳講;或是內在的,藉著聖靈有效的作工,xviii. 6。
羅馬天主教徒對改革者的誹謗,iii. 91。 加爾文,他對路德的寬容,v. 260。
雅歌,表達神與世上教會之間交通的奧秘經卷,i. 111。
憂慮,我們的憂慮是不必要的、無果的、沉重的,但神的憂慮是勤勉的、有能力的、蒙福的,i. 37。
屬肉體的人,無法在不恐懼的情況下誦讀主禱文,i. 119。 屬肉體者的虛妄盼望,ii. 210。 屬肉體者的自信,勸阻,ii. 326。 屬肉體的人,不認為基督值得他們任何的敬重,iii. 255;因為他們完全注視他黑暗的一面,而不考慮他光明與榮耀的一面,同上;因為他們缺乏聖靈的啟示,同上;以及信心的眼睛,256;因為他們心中乖僻的傾向將靈魂帶往別處,同上;因為他們不知道缺乏基督是什麼滋味,同上;他們不知道在基督裡有份是什麼滋味,同上;他們在言語上虛偽地、籠統地、片面地、習慣性地敬重他,257;但並非全心全意地,同上;亦非始終如一地,258;他們將任何卑賤的私慾置於他之上,同上;將討好人置於他之上,259;以他的名為恥,同上。 自信,根植於某種虛妄的原則與思想,iv. 53。 屬肉體者的心,隨著他們聽到的消息而起伏,iv. 56。 屬肉體的智慧,或是屬地的、屬情慾的、或屬鬼魔的,iv. 307;凡被發現是屬地的智慧,都應懷疑其無用,308;屬情慾的智慧不過是愚昧,同上;那服務於嫉妒與紛爭的,是屬鬼魔的,309。 屬肉體的人,在獲得滿足之前,就先發出思想去預支並預享這些滿足,iv. 387;他們對未來事件的自信,同上。 屬肉體的人,嘲笑聖潔的生活,vii. 41;他們將宗教上的嚴肅視為憂鬱與消沉,同上;將捨己視為怪癖的愚行,同上;將好名聲中的熱心視為失調與過度,同上;將聖潔的獨特性視為黨派之爭,同上;將敬虔的熱忱視為欺詐與狂熱,同上;將對神與屬天事物的嚴肅談論視為虛偽的空談,42;將對未來永恆狀態的信心視為愚蠢的輕信,同上;將謙卑與饒恕視為單純或愚鈍,同上;將精確的行事視為拘泥與乖僻,同上;理由,同上。 屬肉體與屬靈的人,從相同的原則中得出相反的結論,vii. 404。 屬肉體的人,不討神喜悅,也不能討神喜悅,xi. 478;討神喜悅是人的本分與幸福,同上;這應當是我們的目標與範圍,473;要做到這一點並非易事,同上;屬肉體者的善行不能討神喜悅,481;他們的狀態有缺陷,同上;行動的根源有缺陷,同上;方式有缺陷,同上;目的有缺陷,同上;為何他們如此輕視神的百姓,490。 屬肉體的人是愚昧的;從聖經與他們自己的人生道路中得到證實,xiii. 114。 屬肉體的人,可能在一段時間內被提升到敬拜職責中的非凡敏銳,xiii. 462。 屬肉體的人,無法做出任何討神喜悅的事,xiv. 90;儘管他們本身令神厭惡,我們仍有理由敦促他們使用恩典媒介,99。 屬肉體的人,神常用來賜予許多暫時的好處,xviii. 298;因為他所有的受造物都應嘗到他恩惠的滋味,同上;為要獎勵他們身上某些良善,同上;為要表明這些並非彰顯他特殊之愛的主要福分,299;死前的悲慘,302;死時的悲慘,303;死後的悲慘,304。 屬肉體的人,可能深受基督教義的影響,甚至達到良心極度痛苦的地步,最終卻仍失敗,xviii. 359。 屬肉體的事物,人天生比屬靈事物更沉迷於此,比屬天享受更沉迷於世俗虛榮,比神更沉迷於受造物,xviii. 468。
屬肉體者,驕傲的人,他們嘲笑道的單純,責備,viii. 342。
偶然與機遇的事物,確實且無誤地發生在神的護理與天上的治理之下,ii. 320。
教義問答,缺乏教義問答是敬虔衰落的原因,v. 435。
神的百姓的事業,當他們與不義且邪惡的對手打交道時,應祈求神為他們辯護,ix. 135;他像審判官一樣辯護,137;他的辯護不是口頭的,而是真實且積極的,138;其結果是洗清他百姓的冤屈,並使對手知罪,139;這種辯護的必要性,140;因為神的百姓常處於這種境地,若神不為他們辯護,就無人會為他們辯護,同上;儘管我們有正當的事業與充滿希望的工具,但若神不從天上顯現,我們就無法有效地辯護,141。
第二因,神並不將其留給自身的力量與作用,彷彿他只是世上一個閒散的旁觀者,i. 151;不可信靠第二因,159。 第二因,所有事物之間存在著相互依賴與從屬關係,iv. 472。
塞爾蘇斯(Celsus)對奧利金(Origen)的反對意見,即信心將錯誤引入世界並排斥了科學,得到解答,xiii. 371。
指責者,通常會得到他們自己所用的尺度回報在自己懷裡,iv. 271。 指責,當我們出於驕傲與自負而指責時是錯誤的,iv. 272;當我們將其作為對他人軟弱與脆弱的誇耀時,同上;當指責是不憐憫的,273;當我們侵犯基督徒的自由,並因純粹無關緊要的事而譴責他人時,同上;當我們不考慮什麼與愛心相符,以及什麼與真理相符時,同上;當我們為了襯托自己而指責時,同上。
「機會」,對人而言是機會,對神而言則是護理,ii. 317。
改變,敬虔的人等待改變,對其他人而言,改變卻是不期而至,iv. 391。
慈善與用我們的產業行善,是信心的果子,ii. 150。 對窮人的慈善,必須作為敬拜來執行,出於對神的尊重,iv. 176;且無瑕疵的生活必須與之並行,177。 慈善,是罪得赦免的記號與論據,而非原因,iv. 473。 過度的慈善,是對信心的背叛,vi. 291。 慈善的作為,出於對神的信心與愛,具有重大的分量與結果,x. 65;神的一條命令要求如此,同上;這是對我們愛基督的試驗,66;這是基督在審判大日所詢問的重大問題,同上。 信心在慈善職責中的運用,xiii. 357。 慈善,是我們為神自己而愛神,並為神的緣故而愛鄰舍的愛,xviii. 135。 慈善的卓越與必要性,高於所有其他恩賜,xviii. 306;其本質與屬性,同上;無論有無慈善,我們在宗教中或是什麼,或是什麼都不是,312。 慈善與純潔,是信徒真實的記號,xxi. 82。
管教,當管教使我們變得更好時,就不是出於憤怒,vii. 259。
人的首要目的,作為默想的主題,xvii. 306。
生育,儘管生兒育女符合自然的過程,但神在其中有極大的作為,xiv. 275;信心是最好的助產士,276。
神的兒女,靈魂中在某種程度上擁有神所有的完美,i. 188。
智慧之子,智慧由智慧之子顯為義,ii. 93。
兒女,永遠無法對父母有功德(亞里斯多德),xii. 33。 神的兒女,身為神兒女的特權,由雙重見證所保證,即聖靈與更新後的良心的見證,xii. 125;聖經中我們可以確定自己兒女身份的標誌,127;聖靈與我們的良心共同得出相同的結論,129;這種結合的必要性,同上;確保這雙重見證的指導,同上。 神的兒女,為何他們的行為方式與他人不同,xiii. 452;神的兒女的敬拜與名義上的信徒的敬拜,其區別何在,453。 信徒的兒女,因父母的緣故,在約的特權上有份,xiv. 205。 信徒的兒女,儘管生於罪中且在咒詛之下,卻被賦予了特殊的特權,xiv. 406。 信徒的兒女,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期待神的祝福,xv. 465;理由,468;這如何與經驗相協調,469;應許最顯著地應驗在誰身上,同上;對父母的建議,470;對兒女的建議,471。 兒女,是來自神的祝福,xviii. 86;神在兒女身上施展了許多護理,同上;賜予受孕的力量,同上;在母腹中塑造胎兒,同上;賜予生產的力量,87;兒女本身就是極大的祝福,且越多越好,同上;作為獎賞與產業而賜下的禮物與祝福,89;敬虔父母的兒女,比不信者的後裔處境更好,91;在達到理性使用年齡之前夭折的兒女,沒有理由懷疑他們的救恩,同上;活到懂事的年齡,比其他人有更大的優勢成為敬虔的人,同上;如果他們敬畏並愛神,他們的祝福就會增加,同上。 我們常忘記兒女的本分,但神不會忘記父親的憐憫,xviii. 337;神憐恤他的兒女,撤回或減輕了應得的審判,338;赦免他們事奉中多重的缺陷,同上;這是一種卓越的特權,同上;憐恤的根據,340;他憐憫的本性,同上;基督的滿足,341;他恩慈的約,同上;他與我們之間親密的關係,342。 神的兒女,在什麼意義上說他們不犯罪,也不能犯罪(約翰一書三章9節),xxi. 59。 神的兒女,在神的兒女與魔鬼的兒女之間,存在且應當存在巨大的差異,xxi. 76;這種差異應對他們自己及他人顯明,同上;理由,77。
選擇基督,清晰的理解、不偏不倚的意志,以及嚴肅的思考,對於選擇基督是必要的,xiv. 466。
基督,變像,i. 337。 基督,藉著基督的救贖,i. 417。 基督,他忠心的跟隨者必須預期患難,ii. 11。 基督,不因基督而跌倒,是通往蒙福的捷徑,ii. 79。 基督,他在隱密禱告中的榜樣,既是約束也是鼓勵,i. 11;他是我們在法庭上呈遞請願的辯護者,聖靈是起草請願書的公證人,12。 從道中領受基督,在禱告中將基督呈獻給神,i. 30。 一位不同於其他君王的君王,i. 34;萬王之王,同上。 在地上取了一位母親,好讓我們在天上有位父親,i. 45。 他未來的降臨,很少受到伊比鳩魯派與無神論者的重視,i. 110;他的降臨或是虛擬的,或是個人的,同上。 他的聲音與教會的聲音是和諧的,i. 112;他的第二次降臨,真正且衷心地被教會及其所有忠心的肢體所渴望,同上;他們渴望的理由,113:然而他們並不總是像他們應當的那樣渴望,118;這種渴望產生了屬天的交談,120。 使他所經歷的每一種境遇都成聖,如貧窮、試探、死亡等,i. 217。 使自己順服於道德律,i. 287;是那位在曠野引領以色列人的天使,289。 作為試探的例子,也是勝利與征服的榜樣,i. 323。 他的死,對人而言是暴力的行為,對他的父而言是順服,對我們而言是愛,i. 363。 神所愛的兒子,既作為第二位格,也作為中保,i. 384。 他在門徒軟弱與灰心時對他們的溫柔關懷,i. 409。 在與神的關係中,他是被殺的羔羊;在對付撒但時,他像獅子一樣奪回獵物,i. 420;他的神性對他的救贖至關重要,421。 在何種意義上是神的形象,i. 428;就他永恆的受生而言,同上;就他在道成肉身中彰顯出的神的完美而言,同上;在他的位格、道、作為中,同上。 在何種意義上是受造物中首生的,i. 430;並不意味著他被視為受造物,431。 萬物的創造者,i. 434。 他在一切受造物之前的先存,i. 445;他真實的神性,446。 支撐萬物,i. 448;不僅是功德上的,也是效率上的,同上;不僅是間接的,也是直接的,449;不僅是媒介的,也是直接的,同上;但並不顛覆它們的本性,同上;在支撐受造物時,不是單純的工具,而是與神同等的代理人,450;萬物必須藉他而存的理由,同上。 教會的頭,i. 453。 作為創造者,藉著能力使我們從無變有;作為救贖者,藉著憐憫使我們從罪中恢復,i. 453。 新創造的開始,不是被動的,而是主動的,i. 464;以秩序與尊嚴的方式,同上;以因果的方式,465;賜予生命與形象,同上;為何基督是開始,466;為了他的榮耀,同上;適合我們的境況,同上。 在基督裡跌倒的意義,ii. 81:對他身上的某些事物不滿與不悅,同上;或是阻礙人們接近他,或是將他們從他身邊拉開,同上;他那個時代猶太人跌倒的原因,82;他的位格、他的教義、他的苦難,同上;跌倒的危險依然存在,83;藉著伴隨福音宣講而來的諸多災難,84;福音的純潔、捨己、單純、奧秘,85。 像其他人一樣吃喝,但帶著極大的敬虔,以及極大的節制與清醒,ii. 95;與最卑微、最貧窮、最糟糕的人交往,正如他們得醫治所需要的那樣,96;他選擇這種生活方式的理由,同上;他不願將宗教置於外在的苦行與守規中,同上;他不願縱容一種封閉的精神,同上;他遵循那適合所有人的生活方式,97;他的生活形式必須與他國度的本性相符,同上;他不願滿足人類的智慧,98;他要顯明治死罪的真正本性,同上。 他極大的貧窮,ii. 120;增加了他滿足的價值與功德,同上;表明他來是為了將思想與心靈引向另一個世界,同上;為了調和並使卑微的境況成聖,同上。 為我們而賜,並賜給我們,ii. 344。 沒有基督,就無法恢復我們所失去的,ii. 346;無法消除我們所招致的苦難,347;無法獲得我們應當渴望並追求的真正幸福,同上。 與父一同被呼求為恩典的作者;藉此證明他的神性,iii. 138;基督的主權,作為創造者屬於他,且與父和聖靈共有,141;作為救贖者,藉著神的賞賜,以及他自己的買贖,同上;要求順服、服從、依賴,142。 猶太人對基督的偏見,iii. 196;源於對彌賽亞的錯誤觀點,同上;對摩西與先知的盲目崇敬,同上;對他外在卑微的冒犯,197;外邦人的偏見,同上;源於理解上的驕傲,同上;使徒的卑微,同上;他們接受基督的艱難條件,同上。 基督沒有形式與美容,卻比世人更美,調和,iii. 222。 基督在世人中不受尊重,iii. 249;其他一切都承認他,天使、魚、野獸、鬼魔,唯獨人不然,同上;他被藐視,成為嘲笑與輕蔑的對象,250;在他們的思想中,同上;言語中,同上;對他的一般態度,251;他是多受痛苦,同上;熟悉憂患,252;為何如此悲慘,同上;為了使神的應許得以應驗,同上;為了使他能宣告他對神旨意與安排的順服,253;為了使他能襯托他對人的愛,同上;為了使他能成為我們完美的中保,同上;為了使他能安慰在同樣困境中的百姓,同上。 對屬肉體的人而言是卑賤的,對神的百姓而言是珍寶,iii. 258。 為罪而受苦,iii. 263;不是為他自己的罪,而是為我們的,同上;承擔了罪的罪咎,265。 靈魂的醫生,iii. 292;不僅藉著教義與榜樣,更藉著功德與受苦來醫治我們,同上;他的功德與受苦實現了我們的醫治,因為他們為我們買贖了聖靈,聖靈更新並醫治我們患病的靈魂,293。 完全藉著父的能力行事,iii 317;並藉著父的安排,318。 他完成中保職分的準備,iii 339;藉著聖經明確的斷言來顯示,同上;藉著他生命歷史中的幾個片段,同上;他在事情發生前對此的渴望,同上;他在知道後並不阻止,同上;他歡喜地將自己投身於此,同上;他在最高的痛苦與衝突中順服父的旨意,340;他的沉默,同上;他禁止一切暴力來營救他,同上;他祈求杯離開他,與此並不矛盾,341。 他的生命是神學的實踐,是宗教規則的典範,iii 343。 他作為復活而升起,作為生命而活著,iii 357;既已復活,便活著無數年,甚至永遠,與神同在榮耀中,同上;不是作為神,而是作為中保,作為神人,同上;在他復活時,從罪中被洗淨,因此不再受死亡的轄制,同上;為了使他能成為我們生命的原則與源頭,358;為了使他能在天上不斷地為神的選民做些什麼,同上;為他們代求,同上;管理他的國度以毀滅他的對手,359;分發一切必要的供應給他僕人的需要,同上。 他一死就受到尊榮,iii 365。 他的愛、關懷、憐憫與國度是永恆的,iii 396;神所有的旨意與喜悅,在他手中都將興旺並有效,397;因為他是神所選擇的工具,是神旨意的特別僕人,同上;因為他具備了這樣的資格,以至於他所承擔的一切必然成功,398;願意並準備好順服父的旨意,同上;有能力且大能,以至於他必然能實現那旨意,同上。 他將無誤地、不失敗地獲得他死亡的目的,iii 406。 他在罪人的救恩中獲得無限的滿足與喜悅,iii 408。見救恩。 無罪,卻被視為罪人;世人是罪人,卻渴望被視為無罪,iii 478;他受苦的原因是他承擔了我們的罪,479;他死亡的功德並未延伸到所有人,482。 基督被稱為主與耶穌;他來是為了統治,他來是為了拯救,v. 15。 比亞當更有能力拯救,v. 470。 在信徒裡面,儘管有死亡,仍是永生的確據與憑據,xii 11;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不僅宣稱基督,而且有基督在他裡面,同上;基督以兩種方式在我們裡面,客觀地與有效地,同上;基督在我們裡面臨在的一些記號,12。 基督的死,奠定了恩典宏大上層建築的基礎,自由地分發給所有與他有份的人,xii 337;基督的死如何奠定此基礎,同上;可能促使神扣留他兒子的考量,338;參與此恩典行為的人,同上;行為本身,由什麼構成,339;建立在此基礎上的恩典上層建築,340;其宏大,同上;此基礎的力量與充足性得到證明,341;感興趣的人,343。 他位格的尊嚴,xii 368;他職分與犧牲的合一,同上;他苦難的偉大,同上;他的復活是對罪得赦免的保證,370;他的升天是對他職分真理與尊嚴的確認,同上;從他復活中產生的特殊益處,371;他的代求是信心的顯著支柱,373;我們在基督裡誇耀的充足理由,374。 他對受造物的喜悅,xiii 10。 他的利益與復活的真理,以及未來懲罰與獎賞的狀態有關,xiii 49;他作為審判者審判世界的資格,51;他執行此審判的本性,60。 一個將神的榮耀置於所有其他利益之上的顯著例子,xiii 136。 被表現為一個普通人(羅馬書五章14節),xiii 180;被表現為成為罪(哥林多後書五章21節),同上;為我們成為咒詛(加拉太書三章13節),同上。 基督的死,基督為眾人而死,是我們應當改進的偉大例子與論據,xiii 179;為眾人而死意味著什麼,180;證明了兩件事,他滿足的真實性,以及它的充足性,同上;神的偉大之愛如何在此顯明,183;此論據如何適合在我們心中產生神所期待的那種愛,即順服的感恩回報,185;從基督死亡的目的來看,同上;藉著為我們所付出的代價,救贖主所獲得的權利,同上;隨之而來並取決於他死亡的赦免,同上;他苦難的偉大,同上;神憤怒的可怕,186;但最重要的是,從對神與基督義務的感恩感來看,同上;這一切必須如何改進,同上;勸勉我們以神之愛的偉大例子來影響我們的心與思想,187。 他在恩典中對我們而言,正如亞當在自然中對我們而言,xiii 193。 基督的死,贖罪的犧牲,xiii 259, 261。 我們藉著基督所獲得的益處,得到區分,xiii 272。 他的先知職分,對我們的安慰而言,與他的祭司職分同樣必要,xiii 283。 聖靈、事奉、此結合不可分開,xiii 289。 他必須如何被尊崇,xiv 463;為何這種尊崇必須是這樣的理由,即基督最壞的也比世界最好的對我們更好,465。 坐在基督的蔭下是什麼意思,xv 359:在基督裡尋求庇護的信心行為,361;基督的果子是什麼,362;為何稱為他的果子,364;它們的甘甜,365。 基督,他教義的真實概念是見證的概念,xv 380;其本質,同上;其價值,381;其用途,384;應有的尊重,385;作為見證的接受,是對神真理的批准,387;批准的方式,同上;內容,388。 為何他被稱為神,xvi 230;他就是神,從他職分與工作的本性,以及從聖經中得到證明,234;為何他被稱為救主,237;他為墮落的人類受苦的意願得到證明,241;他意願的根據,243;其必要性,同上。 為何以及如何他愛福音中那位富有的少年(馬可福音十章),xvi 456。 在某些方面,愛那些僅受道德德行影響的人,xvi 462。
基督的聖潔:就其位格與職分而言(十七卷,408頁);就其作為先知、祭司與君王之職分的特定功能而言(410頁);膏抹乃是基督聖潔的結果與果實(412頁);其作者(413頁);膏抹本身之特權(414頁);受膏者(415頁);對聖潔的勸勉(416頁)。
女人的後裔,他成為女人的後裔之必要性(十七卷,243頁)。
作為醫生,他開出悔改作為治癒的媒介(十八卷,4頁);他的工作是針對罪人(5頁);眾人如今皆處於偏離原始純全的墮落狀態,在他呼召他們之前,無一人為義(同上);人憑自己無法脫離並恢復此狀態(同上);那些對此有感悟的人,隨即蒙召(6頁)。
他在智慧與身量上的增長(十八卷,116頁);非在恩典上,而是在智慧上(同上);聖經的證據(117頁);理性的證據(同上)。
他必須與他所救贖或使之成聖的人具有相同的本性與血統(十八卷,432頁);藉由血緣親近的律,他方有權救贖我們(同上);給予我們一個關於他對我們之溫柔愛心與憐憫的確據(同上);使那犯罪的本性亦能為罪受苦(同上);使我們能在我們的本性中找到聖潔的源頭(同上);以應驗律法的預表(433頁);為神與我們之間的親近開闢道路(同上);成為奧秘身體合適的元首(同上)。參見:基督的道成肉身。
他為逼迫者所作的臨終禱告是一項道德行動(十九卷,16頁);是他中保與代求的滋味與確據(24頁)。
他對自己所受一切苦難的精確知曉(十九卷,29頁)。
為何他如此甘願受死(十九卷,44頁);出於對父的順服(同上);出於對我們的愛(同上);這將完成他的勞苦(45頁);這推進了他的凱旋(同上);他正奔向自己的榮耀(同上)。
僅將他視為立法者而非救主,這不是傳福音,而是律法主義(十九卷,447頁);他作為教會的元首,意味著本性的合一(448頁);卓越性(同上);完美的豐盛(449頁);治理的權柄與能力(同上);他與教會之間嚴密的聯合(同上);無人可僭越此尊榮與職分(451頁)。
在神面前代求(二十卷,158頁);大有能力地管理中保國度(同上);在時間的盡頭將從天降臨並審判世界(159頁);對於真基督徒,他將以救主的身分降臨(161頁)。
既已為我們捨命,我們也當準備為弟兄捨命(二十一卷,139頁);人在何種情況下應為他人而死(140頁)。
若我們選擇他的道路並行在其中,他將成為我們的一切(二十二卷,17頁)。
他肋旁被刺的原因(二十二卷,33頁);從三個面向考察此情境(35頁);他職分的象徵與預表(39頁)。
基督的試探與變像(一卷,255頁)。 基督的永恆存在與其位格的尊嚴(一卷,413頁)。 基督的位格,尊嚴(一卷,413頁)。
基督的呼召,絕非拖延順服的藉口(二卷,121頁)。 基督的死被闡明為贖價與中保祭物(一卷,366頁);其必要性(367頁);人的罪惡與罪疚恐懼需要這樣的救贖(同上);神的榮耀需要它(同上)。
內住在他的子民心中(十一卷,66頁);並非本質上的內住,因為他本質上無所不在(同上);亦非位格上的內住,因為那將涉及位格的聯合(同上);而是奧秘地內住,就其在他裡面所作而不在他人身上所作的某些特殊運作而言(同上);內住的益處(同上);若基督不在我們裡面,魔鬼就在裡面(同上);基督所在之處,三一神皆在(同上);三一神所在之處,便有祝福(67頁);這是我們將得更多恩典的確據(同上)。
死,對操練死的勸勉(十二卷,79頁);是我們向罪死的一個生動且有效的榜樣(80頁);是一種捨己的行為(同上);是一種痛苦與憂傷的行為(同上);是所付出的代價(同上)。
死,以贖價與祭物的概念來闡述(十三卷,180頁)。
死,死的目的(十三卷,195頁);作為基督徒向罪而死的榜樣(196頁)。
無罪與純潔(十三卷,305頁)。
第二次降臨,仰望並渴慕主的降臨是神兒女的本分(十六卷,208頁);原因(209頁);反對意見的解答(214頁);其榮耀(218頁);預備(同上);顯現本身(220頁);後果(224頁);為何基督的顯現將如此榮耀(226頁);安慰與建議(228頁)。
在我們的本性中戰勝撒旦,是讚美並感謝神的事(十八卷,16頁)。
為我們的救贖降臨世間,有時被表現為對神的順服,有時被表現為對我們的愛(十九卷,180頁)。
被父離棄。參見:離棄。
基督徒,是獻給神的祭物(二卷,223頁);因與世俗用途分別開來(同上);並奉獻給神(同上)。
以神的律法為準則,以神的靈為引導,以應許為鼓勵,以神的榮耀為目的(六卷,13頁)。
生活,所有基督徒皆可獲得神的認可、自己良心的見證,以及他人良心的見證(十三卷,104頁);應當主要尋求神的認可,但不可忽視其他兩者(106頁);他人良心的見證應被重視到何種程度(108頁)。 基督徒,旨在促進基督徒之間和平與聖潔的講章(二卷,1頁)。
基督徒應像攝理手中的骰子,無論被擲向高處或低處皆當知足(一卷,77頁)。
就權柄與特權而言,是君王(一卷,95頁)。
必須為自己的罪祈求赦免(一卷,176頁)。
不僅要預期會受試探,且要預期會頻繁受試探(一卷,307頁);最好的人也可能受到試探去犯下最可憎的罪(同上)。
軟弱者,較易受恐懼左右,而受神之愛所推動(二卷,66頁)。
應當是他們所信宗教的副本(二卷,109頁)。
最好的人,是那些罪性最被治死的人(二卷,211頁);如今應當善用他們的基督信仰,以獲得抵擋罪惡的能力與力量(212頁)。
真實的基督徒,相對而言較少,但絕對數量眾多(三卷,13頁)。
軟弱的基督徒,有時能勝過巨大的試探,而強壯者卻失敗了(三卷,177頁)。
在基督的永恆中是永恆的(三卷,370頁)。
基督徒這名字本身,就催促我們追求謹慎與聖潔(四卷,204頁)。
私下的基督徒,應當彼此交通以求安慰與造就(四卷,475頁)。
最好的基督徒,也不過是學習神話語之知識與順服的學生(六卷,65頁)。
在敬畏神之影響下的基督徒,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樣的,因為神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樣的(七卷,174頁)。
深受彼此所蒙恩惠的感動(七卷,280頁)。
認為行為永遠無法得到足夠的關注,也無法得到過少的信靠(十卷,64頁)。
有些人處於匱乏中,另一些人有能力救濟他們(十卷,65頁)。
處於雙重律法之下,即自然之律與恩典之律(十三卷,76頁)。
他們的結局遠比世上最好之人的設計更為高貴(十九卷,146頁);目標是榮耀、尊貴、不朽(同上);他們衷心渴望這些(148頁);並熱切地為此努力(同上);這是藉由恆心行善(149頁);他們的獎賞是永生(152頁)。 基督徒的生活是一首獻給神的恆久讚美詩,或是一種持續的敬拜行為(二卷,25頁)。
契約(馬太福音十六章24節)(十七卷,5頁)。
基督信仰,對其知識的了解本身就能產生喜樂(二卷,31頁);其中一切皆足以使我們的心充滿喜樂(同上);藉由基督救贖的奇妙奧秘(同上);應許(32頁);享受(33頁);基督的誡命(同上);關乎鄰舍的責任(35頁)。
其人性、良善與仁慈,就我們自己與他人而言(二卷,99頁)。
其卓越性高於異教(二卷,187頁);高於猶太教(188頁);勸勉擁抱基督信仰(同上)。
其良善的本質(二卷,283頁)。
基督信仰的完美,在於能在任何境遇中保持平靜的心(四卷,440頁)。
卓越性在於其獎賞的豐盛、誡命的純潔,以及信靠原則的穩固(五卷,167頁)。
教義是一種傳承(五卷,490頁)。
不可由掛名基督徒的品格來評判(九卷,262頁)。
生活,其範圍與工作(十三卷,35頁);這些由什麼組成(36頁);除非我們的主要設計是神的認可,否則我們無法真誠(同上);這是真誠者與假冒為善者之間的分別標記(同上);必須以極大的熱忱與勤奮來進行(39頁)。
將道德納入其架構與體制中(十八卷,96頁);因為恩典並不廢除本性中良善的部分,而是藉由使我們從更高的原則出發、並為了更高的目的而行動,來提煉並昇華它(101頁);因為這些有助於宗教的榮耀(同上);它們有利於我們的平安與安全(102頁);它們源於重生的恩典(同上);其反面被神的律法所定罪(同上);它們並非小事(103頁)。
將公義提升到更高的高度(十九卷,270頁);從更高的原則推導事物(同上);以完美的準則衡量並指導事物(271頁);將它們提升到更崇高的目的(274頁)。
基督信仰的光,在神的話語以及基督徒的生活與行動中閃耀,是責備並定罪世界的一大媒介(十九卷,320頁);基督徒被賦予了屬天的光(同上);真正的基督徒行事為人如同光明之子(321頁);這光在他們的言語與行為中閃耀(同上);這光對於邪惡與屬肉體的世界而言是責備之光(322頁);神因此得榮耀(323頁);人也因此得益處(324頁)。 教會,不被比作太陽,而被比作月亮與星辰(一卷,80頁)。
治理,就基督作為元首而言是君主制的;就職事而言是貴族制的;在某些方面,就教會一切行動中人民的同意而言,是民主制的(一卷,95頁)。
無論如何受苦,皆為神的僕人所愛與憐憫(一卷,107頁)。
我們應當尋求什麼(一卷,109頁);她在全世界的擴展(同上);對已建立者的保存與防禦(同上);她在苦難中的安慰與拯救(同上);供給她一切內在與外在的良好裝備(同上)。
奧秘的教會,所有蒙召脫離世界而成為神特殊子民的人(一卷,454頁)。
是什麼(一卷,455頁);一個由所有過去、現在與未來在世上的選民所組成的團體(同上);分為戰鬥的教會與凱旋的教會(456頁);前者稱為普世教會(同上);普世有形教會(同上);地方教會(同上);就各部分的聯合而言稱為身體(457頁);並就對唯一元首的依賴而言(同上)。
為何必須有神聖與人性的元首(一卷,461頁)。
微小,並非氣餒的理由(三卷,395頁)。
十字架的繼承者(五卷,432頁)。
神的教會不僅遭受敵人的逼迫,也遭受朋友的愚昧、魯莽與缺乏判斷力之苦(七卷,208頁)。
有形教會,混雜得厲害,以致大部分是不健全的(八卷,224頁);對其的審判是為了將渣滓從金子中篩出(227頁)。
有形教會,包含智慧的成員與愚昧的成員,後者將無法達到他們所期待的福分(九卷,323頁)。
對話語的責任(十卷,450頁);確保它被傳播給當代,並純潔地傳承給下一代(同上);在各個時代藉由傳統與殉道為真理作見證(451頁)。
若我們想以神的榮耀為目標,就必須尋求教會的益處(十三卷,122頁)。
被比作軍隊、房屋與人體(十三卷,425頁)。
外在狀況有許多變遷與更迭(十八卷,26頁)。 地方教會,不是許多身體,而是同一個身體的成員(一卷,454頁)。 割禮,真割禮的描述(二卷,23頁)。
文明,或世俗中公正的舉止,通常伴隨著無知與對神之體制的微薄認識(五卷,35頁);這類靈魂中基督的成分很少(同上);通常有某種盛行的重大罪惡(36頁);對行為的關注多於對私慾的關注(同上)。
在責任上的冷淡與在犯罪上的大膽,皆源於不信(六卷,402頁)。 惡人的結合是派系與陰謀;基督徒的結合是弟兄情誼(四卷,58頁)。
聖經中令人安慰的教義(七卷,32頁);關於特殊的攝理(同上);神對他子民如父般的照顧(33頁);他對子民不變的愛(同上);關於苦難的真教義,即其作者、原因與結局(同上)。
安慰,神已給予所有真信徒永恆且無盡安慰的堅實基礎(三卷,151頁);所提出的安慰具有永恆的趨勢與益處(同上);它們依賴於永恆的根基(152頁);它們足以完成其工作(154頁)。
一切真實且堅實的安慰皆來自神(三卷,167頁);是什麼(同上);我們在患難中自然的提振與支持(同上);神能在最大的患難中給予他的子民(168頁);神為他的兒女在苦難中預留了特別的安慰(同上);我們的安慰與我們的憂傷成比例(同上);心是屬靈安慰的適當居所(同上);當安慰被神所允許並由他所保證時,便是來自神(169頁);當內容由他所提供時(170頁);當它由他藉由我們作工時(同上);神宣稱安慰人心是他自己的權利(171頁);唯有他的靈能安慰人心(同上);他隨時準備安慰那些謙卑順服他的貧窮受苦者(172頁);他的安慰帶著權柄而來(同上);是豐盛且強大的(同上);像熱隨火而生一樣,安慰隨聖潔而來(173頁);除了話語之外,不可期待特殊的安慰方式(同上);應在運用神的典章中尋求(174頁);神給予我們安慰的目的,是為了堅固我們抵擋救恩的敵人(同上);其內涵具有廣度,包括支持、平安與喜樂(176頁)。 安慰容易使人脫離責任(四卷,8頁)。
有時指代令人安慰的對象或事物,如拯救與暫時的祝福、罪的赦免等(七卷,304頁);有時指主觀上,指當心靈容易因疑惑、恐懼與憂傷而軟弱時,對心靈的堅固(305頁);藉由忍耐我們得以不發怨言,藉由安慰我們得以不灰心(同上);平安是更深程度的安慰(同上);喜樂是最深程度的(306頁);雖然對救恩而言並非絕對必要,但對基督徒的福祉大有裨益(同上);像熱隨火而生一樣,安慰隨聖潔而來(同上);是隨後更多恩典的確據(同上);應向神祈求,因為這是他特有的恩賜(同上);藉由他的話語傳遞(307頁);我們藉由禱告領受(308頁);一切皆來自憐憫,且是溫柔的憐憫(310頁)。 安慰,在試探之下(一卷,217頁);基督已勝過他所有的敵人,我們與他的勝利有份(同上);他對我們的處境有溫柔的感受與了解(218頁);他參與了爭戰,並與我們一同作戰(同上);當我們完成工作時,他會獎賞我們(同上);甚至在爭戰之前,信徒也能確信勝利(219頁)。
世俗的安慰,過度的飽足比飢餓危險得多(一卷,274頁)。
我們無法擁有永恆的安慰(一卷,411頁)。
當神為抵擋苦難而儲存了大量的安慰時,通常會有一個支出的時刻將它們用掉(三卷,62頁)。
屬肉體的安慰,神有許多方法可以摧毀(四卷,405頁)。
在苦難中,其他一切都比不上我們從神的話語中所得到的安慰(七卷,28頁);它們是神聖的(29頁);強大的(同上);在程度上是豐盛的(同上);在內容上是充實的(30頁);使人復甦的(31頁);由聖靈應用並藉由信心領受(35頁)。
當神的兒女祈求安慰時,他們也祈求恩典以合宜地領受(八卷,416頁)。
話語在苦難中向我們展現安慰(九卷,23頁);受苦者的特權(同上);來世的福分(同上);什麼是神所悅納的(同上);能減輕心靈負擔的顯著誡命(同上);許多關於神與我們同在、堅固我們,並使我們從一切患難中得著恩典結局的應許(同上);它束縛了信心,而信心堅定了心靈(24頁);苦難反而增加而非減少安慰(同上)。
唯有在適當的季節才顯得珍貴(十卷,309頁);在巨大的患難中(同上);在試探與疑惑及罪性激烈衝突的時刻(同上);在因恐怖與逼迫而面臨巨大危險與背道的時期(310頁);在因宗教困難而灰心喪志的時期(同上);在臨終時刻(同上)。
基督的降臨,耐心的等待是什麼(二卷,246頁);仰望(247頁);渴慕(同上);與愛神不可分割(249頁);其對屬靈生命的影響(250頁);神聖協同的必要性(253頁);應當持續期待(255頁)。
基督降臨審判,是一個眾聖徒所熟知、堅信並熱切渴望的真理(三卷,6頁);為何熱切渴望(8頁);反對意見的解答(10頁);對此的相信與渴望,有助於屬天的思想(11頁);在他降臨時,他所有的聖徒都將被聚集到他那裡(同上);降臨的時間應當耐心地期待,而非草率地定義或決定(15頁)。
主的降臨,恩典或審判的每一次彰顯都如此稱呼(四卷,419頁)。
基督的降臨,對惡人而言是負擔與折磨(五卷,348頁);是試驗我們是否愛神與基督的根據(同上);將享受的特權(349頁);顯現的日子(同上);完美的日子(同上);聚集的日子(同上)。
基督的降臨,我們的一生都是為此作準備(九卷,330頁)。
基督的第二次降臨(九卷,361頁);理性說他可能會來(同上);從神的本性(同上);從神的攝理(362頁);從良心的感受(同上);從這樣一個日子 vindicate 真理與誠實免受世俗錯誤審判的適宜性(同上);為了讓神多方面的智慧與公義的謀略與過程能莊嚴地受到讚賞(同上);為了讓神能以各種論據裝備我們抵擋罪惡(363頁);信心說他必須來(同上);從基督的功勞與救贖(同上);從他對我們的愛(同上);從聖徒對他的愛(364頁);從教會的結構(同上);從他的應許(同上);藉由外在的記號與紀念來確認(365頁);藉由一個真實的確據,即聖靈住在我們裡面(同上);延遲降臨,是為了給世界悔改的空間(366頁);為了讓所有的選民都能被聚集(同上);為了充分操練我們的忍耐(同上);僅僅相信教義是不夠的,必須將其運用於聖潔的生活(371頁)。
基督的降臨將如同新郎(九卷,392頁);基督與信徒之間存在著相互的聯繫、同意與義務,這由婚姻之約顯著地表現出來(同上);這種關係已經開始,但尚未公開舉行(395頁);在他第二次降臨時達到完美(396頁);有個人的會面(同上);新郎與新娘都裝飾自己(同上);有他最深之愛的公開顯現(同上);我們被帶回他的家中(397頁);有永恆的同居與生活(同上)。參見:為……作準備。
來到神面前,是什麼(十四卷,123頁);除了藉由基督,無人能到神面前(124頁)。
基督降臨的延遲,並非因為缺乏仁慈,或對我們的益處不感興趣(十八卷,229頁);也不是因為無知,不知道結束世界或我們生命過程的最合適時間(同上);也不是因為忘記了他的應許(同上);也不是因為改變了謀略(同上);也不是因為無能與軟弱(同上)。
基督的降臨,是顯現的日子(二十卷,160頁);完美的日子(同上);聚集的日子(161頁);榮耀化的日子(同上);其目的是為了成全我們的救恩(162頁);敬虔者確實且熱切地仰望(同上);仰望意味著愛、信心、盼望(163頁);為此作準備(166頁)。 基督的兩次降臨,在先知書中經常混在一起(十八卷,74頁)。
誡命,好人敬畏(箴言十三章13節),另一種人敬畏懲罰(一卷,103頁)。
神在道路上的誡命,對敬虔的心而言,如同帶著火焰之劍的天使一樣可怕(六卷,43頁)。
誡命的極其寬廣,意味著聖經的極其豐盛(七卷,459頁);使用的寬廣(同上);持續與延續的寬廣(461頁)。 誡命,神給予我們誡命,我們憑自己的力量無法遵守(六卷,47頁);為了保持他的權利(同上);為了使我們確信自己的無能(同上);為了讓我們有心志,即使我們無法做到(同上);為了帶領我們俯伏在他腳前尋求恩典(48頁)。
神的誡命,必須尊重所有誡命(六卷,54頁);無論大小(同上);那些要求公共責任與那些要求私人責任的(同上);那些關乎內在與那些關乎外在的人的(同上);在誓願與目的上必須同樣尊重(55頁);在愛慕上(同上);在努力上(56頁);一切皆由同一權柄所批准(同上);在歸正時賜下恩典以遵守一切(同上);基督徒若不在各部分上完美,就無法在程度上完美(57頁);那些不遵守一切的人,不會長久遵守任何一條(同上)。
誡命的道路,在初次歸正時,神使我們行在其中(六卷,361頁);藉由給予一種傾向與趨勢,使我們趨向良善(362頁);為聖潔的行動預備心(同上);做善事的能力與才幹(363頁);這些原則他藉由賜下激勵、推動、協助的恩典來改善(同上)。
誡命的良善,從那些不願順服之人的承認中顯現出來(七卷,8頁);從人們在臨終時對聖潔、清醒、敬虔生活的感悟中顯現(同上);藉由假設神所命令的一切之反面(同上)。
神的誡命,僅僅贊同或稱讚是不夠的,我們必須謹慎地致力於實踐它們(七卷,13頁);聽而不行是不被認可的(同上);沒有實踐的知識是不正確的(同上);若不以實踐告終,愛是不正確的(同上);喜悅是不正確的(同上);稱讚是不正確的(同上);順服必須是普遍的(14頁);嚴肅且勤奮的(同上);穩定且平常的(同上);堅持且忍耐的(同上);必須源於信心與愛(15頁);這種遵守對於父神而言是必要的,他不只要被認識與敬拜,還要藉由完全且徹底的順服來服事(同上);對於子而言,他是那些順服他之人的永生作者(16頁);對於聖靈而言,他被賜下是為了使恩典產生運作(同上);對於典章而言,它們都是達到此目的的媒介(同上);對於恩典而言,它們若不以行動告終皆是不完美的(17頁);對於審判而言,審判不僅是根據所信的,也是根據所行的(同上)。
必須像相信應許一樣相信誡命(七卷,213頁);相信神是它們的作者(同上);相信它們應當作為神的誡命而受到敬畏(214頁);相信它們是聖潔、公義且良善的(同上);相信我們不可或缺地被要求順服(216頁);相信神愛那些順服的人,恨惡那些藐視他律法的人,不偏待人(同上);相信有一天我們將被要求交帳(217頁);相信的必要性(同上);它們是神聖啟示的一部分(同上);它們與應許有必然的聯繫(同上);源於對應許之信心的感恩將推動我們去實踐(218頁);我們對應許的信靠與我們對誡命的忠誠成正比(同上);對應許的信心本身就是對誡命的順服(219頁);相信的效用(同上);為了讓我們能從神開始,將我們的意志完全交給他的意志(同上);為了讓我們能在敬畏、警醒、嚴肅的敬虔道路上與神同行(同上);相信的結果(221頁);我們不會因對應許的單純信靠而自滿,同時卻忽略了對神的責任(同上);我們的信心將是活潑且有效的(同上);我們將作為神的誡命來順服誡命(同上)。
神的誡命,以神的誡命為樂是敬虔靈魂的特質(九卷,20頁);因為對象與他心中的恩典具有比例與適宜性(同上);因為對它的擁有與交通(同上);因為先前對它的愛(同上);這種喜悅的結果(21頁);心靈的擴張(同上);對它更多的渴慕(同上);使對對象的運作比原本更完美(22頁)。
遵守誡命,是一件勞苦的事,需要極大的勤奮(九卷,204頁);需要精神與勇氣(同上);需要大量的捨己與順服(205頁)。
遵守誡命,是律法主義的還是福音派的(九卷,223頁)。
遵守誡命是什麼(二十一卷,201頁);這如何成為福音派的良心(205頁);為何這構成了一個良善且平靜的良心(206頁)。 神的命令,律法主義的與福音派的(六卷,337頁)。 實踐註釋,雅各書(四卷,1頁)。 實踐註釋,猶大書(五卷,1頁)。 恩典的普通工作,在信心方面可能走得很遠(九卷,324頁);在盼望方面(327頁);在愛心方面(328頁);不太可能持久(同上);即使不退後,也不足以獲得進入天堂與永恆幸福的資格(329頁)。 與神的交通,在於享受與親密(一卷,16頁)。
與神交通一小時,勝過全世界(一卷,117頁)。
與神交通能產生對他的同化(一卷,349頁)。
與神交通,順服是交通的基礎(四卷,371頁)。
聖徒相通,其卓越性(七卷,285頁)。
與基督的死有交通,意味著,就特權而言,我們是有份於他死之益處的人(十一卷,163頁);就責任而言,我們有義務棄絕罪惡(同上);聖禮是交通的莊嚴媒介(164頁);與基督的聯合是交通的基礎(同上);這種聯合與交通藉由聖禮來標記與印證(165頁);聖禮主要關乎我們與基督之死的交通(166頁);藉由聖經中對兩者的解釋來顯示(同上);並藉由兩者所使用的儀式(167頁);藉由案件的性質(168頁)。
與教會的交通並非小特權(十四卷,398頁);應當為我們自己與我們的孩子熱切尋求(399頁)。
與基督的交通,其性質與特質(二十一卷,219頁);為何這是那些遵守他誡命之人的特有特權(224頁)。 敬畏主之人的同伴,我們在何種意義上應成為他們的同伴(七卷,176頁);我們必須與他們一同宣認相同的信仰並順服神(同上);必須經常聚集在一起參加相同的敬拜(177頁);必須愛他們、珍視他們,並為了彼此的造就與他們親密交往(同上);必須在任何境遇下承認他們,並與他們同甘共苦(同上);我們的關係強迫我們進行這種交往(178頁);新本性歡迎我們(179頁);對基督的感恩使我們珍視所有屬於他的人(同上);由此產生的益處與效用(同上)。 同伴,我們因惡人而變壞的速度,快過因善人而變好的速度(一卷,342頁)。
在天堂的同伴,是那些在主裡而死之人的福分的一部分(二卷,468頁)。
壞同伴,一個與壞人為伍的人,就像走在太陽下的人,不知不覺地被曬黑了(四卷,178頁)。
他子民的同伴與團契,基督對此深感喜樂(十一卷,98頁)。 向神投訴,是當我們在努力對一群人行善卻失敗時,最好的資源(三卷,193頁)。
抱怨不應針對神,而應向神(七卷,371頁)。
在苦難下被迫發出的抱怨(八卷,98頁);沒有人像我們這樣受苦(同上);神是不信實的(同上);我們被剪除了(同上)。 神作為審判者在發送強烈迷惑時的協同(三卷,87頁);在於他收回聖靈的光照與引導(同上);將我們交給撒旦的權勢(88頁);興起這樣的工具並提出這樣的對象,當它們遇到傲慢的心時,會嚴重地使它盲目(同上)。
神對罪惡行動的協同,但非對行動中的罪(三卷,372頁);並不免除罪人的責備(373頁);也不將罪歸咎於神(374頁)。 協同恩典,不僅是一種習慣,而且是順服工作中實際的幫助(一卷,145頁);這使神在敬虔的靈魂中變得親切(同上);使人持續依賴神並與他交通(146頁);保持謙卑(同上);是為了主恩典的榮耀(147頁)。 定罪,總體而言,是一項判處我們受懲罰的判決(十一卷,385頁);免除定罪是基於基督對神公義的滿足(387頁);基於新約的恩賜(388頁);免除定罪是那些在基督裡之人的分(同上);定罪仍停留在所有在基督之外的人身上(394頁)。 在肉體中定罪罪惡,等同於在我們的本性中毀滅罪惡(十一卷,428頁)。
免除定罪的恐懼,是真信徒的特權(十二卷,359頁);這一特權的偉大顯現在判決的可怕、擺脫這些恐懼的困難,以及信徒平安之穩固基礎上(同上);為了達到這一點,必須完成三件事:確保神的榮耀、滿足律法,並履行福音的條件(362頁);我們應採取什麼行動來確保自己免於定罪(364頁);我們對定罪恐懼的凱旋,主要源於基督中保工作的各個行動,特別是他的死(366頁);這顯現在闡述它的概念、歸於它的果效,以及它對這些目的與果效的充分性上(同上)。 基督的降卑(十八卷,431頁)。 境遇,最卑微與最可憐的境遇,並不構成發怨言的理由(四卷,62頁)。
每一種境遇,都取決於心(七卷,259頁)。 交通,相互的交通,是堅忍的一種媒介(五卷,336頁)。
神聖的交通,對偶發與定期的交通的勸勉(七卷,127頁)。
認罪,是通往赦免的捷徑(四卷,456頁);耳語認罪,沒有聖經權柄(458頁);在何種情況下有必要向人認罪(459頁)。參見:耳語認罪。
認罪,被定為赦免的條件之一(六卷,245頁);是使我們獲得平安的唯一途徑(同上);防止撒旦的控告與神的審判(246頁);證明真誠(同上);帶有一點得兒子的名分的靈(247頁);使我們嚴肅並受我們處境的影響(248頁);對屬靈生命大有益處(同上)。 真理的認信,非常必要,且在危險與苦難時期非常困難(六卷,459頁);由明確的律法所要求(460頁);大有用途,對神的榮耀與他人的益處大有裨益(461頁)。 既在言語也在行為上,兩者不可相互矛盾(十八卷,244頁)。
口中的宣告是一項莊嚴的外部聲明,表明我們接受基督為我們的主與救主(《湯瑪士·曼頓全集》第十八卷,252頁);所要承認的內容是我們所信奉的偉大真理(同上);宣告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真實的(253頁);其對於得救的必要性(257頁)。
虛假的確信,使人遠離神與基督(第二卷,50頁);虛構的幸福與偽造的義(同上)。
虛假確信的原因(第九卷,378頁):自愛(同上);對責任的過度意識(同上);缺乏自我省察(同上);建立在虛假的證據之上(同上)。
確信與安慰源於無虧的良心,或源於成聖,正如源於稱義一樣(第九卷,453頁);回顧一生若能善度,在死亡時將是極大的安慰(同上)。
對神而言,確信是什麼(第二十一卷,185頁);此特權的本質(186頁);無虧的良心對聖徒相通的影響(188頁)。
衝突,教會的爭戰之日是混雜的,產生了極其多樣的護理(第十五卷,415頁);護理混雜的原因(416頁)。
基督徒的衝突與試煉,神將給予幸福的結局,好叫祂被認識為憐憫與慈悲的(第一卷,326頁);以及信實的(同上)。
卓越的衝突,那些從中走出來的人,通常會以榮耀的方式蒙神拯救(第一卷,332頁)。
效法基督,信徒效法基督的根據是神的先見與預定(第十二卷,301頁);效法的原因,是為了「使祂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302頁);勸勉要尋求效法基督(308頁)。
基督的征服,我們從中所得的益處(第三卷,468頁);驅散令人分心的恐懼(同上);對屬靈爭戰的鼓勵(469頁);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同上);榮耀的盼望(同上);在祂的升高中得到極大的安慰(470頁);這是我們得勝的記號、憑據與保證(同上);祂在征服中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我們的緣故(同上);臨到我們的一切事,其有用性與服務性(同上)。
良心,天然的良心通常對「作為之罪」的責備,多於對「不作為之罪」的責備(第一卷,14頁);然而不作為同樣證明了對神權柄的極大藐視(15頁);同樣是對神的仇恨(同上);並且同樣是未歸正的證據(同上)。
神記錄冊中的一本書(第一卷,170頁)。
無虧的良心是完整且普遍的;假冒為善者的良心則是片面的(第二卷,13頁)。
良心的力量,通常在事後感受到的,多於事發前或事發中(第二卷,179頁)。
對永生與永死有知覺(第二卷,364頁)。
良心的平安,建立在基督的滿足上,但只能在事奉祂的過程中找到(第四卷,126頁)。
是規則、見證與審判者(第四卷,154頁);如何在這些職分中運用良心(155頁)。
唯有神能為良心制定律法(第四卷,384頁)。
要保持無虧的良心,並對神忠心,儘管我們的世俗利益因此受到威脅,這需要對來世有活潑的信心(第七卷,157頁);對基督有真誠的愛(158頁);對真理有根基穩固的決心(同上);對世界的藐視(159頁);對神護理的健全信仰(同上)。
壓制與窒息良心的責備,只會增加我們的痛苦(第十二卷,106頁)。
良心的見證,證明我們是神的兒女(第十二卷,125頁);我們內心隱密的偵探,觀察我們所有的思想與行為(同上);被稱為「耶和華的燈」(箴言二十章27節,126頁);律法性的良心定罪,但福音性的良心稱義(同上);按本性是盲目、片面、遲鈍的,但藉著恩典則是純潔、溫柔、柔順的(同上)。
良心的好壞,是天堂或地獄的開端(第十二卷,465頁)。
在有罪的人心中,是永恆刑罰確定性的證據(第十三卷,49頁)。
良心,其在喚醒罪惡感方面的運作(第十三卷,277頁)。
良心的本質(第十七卷,431頁);是神的代理人與副手(433頁);我們最好的朋友與最壞的敵人(434頁);與其他官能一樣是敗壞的,可能從審判者變成辯護者,為我們的偏私開脫(437頁);我們應當如何操練自己,使良心能正確執行其職責(439頁)。
良心的本質與職分(第二十一卷,167頁);對神的榮耀與人的安全大有裨益(同上);良心判斷的價值,以及我們應當如何看待它(168頁);反對意見的回答(169頁)。
無虧的良心對我們與神相通的影響(第二十一卷,188頁)。
遵守誡命如何構成福音性的良心(第二十一卷,205頁);為什麼這能構成無虧且平靜的良心的原因(206頁)。
同意接受基督是信心的一部分(第二卷,350頁);必須是深思熟慮的(同上);自願的(同上);決定的(351頁);完全的(同上)。
推論,推論的用途(第十四卷,331頁);聖經中未明言的教義,仍可藉由正當的推論從中演繹出來(同上)。
默想,悔改所需的嚴肅默想(第七卷,125頁);對我們過去狀態的默想(127頁);我們目前的行為(同上);事物的趨向與結局(同上);誰造了你(128頁);祂為何造你(129頁);你如何回應了這個目的(同上);這種生活方式的特徵是什麼(130頁);它會導致什麼結果(同上);你多麼需要迅速脫離這種狀況(同上);當你改變生活方式時,你將會多麼幸福(131頁);藉著基督有什麼盼望(同上);默想的必要性(同上);默想的特殊原因(134頁)。
神對祂子民患難的顧念,其含義(第九卷,131頁)。
對提升屬靈真理大有幫助(第十三卷,186頁)。
安慰是確據的果子(第十六卷,314頁);安慰的含義(同上);它如何從確據中產生(316頁);它在神那一方是如何分賜的,以及在我們這一方面需要到什麼程度(318頁);勸勉要尋求安慰(325頁);如何獲得安慰(328頁);如何保持安慰(331頁)。
心志的堅定對基督徒是必要的(第三卷,19頁);什麼產生堅定(20頁);對真理清晰的確信(同上);堅持真理的決心(同上);與之相反的是輕浮與無常(同上);其原因(21頁)。
君士坦提烏斯·克羅魯斯(Constantius Chlorus),儘管是外邦人,卻對基督徒的一致性表示尊重(第五卷,284頁)。
同體論(Consubstantiation),路德宗的教義,被駁斥(第十卷,279頁)。
知足是關於外在事物的一種平靜心境(第二卷,306頁);與怨言相對(同上);與不信任及令人分心的憂慮相對(307頁);與貪婪的慾望相對(同上);知足的動機(同上);神是主權的主(同上);神不給予所有人同樣的恩賜,這是祂的智慧與旨意(308頁);世上的事物僅在今生對我們有用(同上);今生的安慰、安全與幸福不在於豐裕(309頁);除了衣食之外,沒有什麼是絕對必要的(同上);這些並不難獲得(310頁);今生的幸福必須以其對來世的影響來衡量(同上);中等的產業最不受試探(311頁);神最清楚什麼對我們有益或有害(同上);只能在基督的學校中學到(312頁);建立在信心、謙卑與對世界斷奶的基礎上(同上);其果子(313頁)。
聖潔生活的一個必要部分(第十三卷,337頁)。
恆切禱告,恆切的原因(第九卷,54頁);因為懇求的力量非常大(同上);如果拯救在第一次呼求時就來到,它就不會那麼甜美,也不會那麼令人感恩(55頁);因為經常且懇切向神祈求的事物,當它們來到時,會帶著更豐盛的祝福(同上);當我們不願恆切禱告時,這顯示了一種惡劣的靈性(56頁);不順服(同上);信心軟弱(同上);缺乏愛,或愛心冷淡(同上);缺乏耐心,或未等候神的時間直到應許實現(57頁);我們不僅要恆切,還要迫切(58頁);因為僅僅維持禱告的義務是不夠的,除非我們也維持伴隨禱告的愛心(同上);看似的拒絕或否決應該使我們更加熱切(同上);神最親愛的兒女並非在第一次敲門時就被接納(同上);我們不僅要在基督似乎忽略我們時繼續禱告,甚至要在祂給出相反的回答時也繼續禱告(同上);無論神是否回答,信心的職責就是自我回答(59頁)。
關於瑣事的爭論,其巨大的邪惡(第五卷,117頁)。
宗教爭論,進行時的注意事項(第五卷,262頁)。
聖經應成為一切爭論的審判者(第十卷,460頁)。
當代爭論,在爭論中擁有清晰且令人滿意的知識之重要性(第十一卷,123頁);關於爭論的規則(同上)。
爭論,並非每一位平信徒都有義務研究(第六卷,293頁)。
談吐,什麼樣的談吐能榮耀宗教(第二卷,107頁);那種帶著勤奮與嚴肅進行的談吐(同上);那種受來世觀點支配的談吐(108頁);那種以純潔與聖潔為特徵的談吐(109頁)。
通常不是褻瀆與罪惡的(第六卷,126頁);就是閒散與虛空的(同上);或是搬弄是非的(同上);或是屬世的(同上)。
應當是造就人的(第十八卷,392頁);因為我們的舌頭是我們的榮耀(同上);因為聖潔的交流與造就人的談話是屬靈進步的媒介(同上);因為談論聖潔的事物是極大的安慰與激勵(同上);因為妥善管理我們的言語是基督教的一個重要點(393頁);為了做到這一點,我們必須積累豐富的聖經知識(394頁)。
敬虔之人的交流與談話是舒適且愉快的,遠勝過屬肉體之人的狂歡聚會(第七卷,287頁)。
歸正,神將歸正掌握在祂自己手中(第一卷,79頁)。
在歸正的工作中,神做了一切;歸正之後,祂仍然與我們同工(第一卷,138頁);這不僅是在總體上,而且在從屬靈生命開始到結束的每一個行動中(139頁)。
聖經中如何描述歸正(第一卷,141頁);啟迪心智(同上);開啟心竅(同上);重生(同上);復活(同上);創造(142頁);人無力使自己歸正(同上);對反對意見的回答(143頁)。
在產生歸正時,神按照人的本性及其原則來工作(第一卷,144頁);並按照個人的特徵與性情(同上);全能的力量伴隨著勸說(145頁);這種力量是隱密的,卻是得勝的(同上)。
罪人的歸正比他的滅亡更令神喜悅(第一卷,388頁)。
持續歸正比最初歸正自己更難(第三卷,179頁)。
靈魂的歸正,是多麼困難(第三卷,207頁);歸正的障礙(同上);撒但(同上);人心中的悖逆(同上)。
歸正的開始,不在人的能力範圍內(第四卷,369頁)。
罪人的歸正正確地說是神的工作,但歸功於人,因為人是神工作的僕人與器皿(第四卷,473、478頁)。
如果不在感覺中,就在果子中顯明(第五卷,20頁)。
聖經中對歸正的描述,旨在表明人的無助(第五卷,479頁)。
推遲歸正的原因(第七卷,144頁);不信(同上);安全感(同上);心對神的背離(同上);愛世界與現世的歡樂與滿足(145頁);推遲歸正的嚴重性(同上);這是對神的公然不順服(同上);對神永恆之愛的不感恩(同上);卑劣的虛偽(同上);卑劣的自愛,即只要最終能得救,就甘願繼續羞辱神(146頁);對神極大的不義與傷害(同上)。
歸正,每個人都知道自己的歸正嗎,或者知道它的方式嗎?(第七卷,439頁);通常是知道的,但也有例外(同上);歸正的方式(同上);沒有人歸正而不先被確信自己的危險與邪惡狀態(同上);確信,當它是強烈且嚴肅時,不可能沒有某種痛悔(同上);但痛悔的程度各不相同(440頁);至於程度,因為沒有確定的規則可循,所以不應尋求度量,而應尋求果子(441頁);這些果子是:衷心歡迎耶穌基督進入靈魂(同上);對罪徹底的恨惡(同上);在屬靈生命中活潑的勤奮(同上)。
歸正就是從受造物轉向神(第十一卷,391頁);從自我轉向基督(同上);從罪轉向聖潔,無論是在心中還是在生活中(392頁)。
需要一種超自然的工作在我們身上,以治癒我們的污穢,正如需要一種超自然的工作在我們之外,以克服我們的罪咎一樣(第十三卷,243頁)。
如果我們在歸正時所賜的恩典僅僅是為了讓我們若願意就能歸正,那麼就會產生各種荒謬的結果(第十三卷,246頁)。
對罪的確信在對義的確信之前(第三卷,201頁)。
對世界的確信,是一件極其重要的事情(第十一卷,44頁);即使是祂的敵人也對基督有某種敬重,這對基督的榮耀大有關係(同上);為了在末日審判時澄清祂的審判過程(同上);他們的確信有助於他人的歸正(45頁);為了教會的安全(同上);他們可能被帶到一個地步,使教會受益於他們的恩賜、能力與權柄(46頁);他們作為聖徒的警示(同上);有助於減輕對某些人的審判,增加對其他人的審判(同上)。
未經改善的確信,通常會使人變成魔鬼(第十八卷,359頁)。
確信可能歸於無有(第十八卷,363頁);由於輕浮(同上);沉溺於私慾(同上);處理良心創傷時缺乏技巧(364頁);缺乏神的恩典(同上)。
確信只會導致心更加剛硬(第七卷,132頁)。
對罪的確信不應被輕視(第十一卷,48頁);但也不應停留在確信中(49頁)。
管教,必要的管教,與輕蔑的言論或責備,兩者之間的區別(第四卷,243頁)。
當確信開始時,敗壞更加激動(第一卷,102頁)。
罪之所以被稱為敗壞,是因為它摧毀了我們原始的卓越與純潔(第二卷,215頁)。
人內心的敗壞,阻礙他信靠基督,若沒有聖靈的顯明,就無法被消除(第三卷,21頁);在心智中,是無知(同上);以及不受教(213頁);在心中,是粗心(同上);以及頑固(214頁)。
福音中神的勸告,被屬肉體的世界所藐視、輕慢與反對(第二卷,105頁)。
神的旨意與意圖,當人們不顧護理而行事時,他們是在試圖挫敗神的旨意(第四卷,337頁);當他們試圖以屬肉體的策略使神的應許或威脅無效時(同上);當他們在受到護理阻礙時,試圖通過不法的行為與手段在別處尋求幸福時(同上);當他們說:「我偏要,不經神的許可」(同上);當他們對教會進行反覆的努力時(同上)。
聖經為我們的一般選擇提供了良好的勸告(第六卷,230頁);以及為具體的行動(同上);在困惑與懷疑的情況下,幫助我們理解我們在責任與良心方面涉及的程度(231頁);教導我們去尋求神的智慧(同上);去祈求神的許可與神的祝福(同上);將結果交託給神(同上);為了運用這勸告,我們需要敬畏神(233頁);溫柔(同上);倚靠(234頁);順服(同上)。
神的臉光,神的子民可能缺乏祂臉上的光(第八卷,410頁);為了教導他們地不是天(同上);為了使他們效法耶穌基督(同上);當我們對安慰感到厭倦,並隨意揮霍它們時,祂的公義要求這樣做(同上);為了提高我們對屬靈安慰的價值感(411頁);當神的兒女缺乏這光時,他們會祈禱並尋求恢復它(412頁);因為這特權的價值(同上);因為他們憑信心與神打交道,正如他人與人打交道一樣(413頁);因為他們已經嘗過它的甘甜(同上)。
基督徒的勇氣,是一種受苦的能力,正如軍事勇氣是一種做大事的能力(第八卷,126頁);彼得在冒險對抗一隊人馬時展現了軍事勇氣,但在被一個使女的問題嚇倒時,卻在基督徒的勇氣上失敗了(同上);需要一顆對世界斷奶的心(同上);一顆完全奉獻給神的心(127頁);一顆從罪中洗淨的心(同上);一顆對永恆與來世事物有深刻感悟的心(同上)。
新約,不僅僅是一條律法或誡命(第一卷,104頁)。
進入聖約,是通過將我們自己固定、無限制地奉獻給神(第二卷,134頁)。
新約,包含了喜樂的唯一堅實基礎(第三卷,155頁)。
聖約的憐憫與恩典(第三卷,164頁);在其架構中(同上);在其施行中(同上);在一切的終結處(165頁)。
聖父與聖子之間存在聖約,這從賦予基督的頭銜中顯而易見,這些頭銜暗示了它(第三卷,376頁);從聖經中記載的神與基督之間的對話中(同上);從基督的行為中(377頁);它是什麼(同上);基督承諾通過功德與祈求來做某事(同上);以及在祂功德的應用中(378頁);神的應許,即祂將得到聖靈的幫助(379頁);以及祂工作中的成功,並為祂自己和祂的子民獲得最終的榮耀(同上);與信徒的聖約建立在這個永恆的聖約之上(381頁);與基督的聖約是行為之約,與信徒的則是恩典之約(同上);這兩個聖約對基督給出了最令人安慰的呈現(382頁)。
行為之約,人在其下的狀況非常悲慘(第四卷,227頁);我們如何知道我們處於哪一個聖約之下(228頁);如果我們無法辨別我們的副本與任期是如何改變的,這是一個強烈的推定,即我們處於舊的束縛之下(同上);從我們內心目前的狀態可以辨別出許多(229頁);從我們內心對恩典狀態的適合或不適合可以辨別出許多(同上)。
神一直喜悅以聖約的方式與祂的受造物打交道(第五卷,462頁);新約的責任與特權(463頁);特權是赦免與生命(同上);進入聖約的責任是悔改與信心(464頁);在我們的進程中,必須不斷地棄絕與離棄神與我們靈魂的敵人(465頁);愛神、跟隨神並事奉神(同上);活在對基督降臨與永恆榮耀的盼望中(同上)。
不應由護理來解釋聖約,而應由聖約來解釋護理(第七卷,258頁)。
新約,要求完美的順服,但接受真誠的順服(第七卷,319頁)。
新約,應許了激勵與賦予生命的恩典(第九卷,94頁);無論是普遍地還是具體地(同上);對祈求恩典的鼓勵(95頁)。
將新約想像為縱容任何放縱或罪中的自由,是對聖約的明顯濫用(第十一卷,300頁);從神設立它的目的中可以看出(同上);從它的宗旨與架構中可以看出(301頁)。
新約,是一條律法(第十一卷,398頁);人作為神的受造物,是祂的臣民,與祂有著正當統治者的關係,因此必須接受祂所樂意施加的律法(同上);人作為一個理性的自由主體,有義務自願將自己置於其正當主人的統治之下(同上);人既然有義務順服神的旨意,就需要神的一條律法來構成他的責任,並指導他(同上);福音,既是我們的規則也是我們的憲章,是奉基督之名給予世界的律法(399頁);與人類法律一致,即以完全的權威頒布(400頁);在義務與強制力方面(同上);在有制裁方面(同上);在制裁假定根據法律行使政府職能方面(401頁);與普通人類法律不同之處在於,人在這些法律中僅僅是權威性地命令,但神卻屈尊推理、勸說與懇求(402頁);在於神的律法約束人的良心與不朽的靈魂(同上)。
行為之約,它是什麼(第十六卷,438頁);所有人按本性都處於這個聖約之下(同上);這就是天然良心所堅持的(439頁);這個聖約,如果理解正確,是說服那些自以為義者,並為人預備基督的最快途徑(同上)。
神與祂子民的聖約(第十八卷,75頁);設立它是為了顯示祂恩典的白白(同上);以及祂憐憫的確定性(76頁);為了給我們留下更大的束縛與義務(同上);為了使我們更願意事奉祂,通過選擇進入祂的事奉(77頁);為了給祂的受造物以榮耀(同上);為了使雙方通過共同的同意而相互結合(同上);沒有犧牲的介入,就無法與神立約(78頁)。
律法之約,其宗旨(第十八卷,237頁);應許生命給予完美的順服,威脅咒詛給予不順服(238頁)。
神的子民不僅與祂守約,而且聖約也保守他們(第十八卷,351頁);聖約的印記(352頁);那些與祂立約的人是祂的(同上);通過永恆的揀選(同上);通過有效的呼召(353頁);通過與祂立約(同上);祂認識他們(同上);作為被揀選、在聖約中被呼召的人(同上);祂以愛、喜悅、讚許來關注他們(354頁);將救恩的益處傳遞給他們(同上);他們有義務離開一切的不義(355頁)。
兩個聖約,在作者上是一致的(第八卷,371頁);在推動的原因上,兩者都是神的恩典(372頁);在當事方上,兩者都是神與人(同上);在神給予與祂立約的當事方足夠的力量來履行其條件方面(同上);在兩者中神都保持了祂的主權,並沒有通過祂的屈尊而放棄對人的任何統治權(373頁);在兩者中,雙方都有相互的義務(同上);兩者的條件都適合所指定的目的與範圍(同上);在目的上有所不同,第一個聖約的目的是保存並維持人於其所處的幸福中;第二個的目的是恢復他所失去的幸福(374頁);至於神,創造之恩的榮耀是第一個的目的,救贖之恩的榮耀是第二個的目的(同上);在性質上,第一個更多地依靠命令,較少依靠應許,第二個更多地依靠應許,較少依靠命令(375頁);在條款上;無罪的順服是第一個的條件,赦免是在第二個中提供的(376頁)。
立約,敦促與神立約(第八卷,90頁);神的律法是聖潔、公義且良善的,因此我們不應對向祂起誓感到退縮(同上);我們受神命令的約束(同上);實際的同意與決心激發了我們的責任感(同上);選擇最嚴格的約束是有益的(91頁);立約的必要性,因為我們的懶惰(同上);反覆無常(同上)。參見「誓言」與「決心」。
貪婪出賣了基督,嫉妒交出了祂;這兩種罪仍然是基督徒信仰的敵人(第四卷,303頁)。
與屬肉體相比較(第五卷,272頁)。
一種卑劣的情慾,會使人做出最卑劣、最不值得的行為(第四卷,336頁)。
給我們的產業帶來神的咒詛(第四卷,404頁)。
是一種過度的慾望,想要擁有超過主在祂護理的公平過程中允許的財富(第六卷,379頁);並以世俗事物為我們至高的善(同上);其原因(380頁);對神護理的不信任,以及對神所給予的不滿(同上);表現為貪婪的獲取(381頁);以及不值得的扣留(382頁);對順服神見證的巨大阻礙(383頁)。
聖經總是將其描繪為一種可憎且令人厭惡的事物(第十九卷,192頁)。
創造,與流出(emanation)相區別(第一卷,436頁)。
在我們的估價中,任何事物若要與神分離,或與神並列,就應當被視為無有(第一卷,276頁)。
創造與護理,神的偉大與威嚴在其中可見(第一卷,403頁)。
要麼是從無中創造,要麼是從不適宜的物質中創造(第二卷,387頁)。
新造,不僅僅是一種道德上的改變(第二卷,386頁);或暫時的改變(同上);或外在形式的改變(同上);或局部的改變(同上);屬於神(同上);遠遠超過了僅僅使我們成為受造物的那種創造(387頁);神參與創造的方式(同上);基督的中保職分在其中與祂的功德有關(388頁);以及在功效方面(389頁);新造的必要性(同上);因為我們以前狀態的糟糕(同上);從神工作的性質來看(390頁);關於基督(391頁);關於它所服務的用途(同上);為了目前與神的相通(同上);為了對神的事奉與順服(同上);為了將來對神的享受(392頁);通過一個新的心智、一顆新的心與一種新的生活來認識(394頁)。
新造與舊造有很大的對應關係(第三卷,183頁)。
像一件調音良好的樂器,但人演奏了音樂(第四卷,294頁)。
創造的早晨(第十二卷,180頁)。
全能的工作(第十三卷,242頁)。
對創造的思考,是神兒女必要的操練(第十三卷,389頁);揭示了許多神的本質與屬性,祂的良善、能力與智慧(同上);對信心有極大的幫助,在苦難中給予我們盼望與安慰(391頁);提醒我們盡本分(同上);激勵我們進行這項必要的反思創造的工作的動機(392頁);如何將其改善為安慰與益處的指導(397頁);我們應該提出對創造思考的特殊場合(398頁);默想神各種特殊卓越之處的適當對象(400頁);創造的目的(404頁);對創造進行莊嚴且嚴肅思考的果子(406頁);創造的真理與奇蹟,是藉著信心而非理性來理解的(409頁);世界以一種精確、有序且完美的方式構成(415頁);這種秩序與美在於何處(416頁);回答反對意見,世上所有的混亂從何而來?(420頁);神的智慧與威嚴在原因的秩序與世界令人讚嘆的設計中被發現(422頁);顯示了秩序與方法對神是多麼令人喜悅(424頁);揭示了罪的可憎,它拆毀了自然的架構(426頁);創造的器皿是「神的話」(429頁);該術語的含義(430頁);問:萬物是藉著神的旨意與喜悅在眨眼間創造的,還是如創世記歷史似乎暗示的那樣,分開的日子完成的?(431頁);世界被創造的物質或來源(433頁)。
創造,古人關於創造的觀點(第十三卷,412頁)。
受造物,因對受造物過度喜悅而欺騙了神(第一卷,238頁)。
受造物最大的榮耀,是事奉神的旨意並宣揚創造主的讚美(第一卷,438頁)。
在什麼意義上是無(第二卷,321頁);與神相比(322頁);在排除神的情況下(同上);在與神對立的情況下(同上);對這一點的正確領悟對屬靈生命大有裨益(323頁)。
若沒有神的賞賜或給予,就不能給我們任何安慰(第三卷,167頁)。
受造物的虛空,是感官與明顯經驗的問題(第七卷,455頁);應當被信心觀察並改善(456頁);應當節制我們的慾望(457頁);我們的悲傷與恐懼(458頁);我們的喜樂(同上);神話語的穩定性常與之相對(同上)。
在等待神的眾子顯現的關係中,該詞的含義(第十二卷,148頁);受造物如何等待(同上);等待什麼(149頁)。
在什麼意義上服在虛空之下(第十二卷,157頁);按其自然狀態的秩序(158頁);關於敗壞的虛空(159頁);關於其最終的解體與最後的改變(同上);關於其目的與用途(同上);受造物進入目前狀態的方式,以否定與肯定的方式表達(161頁);藉著作為罪人的人(162頁);藉著創造主的旨意與能力(同上);為什麼無辜的受造物要因人的罪而受懲罰的原因(163頁);受造物仍然是罪的工具(164頁);在對受造物的咒詛中,人受到了懲罰(同上);受造物將在多大程度上分享與神兒女相同的榮耀(167頁)。
新造,由聖靈產生,若沒有祂持續的同在就無法存在(第十九卷,399頁)。
受造物,當我們在其中享受神時,受造物就對我們成聖了(第一卷,153頁)。
萬物,提醒我們想起神(第七卷,82頁)。
人作為受造物,在某種程度上受到鼓勵去向神祈求新造的恩典(第七卷,271頁);人是神直接的手工(同上);現在造人是神的工作,正如造第一個人一樣(272頁);人被造是為了事奉神(273頁);人現在奇怪地失去了事奉與取悅祂的能力(同上);在我們能認識或遵行神的旨意之前,必須被重新創造與重生(274頁);當我們尋求這種恩典,或其任何程度時,這是一個適當的論點,即我們是神的受造物(275頁);這是祈求另一份禮物,因為我們已經收到了一份(同上);神對人作為祂的受造物懷有深厚的感情(同上);創造暗示了某種希望,因為神不離棄任何人,除非他們先離棄祂(276頁);從創造與重生的相似性中,有對信心的鼓勵(277頁);這種懇求的方式是恩典的某種預備性工作(同上)。
輕信,不仁慈的輕信導致誹謗(第二卷,277頁)。
十字架,如何每日背起(第二卷,116頁)。
羅馬式的十字架崇拜是偶像崇拜(第三卷,100頁)。
教會的產業(第四卷,75頁)。
我們在基督教中的進步,從來沒有比在十字架下更多(第六卷,223頁)。
背起十字架是什麼意思(第十七卷,3頁);如何每日(5頁);為什麼基督的跟隨者必須準備好肩膀來背負它的原因(6頁);僅僅背負是不夠的,我們必須背起它(9頁)。
苦難,基督徒應該期待苦難(第九卷,127頁);為苦難做好準備(同上);當苦難來臨時,要忍耐背負(128頁)。
呼喊的罪,什麼被稱為呼喊的罪(第四卷,409頁)。
在神聖的職責中,我們如何能治癒分心(第五卷,441頁)。
咒詛,臨到不悔改與頑固的罪人(第六卷,200頁);對這一責任的認識只會更加激怒敗壞(201頁);對責任的要求要麼恐嚇,要麼麻痺良心(同上);臨到他所有的一切(同上);以及他所做的一切(同上);他被束縛,身心都將遭受永恆的折磨(同上)。
每個人按本性都處於咒詛之下(第十卷,89頁);除了與基督聯合,沒有別的路可以脫離咒詛(同上);必須有對祂真誠的愛,否則咒詛仍然存在(同上);這種愛必須通過真誠的順服來表達(90頁);神的咒詛是非常可怕的(同上);我們不知道神何時會執行它,並將我們從恩典的可能性中切斷(91頁);在末日由基督的判決所批准(同上);將會立即執行(同上);來到基督面前以消除咒詛的動機(同上)。
日用的飲食,為什麼我們被教導要為此祈禱(第一卷,165頁);以便我們能每日祈禱(同上);以便有家庭禱告(同上);為我們的感恩鋪路(同上);以便每天向我們展示我們應該更新對神的倚靠(166頁);以便我們不被過多的思慮所負累(同上);教導我們世俗事物應以適度的比例尋求(同上);使我們思考生命的無常(同上);在屬天的事物上喚醒我們(同上)。
危險,安全感強的心無法忍受去想危險;信徒會想,但更多的是想基督(第三卷,200頁)。
關於生命,神的兒女可能日復一日地處於其中(《湯瑪士·曼頓全集》第八卷,116頁);神為何容許此事發生(117頁):為要檢視其安全感(同上);為要使我們斷奶,脫離對受造物的信靠與依賴(同上);為要抑制世俗之心(同上);使他們能更珍視永生(118頁);為要試驗他們對神及其話語的愛慕(119頁);為要顯明祂在保守他們一事上的大能(同上);並顯明祂如何掌管臨到他們的一切,以增進祂教會與子民的益處(同上)。
任何種類的苦難,都不應使我們偏離神話語的指引(第八卷,124頁);基督徒應當超脫於一切世俗的變故之上(同上);神能保守我們(同上);我們在初次歸向基督時,便已放棄了一切(同上);我們的苦難將在來世得到豐厚的補償與彌補(125頁);恆心是必要的(同上)。
一國的命運,不在於外在的可能性,而在於神話語中的警告(第八卷,434頁);沒有任何軍隊強大到足以抵擋福音的警告(同上)。
極度的危險,有時會緊隨在神子民的身後(第九卷,96頁);源於仇敵無可化解的惡意(同上);源於神的護理,祂為神聖與公義的目的而容許此事(97頁);為要操練他們的信靠與依賴(同上);為要激勵他們禱告(98頁);使他們的拯救顯得更為榮耀(同上)。
關於信徒在世俗境況中的危險(第十卷,281頁);來自內在(282頁);來自外在(同上);這世界的王(同上);世界的權勢(同上);世人(283頁);世界的事物(284頁);基督對危險的體察(287頁);基於祂的利益(288頁);祂的愛(同上);祂的託付(同上);祂的經歷(289頁)。
黑暗,在聖經中代表無知、罪惡與苦難(第五卷,206頁);罪的黑暗,必受苦難的黑暗所懲罰(208頁)。
我們被稱為行在黑暗中,是指我們缺乏指引之光或安慰之光(第十八卷,51頁);信徒亦可能行在黑暗中(53頁);黑暗中的扶持(55頁);在我們最黑暗的境況中,神看見我們,儘管我們看不見祂(同上);在苦難中,我們往往不必要地加深了自己的困境(56頁);黑暗的時刻往往是舒適清晨的前奏(同上);無論事態如何,敬畏神的人終必得福(同上);我們不可沉溺於感官的安慰(57頁);神能從黑暗中引出光明,在黑暗中賜下亮光,並將黑暗變為光明(同上);當我們無法透過神的護理來詮釋祂的應許時,我們必須透過祂的應許來詮釋祂的護理(同上);我們必須區分神作為的一部分與其整體計畫(58頁);我們認為最好的,未必是對我們最好的(同上);神對祂子民最嚴厲的管教,亦與祂的聖約之愛相符(同上)。
受咒詛的狀態即是黑暗的狀態(第十九卷,247頁);悟性上的無知(同上);遠離神(249頁);外邊的黑暗是其結局(同上)。
黑暗的行為,之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它們是由處於自然狀態的人所行(第十九卷,300頁);因為它們是受魔鬼試探的暗示(301頁);因為它們無法忍受光明,而尋求遮掩與隱祕(同上);因為它們使行事者在永恆的黑暗中受審判(302頁);這些行為是無益的(同上);不可與黑暗的行為有交通(304頁);必須責備黑暗的行為(306頁)。
大衛,他的跌倒,對教會造成的損害(第一卷,108頁)。
大衛與約西亞,皆為聖徒軟弱的例子,這些軟弱皆透過恩典得到和解(第十三卷,171頁)。
大衛謙卑的例子(第二十一卷,407頁)。
主的日子,為何祂的第二次降臨被如此稱呼(第一卷,92、99頁);一個無形的國度(100頁);除非撒但被逐出寶座,否則基督在人心裡就沒有安息之所(同上)。
主的日子,在使徒時代為何被說成是近了(第三卷,16頁);就信心而言(同上);就愛心而言(同上);將時間與永恆相比(同上);就個人而言(同上);探究並試圖確定主日期的惡處(17頁)。
主的日子,其降臨的安慰與幸福(第五卷,382頁);在福音的傳播中(同上);在基督的掌權中(同上);在教會的合一中(同上)。
審判的日子,其必要性(第十三卷,46頁);其確定性(同上);理性顯示它可能發生(47頁);信心顯示它必將發生(48頁);基督的利益與此相關(49頁);透過考量人類的不同區別,說明其普遍性(50頁);審判我們的那位(51頁);為何這份榮耀被賦予三一神中的第二位(同上);審判的方式(63頁);所有人必須顯露,這由審判者的智慧與公義所證實(同上);祂的僕人——天使——的能力、公正與忠心(64頁);事務的性質(同上);審判的目的(65頁);我們將如何顯明出來(66頁);我們將受審判的事項(72頁);為何行為被提出,作為榮耀神並使受造物信服的最合適方式(同上);這些行為如何就我們的判決與命運被考量(77頁);這些行為在懲罰與獎賞方面有何地位(79頁);針對不同的人與獎賞的結局(81頁)。
審判的日子,「日子」一詞的含義(第十六卷,400頁)。
在主裡而死的人並未滅亡,而是永遠與神同活在天上(第一卷,368頁)。
「埋葬他們的死人」,該表達的含義(第二卷,122頁)。
在基督裡而死,當基督死時,所有信徒都在祂裡面向罪與世界而死(第十三卷,189頁);聖經中斷言此事的例子(同上);當基督死時,所有信徒如何向罪而死,儘管大多數人當時尚未出生(192頁);既然信徒在歸正後仍感到許多肉體的衝動,他們如何能向罪與世界而死(194頁);基督之死的作用,在於使我們向罪與世界而死(195頁);透過義務、委身與鼓勵的方式(197頁)。
「仍舊說話」,該短語的含義(第十四卷,29頁)。
死寂與不適,關於良心的個案研究(第六卷,240頁)。參見「義務,我們是否應當履行等」。
神的兒女有時處於死寂中(第七卷,429頁);因犯了某種罪而未悔改,或未完全悔改(同上);因忽略了某種善行(430頁);因對所領受的恩惠(特別是屬靈恩惠)不知感恩(431頁);因恩賜而驕傲(同上);因重大而沉重的患難(同上);因肉體的自由,或涉入世俗的虛榮(同上)。
靈裡的死寂,由屬靈生命中的疏忽與怠惰所引起(第八卷,103頁);由肉體的自由所引起(同上)。
死亡,聖徒對死亡的凱旋(第二卷,439頁)。
死亡,渴望死亡是否合法(第一卷,105頁);是的,但不可厭倦生命(同上);所有在基督裡有份的人都渴望死亡嗎(106頁)。
基督的死亡,救贖俘虜的贖價,以及換取永生的代價,這雙重動機(第一卷,173頁)。
基督的死亡,為何是變像山上談論的主題(第一卷,361頁)。
在最顯赫的成就中,我們應當思想死亡(第一卷,362頁)。
基督如何救我們脫離死亡(第二卷,444頁);作為救贖主(同上);作為征服者(445頁);對信徒而言,死亡的性質與狀態已改變(同上);死亡的傷害已被阻止(447頁);他們從死亡的驚恐與戰慄中得到解脫(448頁);在末日將被徹底廢除(同上)。
在主裡而死,可能指為主的緣故而死,如殉道者(第二卷,458頁);通常指死在神的恩寵中(459頁);以敬虔的方式而死(同上);在信心(同上)、愛心(同上)、對神榮耀的熱心(460頁)、順服中而死(同上);其福分(同上);靈魂即刻與基督同在(同上);在復活時完全得福(461頁);因與基督的聯合及神與他們所立的約而得到保障(469頁)。
死亡與地獄、撒但、私慾、世界,對這些虛妄的恐懼,應透過思想基督的征服來加以抑制(第三卷,471頁)。
關於渴望死亡的良心個案(第十卷,393頁)。
基督的死亡,那些尋求安慰卻不尋求聖潔的人,並未正確地運用基督的死(第十一卷,12頁)。
基督的死亡,被推薦為一種奇妙的愛之舉(第十一卷,168頁);作為我們靈魂與我們所需福分的代價與贖金(169頁);在聖餐中紀念,不是作為悲劇故事,而是作為敬虔的奧祕(170頁);不僅是為了我們的益處,更是代替我們的地位(192頁);不僅是為了贖我們的罪,更是為了摧毀罪的權勢(同上)。
基督的死亡,嚴肅地反思基督的死,是治死罪的確切途徑(第十一卷,197頁);是教導我們如何拒絕感官享樂的榜樣(同上);是一種愛的行為,應在我們心中激發對神的愛,從而使我們對犯罪感到敏感(198頁);是觀看罪惡之惡的最佳鏡子(同上);向我們展示治死罪是多麼大的益處(同上);自稱與祂的死有交通的基督徒,其罪比外邦人的罪更具犯罪性與醜聞性(199頁);基督徒活在罪中,比釘死祂的猶太人的迫害對基督造成的傷害更大(同上);是購買足夠恩典以治死並制服我們舊人的功德與代價(200頁)。
與基督同死,是獲得隨後恩典的絕對必要條件(第十一卷,213頁)。
死亡與生命,皆是無窮盡的(第十一卷,370頁);是人們不同道路的最終結果(371頁);同樣確定(同上);一個是工價,另一個是恩賜(同上)。
暫時的死亡,是罪的果子(第十一卷,373頁);永恆的死亡,由喪失與痛苦組成(374頁);是罪的工價(同上);其公義性(同上);其確定性(375頁)。
死亡與罪的相稱性(第十一卷,414頁);它與罪連結的確定性(415頁);其可怕性(416頁)。
對於在基督裡的人,死亡有雙重的目的與用途(第十二卷,14頁);基督教提供了對抗死亡的適當安慰(17頁)。
為死亡作準備,當神呼召時,基督徒必須準備好為維護信仰而捨命(第十二卷,385頁);基督要求如此(同上);這一直是神子民在各時代所受的試煉(同上);這既不奇怪也不痛苦(386頁);這對於彰顯我們恩典的真實性、我們對基督的信心、對祂的愛以及對救恩的盼望是必要的(同上);這可能是為了宣認特定的真理或履行特定的義務(388頁);促使我們為死亡作準備的考量(391頁)。
對臨終基督徒而言,一生善行的安慰(第十三卷,133頁)。
基督的死亡,其原因(第十八卷,329頁);其緣由(330頁);其果效(331頁)。
基督為祂子民的死亡,其目的是要聖化並潔淨他們,使他們成為神聖且屬神的特殊子民(第十九卷,481頁)。
對於那些將生命奉獻給基督的人而言,死亡是一項巨大的收穫與益處(第二十卷,188頁);人一死,便能獲得此收穫(同上);因為靈魂與身體是分開的(189頁);靈魂能離開身體而生活並運作(190頁);聖徒的靈魂確實如此活著(同上);處於蒙福的狀態(192頁);免除一切苦難(同上);脫離罪惡(193頁);看見神(同上);完全享受神(同上);舒適的附屬物(194頁);失去的一切都將得到補償(195頁);朋友、聖禮、與神的交通、安慰(196頁)。
債,罪被視為債(第一卷,168頁);就危險而言(169頁);神是我們的債主,部分是因為祂是創造主,部分是因為祂是立法者,部分是因為祂是審判者(同上);我們像債務人對債主一樣受制於祂(170頁);祂有祂的帳冊(同上);算帳的日子必會來到(同上);算帳之後便是執行(同上)。
罪與所有其他債務的區別(第一卷,171頁);沒有比這更大的債(同上);沒有設定還款日期(同上);整個人都要為這筆債負責(同上);沒有逃避危險的餘地(同上);所有其他債務在死後終止,但這筆債不會(同上)。
就解脫的方法而言,罪被視為債(第一卷,172頁);基督被視為保證人(同上);祂作了完全的滿足(同上);所有在祂的死中有份的人,都從所欠的大債中釋放出來(同上);基督也為我們贏得了恩寵(173頁);釋放是在祂的名下宣告的(同上);所有透過基督來到神面前的人,都可以就他們的債務豁免與神辯論(同上)。
債務人,所有在言語或行為上冒犯我們的人,都應當被饒恕(第一卷,182頁)。
信徒不是欠肉體的債,而是欠聖靈的債(第十二卷,28頁);就自然秩序而言(29頁);就他們屬靈生命的條件而言(32頁)。
欺詐存在於心中、口中或實踐中;基督裡沒有欺詐(第三卷,367頁)。
與神虛偽往來,發現此惡的一個極好方法,是將其置於具體的例子中,或將其與我們彼此之間的往來進行類比(第四卷,235頁)。
向神陳明我們的道路,意指在祂面前攤開我們的事業或計畫(第六卷,243頁);我們所有的困境、憂傷與危險(244頁);我們的試探與罪惡(245頁)。
衰退,必須警惕最初的衰退(第八卷,40頁)。
揀選的諭旨,既包括目的也包括手段(第三卷,105頁);聖靈的聖化與對真理的信服,不是揀選的原因,而是果子(106頁);這些作為必要的果子,也是揀選的證據(同上)。
神的諭旨,並不強迫人作惡(第三卷,374頁)。
神的諭旨,並不排除受造物的義務與第二因的工作(第四卷,338頁)。
神的諭旨,不僅涉及行動與事件,也涉及個人(第五卷,125頁)。
神的諭旨顯示將要發生的事,祂的律法顯示必須發生的事(第五卷,133頁)。
背離與叛教,勸阻背離的考量(第六卷,474頁);我們希望神的祝福持續多久,我們的義務就應當持續多久(同上);我們繼續下去的理由,與我們開始時的理由相同(同上);背離的危險與有害後果(475頁);失去冠冕(同上);背離比單純的拒絕更羞辱神(同上);背離後的處境比最初更糟(476頁);所有的應許都是給予持守到底的人(同上);這是確據的本質(同上)。
在背離的時代,當他人蔑視並離棄神的道路時,我們應當更加珍視它們(第八卷,320頁);以彌補他人的蔑視(同上);以表明我們選擇神的道路並非基於外在原因或隨波逐流(321頁);恩典中存在著與自然界一樣的「反作用」(同上);以顯示神子民與他人的區別(同上);以挫敗仇敵的目的(同上)。
沮喪與灰心,在極度沮喪的時期,基督徒的工作不是去試驗,而是去相信(第四卷,250頁)。
歸向神的延遲,延遲的危險(第七卷,138頁);生命是不確定的(同上);恩典的媒介可能不會持續,或不會以同樣的能力持續(139頁);恩典的不確定性(同上)。
宗教的延遲,對宗教延遲的責備(第九卷,408頁);你們的心不太可能變得更好(409頁);福音的條件不會變得更容易(同上);對臨終悔改的懷疑(同上)。
延遲,在跟隨基督上的延遲,勸誡反對(第二卷,128頁);延遲的原因(130頁);不信(同上);安全感(同上);內心的抗拒(同上)。
神延遲回應禱告,旨在操練我們的信心(第六卷,250頁);操練我們的忍耐(251頁);試驗我們的愛(同上);擴大我們的渴望(同上)。
神的喜悅,在於祂自己及其所有的屬性,以及這些屬性在世上的彰顯,但最重要的是在於祂的憐憫(第一卷,195頁)。
在神裡面的喜樂,是愛祂的根本行為之一(第二卷,237頁)。
聖徒在神律法中的喜樂(第六卷,148頁);在閱讀話語、聽道、談論話語、默想並運用心思在話語上;在實踐中(同上)。
在神裡面的喜樂,意味著一個新本性(第六卷,367頁);良心的平安,或我們與神和好的感覺(同上);良好的心境(368頁);某種經歷(同上);喜樂的果效(同上)。
喜悅與滿足,是我們所有情感中最蒙神悅納的(第六卷,369頁)。
在神的愛中喜樂,意味著順服(第七卷,317頁);因工作本身而愛這工作(同上);只有擁有這種喜樂的人,才適合祈求憐憫(318頁);才有資格領受憐憫(同上)。
敬虔的人在神與聖潔生活中所發現的喜樂,遠大於世上所有的享樂(第七卷,4頁);更為實質(同上);更為完美(同上);其對象是神的誡命(5頁);而非愚昧或污穢(同上);不僅是話語中的應許部分,也包括命令部分(同上);不僅是對誡命公義性的研究或沉思,而是對誡命的順服與實踐(6頁);原因(7頁);誡命的內容(同上);更新後的心靈狀態與誡命相適應(同上);聖靈的幫助與扶持(同上);伴隨順服而來的巨大鼓勵(同上);當下舒適的經歷(10頁);因為他們愛神,所以他們珍視一切來自神並引向神的事物(11頁)。
神的子民的拯救,神在最絕望且最不可能的時刻介入拯救(第三卷,245頁)。
脫離患難,絕不可透過肉體的妥協或使用間接手段來尋求(第七卷,357頁)。
脫離或釋放我們的患難,我們可以祈求神,前提是我們不是出於肉體的不耐煩,而是出於對神榮耀的渴慕(第九卷,142頁)。
脫離暫時的患難,我們可以祈求(第九卷,133頁);神已應許(同上);神在其中顯明了許多(同上);我們藉此有更多機會事奉神(134頁)。
德爾斐,基督降臨時,德爾斐的神諭被封口(第三卷,206頁)。
大洪水,與審判日之間的相似之處(第十四卷,175頁)。
在洪水中淹死的人是否都永遠滅亡了(第十四卷,216頁)。
迷惑,那些被敵基督所誘惑的人在世上的懲罰(第三卷,85頁);神是迷惑的作者(同上);祂是作者的含義(87頁)。
否認主,有公開的或隱祕的(第五卷,156頁);在觀點上(164頁);在實踐中(同上)。
人類背離神,恰當地以羊的迷失來代表(第三卷,300頁);意味著我們在罪中與背離神的事上是畜類般的(同上);容易犯錯(同上);無法回轉(同上);容易跟隨惡例(同上);暴露於危險中(同上)。
對基督的依賴,對依賴基督的勸說(第一卷,391頁);沒有祂什麼也不能做;為了祂所救贖之人的益處,藉著祂凡事都能做(同上)。
依賴是維持世上對神承認的關鍵(第一卷,451頁)。
對神的依賴,意味著將我們自己交託給祂的大能(第七卷,54頁);順服祂的旨意(同上);等待或等候祂的時間(同上)。
真割禮的描述(第二卷,23頁)。
基督被父離棄,是祂受難中的受難(第二卷,264頁);它是什麼(266頁);並非僅僅是外表或觀念上的,而是真實的(同上);並非父與子分離(同上);也非基督兩性聯合的解體(同上);也非神對祂之愛的停止(同上);也非祂個人聖潔的減損(同上);也非神完全撤回了祂的幫助與扶持恩典(267頁);而是一切幸福的撤回(268頁);儘管兩性之間有聯合,這種離棄仍是可能的(269頁);是無比痛苦的(270頁);帶有與我們罪惡相稱的關係(271頁);我們的懲罰(272頁);我們的福分(273頁)。
基督在十字架上的離棄,它是什麼(第三卷,403頁);位格聯合並未解體(同上);扶持與維持的恩典並未完全撤回(同上);祂知道如何珍視聯合的安慰(同上);與神有如此親密的利益與關係(同上);祂的痛苦超過信徒的痛苦,因為它是救贖性的(404頁)。
神對人的離棄,可能是真實的或表面的(第六卷,77頁);內在的或外在的(同上);就安慰而言或就恩典而言(78頁);為了糾正或為了教導(同上);感覺到的或未感覺到的(79頁);完全的或部分的(同上);暫時的或永恆的(80頁);離棄的原因(同上);最屬靈的人也可能遭遇(81頁);關於離棄的指引(同上)。
神對祂僕人的離棄,是表面的,透過他們內心的懷疑(第八卷,409頁);或是真實的,當祂因罪而憤怒時(410頁)。
計畫,神透過最不可能且最受藐視的手段來完成祂最偉大的計畫(第三卷,242頁);為了讓祂的榮耀更顯明(同上);為了讓我們看不見祂旨意的結局(同上);為了宣告祂對世俗浮華的不悅(同上);為了羞辱仇敵的安全感(同上);為了消除受造物誇口的理由(同上);為了顧及對卑微者的尊重(244頁)。
對神的渴望,是愛祂的根本行為之一(第二卷,236頁)。
對基督的渴望,不是為了安逸,而是為了祂身上所具備的稀有美德與完美(第三卷,236頁);渴望的果效(同上);在缺乏基督時的一種神聖不耐(同上);對任何試圖在情感上與祂競爭的事物的一種神聖憤慨(237頁);或任何阻礙享受祂的事物(同上);一種神聖的等待(238頁);對整個人的一種強大掌控(同上)。
聖潔是渴望的適當對象(第六卷,424頁);心靈的氣質與結構在渴望中比在行為中表現得更明顯(425頁)。
渴望,渴望的最高目的,是神的榮耀,連同我們自己的幸福(第一卷,3頁)。
如果所有的渴望都得到滿足,將會產生許多惡果(第一卷,379頁)。
當我們隨後順服神顯明的旨意時,對神隱祕旨意的渴望並非不合法(第二卷,328頁)。
腐敗的渴望,造就腐敗的心靈(第三卷,223頁)。
當渴望誤認了對象,就錯失了目的(第四卷,334頁)。
人透過渴望被認識,如同透過脈搏認識身體的狀態(第七卷,247頁)。
絕望,正如存在著狂暴的絕望,也存在著愚蠢的絕望(第十八卷,293頁)。
撒但注入的絕望恐懼與褻瀆思想,並非我們的罪,而是對我們罪的懲罰(第一卷,231頁)。
被藐視,神的子民在被貶低時,通常會受到藐視(第八卷,493頁);在這種試煉中支持我們的考量(494頁)。
在困難中灰心,對灰心的譴責(第八卷,101頁)。
毀謗,透過耳語或背後中傷來發洩(第二卷,275頁);它是什麼(同上);對他人名聲、聲譽或應得之良好評價的不公正侵犯(同上);是對神的罪(276頁);是對人的傷害(同上);源於惡意與不善(同上);或源於缺乏愛心的輕信(277頁);源於舌頭的魯莽與放縱(同上);或源於肉體的熱心(同上);耳語是私下進行的(278頁);背後中傷是較公開的(280頁);罪的嚴重性(282頁)。
申命記,基督對三個試探的回答皆取自申命記(第一卷,314頁)。
申命記六章5節,猶太人習慣寫在經文匣和門框上,並每天在家中誦讀兩次的四段經文之一(第十三卷,169頁)。
魔鬼,像一隻蒼蠅,若從一處趕走,就會停在另一處(第一卷,7頁)。
被恰當地稱為惡者(第一卷,232頁);祂的每一個罪都是對聖靈的罪(同上);未歸正的人處於祂的權勢下(234頁);神的兒女有時會被祂的詭計所捕獲(235頁)。
被不可抗拒的護理之鎖鏈所束縛(第一卷,259頁)。
不是世界的主(第一卷,303頁);是這世界的王,是這世界的神,不是憑權利,而是憑篡奪(304頁)。
當被徹底且堅決地抵擋時,魔鬼就會離開(第一卷,330頁);只有進攻性武器,沒有防禦性武器(同上);如何抵擋(同上)。
在聖經中如何被描述(第三卷,67頁);透過無知(同上);錯誤(68頁);偶像崇拜(同上);血腥殘忍(69頁);作為這世界的神(同上)。
祂的嫉妒與惡意最針對那些擁有最多恩典的人(第五卷,49頁)。
罪惡的偉大建築師,正如基督是生命與公義的建築師(第五卷,258頁)。
透過奴隸般的恐懼統治世界的黑暗部分,但神透過愛來統治(第九卷,469頁)。
祂對基督徒的誇口(居普良)(第十二卷,444頁)。
鬼魔,贊同基督教信仰的條款(第四卷,241頁);恐懼是他們知識的結果(242頁)。
在審判日之後,處境將比現在更糟(第五卷,209頁);懼怕審判日(211頁);對無神論的放蕩基督徒所嘲笑的事感到戰慄(同上)。
在主裡而死的人,其蒙福的狀態(第二卷,455頁)。
意見分歧,教會中關於較小的事物可能存在,且經常存在分歧(第二卷,68頁);必須注意不要讓這些分歧演變成決裂與公開的衝突(69頁);為防止此點,必須使用所有的寬容與相互忍讓(70頁)。
基督徒之間的分歧,可能被激化到他們互相抱怨,如同對待共同敵人一樣(第四卷,424頁)。
當屬肉體的人介入宗教爭論時,分歧會加劇(第五卷,102頁)。
新教徒之間的分歧,我們應選擇最好的道路,但對持不同意見者保持愛心(第六卷,301頁)。
困難,神從未讓祂的子民陷入徹底且無法承受的困難中(第十八卷,446頁)。
基督教的迅速傳播,是其能力的結果(第八卷,338頁)。
基督位格的尊嚴(第一卷,413頁)。
勤勉,勤勉的必要性與適時性(第二卷,124頁)。
在遵守神誡命上所要求的勤勉(第六卷,44頁);努力在律法的所有細節上遵守(46頁);在任何時間、地點與場合(同上);用全人(同上)。
基督徒在改善當前季節以獲得永生方面所要求的勤勉(第二十二卷,7頁)。
失望,在失望場合下適當的反思(第四卷,335頁)。
門徒,基督愛所有的門徒,但並非同等愛之(第一卷,340頁)。
基督的門徒,成為門徒意味著什麼(第十六卷,483頁);必須跟隨祂或效法祂的榜樣(487頁);我們應在哪些方面效法基督(489頁)。
不和,在弟兄中播下不和的人,是魔鬼的代理人,是黑暗國度的使者(第十卷,329頁)。
不和與疏遠,敬畏神的人之間頻繁出現(第七卷,337頁);透過肉體的恐懼(同上);偏見(同上);我們可能給予了某些冒犯(同上);對較小事物的判斷分歧(同上);神因智慧的原因而容許此事的護理(338頁);應使用一切適當手段來醫治(同上);一個偉大的手段是禱告(同上)。
談話,基督徒的談話不得褻瀆(第九卷,255頁);不得淫穢或粗俗(同上);不得誹謗與挑剔(同上);不得驕傲與傲慢(256頁);不得憤怒與刻薄(同上);也不得閒談,那無益於神的榮耀與鄰舍的造就(257頁);必須具有造就性(258頁);因為我們的舌頭是我們的榮耀(同上);因為交流與造就性的談話是我們自己與他人屬靈成長與改進的一種手段(同上);談論神聖事物是一項非常舒適的義務(259頁);妥善處理我們的言語是基督教的一個重要點,並證明了恩典的良好程度(同上);實現的方法(260頁);神聖的啟示(同上);對話語卓越性的看見(同上);屬靈知識的積累(同上);對神榮耀的熱心,以及對他人靈魂的愛(261頁);智慧(同上);警醒與謹慎(同上)。
旨在促進和平與聖潔的幾篇講章(第二卷,1頁)。
疾病,基督醫治疾病的行動,是祂除去罪惡的預表(第三卷,262頁)。
靈魂與身體一樣有其疾病(第三卷,286頁);靈魂的疾病大於身體的疾病(同上);罪是靈魂的大病(287頁)。參見「罪」。
不順服,悖逆之子(第十九卷,232頁);頑固、執拗與無知的罪人(同上);不順服自然之光或福音之光(同上);不順服的悲慘(237頁);神的子民不得與不順服者同夥(239頁)。
神的安排,就原因、程度與結局而言都是正確的(第七卷,289頁);考量其公義與信實,將使神的子民內心平靜(291頁)。
爭論,人的本性非常傾向於爭論神的恩典與應許(第四卷,50頁)。
區別,基督教並不廢除公民的區別(第十九卷,428頁)。
聖潔義務中的分心,我們如何治癒(第五卷,441頁)。
敬拜中的心思分心,是一種大罪,也是一種假冒為善(第五卷,443頁);原因(449頁);撒但,牠伺機阻礙聖徒的禱告(同上);我們精神的自然輕浮(450頁);實踐上的無神論(同上);強烈且未受約束的私慾(同上);缺乏對神與神聖事物的愛(451頁);輕率與不敬,或缺乏對神同在的意識(同上);感官的好奇心(452頁);憂慮與不信任的掛慮(同上);補救措施(453頁);來到神面前並等待祂恩典的能力(同上);默想我們面前那位神的偉大(同上);治死那些使心思遊離的私慾(454頁);為義務作準備(同上);更接近你的目的(同上);為每一項神聖事奉帶來強烈的屬靈情感(455頁);記住宗教義務的重量與後果(同上);讓每一次遊離都使你更謙卑與謹慎(456頁);培養持續的天國心境與聖潔心靈(同上);實踐頻繁而莊重的默想(同上)。
分心與毀滅,人們在毀滅前通常最為安全與屬肉體(第四卷,408頁)。
等級與地位的差異,富人與窮人,高貴與卑微,是神旨意的一種行為(第二十一卷,146頁);這更應當促使我們去關注窮人與有需要者的需求(148頁)。
神聖事物,用取自世俗事物的比喻來闡明神聖事物是有益的(第四卷,282頁)。
真理,透過健全的信仰、嚴肅的考量與密切的應用來領受與改進(第十二卷,319頁);它們挑戰我們的信心(320頁);我們不應以幾個匆忙與一瞥的想法就略過它們(同上);它們的應用既是直接的也是反思的(同上);我們應在特定場合喚醒自己進行更熱切與嚴肅的考量(321頁)。
基督的神性,沒有比祂的復活更大的證明(第三卷,351頁)。
基督的神性得到證明(第五卷,161頁)。
分裂與異議,神子民之間的分裂與異議是敬虔衰落的一個大原因(第五卷,433頁)。
教義,拉弓是教義,命中目標是應用(第四卷,357頁)。
腐敗的教義,產生腐敗的果子(第五卷,280頁)。
乖謬的教義與乖謬的目標很少分開(第十卷,219頁)。
沒有什麼教義是如此健全,以至於腐敗的心靈不會濫用它(第十一卷,306頁)。
教義與神學觀點,我們不應草率判斷(第四卷,135頁)。
基本教義,對於救恩是必要的,且是清晰的(第八卷,348頁)。
統治權,神的主權統治,是信心的巨大支柱(第一卷,328頁)。
心懷二意的人,擁有兩個靈魂的人,可能暗示一個假冒為善者,或一個心思分散與分裂的人,或一個心思被各種不確定動機所左右的人(第四卷,55頁)。
懷疑,不是一種義務(第三卷,281頁)。
心思的懷疑,是生活中不確定性的原因(第四卷,57頁)。
懷疑,懷疑的教義使良心處於折磨之中,並使人陷入自己分散思想的痛苦中(第四卷,51頁)。
【親近神】
親近神,其意為何,四. 367;如何達成,368;其中之特殊行動,同上。
【夢】
醒時之夢,分兩類,五. 231;意見之夢,即我們以謬誤取代真理而執迷不悟時,同上;希望之夢,即我們以自負取代信心而心存僥倖時,232。
【醉酒】
醉酒之本質,十九. 391;其可憎之處,393;是對神護理之恩典的揮霍浪費,同上;是對我們名聲的揮霍,同上;是對我們身體的揮霍,同上;是對我們靈魂的揮霍,394。
【職分,職分之優先順序】
職分之優先順序,二. 5。 聖潔之職分,我們當如何治癒其中的分心,五. 441。 職分,特殊的與私下的,不可在公開場合行之,一. 5。 我們可以使用習慣性的職分,但不可流於形式,一. 21。 職分之優先順序,二. 6;凡神所命令者皆當尊重,同上;然並非所有職分皆同等,亦非所有罪皆同等,7;十誡中第一誡之職分重於第二誡,同上;道德與實質之職分優先於儀式之守則,儘管後者亦屬第一誡之範疇,8;當違背儀式性誡命同時涉及違背道德性誡命時,我們不可在最微小的外在細節上違背,10;若神親自設立之敬拜外在儀式尚且須為憐憫讓路,則人所設立之外在儀式更當如此,11。 輕微之職分,最適合那不願降服於宗教權能之人心,二. 16。 基督徒履行職分,應視為感恩祭而非贖罪祭,出於對神的愛而非恐懼,二. 55。 基督教之職分,若心仍依戀世俗之事,則無法正確履行,二. 134。 一切人之職分,皆須為我們對神所負之職分讓路,二. 122。 在職分上易於受教是值得稱讚的,但不可輕易放棄職分,二. 329。 基督徒絕不將第二誡之職分轉化為第一誡之職分,二. 373。 職分必須履行,結果則交託於神,二. 382。 當我們在基督裡尋求職分之悅納時,基督便在職分中得榮耀,四. 19;當我們在基督裡尋求幫助時,亦然,同上。 職分之稱讚,在於迅速履行之,四. 131;當靈魂對職分猶豫不決時,便是疏忽了,同上。 職分履行得真實,在於是在神面前所行,四. 378。 我們是否應在靈性枯乾與不適時履行職分,六. 240;恩典之影響並非履行職分之憑據,而是幫助,同上;罪惡之不適不能作為我們推託之藉口,241;自然人亦被命令禱告並履行職分,故重生之人更當如此,同上;外在之職分行動與內在行動同樣被命令,同上;我們應在運用恩典媒介時謙卑等候,以獲取恩典之能力,同上;在屬靈職分中行動能使我們適應之,同上;供應會在我們未察覺時臨到,242;我們應激勵自己,同上。 即便處於枯乾、不適與靈性困窘之狀態,職分仍須履行,六. 334。 我們在履行職分時如何榮耀基督,十三. 438。 若信心賜下甘心樂意的心,身體之軟弱將不再是攔阻,十四. 404。
【職分(Duty)】
職分,有三件事能使靈魂傾向於履行:強而有力的原則、強大的幫助、崇高的目標,二. 233;凡有信心之處,皆具備此三者,同上。 職分與特權,二者之連結,二. 348。 人之職分中,很大一部分取決於認真履行之禱告,三. 136。 在職分之設立中,有命令之話語,亦有應許之話語,四. 128。 不僅職分之工作,職分之所有環境皆須留意,四. 216。 若職分直接出自我們之手,必發出惡臭,故基督在傳遞過程中攔截之,使其在中保手中散發馨香,四. 254。 一項職分,不能成為疏忽另一項職分之藉口,六. 57。 關於職分之警示,七. 148;勿信魔鬼所言,以為會有更方便之時機,同上;勿讓世界窒息了道,同上;勿與肉體商量,149;勿因繁瑣與困難而灰心,同上;勿因神似乎隱藏恩典而灰心,150。 職分是拯救之目的,七. 216。 職分與順服,神的兒女想到憐憫時,便會想到職分與順服,九. 53。 堅持履行職分,是在神面前確信之根基,九. 134。 居住在帳棚中,先祖之生活,教導我們多樣之功課,十四. 265。 居住之所,神是祂子民的居所,十八. 171;為防禦,174;為安慰,177;為安息,同上;在神之外,無處可得安穩,184。 臨終之言,往往備受關注,十九. 14。
凡有信心者,必當預期患難(四. 32);凡處於患難者,必當仰望其信心(同上)。
假冒為善的藉口,既輕率又常見(四. 233)。
信心是我們生命的生命,是賦予順服全體以靈魂的靈魂(四. 237)。
無果子的信心是死的(四. 244);因為它可能與自然狀態並存,在該狀態中,我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同上);因為它未領受聖靈使人活過來的影響(同上);因為它缺乏生命的果效,即運作的能力(同上);因為它對永生無益(同上)。
信心與自負(presumption)的區別,不在於確信的程度,而在於其根基(四. 247)。
信心如何藉著行為得成全(四. 253, 255);行為並非透過傳遞或歸算其完美來成全信心,而是藉著激發、操練並意圖增強信心內在的活力(254);信心對基督徒一切行為的影響(同上);因為它擁有一個甜美的原則,即藉著愛來運作(同上);它呈現出強大的鼓勵(同上);它能打破相反傾向的勢力(255)。
信心使人潔淨,並非按天主教的意義,視其為一種最完美的恩典或我們所做的善工,而是就其與基督的關係而言,即它領受了基督及其滿足律法的義(四. 257)。
死的信心不可能是真實的,真實的信心若無行為則無法存在(四. 269)。
關於信心的教義:神在傳遞此教義上的憐憫(五. 106);在將其寫成文字上的憐憫(107);在保存此教義上的憐憫(108);在興起人來闡明並應用此教義上的憐憫(同上);此教義賜給我們國家(同上);賜給信徒,並帶有其能力與功效(109);教會出版、承認並捍衛此教義的責任(110);以及在純潔中將其保存並傳遞給下一代的責任(同上)。
信心常以行動、來、跑、去、尋求等詞彙來表達(六. 22)。
信心的降臨(六. 454);信心的等候(同上);信心的固執與決心(455);信心的順服與降服(同上);信心的謹慎(同上);信心的順服(同上)。
對應許的信心,我們如何知道它是神所激發的(七. 25);若應許未被誤解,且我們未將神有條件的應許視為絕對的應許(同上);當個人的資格不清楚時,我們不可絕對地向自己保證其果效(26);在關於屬靈與永恆慈愛的應許上,當我們履行了神的條件時(同上);當神在我們心中激發對屬世事物的某種明確盼望,且我們的資格清楚時(同上)。
真實的信心包含對基督的揀選與選擇,不僅視祂為良善,更視祂比萬物更卓越、對我們更必要、對我們更有益(七. 154)。
栽種在心中的信心,藉著更多的知識與理解而得滋養與增長(七. 222)。
信心之眼的開啟,意味著感官之眼的閉合,使我們不被虛浮的對象所引誘(七. 362);也不因相反的表象而灰心(同上)。
信心對於應用神話語中所應許的福分是必要的(八. 173)。
信心、盼望與忍耐容易衰退(八. 271);因為這些恩典在最好的人身上也是軟弱的,在長期且劇烈的試煉下可能會衰退(同上);因為試探會在靈魂中激起奇異的雲霧(同上);肉體的私慾是急躁且衝動的(272);人的易變性(同上);這種衰退只是聖徒的軟弱;雖然他們的盼望軟弱且幾近昏厥,但並未完全死亡(同上)。
信心與順服必須有穩固的根基,否則將毫無穩定性(八. 455);它們唯有建立在真實且公義的教義上,才能有穩固的根基(同上);真實且公義的教義必須有強大且有力的權柄作為後盾,並受到嚴格且謹慎的遵守(同上);這種神聖的權柄、真理與公義,唯有在神的見證或祂的話語中才能找到(456);那些想要領受神的話語作為神的話語的人,必須對祂所命令之見證中的公義與信實有深刻的確信,並認真考量(461)。參見「神之見證」等條目。
信心與盼望的區別:我們相信過去、現在與未來的事,但只盼望將來的事;對於將來的事,我們既相信應許也相信警告,但只盼望令人嚮往的事(九. 220)。
信心的運作,通常伴隨著聖靈的光照、外在的印證以及合適工具的使用(十. 221)。
話語是產生信心的適當媒介(十. 227);神蹟既非必要,也不應期待(同上);不等待話語而期待聖靈的突發感動是不應有的(同上);信心不能沒有知識(229);信心的光是嚴肅且深思熟慮的(230);信心的光是使事物成為真實的(同上);信心由聖靈所做成(同上);信心是轉化人的(231);信心是無疑且確定的(同上);信心是領受話語(232);領受為神的話語(同上);領受全部的話語(同上);以全心領受(233);信心包含意志的行動(同上);信心伴隨著某種感性的反對(同上);這種情感伴隨著追求,或對這些盼望的認真追尋(234);這些努力由信靠所支持(同上);信心是領受基督(同上);意味著我們全部且唯一的依賴必須完全歸向祂(235);意味著祂被領受為全能的救主,每一個官能都在祂裡面尋求滿足(同上);以靈魂熱切的運動與活潑的情感,如渴望與喜樂,向祂追尋(236)。
信心在屬世患難中的必要性(十二. 145)。
信心與盼望之間的親緣關係(十二. 202);它們的區別(同上)。
信心與愛心,對我們勝過世界有巨大的影響(十二. 399)。
信心是對神在基督裡愛我們的一種相信,使我們在靈魂中對此有活潑的感受(十二. 281);信心是有效呼召的果子(同上)。
信心、盼望與愛心,向基督徒證明天堂是他的家(十三. 5)。
信心與眼見的對比與區別(十三. 12);一個是為了地上的,另一個是為了天上的(14);在我們得見之前,擁有信心是一大優勢(16);信心在展望永生時所提供的慰藉(同上);有信心者在未得見之前為何不滿足的理由(17);眼見分為肉眼的看見或沉思的看見(18);若我們有信心,我們就可確信必能得見(同上);信心為我們預備了眼見所表達的事物,並給予我們權利(19);我們必須憑信心而行或生活(20);原因(同上);憑信心生活的優勢(21)。
屬靈生命是信心之事(十三. 207)。
信心、盼望與愛心,是我們在新生中被植入的光、生命與能力(十三. 244)。
信心的行動與果效之間的區別(十三. 323);「話語」一詞有時指教義,有時指恩典(324);信心與盼望的區別(325);信心使所盼望的事物顯得如此真實,彷彿已經實際享受(326);這藉由四種方式達成:藉由盼望、藉由應許、藉由基督、以及藉由初熟的果子(同上);信心的初熟果子是與基督聯合、聖靈的喜樂與恩典(330);此行動的益處與優勢,以及信心在屬靈生命中的用途(332);這是非常必要的(同上);它賦予屬靈生命中所有恩典以力量(333);問題:受苦的信心與活躍的信心,哪一個更能彰顯對神的愛?(同上);我們如何辨別自己是否擁有那作為所盼望之事確據的信心?(339);勸勉將信心操練至如此果效,使其成為所盼望之事的實底(342);為此目的的方法與責任(343);真實的信心是關於永恆真理的確據或令人信服的光(346);信心中有四件事:清晰的領悟(同上);令人信服的光(348);壓倒性的確信(349);以及實踐性的確信(350);勸勉省察與試驗我們是否擁有這種作為確據或令人信服之光的信心(351);信心之光與普通知識的區別(同上);信心的確據與感官或理性所看不見的事物有關(354);這在屬靈生命中的優勢(356);憑信心生活的鼓勵(360);責備那些只看重感官與眼前表象的人(同上);發現我們是否擁有能相信看不見之事的信心的指引(363);獲得信心的勸導(369);獲得並增長信心的指引(372);回答關於信心會導致盲目輕信的異議(371);律法下的先祖與我們擁有同樣的信心(374);白白的恩典並非新奇的教義(同上);藉著信心,先祖在教會中獲得了名聲(375);獲得並持守信心應是我們首要的關切(同上);為此目的的方法(376);長老的信心是活躍的信心,在善果與恩典的行動中顯露出來(377);好的名聲是信心的獎賞之一(379);此獎賞分發的方式(382);在操練信心時關注好的名聲是否為虛榮(384)。
亞伯的信心是什麼(十三. 465);他所領受之見證的性質(474)。
信心使信徒在宗教責任上與世界分別開來(十三. 466);它是如何做到的(同上)。
良心個案研究:(1)關於信心的辨別工作,我們如何在禱告中看見那看不見的神,並正確地構想神,以致在靈魂中對祂產生敬畏?(十三. 471);(2)關於信心的領受部分,當我們從事敬拜責任時,我們如何將自己與耶穌基督的幫助連結,並從天上借取幫助?(472);(3)關於信心的推理工作,為了在證據晦暗時能讓信心進行辯論,確據的必要性到什麼程度?(473)。
我們如何藉著信心稱義(十三. 477);聖經中說神、基督與信心稱義的不同層面(同上);並非按反律法主義者的意義,即領受聖靈見證的憑據(478);它是有效呼召的果子(同上);神如何視我們為稱義(479);信心被委派執行此職事的理由(480);稱義的信心是何種信心(481);在信心的行動中,有些是隱含的,有些是明確且正式的(同上);隱含的是知識與感受(同上);明確的是安息於基督或與基督聯合(483);後者在聖經中通常表達為來到基督面前、奔向基督、尋求基督與領受基督(同上);關於這些信心行動的規則(485)。
沒有信心,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十四. 72);此處所指的信心種類(73);僅僅對神存在的一般性信心是不夠的(同上);古人對信心的觀點(74);沒有在耶穌基督裡的信心,就沒有救贖性的信心(76);回答異議(77)。
嬰兒的信心,教父們對此的觀點(十四. 81);出生前即為揀選的對象(82);信徒子女與不信者子女的區別(83);嬰兒時期死亡的兒童擁有信心(84);這是何種信心(同上);這是聖靈的工作(86)。
信心的卓越(十四. 101);信心的必要性(102);神為何將如此多的榮耀賦予此恩典(103);信心是順服之母(105);知識、同意與信靠是信心的必要部分(106);信心的不同程度(110);救贖性信心的最低程度是什麼(111);倚靠主是什麼(115);信心帶給神最大的榮耀,帶給我們最大的益處(118);我們必須如何做才能獲得信心(119)。
挪亞信心的根基(十四. 177);神通常會對即將到來的審判發出警告(同上);神通常向聖潔公義的人啟示自己(179);啟示是信心的根基(180);神的話語是聖靈的啟示(同上);警告與應許同樣是信心的對象(183);警告的必要性(185);問題:神的兒女,特別是那些已經領受聖靈初熟果子的人,是否可以使用主的警告與恐怖?(186);如何使用警告的指引(188)。
挪亞信心的力量與強度(十四. 189);信心之所以能被感官所不及的事物所感動,其理由(190);責備世界對個別與普遍審判的安逸(191);挪亞信心的果子與後果(195);敬虔的敬畏是信心的果子與效應(同上);當信心作用於應許時,產生愛與盼望;當信心作用於警告時,產生恐懼(195);這種敬虔的敬畏是什麼(196);奴僕式的恐懼與兒女式的恐懼之間的區別(197);正如挪亞的敬畏是他信心的果子,他預備方舟也是他敬畏的果子(201);此行動在多方面的考量(同上);方舟是基督的預表(203);正如挪亞在方舟中活埋,我們也「與基督一同埋葬在洗禮中」(204);信徒父母的邪惡子女,因其父母的緣故,分享了聖約中的暫時福分(205);對敬虔父母關於其子女的鼓勵(同上);既然子女因父母的緣故蒙神所愛,這應當使那些出身敬虔父母卻不敬虔的人感到羞愧與恐懼(206);挪亞的信心如何定了世界的罪(207);從敬虔人的榜樣中獲得的優勢(208);基督徒應當如此行事,以致能定世界的罪,不是藉著他們的指責,而是藉著他們的生活(212);指引(同上);動機(213);洪水淹死的人是否都永遠滅亡(216)。
信心無論在哪裡,都會結出真實的順服(十四. 227);這種順服的根基是神的呼召,通常由命令與應許組成(同上);此呼召是出於恩典(228);當神呼召我們進入恩典時,我們不僅要離開罪與世界,還要離開一切我們所珍視的事物(229);當我們將自己交給基督時,神要我們坐下來計算代價(230);信心有時可能會停滯並感到疲倦,但它會再次振作起來(231, 423);它不斷地依附於神,儘管它沒有立即找到它所相信與期待的事物(231);我們如何知道自己是蒙神呼召的(232);我們應如何在呼召中行事,以彰顯信心的順服(237)。
我們不僅要憑信心生活,還要憑信心死亡(十四. 281);理由(同上);憑信心死亡是什麼(284);想要憑信心死亡的人必須憑信心生活的理由(290)。
信心滿足於應許,即使它無法獲得實際的佔有(十四. 293);應許對信心的優勢(同上);信心不僅對應許有工作,對信徒的心也有工作(295);信心是一種領悟的行動(298);它將福分領悟為真實的(同上);它衡量福分的價值(同上);有實際的期待(299);聖經證明有同意與確信(同上);這種確信建立在神的真理與能力之上(300);信心既是意志的行動,也是理解力的行動(302);在擁抱應許時所操練的情感是喜樂(303);這種喜樂部分表現於默想中活潑的行動,部分表現於我們生活方式中堅實的果效(303);在信心的整個事務中,需要聖靈能力的必要性(305);信心與其他事物的區別(同上)。
亞伯拉罕信心的試煉(十四. 353);其偉大之處(同上);他在試煉中的表現(354)。
在困難的情況下,我們必須盡我們的本分,並將結果與成功交託給神的大能(十四. 369)。
信心在小孔中窺見亮光(十四. 420)。
信心教導人在神呼召我們離開,或我們無法在良心無虧的情況下享受時,公開放棄一切世俗的榮譽、晉升與職位(十四. 431);世俗的榮譽與榮耀在多大程度上應被放棄(同上);信心在這種放棄中如何運作(434);此教義的用途(439);抑制野心與對世俗偉大之追求的各種考量與動機(443);勸勉身居高位者擁有摩西的精神(446)。
凡想與神有交通的人,必須有信心(十四. 476);正如對一般的宗教是必要的,在敬拜的責任中也是如此(同上);但在聖禮中尤為必要(478)。
憑信心生活是什麼(十五. 48);意味著同意、贊同與信靠(同上);我們如何以及何時被稱為憑信心生活(同上);這種生活不僅必須延伸至屬靈責任與直接敬拜的行動,還要延伸至我們自然與暫時生活的一切行動(51);除非我們憑信心生活,否則我們永遠不會高尚地行動或舒適地生活(同上);這種生活是榮耀的開始(52);如果我們想讓這種生活在我們裡面開始,我們必須研讀福音應許中信心的根基,等待神的能力將我們的心安頓在這些根基上,並仰望聖靈的運作(53);其果效(54);我們如何改進這種生活,以在順服的過程中與神喜樂地同行(同上)。
信心在稱義方面的工作,包含什麼(十五. 58);我們如何必須讓信心運作起來(61)。
信心在成聖方面的工作,包含什麼(十五. 69);關於應許(71);關於治死罪與使人活過來(72);關於榮耀化的生命(75);我們必須如何做,才能使信心在關於這榮耀生命方面有其完美的作為(83);信心關於今生的工作(85);對今生有影響的信心的一些準則與原則(88);信心關於此事的行動(93);我們如何能使我們的心如此憑信心生活(98)。
試探對信心的必要性(十五. 102);信心是抵擋試探的偉大良藥(104);基督徒在試探中信心的根基與支持(107);信心關於撒但試探的行動(110);信心在何種意義上被稱為勝過世界(113);這種信心是什麼(114);信心關於此類試探的工作的必要性與益處(115);信心在勝過世界時的行動(117);我們如何能使我們的心進入一種能使我們勝過世界試探的狀態(119)。
在患難與苦難中對信心的需要(十五. 121);患難中信心的根基與原則(124);患難中信心的工作(131)。
信心對順服的影響(十五. 135);對我們所要求的順服(同上);信心對這種順服的必要性(137);信心為了順服而進行的工作(141);我們必須做什麼,才能使信心對我們有這樣的影響(143)。
信心在禱告中的用途(十五. 145);禱告中所需的信心種類(146);禱告中信心的必要性(150);責備那些不憑信心禱告的人(151);勸勉在禱告中要有信心(152);我們如何知道自己是憑信心禱告(153)。
信心在聽道中的用途(十五. 154);話語是信心的適當對象(155);為了得益處,聽道必須伴隨著信心(同上);有多少事物達不到真實的信心(160);必須與話語調和的真實信心是什麼(161);為了得益處,這種調和的必要性(163);信心在聽道中的功效(169);信心為何有此能力(同上);責備各類聽道者(171);勸勉以健全且活潑的信心領受福音(同上);我們如何能獲得這種信心(172)。
信心的工作是應用應許,在運用媒介中等候,使用默想,從而激發愛心(十六. 263)。
我們不可按人來衡量信心,而要按信心來衡量人(特土良,十六. 268)。
信心是減輕心靈煩惱的一種媒介(十六. 352);恐懼與憂愁被信心所克服(353)。
信心的性質(十七. 110);對象(111);同意(112);歷史性與暫時性的信心應被排除(113);贊同的種類(115);信心的屬性(117);信心的看見,就其確定性與能力而言(118);信心的行動(119);捨己對信心是必要的(122);愛心(125);話語與信心的關係(126);信心關於話語的行動(129);這些行動產生的果效(131);就話語而言,強壯且成熟之信心的標記(133);對基督的愛(135);勝過世界(140);等候神(144)。
百夫長的信心,其性質(十七. 147);它是如何在他裡面做成的(149);其果子(同上);從他的榜樣中獲得的鼓勵(153)。
敘利腓尼基婦人是信心的實例(十七. 155);她是何種婦人(156);她的試煉與試探(157);她對試探的勝利(161);應用(164)。
亞伯拉罕是信心的典範(十七. 167);他信心的根基(168, 179);聖約中應許的後裔是什麼(169);福分是什麼(同上);他信心的強度(170, 181);他對基督清晰的異象與看見(170);他在基督裡的喜樂(173);這種喜樂的根基(174);其性質(176);困難應被考量到什麼程度(183);他信心的果子(188)。
信心是所有真實基督教的根基(十七. 420);健全信仰的必要條件(422);盼望是信心的直接效應與產物(423);敬虔的生活是真誠信仰的結果與果子(424);這是真實基督教的理由(427)。
信心的必要性(十七. 461);信心的性質(462);信心的適當對象(463);信心中的看見種類(464)。
「靈魂之眼」(十七. 462)。
真實且活潑的信心,在神裡面領悟到一切受造物所缺乏的事物,彷彿它們已經存在(十八. 171)。
信心是稱義的一種媒介,認信是得救的一種媒介(十八. 245)。
救贖性的信心,部分由所信的對象或內容決定(十八. 251);部分由其主體,或靈魂關於它的行動決定(同上)。
信心與認信作為因果而連結(十八. 255);或作為記號與所指之物而連結(同上)。
愛心與盼望是基督徒盔甲的主要部分(十八. 454);它們的性質(455);它們彼此的相互關係(458);它們在屬靈爭戰中的用途(459);它們推動我們盡心竭力地履行本分(同上);抑制並制服敗壞的傾向(同上);抵禦外來的邪惡(同上);沒有它們,我們就無法向神禱告,或與祂保持任何甜美的交通(同上);沒有它們,我們就沒有為死亡與審判做好準備(461);獲得它們的方法(463)。
在基督裡的信心,其性質(二十一. 212);在基督裡的信心與對弟兄的愛是如何結合的(216)。
基督忠心的跟隨者必須預期患難(二. 113)。
神在祂子民一切患難與苦難中的信實(七. 291);不僅要在一般情況下承認,還要與我們自己聯繫起來(同上);不僅在我們安逸時,還要在他最嚴厲與最痛苦的管教下承認(同上);這種承認必須發自內心(292);不僅承認公義,還要承認信實(同上);必須藉著信心將其固定,視為毫無疑問(293)。參見「患難」、「信實」等條目。
神的信實與祂的應許有關,藉此祂將自己與祂的子民連結(七. 407);取決於祂不變的本性,但藉由經驗向我們證實(同上);所有世代的經驗都證實了這一點(同上);過去時代的經驗,對後來者是有用的(409);對信徒而言,確信這一點至關重要(410)。參見「地,穩定性」。
基督對祂父的信實,在於啟示祂的心意,並將一切歸於祂的榮耀(十. 219)。
人墮落的狀態,其混亂(十九. 57);受造物被置於神之上(同上);身體被置於靈魂之上(同上);地被置於天之上,時間被置於永恆之上(58);其危險(同上)。
從敬虔的能力與實踐中墮落(三. 34);由責任上的冷淡所顯示(同上);以及在犯罪上的大膽(35);從真實的宗教墮落到虛假的宗教(同上);出於心靈的軟弱(同上);或出於卑劣的情慾(36)。
虛假,無論是在觀點還是實踐上(八. 54)。
一個人不應說任何他並非真心認為的話(十四. 328);我們應當說真話是我們鄰舍的權利(同上);謊言是對自然秩序的扭曲(同上);我們在任何方面都不像魔鬼,除了在虛假與謊言上(329);神從未免除這條誡命(同上);沒有什麼比這更令自然之光所厭惡(同上);在宗教事務中尤為可憎(同上);關於虛偽的警告(330)。
告別講道(二. 409)。
關於以賽亞書四十三章22節的禁食講道(十五. 298)。
關於瑪拉基書三章7節的禁食講道(十五. 315)。
在國會前所做的禁食講道(十六. 23)。
父,神在何種意義上是父(一. 40);作為第二位格的基督的父,而不僅僅是作為道成肉身與中保的父(同上);在一般考量與尊重下,藉由創造,神是人的父(41);這在禱告中提供了一些優勢(42);更具體地說,在基督裡,神是信徒的父(43);這有助於我們在禱告中的信心(45);並促進我們在禱告中的責任(48)。
神如何履行父的職分(一. 46);給予祂的兒女自由進到祂面前(同上);供應他們一切的需要(同上);憐憫他們的苦難(47);以寬容、智慧與關懷來管教他們(同上);為他們提供監護人(同上);為他們積蓄產業(同上)。
被稱為獨一的真神,以排除外邦人的偶像,並標示救贖的秩序與安排(十. 141)。
作為位格順序中的第一位,應被視為因罪而受冒犯的一方(十. 223);作為最高的審判者(224);作為至高的創始者,是祂的籌劃與推動,使基督顧念罪人的處境(同上);作為至高的因,祂協助基督完成祂的工作(225);作為至高的審判者,祂指定祂的受苦,以及祂所要做的滿足的程度(同上)。神在一般意義上是藉由創造成為所有人的父(十九. 7);更特別地,藉由得兒子的名分成為祂自己子民的父(8);當我們無法看見自己在祂特別的父愛中的份時,我們必須順服祂父性的權柄(10)。
神的父性,對我們說出安慰(三. 143);以及責任(144);祂的父愛流經救贖的管道(144)。
人的過失,兩個重大的,一個在選擇點上,另一個在追求點上(六. 289)。
恩寵,三件事稱讚恩寵(二. 342);給予者的善意(同上);禮物的大小(同上);領受者的不配(343)。
神的恩寵,祂的子民在一切事上,熱切且持續地渴望(七. 119);當他們尚未獲得任何對它的感受時(120);當他們因罪而失去它時(同上);他們在尋求上的熱切(同上);他們如此珍視它的理由(121)。
神的恩寵,為我們提供抵擋缺乏、患難、罪惡的良藥(七. 315);是所有福分的源頭(同上);使每一種安慰變得甘甜(316)。
神的恩寵與憐憫,是神鼓勵所有事奉祂的人的恆常方法,藉由向他們顯示各種恩寵的表達(八. 378);回答異議(同上);應鼓勵我們等候祂並向祂禱告(380)。
神的恩寵與慈愛,是祂的兒女在禱告中可以辯論的主要論點(九. 89);一個謙遜、虔誠且卑微的論點(同上);一個令人安慰、鼓勵的論點(90)。
恐懼,為什麼在聖潔的人中,因神的顯現與出現而激發恐懼(一. 402);為了謙卑那些祂賜予如此大恩寵的人(同上);為了藉著在他們身上留下祂卓越性的印象,使他們準備好宣揚祂的旨意(403)。
奴僕式的恐懼,是與神為敵的原因(二. 243)。
對神的敬畏與對人的尊重,是神加在我們身上的兩種約束,一個是為了保存宗教,另一個是為了保存人類社會(四. 336)。
奴僕式的恐懼,因神的聖潔而恨惡神,因祂的憤怒而懼怕祂(五. 361)。
對神的敬畏,要麼是奴僕式的,即對憤怒的恐懼,最壞的人也可能擁有(六. 408);要麼是兒女式的,即敬虔的敬畏(同上);後者是既阻止我們犯罪,又激勵我們盡責的偉大原則(409)。
對神的敬畏,要麼是奴僕式的,藉此人懼怕神並恨惡祂(七. 172);要麼是兒女式的,藉此他敬畏神並愛祂(同上);後者包含敬虔的敬畏(173);以及謹慎的敬畏(同上);是順服的主要原則(同上);是靈魂抵擋罪惡的偉大阻力與恆常防腐劑(同上);是順服的偉大激勵(174);與我們的福分並不衝突(175);與我們在主裡的安慰與喜樂並不衝突(同上);與勇氣與神聖的膽量並不衝突(同上);與福音的恩典並不衝突。
敬畏與知識構成一個敬虔的人;沒有敬畏的知識會滋生自負,沒有知識的敬畏會滋生迷信與盲目的熱心(七. 335)。
肉體的恐懼,關於此的警告(八. 7)。
對神的敬畏,雙重的:兒女式的,將我們引向祂;奴僕式的,將我們從祂那裡驅趕走(八. 231)。
對神審判的敬畏,不是一種軟弱,而是一種責任(八. 234);其有用性(235)。
奴僕式的恐懼,是對我們忠心履行對神責任的巨大阻礙(九. 462);由我們對神錯誤的觀點在我們裡面產生(463);認為祂的律法是暴虐的(467);認為祂在恩典的禮物與幫助上是吝嗇的(同上);認為祂難以取悅且容易被冒犯(468);這些偏見對我們來說非常自然(469)。
敬畏有兩種:兒女式的與奴僕式的(十二. 101)。
敬畏主是說服我們真誠與順服的一個論點(十三. 91);那些以主為父,以自己為……
神的兒女必須視祂為一位對其一切行為皆精確且不偏私的審判者(同上);祂審判的嚴格與公義(92);祂最終的判決是令人恐懼的事(93);若我們未能盡責,其執行之刑罰更是難以言喻的可怕(同上);神的忿怒是我們所能遭遇最大的災禍(同上);區分不同種類的敬畏(96);為何對主真實的敬畏應當對我們產生影響的理由(97);這種敬畏在我們心中被激發的途徑(同上)。
成聖的敬畏,與僅僅暫時覺醒的敬畏,兩者之間的區別(xviii. 360)。 聖潔的敬畏,分為兩種:尊崇(xviii. 411);謹慎(412)。
屬肉體的恐懼,阻礙靈魂與基督裡的憐憫連結(iii. 202);對神忿怒的恐懼(同上);對過於大膽使用應許的恐懼(同上);對擅敢之罪的恐懼(同上)。 藉由默想神的信實,恐懼與憂慮得以緩解(vii. 298)。
在世上任何人面前,公開承認神的見證與道路,而不畏懼,是我們應盡的義務(vi. 491);在認信上的聖潔膽量是神特別的恩賜(同上);這是我們起初將自己奉獻並歸於基督時所包含的責任(同上);藉由信心(492)、對神的愛(同上)、對神的敬畏(同上),以及對來世深刻的體認(493),在我們心中得以堅固。
世俗的福樂,基督徒不應指望(i. 333)。
禱告中的熱切,源於對自身缺乏的痛悔感,以及對我們所需之福分的渴慕(i. 37)。
污穢,罪即是污穢(iv. 148);但主要是指貪婪、私慾、憤怒與惡毒(同上)。
「成了」,在何種意義上如此說(xix. 31);所有論及基督之死與受苦的聖經預言,如今皆已成就(同上);預表的實體已然成全(33);為了使祂成為我們忍耐的合適榜樣,一切皆已完成(同上);神所定意為贖罪而做的一切,皆已成全(35)。
從死裡首先復生的,是基督的稱號(i. 455)。
聖靈的初熟果子,其為何物(xii. 186);其功用為何(187);領受聖靈初熟果子的人,會嘆息並等候比現今所享更好的境界(188);他們比他人更能體會今生的苦難(190);更敏銳地感受到罪作為一種重擔(191);他們在對這更好境界之確據的信念中得到堅固(192);在某種程度上認識其卓越性(同上);為此作好準備與裝備(同上);且他們對此的權利與名分已得保證(193);唯有領受聖靈初熟果子的人,才會盼望永生(194)。 信心的初熟果子,由何組成(xiii. 330)。
「在後的將要在前」,並非普遍且必然如此,但多半如此(xxii. 42);不僅指個人,也指國家與群體(同上);應從宗教事務的角度來理解(同上);且在後的也可能在前(48)。
肉體,對肉體的自信,其為何物(ii. 46);倚靠外在的特權與表現(同上);這種自信對人而言是自然的(49);為何好的基督徒不應有任何肉體的自信(51)。
肉體的私慾,意指敗壞本性中無節制的衝動(ii. 285);源於亞當背道後傳給我們(287);促使人去行那些最能滿足感官,或符合世俗與肉體目的之事(同上);在基督徒心中依然存在,儘管不再擁有完全的勢力(288);急切地想要得到滿足(289);不同人的肉體私慾各異(292)。
肉體與聖靈,意指敗壞的本性與新的本性(xi. 392);對於受其影響的人而言,兩者皆作為引導與激勵的原則(同上);受其中一種原則支配的人,無法完全順服並跟隨另一種(同上);每一位基督徒心中都有這兩種原則,一種出於本性,另一種出於恩典(393);儘管兩者皆存在於神的兒女心中,但聖靈居於主導地位(同上);原則的優勢不僅由意志的傾向與習慣可知,更由生活的既定軌跡可知(同上)。
肉體或聖靈,所有人皆隨從其中之一(xi. 438);有兩種源頭(439);產生兩種原則(同上);由相反的力量所支持與協助(同上);處於不同的約之下(同上);最終導向兩個地方或永恆狀態:天堂與地獄(440)。 肉體的事,或是明顯邪惡的事,如一切惡習與罪(xi. 441);或是本質上為善,卻被過度愛慕的事物(同上);體貼肉體,是指什麼(443)?
肉體,其含義為何(xii. 37);隨從肉體生活是什麼意思(同上);對那些如此生活的人所宣告的死亡是什麼(39);其與神的公義、智慧與良善的一致性(40);其成就的必然性(44);那些試圖調和神與肉體之人的愚昧(46);對過肉體生活者的勸誡(同上);脫離這種狀態與罪惡軌跡的途徑(49)。
憑著肉體認識基督,並非祂在世時所期待的尊重,而是藉著信心,在靈裡認識(xiii. 222);自祂升天後,仍有一種憑肉體認識基督的方式(224);即僅僅口頭承認祂的名,卻不順服祂的律法(同上);藉由閱讀或默想基督受苦的故事,或聽聞祂的受難被以修辭方式鋪陳時,產生感官上的情感(225);藉由表現出比嚴肅的敬虔、對祂律法的衷心順服,或在靈與真理中敬拜祂,更為浮誇與虛飾的尊重(226);藉由與嚴謹的派別為伍,而內心卻未降服於神(227);為何這種憑肉體認識基督的方式,對我們靈魂的救恩毫無益處的理由(同上);對那些以這種內心欺騙自娛之人的責備(228)。
基督的忠實跟隨者,必須預期患難(ii. 113)。
愚昧人,沒有比罪人更愚昧的,他拿靈魂去冒險,盲目地衝向最大的危險(iv. 300)。
對犯錯的弟兄的寬容,藉由謙卑、溫柔、恆久忍耐與愛心來強化(ii. 71);促使寬容的考量(77)。 弟兄間的寬容,應對那些持守根基的人實行(x. 331)。
饒恕我們的債主,並非神饒恕我們的功德原因(i. 182);也不是神饒恕我們的模式或規則(183);這並不意味著順序上的優先,彷彿我們的行為先於神的行為(同上);這並不意味著完全的相等,而是一種相似(184);這是一種在蒙赦免者身上所發現的條件或道德資格(同上);這是蒙赦免之罪人的一個記號或標記(同上);這是澆灌在我們心中的赦罪之恩的必然結果(同上);這是蒙赦免者應盡的義務(同上);這是一個在我們心中激發對神赦罪之恩信心的論據(185);在於寬容他人(同上);根除一切報復的慾望(186);並隨時準備對他們盡一切愛心的職分(同上)。
罪的赦免,包括了赦免的授予(i. 177);此特權的延續(178);對此的感知(179);對此感知的確據(180);赦免的果效,或從作為罪之果子的那些災禍中得釋放(同上)。
饒恕傷害,關於此的個案(i. 189);與在公義途徑中尋求賠償並不衝突(同上);然而,這必須謹慎行事(190)。
與神處理赦免之事的必要性(i. 195);既然人有良心,良心推導出律法,律法推導出制裁,制裁推導出審判,審判推導出對墮落受造物的定罪;除非神設立另一個法庭,否則無法避免這種定罪;在那個法庭中,我們的辯護必須是恩典(同上)。 邀請人歸向神,並傾向於事奉祂(ii. 186);為靈魂中堅固的安慰與平安奠定基礎(同上);使我們有能力獲得永恆的幸福(同上)。
饒恕傷害,意味著消除內心的怨恨,並準備好履行一切愛心與仁慈的義務(ii. 376)。
神的形像,意指神的本質,如披戴著尊貴與榮耀(xviii. 124)。
在運用聖禮上的形式主義者,如同旅客;敬虔的人,如同商人(vi. 23)。
形式主義者會對傳統講究良心,同時卻廢棄誡命(v. 443)。
形式主義源於對神的威嚴缺乏應有的思想(i. 405)。
淫亂,在外邦人中被視為無關緊要之事(xix. 190);反對淫亂的論據(同上);一種常見的罪(197);一個嚴重的謊言(198)。
撇下世上一切,若無信心則無法做到,若無此撇下亦無信心(ii. 159)。
撇下世界,這在何種程度上應被視為一種義務(xvi. 470);當神藉由祂的攝理呼召我們時,我們必須如此做的理由(473)。 撇下世界,或是外在的,或是內在於安慰的層面,或是內在於恩典的層面(xviii. 447)。
基督徒的剛毅,與軍事勇氣之間的區別(xix. 3)。
神的根基(提後二19),其為何物(xviii. 349);一種束縛、義務或契約(350);在神那一方是穩固的(同上);在我們這一方被確立為穩固(351)。
軟弱,主體恤祂子民的軟弱,無論是自然的還是屬靈的(i. 327)。
欺詐與假冒為善,為神所憎惡(viii. 218);日常商業中的虛假(同上);宗教事務中的虛假(同上)。
被救贖者的自由,並非脫離律法的義務,而是脫離罪與咒詛(i. 423)。 從忿怒與地獄中得釋放是一種特權,從義務與順服中得釋放則不然(v. 145)。
白白的恩典,並非新奇的教義(xiii. 374)。
朋友,真正的朋友,是我們罪惡的敵人(i. 345)。
朋友,敬虔的朋友,失去他們是哀傷的理由(ii. 436);在失去時的安慰(437)。
友誼,對於任何想活在世上的人而言都是必要的(i. 341);善人的友誼應與善人建立(同上);因為同類最容易相處(同上);因為與惡人為友會使善人變得像他們(342);因為對神的愛應當促使我們愛祂的子民(同上);因為建立在聖潔之上的愛是最持久的(343);儘管我們對所有敬畏神的人都負有愛心,但仍可選擇少數人進行親密的靈性慰藉(343);在選擇這些人時應保持謹慎(同上);在勸告與責備中必須忠實地履行義務(345);畢竟,這只是一種外在的幫助(346)。
友誼,罪惡的友誼,如酒徒與酒徒、強盜與強盜(vii. 181);世俗的友誼,當人們為了貿易或其他世俗目的而交往時(182);宗教的友誼,建立在美德與恩典之上(同上);必須對所有敬畏神的人友善(同上),但對某些人則更親密(同上);我們與這些人的交往必須提升至造就人的用途(同上)。 與敬虔人的友誼與團契,是一大福分(vii. 336)。
在榮耀中享受神,是福音的首要福分之一(ii. 157)。
宗教的基本與核心要義,無知是可定罪的,否認則是異端(v. 118)。
葬禮講道(ii. 423)。
克里斯多福·洛夫先生的葬禮講道(ii. 439)。
珍·布萊克威爾夫人的葬禮講道(ii. 455)。
曼頓博士的葬禮講道(xxii. 125)。
救恩的衣袍,唯有從基督那裡才能得到(xii. 463);為何唯有披戴這些衣袍的人,才能懇切地渴望穿上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同上)。
救恩的衣袍,促使我們披戴救恩衣袍的動機(xii. 465);我們必須做什麼,才不至於赤身露體,而是得著遮蓋(466)。
誰能述說祂的世代,各種解釋(iii. 345);誰能述說基督復活後將活出的無盡歲月(同上)。
真智慧的溫柔,與實踐上的嚴苛、審判的嚴厲以及爭論的不節制相對(iv. 349)。 基督的溫柔,在於忍耐祂門徒的過失(x. 222)。
恩賜,美善的恩賜,是從天上降下來的,而不是掉下來的(iv. 110)。
基督賜給祂子民恩賜的多樣性與種類(ix. 431);每個人都有某種才幹可以為神改進(同上);我們所擁有的才幹有很大的多樣性(同上);職務或職位多樣(同上);恩賜種類多樣(同上);程度與量度多樣(432);這種多樣性來自神同樣白白的愛(同上);我們的交帳必須與我們所領受的相稱(同上);這種多樣性的理由(同上);為了顯示祂旨意的自由(同上);為了讓所有人知道一切豐盛唯獨在祂裡面(433);為了感恩的多樣性(同上);為了讓每個人在看見自己的缺乏時保持謙卑(同上);為了維持愛與相互尊重(同上);為了加強合一的紐帶(同上)。
神賜給人的一切美善恩賜,藉由善用而增長,卻因疏忽而枯萎並喪失(ix. 484);勤奮是途徑,神的祝福是增長的原因(同上);這種增長必須理解為同一種才幹的增長,而非另一種(485);這種增長是分階段給予的(488);並持續直到一切都豐滿與完全(同上)。
父將祂的子民賜給子,使我們在神與基督身上都有份(x. 320);將我們救恩的事務交在安全的手中(321)。
聖靈的恩賜,各種種類(xii. 3)。
我們從神領受的一切,既是恩賜也是託付(xvi. 364);恩惠與領受者之間存在差異(同上);一切皆源於神純粹的恩典(同上);皆作為託付的產業給予,不僅是為了享受,更是為了使用與事奉(368);分配的目的(370);神管家忠心的鼓勵(373);並非以同樣的程度賜給所有人(374);理由(377);無論我們領受多少,一切皆與交帳有關(379);在審判之日,這筆帳將被提出,所有人無一例外地被召喚來結算(381);我們的交帳將與我們的恩惠相稱(382);我們將被要求到什麼程度(383)。
神允許祂子民心中有喜樂(xviii. 372);由神所作成(同上)。
榮耀化,並不消除身體的實體與自然屬性(i. 357)。
基督的榮耀化,人類的安慰與救恩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此(x. 127);是我們榮耀化的保證(128);是祂救贖滿足的保證(同上);是受造物希望的更清晰基礎(同上);祂確實被置於更有能力造福我們的地位(同上);祂所有的職分都有了新的資格,並以另一種方式行使(128)。
基督的榮耀化,是中保整個位格的榮耀化(x. 185);藉由祂神性的更清晰彰顯,以及祂人性的高升(186);基督為了我們的緣故,熱切地渴望榮耀化(187);是我們榮耀化的保證與憑據(193)。
榮耀神,是什麼意思(x. 174);在一切場合承認祂的卓越(同上);將我們的意志完全順服並歸於祂的旨意(175);順服祂的律法(同上);順服祂的攝理(同上);讓祂榮耀的印記留在我們身上(同上);藉由模範的言行(176);當我們為祂在世上的利益而積極行動時(同上);做祂交給我們的工作(177);當祂成為我們生命與行為的偉大目標與終點時(同上)。
榮耀神,指引(i. 89);要聖潔(同上);研讀祂的名(同上);順服祂的攝理而不發怨言(同上);為公眾目標而活(同上);不可容忍對神之名的絲毫褻瀆(同上)。
榮耀基督,是我們在父身上有份的證據(x. 259);在子身上有份(260);在聖靈身上有份(同上);是恩典之約的偉大條件(同上);是實踐神偉大目標的過程(261);是我們在祂代求中有份的保證(同上);藉由信心(262);在接受基督時(同上);並呈現基督(263);藉由言行的聖潔(同上);在我們的享受中(264);藉由為推進祂的利益與國度而行事與受苦(同上);藉由對祂典章的熱心(266);藉由對祂位格的卓越與救贖的豐盛進行莊嚴的默想與讚嘆(同上)。
神的榮耀,為何要放在首位,並以最大的熱情去追求(i. 69);放在首位追求的標記(73)。
歸給神的名榮耀(i. 88)。
榮耀的程度(i. 368)。
未來的榮耀,是為了身體與靈魂(iii. 118);由基督所買贖、所應許、所代求、所賜予(119);不僅藉由基督,更是與基督同在(同上);對此信念的增進(121)。
榮耀與純真本身被遮蔽(iii. 478)。
富人的榮耀是他的謙卑(iv. 68)。
天上的榮耀,其延續是出於憐憫,而非功德(v. 54)。
在歸榮耀給神時,我們祈求祂的榮耀能更敏銳地彰顯(v. 373);更嚴肅且頻繁地被承認(同上);更深刻地被尊崇(同上)。
天上的榮耀程度(ix. 459)。
神的榮耀,在耶穌基督裡大為彰顯(x. 123);我們對基督的尊重必須如此處理,以致父也能得榮耀(124)。
神的榮耀,在救贖中,比在創造與攝理中更甚(x. 170)。
榮耀,基督已賜給祂子民榮耀,儘管他們尚未擁有(xi. 61)。
基督的榮耀,在於祂位格的卓越(xi. 102);祂人性的仁慈(同上);瞻仰祂的榮耀,是我們在天上的幸福(103)。
榮耀的生命,是信心的對象(xi. 216);相信的根據(217);神無限的愛(同上);基督永恆的功德(同上);成聖之靈改變靈魂與復活身體的大能(同上);福音永不改變的約或應許(218);那些與基督同死之人的無可置疑的權利(同上)。
神的榮耀,應成為基督徒在一切行為與思想中的主要目標(xiii. 121);對基督的愛是其根源與原則(122);神的榮耀與教會的益處結合得何等緊密(同上);基督徒是否在每一項行為中都必須考慮神的榮耀(123);那些容易被誤解並導致我們名譽受損的行為,若神的榮耀呼召我們去行,則不可忽略(125);神藉由創造、保存、救贖與奉獻對我們擁有的權利,強迫我們為祂的榮耀而活(126);我們比任何受造物都更適合此目標(127);我們所有的關係都是為了這個目的而安排的(129);我們所有的恩賜與能力(130);我們必須不僅在消極方面注意神不被羞辱,更要在積極方面注意祂在一切狀態、條件、事務與工作中被尊崇與榮耀(131);促使我們更認真看待神榮耀的動機(133);達到此目的的途徑(134)。
神的榮耀,我們在生命中的每一項行為中,應在多大程度上意圖榮耀神(xv. 280)。
永恆榮耀的盼望,應在我們心中時刻珍藏(xix. 142);因為這是新性情的一種特殊行為(同上);因為聖經被寫下的偉大目的,就是為了在我們心中產生並珍藏這種盼望(同上);因為保持這種盼望是區分暫時信徒與真誠歸信者的特徵(143);因為這是我們對抗困難的偉大支持(同上);在我們臨終時最為需要(同上)。
加在聖徒身上的榮耀是相對且附屬的(xix. 491);是內在且固有的(492);是環境性的(同上)。
諾斯底派,因其知識而得名,是最不潔的異端(iii. 431)。 假稱世界是由天使所造(xiii. 432)。
山羊,惡人被比作山羊,因為他們的桀驁不馴與污穢(x. 44)。
神是父,既藉由創造也藉由聖約(i. 28)。 在每一次對祂的祈求中都要讚美神(i. 243)。 被理解為一位聖潔且幸福的存在,祂對理性受造物的自我傳遞,或是以聖潔的方式,或是以幸福的方式(ii. 267)。 神是一切,受造物一無所有,這是一個聖經非常喜愛的觀念(ii. 321)。 聖父,無論基督作為中保做了什麼,或對基督做了什麼,都歸因於祂的旨意與安排(iii. 316);祂設計了這位位格(同上);使祂具備職分的資格(同上);加給祂苦難(317);要求祂的順服(同上)。 因祂的憐憫與良善而榮耀神(iii. 321);在指定基督為救主時(同上);在使祂適合承擔罪孽時(同上);在為此愛祂時(同上);在為此獎賞祂時(同上);唯獨祂當得榮耀(322)。
神不能被惡試探(iv. 86);明顯的例外並非真實(87)。 既要敬畏神,也要信靠神;既要信靠神,也要敬畏神(vii. 281)。 祂的良善,祂將成為祂子民的一切(viii. 173)。 神與基督,關於祂們可知的事(x. 153);有神(同上);由祂創造的工所證明(同上);由攝理所證明(154);由所有民族的共同共識(同上);由我們自己的良心(同上);由各種經歷(同上);神只有一位(156);神在三個位格中是一(158);在三個位格中為一的神,是唯一的真神(161);關於基督,祂是被差遣的(同上);這暗示了祂神聖的起源(同上);祂獨特的本體(162);祂的道成肉身(163);祂職分的性質(同上);祂職分的權柄(164);祂是耶穌,一位救主(165);祂是基督,一位受膏的救主(167)。
神作為創造主,也是所有者(xii. 29);祂作為所有者,使祂有資格成為統治者(同上);祂在我們身上的權能與權利,不能因我們的罪而被剝奪(30);也不能因祂賜給受造物恩賜而喪失(31);這種權利在神裡面是如此固有,以至於祂不能將其傳遞給他人(同上)。
神是人心靈的鑒察者(xii. 243);在何種意義上說祂在禱告中知道聖靈的心意(251)。
神是人類社會的保護者與受壓迫者的避難所(xii. 323);祂與祂的兒女同在並支持他們(同上);祂的攝理或是外在的,或是內在的(324)。
神的本性與攝理,是永恆獎賞與懲罰之確據的證據(xiii. 47)。
神的三重公義,被區分(xiii. 73)。
祂的本質與屬性,可在創造中被發現(xiii. 389)。
方法與秩序,為神所喜悅(xiii. 424)。
討神喜悅是什麼意思(xiv. 48);來到神面前是什麼意思(49);與神同行是什麼意思(52);討神喜悅的必要性(62);沒有信心是不可能的(73)。
相信神的存在,是信心的第一點(xiv. 125);從對此真理的默想中,對屬靈生命所獲得的益處(同上);神的存在藉由良心(127)、所有民族的共識(129)、創造之書(同上)、攝理(131)以及各種經歷(132)得到證明;我們應將此真理銘刻在心,以遏制對神的存在與榮耀的竊竊私語與懷疑(133);責備那些希望此最高原則不存在,或以違背此原則的方式生活的人(134);對那些攻擊神之存在的觀點與行為的警告(135);宗教放縱(同上);否認特殊的攝理(136);否認靈魂不朽(137);天主教(同上);期望聖經之外的啟示(同上);假冒為善、享樂主義與嘲諷(138);對強烈試探時期的指引(139);此原則最容易受到攻擊的特定時期(140);在我們向神祈求時,避免習慣性、不敬與死板,並激發信心的指引(142);我們如何在禱告中保持心靈對神存在的感知,以正確地構想祂(144)。
神不以被稱為他們的神為恥,此短語的含義(xiv. 338);以神為我們的神是什麼意思(342);誰是以神為他們的神的人(344);此教義應被我們運用於對自己份額的知足、在苦難中的安慰,以及對神未來供應的依賴(346);但特別是為了盼望與期待比世界所能給予更好的幸福(348);勸勉以神為我們的份,並確保祂確實是(349);我們如何知道神是否是我們的神(351)。
神的真實,對此的默想是信心的幫助(xiv. 370);神的大能,是信心的偉大鼓勵(371);相信神是多麼困難的事(371);這是多麼大的罪(373);如何運用神的大能以從中獲得支持的指引(同上);我們如何在默想中改進它(374);神的大能延伸到墳墓之外,甚至能賜生命給死人(376);如果我們像應該的那樣相信這一點,我們就不會輕易對較小的困難感到驚訝(同上)。
我們讚美祂的理由,高於天使與人(xvi. 48)。
為何基督被稱為神(xvi. 230);祂是神,由祂職分與工作的性質以及聖經所證明(234)。
祂在使徒行傳十七章30節中如何被說成是「寬容了無知的時代」(xvi. 398)。
和平的神,在何種意義上說神是和平的神(xvii. 377);這種和平的基礎(378);神已和解的證據(同上);這種和平傳遞給我們的方式(380);為何一切恩典的增長都來自作為和平之神的神的理由(同上)。
愛神,不僅是因為從祂流出的良善,更是因為祂裡面的良善(xviii. 135)。
神與撒旦,在爭奪人心上的激烈競爭(xviii. 403)。
我們應盡可能努力效法神(xix. 169);在道德的良善與聖潔上(170);在對所有人行善上,不排除敵人(同上);無論是在給予還是在饒恕上(171)。
神不喜悅罪人的死亡,而是喜悅他歸正得生命(xxi. 464);神若有其他感受,則與祂的本性相違(467);神在何處表明祂以我們的歸正為樂,而非以我們的毀滅與滅亡為樂(468);神不是人毀滅的原因(471)。
神是我們的,如果我們是神的,神就是我們的(vii. 447);前者在我們的理解中是首要的(同上);是對抗試探的最佳遏制(448);前者在向神祈求時最為合適,後者則在我們想要復甦垂頭喪氣的靈魂時(同上);前者是更謙卑的方式(同上)。
神的公義、權能與憐憫,在祂對待受造物的作為中得到體現(xii. 162)。
神塑造我們(6 xarsgyaffdpsvos sig avrb roDro),此表達的含義(xii. 476)。
神賜給我們聖靈作為憑據,此表達的含義(xii. 476)。
神對罪人的敵意(xiii. 299);在和解工作中的屈尊(301)。
存在與恩惠,對於所有想要與神團契的人而言,必須堅信的兩個原則(xiv. 153);我們不僅有義務相信祂的本質,還要相信祂的攝理,即祂關注人類事務,並將據此審判(154);報應與懲罰對我們的信心而言,不如獎賞那麼必要(156);該詞的含義(157);此獎賞主要在來世(158)。
神在祂的時代對待挪亞與世界的方式,是祂在所有後世對待世界方式的保證與預表(xiv. 173)。
神的知識,其性質與屬性(xxi. 174);相信此知識的聖經理由(178);此真理如何被世人對待(180);其用途(181)。
敬虔,在運用合法樂趣時,在迷信與褻瀆之間保持中庸(ii. 100)。 敬虔的一個重要點是知足(ii. 306)。 真正的敬虔,建立在信心之上,由知識引導,右邊由節制防禦世界的誘惑,左邊由忍耐防禦世界的艱難(iv. 33)。 敬虔中最糟糕且最受苦的部分,也勝過世界上所有的喜樂與安慰(iv. 376)。 敬虔的衰退,表現為熱心的消退與對公眾義務的忽視(v. 425);表現為乏味的形式主義與死氣沉沉(426);表現為對天上的嗎哪感到厭惡(427);表現為明顯的背道(同上);表現為宗教在自己朋友家中受到的創傷(428);表現為宗教被用作追求私利的工具(429);表現為缺乏傳播宗教的努力(同上);表現為對敬虔與純潔的咆哮(430);表現為醜聞罪惡的發生(431)。 敬虔的道路,並非陰鬱的道路(vii. 74)。 不是節日的禮服,而是為了日常穿著(viii. 384)。 敬虔與聖潔,形式上的區別,聖潔意味著我們行為的純潔,敬虔則意味著它們對神的尊重(ix. 373)。 有一種罪是對敬虔能力的厭惡(x. 371);聖經教導確實如此(372);並給出實例(373);人們不願承認他們因他人的良善而憎恨他們(同上);他們確實如此做的證據(374);神的僕人最受惡人的憎恨與困擾(同上);最好的人最受憎恨與誹謗(同上);宗教即使伴隨著溫柔等,也無法倖免(同上);編造謊言與荒謬的罪名來掩飾他們的仇恨(同上);如果有人謙卑、治死罪、嚴肅,他們就會被懷疑(同上);當惡人有任何藉口來證明他們的對抗時,他們便感到高興(同上)。 敬虔是什麼(xvi. 152);必要的恩典(153);與之相關的典章(155);它必須如何在敬拜中實行(158);在言行中(161);勸勉(162)。 敬虔是最大的智慧(xiii. 118)。
敬虔人,藉由努力與祂團契來表現對基督的尊崇(iii. 259);藉由找到祂時的喜樂(同上);藉由珍視那些他們在其中發現最多祂同在的事物(同上);藉由公開承認祂的膽量(同上);藉由尋求祂的榮耀與讚美,勝過自己的利益(260);藉由避免一切可能導致祂被羞辱與輕視的事物(同上);藉由將為祂受的責備與患難視為榮耀(同上)。 是最好的鄰居(iv. 320)。 敬虔的生活,自墮落後,與其說是藉由恩典的完美,不如說是藉由與罪的爭戰而為人所知(iv. 360)。 敬虔人,除了神自己,不能以任何份額為滿足(vi. 113);他的選擇藉由他努力將神的任何事物帶入心中的努力而為人所知(117);藉由他的禱告(同上);藉由他在患難中,當其他事物失敗時的表現(同上);藉由他在神裡面的喜樂(同上);藉由他為神的缺席而哀傷(同上)。 敬虔的敬畏,是信心的果子(xiv. 195);是什麼(196);奴僕的恐懼與兒子的敬畏之間的區別(197)。
【關於「善」(Good)與「良善」(Goodness)】
善(Good):
- 必須以正確的方式行善(i. 148)。
- 判斷善惡的準則:不應依據個人的幻想與臆測,而應依據神的智慧(i. 379)。
- 關於至善(Chief good):並非總是肉體的益處或外在的繁榮(i. 380)。
- 個別的善必須讓位於整體的善(i. 381);不應憑感官判斷,而應憑信心判斷(i. 381)。
- 行善的喜樂遠大於其代價(ii. 35)。
- 一切善皆從上頭而來,但神設立了管道與媒介來傳遞(iv. 110);承認一切皆從上頭而來,能防止自誇(iv. 111)、防止對他人心生嫉妒(iv. 111)。
- 奧古斯丁曾列舉關於「至善」的二百八十八種觀點(iv. 122)。
- 行善不僅要去做,更須付出勞苦、關懷與勤勉(v. 97)。
- 神是原始且本源的善,受造物僅是衍生性的善(vii. 108);神是至善,其他事物僅具從屬地位(vii. 108)。
- 神對其僕人行善(vii. 193):源於祂本性的傾向(vii. 193)、應許的義務(vii. 194)、對子民的預備(vii. 194)。確信此真理是宗教信仰的首要之事(vii. 194)。
- 神對仇敵尚且行善,對其僕人更是如此(vii. 195);若神未賜予世俗的好處,祂會以更美之物作為補償(vii. 196);祂將世俗的惡事轉化為益處(vii. 196);祂賜予子民適度的世俗好處(vii. 196);祂行善的主要領域在於來世(vii. 196)。
- 判斷善惡的準則(vii. 252):非憑個人幻想,乃憑神的智慧(vii. 252);須考量至善或真正的幸福(vii. 253);不總是肉體的安逸(vii. 254);個人利益須讓位於基督國度的推進(vii. 254);不應憑當下的感受,而應憑信心的判斷(vii. 255)。
- 對基督徒而言,善不總是肉體的繁榮(viii. 254);神比我們更清楚何為我們的益處(viii. 254);本質上非善的事物,其果效可能是善的(viii. 255);善應由信心而非感受來定義(viii. 255);有些事雖無益於個人,卻有益於神的榮耀(viii. 257)。
- 我們視為至善與最終目的的事物,即是我們的神,它佔據了神的位置(viii. 390)。
- 否認善惡之分是荒謬的觀念(viii. 457)。
- 有人行善是出於偶然(ix. 270)、有人出於強迫(ix. 271)、有人出於詭詐與圖謀(ix. 272);屬神的人行善則是出於選擇(ix. 272)。
- 從某種意義上說,沒有一個純粹的人是善的(xvi. 423);解釋何謂人的良善(xvi. 423)與神的良善(xvi. 428)。
- 屬神的人是尋求至善,並在耶穌基督裡恆久依附於神,視其為唯一的福分(xviii. 466);他選擇神所規定的道路行走(xviii. 466);他是真誠的,而非完美地良善(xviii. 466)。
- 人心對善惡的感知並未完全泯滅(xix. 310);這表現在羞恥感與恐懼感中(xix. 311);在未歸正者身上產生假冒為善,在歸正者身上則產生對罪的羞怯與厭惡(xix. 312)。
良善(Goodness):
- 受造物的一切良善,僅是神那完美良善的微光(vii. 108)。
- 神對一切受造物的良善,應堅固祂子民對救恩之恩典或屬靈福分的盼望(vii. 188);我們可由小推大(vii. 188);神按各受造物的需要與容量行善(vii. 190);魔鬼試圖削弱我們對神良善的看法(vii. 191);默想神的良善在患難中極有助益(vii. 191);這是悔改的重大動機(vii. 191);能使聖潔的職責變得甘甜(vii. 192);能激勵並增強對恩典的祈求(vii. 192);神的良善與信實是我們一切所有的源頭(vii. 192)。
- 神的良善是自然的、道德的、有益且具傳遞性的(vii. 236);神擁有對我們一切有益且安慰的事物(vii. 236);祂有強烈的傾向去傾倒祂的豐盛(vii. 237);祂是我們所有一切的源頭(vii. 237);終有一天祂將成為萬有之主(vii. 237);祂的良善彰顯於創造(vii. 238)、救贖(vii. 238)與日常護理中(vii. 238)。
- 來到神面前的人應對祂的良善有深刻的體認(vii. 239);此體認必須是信心的果子(vii. 239),源於對神良善作為的持續觀察(vii. 239)、深刻的默想(vii. 240)以及屬靈的新味覺(vii. 240)。
- 體認神的良善對於抑制我們天然的律法主義(vii. 240)、在不信的世界面前為神辯護(vii. 240)、使我們謙卑(vii. 241)、賦予信心與信靠生命(vii. 241)、促使悔改(vii. 242)、激發愛神之心(vii. 243)、在患難中安慰支持我們(vii. 244)以及作為祈禱的基礎(vii. 244)皆是必要的。
- 神的良善彰顯於創造(xviii. 136)、救贖(xviii. 136)、日常護理的憐憫(xviii. 137)以及為愛祂之人所預備的恩典獎賞(xviii. 137)。
- 公義與真理,代表了所有的基督徒美德(xix. 258);藉由福音所領受的聖靈,在信徒心中作成這一切(xix. 260)。
仇恨
世人對神子民的仇恨:
- 世人的仇恨:因人的惡意而起(367頁);因神的護理而存(同上)。
- 世人對神子民仇恨的原因:第十卷,376頁;生活方式的差異與疏離是挑釁的根源(同上);宗教上的分歧極其致命(同上);這不僅是宗教上的分歧,更是真宗教與假宗教之間的對立(同上)。
- 仇恨的成因:377頁;魔鬼的煽動(同上);就人而言,是因驕傲而無法忍受責備(同上);以及對神所賜予他們的恩惠心生嫉妒(378頁)。
- 勸誡:反對此類仇恨(379頁);給身處仇恨環境者之建議(380頁)。
- 世人對神兒女的仇恨:這是不值得驚奇的事(第二十一卷,103頁);何謂「世人」(同上);誰是神的兒女(105頁);彼此仇恨的本質(106頁);此仇恨的原因(107頁);為何我們總對世人的仇恨感到驚奇(108頁);為何這被禁止(109頁);消除我們驚奇的理由(同上)。
- 對弟兄的仇恨:何謂對弟兄的仇恨(第二十一卷,123頁);何謂我們的「弟兄」(125頁);此仇恨的本質(126頁);為何這等同於謀殺(127頁)。
基督的元首權柄
- 基督對教會的元首權柄:在於治理與影響(第一卷,458頁);作為治理者,他有權制定約束其子民的律法(同上);設立敬拜的條例(459頁);任命職分(同上);在這些事物的實踐中維護並捍衛他的子民(同上)。
- 元首權柄的歸屬:基督按其神人二性擁有此權柄(第一卷,460頁);此關係對我們所產生的義務(463頁)。
- 基督對教會的影響:藉由賜下聖靈(第一卷,460頁)。
醫治
- 藉由基督的鞭傷得醫治:第三卷,286頁;意味著人類醫術無法治癒的疾病(同上;參見「疾病與罪」);在於從罪中得釋放(290頁);罪的過犯(291頁);罪的污點(同上);罪的罪咎(同上);罪的刑罰(同上);始於我們悔改信主之時(同上);在成聖過程中逐步推進(292頁);在天堂中得以完全(同上);醫治的媒介是他的鞭傷(同上);如何獲得(294頁)。
聽從
- 聽從基督:其含義(第一卷,395頁);要求堅決的同意,或順服於他的教導與訓誨(396頁);此順服必須是無條件且毫無保留的(397頁);在重大的順服行動上必須迅速(同上);必須是真實的、實踐性的且順從的(398頁);必須聽從這位先知的理由(同上);因為說話的是神所愛的兒子(同上);他所說的內容是所能說或所能聽到的最好的話(同上);不聽從他的危險(399頁);關於此事的自我省察問題(400頁);給軟弱基督徒的建議(401頁)。
- 聽道:應受到高度重視(第四卷,131頁);應隨時準備把握一切聽道的機會(132頁);聽道前的準備工作是必要的(144頁);主要是放下並驅除邪惡的權勢(146頁)。
- 真誠的禱告:神如何顯明他聽見了(第六卷,249頁);內在藉由他的聖靈(同上);外在藉由他的護理(250頁)。
心
- 心:唯有在命令的敬畏之下才是正確的(第一卷,130頁)。
- 當胃部沒有負擔時,心可能已經過重(第一卷,163頁)。
- 心中的敗壞使我們容易受到撒但的試探(第一卷,239頁)。
- 對神剛硬而對神柔軟,與對神柔軟而對神剛硬,兩者之間的區別(第二卷,329頁)。
- 心的堅固意味著信心的堅定與恩典中的恆常(第四卷,422頁)。
- 有行善之心的人,很快就會找到機會(第五卷,97頁)。
- 神在事奉中要求心(第六卷,354頁);外在的告白毫無意義(同上);外在的順從毫無價值(同上);神所居住的是心,而非舌頭或大腦(355頁);若基督沒有得著它,撒但就會得著(同上);若我們愛某人,我們就將心給他們(同上);這是所有人都能給他的(356頁);全心(同上);我們如何知道自己在福音的意義上將全心給了神(360頁)。
- 人的心置於兩個對象之間;敗壞使它傾向一邊,恩典使它傾向另一邊(第八卷,149頁);心傾向良善是恩典的果子(150頁);是順服的基礎(同上);不僅是對神道路的簡單認可(同上);不僅是單純的渴望或願望(151頁);不是虛偽的意志(同上);當如此傾向時,判斷力會為神作決定(同上);意志被愛與喜樂所平衡與左右(同上);意志的傾向伴隨著持續的努力(同上);沒有這種傾向,順服就不可能是喜樂的(152頁);或一致的(同上);或恆久的(同上)。
- 屬世的心境可由思想、謀略與深思熟慮的運作得知(第十卷,386頁);由對屬世事物的看重(387頁);由意志的傾向與決心(同上);由對世俗事務的特殊敏銳與靈巧,以及對神之事的遲鈍(同上);由慾望的流向(同上);由對世俗損失與失望的悲傷(388頁);由對外在供應的過度焦慮(同上);由對屬世舒適的過度喜樂(同上);由嫉妒他人的世俗幸福(同上)。
- 心是內在行動的終點,也是外在行動的源頭(第十一卷,324頁)。
- 人的心在神的統治之下(第一卷,79頁)。
- 唯有神能糾正人心,或將其從自然的傾向轉向他自己的見證(第六卷,372頁);人的心必須有一個依附的對象(同上);因缺乏恩典,心完全被帶向屬世的事物(同上);無法專注於屬靈與屬天的事物(374頁);這種心境若不被神的恩典改變,就無法改變(375頁);在此改變中,對肉體虛榮的舊傾向會被削弱,並被賜予新的傾向與心境(376頁);儘管如此改變,心仍隨時容易回到舊的傾向與偏見中(377頁)。
異教徒將神的榮耀變為人的形象;基督徒則按著自己心思與性情的模型與尺度來審判神,四. 43。
不僅是敬拜假神,更是以錯誤的方式敬拜真神,五. 252;其中最冠冕堂皇且具誘惑力的,是對死去的聖徒之遺體與聖髑所行的偶像崇拜,253。 在我們的心歸向神之前,必須棄絕偶像,二. 104。 無知,是領受福音的障礙,三. 198。 無知分為:因缺乏恩典媒介而產生的必要性無知,或因缺乏正當的恩典媒介而產生的無知,三. 428;或是疏忽的無知,即人擁有恩典媒介卻不使用,429。 以黑暗與盲目的概念來闡明,十三. 284。 因自然的缺陷與不完美而產生的無知,並非罪,十八. 119。 無知在多大程度上能作為罪的藉口,十九. 27。 對自己與他人皆有極大危險,十九. 384;停留在無知中的藉口,385。 光照唯獨來自神,二. 75;是循序漸進地賜下的,同上。 藉著聖靈伴隨聖道而來,使聖道對我們產生果效,向我們顯明神在基督裡所啟示的真理,三. 24。 即便是普遍性的光照,也是來自聖靈,三. 211。 神聖的光照,神最好的僕人總認為自己求之不夠,八. 424。 神聖的光照是一項偉大的恩賜,特別使人有義務獻上讚美與感謝,九. 245;我們應當為每一項憐憫讚美神,同上;更應為最好的恩賜獻上讚美,246;特別是為屬靈的福分,同上;在這些福分中,神聖的光照是最好的之一,247;其價值顯明於其作者,249;顯明於所知的對象,250;顯明於其所服務的用途,251;顯明於認知的形式,252。 神在人身上與在基督身上的形象,兩者之間的區別,一. 430。 神在人身上的形象,四. 295;人的理智本性,同上;在知識、公義與真理的聖潔等品質上,同上;在人的狀態上,是內在與外在一切福分的幸福匯聚,296;這是勸誡人不可惡語相向與毀謗的理由,同上;偶像不可敬拜,但神的形象也不可被污衊與責難,297。 神在我們身上的形象是我們原始的榮耀與卓越,十九. 172;其恢復是我們新造的果效,同上;其在天上的完全是我們盼望的目標,173;這與我們身為祂的兒女息息相關,同上;且是蒙愛的兒女,174。
圖像,羅馬天主教對圖像的崇拜,是一種污穢的偶像崇拜,三. 100。 效法基督,若是在祂為滿足父神的公義或證明祂的神性而行的事上效法祂,那是極大的狂妄,二. 100;但在道德行為上,我們有義務效法祂,同上。 效法是認可的證據,五. 169。 不朽,一種不朽的意識根植於各國人民的心中,十二. 85;在古代哥德人、埃及人、秘魯人與墨西哥人中皆有例證,同上。 在苦難下的不耐煩,是助長不耐煩的因素,九. 129;人總以為沒有人像他們那樣受苦,同上;以為除了現在所受的苦難外,任何苦難他們都能忍受,同上。 不耐煩部分是出於本性,部分是出於自願,一. 143;在於固執,同上。 在罪中固執與不耐煩即是驕傲,六. 195;且是最大的驕傲,196。
人的無能,無法靠自己脫離苦難,五. 473。 人無力順服神的律法,並不解除他順服律法的義務,五. 480;這種無能是自願的,481;儘管無法使自己歸正,仍必須被催促去使用恩典媒介,482。
基督的道成肉身,不僅是為了受苦,也是為了得榮耀,使祂能成為我們的榜樣與模範,一. 357。 基督的道成肉身,十一. 423;祂以罪身之形狀降臨,意味著祂取了罪人的本性,卻非罪性的本性,同上;祂所取的並非將來在榮耀中的人性,同上;祂被算為罪人,遭受許多苦難,如同罪人所受的一樣,同上;祂降世為人,是為了處於律法之下,424;為了承擔律法的刑罰與咒詛,因為身為神,祂無法承擔,同上;為了抵擋並破壞撒但的計謀,同上;為了給我們一個確據,證明祂對我們懷有溫柔的愛與憐憫,425;為了成為我們的榜樣,示範在我們裡面與藉著我們將要成就的事,同上。 基督的道成肉身為信心提供了充足的基礎,以對抗所應許之福分的不可能性,十八. 433;當我們思想神兒子的降卑時,我們便能更好地期待受造物的升高,同上;這是對不配之感的回答,434;是對抗神威嚴之可怕的支撐,同上;是對抗我們本性污穢的支撐,同上;是對抗神不顧念人類事務之不信假設的支撐,同上;是對抗疏離感的懷疑,同上;是對抗在領受得兒子的名分這一特權時,恐懼自己狂妄的支撐,同上。
神使心傾向祂的法度,意味著我們本性的固執與對律法的不順服,六. 370;也意味著神在靈魂中恩慈且大能的作為,同上;這是藉由聖道與聖靈、勸說與大能來完成的,371。 罪的傾向,撒但會觀察,我們也應當觀察,十一. 455;應當被削弱並治死,456。 基督徒的不恆心,九. 116;在信心上,同上;在順服上,同上;在觀點與宣告上,同上。 增長,勤勉是媒介,而神的祝福是所有增長的首要原因,十八. 425;恩典的增長是循序漸進地賜下的,427。 基督在祂子民心中的內住,並非鄰近,而是聯合,十一. 142;不僅是單純的聚集或安置在一起,同上;不僅是代表,同上;不僅是客觀的聯合,如同所見之物在眼中,或所思之物在心中,143;不僅僅是一種關係,同上;不僅僅是同意或一致,同上;不僅僅是依賴的聯合,如同因果之間的關係,同上;不僅僅是同一本性的相通,同上;不是混合,144;不是位格的聯合,同上;是一種具體化與開展的聯合,同上;關於此點的困難已陳述,145;這應當是我們主要的關切,147。 聖靈的內住,其含義為何,二十一. 227;為何這是神住在我們裡面的確據,229;聖靈的運作是我們與神相通的證明,232。
無關緊要之事,勸勉在其中合一,二. 68。 嬰孩的救恩,十四. 81。 從聖經得出的直接推論,與明確的經文具有同等效力,四. 348。 忘恩負義,其危險性,一. 159。 罪孽,從罪孽中轉離,是我們藉著基督所得的主要福分,二. 203。 不法的奧祕,何謂,三. 50;與敬虔的奧祕相對,同上;肉體的生活被視為重要且受尊崇,52;人從神轉向偶像,同上;在基督的名下篡奪權力,53;基督的功德與祂的滿足被輕視,同上;新本性鮮少被思量,同上;在使徒時代就已經開始運作,54。 主將罪孽歸在基督身上,為信心提供了豐富的運作素材,三. 318;因為赦免屬於主,319;我們得罪的是祂,同上;唯有祂的旨意與聖言是我們當仰望的,320;主對基督有如此深厚的關切,以至於祂無法拒絕祂任何請求,321。 行罪孽,即持續在蓄意的悖逆中,六. 30;在神的眼中,那些被恩典更新、藉著耶穌基督與神和好的人,是不行罪孽的,同上;他們以避開一切罪惡為己任,31。 傷害,富足會滋生傷害,當一切皆有可能時,人便認為一切皆為合法,四. 415。 受壓迫的無辜,終將顯明,三. 347。 無辜的最佳試驗是罪惡,四. 30。 當我們無故受騷擾與困苦時,無辜賦予我們禱告的信心,七. 330。 無辜者,任何參與毀滅無辜者的行為,都會使我們背負流血的罪債,四. 416。 無辜者不應因被那些藐視神律法的人誹謗與仇恨而過度煩惱,七. 390。 實例既能激勵也能堅固信心,七. 51。 典章,其構成為何,十三. 440;就典章而言,履行職責意味著什麼,441。 典章,順服神的典章是好的,八. 13。 意圖,良好的意圖並不能使行為變好,唯有符合規範方可,三. 312。 一般的善意,不足以支撐聖潔的生活,六. 312。 代求,基督在天上的代求,是為祂功德的應用而懇求,三. 358。 基督在十字架上為罪人代求,三. 485;祂以聖潔、敬虔之人的身分代求,486;並以中保的身分代求,487;前者是為了我們的效法,同上;後者是為了我們的信心,489。 基督的代求,其效力取決於祂的位格,十. 244;其尊嚴,同上;其親愛,同上;取決於祂滿足的價值,同上;祂職分的崇高,245;聖約的條款,246;這是祂祭司職分的一部分,同上;代求的果效與福分,247;確保了我們的稱義與罪的赦免,同上;確保了我們的人格、工作與事奉蒙悅納,同上;鼓勵我們大膽來到恩典的寶座前,248。 基督的代求,祂在約翰福音十七章中的禱告,是祂代求的副本、模型或對應,十. 353。 代求是聖靈的工作,十二. 254;祂為之代求的對象,同上;這種代求的本質,255;其方式,256。 基督的代求,與祂的滿足相結合,十九. 24;其本質,25;其成功,26。 代中保,基督是貧窮罪人唯一的中保,三. 492;無人願意,同上;無人能及,同上;部分在天上進行,同上;部分在祂子民的心中進行,494。 代求的禱告,因基督的榜樣而受稱讚,十. 248。 神的關切,神對祂子民的關切,是祂保守他們安全的地基,七. 449;確保了祂對他們的認識,同上;祂對他們的照料與愛護,同上;祂保守他們是為了成就祂藉由他們所設計的旨意,450;祂樂意將所有屬於祂的都用於他們的益處,同上。 父神對祂子民的關切,應在禱告中作為論據來懇求,十. 204。 中間狀態,聖徒只有兩個居住之所,一是操練之地,即地球;二是獎賞與報償之地,即天堂,十四. 332。 神的介入,在困苦中,我們有權利與鼓勵去祈求神的介入,八. 251;基於神的聖約,同上;神的慈愛,同上;我們與祂的關係,252;我們奔向祂並將自己交託在祂手中,這本身就吸引了祂的介入,同上;我們應當只祈求對我們有益的事,254;因為那樣我們就是按照神的承諾來禱告,同上;也是按照新本性來禱告,同上。 以撒,他與利百加第一次會面的緣由,十七. 263。 以賽亞書,以賽亞書五十三章的實踐性註釋,三. 187。 以賽亞,他的五十三章與其說是預言,不如說是福音,三. 191。 神的以色列,他們是誰,二十一. 452。 聖徒的祈求,是一種愚蠢的錯誤,三. 89。 人所尋求的發明,十九. 50;不足以使我們幸福,同上;使我們陷入更深的苦難,51;發明的種類,52;為何有這麼多發明,55。
雅各,隱密禱告的榜樣,一. 13。 雅各的梯子,基督的預表,一. 479。 雅各扶著杖敬拜,其和解與解釋,十四. 401。 雅各書,雅各書的實踐性註釋,四. 1。 雅各,雅各書的神聖權威,四. 9;耶柔米與優西比烏的一些段落似乎損害了其權威,同上;被該耶坦、伊拉斯謨與路德所否認,10;但路德後來撤回了他對該書的譴責,11;作者是誰,12;小雅各,亞勒腓之子,被稱為主的兄弟,同上;據說曾是農夫,13;於主後63年去世,同上;寫作時間無法確定,同上;主要目的是駁斥那些認為單純的信心足以得救,即便忽略善行也無妨的人,14;為何被稱為大公書信,同上。 神的嫉妒,祂的子民不應懷有嫉妒,彷彿祂在伺機懲罰他們,十八. 345。 耶戶,偏頗熱心的例子,二. 12。 耶利哥,為何重建耶利哥會招致咒詛,十八. 30。 耶路撒冷,在我們主在世時仍被稱為聖城,一. 277。 戲謔,並非所有的戲謔都是不合法的,十九. 206;要在合法與允許的歡樂範圍內保持分寸,是一件困難的事,207。 耶穌基督,在一個位格中既是真神也是真人,一. 476;由聖經的見證所證明,同上;由預表所證明,479;由取自祂職分的理由所證明,480。 猶太人,在我們主在世時,他們對祂有不同的看法,一. 364。 為何福音首先傳給猶太人,二. 201。 他們不信的頑固,三. 194。 與福音時代的信徒相比,他們在聖約中擁有更多肉體與外在的福分,四. 236。 他們習慣將申命記六章5節寫在經文匣與門框上,並每天在家中誦讀兩次,十三. 169。 亞伯拉罕按肉體而非按聖靈的後裔,十三. 225。 約押,忠誠的榜樣,一. 78。 約伯常有不耐煩的時候,但神只提到他的忍耐,四. 430。 他的不耐煩被遺忘,他的忍耐受到稱讚,六. 20。 他的祈求,「不要定我的罪」(約伯記十章2節),教導我們在患難中與神坦誠相待,勝過壓抑與窒息我們的悲傷,或在不滿中向他人發洩,二十二. 63;對神的兒女而言,被定為惡人是極其痛苦的,65;探究我們受苦的原因是一件好事,67。 亞利馬太的約瑟,預言的主題(以賽亞書五十三章9節),三. 363。 喜樂,一個人的喜樂區分了他,二. 36;對肉體喜樂的責備,37;屬靈的喜樂是愛的行為,38;由對基督之愛的感悟在我們心中產生,同上;藉此我們以救贖主的恩典為樂,勝過世上一切事物,41;可能在沒有確據的情況下存在,42;但當我們的視野清晰時,喜樂會更加豐盛,43;喜樂的益處,同上;通往喜樂的幫助或媒介,45。 肉體喜樂,為了敬虔的憂傷而捨棄,是一場好的交換,四. 376。 神的兒女在神話語中的喜樂,六. 224;是真實的,同上;是衷心的,同上;是偉大的,225;是純潔的,同上;結局美好,同上;不會敗壞心靈,同上;能克服苦難的感覺,226;聖道要求喜樂,同上;聖道也供應喜樂,同上。 屬靈的喜樂,對其安全感的警告,六. 268。 基督徒的職責;不僅是他的工資,也是他的工作,七. 4。 蒙福者的喜樂,九. 455;在榮耀的異象中,同上;他們自己榮耀的狀態,同上;蒙福者的同伴,456;被稱為主的喜樂,或是因為這是祂所預備的,或是因為這是祂自己所擁有的,同上。 喜樂在屬靈生命中的巨大用途,使我們能行事與受苦,十. 355;使肉體的快樂失去味道,同上;這對基督是榮耀的,356;是祂所喜悅的,同上;屬靈的喜樂更多源於盼望而非擁有,同上;在逆境中比在順境中感受更深,同上;那些嘗過悲傷苦澀的人,對喜樂的感受最深,357;喜樂的感覺時起時落,然而當感覺消逝時,異象依然存在,同上。 在聖靈裡的喜樂,是信心的果子,十三. 330。 屬靈的喜樂與世俗的逆境,並非不相容,十八. 373。 猶大,他與教皇制度之間的類比,三. 32。 未被宣告為失喪的選民之一,而是從未成為選民,十. 336;敵基督與他之間的類比,342。 他的罪,十. 343;他的貪婪,同上;他的假冒為善,同上;他的背叛,344;他的絕望,同上;他的懲罰,345;他的悔改缺少兩個要素:歸正的愛與對憐憫的盼望,348。
猶大(Jude),也稱為利拜與達太,這些名字都意味著讚美,五. 9;雅各的兄弟,因此是主的堂兄弟,10。 猶大書,猶大書的實踐性註釋,五. 1。 審判聖道,那些否認其神聖權威,或像天主教徒那樣指責它是不確定的規範,或用私人的規範來檢驗其教義,或用人的著作與教條來審判它的人,都在粗暴地審判聖道,四. 383。 審判日,為何被稱為救贖之日,一. 114。 在審判日,將會有聚集,三. 11;分離,12;聚合,同上。 思想審判日,對我們的基督徒歷程有極大的幫助,四. 222。 在審判日,我們罪惡行為中最微小的細節都將被提出作為定罪的論據,四. 405;我們罪惡的實質將在地獄中成為懲罰的實質,406。 審判日,是一個偉大的日子,五. 211;因為這是基督君王職分的終極行動,同上;因為那時將成就偉大的事,212;為此有偉大的預備,同上;其中有偉大的交易,213;有偉大的後果,215;應當期待,217;渴望,同上;並為此預備,218。 審判日,在伊甸園所宣告的判決中已隱含,由以諾所預言,並從那時起一直被教導,五. 291。 行審判與公義,是神兒女美好的特質,八. 239;藉此我們變得像神,同上;這是神所接受與喜悅的,240;使人適合與神相通,同上;就像果子適合其樹木一樣,適合新本性,241;在世人眼中是可愛且可敬的,同上;這對人類社會的福祉大有裨益,242;是一種令人安慰的特質,同上;其安慰來自良心的平安,243;來自神對來世與今生所應許的許多應許,同上。 審判日,為何延遲,九. 447;並非因為基督未準備好,同上;就善人而言,是為了讓選民的數目得以聚集,同上;就惡人而言,是為了讓他們有改進的時間,並使他們無可推諉,448。 最後的審判,聖經中的描繪部分是字面的,部分是比喻的,十. 14;基督是最合適的審判者,16;因為祂的洞察力,17;祂的公義與正直,18;祂的大能,19;祂的權柄,同上;祂作為審判者的顯現將是榮耀且充滿威嚴的,23;從祂位格的尊嚴可以顯明,同上;從祂職分的品質可以顯明,同上;從祂工作的偉大可以顯明,24;祂過去的一些顯現,25;祂的偉大榮耀將消除十字架的羞辱,並補償祂的降卑,26;將在受審者的心中產生敬畏與恐懼,27;將成為祂子民的安慰,同上;天使將隨從祂,部分是為了儀仗,部分是為了藉由他們的服事,使工作能更迅速且有力地完成,28;對嘲諷反對意見的回答,31。 所有從古至今活在世上的人,都將出席最後的審判,十. 33;成年人與嬰孩,34;死人與基督再來時活著的人,35;善人與惡人,同上;信徒與不信者,36;各種條件的人,39;不僅是各類人中的一部分,而是每一個體,同上。 最後的審判將按行為進行,十. 60;為了榮耀神的聖潔,61;祂的報應公義,同上;祂的真實與信實,同上;善行是完美的成就,同上;它們是使人有能力承受祂報應公義的資格,同上;它們是他們蒙神悅納的標記與憑據,62;它們是按恩典程度衡量的尺度,同上。 審判日,一個面臨審判危險的國家,其偉大的職責是與主妥協,或彌補祂與他們之間的裂痕,十六. 26;什麼是給神一個妥協的日子,同上;工作的本質,28;其方式,29;為何這是處於危險中的人民應盡的適當職責,30;喚醒我們脫離安全感的嚴肅觀察,33。 即將到來的審判,應在講道中堅持強調,十八. 362;因為它符合自然之光,這使得進入人的心靈與良心更加容易,同上;它最能支持福音的偉大發現,363;它最能解決關於當前天意安排的疑惑,同上。 未來的審判,從敬虔者的苦難中得到證明,二十. 209。 審判,屬靈的審判是最痛苦的,二. 275。 神內在的審判,主要是心思的盲目與心靈的剛硬,三. 86。 神對惡人的審判,極大地放大了祂對我們的憐憫,三. 109。 逃避審判的方法,是在審判臨到之前為其哀哭,四. 401。 神在福音之下的審判,比古時更屬靈,但並不減其嚴厲;古時祂以死亡擊打,現在則以死寂擊打,五. 169;如果中間夾雜著大罪,偉大的審判通常會隨之而來,175。 公義的審判,神的誡命是公義的,並被祂的子民視為如此,六. 61;因為它們是神關於我們狀態與行為的司法判決,同上;因為隨之而來的適當執行,無論是在今世還是來世,63。 神的審判(misliphatim),或是頒布的律法,或是按照這些律法執行的審判,七. 47。 神對惡人的審判被比作將他們踐踏,八. 209;意味著完全的懲罰,210;一種恥辱的懲罰,同上;審判的確定性,同上;祂能,同上;祂已經,同上;祂將,211;因為祂不變的公義,同上;因為審判與罪惡之間的適當性,同上;為了使世界不再受騙,同上;為了使罪人自己不再受騙,同上;為了遏制那些濫用權力者的傲慢,212。 神對他人的審判應當被觀察,八. 214;觀察必須達到好的目的,同上;必須確保我們沒有讓天意說出我們幻想的語言,同上;我們可以從挑釁推論到審判,但絕不能從苦難推論出特殊的邪惡,同上;當罪惡與審判相遇時,有顯著的情況,215;當審判在他們挑釁的行為中臨到時,同上;當他們是自己毀滅的始作俑者時,216;當他們突然且奇蹟般地被擊倒時,同上;當審判藉由不可能的媒介執行時,同上;當這樣的意外為神帶來極大的榮耀時,同上;當神彌補了人類公義的缺陷時,同上;當聖經中明確的文字在人身上應驗時,同上;對審判的觀察,是治療無神論的強大藥方,同上;是阻止我們犯罪的顯著遏制,217。 神在古代的審判應當被我們銘記在心,特別是當類似的罪惡氾濫時,八. 232;臨到其他國家的審判應被利用,因為它們通常是循環往復的,233;當審判在我們眼前執行時,必須更加深思,同上;儘管我們自己安然無恙,同上;儘管它們只追趕少數人,所有人仍應恐懼,同上;儘管它們臨到我們與神的敵人,也不應對他們的倒下幸災樂禍,234;我們更應對祂臨到自己子民身上的審判感到戰兢,同上。 當神的審判在地上時,教會對神有持續的思想,她的努力是及早且真誠的,十二. 275。 明智,或心靈的健全,是一種巨大的福分,七. 203;其職責是區分並正確判斷不同的事物,使我們不至於將錯誤誤認為真理,將邪惡誤認為良善,同上;去決定與解決,204;既指導也裁決,205;這是大多數基督徒的巨大缺陷,206;由此缺陷產生的禍害,同上;他們容易被誤導與欺騙,同上;他們在敬虔的宣告與實踐上是反覆無常且優柔寡斷的,207;他們容易失敗,並使宗教成為自己的負擔,或成為世人的笑柄,同上;這使他們因荒謬的舉止、草率的指責、不必要的干預而給他人帶來麻煩,208;使他們成為神教會的攪擾者,同上;必須向神祈求,209;必須在聖道中尋求,210;藉由長期的使用與操練而增長,211;藉由感官與經驗,同上;障礙,212;對任何肉體事物的狂熱或瘋狂沉迷,同上;驕傲,同上。 管轄權,神對我們擁有絕對的管轄權,六. 197。 義人是更新的人,十八. 388;一個具備關乎其職責知識的人,同上;一個治死罪的人,同上;一個被對神、基督與天堂的愛所引導的人,389;他的舌頭如精選的銀子,同上;為了純潔,同上;為了益處,391。 公義,神公義的嚴厲,見於十二支派的四散,四. 19。 神聖的公義,其公正性,五. 170。參見「正直」。 在神所有的審判中都有許多公義,七. 293;必須源於神的本性,同上;審判絕非無緣無故,294;當有原因時,審判不會立即執行,295;所施加的審判總是低於原因,同上。 作為統治者,公義是屬於神的一種屬性,二十. 216;是立法或司法的,217;是獎勵或懲罰的,同上;在今世運作得較為隱晦,在來世則較為顯明,218。 稱義,作為對控告的對立面,是辯護者的工作;作為對定罪的對立面,是審判者的工作,二. 94。 罪人的稱義,福音的特權在於發現了一條稱義的途徑,三. 416;這無法藉由世上任何其他途徑、教義或知識來完成,同上;在福音中得到了充分且完整的完成,417。參見「福音」。 保羅與雅各關於稱義的和解;保羅談論的是罪人從其自然狀態的咒詛、律法的控告等中被稱義,並被接納進入神的恩典中,這是出於恩典而非債務;雅各談論的是那使我們蒙神接納的信心的稱義與認可,四. 245;在保羅那裡,稱義與罪人一般的定罪相對;在雅各那裡,與偽君子特別的定罪相對(狄奧達蒂),246;天主教徒說保羅談論的是第一種資格,排除了洗禮前所行的善行;雅各談論的是第二種稱義,藉此一個稱義的人變得更義,他所談論的善行是在信心與神聖恩典的幫助下完成的,261;對此的駁斥,同上;阿民念派與索西尼派使新的順服成為稱義的工具,並認為神的恩典僅見於對我們不完美順服的接納,262;駁斥,同上;正統派雖然在詞彙與短語上略有不同,但一致認為保羅談論的是信心的職分,雅各談論的是信心的品質,264。 藉著對基督的信心而得的白白稱義,極大地促進了聖潔,十一. 153。 與控告與定罪相對,十二. 349;作為對控告的對立面,它是辯護者的職分;作為對定罪的對立面,它是審判者的職分,同上。 包含兩件事:罪的赦免,以及我們在基督裡被視為義,十二. 350;神特別以四種方式稱義:藉由憲法、估計、判決與執行,351;稱義一個罪人如何符合神的智慧、公義與聖潔,352;幾個被澄清的異議,同上;為何任何控告都不能加在神所稱義的人身上,355。 稱義是永生的必要條件,十二. 461。 藉著信心與藉著行為,使徒雅各與保羅的和解,十三. 76。 稱義與成聖,是不同的特權,但總是並行,十三. 274。 我們如何藉著信心稱義,十三. 477;為何信心被委派執行此項服務的理由,480;稱義的信心是何種信心,481。 行為不是稱義的條件,而是稱義的證據,十四. 5。 是信心生活的主要部分,十五. 56;是通往成聖生活的途徑,57;沒有它,我們就無法領受且不能盼望榮耀的生活,同上;信心在其中的工作,58;我們必須如何運用信心,61;稱義的果子,62。 必須區分稱義與成聖,但不能將其分離,十五. 65。 智慧在祂的兒女身上顯為義,二. 93。
持守神的話語,標誌著一種精確且溫柔的尊重,像對待珠寶或珍貴寶藏一樣持守它,以免它受到損害,七. 106。 基督對祂子民的保守,延伸到肉體的安全,十. 339。 神對祂子民的保守,是藉由祂的聖靈與祂的天意,十. 400;對我們而言是必要的,401。 天國的鑰匙,是知識或教義的鑰匙,以及秩序與紀律的鑰匙,一. 192;前者處理所有作為罪的罪,後者僅處理作為可恥且具傳染性的罪,同上。 慈愛,神的憐憫,標誌著祂的恩惠,或祂在我們沒有功德、甚至違背我們功德的情況下,自由地傾向於對我們行善,七. 302。 基督的國度,與神的榮耀有最密切的關係,一. 90;神的國度有兩種,一是普遍的,統管萬有;二是特殊的,同上;後者有兩個分支,恩典之國與榮耀之國,同上;恩典之國被視為外在管理的,91;以及內在領受的,同上;榮耀之國在我們死亡的那一刻轉移到天堂時開始,同上;在復活與最後審判時完成,92;「願祢的國降臨」的禱告中隱含了什麼,同上。 福音的狀態,為何被稱為國度,一. 93;就君王耶穌基督而言,同上;就臣民及其特權而言,94;就律法與管理方式而言,95;就懲罰與獎賞而言,同上;這是一個屬靈的國度,96;我們必須如何進入它,97。 罪與撒但的國度,撒但可能在部分上被趕出,卻仍保留對心靈的最高控制權,一. 101;趕出撒但的困難部分在於我們自己,部分在於魔鬼,同上;除非基督住在心中並掌權,否則我們永遠無法確定撒但已被完全趕出,102。 榮耀之國,當我們為榮耀之國的降臨禱告時,我們表達了對它的準備與渴望,一. 105。 恩典之國,其公開可見的管理,一. 107。 國度、權柄與榮耀,皆屬乎神,是禱告中信心的基礎,一. 246;指導並規範禱告,251。 基督的國度,不是誇耀的國度,而是忍耐的國度,二. 115。
榮耀:蒙福者之幸福境界,其性質詳述於第十卷第五十頁;部分是就基督而言,他們將分享祂的榮耀(同上);這是一種至高尊貴與統治的狀態,擁有最豐滿的喜樂與滿足(同上);部分是就我們因墮落所受的損失而言(同上);這是為他們所預備的(第五十一頁);藉由父的愛(同上);藉由子的功德與中保職分(同上);藉由聖靈在預備他們以進入此境界的工作(同上);這是為他們個人且確定地預備的(第五十二頁)。
黑暗:基督在升天後,其目的之一即是摧毀黑暗(第十五卷第二十一頁);此國度是與基督作為中保之國度相對立的狀態(同上);為了拆毀這敗壞的境界,我們眾人在各自的崗位上都當積極行動(第二十二頁);無論在信心眼中看來如何,在感官眼中,我們所用的手段顯得極其軟弱(第二十三頁);我們的信心必須剛強,因為它有神的旨意、基督的代求以及聖靈的大能作為支撐(第二十四頁);我們必須持守神的指引,且僅使用祂所規定的手段(第二十五頁);我們必須等候祂的時刻,並耐心守候祂所定的季節(第二十六頁)。
福音:是一個光、生命與愛的國度(第十八卷第三十一頁);撒但的國度則是無知與謬誤、虛有其表的儀式,以及缺乏愛心(同上)。
基督的國度:基督擁有一個屬靈的國度(第十八卷第一百零五頁);君王即是中保(同上);臣民是悔改的信徒(第一百零六頁);律法即是福音(同上);制裁則是懲罰與獎賞(第一百零七頁);按理,我們都當順服(同上);因為基督擁有統治的權利(同上);順服對我們而言是舒適且有益的(第一百零八頁);正是藉由祂的君王職分,祂的一切恩惠才得以應用在我們身上(同上);我們對祂所賜一切恩惠的個人名分,主要藉由我們對祂王權的順服來證明(同上);若我們不甘心順服祂恩典的國度,我們就必被迫順服祂權能的國度(第一百零九頁);祂的統治是蒙福的統治(同上);屬肉體的人極其厭惡(第一百一十頁)。
神:父、子、聖靈,是獨一真神;除此以外,還有基督作為中保的國度(第十九卷第二百一十三頁)。
基督的國度:對其特權的頭銜或權利,是藉由繼承的方式獲得(第十九卷第二百一十四頁)。
基督的君王職分:要求祂必須是神也是人(第一卷第四百八十二、四百九十頁)。
基督的職分:在祂受辱期間,於世上鮮少行使(第十卷第四百六十八頁)。
君王、統治者與官員:認識神的見證對他們而言是必要的(第六卷第四百八十八頁);作為人(同上);作為統治者與權貴(同上);使他們能明白自己的地位與職責(同上);使他們能勝過憂慮、恐懼與網羅(第四百八十九頁);如此,他們將成為百姓的雙重祝福(同上)。
基督徒:被造為君王(第十九卷第九十頁);在此世是屬靈的,按著他們勝過魔鬼、世界與肉體的程度而定(同上);在來世則是可見的、榮耀的且永恆的(同上)。
親屬:基督藉由道成肉身成為我們的親屬,這是極大的安慰(第二卷第二百九十四頁);並藉由我們的重生(第二百九十五頁);作為親屬,祂是我們的救贖主(同上);支付了祂被擄弟兄的代價與贖金(同上);為祂被殺的親屬向兇手報仇(第二百九十六頁)。
知識:信心的第一個根本行動(第三卷第四百一十五頁)。參見「信心」。
知識:真知識是深思熟慮的(第三卷第四百二十五頁);具說服力的(同上);智慧的、審慎的且具指導性的(第四百二十六頁);感性的(同上);實踐的(第四百二十七頁);屬靈的(第四百二十八頁)。
關於神在基督裡的知識:增長的途徑(第三卷第四百三十三頁);閱讀聖言、聽道、禱告、默想、放下偏見(第四百三十四頁)。
使人能忍受試煉(第四卷第二十八頁)。
關於聖經的知識,並以之為樂:必須導向實踐(第六卷第一百零七頁)。
關於神之事的知識:知識的層次(第六卷第一百六十五頁);單純的無知,如外邦人(同上);語法上的知識,而非屬靈的(第一百六十六頁);教條式的知識(同上);恩典的啟迪(同上)。
責備那些僅為了增長判斷力或滿足好奇心而渴求知識的人(第六卷第三百四十七、三百五十二頁)。
健全的救贖性知識:是能堅固人心以抵擋一切迷惑,並使我們站在真理一邊的知識(第六卷第二百五十六頁);是使靈魂降服於真理的統治、生命與大能之下,並敬畏且命令心靈順服的知識(同上);當它賦予我們實踐的審慎時(同上);其卓越性(第二百五十七頁);其廣闊與幅度(同上);其帶來的益處(第二百五十八頁)。
人不是被知識所引導,而是被判斷力所引導(第七卷第二百零四頁)。
神的恩典在人與人之間關於知識的程度與分量上,是自由地做出區別的(第八卷第十一頁);祂分配的主權(第十二頁);公平與比例(同上);神賜給祂所喜悅的人,然而那些默想最多的人,長進也最多(同上)。
救贖性的知識:是一種必須向神祈求的恩惠(第七卷第一百八十三頁);神是其真正的作者(同上);這是神賜予受惠者的一種特殊恩典(第一百八十四頁);禱告是獲得此知識的指定途徑(同上);向神祈求此知識,再多也不為過(第一百八十五頁)。
總體而言,知識是人的卓越之處(第九卷第三十頁);神聖的知識優於所有其他知識(第三十一頁);關於神的知識,實踐的優於推測的(同上);在實踐的知識中,最好的是轉化性的、重生的、救贖性的(第三十二頁);不僅初學者,連成熟的基督徒也當尋求(同上);使我們能逃脫狡詐魔鬼的詭計(第三十三頁);使我們能以與祂卓越性相稱的精確與勤勉來事奉聖潔的神(同上);使我們能為永恆的境界逐步做好準備(同上)。
基督對祂百姓的知識:是按著他們落在祂恩典旨意中的樣式(第九卷第四百零五頁);是按著他們處於祂特別護理照顧下的樣式(第四百零六頁);是按著他們作為祂賞賜恩典之對象的樣式(同上)。
神的知識:是通往永生之路,或是永生的開始,是根基與基礎(第十卷第一百四十、一百四十二頁)。
增長的途徑(第十卷第一百四十四頁);等候聖言的宣講(同上);勤勉閱讀聖言(同上);帶著禱告閱讀(第一百四十五頁);研究受造物(第一百四十六頁);將每一項外在的優勢屬靈化(同上);從肉體的私慾中更徹底地潔淨你的心(同上);提防標新立異(同上);指引(第一百四十七頁);知識的進步在於程度而非部分(同上);聖經中的基本教義是清晰且確定的(同上);這些必要的教義必須毫無懷疑與猶豫地接受(同上);當我們在確定的基礎上領受了較小的真理時,我們必須為之熱心(第一百四十八頁);除非有充分的確信,否則不要接受任何實踐或原則(同上);除了神與基督的知識外,沒有其他知識足以通往永生(同上);這已足夠(第一百四十九頁)。
在信心之前、信心之中與信心之後(第十卷第二百三十六頁)。
神的知識:是通往蒙福的唯一途徑(第十一卷第一百一十八頁);因為永恆狀態的根基必須在此生奠定(同上);若無知識,便無法事奉或享受神(第一百一十九頁);若無作為中保之基督的知識,便無從談起(第一百二十頁);因為神不接受受造物在基督以外的任何尊榮(同上);因為神若不在基督裡,便不是令人安慰的,而是令人恐懼的(同上)。
神對祂百姓的知識:意味著祂在萬世之前對他們的永恆揀選(第十八卷第一百四十頁);祂在時間中對他們的恩典歸正(同上);祂在護理過程中對他們的特別關注(第一百四十一頁);神與他們在神聖典章中,以及在他們整個生活過程中所享有的親密關係(同上);在末日對他們的承認(第一百四十二頁)。
「知識的形式」:是什麼(第十九卷第三百八十一頁);一種語法與記憶性的知識(同上);教條與意見性的知識(同上);一種雖對心靈產生些許觸動,卻微弱且短暫的知識(同上)。
基督的知識:即使是推測性的,也是極大的特權(第二十卷第二十一頁);救贖性的知識是伴隨著信心、愛心與順服的知識(同上);優於所有其他知識(第二十二頁);其果效(第二十四頁);其必要性、喜樂與益處(第二十六頁)。
基督的知識:實驗性的,其益處(第二十卷第五十二頁);經驗賦予我們更親密的知識(同上);對真理更大的確證(同上);對基督及其道路更大的愛慕激勵(第五十三頁);使人在屬天生命中更投入熱心與勤勉(第五十四頁);獲得的動機(第五十五頁);獲得的途徑(第五十七頁)。
在領受主的聖餐時,我們應當省察自己的目標以及我們所做之事的性質(xv. 488);由此而生的益處(489);主餐的目的(490);我們的信仰在聖餐禮上對我們所要求的義務(492)。
紀念基督的死,並非將其視為一場悲劇,而是視為敬虔的奧祕(xviii. 327);兩種最合宜且適時的情感(328):為罪哀慟(同上),以及在基督耶穌裡喜樂(329);反思基督受死的緣由、契機與益處(同上);此舉具有宣告或顯明之意(332);對我們自己(同上);對他人(同上);對神(333);宣告必須是嚴肅的(334);應用性的(同上);實踐性的(同上)。
基督的主權,是對所有人與萬物的一種新的所有權與治理權(xx. 27);這是附加在聖父、聖子、聖靈作為創造主之統治權之上的(同上);是衍生且從屬的(同上);對我們而言是令人得安慰且有益的(28);這是祂藉由自己的救贖與父的賜予而獲得的(同上);我們藉由自願的順服而歸入其下(同上);臣民的特權與義務(29)。
損失,歸正之人將那些曾經視為獲利的事物,如今視為損失(xx. 4)。
失喪,我們在何種意義上被稱為失喪的(xviii. 155);真實且確實地(同上);在我們自己的感受與認知中(156);基督尋找失喪的人,意味著祂對我們失喪光景的憐憫(158);祂為挽回我們所付出的勤勞與辛勞(同上);祂對失喪者的拯救,是藉由功德與大能(160)。
羅得的妻子,她的罪(xv. 370);她的審判(371);默想此例的益處(373)。
愛筵,並非強制性的,但被允許(v. 274)。 在聖經中,愛筵在何種程度上是被認可的(xv. 345)。
愛,克里斯多福(Christopher Love),其葬禮講道(ii. 439)。 愛,在禱告中既被實行也得以增長(i. 30)。 按世俗格言,愛應從家裡開始;按基督的指引,愛應始於神(i. 71)。 神裡的愛,有兩種:仁慈之愛與喜悅之愛(i. 385)。 對神與鄰舍的愛,在店鋪中比在修道院裡更能得到操練(ii. 97)。 對神的愛,其根本與內在的行動是渴慕祂(ii. 236);並以祂為樂(237);其外在的果效是遵行並忍受祂的旨意(238);其屬性(239);非思辨的,而是實踐的(同上);超越性的(同上);必須由神親自引導(240);這對未歸正者(242)與已歸正者(243)皆有必要;為此目的賜下成聖的聖靈(245);為此目的設立恩典媒介(同上);天命護理亦趨向此目的(246)。 愛,是神一切恩典的根基,也應當是我們一切義務的根基(ii. 344)。 神對罪人的愛,顯明於我們藉基督所得的救贖中,這在禱告中給予我們極大的膽量與鼓勵(iii. 148)。 神對失喪世界的普遍之愛,魔鬼試圖隱藏並遮蔽(iii. 150);當此恩典應用於我們身上時,便是特殊的愛(同上)。 神之愛的白白賜予,並不排除基督功德的豐滿(iii. 269)。 神的愛,其偉大(iii. 375);其古老(同上)。 愛,是信心的果效,是一切義務的基礎,因此是發現屬靈光景的最佳途徑(iv. 199)。 愛,是一種恩慈且聖潔的情感(v. 72);源於對神在基督裡之愛的感知與領悟(同上);其直接原因是神的恩典(73);其對象是神自己(同上);藉由渴慕與喜悅而指向其對象(同上);神已命令(74);神已配得(75);愛的本質顯示神是其合宜的對象(82);愛的證據(85);愛的幫助(86)。 神對我們的愛,其古老(v. 75);其白白賜予(76);其表達的頻繁(同上);其表達的多樣(77);其果效(78);創造性的(同上);保守性的(79);救贖性的(80)。 基督徒之間的彼此相愛,其理由(v. 94);沒有人能有比這更好的理由去彼此相愛(同上);沒有人能有比基督的愛更高的動機(95);沒有人能有比基督的新命令更大的責任(同上);指引(96)。 愛,在所有恩典中,最需要持守(v. 344);愛的衰退表現於程度的減弱(345);或行動與操練的中斷(同上);防止愛心冷淡的規則(346);對神的愛,會促使我們期待基督的第二次降臨(347)。 愛,是為神及一切屬神的事物而造;恨,是為罪而造(viii. 155)。 神對基督的愛,作為神(xi. 74);作為中保(同上);對聖徒的愛(76);這兩者之間存在差異(77);但亦有相似之處(78);相似的基礎,即親近與相似(同上);相似的屬性(79);兩者皆是白白的(同上);溫柔且深情的(同上);永恆的(80, 109);不變的(80);果實與果效(81);祕密的交通(同上);屬靈恩賜(同上);扶持與恩慈的保護(同上);對事奉的悅納(82);賞賜(同上);主要應以祂的屬靈恩惠來衡量(83);感知並舒適地領悟此愛的重要性(85);確保此點的途徑(同上);對那些擁有愛的果效卻未有愛的感知之人的安慰(86);在愛中與神相關的證據(87)。 神在基督裡的愛,是一切其他恩惠與恩典的根基(xi. 136);我們裡面所有的良善皆源於此(同上);我們裡面對神的愛源於祂對我們的愛;祂對我們的愛存在於我們裡面,表現為果效,以及感知與體會(137)。 對基督的愛,將公眾利益置於我們個人永恆利益之上,是此愛無疑的證據(xii. 2)。 神的愛,沒有什麼比這更值得我們去愛(xii. 273);當愛世界的心掌權時,對神的愛便無法掌權(同上);這是我們在一切患難中得以支撐的安慰(同上);此愛有兩種行動:渴慕神與以神為樂(274)。 對神的愛,其對象、行動與屬性為何(xii. 276);在對象方面,有雙重動機激勵我們愛神,因為祂是良善的且行良善之事(同上);這種良善有三種:本質上的、道德上的與恩惠性的(同上);行動,其意義為何(278);此愛的屬性為何(279);為何對神的愛被視為我們在神兒女特權上有份的證據(281);對神的愛是有效呼召的一種確實且可感知的標記(283);勸勉人愛神(285)。 愛,具有不可戰勝的力量(xii. 400);伴隨著渴慕、盼望與喜悅(同上);這部分源於特權的真實價值,部分源於他們對此特權的尊重與看重(414);沒有什麼能使我們與這愛的享受隔絕(同上);我們應當對此深信不疑(415);在我們心中產生此確信的途徑(同上);那些致力於愛神並以被神所愛為幸福的基督徒,比其他人更具優勢(418)。 基督的愛,是確保信徒在爭戰中得勝,並使他們勝過一切試探的力量(xii. 405);聖經的證明與基督之愛的屬性(407);這是一種超越的、溫柔的且恆久的愛(同上);這是一種運作且有效的愛(408)。 神在基督裡的愛,其意義(xii. 413);當神子民確信此愛時,他們認為這是一種蒙福且舒適的處境(同上)。 基督的愛,是所有對神榮耀之真誠渴慕的根源與原則(xiii. 122)。 最強的論證與最大的恐懼,若沒有愛,皆無效用(xiii. 139)。 對神的愛,廣義上指第一塊法版(十誡前四誡)的義務(xiii. 140);更具體地指我們對祂的喜悅與快樂(同上)。 對基督的愛,其意義(xiii. 140);對神的愛之區別(同上);其一般本質(141);其特殊對象(142);其獨特的果效(同上);它對我們義務與行動的影響(143);這種對基督的愛何以對我們產生如此大的力量,或如何在我們裡面作成(146);對象的價值與隨之而來的益處(147);它被我們思考與應用於我們身上的方式(148);愛的幾個層次之區別(149);因世俗利益或肉體動機而愛基督,暴露了對宗教之報酬與獎賞的罪惡性考量(152)。 愛,其意義(xiii. 143, 174, 178)。 良心個案研究:(1)神是否僅因祂的恩惠性良善而受愛,而非因祂本質與道德上的完美?(xiii. 149);(2)關於對神愛我們之實際確信(154);(3)關於我們裡面愛的強度與程度(156);(4)關於愛的衰退(159);(5)關於盡心愛神(169);(6)關於如何獲得或增長愛(175)。 愛的幾個層次之區別(xiii. 149);對神愛我們之具體確信是非常令人安慰的,但並非絕對必要(154);神對我們的愛是我們愛神的理由(同上);確據是愛的果子,而非愛是確據的果子(155);比較是發現愛的最佳途徑(156);愛不應以生動的行動來衡量,而應以堅實的尊重與穩定的心志來衡量(157);堅實尊重的果效(158);離棄起初的愛,不僅是假冒為善者,也是神的兒女可能罹患的疾病(159);儘管此病兩者皆有,但在結果與結局上有所不同(同上);愛的衰退是一大普遍的罪惡(162);許多受此影響的人對此知之甚少(163);此衰退見於兩事:程度的減弱與行動的中斷(同上);此衰退的原因與補救(166);如何將盡心愛神與愛丈夫、妻子、兒女、朋友與親屬相協調(169);視為律法的要求與福音的準則(170);若我們不想喪失我們在聖約中誠實的權利,我們在多大程度上被要求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171);神並不要求我們除了祂之外什麼都不想,但必須盡心到一個地步,即沒有什麼被愛得超過祂、與祂相等,或與祂對立(172);我們如何知道我們裡面有對神的愛(173);愛的恆久證據是順服,或在凡事上取悅神的普遍決心與關切(174);此順服必須是積極的、恆久的且喜樂的(同上);在順服的過程中,神會安排特殊的試煉來考驗我們對祂之愛的誠實(175);我們必須做什麼來獲得或增長對神的愛(同上);儘管我們禱告,我們也不可忽略使用媒介(176);激發我們愛的媒介在於何處(同上);勸勉人愛神(177);沒有此愛的悲慘後果(178);我們藉此所得的益處(179)。 愛世界,是愛神的主要阻礙(xiii. 177)。 對鄰舍的愛,是保持我們對神之尊重的途徑(xv. 287);對此愛的委身(288);對鄰舍的愛應延伸到何種程度(289)。 愛世界,使心偏離基督並與基督為敵(xvii. 18);使靈魂傾向一切邪惡(19);破壞順服的原則(同上);阻礙良善的領受(21)。 對神的愛,廣義上指第一塊法版的一切義務(xviii. 137);或嚴格地指那區別於信心與盼望的特殊恩典(138);渴慕(同上);喜悅(139);回報(同上)。 因患難而質疑神的愛,是愚昧的(xix. 15)。 基督的愛,大到我們無法思考或表達(xix. 17)。 基督的愛,是人類救贖的根基(xix. 83);在救贖工作中顯得最為顯著的屬性(84);一種白白的愛(85);一種真實的愛(同上);卓越且超越的愛(同上);豐滿的愛(86)。 行在愛中,不指一兩次行動,而是我們生命恆久的趨勢(xix. 183);愛必須是我們一切行動與義務的根基(184);愛必須居住、掌權並在我們心中作主(185);向他人顯出愛必須是我們生命的事業(同上);基督對我們的愛有其動機(186);也有其榜樣(187)。 神的愛,將我們收養入祂的家並承認我們為祂的兒女,這是一種無法被充分思考與讚嘆的恩典行動(xx. 440);證明雙方之間存在這種關係(同上);這是一種蒙福且榮耀的特權(441);此憐憫與恩典的源頭與泉源是愛(442);隨之而來的益處(同上);就現狀而言(444);就來世而言(445);信徒應當激勵自己去熱切思考這偉大的愛(446)。 對他人顯出愛,是信徒的一大義務(xxi. 87);彼此相愛是什麼意思(同上);此愛的行動與果實(88);愛眾人是什麼意思(91);我們應當愛眾人的理由(92);神如何將這愛他人的義務推薦給我們的順服(93)。 愛弟兄,是從死入生的確實標記(xxi. 114);從死入生是什麼意思(同上);愛弟兄應如何理解(117);為何將如此多的分量歸於此愛(119)。 對弟兄的愛,在於何處(xxi. 215);它如何與對基督的信心結合(216)。
神的慈愛,指祂根據自己的動機行善的性情,或祂樂意向受造物,特別是祂的子民行善的傾向(ix. 90);這是普遍的,對祂所有的受造物,特別是人類(同上);或是特殊的,對在基督裡的信徒(同上);其證明與彰顯(91);為祂自己的榮耀而行(92)。
私慾,作為一種力量,指那在所有官能中,對良善習慣性、原始且根本的無能,以及對邪惡的傾向(iv. 94);作為一種行動,不過是肉體本性在我們裡面的興起與騷動(同上);藉由暴力或諂媚來誘惑靈魂(96);私慾的猛烈(97);如何制止(104)。 私慾,適當地指靈魂對罪的熱切騷動;快樂,指靈魂在罪中所獲得的滿足(iv. 325)。 隨從私慾而行(v. 312);甘心順服私慾,將其視為律法與主人(同上);習慣性的實踐與遵守(同上);愚昧的放縱(313);這是未歸正的標記(同上);勸阻(314)。 「肉體的私慾」,其組成(xvi. 93, 94, 110)。 「眼目的私慾」,其組成(xvi. 93, 95, 113)。 私慾,即使在敬虔人的心中也會爭戰(iv. 330);與惡人的心不同(331)。 儘管私慾與恩典爭奪每一寸土地,卻容易向隨之而來的敗壞讓步(iv. 412)。 私慾必須藉由治死罪來預防,藉由警醒來壓制,並藉由決心來阻止其執行(v. 316)。 私慾越是被治死,我們就越真誠地尋求神的榮耀(xiii. 136)。 愚昧的私慾(xviii. 192);有害的(同上);破壞我們的平安(同上);傷害恩典(193);其趨向是今世的毀滅(同上);沉淪或永恆的定罪(同上)。
奢華,一種對我們而言非常自然的罪(iv. 412);主要發生在富人身上(同上);他們的豐足並不能成為藉口(同上)。
說謊,說謊之道,通常指罪惡之道(vi. 276);或特別指虛假的罪(277);人強烈地傾向於說謊(278);這與神兒女的性情與誠實最不相符(同上)。 在通常的理解中,說謊是指說出虛假的話,並意圖欺騙(ix. 187);或隱瞞應當承認的真理(188);或當我們的行為與我們的信仰不符時(同上);應當被憎惡與厭棄。 對神說謊,不僅證明了虛假與假冒為善,還證明了對神有惡意或邪惡的思想(xix. 279);對人說謊,是斷言性的或承諾性的(280);不同種類(同上);戲言的謊言(同上);方便的謊言(281);惡意的謊言(同上);在日常商業中(282);在法庭上(同上)。 說謊,是一種最違背神本性的罪,因為神就是真理本身(xix. 283);耶穌基督以誠實與真理著稱(同上);沒有什麼比這更使我們像魔鬼(同上);一種最違背聖徒裡面所作成之新本性的罪(284);一種最違背人類社會的罪(同上);一種神極其憎惡的罪(285);一種在人眼中可恥且可憎的罪(同上)。
官長,其關於宗教的職責(v. 237)。 官長,其壓制錯誤的職責(v. 120)。 在基督作為中保之下(x. 131)。 在違背神話語的事上,不可順服官長(xiv. 424);他們並不總是基督最好的朋友(425)。
神的威嚴,偉大且榮耀(i. 403);在目前的狀態下,我們無法承受任何非凡的彰顯(406)。 聖經的威嚴與平靜(viii. 335)。
惡意與不善,導致毀謗(ii. 276)。 猶太人的惡意,其行動被歸因於神的命定(iii. 369)。 惡人對神兒女的惡意,源於嫉妒他們的利益、他們在世上的尊榮與尊重(viii. 129);源於對他們聖潔的仇恨(同上)。
人,其自然光景如聖經所載(i. 139);生在罪中(同上);貪婪於罪(140);罪是他心中恆久的架構(同上);他無法自我挽回(同上)。 基督被稱為人子,並非否認祂的神性,而是表達祂人性本質的真實性(xviii. 155)。
神的名藉由基督向祂的子民顯明,是藉由外在的啟示與內在的照明(x. 198)。 聖徒的顯現,聖徒將如何顯現(xii. 155);伴隨他們顯現的情境(同上);我們應當熱切渴望並期待此顯現(156)。
人類普遍偏離了神與通往真正幸福的道路(iii. 296);所有人按本性都是罪人(297);所有達到理性使用年齡的人,都實際地得罪了神(299);這種離棄神,恰當地以羊的走迷來代表(301)。參見「離棄」。
大罪人,猶太人給安提阿古(Antiochus)的名字(iii. 31);適用於教皇制度(32)。
人的無能,無法自救脫離苦難(v. 473)。
曼頓博士,葬禮講道(xxii. 125)。
婚姻,在其純潔中,可以與最嚴格的聖潔規則並存(ii. 100)。 當雙方從神手中領受彼此時,婚姻是聖潔地進入的(ii. 163);當在選擇對象時遵守神話語的指引(同上);關於父母的同意(164);關於以正當、甚至宗教的方式贏得彼此(同上);關於藉由基督澄清我們的權利與名分(同上);關於目的(165);在婚姻中應承認神的護理(同上);聖潔地進入婚姻是一項必要的義務(166);在進入婚姻時,我們應當祈求祂的許可(169);祂的指引(170);祂的祝福(同上);給進入婚姻者之建議(同上);神不應有所損失(同上);祂應有所獲益(171)。 使徒保羅將律法比作婚姻(xii. 104)。
馬利亞,童貞女,羅馬天主教徒向她禱告多於向神禱告(iii. 99)。
主人,選擇主人是屬於我們義務的重大事務(xi. 309);在選擇中,我們受權利與利益的考量所引導(310);兩個主人,是罪惡的自我與聖潔的神(同上);沒有人能事奉兩個主(311);按本性我們都是罪的奴僕,恩典使我們成為神的僕人(312);兩類僕人都會收到與他們所做工作相稱的工價(314);選擇事奉神的考量(同上);並持續在其中(315)。 兩個主人,瓜分了世界,即罪與神(xii. 248);兩種事奉都是藉由同意而進入的(同上);罪是一個篡位者,是我們與神的共同敵人(249);因此我們有義務將自己交給主(同上);以心靈完全的同意(250);出於對祂愛與憐憫的深刻感知(同上);帶著祂的權利被耽擱已久的悲傷與羞愧(同上);決心必須是完全且徹底的(同上);順服祂的處置與命令的旨意(251)。
匹配,在良心能獲得堅實的安息與平靜之前,必須達成三種匹配(iv. 123);神與人必須被帶到一起(同上);公義與憐憫必須被帶到一起(124);安慰與義務必須被帶到一起(126)。
馬修·朗吉(Matheo Langi),薩爾茨堡大主教,關於天主教會的改革(xiii. 221)。
卑微的境遇,敬畏神的人可能被降至此(viii. 490);使他們知道他們的幸福不在這世上(同上);切斷肉體的幻想與私慾的燃料(491);使他們能感知神對他們罪惡的不悅(同上);使他們學會靠應許生活,並操練受苦的恩典(492);使神能向祂的敵人證明,有一群人是無私地事奉祂(同上);使祂的榮耀在他們的拯救中更顯明(同上)。 卑微與缺乏外在的排場與輝煌,是接納基督及其國度之事的主要偏見(iii. 223);然而這是神特別的安排(228);祂在出生、生活以及在人面前顯現的方式中,甘願採取此卑微(229);祂的卑微對人類是一大憐憫(231)。
媒介,若沒有神的祝福,任何媒介都無效(i. 276)。 媒介,神在自然界與屬靈界皆藉由媒介作工(ii. 318)。 使用媒介的義務,與人的無能是可以協調的(v. 482)。 主既差遣也祝福媒介(vii. 210)。 無論是道德的還是儀式的,若沒有信心伴隨,皆無效用(iv. 454)。
從吃者出來的食物(v. 377)。
默想,偶發的默想,是一種靈魂將其所接觸的每一對象屬靈化的行動(vi. 139);設定與莊嚴的默想(140);反思性的,人與自己心靈間莊嚴的對話(同上);直接的,當我們在神的話語及其中所含之事上操練我們的心思時(同上)。 一項義務(vi. 141);一項必要的義務(同上);一項有益的義務(142)。 默想與研究對於順服是必要的(vii. 18);為了知道神的旨意,理解我們的義務(19);為了保持對我們義務的新鮮記憶(同上);為了激發我們的情感(同上);為了顯示我們的愛(同上)。 對神誡命的默想,其必要性(vii. 333);真理隱藏在心中,若不藉由深刻、嚴肅且迫切的思想來改進,便毫無功效(同上);神不會接受隨意與偶然的事奉(334);為了將我們的思想從其他事物中轉移出來(同上);為了將我們的原則保持在視野與記憶中(同上)。 對神話語的默想,源於對它的愛(vii. 478);並增長此愛(479);勸勉人默想(481)。 三種默想(viii. 12);觀察的默想,當人比較話語與護理時(同上);研究與探索的默想,探究神的話語以找出祂的心意(同上);考慮的默想,當我們考慮所讀與所聽的,它如何適合使用與實踐,以及它對我們永恆的禍福有何重要性(13);私下的默想,必須與公開的聽道結合(同上);對恩典的改進有極大的幫助(14)。 一項必要的義務(ix. 78);對我們自然官能的一大幫助(79);對我們的恩典(同上);對我們的義務(80);勸勉人默想(同上)。 信心的燃料(xiii. 376)。 默想的果實(xiii. 406)。 默想,該詞的意義(xvii. 264);其內容(267);其必要性與益處(274);指導我們進行此聖工的規則(277);阻礙(281);幫助與補救(同上);聖餐禮上適宜的默想(288);默想的時間(298);默想的人(299);關於對象選擇的規則(300);方法與方式(303);默想的具體對象:人的終極目的(306);罪的罪惡性(314);福音的卓越性(331);護理(339)。
中保,基督作為中保的職分,要求祂必須是神也是人(i. 480)。 藉由耶穌基督作為中保來承認並敬拜神,是基督教信仰的總綱(xviii. 260);因我們與神的距離(261);以及我們與祂的不和(同上);除了基督,沒有人適合此職分(262);因祂的中保職分而產生的安慰與義務(264);誰領受祂中保職分的益處(266);那些承擔起作祂僕人與基督順服臣民之名分的人(同上);那些真正進入福音狀態的人(267)。
溫柔,招致傷害,但總是付出自己的代價(iv. 417)。
合宜,神將祂的子民塑造成祂所命定的那種蒙福狀態(xii. 478);此合宜意味著什麼(同上)。
麥基洗德,基督的預表(i. 479)。
記憶,記憶力差,是神子民所困擾的一大缺陷(v. 307)。 成聖的記憶,聖靈使用它,在我們需要時將聖經帶入我們的記憶(vi. 104)。
人,基督在救贖工作中運用人的事奉,這並非出於匱乏,而是出於寬容(x. 196);這最能榮耀神(同上);它考驗我們的順服(同上);這是最合理的方式(同上);最穩妥的方式(197);一種令人安慰的方式(同上)。
商人,極易產生帶有肉體傲慢與自信的思想與言論(iv. 388)。
憐憫,普遍的憐憫,神賜予我們擁有(i. 150);祂賜予我們權利與名分(151);祂賜予我們持續擁有(152);祂允許我們使用(同上);祂賜予我們使用的能力(153);祂賜予我們聖潔的使用(同上);祂賜予我們在聖潔使用上的自然祝福(154);祂賜予我們對它們的滿足(同上)。 普遍的憐憫,在賜給某些人而對其他人保留時,有一種揀選與遺棄(i. 162)。 普遍的憐憫,在其中應承認主的良善(vi. 157)。 神的憐憫(複數),指神此屬性的豐盛與完美(vi. 441);其頻繁(442);我們需求的各種(同上);將要賜給我們的許多恩惠(443)。 賜給神某些兒女的憐憫,應當且確實是其餘所有人喜樂與安慰的契機(vii. 281);他們都是一個身體的肢體(282);這是為了神的尊榮與榮耀(283);這是為了所有人的益處與安慰(同上);喜樂是可傳達的(284)。 神的拯救性憐憫,僅僅擁有是不夠的;我們必須祈求能在自己的靈魂中經歷它們(vii. 313);對憐憫的感知或參與,對信徒而言是生命的生命,缺乏它對他們而言是一種死亡(314);勝過自然生命,是屬靈生命的活力,是永恆生命的開端與保證(同上)。 偉大且溫柔的憐憫,在於主耶和華(ix. 159)。 屬靈的憐憫,感恩的主要主題(xi. 325);它們是有區別的(同上);它們關係到更好的部分(同上);它們是以昂貴的代價買來的(同上);它們與天堂有密切的聯繫(同上);它們傾向並使心靈適合對神的讚美與感恩(同上);它們絕不會在憤怒中賜下,外在的憐憫則可能(同上);它們使我們在神面前蒙悅納(同上);我們需要承認它們,使神能獨得榮耀(同上)。 已領受的憐憫,呼求相應的回報(xvii. 386);根據我們所領受的來回報是什麼意思(同上);當心靈因享受憐憫而高傲時,這是我們在憐憫下不知感恩的標記(390);反對自我依賴之驕傲的警告(393)。 舊有的憐憫,特別是國家的憐憫,不應被遺忘(xviii. 41)。 所有的憐憫,都藉由基督的血流向信徒(xx. 186)。
憐憫與真理,聖約的兩根柱石(i. 67)。 神因憐憫的行動而無所損失(i. 68)。 神所有的恩賜皆出於憐憫(i. 155)。 藉由一種赦免的憐憫,我們時刻存活(i. 157)。 憐憫的價值(ii. 20);勝過祭祀(同上);優於對安息日外在的遵守(21);多於福音外在的敬拜(同上);比福音所有的恩賜更卓越(同上);沒有它,對神的信心與愛便不純正(同上);獲得憐憫的資格(同上)。 憐憫,為何人對憐憫感觸不深(ii. 343);愚鈍的粗心(同上);不信(同上);不考慮(同上);缺乏聖靈的光照(同上)。 憐憫,若不使用媒介,絕無法獲得(iv. 9)。 從神而來的一項憐憫,只是通往另一項的階梯(iv. 44)。 「憐憫向審判誇勝」,對此的不同解釋(iv. 225)。 神以喜悅行憐憫的行動(iv. 231);在我們裡面,這是我們在神裡面有份的標記(同上)。 憐憫,顯示給那些冒犯的人,或顯示給那些缺乏的人(iv. 320)。 憐憫,是我們從神那裡得到一切良善的起因(v. 56);整本聖經的目標是呈現神是慈悲的(57);被呈現為祂的喜悅與快樂(同上);聖經呈現神在行憐憫,儘管對祂的榮耀有暫時的損害(同上);談論許多祂準備好接納回轉罪人的事(58);神不僅允許他們來,還親自邀請那些懶散與退後的人(同上);那些拒絕祂恩典邀請的人,祂長期忍耐(59);不僅是話語,也是護理,以及神對受造物的一切安排,其目標皆是呈現祂是慈悲的(同上);以許多概念呈現給我們(60)。 主耶穌基督的憐憫,仰望祂的憐憫,意味著忍耐(v. 349);但主要是盼望(同上);藉由頻繁且嚴肅的思想來顯露(350);藉由衷心的呻吟、嘆息與渴慕(351);藉由生動的品嚐與體會(同上);使我們致力於清除罪惡(同上);使我們的心從眼前的事物中抽離(同上);使我們正直與誠實(同上);在困難與患難中支持我們(352)。 憐憫,對神而言是自然的(vi. 446);對祂而言是喜悅的(447);在祂裡面是豐盛的(同上);是神性的一大奇蹟(同上);祂是憐憫的傳達者(同上)。 憐憫,是我們從神那裡所期待的一切之源泉(vii. 124)。 神的憐憫,所有人的心靈都充滿了對憐憫的領悟(vii. 187);每一個受造物都是憐憫的紀念碑與見證(同上)。 憐憫,指一種憐憫受苦者的傾向與意願,以及對悲慘者提供幫助與救濟的實際表現(vii. 301);其對象是憐憫(302);聖經充滿了憐憫(303)。 神的憐憫,對祂的子民比對其他人更多(vii. 303)。
神最優秀的僕人,除了懇求神按著祂的恩慈待他們之外,別無更好、更合宜的申訴理由(《湯瑪士·曼頓全集》第八卷,274頁);因為自從墮落以來,人除了藉著恩典之約與純粹的憐憫之外,再無任何可誇之處(同上);正如最聖潔的聖徒也毫無功德可言,反倒有許多虧欠(275頁);此乃源於聖徒的謙卑(276頁)。
神是祂對我們一切恩惠或恩慈對待的原因(第八卷,369頁);因為我們裡面並無任何事物能感動祂向我們施恩(370頁);反之,無論在歸正之前或之後,我們裡面都有許多與此相悖的事物(同上)。
神聖良善的一種形式(第九卷,160頁);意味著神心中存有隨時的傾向,要在我們犯罪之後仍拯救我們脫離苦難(同上);這種良善分為普遍的、特殊的或獨特的;獨特的良善是賜給神在基督裡的選民,顯明於赦免他們一切罪孽的最初恩典中(161頁);並顯明於他們所需要的一切後續恩典中(同上);這種良善的溫柔,藉著基督(祂是父的形象)在肉身之日的憐憫顯明出來(162頁);顯明於祂樂意垂聽並幫助祂子民脫離患難(同上);顯明於祂施憐憫的動機,即僅僅看見我們的苦難(163頁);其偉大之處(同上);顯明於神所施恩惠之眾多(同上);顯明於祂賜給每個人的恩福之多(164頁);顯明於這些恩惠的偉大果效,即差遣祂的兒子與賜下聖靈(同上)。
憐憫與慈愛之工,而非僅是虔誠之工,被指定為赦免宣告的理由(第十卷,58頁);此處以特殊代指一般(同上);之所以特別挑選憐憫之工,是因為猶太人對此比對敬拜之舉更為疏忽(59頁);這些行為最為明顯且可感(同上);慈愛的卓越性在此得到彰顯,並被推薦給貪婪的世界(同上)。
神使一件事成為另一件事的憑據(第十一卷,135頁)。
神的恩典,儘管祂的子民有許多罪惡與過犯,卻並未完全對他們失效(第十八卷,46頁)。
恩典與憐憫,兩者之區別(第二十卷,342頁)。
功德,基督功德的介入,並不妨礙赦免的自由(第一卷,196頁)。
基督的功德,並非神愛的第一因,而是神愛的彰顯、果實與結果(第二卷,341頁)。
彌賽亞在舊約中被應許為神(第一卷,447頁)。
猶太人對彌賽亞的錯誤觀點,是他們拒絕基督的原因之一(第三卷,196頁)。
米迦勒,即天使長,並非如某些人所臆測的是基督(第五卷,243頁)。
半夜起來感謝神,既不能被強制為一種義務,也不應受到譴責(第六卷,170頁)。
心思的敗壞與心靈的感官主義是並存的(第五卷,266頁)。
體貼肉體,是指肉體對所有官能——悟性、意志與情感——以及對我們的實踐與生活方式所產生的影響(第十一卷,459頁)。
心思的運作,分為:邏輯推論(λογισμοί),即論辯與推理(第十八卷,400頁);沉思(θυμήσεις),即默想(401頁);或意念(νοήματα),即籌算與謀略(同上)。
牧者,三件事造就禱告、默想與試探(路德語)(第一卷,215頁)。
特別容易暴露於虛榮之中(第三卷,305頁)。
是從百姓到神,以及從神到百姓的提醒者(第五卷,171頁)。
勸勉牧者應致力於合一(第五卷,400頁)。
應為其牧養的群羊禱告(第十卷,248頁)。
福音的牧者被勸勉在共同履行職責時,應有更大的和諧與友愛(第十卷,332頁)。
不僅要研讀新事物,更要反覆教導那些具有普遍用途的真理(第十卷,406頁);並須謹慎:僅限於主要且必要的議題,且須以多樣化的方式強化,以避免冗長乏味(同上)。
牧者與會眾,彼此對待的義務(第十卷,479、488頁)。
當人處於良心困苦時,牧者便顯得重要(第二十一卷,254頁)。
事奉的工作,在於動搖並擊潰魔鬼的國度(第一卷,99頁)。
福音的事奉,在卓越性與必要性上,皆超越先知的事奉(第二卷,131頁)。
關於神的事奉與職分,是最低微卻尊榮的(第四卷,15頁)。
事奉的工作,不在於與鬼魂或過時的觀點爭辯,而在於對抗當代的錯誤與罪惡(第四卷,436頁)。
聖潔是事奉良好的預備(第十卷,417頁);那些被指定以特殊方式事奉神的人,必須追求特殊的純潔(同上)。
事奉呼召的必要性(第十卷,472頁);分為非常規與常規(同上);常規呼召包含內在呼召(同上)與外在呼召(473頁);選舉是百姓的權利(474頁);按立是長老的權利(475頁);確認則是官長的權利(同上);這是一項職分(477頁);一項常設職分(478頁);事奉的卓越與尊嚴(484頁);事奉的義務(485頁)。
和好的事奉,牧者是「基督的使者」,要使我們與神和好(第十三卷,290頁);其職分性質的解釋(同上);其價值與權柄(291頁);其信息所當受的信任與尊重(同上);其職分執行的態度(293頁);應以愛與溫柔、謙卑與忍耐為之(同上);其所傳遞的事項或信息,即藉著基督與神和好(同上);勸勉罪人與神和好(295頁);其必要性(同上);神在此事上的降卑(301頁);此特權的價值與意義(302頁);其所帶來的益處(303頁);拒絕此和好是對神極大的羞辱(同上);勸勉基督徒要更深地與神和好(304頁);勸勉的理由(同上)。
神蹟,在一個時代為證實真宗教而行,應足以供後世參考(第一卷,298頁);為何現今不再必要(299頁)。
天主教的神蹟,拒絕其神蹟的理由(第三卷,67頁)。
是超凡的作為(第三卷,71頁);其作者是神,無論是直接或間接(同上);其目的是證實某種真理(同上);基督的神蹟,對於證實祂的身分與職分是必要的(72頁);且已足夠(同上);當基督的信仰得到充分證實後,神蹟便停止了(73頁);那些聲稱能重現神蹟的人,令人懷疑(同上);為證實錯誤教義而行的,是虛謊的奇事(74頁);天主教的神蹟即屬此類(同上);天主教試圖藉此證實的七點(同上);朝聖、為死者禱告、煉獄、向聖徒祈禱、崇拜聖像、崇拜聖體、教宗的首席權(75頁)。
奉基督之名所行的,是藉著能力而行,但終結於憐憫(第四卷,453頁)。
是莊嚴的證實,或是從天上帶來的專利證書,用以授權某人或某種教義(第十卷,441頁);現今不再必要,因為同樣的教義與準則已不變地傳遞給我們(442頁);這些對我們而言已得到充分的證實(443頁)。
歡樂,基督徒的歡樂應當是感恩(第十九卷,209頁)。
過失,基督徒真實或被認為的過失,其羞恥會歸於神與宗教本身(第六卷,413頁)。
某些肢體的過失,不應成為譴責整個身體的理由(第十卷,349頁)。
苦難,根據我們的計算方式,可以是甜的或苦的(第四卷,22頁);不可憑感官判斷(同上);而應憑超自然的亮光(同上),並基於超自然的根據(同上)。
人的無能,無法自救脫離苦難(第五卷,473頁)。
苦難,是亞當子孫共同的重擔(第十九卷,126頁);有德行的好人因其性情與世界狀態,比他人更為痛苦(同上);在所有好人中,基督徒最為痛苦(同上);為引導人過敬虔生活,所需要的動機必須大於世界的試探(127頁);基督已應許了一種能抵銷所有這些患難的幸福(同上);這幸福是在總復活或基督降臨審判時(128頁);基督徒之所以是眾人中最痛苦的,並非就其內在享受而言,而是就其外在境遇而言(131頁)。
基督的差遣,是由父所為(第十卷,462頁);包括對該位格的指定(463頁)、祂對該工作的資格(同上)、祂的權柄與能力(467頁);差遣的目的(同上)。
外邦人的宣教士,是否可以在不試探神的情況下,向祂祈求神蹟的恩賜?(第一卷,299頁)。
譏誚者與嘲弄者,在末世的猖獗(第五卷,323頁);通常是罪人中最壞的(同上)。
修道院等,天主教的修道院,是污穢的巢穴(第五卷,275頁)。
凡欲得恩典者,必當尋求恩典之源,九. 391。
神的子民對恩典極其珍視與看重,十八. 147;此乃出於屬靈的本能,同上;出於經驗,148;出於必要性,149;出於實用與益處,同上;他們看重恩典勝過一切事物,150。
關於「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教導,這是一條確實且完備的準則,二. 370;塞維魯(Severus)曾將此語刻於宮殿,並以金字鐫刻在司法廳內,同上;從反面考量,371;從正面考量,374;對反對意見的辯駁,377;其基礎與公平性,378;在何種意義上這就是律法與先知的總綱,379。
在「我們在天上的父」中,「我們」一詞的力量,一. 54;旨在安慰我們,使我們意識到與神之間的關係,同上;提醒我們所有聖徒在同一位神面前所共有的利益,55。
基督不僅為我們承受痛苦,更承受了我們本該承受的,或者至少等同於我們若因罪受罰所應承受的刑罰,三. 261。
教宗制度(Papacy),其邪惡標誌著它是那「大罪人」,三. 31。
為何未立即毀滅,三. 60;神對它另有用途,同上;用以管教祂的子民,因其罪孽,同上;用以試煉祂的子民,同上;用以醫治我們的分裂,61;用以提醒我們記念祂的憐憫,同上;其排場與權勢在公元1500年左右達到頂峰,同上。
教宗派(Papists),其偶像崇拜受到譴責,一. 320;他們在「事奉」(δουλεία)與「敬拜」(λατρεία)之間所作的區分是荒謬的,321。
他們厚顏無恥地篡奪權柄,稱教宗為教會的元首,一. 462。
他們在「必要義務的誡命」與「成全的勸諭」之間所作的區分,二. 59。
若他們生於此教並死於此教,其得救有極大的困難,若非不可能,三. 78;對於那些無知者,則當另作區分,同上。
他們在傳統方面的錯誤,三. 133。
他們那貶損基督的教義,聲稱基督僅為受洗前所犯的罪作了完全的補贖,三. 277。
他們與索西尼派(Socinians)對亞伯拉罕稱義的解釋,四. 256。
他們關於未成文傳統的謬誤,五. 497;將其置於聖經之上,498。
他們懼怕聖經,如同小偷懼怕燭光,八. 356。
他們藉著荒謬的儀式排場,使宗教變得令人鄙視,十三. 118。
他們關於使徒統緒的辯解,是屬肉體的知識,而非屬靈的知識,十三. 221。
他們關於行為功德的謬誤,十六. 41。
比喻要麼是論證性的,要麼是代表性的,九. 319。
樂園,奧古斯丁、特土良及其他人對此的見解,十四. 36。
赦免,得救確據的基礎,一. 193;尋求與盼望赦免的根據,194。
完全的赦免,但未必總是能感受到,一. 196。
罪的赦免,尋求的必要性,二. 178;既然理性的本性意味著良心,良心意味著律法,律法意味著制裁,即藉由懲罰與獎賞來確認,179;制裁意味著審判者,180;審判者意味著審判日,同上;這對墮落的受造物而言,必然推導出定罪,除非神設立另一個法庭來施予救濟,181;這已按著神的榮耀適當地完成,我們必須懇求我們的赦免,183;若無赦免,我們將陷於悲慘,184;赦免所帶來的益處,185。
若無赦免,便無福分,二. 190;唯有赦免方能解決問題,同上;藉由考量我們所脫離的邪惡,來顯明赦免的福分,191;以及隨之而來的良善,同上;為獲得赦免當做的事,192;神設立獲得赦免的既定條件,是為了祂的榮耀,193;也是為了我們的安慰,同上;這些條件就是信心與悔改,194。
若無補贖而給予絕對的赦免,可能會使神的律法遭受輕蔑,二. 259。
赦免與認罪之間存在著關聯,四. 456。
赦免的白白與即時性,常被濫用以放縱私慾,十一. 302;赦免提供給悔改的罪人,目的是讓他們離棄罪惡,同上;赦免僅屬於悔改者,同上;那些在罪中安然行事的人,被明確地排除在外,303。
新約的恩惠,十二. 120。
赦免與生命,福音教導我們如何成為其參與者,十八. 242;藉由告訴我們基督所成就的,243;以及我們當行的,同上。
若無接納,便無法獲得赦免,但當接納是真實的時候,其感受可能是懷疑的,二十. 32。
罪的赦免,基督為此所做與已做的事,二十一. 271;為何除了基督,無人能獲取此恩惠,274;為使此恩惠應用於我們,信心的必要性,277;洗禮在赦免方面的功用,180。
赦免的憐憫是我們在患難後恢復時,一切盼望與安慰的根基,十五. 438;其理由,同上;這是神主要的榮耀,441;基督教在這一點上超越所有其他宗教的卓越之處,445;這對我們應產生的影響,446。
父母應為子女尋求福分,十四. 391;因剝奪子女受洗的特權,他們所犯的罪比自己意識到的還要多,393;應致力於藉由子女的教育,在家庭中持守宗教,394。
父母的職責很大程度上在於為子女提供合適的職業,十四. 423。
勸勉父母為神教養子女,十八. 93。
勸勉國會致力於追求合一,五. 404。
逾越節的羊羔預表了基督的位格,十八. 477;祂在十字架上的死,同上;祂犧牲的果效與益處,480。
從死入生,其意義為何,二十一. 114;愛弟兄是從死入生的確據,119。
激情,過度與極端的弊害,一. 373。
忍耐,有三種,二. 248;聽道的忍耐,同上;等待的忍耐,同上;工作的忍耐,249;其對宗教的影響,252。
在奔跑擺在我們面前的賽程時,需要忍耐,因為賽程漫長,二. 420;障礙重重,同上;來自旁觀者的挫折,421。
基督在受壓迫下的忍耐,三. 337。
一種極具功用與價值的恩典,四. 33。
基督徒的忍耐,是將整個靈魂降服於神的旨意,四. 419;理智先贊同,意志隨後接受,情感受到約束,憤怒與憂傷被置於聖言的節制之下,同上;忍耐的進程,同上;靈魂在苦難中看見神,看見神以主權行事,而這主權在祂以公義、憐憫與信實所施行的護理中,得到了修正與減輕,同上。
藉由聖徒的榜樣而受到勸勉,四. 426。
神的忍耐,在於直到末日才對祂的受造物施行完全的報復,十. 86。
創造教導我們關於忍耐的功課,十二. 181。
忍耐是盼望的果子,正如盼望是信心的果子,十二. 222;具有三種特質:承擔、等待與工作,同上。
聖經的忍耐與安慰,高於哲學體系所教導的,十九. 12。
忍耐是對痛苦邪惡的對抗性承受,二十. 203;在試煉下的忍耐,是信心的彰顯,204。
在患難中的忍耐與堅定,是對基督的尊榮,二十. 327。
列祖與我們擁有同樣的信心,十三. 374。
保羅向哥林多教會稱讚自己,為虛榮者提供了絆腳石,十三. 100;他的回答與辯護,同上。
保羅看重神的榮耀,勝過他因自身得救而獲得的個人滿足與幸福,十三. 137。
保羅雖是傑出的基督徒,卻仍為腐敗的殘餘而嘆息,十三. 172。
保羅「肉體上的刺」是指什麼,十七. 402。
保羅針對帖土羅控告的辯解(使徒行傳二十四章),十七. 419。
保羅對世俗與外在特權的蔑視,二十. 13;這種蔑視的普遍性,同上。
和平與聖潔,促進此二者的講章,二. 1。
和平是藉由基督的受難所買贖的,即神與罪人之間所成就的和解與友誼,三. 279;基督藉著祂的死,殺死了所有的仇恨,280;神公義的憤怒,以及我們罪中的罪咎與權勢,同上;祂藉著廢除禮儀律,除去了所有仇恨的表現,同上;祂為我們贏得了恩寵,281。
虛假的和平,其根源,三. 282;對自身狀況的無知,同上;疏忽,同上;逃避任何可能提醒我們自身悲慘的事物,同上;分心,283。
和平與醫治必須並行,三. 294。
與神和好,與良心的平安,是兩回事,四. 247。
和平是基督的買贖,是聖靈的工作,四. 313;真正的基督徒會努力持守和平,314;並致力於締造和平,315;在真理的爭辯中,和平可能會被打破,316;但為了和平,絕不可違背真理,同上。
若無公義,和平不過是卑劣的妥協;若無和平,公義不過是粗暴的嚴苛,四. 324。
和平本身是舊約的祝福;在新約中,則與恩典相連,五. 53。
和平是一種內心的寧靜,源於對自己在神面前擁有穩固地位的意識,五. 67;人按本性與神為敵,且與神關係惡劣,同上;人既與神為敵,神所有的受造物也與他為敵,68;處於這種狀態,我們唯有藉由耶穌基督才能與神和好,同上;神既在基督裡與我們和好,萬物便與我們和睦,69;然而,仍有一些苦難留給我們作為操練,而非為了傷害或毀滅我們,70;在天堂裡,和平是完美的,同上。
教會的和平,是呼召我們更加嚴謹與聖潔,六. 220;當我們未被呼召為基督受苦時,我們更應嚴格執行積極的順服,同上。
和平在我們所居住的家庭、城市、國家與社會中是外在的,九. 199;內在的和平,源於稱義或成聖,200;永恆的和平在天堂,同上。
喜愛神律法的人,大有平安,九. 206;因為和平之神是他們的神,207;耶穌基督,和平之君,是他們的救主,同上;聖靈作為成聖者與安慰者,在我們裡面作工,同上;就其本質而言,這平安是偉大的,208;就其程度而言,亦是如此,同上;這並不排除世上的苦難,同上;它使我們遠離罪惡,215。
與神和好,是稱義的果子,十五. 62。
健全的平安,在罪得赦免前無法享受,十八. 223;藉由持守福音的職責,這平安在心中愈發穩固,同上。
與神和好的人,最能邀請他人走同樣的道路,二十一. 450。
神的子民,神在世上有祂特別的子民,祂必認他們為自己的,七. 442;關於是否屬於祂的試驗,443;你何時莊嚴地將自己奉獻給祂?同上;你有什麼與眾不同的地方?同上;你的奉獻是否顯明在你為神而活、為神而行的事上?444。
子民的職責是致力於追求合一,五. 393。
滅亡之子,給猶大的稱號,三. 32;也給了敵基督,同上;教宗不是彼得的繼承人,而是猶大的繼承人,同上。
「完全」(腓立比書三章12節),是一個競技用語,二十. 75。
完全,在此生中可達到的完全,二. 56。
在此生中可達到的一種完全,二. 57;這並非聖徒在天堂將獲得的賞賜之完全,同上;而是恩典與聖潔的完全,同上;且這不是律法上的,而是福音上的,58;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59;不是程度上的,而是部分上的,61;追求絕對完全的理由,62;我們有一位完全的神、一條完全的律法、一位完全的救贖主、一份完全的賞賜,同上;達到完全的方法,64;完全的標記,65。
對基督徒所要求的完全,要麼是誠實,要麼是恆心與堅忍,或是部分上的完全,四. 34。
基督徒必須以完全為目標,並竭力追求,四. 36。
聖潔的完全,可能是在臨終的那一刻達到的,五. 27。
認為某些被賦予特別恩典的人可以完全遵守律法,這是一種教宗派的謬誤,十六. 426。
所有基督徒都必須竭力追求完全,二十. 83;理由,同上;藉此我們的名分得以確證,同上;我們的心在此生中為幸福作了更好的準備,同上;我們的榮耀與福分得以增加,84;達到完全的方法:強大的信心、熱切的愛、活潑的盼望,85;竭力追求完全的一大鼓勵是,基督抓住我們正是為了這個目的與範圍,即我們應當達到完全,同上。
完美,所有世俗的完美,在用途與服務上都有其界限與限制,七. 452;不能給我們的靈魂帶來任何紮實的良心平安與安息,453;不能使我們蒙神悅納,同上;在最大與最深的需要中,如良心的困擾與臨終之時,不能幫助我們,同上;在來世毫無用處,454;在此世,不能預防或消除疾病,同上;一切都在使用中消亡,455。
逼迫,信心是在逼迫中主要受試驗的恩典,四. 31。
神容許君王逼迫祂的子民,是為了顯明即使權柄反對,祂仍能成就祂的工作,六. 216;為了使祂子民的忍耐受到最徹底的考驗,同上;為了使祂的子民斷絕肉體的倚靠,同上;為了使他們對神真理的見證,在世人眼中更加公開與真實,217;就逼迫者而言,其原因是無知與盲目的熱心,同上;對神子民輕率產生的偏見,218;他們在公民政治上的錯誤原則,同上。
逼迫在每個時代都存在,八. 120;在新約中比在舊約中更多、更大、更長久,121;來自偽基督徒的熱烈與暴力,同上;如果我們沒有遭受逼迫,我們應當為此憐憫而祝福神,122;在積極的順服上要更加努力,同上;以更多的忍耐承受較小的苦難,同上;如果逼迫臨到我們,我們絕不可退縮,123。
這是神兒女常見的試煉之一;正如神管教他們是因為他們還不夠好,世界逼迫他們是因為他們太好了,九. 166。
敬虔者從惡人所受的逼迫,是將來審判的明確證明,二十. 207。
逼迫者,逼迫者的不義,對受壓迫者而言是信心的來源,九. 100;因為神與我們共同參與了一項事業,同上;他們越發成熟,等待審判,101。
堅忍,堅忍的教義,五. 43;表面的恩典可能會失去,同上;初步或預備性的恩典可能會失敗,同上;真實的恩典可能會遭受嚴重的衰退,但不會完全喪失,44;那種有助於我們在基督裡得益處的恩典,如喜樂、平安、歡欣等,可能會被挪去,同上;恩典的運作可能會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受阻,同上;恩典若留給我們自己,很快就會失去,同上;堅忍是神的恩賜,而非人的技巧,同上;這並非鼓勵人忽視恩典媒介,同上;或忽視警惕與自我省察,45;或忽視禱告,同上;堅忍確定的根據,46;父神永恆的愛與全能,同上;基督永恆的功德、祂與我們之間緊密的聯合,以及祂持續的代求,47;聖靈持續的影響,同上。
堅忍是藉由神的恩典,但需要我們關懷與勤奮的配合,五. 341;因為我們傾向於背叛,342;持續的誘惑,同上;容易變得安逸與疏忽,彷彿危險已經過去,同上;堅忍的鼓勵,343。
在神的道路上,堅忍的必要性,六. 315;我們繼續前行的理由,與我們開始時的理由相同,同上;背道與跌倒的危險與有害後果,同上。
為了堅忍,必須防禦那些可能從外部動搖我們的事物,六. 317;特別是錯誤,同上;逼迫,318;絆腳石,同上;藉由留意背道的原因,在內部進行防禦,同上;無根據的贊同,319;缺乏在恩典中紮實的根基,同上;未治死的私慾,同上;錯誤的隨意性,同上;自信,320;對新奇事物的渴望,同上;留意最初的衰退,同上;經常回顧你的初衷,並將其與你後來的經歷進行比較,同上。
在某些情況下,堅忍比歸正更困難,八. 192;維持性的恩典對於堅忍是必要的,193。
聖徒的堅忍,或他們在恩典狀態中的保存,是確實可靠的,十. 300;表面的恩典可能會失去,301;初步或預備性的恩典可能會失敗,同上;真實的恩典可能會遭受嚴重的衰退,但不會完全喪失,302;那種有助於我們在基督裡得益處的恩典,可能會被挪去,同上;堅忍的確定性,與使用恩典媒介的必要性是一致的,同上;與警醒一致,303;與禱告一致,同上;這不是中斷的,而是持續的,同上。
堅忍的根據,十. 304;父神永恆的愛與全能,同上;基督永恆的功德,同上;以及持續的代求,同上;聖靈持續的影響,305。
堅忍的教義,被濫用以產生不當的自負與安全感,十一. 305。
位格,基督位格的尊嚴,一. 413。
神格的三個位格,都參與了信徒的成聖,五. 39。
神格的三個位格,都共同促成了信徒的幸福與救恩,十九. 157;父藉著愛,同上;子藉著祂的恩典,158;聖靈藉著祂的相通,同上;這一切都意味著良善、慷慨與寬宏的豐富,159;彼此鋪路,互相配合,同上;他們為何共同參與,160;為了讓我們對這項工作有更高的評價,同上;為了讓我們給予所有位格同等的榮耀,同上;為了讓我們能更自信地期待救恩的開始、進程與完成,161;為了使全部榮耀單單歸於神,162。
基督的個人應用,可能是模糊且被動接受的,也可能是清晰且公開的,二十. 32;前者是必要的,後者是令人安慰的,33;理由,34;因為與我們切身相關的事物最能影響我們,同上;因為普遍的恩典必須轉化為個人的,否則無法使我們獲益,同上;聖經極力強調個人與神立約,同上;我們在祂裡面的關係,是我們安慰與信心的根基,35。
勸勉在無關緊要的事上追求合一,二. 68。
彼得,他提議搭三座帳棚,其中有好的成分,一. 372;也有壞的成分,373;這是激情過度與極端的一個例子,374。
彼得·馬特(Peter Martyr)在拿坡里的講道及其影響,十三. 113。
主禱文中的祈求,為何第四與第五個祈求用「和」字連接,一. 167;因為若無赦免,今生的一切美物都對我們無益,同上;為了向我們顯明我們的不配,168;因為罪是我們從神所期待的一切福分的最大障礙與阻礙,同上。
法老呼喊:「除去這災禍」;真誠悔改的人呼喊:「除去這罪惡」,二. 206。
心硬的一個顯著例子,十七. 221。
法利賽主義在最好的人身上也非常自然,一. 7。
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在施捨上,一. 4;在禱告上,同上;他們禱告是給人看,而不是給神看,8。
他們順服了約翰的洗禮,儘管他們恨惡基督,因為當時這洗禮很受尊崇,十三. 201。
腓利,曾被保羅作為逼迫者所傷害,後來很容易地與作為歸正者的保羅和好,二. 327。
哲學不如基督教,七. 426。
虔誠,虔誠的一個偉大果子與標記,是供給受苦的人,四. 176。
在婚姻狀態中,比在修道院與隱修院中,有更多虔誠的例子,十二. 57。
寄居,敬虔的人將這個世界,以及他們在其中所擁有的一切產業,視為寄居的房屋,七. 66;這裡沒有固定的居所,同上;他們沒有安息,同上;他們相信並期待此生之後有更好的產業,同上;他們不僅期待,而且尋求,67;他們被當作陌生人對待,同上。
旅客,他們應當尋求的最重要的事情,是通往天堂的最直路,六. 183。
在神的道中,他們在流亡與遠離神期間,以及伴隨而來的一切不便中,找到了喜樂的源頭,七. 71;在道中,他們發現了永生,72;以及獲得這應許之福的確切指引,同上;他們同胞的榜樣,同上;許多在途中免於昏厥的及時安慰,同上。
雲柱與火柱,基督的預表,一. 480。
嫩芽,將基督比作嫩芽,是指祂處境的卑微與貧窮,三. 220。
討神的喜悅,從反面來說,不是討肉體的喜悅,十一. 482;不是討人的喜悅,483;從正面來說,這是我們在世上偉大的職責與事業,同上。
討神的喜悅應當是我們偉大的目的與範圍,十九. 290;祂的恩寵是我們的幸福,祂的憤怒是我們的悲慘,同上;作為受造物,291;作為新造的人,同上;除非這是我們的目標與範圍,否則我們無法做到真誠,292;這使我們嚴肅且警醒,同上;在順服的困難中得到慰藉,同上;這是藉由行祂在聖經中所要求我們的事,同上;為了知道祂的心意,我們必須進行尋求與試驗,295。
神在基督作為中保時的喜悅,一. 386;就設計而言,同上;就條件而言,387;就基督對此的執行與管理而言,388;這被提出作為神建立祂教會的根基,389。
基督沒有禁止任何事,除非那可能成為我們的罪或網羅,二. 34。
神在基督手中所興旺的喜悅,是神關於受造物之益處的整個旨意,三. 398;更普遍地,在福音傳遍世界的事上,399;更特別地,在罪人與神和好的事上,同上。
所有的罪都根植於對享樂的愛,四. 98。
外在的舒適與享樂,在使用時應當極其謹慎,五. 77。
享受享樂並不能滿足,六. 7;過度愛享樂會玷污人,8;失去享樂會增加我們的困擾與憂傷,同上。
身體的享樂,神沒有禁止任何一種,除非它阻礙了我們更大的享樂,十八. 373;當心被治死並降服於神時,沒有什麼比蔑視身體的享樂更令人愉悅的了,同上。
神的良善之喜悅,何時在我們裡面成就,二十. 317;當恩典運作且充滿活力時,同上;當聖靈住在我們裡面,使恩典持續運作時,318;當信心的內在與外在行為相結合時,同上;其益處,同上;客觀與主觀的恩典,320;實踐提供了宗教安慰的經驗,同上。
永恆的享樂,勝過暫時的享樂,正如聖潔勝過罪惡,二十. 17。
針對神及其子民在世上利益的陰謀,是一種古老的做法,七. 382;在他們中間煽動分裂,同上;在他們與統治者之間製造分裂,383;在他們與神之間製造分裂,同上;阻礙與壓制宗教,384;引入逼迫,385;針對個人,同上;通常始於驕傲,386;神能保護祂的子民免受陰謀,387;藉由祂的智慧,同上;祂護理的關懷與警醒,388;祂確實保護他們,同上;神的律法禁止一切陰謀,389。
為傷害與毀滅他人,特別是神子民而設的網羅與陰謀,是惡人的工作,八. 131;這是一種蓄意的、自願的罪,同上;這表明邪惡是他們的本性,同上;他們是魔鬼的同行,132;這是一種違背愛神愛人原則的罪,同上;違背了基督教溫柔與純樸的原則,同上。
策略,對屬肉體策略的警告,八. 7。
屬肉體的政客,他們對福音的抵擋,二. 105。
窮人與富人,恩典使他們在神面前平等,四. 66。
世上的窮人常被神所揀選,四. 193;他們可以在屬靈上富足,195;主只愛敬虔的人,同上。
藐視窮人,不僅是違背神的話語與成文旨意,也是違背祂在工作與護理中對窮人的心意與意圖,四. 201;違背祂創造他們時的心意,同上;違背祂普遍的護理,同上;違背祂特別的護理,同上。
受壓迫的窮人,主是他們的復仇者,四. 411。
善待窮人,因為他們是窮人,是一種自然的憐憫;善待一個人,因為他是基督的弟兄,則是基督徒的慈愛,十. 72。
三種窮人,十. 74;魔鬼的窮人、世界的窮人、基督的窮人,同上;善待基督窮人的理由,75;基督與祂子民之間緊密的聯合,同上;基督已將他們委託給我們,作為祂的代理人與代表,同上;能成為神護理與保存他人的工具,是我們極大的榮耀,同上;此職責的益處,76;這是保存產業的方法,同上;增加產業的方法,同上;潔淨產業的方法,同上;以良心無虧地擁有產業的方法,同上;動機,77。
教宗及其追隨者,在他們身上展現了世上所見過最可憎的驕傲,三. 38;二十位君王與皇帝被他踐踏在腳下,39;篡奪了本屬於基督的權柄,40。
教宗,他作為普世主教的職分,在事實上是不可能的,在權利上是褻瀆的,六. 308。
教宗制度,其興起,一. 462。
教宗派主義,應當被憎惡,因為它來自魔鬼,三. 70。
有理由擔心其回歸,三. 84。
其錯誤的荒謬性,三. 89;偶像崇拜、聖徒祈禱、功德積累,同上;他們對這些錯誤的固執,90;被任憑去相信虛謊,91;為何這麼多學者仍留在其中,92。
其道路與錯誤是可咒詛的,三. 97;他們生活在對神的蓄意悖逆中,同上;剝奪了人民得救的途徑,98。
教宗派與異教的偶像崇拜幾乎沒有區別,五. 254。
份額,唯有神是敬虔人的份額,七. 107;一份美好的份額,同上;他對此擁有關係與權利,109;一份合適且相稱的善,110;充足的,111;令人滿足的,112;且令人喜悅的,113。
貧窮與卑微的處境並不丟臉,三. 231;不應使我們感到厭煩,232。
大能,全能可以拯救到底,無限的愛可以赦免到底,只要我們能相信,四. 54。
神的大能,靈魂極大的困擾源於對神大能的不信,五. 363。
神的大能,是祂隨意行事與自足的能力,七. 414。
伴隨聖言的大能,八. 340;使人謙卑與恐懼,同上;使人歸正與轉變,341;使人得安慰,342;使人堅固與加力,同上。
基督對萬民的權柄,十. 130;是藉由授予與賞賜,同上;若祂不是神,祂便無法承擔這樣的權柄,同上;作為中保賜給祂的,131;不限於選民,同上;不限於教會與純屬靈的事物,同上。
神最偉大的完美之一,十三. 434;在創造中,沒有哪種屬性比這更卓越,同上。
神的大能對於將我們帶入恩典狀態是必要的,二十. 286;對於在恩典狀態中保守與維持我們是必要的,287;大能的充足性,288。
雅各書實踐註釋,四. 1。
猶大書實踐註釋,五. 1。
以賽亞書五十三章實踐解經,三. 187。
實踐,實踐遠勝於推測,八. 24。
實踐的樂趣,大於默想的樂趣,十八. 370;因為實踐提供了更具經驗性的知識,371;事物的滋味藉由嚴肅的實踐而保持在我們心中,同上;每一個聖潔的行動都得到良心的平安作為獎賞,同上;我們對天國基業的權利更加清晰地顯明出來,同上;我們的意志與神的旨意和律法相符,同上。
讚美,基督徒在讚美上比在禱告上更為退縮,一. 76。
真實的讚美(不僅僅是口頭上的),是神所尋求的,一. 78。
祝福神與讚美神,二者的區別,一. 244。
這是最有效的屬靈演說或禱告方式,一. 244;敬拜中最崇高的部分,245。
每一次領受的憐憫都應引導我們去讚美,六. 67;讚美關乎神的卓越,而祝福或感恩關乎祂的恩惠,同上;讚美應當以正直的心進行,69。
應當不斷地、頻繁地,並在一切場合中獻給神,八. 111;這是一項比禱告更崇高的職責,同上。
讚美,祝福神與感恩有時被混用,但嚴格來說,祝福與感恩關乎所領受的恩惠,而讚美關乎神的卓越,九. 191;信心與愛心必須是讚美的基礎,同上;讚美是藉由某種外在的表達,對神聖美德、恩惠與完美的承認,同上;讚美的果子是聖潔,192;讚美是美好且有益的,同上;令人愉悅且喜樂的,同上;端莊且榮耀的,193;就心的預備而言,讚美應當永不止息,同上;應當為祂的道而讚美,194;為祂護理的施行、應驗對信徒的應許、執行對惡人的威脅而讚美,195;為恩惠而讚美,同上;為患難而讚美,同上;對讚美感到退縮的原因,197;對神的愛太少,同上;忽視了觀察,同上。
主禱文,主禱文實踐解經,一. 1。
主禱文,分析,一. 3。
公眾禱告,其功效,一. 8;私下禱告,因神的鑒察與神的賞賜而受到鼓勵,9;祂如何公開賞賜隱秘的禱告,同上。
密室禱告,一項非常必要的職責,一. 10;從神的誡命顯明,同上;從基督的榜樣顯明,同上;從神傾倒聖靈的目的顯明,11;從聖徒的實踐顯明,12;從我們私下的需要顯明,同上;非常有益,13;極大地促進心靈的擴展,同上;為神在祂那一方隱秘的愛之彰顯鋪路,同上;在患難中是極大的慰藉與支持,同上;是對誠實、信心、愛心與順服的偉大試驗,14;因為有對此所作的偉大應許,同上。
忽視隱秘禱告,是一種不作為的罪,一. 14;忽視了一項對聖徒而言非常自然的職責,15;隱秘禱告在某些方面應比其他禱告更受重視,16;忽視禱告所帶來的禍害,17。
私下禱告,忽視的藉口,一. 19;缺乏時間,同上;缺乏地點,同上;缺乏恩賜,同上;勸勉頻繁禱告,20;其嚴肅性、警告與警戒,21。
禱告應當簡單明瞭,一. 28;口頭禱告,有助於約束我們的思想、溫暖我們的情感,並堅固我們的信心,同上。
增加信心、愛心與盼望,一. 30;禱告中的五種弊端,31;閒散與愚蠢的喋喋不休,同上;浮誇的口才與矯揉造作的語言,同上;心不在焉的言語,同上;單純外在的激烈與大聲喧嘩,32;教宗派的重複,以及經常重複的零碎禱告,同上;禱告的指引,同上;關於我們的言語,同上;思想,33;情感,37。
禱告中適當的情感,一. 37;熱切,同上;敬畏,38;信心,同上。
主禱文,應受到基督徒的高度重視,一. 39;雖然我們不被束縛於它作為一種形式,但它可以被謙卑地使用,同上;主禱文的序言,40。
禱告,對於自然人而言是一項義務,然而他們卻無法履行,卷一,49頁;關於那些尚未知曉自己得兒子的名分(adoption)之人的禱告義務,50頁。
禱告是心的行動,而非嘴唇的行動,卷一,60頁。
主禱文包含四項祈求恩惠的請求,兩項祈求除去邪惡的請求,卷一,66頁。
禱告既是願望的表達,也是一種隱含的誓願或莊嚴的義務,我們承擔責任去追求我們所祈求的事,卷一,66、75頁。
禱告不僅要在信心之中,也要在愛心之中,卷一,108頁。
禱告往往更多出自我們的記憶,而非良心;更多出自我們的良心,而非情感,卷一,126頁。
主禱文,神的榮耀是其開端與終結,卷一,245頁。
隱密的禱告,通常最為熱切,卷一,339頁。
禱告的用途不在於告知神,而在於激發我們的情感,卷一,347頁;當我們還在肉身中時,這是最接近神的方式,349頁。
禱告的推動者是人的靈、新性情與聖靈,卷一,350頁;必須每日恆切,但在特殊場合也需有特別的禱告,351頁;為何禱告中沒有生命,352頁。
禱告往往在尚未獻上時就已蒙應允,卷一,353頁。
隱密的禱告,每一位基督徒都應在自覺中進行,卷二,28頁。
屬靈的福分應當在禱告中主要地尋求,卷二,210頁。
蒙恩的靈魂以禱告為樂;假冒為善者則無法禱告,卷二,238頁。
禱告必須單單向神發出,卷三,137頁;耶穌基督與父一同被呼求,作為恩典的源頭,138頁。
神的愛在禱告中賜下極大的膽量,卷三,148頁;這不是冷漠無效的愛,而是運作的、活躍的愛,同上;賜下基督為我們而死,這種無限的愛足以引起我們的驚奇與讚嘆,同上;賜下基督是為了其他事物而賜下的禮物,因此祂必成全那禮物,同上;賜下基督表明神將多麼慷慨地將萬物賜給我們,149頁;在禱告中,應將神視為愛我們的那一位,同上。
藉由禱告所贏得的,通常伴隨著感謝而持守,卷四,41頁。
神總是滿足我們的祈求,雖然不一定是肉體的慾望,卷四,45頁;我們求刀,祂卻賜給我們麵包,同上;在禱告中受到鼓勵,是因為神不僅有恩惠,而且這恩惠是藉由應許所承諾的,46頁;真實禱告的試驗在於對禱告的信心,47頁;要求對基督的恩典與功德有實際的倚靠,同上;若不能憑信心獻上,就不應獻上任何禱告,48頁;靈魂在禱告中必須尊崇神的屬性,同上;當我們有確定的應許時,就不應對祂的旨意有任何懷疑,同上;當我們對祂的旨意沒有確定的把握時,信心必須榮耀並應用祂的大能,同上,以及祂的愛,49頁;有些與神有更親密相交的人,可能對某些特定的事件有特別的信心,50頁。
禱告的果子,是從基督手中領受的,卷四,54頁。
禱告不是為了告知神,而是為了受造物的順服,卷四,338頁。
禱告是憂傷最好的良藥,卷四,441頁。
禱告不應是別的,而應是信心的操練,卷四,455頁。
代求的禱告,必須為整個聖徒群體,即基督身體的每一肢體而求,卷四,461頁;特別是那些與我們關係更親近的人,同上;為執政者與教會的職分人員而求,同上;軟弱的為剛強的求,剛強的為軟弱的求,同上。
真實的禱告必須是懇切、熱切的,卷四,463頁;必須運用極大的勤奮來激勵我們的心去履行這義務,同上;不僅要考慮義務的資格,也要考慮人的資格,464頁;當心是正直的時候,軟弱並不會阻礙禱告的成功,469頁。
禱告是治死埋怨的良方,卷五,311頁。
當事情陷入無可挽回的地步時,禱告是最後的避難所,卷五,394頁。
接受與應允,兩者之間有極大的區別,卷六,249頁。
沒有心的禱告是喋喋不休,卷七,123頁;當禱告僅是記憶與發明的產物時,便是心不在焉,同上;當禱告更多是出於良心而非情感時,同上;當情感專注於屬肉體的事物,而僅僅享受屬靈事物的舒適部分時,同上。
禱告應當懇切,卷七,250頁;充滿信心,同上;福音性的信心,同上;其推動力是一種強烈渴望取悅神的心志,251頁;一種渴望享受祂的願望,同上。
患難應當促使我們禱告,卷八,99頁;我們所面對的是神,同上;唯有祂能幫助並救拔我們,無論是藉由除去患難,還是支持我們度過患難,同上;應當尋求在祂所有的護理中明白祂的心意,100頁;尋求我們有力量去承擔,同上;尋求智慧去改進我們的管教,同上;尋求拯救與脫離患難,同上;即使患難再大再多,也不可放棄禱告,101頁;對神而言沒有什麼是太難的,同上。
禱告與讚美,是神要求我們獻上的兩大祭物,卷八,108頁。
禱告是聖徒非常親切的義務,卷八,111頁;他們一旦歸正歸信(conversion)於神,就會開始禱告,同上。
禱告中需要一種神聖的強烈與熱忱,卷九,37頁;我們可以呼求,同上;我們必須呼求,同上;賜給我們的恩典之靈正是為了這個目的,同上;聖徒們都曾這樣做,同上;他們的呼求被聽見並蒙應允,同上;其他的禱告是不合宜的,同上;這種呼求在於情感的懇切,而非聲音的宏亮,38頁;不是屬肉體情感的懇切,同上;不是單純自然的熱忱,同上;禱告中的缺陷,39頁;神兒女自覺在禱告中多有枯乾,同上;原因,同上;缺乏感悟,同上;罪與屬肉體的自由,40頁;缺乏屬靈的渴望,同上;缺乏對神的敬畏,同上;缺乏信心,同上;禱告中神聖熱忱的標記,41頁;當心在運作時,同上;當我們堅持祈求,不放棄禱告時,同上;當我們對失望與挫折充耳不聞時,同上;當我們善於辯論,並與神懇求時,同上;獲得熱忱的方法,42頁;禱告中的誠實,意指嚴肅,同上;衷心的渴望,43頁;這些情感的普及性,同上;在凡事上取悅神的普遍關懷,同上;勸勉要全心禱告,同上;指引,44頁。
為拯救而禱告,應伴隨著嚴肅的順服目的,卷九,65頁;因為這是感恩與謝恩最好的表達,同上;這是管教已完成其工作的標記,同上;它顯示出對拯救作為一種恩慈的正確觀念,同上;蒙恩的心渴望拯救,正是為了這個目的,即他能處於更好的狀態去遵守神的誡命,同上。
隱密的禱告,其論據,卷九,68頁;所有關於禱告的誡命都包含了內室禱告,同上;神傾倒聖靈的目的,是為了讓我們能分別禱告、分別哀哭(撒迦利亞書十二章10-14節),69頁;聖徒的實踐,同上;我們個人的私下需要,是他人無法如此感同身受地代求的,同上。
禱告往往更多出自我們的記憶,而非良心;更多出自受啟發的良心,而非被恩典更新的心,卷九,187頁。
禱告是患難中的極大支柱,卷十二,225頁;是困苦中安慰、危險中安全、匱乏中救濟、軟弱中力量的指定媒介,同上;若沒有聖靈的啟迪與指引,我們不知道當怎樣禱告,226頁;這種幫助與扶持的方式,同上;真實禱告的功效不在於言語的數量與技巧,同上。
禱告是聖靈幫助我們度過困苦與患難的特別媒介,卷十二,231頁;患難被差遣正是為了這個目的,同上;這是減輕心中沉重憂慮與恐懼的特別媒介,同上;是承認神為我們力量的泉源與福分的作者的媒介,同上;對禱告的勸勉,232頁;敬虔人的禱告來自神的靈,同上;聖靈恩慈的運作特別彰顯在禱告中,同上;禱告中有三者合一:人的靈、新性情與神的靈,同上;聖靈在信徒禱告中協作的方式,233頁;這種幫助與扶持的必要性,235頁;神聖位格的秩序與經綸要求如此,同上;為了使禱告能與我們其他的義務相稱,同上;因為我們的無能,同上;以及關於蒙悅納,236頁;關於禱告中濫用與錯誤的警示,同上;不可理解為禱告的內容與言語是直接默示的,同上;也不可理解為除非聖靈感動,否則我們就不禱告,同上;缺乏表達的自由並非聖靈缺席的證據,237頁;所有蒙恩禱告的人,聖靈的程度並不相同,同上;恩賜在我們與他人一同禱告時更為必要,但聖靈在我們獨處時最為有用,238頁;我們從神的靈在禱告中得到的幫助種類,同上;祂的職責是激發我們的情感與渴望,239頁;聖靈的感動是一種幫助,但不是禱告的規則或理由,同上;應遵守的警示,240頁;什麼樣的禱告來自聖靈,241頁;對禱告與祈求之靈的勸勉,242頁。
禱告,當按照神的旨意進行時,必然蒙神悅納的理由,卷十二,257頁。
如何詮釋禱告,卷十二,266頁。
禱告中的指引,以避免習以為常、不敬與枯乾,並產生信心,卷十四,142頁;我們如何在禱告中保持我們的心,在對神存在的感悟下,以正確地構想祂,144頁;必須更新並復甦我們對神本質與同在的信心,同上;我們心中對神不可有屬肉體的構想與表象,145頁;必須根據祂在聖經中的讚美來構想祂,147頁;必須對祂有這樣的思想,以增加我們的敬畏,而非減弱我們的喜樂,同上;保持靈魂敬畏的考量,148頁;保持心靈喜樂的考量,149頁;在形成關於三一神論(the doctrine of the Trinity)的合適概念時應遵守的規則,151頁。
向神禱告,無論是靈魂的狀態還是身體的姿勢,都必須敬虔,卷十四,402頁。
禱告中要求的信心種類,卷十五,146頁;何謂按照神的旨意祈求,148頁;憑信心禱告的必要性,150頁;責備那些幾乎沒有或完全沒有信心而禱告的人,151頁;對禱告中信心的勸勉,152頁;我們如何知道自己是憑信心禱告,153頁。
設立此義務的目的,卷十五,298頁;人們忽略它的原因,302頁。
禱告的本質,卷十七,491頁;禱告種類的區分,492頁;何謂不住地禱告,492頁;恆切與頻繁的禱告是所有真基督徒義務的理由,496頁;責備那些不常禱告的人,500頁;禱告的心境在於何處,502頁。
禱告的發源地或適當的升起處是在心中,卷十八,63頁;禱告的誘因,64頁;對我們需求的感悟,同上;對所求福分的珍視與價值,同上;渴望,65頁;心靈對神習慣性的傾向,同上;禱告的鼓勵,66頁;神慈悲的本性,同上;祂偉大的愛,同上;祂慷慨的護理,同上;祂的應許,67頁。
神邀請並鼓勵我們禱告的條款,卷二十一,193頁;為了確保成功,我們應當如何祈求,194頁;禱告的成功有所區分,197頁;領受禱告應允的幾種方式,198頁;禱告的應允是信心的顯著堅固,是愛與順服的激勵,也是再次禱告的鼓勵,200頁。
他們屬乎地,同上;其境遇之無常,223。
Ilgoffu-Tov,猶太人所重者為律法知識;基督徒所重者為對基督的尊崇與敬重,xiii. 227。
神的保護,以藏身處與盾牌之意象闡明,viii. 166;延伸至靈魂,使其免受撒但及其試探之危險,167;亦延伸至身體,同上;藏身處為避險之所,盾牌為在險境中之護衛,168;倚靠神之論據,174;人人皆須有藏身處,同上;除非以神為我們堅固的防禦,否則我們的心無法得享安全,同上;此乃基於聖約之基本條款,我們對神所負之義務,同上;此種信靠必獲成功,175;若無神准許,無災禍能臨到我們,同上;神已彰顯其對子民獨特的慈愛、眷顧與護理,同上;勸勉我們信靠神之諸多論據,176。
更正教(Protestantism)乃真理之道,vi. 299;與教皇制度(Popery)之比較,300。
驕傲之人,神公開宣告與其為敵,iv. 353;對其之審判極其羞辱,同上;原因,354。
受造物中,最惡劣者莫過於偏離神誡命之人,vi. 194。
惡人與逼迫者常被如此稱呼,vii. 322;因他們甩脫神的軛,不願順服造物主,同上;因他們沉醉於世俗福樂,從不思變遷,同上;他們追求虛華、感官與肉體之偉大,卻藐視神子民所受之苦難、卑微與樸實,323;因他們對主子民之傲慢行徑,324。
護理(Providence),一切努力之成敗皆取決於護理,ii. 319。
在疑難之事中,當觀察護理之教導與引領,ii. 332。
神之護理,萬事皆在神護理之引導下,ii. 332;當順服之,333。
神意欲在基督生平中,複製出護理之所有安排,iii. 365。
若未得護理之准許,自許大事皆屬徒然,iv. 389;此類行為之主要方式,同上;未經禱告即貿然行事,同上;對未來之偶然與變數過於自信,同上;以人之努力取代神,承諾日後再悔改,同上。
神護理對不悔改罪人之責備,對聖徒大有益處,vi. 203;乃神對驕傲與不悔改者不悅之論據,同上;證明神對其話語何等看重,同上。
神之護理,確立其律法之權威,vii. 51。
神之護理,在工作完成前無法測透,vii. 258。
神之護理,觀察護理將引領恩典之心,比以往更愛神的話語,viii. 228。
因世間之惡而反對護理,既徒勞又輕浮,xii. 266;關於誤解與未善用護理之警誡,267。
信心乃解開護理奧祕之鑰,xiii. 357。
在護理中,我們當在何種程度上順服神旨,xv. 249;順服之根據,254;順服之助益,256。
作為默想之主題,xvii. 339。
護理,藉由基督之功德,對基督徒而言皆是祝福,ii. 210。
神之護理,皆為維持愛火之燃料,ii. 246。
神之護理,乃聖經之註釋,vi. 119。
教會爭戰之日,境遇交織,呈現出極大之護理多樣性,xv. 415;其原因,416。
觀察神護理之用途與益處,xix. 240;治癒無神論,241;使我們對罪更謹慎,同上;使我們更懇切地祈求免除神之忿怒,並在基督裡尋求赦免,242;使我們為基督所賜之恩典與拯救感恩,同上;關於觀察護理之警誡,同上。
神的審慎(Prudence)。參見智慧。
恩典之后,v. 358。
謹慎與智慧,乃與人交往時,能以基督徒方式獲益所必需,vii. 205。
詩篇一一九篇,經文間之關聯,既不可忽視,亦不必過於刻意尋求,vii. 95。
詩篇,唱詩乃福音之下神敬拜之條例,xix. 408;需聖靈之助,409;若莊重且敬虔,其他詩歌亦可在教會中唱誦,411;唱詩乃明確且無可置疑之義務,414;乃令人愉悅之條例,415;乃有益之條例,同上。
公眾感恩,於感恩日所宣講之講章,xviii. 383。
惡人之懲罰可成為義人之安慰,並非因其意味著任何人之災難,而是因為誘惑人犯罪之網羅已被除去,vii. 55;他們對敬虔之嘲弄與戲謔終止,同上;敬拜神之障礙被除去,同上;為基督國度之擴展鋪平道路,同上;神之公義得以彰顯,同上。
惡人之懲罰,乃因其悖逆神,並反對那些願順服神之人,所受之公義報應,xx. 220。
懲罰與獎賞,在宗教義務中,可作為激勵因素之程度,xiii. 459。
普嫩(Punon),位於以東地,銅蛇被舉起之處,xvii. 459;西拉努斯(Sylvanus)與其他三十九人在此殉道,同上。
煉獄,保羅所不知,i. 495。
潔淨,在多方面之必要性,xvi. 260;潔淨之方式,262;被潔淨者被視為神之產業與特殊子民,265;laos periousios之含義,同上;被如此看重之原因,266;勸勉屬肉體之人尋求潔淨,269;勸勉神之子民活出屬神子民之樣式,272。
聖經之純潔與完美,viii. 337。
凡恨惡純潔者,除非心被改變,否則絕不可能愛神及其道路,viii. 487。
心之純潔與清潔,乃基督徒所當有,xix. 195;他們已分別為聖,事奉聖潔之神,同上;他們宣認至聖之信仰,196。
生活之純潔,對來世福分之盼望,應使我們認真致力於追求純潔,xx. 471;就神而言,481;就條例而言,483;就恩典而言,484;關於我們應追求之純潔本質之指引,485;方法與助益,487。
純潔與慈善,乃信徒之真實標記,xxi. 82。
貴格會(Quakers)之行徑,使宗教蒙羞,xiii. 118。
恩典與良善之素質,既在我們裡面作成,我們便可提及,vi. 94;非出於誇耀,95;亦非訴諸功德,同上;乃為神之榮耀,同上;為我們之安慰,同上;為我們之辯白,同上;作為禱告中祈求更多恩典之論據,同上。
銷滅聖靈,當人不激發內在恩典時,iii. 217;當人重回舊路時,218。
良心之質詢,對謙卑、信心與順服有益,iv. 190。
激發(Quickening),意指安慰之更新,vi. 239;恩典之運作,同上;神之兒女需要激發,240;因其持續之軟弱,同上;以及靈魂頻繁之不適與失調,同上。
激發,指重生或恩典之注入,vi. 395;亦指恩典之重新激動,同上;在後者意義下,包含苦難中之安慰,並與灰心相對,同上;以及在職分中之鼓舞,396;激發之必要性,同上。
在聖經中用於指重生,或恩典生命之首次注入,vi. 435;亦指當屬靈生命處於良好狀態時,恩典之活力與強健,同上;此活力取決於我們信心之程度與衡量,同上;以及愛心之程度,436;渴慕神誡命者見到激發之必要,同上;因重生狀態中易患之疾病,同上;因若無激發之恩典,他們無法喜樂地事奉神,或在天國生命中有所作為,437;因若無激發之恩典,對他們自身而言是不安的,對神而言是可憎的,同上;激發之阻礙,同上;重罪,同上;過度之自由,或世界之虛榮,或肉體之享樂,同上;屬靈生命中之懶惰與疏忽,438;虛浮與死氣沉沉之同伴與交往,同上。
激發有二:一為從死中被造為活,二為從冷淡、憂傷與沉重中變得活潑,vii. 429;神的話語是激發之唯一途徑,431;其中包含最能激發之考量,432;激發之聖靈喜悅藉此途徑作工,433;儘管話語是途徑,益處卻來自神,同上。
指重生,或恩典生命之首次注入,viii. 103;或指職分中之激發,同上;或指苦難中之激發,104。
或為恢復幸福,或為更新並增加屬靈生命之活力,ix. 84;我們應敏銳察覺內心之狀態,察看是否需要激發,同上;當需要時,必須向神祈求,同上;懇切祈求,同上;在耶穌基督裡並藉著祂期待之,祂為此目的從天而降,同上;考量神如何藉由聖靈之運作、恩典之習慣或被作用之新本性,以及作為工具與途徑之話語與聖禮,在我們裡面作成激發,85;考量神賜下激發之意願,同上;知道何時已領受,同上;激發之徵兆,86;對內住之罪有更深之感受,視其為沉重之負擔,同上;對基督、祂之恩典與安慰之渴求,同上;在職分中之活躍,同上;為何神之兒女知道需要如此頻繁且懇切地祈求,同上;他們知道神當以活潑之方式被事奉,同上;他們知道其必要性,因內心之不穩定,同上;以及肉體之持續對抗,87;以及我們外在境遇所帶來之改變,同上;因為我們在罪中耗盡了生命與力量,88;因為神循序漸進地賜下,並願我們保持持續之依賴,同上。
喇合(Rahab),妓女,其稱義,iv. 260;在探子之事上,其行為顯出極大之信心,267。
耶穌之興起,非指其復活,乃指其升天,ii. 23。
基督所付之贖價,非付給撒但,乃付給神,i. 420;為何必要,同上。
理性受造物,神以理性方式對我們作工,ii. 240。
閱讀與默想,在有先知教導之處,幾乎沒有因忽略先知教導而歸正之例,v. 22。
理性確切顯示,此生之後有永生與永死,或痛苦與福樂,ii. 362。
理性,肉體之理性,信心之最大敵人,iv. 51。
其在確定真理之道上之地位,vi. 310。
告訴我們神之存在,但信心使靈魂對此更為確信,並將對神之敬畏銘刻於我們靈魂中,vii. 214。
中間官能,介於上方事物與下方事物之間,既可被感官貶低,亦可被信心提升,xi. 218。
其在啟示方面之地位,xiii. 354。
創造之奇妙非理性所能理解,唯有藉信心,xiii. 409;非宗教爭議之裁判,412。
不可在聖經面前聽從理性,xv. 214。
叛逆,完全之叛逆,並非單純地、本質上比形式上之宣認更好,iv. 213。
責備罪惡,必須忠實、富有同情心且謹慎,xix. 111。
受者當銘記,施者當遺忘,iv. 39。
領受,在福音中,神總是處於給予之地位,從未處於領受之地位,x. 237。
在日常言談中承認主之旨意,iv. 392;習慣以神聖之言語形式表達,對人有益,同上;神之兒女頻繁使用,同上;外邦人亦習慣以某種宗教方式使用,同上;使用時,心必須與口一致,否則即為褻瀆,同上;不必總是明確表達,儘管必須始終隱含或明確地順服神之旨意,同上。
與神和好,其為何,i. 495;如何獲得,496;我們確信已獲得之保證,498;如何以及在何種條件下應用於我們,501;勸勉進入和好,502。
與神和好,福音之首要益處之一,ii. 156;包含赦免與成聖,157。
藉基督和好,福音之總綱與實質,xiii. 252;其為何,同上;有時歸於神,有時歸於基督,有時歸於信徒自身,254;先前破裂之本質,255;和好之本質,257;我們從中獲得之諸多祝福,同上;我們對此特權之權利,始於我們信基督之時,259;基督在其中參與之程度與原因,260;勸勉讚美神藉基督使世界與祂自己和好之愛與憐憫,260。
其本質隱含罪之赦免,xiii. 271;罪之赦免對和好之目的極其必要,273;和好之目的乃行走在聖潔之道路上,274;此聖潔在與神之愛與友誼中持續,275;基督裡之赦免恩典,乃滋養此愛之偉大論據,同上;此乃基督之死中,最明確、直接且正式之觀點,同上;此乃最大之難題,即罪如何被赦免,276;恩典之約之特權,及其與律法之區別,276;獲得此益處之必要性,277;神賜下此益處之意願,278;此特權之卓越,279。
和好之益處如何應用於我們,xiii. 282;神不願在我們不知情下施恩,故願通知我們,同上;既非在不知情下,亦非違背我們之意志與同意,283;非藉強迫,乃藉勸說,同上;為贏得我們之同意,話語乃一適當之工具,284;僅僅寫下話語是不夠的,必須宣講,285;其原因,同上;為向我們宣講話語,神指派與我們同類之人,將和好之職分託付給他們,286;其中之神之愛與智慧,287。
娛樂,基督徒在娛樂中,如同在事業中一樣,顯明自己是基督徒,vi. 150。
救贖主,有救贖主乃極大之安慰,ii. 294;祂是我們之救贖主,296;祂活著,297;對這一切有確信之把握,299;此安慰適用於一切苦難,300。
我們救贖主之位格,乃極重要之點,當常思念,xviii. 212;祂與神之關係,同上;以及與普世教會之關係,同上。
「贖回光陰」,其意為何,xix. 359。
藉基督之救贖,i. 417。
救贖假定有被擄或奴役,i. 419;此奴役乃對罪、撒但與神之忿怒,420;贖價乃付給神,同上;唯有身為神人(God-man)之耶穌基督,方能給予此贖價,421;若非以捨命並經歷血腥與暴力之死作為終結,基督所做的一切皆不足以成為贖價,422;由此贖價與順服之舉,我們獲得了自由,同上;除非我們在祂裡面,並藉信心與祂聯合,否則我們無法分享此自由,423;罪之赦免乃救贖之一部分,且是主要部分,同上。
神對我們之愛之可見影響與證明,iii. 147;對神對罪人之愛之偉大,作了充分之呈現與稱讚,同上。
救贖之完全,x. 172。
我們身體之救贖,其意為何,xii. 188;為何應用於身體,同上。
救贖之本質,xvi. 251;我們如何從罪之罪咎中被救贖,254;如何從罪之權勢中被救贖,256;並不排除治死罪,258。
救贖之最終目的,乃使我們在末日被呈現時,在純潔與聖潔中顯得榮耀,xix. 487。
紅海,以色列人過紅海,乃護理之顯著模式,為苦難中之信徒帶來安慰,xv. 4;洗禮之預表,5;顯示信心之真實本質,並稱讚其卓越,6。
宗教改革,既非不義亦非不必要,vi. 302;非草率輕率地進行,未嘗試所有良善途徑,亦未提議在自由會議中辯論投訴,303;與羅馬之分離,仍基於正當理由,304。
茶點應被聖化,ii. 95。
避難所,基督乃信徒之避難所,xvi. 334;其含義,337。
重生者,重生者之尊嚴與特權,iv. 115。
人可能在罪中沉睡,需要呼喚以醒悟歸向公義,xix. 343;肉體傾向於沉睡,同上;其處境可能導致昏睡,同上;與屬靈懶惰者交往,同上;死氣沉沉之敬拜,同上;打盹導致沉睡,同上;未使恩典保持活潑與持續之操練,344;使聖靈擔憂,同上;在世俗事物中過度自由,無論是憂慮還是享樂,同上;其惡處,同上;其沉睡與未重生者不同,345。
重生,重生之必要性,i. 466;重生之卓越,467;和好恩典之果子,同上;藉聖靈之全能應用,同上。
來自基督復活之美德與影響,iii. 353。
重生,神僅憑其自身之美意,致力於重生之工,iv. 116。
賦予我們尊貴之關係,iv. 118;福音乃重生之常規途徑,119。
一切恩典之習慣,皆藉重生帶入心中,v. 28。
由洗禮所象徵,xi. 185。
先於赦免,xix. 227。
其為何,xxi. 301, 315;其必要性,303;勸勉,304;乃神之工與聖靈之果,308;勸勉重生並非徒勞之原因,309;我們如何發現此工已在我們裡面作成,320;話語如何與重生協同,326;為何話語被用作途徑與工具,329;為何宣講話語,332。
基督之個人統治,在其審判降臨前,乃荒誕之夢,i. 111。
在基督耶穌裡喜樂,乃基督徒之偉大工作,ii. 30;意味著對我們從祂所得之美善與益處之領悟,同上;隨之而來之滿足、喜樂、愛、心靈歡騰之適當情感,31;藉由公開宣認祂之名,在言語與行為上,不計代價地表達這些情感,同上;缺乏喜樂,說明我們對沒有祂之悲慘處境缺乏適當之感受,35;亦未受祂之大愛及由此而來之益處所感動,36。
基督徒喜樂之理由,x. 361;對過去境遇之回憶,同上;對未來之盼望,同上;藉由恩典、信心、盼望、順服來維持,362;藉由條例、話語、禱告、聖禮、默想來維持,同上。
在神裡面喜樂,其包含什麼,xvii. 469;此喜樂如何必須是持續且永恆的,472;我們應比平常更常在神裡面喜樂之原因,476;偏見與反對意見之消除,479;此喜樂之必要性與實用性,483;關於如何執行此偉大且必要義務之指引,486。
重陷罪中,之所以頻繁,是因為意志未徹底對抗罪,ix. 185;我們之目的、掙扎與禱告,並非來自一顆徹底對抗罪之心,同上。
關係,神藉由關係之範疇,比藉由其自然屬性更為人所知(路德),i. 54。
宗教,宗教逐漸消亡,i. 17。
宗教之一半是向世界死,另一半是向神活,ii. 65。
兩件事使靈魂中對神之愛與對基督降臨之熱切期待保持活潑,ii. 235;一切實質上皆是愛,245。
在選擇宗教時,我們必須遵循自然之光與聖經之光,iii. 22。
基督教,其基礎乃事實,本身即信心之事項,iii. 127。
唯有福音,為信靠神提供基礎,無論是為了普通恩典還是救贖恩典,iv. 123。
宗教之榮耀,在於其純潔,iv. 175。
是否可為了捍衛宗教而訴諸武力,iv. 330。
四個概念乃宗教之基礎,v. 135;神存在且為一;神非所見之物,而是更卓越之存在;神關懷人類事務,並以公義審判;同一位神乃自身之外萬物之創造者,同上;律法第一塊版之四條誡命,即與此概念相符,同上。
修復宗教,乃通往安全之最佳途徑,v. 421;因為若無神,人無法對我們行善,同上;有神,人無法對我們行惡,422;擁有神,我們亦擁有人,423。
宗教,如同純潔之維斯塔(Vestal)火焰,若熄滅,唯有藉太陽光束方能點燃,v. 435。
宗教之真實性,不可由支持或反對者之偉大來衡量,vi. 218。
真實之宗教,僅有一種,其他皆為虛假、有害且具破壞性,vi. 291。
唯有基督教適合在可靠證據下被選擇,vi. 296;唯有它由神所啟示,同上;它顯著地履行了人對宗教之所有期望,既滿足人之需求,亦滿足神之榮耀,297;將心靈從暫時與屬地之事物,引向屬天與永恆之事物,同上;確立心與生活之純潔,298;為良心之平安與免受困擾之恐懼提供保障,同上。
若無捨己,即為我們自己所造之基督教,而非基督之基督教,vii. 155。
真實之宗教,乃最和平、最溫柔之事物,vii. 390。
駁斥那些認為每個人皆可在自己宗教中得救之說,x. 151。
在真實宗教之外,無救恩可言,x. 425。
基督教之總綱為:「神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就是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信服真理,因此蒙了我們所傳的福音,好得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光」(帖後二13、14),xii. 442。
對宗教益處與獎賞之罪惡尊重,在四種情況下顯露出來:當基督因世俗利益而被愛時,xiii. 152;當我們對敬虔之真實獎賞有屬肉體之觀念時,同上;當我們對益處之尊重,未處於神所設定之框架中時,153;當我們停留在最低層次之愛,而不追求完全時,同上。
宗教,並非不識字,xiii. 414。
宗教,乃人類社會之友,xix. 278。
宗教必須是我們之娛樂,以對抗厭倦與疲憊;是我們之事業,以對抗輕率,xx. 105;應被視為從地到天之賽跑或旅程,107;對應關係,同上。
基於榮耀、安逸與富足之屬肉體設計而信奉宗教,乃愚蠢之舉,xx. 201。
記念神,假定對神有某種認識,vii. 77;某種信心,78;表達了對這些思想之重溫,同上;非概念性與推測性,乃情感性與實踐性,同上;後者或是持續的,同上;或是偶爾的,79;或是固定且莊重的,同上;乃敬虔之顯著助益,80;鼓勵我們,激發我們在工作中之勤奮,81;對神之思想約束並抑制我們本性之瘋狂,同上;在我們因現世之惡而軟弱與沮喪時,安慰並振奮我們,同上;勸勉記念神,同上。
記念神在各時代對其子民及其仇敵之作為,乃苦難中之極大安慰,vii. 48;公義之神統治世界,同上;祂藉律法統治,49;自世界之初,遵守此律法帶來祝福,違背則帶來審判,同上;祂之公義、能力與良善之例證,應安慰我們,儘管我們未完全感受到祂公義統治之影響,同上;為何祂古時之審判對我們而言是安慰,50。
赦免,歸正、更新或悔改必須先行,i. 423。
我們將自己交託在基督手中,應當是全然且絕對的(《湯瑪士·曼頓全集》第十卷,214頁);這必須是一個進深性的行動(215頁);必須始終伴隨著某種確信(同上);必須留心順服(同上);必須源於對靈魂首要的關懷(同上);必須包含身體與靈魂(216頁)。
關於神的旨意,其本質(第二十一卷,442頁);其根據(443頁);其對立面(同上);論證謙卑與信靠(444頁);達成的途徑(447頁)。
抵擋魔鬼,不可軟弱且冷淡(第一卷,330頁);必須徹底抵擋一切罪惡(同上);不可僅是一時,而須持續(331頁);勸勉抵擋的論據(同上);使我們能抵擋的恩典(332頁)。
在敬虔的道路上立定心志,是邁向敬虔的一大優勢(第六卷,71頁)。
在敬虔的道路上,立志有助於我們歸向神(第六卷,335頁);持守在神面前(同上);在事奉中真誠(同上);必須是發自內心,而非僅止於口舌(336頁);不可軟弱破碎,而要豐滿(同上);不可草率,而要莊重(同上);要徹底、絕對且果斷(同上);要把握當下,而非寄望未來(同上);要在自覺不足中立志,並倚靠基督,而非自信自己的力量(337頁)。
事奉神必須發自內心,而非僅止於口舌(第八卷,92頁);必須豐滿(同上);莊重(93頁);徹底、絕對、完全(同上);把握當下,而非寄望未來(同上);必須符合恩典之約(同上);持守的動機(同上)。
偏待人,有一種是正確且合宜的(第四卷,180頁);當判斷力被某種外在的榮耀或表象所蒙蔽,以致無法辨別真理或公義時,便是邪惡的(同上);在持有基督的信仰中,若在教會行政中過度看重外在考量,即是偏待(181頁);高看富人而貶低窮人(同上);在宗教事務中是罪(同上);我們可能犯此罪的方式(同上);將外在事物而非宗教本身,作為我們尊重與愛慕的根據(同上);當我們沒有按照恩典的程度與比例,去實踐愛心的程度與比例時(同上);當我們輕易地以偉大作為卑劣的遮羞布,而這反而是其加重罪行之處(182頁);當我們為了利益而給予宗教性的尊重時(同上);當教會行政在對待富人與窮人時,沒有持守公正與平等的態度(182頁);當我們因為傳遞真理之人的身分,而輕看神的真理時(183頁)。
偏待人,何謂罪惡(第十四卷,23頁);在神身上絕無可能(同上)。
偏待人,是指因外在因素而厚此薄彼(第十八卷,408頁);如身體的恩賜、力量或美貌(同上);心智的恩賜、學識、謹慎(同上);資產、地位或身分(同上);民族或國家(409頁);宗教的外在形式(同上);在瑣事上的差異(同上);在神的治理中被否認(410頁);在祂的恩典賞賜中被否認(同上)。
安息,忠心者的獎賞以安息的本質來呈現(第二十卷,224頁);暗指迦南的安息(同上);安息日的安息(同上);與我們在世上為靈性光景與神面前的地位所進行的艱苦爭戰相對立(225頁);與我們在職責中一切艱辛與重擔相對立(同上);與今生的災難與患難相對立(同上);是一種使人蒙福的安息(同上);一種神聖且屬靈的安息(227頁);是靈魂與身體的安息(229頁)。
約束的恩典,神可以勒住人的心,儘管他們尚未更新(第十二卷,58頁)。
約束,神施加在未歸正者身上,使他們無法行出本性中想要行的惡(第三卷,309頁)。
身體的復活,復活的論據(第一卷,368頁)。
基督的復活,是基督徒蒙福復活的證據與確據(第一卷,468頁);顯明祂對罪與死的勝利(471頁);是我們信仰偉大的支柱與根基(473頁)。
復活,確據是所有敬虔的根基(第一卷,470頁);基督的復活使我們的復活成為可能(同上);變得容易(同上);確定且必然(471頁);信徒的復活將是蒙福且榮耀的(472頁);有助於相信與盼望復活的考量(474頁);這是全能的工作(同上);涉及神的公義(同上);以及祂那不變的聖約之愛,這愛驅使祂尋找祂盟約子民的塵土(同上);基督的救贖延伸至聖徒的身體(475頁);如今聖徒的身體被賦予尊榮(同上)。
基督的復活,其有效因(第三卷,348頁);祂自己的禱告(同上);神在祂禱告後所施展的大能(同上);祂自身神性的大能(同上);其目的因或終極目的(349頁);聖經中基督徒最主要的安慰根據(同上);一切屬靈仇敵被制伏(同上);一切屬靈福分被為我們贏得(350頁);堅固我們對基督位格的信心(351頁);以及祂的職分(同上);作為一種證據,澄清並稱義祂的功德(352頁);作為我們身體復活的憑據或質(同上);作為一種影響力,我們的生命取決於祂的生命(353頁)。
基督的復活,對其進行適當的默想,能極大地促進我們內在的屬靈生命(第十一卷,221頁);我們從中獲得的益處(同上);證明了基督教信仰的真實性(同上);向我們展示祂救贖工作的完全(222頁);是對復活與來世生命的具體證明(223頁);正是藉著祂的復活,基督成為我們生命的源頭(同上);祂復活後的生命是我們生命的榜樣,無論是在不朽性還是完全性上(224頁)。
應許復活的條件(第十二卷,18頁);其實現的確定性(19頁);信徒的身體將在末日藉著聖靈的內住而復活(同上);為何這種內住是榮耀復活的根基(20頁);這是神大能的工作(同上);這神聖的大能共同屬於聖父、聖子與聖靈(同上);祂們以各自獨特的方式共同參與(21頁)。
基督的復活在祂的死亡之上,有某些特別之處,對我們的稱義有影響(第十二卷,368頁);這是祂位格與職分真實性的證明(369頁);是基督作為我們中保與保證人被接納的標記(370頁);是對死亡的勝利(同上);從中衍生出特殊的益處(371頁)。
復活與屬靈生命之間的關係(第十三卷,203頁)。
基督的復活,其大能為何(第二十卷,59頁);是主在我們重生中的工作(同上)。
義人與惡人復活的區別(第二十卷,62頁);捨己的信徒熱切盼望獲得前者(63頁);聖徒在復活中的蒙福(64頁)。參見:聖徒的蒙福等。
是全能的工作(第二十卷,173頁);為神的公義所要求(174頁);為祂那不變的聖約之愛所要求(同上);為基督的救贖所要求,這救贖延伸至聖徒的身體(同上);為賦予聖徒身體的尊榮所要求(175頁)。
報應,神常使用報應,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第一卷,127頁)。
歸向神,一個偏離神道路的群體,不容易被帶領去體會歸向神的必要性(第十五卷,317頁);這對整個人類、國家以及個人而言皆是如此(同上);人們用來轉移對罪進行具體認罪的藉口(320頁);當我們宣稱歸向神,卻不知道應當在何事上歸向祂時,這不過是觀念上的,而非真實的悔改(323頁)。
啟示,既然信仰的正典與準則已經封閉,期待新的啟示是不理性的(第三卷,25頁)。
啟示,必要性(第三卷,131頁);可能的途徑(同上);必須記錄成書的必要性(132頁);既是安全且完整的行事準則(同上)。
啟示錄,包含的奧祕與字數一樣多(第五卷,415頁)。
特別啟示,對其的渴望是一種需要抵擋的試探(第七卷,426頁)。
啟示,必要性(第十卷,427頁);為了神的榮耀,祂應當給予人一條準則(同上);為了宗教的安全,使墮落的人類不會將幻想強加於鄰舍(428頁);就人而言,為了修補本性的缺陷(同上);為了滿足本性的渴望(429頁)。
神已藉著本性的光與聖言,清楚地啟示了祂對受造物職分的旨意(第十五卷,395頁);神在聖言中對其旨意的啟示由兩部分組成:道德與福音(396頁);凡神如此啟示的都是良善的(397頁);良善的幾種區別(同上);在啟示我們的職分時,神對我們所要求的無一不是良善的,這可從基督教的設計與結構得到證明(398頁);神只要求我們行出那可愛、愉悅、有益且榮耀的事(402頁)。
基督的降臨,如此稱呼(第二十卷,234頁);原因(235頁);臨近(236頁);將帶著祂的大能天使一同降臨(240頁);在烈火中降臨的恐怖方式(245頁)。
報復,對本性而言是甜美的,卻與恩典背道而馳(第一卷,185頁)。
常被偽裝成對神的熱心(第一卷,236頁)。
報復與傷害僅在順序上有所不同(第六卷,211頁)。
基督徒絕不可為報復而禱告(第十九卷,20頁)。
復興衰微的宗教,途徑(第五卷,435頁);合一且懇切的禱告(同上);在神與人面前敬虔且和平地行走(同上);激勵自己,並彼此激發以求更進步(436頁);喜愛並等候聖言大能的職事(同上);藉著職事,基督必須持續被傳講(437頁);使人謙卑的教義必須適時地被強調(438頁);關係中的職分必須特別被勸勉(同上);和平必須與純潔相結合,使兩者都不失去應有的尊重(同上);藉著執政者(439頁);他們自身必須聖潔敬虔(同上);鼓勵敬虔的職事(同上);衷心地在教會中建立聖潔的治理(同上);支持敬虔的人(同上);藉由減輕人民的負擔來尊榮並使宗教變得甘甜(440頁)。
獎賞,渴望獎賞並非罪(第五卷,352頁)。
忠心僕人的獎賞,不僅是口頭的讚許,更是實質的酬報(第九卷,454頁);在家庭中被提拔與晉升至更高的地位(同上);進入他們主人的快樂(455頁)。
神的子民將有充分的理由對他們最終的獎賞感到驚奇(第十卷,67頁);對所宣稱的理由(同上);對基督降卑的偉大(68頁);對獎賞的偉大(同上)。
獎賞與懲罰,在宗教職分中,作為激勵因素時,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被反思(第十三卷,459頁)。
富人,與基督同葬的富人是亞利馬太的約瑟(第三卷,363頁)。
富人,通常是迫害者或壓迫者(第四卷,202頁);其他人或許有心,卻無力(同上);財富使人心高氣傲並變得殘暴(同上);財富常導致驕傲(同上);福音對富人而言是令人厭惡的,因為它將所有人置於同一水平(同上)。
富人,應當幫助窮人,原因(第十六卷,477頁)。
富人,得救的困難(第十七卷,49頁);這種困難源於他們與他人共同被要求的職分(同上);也因為對他們的要求比對他人更多(53頁);為何這點應當被多加強調並認真思考的理由(55頁)。
富人,想要發財的意願,顯露於意圖或範圍(第十八卷,189頁);以及勤奮的追求(190頁);其危險(191頁)。
財富,比作一群野鳥,今晚棲息在人的田野,明天就飛走了(第一卷,152頁)。
財富,與基督教並非完全不相容(第四卷,67頁);其本身是神的祝福(68頁)。
財富,難以在不犯罪的情況下擁有(第四卷,399頁)。
財富,神所賜予的,作為逃避忿怒的途徑,藉由慷慨與慈善的分配來榮耀祂;不應被用作積蓄忿怒的途徑(第四卷,407頁)。
財富,何謂真正的(第六卷,133頁);恩典的經歷或神恩惠的見證(同上);知識(同上);信心(同上);善行(134頁);為何這些是財富(同上)。
財富與尊榮,若有敬虔的心去管理,其本身並不會傷害信心(第十四卷,407頁)。
財富,對於那些富足的人來說,進入天國是困難的(第十七卷,26頁);該點的解釋(同上);這種困難源於何處(29頁);容易滋生無神論(同上);使人無法心碎(30頁);使人在此尋求安息,並滿足於將世界視為他們至高的善(31頁)。
倚靠財富,聖經顯示這是一種罪(第十七卷,37頁);這是一種非常普遍且隱蔽的罪(38頁);其可憎之處(39頁);其影響的破壞性(40頁);其徵兆與發現(42頁);對治的方法(45頁)。
財富,我們是否可以渴望並為之禱告(第十八卷,194頁)。
謎語,聖經的;在我們能說話之前,我們就說謊(第六卷,87頁)。
公義,在神與祂的子民之間建立了一種恩典的途徑,據此他們可以期待憐憫(第八卷,371頁);藉由兩個聖約的比較來理解(同上)。參見:兩個聖約。
義人,亞當的子孫中,在神的寶座前沒有一個是義的(第十八卷,4頁)。
義,膚淺的義使人遠離基督(第二卷,53頁)。
基督的義,三重的(第三卷,444頁);作為神,祂具有本質且神聖的義(同上);作為中保與神人,祂具有絕對且個人的義(同上);為我們所成就的施行與關係(445頁);在祂個人的義中,有兩點值得注意:祂靈裡的誠實與祂行為的無辜(同上);歸算的義被天主教徒與索西尼派所否認(447頁);祂主動順服的義被其他人所否認(448頁);對這義的份額來自於聯合(同上)。
對義的關懷,帶來平安(第四卷,323頁)。
神的義,代表神聖本質的全部完全(第六卷,423頁)。
神的應許是公義的話語(第八卷,264頁);因為神在祂的應許中以祂的真理作抵押,從而給了我們一個抓緊祂的憑據(同上);因為沒有一個倚靠神話語的人會失望(265頁);因為神非常看重祂話語的信譽(同上)。
神的義,何謂(第八卷,438頁);有時代表神聖本質的全部正直與完全(同上);特殊的,關於祂對待受造物,特別是人類的方式(同上);作為絕對的主,祂的義不過是祂關於所有受造物狀況的旨意之絕對且自由的運行(同上);作為統治者與審判者,祂的義在於按照祂的律法給予每個人應得的(439頁);祂的統治公義是立法的或司法的(440頁);司法的是報償性的(同上);或是懲罰性的(441頁);從神聖本質的完全得到證明(442頁);從祂作為世界統治者與審判者的職分(同上);從祂賜下耶穌基督,使祂被認識為公義的神(同上);從注入我們內在的神聖本質(443頁)。
義,所有的義,且唯有義,才能在神的話語中找到(第九卷,261頁);沒有它不稱讚的美德,沒有它不命令的職分,沒有它不譴責的惡行(同上);福音傳講得越多,公義在世上就傳播得越廣(262頁)。
神的義,在於對世界的定罪,儘管他們仍處於盲目中(第十一卷,114頁);因為神已經做得足夠(同上);他們沒有盡到自己的本分(115頁);在於對義人的獎賞(116頁);藉由基督的功德所保證(同上);藉由神的應許(117頁);藉由積極的條例(同上)。
義,在何種意義上可以被理解(第十三卷,307頁);基督的義,是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之義的功德因(311頁)。
義,激勵我們追求的論據(第十三卷,487頁);其果子與益處(488頁);途徑(489頁)。
基督的義,應用於我們自身是稱義的途徑(第十四卷,3頁);如何應用(同上);稱義並非使人成為義,而是算為或接納為義(9頁);沒有人被算為義,除非他們確實是義的(同上);並非每一種義都有效,只有那些能滿足神公義的義才行(同上);神的公義永遠無法滿足,直到律法被滿足(10頁);律法永遠無法被滿足,除非藉由主動與被動的順服(同上);這種滿足只能在基督裡得到(同上);除了藉由歸算,沒有其他方式在基督裡擁有這義(11頁);沒有聯合就沒有歸算(同上);沒有信心就沒有聯合(同上)。
因信稱義,與律法的義,以及我們自身任何的行為、美德或恩典相對立(第十四卷,217頁);被稱為產業,是因為其尊嚴與卓越(218頁);以標示我們分額與屬靈產業的廣大(同上);以顯示我們持有的性質(220頁);以顯示我們目前狀態的條件(221頁);我們對這產業的權利藉由信心得到證明(222頁)。
義或公義,其本質(第十六卷,143頁);我們應當給予每個人應得的(同上);不傷害任何人(144頁);進行賠償(147頁);忍耐地承受傷害(148頁);在許多情況下不要求我們極端的權利(同上);己所欲者施於人(149頁);公共利益應優先於私人利益(同上);根據我們的能力對他人有益(150頁);我們有理由追求公義的恩典(151頁)。
信心的義,是藉由信心所領受的基督的順服與死亡(第十八卷,217頁)。
義,其職分(第十九卷,268頁);尋求我們所處群體的和平與福利(269頁);給予每個人應得的(同上);在關係中的忠誠(同上);基督教將這些事提升到更高的境界(270頁)。
義,所有未歸正的人都有某種偽造的義,他們在其中取悅自己(第二十卷,6頁)。
義,膚淺的義使人遠離基督,並使他們的知罪與歸正更加困難(第二十卷,10頁)。
義,保羅自己的義是藉由道德律(第二十卷,42頁);以及儀文律(43頁);他否認了這些(同上);他所追求的是新約的義(同上);建立在基督順服至死之上(44頁);藉由信心與新的順服來應用(同上);在審判之日,那將是嚴格搜查與試驗的日子,沒有某種義,沒有人能安全且舒適地站在神面前(45頁);藉由行為之律的義,我們無法擁有(46頁);法律之義的喪失,我們無法修補(同上);基督藉由祂的犧牲與贖價提供了一種義(同上);祂按自己的條件分發這義(47頁);這些條件是恩典的新律法(同上);悔改、信心與新的順服(48頁)。
義,何謂(第二十一卷,33頁);何謂行義(同上);何謂成為義(34頁);在成聖的道路上,唯有他,才是行義的正直基督徒(同上);原因(同上)。
稱義的義,何謂(第二十一卷,36頁);關於威脅與應許的考量(37頁);這種義與聖潔生活的關係(38頁)。
渴慕神永恆的事,是神兒女的本分與特質(《湯瑪士·曼頓全集》第九卷,285頁);其理由來自於對象(同上)、主體(286頁)、此種渴慕的終極目的與功用(287頁)、現今世界的狀態與景況(288頁);渴慕的動機(同上);渴慕的途徑(290頁)。
眾人應當在何種程度上盼望救恩(第十二卷,203頁);沒有盼望就沒有救恩(同上)。
關於嬰孩(第十四卷,81頁)。
唯有持守神道路的人才能盼望救恩(第十五卷,15頁);唯有盼望救恩的人才能持守神的道路(16頁)。
藉著恩典,其偉大之處(第十六卷,59頁);其完備性(60頁);卓越性(同上);對藐視此恩典邀請之人的審判(62頁);指引(63頁);關於救恩為何被稱為向眾人顯現的理由(65頁)。
救恩的艱難(第十七卷,63頁);艱難之處為何(64頁);應當如何反思此點(68頁);為何艱難(69頁);人憑藉天然的力量是不可能得救的(73頁);其理由(74頁);那些對自己的無能與屬肉體有深刻體認的人,應當藉著反思神恩典的大能來激勵自己(79頁)。
救恩由救贖與歸正組成,前者是藉由祈求(impetration),後者是藉由應用(application)(第十八卷,161頁);這是基督偉大的目的與聖工(162頁);救恩的卓越與真實(166頁);為救恩獻上感謝,是基督徒重大的本分(168頁)。
基督的救恩既是剝奪性的(privative)也是積極性的(positive)(第十九卷,453頁);既是暫時的也是永恆的(同上);永恆的救恩始於今生的稱義與成聖(454頁);它並非預表,而是真實的(同上);伴隨著滿足、功德與大能(456頁)。
救恩的媒介(第十九卷,478頁);救恩的原因與媒介不可彼此分離,也不可混為一談(同上)。
救恩的全盤聖工,皆源於神美善的旨意(第二十卷,284頁),並藉由祂全能的大能所成就(286頁)。
救恩的原因與媒介(第二十卷,303頁);神的愛(同上);基督的滿足(同上);聖靈的運行(同上);罪人的歸正(304頁);聖道與聖禮(同上);這些不可混為一談(同上),也不可分離(305頁)。
我們在促進基督榮耀的同時,亦是在促進自己的救恩(第二十卷,332頁)。
恩典的果效(第二十卷,342頁);憐憫與恩典的區別(同上);救恩同時歸功於神與基督(343頁);其原因、媒介與目的(344頁)。
成聖始於治死罪(第二卷,214頁)。
成聖不僅是外在的奉獻,更是內在且真實的改變(第三卷,106頁);成聖與相信真理之間的連結(107頁);因果關係(同上);伴隨關係(同上);從屬關係(108頁)。
成聖是比世俗安慰更好的神恩寵證據(第八卷,416頁);是比稱義更大的特權(417頁)。
成聖是神所分別,也是我們自己所分別(第十卷,411頁);是漸進的潔淨,使人脫離罪惡(412頁);是賦予神的形象與樣式(同上);在禱告中應當首要關注成聖(同上);因為它的卓越性(同上);因為神在祂所有的護理安排中都以成聖為目標(同上);唯有神能使人成聖(415頁);我們自己無法做到(同上);若沒有神,媒介也無法使人成聖(同上);成聖的媒介(418頁)。參見「真理」。
信徒的成聖是為了主將他們分別出來,在一切聖潔的品行與敬虔中榮耀祂(第十一卷,10頁);是在真理中(同上);為了真理(11頁);藉著真理(同上)。
基督來到世上不僅是為了我們的稱義,也是為了我們的成聖(第十一卷,431頁);這可從聖經一貫的脈絡與宗旨得到證明(同上);否則,膏藥就不如傷口寬廣(432頁);否則,基督的作為就無法回應真誠悔改者的困苦,也無法除去我們最沉重的負擔(同上);這是為了給聖靈的工作鋪路(433頁);是為了神的榮耀(同上)。
心靈的成聖,尋求它的動機(第十二卷,26頁)。
成聖的恩典必須被操練、保存與增長(第十二卷,64頁)。
成聖是進入榮耀的必要條件(第十二卷,461頁)。
必須謹慎區分稱義與成聖,但不可將二者分離(第十五卷,65頁);成聖是兩者中較大特權的理由(66頁);成聖是稱義的目的,正如榮耀化是成聖的目的(67頁);成聖是榮耀生命的開端(同上);是一種真實的道德完美(同上);信心在成聖方面的作為(69頁)。
認為成聖對我們的安慰與平安沒有影響,這是一種錯誤(第十八卷,414頁);那給予我們在神面前蒙悅納之盼望的成聖,其真實本質(416頁)。
成聖具有功德性、應用性與實踐性(第十八卷,439頁);由分別為聖與潔淨組成(同上);基督是成聖的作者(441頁);藉由祂的功德(同上);藉由祂的聖靈(同上);藉由祝福祂的聖道與聖禮以達到此目的(442頁)。
敬畏神(Sanctifying of God)是基督徒重大的本分(第一卷,89頁)。
成聖即是分別與奉獻(第五卷,26頁);潔淨,連同其積極的行動,即以恩典更新與裝飾(27頁);成聖有習慣性的(habitual)與實際的(actual)(28頁);習慣性的成聖在心中作成,是徹底的,但非完全(同上);實際的成聖體現在生活、思想、言語與行動中(29頁);當行動是基於新的原則(同上)並為了新的目的而執行時,便是成聖的(30頁);成聖對神子民的必要性(31頁);為了聖父、聖子、聖靈的榮耀(同上);因為他們蒙召所懷的盼望,以及他們所期待的幸福(33頁);成聖的贗品(35頁);文明(同上);形式主義(36頁);抑制性的恩典(37頁);普遍恩典(38頁);神是成聖的作者(39頁)。
基督的自潔(第十一卷,6頁);祂將自己與救贖聖工以外的一切目的與用途分別開來(同上);作為神,祂使自己適合這項聖工(7頁);基督將自己分別並奉獻為贖罪祭,好叫我們能被分別並奉獻為感恩祭(10頁)。
僕人(Servant)
神或基督的僕人,在聖經中有不同的應用:指對神旨意與隱秘計畫的任何順服,或作為執行神旨意的器皿;如古列(Cyrus)與尼布甲尼撒(Nebuchadnezzar)即是如此。此詞亦指一種敬虔的操守,旨在履行神所啟示的旨意;因此,基督徒主人被稱為以神為他們的主人。此詞亦指為神的榮耀而被指派擔任任何公共職務者,如官員、舊約祭司、新約傳道人,特別是先知與使徒;基督自己因其作為中保的職分,亦被稱為神的僕人。
神的僕人是指將自己奉獻給神使用的人,並活在這種奉獻的意識與自覺中;唯有對他們而言,神的話語才得以堅立。儘管有軟弱與失敗,他們在原則上仍受敬畏神的心所支配。
基督的僕人現在有現世的供應,將來必得他們的工價。
神最好的僕人,應當終身懷著感恩的心,並謙卑地行事。
神的僕人中,有些是極為特殊的:他們是出於自願的選擇,而非僅僅出於自然的必然性;他們是「事實上」(de facto)而非僅僅在「法理上」(de jure)的僕人;他們是藉由自我奉獻而真實地成為僕人,而非僅僅藉由可見的告白與洗禮的盟約。有些人是基於一般的關係,有些人則是基於特別的侍奉。那些身為神僕人的人,在缺乏任何屬世或屬靈的恩慈時,可以以此為訴求;這並非違背恩典,亦非違背謙卑,反而能帶來安慰。
關於誰可以被稱為神的僕人,以及神的僕人的後裔能得到何種程度的祝福,這與經驗如何調和,應許在誰身上最顯著地應驗,以及對父母與子女的勸勉,皆有相關論述。
侍奉(Service)
侍奉神包含敬拜、信靠、感恩與順服。神所要求的侍奉,必須與祂的本性與屬性相稱。
最卑微的侍奉神,也比任何罪惡的尊榮更為尊貴。
侍奉基督是最高的榮譽,這意味著對基督旨意的順服與奉獻,並按著主所喜悅的方式行事。這教導傳道人,既然身為僕人且必須交帳,就必須在主的工作上勤奮;信徒則必須給予他們所有的尊榮,並以溫柔與忍耐聽從他們的教導。
歸正後對神的侍奉,應當如同歸正前對罪的侍奉一樣熱切。雖然這是侍奉,但卻比任何其他工作更令人愉悅、更尊貴、更有益處。歸正者在侍奉神時的熱切,應當不亞於未歸正者在侍奉罪時的熱切;就理智與嚴格的公義而言,甚至應當更為熱切。這包括對完成工作的關切與掛慮、勤奮與殷勤、心靈的敏銳與預備、決心與捨己、徹底的執行,以及不斷的長進。
侍奉神是衡量生命價值的真正標準,這由神護理的呼召所決定;在卑微的地位上侍奉,與在崇高的地位上侍奉同樣重要。
一顆蒙恩的心,絕不會以微不足道的東西來侍奉神。
罪(Sin)
神子民的罪會給神的名帶來羞辱。
任何保留的罪,都是魔鬼在我們身上擁有權利與利益的抵押。
罪得赦免的必要條件:承認債務、懇求基督的滿足,以及離棄罪惡的真誠決心。
僅僅推遲罪惡,並不能消除罪惡。
在神兒女身上,罪在「統治權」(regency)方面已被擊倒,但在「內在性」(inherency)方面尚未被逐出。
基督的死並未減輕罪的邪惡。
唯有神能赦免罪,因為祂是受損的一方,也是至高的審判者;教會的職分人員僅能宣告式地赦免。
罪是最大的邪惡,因為它損害了我們的內在人,並危及我們永恆的盼望;能從罪的邪惡中被保守,比從試探的苦難中被保守是更大的恩慈。
當一個人沒有採取治死罪的行動時,罪便作王;必須區分「作王」(reigning)與「殘留」(remaining)。
罪的邪惡大於苦難與患難。
罪是什麼?其中包含過犯與罪咎。罪的赦免是解除對刑罰的義務,並非取消作為自然行為的罪行,亦非廢除作為犯罪行為的罪行,更非減輕罪行的應得懲罰,而是越過過犯,不再追究刑罰。
基督的苦難、寶血、羞辱與死亡,使罪顯得更加可憎。
神的本性使祂恨惡罪,祂的公義使祂必須懲罰罪。
關於罪的過犯、罪咎、污點與刑罰,有四個面向。
何謂轉離罪?即從罪的罪咎與權勢中得釋放。這是一件蒙福的事,因為神與我們之間最大的冒犯根源已被除去;我們從本性最大的瑕疵中得釋放,從受造物最大的重擔中得釋放,從個人與幸福最大的毒害中得釋放。這是我們在此世平靜、安慰與平安的根源,也是我們來世永恆福樂的保證。這福分是藉由基督而來,祂為我們買贖了這恩典,並在我們裡面作成這工。
罪比金錢更糟糕。
基督承擔了罪的刑罰,雖然是在本質上而非在偶然屬性上。
原罪被特別強調;那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就是原罪,並發展成某種暴政或惡習。何謂脫去罪?以及如何脫去?
罪是靈魂的疾病,是靈魂最大的創傷與潰爛,是一種消耗性、痛苦、可憎、傳染性且致命的疾病。
原罪有三個分支:亞當罪咎的歸算、原義的缺乏,以及本性的敗壞與污染。
罪的罪咎與刑罰被加在基督身上,從罪人身上除去,並轉移給基督。
罪的極其邪惡,在基督的受難中顯露無遺。
基督承擔罪,意味著祂承接了我們的罪咎並承受了我們的刑罰;這帶來了安慰。
罪總是驅逐並排斥神。
神不是罪的作者。關於神在罪上的效率與參與:若沒有神,罪就不會存在,但神絕不能被視為罪的作者。祂藉由預知與預定、藉由許可、藉由對行為的參與(而非對罪惡性的參與)、藉由離棄罪人任憑其行、藉由給予惡人作惡的機會、藉由呈現誘因、藉由司法性地交給撒但與其卑劣的情慾、藉由限制罪惡,以及藉由將罪轉化為祂榮耀的用途來處理罪。
罪是對律法的審判;若人制定了超過神所制定的規條,就是審判律法。
罪是靈魂的疾病,在失調、變形、痛苦與軟弱上,與身體的疾病相似。
敬虔人的罪是一種褻瀆,是從神那裡竊取聖物。
神兒女身上的罪到什麼程度?他有敗壞的本性,有每日的過失與軟弱;他可能犯下一些藉由警醒本可避免的罪;他偶爾可能嚴重跌倒;他可能有某些特定的罪被稱為「優勢罪」(predominant sins);但他絕不會陷入那些與恩典絕對對立的罪惡中;他不會全心全意地犯罪;這不是他的生活方式;當他跌倒時,他不會安於罪中;他的跌倒會被聖化;恩典藉由他不斷對抗罪的努力而顯明出來。
警告神的子民要提防一切罪,特別是那些違背亮光與良心的嚴重罪行,以及持續在罪中。
每一種罪都是對神權柄的侮辱,是對祂命令的藐視。
罪的內容不如罪的方式重要。
關於他人的罪,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談論嗎?這很難在不犯罪的情況下做到;若要談論,不要談論罪本身,而是要對犯罪者說;若必須談論,也要帶著溫柔與悲傷。
罪的權勢在於對罪的愛。
藉由律法對罪的認識:關於罪的本質、關於罪的主體、關於罪的罪咎與嚴重性。
罪的統治:或是較粗俗明顯的,或是較隱秘緊密的;有一種罪對另一種罪的優勢,以及罪對恩典的優勢;這是習慣性的或實際的;它以完全的同意作王,或在抗拒與矛盾中作王。這是一個巨大的邪惡,因為這是對基督統治的背棄;這是屬肉體之心的確據;它是有害的、是不體面的,且與我們的新身分不符,因為我們有如此多的幫助與鼓勵來抵擋罪。聖徒應當祈求免於罪的統治,因為我們所有人裡面仍有罪,且它總是在運作並爭奪主權;那些處於罪統治下的人,處境是可怕的。
對罪的恨惡,若正確的話,必須是普遍的、不可妥協的、不斷增長的,並持續警醒與對抗;必須是強烈的、徹底的厭惡,因為罪值得這樣的對待;沒有其他方式能達到恩典的目的。
向罪死,是指向洗禮盟約的履行;利用白白的恩典來過犯罪的生活,是極其荒謬、不義且褻瀆的;然而人敗壞的心容易得出這樣的結論。我們都傾向於某種程度的放縱;肉體利用一切機會來放縱自己,並抓住任何藉口來為自己辯護;這種同意因許多自稱基督徒的人過著放縱的生活而加強;撒但濫用某些教師的軟弱與某些聽眾的無知,來誤用福音的恩典。
律法揭示了罪的多樣性與邪惡本質,並給予人對罪所當受之刑罰的覺醒感。
從罪中得釋放是我們與基督同死後的結果。這種釋放的本質:我們放棄靈魂邪惡的性情與脾氣,我們棄絕過去的生活方式。其程度:所有歸正者都從罪的統治中得釋放;我們對聖化之靈的感動越順服,我們對抗罪的權能就越大;如果我們陷入嚴重的、蓄意的罪,神會藉由收回祂的靈來顯明祂的不悅;當這項工作真正開始並得到適當的順服時,它會持續增長,趨向完美的福樂。從罪中得釋放的價值:罪是神與我們之間所有爭端的根源;它是對神在我們裡面形象的毀壞,並引入魔鬼的形象;它使我們無法侍奉神,使我們的心與神為敵;它是總是與我們同在的邪惡,使安息與安慰變得不可能。
為何說罪在身體中作王而非靈魂中?並非因為罪惡的情慾只存在於身體中,或起源於身體,而是因為這些情慾大多在身體中顯露,並屬於身體與肉體;因為它們是由身體所執行,因此被稱為身體的行為;因為感官慾望的失調是所有罪惡的主要原因。當罪未被抵擋,或僅被輕微抵擋時,它便作王;當我們順服並跟隨它,並行它所誘惑我們的事時,它便作王。基督徒嚴格義務要防止罪在他們身上作王,這是基於自然之光,以及基督徒的敬虔或我們信仰的宗旨。
罪的統治與罪的存在是有區別的。當罪未被抵擋時,它作王;當它被軟弱地抵擋時,它作王。雖然聖徒無法擺脫某些不可避免的軟弱,雖然有較小的罪(如每日侵入的罪),雖然因強烈且頑固的情慾,一些在總體上對自己的道路持守良心的人可能會陷入更嚴重的罪,但他們不會以此為業,也不會安於邪惡的道路。正如罪在總體上不應作王,任何單一的罪也不應對我們作王。罪的統治或是粗俗明顯的,或是隱秘緊密的;有一種罪對另一種罪的優勢,以及罪對恩典的優勢;罪的統治是習慣性的或實際的。
基督徒仍有陷入罪統治的可能,因為我們裡面仍有罪,它總是在我們裡面運作並爭奪主權;它不僅在運作,也在爭戰;它運作得越多,力量就越強。作王之罪的嚴重性:它從神手中奪走權杖,並將其交給某種被立在神位上的卑劣之物;它使人顛倒,並將人貶低到野獸的等級;它既是沉重的也是卑劣的;它使真誠受到質疑,且當它是習慣性時,是屬肉體狀態的確據;罪在基督徒身上作王是不合宜且不體面的。與罪爭戰的鼓勵:我們蒙福救贖主的擔保、注入我們裡面的新本性;但要記住,肉體仍有背向的傾向與敗壞;恩典確實是運作的,但並非必然地運作,而是自願地運作;聖化之靈仍居住並在我們裡面運作;福音的應許確保了我們這項福分;傳遞這恩典的條例;以及將護理聖化以用於此目的。
罪無法帶來任何實質的利益或好處;它不符合預期;利益無法抵償損失,快樂也無法抵償痛苦;即使罪有任何果子,相較之下也等於沒有;它使我們對自己感到厭惡,對他人感到羞恥,對神感到可憎。
罪的嚴重性因其對象的比例而加重。
為何身體因罪而死?因為罪是死亡的功績性原因。
任憑罪惡發展的悲慘後果,如猶大、基哈西、亞拿尼亞與撒非喇、大衛與所羅門的例子。
重生的信徒身上仍殘留大量的罪;大量的罪是活躍且騷動的,並以多種方式顯露;其毒害與破壞性的影響;根除罪的指導。
透過撒但的眼鏡,以及在我們眼睛塗抹聖靈的藥膏後,對罪的觀察。
有時罪的刑罰被稱為罪(創世記四章13節),有時被稱為贖罪祭(何西阿書四章8節)。
聖經中用以描述罪的概念。
罪的赦免是我們藉由基督與神和好的重要分支或果子;這特權的本質與價值;這是神極大恩典與恩惠的作為,對受造物而言是極大的特權與福分;這特權實現並應用於我們的方式;這是我們與神和好的果子;為何那些與神和好的人仍需要為赦免而禱告。
最大的苦難也比最小的罪更好。
若不洗淨靈魂的罪,就無法在基督裡與神相通,也無法在祂裡面有分;這與神的本性、我們的自然狀態、新約、律法的預表有關;這種洗淨的必要性。
即使在神的兒女身上,罪也可能使他們付出極大的代價,如摩西與亞倫在米利巴加低斯的例子;當事人的身分與地位、罪行的本質、刑罰;敬虔人的罪最能激怒神;他們罪的後果;神為何要在這世上懲罰他們;從歷史中得出的教訓。
罪的罪惡性,適合作為默想的主題。
罪的極大加重:為了屬世的瑣事,人竟失去了永恆的喜樂,甚至為了片刻的安逸、歡樂與享樂,而冒著永恆痛苦的危險。
全世界在自然狀態下,都伏在罪與憤怒之下;這是一個我們無法承擔的重擔;唯有耶穌基督能將其除去;祂藉由親身承擔罪來除去它;祂為我們贏得了稱義與成聖;這是逐步完成的,並根據祂的三重職分進行。
從罪中洗淨,是基督之愛的偉大實例。
自然之光不完全地顯示了罪的醜陋。
罪的嚴重性:作為對律法的違背;它的愚昧,作為對最佳準則的偏離;它的不順服與叛逆;它可恥的忘恩負義;它是對神在我們身上所有權的否認;是對神聖潔與純潔的藐視;是對神良善的否定;是對神榮耀威嚴的貶低與輕視;它是對神全知與無所不在的質疑,甚至是徹底的否認;它是對世界道德秩序與和諧的破壞;是對應許與警告的不信;是對神一切護理的輕忽;誘惑的微不足道;那些以罪為戲笑與娛樂之人的愚昧;那些不僅自己輕看罪,且認為神也輕看罪之人的愚昧;神在指定永恆刑罰作為罪的果子與報應上的公義;進入福音之約的必要性。
基督在何種意義上被說成是除去罪?祂除去罪的方式;為何既然基督來是為了除去罪,我們就不應活在罪中;聖經將基督作為我們的榜樣;罪是什麼;罪是如何被除去的;我們必須做什麼才能使罪被除去;我們有何根據相信基督會除去罪;為何與基督的聯合與罪是不相容的。
當人們活在罪惡的道路中時,他們是撒但的兒女,而非神的兒女;我們是誰的兒女,應由實踐而非告白來決定;為何作惡者是撒但的兒女;基督來到世上的目的就是摧毀撒但的國度;我們藉由基督所獲得的優勢;撒但在墮落受造物身上的權勢;他在我們之外與我們之內的工作;基督如何摧毀魔鬼的作為。
在何種意義上說神兒女不犯罪且不能犯罪(約翰一書三章9節);教父們對此段經文的見解;經文的真實含義;對濫用的辯護。
罪的普遍性;其嚴重性;避免罪的方法。
何時說罪在我們身上作王;為何我們應當小心不讓罪作王;抵擋罪統治的幫助;我們如何知道罪是否在我們身上作王。
有些罪比其他罪更嚴重;這種差異在於何處;較小的罪如何為較大的罪鋪路;對各種罪惡藉口的警告。
罪的赦免意味著稱義與成聖;當歸於基督時,它指稱稱義;當歸於聖靈時,它指稱成聖;稱義是關於過犯、罪咎與刑罰;是否所有罪都是一次性被赦免;特權的範圍;基督的寶血作為功績性原因的作用;它潔淨能力的來源;領受這福分的人。
毀謗一次殺害三人:被毀謗者,因其名譽受損;聽聞者,因其信以為真而受謊言之害;毀謗者,因其犯下詆毀之罪(伯納德),四卷二九四頁。
無論是捏造或聽信毀謗,皆是極大的過失與罪惡,六卷四二○頁。 對罪的奴役意味著甘心順服,十一卷四一三頁;意味著習慣性的實踐與遵守,同上;意味著無力脫離此種境況,同上。 靈魂在死亡與復活之間的睡眠,乃是毫無根據的臆想,一卷九一頁。
門徒在變像山上的睡眠,無論是出於自然還是特殊原因,一卷三七○頁;這是他們軟弱的表現,同上;然而卻受到神的引導與掌管,三七一頁。 在敬拜神時,對睡眠的警告,一卷三七一頁。
屬靈的睡眠,是指恩典不再活潑且未保持操練的狀態,九卷三四九頁;這是一種軟弱且死寂的信心,更多是停留在知識的形式,而非對敬虔真理的活潑認同,同上;是一種微弱且昏沉的愛,同上;是一種冷淡且疏忽的盼望,三五○頁;其後果,同上;包括對警醒與謹慎的間斷,同上;熱心與火熱的減退,同上;對主再來的遺忘或不予理會,同上;不僅會臨到年輕基督徒,也會臨到資深的信徒,三五一頁;當我們處於最大危險時,通常也是最自以為安全之時,三五二頁;可能顯露在公共關係中,同上;在某些莊嚴的服事之後,同上;雖然恩典的行為可能間斷,但恩典的習性並未間斷,三五三頁;普遍的昏睡通常不會臨到聖徒,同上;他們比那些沉睡在死亡之中的人更容易被驚醒與激勵,同上;當他們再次興起、悔改並行起初所行的事時,他們比以前更加懇切與火熱,同上;原因,同上;恩典的不完全,同上;外在的際遇,無論是順境還是逆境,三五四頁;與屬靈的懶惰者交往,同上;死寂的敬拜,同上;較輕微的疏忽會導致更嚴重的後果,昏睡導致沉睡,三五五頁;忽略神聖的職責,同上;叫聖靈擔憂,三五六頁;在世俗事物上缺乏節制,無論是憂慮還是享樂,同上;其徵兆,三五七頁;反對睡眠的動機,三五九頁;避免睡眠的方法,同上。
懶惰即是邪惡,九卷四七一頁;因為明知故犯且違背良心,特別是忽略必要的職責,乃是重大的罪,同上;驅使我們走向閒懶與怠惰的動機是卑劣、下賤的,且是對神極大的虧欠,四七二頁;疏忽而不結果子是背信棄義,我們在聖約中對此負有義務,同上;當我們停止行善時,惡事必然隨之而來,四七三頁;反對懶惰的方法,四七四頁;信心,四七五頁;忍耐,同上;愛心,同上。
小事對大事的影響,四卷二八五頁。 撒但與惡人為敬虔人所設的網羅,八卷一二七頁;為引誘他們偏離職責,同上;為危及他們的安全,同上;其性質是混合的,即透過危及來引誘,並透過引誘來危及,一二八頁。
節制是一項必要的恩典,十六卷一一八頁;消除某些偏見,一一九頁;其定義,一二○頁;在享樂與娛樂中的節制,一二二頁;選擇時應遵守的規則,一二四頁;在使用時有助於節制的幫助,一二六頁;屬肉體享樂的卑劣與危險,一二九頁;飲食上的節制,一三○頁;適合所有人,特別是官員、牧師、婦女與青年,一三一頁;此種節制的定義,一三二頁;服飾上的節制,相關規則,一三四頁;如何辨別對此的濫用,一三六頁;有助於節制的方法,一三九頁;世俗憂慮中的節制,一四○頁;何謂需要節制的世俗憂慮,一四○頁;其起源,一四一頁;其醫治之道,一四三頁。
人類社會,宗教對其福祉的巨大影響,六卷四○○頁。 關於基督本性的索西尼派(Socinian)教義,二十卷三○六頁。 索西尼派,基督永恆的存在及其位格的尊嚴,針對索西尼派教義的斷言與證明,一卷四一三頁。 索西尼派,他們邪惡的褻瀆,稱基督僅是因罪的緣故而死,而非為罪而死,三卷二七七頁。
所多瑪與蛾摩拉,他們的罪,五卷二二○頁;如何受永火的刑罰,同上;他們的毀滅是世人的重大鑑戒,二二六頁。 唯信論者(Solifidians),其教義已被駁斥,十七卷四三○頁。
基督的兒子名分,是建立教會的根基,一卷三八九頁;對那些想要進入基督教的人所提出的問題,同上;他門徒委身於他的誓約,同上;編寫聖經的目的,同上;在基督所有職分上順服他的根據,三九○頁。 神的眾子,此特權在神真實的賞賜方面被考量,十二卷九七頁;在信徒對其得兒子的名分的感受方面,同上;若考量我們目前與神的關係或我們未來的基業,便可知這是一項偉大的特權,九八頁。 約瑟的兒子們,他們比其他人更蒙福的原因,十四卷三九六頁;此福分賜下的方式,三九七頁。 神的眾子,他們與神榮耀的關係,及其果效與果子,世人看不見,十九卷四五三頁;因為它是屬靈的,其上有帕子遮蔽,四五四頁;它是隱藏的,四五五頁;它是未來的,四五六頁;此榮耀目前未顯現的原因,四五七頁;我們目前對此應有的領悟,四六七頁。
牧師之子,在牧師之子面前所講的道,十五卷四六三頁。
敬虔的憂傷,基督徒在憂傷之後,甚至在憂傷之中,從未比此時更喜樂,四卷三七三頁。 神允許甚至要求憂傷,四卷四二五頁;神所允許與要求的憂傷種類,四二七頁;不合法的憂傷,四三○頁;那種使靈魂受壓與沮喪的,同上;那種乖戾的,同上;那種不耐煩與不滿的,四三一頁;那種使人無法履行職責的,同上;過度的憂傷,對基督極其不敬且有損尊嚴,四三二頁;對我們的信仰告白是一種羞辱,同上;極其有害,四三三頁;極不合理,同上。 神的兒女常處於深沉且迫切的憂傷操練中,這是其他人所未經歷的,六卷二六五頁;他們的重擔更重,同上;他們的感受更深,二六六頁;他們的操練更大,二六七頁。 過度的憂傷與不體面的靈魂沮喪,因思想神的信實而受到抑制,七卷二七八頁。
靈魂,為了拯救靈魂,必須冒險捨棄一切其他事物,二卷一四一頁;唯有信心能使我們如此行,同上。 聖徒靈魂在天上的福分,二卷四六六頁;知識的完全,同上;愛心的完全,四六七頁;與神完全的聯合與享受,同上。 靈魂的疾病比身體的疾病更嚴重,因為它位於更高貴的部分,正如身體的割傷比衣服的撕裂更嚴重,三卷二八六頁。 基督靈魂的痛苦,他全人的苦難,但主要是他內在人的痛苦,三卷四○一頁;他在名譽上受苦,四○二頁;在他身體的每一部分,並透過每一種感官受苦,同上;在他痛苦、羞恥與受咒詛的死亡中達到頂點,同上;在他的靈魂中,四○三頁;他的被離棄,同上;他對父神忿怒的領悟,四○四頁。 靈魂的救恩,基督徒主要的關切,四卷一五一頁。 必須用靈魂來事奉神,正如用身體一樣,九卷二二八頁;因為神對兩者皆有權利,正如他創造了兩者,同上;因為靈魂的事奉適合他的本性,二二九頁;因為靈魂是主要的部分,同上;它是外在行為的終點,同上;它是內在行為的終點,二三○頁;唯有真誠的靈魂事奉,才能在福音的秤上具有分量,同上。 靈魂在死後立即與基督同在,十一卷九四頁。 靈魂在死時,被成聖並洗淨一切不完全,被帶到神的面前,十二卷一五頁;在復活時,將再次穿上身體,同上。 靈魂與身體是有區別的,這從聖經、理性與經驗中顯明,十三卷二七頁;靈魂不僅與身體有別,且能脫離身體進行運作,聖徒的靈魂實際上確實如此,這已從聖經中證明,二九頁;在死時,靈魂立即顯現在主的面前,同上。 人的靈魂是靈,十九卷六二頁;由神直接塑造,六三頁;死後立即歸回神那裡作為審判者,同上;其不朽性,同上;從聖經中證明,六四頁;從理性中證明,六八頁。
心靈的純正,與敬虔的形式相對立,七卷三四○頁;與暫時信徒突如其來的衝動與匆忙的舉動相對立,同上;這是一種將道領受在心裡,使其扎根,並散發其影響力以調和每一種情感的狀態,三四一頁;需要開明的悟性,三四二頁;覺醒的良心,同上;正確傾向的意志,三四三頁;情感被潔淨與激發,同上;純正的價值,由神對它的尊重顯明,同上;以及它使我們脫離的邪惡,三四四頁;達到純正的指引,三四八頁。
神的主權,在以無限的公義施行時,受到緩和與減輕,二卷三三七頁;極大的信實,三三八頁;極大的智慧,同上;極大的愛,同上。 基督對教會的主權,是附加在聖父、聖子、聖靈作為創造主的主權之上,十九卷四五八頁;對我們而言是安慰且有益的,四五九頁。 吝嗇,卑劣的吝嗇,是屬世之心的確據,四卷四○三頁。
恩典媒介與聖約責任
關於恩典媒介(ordinances)與神所設立的幫助,我們應當如何與之「交易」(trade with them),即如何聖潔且善用這些媒介,並根據我們所得的恩賜與機會勤勉盡職。我們有責任改進這些恩典,因為它們不僅是賞賜,更是一種託付(trust)。這份託付是交給僕人的,且僕人對此負有正式的聖約責任。所託付之物的果效、安慰與卓越,唯有在實際運用中才能顯明。要正確運用這些恩典,需要具備審慎、忠心與勤勉。在改進恩典上的不忠,往往源於懶惰、愚昧的謙遜與怯懦、自愛、被世俗事務分心或貪愛世界,以及因公開為神作工而恐懼危險。
屬靈的品味
屬靈品味的對象是神的話語。若要品嚐其甘甜,必須對其有紮實的信心、嚴肅的默想、切身的應用,並擁有一個受過鍛鍊的味蕾——即一顆飢渴的良心與治死罪的愛好。這是新生命良好的證據,能使人對屬靈事物的真實與價值產生確據。恩典的生命極大程度上依賴於此,它能使我們對他人更有用處,但這種品味也可能喪失。
神的教導
對於所有想要行走在神律例道路上的人而言,神的教導是必要的。我們已經迷失了通往真正幸福的道路,若非神向我們顯明,我們憑自己永遠無法尋得。除了外在的啟示,還必須有內在的教導;這種內在的教導必須日復一日地更新與持續。這是神的兒女所熱切祈求的,且一切教導都必須指向實踐。
試探與神的試驗
試探的本質:當神試驗我們裡面有何種恩典,或有何種敗壞時,這便是神的試驗。祂透過護理的進程提供機會、撤回祂的恩典,或容許撒但及其工具的試探來達成此目的。神並非為了獲取資訊而試驗,而是為了向受造物自身及他人顯明其本相。神所行的試驗總是良善的,是為了憐憫或審判的益處。祂絕不會以引誘人犯罪的意義來試探人。面對神的試驗,我們不應尋求豁免,而應尋求除去試驗中的審判。在試驗中,神對祂的子民懷有極大的眷顧;儘管我們在試驗中顯露了軟弱與恩典,但軟弱應當被除去,恩典則應當被堅固。
撒但的試探是神為了祂的榮耀與我們的益處所容許的。撒但透過提出誘惑的對象、藉由工具的勸說、內在的暗示,以及挑動我們身體的私慾來進行試探。神容許試探的原因包括:為了祂自己的榮耀,以顯明祂恩典的大能、白白與豐富;為了試驗祂在我們裡面所作的恩典;為了使我們謙卑;為了使我們效法基督;為了治死罪;為了使我們對他人更溫柔;以及為了讓我們經歷神的眷顧與應許的安慰。試探若無神的旨意便不能臨到我們,若無祂的大能也無法被勝過。
神的見證
神的見證是指祂對其旨意完整的宣告,包含教義、命令、警告與應許。持守這些見證,意味著將其存記在心,並在實踐中遵守。這有兩種持守方式:律法式的與福音式的。神的見證即是祂的話語,因為它見證了祂的旨意。以神的見證為產業,意味著將其視為我們最珍貴的分,致力於獲取並持守與它們的關係,如同兒女繼承產業一般,實際地運用並靠之生活。這些見證是豐滿、確實且永恆的產業。唯有信徒會將其視為產業,這會使心中產生喜樂。神的見證在威嚴與結構上是奇妙的,因為其中關於神、基督與世界創造的奧秘深邃,且具有純潔、完美、和諧與大能。
感恩
感恩是神所命令且期待我們履行的一項偉大且必要的義務,主要是為了屬靈與永恆的憐憫,特別是為了揀選。在患難時期,感恩是我們應當操練的特殊義務。感恩是我們因承認神的恩惠而欠祂的債,這是正義所要求的。透過感恩,屬靈的恩典得以操練。我們不僅應當承認神施予我們個人的恩惠,也應當承認祂施予他人的恩惠。恩典的增長與起初的恩典同樣值得承認。無論我們在世上的外在景況如何,只要內在的人處於良好的狀態,這本身就是值得感恩的事。感恩與讚美不同,讚美關乎神的卓越,而感恩則關乎神的恩惠。
神的話語是成聖的媒介(x. 418);神作工的方式是藉著光,在注入恩典時,祂是從人的悟性開始的(同上);這光必須是真實的,而非虛假的光(419);並非每一種真實的光都能奏效,它必須是聖言的光(420);並非真理的每一部分都能產生果效,唯有福音能(同上);若沒有聖靈的伴隨,福音便無法作工(421);福音不僅必須在聖靈的大能與明證中被呈現,還必須藉著信心被領受與應用(同上);藉此成聖最符合神的榮耀(422),也最符合人的本性(423)。真理必須與良善和公義相結合(xix. 285);因為若沒有真理,後兩者便無法保存(同上);它們的生命在於真理(286);以及真理的途徑(287)。
一般真理,我們常以為自己相信,實則不然,或者我們並未如自己所想像的那樣堅定地贊同(ii. 302)。
神話語中的超自然真理,雖高於自然之光,卻並不與之相悖(iii. 23)。
偉大的真理,若被幻想所曲解,絕不會產生好的結果(iii. 271)。
神話語中的偉大真理,特別適合在患難與逼迫中提供安慰(vii. 331);神對我們有父般的眷顧(332);那謙卑的靈魂,若將自己投靠在神護理的懷抱中,必會得到完全且最終的拯救,或是當下的扶持(同上);神奇妙地挫敗了惡人的計謀(同上);驕傲的人離跌倒不遠(同上);神絕不會讓我們完全陷入絕望與無法承受的困境中(同上);神慣常的方式是藉著反面(333);受苦勝過犯罪(同上);聖潔、信心、溫柔與忍耐,是比世上任何能從我們手中奪走之物更寶貴的財富(同上)。
我們的信仰告白,即便在微小的事上,也必須持守(viii. 323)。
聖經中的真理分為兩類:門廊與內室(viii. 346, 348)。
若不將最寶貴的真理消化為愛與實踐,它們對我們毫無益處(xi. 318)。
察驗(證明)萬事是基督徒的本分(xix. 295);每一個敬畏神的人都應熟悉祂的話語,並在其中操練自己的感官(同上);我們不應隨機地接受觀點,而應經過選擇(296);若我們錯了,他人的判斷在末日將無法成為我們的藉口(同上);關於濫用察驗的警告(同上);察驗的目的是為了讓我們能像光明的子女那樣行事(298)。
歸向神,在於什麼(xxi. 476)。
十二支派分散各地,顯明了神公義的嚴厲(iv. 19);祂真理的無誤(20);以及祂對其中信徒之愛的溫柔(同上)。
不信,其積極的根源在於我們自身(iii. 215)。
不信之罪的極其可惡(v. 176);沒有什麼罪比這更羞辱神(同上);神對此罪宣告了最大的不悅(177);它是萬罪之母(同上);最終的不信,是遺棄的確鑿證據(同上);它剝奪了我們護理中許多美好的安慰(同上);有些不信比其他的更可惡(180);不信有消極的(182),也有積極的(183);它在所有自然人心中作王(同上);在敬虔人心中則被打破(185);其醫治之道(187)。
不信對我們而言是自然的;這是我們隨乳汁一同吸入的罪(vi. 400);在職責上的冷淡與犯罪時的膽大,皆源於此(402)。
不信者如同海中的波浪,總是翻騰不定;信徒則像一棵樹,雖被搖撼,根基卻穩固(iv. 51);不信者雖然可能領受某些事物,卻無權期待從神那裡得到任何東西(52)。
神的永不改變(iv. 113);從中學習的功課(114)。
不潔淨的人無法與神相交(iv. 371)。
不潔淨排除在基督的國度之外(xix. 215);因為這與進入該國度的聖約相悖(同上);因為神明確的排除(同上);因為此罪的可惡本質(216);因為不潔淨的人不配進入天堂(217);這種排除是如此絕對且斷然,以至於除了真誠悔改之外,不容任何例外(同上);若神的兒女陷入不潔,他們失去的不是權利,而是當下的合宜性(219)。
天主教的「臨終傅油」,不過是荒謬的假冒為善(iv. 447)。
聖徒從基督那裡領受了特別的恩膏,以啟迪並堅固他們在福音真理中的信心(xxii. 95);何謂此恩膏或塗抹(同上);其作者或源頭(99);其益處:「你們都知道一切的事」(約壹二20);這當如何理解(同上);為何此恩膏堅固我們在福音真理中(101);我們應當如何獲得此恩膏(103)。
悟性是靈魂的大輪,是整個人體的嚮導(iii. 423);對信心的一切重大抵擋皆源於此(同上)。
大衛一再祈求悟性(vi. 256)。
藉由聖言的訓詞所獲得的悟性,勝過藉由長期經驗所獲得的(viii. 16);它更精確(同上);是一種學習智慧更穩妥的方式,而經驗則較不確定(17);是一種更安全、代價更小的學習方式(同上);藉由年齡與經驗的方式太漫長,這意味著一個人的年輕時代必然是悲慘且愚昧的(同上)。
若悟性不能引導人恨惡罪,便是徒然(viii. 63);使人變好,才是使人變聰明(同上)。
屬靈的悟性,其必要性(ix. 30);因為我們的無知與愚昧,這是我們一切罪的根源(同上);因為知識是我們的醫治(同上)。
一切事業都必須交託在神的旨意中(iv. 393);以祂啟示的旨意來衡量我們所有的行動(同上);當我們在行動中看見神時,便能更坦然地進行(同上);不要在我們的渴望與請求中限制神的謀略(同上);在禱告中不斷尋求祂的許可(同上);始終保留祂護理的主權。
不虔,神既是第一因,無知即是不虔(v. 136);缺乏對祂的倚靠(137);不觀察祂的護理(同上);不藉由祈求祂的許可與祝福來聖化我們所使用與從事的事業(138);神既是至善,不常思想祂即是不虔(同上);不以與祂相交為樂(139);不懼怕得罪祂(同上);不關心取悅祂(140)。
神既是至高的真理與權柄,不以全然的敬重與尊崇來領受祂話語的勸誡即是不虔(v. 140);在敬拜中不向祂獻上尊崇(同上);不甘心將我們的心與生命順服在祂的律法之下(141);神既是終極目的,在一切自然、道德、屬靈的行動中不以祂的榮耀為目標即是不虔(同上)。
不虔的含義(xvi. 75);何謂棄絕不虔(77);其本質為何(78);消極地說,在於剝奪神應得的榮耀、尊崇與順服(同上);積極地說,在於對神表現出實際的藐視與嘲弄(88);關於不虔的警告(同上);避免不虔的途徑(89)。
心的合一(v. 453)。
合一,其必要性、卓越性與實用性(ii. 73);七個合一的考量(74)。
奧祕的合一,是信徒藉著信心與元首基督的聯合,並藉著愛與彼此的聯合(x. 323);道德的合一,是信徒彼此之間的聯合,由教義的一致(同上),以及情感的相互協調與和睦所組成(同上);這是基督道成肉身的目的(324);沒有什麼事比這更常在他講道中被強調(325);或在他的禱告中(同上);因為這是一個極其卓越的福分(326);因為他預見到教會將多麼需要這個福分(同上);為了讓我們知道信徒之間的合一是可能的福分(327);為了鼓勵我們為此禱告(同上);他為此目的而死(328);這也是他升天與澆灌聖靈所指向的目的(同上);這是他恩典施行計畫的目的(329);這是他在教會中設立條例與職分的目的(同上)。
信徒與元首基督以及彼此之間的聯合,與神聖位格本身之間的合一有某種相似之處(x. 333);屬靈的、緊密的、恆久的、不可分割的、聖潔的,且與秩序與區別並存(同上)。
與元首基督的奧祕聯合(xi. 24);整個三一神都參與其中(同上);然而榮耀主要歸於第二位格基督(25);完整的基督與完整的信徒聯合(同上);這是隱祕且奧祕的,卻是真實的(26);在我們現有光照所能及的範圍內,藉由頭與肢體聯合的類比來解釋(27);肢體彼此之間的聯合(同上);被設立為一種媒介,將今世的一切恩典與來世的榮耀傳遞給我們(28);這是基督與罪之間進行交換的基礎(29);凡一旦進入此聯合的人,便是安全的(同上);聯合的榮耀(30);聯合的幸福(31);藉由基督的靈所知曉(同上);此聯合與神性中位格合一之間的相似性(34);此聯合與位格聯合之間的相似性(35)。
奧祕聯合的果子,傾向於使世人知罪(xi. 50);愛與彼此服事(同上);聖潔與嚴謹的生活與交談(51);藐視世俗的誘餌與感官的誘惑(同上);在患難與深重匱乏中的喜樂與安慰(同上);在親屬職責上的忠誠(同上);在信仰告白上的恆久(52)。
與基督的聯合,在概念上由許多隱喻來呈現(xi. 182);嫁接(183)。
與基督的聯合,不僅僅是作為政治元首與他的關係(xi. 389);每一位個別信徒與基督的聯合是直接的,是位格與位格的聯合(同上);這是藉由重生,或祂聖靈的歸正工作所成就的(391)。
基督與信徒之間的聯合,就基督而言是藉著聖靈,就我們而言是藉著信心(xii. 380)。
與基督的聯合,愛是我們與基督之間的相互紐帶,正如基督是神與我們之間的紐帶(xii. 418)。
與基督的聯合在今生並不完美(xii. 453)。
與基督的聯合是信心的果子(xiii. 330)。
與基督的聯合,其本質(xxi. 24);不僅必須開始,還必須持續(26);為何與基督的聯合與罪是不相容的(28)。
關於在無關緊要之事上合一的勸勉(ii. 68)。
在分裂與混亂時代中,關於合一的盼望(v. 377)。
教會的合一,是主的日子來臨的一種特權(v. 382);純潔是合一的基礎(385);對此的應許(同上);這將最符合末世那偉大而幸福的狀態(同上);神屆時將會針對分裂的醜聞做出可見的預備(386);那個時代的悲慘似乎強制要求更大的合一(387);從中得安慰(388);混亂中帶來的秩序(389)。
合一,致力於合一的勸勉(v. 393);對會眾(同上);對牧者(400);對議會(404)。
合一在於真理的一致,而非錯誤的凝結(v. 497)。
神與基督之間的合一(xi. 33);本質的合一,正如祂是三一神的第二位格(同上);位格的合一,作為中保的兩性合一(34)。
普世救贖論被駁斥(x. 250)。
普世主義者被駁斥(iii. 453)。
不合法的事不僅必須為了基督而拒絕,合法的事也必須為了祂的緣故而不被看重(xx. 14)。
不憐憫是一種最不符合恩典的罪(iv. 230);這是不像神(同上);它在於給予上的缺失,以及拒絕寬恕(同上)。
無益,是一種定罪的罪(x. 11)。參見:疏忽之罪。
未重生的人,彼此間的差異(i. 15)。
所有人都缺乏公義,但並非所有人都同樣有罪(xi. 337)。
未重生者不能行任何善事,重生者不能行任何完美之事(xi. 477)。
未重生者身上可能存在某些可愛的品質(xvi. 458)。
聖經中將未重生的人描述為在罪中沉睡(xix. 331);他們的沉睡是自然的(332),或是審判性的(同上);描述為死亡(同上);恢復的方式(334);對他們發出的勸勉(338)。
不義,是什麼?(iii. 94);主要是指虛假的敬拜方式(94)。
未成聖的心是渣滓,價值甚微(xviii. 395);就蒙神悅納而言(397);就造就與利益他人而言(398)。
看不見的永恆事物,若一個人將其作為他偉大的目標與追求,就能輕易地為神做任何事、受任何苦(xviii. 275);仰望這些事物意味著信心(276)、盼望(277)與期待(278)。
聖經無需不成文的傳統即是充足的(v. 485)。
神不責備,是什麼意思(iv. 39)。
正直,是什麼(xxi. 379);它與罪的作王是不相容的(382);正直的特權(同上);我們如何知道自己在神面前是否正直(385);勸勉(387);途徑(388)。
神在施行基督所成就的恩典時所顯明的智慧,二卷 257 頁;關於藉由祂兒子的道成肉身與受死所買贖並祈求得來的恩典,同上;關於在福音或恩典之約中宣告此恩典,259 頁;在將恩典應用於個別信徒身上時,262 頁。
在正確處理苦難時所必需,四卷 39 頁;用以洞察神在苦難中的目的,同上;用以知曉苦難的性質,是為了管教還是為了毀滅,40 頁;用以尋求我們的本分,同上;用以節制我們自身情感的激烈,同上;必須向神祈求,同上。
智慧與知識相輔相成,前者用以提供資訊,後者用以指引方向,四卷 299 頁;真實的智慧終結於美好的品行,300 頁;越是真實的智慧,就越有溫柔,同上。
真實的智慧是純潔無瑕的,四卷 310 頁;在心靈與生活中皆然,同上;遠離謬誤與罪惡,311 頁;在言語與行為上皆然,同上;在福音與道德層面上皆然,312 頁;在內在的架構與外在的治理上皆然,同上;遠離真實的污穢與外表的污穢,313 頁。
神的智慧在創造中,五卷 368 頁;在護理中,369 頁;在祂恩典的施行方法中可見,同上。
神透過祂的誡命將智慧賜給祂的子民,七卷 482 頁;這並非行惡的狡詐或機巧,483 頁;並非世俗的權謀,同上;並非在技藝與世俗紀律上的高超技能,同上;並非僅僅是對神旨意的知識,484 頁;我們藉由誡命所獲得的智慧,指引我們如何與神保持親密,神就是我們最大的智慧,485 頁;教導我們如何不給仇敵任何可乘之機,也不作無謂的挑釁,486 頁;神的子民在總體抉擇上,以此勝過他們的仇敵,因為他們有更高尚的目標,488 頁;使用正確且合宜的手段,489 頁;積極地追求合適的手段以達到最好的目標,490 頁;在於靈性生命中勤勉且恆久的勞苦,491 頁;謹慎與警醒,同上;捨己,同上;在處理仇敵與他們之間的爭端時更為明智,八卷 3 頁;他們已使神成為他們的朋友,同上;只要神還有工作要他們做,祂必在一切危險中扶持並保守他們,4 頁;萬一事情進展不順,他們也已為最壞的情況作好了準備,5 頁。
屬肉體的智慧是對神徹底的抵擋與仇恨,十一卷 469 頁;人性竟可墮落至此,以致在人中間竟有恨神與作神仇敵的人,同上;若我們完全不愛神,我們就是恨神;若我們愛祂不如我們所當愛的,或愛祂不如愛其他事物,我們就是恨神,470 頁;若我們悖逆祂並違背祂的律法,我們就是恨神,471 頁;神的仇敵對祂發動雙重戰爭,即進攻與防禦,472 頁;我們救恩的一切仇敵都使我們成為神的仇敵,473 頁;由肉體而生的仇恨,隨著它越發得勢並敗壞心思,就越發增強與加劇,474 頁。
關於真宗教,如何被其兒女所稱義,十三卷 118 頁。 神的智慧顯明於創造的秩序中,十三卷 390 頁。 是啟示在神話語中的屬天教義,特別是福音,或藉由基督所得的救恩,十八卷 367 頁;真正的平安與喜樂唯有在順服中才能找到,369 頁;這種平安來自於行道,而非來自於推測,370 頁。 對於精確地行事或隨時的順服是必要的,十九卷 379 頁。參見:順服。
屬肉體的智慧作用於悟性與心靈,二十卷 10 頁。 我們所享有的益處,二十二卷 13 頁;有資格享受此幸福的人,14 頁;使人恢復到他們在亞當裡所失去的生命與幸福,14 頁。
神是智慧的,五卷 368 頁;是獨一智慧的,371 頁;原始且獨立的,同上;本質上是智慧的,同上;無限地智慧,同上。
最智慧與最好的人並不總是幸福的,二卷 325 頁。 願望與渴望,兩者之間的區別,六卷 429 頁。
聖徒藉由他們的信心與信心的果子,為神作見證,二卷 412 頁;為何被稱為雲彩,同上。
妻子,順服丈夫是她們無可置疑的本分,十九卷 438 頁;這種順服在於敬重,同上;在於順服,439 頁;順服的根據與理由,441 頁;阻礙,444 頁;動機,445 頁。
婦女特別需要謹慎防備世俗的享樂與私慾,四卷 345 頁。
神聖的驚嘆,源於將我們自己的悲慘與神在基督裡豐盛的憐憫作比較,五卷 24 頁。
神的話語若非帶著驚嘆來領受,就永遠無法被正確地領受,八卷 344 頁;若我們不讚嘆神的話語,我們就沒有對它有真實的看見與感受,同上;每次重新閱讀時都應當激發這種驚嘆,同上;這是實踐的一大助力,同上;方法,345 頁。
聖經教義中的奇妙之事,六卷 261 頁;凡對此有感的人,必會談論它們,263 頁;並且應當談論,為了神的榮耀、他人的造就,以及自身的益處,264 頁。
兩件大事:竟有人拒絕基督信仰,以及竟有人接受了它卻仍過著罪惡與輕忽的生活,十卷 9 頁。 兩件奇事:竟有人懷疑基督信仰並認為它是愚昧的輕信;竟有人接受了基督信仰卻仍過著罪惡的生活,十卷 105 頁。
神的話語,能抵擋一切試探的攻擊,一卷 314 頁。 神的話語,在一切必要的事上是足夠清晰的,三卷 23 頁;聖靈的照明伴隨著話語,24 頁;謙卑與真誠的心靈有得著指引的應許,同上。
聽道時,應當領受神的話語,四卷 149 頁;並且要存溫柔的心領受,同上;反駁神的話語,就是審判我們自己,150 頁;在神手中,它是拯救我們靈魂的工具,151 頁;有時被稱為真理的道,有時被稱為生命的道;前者指出其性質,後者指出其果效,151 頁;應當使用它直到我們進入天堂,152 頁。
聽道是好的,但不可停留在聽道上,四卷 152 頁;行道者是最好的聽道者,153 頁;單單聽道會欺騙人,使人對自己有良好的評價,158 頁。
神的話語,是一面鏡子,向我們顯明神與基督,四卷 159 頁;顯明我們自己,160 頁;是一條完美的律法,163 頁。
不可作忘記的聽道者,需要專注,四卷 167 頁;需要情感,同上;需要應用與領受,同上;需要默想,168 頁;需要觀察真理的成就,同上;需要實踐,同上;需要交託給聖靈的保守與看顧,同上。
神的話語,是對祂心意的完全宣告,六卷 16 頁;其確定性,同上。 神的話語,是抵禦天然污穢的良藥,六卷 84 頁;作為準則,同上;作為工具,85 頁。 神的話語,應當藏在心裡,六卷 100 頁;好讓我們隨時可用,101 頁;因為神在我們歸正時也是如此作,104 頁。 神的話語,有益於啟蒙與指引,六卷 191 頁;在一切困境中給予安慰,192 頁;供應與加添力量,同上。 神的話語,除非被承認為神聖且無誤的真理,否則對我們沒有功效,六卷 401 頁。
神的話語,對敬虔的心而言,比世上一切財富更寶貴,七卷 262 頁;它提供了財富無法買到的益處,264 頁;我們藉此獲得的恩典,可以輕易彌補世俗的匱乏,而世界卻無法彌補恩典的匱乏,同上;財富只能維持今生,而話語指引我們通往來世的福分,265 頁;外在事物虛空且無常,唯有話語永遠長存,266 頁;為何神的兒女如此珍視它,267 頁;他們被聖靈光照,而其他人則被外在的浮華所迷惑,同上;他們對自己真實的需要有深刻的感受,同上;他們以對待來世的眼光衡量一切事物,268 頁;他們親身經歷並試驗了話語,知道它是何等的安慰,同上。
神的話語,是從苦難中沉淪的救贖,七卷 423 頁;向我們顯明神是一切安慰的真正源頭,同上;耶穌基督是功德與獲取安慰的原因,同上;聖靈是應用者,同上;信心是我們領受安慰的工具,同上;赦免與生命是安慰的真正內容,同上;重生或成聖的人是能夠領受的對象,同上;它不僅教導如何忍受苦難,更教導如何善用苦難,同上;教導我們依靠神來節制苦難並從中得救,同上;顯明了神的子民在十字架下的經歷,同上;教導我們神為祂子民的益處治理萬事,同上。
神的話語,就其義務與權柄而言永遠長存,七卷 461 頁;就其果效而言亦然,同上;永生在其中,462 頁;神的子民對它有極大的愛,463 頁;它因其作者而值得這份愛,同上;因其內容而值得,464 頁;因其真理而受推薦,同上;因其良善,466 頁;因其深奧,468 頁;因其用途,469 頁;聖徒樂意獻上這份愛,471 頁;因為他們的心與它相契合,同上;因為他們嘗過它的良善,同上;對話語的愛,將使我們脫離罪惡的享樂,472 頁;將使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堅定正直,473 頁;將使我們對敬虔的奧祕有更清晰的理解,同上;獲得此愛的指引,474 頁;愛的標記,476 頁。
凡想要持守神話語的人,必須在心靈與實踐上,與一切罪惡保持極大的距離,八卷 26 頁;基督徒必須兩者兼顧,同上;並且都要全心全意,同上;前者是為了後者,27 頁;遠離惡事在順序上是第一位的,同上。
神的話語,被稱為光,因為它向我們顯明通往所求目標的正路,八卷 65 頁;因為它使人在判斷與實踐上的錯誤與過失知罪,66 頁;以預防的方式,同上;以謙卑與責備的方式,同上;就安慰而言,同上;在黑暗中,同上;在屬靈的困境中,67 頁;其象徵,同上;火柱,同上;聖所的燈,同上;屬血氣的人對它有感覺,因此感到恐懼,68 頁;敬虔的人從中找到極大的安慰與滿足,同上;那些違背它的人,明顯地會失敗,同上;它像它的作者,「神就是光」,69 頁;賜下話語的人是聖潔的人,70 頁;神賜下話語的目的,71 頁;為了使屬天的教義免受腐敗,同上;為了讓各個時代與性別的人都能閱讀,72 頁;為了使人歸正,或使他們無可推諉,同上;作為信心與行為的準則,藉此試驗一切教義,同上;是完全的指引,同上。參見:聖經的清晰性。
我們不僅應當愛神的話語,更應當愛它勝過一切世俗事物,八卷 315 頁;因為它的價值,以及藉由研讀與順服它所獲得的獎賞與益處,316 頁;因為,若不將它置於世俗事物之上,領受它就沒有任何益處與果效,317 頁;除非我們愛它勝過財富,否則我們擁有財富就會陷入網羅,同上;因為,當恩典栽種在心裡並掌權時,對財富的渴望就會被治死,世俗的私慾就會被拒絕,318 頁;對神話語有此尊崇與愛慕的標記,319 頁。
神的話語,是奇妙的,八卷 333 頁;就其本身而言,同上;就其果效而言,同上。參見:神的見證。
神的話語,是純潔的,八卷 478 頁;其本身是純潔的,因為它是聖潔的準則,同上;因為我們若勤勉地關注它,它就使我們純潔,同上;它是聖靈用來潔淨我們心靈的指定工具,同上;是達到此目的的合適工具,479 頁;因為它包含純潔的誡命,同上;純潔的榜樣與典範,480 頁;為純潔提供了極大的幫助,同上;藉由應許給純潔者的獎賞,以及對不潔者的可怕威脅,提供了極好的鼓勵與動機,481 頁。
神的話語,對它的愛,八卷 482 頁;不是外在的領受,或隨意承認它是神的話語,同上;不是單單贊同它的純潔與聖潔,483 頁;不是一時的衝動或熱情的喜悅,同上;這種愛使我們在一切場合都諮詢它,閱讀、聽道、默想它,同上;使我們謹慎不違背它,同上;使我們為了神的榮耀與我們的救恩,歡喜且樂意地去做它所要求的事,484 頁;這是一種紮根的愛,同上;沒有這種愛,我們就無法蒙神悅納,同上;我們的工作將會變得非常困難、痛苦且令人厭煩,同上;我們將永遠無法在神面前恆久,485 頁;這種愛的基礎是話語的純潔,486 頁。
神的話語是公義的,九卷 3 頁;因為它是神裡面那公義的副本,同上;因為它是人類一切公義的準則與典範,4 頁;因為它是促進公義的偉大工具,同上;是永遠的公義,5 頁;在它的構成中,同上;在它的果效中,6 頁。 確定的話語,應當以純潔的信心來領受,九卷 119 頁。
神的話語,對它的真實敬畏,必須栽種在心裡,九卷 169 頁;這種敬畏不應將我們從話語中驅逐,而應將我們吸引到話語中,並使我們對違背它感到戰兢,170 頁;神在話語上的印記,顯明於它在鑒察人心時的權柄,172 頁;它強大的能力與力量,是因為有聖靈與之同行,173 頁;它在對每個人與每件事宣告判決時的權柄,同上;敬畏話語的益處,174 頁;獲得敬畏心境的方法,175 頁;對話語的戰兢,並不妨礙對它的喜悅,177 頁;神的子民在話語中極大喜樂,同上;他們在其中發現了與靈魂需求相符的好消息,178 頁;他們感受到了它的益處,179 頁;他們愛神,並且在祂的話語中比在任何地方都更能遇見祂,同上;凡愛話語的人,必須恨惡罪惡,181 頁;若非出於對話語的愛,沒有人會恨惡罪惡,182 頁;我們越恨惡罪惡,就越預備好去愛話語,我們越愛話語,就越會恨惡罪惡,同上。
神的話語,持守話語是基督對祂門徒所能給予的最高讚譽,十卷 217 頁;持守,就是感受它在我們心裡的力量,同上;它必須在我們的生活中表現出來,同上;必須有恆心在我們的品行中持守它,同上。
神的話語,對於產生信心是必要的,十一卷 21 頁;是我們信心的憑據,22 頁;是神產生信心的能力,同上;神如此安排,是因為這最適合人的本性,同上;這與祂自己的旨意相符,即藉由外在的準則與呼召來試驗被棄者,在其中他們與選民享有同樣的恩惠,23 頁;這向選民彰顯了祂的恩典,同上。
神的話語,是靈魂疾病的正確療法,十三卷 285 頁;不僅要寫下來,還要傳講,同上。 神的話語,該詞的含義,十三卷 429 頁。
聽道時信心的運用,十五卷 154 頁;是信心的適當對象,155 頁;為了得益處,聽道必須伴隨著信心,同上;其必要性,163 頁;其功效,169 頁;對各類聽道者的責備,171 頁;以健全且活潑的信心領受福音的勸勉,171 頁;我們如何獲得這必要的信心,172 頁。
話語與信心的關係,十七卷 126 頁;信心對話語的行動,129 頁;這些行動所產生的果效,131 頁;關於話語的強大且成熟信心的標記,133 頁。 神的話語,有三重含義,十七卷 151 頁。 神的話語,比有人從死裡復活更能說服我們悔改,十七卷 353 頁;此教義的證明,354 頁。
神的話語,或基督信仰的教義,其令人知罪的能力,十八卷 361 頁。 其能力,二十一卷 238 頁;是其神聖權柄的論據,同上;是對傳道的鼓勵,239 頁;必須健全地教導並密切地應用,240 頁。
言語只是我們思想的女性後代,行為則是男性後代,六卷 138 頁。 基督徒應當對言語有極大的良心,十九卷 201 頁;我們的舌頭不是我們自己的,不能隨意說話,同上;我們的言語與談話將在審判中被追究,同上;言語極大地顯露了心靈的性情,202 頁;我們的舌頭是我們的榮耀,同上;我們的談話受到神的關注,203 頁;善於管理我們的言語是基督徒的一大要點,同上。
工作,使工作變好的不是內容,而是原則,五卷 29 頁。 榮耀神的不是言語與空洞的讚美,而是聖潔的品行,十卷 179 頁;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工作,同上;是神賜給他的,181 頁;藉由祂的話語,同上;藉由祂的護理,同上;這必須完成並達到完美,182 頁;完成並達到完美應當是我們極大的關切,同上;理由,同上;這是我們被造的目的,同上;源於神對我們的主權與利益,同上;我們將被召去交帳,183 頁;因為我們藉此獲得了巨大的益處,同上;目標使人高貴,同上;神若不從我們得榮耀,必會藉著我們得榮耀,184 頁;這必須是我們最終的目標,否則我們的心會因目標與對象的繁多而分心,同上。
信心的工作,是什麼,二十卷 315 頁;認同、同意與依靠,同上;認信與順服,同上;在外在行為中比在內在行動中更容易辨認,316 頁。
榮耀的工作,神已命定我們必須先榮耀祂,祂才榮耀我們,二十卷 332 頁;否則會產生的不便,同上;我們必須在地上榮耀祂,祂才在天上榮耀我們,333 頁;理由,同上;基督會對誰說:「我因他們得了榮耀」,334 頁;這是一個應許的榮耀,同上;我們的工作與獎賞之間的相稱性,335 頁;我們可以確信且合法地期待這榮耀,同上;我們的工作已定,337 頁;所規定的方法,340 頁;動機,341 頁。
萬事互相效力,凡臨到神兒女的事,都由祂的護理引導至他們永恆的幸福,十二卷 258 頁;此特權的性質與範圍,259 頁;不包含罪惡,同上;實現的方式,261 頁;其目的與結果,同上;此特權的確定性,263 頁;其根據,同上;這不是由我們的幻想與觀念來決定,而是由神的智慧,以及它對最高幸福或真正益處的考量來決定,264 頁;並不總是身體的益處或外在的繁榮,也不是立即能享受與感受到的,265 頁;局部的益處必須讓位於整體的益處,同上;若對個人是真實的,對教會則更是如此,266 頁。
工作,基督徒是神的工作,藉由天然的創造,以及超自然的更新,二卷 385 頁。
行為,無論是對神還是對人的本分,都不是促使神向我們施恩的第一動力,二卷 404 頁;不是我們的公義,同上;不是應用救贖主恩典的第一手段,同上;行為跟隨對基督的接納,作為維持我們自由與生命權利的必要條件,405 頁。 根據行為的審判,四卷 221 頁;惡人的行為將作為他們滅亡的憑據,義人的行為將作為榮耀的證據,同上。 真實信心的證據,四卷 239 頁。 證實聖靈的見證,四卷 258 頁。
沒有信心的行為,是沒有根基的屋頂;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沒有建築的根基,五卷 335 頁。
善行,是赦免宣告的理由,十卷 56 頁;因此天主教徒推論出它們的功德以及對永生的因果影響,同上;回答,同上;給出宣告的理由是一回事,說明所判決益處的原因是另一回事,同上;行為不能賺取祝福,因為它們是本分;它們是不完美的;它們是由以無限代價贖回的僕人所做的,57 頁;它們作為真實且健全信心的無疑證據與果子而產生,同上;信心隱含在所提到的所有行為中,58 頁。
它們在懲罰與獎賞方面的地位與位置,十三卷 79 頁。 不是與信心共同作為稱義的原因,十三卷 477 頁。 不是稱義的條件,而是稱義的證據,十四卷 5 頁。 唯有義人的行為才蒙神悅納,十四卷 22 頁;理由,同上。 不被恩典所排除,十六卷 41 頁;屈梭多模、安波羅修、伯納德與貝拉明的觀點,43 頁。 主的工作,無論是祂在肉身之日的作為,還是祂創造、救贖與日常護理的一切工作,都是好的,二十卷 364 頁。
世界,可以說是魔鬼的棋盤,一卷 237 頁;世人對基督徒的惡劣影響,238 頁。 世上的好壞事物,被撒但用作試探的手段,一卷 265 頁。 世俗事物是誘惑者提供給基督及其跟隨者的誘餌與網羅,一卷 308 頁;被用來使人偏離神與屬天事物,同上;並為了世界的緣故引誘人犯下公開的罪,309 頁;來自世界的試探可能會勝過基督徒,同上;它的一切榮耀對於一個成聖的靈魂來說,都應當是無效且冷淡的動機,311 頁。 屬肉體的世界,對福音的抵擋,二卷 105 頁。 屬肉體的世界,將虛假的幸福當作神,將虛假的公義當作基督來高舉,二卷 181 頁。 世人認為基督徒是輕信的傻瓜,三卷 163 頁。 世界的慣常習俗,與基督教最為對立,三卷 225 頁。 尋求世界的友誼,是成為神仇敵的捷徑,四卷 345 頁;世界與恩典是不相容的,同上。 世界對罪惡與恩典的錯誤判斷,四卷 383 頁。
使心靈脫離世界的動機,七卷 69 頁;以這個世界為安息之處的人,不過是高等的野獸,同上;沒有人比那些尋求天國的人具有更高尚與神聖的精神,同上;世俗的人選擇了可悲的不朽,一種虛假的永恆,來代替真實的永恆,70 頁;一旦我們的資格明確,我們離開這個世界的每一步,都是在接近我們永恆的城,同上;恩典的每一程度都使我們的資格更明確,同上;指引,同上;帶著喜悅領受來世的應許,同上;謹慎防備可能阻礙天路的事物,同上;以神在路上所提供的供應為滿足,71 頁;如果世界在我們身上增長,就要更加小心在來世中獲得它的安慰,同上。
誰將世界置於話語之上,七卷 268 頁;那些為了世界的緣故而背棄真理宣告的人,同上;那些不願為了話語的緣故放棄任何事物的人,269 頁;部分由那些為了恩典的緣故而背棄話語與聖禮的人所組成,同上;那些被世俗事物從追求屬天事物中拉走的人,同上。 世界的試探通常是藉由恐懼,九卷 212 頁;或誘惑,213 頁。
基督拒絕為世界禱告,十卷 241 頁;阿民念派的解釋得到回答,同上;祂沒有、不能、也不會為被棄的世界禱告,243 頁。 神為何不在祂的子民歸正後立即將他們接離世界,十卷 284 頁;為了祂自己的榮耀,使祂恩典的甘甜與能力得以顯明,同上;為了試驗他們,285 頁;藉由他們的榜樣使世界知罪,286 頁;為了使他們預備好進入榮耀,同上;藉由削弱他們對世界的渴望,同上;使他們渴慕榮耀,同上。 基督徒必須活在世界中,如同不屬於世界的人,十卷 381 頁;內在原則有所不同,同上;他們處於不同的統治者之下,382 頁;他們的過程與品行有所不同,同上;他們的目標與終點也有所不同,同上;理由,同上;基督的榜樣,同上;他們的新生,383 頁;他們偉大而榮耀的盼望,同上。
世界對基督教真理的普遍認知,對教會是一大祝福,十一卷 39 頁。參見:知罪等。 被棄的世界,永遠無法對神有真實的知識,十一卷 124 頁;反對意見得到回答,126 頁。 主降臨時世界的狀況,十二卷 168 頁。 世界是一本書,神的能力是書寫的手,祂的智慧是筆,受造物是文字,十三卷 392 頁。 被比作身體、軍隊與房屋,十三卷 415 頁。 其秩序與美在於何處,十三卷 416 頁;世界中的混亂是墮落的果子,420 頁;是否在六日內造成,431 頁。 在約翰一書二章16節中,該詞的含義,十五卷 112 頁;我們在何種意義上被說成勝過了世界,113 頁;對持守誡命的巨大阻礙,116 頁;信心在勝過世界中的工作,117 頁;我們如何使我們的心達到一種狀態,以便最容易獲得對世界的勝利,119 頁。 在約翰一書二章16節中,該詞的含義,十六卷 93 頁。 這現今的世界,我們在其中的寄居,是我們履行屬天呼召本分的唯一時間,十六卷 164 頁;必須迅速、認真且恆久地完成,同上;理由,同上。 基督作為神的羔羊,如何被說成除去世人的罪,十八卷 486 頁;祂如何除去它們,同上。 該詞的含義,二十一卷 103 頁;世界對神兒女的仇恨,106 頁;不應感到驚奇,108 頁。
基督徒的世俗化是屬靈的姦淫,四卷 343 頁。 我們對世俗化永遠警惕不足,十卷 406 頁;因為我們傾向於它,同上;其可憎與危險,407 頁;它與神聖本性的不相稱,同上;對世俗化的勸阻,408 頁;享受世界不是過錯,擁有世俗的精神才是,同上。
世俗事物,我們應當對神所賜給我們的份感到滿足的理由,一卷 164 頁;神堅持祂的主權,同上;沒有什麼是應得的,同上;祂知道什麼比例對我們最好,同上;祂給予祂子民所能承受的份,同上;滿足本身就是祂最好的禮物之一,165 頁;較小的份中可能包含與較大的份一樣多的愛,同上。 世俗的人,他們在追求財富上的關切與勤奮,是對基督徒不冷不熱的責備,四卷 73 頁。 世俗的優勢與福音的宣告,試圖調和它們是愚蠢的,四卷 118 頁。 世俗的產業,因繁多的憂慮而帶來的危險,十卷 395 頁;以及我們自身的軟弱,397 頁。 世俗的榮譽與優勢,在何種程度上應當被放棄與離棄,十四卷 431 頁;應當以神聖的嫉妒與警醒來對待,432 頁;當它們本身是罪惡的,或者若不犯罪就無法保持與享受時,必須放棄,433 頁;信心對這種放棄的影響,434 頁。
世俗的私慾,是什麼,十六卷 91 頁;如何拒絕它們,96 頁;拒絕它們的困難,98 頁;恩典如何教導我們拒絕它們,100 頁;它們對我們的狀況是何等不體面與不相稱,101 頁;對那些不拒絕、反而餵養與服事世俗私慾的人的責備,103 頁;拒絕它們的勸勉與論據,105 頁。
世界的持續時間,與永恆相比,是短暫的,四卷 423 頁。 永不熄滅的蟲,意指良心的痛苦;不滅的火,意指神的憤怒,二卷 222 頁。 永不熄滅的蟲,恰當地代表了良心的啃噬,五卷 225 頁。
敬拜,為了與神的本性相符,必須是屬靈與聖潔的,而不是鋪張與戲劇化的,一卷 34 頁;許多人的敬拜是徹底的無神論,同上。 在敬拜中應當尊神為聖,一卷 87 頁。 敬拜的偉大目的,不在於人的解脫,而在於神的榮耀,一卷 244 頁;讚美是敬拜中最崇高的部分,245 頁。 包含悟性的行動、意志的行動,以及身體的外在行動,一卷 316 頁;應當歸給神,317 頁;並且唯獨歸給神,318 頁;若不犯偶像崇拜,就不能歸給任何受造物,同上;從其性質來看,作為一種依賴與順服的宣告,不能以任何對象為終點,除了神,319 頁;歸給受造物,是沒有命令、應許或榜樣的,因此是沒有信心的,同上;這是違背神明確的命令、聖經的威脅,以及話語中所記載的榜樣,320 頁。 心靈的敬拜,最顯明於愛與信靠,一卷 321 頁。 停留在敬拜的外在本分上,是法利賽主義的標記,二卷 12 頁。 內在的敬拜,二卷 24 頁;外在的敬拜,25 頁;理由,26 頁;對那些忽視敬拜者的責備,27 頁;對那些敷衍了事者的責備,28 頁;對那些不在靈裡敬拜者的責備,29 頁。 關於敬拜的爭論,一直存在,現在存在,並且據我們所見,將永遠存在,六卷 290 頁。 必須出於良心並尊重制度來進行,十三卷 440 頁。 屬血氣的人可能與神的子民一同參與敬拜的外在本分,十三卷 445 頁;然而在執行中存在著明顯且顯著的差異,452 頁;為何如此,以及差異在於何處,同上;這種顯著的差異源於信心的影響與功效,465 頁;為何信心導致這種敬拜與敬拜之間的差異,466 頁。 天然的良心與習俗會驅使人履行敬拜的本分,十三卷 446 頁;虛榮與世俗利益是人在這些本分中行動的兩個屬血氣的目的,447 頁;單單履行敬拜的外在本分是不夠的,448 頁;我們可以用來辨別天然良心在宗教本分中運作的標記,450 頁;敬虔者與屬血氣者的敬拜之間的差異在於何處,453 頁;這種差異是信心的結果,466 頁。 良心個案:(1)履行本分時考慮到懲罰與獎賞,是否僅僅是天然的行為?十三卷 457 頁;(2)神的兒女是否可能被敷衍的死寂所驚擾,而惡人是否可能因強烈的衝動而在敬拜本分中被激發出非凡的敏銳與熱心?461 頁;(3)神的兒女是否可能在敬拜本分中反思到屬血氣的目的,這在多大程度上是不誠實的標記?464 頁。
敬拜,敬虔是敬拜的特殊資格,十四卷 403 頁;敬拜中的姿態,同上。 敬拜的本分,我們在何種意義上被說成在敬拜中做得太多,十五卷 342 頁;不可超越所寫的,344 頁;愛筵,在多大程度上是被允許的,345 頁;儀式與姿態,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使用,346 頁;我們在何種意義上被說成在敬拜本分中做得太少,347 頁;我們必須緊守誡命的理由,349 頁;聖經是澄清關於敬拜本分之疑慮與困惑的唯一可靠準則,352 頁;我們可以用來發現我們是否將話語作為我們本分之根據與準則的標記,355 頁;在信心與順服中使用聖禮是什麼意思,同上。 敬拜是一種特權;不僅是通往天堂的道路,更是天堂的開始,十九卷 99 頁。 主要的敬拜在於效法,十九卷 176 頁。
價值,三種價值,二十卷 213 頁;等同價值、相稱價值、尊榮價值,同上。 是功德與適當的價值,二十卷 294 頁;是合宜與相稱的價值,同上;是蒙悅納的價值,295 頁。 配得被算作基督徒的呼召與特權,是一種極好的益處,二十卷 296 頁;僅僅是主恩典的果子,297 頁;顯明於與我們的原則、準則與目標的相稱性,301 頁。
憤怒,神的憤怒的可怕,顯明於基督的受苦,三卷 405 頁。 憤怒與激情,對它們的虛假藉口,五卷 260 頁。
寫作,其重要性,五卷 98 頁;對寫作的濫用,99 頁。 青年時期是留意聖潔的合適時機,六卷 83 頁。
人一旦具備完全的理性能力,首要的重大責任便是探究並研讀如何潔淨自己的心與道路,使其脫離罪惡(見《湯瑪士·曼頓全集》第 8 卷,第 87 頁);神的話語是達成此目的唯一充足且有效的準則(同上);要使這準則產生功效,需要極大的謹慎與警醒(同上);為何要在年輕時就開始(同上);這是合乎理性的(同上);這是必要的,因為年輕人容易受傾向所左右,且面臨眾多誘惑(第 88 頁);若不如此行,將會帶來種種弊端(同上);令人哀嘆的是,極少有人走上神的道路(第 89 頁);對此的勸勉(第 90 頁)。
年輕人往往比年長者擁有更多屬天的智慧(第 8 卷,第 19 頁);這是為了讓神彰顯祂恩典的自由與主權(第 20 頁);有時是為了彰顯祂恩典的大能(同上);這並非意味著不應對長者表現出敬重(第 21 頁);也不應損及向長者請益的普遍原則(同上);年輕人不可因此灰心(同上);也不應被輕視(同上);應鼓勵他們投身於神的道路(同上);關於那些負有教育責任的人(第 22 頁);對他們的警誡(同上)。
特別應當留意避開惡友(第 8 卷,第 185 頁)。
偏頗的熱心,始終是假冒為善者的標記(第 2 卷,第 11 頁)。
屬肉體的熱心,是為了我們不同的利益與觀點而產生的激情,這會導致毀謗(第 2 卷,第 277 頁)。
嫉妒與紛爭常披著熱心的外衣(第 4 卷,第 304 頁)。
當悲傷與憤怒交織時,熱心是卓越且調和得宜的(第 8 卷,第 426 頁)。
屬肉體的熱心,要麼是源於不良動機並產生不良後果(第 8 卷,第 467 頁);要麼是雖然動機良善,但對象卻是錯誤的(同上);又或是對象並無不妥,但在程度與分量上卻過度了(第 468 頁);屬靈的、聖潔的熱心,源於對神以及對屬神之事的愛(同上);其對象在於:維護神的真理不受侵犯(第 469 頁);使祂的敬拜不被腐蝕,祂的典章保持純潔(第 470 頁);使祂的僕人免受傷害與壓迫(第 471 頁);其行為與這些對象相關(同上);它激勵我們履行職責,並使我們在公眾事務中為神積極行動(同上);它使我們不惜代價,甚至認為為了神所付出的代價越大,事情就做得越好(同上);當這些對象受到侵犯時,它會透過聖潔的悲傷與憤怒發洩出來(第 472 頁);必須伴隨著知識與辨別力(同上);必須與憐憫相調和,這樣我們在顧念神榮耀的同時,也能憐憫那些受迷惑的靈魂(第 473 頁);必須是恆久的(第 474 頁);如果我們對神、祂的律法與祂的道路有任何愛,就必須尋求偉大而純潔的熱心(第 475 頁);辨別真熱心的標記(第 476 頁)。
真正的熱心,不在於與過時的謬誤爭辯,而在於堅定於當前的真理(第 11 卷,第 122 頁)。
屬肉體的人將神僕人的熱心視為瘋狂,這在聖經中有據可查(第 13 卷,第 111 頁);在基督教中,哪些事物被如此看待(同上);為何會如此(第 112 頁);論證為何這種指控同樣適用於屬肉體的世界(第 114 頁)。
在善行上的熱心,是神子民的標記,也是基督救贖的果實(第 16 卷,第 275 頁);何謂善行(同上);善行的種類(同上);善行的必要條件(第 278 頁);何謂熱心於善行(第 279 頁);熱心在善行中的地位(第 280 頁);勸勉(第 283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