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
先知現在轉向猶太人對基督所懷的第二個絆腳石與冒犯,因此他們不信所傳與他們的信息。第一點是基督在出生與生活中的卑微,我們已在第二節處理過。接下來是祂的受苦,包括祂的生活與死亡,這在隨後的幾節經文中有所闡述。本節中,先知的表達主要暗示了祂生活中的苦難。這裡有幾種短語揭示了基督受苦的不同程度,儘管我不會按文字順序給你們講述,因為這些表達散落在各處。其程度如下:
- 祂未受尊重。
- 祂實際上被藐視,成為嘲弄與輕蔑的對象。
- 祂遭受巨大的苦難;以及
- 祂不斷地被這些苦難所困擾。這就是本節的總結。我將根據經文所呈現的短語,為你們解明。
- 他被藐視,被人厭棄。我們讀到的「被人厭棄」,希伯來文 chadal ishim,意為「被人離棄」。這可以有雙重解釋:
[1.] 基督極其卑微與悲慘,作為一個人,不可能再低了。祂是人性的「最低限度」(minimum quod sic);如果祂再低一點,我們就得用別的名字來稱呼祂了。在這個意義上,詩篇二十二篇6節說:「但我是蟲,不是人,被眾人羞辱,被百姓藐視。」你必須在蟲子中為祂尋找名字。
[2.] 被人離棄;也就是說,人們離棄了祂,他們願意與任何人交往,唯獨不願與祂交往。沒人願意屈尊與祂交談或為伴;祂是最小的。我們的譯本似乎傾向於這種解釋。你偏好哪一種並不重要。
- 多受痛苦。這是一個希伯來成語,用以表達苦難的極致。他們使用名詞的屬格來表達某事物的最高級,例如「彼列之子」指極其邪惡的人;「上行之詩」指極好的詩篇。這種表達迫使一些較聰明的猶太人虛構出兩位彌賽亞:一位是已經降臨的,以乞丐的形象在世上走動,好為猶太人的罪作補贖,並處於極大的苦難中;另一位是他們仍在期待的榮耀君王。這是第二種表達。
- 常經憂患。Familiaris morbo,特雷梅利烏斯(Tremellius)將其譯為「熟悉疾病」;也就是說,藉著祂自己的經歷。疾病被用來指代任何種類的麻煩與騷擾,因為這些是最令人厭煩的事。因為基督雖然有許多憂患,但祂沒有疾病,這些通常源於某種放縱或體質不佳,這兩者都不適用於基督。祂承擔了我們個人的、而非個別的軟弱;祂熟悉飢餓與口渴,而非結石、痛風或發燒。
- 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或者,如邊註所言,「他好像掩面不看我們」;希伯來文兩者皆可。既然經文如此不偏不倚地允許這兩種譯法,我將向你們展示兩者的含義。祂掩面不看我們,七十士譯本遵循此意。祂的面容彷彿轉過去了;有人說這是出於謙遜,彷彿祂對自己處境的卑微感到羞恥;但這對基督來說是不配的。迦勒底語意譯似乎暗示了另一種含義:subtraxit vultum majestatis suae,祂隱藏了祂神聖威嚴的面容;這是有可能的,但並未完全觸及該表達的力量。其他人則認為:祂掩面如同一個被判死刑的人,因為被判刑的人面部會被遮住,或者當受到極大羞辱時。因此,哈曼在王面前失寵時(以斯帖記七章8節),經文說「蒙了臉」。在極大的哀傷與哀悼中,「你當蒙臉」(以西結書十二章6節);或者更確切地說,這是出於羞恥,或是作為不配與人交往的標記。痲瘋病人也是如此,根據律法,他們必須遮住上唇(利未記十三章45節)。將這些含義與手頭的事物調和並不困難。但讓我們考慮另一種讀法:「我們掩面不看他。」這是一種自然的姿態,在任何時候都意味著對某事物的厭惡與心靈的退縮;但有時出於一種情感,有時出於另一種;例如:
[1.] 有時出於憤怒;恨惡他們,以至於不願看他們一眼。因此,神被說成掩面不看祂的教會,以表達祂對他們罪惡的憤怒。 [2.] 有時出於羞恥。我們轉身不看他們,就像富人對待窮朋友那樣;他們不屑於看他們一眼。 [3.] 有時出於憐憫。這景象太悲慘,我們不敢看。我更傾向於那種「輕蔑的羞恥」,因跟隨這樣一個貧窮、卑微、悲慘的人而感到羞恥。許多人現在也掩面不看基督,因為與祂連結是可恥的。現在沒有什麼困難了;只是隨後說,祂被藐視,被視為一個痲瘋病人,其面容應當被遮住;因此我們不認為祂配得我們的陪伴。本節的總結在於:耶穌基督在祂外在的面容與顯現上是如此悲慘,以至於祂被視為一個賤民,一個不適合交往的人。為了闡明,我還要指出這兩點,因為我將從本節中引出這兩點來處理:
- 有些表達描述了基督真實的樣子;
- 有些僅描述了祂在人眼中的樣子。祂在自己裡面是「多受痛苦」,但在人的眼中,祂是一個被藐視與被遺棄的人:前者是後者的原因或起因;先知在本節中將這兩件事交織在一起,因此這些短語可以從兩個方向來理解:基督在自己裡面是怎樣的,以及祂在人眼中是怎樣的。
- 就祂在自己裡面而言:由此我觀察到這一點:
教義一:基督在世上的顯現,以及祂在人中間的生活狀態,不僅非常卑微,而且非常悲慘。
- 就人對祂的判斷而言:基於此,我觀察到:
教義二:屬肉體的人並不認為耶穌基督值得他們任何的尊重。
我將從第一點開始,即: 教義一:基督在世上的顯現,以及祂在人中間的生活狀態,不僅非常卑微,而且非常悲慘。
我將採用經文中的幾個層次來為你們闡明。
- 最低的一步是消極的;祂「不被尊重」。祂在世上沒有得到祂理應得到的尊重與評價;被那些我們意圖給予最大益處的人輕視,這是一種悲慘。他們不承認祂是一位傑出人物已是過分;他們甚至不願給予祂作為一個人、作為一個普通先知所應有的尊重,這更是過分(約翰福音一章11節):「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自己的人」一詞有強調意味,指那些祂特別關懷、並意圖給予最大益處的人。注意,萬物都承認基督,唯獨人不承認。天使宣告祂的降生(路加福音二章14節)。風和海順從祂(馬太福音八章27節)。魚為祂支付稅銀(馬太福音十七章27節)。野獸在曠野時也不敢觸碰祂(馬可福音一章13節)。聖靈要我們留意一個特殊的細節,即「他在曠野四十天,與野獸同在一處」。甚至連鬼魔都承認祂(路加福音八章28節)。那被群鬼所附的人俯伏在祂面前,大聲喊叫說:「至高神的兒子耶穌,我與你有什麼相干?」然而人卻不承認祂。他們認為任何人都比祂更像彌賽亞。約翰,儘管他從未行過神蹟,也沒有像基督那樣帶著權柄教導,但他們卻派了尊貴的使者去見他(約翰福音一章19節)。猶太人派祭司和利未人從耶路撒冷去問他是否是基督。但他們從未派過尊貴的使團去見基督,從未認真詢問過祂,只是嘲諷地問祂是否是基督。然而約翰給予他們的冒犯與基督一樣多,因為他直率地指責他們的罪。約翰之所以受到尊貴的對待,是因為他是祭司的兒子,而基督只是木匠的兒子,因此基督不被尊重。對於那些對某事或某種方式沒有好感的人來說,任何藉口都足以讓他們產生偏見。不僅如此,他們不僅在約翰未行神蹟的情況下仍偏愛他,甚至在巴拉巴面前也偏愛巴拉巴(約翰福音十八章40節):「彼拉多說:『你們要我釋放猶太人的王給你們嗎?』他們又喊著說:『不要這人,要巴拉巴!』這巴拉巴是個強盜。」任何人都行,唯獨基督不行。你們看,他們對基督的尊重極其微小。這種過錯被指責為他們的罪;事實上,這極大地加重了他們的罪孽(使徒行傳三章14節):「你們棄絕了那聖潔公義者,反求著釋放一個兇手給你們。」甚至在基督之前選擇一個殘忍的強盜。尊重是一個相對的詞,它意味著每個人,甚至是世上最壞的人,在他們心中都比基督地位更高。
- 祂不僅不被尊重,而且實際上被藐視,成為嘲弄與輕蔑的對象。
[1.] 祂在他們的思想中被藐視與輕蔑。他們視祂為賤民,是人的棄物或渣滓;他們認為與祂交往是一種恥辱;因此尼哥底母在夜間去見基督(約翰福音三章2節),因為羞於在白天被人看見與祂在一起。同樣,約翰福音九章22節,那瞎子的父母,雖然從祂那裡得到了巨大的恩惠,卻寧可撒謊也不願承認祂。經文說:「他父母說這話,是怕猶太人,因為猶太人已經商議定了,若有認耶穌是基督的,要把他趕出會堂。」他們認為祂不配與他們交往,因此每個人都掩面不看祂,不願顯出看祂的方向。
[2.] 在言語上,他們使用各種辱罵,認為沒有什麼名字對祂來說是太壞的(約翰福音八章48節):「我們說你是撒馬利亞人,並且是鬼附著的,這話豈不正對嗎?」猶太人與撒馬利亞人之間有著深仇大恨,稱人為撒馬利亞人是最大的恥辱,也是招致公眾仇恨的捷徑。這裡有兩個加在基督身上的醜聞——撒馬利亞人與鬼附者;前者針對祂的人格,後者針對祂的教義。值得注意的是,對於教義上的指控,基督作了回答,卻不在乎他們如何詆毀祂的人格。在馬太福音十一章19節,他們稱祂為「貪食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他們視祂為公眾嘲弄與仇恨的對象。他們還視祂為該撒的敵人;任何能使祂陷入危險與嘲弄的事物,他們都用上。他們同樣稱祂為騙子(馬太福音二十七章63節):「大人,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活著的時候曾說……」傲慢、侮辱性的惡意!他們不願稱呼祂的名字,彷彿祂罪大惡極,以至於稱祂為「那騙子」就足以描述祂了。
[3.] 在他們對祂的普遍態度上。對於任何似乎承認祂的人,他們都表現出極大的輕蔑與嘲弄。因為那瞎子承認了祂,他們就將他趕出去,或將他逐出會堂(約翰福音九章34節)。同樣,約翰福音七章52節,他們嘲諷地說:「你也是出於加利利嗎?」但最主要的是他們對祂個人的行為是不可容忍的,尤其是在祂生命的最後階段(馬太福音二十六章68節)。粗魯的士兵戲弄祂,蒙住祂的眼說:「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正如預言所說(馬太福音二十章19節):「他們要將他交給外邦人,將他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這些話有特殊的強調意味:祂身為猶太人,竟被交給外邦人去戲弄、鞭打與釘十字架。沒有什麼比這更卑劣與可憎的了,以至於他們不願進入彼拉多審判的地方,生怕被玷污(約翰福音十八章28節):「他們自己卻沒有進衙門,恐怕染了污穢。」因此彼拉多出來見他們,因為他們不願進去。正如大衛的過錯在於他藉亞捫人的刀殺了烏利亞(撒母耳記下十二章9節),猶太人的輕蔑也在於他們將祂交給外邦人去戲弄與鞭打。這樣你們就看見祂是如何被藐視,被視為一個賤民。
- 多受痛苦。這指出了祂苦難的眾多與偉大。祂是一個被各種痛苦所襲擊,並深受其折磨的人。多受痛苦,即多受悲慘;情感被用來指代狀態,因為這些痛苦在祂身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記。祂為我們的緣故忍受了各種痛苦,如嘲弄、逼迫、輕蔑、無情、悲慘、飢餓、口渴、虛弱與疲憊。我可以用這種悲慘的多樣性來讓你們厭煩;聖經處處都在見證這一點。簡而言之,這些痛苦足以使祂成為中保;祂的受苦應當以祂的中保職分來衡量;而且,這些痛苦必須與祂人格的聖潔相符。現在,這些受苦對祂來說更為痛苦,因為祂的感官最為敏銳與靈敏;因此,祂必然比其他人對所受的對待有更深刻的感受。最好的體質往往有最活躍的情感;因此,這些受苦必然會在基督的心靈中留下極其痛苦的印記。事實上,極有可能祂因這些苦難而憔悴,以至於這些苦難耗盡了祂面容的水分與新鮮感,當祂剛過三十歲時,人們竟以為祂已近五十歲(約翰福音八章57節):「你還沒有五十歲,豈見過亞伯拉罕呢?」祂剛過三十歲;但憂患摧毀了祂的容貌,使祂看起來比實際年齡更老。這樣你們就看見祂是多受痛苦的人。我還未觸及祂死亡的最後一幕,僅僅是祂生活中的憂患就足以賦予祂這個特徵。
四、熟悉憂患。這並非偶爾為之,而是他的一生始終處於悲慘之中。「熟悉」某人或某事,意味著那是常態。基督熟悉憂患,意即他習慣於憂患,從未從中解脫。他一開始生命,便開始受苦。他出生才一個月,就被迫流亡埃及,此後終生被法利賽人追捕。追溯他一生的歷程,從搖籃到十字架,從馬槽到各各他,你會發現憂患是他唯一的密友,他沒有別的伴侶。關於蘭圖魯斯(Lentulus)那封信中曾有這樣的觀察(若該信並非偽作):「常見其哀哭,未見其歡笑」(Visus est flere saepe, ridere nunquam),因他總是熟悉憂患。由於那些不斷糾纏他的殘酷迫害,在詩篇第二十二篇——那篇描繪他悲慘一生的詩篇——的標題中,他被稱為「晨鹿」(The hind of the morning);參看標題:「調用朝鹿」(A psalm concerning Aijeleth Shahar),即指基督,他從清晨開始就一直被惡犬追逐、撕咬。他在該詩篇第十六節中抱怨道:「犬類圍著我。」惡犬在清晨時分就追捕他。希律,那惡犬之一,在他剛出生時就企圖謀殺他。同樣,在基督受死之時,聖靈給了我們這個細節:約翰福音十八章二十八節,「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裡往衙門內解去,那時天還早。」那些獵犬在清晨就起來要撕咬他。你看,基督確實熟悉憂患,從他第一次呼吸到最後一口氣,從躺臥在搖籃到十字架上的「成了」(consummatum est),皆是如此。不僅如此,值得注意的是,在他變像那短暫的榮耀中,他並非沒有憂傷,因為即使在那時,他也記掛著即將到來的死亡,正如路加福音九章三十一節所記;當摩西和以利亞在榮耀中顯現時,「談論他去世的事,就是他在耶路撒冷將要成全的事。」在榮耀之中,他仍惦記著自己的死亡。因此,先知使用「熟悉憂患」這一表達,實在是再貼切不過了。關於這一點的論證,證明基督在世上的生活狀態是何等悲慘,就說到這裡。
我現在要說明他為何如此悲慘。他為何要經歷這一切憂傷?這是一個有益的問題;前者是為了我們的默想,而這一點則是為了我們的信心。其原因可分為關於神與關於受造物兩方面。
首先,關於神;原因如下:
一、為了應驗祂的應許。神曾藉著先知預言此事:馬可福音九章十二節,「經上指著人子所寫的,說他必須受許多苦,被人輕慢。」這句話並非出自某一位先知,而是其含義所在。這是所有關於彌賽亞的記載中一貫的旨意與結果,即他必須受許多苦,被視為無有;雖然他特別暗指本章及詩篇第二十二篇。這不僅絲毫沒有成為基督的絆腳石,反而證實了他就是彌賽亞,因為他正是那位被應許、被預言的對象。
二、為了彰顯他對神旨意與安排的順服。希伯來書五章八節說:「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服。」他藉著經歷體會到,儘管他在各方面與父同等,卻仍有一位他必須順服的父。然而,他位格的卓越並未使他免於受苦;因為他承擔了我們的債,他聖潔的生活是他對父順服的一部分,但他的受苦則展現了更高層次的順服,這使他成為一位完全且徹底的中保。在日常行為中順服神,是每一位聖徒的普通功課;但基督的順服主要是在受苦中受到考驗,因為他本無罪,從未應得這些苦難。關於神的部分,就說到這裡。
其次,關於人;原因如下:
一、為了彰顯他對我們的愛。通常,那些為我們受過苦的人,比那些僅僅對我們行過善的人,更令我們珍視。因此,基督為了彰顯他的愛,在世上度過了悲慘的三十多年,隨後死於可怕的刑罰;這不是為了他自己,而是為了我們。有人說這是為了贏得他自己的榮耀;但我們不應將這條河流,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引離基督所預定的河道:但以理書九章二十六節,「彌賽亞必被剪除,但不是為自己。」基督徒們,他所有的受苦都是為了你們。
二、為了使他能成為我們完美的中保。基督在他自己裡面是完美的,但他還需要一些東西來成全他的職分:希伯來書二章十節,「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希伯來書五章八至九節,「他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服……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基督在他自己裡面是完美的,但在他的職分上尚未完全;當他經歷了那些其他人必須跟隨他去經歷的事時,他作為救恩元帥的職分便得以完全。
三、為了使他能安慰在同樣苦難中的子民:希伯來書二章十八節,「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一個人若親身經歷過他人的苦難,便能更好地安慰他人。基督熟悉這些憂患時,深知自己的靈魂是何等憂傷,因此毫無疑問,他願意且能夠幫助你們。有經歷的人是慈悲的;那些受過苦的人,在他人遭遇同樣境況時會憐憫他們。神曾多次吩咐以色列人,因他們曾在埃及地作過寄居的,就當學習憐憫寄居的。毫無疑問,受造物身上一切的美善,在基督身上更是卓越地體現。他比我們有更強烈的憐憫與情感。請看使徒所說的:希伯來書四章十五節,「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基督知道他自己的境況。因此,在同樣的經歷與患難中,儘管世人的心腸冷硬,這卻必然會觸動他的心腸。
現在來應用這一點。從我所講的一切中,你們可以推導出許多教訓。
一、他受了什麼苦(內容)。 二、他如何受苦(方式)。 三、他為何受苦的原因與目的,即為了我們的益處;因此,基督徒可以從中學到三個主要的功課:
- 忍耐與安慰。
- 謙卑。
- 最終,愛。
這教導你們忍耐與安慰。這有雙重根據。基督走在你們前面,他這樣做是為了能有經歷,並對你們的境況與苦難感同身受。這就是神子民的安慰;他們有一位體恤他們軟弱的大祭司。當神的手擊打他們時,基督的心腸為他們融化。人或許能有道德上的安慰,但這裡有真正的根源,基督與我們同感:約翰福音十八章十節,「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雖然這是苦杯,但卻是我天父交在我手中的。神對惡人的擊打與對他子民的擊打是有區別的;對惡人的擊打來自神的手,但對敬虔人的擊打則來自神的心。因此,要在最大的十字架面前挺住。你是否被視為卑賤者,被人棄絕?基督也是如此,許多神的子民亦然:哥林多前書四章十三節,「我們好像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世界的污穢,蟲子,而非人。蟲子是從世界的污穢中滋生的。你是否被損失所包圍,患難接踵而至,如同波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人們是否掩面不看你,或者你在他們眼中毫無名望、不受尊重?基督也是如此,基督知道你身處這種境況是什麼滋味。約伯從迦勒底人和示巴人那裡聽到損失接二連三(約伯記一章十四節)。經文多次重複:「他還說話的時候,又有人來……」同樣,耶利米哀歌三章十七節,「錫安,無人過問的。」神的子民常成為人搖頭的對象,但基督的受苦教導我們忍耐。
二、謙卑。基督在他的卑微中教導我們這一點,他在受苦中也教導我們。看看基督與亞當的區別;基督甘願成為最卑微的,亞當卻想高過人類。至高者成了最謙卑的;我們的始祖想成為神,而基督卻幾乎不願成為人,甚至成了人的「剩餘」。從這座山上——即各各他山——向我們展示的榜樣中學習謙卑是好的;為了高舉基督而捨己,正如基督為了高舉我們而捨己。在所有事情中,人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將自己的冠冕丟在羔羊腳前,也就是說,為了基督而犧牲自己的榮耀與尊嚴,或者為了讓他成為萬有,而讓自己歸於無有。驕傲就像心臟,在人身上是最後才死去的:約翰三書九節,「丟特腓好在教會中居首位。」有些人一心追求優先權,他們希望被置於他人之上。你們看,基督卻不是這樣。他甘願順服於最卑賤的境況。因此,這教導我們謙卑。
三、考慮到目的,即他的愛。這一切都是為了你們。哦,你們將如何回報神呢?基督徒應當藉著這些思想點燃愛火。我們對人與人之間微小的善意尚且如此感動!那麼,考慮到基督所做與所受的一切,豈不更應使我們珍視他嗎?這一切都是為了我們。讓這融化我們的心,並引導我們回過頭來愛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