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只是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
這裡祂提出了一個警告,以防止對祂所傳達的內容產生誤解:並非每一次祈求都有效;必須是憑著信心祈求。
「只是憑著信心求。」信心可以被理解為:(1) 對神的確信,或一種特定的信靠行為,如以弗所書三章12節:「我們因信祂,就在祂裡面放膽無懼,篤信不疑地來到神面前。」(2) 可能意味著對所求之事合法性的確信;這是聖經中信心的一種接受方式,羅馬書十四章23節:「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在未確信其合法性之前就去實行。(3) 「憑著信心」,即處於相信的狀態;因為神只聽祂自己子民的禱告,那些在耶穌基督裡有份的人,「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林後一20)。所有這些意義都值得考慮,但我認為第一種是最直接且正式的;因為信心在這裡與懷疑和動搖相對立,因此指的是一種特定的信靠行為。
「一點不疑惑」,原文為 μηδὲν διακρινόμενος。什麼是這種疑惑?
這個詞並不意味著在思想中爭論或反覆推敲此事為可疑。同樣的短語在使徒行傳十章20節中使用:「起來,同他們下去,不要疑惑(μηδὲν διακρινόμενος)」;也就是說,不要在你的思想中對你的呼召及其良好的結果爭論不休。這個詞常被用於相信的事上;如羅馬書四章20節:「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原文為 οὐ διεκρίθη,意為他沒有爭論)」;他沒有辯論,沒有討論此事,而是將心定在神的大能與應許上:馬太福音二十一章21節:「你們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無花果樹上所行的事,就是對這座山說:『你挪開此地,投在海裡!』也必成就。」如果他們能消除思想中的焦慮與不確定性,並將心定在憑據上,他們就能行神蹟。
「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是一個優雅的比喻,用來描繪他們的狀態,在同樣的問題上,世俗作者也曾使用,先知以賽亞在五十七章20節也曾使用。雅各在這裡說,疑惑的人(ἔοικε κλύδωνι)「就像海中的波浪」;而先知論到所有惡人時說(七十士譯本譯為 κλυδωνίσονται):「惡人好像平靜不住的海,因為翻騰污穢。」
其要點如下:
觀察一:真正禱告的試金石在於對禱告的信心。草率的請求是出於形式,而非出於信心;人們禱告,卻不考慮他們所禱告對象的慷慨:禱告是一種媒介,而非一項任務;因此,在禱告中應當對其結果有明確的省察。那麼,要留意你們的禱告;看你們是否帶著特定的希望與信靠來獻上;所有的成功都在於此:「婦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願的給你成全吧。」(太十五28):神不能拒絕信心;「照你所願的給你成全吧。」同樣在馬可福音十一章24節:「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請注意這一點,「信,就必得著」。神的屬性在被榮耀時,就會被運用;而藉由我們的信靠,祂的真理與大能就受到了約束。但你們會說,我們該如何憑信心禱告呢?我回答:這預設了一些前提,那就是在基督裡有份。但每一次禱告所要求的則是:
- 對耶穌基督的恩典與功德的實際倚靠:以弗所書二章18節:「因為我們兩下藉著祂,被一個聖靈所感,進到父面前。」若非藉著祂,我們無法升起一個希望與信靠的念頭。如果你們沒有確據,那麼就走出自我,在祂的功德中尋求你們的接納。這當然必須做到;只有信徒才能正確地禱告。那些從未擁有任何應許的人,怎能心安理得地確信會得到福分呢?因此,至少你們必須在職分中尊榮基督:你們必須看到,像你們這樣無價值的人,可以在祂裡面被接納:希伯來書四章16節:「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憫,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藉著基督,我們可以自由且坦然地來到:我是罪人,但耶穌基督,我的中保,是公義的。人們會說,他們不懷疑神,而是懷疑自己:我是個可憐的罪人,主會聽我嗎?我回答:這不過是撒但的策略,讓我們說我們懷疑自己,而不是懷疑神;因為實際上,這就是對神的懷疑;懷疑祂的憐憫,彷彿它不足以赦免與拯救;懷疑祂的大能,彷彿它不足以幫助。我們必須謙卑地來到;我們是罪人:但我們也必須憑信心來到;基督是救主:以謙卑為藉口而對神持有低下的看法,是我們的愚昧。如果我們有智慧,就會看到所有的恩典,就像建築中的石頭,彼此之間有著奇妙的對稱與協調;我們可以在基督裡既謙卑又坦然地來到。
- 我們不可獻上任何不能憑信心獻上的禱告:禱告必須受信心規範,而信心絕不可遊離於聖經的界限之外。如果你們有應許,你們就可以確信你們的請求會被垂聽,儘管是在神的時間裡:你們無法憑信心獻上肉體的慾望。使徒的話對於闡明此事極為貼切:「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什麼,祂就聽我們。」(約壹五14)所有事情都要憑信心祈求;有些是絕對的,如屬靈的福分,我的意思是,就其本質而言,而非程度。程度是隨意的。其他則是條件性的,如外在的福分。讓禱告照著聖經,成功就會照著禱告。
- 靈魂在每一次禱告中都必須實際地尊崇神的屬性,並明確地用它們來對抗當下的懷疑與恐懼。通常我們懷疑並非因為缺乏明確的應許,而是因為對神持有低下的看法;我們無法將祂的愛、大能、真理置於當下的試探之上,並相信祂有足夠的愛來稱我們為義,脫離如此多的罪;有足夠的大能來救我們脫離如此大的死亡或危險(林後一10);有足夠的慷慨來賜下如此大的恩典。這就是憑信心禱告,即在禱告中對神形成正確且合宜的看法,當我們看到祂有足夠的能力來回應特定的懷疑與急難時:正如馬太福音八章28-29節,耶穌對兩個瞎子說:「你們信我能做這事嗎?他們說:『主啊,我們信。』於是耶穌摸他們的眼睛,說:『照著你們的信給你們成全了吧。』」基督首先詢問他們是否對祂的大能有正確的估計,然後,在接下來,祂稱之為信心,並賜給他們福分。那些來到神面前的人需要正確地認識祂;基督對瞎子沒有別的要求,只要求他們印證祂大能的偉大。「你信我能嗎?」「主啊,我們信」;這就夠了。但你們會說,請更明確地告訴我們,每一次禱告需要什麼樣的信心?我回答:這個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已經回答了。
但為了進一步滿足,請記住這些規則:[1.] 在我們有確定的應許之處,我們絕不可懷疑祂的旨意;因為懷疑要麼源於懷疑這不是神的話語或旨意,那是無神論;要麼源於嫉妒神不會兌現祂的話語,那是褻瀆;要麼源於恐懼祂沒有能力成就祂的旨意,那是徹底的不信與懷疑。因此,當我們在應許中清楚看見祂的旨意時,我們就可以對祂有信心(約壹五14)。
[2.] 在我們對祂的旨意沒有確定的把握時,信心的工作是榮耀並應用祂的大能。不信最容易在這一點上絆倒,即懷疑神的能力而非旨意;這部分可以從經驗中看出。恐懼之所以臨到我們,僅僅是因為手段失敗,而所期待的福分看起來最不可能實現;這證明了使我們懷疑的不是神旨意的不確定性,而是對祂大能的誤解。當下的危險與困難以如此恐怖的姿態襲擊我們,以至於我們無法憑著對神大能的信心,安然地使用禱告的幫助:這部分也可以從聖經的見證中看出。查考一下,你們會發現神的大能與全能是信心的第一個基礎與理由。亞伯拉罕相信,因為「神有能力成就」(羅四21)。而那種不信以一種暗示對神大能明顯懷疑的語言表達出來;如詩篇七十八篇19節:「神能在曠野擺設筵席嗎?」這不是旨意問題,而是能力問題:列王紀下七章2節:「即便耶和華使天開了窗戶,這事能有嗎?」童女馬利亞也是如此:路加福音一章34節:「我沒有出嫁,怎麼有這事呢?」以及許多其他例子。人們自欺,以為他們懷疑是因為不知道神的旨意:他們主要的猶豫在於祂的能力。看哪,正如在歸正的情況下,我們假裝「不能」,其實是「不願」;相反地,在信心的情況下,我們假裝不知道神的旨意,其實是懷疑祂的「能」。因此,你們信心的主要工作是將榮耀歸給祂的大能,將祂的旨意留給祂自己。基督像對待那兩個瞎子一樣(太九28),向你們提出問題:「我能嗎?」你們的靈魂必須回答:「主啊,我們信。」在禱告中,你們必須像那個長大痲瘋的人一樣來到祂面前:「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太八2)無論祂是否應允,都要相信;也就是說,在你們的思想中說:主啊,祢能。
[3.] 在這些情況下,不僅要榮耀祂的大能,也要榮耀祂的愛。但你們會說,在不確定的情況下,我們該如何榮耀祂的愛?我回答:有兩種方式;信心有雙重工作。(1) 使靈魂平靜下來,順服神的喜悅。祂是如此良善,以至於你們可以將自己交託給祂的良善。無論祂是否應允,祂都是一位智慧的神與慈愛的父親,必會行最好的事;所以,你們看,在任何情況下我們都不應爭論,而應將自己交託給神,就像那個長大痲瘋的人並不為神的旨意煩惱,而是說:「主啊,祢能。」將你們自己投靠在祂的旨意中,但要以祂的大能來懇求祂;這是信心真實且純粹的運作。當你們敢於將自己的情況交託給神的愛時,「讓祂行祂眼中看為好的事吧」,祂必會行善;正如聖經中神的兒女在所有世俗事務上都將自己交託給祂的處置,因為他們知道祂的心充滿了愛,而他們天父認為最好的,就是最好的,這消除了靈魂的不安與困惑:箴言十六章3節:「你所做的,要交託耶和華,你所謀的,就必成立。」當他們將所做的交託給神的旨意並順服時,他們便能平靜地等候。(2) 激勵並提升靈魂,對所祈求的恩典產生某種希望。希望是努力的源泉,如果不是因為我們可以仰望祂,因為有希望,我們既不會禱告也不會等候神(哀三29)。偽善者的偏見是:「尋求神是徒然的。」(伯二十一15)你們知道,有一些關於在瘟疫、壓迫、飢荒等時期得蒙保守的特定應許(瑪三14),雖然它們並不總是按字面嚴格實現,但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應驗,並且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會發生。我說,雖然它們必須在十字架的例外與保留下進行解釋(因為神對我們的義務僅限於恩典之約所規定的,而在恩典之約中,祂始終保留了「用杖責罰他們罪孽」的自由,詩八十九33),但因為神的兒女有許多應驗的經驗,他們不禁對神產生某種希望,並傾向於認為神會應允。這些應許至少能產生某種模糊的希望,因為它們對我們的情況如此明確,且經常得到應驗。不,我們怎能向一位良善的神在禱告中懇求這些,而不像大衛那樣說:「求祢記念向祢僕人所應許的話,叫我心裡有指望。」(詩一一九49)我並不是說我們應該為神開處方,將祂的旨意限制在我們的想法中,而只是因為十字架的一般保留,在順服中懷抱希望。
[4.] 有些與神有更親密相交的人,可能對某些特定的事件有特定的信心。藉由神聖靈在禱告中的某些特殊感動,他們離開時會像大衛一樣說:「在這一點上,我必有信心。」(詩二十七3)我並不是說這很常見,但有時可能會發生;我們不能限制聖靈向祂子民啟示祂自己的自由。但是,請記住,特權不能成為規則;這些是神主權的行為,而非根據祂恆常的律法與規則。然而,我認為這一點是普遍的:在特定情況下,當我們的心藉由實際的信靠被引向神時,我們可以懷抱更大的希望;也就是說,當我們在禱告中帶著順服,卻又帶著希望,向神懇求一個特定的應許時;因為神很少讓一個信靠的靈魂失望。他們可以憑藉雙重權利抓住神;部分憑藉最初邀請他們來到神面前的單一應許,然後憑藉另一個對他們的信靠所做的應許;如以賽亞書二十六章3節:「堅心倚賴祢的,祢必保守他十分平安,因為他倚靠祢。」一個高尚的人不會辜負信靠;而神說,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因為他們信靠祂,祂必會善待他們;因此,現在既已榮耀了神的大能,並帶著希望將自己交託給祂的旨意,他們內心就有了一個新的希望論據。值得注意的是,在詩篇九十一篇2-3節中,神之靈與信靠的靈魂之間有一段對話。靈魂說:「我要論到耶和華說:祂是我的避難所,是我的山寨,是我的神,是我所倚靠的。」這是一個謙卑且實際信靠的決心。聖靈回答說(第3節):「祂必救你脫離捕鳥人的網羅和毒害的瘟疫。」這是一個帶有斷言的應許,如果它至少不能激發出更多的希望,那它就毫無意義了。
這樣,我已經給了你們我對這個常見且有用的案例——憑信心禱告——的想法。
觀察二:從「一點不疑惑」,或原文中的「爭論」來看,人的本性非常傾向於反對神的恩典與應許。理性的驕傲不願屈服於啟示;而在我們除了神聖的見證之外沒有其他確據的地方,我們就容易吹毛求疵。所有的懷疑不過是對應許的爭論;因此,我們翻譯中所說的「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不生氣,不疑惑」(提前二8),在原文中是 χωρὶς διαλογισμοῦ,即沒有推理或爭論。一個確定的話語被交給了我們思想與辯論的不確定性,神的應許被傳喚到我們理性的法庭前。那麼,推倒那些 λογισμούς,那些想像,或者說是推理(因為這個詞正確的含義是這樣),它們自高自大,反對認識神在基督裡的事。肉體的理性是信心最壞的敵人。如果我們能使理性——這個信心的敵人——成為信心的僕人,那將是一個巨大的優勢;使徒說 λογίζεσθε:羅馬書六章11節:「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或推理)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當我們的理性與論述被用來設定並推動信心的結論時,它們就被善用了。
觀察三:從同一句來看,我們懷疑得越少,就越接近真正信心的本質。恩典的作用是使心定在神身上;搖擺不定意味著軟弱:「你們為什麼懷疑呢?你們這些小信的人哪。」我並不是說這不是信心,但這是軟弱的信心:顫抖的手可能握住什麼,但卻很無力。那麼,尋求放下你們的懷疑與肉體的辯論,特別是在禱告中;「不生氣,不疑惑」地來到:不帶著憤怒來到和平之神面前,不帶著懷疑來到憐憫之神面前。不要辯論是將自己交託給神的應許與處置更好,還是留給自己肉體的憂慮更好;當心在希望與恐懼、幫助與神之間動搖時,那不是信心。我們的救主說,路加福音十二章29節,μὴ μετεωρίζεσθε,「不要掛心(原文意為不要懸在半空中,像懸浮在空中的流星,不知道神會為你做什麼)。」對神在基督裡所顯明的屬性有徹底的相信,能消除靈魂所有的不安與困惑。那麼,在基督裡獲得清晰的份,並對神的屬性有更明確的領悟。無知使我們困惑,並使靈魂充滿朦朧黑暗的推理;但信心使靈魂安定,並賦予它更大的恆心。
觀察四:從「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來看,懷疑是令人困惑的,並折磨著心靈。不信者就像海中的波浪,總是翻騰;但信徒就像一棵樹,雖然搖晃,但根基穩固。只要我們被自己情感的波浪所拋擲,我們就處於苦難與束縛之中;直到信心賦予確定性,靈魂就沒有安息與平安:「我的心哪,你要仍歸安樂,因為耶和華用厚恩待你。」(詩一一六7)信心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的感官與感受中,帶來平靜:加爾文說,那些教導懷疑教義的人,exercent carnificinam animarum——他們只是將良心放在刑架上,讓人在自己混亂思想的折磨中受苦。羅馬的蝗蟲就像蠍子(啟九10),「尾巴上有毒鉤」;被它們刺傷的人「將要求死」(第6節)。反基督的教義不能給良心帶來安慰與安寧,反而刺傷並傷害它,以至於為了從焦慮中解脫,人們會渴望死亡。當然,沒有什麼比人成為自己的負擔與恐怖更悲慘的了;也沒有什麼折磨比我們自己的思想更甚。那麼,來到神面前,讓你的靈魂安定下來:那珍視自己懷疑的人,不過是在擁抱一種疾病,而非履行一項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