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節: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這是針對誇耀虛假信心所發出的第二個勸誡,它與前文所論證的最後一個論點相呼應。他先前談到了自由的律法;現在,為了防止這種說法被某些假冒為善者誤解,以為只要口稱信基督,就可以隨心所欲地生活,他便用各種論點駁斥了這種虛妄的觀念。
我的弟兄們,有什麼益處呢;也就是說,這對信仰或宗教的目的有何助益?因此,當使徒駁斥另一種自以為是的觀念時,他說:「我就算不得什麼」(哥林多前書十三2);意即,在假設他的恩賜若沒有愛的情況下,他在神眼中毫無價值。
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說,即向他人誇耀,或因自以為有信心而自負。值得注意的是,使徒並未說「若有人有信心」,而是說「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信心,若確實存在,對救恩是有用且有益的;凡有信心的人必得救,但並非凡說自己有信心的人都得救。在整段論述中,使徒的意圖不是要顯示什麼使人稱義,而是誰是稱義的;不是要顯示信心做什麼,而是信心是什麼。上下文的宗旨並非要顯示沒有行為的信心不能稱義,而是顯示沒有行為的信念或贊同並非信心;他所談論的稱義,與其說是針對人,不如說是針對那信心。
卻沒有行為;也就是說,若其中沒有聖潔的果子與結果。將其侷限於慈善行為是天主教徒的愚昧。信心還有其他產物;它是一種對聖潔生活的所有職分都有普遍影響的恩典。
這信心能救他嗎?也就是說,那種假冒的信心,因為真正的信心是能救人的;這是在受造物任何行為皆可被稱為「救恩」的協同方式中而言。正如保羅在以弗所書二章8節所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並不是出於行為。」因此,我們的使徒顯然是指假冒的信心,否則就會產生直接的矛盾,這一點可以從整段論述中歸納出來。接下來的兩節經文顯示,他指的是那種僅存在於舌頭與嘴唇上的信心,那種孤立無援的信心;第17節,那種魔鬼也可能有的信心;第19節,那種死去的信心;也就是說,正如死人不能被視為活人,死去的信心也不能被視為信心。
從這節經文中可歸納出以下幾點:
觀察一:假冒的恩典是無果效且無益的。形式上的恩典,正如形式上的本分,對靈魂毫無助益;目前沒有恩典,沒有安慰,未來也無法產生榮耀的盼望。假冒真理是有害的,因為它們證明了人對真理有所認知,卻又拒絕它。將不潔的生活掩蓋在信心告白之下,是一種實踐上的褻瀆;因為我們彷彿將生命的錯誤與放縱強加在宗教之上:因此啟示錄二章9節說:「我知道那自稱是猶太人,其實不是猶太人……的褻瀆。」公開的反對對神帶來的羞辱,遠小於將信仰作為掩蓋不虔誠的藉口。在福音書中,馬太福音二十一章28-29節的比喻中斷定,那個說「我不去」的兒子,比那個說「我去」卻不去的人,罪責更輕。這一切都是為了闡明那句:「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有什麼益處呢?」
觀察二:假冒信心是容易且常見的。人們傾向於說自己有信心;當他們看到行為的虛空,且無法憑藉那種主張在神面前站立時,他們便假裝有信心。在如此自由地揭示福音的時代,人們傾向於抨擊對行為的倚靠,但倚靠虛假的信心同樣危險。
觀察三:從「卻沒有行為」這一點。他證明了若沒有行為與果子,所謂的信心不過是空談。重點在於,凡有真信心的地方,必有行為。有三件事會使靈魂傾向於本分:強有力的原則、強大的幫助、崇高的目標;凡有信心之處,皆具備這些。強有力的原則是神的愛,強大的幫助是神的靈,崇高的目標是神的榮耀。(1)關於原則,有信心之處必有愛:情感跟隨信念;有愛之處必有工作;因此我們常讀到「愛心的勞苦」(希伯來書六10;帖撒羅尼迦前書一3);且「信心是藉著愛心運作的」。信心,即對神愛我們的領悟,引發了對神的回報之愛,隨後利用這種甜美的情感來推動所有感恩的行為與事奉:它先產生愛,再利用愛。(2)從賜生命的靈那裡得到強大的幫助。幫助促使行動;人最大的藉口是缺乏能力。信心將我們栽種在基督裡,從而領受祂的影響。祂藉著祂的靈住在我們裡面,我們藉著信心活在祂裡面,因此我們必然「多結果子」(約翰福音十五5)。值得注意的是,在第17節與26節,使徒稱沒有行為的信心為死的或無生命的信心,缺乏聖靈的生命與激勵。有生命之處必有行動。運作跟隨存在。假冒為善者被稱為「兩次死的,連根被拔出來的」(猶大書12節)。兩次死,即在自然狀態中是死的,在告白信仰後也是死的,然後被拔出來;也就是說,清楚地顯明他們從未領受過基督任何生命的影響。(3)有信心之處必有榮耀神的目標。領受恩典的信心會回報榮耀:彼得前書二章12節:「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當神在憐憫中鑒察他們的靈魂時,他們會籌算如何歸榮耀給祂;因為信心是真誠的,它無法想像只取而不給:當它領悟到憐憫時,便會籌算當以什麼回報主。那麼,試驗你的信心吧;它不是一種赤裸的贊同或不活躍的領悟;必有果效,即某些行為,若它們是在基督裡行的,你便可知其為善;「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約翰福音十五5);藉著基督,「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立比書四13),即藉著祂恩典的實際影響;並為了基督,即為了祂的緣故與榮耀;「我活著就是基督」(腓立比書一21)。保羅的一生,他的「活著」,皆是為了基督的用途與榮耀而奉獻的。簡言之,那些在基督裡工作的人,因信心與祂聯合,藉著基督工作,藉著祂恩典的持續供應,並為了基督,以祂的榮耀為目標。
觀察四:從「這信心能救他嗎?」這一點;也就是說,你要帶著這些盼望來到神面前求救恩嗎?我們不應當珍藏任何無法在主的日子站立得住,且無法持守到得救的信心。那麼,當全人類都要麼滅亡要麼得救時,說你曾告白信仰,這能成為辯詞嗎?(約翰一書二28)。基督降臨的莊嚴性,是經常被用來檢測無根基盼望的環境;正如路加福音二十一章36節:「時時警醒,常常祈求,使你們能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也就是說,在祂降臨時不至於羞愧與懊悔。所以約翰一書四章17節:「使我們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人們考慮的是什麼對當前的目的有用,什麼能使心靈平靜,好讓他們能少一點遺憾地追求事業或享樂。噢!但要考慮什麼對你的救恩有用;什麼在死亡之日或審判之日能派上用場。除了能在羔羊寶座前陳明的辯詞外,沒有什麼是足夠的。那麼,將這一點強加在你的靈魂上:這信心能救我嗎?能使我與基督有份,好讓我在審判之日坦然無懼嗎?正如基督三次問彼得:「你愛我嗎?」也要一次又一次地問你的靈魂,帶著這些盼望,我能面對基督嗎?真誠的恩典被稱為「得救的確據」(希伯來書六9),即「伴隨救恩的事」。這是所有自我省察的結果與歸結,它是救贖性的恩典嗎?除了能救我的,沒有什麼能使我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