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04 雅各書第四章|002_雅四2_貪戀卻得不著

第 2 節:你們貪戀,卻無所得;你們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也不能得。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

在上下文脈中,使徒致力於醫治肉體的慾望;他在第 1 節中提到了其中一個結果,即內在與外在的困擾,無論是在世界中還是在我們自己的肢體中;他現在轉向另一個論點,即那些源於私慾的努力所帶來的挫折與無效,它們以憂慮擾亂頭腦,以罪惡糾纏心靈,且最終徒勞無功。

你們貪戀(ἐπιθυμεῖτε),你們渴望;但通常它在貶義上被使用,指無節制與充滿激情的慾望;因此譯為「你們貪戀」是恰當的。

卻無所得。這可以從兩個方面理解;要麼是你從未獲得,要麼是現在失去了:惡意得來的,惡意流失(male parta male dilabuntur),不義之財很少能長久佔有,或者即使佔有,也很快會失去。格老秀斯(Grotius)推測,使徒暗示了他們在克勞狄年間所遭受的巨大匱乏與饑荒(徒十一 28);他們所有的暴力行為都無法保障他們免受那個時代的不便。箴言十三章 4 節有類似的表達:「懶惰人羨慕,卻無所得。」但那裡的話是指空洞的願望與懶散的意願,這裡是指充滿激情的慾望;那裡是指懶惰人的靈魂,這裡是指貪婪人的靈魂。

你們殺害。加爾文、貝扎、卡耶坦、伊拉斯謨等人讀作「你們嫉妒」(φθονεῖτε),儘管大多數希臘文抄本讀作我們所譯的「你們殺害」(φονεύετε)。後者之所以被採納,是因為「你們殺害」這一指控似乎過於嚴厲,因為在公認的註釋中,這裡提到的戰爭僅是私人的爭執與訴訟。但我們之前已經澄清,這裡的戰爭是按字面意義理解的;因此不受此不便的困擾,也不需要像厄庫梅尼烏斯(Oecumenius)那樣理解為屬靈的殺害,彷彿意思是「你們殺害了自己的靈魂」;或理解為約翰一書三章 15 節所提到的解釋性謀殺;而是可以按照該詞通常且公認的含義來解釋,貪婪可以達到謀殺的高度;正如列王紀上二十一章 1、2 節,以及箴言一章 19 節所說:「凡貪戀財利的,所行之路都是如此;這貪戀之心乃奪去得財之人的命。」在那些由他們的掠奪與貪婪所引發的公共騷亂中,許多人被殺害了。

又嫉妒(καὶ ζηλοῦτε),你們羨慕,或傾向於嫉妒。該詞有時在褒義上使用:哥林多前書十四章 2 節,「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該詞是 ζηλοῦτε。當我們努力模仿那些在美德上卓越的人,或超越他們時,存在一種好的羨慕;但也有肉體的羨慕,主要涉及外在的享受,並指出對任何人享有與我們相等或超越我們的外在卓越感到悲傷,以及強烈貪婪或野心地想要將那種卓越佔為己有。在前者中有惡意,在後者中有貪婪:我們主要取後者作為羨慕的行為,因此譯為「你們嫉妒」。

也不能得(οὐ δύνασθε ἐπιτυχεῖν)。這個詞很有力,你們不能達到幸福;也就是說,要麼是達不到你們所嫉妒或羨慕之人的幸福,要麼是達不到你們所幻想的幸福,肉體的慾望要麼落空,要麼隨著享受而增加;這是一種無法滿足的病態。私慾的語言是「給予,給予」;這是一種沒有界限或度量的胃口。即使我們擁有一個世界,我們仍然不快樂,我們還會貪圖另一個:肉體的慾望是一個永遠填不滿的深淵。享受顯得微不足道,因為希望中總還有更多;就像孩子們,貪婪地渴望某樣東西,得到後卻又輕視它;或者像醉漢,總是倒酒,卻不能止渴,反而激發了胃口。參見傳道書四章 8 節與五章 10 節。那麼,說「你們不能得」是再合適不過了。屬肉體的人擁有許多,卻一無所有。

你們鬥毆爭戰,卻無所得;也就是說,儘管他們的暴力與肉體慾望已經爆發到公共暴動與騷亂的地步,但他們仍然一無所獲。

是因為你們不求;也就是說,你們沒有使用禱告這一合法的手段。但怎麼能說「你們不求」,既然在下一節他說:「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我回答:(1.)可能在這裡他指責一種濫用,在那裡指責另一種;這裡指他們希望在沒有禱告的情況下靠自己的努力來幫助自己,那裡指他們的禱告是為了肉體的目的而構思的。(2.)因為不是以謙卑與聖潔的方式構思的禱告,根本就不是禱告;私慾的禱告不是禱告,而是私慾的噯氣,而非屬靈的懇求;那是一種哀號(何七 14),神並不垂聽。

觀察一:貪戀通常會落空:「你們貪戀,卻無所得。」當慾望無節制時,神喜歡挫敗它們;當我們的慾望擴張時,祂的手就收縮。有時是出於憐憫。在罪的道路上遭遇挫折是一種祝福;沒有什麼比讓你的肉體慾望得到滿足更糟糕的審判了。不幸的人啊,神任憑他們自己而不加約束!箴言十四章 14 節:「心中背道的,必滿得自己所行的結果;好人必從自己的行為得以知足。」受詛咒的背道者將會有足夠的榮譽、快樂與升遷。對教會來說,遭遇挫折是一種憐憫:「她必追隨所愛的,卻追不上;她必尋找他們,卻尋不見;那時她必說:我要歸回前夫」(何二 7)。繁榮與成功的邪惡鼓勵一個人繼續走那條路;一些挫折是一種優勢。我們貪婪地渴望的東西,我們享受時會感到厭膩。為了挫敗與抑制我們的私慾,神出於憐憫用荊棘圍住我們的路。有時是出於審判,為了讓祂透過他們自己的私慾來折磨人;他們的慾望證明了他們應得的折磨。因放縱而發熱的血,與因慾望而擴張的心,都是帶有自身懲罰的罪,特別是當它們遭遇挫折時。暗嫩與亞哈都病了,一個是因為私慾,另一個是因為貪婪。

應用一:那麼,學會這一點,當心過於執著於某件事時,這就是錯過它的捷徑。拉結對孩子的渴望使她更加不孕。愚人談論更大的倉房,那天晚上他的靈魂就被取走了。當你忘記將你的慾望置於神的旨意之下時,你就會明白祂的主權。當心強烈地執著於某件事時,就沒有對神美意的保留。我們說,我想要;而神說,我不想要。我們想要那樣東西:「我要隨從我所愛的」,彷彿我們是小神。神要祂的旨意對抗你們的意志:「我要用荊棘圍住你的路」:在我們與神之間存在著一種隱含的、解釋性的對抗。此外,當慾望在對象上犯錯時,它們就達不到目的。神不能容忍將本應只屬於祂與祂恩典的愛,浪費在外在事物上:「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太十一 12)。當暗嫩為了他瑪而病,就像新婦為了基督而病一樣,這就產生了嫉妒。情感應當根據對象的價值而升起:「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約六)。你們勤奮的慾望應當轉向更好的對象;你們的力量應當為永恆的糧食而付出;那是沒有罪、沒有挫折的勞力。

應用二:當你不能如願以償時,不要總是煩惱;你有理由祝福神。當肉體的慾望落空時,這是一種憐憫:像大衛那樣說,撒母耳記上二十五章 32 節:「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他今日打發你來迎接我。」你們的心一直執著於巨大的產業,你們像福音書中的愚人一樣,想著擴大倉房、高築巢穴,突然間神介入並摧毀了所有這些肉體的計畫。為這樣的護理祝福神:否則你的靈魂會變得多麼安逸、感官化或屬肉體!保羅「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以及保羅「釘在十字架上對世界」(加六 14),這是一種憐憫。因此,當你在追求某種私慾或不潔時遭遇挫折,你事後可以跪下,敬拜這種護理的智慧與及時性。奧古斯丁傳記中的波西多紐斯(Possidonius)有一段值得紀念的歷史。他去訪問一個地方,與嚮導走錯了路,掉進了一條小徑,從而逃脫了埋伏在那裡想要取他性命的血腥多納圖派(Donatists)的手。神可能會引導你偏離你的意圖,以避免某些本會摧毀你靈魂的危險罪惡:何西阿書二章 6 節:「我必用荊棘堵塞她的道。」一些挫折的護理可能是一道籬笆,保護你免受進一步的苦難。

應用三:這教導你在遭遇挫折時應當如何反思自己。當我們錯過任何我們所渴望的世俗事物時,說,我沒有貪戀這個嗎?我沒有過於熱切地貪圖它嗎?押沙龍對大衛來說是更大的詛咒,因為他太愛他了。無節制的渴望使情感誤入歧途。觀察一下,那些佔據我們太多心靈的對象很少有好的結果。我們經常發現,憂慮過多的人往往不成功;他們在這裡或那裡轉來轉去,卻仍然像門上的鉸鏈一樣,處於同樣的狀態與境地:詩篇一百二十七篇 2 節:「你們清晨早起,夜晚安歇,吃勞碌得來的飯,本是枉然。」過度的勤奮可能是徒勞的,毫無意義;人類努力的成功在於神的祝福與同工;這是祂為自己保留的特權;祂將其作為駕馭人類的韁繩,以保持他們的順服、職責與依賴。護理有時會使我們從私慾轉向恩典,並向我們展示,藉著信心比世俗的憂慮更容易獲得祝福:詩篇三十九篇 6 節:「世人行動實係幻影。他們忙亂,真是枉然;積蓄財寶,不知將來有誰收取。」人來來去去,翻來覆去,積累財富,增加堆積,而神突然間將一切分散。你見過多少次一個貪婪、憂慮的人,像磨坊裡的馬,一直在轉圈,卻總是停留在同一個地方?

觀察二:凡有貪婪的地方,通常就有紛爭、嫉妒與羨慕。「你們貪戀;你們殺害;你們嫉妒」;這些都掛在一根繩子上。正如美德與恩典之間存在著聯繫與親緣關係,它們攜手並進;罪惡之間也存在著鏈條,它們很少單獨出現。如果一個人是酒鬼,他就會是放蕩的;如果他是貪婪的,他就會是嫉妒的。基督從一個抹大拉的馬利亞身上趕出了七個鬼,另一個人被一個軍團附身。當心被任何罪的權勢所控制時,它同樣容易受到所有罪的影響。貪婪可以透過它的同伴——紛爭、嫉妒與羨慕——來識別:羅馬書一章 29 節,「裝滿了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自愛是這三者的根源;它使我們貪圖並渴望那些美好與卓越的事物,它使我們嫉妒他人享有這些,然後打破一切職責與慈善的束縛,以便從他們手中奪取。貪婪的人是一個充滿邪惡的人;他為自己擴張慾望,卻對他人極度吝嗇;當神的手慷慨時,他的眼卻是惡的。我們經常遇到奇怪的惡習與罪惡的混合體與怪物:提摩太後書三章 2 節,「貪財、自誇、狂傲、愛自己」等。關於卡提林(Catiline),有人說他是「由各種不同且相互衝突的本性組成的怪物」(monstrum ex variis diversisque et inter se pugnantibus naturis conflatum);許多惡人也是如此,他們是由許多罪惡組成的混合體,這些罪惡在本質上似乎不同,但都源於同一個敗壞的根源。

觀察三:從「你們貪戀,你們殺害,你們鬥毆爭戰」來看。最容易擾亂鄰里與周遭的是私慾與貪婪。所羅門說,箴言十五章 27 節:「貪戀財利的,擾害己家」;我們可以補充說,是的,還有他附近所有的家;他確實是「以色列的攪擾者」。人天生是社會性的生物,適合商業往來。貪婪的人是政治體中的贅瘤,而非肢體。贅瘤透過吸取本應屬於其他部分的營養,使自身變得畸形與醜陋,並掠奪身體;因此,他完全為了私利,扭曲了所有聯盟與社會的黏合劑——對公共利益的關懷。當「肢體彼此相顧」時,身體得以保存:哥林多前書十二章 24 節。但這還不是全部。貪婪是一種卑劣的情感,會驅使人採取最卑劣、最不值得的行為;沉迷於此的人透過榨取他們所有的勞動來擾亂他們的家庭,並透過不公正的爭執來擾亂人類社會;他們與那些擁有他們所貪圖之物的人爭吵。亞哈為了拿伯的葡萄園而流了他的血。他們推動公共變革與創新,以便用公共的戰利品來裝飾自己的巢穴。除此之外,他們還將神的審判帶給他們的人民:亞干的貪婪擾亂了整個以色列,約書亞記第七章。特別是如果地位與榮譽很高時;例如,當官長在別人的廢墟上建立自己的房屋,並用公共錢財購買大量的收入與產業,或扣留窮人的工資時。參見耶利米書二十二章 13 節。那麼,貪婪的人遭遇公眾的仇恨與厭惡也就不足為奇了;他們不僅對神有害,對人類社會也有害;他們是一類既不被自然論點也不被恩典論點所感動的人。這是路加福音十八章 2 節中惡靈的一個特徵,即「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神對我們施加了這兩種約束:祂自己的敬畏以維護宗教,世人的羞恥以維護人類社會。現在,有些人兩者都不為所動。這是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 15 節中猶太人墮落的一個特徵,「他們不討神喜悅,且與眾人為敵」;他們除了自己之外,與誰都不合。在其他地方也說,帖撒羅尼迦後書三章 2 節,「無理之惡人,因為人不都有信心」;既無恩典,也無良善,既無信心,也無理性。因此,拉克坦提烏斯(Lactantius)對盧西安(Lucian)說,「他既不放過神,也不放過人」(Nee diis nee hominibus pepercit)。貪婪使人具有如此嚴酷與酸澀的性情。對神而言,這是偶像崇拜;它奪走了祂冠冕上的一朵花,即受造物的信靠;它是人類社會的毒藥。為什麼人的心會被那種甚至是他們本性之恥辱與誹謗的東西所迷惑呢?

觀察四:私慾不僅會驅使人採取不誠實的努力,還會採取不法的手段來實現他們的目的,殺害、爭戰與鬥毆等。卑劣的手段與卑劣的目的很相稱;他們決心得到它,無論如何都要得到(rem, quocunque modo rem);只要能滿足他們對財利的渴求,任何手段都行:提摩太前書六章 9 節,「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裡」;箴言二十八章 20 節,「急於發財的,不免受罰。」如果神不使他們富足,撒但就會;他們無法透過誠實的勞動獲得的東西,他們就透過欺詐的錢袋來彌補。那麼,學會私慾是多麼暴虐的暴君;如果神不祝福我們,它就會驅使我們去找魔鬼。此外,要知道,那驅使你採取不誠實手段的,就是猖獗的私慾。

觀察五:經文提到「你們貪戀,還是得不著;你們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還是不能得」,這顯示出惡人無論如何竭盡所能,一旦神與他們作對,他們的努力終必徒勞。任憑他們嘗試各種手段,最終仍必失望。詩篇三十三篇十節說:「耶和華使列國的籌算歸於無有。」在一切爭戰中,神絕不容許受造物勝過祂;祂必得勝,且必居於上風(羅三:4)。

那麼,神何時會親自挫敗受造物的努力呢?我的回答是:當受造物企圖挫敗神的旨意與計畫時。這可以透過幾種方式發生:

(一)當我們執意違背天意而行時。惡人在邪路上受挫一次或兩次,仍會再試,彷彿要勝過神一般;正如以色列王在兩隊五十人被滅後,仍要冒險差遣第三隊五十人(王下第一章);法老在多次災殃後仍硬著心;巴蘭三次擊打驢子(民二十二:25),隨後又築壇復築壇,企圖咒詛以色列。

(二)當人試圖以屬肉體的權謀來廢掉神的應許或警告時。神曾說:「我必剪除亞哈的後裔。」為了避免此事,亞哈竟大肆生子;他有七十個兒子,全被養在七十座堅固城中,最後卻全被耶戶斬首。希律為了確保能除掉基督,殺盡了伯利恆所有的孩童,據說連他自己在那裡受乳養的兒子也殺了;對此,奧古斯都曾說:「做希律的豬,比做他的兒子更好。」然而,基督仍安然無恙。箴言二十一章三十節說:「沒有智慧、沒有聰明、沒有謀略能敵擋耶和華。」經文用了許多詞彙來表明,無論人的才智多麼精巧卓越,都無法在與天意的抗衡中獲勝。

(三)當人因天意受阻,便轉而透過不法的行為與手段(如暴力、欺詐、勒索、詭計)去尋求幸福,彷彿撒但能比神使他們更興旺。看看這些人,他們的家產是否反而倒退?他們試圖以此手段建立的家族,是否反而敗落?古時的人要建造巴別塔,彷彿塔比神的應許更安全(創十一:4)。人心中有許多計謀,但這一切都被天意的咒詛所擊碎並標記。

(四)當你說「我必如何如何」,卻未徵求神的許可時:參看出埃及記十五章九節與雅各書四章三節。凡未順服在神旨意之下的自信計畫與狂妄,鮮有亨通的。

(五)透過反覆對教會進行的攻擊:參看以賽亞書八章九至十節。儘管他們結合武力與權謀,組成神聖同盟,並以聯合的力量重整攻勢,他們仍必「被破碎」。因此先知一再重複:「你們必被破碎,你們必……」等等。

觀察六:經文提到「因為你們不求」,也就是說,沒有在謙卑與聖潔的禱告中求問神的許可。此處的要點是:若未經禱告,不宜從事任何計畫。在禱告中,你是在求問神的許可,並表明你的行動並非與祂抗衡。凡不求告神名的家庭,必受咒詛;他們在行動中,彷彿是在說他們不需要神也能幸福。由此我們學到:

(一)反對禱告的論點是虛妄的:有人說神既已知道我們的請求,且神的旨意是不變的,不能因我們的禱告而改變。古時異教哲學家馬克西姆斯·提里烏斯(Maximus Tyrius)如此辯稱,今日許多放蕩主義者亦然。我的回答是:禱告並非為了告知神,而是為了受造物的順服;我們禱告是為了獲得祂的許可。再者,神的旨意並不排除受造物的本分與次要原因(second causes)的運作: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三十七節說:「我要為這事被以色列家求問,我才給他們成就」;耶利米書二十九章十一至十二節亦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你們要呼求我,我必應允你們。」

(二)凡不能在禱告中交託給神的行動,都不應著手進行;那些我們羞於求神祝福的娛樂,不可參與;那些我們不敢在祈求中向神稟報的事業,不可投入:以賽亞書二十九章十五節說:「禍哉!那些向耶和華深藏謀略的……」意即,他們設計自己的事業,卻從不尋求神的旨意,也不在禱告中將計畫交託給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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