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04 雅各書第四章|004_雅四4_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

第四節:「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

因為他們被世俗的私慾所勝,以至於他們的禱告與敬拜行為都指向那個方向,所以他轉而指出這些私慾的危險與可憎。本節的論點有二:(一)它們會使你們犯姦淫;(二)它們會使你們成為神的敵人。

「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這必須從屬靈的角度來理解,這從隨後的經文以及上下文的宗旨可以看出,即譴責那些誘惑靈魂並使其遠離神的私慾與享樂。現在,凡被愛世界的心所疏遠、與主隔絕的人,就是屬靈的淫亂者。這個隱喻在其他地方也被使用,馬太福音十二章三十九節與十六章四節:「這邪惡淫亂的世代。」

「豈不知。」他訴諸他們的良心;這是一個喚醒性的問題。屬世的人犯罪,與其說是出於無知,不如說是出於「不思慮」(incogitancy);他們沒有深思。

「與世俗為友。」他所指的「世俗的友誼」(filia tou kosmou),是指我們對世界的享樂、利益與私慾的放縱。人致力於取悅朋友,而那些尋求取悅屬世之人或屬世私慾,並追求外在虛榮而非棄絕它們的人,就是世界的朋友;這種做法與宗教是不相容的。你可以使用世界,但不可尋求與它為友。那些想要在世界的膝上被搖晃的人,就失去了基督這位朋友。例如,在取悅世人方面,加拉太書一章十節:「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對於滿足屬世的私慾也是如此;我們可以使用世界的舒適,但不可事奉它的私慾與享樂:這是對屬肉體狀態的描述(多三:3)。

「就是與神為敵。」當你開始取悅世界時,你就對天國發動了戰爭,並公然藐視萬軍之耶和華;世界在你心中佔據多少,對神的愛與順服的關心就減少多少。羅馬書八章七節有類似的表達:「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敵」;是背離且對立的。世界不僅使心靈遠離神,而且與祂對抗。一個人很難事奉兩個主人,即使他們觀點相同;但神與世界是相反的主人,他們命令的是相反的事:約翰一書二章十五節:「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馬太福音六章二十四節:「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那些將貪婪與信仰結合的人,試圖調和世界上最不相容的兩件事。

「所以凡想要。」普遍的真理必須透過應用的推論來強化,這樣它們才能直接擊中靈魂:約伯記五章二十七節:「這道理我們已經考察,本是如此。你須要聽,要自己明白。」

「與世俗為友。」「想要」(boulethe)標示了目標與嚴肅的意圖。並非所有人都發現世界對他們友善;儘管他們盡力而為,「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但他們不像保羅那樣,「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因此,聖經所關注的不是結果,而是意圖。此外,嚴肅的意圖與選擇揭示了靈魂的狀態;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人,絕對是一個屬世的人。提摩太前書六章九節:「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在屬天的事上,深思熟慮的選擇與完全的意圖揭示了恩典:使徒行傳十一章二十三節:「立定心志,恆久靠主。」因此,基督徒應當留意自己的意圖與目標。它是什麼?你將心思放在哪裡?當一個人立志發財、在地上積攢財寶時,他就是一個屬世的人;正如當他將心、意與全人獻上,去行神所要求的事,無論結果如何,他就是主真正的僕人。所羅門的那些話也是為了這個目的:箴言二十三章四節:「不要勞碌求富」;意即,不要將你的心與努力交給尋找並追隨所有增加財富與家產的途徑:箴言二十八章二十節:「誠實人必多得福;想要急速發財的……」已經將此設定為他的目標。現在,靈魂的這個意圖可以透過以下方式得知:部分是透過堅決執行目的而不權衡手段與後果;部分是透過精神的勤奮與熱切。當目標確定後,我們能忍受一切勞苦,卻不能忍受阻礙與失望。

「就是與神為敵。」主動與被動地;這使人恨惡神,並被神所恨惡。本分要麼使我們厭倦世界,要麼世界使我們厭倦本分。神的兒女經歷過前者,而假冒為善者經歷過後者。

除了在註釋中觀察到的要點外,還有以下幾點:

觀察一:基督徒的屬世是屬靈的姦淫。它解除了神與靈魂之間的屬靈婚姻;在所有的罪中,它最不符合婚姻之約,即恩典之約,在其中神將自己呈現為「全能的」(創十七:1)。我們在神裡面已經足夠,但我們卻渴望在受造物中尋求幸福;這就是明顯的淫亂:詩篇七十三篇二十七節:「凡遠離你的,你都滅絕了」;意即,那些在世界中尋求唯有在神裡面才能找到之物的人。這種淫亂有程度之分。你知道,當身體未被玷污時,情感上也可能存在姦淫;不潔的眼神是私慾的一種程度。神的兒女可能會有一些流浪與偏離的思想:當魔鬼在他們肘邊時,世界可能會在他們的尊崇與想像中被放大:「有如此景況的百姓便為有福」(詩一四四:15);但他們會立即糾正自己,回到神的懷抱;是的,更確切地說,「以耶和華為神的,那百姓是有福的。」在其他人身上,存在著更高程度的淫亂;他們將唯有神才配得的那些情感——如關懷、喜樂、渴望、恐懼、希望——安放在世界上,而這些情感本應對耶穌基督保持貞潔與忠誠;然而,他們仍然保留著某種信仰。就像一個不滿足於一個丈夫的女人,卻仍然保留著第一次婚姻的色彩與藉口:這存在於假冒為善者身上,他們將心分給了神與世界。還有其他人明顯地為了受造物而離開創造主,並將世界置於神之上,將世界的利益與享樂置於在聖潔本分中與祂的相交之上。讓世界與神分享是一種罪惡,但將世界置於神之上則是一種不虔誠。正如一個淫亂的妻子將每個人都置於她自己的丈夫之上,那些過著公開妓女生活的不虔誠者也是如此:他們的愛完全從神這位丈夫身上撤回,他們的順服也從祂這位主身上撤回:他們「愛宴樂,不愛神」(提後三:4)。那麼,要抑制屬世的傾向;當你的心過於熱切地被眼前的舒適與滿足所吸引,或者當你的思想對它們產生了過高的欽佩,或者當世俗的安逸與享樂阻礙並使你遠離本分,或者傾向於將屬肉體的滿足置於與神的相交之上時,請在那個時刻記住,這是姦淫。你們不是自己的人,而是已經獻給神了:哥林多前書六章十五節:「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這份愛是基督的;這些欽佩的思想、這些痛苦、時間、關懷、熱切,它們都是基督的;我豈能將屬於基督的給予世界?神透過恐懼與羞恥保護我們免受外在的姦淫:有些國家用鞭刑懲罰它,有些則用死刑。屬靈的姦淫也有卑劣與危險。有卑劣;情感一旦被釋放到神以外的事物上,就是不純潔的:我豈能成為對神不忠的淫亂者?這將如何使我暴露在人與天使的嘲笑之下?在末日,他們會指著說,正如詩篇五十二篇七節:「看哪,這就是那不以神為力量,只倚靠他豐富財物的人!」這是一個愛豬勝過愛基督的加大拉人,一個寧願玩牌也不願與神相交的人,一個在進入神的殿之前,先沉溺於酒杯與醉酒聚會的人,等等。屬靈的妓女將無法面對好人與天使。其中也有危險;神是忌邪的神。律法下的淫亂是用死刑懲罰的:「凡遠離你的,你都滅絕了。」沒有什麼比這更激怒主了,即卑劣的事物竟被置於祂之上。

觀察二:從「淫亂的人」一詞來看。敘利亞語譯本沒有這個詞;武加大譯本只有「淫亂者」(adulteri),但希臘文抄本有它。在聖經中對女性說話是不常見的;使徒在書信中的發言通常是針對男性的,因此這一點更值得注意。此處的要點是:女性特別需要警惕屬世的享樂與私慾:「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妓女是一個羞辱的名字;你無法忍受它。啊!不要在屬靈上成為妓女,對外在的享樂與排場過於沉迷。你們對地上的丈夫忠誠;啊!對耶穌基督也要如此。男人的心通常更容易被世俗的憂慮所分散,但你們的心卻容易被世俗的享樂所迷惑;我們通常稱之為軟弱與柔弱。使徒提到有些婦女「情慾發動,違背基督」(提前五:11);這就是當她們開始放棄對肉體私慾的內在治死時。記住你有一個屬天的丈夫;不要讓柔弱的嬌氣腐蝕了你的心靈,以至於讓你忘記了對祂的本分:你有許多網羅——你的溫柔、他人的榜樣等等。

觀察三:尋求世界的友誼,是成為神之敵人的捷徑。神與世界是背道而馳的;祂是全善的,而世界臥在惡者手下;它們所要求的也是截然相反。世界說:「不可放過任何獲利與享樂的機會;如果你迂腐到要在良心上斤斤計較,除了給自己招惹麻煩外,一事無成。」然而,神卻說:「捨己,背起你的十字架,棄絕世界,等等。」世界說:「難道我要將我的餅、水,和為我剪羊毛人所宰的肉,給那些我不知道從哪裡來的人嗎?」(撒母耳記上二十五章十一節)。但神卻說:「變賣你們所有的賙濟人,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囊,」等等。要舉出這類對立的例子實在太容易了。我們憑經驗發現,我們與世界糾纏得越深,我們的心就越發枯竭,與神越發疏遠;隨著世俗的歡愉與虛榮侵蝕心靈,對神的愛便隨之衰退。認為我們既能事奉神,又能事奉私慾,這是一種徒勞的幻想。世界與恩典是不相容的;它們有時或許會並存,就像一個生鏽的日晷偶爾也會碰巧對準時間。但你終究會面臨考驗;當神與世界發生衝突時,你便能看出你究竟渴望誰的友誼。當一個屬世的人必須在兩者之間做出選擇時,你就會看見他的心在哪裡;他寧可得罪神,也不願失去財富、享樂或地位:他厭惡被良心與宗教的嚴格規條所束縛;儘管他會用「尊重神」的藉口來粉飾一切,但肉體的私慾終究會佔上風,他會站在世界那一邊來對抗神。好了,現在你們看見了神與世界之間的敵對關係。(一)當你即將沉溺於屬世的舒適與歡愉,並為了些許肉體的便利與滿足而忽略神時,請嚴肅地思考這一點;這就是成為神的敵人;我能與祂對抗嗎?祂是全能的,能將你粉碎。我們軟弱的手怎能抵擋全能者的掌握?參看以西結書二十二章十四節。祂是可畏的敵人,「當祂磨那閃亮的刀時」(申命記三十二章四十一節)。再者,即便這一切都不必懼怕,單單與神疏遠本身就已是足夠的懲罰。難道我要為了些許暫時的歡愉與享樂,而棄絕神的愛與恩惠,以及祂與我之間的一切交通與相通嗎?斷乎不可。(二)要認識到屬世是何等可憎;它是對神直接的敵對,因為它是披著狡猾的偽裝進行的;在所有的罪中,這似乎最冠冕堂皇。通常我們只會輕描淡寫地譴責,說:「他是個好人,只是有點貪財、有點屬世罷了。」這就足以讓他被冠上「神的敵人」之名。世人衡量罪惡,不是根據內心對神的背離,而是根據外在的放縱與污穢行為;因此,貪財的人因為沒有做出醜陋羞恥的行為,往往能從世人那裡得到許多尊榮與敬重:詩篇四十九篇十三節:「這道就是他們自愚的人,但他們後人還佩服他們的話」;也就是說,讚賞並推崇這種生活方式。感官放縱的人如同走獸,因此成為眾人鄙夷的對象;但屬世卻更符合肉體的理性,是一種更具「人性」與「理性」的罪:詩篇十篇三節:「貪財的,耶和華所厭惡的。」耶和華厭惡他們,但世人卻稱讚他們;因為世人衡量罪惡,不是根據內心的敵對,而是根據外在的過失。神對罪的憎惡源於祂自身的聖潔,而人的憎惡則源於外在的羞辱與損失。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