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04 雅各書第四章|008_雅四8_親近神神就親近你們

第八節: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

他回到問題的核心,即謙卑地向神祈求的果效,表明只要我們為神的幫助鋪路,我們就不會缺乏神的幫助。神從未虧欠我們,除非我們先虧欠自己。我們將心從神那裡撤回,因此若感覺不到祂恩典的果效,也就不足為奇了。全世界都可以評判神與罪人之間,究竟是誰該為我們的缺乏與苦難負責,是攝理還是我們自己的心。如果「人的愚昧敗壞他的道」,我們就沒有理由「心懷憤恨抱怨神」(Prov. xix. 3)。

你們親近神。你可以將這些話視為對罪人或歸信者所說的。

第一,對罪人或未蒙召的人;那麼意義就是「親近神」,即藉由信心與悔改尋求祂;「神就必親近你們」,即帶著祂的恩典與祝福。由此觀察:

觀察一:每個人按本性都需要親近神。親近暗示了一種缺席與離開:我們「一出母胎就與神疏遠」(Ps. lviii. 3)。我們一能行走就走迷了路。在亞當裡,我們失去了三樣東西:神的形象、神的恩寵,以及與神的團契。人一犯罪,神就對亞當說話,彷彿他已失喪:「亞當,你在哪裡?」正如奧古斯丁所註釋的:你已不在你先前所在之處。因此,當基督想要比喻我們背道的本性時,祂藉由浪子「往遠方去」來比喻(Luke xv. 14)。當使徒描述外邦人的自然狀態為「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Eph. iv. 18)時,他給出了我們如何失去與神的團契以及神的恩寵的原因。我們是神生命的陌生人,因此若我們失去了祂的陪伴,也就不足為奇了。樹木不與野獸交談,野獸也不與人交談,因為它們不活在彼此的生命中。感官必須使樹木能與野獸交談,理性使野獸能與人交談,而恩典必須使人能與神交談。你看,這中間有距離。現在,人們藉由他們的情感,以及藉由他們的行為,使自己越來越疏遠。藉由情感;他們不在乎神,不渴望祂的陪伴:「他們對神說:『離開我們吧!我們不願曉得你的道。』」(Job xxi. 14)。墮落的人變得剛愎自用,比魔鬼好不了多少。魔鬼說:「離開我們吧!時候未到,你就上這裡來叫我們受苦嗎?」(Mat. viii.)。神的同在是牠們的折磨。人們不在乎與祂團契,因為他們憎恨祂的道路;他們希望祂的存在被消滅與毀壞。對屬肉體的人來說,若假設沒有神,他們就能放縱卑劣的情慾,這是一個令人愉快的想法。同樣地,藉由他們的行為。所有的罪都在神與靈魂之間劃分界線:「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Isa. lix. 2)。罪使我們對祂的同在感到羞怯;罪咎無法忍受對審判者的任何想法;它也使神對我們感到憤怒。一個聖潔的本性怎能喜悅一個不潔的受造物?正如罪在一般情況下如此,也有一些特別的罪在神與靈魂之間造成隔絕;例如驕傲:「祂卻從遠處看出驕傲的人」(Ps. cxxxviii. 6)。神站在遠處,不與驕傲的靈團契。同樣地,對受造物的信靠與自我滿足,使我們遠離神;我們站在遠處,彷彿我們自己擁有的已經足夠:「倚靠血肉的膀臂,心中離棄耶和華的,那人有禍了」(Jer. xvii. 5)。最親密的聯合是藉由信心作成的,它使靈魂停留在祂裡面;而當我們轉向其他信靠時,則是最大的分離,因為那時就是明顯地離棄神。那麼,考慮一下你們按本性與神疏遠的狀況。為了讓你們更深刻地感受到這一點,考慮其原因與影響。(1)原因。心被罪所佔據,因此與神疏遠:「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祂為敵」(Col. i. 21);或者可以翻譯為「因你們在惡行上的心思」;因為心思專注於罪。相似是愛的基礎。由於我們與神之間存在如此大的不對稱,我們不以祂為樂。所以約伯記二十一章說:「離開我們吧!」為什麼?「因為我們不願曉得你的道。」我們不愛聖潔,因此不愛神。為了罪而離開神,這是何等的瘋狂!如果你們不願作聖徒,至少作個人;不要作魔鬼;牠們基於那個理由無法忍受神的同在。(2)其影響。你們這些逃避神如逃避朋友的人,將發現祂是敵人;你們可以作為朋友離開祂,卻無法作為敵人逃脫祂。奧古斯丁有一段優美的文字:「除了離棄你的人,沒有人會失去你:而離棄你的人,他能逃到哪裡去呢?除了從平息怒氣的你,逃向發怒的你?」你們這些無法忍受神同在或對祂有任何想法的人,你們能往哪裡逃離祂呢?詩篇一百三十九篇6節:「我往哪裡去躲避你的靈?我往哪裡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裡;我若下到陰間,你在那裡。」你們要往哪裡去?耶利米書二十三章23節:「我豈為近處的神呢?不也為遠處的神嗎?」神在這裡、那裡,無處不在;無論你們去哪裡,都會發現祂。那麼,與其作為敵人逃離祂,不如作為朋友親近祂,這顯然更好。

觀察二:墮落的受造物所肩負的一項重大義務是親近神。我無意詳盡處理這項義務:我只闡明三件事:

  1. 神與受造物如何被稱為彼此親近,或親近神。神的特別同在是在天上,而我們在地上;祂的普遍同在與所有受造物同在,因此「祂離我們各人不遠」(Acts xvii.)。我回答:這必須從屬靈上理解;我們親近祂不是藉由身體的腳,而是藉由靈魂。靈體之間即使相隔遙遠也能交流。現在,神的兒女在他們的思想、靈魂的情感與性情中與祂同在。他們的「公民權在天上」(Phil. iii. 20);「他們的財寶在哪裡,心也在那裡」(Mat. vi. 20, 21)。他們的渴望在那裡;世界只是一個更大的監獄。但這更特別是指他們在職分中與神的團契,其中他們的靈魂與禱告被「舉起」歸向祂(Acts x. 4);而祂被說成是降下來遇見他們(Isa. lxiv. 5)。這也指出了神與他們在一切道路上持續的往來。約翰一書的寫作目的正是為了:「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1 John i. 4)。
  2. 既然我們無法忍受對神的任何想法,這又是如何實現與達成的?這個問題是必要的。這是天上的偉大設計,旨在找到一條路,使人重新與他的創造主團契;神已經藉由基督找到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因此祂被稱為「通往父的路」(John xiv. 6)。祂道成肉身與死亡的主要意圖是「將我們引到神面前」(1 Peter iii. 18)。將陌生人與敵人聚集在一起是一項偉大的工作。但基督是如何實現的呢?我回答:(1)部分是藉由為我們做了一些事,滿足了神的公義,並「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否則罪咎無法與憤怒交流,碎秸無法與吞滅的火交流:「神是烈火」,而我們是「完全乾燥的碎秸」。現在基督是一道屏障:「神聖的榮耀會吞滅我們,但基督的肉身是一道幔子,減緩了它的鋒芒與光輝」(Heb. x. 19, 20)。(2)部分是藉由在我們裡面做了一些事。基督將靈魂帶到神面前的工作並未在十字架上結束;祂賜給我們聖靈的恩典,使我們適合與神團契。主要的恩典如下:信心,這不過是藉由基督來到神面前尋求恩典、憐憫與救恩:希伯來書十章22節,「存著充足的信心親近神」。不信是離棄神(Heb. iii. 12, Zeph. iii. 2),而信心是來到祂面前。然後是愛,聯合的恩典。藉由渴望,它使我們走向神;藉由喜悅,它使我們停留在祂裡面:前者是靈魂的渴求,後者是靈魂的滿足。愛藉由渴望的腳奔跑,並在喜悅的懷中安息。然後是聖潔:「神要在親近祂的人中顯為聖」(Lev. x. 3)。聖潔的心最適合與聖潔的神打交道,否則我們既不能忍受神,神也不能忍受我們。然後是敬畏,藉此靈魂與神同行,並親近祂:思想在哪裡,我們就在屬靈上在哪裡。關於惡人,經上說:「神不在他一切的思想中」;但敬虔人總是將神放在眼中:使徒行傳二章25節,「我將主常擺在我面前」。敬畏使他們始終與祂同行。然後是謙卑;因為我們的距離與罪咎,除非我們謙卑地跪下,否則無法來到神面前:詩篇九十五篇6節,「來啊,我們要屈身敬拜,在造我們的耶和華面前跪下」;這是親近神時最合適的姿勢:神「與謙卑的人同居」(Isa. lvii. 15)。現在,所有這些恩典,在日常生活中或在聖潔的職分中被操練時,使靈魂親近祂。
  3. 最後一個問題是,當靈魂親近神時,它發出了什麼特別的行動?答案可以從前面所說的給出。在我們的缺乏中必須有信心的行動;藉由信心,我們必須看見我們在感官上所缺乏的,在神裡面都有。在我們的一切道路上必須實行敬畏,使我們保持在神的眼中:放蕩與不顧的人遠離神:「你在我面前當作完全人」(Gen. xvii. 1)。然後在聖潔的職分中必須實行愛與謙卑。親近主要暗示謙卑與熱切的祈求;當你赤身來到神面前,祂是那位將要給你穿上衣服的富足者;飢餓地來到神面前,祂是那位將要餵養你的慷慨者;患病地來到神面前,祂是那位將要醫治你的醫生;像僕人來到你的主面前,像門徒來到你的師傅面前,像瞎子來到光面前,像寒冷的人來到火面前等等。受造物的祈求最好是始於缺乏,終於盼望,當謙卑與信心有著罕見的混合時;且在每一項職分中都必須有愛,因為神不僅要被事奉,也要被尋求。

那麼,讓我們都留意這項義務。罪是離棄神,恩典是回歸。親近祂,尋求祂同在的安慰與支持:道路是藉由基督,但你們必須下定決心;我必須,且我願意:詩篇二十七篇8節,「耶和華啊,你的面我正要尋求」;必須有一種關懷,使靈魂達到這種決心。留意那處經文,耶利米書三十章21節,「我要使他親近我,他也要親近我,不然,誰有膽量親近我呢?」即,藉由我的靈,我將安慰他們。但你們願意獻上你們的心嗎?出於對這項義務之必要性與卓越性的確信,發出一項實踐性的法令:大衛這樣做了,詩篇七十三篇28節,「但我親近神是與我有益。」

異議:文中有一處疑點在我們繼續之前必須釐清,這源於所使用的短語「親近神」,彷彿這在我們自己的能力範圍內。古老的伯拉糾主義者濫用了這個地方;蘭斯譯本的註釋者說,自由意志與人自己的努力在來到神面前是必要的,並且人是使自己潔淨的原因,儘管神的恩典是主要的。通常有兩件事建立在這個地方:(1)歸正的開始在人的能力範圍內;(2)這個開始會贏得或增加神進一步的恩典;因為他們說,神不會在人先親近祂之前就親近人;因此,在特別恩典之前,歸正的開始必須在人裡面,而基於這個開始,神才會介入。

解答:我回答:(1)這個地方以及類似的地方顯示的不是人將要做什麼,而是人應該做什麼。我們在祂離開我們之前就離開了神;因此,我們應該在回歸時先行,正如我們在離棄時先行:受委屈的一方在公義上可以等待我們的順服;然而,主的慈愛是如此,以至於祂先愛我們(1 John iv. 19)。(2)對義務的誡命不是力量的衡量:從誡命到果效,從應該做什麼到能做什麼或將要做什麼,沒有好的論證。這些事情這樣表達是為了另一個目的:顯示神的權利,使受造物確信自己的軟弱,向我們顯示我們的義務,即需要人的努力,並且我們應該盡我們所能,使我們確信自己在哪些地方失敗了等等。(3)這些誡命並非無用;對選民而言,它們傳遞恩典。神成就祂所命令的:福音的誡命帶著它們自己的祝福;因為藉由聖靈的共同運作,藉由這種方式,他們被激動並被帶領去親近神。對其他人而言,它們是令人信服的,並顯示我們的頑固與悖逆;我們不願來到神面前,躺在祂主權的腳下,說:主啊,你說過,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求你使我們回轉,我們便回轉;求你吸引我們,我們便親近你」(Jer. xxxi. 18)。人們假裝不能;事實是他們不願來,不願飢餓地來到桌前,不願口渴地來到泉源;他們不願為了恩典躺在神的腳下:所以這些誡命使被棄者確信,並使他們無可推諉。我將以伯納德那句優美的名言作為總結:「除了先找到祂的人,沒有人能尋求你;因此,你希望被找到以便被尋求,被尋求以便被找到;你確實可以被找到,但不能被預先阻止」:沒有人能先於神;我們無法尋求祂,直到我們已經找到祂;祂要被尋求以便被找到,被找到以便被尋求:是恩典必須將我們帶向恩典;迷失的羊若不是在基督的肩上,就無法被帶回家。

第二,對這些話的下一個考量是,它們如何對待已經歸正與蒙召的基督徒;因此意義是,每天在聖潔的團契中更親近神,你將從祂那裡得到更多的恩典。註釋是:

觀察:蒙恩的心應該總是藉由基督更新他們對神的親近。如彼得前書二章5節,「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在每一項職分中,在每一個缺乏中,總是來到祂面前。這維持並增加了恩典,使你們的生活甘甜而舒適。親近神不是一小時的義務,也不是僅在初次歸正時才有的季節性工作,而是我們一生的工作。

「神就必親近你們」;即,祂將使我們藉由祂的恩寵與祝福發現祂親近我們。你們有類似的應許,撒迦利亞書一章3節,「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瑪拉基書三章7節,「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觀察一:請留意,若要神轉向我們施憐憫,我們就必須在盡本分上轉向祂。這是天國不變的律法;神絕不會違背此律;這對神的榮耀與受造物的益處而言,是最好的途徑。當我們藉由盡本分而預備好自己時,憐憫對我們而言最為甘甜、美好。因此,切勿將憐憫與本分割裂。在神的道路上,凡有所期待者,必不致落空。先知何西阿說:「以法蓮是受過訓練的母牛,愛踹穀」(何十11),卻不願耕破土塊。那踹穀的牲畜不可籠住牠的嘴;在那工作中,牠們有充足的糧食。其意即:以法蓮想要祝福,卻無法忍受順服的軛。我們往往安臥在舒適的床上,安然地觀望神將要做什麼,卻不激勵自己去實踐我們當做的事。

觀察二:神必親近那些謹慎與祂相交的人。參閱詩篇一四五篇18節:「凡求告耶和華的,就是誠心求告他的,耶和華便與他們相近。」祂相近是為了賜福、安慰、復甦、引導並扶持他們。這當激勵我們來到神面前,甚至奔向祂;我們必能得著回應。那父親奔向回頭的浪子(路十五18)。祂必以慈愛迎接我們:「他們求告,我就應允;他們呼求,我就說:我在這裡。」(賽五十八9)。你有什麼話要對我說?你想要從我這裡得到什麼?我在這裡,為要滿足你一切的渴望。不僅如此,經文他處又說:「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賽六十五24)等。當他們立志尋求神時,祂便親近他們,給予勸導、復甦、光照、防衛;在你們尚未將不完美的渴望化為祈求之前,祂已準備好賜下祝福。正如詩篇三十二篇5節:「我說:我要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了我的罪。」大衛才剛萌生悔改的意念,就感受到了赦免的安慰。

「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從這條誡命與前文的連結,你可以觀察到:

觀察:不潔淨的人無法與神相交。你必須聖潔,才能親近祂;順服是相交的基礎:馬太福音五章8節:「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約書亞記二十四章19節亦云:「你們不能事奉耶和華,因為他是聖潔的神。」若無聖潔,神無法忍受我們的同在;祂「不拉惡人的手」(伯八20)。我們也無法忍受祂的同在:「錫安中的罪人都懼怕」(賽三十三14)。因此,當你想要與神自由交談時,請帶著聖潔的心前來;在敬拜之前,需要特別的潔淨。以色列人在聽律法時必須洗淨自己(出十九)。大衛說:「我要洗手表明無辜,才環繞你的祭壇,耶和華啊」(詩二十六6)。他所指的,是神為那些來到祭壇前的人所規定的莊嚴洗禮(出四十)。再者,如果你想在道路上與神有甘甜的相交,就當聖潔行事;神的靈喜愛居住在潔淨之處。參閱詩篇二十四篇3、4節:「手潔心清……的人,必登耶和華的山。」普遍而言,東方國家在敬拜前有洗淨的習俗。即便是外邦的神祇,也要求服事者穿著象徵純潔的白衣。

「潔淨你們的手。」這指代善行;正如清心暗示了信心與聖潔的情感。這在聖經中常如此使用,如約伯記十七章9節:「義人要持守其道,手潔的人要力上加力。」因此,洗手是無辜的象徵,正如彼拉多在基督一事上所做的。使徒保羅也教導我們,提摩太前書二章8節:「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不發怒,不爭論。」神對以色列人說:「你們的手滿了血;你們要洗淨,使自己潔淨」(賽一15、16)。當我們來到這良善的泉源汲取時,不可帶著不潔的手。在這些經文中,「手」是以部分代全體,代表整個身體以及靈魂所有外在的器官,因為手主要用於完成許多罪行,如受賄、搶奪、淫亂、爭鬥等。

觀察:請留意,主所要求的不僅是聖潔的心,還有聖潔的手。你們內心的良善必須顯明在你們行為的正直上。當人的行為敗壞時,他們常假稱自己內心是好的。難道手中沒有惡事嗎?心必須純潔,道路必須無瑕,好讓我們既不招致內在的責備,也不蒙受外在的羞恥;一旦犯了罪,手與心都必須潔淨。若手滿了賄賂或不義之財,且未作賠償,卻假裝悔改並潔淨內心,這是徒勞的。

「有罪的人哪。」在這第一句中,他對那些公開作惡的人說話,即那些被外在與明顯罪行玷污的人;此處「罪人」一詞的用法,與其他地方指代不明確時的用法相同。如約翰福音九章31節:「神不聽罪人」,即指生活敗壞的人。抹大拉的馬利亞被稱為「一個罪人」(路七37),即指公開的放蕩者。又如:「他和罪人一同吃喝」(太九11;路十五2)。如今,公開罪人的首要工作是潔淨雙手,或改革生活,藉此讓他們從那種「生活醜聞不斷卻自以為內心良善」的愚蠢自負中被擊退。

「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他之所以說這話,部分是因為在後半句中,他處理的是那些生活看似無可指摘的假冒為善者,他們的主要關切應在於內心;部分是因為一切皆出自於心。

觀察:若你想過聖潔的生活,就必須得著一顆清潔的心。真正的歸正始於此;靈性生命與自然生命一樣,首先是在心中萌發。參閱彼得前書二章11、12節:「禁戒肉體的私慾……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先治死私慾,再治死罪身的行為。若要治癒疾病,就必須清除病源,而不僅僅是止住體液的流動;為了防止罪惡重返,要在泉源中撒鹽:以賽亞書五十五章7節:「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請注意,不僅是道路或生活方式,還有意念,即內心的架構;心是意念的母腹,而意念是敗壞最初的產物與外顯:馬太福音十五章19節:「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先是意念,然後才是行為。因此,那些過度操勞於外在,只洗淨杯盤外面(可七),一心只想裝扮宗教外衣與假象的人,是愚昧虛浮的。神所看重與喜愛的是「內心誠實」(詩五十一6)。神能輕易地看穿我們的偽裝,正如先知看穿耶羅波安的妻子一樣。不要僅僅在意人在面前的榮譽,而要顧念你在神面前的心;讓良心比名聲更珍貴。許多人對行為上的過失很敏感,因為那會出賣我們並使我們蒙羞;你們也應當對內心的敗壞同樣敏感;私慾不可在沒有遺憾與懊悔的情況下被消化,罪惡亦然。

「心懷二意的人。」這詞意指「有兩顆心」或「兩個靈魂」。假冒為善者有「一顆心與另一顆心」,這在神眼中是可憎的;他們在神與巴力之間搖擺不定,否認他們所宣稱的信仰;他們的思想分裂,情感總是在神與世界之間徘徊不定,處於懷疑的懸浮狀態。參閱第一章8節的註釋。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