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節:以利亞與我們是一樣性情的人,他懇切禱告,求不要下雨,雨就三年零六個月不下在地上。
他以以利亞的例子證明了上述的一般性原則。在查考經文之前,我先討論一個疑點:他怎能從單一例子中推導出普遍規則,特別是從一個一生充滿神蹟奇事的人身上?我回答:(1)在必要的情況下,一個例子就足夠了,在此類情況下,證據是「過於豐盛」(ἐκ περισσοῦ),更多是為了說明而非確認。(2)雖然例子是個別的,但禱告的命令與被垂聽的應許都是普遍的。(3)他的目的是要表明,如果他能獲得如此大的果效,我們的禱告也絕不會完全徒勞;我們所得的答覆或許神蹟成分較少,但恩典的成分卻是一樣多的。(4)關於此人特殊的尊榮,使徒本人已預先化解了這個反對意見;「一樣性情的人」(ὁμοιοπαθής)在此處是為了預防性地說明。他們可能會辯稱以利亞是個特殊的例子,誰能期待有他的經歷呢?使徒藉著讓他們知道以利亞也受同樣的軟弱所困,預先化解了這個疑慮。現在我進入經文。
以利亞。一位傑出的先知,聖經中記載了他許多非凡的事蹟。他使寡婦的兒子復活(王上十七22);求火從天降下對抗巴力的先知(王上十八38);他被烏鴉供養(王上十七);靠著一頓飯的力量走了四十晝夜(王上十九8);使火從天降下燒滅兩個五十夫長及其部下(王下一10);乾腳走過約旦河(王下二8);乘火車火馬被接升天(王下二11);他在基督變像時顯現(太十七3)。天主教徒虛構說他在審判日之前會肉身來到世上。而在此處,我們的使徒舉了另一個神蹟:天似乎順服他的禱告,隨他的意願關閉與開啟。
與我們是一樣性情的人。有人將此應用於外在的苦難與患難;有人應用於身體的軟弱與今生的不便;有人應用於內心的激情與擾亂;有人應用於道德上的軟弱與罪:這一切可能都包含在內。同樣的詞在使徒行傳十四章15節中使用,當時眾人要向保羅和巴拿巴獻祭:「我們也是人,性情和你們一樣。」這句話在那裡是用來區分人與神性的;正如彼得在類似情況下所說:「我也是人」(徒十26)。因此,聖經表明以利亞會飢餓(王上十七11);他懼怕死亡,因此從耶洗別面前逃跑(王上十九3);他在憤怒與不滿中求死(王上十九4)。人所遭遇的各種軟弱都歸於他。
他懇切禱告(προσευχῇ προσηύξατο),他「在禱告中禱告」,這是一個眾所周知的希伯來成語。在希伯來人的構詞法中,動詞後加上同源名詞,暗示了強烈與那種禱告中應有的靈性爭戰。這是對使徒在前一節所用「發出功效的祈求」(δέησις ἐνεργουμένη)的解釋。正如基督在路加福音二十二章所說:「我很願意(以願望渴望)吃這逾越節的筵席」;這也是類似的希伯來成語。但因為我觀察到希伯來人的表達形式與所表達的事物之間總有一致性,所以阿奎那(Aquinas)的註釋並非完全錯誤:「它標示了心與口的禱告」;心在禱告,口也在禱告。這一短語標示了以利亞被垂聽的原因;他帶著懇切與信心,按照神向他顯明的旨意禱告。
求不要下雨。在歷史記載中並無此事,你在列王紀上第十七章與十八章中讀到,那裡隻字未提他禱告求不要下雨;聖經只顯示他預言了旱災。但極有可能的是,巴力的崇拜當時無處不在,這激發了這位對神充滿熱心的好人,祈求旱災作為懲罰,藉此使百姓受教,隨後他又祈求降雨。當然,既然使徒記錄了這個故事,我們就不能懷疑其真實性。聖經中常見一處給出歷史的實質,另一處給出細節;例如雅尼和佯庇(提後三8)。又如詩篇一百零五篇18節,我們讀到「人用腳鐐傷他的腳」,他被鐵鍊捆鎖;創世記中並無此記載。又如希伯來書十二章21節:「此情景極其可怕,甚至摩西說:我甚是恐懼戰兢」,這在摩西五經中也未曾記載。
雨就三年零六個月不下在地上。同樣的時間長度在路加福音四章25節中被指定:「當以利亞的時候,天閉塞了三年零六個月,遍地有大饑荒。」但你會問,這怎麼是真的呢?當列王紀上十八章1節明確說:「過了許久,到第三年,耶和華的話臨到以利亞,說:你去,使亞哈得見你,我要降雨在地上」時,怎麼會是三年半呢?為了回答這個疑難,格老秀斯(Grotius)說,耶和華的話臨到他是在第三年年底,半年後才執行;但這不太可能。其他人有不同說法。我認為最好的回答是阿布倫西斯(Abulensis)所提出的,後來被朱尼烏斯(Junius)及其他著名神學家所採納並完善。他們回答說,該處所說的第三年,應從他住在撒勒法算起;因此,他在基立溪邊居住的時間未被計算在內,他在那裡整整一年被烏鴉供養;因為列王紀上十七章10節說:「過了些日子,他離開那裡往撒勒法去」;邊註作「在日子盡頭」;即構成一年的日子盡頭。因此朱尼烏斯譯為「一年已過」。同樣的短語在創世記四章3節中使用:「有一日」(原文為「在日子盡頭」)。那麼,這一年過去後,從那時起我們必須開始計算,這可以從列王紀上十七章14節很好地推論出來,當時以利亞在撒勒法,經文說:「耶和華的話臨到他,說:罈內的麵必不減少,瓶裡的油必不缺短,直到耶和華降雨在地的日子。」現在,從那時起大約第三年年中,耶和華再次向他顯現。
註釋如下:
觀察一:神傑出的兒女與我們是一樣性情的人:參看彼得前書五章9節:「你們在世上的眾弟兄也是經歷這樣的苦難」;他們都受困於敗壞的心、忙碌的魔鬼與腐敗的世界。我們在根源上都被玷污,感染了亞當的癩病:所有的血都是一個顏色。聖徒的生活中常有顯著的瑕疵;他們與他人有相同的本性,並未完全脫去血肉之軀的利益與關切。摩西說話急躁,大衛轉向姦淫:他在詩篇五十一篇5節給出了理由,他與其他人有共同的本性。因此,神的兒女常有嚴重的跌倒。若持續不斷地犯罪,就否定了他們是聖徒;若持續不斷地聖潔,就否定了他們是人。那麼,在軟弱重擔下勞苦的神的兒女,可以得安慰;這樣的爭戰與信心和虔誠並不矛盾:其他信徒也受此操練,沒有人能不經過「信心與忍耐」的工作就進入天堂(來六12)。當我們分享神性時,我們並沒有脫去人性;我們應當謹慎行走,但也要得安慰。
觀察二:將最聖潔的人視為與我們一樣的人,並無損於他們。這裡有雙重錯誤;有些人將神的僕人聖徒化,不考慮他們的軟弱,將他們變成了半神,彷彿他們享有特權,免於人類的常態,從而失去了以他們為榜樣的益處;然而在聖經中,他們被設定為眾多先例。你的禱告可以像以利亞的一樣被垂聽;你的罪可以像保羅的一樣被赦免(提前一17)。神會像堅固大衛一樣,堅固你必要的恩典(亞十二8)。另一些人只反思他們的軟弱,不但不將他們視為憐憫的先例,反而將他們視為犯罪的護身符。因此,每個卑劣的靈魂都會為自己的罪辯解,引用羅得的亂倫、大衛的姦淫、挪亞的醉酒。在薩爾維安(Salvian)的時代,他們辯稱:「如果大衛可以,為什麼我不可以?如果挪亞可以,為什麼我不可以?」你們跟隨他們犯罪,也當跟隨他們追求恩典:他們是性情與我們一樣的人,但他們也是聖潔的人。雅各在此不僅列舉了以利亞的軟弱,也列舉了他的恩典。
觀察三:在神最精選僕人的生活中,總有一些顯著的軟弱。以利亞在行神蹟的同時,也受許多苦難的困擾。保羅有「極大的啟示」,卻有「一根刺加在肉體上」。在耶穌基督自己的生活中,也有能力與軟弱的交織;神聖榮耀與人類脆弱的交織。他降生時有星光照耀,卻被放在馬槽裡;後來魔鬼在曠野試探他,但天使服事他;作為人,他在無花果樹上受騙,但作為神,他咒詛了它;他在園子裡被士兵捉拿,但首先他使他們倒退。因此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在山上見證他榮耀的門徒,後來也被呼召去見證他在園子裡的痛苦。比較馬太福音十七章1節與二十六章37節。這一切都是為了表明,在最高的恩典中,神會使我們謙卑;而在最低的護理中,也有足夠的恩典來扶持我們。
觀察四:恩典並非無情,或沒有情感。斯多葛派認為,除非一個人失去了所有的自然情感,否則就不是好人。以利亞是與我們一樣性情的人。恩典並不廢除我們的情感,而是提升它們;它將它們從埃及移植出來,以便在迦南生長;它不摧毀本性,而是引導它。
觀察五:神藉著他傑出的僕人所做的一切,都是出於他自己的恩典,而非他們的價值與尊嚴。神為以利亞做了許多,但他與我們是一樣性情的人;雖然他的禱告有功效,但他與每個信徒一樣,都是虧欠恩典的。當我們領受了極大的幫助,我們仍然是無用的僕人(路十七10);當我們反思共同的脆弱時,我們可以用真理、清醒與謙卑的話語這樣說;起初,當神施恩於我們時,我們與其他人一樣;以掃豈不是雅各的哥哥嗎(瑪一2)?在他們的人格上,作為人,並無差別。神在雅各身上除了他自己的恩典外,不能愛任何東西;所以,如果我們被置於其他信徒之上,那純粹是出於恩典;如果他們比其他聖徒高出一頭,那是主的揀選,而非他們自己的價值。以利亞像我們,以利亞的寡婦也像其他寡婦:路加福音四章25、26節:「以色列中有許多寡婦,但以利亞沒有奉差往她們一個人那裡去,只奉差往西頓的撒勒法一個寡婦那裡去。」神憐憫誰就憐憫誰;如果你有卓越之處,是誰使你與人不同呢?
觀察六:只要心是正直的,我們的軟弱就不會阻礙我們的禱告。以利亞是與我們一樣性情的人,但他禱告,雨就不下;效法他的信心與懇切,你的軟弱將不會成為障礙:歷代志下三十章19節:「凡預備心尋求神,就是尋求耶和華——他列祖之神的,雖不照聖所的潔淨之禮,主也饒恕他。」基督進入園子時說,他要吃蜜與蜂房(歌五),悅納他們的職責,即使沒有與蠟分開,即沒有與軟弱和不完美分開,並喝他調了奶的酒,即用更溫和、不那麼濃烈的液體稀釋。在律法之下,「大祭司要擔當他們聖物上的罪孽」(出二十八38);因此耶穌基督除去了我們事奉中的軟弱。那些不放縱自己軟弱的人,可以懷著成功的希望禱告。神知道聖靈的聲音;我們肉體的慾望會得到赦免,而我們屬靈的慾望會得到悅納。
觀察七:關於「他懇切禱告」,或「在禱告中禱告」。這是我們的職責,要在禱告中禱告。不僅是說一個禱告,而是要禱告一個禱告:羅馬書八章26節:「我們禱告,聖靈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代求」;也就是說,我們禱告,聖靈在我們的禱告中禱告。當舌頭單獨禱告時,它只是一個空洞的響聲;我們常將肺部的氣息與嘆息誤認為恩典,將身體精神的激動誤認為聖靈的感動;許多人藉著言語的爭辯使自己進入一種極大的熱忱,僅此而已;在天上被聽見的聲音,是靈魂的嘆息。那麼,在禱告中禱告吧,在聖靈裡進行你所有的禱告與祈求(弗六16)。當嘴唇禱告時,不要讓心遊蕩;唇舌的勞作就像一個吹氣的樂器,只能發出巨大的聲響;禱告的本質在於心靈的升騰。
觀察八:有時咒詛惡人遭受神的報應是合法的。以利亞求不要下雨,是出於對神榮耀的熱心,以及對他們偶像崇拜的憎惡。我承認在這裡我們必須謹慎;聖經中的咒詛往往是帶著先知性的靈,並受到神特別的衝動與暗示而發出的。以利亞的行為若沒有以利亞的靈與授權,不可隨意模仿。使徒們出於對以利亞另一行為的錯誤模仿,「求火從天降下」(路九),隨即受到基督的責備:「你們的靈如何,你們並不知道。」這可能是報復的失調熱情,是從未在神的祭壇上點燃的異火。為了在咒詛這件事上引導你們,我提出幾點主張。(1)公共事務與私人事務有很大區別。在所有私人事務中,祝福咒詛我們的人,為凌辱我們的人禱告,是我們信仰的榮耀;我們從我們信仰的偉大創始者那裡學習,「他被列在罪犯之中,他為罪犯代求」(賽五十三12)。這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為逼迫他的人所作禱告的預言:「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當他們心中充滿惡意時,他的心中充滿了愛;確實,羔羊的跟隨者不應有狼的靈;我們應當準備好寬恕所有私人與個人的錯誤;但在公共事務中,當神聖或人類的權利被顛倒與擾亂時,我們可以祈求神救濟受壓迫的無辜者,去「擊碎作惡者的頭頂」等。(2)在公共事務中,我們不可直接且正式地尋求報復;所以我們的禱告必須尊重神榮耀的昭雪,而我們自身案件的報復,只能作為隨之而來的附帶結果:詩篇一百一十五篇:「不要歸於我們,不要歸於我們,要因你的慈愛和誠實歸榮耀給你的名」;也就是說,不是為了我們的報復,或滿足我們的私慾,而是為了修復對你慈愛與真理的尊崇。靈魂的主要動力與傾向應當是對神榮耀的熱心。整篇詩篇八十三篇充滿了咒詛,但結尾是這樣的,第18節:「使他們知道,惟獨你——名為耶和華的,是全地以上的至高者。」對神榮耀與道路的辯護,是他們請求的主要目標。(3)神的子民不是絕對地希望對特定個人進行報復,而是普遍地針對教會的敵人,並明確地針對那些神所知是頑固且不可調和的人。(4)他們通常的禱告是針對敵人的陰謀,而非針對敵人本身;他們愛敵人身上的本性,而不愛其罪惡。
觀察九:神可能會持續審判,特別是反常天氣的審判,長達很長一段時間。在以利亞時代,三年零六個月,天如銅,地如鐵;這有助於平息我們乖戾的靈,當我們沒有如願的天氣時,我們容易抱怨護理。哦!想想當三年多不下雨時,以色列的情況如何,並敬畏那位能止住「天上的瓶子」(伯三十八37),並阻止雲彩降下影響的神:豐收的季節由他支配;參看耶利米書五章24節。第二因並非偶然運作,也不能隨意運作。這是神對世界所加的韁繩;天氣的安排是他能力與良善最明顯的見證之一。
觀察十:最後,觀察激怒主的先知為反對你們而禱告是多麼悲慘的事。以利亞靈裡的憂傷使以色列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他們的信息中有許多內容,他們的莊嚴禱告中也有同樣多的內容。我們常在舊約歷史中觀察到,當神想要毀滅一個民族時,他命令他的先知沉默。如果他們的沉默是一個悲慘的預兆,那麼他們的咒詛又是什麼呢?當撒迦利亞的血被流時,他說:「願耶和華鑒察施行報應」,這禱告使他們付出了巴比倫苦難的代價,而他的血直到他們徹底毀滅才得到完全的報復;比較馬太福音二十三章35、36節與歷代志下二十四章21節。當然,雖然那些僅僅是報復或失調熱情的宣洩的禱告沒什麼力量,但當你因罪惡與傲慢給他們理由為反對你而禱告時,他們的抱怨就是隨之而來的審判的悲慘預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