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0節:我的弟兄們,你們中間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轉;這人該知道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回轉,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蓋許多的罪。
在這裡,使徒從禱告轉向另一個基督徒的職責,即勸誡,其中提出的工作是使罪人從迷路上回轉。附帶了雙重果效;我們將成為他們歸正與蒙赦免的工具。有些人認為這是對整卷書信的辯解;不如說它可以指代直接的上下文,因為使徒正在論述我們彼此之間應盡的基督徒慈善與救濟行為,探望病人、為受苦者禱告,現在則是關於挽回迷途者。
你們中間若有;即你們民族,或更確切地說是你們團體中的;因為他假設他們已經獲得了真理的知識。
失迷真道(πλανηθῇ ἀπὸ τῆς ἀληθείας)。他理解信仰與行為上的錯誤。這個詞主要暗示信仰上的錯誤;但在下一節中,他談到了「一個罪人」,以及「遮蓋許多的罪」;這些短語暗示了生活上的錯誤,因此兩者都必須被理解。他所說的真理,是指福音的準則,無論是譴責判斷上的錯誤還是間接的行為。因此,關於前者,提摩太後書二章18節提到許米乃和腓理徒,「他們偏離了真道,說復活的事已過」。關於後者,加拉太書二章14節提到彼得,「行事不正,不合乎福音的真理」;使徒約翰也常談到「行在真理中」;即按照福音所規定的準則與秩序。
「並使他歸正」。使罪人歸正,本質上是神的工作。是祂使我們回轉:「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弗二10)。然而,這也歸功於人,即歸功於那些作為歸正媒介的傳道人,正如使徒行傳二十六章18節所言:「叫他們從撒但權下歸向永生神」,這是因為他們使用了神藉以傳遞祝福的媒介與幫助。我們栽種、澆灌,而「神叫他生長」(林前三5)。請注意,經文說「並使他歸正」;這並未將此責任僅限於傳道人。屬靈的愛心行動,乃是所有信徒共同的責任。凡有真恩典的地方,必然會產生同化作用:路加福音二十二章32節說:「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
「讓他知道」(γινωσκέτω)。有人讀作 γιγνώσκετε(你們要知道),但意義相同。
「那叫一個罪人歸正的」;即神手中的器皿,透過禱告與勸勉提供幫助。
「便是救了一個靈魂」。有人將此解釋為勸勉者自己的靈魂;但更恰當的理解是,這指的是被歸正者的靈魂;「救」,即成為他得救的器皿。那些專屬於至高主宰的詞彙,常被歸於器皿。例如羅馬書十一章14節:「或者可以救他們一些人」;又如提摩太前書四章16節:「可以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靈魂」即指那個人。經文特別指明了主要的部分;此部分既得救,身體也隨之得救。正如彼得前書一章9節:「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雅各書一章21節亦云:「能救你們的靈魂。」
「脫離死亡」。即永恆的死亡,這死亡對已歸正者毫無權勢(啟二十6),也脫離了此生中許多的管教。整句經文包含了一個論證:這是基督的工作;為了將靈魂從死亡中救出來,祂親自受死以成就救贖;難道我們不該貢獻微薄的努力嗎?
「並且遮蓋許多的罪」。神的作為再次被歸於器皿。其意為:他將成為遮蓋犯錯弟兄之罪的媒介。我承認,對於此短語的解釋存在些許分歧。布魯根西斯(Brugensis)將其應用於歸正者本人,認為他將遮蓋自己許多的罪。他的理由取自彼得前書四章8節的平行經文,那裡說:「你們要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他將此處與雅各書的經文結合,應用於愛心在神面前的功德。但我對此回應:(1)該教義本身是錯誤的。愛心確實是我們罪得赦免的記號與證據,而非原因。赦免他人能給予我們對自身蒙赦免更大的信心與確據(太六14)。(2)彼得與雅各的表達是否具有相同的目標與傾向,尚不明確;事實上,有強有力的理由反對此說。(3)即便這些經文是平行的,彼得那處經文談論的並非在神面前遮蓋罪,而是在人與人之間;且談論的並非施愛者自身的罪,而是受愛者之罪。因為那句話出自箴言十章12節:「恨能挑啟爭端,愛能遮掩一切過錯」;即隱藏並埋葬鄰舍的過失。這頂多只能透過遙遠的推論,應用於稱義的問題上。我承認有些人以同樣方式應用雅各書這段經文,認為「遮蓋許多的罪」是指透過弟兄間的勸勉,試圖預防或隱藏他們的軟弱;而那些恨惡弟兄的人,不願勸勉他們,反而揭露其罪,以致其名譽掃地。但在我看來,這句經文有另一種用途;因為它被列在屬靈的恩惠之中,且不是以責任的方式,而是以動機的方式被提出:首先是「救了一個靈魂」,然後是「遮蓋……」。因此,我認為它隱含了稱義的行為,這在其他地方被表達為「遮蓋罪」(詩三十二1)。他指的是被歸正者的罪,當我們作為器皿,透過勸勉使犯錯者回轉並帶領他悔改時,我們就被說成是遮蓋了這些罪。請注意,經文說「許多的罪」,原因有二:(1)為了消除氣餒。即使罪孽深重,也不要忽略勸勉與挽回。及時的勸勉可能是遮蓋許多罪的媒介。(2)暗示這種酵的傳染與擴散。一個錯誤與罪惡會引發另一個,如同水中的漣漪;而開始偏離的人,會走得更遠。
由此觀察:
觀察一:弟兄可能偏離真理。使徒說:「弟兄們,你們中間若有失迷真道的。」神的話語中記載的聖徒,無一不記錄了他們的過失與錯誤。在有形教會中可能存在錯誤;無人懷疑神的兒女、選民,有時可能會被引入歧途,雖非徹底、非最終,且極難陷入嚴重的錯誤:馬太福音二十四章24節:「連選民也就迷惑了」;這是不可能徹底的,因為有神無誤的預定與有效的保守。誠然,他們可能死於較小的錯誤,即那些與信心和救恩相容的錯誤,但除此之外,他們是在神聖靈的引導下,從根本上說,他們不可能徹底或最終地偏離。那麼,最好的人也需要謹慎。基督對祂的門徒說:「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太二十四4)。錯誤具有吸引力與傳染性,與我們天然的思想有驚人的契合;若非神保守,我們很快就會誤入歧途。沒有任何邪惡的觀點是我們無法想像的,因為其種子就在我們自己的靈魂中。此外,當你看到第一等星離開軌道,光輝的星體如閃電般從天墜落時,不要感到震驚。神自己的兒女也可能暫時陷入危險的錯誤。朱尼烏斯(Junius)在歸正前曾是無神論者。
觀察二:我們不僅要關心自己的救恩,也要關心他人的救恩。使徒說:「你們中間若有……」神使我們成為彼此的守望者。那句「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的話,帶有該隱式的粗魯與褻瀆。正如神設立良心來監察內在的人,祂也設立基督徒來彼此監察:希伯來書三章12節:「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不僅是在你們自己裡面,也在你們中間的任何人裡面。希伯來書十二章15、16節亦云:「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必須保持持續的警醒,如同看守自己的心一樣,看守我們所處的群體。肢體必須彼此關懷;這就是聖徒相通。這責備了我們對此責任的疏忽。如果我們保持警醒,或者以基督徒的方式彼此商議,許多偏離本可避免;我們能從彼此的信心與恩賜中獲得多少安慰與堅固!正如沒有人是為自己而生,也沒有人是為自己而重生。我們常以人的身分交談,卻非以基督徒的身分。我們應該「激發」(希伯來書十章24節),彼此激勵;成為彼此肋旁的刺。這也顯示出那些看守他人以致其受損的人,罪孽是何等深重;如同龍要吞吃男孩子(啟十二章4節),或憤怒的希律尋求殺害伯利恆的嬰孩,或三月的寒風摧殘春天的嫩芽,他們透過指責、羞辱、屬肉體的暗示,摧殘恩典的幼苗,在萌芽階段就摧毀了基督信仰。通常情況下,當人們開始尋求神的道路時,屬世的人會以嘲笑與輕蔑對待他們,而狂熱的人則以詭詐的手段埋伏以迷惑他們。如果救一個靈魂是責任,那麼引誘一個靈魂無疑是危險的罪。這樣的人是被魔鬼化了,是地獄的代理人,是黑暗國度的使者。撒但走來走去,他們也一樣。分擔他人的罪,將那罪咎引到自己頭上是危險的;你必須在你所宣揚與推動的道路上站穩腳跟;我說,你必須對其真理有高度的確據。但在那些傳播錯誤的人身上,通常可以觀察到一種盲目而魯莽的熱心,或腐敗的動機。「他們用捏造的言語,在你們身上取利」(彼後二3),並以熱切的態度傳播他們的觀點,以促進自己的私利。
觀察三:從「若有」一詞看。即使只有一人,教會中也沒有人是如此卑微與微不足道,以至於其安全不屬於眾人的關懷。一根毒根會玷污眾人;無論是在感染還是醜聞方面,我們都息息相關;一顆火星可能引發大火。正如亞流(Arius);最初微不足道的火星,點燃了燒遍全球的火焰:「要給我們擒拿狐狸」(歌二15)。以智慧的遠見來警惕會眾中罪惡與錯誤的最初跡象是好的。這也促使我們在聖徒相通中關心最卑微的人。有些人認為自己在出身與才幹上太高貴,不屑於基督身體中肢體間應有的社交與交流。安多尼古和猶尼亞,兩個貧窮的囚犯,在教會中卻是聲名顯赫的(羅十六)。
觀察四:從「並使他歸正」看。這表達是不限定的,並未將其限制在教會官員身上,儘管這主要是他們的工作。除了傳道人的公開勸勉外,基督徒個人也應為了安慰與造就而彼此商議。我說基督徒個人不僅可以,而且必須在彼此之間保持基督徒的交通:希伯來書三章13節:「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他們必須透過旨在揭露罪惡、防止心硬與背道的言談,互相激勵。神分別賜下恩賜,使我們能彼此互補。因此,使徒在彼得前書四章10節稱之為「神百般恩賜的管家」。現在,每個人都應根據自己的恩賜與經歷,投入自己的分;正如惡人彼此所說:「你當在我們中間投分」(箴一14)。
觀察五:從「使他歸正」看;即使他從錯誤中回轉。在基督徒交通的諸多行為中,這是最重要的之一,即挽回那些走入歧途的人。我們不僅要勸勉,還要挽回;這是我們對鄰舍的牲畜所負的責任:申命記二十二章4節:「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驢跌倒在路上,不可隱藏不顧,總要幫助他。」請看,出埃及記二十三章4節說:「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走迷了路,總要牽回來交給他。」請注意,在兩處經文中,如果牲畜跌倒或走迷,尚且如此,若你的鄰舍因罪跌倒或因錯誤走迷,幫助並挽回他更是愛心的表現。神豈是顧念牛驢嗎?如果我們任由罪在他們身上,我們可能會因他們的罪而受苦。雖然這是一項吃力不討好的職責,但絕不能推辭;通常屬世的考量左右了我們,我們不願做那些令人不快的事。那麼,如果勸勉是我們的責任,那麼「容忍勸勉的話」、耐心接受責備就是你們的責任,否則你們就是抵擋自己的救恩。錯誤是敏感的;屬肉體的情感不願讓判斷力被啟發;它們奪走了理性的光,只留下理性的驕傲;因此,沒有人比那些因利益而被誘入某種觀點的人更憤怒,他們的傷口不能被觸碰。通常,定罪與責備會引發仇恨:「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加四16)。真理是一位好母親,但她生下了一個壞女兒——輕蔑與仇恨。噢!這不該如此。大衛認為義人的擊打是「頭油」(詩一百四十一5);忠誠的責備與勸告就像一把塗了香膏的劍,既刺傷又醫治。
觀察六:再次從「使他歸正」看。他沒有說毀滅他;基督徒的工作不是立即指控與定罪,而是勸告與歸正犯錯的人。立即呼求火從天降下,顯示出某種急躁與報復的衝動;先用愛火焚燒他們。在採取任何嚴厲手段之前,我們必須使用所有適當的啟發手段;最糟糕的事業總是伴隨著最血腥的手段。異端者的作風是「走了該隱的道路」(猶11)。天主教徒懲罰每一個疑慮是暴政;如果提出一個疑問,即使是在告解中,也必須以酷刑或宗教裁判所的折磨來贖罪。特土良曾抱怨異教徒:「他們從劊子手的作坊裡解決爭論」——基督徒為他們的信仰辯論,而他們的回應來自劊子手。安波羅修也觀察到:「那些不能用言語迷惑的人,他們呼喊著要用劍刺殺。」錯誤的宗教容不下反駁;而論證不足之處,便以武力彌補;因此,錯誤的道路是兇殘的。在未盡力進行更好的啟發、未解決懷疑者的良心之前,不應使用任何強制力,只要對方表現出受教的渴望,以及對尋求滿足的溫和努力。保羅主張在教會懲戒前進行兩三次勸勉(多三10)。帕雷烏斯(Pareus)說,那些不關心將靈魂從死亡中救出來,卻立即將其交給魔鬼、火刑柱、刀劍的人,是殘酷的劊子手,而非神學家。
觀察七:從「讓他知道」看。為了在善工中激勵自己,我們應該實際考慮其尊嚴與益處;γινωσκέτω,讓他考慮參與這樣的工作是何等高的榮譽。使徒正是基於此點來勸勉忍耐,羅馬書五章3節:「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對誠實也是如此,歌羅西書三章23、24節:「因你們知道從主必得著基業為賞賜。」那麼,在靈性死寂與抵擋時學習這種智慧,將你的思想運用於你職責的價值與其果效上。人的力量在於他的論述與理性,沒有什麼比適時的思想更能慰藉靈魂;我服事誰?是主嗎?為祂所做的任何勞苦會是徒勞的嗎?
觀察八:從「那叫一個罪人從他迷路上轉回來的」看。之前表達為「失迷真道」,現在表達為「迷路」。你可以注意到,教義上的錯誤通常以生活與實踐上的罪惡告終:猶大書8節:「作夢的人,玷污身體。」人先作夢,然後玷污自己。我們常看到宗教上的不潔與身體上的污穢結合,屬靈的淫亂受到肉體淫亂的懲罰:何西阿書四章12、13節:「他們離棄神,行邪淫,所以他們的女兒行淫。」奧古斯丁說:「離棄神的靈魂無法保持貞潔。」真理敬畏靈魂,正確的信仰引導生活:不信是罪的母親,錯誤的信仰是罪的保姆。在錯誤中,理性與感性部分之間存在一種罪惡的勾結,因此屬肉體的情感因屬肉體的教義而得到滿足。靈魂的靈或較高部分滿足了肉體或較低官能,因此神話語的定罪能力被說成是「辨明心中的思念和主意」(來四12),辨明屬肉體的情感與那些用來掩飾它的狡猾藉口。
觀察九:從「將救」看。人在神之下有此榮譽,成為拯救者。我們是「與神同工的」(林前六1)。祂樂意將我們納入祂自己工作的團契中,並將祂恩典的榮耀投射在我們的努力上。這是主給予我們的高尚榮譽;我們應該學會將其歸還給神,因為榮耀唯獨屬於祂:林前十五章10節:「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路加福音十九章16節:「你的銀子賺了十錠銀子」;不是我的勤奮,而是你的銀子:加拉太書二章20節:「我活著,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當神將祂自己工作的榮耀放在受造物頭上時,他們當然有充分的理由將自己卓越的冠冕放在主腳前;當至高主宰的榮耀歸於器皿時,器皿完全可以將一切歸功於至高主宰的功效。神的恩典如此,當你使用了媒介,祂會將其記在你的帳上:「你便得了你的弟兄」(太十八15)。人因從事神的工作而一無所失。噢!讓我們在工作中努力並付出代價:保羅願意做任何事,好叫他能得著一些人(林前九19-21)。這也為基督徒提供了指引;你們不可忽略媒介,神賦予了它們至高主宰所特有的術語。神對祂的解釋者說,約伯記三十三章24節:「救贖他免得下坑。」因此,那些為了以東選民的歸正而向他們傳道的使徒與福音傳道人被稱為拯救者:俄巴底亞書21節:「必有拯救者上到錫安山,審判以掃山。」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歸正的工作本質上是主的,但有時歸於我們自己,以表明我們不可疏忽;有時歸於傳道人與器皿,以表明我們不可輕視他們的幫助;有時歸於神,以使我們不至於自信或忘恩負義。
觀察十:從「靈魂」看。救恩主要是靈魂的;身體也有其分:「這卑賤的身體」將成為「榮耀的身體」(腓三21)。但靈魂首先得著榮耀,並且是榮耀的主要容器,正如它目前是恩典的容器一樣;參見彼得前書一章9節。那麼,這教導我們不要尋求屬肉體的天堂、土耳其式的樂園,或一個安逸與感官享樂的地方。這是天堂中的天堂,即靈魂將被神充滿,將認識神、愛神,並以祂的同在為滿足。完全的知識、完全的愛與基督的聯合,是基督徒應該追求的事。這也教導我們保持靈魂純潔:「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彼前二11),不僅是與其目前的福祉爭戰,更是與你們未來的盼望爭戰。這也安慰了神的兒女;無論他們的境遇如何,他們的靈魂都將安好。
觀察十一:從「脫離死亡」看。錯誤對靈性而言是致命的。罪的工價就是死,特別是那些被錯誤所支持的罪,因為那時整個靈魂都在與神共謀。使徒彼得稱異端為「陷害人的異端」(彼後二1)。我承認有些異端比其他異端更具毀滅性,但所有異端在本質上都趨向沉淪。真理的道路是唯一的生命之路:有些異端絕不能與永生的救恩相容,例如在基本教義上的錯誤,加上對真理的固執與抗拒,這是處於沉淪狀態的異端者的典型標誌。那麼,讓我們謹慎對待錯誤;其中有死亡:人會拿自己的沉淪開玩笑嗎?通常在觀點問題上,我們更為粗心,因為良心的責備較少,因為判斷是非的光被扭曲了,也因為在人們眼中,卑劣的行為具有更多的醜陋與污穢,並從外部引起更多的羞恥;但錯誤同樣危險;擁抱錯誤的人,就是擁抱自己的死亡。此外,這駁斥了那些說只要生活良好,任何道路都能得救的人:他們說有些觀點是通往救恩的捷徑,但都是道路;正如一些自由派人士,以及荷蘭的一些阿民念派人士,如卡斯帕·巴拉修斯(Caspar Barlasus)、阿道夫·維納托(Adolphus Venator)等人。索西尼派(Socinians)也說,任何信仰的人,只要不違背自己的良心,都能得救。在特倫特會議上,關於外邦人僅憑自然能力而不藉基督得救的說法被廣泛討論。科隆的神學家們出版了一本關於異教徒亞里斯多德得救的書。但聖經只談到「一主,一信」(弗四5),並且萬國都應藉著「這福音」歸向神(太二十四14)。為了讓你更清楚地理解此事,我提出幾點主張:(1)沒有基督,無人能得救,沒有「別的根基」(林前三11),即盼望與安慰的根基;「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徒四12);「我就是道路」(約十四6)。因此,那些說外邦人可以藉自然律得救的天主教徒是嚴重受騙了,正如馬爾多納多(Maldonate)在馬太福音十一章21節所斷言的。(2)唯有認識並信靠基督的人才能藉祂得救:約翰福音十七章3節:「認識你……這就是永生。」阿道夫·維納托說,人可以不經由對基督的歷史性認識而藉基督得救;阿科斯塔(Acosta)抱怨某些經院哲學家持有類似觀點。但在神的話語中,我們除了信靠基督外,不知道有任何救恩:約翰福音三章17節,「信他的人」等等。(3)我們必須按照聖經的旨意信靠基督,這是信仰的準則,沒有它,信仰就是徒然的(林前十五14;約七38)。使徒到處反對那些「傳異教」的人(加一6-8;提前六3;提前一3);因此,那些說基督不在乎你如何信,只在乎你如何活,並將一切歸於良好生活的人是受騙了。(4)在聖經教義中及周邊的較小差異,雖然與救恩的主要旨意相容,但如果出於私心或違背良心而堅持,則是可沉淪的。受割禮與不受割禮對新造的人算不得什麼,但若違背良心堅持其中任何一種,則後果嚴重;因為那時一個較小的觀點與已知的罪處於同一等級,因為它是故意違背真理而維持的。因此,考慮一下在判斷與宣認上保持正確對你是何等重要,因為即使錯誤本身不是可沉淪的,但因環境因素,抗拒真理與恩典是如此不相容,因為沒有什麼比為了世俗考量而抗拒確據更能證明意志未被征服;這就是「愛黑暗過於愛光」(約三19),並將眼前的便利置於宗教所提倡的榮耀報償之上;基督在約翰福音五章44節與十二章43節中顯示了這與信心或真恩典是多麼不相容。我知道人們通常辯稱,只要錯誤不是根本性的,就可能得救。是的,但錯誤無論多小,違背真理行事都是危險的:「凡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腓三15);即按照他們光照與原則的高度行事;雖然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不公開宣認,我們可以「在神面前守住」(羅十四22),但在公開爭論時期,當我們被莊嚴地呼召為真理作見證時,則不可如此;因此,不要被那種在你們所實行的道路上可能得救的藉口所欺騙。正如某人說得好,假設你能在你承認是錯誤的道路上得救,但若為了我們能得救而甘願神受羞辱,這種可怕的輕蔑與忘恩負義,又怎能與愛相容呢?(5)嚴重的疏忽,或不花功夫去尋求更好的認識,等同於抗拒真理。懶惰或受影響的無知中存在欺騙;人們不願知道他們想要恨惡的事物;這證明了對真理的一種隱秘恐懼與懷疑;人們不願太過接近真理,以免它觸犯他們的私慾與利益:約翰福音三章20節:「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彼得後書三章5節:「他們故意忘記。」那些能在對任何真理的無知中自滿的人,不僅在思想上,而且在心靈上都犯了錯;神的子民的作法是時刻查考(詩一2;羅十二2);我們不僅應實行我們所知道的,還應查考以便知道更多。(6)那些在信仰或敬拜的較小錯誤中生活並死去的人,得救是極其艱難的(林前三13)。使徒談到了在金色的根基上建造草木禾秸,他說那樣做的人,「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一樣」;他失去了許多安慰與平安,靈性受到極大灼傷,並保持在一種更黑暗、寒冷與懷疑的道路上。
觀察十二:從「並且遮蓋」看。稱義在於遮蓋我們的罪。它從神的視線中被移除,也從我們自己良心的視線中被移除,主要是從神的視線中。神作為全知者,不能不看見它;作為聖潔者,不能不恨惡它;但作為公義者,祂不會懲罰它,因為祂已在基督裡得到了滿足:罪被遮蓋,以至於在審判中不被揭露,當它們不取悅我們時,也不會傷害我們。類似的概念在其他地方也有使用:詩篇三十二篇1節:「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這是對以色列人遮蓋糞便的隱喻。在行軍中,他們必須在武器上繫一個鏟子,當他們去方便時,可以用它挖掘,並遮蓋排泄物,使神在他們中間看不見不潔之物(申二十三13、14)。同樣,這種排泄物被遮蓋,令人厭惡的污穢從公義的鼻孔中被移除。類似的表達還有「不再記念我們的罪」(賽四十三25),以及「將我們的罪拋在背後」(賽三十八17)。神將把它們從祂公義的視線中移除。它們本質上是呼求報復的,是憤怒的強烈誘因;但神將不予理會。還有更高形式的表達,如「將它們從東離西有多遠,就叫它們離我們有多遠」(詩一百零三12),這主要涉及我們良心的感受。我們懼怕它們,而神將把它們置於足夠遠的距離。還有「投於深海」(彌七18)。在深海中的東西永遠遺失並被遺忘。海洋永遠不會乾涸。主使用所有這些詞彙來勸說我們,罪一旦被赦免,就如同從未犯過一樣。人會寬恕,但不易遺忘;如果傷口癒合,疤痕依然存在。但神接納我們,彷彿從未有過破裂。
觀察十三:從「遮蓋許多罪」這一點來看。許多的罪並不能攔阻我們的赦免或歸正。羅馬書五章十六節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以賽亞書五十五章七節亦云:「他必廣行赦免」。六千年來,神不斷地廣行赦免,然而白白的恩典卻從未疲倦或厭煩。受造物對公義虧欠了巨債,但我們有一位大能的保證人;債主並不缺乏憐憫,保證人亦不缺乏償還的能力。若認為皇帝的歲入不足以償還乞丐的債務,那是愚不可及的。基督已承擔了滿足公義的責任,祂有足夠的資財來償付。我們因性情狹隘,故而在思想中限制了恩典的豐盛;但神不像人,如何西阿書十一章九節所言。當僕人不願饒恕幾個便士時,主人卻能饒恕銀子;當我們吝惜一百個便士時,祂卻能饒恕一千萬銀子(馬太福音十八章二十四節與二十八節)。憐憫是一座無法輕易耗盡的寶庫。我們有許多的罪,但神有許多的憐憫:「照你豐盛的慈悲」(詩篇五十一篇二節)。當良心被罪疚壓垮時,我們或許會像以掃那樣問道:「父啊,你只有一個福分嗎?」誠然,憐憫是一片永不枯竭、奔流不息的海洋。聖徒們帶著滿載的經歷進入天國。白白的恩典能向你展示那長長的帳單與龐大的債務,皆已被基督的寶血所勾銷。願主藉著基督的寶血與聖靈的成聖,使你們有分於這豐盛的憐憫!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