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一:首先,請留意猶大將「僕人」的身分列為他的頭銜之一。他本可強調其他身分以在世人面前顯得尊貴,但他並未執著於那些事物;對他而言,稱自己為「猶大,耶穌基督的僕人」便已足夠。正如身為主的堂兄弟的猶大自稱為主的僕人,主的母親馬利亞也自稱為主的使女:「我是主的使女」(路加福音一章38節)。使徒們普遍將身為基督的僕人視為他們冠冕上最美麗的花朵之一;誠然,基督自己亦不以被稱為神的僕人為恥。在君王身邊擔任最卑微的職務都被視為尊榮;在那裡作一名馬夫,勝過在別處作一名領主。事奉神即是作王(Servire Deo regnare est);事奉神的人,其身分是尊貴且具君王氣派的。事實上,在那裡每一位僕人都是君王(彼得前書二章9節;啟示錄一章6節);正如西巴和撒慕拿論到基甸的兄弟時所說:「他們各人都有王子的樣式」,所有這些人都是屬靈的君王,過著世上最高貴、最自由的生活。正如我們有一位榮耀的主,也要考慮到你們的同作僕人者,即那些得榮耀的聖徒,我們共同組成了一個家(以弗所書三章15節)。連天使也被稱為祂的差役:「你們作祂的差役,遵行祂旨意的」(詩篇一零三篇21節);他們是神侍從的一部分,侍立在主的身邊。當我們有這樣的同作僕人者,就不應將我們的工作視為奴役與卑賤;與天使和離世的聖徒處於同一行列與秩序,絕非我們的貶損。因此,要學會珍視因事奉基督而得的尊榮;正如那位皇帝認為作教會的一員,比作帝國的元首更為尊貴。要將職責視為尊榮,將事奉視為特權(何西阿書八章12節,武加大譯本稱律法為「可尊崇的」)。若你必須在享受世上最大的外在尊榮,與帶著羞辱事奉基督之間作選擇,請選擇後者。摩西「長大之後,拒絕被稱為法老女兒之子」(希伯來書十一章24-25節)。加里亞丘斯·卡拉喬洛(Galeacius Carraciolus)為了在日內瓦過一種隱晦的生活並持守福音,放棄了他侯爵的尊榮。在盡職過程中加諸於你的侮辱與羞辱,其實是尊榮;「為基督受的凌辱」是財富(希伯來書十一章26節)。保羅的榮譽頭銜之一是「耶穌基督的囚犯」(腓利門書1節);他在別處甚至帶著一種凱旋的心情舉起他的鎖鏈:「我原是為以色列人所指望的,被這鎖鏈捆鎖」(使徒行傳二十八章20節)。無論我們在事奉基督的過程中,或為了事奉基督而遭遇什麼,即便再怎麼丟臉,那也是尊榮的標記,而非羞恥的烙印。
觀察二:再者,請留意他與基督的關係是透過「事奉」來表達的;正如他描述自己是雅各的兄弟,也是基督的僕人;藉此,他便有了屬於基督的名分。若我們想成為基督的人,就必須遵行祂的旨意:我們的關係源於事奉(約翰福音十二章26節)。因此,我在此藉此機會向你們說明什麼是基督的僕人。(1)凡是基督的僕人,必須將自己完全降服並交託給基督的旨意;因為凡是基督的僕人,都是藉著聖約與奉獻而成為僕人。我們確實因著各種權利與名分屬於基督;「祂造了我們,我們自己並非自己所造」;沒有受造物是獨立存在的,因此它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他者。唯有神有權愛自己並尋求自己,因為唯有祂是不受義務與依賴所束縛的;但我們虧欠自己於祂,因此若不視為搶奪,我們便不能稱自己為自己的主人。你的舌頭不屬於你自己,不能隨意說話(詩篇十二篇4節);你的心不屬於你自己,不能隨意思想;你的手也不屬於你自己,不能隨意行事;藉著創造的恩典,你屬於他者,並有義務為他者而活、為他者而行,並按照祂的旨意行事。但這還不夠;藉著救贖,你們屬於基督:「你們是重價買來的」(哥林多前書六章20節),正如被贖者有義務事奉那救贖他們的主。若一個人將另一個人從俘虜中買贖出來,或者那人將自己賣給了買主,他所有的力量或事奉都屬於買主。基督將我們從最惡劣的奴役中買贖出來,且付出了最大的代價;沒有比作罪與撒但的奴隸更糟糕的束縛,沒有比地獄更黑暗的監獄;毫無疑問,基督的寶血比金錢貴重得多。因此,若我們活得好像自己可以隨意處置自己,就是欺騙基督,奪取祂所買贖的。因此,我們藉著創造與救贖屬於基督;但現在,若我們想成為祂的僕人,我們必須藉著自願的契約與屬靈的降服而屬於祂:「將自己獻給神」(羅馬書六章13節)。基督喜愛藉由我們自己的同意,來確立祂的權利與名分。我們接受基督為我們的主與主人,並將自己交託給祂,使我們不再隨意處置自己;因此,在任何事上尋求自己,不僅是搶奪,更是背叛與毀約。這種降服必須出於對基督在祂的死亡與受苦中對我們之愛的體認:哥林多後書五章15節說,基督死了,「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我們進入其他事奉是出於希望,但我們進入基督的事奉是出於感恩。此外,這種降服必須是普遍的,不能保留任何部分。你們不能有除了神以外的主人:馬太福音六章24節說:「你們不能事奉兩個主,你們不能事奉神,又事奉瑪門。」通常人們將自己分裂在神與世界之間;他們想把良心給基督,卻把心給瑪門。魔鬼會為自己爭取一部分,因為牠知道藉此手段,整個人最終都會落入牠的份額;因此,在誓言、目的與決心中,整個人必須完全交託給神。(2)既然你們已經將自己交託給神的事奉,就必須像祂的僕人一樣行事;也就是說,不是隨心所欲,而是按主所喜悅的行事。天使是神的差役,「遵行祂旨意」(詩篇一零三篇21節)。僕人沒有自己的意志,而是將自己的自由交託給他人的指導與命令;因此,若你們是神的僕人,就必須熱切渴求認識祂的旨意,並樂意順服;你們行事不應為了討好自己與肉體,而應為了討好神。大衛作為神的僕人祈求知識:「我是你的僕人,求你賜我悟性,使我得知你的法度」(詩篇一一九篇125節)。忠心的僕人不會願意冒犯主人,因此會渴望知道主人的旨意。他們向神懇求,並省察自己(羅馬書十二章2節),這一切都是為了得知祂的喜悅;不僅是為了知道,更是為了去行,否則按照基督自己的判斷,他們當受多責打。主人的旨意應當是足夠的動機(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3節,五章13節;彼得前書二章15節)。如果神願意如此,如果耶穌基督願意如此,對忠心的僕人來說就足夠了。神旨意的意義本身就足以成為實踐的理由。是的,你們必須同樣順服神的每一個旨意,不僅是那些容易且愉快的順服之道,也包括那些與私慾和利益相抵觸的旨意。當兩個人同行時,直到他們分開,旁人無法看出僕人跟隨的是誰。當神與我們的私慾或利益命令相反的事物時,就是考驗你們是否為神僕人的時刻。
觀察三:再者,從該詞彙的正確接受度來看,它被應用於那些在主面前擔任特殊職分與事奉的人;例如使徒,以及隨之而來的福音傳道人。重點是,傳道人是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是僕人,猶大也是僕人。我們是在神與靈魂之間處理事務,是天國的代理人。從這個概念中可以推論出許多好的結論。我將其歸納為兩點:傳道人的職責與會眾的職責。(1)這對傳道人有職責的提醒;它教導我們在主的工上要勤勉,因為我們是僕人,必須交帳(希伯來書十三章17節),關於我們在崗位上做了什麼善事,我們如何運用我們的恩賜,如何為祂的榮耀增進我們的利益:馬太福音二十五章19節,「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帳。」我們受託付了恩賜的才幹,受託付了教會中的職分與權柄;現在神要看我們為祂的榮耀做了什麼,我們是擊打同作僕人的,還是幫助他們走上救恩之路;我們的銀子是藏在手巾裡,還是為了靈魂的得益而投資。此外,這也提醒了忠心。我們不是為自己經商,不是為了自己的名聲與利益而推動計畫;我們是僕人,是為主人所用:加拉太書一章10節,「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一個為自己創業的人是為自己經商;但僕人所做的一切都應為了主人的榮耀與利益。(2)這對會眾有職責的提醒。要將傳道人視為基督的僕人,以便給予他們應有的尊榮。請考慮,神保留他們是為了對祂進行更親近的事奉:哥林多前書四章1節,「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祕事的管家。」世人認為這種呼召是卑賤的職業,是一種卑劣的手段,人們藉此出賣自己的舌頭與恩賜,並認為在所有職業中,這一個是最可以被捨棄的,因此現在是維護職分尊嚴的時候了。人們不應如此輕視那些基督的僕人,他們不僅是為了處理祂的事務,更是為了侍立在祂身邊,是祂的特別侍從;不僅如此,他們還是大使,體現並代表他們的主人(哥林多後書五章20節)。此外,要以溫柔與忍耐承受我們的教導;我們不過是僕人。如果我們帶來的訊息令人不悅,請記住這是我們主人的旨意;如果聖經不妥協,我們也無權順應你們的私慾與情緒。正如神對耶利米所說:「他們當歸向你,你卻不可歸向他們」(耶利米書十五章19節)。所以你們應當順服神的話語;我們無法順服你們。假先知歸向百姓,順應他們的情緒。我們必須傳達我們的訊息,該赦免的赦免,該恐嚇的恐嚇:僕人必須忠心。你們必須這樣看待他們為僕人,但僅僅是僕人,以免你們愚蠢地偶像化他們的人格:「亞波羅算什麼?保羅算什麼?無非是執事,照主所賜給他們各人的,引導你們相信」(哥林多前書三章5節)。向最近的人獻祭是血氣的老路。並且,當我們做完工後,你們要知道該向誰尋求恩典的果效,「有一位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馬太福音三章11節),祂對我們所「栽種和澆灌的」賜下「生長」(哥林多前書三章6節)。
三、十四。此外,我們在此處看見恩典之工最清晰、最可感知的經驗。歸正之後,這項工作或許會在靜默中隱而不顯地持續進行;但在蒙召與歸正之時,正如一切重大的轉變,恩典的運作是更為顯著的;我們或許會像植物一樣在不知不覺中成長,但從罪轉向恩典的跨越,其難度與所彰顯的能力,遠大於從恩典進深到恩典的過程。正如使徒所言,拯救一個聖徒比贏得一個罪人要容易得多(羅五8-10),因此,狀態的改變與程度的增長,其可感知性自是不同。使徒在談到帖撒羅尼迦人的初次歸正時說:「你們自己原知道我們進到你們那裡是何等的」(帖前一9)。神的大能與聖言初次臨到靈魂時,因遭遇較大的抵擋,故而必然更為顯著,並在我們心中留下更深刻的感受。若全能者的能力在我們裡面作工,我們卻絲毫未覺、彷彿在睡夢中完成,這豈不怪哉?若抱持這種想法,無異於為「安逸」提供了一顆柔軟的枕頭,任由人們懷揣著金色的夢想離去,即便他們在自身感受不到任何改變,卻仍以一種虛構的、在他們不知不覺中完成的恩典自欺。
我無意對任何軟弱的良心施加過重的壓力。我預見到可能會有人提出反對意見:若蒙召能帶來如此可感知的恩典之工,為何神的孩子中,竟有如此少數人擁有得救的確據,或對自己的歸正有任何感知?
我回答如下:
(一)神的大能可能在我們裡面作工,而我們卻未察覺。外在感官與內在感官是有區別的:我們可能會失去屬靈的知覺;而內在感官之所以不能清晰地辨識其對象,是因為神傳遞其能力的方式——它既強大又溫柔,如同天上的影響力;其功效極大,卻難以察覺。正如以弗所人身上曾有極大的能力運行,但他們並未充分察覺(弗一18-19)。
(二)神的孩子未能感知那在他們裡面運行的能力,這是他們自己的過失;有時是因為粗心,有時是因為任性。他們的粗心在於不留心神的臨近,不察覺神如何透過聖言介入並突破他們的心;以至於「愛的時刻」臨到時未曾標記,過去後也未曾紀念。正如神論到以法蓮時所說:「以法蓮幼年時,我愛他……我教導以法蓮行走,用膀臂抱著他們,他們卻不知道是我醫治他們」(何十一3),意即他們沒有察覺。神將恩典傳遞給祂的子民,賜下幫助與扶持,他們卻未曾留意。有時則是因判斷上的任性與乖僻:對罪的感受以及諸多軟弱,如同濃雲一般,阻礙了他們清晰的辨識。神已經呼召了他們,但他們不願承認,因而低估了自己的屬靈光景。
(三)神並非以同樣猛烈且可感的方式呼召每一個人。有些人的歸正較為溫和、靜默;而對另一些人來說,基督如同壯士武裝而來,將他們從火中搶救出來:有些人被吸引,卻不知其所以然,愛如同一陣溫柔的微風,甜美而輕柔地吹開了心門:「我不覺之中……」(歌六12)。對另一些人,聖靈則如「一陣大風」臨到,他們彷彿是從地獄之門被帶到基督面前。正如在自然分娩中,有些孩子出生時較為順利,有些則伴隨著劇烈的陣痛,因此,有些人的重生是沒有痛苦與遲延的。我們讀到「主就開導呂底亞的心」(徒十六14),除此之外並無更多描述;但其他人則是在良心的恐懼、極度的憂傷與絕望中被帶進來的。神吩咐人要「存憐憫的心」(猶22-23),神自己亦是如此。
(四)神根據祂自己的美意使用這種不同的施恩方式;沒有絕對的準則可循。有時,受過良好教育的人所受的驚嚇最少,因為他們被約束而不致犯下大罪;有時卻受驚最大,因為他們抵擋了最多的恩典媒介。有時,那些被呼召從事最偉大聖工的人所受的驚嚇最多,好讓他們能更深地痛恨罪惡,因為他們嘗過罪的苦澀;有時情況卻恰恰相反;那些未被呼召從事如此卓越聖工的人,反而喝盡了這杯,嘗到了罪的渣滓,僅僅作為神忿怒大能的紀念碑;而其他人則蒙了寬恕,公開的聖工取代了良心的憂傷與困擾。此外,有時心智最卓越、敏銳的男女最受困擾,因為他們對罪的深重與忿怒的可怕有最清晰的理解。又如,有時恐懼源於無知,如同在黑暗中產生的恐懼,軟弱的心靈容易受驚;有時這些恐懼臨到強健的身體,因為身體更能承受;有時則臨到軟弱者,魔鬼利用身體的軟弱在心靈中製造混亂。在熱烈、火爆的性格中,他們的改變往往是突然的,且以極端的方式進行;而性格溫和、動作遲緩的人,則是被溫和地、漸進地驚動;他們在不知不覺中留下了恩典的印記。因此,你們看,沒有絕對的準則;我們只能概括地觀察到,這種不同的施恩方式,使得神呼召的工作在不同人身上有不同程度的可感知性。那些以猛烈、粗暴方式被帶進來的人,必然能感知到那種全能的拉力,使他們的心與敗壞脫離,並能精確地述說他們蒙召的時間、方式、媒介以及所有細節;正如保羅所言:「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裡的人,他前十四年……」(林後十二2)。然而,並非每個人都能講述一個正式的故事,或告訴你歸正過程中恩典運作的確切方法與先後順序。
(五)儘管呼召時使用了不同的施恩方式,但仍有足夠的證據來區分未蒙召者與蒙召者;部分原因是,雖然神的呼召在行動上未被察覺,但卻能在其果效中被辨識。歸正即便不在感受上,也在果實上顯而易見。自然界中許多運作對其載體而言是不可感的,但果效卻顯露出來:「風從何道來,骨頭在懷孕婦人的胎中如何長成,你尚且不得知道」(傳十一5)。我們不知道方式與時間點,但出生卻隨之而來。那些既不知道自己如何蒙召,也無法提供任何蒙召證據的人,並非屬於基督。約翰福音第九章中的瞎子,當人問他:「他怎麼開了你的眼睛呢?」他回答:「他怎麼開的,我不知道;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看見了。」無論早晚,靈魂都會給出這樣的見證:我如何得到祂,我說不上來,但我很高興發現祂就在這裡。部分原因是,當歸正與呼召進行得較為隱晦或靜默時,他們內心深處仍會有所感受與發現;至少會對自己的永恆歸宿感到焦慮。並非每個靈魂都行走在「死蔭幽谷」中,但每個靈魂遲早都會被帶到「我當做什麼?」的境地,這通常發生在他們違背良心陷入某種隱秘或公開的罪之後:那裡會有憂慮,即便沒有恐懼;會有掛慮,即便沒有徹底的絕望。沒有一個靈魂不是背負著重擔來到基督面前的,儘管並非每個人都像禁卒那樣因痛苦而準備自殺。你們有時會感到迷惘;那種從搖籃到墳墓都保持同樣希望、毫無變化的安逸,是虛假的。總會有一個時刻,你會「拍腿」呼喊:「我當做什麼?」正如他們身上會發現一些困擾,也會有一些改變;並非所有人都是從褻瀆轉向宗教,有些人是從世俗禮儀轉向宗教,從掛名轉向真誠,從奴僕心態轉向兒子的心態。曾幾何時,他們對與神的交通漠不關心,偶爾出於習慣禱告,對全能者毫無喜樂,但如今卻截然不同。部分原因是,這是一個持續的呼召,因此遲早我們會感知到聖靈的運行與內心的回應:神對有些人說話如雷鳴,對有些人則如微小的聲音,但祂對所有人都說話;因此,你是否曾辨識出神的呼召與你的回應?「你說:你們當尋求我的面。那時我心向你說:耶和華啊,你的面我正要尋求」(詩廿七8)。沒有一個蒙恩的心靈,不常感知到神與靈魂之間有這樣的對話。這種對話是持續的;祂藉著注入神聖的感動與祂恩典的實際激勵對我們說話,我們則藉著嚴肅的應許與順服的決心對祂說話。神常呼召我們進入祂的面前,而我們的心則回應:「主啊,我來了。」
現在,基於以上所有考量,務要努力使你的呼召得到證實。這將使你對恩典之大福分的權利變得清晰。藉此,你可以斥責你的疑惑與恐懼。當良心問道:「你憑什麼擁有這些安慰,將自己視為神揀選的對象、榮耀的後嗣?」你可以回答:「這榮耀不是我自己取的,我是蒙神呼召的。」但你會問,有效呼召有哪些不可謬的記號與標記?我回答如下。我將簡化冗長的論述。你可以部分地透過為呼召所作的預備來認識你的有效呼召。雖然這項工作本身是在瞬間完成的,且往往在我們最意想不到的時候,但神通常會為祂的大能之工鋪路。正如農夫在撒種前先耙地、打碎土塊,神也藉著某種預備性的知罪來破碎人心,使其適合接受恩典。救贖無需預備,但歸正需要。正如摩西將他們帶到邊界,而約書亞領他們進入迦南地,通常會有某種先行的律法工作,儘管我們是藉著福音蒙召:「藉著我們的福音蒙召」(帖後二14)。律法將我們從自我中驅趕出來,而福音則將心拉向基督。正如在自然生殖中,物質是逐漸被預備與配置的,靈魂為重生也是如此。人因看見自己的悲慘而覺醒,因罪及其惡果而知罪;然後,這項工作藉著福音溫柔的聲音完成(何二14;加三1),如同嗎哪在甘露中降下。神的方式是在說話安慰之前先顯明恐懼。基督展示了這個方法:「聖靈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自己責備自己」(約十六8)。「責備」(convince)一詞意義深遠。責備就是顯明一件事,使人無法否認其真實性。因此,聖靈責備並使人降服,說:「我確實是一個罪人,一個不信者,一個在基督裡毫無份的悲慘之人。」這是神的方法。在我們對自己處於恩典狀態達成確定的結論之前,我們必須先對自己處於自然狀態達成確定的結論。靈魂說:「我確實是徹底敗壞,處於失喪的悲慘境地。」那麼,如果你總是對自己有良好的評價,或者只有一種膚淺、籠統的認知,認為「我們都是罪人」等等,那你尚未得到預備。約翰福音第九章的瞎子能說:「我從前是瞎的。」你是否曾被帶到一個地步,說:「我是一個在基督之外的、悲慘而絕望的受造物」?這滋長了自負與安逸,因為我們從未將關於自己處於何種狀態的辯論帶到結論,而是滿足於盲目的猜測與籠統的承認,認為「我們都是罪人,基督必須拯救我們」等等。這是不夠的;必須有一種對罪具體的、謙卑的感受。感受到不配與悲慘,是帶領我們歸向基督的第一個契機。沒有一個貧窮的靈魂在恩典寶座前尋求庇護時,不是站在那裡承認自己有罪(羅三19;來六18),且面臨滅亡的危險。
其次,下一個記號或發現的契機,可以從神呼召我們的工具或媒介,即聖言中取得:「藉著我的福音」(帖後二14)。神諭與聽得見的聲音並非祂通常的方式。有些基督徒談論這類事情,但說得委婉些,這不過是過度困擾的幻想所產生的假設,是神——那位從黑暗中帶出光明者——最終可能為了善意而安排的,並在祂護理的智慧中利用它們,將祂的子民從沮喪中帶出來。但通常神呼召的方式是藉著聖言,且最通常是藉著講道,極少有其他方式;因為神喜愛承認並尊榮祂所指定的媒介,並賜下祝福。我想,幾乎找不到任何例子,是在有講道可聽的情況下,卻因閱讀或默想而歸正的。我承認,聖言未必總是在聽道時產生果效。雅歌五章6節有一個顯著的例子:「我心神發昏,因他說話」;或者更準確地說,可以翻譯為「因為他的話語」。現在將其與基督造訪的時間比較(2、3節):「我的妹子,我的鴿子……」當基督說話時,她是粗心且懶惰的:「我脫了衣裳,怎能再穿上呢?」你看,那時她的心遠未發昏;但當她後來想起時,她的心腸就翻轉了。正如彼得也是在基督說話很久之後,因想起基督的話而受到觸動(太廿六75)。因此,神往往在很久之後復興舊的真理,使其產生果效。聖言的運作,要麼是在聽道時,要麼是在回憶或對其進行深度默想時。那麼,你能否回憶起這樣一次經驗:當神藉著祂的聖言呼召你,並「對你的心說安慰的話」?祂是否曾感動你退到內室,好讓你獨處、嚴肅地思考你的光景?通常在我們初次蒙召時,我們被感動去退到一處,好讓神與我們私下交談;正如何西阿書二章14節:「神呼召進入曠野,好對心說話。」以西結被呼召「到平原去」,好讓神能更自由地與他交談(結三22)。所以雅歌七章11節:「我的良人,來吧,我們往田間去……」通常祂最初的感動是去退到一處思考。基督在相識之前是害羞的,不在眾人面前對我們說話,而是在私下。祂是否曾這樣邀請你進入隱秘處?祂是否曾指名呼召你,如此明確地對你的情況說話,彷彿祂在說:「這裡有給你的憐憫,給你的安慰;這是你的份」?遲早神的孩子都會有這樣的經驗。有一個「愛的時刻」(結十六6-7),他們無法忘記;至少有一個時刻,「聚會的師傅」將釘子釘在他們的心中。神的子民習慣談論護理是如何適時而又奇妙地將他們帶入這樣的機會;正如大衛所言:「我永不忘記你的訓詞,因你用這訓詞將我救活了」(詩一一九93)。哦!我永不忘記那樣的聖禮,那樣的講道,在其中主喜悅留意我,並對我的心說話。微弱的印象很快就會被抹去,但聖言強大的果效會留下持久的標記與特徵,是無法磨滅的。
下一個記號可以從受造物對神呼召的正式回應或相應行動中取得,因為這正是印證我們揀選的關鍵;否則,「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除非心被說服去順服呼召。是的,呼召的完整概念不僅包含神的行動,也包含我們的行動,即我們對祂呼召的回應:「基督的羊聽祂的聲音。」當基督說:「馬利亞!」她回答:「拉波尼!」即我的主(約二十16)。神的呼召是恩典的邀約,我們的回應是接受所提供的恩典;必須有接受,正如必須有提供;呼召若不以聯合告終,便不是有效的;是接受賦予我們份(約一12)。聖經處處暗示並表明受造物對神呼召的這種相應行動。神說:「你們當尋求我的面」,靈魂如同敏捷的回聲:「耶和華啊,你的面我正要尋求」(詩廿七8)。所以耶利米書三章22節:「你們這背道的兒女回來吧,我要醫治你們背道的病。看哪,我們來到你這裡,因你是耶和華我們的神。」靈魂被賦予能力去行它被勸勉去行的事。神說:「到基督這裡來」,靈魂說:「主啊,我來了。」那麼,呼召是否被順服了?你是否接受基督為你的主與救主?呼召的適當回應是心志的同意與完全的目標去接受基督;因為提供是呼召,接受是回應。你是否簽署並同意按基督自己的條件接受祂?正如先知在娶妻時所作的提議(何三):「你當為我獨居,我亦為你獨居。」你滿意嗎?如果你在所有的行動、傾向、目標中都為祂而活,基督將在祂所有的恩典、功德、益處中為你而活。唉!你們的心知道,你們是為自己、私慾、利益而活。
此外,你可以透過伴隨這種回歸與回應的靈魂傾向來認識你的呼召。無論基督在哪裡被接受,祂都是帶著相稱且合宜的情感被接受的;這些情感最為顯著:(一)敬虔的憂傷:耶利米書三十一章9節:「他們要哭泣而來,我要照他們懇求的引導他們。」這是指猶太人的歸正;當神來引導他們時,他們將哀悼自己心的剛硬與不信。每個回歸的罪人心中都有這類運作;例如,神竟會看顧像我這樣毫無價值、一直抵擋並拒絕多次邀請的受造物!神竟會關心像我這樣卑劣、頑固的罪人!尋求挽回這樣一個任性的心!通常會有這種哀傷與自我謙卑的反思,它們先於信心與安慰,且更明顯地顯露出來。沒有一個神的兒女不是拍腿(耶三十一18),在能在神裡面得到安慰之前,先抱怨自己的。
(二)神聖的驚奇,這源於將自己的悲慘與神在基督裡的豐富憐憫進行比較;因此使徒說:「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暗示神的恩典在初次歸正時最為奇妙,正如光對一個走出地牢的人一樣;悲慘的黑暗使它成為奇妙的光明。在這轉變中,除了奇妙之外別無他物;既有恩典的甜美,也有恩典運作的能力。恩典的甜美:當神來向亞伯拉罕提供聖約的恩典時,他俯伏在地(創十七3),帶著謙卑的崇拜與敬畏。恩典的能力:如果彼得對天使將他從那堅固的監獄中救出感到驚奇,我們更有理由驚奇,因為枷鎖已被打破,我們已被基督釋放;這種恩典的甜美果效引起驚奇:「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等等。
(三)自由的決心與信心;無論發生什麼,他們都要順服神;正如「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裡去」(來十一8)。因此,當他們有了憑據,他們就會進行信心的冒險,儘管他們不知道結果;正如彼得在基督的命令下撒網,儘管捕到魚的可能性很小:「但依從你的話,我就下網」(路五5)。同樣,神不太可能接納我進入恩典,但我仍要冒險;我不知道結果會如何。當信心感知到命令時,它不爭辯義務,而是完成它。聖靈對靈魂說話,正如門徒對瞎子所說:「放心,起來,他叫你呢」(可十49)。我舉這些傾向為例,因為它們最為可感。
它可以透過呼召的果實與果效來證實;呼召意味著先前狀態的改變,無論是在心靈還是在生活中。
(一)整個心靈將會發生改變。在心思與判斷上;新性情的活動首先在那裡被發現:「心志改換一新」(弗四23);在最親密與卓越的地方。在我們的談話與理性中;靈魂所有的談話、辯論、目的與憂慮都將是為了討神的喜悅。心思成為神聖用途的鍛造爐,在其中辯論並策劃如何進行恩典的工作,如何在我們的關係、關切中榮耀神;這肯定會在所有蒙召與歸正的人身上發現。同樣,在意志與情感上,將會有一種持續傾向於神作為至善的趨向:「耶和華是我的福分,我曾說,我要遵守你的言語」(詩一一九57)。靈魂已下定決心;在這一點上已發出法令,將自己奉獻給神與祂的旨意。這是人與人在確定其至善與最終目的上的巨大區別。靈魂在神裡面找到安慰,將其努力的全部方向轉向祂。至於伴隨意志另一行動的情感,即厭惡與憎恨;一個蒙召與歸正的靈魂憎恨罪,憎恨自己所鍾愛的罪,視其為最大的惡:「我與偶像還有什麼相干呢?」(何十四8);「你要將它拋棄,好像污穢之物,對它說:去吧!」(賽三十22)。一種敏銳的不滿與真誠的憤慨在靈魂中被點燃,反對罪:當神改變一個靈魂時,祂將一種與祂自己性情相似的傾向放入其中。神不能容忍罪,一個成聖的心也不能容忍它;「去吧!」等等;新生命對與其相反的事物有一種反感。
(二)在生活中將會有改變;人們將行事與他們的呼召相稱,不因醜聞或不合宜的行為而玷污它:「我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四1);即與其純潔、與其尊嚴相稱。大衛作牧羊人時,他只想著看守父親的羊;但當神呼召他作百姓的牧人時,他便有了其他的計畫,有了另一種行為方式。新的呼召需要新的生活方式:所以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12節:「叫你們行事對得起那召你們進他國、得他榮耀的神。」神聖的呼召賦予你榮譽:王子不應「擁抱糞土」,老鷹也不應捕捉蒼蠅;像其他人一樣虛榮、放縱、屬肉體與世俗:你蒙召進入聖徒與天使的團契;追求像世俗利益這樣低下的目標,配得上你的盼望嗎?如果你看見一個人勞作在污穢的溝渠中,像窮人一樣弄髒自己,你會相信他是王位的繼承人,蒙召去繼承一個王國嗎?當你陷在享樂的泥潭中,並以如此熱切的態度追求世俗利益時,誰會相信你的呼召?使徒責備哥林多人「照著世人的樣子行」(林前三3)。有些人像野獸一樣行事,有些人則更文明一些;但這不過是像人一樣:你應該行得更高尚,超越血肉之軀的普通水平。當安提阿古(Antigonus)要進入一個妓女的家時,有人告訴他:「你是國王的兒子。」哦!記住你的尊嚴,行事與你崇高的呼召相稱;行事為人如同將世界踩在腳下,對世俗的享受懷著神聖的蔑視與輕看。正如你應當行事與你呼召的尊嚴相稱,也應當與其純潔相稱:「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的」(彼前一15);你的狀態是「聖召」(提後一9);你呼召的目的是聖潔:「神召我們,本是要我們聖潔」(帖前四7)。所有這些都是促使我們更加謹慎的義務。污穢、放縱的生活方式永遠不會與這個呼召相稱;如果你這樣行,你就是對那召你者的羞辱與玷污:正如先知書中有些人被說成是褻瀆神(結三十一9),即他們的污穢被反彈到神身上。
現在讓我們來談談這個呼召的彰顯與果效;提到的第一個果效是成聖,在父神裡成聖。在這裡你可以注意兩件事:(一)狀態,成聖;(二)其作者,藉著父神。
一、狀態,「成聖的人」(to them which are sanctified);有些抄本代之以「被父神所愛」(beloved by God the Father):但讓我們堅持我們自己的讀法,另一種是錯誤的,且在少數希臘文抄本中才有。註解是:
觀察:神所呼召、從世界中帶到祂自己面前的子民,是成聖的子民。我將向你們展示(一)成聖是什麼;然後(二)為什麼神蒙召的子民必須成聖。
首先,成聖是什麼。這個詞有許多接受方式;最著名的有兩種:成聖要麼是分別出來,要麼是潔淨。這兩個概念對我們的目的就足夠了,如果我們在每一個概念中都假設既有剝奪性的,也有積極性的;正如當它意味著分別出來時,你必須不僅構想從普通用途中分別出來,還要構想對神聖用途的奉獻,或為神分別出來,這是該詞最恰當的接受方式。同樣,當它意味著潔淨時,你必須不僅構想從污穢中洗淨,還要構想恩典種子的種植;不僅是自然敗壞的廢除,也是神形象的更新。用這種方法,讓我們稍微思考一下手頭的事情。
- 成聖就是分別出來並奉獻。現在,神的子民是被神分別出來的(詩四3),他們將自己奉獻給祂的用途與事奉:提摩太後書二章21節:「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他們在時間中以及在時間之前都被神分別出來。在一切時間之前,他們被神的旨意分別出來,藉著基督成為祂自己的聖潔種子,從滅亡的世界中分離出來,成為貴重的器皿;正如被遺棄者被稱為「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因此我們被稱為「被揀選成為聖潔」(弗一4)。但在時間中,他們重生了,並實際地被分別出來。成聖是一種實際的揀選(如前所述),藉此我們從滅亡的世界中被分別出來,為神行動,並尋求那些為了祂榮耀的事。因此我們被稱為神的「初熟的果子」,這是主的分(雅一18),在那裡被視為重生的果實。因此我們被稱為「聖潔的祭司」(彼前二9),祭司是被分別出來在神面前事奉的人。現在,這種奉獻意味著敬虔人的一種神聖的精確性與獨特性,使他們能「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一28),正如聖物必須與普通用途隔絕;這意味著每一種罪都是一種褻瀆,它從神那裡偷走了一件聖物。但除此之外,他們藉著自己誓言的同意,奉獻了自己,或將自己分別出來:羅馬書十二章1節:「將身體獻上」等等,正如每個人都必須帶上自己的祭物;對於這種奉獻,主呼召時說:「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因為神喜愛將禮物的榮譽賦予我們,儘管這只是一筆債;並且因為我們對這種投降的自願同意是恩典的必要果實,也是祂自己揀選的直接結果。
- 成聖就是潔淨,連同其積極的行動,即更新並以恩典裝飾。
首先,讓我們談談那種剝奪性或潔淨性的工作;將此概念加在先前所論述的內容上是必要的。凡成聖的人,不僅必須被分別出來歸於聖潔的用途,還必須得到潔淨:正如「成聖」意指分別出來,因此他們與他人之間便有了區別;又正如它意指潔淨,因此他們與過去的自己之間也有了區別。他們與他人不同,因為他們是一群被分別出來,為神而活、為神而行的人;他們為神經商、為神飲食,大抵而言,凡事皆為神的榮耀(林前十31),因此他們與世人截然不同——世人僅受自身利益所驅使,在所做的一切事上只為自己而活。其次,他們與過去的自己也有了區別,因為成聖乃是潔淨一個曾經污穢之物:「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了」(林前六11);他們已不再是從前那個人了。我們來到這世上時,都帶著罪的污點,這污點是逐漸被洗除的,直到死時才完全除盡,絕無可能在此之前完成。當基督再來,將我們作為祂救贖的果子帶到神面前時,我們便「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弗五27)。天主教徒對此處經文的辯駁,實在是瑣碎無稽,他們爭辯說,我們若非要在今生達到完全,就必須承認死後有煉獄,否則靈魂如何能變得毫無玷污皺紋呢?我回答說:該處經文是為了選民的安慰而宣告這件事,即他們終必脫離罪惡的污穢;但至於時間,極可能是在斷氣的那一刻。正如靈魂與身體結合的那一刻便有了罪,同樣地,在靈魂離開身體的那一刻,它便成聖,並由基督呈獻給神;許多虔誠的靈魂在臨終時,正是懷著這樣的盼望呼出最後一口氣。那時,我們將真正得潔淨;而現在,這工作尚在進行中(in fieri)。現今恩典的工作,在於不斷擦去舊有的污穢,日益削弱原罪的敗壞;同時也洗去我們每日在世俗交往中所沾染的新污穢。參看約翰福音十三章10節,我們的救主在此處比喻一個人雖然洗了澡,但回到地上行走後,腳又沾了塵土,至少需要再次洗腳。同樣地,我們在世俗交往中會沾染污點,除了在最初歸正或重生時那次總體的洗滌外(多三5),還必須藉著每日的悔改不斷洗去這些污點。關於這潔淨的工作,我無須多言,只需補充一點:它不僅僅像洗去污漬,更像從身體中排出病灶或惡質;這是一項伴隨著敗壞本性強烈抗拒的工作,因此經文稱之為「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彌七19)。在外部的污穢中,並不存在像罪惡那樣的實際抵抗。
現在來談談積極性的工作,即以恩典裝飾靈魂。正如律法下的祭司在主面前事奉時,不僅要在洗濯盆中洗淨,還要穿上華美的聖衣;因此,成聖不僅僅是潔淨,因為除了除去罪惡,還有恩典的注入,使我們產生與從前截然不同的性情,這就是所謂的「新心與新靈」;參看以西結書三十六章25至27節;由此流露出新樣的生活與品行;這是一顆與神的本性相符的新心,以及一種與神的旨意相符的新生活。在心中所成就的成聖,其樣式是神的本性或形象(彼後一4;弗四24);而在生活中所成就的成聖,其樣式是神的律法或啟示的旨意(帖前四3);前者是我們習慣性的聖潔,後者則是我們實際的聖潔。
[1.] 關於習慣性的成聖,即在心中所成就的,我觀察到它是徹底的,卻非圓滿的;必須具備一切恩典,且每一種官能都必須以恩典裝飾:「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前五23)。人的全體由靈、魂、身子構成;這是神學上對官能的區分:靈,即靈魂中較理性、較類天使的部分,包括悟性、良心、意志;魂,即較低層次、較屬獸性與感官的情慾與渴望;身子,即外在的人,是魂的工具,它需要被成聖,也就是保持良好的秩序與架構,以免叛逆或違背較高部分的指引。因此你們看,每一種官能都必須以新本性來調和;這酵必須滲入全團;心思、記憶、良心、意志、渴望、喜樂,一切都必須被帶入與神形象相符的境地。正如每一種官能都必須成聖,每一種恩典也必須具備。在歸正時,靈魂中被引入了一份真理的儲備與恩典的架構,在其他地方被稱為「恩膏」(約壹二27)與「神的種子」(約壹三9)。悟性中被引入了一份真理的儲備以調和它;這並非說每個重生的人實際上都知曉所有真理,而是指他們擁有救恩性的亮光與對必要之事的認識;他們看見了足夠的真理,足以避開滅亡的道路,並持守神的途徑;他們對真理有探求之心,且當真理顯明時,他們會感到與之契合;他們雖在實際上可能無知,卻是受教的;他們心中有某種東西,對每一項真理都帶有親緣關係與比例感,一旦真理顯明,便會認出那是自己的親屬。此外,還有恩典的架構;因為心思不僅得到光照,意志與情感也得到成聖,心志傾向於選擇神的道路,並在機會出現時順服祂。重生將所有恩典的習性帶入心中,正如原罪包含了所有罪惡的種子與習性:儘管當時並非所有恩典都有顯著的運作,但它們已被引入,並構成靈魂向神真誠的趨向,這被稱為「真理的聖潔」(弗四24)。由此可見,新造的人並非殘缺不全;成聖的人擁有新人的所有部分,沒有一個肢體是缺失的。然而,儘管這種成聖是徹底的,但在程度上卻非圓滿與完全的;每一部分都成聖了,但每一部分並未完全成聖。在最蒙恩的人身上,存在著雙重原則:地獄與天堂、亞當與耶穌、肉體與聖靈、肢體中的律與心中的律。在現今的狀態下,我們就是這樣一種混雜的組合!「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我們所達到的成聖也有限,由於運作原則中存在這種混合,每一個行為也都是混雜的。值得注意的是,聖經中記載的每一件可稱讚的行為,甚至在最英勇的信心操練與彰顯中,都混雜著腐敗:摩西有信心,所以擊打磐石,但他擊打了兩次;撒拉相信應許,卻將使女給了亞伯拉罕;利百加被告知大的要服事小的,她相信了,卻仍安排雅各用詭計獲取祝福;喇合救了探子,卻說了謊,等等。正如雅歌五章1節所言,我們的酒摻了水,蜜摻了蠟,銀子摻了錫。所有的考驗在於,較好的部分終將得勝;且我們仍在成長,奔向完全,正如晨光漸明,直到日午(箴四18)。
[2.] 關於實際的成聖,即在與神的旨意相符上的成聖,當心志改變,以致生活、思想、言語、行為都成聖時:內在有聖潔的靈在運作,外在則在聖潔的談吐與敬虔的操練中呼吸;所有的行為都散發著恩典的氣息。現在,我們的行為之所以成聖並散發恩典,是因為它們是基於新的原則與新的目的而執行的。
(1.) 新的原則:責任感支配良心,愛心傾向心志,提摩太前書一章5節:「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沒有任何行為是蒙恩的,也沒有任何行為是純粹的順服,除非具備這些資格。使工作成為善的並非其內容,而是其原則:我們所做的一切必須源於信心、愛心與順服的原則。順服尊重命令,愛心尊重立法者的恩慈與功德,信心則尊重祂的慷慨與賞賜:前者支配良心,後者傾向心志,第三者給予鼓勵。這就是以福音的精神架構來履行職責;順服留意神的律法,愛心留意神的恩慈,信心留意神的賞賜;因此,順服向我們展示職責的內容,信心則展示鼓勵;所以,凡作為新本性或成聖狀態之行為所做的一切,都是出於感恩的順服,並基於我們在基督裡榮耀的盼望與福分的鼓勵。若有人問:我為何要這樣做?因為神命令了(帖前四3,五18);祂的旨意就是足夠的動機;神要如此。為何要帶著如此強烈的情感與熱忱?因為神配得,因祂在基督裡的愛與慷慨(林後五14-15;多二11-14)。良心感受到義務,而愛與盼望則使職責變得甘甜。有一種自然的良心能分辨善惡,這通常是藉由律法式的目標與屬肉體的動機所表現出來的。凡出於自然良心所做的,並非出於順服與感恩,而是出於束縛,帶著一種奴僕的精神架構;就像藉由人工與強迫催熟的果子,既不自然也不甘美。
(2.) 新的目的。在這裡,區別確實最為明顯;原則較為隱蔽,通常透過目的顯露出來。現在,唯一的目的必須是神的榮耀。在屬靈生命中所做的一切,無論是敬虔、公義、節制或慈善的行為,都必須以此為目標,即藉由我們對神旨意的順服來榮耀神:我對神負有此職責,我必須為了神的緣故而做;無論是敬拜的職責,還是你們在世俗關係與交易中的行為;例如我禱告,禱告的最終目的必須是神的榮耀,無論我尋求的是恩典與赦免,還是今生的便利與支持。恩典總是昇華受造物的意圖,因此屬肉體的人因出於私利而禱告受到責備:何西阿書七章14節:「他們並不誠心哀求我,乃是在床上呼號;他們為求五穀新酒聚集。」當人只尋求自己的商品與福利時,這不過是獸性的哀號;正如野獸在感受到痛苦與傷害時會哀號;狗或任何畜類也能做同樣的事;其中沒有恩典的行為。在慈善中也是如此,許多人將其視為一種交易與買賣;他們行善是「為了要叫人看見」(太六2),是為了滿足世俗利益,而非為了取悅神或榮耀神,是為了自己的信用與名聲,為了博取好感;基督對此說,ἀπέχουσι τὸν μισθὸν αὐτῶν,即他們已經得了他們所尋求的;至於其他,他們已給了神一張收據與清償證明。簡言之,未重生或未成聖之人的目標,要麼是屬肉體的,要麼是自然的,要麼是律法式的。(第一)屬肉體的,當人將宗教視為市場,他們的敬拜、公義與慈善都被拿來販賣,並透過卑劣的屈從,向他們自己的私利低頭;正如法利賽人作長禱告以侵吞寡婦的家產,也就是為了建立誠實的名聲,以便能被委託管理她們的產業。因此,有些人禱告是為了炫耀才華,講道是出於嫉妒,為了在名聲上與人競爭(腓一15)。這種對神卑劣的藐視經常發生,即將神的敬拜作為掩蓋污穢意圖的藉口;這就像一個為君王飲酒而製的金杯,卻被裝滿了排泄物;又像我們在祂之外另立了別神;因為我們將什麼作為最終目的,我們就將其視為神;正如假教師被說成是「以自己的肚腹為神」(腓三19),因為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口腹之慾,為了藉此手段獲取豐厚的財富與世俗享樂,從而將肚腹及其相關事務置於神的地位。(第二)自然的目標。正如我所說,是恩典昇華了受造物的意圖。屬肉體的人無法超越自我,正如水不能高過其源頭。並非所有自然人都會偽裝成嚴謹的樣子來達成目的:使徒說:「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羅二14);也就是說,在自然良心的衝動下,他們基於自然所建議的論點與理由,避開了自然所發現的罪惡。如果他們敬拜,那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良心;如果他們嚴謹節制,並非出於順服的理由,而是因為屬肉體的快樂太過粗俗且沉重,妨礙了心靈的自由沉思;或者因為這些快樂會削弱並熄滅他們自然的勇氣,從而妨礙他們在世上的名聲。如果他們行公義,那是為了維持人與人之間的商業往來;如果他們在人際關係中友善,那是為了自己的和平與安寧;沒有什麼是像使徒所吩咐的那樣,在主裡並為了主而做的(弗五)。在這些行為中,神既不在開始,也不在結束;對神的愛不是他們的源頭與起點,神的榮耀也不是他們的目標。如果他們禱告,沒有任何意圖超越自我與自身本性的福利;其內容不過是律法的外在工作(ἔργον νόμου,羅二15),而他們的目標不過是本性的自由與福利。(第三)律法式的目標。當惡人最虔誠時,不過是為了平息良心,藉由職責來滿足神對他們罪惡的要求;他們極力想以任何代價買通與天上的和平:彌迦書六章6至8節:「我朝見耶和華……當獻上什麼呢?」他們虔誠、行善,是為了藉由勤於敬拜與過度行善,來贖去屬肉體生活的罪愆。如果良心的平安可以用錢買到,他們絕不吝嗇;他們寧願放棄任何東西,也不願放棄自己的腐敗,因為對屬肉體的心來說,沒有什麼比罪更珍貴。因此你們看,虔誠的本性是非常腐敗與乖謬的,因此其所有行為都理所當然地被神所憎惡:箴言二十一章27節:「惡人的祭物是可憎的;何況他存惡意來獻呢?」也就是說,為了買到其他罪惡的放縱,以便能自由地、得到天上許可地去犯罪。簡言之,他們所有的敬拜與慈善職責,都是作為贖罪祭而非感恩祭來執行的;是為了滿足神,而非榮耀神;通常是在良心的恐懼中被強迫出來的,就像水手在風暴中拋棄貨物,或旅人在被強盜圍困時交出錢財;對神或對順服沒有真正的喜樂。至此,我已向你們展示了在心志與生活中成聖的意義,這是我首先提出的問題。
其次,讓我簡短地說明為何神所呼召的子民必須成聖。
- 為了神的榮耀,即三位一體中每一位格的榮耀。為了父神的榮耀,使祂的揀選不被輕視:以弗所書一章4節:「祂揀選了我們,使我們成為聖潔」;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4節:「藉著聖靈的成聖……被揀選」。世上尚存一些良心,使人崇敬嚴謹;單純的道德在自然眼中具有某種威嚴,但福音的聖潔更是如此;而放縱則被視為輕蔑與鄙視;因此,如果神的選民不成聖,將會是祂的羞辱。因此,父神在祂所有的護理中都以此為目標;祂揀選我們,是為了讓我們擁有高尚的靈。正如以斯帖在眾童女中被選中時,她經過潔淨並以飾物裝扮,穿上從王宮衣庫取來的衣服,我們被神揀選,也同樣被賦予聖潔。祂呼召我們,是為了在世人眼中將這榮耀加在我們身上,使我們像祂:「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彼前一15)。神若將祂的愛傾注在一群與祂完全不像的子民身上,那是荒謬的;祂呼召他們如此親近自己,他們卻持續腐敗與屬肉體,這也是荒謬的。這是祂護理與特殊恩典的目標;我們受苦難是「為了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來十二10);受擊打是為了讓我們的糠秕飛去。神當然不以祂子民的苦難為樂;不,祂「喜悅祂僕人平安」(詩三十五27),但祂寧願看見他們處於任何境況,也不願看見他們犯罪。此外,這是為了聖子神的榮耀,我們是祂的肢體。頭與肢體必須是一體的,彼此相似。如果基督擁有尼布甲尼撒在夢中所見的那種身體,頭是精金,大腿是銅,腳是鐵等等,那將是荒謬的;如果一個歐洲人的臉被安在一個黑人或衣索比亞人的身體上,那將是奇怪的景象;同樣地,基督若擁有一個與祂完全不像、比例失調的身體,也是同樣奇怪與荒謬的;是的,如果祂不僅是一個畸形身體的頭,還是一個潰爛身體的頭,這對祂的榮耀毫無益處。你們持續保留多少罪,就等於多少程度地輕視你們的救贖主,使祂蒙羞;因此,基督所有的目標都是使我們聖潔;祂救贖我們正是為了這個目的,為了使我們成聖,成為「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弗五26-27)。當基督在十字架上,在祂愛的巔峰時,祂正在籌劃如何使祂的教會變得尊貴榮耀,祂選擇了成聖作為祂能賜給我們最合適的福分。每一個獨特的群體都必須擁有某種獨特的榮耀與特權;現在,基督已將教會作為一個獨特的群體分別出來歸給自己,因此祂不會賜給她其他群體所擁有的那種排場與世俗偉大,而是賜給她聖潔與恩典,這才是我們的光輝與裝飾:詩篇九十三篇5節:「耶和華啊,聖潔是祢殿的永恆裝飾。」事實上,這比任何外在的偉大與卓越都要好得多;因為道德的卓越遠勝於世俗與自然的卓越。聖潔是神自己的榮耀,因此經上說祂「在聖潔中榮耀」(出十五11)。祂在別處被稱為「有豐盛的憐憫」(羅十12;弗二4);但在這裡,祂是「在聖潔中榮耀」。祂的寶藏是祂的良善,但祂視為榮耀的是祂的聖潔或無瑕的純潔;正如你們所知,在世人眼中,財富與榮譽是有區別的。但在這份恩賜中,基督不僅考慮到它的卓越,也考慮到我們的需要與匱乏。基督當時正在修復並彌補墮落的廢墟。我們在亞當裡失去了本性的純潔,也失去了神的恩寵;因此,為了讓膏藥能與傷口一樣大,祂不僅要使我們與神和好,還要使我們成聖;祂的血不僅是 λύτρον(贖價),也是 λουτρόν(洗濯盆),在其中洗淨我們,使我們潔淨:正如律法下,會幕中既有祭壇也有洗濯盆,以表明我們既需要與神和好,也需要被洗淨與成聖;基督來不僅是為了廢除罪的罪咎,那損害了我們的利益、平安與安慰,也是為了摧毀罪的權勢,那損害了神的榮耀。正如這是基督在救贖中的目標,在福音及其所有寶貴應許中也是如此:祂死是為了讓聖禮能蒙受祝福,並有助於促進聖潔;正如以弗所書五章26節所言:「藉著水和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有一份恩典的寶藏被買贖下來,留在教會中,藉由使用這些聖禮傳遞給我們。正如約翰福音十七章19節:「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每當我們來到聖道面前,或領受聖禮時,我們都可以期待收穫基督救贖的果子。塞爾蘇斯(Celsus)曾反對基督教,稱其為惡棍與放蕩之人的避難所。奧利金(Origen)回答他,那不是為了滋養他們惡行的避難所,而是為了醫治他們的醫院。正如律法下所有的逃城都是利未人的城市與教導的學校,基督也將教會變成了一所學習聖潔之道的學校;聖道、聖禮與所有的聖禮儀都指向這個方向。最後,神所呼召的子民必須聖潔,這是為了聖靈神的榮耀,因為他們是祂的職責,在聖靈的監護下,其目的與理由正是為了使他們成聖。成聖被視為祂個人的運作:「聖靈的成聖」(帖後二14;彼前一2)。祂要塑造並裝飾所有榮耀的器皿,用聖約的珠寶裝飾基督的新婦。這是我們在恩典的經綸與分配中所擁有的巨大優勢,即我們有神來定意,有神來買贖,有神來成就;父、道與聖靈,三位合而為一,共同使受造物成聖並成為聖潔。現在,當這項工作在靈魂中沒有進展與繁榮時,聖靈會感到極大的憂傷;因為祂「正是為此作了我們」(林後五5),因此被稱為「聖潔的靈」。住在污穢的殿中,讓蒙召的子民赤身露體、失去裝飾,這對祂的榮耀並無益處。那麼,你們看,神為了祂榮耀的緣故,必會成就祂揀選我們的目的,基督必會使祂的救贖有效,而受託負責確保一切成就的聖靈,也必會繼續這項工作。
- 我們必須成聖的另一個理由,是因為我們所蒙的呼召與所期待的幸福。我們若不成聖,就無法擁有它:希伯來書十二章14節:「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在那一節中,我們被要求「追求和睦」,但主要是「聖潔」;因為經文並未說非和睦沒有人能見主。和睦常會在真理與聖潔的爭論中被打破,因此神的兒女在被動上可能是爭論的人。然而,儘管如此,他們仍將見到神:但那些不成聖的人,祂無法忍受他們的同在,因此他們永遠無法見祂的面,也無法在來世享受祂。通常,我們因一種錯誤的濫用,將「聖徒」一詞僅限於離世的聖徒。不!我們必須在今生就成為聖徒,否則我們在來世永遠不會成為聖徒。我的意思是真正的聖徒;因為透過另一種濫用,「聖徒」一詞在某些人眼中成了偽裝的藉口,在另一些人眼中則成了嘲諷的對象;但要成為真正的聖徒,這是你們證明自己在榮耀盼望中有份的唯一憑據。那些不是聖徒的人,在天堂裡能做什麼呢?沒有純潔的眼睛,怎能見到神呢?模糊的鏡子無法映照出形象:看見的程度取決於成聖的程度。而一顆屬肉體的心,除了吃、喝、睡與沉溺於感官享樂之外不知道什麼是天堂,在「聖徒在光明中的基業」裡能做什麼呢?使徒說,我們必須「合乎資格」進入那樣的狀態(西一12)。榮耀的器皿首先要以恩典調和。唉!否則屬肉體的人就像豬對待珍珠一樣,不知道在天堂裡該做什麼。我們所期待的不是土耳其式的天堂,而是一個無罪的狀態;不是讓我們的靈魂沉浸在屬肉體的享樂中,而是成為無瑕羔羊的伴侶。我們的盼望使我們必須聖潔:約翰壹書三章3節:「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如果他的心繫於這樣的盼望,即看見基督本來的樣子,並在靈魂的氣質與身體的狀態上都像祂,那麼他必然是一個聖潔的人;他會在世上操練並嘗試如何效法基督,盡其所能地開始他的幸福。當然,那期待自己的身體將「與基督榮耀的身體相似」的人,必會「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他不能將自己擁有如此偉大盼望的身體,僅僅當作飲食的過濾器與情慾流過的管道;他的心思,那將要見到神的心思,他不能用糠秕填滿,或任其被虛榮、戲弄的思想、卑劣的憂慮與不配的計畫所佔據;他的情感,那本應與神不可分割地連結的情感,也不能被出賣給任何卑賤的對象。因此,就我們的盼望而言,我們必須成聖;榮耀的根基與種子是在恩典中奠定的,我們必須永遠活出的生命,現在就已經開始了。
應用一:這可用於定罪。如果神的子民是成聖的子民,那麼對於兩類人來說,這是一個悲傷的消息。(1.)褻瀆者,他們不在乎聖潔;神對這樣的以掃沒有長子的名分;主的份是聖潔的份,但這些人「有瑕疵,不是祂兒女的瑕疵」(申三十二5)。看看約翰對那些沉溺於污穢中的人說了什麼:約翰壹書三章8節:「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ὁ ποιῶν ἁμαρτίαν,即那些以罪為業、將其視為工作與生意的人。你們或許自以為屬於神,但你們是屬魔鬼的;事實上,你們連一點點聲稱的藉口都沒有,甚至連偽君子都不如,因為你們對聖潔如此不關心,以至於連道德都談不上。你們蒙召了嗎?從什麼中蒙召?這有什麼證據嗎?唉!但我們的心比我們表現出來的更好。這是在向一個找不到的證人申訴;這就像一個人聲稱擁有別人的土地,卻假裝自己遺失了證據。你們的罪咎寫在清晰可見的字跡上,連奔跑的人都能讀出來。(2.)這定罪了那些嘲笑聖潔的人。嘲笑是膽汁與惡意的溢出,是一個黑色的印記,無論在哪裡發現都是如此。總體而言,這顯示了一種惡劣的精神,特別是當宗教被當作笑柄與羞辱時。當你們因人的聖潔而嘲笑他們時,你們是在嘲笑那榮耀之神顯明的形象,從而嘲笑神自己。聖潔的弟兄,正如聖徒所稱呼的那樣(來三1),不應比聖潔的父(正如神自己所稱呼的那樣,約十七11)更受羞辱。如果你們因聖潔而恨惡聖徒,你們恨惡神更甚,因為聖潔在他們身上閃爍著微弱的光芒,但在神裡面卻是無限且原始的。要小心「褻瀆者的座位」。那些在外面的是狗(啟二十二15),對著神形象的光輝吠叫,將聖徒當作羞辱的詞彙。那些嘲笑的以實瑪利人必被趕出去(創二十一9);他們不屬於神。使徒將那種嘲笑解釋為逼迫(加四27);在神的眼中確實如此;然而,這總是在那些「按著血氣生的」人身上發現。屬肉體的精神認為宗教毫無意義;人們習慣嘲笑那些將他們認為無意義的事視為大事的人。哦!記住,聖潔是主所呼召之子民的徽章,它應該是敬畏的對象,而非羞辱的對象。
二、這再次提醒我們,要謹慎以防誤入歧途。基督徒啊,務必察驗你們的成聖:詩篇四篇3節說:「你們要知道,耶和華已經分別虔誠人歸他自己。」啟示錄十三章16節提到,獸的崇拜者有獸的印記;同樣地,神的兒女也蓋有祂的印記與烙印。提摩太後書二章19節說:「神堅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這印記……」,他們蓋有保守的印記,即「主認識誰是他的人」;他們也蓋有分別的印記,即「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正如該隱身上有雙重的印記,神的印記也有雙重的銘文:一個標示祂對聖徒的所有權,另一個標示聖徒的性情與品格,即他們離開不義。因此,請務必省察:你們是否有這印記與烙印?有許多事物看似成聖,實則不然。我將簡述四種:文明、形式主義、抑制性的恩典,以及暫時性的恩典。
- 文明(Civility):這不過是世俗中一種體面的舉止,用使徒的話來說,就是「外貌的體面」,是對聖潔的一種模糊模仿,與其說是基督徒的嚴謹,不如說是異教徒的規矩。你可以透過以下特徵來辨識:(1) 它通常伴隨著無知,對神的典章知之甚少。這些人生活端正,不酗酒、不咒罵,但對神卻所知甚少,對宗教事務毫無洞見;就像尼哥底母,雖是嚴謹的法利賽人,卻極其無知(約三10)。屬靈生命始於知識,終於理性的嚴謹;他們所做的一切,皆基於原則。良心受神旨意的認可所支配。其他人雖活得體面,卻不知其行為的根基與理由,因此很容易滿足;他們從不為自己的不完美而煩惱,因為沒有真光,就沒有真基督徒那種敏銳。真基督徒會察看律法的純全,並因自己對神旨意知之甚多卻又虧缺甚多而感到憂傷,正如在清澈的鏡子中,最微小的塵埃也容易被發現。(2) 這些人的靈魂中幾乎沒有基督;因為一個對自己的義感到滿足的人,是不會珍視基督的。保羅身為法利賽人時,曾將自己的行為視為「有益」,後來才發現那是「有損」(腓三7)。他所謂的「益」,是指獲取神恩寵的籌碼。自我往往佔據了他們所有的心思,因此道德的規範比福音的安慰與造就信心的教義更合他們胃口。律法對人而言比福音更自然,因此對於那些僅有道德傾向的人來說,律法比福音更能得到他們的歡迎與接納。他們沒有對基督的「飢渴慕義」;他們不覺得需要基督恩典的甘甜與聖靈的幫助,只是在道德的道路上平穩地走著,沒有任何阻礙或困難。然而,在屬靈生命中,基督是一切,他們每天都看見更多理由為基督而讚美神(加二20)。(3) 通常存在某種重大的隱性罪惡。文明不過是更自由的奴役;撒但以某種方式將他們囚禁,他們對世人的誠實與體面,不過是為了服務其肉體的利益,用以掩蓋或餵養某種私慾,而最常見的罪就是世俗。基督所見的那位少年官,雖「從小遵守了這一切」,卻有「許多產業」,這成了他心中的大網羅(太十九22)。法利賽人的罪則是虛榮與野心。舌下總藏著某種私慾,某種罪因其生活外表體面誠實,而得到良心較大的寬容,也較少受到外界的指責。(4) 他們對行為的關注大於對私慾的關注。憤怒、驕傲與淫念被消化了,因為在言行上沒有暴力與污穢。文明只在乎舉止,卻絲毫不去節制情感,使其達到合乎恩典的秩序與溫和。保羅為自己的私慾與內在罪的律而哀嘆(羅七);甚至為那些不被自然之光所察覺的罪惡運作而哀嘆(羅七7),即十誡所禁止的罪之最初萌動,那最微小的本性叛逆。以上是關於文明。
- 形式主義(Formality),或假冒的恩典:你可能會因此受騙;因此使徒提到「真理的聖潔」(弗四24),以對抗那虛假與偽裝的聖潔。虛假的恩典總是受外在與異己的因素所驅動;就像傀儡,內在沒有生命的原則,而是被外力所推動。偽善者的行動原則在於自身之外,如肉體的考量、私慾的目的等。真實的恩典對神的旨意有一種內在的傾向;他們心中有「神的律」;私慾的目的則是出於勉強,驅使靈魂違背其本性傾向;若非為了這些目的,人本不會做那樣的事;因此使徒說:「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彼前五2)。當一個人真誠地工作時,他自己的心比任何外在的鼓勵更能推動他。此外,虛假的恩典畏懼神的同在與注視:偽裝是為了欺騙人;因此這些人極力想把神從心思中驅逐,因為他們知道神的眼目會識破他們。但真實的恩典卻樂於將一切帶到神的注視之下;儘管他們因神能發現其中的缺陷而戰兢,但他們仍訴諸神以證明內心的誠實:「主啊,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約廿一17)。他並不為過失辯解,但就其內心的整體傾向與趨向而言,他將自己交託給神的無所不知。正如約伯記三十一章6節:「願神用公道的天平稱我,好知道我的誠實」;然而他在別處又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伯四十二5-6)。在前者,他訴諸於神,因為他確信自己的誠實經得起考驗;而在後者,當他想到神時,因著許多的缺陷與失敗,他甚至厭惡自己。大衛亦然:「神啊,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詩一三九23)。毫無疑問,大衛深知神能在他身上找出足夠的過犯;但他的意思是:主啊,求你鑒察,看看是否有任何罪是良心所完全容許的。再者,虛假的恩典不會成長,除非是變得越來越糟。偽裝只會枯萎而不會繁茂:神抱怨說,他們「倒往後退,不往前行」(耶七24)。虛假的恩典總是衰退,直到完全喪失;就像劣質的鹽,每天失去其鹹味與刺激性,直到被丟棄在糞堆裡。但真實的恩典,從一粒種子長成大樹(太十三),從晨曦漸進至正午(箴四18),從冒煙的殘燈被吹旺成火焰。瓶中的麵粉與罐中的油,當得到天上的供應時,必會豐盈。尼哥底母起初夜間來見基督,後來卻大膽地公開承認他(約十九39)。恩典在肉體上取得地盤,聖潔逐漸邁向凱旋。因此,請省察你們是在增長還是在衰退:如果你們從熱心退步到冷淡,從嚴謹退步到鬆懈;如果你們失去了對職責的關切與靈裡的精選,且沒有任何哀嘆,這就是恩典從未真實作工的跡象。最後,虛假的恩典不伴隨著謙卑。當人越是標榜自己,就越驕傲、越自負,這就值得懷疑。真實的恩典總是伴隨著屬靈的貧窮,或對自身屬靈匱乏的覺察;知識越多,越能察覺自己的無知(參林前八2與箴三十2-3);信心越多,越為不信而哀慟,並看見增長與進步的必要:「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可九24)。噢!我缺乏信心,我該怎麼辦?我仍被那些貶低神全能與良善的偏見與念頭所困擾。當靈魂在領受恩典時仍保持飢渴與謙卑,並且「忘記背後,努力面前」(腓三13),這真是極好的。
- 下一點是抑制性的恩典(Restraining grace):這不過是對良心的一種敬畏,使人傾向於克制罪惡,儘管他們並不恨惡罪。你可以這樣辨識它:部分是因為愛對這類人而言作用與力量甚微;他們是被自己的恐懼所束縛。福音偉大的動力是憐憫:「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羅十二1)。當心靈順服於這樣的懇求時,它是最純真的。以敬畏的心事奉神是好的,但奴僕般的畏懼中幾乎沒有恩典。誠然,有奴僕般的畏懼總比完全沒有好;因此大衛對那些不願受其他約束的人說:「你們應當畏懼,不可犯罪」(詩四4)。為了冷卻並制止他們的狂暴,他使用了神報應的論據;儘管這也是奴僕心態的缺陷,即肉體的考量與對外在不便的思慮,與對神審判的奴僕式畏懼一樣,同樣地左右著他們。此外,你可以辨識出它,是因為它並沒有摧毀罪,只是禁止了罪的實行。亞比米勒的私慾並未熄滅,但神阻止了他犯罪得罪撒拉(創二十6)。心靈並未更新,儘管行為受到了抑制;正如以色列人對神懷有淫亂的心,儘管「她的路被荊棘堵住」(何二6)。再者,他們被良心的枷鎖所困,這對他們而言是一種苦惱;他們渴望得到釋放,去尋找自己的道路。
- 下一個看似成聖卻不然的事物,是普通恩典(Common grace)。這與上述各項截然不同,但我稱之為普通恩典,因為它可能存在於那些最終墮落並離棄神的人身上。它與「文明」不同,因為它更具基督徒與福音的色彩;與「形式主義」不同,因為後者僅在於偽裝與外表,而前者是對靈魂的一種真實作工;與「抑制性的恩典」不同,因為後者僅僅是出於對神的奴僕式畏懼而涉及罪與職責,但前者似乎帶著對基督的一些情感來帶領靈魂。這是一種普通的工作,本身是好的,神在某些人身上命定它作為恩典工作的預備與開端。使徒在希伯來書六章4-5節談到這一點,稱之為「蒙了光照」、「嘗過基督的滋味與來世權能的滋味」,以及「於聖靈有分」;意指聖靈的恩賜、執行神聖職責的能力等,關於這些我已在別處論述;現在我僅指出三點:(1) 那裡所說的光照並非使人謙卑的;(2) 那滋味並非使人神魂顛倒並吸引靈魂渴慕更多基督的;(3) 他們的恩賜並非更新與成聖的。
[1] 那光照並非使人謙卑的。他說他們「蒙了光照」,卻沒說他們「謙卑了」。根基若不夠深,就會動搖。一個人擁有的真光越多,就越會發現自己有更多自我卑下的理由。你永遠無法過度尊崇基督,也永遠無法過度貶低自我;毫無疑問,當你最卑微時,基督最被高舉(賽二19)。如果你想設立約櫃,大袞必須俯伏在地;如果你要基督對你寶貴,你必須在自己眼中看為卑賤;沒有人比謙卑的人擁有更真實的復興(賽五十七15-16)。真正的謙卑遠不會削弱你的安慰,反而使它們更豐滿、更穩固;因此,希伯來書六章所提之人所缺乏的主要事物,就是謙卑,他們的錯誤在於以驕傲的心輕率地與基督連結。
[2] 他們的滋味並非使人神魂顛倒並影響心靈,以致使心靈致力於尋求基督;他們對幸福只有鬆散而輕微的渴望,對天國的榮耀與福音的安慰只有一瞥,這或許能激起一個願望:「願我如義人之死……」等。他們對基督、對恩典與事奉祂的力量,並無嚴肅而神聖的渴望。那些有過滋味的聖徒,會為能更豐滿地與祂的恩典及安慰相交而呻吟(羅七24;詩一一九5);他們對基督的經歷使他們渴望更多。然而,在暫時性的人身上,只有鬆散的贊同與輕微的情感,那滋味足以說服他們進行一時的告白,或一時的歡喜等。
[3] 他們的恩賜並非更新與成聖的;這些恩賜或許能使他們對教會有所助益,卻不能改變心靈。使徒說,他們「於聖靈有分」;也就是說,或許在教會恩賜上有相當的份額,以致能執行職責來造就與安慰他人。但唉!如果心靈同時被罪所壓制,且對神不正直,那人又有何益處呢?「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林前十三1)。儘管你能帶著極大的發揮與情感談論神的事,禱告得極其甜美,但若沒有救贖性的恩典,在神看來一切不過是叮噹作響。當情感無法回應職責的表達,生活無法回應我們的知識,且恩賜對實踐沒有相應的影響時,這是一個巨大的證據,證明我們就是使徒所說的那種人。關於這一點就說到這裡。
在談過這狀態之後,我現在要談談它的作者——父神。但為什麼這項工作被如此明確地歸於父神呢?基督不是「我們的成聖」嗎(林前一30)?這不也被稱為「聖靈的成聖」嗎(帖後二13)?答案將從以下命題中引出這句話的力量。(1) 誠然,整個三一神以某種方式共同參與了聖潔的工作;這些「向外」(ad extra)的工作是不可分割的,對所有位格而言是共同的——父使人成聖,子使人成聖,聖靈也使人成聖:關於保守與呼召也可以這麼說。(2) 儘管所有位格共同作工,但仍有各自獨特的位格運作,藉此為彼此的榮耀鋪路;父的愛為了子的榮耀,子的榮耀為了聖靈的大能。看看聖經如何追隨這些事。你會發現,首先,若不是父,沒有人能到子那裡去,這是藉著揀選:「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約六37);同理,65節:「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再看,你會發現,若不是藉著子,透過祂的救贖與中保,沒有人能從罪與撒但的捆綁中來到父那裡:「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6)。再者,你會看見,若不是藉著聖靈,沒有人能與子聯合,聖靈在那些父所揀選、子所救贖的人心中作工;因此「聖靈的成聖」與「耶穌的血」一樣必要(彼前一2)。所以你看,所有位格都有其獨特的工作;開端來自於父,施行藉著子,完成透過聖靈:從父,在子裡,藉著聖靈。這就是神的揀選、基督的買贖與聖靈的應用;所有這些都在一節經文中結合,因為它們確實不可分離,正如上述彼得前書一章2節所引用的。(3) 因為第一個獨特的運作是父的,所以整項工作在聖經中常被歸於祂。祂被稱為稱義者;「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三26)。同樣地,祂在別處被稱為潔淨者:「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約十五1-2)。一切都取決於祂愛的旨意。除非一個人被父賜給基督,否則基督不會在他身上作工;因此,既然祂在順序與運作上居首,整項工作就被視為祂的工作:「在父神裡成聖」。觀察:
論點一:成聖是神的工作,由父神在我們裡面作成。潔淨心靈超出了受造物的能力;它無法使自己成聖,正如它無法使自己受造一樣。我們能玷污自己,卻不能潔淨自己:正如羊能自己走迷,卻永遠無法在沒有牧人照顧與幫助的情況下回到羊圈。私慾對我們而言太強大,順服的職責也是如此。起初賜給我們祂形象的神,必須再次將其栽種在靈魂中。除了本性的作者,誰能修復敗壞的本性?當鐘錶故障時,我們將其送回工匠手中:「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弗二10)。神將其視為祂的特權:「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利二十一8)。恩典是祂直接的創造;人的意志對此工作除了抗拒與叛逆外,毫無貢獻;而外在的媒介若沒有神在其中作工,也不會產生果效;否則,為什麼同樣的道由同一位牧師講述,卻在某些人心中產生果效,而在另一些人心中卻使他們剛硬?所有的差異皆源於神的恩典,祂隨己意而行。那麼:
應用一:讓我們等候神,直到工作完成。我們的意志固執而乖僻,但神從未造出一個祂無法勝過的受造物;祂有能力為我們成就此事,我們能投靠這樣的一位神,是我們的安慰。那些摸索並尋求神的外邦人,因尋求不到克制私慾的力量,而被推向悲慘的補救措施:而這一切在基督裡藉著神的大能,對你們而言都變得容易了。克拉特斯(Crates)曾給予一個前來詢問如何克制淫慾的人這樣的建議:他回答說,他應該要麼餓死自己,要麼吊死自己;他們除了對本性施加暴力,或走向死亡與絕望之外,別無他法。德謨克利特(Democritus)弄瞎了自己的眼睛,因為他無法在看見女人時不產生淫念。現在神教導我們挖掉私慾的眼睛,而不是身體的眼睛。要讚美神,因為你知道這是誰的工作,也知道該向誰尋求成聖。
應用二:當這項工作完成時,要讚美主。不是我,而是恩典;這絕不能歸功於我們的行為,或我們自身內在的任何力量,而要歸功於神的憐憫、基督的功德與聖靈的功效。這是神的賞賜:「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啟十九8)。父神給予許可,或在天上的法庭發布了一項真實的法案與旨意;正如以斯帖藉著王的恩准,從王的衣庫中得到供應。接著是基督的功德;我們受洗的泉源流自基督自己的心:「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接著是聖靈的功效;沒有比這更強大的力量能征服人驕傲的心。值得注意的是,恩典不僅以創造的概念來表達(詩五十一10;弗二10;林後四6),即無中生有,也以勝利來表達(路十一21-22;林後十5;約壹四4),即對抗爭的有力克服。在創造中,既無物可幫,也無物可抗;但在人裡面,除了罪中的死,還有對恩典的抗拒;因此成聖必須完全歸於神:我們不配得,它來自父的善意與基督的功德;我們不作工,它由聖靈的大能所完成。
論點二:再者,請觀察,儘管恩典的工作是由另一位格直接作成的,但我們在相信時,心思不可停滯,必須向上升到父神那裡。你會看見聖經處處引導我們將信心的行為投向祂:「我們信那叫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神」(羅四24);也就是父神。同樣地,約翰福音十二章44節:「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來的。」那個「不是」並非否定,而是修正。不僅是信我,他的心思也必須升到父那裡,父在我也顯明了祂自己。同樣地,約翰福音十四章1節:「你們信神,也當信我。」這兩句話都可以是命令式。除了信基督,我們也必須信神,作為恩典的最初源頭與作者。理由是:(1) 因為一切恩典始於父。在存在順序上居首的,在工作順序上也居首。是父在基督裡並藉著聖靈流向我們。基督所擁有與所是的一切,皆源於祂作為原始作者:「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一30)。大祭司在祝福百姓之前先進入聖所。耶穌基督也是如此,在父裡並從父那裡使你們成聖。作為中保,祂當然被視為神的僕人與工具。那麼,理性在攀升到事物的最初因之前,是不會停止的。信心也當如此。不要停下,直到你來到父那裡,祂是恩典的最高源頭。(2) 因為基督對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出於對祂父之愛的尊重:「正如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約十七2)。看第6節:「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他們本是你的,你賜給我。」這就是基督尊重的根基,即父的賞賜,或祂從父那裡領受的託付;因此你必須看見父的愛,正如看見基督的關懷;因為在祂對我們的一切尊重中,祂始終承認祂對父的順服,這確實給了我們雙重的希望根基。子愛我們是因為父的要求,父愛我們是因為子的祈求。如果基督對祂的父忠心,我們就必被愛;或者如果父對基督有任何尊重與愛。(3) 因為在相信的行為中考慮父,是對信心極大的支持與安慰。兩個總比一個好;擁有「父與子」常被視為一種特權(約壹一3,二23-24;約貳9等)。那裡有父的愛與子的功德。單獨其中之一都無法在相信中產生那種喜樂與平安,因此將兩者結合在一起是好的。若不藉著子,就無法親近父。罪咎在公義面前能做什麼?禾秸在烈火面前能做什麼?在基督之外的神是可怕的,而非安慰的。因此彼得前書一章21節說:「你們也因著他,信那叫他從死裡復活……的神」;也就是說,藉著基督透過祂的功德,我們能舒適地投靠父神。同樣地,與父分離的基督,無法提供如此堅定的信心根基。必須有父的某種行為來給予我們完全的保障:因為在救贖的事工中,父神被描繪為受冒犯、受損害的一方,祂是接受滿足的一方。我們對錯誤與冒犯有感;良心感受到了。我們也必須對祂向我們的恩寵與恩典有感。現在,當我們在一切恩典的行為中首先看見祂時,這就消除了所有的猜忌與疑慮。(4) 因為在父的愛中有許多細節是非常吸引靈魂的,這些在其他神聖位格中找不到;因為祂在順序上居首,整項工作被歸於祂;但特別是這些在作為中保的基督身上找不到。由於作為中保的基督對受造物而言最為人所知,我將針對這一點來探討。(1st) 在父的愛與恩典的行為中,有一種原始的豐盛。基督作為中保的豐盛,只是源自父的豐盛:「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裡面居住」(西一19)。並且在恩典的施行中,受到父旨意的限制。基督所施行的一切,都是按照父給祂的託付與命令。參看馬太福音二十章23節:「賜給誰,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我父為誰預備的。」基督並非否認祂賜下榮耀與恩典的權柄;祂只是表明,在所有中保特有的施行中,祂是如何受到父的旨意與謀略的限制。因此,祂拒絕透露時候與日期,因為「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時候」(徒一7)。所以,記住父的旨意是絕對的,祂擁有一切恩典的原始豐盛,祂「自己愛我們」,並且在一切祝福的行為中居首,這是一個極具吸引力的考量。(2d) 在父的行為中,你有對愛最純粹、最自由的領悟。祂發起並首先開啟了我們救贖的事工。神子可以有更高的動機,即父的旨意;但父神不可能有比祂自己的愛更高的動機。祂的揀選之律是所有流向受造物的愛之最初源頭與泉源,因此在這裡我們對愛有最自由的領悟。在基督的功德之前,就已有父的愛:「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約三16)。那是愛最獨立、最自由的行為。
應用:這旨在敦促我們在相信時,將獨特的榮耀歸給父神。對神聖位格以及其位格運作所呈現的各種親密關係,要有正確的理解。約翰福音五章23節說,神「要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當你的心思在這一點上最清晰、最明確時,神就最受尊榮。不要忘記父;你是祂的賞賜,正如你是子的買贖與聖靈的託付。如果父神在創世之前沒有愛你,耶穌基督就不會救贖你;如果基督沒有救贖你,聖靈就永遠不會使你成聖:正如聖靈若不被視為基督的靈,就不會作工(約十六14:「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同樣地,基督來是為了榮耀父,並完成祂的工作(約十七4)。因此,要讚美並尊崇他們全體。如果你領受了什麼,要看見其中父的恩惠,看見祂那印在你所擁有之物上的愛之自由與永恆。同樣地,如果你缺乏什麼——聖潔、安慰、恩典、赦免——不要只反思基督功德的豐盛,也要反思父愛的自由。你所面對的是一位充滿憐憫與恩惠的神;父、子、聖靈,一切都是你們的。有些人有一種偏好,將一切事都歸於基督的名下,即使是那些父最關切的行為;正如前一個時代將一切施行都歸於全能神的名下,而沒有對神子進行明確的反思,然而父要在子裡面得榮耀,我們也藉著子來到父面前。同樣地,當代許多人在大眾講道與禱告中,將一切都歸於神子的名下,並以一種溺愛而甜膩的偏好,反覆呼求「耶穌基督,耶穌基督」的名,以致於對其他位格應有的尊榮與敬拜被忽視與遺忘;然而基督在萬舌與萬國中被承認為主,都是「榮耀歸與父神」(腓二11)。
但現在是時候進入他們有效呼召的第二個也是最後一個彰顯了:在耶穌基督裡被保守(preserved in Jesus Christ),即在祂裡面或藉著祂被保守;意思是,他們不僅在當下從父神的庫藏與豐盛中被成聖,而且將永遠藉著耶穌基督被保守在那種狀態中。論點是:
觀察:神所呼召並成聖的子民,是在耶穌基督裡,並藉著耶穌基督,得以在恩典與聖潔的狀態中被保守、被護衛。這一點斷言了兩件事:他們是藉著基督被保守,且是在基督裡被保守;這不僅是為了祂的緣故,更是因著與祂聯合的緣故。耶穌基督是神珍藏祂寶石的櫃子;因此,若我們想要站立得住,就必須走出自我,進入祂裡面,唯有在祂裡面才有安全。我本可以將後者分開論述,即與基督的聯合是我們安全與蒙保守的根基。但因我意識到自己在這一節經文上停留得太久,故在此僅就「聖徒堅忍」這一普遍教義進行探討。首先,我將說明其狀態,即我們在何種程度上可以期待蒙保守;其次,說明在此類事上確信與把握的根基。
一、我們在何種程度上可以期待蒙保守。關於堅忍的教義常受抨擊;但地球絕不會因為某些頭暈目眩的人覺得它在旋轉,就變得不穩固。然而,讓我們承認必須承認的事實,這樣真理所受的偏見就會減少。表面的恩典可能會失去:「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太二十五29),正如路加福音八章18節所說:「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奪去。」閃耀的彗星與流星很快就會耗盡,像閃電一樣從天上墜落,而恆星則保持其軌道與位置。建立在沙土上的建築會搖晃,假冒為善者會在會眾面前被揭露(箴二十六26)。再者,初步的或預備性的恩典可能會失敗,如希伯來書六章4、5節所提到的,即光照、外在的改革、暫時的信心、虔誠的情緒、某些良好的開端等。繁茂的花朵並不總是預示著豐碩的果實;有些在出生時就夭折了,成了死胎。然而,真實的恩典可能會遭受嚴重的衰退,卻不會完全喪失;葉子可能會凋零,但根卻活著。在試探中,神的兒女會受到劇烈的搖撼;他們的腳跟可能會受傷,正如基督的一樣,但他們的頭卻不會被壓碎。彼得否認了基督,卻沒有從恩典中墜落;那裡仍有存留的種子(約壹三9)。金口約翰(Chrysostom)關於基督為彼得祈求的觀察非常值得注意,路加福音二十二章32節:「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請注意,他說的不是「我為你祈求,叫你不否認我」,而是「我祈求叫你的信心不至於完全消失與廢棄」。再者,那些有助於我們在基督裡之福祉的恩典,如喜樂、平安、歡愉等,可能會被挪去。正如一個人即使失去了福祉,仍可以保有生命;他雖破產、貧窮、患病、體弱,但他仍是人:同樣,一個基督徒即使不活潑,仍可以是活著的。更進一步說,恩典的運作可能會被阻礙很長一段時間:昏厥的狀態並非死亡的狀態;可能沒有行為表現,但其種子依然存留;這種情況可能持續很久。大衛在屬靈的昏厥中躺了九個月;因為直到拿單來找他之前,他都沒有醒悟(詩五十一篇題注);而當拿單來找他時,他與拔示巴所生的孩子已經出生了;因為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4節說:「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此外,恩典若留給我們自己,很快就會喪失;我們在無罪狀態下已證明了這一點:但我們的優勢在於,我們的安全在於神的應許,而非我們自己的應許;我們不是自己的守護者;恩典這顆寶石不是託付給我們,而是放在安全的手中;堅忍是神的恩賜,而非人的作為;基督有責任引導聖徒,並保守他們安全進入永恆的榮耀(約六37-40;十28):「我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沒有人會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的手裡把他們奪去。」他們既不會也不可能滅亡;神與基督都致力於保守他們;基督是按神的命令作為中保,而神則是藉著基督的功勞:因此,誰若想將我們與神隔絕,就必須與耶穌基督本人較量,且必須勝過祂,否則他永遠無法將他們從祂手中奪去。如果他們因十字架的羞辱而質疑基督的能力,父的手也參與其中,以給我們更大的確據。有什麼受造物能鬆開祂永恆且全能的掌握,並奪走父想要保守的人呢?
我們並非主張一種狂野的、對堅忍的確信;我們並非說那些忽略恩典媒介、使聖靈擔憂、隨心所欲的人,可以確信自己不會失喪;那違背了神施行恩典的性質,也違背了這種確信的性質,因此那不過是徒勞的詭辯。這違背了神施行恩典的性質;神使誰堅忍,就使他們在運用恩典媒介中堅忍。希西家從神那裡得到了延壽十五年的確據,但他仍取了一塊無花果餅,貼在瘡上作為膏藥(賽三十八5,21)。更清楚的是,使徒行傳二十七章31節:「眾人必能得救」;但「你們若不留在船上,必不能得救。」只要神還有工作要我們做,我們就確信能活著,但我們仍有義務獲取食物與衣物,並使用一切手段來保全生命。這正是撒但對神保護基督一事所提出的詭辯:「你確信不會跌倒,所以忽略手段,將自己投向危險」(太四9-10)。你從魔鬼那裡學到了這種教義;你以為可以隨心所欲,確信自己會安全;這是魔鬼的神學。再者,這違背了這種確信的性質;凡以神的方式嘗過神愛的人,絕不會這樣推理。一個有慈父的孩子,父親不會眼睜睜看著他滅亡,難道他就可以隨意揮霍、浪費家產嗎?一個邪惡的孩子可能會這樣利用父親(儘管這非常不孝),因為他與父親有天然的利益與關係;他所期待的恩惠不是建立在道德選擇上,而是建立在天性上:但神的兒女不能這樣,因為他唯有在操練恩典中才能成長到這種確信;這種確信是由敬虔的操練所孕育與滋養的;這件事本身就包含著矛盾;這等於說,因為我們不能跌倒,所以我們就跌倒了。你大可以說火會讓人凍僵,就像說對恩典堅忍的確信會讓我們做出違背恩典的行為一樣。
再者,我們並非說信徒對自己在恩典狀態中的保守如此確信,以至於不需要對自己保持警惕與謹慎:哥林多前書十章12節:「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有一種出於謹慎的恐懼,也有一種出於不信與懷疑的恐懼;削弱肉體的安全感與削弱我們對基督的信心,這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沒有人比那些在神裡面最確信的人更會懷疑自己,唯恐因疏忽與不警醒而向敗壞屈服。基督曾祈求彼得的信心不至於失落,但祂仍吩咐他與其他使徒要警醒(路二十二40-46)。敬畏神是一種保守的恩典,並被納入聖約之中:耶利米書三十二章40節:「我要將我的敬畏放在他們心裡,他們就不會離開我。」這是一種能與信心和確信並存的敬畏;它是同一位聖靈的果子,並不妨礙確信,反而保護確信;這是一種使我們警惕一切犯罪機會與屬靈失調的敬畏,使我們不至於得罪神:正如一個從朋友那裡繼承了遺產的正直人,會小心翼翼不冒犯他一樣。
再者,這種在恩典中站立的確信並不排除禱告:路加福音二十二章46節:「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堅忍是神的恩賜,必須以神的方式尋求;藉著基督的代求以維護神的威嚴,並藉著我們的禱告,使我們能不斷宣告對神的倚靠,並更新與祂的關係;此外,藉著在禱告中祈求祝福,我們更被提醒自己的本分;這是一種使我們保持恩典與聖潔的手段。正如那些常與君王交往的人需要穿著得體、衣著整潔一樣,那常與神交談的人,更有義務保持聖潔,以便在祂面前更蒙悅納。
再者,我們所主張的不是間斷的,而是持續的堅忍;並非說一個選民可以完全被逐出恩典的狀態,儘管他最終得救;他不能「完全地、徹底地、全人地」跌倒,不能完全喪失所有的恩典與敬虔;他可能會犯嚴重的罪,但不會完全且最終地跌倒;總有一些東西會存留,如種子、膏油、乾地裡的根,它們會再次發芽並散發香氣。簡言之,真實的恩典絕不會完全喪失,儘管它會被嚴重削弱,但在使用恩典媒介的過程中,它將持續被保守直到永生。
最後,關於問題的狀態,我已論述完畢。神不僅要求站立或持續操練恩典的條件,更無誤地賜下這一切。恩典之約的誡命同時也是應許:希伯來書八章10節:「這是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其中所有的條款都帶有應許的形式。當我們順服聖約時,神承擔了在我們裡面成就我們那一部分的責任。正如耶利米書三十二章40節:「我要將我的敬畏放在他們心裡……」若有任何破裂,那必定是源於我們離開神,或是神離開我們。然而神從不離開,祂的愛絕不容許祂後悔賜下敬畏並將恩典放在我們心裡;所有的恐懼都在於我們離開神。因此有些人說,如果我們不虧欠自己,神就不會離開我們。伯納德(Bernard)觀察到,羅馬書八章中並未提到我們自己的肉體:「誰能使我們與神隔絕?」等等。唯有我們自己的意志能使我們與神分離。而抗辯派(Remonstrants)則說:雖然神不會對祂所賜的禮物後悔,但我們可能會對所領受與持守的禮物後悔,並厭倦事奉神。但這一切都由神在聖約中的承擔得到了回答:「我要將我的敬畏放在他們心裡,使他們不離開我。」祂會賜下信心、愛心與敬畏,賜予並持續那些使靈魂傾向於堅忍的恩典。
- 確信的根基,藉此顯明我們必將在耶穌基督裡所蒙呼召的恩典狀態中蒙保守。根基有很多;將它們放在一起,你就能輕易地拼湊出聖徒的堅忍。
[1.] 有些根基在於父神;那就是祂永恆的愛與全能。祂永恆的愛。神愛人不是一時興起,而是永遠的,「從亙古到永遠」(詩一〇三17),在世界存在之前,以及世界不再存在之後。神的愛不是建立在任何暫時的偶然事件上,而是建立在祂自己的旨意上,其中不會有任何改變,因為當初促使祂揀選的理由永遠存在。神從未在時間中後悔祂在時間之前所預定的:羅馬書十一章29節:「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恩賜是指那些選民所特有的;選召是指有效的呼召;這一切都是照著祂永恆的旨意。神對這些從不後悔。人在悔改後的果子是羞恥與憂傷;而神從不為祂的揀選感到羞恥,也不會後悔祂的揀選,以至於希望它未曾發生。另一個根基是祂全能的力量。全能藉著祂永恆的愛與旨意,致力於保守恩典(約十28-29)。他們能將基督從寶座上拉下來嗎?他們比基督的父更強大嗎?
[2.] 有些根基在於基督;祂永恆的功勞、祂與我們之間緊密的聯合,以及不斷的代求。關於祂的功勞,參見希伯來書九章12節。祂「進入聖所,為我們成就了永恆的救贖。」律法的贖罪祭只能維持一年又一年,但基督的功勞卻是永遠的;祂的救贖是永恆的,不僅是因為它在教會的所有時代都有用,更是就每一位個別的聖徒而言。那些一旦被基督救贖的人,並非僅僅在一段時間內被救贖,以至於後來又跌倒;那將意味著基督寶血的功效已經耗盡,無法再保守他們;但他們是永遠被保守以至於得救。正如希伯來書十章14節:「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祂不僅買贖了得救的可能性,更買贖了我們達到完全所需的一切;這不是為了某個特定的時間,而是永遠。再者,祂與我們之間有緊密的聯合;這正是本文的主旨,「在基督裡被保守」。看哪,就像酵與麵團一旦混合揉在一起,就不可能分開一樣,基督與信徒一旦聯合,就再也沒有分離。基督的奧秘身體能殘缺或失去一個關節嗎?然後是祂不斷的代求;這是另一個根基,我們在約翰福音十七章中可以看到一個範本,祂說:「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等等,以及「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等等。參見希伯來書七章25節:「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祂正在向神代求,使祂死亡的功勞能應用在我們身上;那是什麼呢?是「拯救到底」,即「直到終局」。救恩的後嗣不必擔心失喪。耶穌基督,那位立遺囑者,藉著遺囑將產業傳給他們,祂同時也是執行者,祂長遠活著以確保祂自己的遺囑得以執行;祂死了一次以立下遺囑,祂長遠活著以確保遺囑得以實現。每當我們處於危險中,祂都在向父祈求恩典的支持與幫助。
[3.] 在聖靈方面,有持續的影響,以維持恩典的本質與種子。父的愛藉著基督的功勞得以持續,使祂不離開我們;而我們藉著基督的靈得以保守,使我們不離開祂。祂不僅在起初將信心、敬畏、愛心與其他恩典放在我們心裡,祂更維持並保守它們,使火永不熄滅。我們的心是祂的殿,祂不喜歡離開祂的居所。此外,在救恩的經綸中,祂的職責是作為基督的代理人來榮耀基督,並作我們的安慰者;因此,為了基督的榮耀與信徒的安慰,祂保守並維持那一旦在我們心中真實作工的恩典。為了如此保守基督的榮耀,你知道,基督已從父那裡領受了「一個也不失落」的託付(約六39),無論是身體還是靈魂,凡屬於選民的,一個也不失落。現在,為了忠於祂的託付,祂差遣聖靈作為祂的代表或執行者,使祂的功勞能被完全應用。凡是祂開始的工作,凡是祂作為作者的地方,祂也必成為成終者,這對基督的榮耀至關重要(來十二2)。有人說那個愚拙的建造者,「開了工,卻不能完工。」這種羞辱永遠不會加在基督身上,因為聖靈有能力且信實;祂「成全」了祂所開始的工作(腓一6);聖靈的工作是為榮耀預備器皿。祂不習慣將它們雕刻一半就丟下;祂對基督的信實,正如基督對父的信實一樣。父揀選器皿,基督買贖它們,聖靈雕刻並裝飾它們,使它們成為讚美與榮耀的器皿。但這還不是全部。祂作為我們的安慰者,保守並維持我們在恩典的狀態中;藉著作工的恩典,祂使我們對榮耀與幸福產生期待,並為了實現這一點,祂毫不失敗地推進這項工作;因此恩典被稱為「聖靈的初熟果子」(羅八24),以及「聖靈的憑據」(林後一22;五6),因為它有雙重用途,既是預嘗也是質押。它是預嘗,向我們展示永生是何等美好;它是質押,向我們展示它是何等確定。重生的第一階段就是這種性質;它是一個憑據或抵押,向我們保證更完美的享受,即未來榮耀的交付與佔有。一旦真實的改變發生,神的靈就給我們憑據;神會失去祂的憑據嗎?祂會給我們一個抵押,卻辜負我們的期待嗎?當然不會。
現在讓我們進入應用。
應用一:這催促我們以更大的謹慎去堅忍。這並非不合理的推論:參見約翰一書二章27、28節:「你們要住在主裡面;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裡面。」既然我們有這麼多站立得住的優勢,就不要跌倒。哦!如果你們失喪並羞辱了神,你們的罪該有多大!我們憐憫一個因無人照看而跌倒的孩子;但當一個任性的孩子掙扎著強行掙脫護士的懷抱時,我們會對他生氣。你們比別人更有理由站立得住,因為你們被帶入了一個不可改變的恩典狀態;被基督的雙臂抱住,神會對你們的滑跌與失敗感到非常憤怒。憐憫緊緊抱住你們,而你們卻試圖從憐憫的懷抱中掙脫出來。沒有人能像你們這樣犯罪,帶著如此任性,帶著對神如此大的羞辱;你們輕視了聖靈的看守、基督的功勞與父的憐憫。參見希伯來書四章1節:「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他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我們中間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看哪,正如有些人似乎站立得住卻不然,有些人也似乎完全跌倒卻不然。神的兒女確實不可能趕不上,但他不應該「似乎」趕不上,也就是說,不要給人任何趕不上的跡象。當我們的宗教生活被中斷,我們向罪與愚昧妥協時,那就是「似乎」趕不上,這樣你就給神的愛帶來了醜聞,彷彿它是可變的;給基督的功勞帶來了醜聞,彷彿它不是完美的功勞。醜聞纏身的信徒造就了阿民念主義者;在一個背道的時代,人們為聖徒的背道辯護也就不足為奇了。
應用二:如果你因軟弱而跌倒,不要完全灰心。正如紡紗女留下一縷羊毛來引出下一根線一樣,總有一些東西留下來。當你離開神時,你比其他罪人更有把握抓住祂;一個孩子,即使是浪子:去對祂說,父啊。大衛懇求那尚存的恩典殘餘,詩篇一百一十九篇176節:「我如亡羊走迷,求你尋找僕人,因我不忘記你的命令」;彷彿他說,主啊,我因軟弱而犯罪,但我希望還留有一些恩典,一些向著你的心志。教會也是如此,以賽亞書六十四章8、9節:「耶和華啊,現在你仍是我們的父……」是的,當我們不懇求時,神會生氣。正如耶利米書三章4節:「你豈不從今呼叫我說:我父啊……」等等。即使你曾經悖逆,你仍有份。這樣做,你的跌倒將成為一種優勢;正如你見過人們退後幾步,為了更順利地跳躍一樣。
應用三:當你站立得住時,讓它激發你的愛與感恩。沒有什麼比神那不可改變的愛更能使聖徒愛神。當他們看到自己在軟弱與撒但每日的攻擊中依然安全時,這使神在他們靈魂中變得更加親近。毫無疑問,但以理在獅子坑中蒙保守時深受感動,當他看到獅子在他周圍咆哮,卻被天意的鎖鏈束縛,以至於不能傷害他分毫。同樣,神的兒女在考慮到周圍的危險、自己是多麼微弱地依靠自己的力量生存(撒上二9),以及他們曾多少次導致神收回祂的靈時,必然會愛他們的保守者;因此,聖徒愛祂並讚美祂的偉大論據,不僅是祂恩典的白白賜予,更是其不可改變與恆久不變:「祂的慈愛永遠長存」;這在詩篇一百三十六篇中多次重複。詩篇一百零六篇1節:「你們要讚美耶和華!要稱謝耶和華,因他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沒有什麼比這句話更常出現在聖徒口中:這是有充分理由的;因為唉!如果我們被留給自己,我們每小時都會毀滅自己。我們有一顆「背叛的心」(耶五23;十四10)。我們就像沒有底的玻璃杯;一旦離開手就會破碎;我們無法靠自己站立:我們還有一個不安分的敵人,渴望像篩麥子一樣篩我們、折磨我們(路二十二31);我們經常喪失神的保護,日復一日地使祂擔憂。若不是因為永恆的憐憫,我們會變成怎樣?當然,那些不因自己的蒙保守而愛神的人,他們對自己在世上的處境毫無知覺。他們帶著一顆多麼頑劣的心!在充滿驕傲、愛宴樂、世俗憂慮、獸性私慾的地方,恩典竟能被保守,這簡直是奇蹟;這樣一株屬天的植物竟能在如此多的雜草中茁壯成長。他們還有一個多麼忙碌的魔鬼要對付,牠像一隻搖著尾巴期待碎屑的狗(這是金口約翰的比喻),時刻觀察著一切機會;牠的嫉妒與惡意最針對那些恩典最多的人。最後,他們沒有考慮到世界充滿了網羅與危險的誘惑;因為如果他們考慮到了,他們就不能不為耶穌基督而讚美神,是祂將他們像釘子一樣釘在聖所中。我記得一位教父提到肉體說:「我必會失敗與失喪」;世界說:「我必會欺騙與引誘他們」;撒但說:「我必會搶奪並帶走他們」;而神說:「我必保守他們,我絕不撇下他們,也不丟棄他們」;這就是我們的安全與保障所在。
應用四:這告訴我們,如果有人經常、持續、頻繁、輕易地跌倒,他們在恩典中就沒有份:約翰一書三章9節:「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即他不以犯罪為業;這就是這句話的力量。神的兒女常有滑跌,但不會如此頻繁、持續、輕易地陷入同一種罪中。正如美麗的草地可能會被淹沒,但沼澤地卻隨著每一次潮汐的往復而被淹沒,惡人也是如此,被每一次試探的往復所帶走;因此,凡生活在褻瀆、世俗、醉酒中的人,「他們的斑點不像神兒女的斑點。」你們要藉著你們持續的道路與行事來受試驗(羅八1)。你們的道路是什麼?你們經常、輕易、頻繁地做什麼?我只排除那些通常發生且突然襲擊的罪;如在易怒性格中突然激起的激情、思想的虛浮、在職責中的分心等。即便如此,人也應當更加謙卑與警醒;如果這些罪沒有被感覺到、沒有被抵擋、沒有為之哀慟,這就是一個壞跡象。
應用五:這激勵我們去獲取這種確定的狀態。不要滿足於(1)外在的幸福;事物的價值取決於它們的持續時間。天性對神的永恆有一種感知,認為事物越持久就越好。不朽的靈魂必須擁有永恆的善。現在,世上的一切都是脆弱且會消逝的,因此被稱為「不確定的錢財」(提前六17)。我們是否能得到它們是不確定的,我們是否能守住它們是不確定的,如果它們留在我們身邊,我們是否能活著去享受它們也是不確定的。恩典之外的一切都是不確定的;這些事物通常在它們的花朵與美麗中被摧毀,正如希律王在榮華富貴中被擊打一樣:因此,一個人可能會活得比他的幸福更長,這是最大的悲劇;或者至少它必須隨著死亡而終結;財富在另一個世界毫無用處。但現在「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路十42);藉著尋求那福分,我們可能會帶著祝福得到其他事物(太六33)。(2)不要停留在恩賜上,它們對身體的益處大於對擁有它們的人的益處;正如許多人是屬肉體的,但在恩賜上卻沒有一樣不及人。神使用他們像黑人一樣,在知識的礦坑中挖掘,好讓別人得到黃金。猶大能趕鬼,後來卻被趕到鬼群中;參見哥林多前書十二章31節。使徒詳細論述了恩賜,然後這樣總結:「但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們」;那是什麼?是那永遠存留的恩典,正如下一章所說。許多有極大能力去禱告、講道、談論的人,卻跌倒了。根據他們在身體中所擔任的位置,他們擁有極大的知識恩賜、口才、安慰、引導與教導他人的能力,能回答疑問、為神辯論、進行交流與神聖談話,卻嚴重跌倒;正如希伯來書六章4節所說的那些人,被稱為「同蒙聖靈的人」;也就是說,擁有大量的教會恩賜。不僅如此;當身體的活力耗盡時,恩賜本身也會枯萎與消失:「人的榮耀如同草上的花」(彼前一24)。人的榮耀是指我們藉著天性所擁有的任何卓越之處,智慧、知識、天賦的才幹,以及財富與資產。很多時候,我們就像乾枯的莖,花朵凋謝後依然存在;唯有聖靈的恩典工作才能永遠存留。(3)表面且不健全的恩典,如虛假的信心,那種以喜樂開始的信心,將以憂愁告終;它在當下讓你感到輕鬆,但你終將躺在憂愁中。普遍的可能性、鬆散的希望、不確定的猜測、轉瞬即逝的安慰感,這一切很快就會化為烏有。真實信心的栽種起初是痛苦的,但它通向真正的安慰;否則你可能會對福音產生某種暫時的喜悅,就像荊棘在鍋下燃燒,卻無法維持火勢一樣:因此,不要停留在「嘗過神善道的滋味」(來六5)中,在某些輕微且短暫的安慰中。再者,還有形式上的信仰。許多人可能「靠聖靈入門」,卻「靠肉身成全」(加三3)。一個人可能在自己與神的教會眼中似乎擁有真實的恩典;他可能承認真理,「逃脫世上的污穢」,也就是說,逃脫了粗俗的罪;是的,這一切並非出於屬肉體的目的,而是出於真理對良心的一種輕微且不足的觸動,卻仍然跌倒了,就像長在石頭地上的種子,長了起來,卻沒有根。但基督徒們,那種出於私心而採取的信仰形式,將會失敗與失喪。神喜歡藉著讓假冒為善者陷入某種醜聞,或藉著改變時代與局勢,或藉著降下風暴,來揭開他們的假面具。油漆很快就會被洗掉:因此,不要停留在這些外在與表面的改變上,直到真實且實質的恩典在你們裡面作成。
六、這是神兒女的安慰:恩典是穩固的,恩典的特權也是穩固的。恩典本身是穩固的;因著你的愚昧,它或許會瀕臨死亡,卻絕不會真正死亡。屬靈安慰的優勢在於,它們不僅滿足我們的渴望,更保障我們免受恐懼。耶和華所救贖的人有「永恆的喜樂」(賽三十五10)。一旦在基督裡,便永遠在基督裡得蒙保守。如果恩典只能帶來暫時的清爽,那它與屬世的事物就沒什麼兩樣了。那些讓信徒與基督同行時,如同在繩索上跳舞,時刻擔心會摔斷脖子的人,實在是削弱了基督徒的安慰。蒙恩之心的安慰在於:正如沒有任何事物能完全切斷他與神的享用,也沒有任何事物能使他徹底停止愛神。若恩典會失效,即便特權不被剝奪,神的兒女也會感到不安;但你們兩者皆有保障;因為恩典是穩固的,恩典的特權亦然。這在律法之下已有預表;以色列人絕不能完全轉讓他在土地上的產業與所有權:「地不可永賣」(利二十五23)。這是我們在基督裡屬靈產業的預表,這產業是不能與我們分離的;他或許會暫時失去,但終必歸還;因此,那些成為基督共同繼承人的人,永遠不會被剝奪繼承權。誠然,我們因行為的功過而喪失了它,但神並不對每一次過犯都斤斤計較。誠然,我們失去了手中所持有的憑據,即良心的平安與聖靈中的喜樂;但產業本身是不可廢除的,不能從我們手中奪去。有時我們處於一種「被扣押」的狀態,恩典與安慰暫時中止;正如以色列人可能暫時轉讓了他的產業;但我們終將恢復所有權,這不是靠我們自己,而是靠我們的「至親救贖者」(Goel),即我們的親屬,那位血緣最親近者。正如在律法之下,若有人無力贖回產業,親屬便當代為贖回;同樣,耶穌基督,我們肉身上的親屬,祂就是我們的至親救贖者,祂藉著祂的功德介入,使我們與神和好。
既然如此,你們看,恩典與恩典的特權都在基督裡被保守著。然而,因為安慰唯有在合適的時節才顯得珍貴,而那些未曾在屬靈爭戰中操練過的人,往往對這些甘甜的真理感到厭膩,他們不明白當患難如波濤洶湧、接踵而至時,被撇在不確定性中是何等滋味;因此,讓我們看看這真理在何時最為甘甜、最為合時。
(一)在極大的患難中,當神似乎掩面不顧時。噢!聽見祂說:「我必不離棄你,直到我成全了向你所應許的一切」(創二十八15),這是何等甘甜!這一切都將使你的心靈得益,並加速你的榮耀。在困苦之時,我們容易以為神已經拋棄了我們,再也不會眷顧我們,儘管我們過去曾有過祂恩典的真實經歷。人是何等愚蠢,竟在最需要運用確據時削弱它!在患難之時——這本是運用信心與經歷的唯一時機——竟將自己所有的盼望與經歷拆解得支離破碎!
(二)在試探與對抗疑惑、敗壞的艱難爭戰中。當我們感受到罪的權勢,並意識到要將其從心中除去是何等困難時,我們容易像大衛在經歷了這一切之後那樣說:「我必有一日死在掃羅手裡」(撒上二十七1);並且常常因不信而放棄爭戰。噢!那時請記住,你現在是在基督裡被保守的,沒有任何事物能使你與祂隔絕:正如薩爾塞留斯(Sarcerius)在卡梅拉里烏斯(Camerarius)的妻子經歷了漫長而厭煩的爭戰時,去探望她並為她誦讀《羅馬書》第八章末尾,她便爆發出凱旋般的歡呼,引用保羅的話說:「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事上,我們已經得勝有餘了。」基督徒啊!無論是罪、魔鬼還是世界,都不能使你與基督分離;因為祂不僅「踐踏撒但」,而且是「踐踏在你們腳下」(羅十六20)。
(三)在極大危險與背道的時期,無論是因錯誤教義還是逼迫;正如桑德斯(Saunders)想到火刑時曾戰兢不已。特別是當那些在知識、熱心與敬虔的告白上曾領先於我們的人,竟可怕地跌倒時;當首位的變成了末後的,當榮耀的明燈黯淡,離開了它們的軌道與位置時;正如殉道者聽到一些曾為福音挺身而出的偉大學者背道時,心中感到不安。當許米乃和腓理徒這兩位傑出的告白者跌倒時,曾引起極大的震動(提後二18),但「神堅固的根基立住了」;這就是使徒在這種情況下所提出的安慰。
(四)在因宗教的艱難而灰心喪志,當運用恩典媒介變得令人厭煩時。為了激勵你在基督徒的道路上奔跑,請思想神之愛的永不改變。所有的恩典都隨著信心的比例與程度而增長;鬆懈的盼望會削弱努力:林前九26,「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那些賽跑的人,當有人遠遠超過他們時,便因灰心而放棄。當盼望破滅,努力的鋒芒便會鈍化。帶著信心繼續前行吧,你已確信結局;神必祝福你,並保守你直到祂的永恆國度。
(五)在死亡的時刻。當其他一切都離你而去時,神絕不會離棄你:這是最後的衝擊;只需再等片刻,你就會發現你所得到的遠超過你曾經享有的;「死亡不能使我們隔絕」:正如奧列維安(Olevian)以賽亞書五十四章10節的話安慰自己:「大山可以挪開,小山可以遷移,但我的慈愛必不離開你。」在臨終的痛苦中,他說:「視力已逝,言語與聽覺正在離去,觸覺也幾乎消失,但神的慈愛永遠不會離去。」願主在那日賜給我們這樣的信心,使我們能以誇耀救贖主的保守而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