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講道
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第 18 節
異教徒認為人對自己的生命沒有主權,但對自己的行為有主權——「我們活著是神的恩賜;我們活得好,則是我們自己的事。」但詩人承認神在兩者中都有主權:「求你厚待你的僕人,使我存活,並要遵守你的話」;他承認若沒有神的恩典,他既不能活,也不能遵守神的話。他在本節中擴展了後者,即他不僅無法遵守律法,若沒有神的恩典,他甚至無法救贖性地、實踐性地認識它:「主啊,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這裡有:
- 一個請求,「求你開我的眼睛」。
- 一個理由,來自於它的目的、益處與果效,「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
在這個理由中,暗示了神聖光照的必要性,以及隨之而來的益處。
- 必要性,「使我看出……」,即否則我不能。
- 益處,「那時我必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
教義一:如果我們想要正確理解神的話語,我們需要神開我們的眼睛。
- 開眼睛是什麼意思。
- 為了正確理解神的話語,這項工作的必要性。
首先,開眼睛是什麼意思。在進入術語的具體解釋之前,讓我先提出兩點觀察。
- 聖徒們抱怨的不是律法的晦澀,而是他們自己的盲目。詩人並沒有說:「主啊,制定一條更清晰的律法吧」,而是說:「主啊,開我的眼睛」。瞎子若抱怨神沒有造一個太陽讓他們看見,是同樣的道理。神的話語是「照在暗處的燈」(彼得後書一章 19 節)。聖經中並不缺乏光,而是我們的心上有一層黑暗的帕子;所以,如果在這明亮的光中我們看不見,缺陷不在於話語,而在於我們自己。
- 他們所祈求的光並非話語之外的任何東西。當說到神光照我們時,並不是要我們期待新的啟示,而是要我們看見祂話語中的奇妙,或對已經啟示的內容有清晰的認識。那些以聖靈與神聖光照之名宣洩自己夢想的人,給你們的不是奧祕(mysteria),而是怪物(monstra),是駭人的觀點;他們展示的不是神律法中的奇妙,而是他們大腦中的怪胎;是不幸的早產兒,一見光就死了:以賽亞書八章 20 節:「人當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我們所擁有的光,並非在話語之外,而是藉著話語。
現在談談這個短語。希伯來文的意思是「揭開我的眼睛」。這是一項消極與積極的雙重工作:既有除去帕子,也有注入光亮。保羅對他肉身失明的醫治,是我們醫治屬靈失明的恰當象徵:使徒行傳九章 18 節:「大約有鱗片一樣的東西,從他眼睛上掉下來,他就立刻看見了。」首先鱗片從我們眼睛上掉下來,然後我們才恢復視力。
- 在我們能真正辨別神話語中啟示的奧祕之前,必須先除去帕子:哥林多後書三章 14、15 節,使徒在談到猶太人時說:「但他們的心地剛硬,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帕子還在他們心上。」現在,這帕子有幾種形式。
[1.] 無知的帕子。雖然人有理性,有能力理解關於敬虔奧祕所用詞彙的含義,甚至理解其內容,但他們無法憑藉天然能力獲得對這些事物的救贖性知識。知識分為語法知識與屬靈知識;一個人可能在語法和字面上知道這些事,卻在屬靈上對它們一無所知;就像一個孩子能讀出字母和單詞,卻不理解其含義。所以,一個人可能知道關於神、基督、罪、恩典、受造物的虛空、天國的卓越所說的話,卻對這些事沒有救贖性的認識;因此聖經使用「看見卻看不見」的表達;如使徒行傳二十八章 26 節:「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儘管真理被傳講得如此清晰,如此有力地被強調,儘管他們有能力理解這些詞彙,但他們並沒有將真理帶入心中,以至於從中得益。申命記二十九章 2-4 節也是如此:「你們看見……但耶和華沒有給你們心眼……」大多數人會抨擊受造物的虛空與罪的邪惡;但他們並沒有以一顆受感、刺透心靈的光來看見;他們身上蒙著屬靈無知的帕子。
[2.] 屬肉體知識與智慧的帕子,這使人自高自大(哥林多前書八章 1、2 節),藉此,我們以為自己看見了,其實卻沒看見。這是領受神話語的一大障礙。所以基督對那些自以為有知識的法利賽人說,約翰福音九章 39 節:「我為審判到了這世上,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法利賽人是那個時代的拉比,是當時最有見識、最有學問的人。屬肉體的人因自以為有能力而自高自大,因此被這些能力阻礙,無法從福音中得益。
[3.] 偏見與敗壞情感的帕子。心靈的情感,如愛與恐懼、慾望與憤怒,阻礙我們對神的事物做出正確的判斷。我們的心被對世界的強烈情感所籠罩,因此無法清晰地判斷實踐性的真理或時代的爭議。無法判斷實踐性的真理:當基督教導他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時,路加福音十六章 14 節說:「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神聖的、治死罪的真理對屬肉體的耳朵來說是不悅耳的,儘管它們被呈現得證據確鑿。人們會如何為自己辯解,逃避責任!他們推諉、扭曲、轉彎抹角,證明真理不是真理,也不願放棄他們的私慾。同樣,當利益的塵埃揚起時,使徒所說的「現今的真理」(彼得後書一章 12 節)就無法被辨識了。世界的正統觀念通常總是慢了一拍:哥林多後書四章 4 節:「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
[4.] 屬肉體感官的帕子:彼得後書一章 9 節:「人沒有這幾樣,就是眼瞎,只看見近處的。」下界有太多的迷霧與雲彩,以至於人們無法看透時間,若沒有信心的望遠鏡,就無法看見永恆。本性是短視的,習慣於眼前的事物,以至於我們對將來的事無法領受任何光亮。這些就是我們眼睛上的鱗片。
- 注入光亮,沒有這光,那些在其他事物上才華橫溢、見解敏銳的人,在神的事物上卻是徹頭徹尾的瞎子。這光是什麼,將透過知識的程度與這光的用途顯明出來。
[1.] 知識的程度。 (1.) 在某些人身上,存在著單純的無知,既不知道術語或概念,也不知道事物本身,就像那些沒有得到啟示,或在啟示臨到時不予理會的人。如外邦人,他們沒有啟示:以弗所書四章 18 節:「他們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或者粗魯無知的基督徒,他們沒有受教育的優勢,無法理解傳講神之道時所用的概念:以賽亞書二十八章 9、10 節:「他要將知識指教誰呢?要使誰明白傳言呢?是那剛斷奶離懷的嗎?因為他命上加命,令上加令……」
(二)在其他人身上,雖有文法上的知識,卻無屬靈的知識;他們只是死記硬背,談論著基督徒所享有的種種福分。
(三)除了文法上的知識,還有教義上的知識(dogmatical knowledge),即不僅理解聖經真理,更將其視為一種意見,並為此在世上爭辯。這種對真理的「意見式領受」,與「救贖性的領受」截然不同。許多人雖然正統,或擁有足夠的判斷力與知識來嚴守真理,但其心靈卻未被真理的生命與能力所佔有。這正是羅馬書二章20節所指的:「是給無知的人作師傅的,是教導小孩子的,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提摩太後書三章8節也描述了這類人:「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我們不必認為這總是出於刻意,儘管屬肉體的人往往隨波逐流,採納當代流行的觀點;但這也出於判斷上的確信,其中帶有一點良心的成分。健全的判斷力與健全的心靈是兩回事。神的真理本身具有極大的明證,因此一個理性的人,若得到聖靈某些普遍工作的幫助,可能會認同這些真理,儘管他們對真理的大能與影響力毫無經歷。
(四)除了這種教義上的知識(藉此我們能環視聖經所啟示的真理全貌)之外,還有一種恩典的照明(gracious illumination),使人受教並被吸引歸向神(約翰福音六章44、45節),使他們理解基督的教義,以至於能應用並正確地使用它。這種知識不僅被稱為「看見」,更被稱為「嘗過」:彼得前書二章3節:「如果你們嘗過主恩的滋味」;以及對所理解之事的「感受」:腓立比書一章9節:「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這種感悟與實驗性的知識,正是聖徒所追求的。
【2.】這種屬靈照明的功用:
(1)使我們對神的真理有清晰的看見。 (2)使我們有應用的看見。 (3)使我們有情感的看見。 (4)使我們有轉化的看見。 (5)使我們對真理有一種能勝過私慾與利益的感悟。
(1)對神真理清晰的看見。其他人只有道聽塗說的知識,從書籍、講道以及關於基督的普遍傳聞中拼湊而來;但那蒙神聖光照的人,是直接從泉源飲水,因此他所飲的更為清新甘甜。他們不是死記硬背別人的話,而是真理被寫在他們心上:希伯來書八章10節:「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因此,這知識變得更親密、更令人滿足,並對他們產生影響。
(2)應用的看見;不僅是知識,更是審慎:箴言八章12節:「我——智慧以靈明(Prudence)為居所。」智慧是對原則的認識;審慎則是將這些原則應用於我們的安慰與生活的能力,使我們能知道這對我們有益(約伯記五章28節)。許多人在大原則上是正確的,但聖靈不僅啟示福音的真理,更應用這些真理去喚醒那沉睡在罪中的良心。許多未更新的人可能儲存了關於人類苦難、基督救贖、基督徒特權等普遍真理;但他們並未將這些真理的光反照在自己身上,以至於審視自己的景況;因此,這對他們而言,與其說是為了生命與生活,不如說是為了意見與談論;它不具備指導性。
(3)情感的看見:箴言二章10節:「智慧入你的心」,心是情感的座落,它會激發靈魂對每一項真理產生相應的悸動;然而,當真理僅停留在空洞、貧瘠的概念中,而沒有觸動心靈的感受時,對它們的認識就像冬日的太陽,雖有光卻無熱;人類的苦難不會引起情感的共鳴,基督救贖的教義被理解時,也毫無喜樂與甘甜。
(4)轉化的看見:哥林多後書三章18節:「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這光既是指導性的,也是勸服性的。一個人可能僅僅在「律法層面」(νομικῶς)聽福音,將其視為規則,而非傳遞聖靈的媒介;然而信徒卻是「福音層面」(εὐαγγελικῶς)地聽律法。使徒在上述經文中,因著舒適性、清晰度、功效等原因,將福音置於律法之上。
(5)這是一種能勝過我們私慾與利益的光,這種光內含火,足以摧毀私慾:約翰一書二章3、4節:「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的。」對神真實的認識與看見,有能力約束私慾並潔淨良心。因此經上說:「行惡的未曾見過神」(約翰三書11節);無論他對神的本性有何種推測,他都沒有真實的看見。其他的光無法抑制與控制邪惡的慾望;理性並未恢復其統治地位:羅馬書一章18節,世上所謂的智者「行不義阻擋真理」。真理可以盡情談論,卻無能為力;就像一個手腳被捆綁的人,雖然可以咆哮並發洩情緒,卻無法從壓迫者或他所受的勢力下解救自己。
其次,說明這項工作必要性的理由:
- 屬靈的瞎眼是我們與生俱來的,正如約翰福音九章1節那生來瞎眼的人。我們並非都生來身體瞎眼,但在心智上卻全是如此。藉著嘗了知識樹的果子,亞當所有的後裔都失去了知識。撒但帶給我們的羞辱,比亞捫人拿轄要帶給基列雅比人的羞辱——挖出他們的右眼——還要大。靈魂的眼睛被挖出,以至於我們看不見那在聖經中閃耀的光。因著墮落,我們失去了理性真實而完美的亮光,卻保留了理性的驕傲。我們無法忍受聽聞自己的瞎眼,這本身就是我們瞎眼的一大表現:啟示錄三章17節:「你說:我是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卻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人寧願被認為是有罪的,也不願被認為是軟弱的;人寧願承認道德上的邪惡,也不願承認智力上的軟弱。人選擇不誠實,因此認為其中有更多的自由與勇氣;但愚鈍則意味著不完美;約伯記十一章12節:「空虛的人卻毫無知識,人雖像野驢的駒子,生下來卻自以為聰明」;這不僅是因為野性與對自由的渴求,更是因為觀念上的粗鄙與遲鈍;然而人卻想被視為聰明。法利賽人因基督指責他們瞎眼而感到不悅:約翰九章40節:「難道我們也瞎了眼嗎?」我們都渴求智慧的名聲,勝過智慧的實質;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在錯誤的問題上如此敏感;我們寧可被指責犯了罪,也不願被指責犯了錯。除非我們有屬靈的眼藥,否則我們不會知道,也不願聽聞這種瞎眼,啟示錄三章17節。知道自己一無所知,這本身就是屬靈知識的一個層次。
- 觀察屬靈的瞎眼比身體的瞎眼嚴重得多。那些身體瞎眼的人,樂於尋求醫治,樂於尋求嚮導。
[1.] 樂於尋求醫治。馬可福音十章51節那人說得何等懇切:「你要我為你做什麼?拉波尼,我要能看見!」那些屬靈上瞎眼的人卻不願尋求醫治;他們不僅無知,而且不可教;因此他們的瞎眼與日俱增;在天然的瞎眼之上,又加上了後天的瞎眼。如果我們無法擋住光,我們就會對光發怒。
[2.] 樂於尋求嚮導;正如行法術的以呂馬,當他瞎眼時,四處尋找人牽他的手,使徒行傳十三章11節。但瞎眼的世界卻無法忍受被引導,或是「瞎子領瞎子,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裡」。先知說,那以烈酒預言的人,才是這百姓的教師。人們喜愛那些滿足他們私慾與情緒的人:若有人嚴正地向他們宣告神的旨意與勸誡,他們便感到厭惡。
- 若沒有神的幫助,我們無法靠自己脫離這種苦難。我們的不堪,最好透過解開哥林多前書二章14節這段著名的經文來理解:「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讓我們稍微解開這段經文:ἄνθρωπος ψυχικός,「屬魂的人」,即一個處於純粹自然狀態下的人。猶大書19節:「屬乎血氣、沒有聖靈的人。」無論如何,他用了描述自然人最好的詞;他沒有說σαρκικός(屬肉體的),不僅指那些被邪惡習慣所敗壞與獸性化的人,而是指處於卓越狀態的自然本性,即靈魂之光處於最高輝煌與完美之時,儘管此人並未完全沉溺於卑劣的情慾。好吧,經上說他既不領會,也不能知道神的事,οὐ δέχεται(不領會), καὶ οὐ δύναται γνῶναι(且不能知道)。τὰ τοῦ πνεύματος,「聖靈的事」,是指那些完全依賴啟示、超越自然範疇與知識的真理。有些「神的事」(τὰ τοῦ Θεοῦ)是可以透過自然之光得知的:羅馬書一章19節:「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但「聖靈的事」(τὰ τοῦ πνεύματος),即聖經中啟示的事,雖然自然人能理解其中的詞句與句子,也能談論它們,但他缺乏信心,缺乏對它們的屬靈感受與品味;對他而言,這些事是愚拙的。這標誌著屬肉體的心對屬靈事物的徹底蔑視,他們將基督被釘十字架的救贖及其隨之而來的恩惠,視為瑣碎與虛空之事。保羅在雅典被視為「胡言亂語的」,使徒行傳十七章18節。自然人心中仍有同樣的傾向;因為儘管這些真理經過許多世代的傳承與共識,如今已獲得了尊崇與信譽,但若要謹慎地遵守它們,按照它們的原則生活,無論在世上會遭遇何種危險與不便,仍被視為愚蠢。注意,為了強調,這裡用的是μωρία(愚拙),正如屬肉體的智慧是ἔχθρα(與神為敵),羅馬書八章7節。「並且不能知道」。這是出於懶惰、抵擋與道德上的無能;正如羅馬書八章7節所說:「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理性是一種短促且有缺陷的光,不僅實際上無知,而且無法構想這些真理。這不僅是因為疏忽而導致的不領會,更是因為軟弱而導致的不能領會。單看自然本身,就像被忽視的植物,很快就會野蠻生長;正如那些未經藝術與文明修飾的野蠻民族,他們身上獸性多於人性:猶大書10節:「但這些人說話毀謗他們所不知道的。他們本性所知道的事與那沒有靈性的畜類一樣,在這事上竟敗壞了自己。」假設他們使用藝術的眼鏡,且理性的自然之光得到勤奮與學習的幫助,但在宗教事務上仍是何等錯誤:羅馬書一章21節:「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最文明的國家在敬拜的事上卻「最愚蠢」;許多人將發燒、人類的情慾以及各種瑣碎之物列為神明。西古提人崇拜雷電,波斯人崇拜太陽;最愚鈍、最笨拙的民族在選擇神明時似乎最聰明;其他人則沉溺於更粗俗的迷信中。世上所有的藝術都無法完全修復墮落的廢墟。異教徒發明了邏輯來修飾理性;語法與修辭用於語言;法律用於政府與人類社會的幫助;醫學用於身體的需要;倫理學用於在人類交往中軟化與馴服情緒;經濟學用於家庭與私人社會:但在靈魂與宗教事務上,他們是何等瞎眼與愚蠢!不僅如此,再往高處看。假設除了藝術的眼鏡外,自然還配備了聖經的鏡子;然而約翰福音一章5節:「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我們看到偉大的學者在最實用、最實際的觀點上是何等缺乏。尼哥底母,以色列人的教師,竟不明白重生,約翰福音三章10節。他們總是在這一點或那一點上犯錯。在這些重要的事情上,如果他們獲得了意見與教義上的信心,並擁有精確的真理模型與框架,然而只要他們仍是屬肉體且未重生的,一個單純敬虔的基督徒在活潑的情感與嚴肅的實踐上,又會勝過他們多少呢!當他們在爭論基督的本性與職分、稱義與成聖的本質時,其他人卻在享受他們所談論的事,並對這些真理在心靈上有更深的品味、滋味與能力。因為這永遠是一個真理,也將永遠是真理,羅馬書八章5節:「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自然無法超越自身,無法超越肉體傾向所驅動的範圍。他們沒有這種轉化的光,也沒有那種能勝過私慾與世俗利益的宗教感。
下一個理由是,因為它們必須是「屬靈地看透的」;也就是說,要內在地、徹底地、帶著某種品味與滋味去認識它們;必須有更高的光,在對象與能力之間必須有親緣關係與比例。神聖的事物必須由神聖的光來看見,屬靈的事物必須由屬靈的光來看見。感官,即野獸的光,無法追蹤理性在沉思中的運作或飛躍。我們無法藉著燭光看見靈魂或天使;同樣,屬肉體的智慧也無法判斷屬靈的事物。對象不僅必須被啟示,我們還必須有相應的光;所以當你做完這一切,你必須說:「沒有人指教我,怎能明白呢?」使徒行傳八章31節。而這位指教者必須是神的靈。Ejus est interpretari, cujus est condere(創造者才有權解釋)。要看透,以至於對事物做出正確的判斷與估價,取決於神的幫助。
- 當這種瞎眼部分被治癒時,我們仍然需要神開我們的眼睛,直到最後。我們對所當知道的,一無所知。大衛,一個重生且受過良好教導的人,仍祈求開他的眼睛;因為我們每天都需要更多的光: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5節:「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基督先開了聖經,然後開了他們的心竅。
應用一:向我們展示為什麼當真理帶著能力與明證被傳講時,卻收效甚微的原因;因為他們的眼睛沒有被打開:以賽亞書五十三章1節:「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呢?」除非我們受教於神,否則任何教導都無法奏效。
應用二:我們在閱讀、聽道、學習時,使用聖經時,是何等需要諮詢神。在閱讀時,當你打開聖經,要說:「主啊,開我的眼睛。」當你聽道時,祈求能看見真理,並知道如何將其應用於你的安慰。路德論到大多數人時說:「他們聽道如同做夢」,看卻看不見,聽卻聽不見。夏甲身邊就有水泉,但她看不見:創世記二十一章19節:「神使夏甲的眼睛明亮,她就看見一口水井,便去將皮袋盛滿了水,給童子喝。」學習也是如此;憑藉機智與人類的幫助去研究神聖事物是危險的。人們憑藉自己的才幹出發,或倚靠作家的判斷,因此陷入黑暗與混亂中。如果我們去求告神,渴望他撕開偏見與利益的幔子,我們將更快地做出真理的決定。
應用三:催促我們追求這項福分——眼睛的開啟。尊崇神創造的大能:哥林多後書四章6節:「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裡,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利用基督:歌羅西書二章3節:「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他裡面藏著」;懇切地向他祈求。使徒禱告說,以弗所書一章17、18節:「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等等。是的,在充滿疑慮的焦慮中為此哀哭。當七印書卷沒有被打開時,約翰哭了,啟示錄五章4節。為你的無知哀哭;將一切歸於實踐:約翰福音七章17節:「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在運用恩典媒介時,以單純、受教、真誠、謙卑的心等待光:詩篇二十五篇9節:「他必按公平引領謙卑人,將他的道教訓他們。」
第二點,那些眼睛被神打開的人,他們在神的話語中看見奇妙的事,遠超他們所想。
「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律法並非嚴格地指行為之約,也不是指作為生活準則的十誡;而是更廣義地指神的全備話語,其中充滿了奇妙,或高深屬天的奧秘。在十誡或道德律中,當我們獲得屬靈的感悟時,有著奇妙的純潔:詩篇一一九篇96節:「我看萬事盡都有限,惟有你的命令極其寬廣」;詩篇十九篇7、8節:「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奇妙的公義:羅馬書七章12節:「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奇妙的智慧:申命記四章6節:「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在神的全備話語中,各部分之間的和諧與對應,以及奧秘如何從晦暗的啟示成長為更清晰的啟示,都是令人讚嘆的。在福音中,每一個信仰條款都是令人驚嘆的奧秘。基督的位格:提摩太前書三章16節:「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等等。童女懷孕,道成肉身,人類的救贖與和好,都是主恩典的奇妙作為。這是「神奧秘的智慧」,哥林多前書二章7節。「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神奧秘的智慧,就是神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它被稱為「歷代以來隱藏的奧秘」,以弗所書三章9節。天堂的榮耀是令人讚嘆的:以弗所書一章18節:「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一塊泥土竟能成為天堂的繼承人,值得最高的驚嘆。這些都是奧秘。神的話語在說服罪人方面的奇妙果效也是如此:哥林多前書十四章25節:「他心裡的隱情被顯露出來,就必將臉伏地,敬拜神,說: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希伯來書四章12節:「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這是一句探查與揭露的話語:約翰福音四章29節:「你們來看!有一個人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在改變罪人方面:彼得前書二章9節:「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得逃出監獄與此相比簡直不值一提。在安慰方面,每一種恩典都是奧秘,去倚靠我們所看不見的,在風暴中如磐石般屹立。「似乎要死,卻是活著的;似乎貧窮,卻叫許多人富足。」哥林多後書六章9、10節。聖靈所有的運作都是奇妙的:彼得前書一章8節:「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腓立比書四章7節:「出人意外的平安」;羅馬書八章26節:「說不出來的嘆息。」
那麼,屬靈的照明對看見這些奇妙有何貢獻?
- 它揭示了它們的真實性,否則肉體是無法理解的:馬太福音十六章17節:「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沒有這個,就無法確知基督的位格與職分。
- 它使我們與它們更親密地相識:馬太福音十三章11節:「因為天國的奧秘只叫你們知道,不叫他們知道。」神所有的作為都充滿奇妙,然而瞎眼的人看不見,儘管太陽照得再亮。一個美麗的房間,只有一條縫隙,當我們把眼睛貼近它時,我們就看見了。
應用一:由此我們可以學到,能看見神話語中如此多值得讚嘆的事,無論是敬虔或不敬虔的奧秘,這本身就是一種進步。那些最蒙光照的人,最有理由驚嘆;因為他們發現了超越所有普通理性的真理,這些真理不會進入他人的腦海,或者即使進入了,也顯得不可思議。
應用二:鼓勵我們研讀神的話語;神作為的奇妙固然多,但他話語的奇妙更甚。天主教徒談論阿奎那的《神學大全》時說:「有多少條款,就有多少奇蹟」;但這句話用在神的話語上更為真實;話語中所有的教義都是持續不斷的奧秘。人墮落後,沒有任何受造物能想到如何滿足公義,如何彌補破口。哦,那些蔑視神話語的人是何等愚蠢,就像那些好奇的智者與世俗之人,彷彿與從亞里士多德、柏拉圖或世上的政治家那裡獲得的知識相比,這是一種卑微的知識!如果其中有一些基礎,與其他著作有共同之處,但其中更有大於這些的事:「神深奧的事」,哥林多前書二章11節;世上從未有過這樣的啟示。而那些蔑視研讀神話語的世俗之人,他們蔑視的是天使所驚嘆的事,以弗所書三章10節,並「願意詳細察看」的事,彼得前書一章12節,卻將瑣事視為大事。公義的日頭,難道不值得瞻仰嗎?
應用三:讓我們停止對世俗事物的驚嘆,如高位、榮譽、堆積的財富、華麗的建築,正如門徒所做的,馬可福音十三章1節:「夫子,請看,這是何等的石頭!何等的殿宇!」論到基督,歌羅西書二章9節說:「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裡面。」神本性一切的豐盛!哦,奇妙!百姓對大衛為建造神的殿所預備的那堆金銀感到驚嘆,歷代志上二十九章7、8節。哦!但那測不透的恩典之豐富,人類救贖的罕見藍圖,μύστηριον(奧秘),是何等奇妙!基督裡面與周圍的一切都是罕見的。他的名為奇妙。神所有的應許都是「極其寶貴的應許」,彼得後書一章4節;它們超越了人的理解力。這譴責了那些對如此偉大、奇妙的事物毫無感動或吸引的人的遲鈍,這些事物本身是偉大的,對我們也應當是寶貴的。
三、這個觀念對他們而言最為貼切,因為他們在更美的基業上有份。惡人固然終必離開這世界,卻無法確知自己能進入天堂。然而,神的兒女知道有一份基業為他們存留;在此地,他們擁有這基業的權利,但在彼處,他們將得著基業的實體(約翰一書三章1節)。因此,我可以如此歸納要點:敬虔之人視自己為地上的客旅與寄居者,且事實上也確實如此。其他人雖也在旅途中,卻對此毫無知覺,他們沒有可歸的家,也不願與這世界分離。
現在舉幾個例子,說明視世界為異鄉、視天堂為家,乃是神兒女的特徵。即便是在此地擁有最大權利與最多產業的人,也會如此行。論到擁有最大權利者:希伯來書十一章9節說:「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還有什麼權利比神所遺贈並轉讓給他的更大呢?然而,他仍在那應許之地過著客旅的生活。大衛在此處及其他地方也是如此,他擁有極其豐厚的產業,貴為一個富庶繁榮王國的君王;然而在詩篇三十九篇12節,他說:「我在你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像我列祖一般。」這不僅是指他曾如一隻流離失所的鷓鴣,四處奔波之時;更是指當他安坐王位,能獻上成堆金銀之時(歷代志上二十九章13節),他仍承認:「主啊,我是客旅。」耶穌基督身為萬有的主,祂告訴我們:「我不屬這世界」(約翰福音十七章14節)。祂在詩篇六十九篇8節中說:「我的弟兄看我為外路人,我的同胞看我為外邦人。」那身為萬有之主的,卻無枕頭之處。祂經過這世界,是為了將其聖化為服事的場所;但祂的心與恆久的居所並不在這裡,祂並未將此地視為安息之處。因此,凡屬基督的人都有基督的靈,正如經文中的大衛所言:「我在地上作客旅。」我們並非居住在地上,不過是經過此地。
但為何神的兒女視自己為地上的客旅呢?
- 他們生於別處。萬物皆傾向其本源之地,正如人熱愛故土;生於水中的物必歸回水中;無生物傾向其中心;石頭必墜地,即便墜落時粉身碎骨;被囚於地底的風會引發可怕的震動與地震,直到它回到自己的地方。萬物皆尋求歸回其所出之處。恩典既從天上而來,便引領靈魂歸回天上:「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我們的母。」天堂是我們的故鄉,因此,那從上頭而生的恩典之靈,其傾向與目標皆指向彼處。值得注意的是,輕看世界通常被視為我們重生的果子:約翰一書五章4節:「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彼得後書一章4節:「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這其中有神的成分;而那從神而來的,必引領靈魂歸向神所在之處。在新性情中,有一種強烈的傾向,使我們渴慕另一個世界;因此經上說,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彼得前書一章3節)。我們一旦成為神的兒女,便開始尋求兒女的分。當我們重生時,便有了另一個目標;那時,心便被引向神。
- 他們的基業在彼處:以弗所書一章3節:「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為何說只在「天上」?因為那是我們的起點,也是我們的終點。基督所追求的主要目標,是讓我們被遷入天上的境界。基督要將我們安置在高處,因此祂不會將我們的分賜在世上;那是一個不安寧的地方。在這裡,我們並未脫離槍林彈雨與傷害。祂不願將我們的分賜在屬世的樂園;在那裡,亞當是在野獸中享受神。祂要以最榮耀的方式賜給我們,好讓我們能在天使中享受神。世界並非合適的地方。神在此地向祂所有的兒女彰顯祂的恩惠。這世界不過是一間公共客店,兒子與私生子都在此寄宿;這是試煉之地,而非報償之地;是神的腳凳,而非祂的寶座(以賽亞書六十六章1節)。世界是撒但的走廊,是魔鬼巡行的範圍:「你從哪裡來?我從地上走來走去」(約伯記一章7節)。這是一個被罪玷污的地方(以賽亞書二十四章5節);「地,他給了世人」(詩篇一百一十五篇16節)。神在此地向祂所有的受造物,包括野獸與各類人,彰顯祂的恩惠。這有時是聖徒的屠宰場與肉市:他們「被殺在地上」(啟示錄十八章24節);這是選民與棄民的收容所。因此,我們的福分不在這裡;我們的基業在別處。
- 我們所有的親屬都在彼處。父在哪裡,家鄉就在哪裡。當我們禱告時,我們對祂說:「我們在天上的父。」我們在遠離神、基督與榮耀聖徒的地方,便是客旅;當我們在地上時,我們無法如此完全地享受神。我們的父在那裡;那是祂的家。天堂被稱為我們父的家;那裡有「我們的長兄」:歌羅西書三章1節:「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那裡有我們家族中最優秀的親屬:「將有許多人從東從西來,在天國裡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馬太福音八章11節)。因此,神的兒女視自己為客旅,因為他們的親屬在別處。
- 他們在彼處停留最久。我們將久居之處視為家。客店不能稱為家,因為我們只在那裡住一晚便離開;但在彼處,我們將「永遠與主同在」。在這裡我們處於變動中,在彼處則處於安息中。世界終必被撇下。即便我們有確定的年歲,與永恆相比也極其短暫。我們在此地花費的所有時間,與永恆相比不過是一夜、一瞬。我們在另一個世界居住的時間最長,因此那裡才是我們的家:彌迦書二章10節:「起來去吧!這不是你們安息之所。」神論到迦南地時如此說,因為他們以罪玷污了它。這話對整個世界皆適用。罪帶來了死亡,必須有清除。這不過是脫離危險的過渡。以色列人先住在流動的營帳中,然後才住進有城牆的城市;使徒以此為喻:「我們在這裡本沒有常存的城,乃是尋求那將來的城。」正如以色列人尋求亞摩利人的城邑作為產業,我們在此地不過是流動的營帳,我們尋求的是一座城。請注意,正如他們在物質產業上的經歷,在宗教奧祕上也是如此;他們先是住在帳幕中,然後才在聖殿中:帳幕是教會的預表;聖殿則是天堂的預表;因為你知道,正如聖殿有外院、聖所與至聖所三層結構,天堂也有三層。保羅所說的「第三層天」,即「諸天之上的天」;此外還有星空之天與大氣之天,即外院。此生如此脆弱、無常,我們不能稱此地的居所為家。使徒說:「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雅各書四章14節);不過是鼻孔中進出的一點溫熱氣息:約伯記七章1節:「人在世上豈無爭戰嗎?他的日子不像雇工的日子嗎?」你不會打算讓雇工永遠與你同住;你雇他一兩天,當他做完工,領了工資便離開了。所以我們所有的日子不過是片刻;我們盡了本分,就必須離開。演員演完自己的角色,便不再出現。他們走進幕後。因此,當我們跑盡了路程,神便以新的一幕、新的演員來裝飾世界。
- 他們恩典的必要操練,使他們視此生為朝聖之旅,視自己為地上的客旅,即信心、愛心與盼望。
[1.] 信心顯明了將來之事的真實與價值。信心使他們成為客旅:希伯來書十一章13節:「這些人……又存著信心死了,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噢!如果我們確信將來之事,我們就會急切地奔向它們。我們呼喊:家,家!我們談論天堂與永恆,卻並不相信它們。感官與理性無法看透時間,也無法越過低層世界的雲霧,「遠遠地看不見」(彼得後書一章9節);但信心顯明了將來之事的真實。我們這些在地上的人,當仰望天堂時,星星對我們而言不過是閃爍的亮片。噢!但當我們進入天堂向下俯瞰時,世界將顯得如土丘一般。那現在在感官看來如此榮耀的事物,將變得一無所有。
[2.] 聖徒心中對基督的愛,使他們視自己為客旅。神的兒女無法以地上的事物為滿足,因為他們的愛已定睛於神。當心靈被恩典喚醒,愛便驅使我們追求兩件事:對神完全的享受,以及對神完全的順服。(1)他們渴望與神和基督同在。聖徒聽過許多關於基督的事,讀過許多關於祂的事,嘗過並感受過祂的許多恩典;他們渴望見祂,與祂同在(腓立比書一章23節)。即便他們擁有世上最頂級的滿足,若不能「與基督同在,看見祂的榮耀」,也無法使他們滿足。使徒認為這對敬虔的心靈而言,已足夠成為追求天上之事的動力,因為「基督坐在神的右邊」;愛會抓住這一點(歌羅西書三章1節)。這地方因基督的緣故而可愛。愛不會讓他們視此地為家。雖然基督現在藉著靈與他們同在,但這種臨在與親近,與將來相比,仍是一種距離,一種某種程度上的缺席;因此,這種臨在並未澆熄他們的渴望,反而點燃了它,使他們渴求更多。所有他們現在所獲得的基督的臨在、相通與看見,都只是間接的,是透過恩典的鏡子(哥林多前書十三章12節);且經常被打斷,祂的面容常被隱藏(詩篇三十篇7節);且不像在彼處那般完全(詩篇十六篇11節)。但在天堂,這將是直接的;神將成為「萬有之上的萬有」;在那裡,這將是恆久的,「他們將永遠與主同在」;在那裡,他們將「在醒了的時候,得見祂的形象」(詩篇十七篇15節);那時,他們將真正享受祂的臨在。因此,基於這些考量,愛使他們渴慕並嘆息。(2)正如愛使他們渴望基督的陪伴,愛也使他們渴望對神完全的順服;他們想要擁有完全的恩典並脫離罪惡,因此總是嘆息:「噢!何時才能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馬書七章23節)。新造的人是為一個最終完美的境界而造,他們總是趨向那個幸福的狀態,在那裡他們將不再使神憂傷。
[3.] 盼望是為將來之事而造,特別是為我們完全且最終的幸福。神不僅賜給我們榮耀的境界,也賜給我們恩典去期待它。如果盼望不能使我們昂首,並尋求比世界所能提供者更好的境界,它就毫無用處。盼望緊扣神在聖約中的稱號:「我是你的神。」神若不能給我們比現世更好的東西,祂就無法榮耀地承擔這個稱號:希伯來書十一章16節:「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請注意使徒的理由。許多人解釋這段經文,以為其意義僅在於神降卑自己,不以世上的君王為名,而以幾個流浪的族長為名;神不以被稱為他們的神為恥。唉!這話有完全不同的含義。它表達了一種相稱的恩惠:除非主賜給他們與其盼望相稱的事物,超過族長生前所見,否則神會以被稱為他們的神為恥。看看他們境遇的微薄。如果祂在世上所給的便是他們全部的獎賞,那麼擁有那宏偉的稱號「我是亞伯拉罕的神」等等,又有何意義?不;現在祂擁有比世上所有榮耀與財富更好的事物;現在祂可以適當地被稱為他們的神。基督基於同樣的論證建立了復活的教義:「神是亞伯拉罕的神」等等;因此,他們在靈魂與身體上必有蒙福的境界(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2節)。作某人的神,就是作一位施恩者,且是按照無限與永恆大能的廣度來施恩。
應用一:你們是客旅與寄居者嗎?大衛以及像他那樣的人,都視自己為地上的客旅。如果你們也是如此:
- 你們將總是渴望歸家,不願長久離開基督。旅客總想盡快走完旅程,急切地歸家:腓立比書一章23節:「我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是否有任何對那蒙福境界的仰望、渴慕與等待?要讓基督徒離開世界並不難;他更好的部分已經離去,他的心已在那裡。你們的心是否渴望歸家?你們對永生的渴望是否與日俱增?自然的運動在接近中心時會越來越快。同樣地,基督徒若有新性情的運作,他必會每天更渴望歸家。
- 如果你們是客旅,你們為另一個世界做了什麼準備?許多人將所有的勞苦都花在屬世的事物上,卻忽略了他們寶貴且不朽的靈魂。他們以為自己在家;他們所有的關心就是在此地過得好。基督徒啊!你們為天堂做了什麼準備?旅客不會購買那些他無法隨身攜帶的東西,如樹木、房屋、家具;而是購買珠寶、珍珠等可攜帶之物。我們的財富不會跟隨我們進入另一個世界,但我們的行為會。我們正前往一個無法用金銀購買商品的國家,因此我們是否正在為天堂儲備那些在彼處通用的東西?前往印度的商人會攜帶當地接受的貨物,否則就一事無成。你們是否每天都以獲取更清晰的天堂憑據為己任,為自己積攢美好的根基(提摩太前書六章19節);你們是否每天都努力使自己更適合天堂(歌羅西書一章12節)。這是基督徒的大工,獲取天堂的憑據與合宜性。這是我們潔淨的月份;我們現在要潔淨自己,以迎接偉大之神的擁抱。當我們變得更治死罪、更嚴謹、更聖潔、更屬天時,我們便成熟得快,並加速歸家:詩篇八十四篇7節:「他們行走,力上加力」等等。每一分恩典都是邁向家鄉的一步;因此,你們要使自己更適合這蒙福的境界。
- 在你們享受世俗豐盛時,是否掛念著你們的家鄉?那前往耶路撒冷的朝聖者曾呼喊:噢,這不是聖城!所以,無論你們擁有什麼享受,你們的心是否會提醒你們,並說:靈魂啊,這不是你的安息;這不是你應當從中尋求安慰的事物;你是要去天堂的?你們是否思念你們的家鄉與父神?世人想在此地得著他們的分,這裡就是他們的安息;但當你們隨心所欲地擁有世界時,你們是否仍是客旅?哥林多前書七章31節:「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也就是說,使用神的恩惠時,要期待更大的幸福。我們如何使用世界而不濫用它?當我們將它視為預表、動力與通往天堂的幫助時。作為一種預表,對屬世事物的享受應激勵我們更認真地思考屬天的事物;正如浪子的豆莢使他想起父親家中的糧食。你們與親人的相聚,應使你們想起與神和基督的相聚。亞摩利人的城市與城牆,使族長們想起那座有根基的城(希伯來書十一章16節)。如果屬世的城市如此榮耀,那屬天的城市又當如何?這些是客旅之地的安慰。當你們忘記家鄉時,你們就濫用了它們,因此要小心;如果受造物是甜美的,天堂則更好。當你們將它們作為更歡喜事奉神的動力時,你們越發現祂是一位好主人:提摩太前書六章17節:「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這應使你們在善工上更熱心。撒母耳記下七章2節,大衛說:「看哪,我住在香柏木的宮中,神的約櫃反在幔子裡。」當你們心中激起這樣的反思:神擴張了我在地上的家,我為祂做了什麼?當你們將屬世的享受作為虔誠與慈善的工具時,這就是一個人的試煉,看他在豐裕的境況中做什麼,他的心是否仍嚮往家鄉;當他隨心所欲地擁有世界時,如果他正在積攢美好的根基,並鼓勵自己忠心地事奉神。
- 在你們的朝聖之旅中,遇到苦難與不便時,你們的安慰是什麼?這是否安慰了你們:家鄉將補償一切?希伯來書十章34節:「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你們是否期待著更長存的家業?雖然世界像繼母一樣對你們皺眉,但你們記得你們有一個更好的家。在任何十字架面前,你們從哪裡獲取支持?這是否在世俗的騷擾中安慰了你們?他們不知道你們的出身、教養、盼望與期待。客旅在異地可能受辱;當我們回到家時,這一切都將被遺忘。聖徒走來走去,就像一位喬裝旅行的王子;雖然他被輕視、虐待,但他並未顯出他將來要成為的樣子。你們有榮耀的基業為你們存留;這是你們的強心劑,是你們靈魂的復甦,是想到就讓你們心裡得益處的事物;因此,你們可以甘心為了這些盼望而忍受損失與不便。納齊安的格列高利(Nazianzen)在其第二十篇演講中,關於瓦倫斯(Valens)手下的總督莫德斯圖斯(Modestus)與巴西流(Basil)之間的對話非常值得注意。我只摘錄與主題完全相關的部分。當他以流放威脅巴西流時,他說:對於在世上沒有常存居所的人來說,我不知道什麼是流放。我不認為這個地方是我的,也不能說另一個地方不是我的;倒不如說一切都是神的,我是祂的客旅與寄居者。這就是他在那些威脅中支持他的信念。因此,你們從哪裡獲取支持?
- 如果宗教保持其高度與威嚴,世界會視你們為客旅,他們會對你們的行為感到驚奇(彼得前書四章4節)。人們會盯著那些穿著異國服裝、不隨從當地習俗的人;同樣地,神的兒女若以與他人研究與行為相反的方式行走,不效法這個世界(羅馬書十二章2節),便會被人驚奇。你們展現了多少家鄉的精神,以至於能說服他人?
以上是關於我們是否為客旅的探討。
應用二:在地上要表現得像客旅。
- 禁戒「肉體的私慾」(彼得前書二章11節);這些私慾會遮蔽眼睛,使心靈愚鈍,使我們完全追求眼前的利益;它們削弱了我們對天堂的渴望。這是使徒的論點:「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埃及的肉鍋使以色列人輕視迦南;這正是會使我們的心從將來之事、從聖徒在光明中的基業、從神所應許的蒙福境界中轉移開來的事物。
- 不要過度貪求世界;但對於透過誠實努力與公平天意而來的,要心存感謝地接受:提摩太前書六章9節:「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魔鬼在你們將此視為事業與目標時抓住了你們;不是指已經富有的人,而是指「想要」發財、將此定為目標的人。那時,心被罪充滿,頭腦被憂慮佔據。
- 如果財產來得慢,記住,一點點就足以讓我們去天堂;更多只會成為負擔與網羅。那些在此地擁有分、擁有最多屬世事物的人,得到了什麼?一點口腹之慾(詩篇十七篇14節),「其餘的財物留給他們的嬰孩。」精緻的飲食不是什麼大事;給後代留下巨額財產,不過是讓他們陷入網羅。孩子們和我們一樣在天意與聖約之下,認為我們能比神更好地為他們提供,是褻瀆的。
- 如果神賜下豐盛,不要以屬肉體的自滿安息在其中:詩篇六十二篇10節:「若財寶加增,不要放在心上。」不要讓你的心以它們為唯一的份而喜樂,以至於為此驕傲,以至於將它們視為你的「好東西」(路加福音十六章25節);你們這些客旅有更好的事物要掛念。
- 保持對永恆家鄉的熱切尊重。僅僅輕看世界是不夠的,你們必須尋求一個更好的國家。許多性格輕浮的人可能會輕看屬世的利益;他們的敗壞並未朝那個方向發展:希伯來書十三章14節:「我們在這裡本沒有常存的城,乃是尋求那將來的城。」渴望、思想與嘆息,這些是我們送往應許之地的靈魂先遣部隊。藉此,我們告訴神,我們想要回家。
- 在朝聖之旅中,盡可能多地享受天堂,在恩典媒介中,在聖靈的初熟果子中,在聖徒的相通中。恩典不過是年輕的榮耀,聖靈裡的喜樂是天堂的郊區;因此,在你們到達之前,你們應該先得到一點家鄉的味道。正如風將阿拉伯的芬芳與甜美氣息帶到鄰近的省份,藉著聖靈在我們心中的吹拂,我們也聞到了上頭樂園的氣息;在我們到達之前,它已在某種程度上在我們裡面開始了;因此,在你們朝聖期間,盡可能多地享受天堂。我們在此地有我們的品嚐;它始於與基督的聯合,以及恩典在心中的工作。在恩典媒介中。禱告將我們帶到恩典的寶座前;它給了我們進入神面前的途徑:希伯來書十章19節,使徒稱之為「藉著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基督徒在世上時就進入了天堂。在講道中,天堂被帶到我們身邊。福音被稱為天國。透過閱讀,我們彷彿與那些寫下我們所讀內容的已故聖徒交流。默想將我們帶入神的陪伴;它使我們的頭越過雲層,置身於彼處蒙福的靈體之中。彷彿我們看見耶穌基督坐在寶座上,祂的聖徒在祂周圍凱旋。聖徒相通是天堂的開始;因此,你們這些客旅應該在那裡多多喜樂。一個在國外的人會很高興見到自己的同胞;我們應該為有同伴與我們一同去天堂而高興;這些將是我們永遠的同伴,因此我們應該在此地與他們交流。
其次,我繼續探討後半句:「求你不要向我隱藏你的命令。」這是他的請求。為了簡明扼要,我將嘗試在以下命題中闡明這些話的聯繫與意義。
- 地上的每一個人,特別是敬虔的人,不過是客旅與過客。每個人在境況上都是如此;他必須離開此地,放棄在世上所有的享受——惡人無論是否願意都必須離開;但敬虔的人在情感上也是如此,不能以目前的狀態為滿足。這一點我已經強調過了。
- 身為客旅,關心一個更好、更持久的狀態是理所當然的。每個人都應該這樣做。生活在這裡的人都與此有關;他最大的關心應該是他居住時間最長的地方;因此永恆應該是他的目標。敬虔的人會這樣做。那些心不在屬世事物上的人,必須擁有天堂。他們對前者的情感越疏遠,對後者的關注就越多(歌羅西書三章2節)。天堂與地獄就像天平上的兩個盤子;從一個盤子取走的,會被放到另一個盤子裡。
- 除了神的話語,沒有足夠的指引來獲得這個持久的狀態。沒有它,我們就像異國他鄉貧窮的朝聖者與過路人,無法辨認回家的路。蒙福的狀態只有在神的話語中才得到充分的啟示:提摩太後書一章10節:「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異教徒只是猜測它,對此生之後的狀態有一些模糊的感覺;但它在神的話語中被最清晰地彰顯出來;通往那裡的道路也只有透過神的話語才能指出。是神的話語使我們有智慧以至於得救,是我們通往屬天迦南的準繩與規則;因此,那些尋求這個持久狀態的人,必須諮詢神的話語。
- 沒有聖靈的光照,就無法理解神的話語:約伯記三十二章8節:「但在人裡面有靈;全能者的氣使人有聰明。」雖然話語中有光,但若非祂以那使真理在我們心中掌權、並將影響力傳遞到我們心中的活潑之光來啟迪我們,人的靈就無法移動。這就是大衛祈求的光,當他說:「求你不要向我隱藏你的命令。」大衛並非不知道十誡,不知道它們的聲音;但他祈求的是它們屬靈的意義與應用。
- 如果我們想要得到聖靈,我們必須在禱告中向神祈求;因為神「將聖靈給求他的人」(路加福音十一章13節);因此我們必須像大衛一樣說,詩篇四十三篇3節:「求你發出你的亮光和真實,好引導我,帶我到你的聖山,到你的居所。」
- 當我們向神祈求時,我們必須順服祂的主權,並認同祂的公義。因此大衛使用這種說話方式:「求你不要向我隱藏你的命令。」當神不開我們的眼睛去看時,祂就是在隱藏。現在,主可以選擇是否這樣做;因為祂是主權者,祂公義地可以選擇不這樣做,因為我們濫用了我們所擁有的光;除非祂啟示,否則它將對我們隱藏。恩典的奧祕完全由神支配;凡祈求的人,必須將自己交託給神神聖且主權的美意,祂可以按照自己的喜悅給予或保留祂有效的恩典:馬太福音十一章25、26節:「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這就是主的主權;祂在這些事上隨己意而行;因此大衛順服於此。這也意味著,神任憑我們處於自然的盲目中,並任憑撒但進一步蒙蔽我們,可能是公義的。這完全符合祂公義的榮耀;因此約翰福音十二章40節說:「他叫他們瞎了眼,硬了心」等等;也就是說,在審判中,任憑他們因自己的罪而增加自己的盲目;盲目是他們的罪;而主可以任憑它作為對他們的審判。
應用:這對你們這些知道自己不過是朝聖者的人是一個指引。你們應該尋求的最重要的事情,是通往天堂的最直路。如果你們有永恆的意識,有對目前脆弱性的意識,你們就應該尋求如何回到你們的國家。為此目的。
一、研讀聖言。為何要研讀?這是你抵禦感染的解毒劑,也是在旅途中振奮我們心靈的強心劑。它是抵禦感染的解毒劑:彼得後書一章4節說:「藉著這些應許,我們得以逃脫世上因私慾而有的敗壞。」世界是一個充滿傳染性的地方;因此,你必須將這些應許緊貼心頭,以保持你的盼望鮮活。這同時也是你的強心劑,能使你不致昏厥,使你在目前的苦難中仍能喜樂,如詩篇一一九篇54節所言。它是振奮我們、在旅途中使我們復甦的強心劑,直到我們抵達旅程的終點。這能補償你的損失,使艱難變得甘甜,減輕你的憂傷。此外,它還是你的指引,是引領你回家的路:詩篇一一九篇105節說:「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我們很快就會走完這一生;我們所有的掛慮都應當是如何走好這段路,因為世上有太多歧路,在陌生之地,我們很容易誤入歧途。
二、懇求主施予豐盛的恩典,憐憫那些無知的可憐客旅;祈求祂不要向你隱藏祂的話語,好叫你能走在祂所喜悅的、最直接、最親近的道路上。祂作為絕對至高的主,可能向你隱藏祂的話語,因為祂沒有義務將恩典賜給任何人;祂也可能作為公義的審判者這樣做;祂可能任憑你陷入自己的愚昧與偏見之中。你要說:「主啊,憐憫一個可憐的客旅與寄居者吧。」
話語可能以兩種方式被隱藏,務必對兩者皆保持警惕:
- 在外在施行方面,即缺乏大能的恩典媒介時。噢!當人因自己的選擇而甘願受盲目嚮導的擺佈,受那些沒有技巧、沒有意願去造就人,或沒有能力正確分解真理之道的人所引導,這實在是神極大不悅的記號;他們只會用喧囂與吵鬧填滿人的耳朵,卻不能藉著神話語中紮實而有力的教導來啟發良心或感動人心。
- 在內在影響方面,即聖靈的安慰與激勵被收回時:「主啊,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