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篇講道 求你叫我的心趨向你的法度,不趨向非義之財。 第三十六節
在前幾節經文中,大衛求神賜下悟性與指引來認識主的旨意;現在他求神賜下心靈的傾向來遵行主的旨意。 悟性不僅需要被啟迪,意志也需要被推動與改變。
人的心本性上就背離神與聖潔,即使當人的才智最精煉、悟性中充滿了關於神的高深概念時也是如此;因此,大衛不僅說「賜我悟性」,還說「趨向我的心」。我們憑自己可以變得世俗,但我們無法憑自己變得聖潔與屬天;這必須向那位「眾光之父,從祂那裡降下各樣美善和全備恩賜」的神祈求。那些為本性能力辯護的人,排除了禱告的功用;因為如果憑本性我們就能決定自己行善,就不需要恩典;如果不需要恩典,禱告就沒有用處。但奧古斯丁說得好:「本性需要的是真實的認罪,而非虛假的辯護。」大衛就是這樣做的,每一個經歷過自己靈魂傾向、心靈破碎的基督徒也都會這樣做;他會來到神面前說:「求你叫我的心趨向你的法度,不趨向非義之財。」
在這些話語中,有隱含的,也有表達出來的。隱含的是認罪;表達出來的是懇求。他所承認的是他心靈對世俗事物的自然傾向,並由此導致對一切邪惡的傾向;因為每一種罪都從世俗的傾向中獲得生命與力量。他所懇求的是,他心靈完全的趨向與同意能引導他歸向神的法度。簡而言之,這裡有:
- 所求之事:趨向我的心。
- 這種傾向的對象:正面表達為「你的法度」;負面表達為「不趨向非義之財」。
這裡有指向的對象,也有背離的對象。指向的對象:「趨向我的心歸向你的法度」,並求神不容我偏向世俗的對象,這裡以最常與之打交道的私慾——「非義之財」(貪婪)——來表達。
讓我更充分地解釋它們。「趨向我的心」;這詞暗示了:
- 我們對神律法的自然頑固與不順服;因為如果人的心本性上就傾向於順服,且自動準備好順服,那麼對神說「趨向我的心」就是徒勞的。唉!但除非神將我們轉向另一邊,否則我們總是背離祂的誡命,顯得笨拙。正如神在這裡被說成是引導我們,在約翰福音六章44節,祂也被說成是吸引我們。有一個敗壞的意志在拖後腿,渴望任何事物勝過渴望正確的事物。我們需要像一根彎曲的棍子一樣,被重新拉直並轉向另一邊。
- 它暗示了神在靈魂上恩典且大能的作為,藉此,當心靈有另一種傾向時,它被固定並設定在良善的事上;這是有效恩典的果實。
現在讓我們看看心靈何時被趨向,以及這是如何實現的。
- 心靈何時被稱為「趨向」?我回答:當我們情感的習慣性傾向更多在於聖潔而非世俗事物時;因為罪的力量在於對它的愛,我們對恩典的適應性也在於對它的愛,或者在於意志的傾向,即我們被引導去追求它的慾望與情感的力量。我的愛就是我的重量,我被帶往何處,我就被帶往何處(Amor meus est pondus meum, eo feror quocunque feror)。沒有什麼事能做得好,除非是甘心樂意地做。當我們的情感對良善有傾向與趨勢時,我們就被趨向了。現在,這些情感必須更多在於聖潔而非世俗事物;因為恩典是由優勢所決定的,如果靈魂中佔主導的部分是為了神。這不是一種平等的平衡;我們總是站在兩方之間。有神與世界;感官的良善引向一方,屬靈的良善引向另一方。現在,當天平傾向恩典一邊時,恩典就佔了上風。我說這是習慣性的傾向,而不是一時的衝動;心必須設定去尋求主:歷代志上二十二章19節:「現在你們應當立定心意,尋求耶和華你們的神」;我們努力的過程、靈魂的力量與流向都朝向這個方向;那時心就被稱為趨向神的法度。
- 這是如何實現的?或者神如何這樣歸正並塑造我們的心去順服祂的旨意?神使用兩種方式:藉由話語與祂的靈,藉由勸說與大能;他們將「受神的教導」,並且他們被「神所吸引」:約翰福音六章44節;「神必擴張雅弗」;所以祂藉由勸說來工作,創世記九章27節;然後藉由大能,以西結書三十六章26-27節,「我必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等等。神將不可抗拒的力量與甘甜結合在一起,因為祂為我而工作,甘甜地為我而工作(tiler pro te, Domine, suaviter pro me)。祂以神的身份工作,因此祂工作得強大且不可戰勝;但祂像對待人一樣勸說人,因此祂提出理由與論據,以勸說的方式工作;按照祂自己的本性是強大的,按照人的本性是甘甜的,藉由伴隨著祂恩典隱秘功效的勸說。首先,祂給出有力的理由,祂投入一個又一個重量,直到天平傾斜;然後,祂藉由祂的靈使一切生效。祂在道德上工作,因為神要保存人的本性及其原則;因此祂不藉由暴力工作,而是藉由甘甜的傾向,吸引並溫柔地對我們說話:何西阿書十一章4節:「我用慈繩愛索牽引他們。」神知道人心的所有關節,以及什麼樣的鑰匙能打開鎖;因此祂配合那些能作用於我們、抓住我們心靈的論據,然後真實且具支配力地工作,使果效隨之而來。神在良善上的作為肯定比撒但在邪惡上的作為更多;否則,人在行善上就應像在行惡上受責備一樣值得稱讚。神趨向我們的心歸向良善,並藉由祂的恩典勸說它。神知道如何藉由祂隱秘的大能改變我們情感的流向,因此祂不僅引導,而且吸引,在心靈深處進行工作。
「歸向你的法度」,神的話語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因為它為祂的旨意作見證。在那裡,我們有清晰的證明與見證,說明神對每個人是如何看待的,神對他有什麼樣的情感。
「不趨向非義之財。」注意「趨向」這個短語。神是否引導我們趨向非義之財?不;但祂任憑我們順從自己心靈的傾向,公義地拒絕將恩典賜給那些冒犯祂的人,而在祂恩典暫停時,本性就任由其自身擺佈:主人或舵手的在場拯救了船,他的缺席就是船難的原因。因此經院哲學家說,神趨向良善是藉由「有效因」(efficienter),在我們裡面做工;而趨向邪惡是藉由「缺欠因」(deficienter),從我們身上收回祂的恩典。你們在詩篇一百四十一篇4節有類似的表達:「不叫我的心偏向邪惡。」神作為主,可以隨意處置祂自己的東西;作為公義的審判者,可以任憑我們的心順從其本性邪惡的傾向;因此大衛將其作為一種審判行為來祈求免除。
「不趨向非義之財。」提到這一點是因為我們對世俗事物過度的愛,是順服的主要障礙;它使我們的心偏離了對順服的愛與關懷。並且,當他說「不趨向非義之財」時,他在這裡暗示了他自己的評價與選擇,即將神的法度置於一切財富之上;並可能暗示了他目標的真誠,即他不願為了世俗的利益與世俗的考量而侍奉神。撒但指控約伯有這種扭曲的動機:約伯記一章9節:「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呢?」大衛為了防止這種猜測,即他不是被任何獲利的念頭所引導而渴望敬虔,他說:「歸向你的法度,不趨向非義之財。」
從這些話語中,有兩點值得我們思考:
- 唯有神能使我們的心歸正,或將它們從肉體的傾向中轉向祂自己的法度。
- 非義之財,或對世俗事物強烈的慾望,是順從神法度的巨大阻礙。
教義一:唯有神能使我們的心歸正,或將它們從肉體的傾向中轉向祂自己的法度。 我將藉由以下考量來說明這一點:
首先,人的心必須有一個對象,它趨向於此或依附於此;因為它就像一塊海綿,本身乾渴,就從其他事物中吸取水分;它是一個慾望的混沌,尋求被外在的某種東西所填滿。我們被造是為了另一位,為了在享受我們之外的一個存在中得享幸福;因此人必須有東西去愛;因為靈魂的情感不能閒置且沒有對象:詩篇四篇6節:「有許多人說:誰能指示我們什麼好處?」我們都在四處尋找能匹配我們情感的東西,尋找某種能滿足我們的良善。
其次,心靈若缺乏恩典,就會完全被引向暫時的事物。為什麼?因為它們近在手邊,且最適合我們肉體的本性。我說,出於對遇見更好事物的絕望,我們接受了那些我們最常打交道的對象,即肉體的滿足,我們能用自然的官能理解並品味其好處。人心中對暫時事物如此沉迷,有兩個原因:(1)自然的傾向;(2)根深蒂固的習慣。
- 自然的傾向。我們對邪惡的傾向大於對良善的傾向,這不僅由聖經證明,也由明顯的經驗所證實。那麼,我們為何如此邪惡地傾向呢?靈魂既由神所造,祂就不會將邪惡注入其中,因為那與祂本性的聖潔不符。我回答:雖然靈魂由神所造,但它被造時缺乏恩典或原始的義;既缺乏神的形象或原始的義,就只能與當前且已知的事物結合,沒有其他光與原則來引導它。現在,已知的事物與當前的事物,就是身體的享樂,如飲食、自然繁衍、財富與榮譽。現在,這些事物若被完全關注,就會使我們背離對超自然事物的愛與追求。誠然,這些事物本身是好的,而那引導我們的自愛……
對他們而言,這在自然本性上是好的;然而,儘管它在自然本性上是好的,但當對這些事物的愛摧毀了對神的愛時,它就成了道德上的惡。如果我們缺乏恩典,這種情況必然會發生。我們對自己和外在事物的愛,若沒有恩典的引導與指引,必然會變得過度。神學家之間有一條準則:「若本該有的不在其中,那麼不該有的必然會取而代之。」(Si non inest quod inesse deberet, necessario subit quod non inesse deberet)。當一種匱乏臨到一個主動的受造物(如人的靈魂)時,必然會導致其運作上的混亂與失序。從空氣中抽走光,它必然黑暗;當太陽落下,必然是黑夜。若恩典被抽走,情況亦是如此。恩典的偉大工作,是使神成為我們最終的目的與至善。如今,這最終目的既已改變,人的一切必然陷入混亂。為何?因為最終目的乃是「最普遍的原則」(principium universalissimum),是一切道德完善所依賴的根本。試看,亞當與夏娃在吃了禁果後,失去了神的形象,變得污穢,我們也是如此。為何?是神將污穢與骯髒注入他們裡面嗎?還是那果子有什麼毒性?不;是他們的最終目的改變了,而這正是貫穿我們一切行為的偉大原則;當我們的目的改變,一切便趨於混亂。他們背離了神——那位他們先前視為至善與最終目的的神。我說,他們背離了神,將神視為嫉妒、虛假、對他們心懷惡意者;並在魔鬼的煽動下,轉向受造物以尋求幸福,這違背了神明確的旨意與命令。正如第一個人被感染,所有人都完全墮落了,因為罪始終在於從神轉向受造物(參耶利米書二章13節;提摩太後書三章4節)。隨著我們目的的改變,一切道德上的良善皆喪失了,因為所有的手段都從屬於最終目的,並由其決定。如今,若沒有恩典,必然會是這樣:人會轉向受造物與身體,以及隨之而來的便利與舒適;身體的利益與關切被立起來取代了神。因為靈魂雖然來自更高的世界,卻很快忘記了其神聖的起源;當它被置入身體,便順應了身體,只依附於可見與屬物質的對象。正如水被倒入方形容器便呈現方形,倒入圓形容器便呈現圓形,靈魂被注入身體後,便受其引導,將其一切官能與運作都調整為服務身體的福祉。這便是我們無知、靈魂厭惡聖潔、食慾放縱以及傾向感官事物的由來。簡言之,沒有恩典,人的心思便會盲目地追逐世俗的虛榮。正如水流向它能找到通道的地方,人的靈魂因缺乏神的形象,便找到了一條通往屬世事物的通道,並在那條路上奔流而去。
二、人既因自然的傾向而如此敗壞並傾向世俗對象,也因根深蒂固的習慣而如此。我們一出生就追隨感官的慾望,人生的頭幾年完全受感官支配;感官的快樂與我們一同出生、一同長大,並深深銘刻在我們的本性中;藉著在世上不斷地生活、與物質對象打交道,這種污點在我們身上加深,使我們更深地染上並定型於世俗的框架中,我們一生都在追求榮譽、利益與享樂,這取決於我們身體的特定氣質與我們利益的走向:耶利米書十三章23節:「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若能,你們這習慣行惡的便能行善了。」習慣是另一種本性,極難擺脫。我們從經驗中發現,我們越習慣於某種生活方式,就越喜愛它,要戒除它就越困難。每一個行為都使靈魂傾向於形成習慣,而在習慣或習性產生後,每一個新的蓄意行為都會增加一種僵硬的傾向,或使習慣所處的官能產生偏轉;這種惡習持續的時間越長,我們就越容易被與之相符的試探所擄去,也越難轉向相反的方向。這種在屬肉體道路上的意志僵硬,正是聖經所稱的「心硬」與「石心」,因為人被這些習慣所網羅;而在所有的習慣中,貪婪或世俗化是最危險的。為何?因為這是一種在世上更有「信譽」、更少被視為恥辱的罪,它會在靈魂中不斷倍增其行為,並不停地運作:「心中習慣了貪婪」(彼得後書二章14節)。
那麼,這些私慾既然從我們嬰兒時期就與我們一同出生、一同長大,它們便主張擁有優先權。宗教,那是後來才來的,發現我們已經有了偏見,並被其他傾向所先入為主,由於長期的習慣,這些傾向不易被打破與擺脫;正如在試煉中,每當我們被呼召,或開始致力於生命之道時,我們就會輕易地感受到這種心的僵硬與頑梗,它使我們轉向了另一條路。
第三,心既如此深深地投入於屬世的事物,或卑賤與屬地的東西,它就無法專注於屬靈與屬天的事物;因為大衛在此將這些事物視為不相容的:「求你使我的心趨向你的法度,不趨向貪婪。」如果心沉溺於世俗事物,它必然會背離神與祂的法度;因為心對任何一種罪的習慣性傾向,都與恩典或對神旨意的徹底順服不相容。心所傾向的,就佔據了寶座。如今,當我們尋求恩典時,問「我有沒有恩典?神的工作是否在我心裡?」問題不在於心裡有多少神的成分,而在於那屬於神的成分是否佔據了寶座。最邪惡的人心中也有神的成分,而最好的人心中也有罪的成分;因此,哪一方是主導?哪一方是靈魂習慣性與支配性的傾向?什麼佔據了統治地位?「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馬書六章14節)。什麼佔據了心的優勢?雖然良心可能站在神這一邊,就像在一個惡人身上也可能強烈地表現出來,但我們靈魂的傾向究竟在哪裡?正如一切罪在其掌權時都與恩典不相容,屬世的情慾更是如此:馬太福音六章24節:「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等等。這就像一個人同時看兩個方向一樣不相容。迦勒底語譯本在這一節經文「使我的心趨向你的法度」上,讀作「而不趨向瑪門」。你不能同時趨向神與瑪門:約翰一書二章15節:「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世界將人從對神的愛與對祂的事奉中拉走,而對屬世事物的勞碌使我們變得遲鈍,阻礙我們尋求永恆的事物;我們越是增加對世俗事物的愛,就越失去對未來與屬靈事物的品味。經院哲學家論到世俗化時說,它最能將我們從作為最終目的與至善的神那裡拉開,使我們依附於受造物;因此它被稱為「淫亂」與「偶像崇拜」:淫亂(雅各書四章4節),因為它將我們的愛、喜悅與滿足從神那裡拉走;偶像崇拜(歌羅西書三章5節),因為它轉移了我們的信靠,將其置於財富與屬世的事物上。貪食者或感官主義者的愛從神那裡撤回,因此他的肚腹被稱為他的神(腓立比書三章19節)。解釋上來說,一個人的神就是他行為的最終目的,也是他所有思想、情感與努力最集中的對象。然而,貪婪不僅是一種屬靈的淫亂與姦淫,它將我們的情感從神那裡拉開,更是偶像崇拜。考慮到我們在聖約中的關係,這是屬靈的姦淫;而在此之上,它是偶像崇拜,因為人們認為,除非擁有大量的這些外在事物,否則他們永遠無法幸福,也無法擁有任何舒適的生存。
第四,這種心境若不被神的恩典所改變,就無法被修正。為何?因為我們裡面沒有任何原則可以改變這種框架,或使我們對現狀感到不滿,以至於去尋求其他事物,也沒有任何原則可以打破我們自然與習慣性傾向的力量。有三件事阻礙了心向神的轉變。
- 有本性,它完全引導我們去取悅肉體,並過度地尋求身體的益處。如今,本性無法超越自身,並將自己決定於其領域與範圍之上的事物;正如哲學家論到水時所說,它無法被強迫流向高於其源頭的地方。我們的行為不能超過其原則,即自愛。但除此之外,
- 還有加於本性之上的習慣,這使它更加僵硬與頑固;因此,即使假設良心意識到我們的錯誤與糟糕的選擇,並且有人向我們提出一些重大的考量——正如很容易證明永恆的事物遠勝於暫時的,屬靈的事物遠勝於屬肉體的——如果良心進來,呈現出我們所處的糟糕狀態,但因為我們心的平衡習慣性地將我們帶向另一邊,我們就不會趨向神,或趨向永恆生命的關切;因為僅僅靠論證是無法做到的。在一對天平中,即使砝碼相等,但如果天平本身不平衡,也可能造成錯誤;所以,即使論證再有力,如果稱量它們的心習慣性地被肉體短暫與匆忙的快樂所吸引與帶走,唉!這些東西對我們的影響與觸動,將遠勝於我們透過與神相交所能享受的那些純潔、永恆的快樂。按理說,較小的善不應優先於較大的善;而世俗的快樂,不僅卑賤且充滿渣滓,而且短暫易逝,是我們許多罪惡的根源,這些不應優先於永恆的幸福。但我們的悲慘之處在於,雖然那些影響我們的情慾在本身較小,但我們對它們的習慣性傾向與習性卻更大。看哪,就像在一對天平中,即使一邊的重量較小,但如果天平不平衡,如果橫樑的一邊比另一邊長,那麼長橫樑上較小的重量就會壓過短橫樑上較大的重量;所以,當靈魂被惡習所扭曲,心更傾向於屬世事物而非屬靈與永恆事物時,必然需要有來自上面的力量來決定我們。人的心永遠無法被轉向,直到主加上祂恩典的幫助。
- 有神的咒詛,或懲罰性的心硬。因為正如本性長成習慣,我們罪惡的習慣激怒了神,祂便收回了那些本可改善我們狀況的普遍恩典影響,並在公義中任憑我們的心隨從自己的傾向;何西阿書四章17節:「以法蓮親近偶像,任憑他吧!」詩篇八十一篇12節:「我就任憑他們心裡剛硬,隨自己的計謀而行。」因此,我們不再像以前那樣頻繁地受到良心的責備與刺痛、警告與善念。「任憑他吧」;天意,任憑他吧;良心,任憑他吧;罪人被留給了自己的意志。因此,這一切工作仍歸於神,唯有祂有赦免的權柄,有醫治我們心靈疾病的大能;祂有權柄除去那審判性的心硬,祂作為審判者可能會繼續將其加在我們身上,而聖徒們在這些禱告詞中祈求除去它:「求你使我的心趨向你的法度」等等。同樣,祂也有能力除去我們裡面那種自然的與習慣性的心硬,「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箴言二十一章1節),祂能像開鑿溝渠後水流隨之而行一樣,輕易地將我們引向良善。但在這種情況下,還有什麼需要爭辯的呢?大衛在這裡說:「主啊,使我的心趨向你的法度」;列王紀上八章58節:「願耶和華我們的神與我們同在……使我們的心歸向他,遵行他的一切道,謹守他誡命。」唯有神的工作能將彎曲的棍子向另一邊扳直。但你可能會說,這項工作有時被歸於人;例如,本篇詩篇第112節:「我的心專向你的律例,永遠遵行,直到末了」;以及約書亞記二十四章23節:「你們要將心歸向耶和華以色列的神。」
我回答:這些地方只是指出了我們從屬的運作,或者說是我們這一方自願的行動與決心。當神已經將我們扳直並使我們趨向遵行祂的旨意,當神已經使我們的愛開始運作,並使我們平衡於屬靈與良善的事物時,我們便趨向了,我們便將心轉向了這條路。因此,所有這些表達並不意味著人這一方有同等的運作,而是從屬的運作。
第五,在這種改變中,對屬肉體虛榮的舊傾向被削弱了,我們被賦予了一種新的傾向與心境。心從對卑賤對象的愛中被拉出來,然後固定在良善的事物上:申命記三十章6節:「耶和華你神必將你心裡……的污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首先,有一個割禮,即削去心的屬肉體性;然後是對神真誠的愛。同樣,以西結書三十六章26、27節:「我也要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首先,意志與情感的頑梗被移除了,然後我們被賜予了一顆心,它是溫順且易於接受恩典目的的。首先雜草被拔除,然後我們被完全種植上正確的種子。或者說,首先我們「脫去舊人」,然後「穿上新人」(以弗所書四章22、23節)。那種與生俱來的敗壞,隨著我們脫去舊的腐朽衣裳而穿上新衣,正日益被消除。
第六,當我們的心如此改變後,它們隨時都容易回到舊的傾向與偏見中。因為大衛,一個重生的人,他這樣對神說:「求你使我的心趨向你的法度,不趨向貪婪。」他發現自己的心又在彎曲與扭曲,意識到這種疾病,便向神抱怨。在神最好的兒女身上,那種向惡的傾向並沒有完全消失,除非神不斷地吸引我們跟隨祂,否則它還會回來。新婦說,雅歌一章4節:「願你吸引我,我們就快跑跟隨你。」基督的新婦,那些已經進入與祂相交的人,他們說:「吸引我。」這不是一次性完成的工作,而是需要在靈魂中經常更新與重複的;因為我們裡面還殘留著一些對神自然的背離,以及對祂話語之軛的敵意:加拉太書五章17節:「情慾和聖靈相爭。」我們裡面有兩個活躍的原則,它們總是在彼此爭戰。因此,不僅起初需要被趨向並被吸引向神,我們還必須一次又一次地來到祂面前,每日祈求祂繼續保持我們心的方向正確,並削弱屬肉體的情慾,使我們能思念更好的事物。
應用一:此應用的目的是在教義上糾正你們,關於恩典的必要性,以帶領我們進入遵行神旨意的狀態;因為有些人口頭上承認恩典的必要性,但在行為上卻使其歸於無效。
伯拉糾(Pelagius)起初將一切歸於本性,不承認神聖恩典的必要性;但當這種傲慢的教義遭到反對時,他便將本性稱為恩典;當這種欺騙被揭穿後,他便不承認除外在教導或外在啟示的益處之外的任何恩典,認為人可以藉著神的話語知道並被提醒自己的義務。在進一步被逼迫下,他承認了赦免的恩典,認為在人能做任何蒙悅納的事之前,必須先有罪的赦免,然後他就能完美地順服神。但這還不夠,他又承認了另一種恩典,即基督的榜樣,它既確保了我們的規則,又鼓勵了我們的實踐;因此,他將基督的恩典不是建立在祂聖靈的隱秘功效上,而僅僅建立在基督的榜樣上。但在進一步被逼迫承認那種內在恩典時(我是指他的追隨者),他們將其歸結為理智的啟蒙,或某種道德上的勸說,藉著可能的論證來激發意志;而這並非絕對必要,僅僅是為了促進,就像馬對於旅程一樣,否則人本可以步行。唉!但「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羅馬書八章3節)。但這一切都遠不及那必要的屬神恩典。
如今,還有其他人承認神恩典的隱秘影響,但使人的意志成為與神同等的因;即神提出對象,提出誘導性的考量,給予一些遙遠的力量與幫助;但人的意志仍然有一種中立性,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去接受或拒絕。除了這一切之外,還有聖靈對意志的一種支配性功效或真實影響,藉此意志被無誤且確定地推動,去與神所提出的事物相契合。神的工作是有效且決定性的,不留給人意志去選擇或拒絕的自由,而是人被神的恩典所決定、趨向並實際地平衡於良善的事物。
應用二:勸勉你們將這些事放在心上。(1) 要意識到你的情感對屬世對象的強度與影響;工作從那裡開始。直到我們看見了疾病,我們才不會關心尋求補救。大衛雖然重生,也注意到了他心中一些屬世的傾向;如果我們觀察自己的心,也會發現如此。保羅在肉體的殘餘下嘆息,我們也應當在罪的束縛下嘆息。(2) 然後向主哀求,「我像不慣負軛的牛犢」(耶利米書三十一章18節),哀求這種心的僵硬,以及罪的詭詐,使我們被迷惑,完全趨向於惡。(3) 並觀察這種情感強度的減弱,以及你的靈魂從這些慾望中斷奶;因為當我們開始品味其他事物,並有靈魂趨向於屬天與屬靈事物的傾向時,恩典的工作就在進行:「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4) 然後勸勉你們對自己的心保持永恆的警醒,不要再回到舊的傾向與偏見中;因為如果我們不嚴加看管,並將我們的情感提升到上面的事物——神所在之處,以及基督坐在神右邊之處——它們肯定會這樣做。
[1.] 藉由罪惡的手段獲取財富;例如說謊、欺詐、壓迫、褻瀆主日、欺壓貧寒、隨從肉體的妥協,或任何其他類似的不義或邪惡的獲利手段。當人的慾望強烈地追求目標時,他們便不擇手段:箴言二十八章 20 節:「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他們跨越籬笆與溝壑,無視誠實與良心的所有約束,只為達成目的。他們的一切努力皆以利益為導向,因此不與良心商量,只與利益掛鉤;如此便成了對神的背信棄義、對父母的不孝、對官長的不服從、對同儕的不忠實、對下屬的無慈悲,只要能在世上發達,他們不在乎傷害任何人。
[2.] 縱使未達不義之程度,這種貪婪仍顯露於過度的勞碌中,當人的努力被不合理地加倍,以致損害了身體與靈魂。就損害身體而言,請看聖經如何描述他們:詩篇一百二十七篇 2 節:「你們清晨早起,夜晚安歇,吃勞碌得來的飯,也是枉然」;詩篇三十九篇 6 節:「他積蓄財寶,不知將來有誰收取。」藉由啃噬心靈的憂慮:傳道書二章 23 節:「他日日憂慮,他的勞苦成為愁煩,連夜間心也不安」;傳道書四章 8 節:「他的勞碌沒有窮盡,他的眼也不以財富為足。」人充滿了啃噬心靈的憂慮、折磨人的不安念頭,因而「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六章 10 節。財富被比作荊棘,不僅是因為它會擠住好種子,更因為它像荊棘一樣將我們刺透,對貪婪之人而言,財富成了令人煩惱的安慰。而當心靈被財富壓垮並變得麻木時,這便損害了靈魂:路加福音二十一章 34 節:「你們要謹慎,恐怕因貪食、醉酒,並今生的思慮累住你們的心。」心靈被重擔壓迫,以致對屬靈事物失去了生命力與活力,反而變得不信且心硬。追逐世界使我們變得麻木,這些荒謬且急切的追求耗盡了我們情感的力量,以致神與宗教被擠到一邊,得不到應有的尊重;瘦弱的牛吞吃了肥壯的牛,夏甲取代了撒拉被趕出門外。這就是藉由不義手段貪婪獲取,以及過度使用合法手段以致壓迫身心的表現。
- 另一種發現貪婪的方式是卑劣的扣留:箴言十一章 24 節:「有施散的,卻更增添;有吝惜過度的,反致窮乏。」這種在守財上的貪婪,部分顯露於:
[1.] 吝嗇地分配我們的資產,或拒絕給予自己與他人應得的救濟。對自己:傳道書四章 8 節:「他竟使自己得不著福樂」;也就是今生的安慰。但主要是拒絕給予他人應得的救濟,這是我們的信仰經常敦促我們去做的義務:路加福音十二章 33 節:「變賣你們所有的賙濟人,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囊,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就是賊不能近、蟲不能蛀的地方。」我們應當散發而非囤積。證明我們不貪婪,並使我們遠離此罪及其他罪惡污穢的唯一方法,就是多多行善,分給有需要的人:路加福音十一章 41 節:「只要把裡面的施捨給人,凡物於你們就都潔淨了。」這會帶來祝福,並洗淨靈魂因擁有世俗之物而暗中沾染的污漬,正如我們數錢時手指會被弄髒一樣。然而,當人們在這方面退縮,要他們為神的使用拿出一點錢,簡直像割肉一樣痛苦,當他們對他人的苦難關閉憐憫的心腸時,這就是不合宜的扣留。
[2.] 我們不願為了良心的見證而捨棄這些財物。當我們像約瑟一樣受到試煉,為了持守良心而必須失去外衣——我的意思是,為了不與人同流合污而必須捨棄這些外在之物時;當面臨這種試煉,那些寧願扣留財物、能對神賦予的良心責任妥協的人,便犯了此罪:提摩太後書四章 10 節:「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我去了。」噢!這是一種強大的滲透力,往往進入那些自稱信仰宗教之人的心中,以致他們無法為神拒絕任何微小的便利。但相反的情況見於那些聖徒,他們「甘心忍受家業被搶去,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在天上」,希伯來書十章 34 節。
[3.] 當我們不願以順服神護理的方式捨棄這些財物時,這罪再次顯露。對世俗損失的悲傷顯示這些事物已佔據了我們太多的愛。如果我們在擁有它們時「歡喜,好像不歡喜」,那麼我們在失去它們時也會「哀哭,好像不哀哭」,哥林多前書七章 31 節。這兩者是連結在一起的,因為前者為後者鋪路。我們也發現另一對連結:彼得後書一章 6 節:「有了節制,又要加上忍耐。」在運用世俗事物上有節制與中庸之處,就會有忍耐,即在失去它們時對神的順服。他失去它們時沒有悲傷,因為他擁有它們時沒有愛。我們苦難的程度源於我們對這些事物的愛慕。如果我們對世俗的安慰看得更輕,捨棄它們就不會那麼令人痛苦。悲傷永遠是愛慕的標誌:約翰福音十一章 34 節,「耶穌哭了」;然後他們說:「你看他愛這人是何等懇切!」當我們在捨棄外在事物時被巨大的悲傷與煩惱所震驚,可以說:「你看我們愛它們是何等懇切。」我們的心並未達到應有的超然。所有心靈困擾的根源都在於我們無節制的愛慕。除去這一點,我們將能過上何等安舒的生活!
其次,我要說明它如何阻礙我們順從神的見證。我將透過以下論點來證明。
- 它使靈魂傾向並傾斜於一切邪惡,去破壞神的每一條誡命與律法:提摩太前書六章 10 節:「貪財是萬惡之根。」讓貪財進入心中並在那裡作王,人便不會拒絕任何罪惡,正如屈梭多模所言,他成了魔鬼現成的獵物;這樣的人只是在等待試探,好讓撒但引誘他犯下這樣或那樣的罪:彌迦書二章 2 節:「他們貪圖田地就佔據,貪圖房屋就奪取。」首先他們貪圖;讓這慾望佔據心靈,人將無所不為,並爆發出一切不合宜的行為。讓猶大習慣於錢囊,並以能從師傅身上獲利這種令人愉悅的假設來迷惑自己的思想,他很快就會來到「你們願意給我多少?」的地步:你們願意給我,我就把他交給你們?他很快就會出賣主。基哈西,讓他貪圖賞賜,他就會羞辱神,並在那個高貴的敘利亞人、那個新歸信者面前放上絆腳石:「現在豈是受銀子……的時候呢?」讓亞干的心因看見財物而受到一點挑逗與喜悅,他就會竊取金子與巴比倫的衣服。只要跟巴蘭提到金銀,他就會違背良心咒詛以色列,他會冒險,儘管有天使在路上阻擋他。讓亞哈對拿伯的葡萄園動了念頭,他很快就會同意拿伯的血被流。亞拿尼亞與撒非喇,讓他們看看自己捨棄了什麼,讓貪婪佔據他們的心,他們就會私自留下獻給神的一部分。西門·馬吉斯會否認信仰,重回他舊有的巫術,好讓他成為某個大人物。因此,沒有任何罪,無論多麼污穢,貪婪都能使其顯得合理,並使其與人的良心和解。
- 正如它使靈魂傾向並傾斜於邪惡,它也使我們在一般呼召與特殊呼召中無法事奉神。
在一般呼召中,它使我們無法事奉神。為什麼?因為它破壞了順服的原則,與順服的本質相悖,並且輕視了順服的獎賞。
[1.] 它破壞了順服的原則,即對神的愛。這是約束我們、使我們在事奉神時充滿生命力與甘甜的動力。然而,約翰一書二章 5 節:「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它破壞了應當在順服中驅動我們的原則。
[2.] 它與順服的本質相悖,即神的誡命。神的誡命與瑪門是相對立的,馬太福音六章 24 節。神的誡命是什麼?神說:憐憫受苦者,救濟困苦者,為良心冒險,將天國放在首位,用你最珍貴的愛慕、最懇切的勤奮去尋求它。瑪門說什麼?吝嗇你的資產,盡可能地追逐世界,不擇手段,說謊、偷竊、發誓、背誓、順從人的私慾,這樣你就會富有。現在你們看見了,受瑪門統治或受對世俗財富無節制之愛所左右的人,永遠無法事奉神;他成了另一個主人的奴隸;他愛財富勝過一切,他信靠財富勝過神的護理,他事奉財富勝過事奉神自己。雖然他的舌頭不敢說地上的東西比天上的好,說今生的事物比神的恩寵好,但他的生活卻這樣說;因為他更多的心思與憂慮都花在這些事情上。簡而言之,它不僅使你無法履行一項義務,而是使你無法履行我們所需的一切義務。你們知道,神的律法要求對神、對鄰舍、對自己保持尊重。現在,一個瑪門的奴隸,被對世俗事物的愛所征服,否認了對神應盡的責任——他的信靠、他的愛、他最珍貴的愛慕。他否認了鄰舍所需要的,也否認了對自己有益的。他對神忘恩負義,對鄰舍無慈悲,對自己殘忍。
[3.] 它輕視了順服的鼓勵,即神的獎賞,因為它削弱了我們對未來的盼望,並使心靈消沉,不再仰望屬靈與天上的事物。他們為了一碗紅豆湯而輕看長子名分;當他們被邀請參加婚宴——神在福音中為我們預備的珍貴事物時,他們卻優先選擇自己的田產、牛群與買賣。正如它使我們無法履行一般呼召的義務,它也使我們無法履行特殊呼召與關係的義務。對世界的愛將使一個人完全不適合擔任官長、牧師、家主或任何類似的職位。在官長職位上,什麼樣的人有資格擔任?出埃及記十八章 21 節:「敬畏神、誠實無妄、恨不義之財的人。」讓貪婪佔據心靈,它會使人行事卑劣、膽怯、心胸狹窄。甚至為了半塊餅,那人也會犯罪。看看牧師,如果他的心被對世俗事物的愛所佔據,他會成為一個多麼卑微、唯唯諾諾的牧師?因此,這是對他個人的資格要求:提摩太前書三章 3 節:「不貪財。」讓牧師貪圖利益,會使他變得卑劣、低俗、諂媚、粉飾太平,為了討好人,比起拯救靈魂,他更在意自己的利益與獲利。對於他的工作也是如此:彼得前書五章 2 節:「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一個沒有其他目標與動力,僅僅是為了自身利益的牧師,他的事奉將是多麼低劣與平庸!如果這是他承擔該呼召的主要動機,也是他履行該呼召義務時的主要鼓勵,那麼人們將如何竭力討好人,特別是權貴,並扭曲自己以適應他人的情緒與私慾!如果他是像巴蘭那樣「貪愛不義之工價」的人,他會在神所祝福的地方咒詛。神說,這是一種強大而專橫的私慾:「你們為了一把大麥和幾塊餅,竟在我民中褻瀆我,對那不該死的人說謊,使他不死;對那不該活的人說謊,使他活著?」那時,你們會看到他們抨擊良善,硬化邪惡,順應世界的風氣。在其他呼召中也是如此。如果一個人被呼召成為家主:箴言十五章 27 節:「貪戀財利的,擾害己家。」這個人對他的僕人與周圍的人將是多麼大的麻煩與重擔!他在那種關係中又如何能榮耀神呢?不僅如此,在所有其他崗位上,這將使他成為一個壓迫人的地主、一個虛偽的商人、一個糟糕的鄰居;因此,它是人類社會的瘟疫與禍根。這樣你們就看見了,它如何使我們在一般與特殊呼召中都無法事奉神。
- 它阻礙了我們領受恩典與那些本應使我們變得更好的改革媒介。它使我們對任何為神與來世之事所說的教導充滿偏見:路加福音十六章 14 節:「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帶著任何嚴謹與聖潔的教義前來,若這教義要求人們追求來世的利益,他們就會嗤之以鼻。如果神的話語稍微激動我們,使我們對永恆的景況感到焦慮與深思,荊棘——即今生的思慮——就會擠住好種子,馬太福音十三章;它扼殺了我們的確信,同時用憂慮分散我們的注意力,使我們不再思考未來的事。如果一個人開始做一些外在的善事,它很快就會使他厭倦宗教與履行其中的義務:阿摩司書八章 5 節:「月朔幾時過去,我們好賣糧呢?安息日幾時過去,我們好賣麥子呢?」他們認為花在神身上的時間都是浪費。正如塞內卡對猶太人的評價,他們是一個愚蠢的民族,因為安息日而浪費了生命中整整七分之一的時間;所以他們認為所有的安息日時間都是浪費。不僅如此,它還會使人在履行義務時分心:以西結書三十三章 31 節:「他們口多顯愛情,心卻追隨財利。」它在我們的禱告中穿插雜念,世界總會悄悄溜進來;當我們向神獻上香時,我們會將世俗思想的硫磺與火石混入其中;我們的心思將被世俗的計畫所佔據;然後它會扭曲我們所做的善事,正如他們為了餅而跟隨基督,約翰福音六章。它將宗教變成了「販賣的技藝」(venale artificium),一種賴以生存的交易。如果他們做善事,那是為了世俗的目的;他們將虔誠變成市場,正如示劍人願意受割禮,因為那樣他們的資產與牲畜就會歸於我們。
應用一:它告知我們貪婪的邪惡。大多數人會以溫和的譴責來對待它,說:「某某人是個好人,只是稍微世俗了一點」,彷彿這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不僅如此,他們還傾向於讚賞那些被貪婪污染的人:詩篇十章 3 節:「貪財的,耶和華所厭惡。」在他們眼中,那些不擇手段獲取榮譽與財富的人,才是唯一精明且認真的人。這是一種卑劣的罪,儘管世人並不相信。顯然,我們對它的看法太過溫和,因此沒有警惕並與之抗爭。縱慾者在他人面前感到羞恥;但在許多方面,貪婪比揮霍更糟糕,因為它不是由身體的失調所引起,如酗酒與淫亂,而是由心靈的敗壞所引起;當其他罪惡衰退時,貪婪卻隨之增長;它是一種無法治癒的浮腫病,路加福音十二章 15 節。這句話被重複以加強語氣。基督不僅說「要謹慎」,還說「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那些更粗俗與感性的罪更容易被發現,罪人也更容易被挽回;但這是一種隱秘的罪,它使心靈背離神,並在靈魂中不斷運作。看哪,正如聖經告訴你們,為了使你們對魯莽的憤怒保持警惕,說那是殺人,約翰一書三章 15 節;同樣地,為了使你們對避免貪婪保持警惕,聖經告訴你們它是拜偶像;這難道是小罪嗎?什麼,去設立另一個神?你們是誰,竟敢在懷中包藏如此巨大的邪惡,卻認為這沒什麼大不了?你們要廢黜那創造你們的神,並設立另一個來取代祂嗎?當你們對祂做出如此卑劣的褻瀆時,你們怎能指望祂繼續對你們好呢?這是姦淫;這是對你們婚約的破壞。你們在洗禮中應許棄絕世界,並將自己獻給祂的事奉,難道你們要珍視那淫亂與不忠的愛慕,使你們在神的位置上轉向世界嗎?我們對這種罪的看法再壞也不為過。
應用二:如果貪婪是阻礙我們持守神見證的巨大攔阻,那麼讓我們省察自己,我們是否犯了此罪?迷戀受造物,以及對感官事物無節制的愛慕,是一種自然的、遺傳性的疾病,比我們意識到的更普遍:耶利米書六章 13 節:「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一味地貪財。」這是原罪的遺留,在敬虔人身上也部分存在,儘管它不在他身上作王;在敬虔人的心中有太多這種世俗的卑劣傾向。不僅如此,那些看起來最遠離它的人也可能被它污染。一個揮霍無度、在私慾上足夠浪費的人,在善事上卻可能吝嗇;所以他是貪婪的;正如那個每天奢華宴樂卻拒絕給拉撒路一點碎渣的財主,路加福音十六章 19-21 節。那些對自己沒有什麼宏大目標、沒有貪婪急躁慾望的人,卻可能對他人的增長充滿嫉妒,看到他們興旺就感到煩惱;可能他們沒有能力或機會為自己做什麼,卻對他人的增長懷有惡眼。大多數人對世界更勤奮,而在屬靈事務上卻懶散輕忽;這證據已足夠了。有些人並不貪婪,但他們太吝嗇了。可能他們不尋求更高的地位,但他們對目前的安慰太過沉迷。那個打扮自己、在驕傲與私慾上隨意揮霍的紈絝子弟,可能會暗自竊笑說:「我沒有這種邪惡」;然而他的心渴望著餵養他的過度、華麗與驕傲。貪婪可以被當作僕人來招待,即使它沒有被當作主人來招待;被當作僕人來提供油與燃料,使其他罪惡燃燒。因此,讓我們看看我們是否真的沒有犯這種罪?
- 它可透過頻繁的思想來發現,這是靈魂真正的產物,並揭示了心靈的狀態;思想或是透過沉思,或是透過籌劃。透過沉思,當我們的心思只圍繞著地上的事物,並且帶著一種愛好與甘甜:腓立比書三章 19 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一個人獨處時想什麼、在群體中說什麼,這將顯示他心靈的狀態。當人們想著世界、談論世界時,他們的心就在他們的財寶所在之處,馬太福音六章 21 節。不僅如此,當他們在敬拜神時無法將自己從這些思想中抽離出來;他們的心在貪婪中離去,以西結書三十三章 31 節。或者透過籌劃:以賽亞書三十二章 7-8 節:「高明人謀劃高明事……但高尚人謀劃高尚事。」靈魂的審議與辯論揭示了它的狀態。一個屬肉體的心完全沉浸在屬肉體的計畫中,正如那個財主愚昧地與自己對話。當人們在構建無窮無盡的計畫,憂慮與操心,不是如何變得良善與蒙恩,而是如何在世上變得偉大與高貴時,他們就顯露了世界的靈。
- 正如透過思想,也透過燃燒與急切的慾望;它們是靈魂的脈搏。正如醫生透過食慾來判斷,你們也可以透過慾望來判斷。一種屬靈的浮腫病或無法滿足的口渴,證明了一個失調的靈魂,當你們像螞蝗的女兒一樣,不斷呼喊:「給呀,給呀」,卻永遠不滿足,必須擁有更多。
- 透過你們的生活與行為過程,以及你們努力的一致性。我們如何知道誰是神所厭惡的貪婪之人?路加福音十二章 21 節:「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一個總是增加資產,卻從不關注靈魂,不追求在恩典、屬靈經歷與善行上富足的人——這在該處主要指在神面前富足——一個不將神的國放在首位的人,因為你最愛什麼,你就會尋求什麼,你就會最謹慎、最勤奮地去獲得它。那麼,當你們只是順便想到屬靈事物,在尋求與探究神、用恩典裝備靈魂、獲得確定的天國盼望方面非常輕忽,並且不為內在的人尋求優勢時,這種邪惡的傾向已經強烈地侵蝕了你們,那時你們就永遠無法事奉神。
應用三:敦促你們警惕這種巨大的罪;如果你們想治死它,就要治死它的根源,即不信與不滿。
- 對神護理的不信。你們這些認為除非擁有更多世俗財富就無法過好日子的人,這使你們陷入憂慮,如果你們沒有這些,就看不出你們與家人如何能得到供應;治癒它。如何治癒?透過神的應許:彼得前書五章 7 節:「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他顧念你們。」難道你們不能憑藉應許的保障來信靠神嗎?當主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時,難道你們不能繼續行善嗎?透過觀察神護理的慣常過程來治癒它。神供應小烏鴉,祂給百合花穿衣。這是基督的論點,難道祂對烏鴉會比對孩子更仁慈嗎?難道祂對一朵花會比對一個兒子、一個與祂立約的人更關心嗎?透過神聖的準則與考量來治癒它。記住一切都取決於神的祝福:路加福音十二章 15 節:「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我們該怎麼做?「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唉!一切都在神的手中,包括生存與福祉、生命與資產,以及其他一切事物。神很快就能摧毀豐盛,也能在最深切的匱乏中救濟我們;祂能在你們極度貧窮中給予你們充足,哥林多後書八章 2 節。如果你們繼續憂慮、操心並為自己築巢,神可能會帶走你們,或點燃你們的巢。一點點就足以帶我們進入天國;當我們的慾望適度時,神絕不會失敗:箴言十六章 8 節:「多有財利,行事不義,不如少有財利,行事公義。」
- 對於對自己份額的不滿,為了不讓你們總是渴望更多,請默想世俗事物的卑劣與虛空。它們只是用虛假的表象欺騙我們;它們不能給我們任何真正的心靈喜樂、良心平安或對未來邪惡的保障;它們不能給你們身體的健康,也不能使你們的壽數增加一刻,也不能為你們的生命增加一天。那麼,我們應該為了虛假的表象而擾亂自己嗎?當它們在死亡時刻對我們毫無用處時,獲取時何必如此勞苦,失去時何必如此恐懼?當你們最需要力量與安慰時,如果它們還能陪伴你們這麼久,所有這些事物都會讓你們變得無助、無依。不僅如此,這樣推理:資產越多,危險越大,你們肩上的責任越重。更大的門只會開啟更大的憂慮。有更多的義務、更多的危險、更多的網羅、更多的試探。當你們擁有更多時,你們將更難得救。這是真理之主所宣告的真理,即「財主進天國是難的」。要保持肉體的秩序、在神的道路上正確引導我們的靈魂,將會更加困難。如果你們一定要貪婪、勞碌與憂慮,你們是被呼召去追求更好的事物:約翰福音六章 27 節:「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切切地求那更大的恩賜」,哥林多前書十二章 31 節。要像其他人對世界那樣熱切地追求恩典。如果一旦你們熟悉了這些更好的事物,情況就會如此;你們絕不會為了世界的荒蕪荒原而離開恩典公平且新鮮的草場。如果一旦你們嘗到了屬天事物的甘甜,那麼就讓狗去爭搶骨頭與殘渣吧;你們有隱藏的嗎哪可以食用,有神愛的感受可以追求,有永恆榮耀的盼望可以用來安慰你們的靈魂。如果一旦你們嘗到了這些永恆的財富,你們就會這樣做:提摩太前書六章 10-11 節,有許多人「貪戀錢財,就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但你這屬神的人,要逃避這些事,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讓那些以這裡為份與幸福的世人去爭搶這些事物吧;但你們,自稱是神兒女的人,要追求聖靈的一切恩賜與果子;讓那成為你們神聖的貪婪,在這些事情上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