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耶和華啊,求你叫我遵行你的命令,因為這是我所喜樂的。——第35節
大衛在前幾節經文中祈求光照,現在則祈求遵行這光的力量。我們不僅需要光來認識道路,更需要一顆心來行走在其中。指引是必要的,因為我們心思的盲目;而恩典的有效推動是必要的,因為我們內心的軟弱。僅僅對真理有單純的觀念,若不擁抱並追求它們,是無法滿足我們義務的。因此,我們需要神雙重的幫助;心思必須被光照,意志必須被推動與傾向。基督徒的工作不在於深奧的推測,而在於實踐的高度。神聖恩典的卓越之處在於,神先教導當做什麼,然後使我們去行所教導的事,「叫我遵行你的路」等等。
這裡有大衛的禱告,以及一個用以加強禱告的論據。
- 他的禱告:叫我遵行你的命令。
- 他的論據:因為這是我所喜樂的。
這論據取自他對神道路的喜樂。這個論據可以被視為提出請求的理由,或是神應允請求的理由。
- 作為祈求的理由。那些心志在於順服的人,會懇切祈求恩典以合宜地執行。現在,大衛說,我不願這請求被拒絕,因為這是我唯一的喜樂,就是遵行你的旨意。
- 作為應允的理由。在這裡,他可以被視為在陳述他的需要與希望。他的需要;雖然神已為他做了許多,但他仍需要更多。神已賜給他「知」(scire),即認識義務的知識;「願」(velle),即喜樂;現在他祈求「行」(perficere),即實踐,將其落實。雖然他在某種程度上擁有恩典,但他仍需要增長;神必在我們心裡運行,使我們立志行事(腓立比書二章12節)。有時神賜下一樣,卻未賜下另一樣:羅馬書七章18節:「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或者,你可以認為他在這裡陳述他的希望。一種恩典的應允為另一種恩典鋪路;因為神必成全祂所開始的,凡祂賜下以祂道路為樂之性情的地方,祂必賜下恩典使人行走在祂的律例中:約翰福音一章16節:「恩上加恩」(grace upon grace),或「恩後之恩」;祂賜給他們的恩典,是祂為何會賜給他們更多恩典的論據。這裡將討論兩件事:
(一)恩典之有效幫助的必要性,使我們能在凡事上行事為人對得起神,蒙祂喜悅。
(二)當我們一旦被帶領至以神的道路為樂時,這是一種何等蒙悅納的心境。
教義一:關於第一點,神從始至終使我們行走在祂命令的道路上。
大衛是一個更新的人,一個已將心調整到良好狀態的人;因為他承認自己以神命令的道路為樂,然而他仍祈求新的力量與激勵,「叫我遵行」;七十士譯本譯為「引導我或帶我行走」。
首先,在初次歸正時,神使我們行走在祂命令的道路上;這在聖經中很清楚;因為以弗所書二章10節說:「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當我們被更新時,我們彷彿被重新創造;我們被賜予了一種以前所沒有的能力來做這工。顯然,使徒在那裡並不是指第一次創造——第一次創造的目的也是事奉神——而是指超自然的更新;因為他說:「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起初有雙重的創造:從無到有(Ex nihilo)和從不適宜的物質(ex inhabili materia);要麼是神從無中創造,要麼若是從既有的物質中創造,那物質也是完全不適宜、無法用於所要造之物的。現在,後者適合我們:「我們在基督耶穌裡被造成行善」;也就是說,我們之前對良善之事完全不適宜。我們有自然的官能,但在主動工並注入新生命的原則之前,它們完全是傾向邪惡的。在那之前,我們不能做任何屬靈上良善的事。但當主重新創造我們時,祂賦予我們內在的力量與能力去行善。大衛所祈求的「叫我遵行你的命令」,神在以西結書三十六章27節應許了:「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神放入祂的靈,一個新的恩典原則。當福音向一個人提出時,他的意志必須由某種東西來決定,要麼是由對象,要麼是由品質,而不是僅僅由外在對象的提議;因為聖經表明,心必須有某種動工,必須注入某種神聖的品質,以傾向並引導我們向善。那麼,首先必須注入恩典的原則。在犯罪中,禍患始於一個行為。亞當犯罪,那感染了他的本性。但在恩典中,方法是相反的;原則必須先於行動,神先使我們的本性成聖,然後我們才聖潔地行動;這就是後天習得與先天注入之習慣的區別:後天習慣跟隨行動,因為頻繁的行動產生習慣,正如多次游泳使我們精通游泳,多寫字使我們精通寫字;但恩典的習慣是注入的,因此先於行動,正如輪子轉動,不是為了讓自己變圓,而是因為它是圓的。當然,藉著頻繁的行動,恩典會有進一步的放射,這是神所祝福的媒介。現在,藉著這第一項恩典的工作,我們獲得了三個優勢:
- 對良善的傾向與趨向。正如所有本性都意味著對符合該本性之事物的傾向,正如火花向上飛,石頭向下移——這是它們的自然傾向——同樣,在新本性中,有一種新的心志傾向與趨向,即為神而活(加拉太書二章19節);有一種傾向神與聖潔之事的傾向;因此,使徒憑藉所領受的恩典,敦促他們按照新本性的趨向去行動:羅馬書六章13節:「將自己獻給神,像從死裡復活的人」;這是他的論據。一旦恩典的生命被注入,靈魂就傾向神。
- 為聖潔行動預備心。有一個原則會帶領他們去行。這些「器皿被預備好,合乎主人使用」,並且「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後書二章21節);它們被裝備好,適合一切聖潔的行動與職分:以弗所書二章10節:「造成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祂為我們預備了這些善事,也預備了我們去行。新本性與神所要求的之間有一種相稱性。正如每一個受造物都被賦予了適合其運作的力量與官能,同樣,當主注入恩典的原則並在心上動工時,我們就適合每一項善工,因此我們不需要新的官能,只需要恩典新的運作來激勵與推動我們。一艘裝備好風帆、準備航行的船,需要一位領航員來引導與掌舵;同樣,我們需要恩典的影響。因此,當聖靈後來澆灌在我們身上時,其方式與對未重生者不同。未重生者是恩典的對象,但重生者是恩典的工具;祂在前者身上動工,但祂藉著後者動工。
- 當我們被更新時,有行善的力量與能力;否則,如果我們完全沒有力量,神最珍貴的恩賜之一就將徒勞無功。那是對肉體本性的描述,羅馬書五章6節:「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因此有一種必須改進、不可停滯的力量:加拉太書五章25節:「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每一種生命都伴隨著運作,如果有了恩典的生命,就必會有行走;歌羅西書二章6節:「你們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穌,就當遵祂而行。」領受的恩典不可閒置,而必須付諸行動。因此,神創造並注入了神聖的品質,賦予我們心志的趨向與預備,以及行出令祂喜悅之事的力量。
其次,祂賜下祂的激勵、推動與輔助恩典,以改善這些注入的原則,使它們的運作能更成功地開展:以西結書三十六章27節:「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神不僅賜下生命,還賜下那生命恆久的運動。自然事物若沒有祂每日護理的影響,便無法運作;因此箴言二十章12節說,神賜下「能聽的耳,能看的眼」;不僅賜下眼與耳,即官能,還賜下聽的行為與看的行為;祂參與其中:因此神藉著祂實際的幫助參與,有時以更慷慨、更豐富的方式,藉著祂恩典更自由的援助與輔助,有時則根據祂自己的旨意更節制地參與。祂不僅賜給我們恩典的習慣,「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你給我們成就的」(以賽亞書二十六章12節)。
現在,這種實際的幫助是必要的:
- 部分是為了指引我們:詩篇七十三篇24節:「你要以你的訓言引導我,以後必接我到榮耀裡。」我們不僅需要內在的原則與外在的準則,還需要一位嚮導。雖然我們心中有恩典,雖然我們有神的律法來指引我們,但我們在一切場合仍需要一位嚮導。準則是聖經,嚮導是神的靈。
- 部分是為了藉著有效的推動來激勵與興奮我們。人的心非常善變,就像眼睛一樣,容易失調與失去狀態。死寂悄悄爬上我們,我們在神的工作中顯得沉重:詩篇一一九篇37節:「求你用你的道將我救活。」神在一切場合更新恩典生命的活力。
- 部分是為了鞏固與加強我們所領受的,使它在靈魂中增長與發展,並更牢固地紮根,以弗所書三章16節。使徒祈求神「藉著祂的靈,叫你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內在的人,我們所領受的恩典架構,需要被加強、增長,並在靈魂中更深地紮根。彼得前書五章10節:「那賜諸般恩典的神……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這裡用了許多詞彙,顯示神如何致力於維護與保持祂在靈魂中所栽種的恩典。
- 部分是為了保護與防禦他們,抵擋魔鬼的入侵與攻擊。重生者不僅逃出了牠的魔掌,還被指定為牠的審判者,這是嫉妒與驕傲的靈所無法忍受的;因此牠每天惡意地攻擊、圍困他們;所以基督祈求,約翰福音十七章11節:「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當一座城市被圍困時,會有新鮮的補給送入;他們不僅靠現有的儲備維持:所以,並非神普通的權能保守我們免受危險;有新的救援與新鮮的力量:「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得前書一章5節)。現在,我們體驗到從神而來的幫助,部分在於我們心志的改變與架構,當我們被祂推動時,與我們不被祂推動時。當神藉著祂恩典的推動來激勵與喚醒我們的心時,我們帶著極大的熱忱與力量前行;但在其他時候,我們似乎被束縛住了,沒有從神而來的氣息來填滿我們的風帆,使我們帶著同樣的生命與力量前行。誠然,在同一個職分中,基督徒是何等起伏不定!有時帶著極大的熱心與溫暖;但如果神在職分結束前撤回了那種幫助,情感是何等迅速地衰退!因此,我們就像鎖的彈子,當鑰匙轉動時被撐起,但當鑰匙向另一邊轉動時又落下。當恩典的工作強有力時,我們保持在溫暖與屬天的狀態中。因此,對於職分,我們需要屬靈的救援。
同樣在試探中,當我們帶著極大的心志傾向,準備陷入某種罪惡時,主藉著祂的恩典激勵並興奮我們。基督徒的情況常如大衛:詩篇七十三篇2節:「我的腳幾乎失腳,我的腳險些滑跌」;甚至被撒但的暴力與我們自己私慾的強烈衝動所帶走;那時主賜下「隨時的幫助」(希伯來書四章16節)。在原文中,這不過是:神賜下合時的救援。
反駁:啊!但當我們狀態不佳時,我們什麼都不做嗎?
這個案例在這篇詩篇中經常被探討。
- 神的命令作為理性的受造物臨到我們,並不考慮我們是否處於良好的狀態;神的影響不是我們的準則,而是我們的幫助。我們應當激勵自己;主抱怨說,以賽亞書六十四章7節:「無人求告你的名,無人奮力持守你」;提摩太被吩咐要「挑旺神藉著我按手所賜給你的恩賜」(提摩太後書一章6節)。神的幫助最好在行動的過程中被期待;起來行動吧,主必與你同在。當我們激勵自己,並在良心義務的驅使下投入工作時,我們能更好地期待神的幫助與輔助。
二、在極大的心靈混亂中,或許需要暫時停頓。以利沙在憤怒的情緒下,不願說預言;因此他叫人彈琴,當琴師彈奏時,耶和華的靈就降在他身上(列王紀下三章13-15節)。他當時正處於激動中,對以色列王心懷不滿,所以他必須等到心靈平靜下來才肯說預言。顯然,在這些混亂之中,我們不應魯莽地投身於職責。在狂風暴雨時,延遲航行是更為安全的。當心靈陷入極大的失序,處於心靈的風暴中,首先應當為這種混亂哀慟,並祈求克服它。
至於為何祂必須從始至終引導我們走祂誡命的道路,原因如下:
- 神將這權能掌握在自己手中,好讓祂的恩典成為一切的一切,而將冠冕戴在恩典的頭上,始終是祂作為的榮耀。不僅是那些構成新人的恆久與固定的習性,即便是那些若無其便會使屬靈生命的運行與作為陷入停滯的日常供應,也全出於恩典。當主與祂的僕人算賬,論到才幹的運用時,祂不說「我的勤奮」,而是說「主啊,你的銀子」(路加福音十九章18節);祂將一切榮耀歸於恩典。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0節亦云:「不是我,乃是神的恩典」;加拉太書二章20節也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因此,他們總是將榮耀歸給恩典。行為比習性更為完全;因此,如果我們僅從神那裡得到能力,而行為卻出於自己,我們就不會將一切歸給神。行為比能力更完全,這一點顯而易見;理解本身比擁有理解的能力更為完全;能力是為了行為而存在,而目的總比手段更為高貴。
- 這對我們在被軟弱、困難與試探所包圍時,仍能致力於恩典的操練,是極大的鼓勵。因為神會加添能力並扶持我們,祂不會任由我們僅憑自己的力量站立,而是與我們同工:腓立比書二章12-13節:「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當神願意在立志與行事兩方面都與我們同工,當我們既有順風又有潮水時,若還不趁機划槳,那便是極其懶惰了。使徒保羅在奔赴天國的旅程中,面對各種境遇也未曾灰心:腓立比書四章13節:「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當我們有這樣一位大能的幫手——「神在我右邊」(詩篇十六篇8節)——我們就不必因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遇到的試探與困難而驚惶;儘管有許多阻礙,神仍會使我們走在祂的道路上。
- 這使我們在自己的觀念中保持謙卑與卑微,這對我們極其必要;因為驕傲是伴隨我們一生的罪,被稱為「今生的驕傲」,與生命同長。這如何使我們保持謙卑與卑微呢?部分原因在於:我們的一切都是領受的;「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哥林多前書四章7節)。我們所有的力量不過是借來的;誰會因為比別人負債更多而驕傲呢?我們會嘲笑一個因主人的馬而自豪的馬夫。所有的恩典都來自神。我們豈能篡奪本該歸給神的榮耀?部分原因也在於:我們不過是過著「從手到口」(即僅能維持當下)的生活。雖然我們的一切都來自神,但如果神不節制我們,不藉著漸進的方式——時而給予一些,時而給予一些——藉由新鮮的恩典影響與作為,不斷賜下祂慈愛與眷顧的明證,我們很快就會變得驕傲。正如大衛在詩篇五十九篇11節為他的外在仇敵禱告:「不要殺他們,恐怕我的民忘記;主啊,求你用你的能力使他們四散,且降為卑。」噢!如果所有的仇敵一次被消滅,百姓就會忘記你,拯救的記憶就會過時、陳舊,不再被新鮮地想起,也不會在百姓心中產生溫暖的愛慕。在屬靈世界中也是如此,神不會一次消滅所有敵人,而是使我們的屬靈仇敵降為卑,好讓我們承認恩典從何而來。部分原因也在於:這是一種使我們察覺自身本性易變的手段;因為當一切都仰賴神——祂的來與去——這會讓我們看見自己是多麼貧乏的受造物。當祂來時,我們能做些事;當祂離去時,我們是何等貧乏!歷代志下三十二章31節:「神離開他,要試驗他,好知道他心內的一切。」當我們雖然更新卻尚未完全康復時,舊酵仍有許多餘味與殘跡,若神離開我們,我們很快就會犯罪;反之,如果我們能憑藉自己所持有的恩典,以一種平穩恆常的節奏前行,我們就會變得驕傲。
- 這藉由友誼與親密的行為,將心與神緊密相連,正如它從我們身上提取出禱告與依賴的行為,也正如我們從祂那裡領受恩典的新供應與日常影響。神藉著祂多重且白白的賞賜,使祂在靈魂中顯得更加親切。看哪,正如腳每抬起一次,都有新的生命影響作用於那攪動與動作,屬靈生命中的一切也都是祂恩典的作為。如果一天的降雨量足以供應七年,人們就不會注意到神的護理作為;神就不會擁有這樣的見證來維持世人對祂的記憶。這裡也是如此;如果我們靈魂中已擁有所有的恩典,而不需要新的激勵,祂若一次全部賜下,神與我們就會變得疏遠。當浪子將家產拿到自己手中時,他就離開了父親:因此,必須有持續不斷的恩慈行為,以維持神與我們之間神聖的友誼。
應用一:尋求更新的恩典;察看你們裡面是否有生命的原則,察看你們是否是祂在基督耶穌裡所造的。若不是新造的人,倒不如從未作過祂的受造物;狗的境況都比這更好。在屬靈生命中,若沒有原則,你們什麼也做不了;在經歷新的創造之前,期待新的運作是徒勞的。沒有泉源,溪流就無法維持。
應用二:讓我們在一切場合祈求力量,懇求神那大有功效的恩典更新我們,使我們能避開罪惡,並預備好行各樣善事。唉!外在有許多令人灰心的事,還有各種誘惑肉體的餌,會引誘我們偏離職責。除非主站在我們身邊,在內心保護並加強我們,否則死寂很快就會爬上我們的心頭,使我們的心失去秩序。尋求恩典的新影響;這會使你們預備好行各樣善事;不僅是遠期的準備,更是對官能與能力的裝備:「看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這會使你們多結果子,否則你們在神的園子裡就會像枯樹;這會使你們充滿活力且恆久,不是時好時壞,而是與神堅定連結。
應用三:如果一切都仰賴神,那麼我們就不應因任何疏忽或擅自妄為的罪,激怒神收回祂的扶持恩典。這就是使徒在腓立比書二章12-13節所說的意思:「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等等。噢!要謹慎;帶著神聖的警惕與對自己的戒備來處理宗教事務,並敬畏神的震怒,因為一切都仰賴祂。人與人之間的依賴會產生恭敬;人在哪裡得到飲食與衣物,就會小心在那裡討人喜悅。所以,「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等等。你們的一切都來自神;如果神收回祂的恩典,屬靈生命的事業就會中斷並陷入停滯。每一種罪都會削弱你們已經擁有的,並激怒神收回祂的手,使祂不再賜下更多。那作為安慰與信心最大根基的事物,永遠也是恐懼戰兢最大的根基。在屬靈生命中,祂會在我們每一次行動中幫助我們,這是極大安慰與信心的根基;而我們應當小心,不可得罪那一切所仰賴的對象,這也是恐懼戰兢最大的根基。
第二點: 教義二:凡以神誡命為樂的人,必會懇求祂恩典的扶持,且最有可能在祈求中得蒙應允。
我將此視為祈求的理由,也是蒙應允的理由。
首先,祈求的理由。
- 何謂「以神為樂」?對此有何必要?
- 它有何果效?
首先,何謂必要?
- 新的本性,因為我們自然而然所做的事,都是帶著滿足與喜樂去做的。凡是勉強而為、違背心志與傾向的事,絕不可能令人愉悅,因此內心需要恩典的原則:詩篇一百一十二篇1節:「敬畏耶和華,甚喜愛他命令的,這人便為有福。」哪裡有真實的恩典與對神的敬畏,哪裡就會有極大的喜樂。羅馬書七章22節:「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哪裡有內心的人,有恩典在心中構築的架構,那就會帶來喜樂。看那蒙福之人的特徵:詩篇第一篇2節:「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這與假冒為善者截然不同。他可能出於良心的強迫與催促,出於律法的束縛而行動:這可能是贖罪祭,卻不是感恩祭;他無法帶著神所要求的喜樂與滿足去做。約伯記二十七章10節說:「他豈能以全能者為樂,隨時求告神呢?」在他受苦、困窘,良心深受刺痛時,他會求告神。唉!但他以神為樂嗎?他缺乏真誠的恩典。有時他可能帶著牛群羊群來尋求主:何西阿書五章6節,「帶著牛群羊群去尋求耶和華」;耶利米書二章27節,「求你起來拯救我們。」他可能因外在原因、出於強迫、出於苦難與靈魂的焦慮而執行一些不情願的侍奉;但這些事絕非帶著喜樂而做;因此需要恩典的原則。
- 良心的平安,或對我們與神和好的確信,對於這種以神道路為樂的心態至關重要:羅馬書五章11節:「我們既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祂以神為樂。」基督已經成就了和好。現在,當我們領受了這和好,也就是說,我們擁有了它,並視自己為包含在基督為我們成就的和好之中時,我們就以神為樂。良心平安所帶來的喜樂,對於以神的道路為樂是必要的。
- 必須保持良好的心靈架構,因為基督徒的喜樂可能會因自己的愚昧與肉體混亂的盛行而受損。有一種遲鈍與陰霾容易爬上我們的心頭;無論是藉由肉體的享樂,還是世俗的私慾與憂慮,我們都可能減損自己的喜樂。基督告訴我們,路加福音二十一章34節,這兩者都會重壓心靈。或者最近犯了某種擅自妄為的罪,當其重擔壓在良心上時,我們就失去了這自由的靈:詩篇五十一篇12節:「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我們的喜樂被澆熄,失去了本該擁有的自由之靈。因此,我們必須警惕肉體的混亂,以及擅自妄為的罪,以免失去我們在事奉神時的自由與舒適;因為當基督徒擁有良好的心靈架構時,他會充滿喜樂,主的喜樂就像車輪上的油,它加強了他的情感,使他帶著極大的愉悅前行。
- 經驗也是必要的;因為除了神的喜樂之外,還有良好品行內在的愉悅。對於行走在其中的人來說,神的道路盡是安樂,箴言三章17節。凡願意嘗試的人,都會發現基督的軛是容易的;是的,他們會發現神的道路中有一種超乎他們所想、所期待的甘甜。對智慧路徑中甘甜的一些經驗,會孕育出極大的喜樂。
其次,這種喜樂有何果效?
- 心靈的愉悅,甘心順服:詩篇四十篇8節:「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他們發現過聖潔生活比世上一切罪中之樂與虛榮,能找到更紮實的喜樂;因此他們甘心樂意地實踐神所要求於他們的事。
- 他們在一切親近神的事上都充滿喜樂與歡欣:詩篇一百二十二篇1節:「人對我說:我們往耶和華的殿去,我就歡喜。」噢!那時他們可以去親近神,從這個世界的紛擾中抽離,好傾吐心聲,好與神同在,無論是在公開場合還是私下。
- 他們斷絕了世俗的享樂。當他們嘗過這隱藏的嗎哪,埃及的蒜與洋蔥就失去了滋味;他們發現良心見證中的甘甜與喜樂,遠勝過在世上所能找到的一切。以神的旨意為食,行公義、聖潔、節制、嚴謹,與神同行,這是他們的飲食;這就是他們靈魂的快樂與喜樂:約翰福音四章34節:「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做成祂的工。」
現在說明其原因。凡心志在於聖潔的人,必然會有喜樂。一個心志在於世俗事物的人,會為了五穀、新酒、油這些外在的享受而哀號,何西阿書七章;一個對宗教僅有鬆散信仰的人,渴望被安慰所飽足,並減輕良心的刺痛;他喜歡聽基督教中關於特權的部分;但無論他們作何種告白,他們都沒有以誠實的心來到神面前,希伯來書十章27節。他們擁抱基督,就像猶大親吻祂是為了出賣祂,或者像約押擁抱亞瑪撒是為了在第五根肋骨下刺殺他;所以這些人如此熱切地尋求罪的赦免與基督教的特權部分,卻不顧及更高尚的部分,即成聖。但現在,一個愛上聖潔、心志真誠歸向神的人,渴望恩典來引導他的心歸向神與神的道路,並與祂保持精確的同行。
其次,這既是祈求的理由,也是蒙應允的理由。「求你引導我走你誡命的道路,因為這是我所喜樂的。」對此有四點考量:
- 神會將恩典加給恩典。當神賜下立志,祂就會賜下行事,賜下更進一步的恩典,為祂自己的種子增添新的影響。我們向神訴說心中的傾向,好讓祂成全它們,使祂自己的種子成熟:約翰福音一章16節:「從祂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恩典之上的恩典,或恩典之後的恩典。神賜下一種恩典,就是祂為何會賜下更多恩典的論據。
- 神看重情感勝過行動。有時祂以立志為行事,但絕不以行事為立志。哪裡有立志與對祂道路的喜樂,那才是祂最悅納的。看哪,愛罪比犯罪更嚴重——人可能因軟弱而犯罪,但那愛慕並珍藏罪的人是極其邪惡的——所以,哪裡有對神道路的喜樂,靈魂被贏得歸向它們,這就是神所看重的,即情感。
- 在我們所有的情感中,喜樂與滿足是最被悅納的。應許是賜給這樣的人的:詩篇三十七篇4節:「又要以耶和華為樂,祂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假冒為善者對神進行誹謗:約伯記三十四章9節:「他說:人以神為樂,總無益處。」這大有益處,因為神看重情感,而在所有情感中,祂看重喜樂。
- 當這種喜樂不是設定在特權上,而是設定在恩典與順服上時,這對神更為悅納,「我以你的道路為樂。」當我們致力於順服時,這是一個標誌,表明我們關心神的利益勝過自己的舒適;那是我們自己的利益,但對神的順服與聖潔,那是為了祂的榮耀;因此,當心志在於順服時,祂就會賜下恩典的供應。
應用:噢!願我們能說,我們以祂誡命的道路為樂:你已使我以你的道路為樂,求你賜我力量去遵守它們。對於敗壞的本性而言,神的道路是沉重的,但對祂的兒女來說,「神的誡命不是難守的」;那麼我們就不會缺乏恩典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