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篇講道 我急忙遵守你的命令,並不遲延。——詩一一九60
我現在進入應用部分。
應用一:責備我們在歸正工作中對神虛與委蛇的態度,這是我們所意識到的,也是我們所共有且自然的。我們傾向於一次又一次地推遲神,從童年到青年,從青年到壯年,從壯年到老年,再從老年到臨終;於是魔鬼偷走了一個又一個小時,直到所有時間都過去。
我將 (1) 談談這種拖延的原因;(2) 呈現它的可憎之處,好讓你們不要用溫和的譴責來撫摸這種罪,也不要輕視這件事。
首先,談談這種拖延的原因。
- 不信,或缺乏對未來事物的適當認識或洞見。如果人們確信永生與永死,他們就不會長久地徘徊在天堂與地獄之間,而是會立即獻上他們的心來親近神。但我們「看不見遠處的」(彼後一9)。本性是近視的:對屬肉體的心來說,永恆籠罩在迷霧中,他們沒有望遠鏡來窺探另一個世界,因此它對他們沒有影響,無法激勵他們加快速度與熱忱。如果我們對永死有適當的認識,我們肯定會逃避將來的忿怒;沒有什麼動作會比逃離這種危險更熱切、更迅速。如果我們對永生有適當的認識,我們就會「奔跑以持定擺在我們面前的指望」(來六18)。
- 安全感。如果人們對天堂與地獄只有冷淡的信仰,如果他們只是接受當地的流行觀點,卻沒有將其納入認真的思考,他們就會「叫降災的日子遠遠臨近」(摩六3)。遠處的事物不會驚嚇我們,正如遠處的雷聲不像就在我們頭頂正上方時那樣嚇人。我們將這些事情視為未來,因此推遲了對它們的思考。除了缺乏健全的信仰之外,缺乏認真的思考是人們與神虛與委蛇的原因。如果我們在生與死時有同樣的想法,我們的行動就會更熱切、更迅速。當死亡與永恆臨近時,我們與將其視為遙遠時的感受是不同的。有人曾評價一位熱心的傳道人:「他講道時,彷彿死亡就在我的背後。」哦,我們能否將死亡視為在我們的背後或腳跟後!如果人們考慮到幾天之內他們必須去天堂或地獄,他們所依賴的不過是脆弱生命的一根細線,很快就會被磨斷,他們就不會再冒險處於未蒙恩的狀態,也不會與神虛與委蛇。但我們認為我們可以活得長久,有足夠的時間慢慢悔改;我們將改變的日子推得遠遠的,因此因自己的安全感而毀滅。
- 心對神的厭惡。那使我們渴望在罪的道路上停留更久的東西,確實使我們不願歸向神;那是什麼?是對神的頑固與不順服:「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羅八7)。我們透過拖延以及直接的反對來顯明我們對神律法的敵意。尼四6說,工作進行得很快。為什麼?「因為百姓專心做工。」當心有熱切的傾向時,我們就不能再拖延與虛與委蛇了。但人們對神沒有愛與情感,因此他們拖延並遠離祂。
- 紮根於我們心中的愛世界,對現世享樂與現世滿足的愛。這在我們的本性中紮根太深,以至於我們在這裡停滯不前,不願甘心樂意地投入神的工作。在太廿二,當他們被邀請參加國王兒子的婚宴,即福音的特權時,他們辯解了什麼?田產、牛、買賣,還有人娶了妻;他們不願與自己最親愛的私慾離婚,也不願放棄他們在屬肉體事物中所獲得的滿足,以便在嚴格順服的道路上與神同行。
其次,讓我呈現它的可憎之處。因為我們傾向於用溫和的譴責來撫摸它,並用柔和的詞語來談論它,讓我們看看,當神帶著極大的迫切與深情的熱忱,邀請我們分享祂的恩典時,這種拖延與推遲神究竟是什麼。
一、這是對神赤裸裸的悖逆。你以為這不過是暫時推延一下;不,這是赤裸裸的悖逆。為什麼?神對於時間與時機的要求,正如祂對本分本身的要求一樣絕對。神不僅說:「歸向我」,更說:「就在今日」,「趁著還有今日,不可硬著心」(來三7-8)。主對待我們,正如羅馬大使對待安條克王(Antiochus)那樣——當王為了不給羅馬人直接答覆而推託閃躲時,大使在他周圍畫了一個圈,說:「在此圈內,在你離開此地之前,給我一個答覆。」同樣地,神不僅要一個答覆,更要一個即時的答覆。若祂說「今日」,你說「明日」,這就是赤裸裸的悖逆。祂說:「現在正是拯救的時候。」我們奉祂的名、憑祂的權柄,被要求在此刻、在這瞬間就去行。
二、這是對神永恆之愛的不感恩與忘恩負義:詩篇一百零三篇17節:「耶和華的慈愛,歸於敬畏他的人,從亙古到永遠。」從永恆之初,神就掛念我們,甚至在世界被造之前。我們可以懷著敬畏的心說:自從祂是神以來,祂就是我們的神;從永恆到永恆,祂的慈愛是何等偉大。既然祂認為對我們的思念永遠不嫌早,我們怎能將祂擱置一旁,打發到我們生命中無關緊要的角落?難道神對我們之愛的整個時長,竟要被我們如此對待?我們竟甘願為此傷透神的心,將祂的律法踐踏在腳下嗎?你怎能忍心去濫用這樣的一位神,並對祂如此刻薄?
三、這是卑劣的虛偽:我們對待神的方式,並非我們希望神對待我們的方式。如果我們在施恩座前有任何事務或請求,我們希望立刻被垂聽,若沒有迅速得到回覆,我們就準備抱怨:詩篇一百零二篇2節:「求你快快應允我。」這就是我們在祈求所需之救助時的語言。今日是蒙恩的時機,但我們卻總是將明日當作盡本分的時機。我們希望神等待我們那罪惡的閒暇,直到我們情慾的熱度消退、青春的狂熱減弱;然而,我們卻不願等待祂神聖的閒暇。我們受約束,但主是否應允我們,祂有絕對的自由;然而,若神沒有隨叫隨到,我們就發怨言。我們若身處危險、需要救助,總是急不可耐;我們呼喊:「要到幾時呢?」難道神就該站著等待我們從惡道中回轉嗎?若有人呼喊:「要到幾時呢?」神或許會像在耶利米書十三章27節那樣說:「你還要到幾時呢?」
四、這是卑劣的自愛,即只要最終能得救,我們就甘願繼續羞辱神。我能說這是將我們的救恩置於神之上嗎?不,這是將我們的罪置於神之上。這表明我們並非出於本分的理由,或內心對神真實的傾向而願意離棄罪,而僅僅是出於利益的考量,為了能得救;甚至若能隨心所欲,你根本就不想離棄罪。並非人不可以、也不應該關注賞賜與刑罰。關注賞賜與刑罰是我們信心操練的一部分;但當我們為了享受個人的幸福,而不在乎神如何被悖逆、被羞辱時,這就顯明了一種無序的、過度的自愛。你實際上等於對神說:「讓我再藐視你的命令、濫用你的恩典一會兒;等我的情慾滿足後,我再去尋求救恩。」這是卑劣的自愛。基督救贖我們,不僅是為了讓我們死得好,更是為了讓我們活得好;不僅是為了讓我們最終安全,更是為了讓我們在此世榮耀神;不僅是為了讓我們進入天堂,更是為了讓我們服事祂,且是終身服事祂:路加福音一章74節:「叫我們既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就可以在祂面前,終身坦然無懼地用聖潔、公義事奉祂。」
五、這是對神極大的不義與傷害,因為祂的權利已經被拖欠太久了。噢,回頭看看!你過去的時間過得是多麼忘恩負義!太多的時間已經虛度,而你還想繼續拖延:彼得前書四章3節:「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的時候已經夠了。」這已經夠了,甚至應該說遠遠超過了,現在你一刻也不該停留。正如那些耽誤了行程的人,一旦啟程,就會加快腳步以贖回光陰、完成旅程;我們也當如此,因為過去的時間已經太多地耗費在世俗的虛榮與肉體的放縱上:羅馬書十三章11-14節:「現在正是該睡醒的時候。」神已經被侵佔了很長一段時間,而你至今仍未承認或償還對主的債,這本該成為你心中的憂傷。這個念頭更應當說服我們,因為對人償債不應拖延——「你那裡有現成的,不可對鄰舍說:去吧,明天再來」(箴三28);工人的工價也不可留在我們手中(利十九13)。我們不可欺壓貧窮的工人,也不可拖延他,而應當迅速支付;難道我們竟要欺壓我們偉大的創造主,拖欠我們對祂所負的債,並將祂從一日推延到另一日嗎?
[2.] 當人失去在神裡面的安慰與確據時,這便是一個記號,表明我們是靠受造物而活,若沒有受造物便無法信靠神。人總懂得如何欺哄自己的心。當人凡事富足時,他便大談憑信心而活;正如以賽亞書四章1節所說的那些婦人:「我們吃自己的糧,穿自己的衣,但求你許我們歸在你的名下。」她們雖然將所有的幸福都繫於受造物,卻仍有小聰明給神一個名分。如今,神要挪去受造物,好看看我們是否能單單靠祂而活。撒母耳記上三十章6節:「大衛卻倚靠耶和華他的神,心裡堅固。」當一切盡失,當那些傾倒者將他搜刮一空時,他仍持守對耶和華的盼望。
[3.] 當我們在任何事上離棄真理,或違背良心時。大衛在此告訴我們,當「惡人的繩索」等臨到時;舊譯本說這是指「會眾」,意即對他頒布不義的判決;新譯本則說是「繩索」,意即被指派來攻擊他;或是指軍隊,即惡人結黨成群來攻擊他。正如早期基督徒「忍受家業被搶奪」(希伯來書十章34節);猶太人試圖使他們變得貧窮困苦,好叫他們離棄基督教。但我們必須像約瑟一樣,寧可撇下外衣也要持守良心;總而言之,這些試煉不過是為了操練我們的忍耐與盼望,我們不應被激動去做任何事,除非那事最合乎神僕人的身分。
- 我們不應為了世俗的損失而離棄對神的職責。
[1.] 我們是在這些條件下進入基督教信仰的:馬太福音十六章24節:「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生命、財富與尊榮都必須撇下:路加福音十四章26節:「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那裡只提到了親屬與生命,未提財物;但隨後在33節說:「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這是在心志與預備上而言。雖然基督可能容許某些人以較小的代價通過,但所有人都必須對此下定決心,為這樣的試探作好準備。神並沒有將此排除在祂的聖約與護理之外;祂隨時可以容許一個義人被剝奪得一絲不掛,因此我們在奉獻自己時,也不可將此排除在外。那精明的商人「變賣了一切」(馬太福音十三章45、46節)。當一個人來接受基督時,這是一場競爭。若沒有這一點:
(1.) 就沒有真實的信心。真實的信心包含了一種揀選與抉擇,或對基督的看重與評價,不僅視祂為美善,更視祂為比萬物更卓越、對我們更必要、對我們更有益。這是「以一物優於另一物」(praedatio unius rei prae altera),即將基督置於萬物之上:腓立比書三章7-9節:「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基督被視為靈魂最必要的;人是在深切感受到匱乏,並帶著破碎心靈的痛苦感來到祂面前;沒有祂,我們就完了。即便我們缺乏或失去了世界,我們也不至於如此;神能在此修復我們,最終也會在沒有這些事物的情況下拯救我們:路加福音十章42節:「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基督被視為更卓越;世上最稀有的安慰與祂的恩典相比,不過是卑賤之物,與祂相比,簡直是糞土與渣滓;不僅是不確定的,且就任何真實的益處而言,都是虛空且虛無的:約伯記二十七章8節:「不虔敬的人雖然得利,神奪取他靈魂的時候,還有什麼指望呢?」基督對貧窮的罪人更有益處;唯有在祂裡面才能找到真正的幸福;因此,我們寧可受任何苦,也不願得罪我們的救主:羅馬書八章39節:「沒有受造之物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2.) 就沒有真實的愛。若宗教在某種程度上沒有捨己,那就是我們自創的基督教,而非基督的基督教。我們挑選宗教中輕鬆安全的部分,然後稱這為愛神與愛基督。不;真實的基督徒之愛,是愛神勝過一切。而愛神勝過一切的一個分支,就是當神呼召我們時,能與我們親近且珍愛的事物分離。我們必須甘心與我們的主和師傅一同釘死在世界上:馬太福音十章37節:「愛父母、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次等的愛,基督是不會喜歡或接受的。
[2.] 我們是在這個條件下擁有並享受世上的好處,即當神呼召我們時,便要與之分離。我們不是絕對的所有者,而是隨意租用的佃戶:哈該書二章8節:「萬軍之耶和華說:銀子是我的,金子也是我的。」世上財富與資產的絕對處置權屬於神,祂擁有這一切,並有權隨祂喜悅處置。因此,在安排我們的命運與分額時,必須注視祂、承認祂並順服祂:何西阿書二章9節:「到了收割的日子,我必將我的五穀、新酒收回,也必將我遮體羊毛和麻奪回來。」神始終將受造物的主權掌握在自己手中,我們不過是管家與分發者:祂賜予,祂也隨己意收回。這些事物是作為託付存放在我們手中的,我們必須為此負責;因此,若神索取,我們理當有一種自願順服與降服的行動。如果我們將其視為己有,以一種排除神的原始權利來享受,我們就是篡奪者,而非正當的擁有者。我們確實有一種次等的權利,以防止同類受造物的侵犯,但那權利僅如一個人對託付之物,或僕人對其工作工具所擁有的權利。神當然可以隨意處置祂自己的東西。如果我們為了神的榮耀而奉獻,或將財富花在祂的事奉上,就必須承認神的主權:歷代志上二十九章14節:「因為萬物都從你而來,我們把從你而得的獻給你。」如果神藉由直接的護理將其收回,那本是祂自己的:約伯記一章21節:「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如果藉由人,如果我們為了神而失去任何東西,我們所失去的本就是祂自己的。
[3.] 我們在基督裡的得著,遠勝過我們在世上的損失,無論是在今生還是來世。正如祂的應許:馬可福音十章29、30節:「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我們的宗教應許我們在今世有屬靈的報償,在來世有永恆的報償,但並不使我們免受逼迫。凡有心為基督撇下任何事物的人,必在世上得到豐厚的補償,其價值與分量遠大於他所撇下的,有時是在同類事物上得到更多、更好的;正如約伯的家產加倍,而瓦倫提尼安(Valentinian)為了良心撇下軍官或將領的職位,卻得到了皇帝的職位。若非如此,祂會賜給他們更大份量的聖靈與恩典、更多的良心平安與聖靈中的喜樂,這比我們失去的一切要好上一百倍。如今我們在受逼迫的同時擁有這一切:約翰福音十六章33節:「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到了來世,當我們與基督一同在祂的天國作王時,一切都將在永生中豐豐富富地補償給我們。這對基督徒而言就是一切;為神而失去的,並未真正失去。在天上,我們必將擁有遠勝於我們在此地所失去的事物。
[4.] 因為惡人唯有在使我們失去純真、熱心與勇氣時,才算得勝。基督徒的勝利不在於不遭受苦難或不爭戰,而在於持守我們所爭戰的目標:基督徒是「得勝有餘的」,羅馬書八章37節。要知道,獻身於基督的人可以死,卻不能被征服(Scias hominem Christo deditum mori posse, vinci non posse)。他可能失去財物、失去生命,但只要他忠於職守,他依然得勝。那些「被看為宰殺的羊」,「終日被殺」的人,他們雖受壓迫與轄制,卻仍是「得勝有餘的」。得勝之道在於忍耐與熱心,即便我們被踐踏與毀滅;不在於戰勝敵對的派系,而在於持守良心、忍耐與在苦難中的知足。如果神得榮耀,如果基督的國度因我們的苦難而擴展,我們就是勝利者:啟示錄十二章11節:「弟兄勝過牠,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那才是真正的得勝,在爭戰中殉道,反而成為更榮耀的勝利者。只要基督徒持守信心,無論他在爭戰中失去什麼,他都贏得了勝利:提摩太後書四章7節:「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我們的勝利不應以順境或逆境來衡量,而應以我們對神忠誠的持守來衡量。雖然魔鬼及其工具對我們的身體與肉身利益得逞,但若牠不能對我們的靈魂得逞,我們就得勝了,而非撒但得勝。基督徒不僅要與打擊他們世俗利益的人爭戰,還要與對他們的靈魂懷恨的撒但爭戰:以弗所書六章12節:「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神可能賦予人權力去轄制祂子民的肉身生命及其一切利益;但魔鬼的目標是毀滅靈魂。牠會讓你享受暫時的罪中之樂,好剝奪你在神裡面的喜樂與屬天的快樂。如果尊榮與地位會成為你的網羅,牠會樂見你擁有這些;如果牠試圖帶給你麻煩與貧窮,那是為了將你從神那裡拉開。
[5.] 灰心喪志證明了恩典的軟弱,若非恩典的缺失:箴言二十四章10節:「你在患難之日若膽怯,你的力量就微小。」一顆熱心、恆久的心將克服一切沮喪:提摩太後書一章7節:「因為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根基深厚的樹木,能抵擋強風的吹襲。對於那些被血氣引導的人來說,克服這樣的試探很難,但對於屬天的心靈而言,這就容易多了。
應用一:資訊。
- 因持守神的話語而遭受惡人暴力與掠奪,導致財物損失,這是我們應當預備面對的一種試探:這樣的試煉可能會臨到。凡立志恆久的人,必須預備好撇下自己的財物。我們都想方設法逃避十字架,卻無人研究如何為十字架作準備。當人們因肉體的動機、或某種輕微的確信與認同而躍入信仰時,信仰的價值便顯得太低了。神手裡拿著簸箕,麥子與糠秕便被區分開來。人人都愛「廉價的福音」(εὐάγγελον εὐάγγελον);福音會有許多夏天的朋友,像艷麗的蝴蝶,在陽光下飛舞;但為了福音的緣故,我們甘願付出什麼代價呢?
- 當人對自己的道路持守良心時,他們不易因刑罰而屈服,因為他們是被高於肉體利益的原則所引導。良心關注的是責任的義務,我們必須做什麼或不可做什麼;而不是關注利益的走向,不是什麼是安全的,而是什麼是責任。噢!但他們的苦難可能使他們變得嚴肅與智慧,從而反思自己的錯誤,改變心意。答:當一個人處於良心與利益之間時,這反而使情況變得困惑。不健全的人被利益蒙蔽;但一個有恩典的心,在明確的情況下會更堅決,在可疑的情況下則會更恐懼與猶豫,唯恐討好肉體,因此情況就更複雜了。若不涉及利益,人會更快清醒並放棄錯誤。
應用二:勸勉我們持守良心,並對神忠誠,即便我們的世俗利益因此受到威脅。對責任的良心應比失去世俗事物所帶來的煩惱,更能安慰我們。但因為我現在所談的並非旁枝末節,也不是我強加於你們的小事,而是每一位永恆的候選人或耶穌基督的真門徒所必需的,我必須指導如何獲得這種心靈的恆久。
- 我將藉由性情或資格的層面,向你們展示達到此境界的必要條件。
- 我將藉由省察的層面,向你們展示達到此境界的必要條件。
- 就性情而言。
[1.] 需要對來世有活潑的信心,並對我們在其中的分額有某種確據。信心對於將心從今生的便利與安慰中拉出來是必要的,這顯明在希伯來書十章34節:「你們……忍受家業被搶奪,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這裡既隱含了信心,也隱含了對我們分額的某種確據;他們知道在另一個世界有實體存在。那些憑感官而活的人,只將眼前的事物視為實體,而將來世視為幻想與影子;但有恩典的心則相反,將這個世界視為「虛幻的影兒」(詩篇三十九篇6節),將來世視為唯一長存的實體,或那能使我們永遠幸福的真實堅固之善。此外,還有對我們分額的某種確據;他們擁有這實體;意即藉由神的應許,他們擁有所有權與權利,並藉由聖靈的初熟果子與憑據,對在適當的時候完全擁有它有某種保障。他們在自己裡面知道這一點;他們辨明了自己的資格,並履行了應許的條件;聖靈在某種程度上向他們見證他們是神的兒女;從這一切流露出了他們對世俗財物損失的忍受,以及他們甘心樂意地忍受。
[2.] 對基督真誠的愛是必要的,因為那樣他們就不會為了世上最親近、最珍愛的事物而放棄祂的權益:羅馬書八章35節:「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這裡的愛不僅是被動地指基督愛我們的愛,更是主動地指我們愛基督的愛。因為那裡提到的「患難、困苦、逼迫、飢餓、赤身露體、危險、刀劍」,並不屬於後者;因為患難通常不會使神停止愛我們,而是使我們停止愛神。是我們受到患難的攻擊,而非神或基督:這是試探所打擊的對象。一個真誠愛基督的人,會為了祂而甘願受損。基督是被心所持守,而不僅僅是被頭腦所持守。那些將意見視為宗教的人,若他們的信心從未深入腦海與幻想,未觸及心靈,未激發對基督的愛,就無法使他們在試探中堅持到底,他們將發現不會有這樣的果效。雖然人可能會犧牲一些較弱的私慾與瑣碎的利益,但他們不會為了祂而撇下一切:愛基督的人不會離棄祂。為什麼罪人為了私慾而捨己?他愛私慾,並犧牲時間、精力、產業、良心。同樣,一個知道基督愛過他,因而也愛基督的基督徒;他不會輕易放棄祂與祂的真理。單純的相信僅在頭腦中,那只是進入靈魂內部的入口;心才是基督的城堡與堡壘。膚淺的認同可能會讓祂離去,但那藉著愛運作的信心,會產生這種緊密的持守。好吧,如果我們想忍受家業的被搶奪,我們的智慧在於考慮我們最愛什麼,以及最不能與什麼分離。基督是無限值得珍視的,比世上所有的財富更寶貴。
[3.] 在真理上有根有基的決心: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21節:「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當我們隨波逐流、半信半疑或基於可能的理由來接受神的道路,而不是基於健全的證據來下定決心時,當作一個真誠的基督徒需要付出代價時,我們就有被動搖的危險;但當良心得到健全的啟發時,一切事物都要為良心讓路。如果惡人奪去我們的財物,他們不應奪去我們最好的財寶,那就是良心無虧。無論他們藉著神的許可對我們的外在產業有什麼權力,他們對我們的良心毫無權力;良心是最好的朋友或最壞的敵人。沒有哪隻鳥唱得比我們胸中的鳥更甜美;天堂或地獄在此開始,外在生活的慰藉與此相比微不足道。
[4.] 輕看世界。我們的世俗情感必須被治死,這基於兩個理由:
(1.) 這樣我們才能自由地與之分離;因為如果它們被過度看重,我們的苦難將與我們情感的程度成正比:馬可福音十章22節:「他聽見這話,臉就變了色,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我們無法如此自由地將它們奉獻給神,並為天上的財寶撇下一切。
(2.) 這樣我們才能更完全地倚靠神:希伯來書十三章5節:「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直到心靈從肉體的情慾中被潔淨,神的應許對我們而言就沒有多大的力量與影響。一個知足與斷奶的心靈,一點點就滿足了,他能更好地將自己投靠在神的護理中。
[5.] 對神護理的健全信仰;這對於為了良心的緣故自由地撇下我們的產業有巨大的影響:希伯來書十一章8節,亞伯拉罕因著信,離開了他的國家、親族、產業,盲目地將自己託付給神的護理。當王為了一百他連得銀子而煩惱時,運用了這個原則:歷代志下二十五章9節,神人說:「耶和華有能力將更多的賜給你。」神的護理對一個有恩典的心靈來說已經足夠了。確實,當暴露在巨大的傷害中時,要維持對護理的這種信心是很難的。我們容易懷疑它;良善似乎被祂忽略了:詩篇七十三篇14節:「我終日遭災難,每早晨受懲治。」神知道嗎?但基督徒必須在絕望中仍存盼望。
- 藉由省察的補救措施。
[1.] 他們不能搶走我們屬靈與永恆的財富,不能搶走對神的敬畏、對神的愛;天上的財寶在他們觸及範圍之外:馬太福音六章19、20節:「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鏽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你們的喜樂也沒有人能奪去,」約翰福音十六章22節。屬天的事物永遠不能從其主人那裡被奪走。
[2.] 如果他們不能奪走我們的神與基督,我們就必定是幸福的。世上的一切都取決於神與基督:「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箴言十章22節;沒有祂的祝福,什麼都不會興旺。一切審判都在基督手中,約翰福音五章22節。祂擁有世界的統治權,或對所有可能幫助或阻礙祂子民幸福的事物擁有主權。事物並非留給它們的裁決或不確定的偶然,而是在至高護理的統治之下,在愛我們的那一位手中。
[3.] 經過試驗的友誼是最有價值的:雅各書一章12節:「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
[4.] 如果我們與基督一同受苦,我們也必與祂一同得榮耀:羅馬書八章17節:「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