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10 YOD 詩119 73-80|073_074_你的手創造我與敬畏你的人見我歡喜_詩119_73-74

「你的手創造我,建立我;求你賜我悟性,使我學習你的命令。」

在這節經文中,我們有兩件事:

  1. 神之人的論據:你的手創造我,建立我。
  2. 祂的請求:賜我悟性,使我學習你的命令。
  3. 關於祂的論據。祂以神的受造物身分懇求。人是神直接的傑作,無論是在身體還是在靈魂上。有些人將「你的手創造我」應用於靈魂的創造;將「建立我」應用於身體的創造;但我們不必如此精確。兩者都暗示祂完全是神手中的工作,僅僅是神所塑造的受造物,且是一個精確創造的受造物;祂被創造得如此精妙,以至於祂也被建立,正如詩篇一百三十九篇十四節所言:「受造奇妙可畏」。人體結構在旁觀者的良心中激發了對神的敬畏與崇敬;祂在第十五節說:「我被巧妙地造」;武加大譯本(Vulgar)將其譯為「acupictus」,意為如用針繡出的圖案。人的身體是一件精美的刺繡,這體現在遍布全身的骨骼、靜脈與動脈中;這一考量不僅因為祂是神的工作,更因為祂是以極大的技巧所塑造的,從而增強了論據。
  4. 這是祂的請求:「賜我悟性,使我學習你的命令。」在其中,祂祈求恩典,使官能得以妥善配置,「賜我悟性」;並得到正確的運用,「使我學習你的命令」;使祂既能認識又能遵守祂的命令。祂顯然是指一種救贖性的知識:因此,當恩典的工作以知識來表達時,所指的並非理論性或概念性的知識,而是實踐性與運作性的知識;這種知識在內在與外在的人身上產生了如此的改變,以至於思想、心靈與實踐都表達了對神律法的順服。正如耶利米書二十四章七節:「我也要賜他們認識我的心,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因為他們要一心歸向我」;也就是說,祂藉由賜給他們一顆認識祂的心來表達聖約中所有的祝福:他們將認識我,以至於承認我是他們的神,並在順服中相應地行事。我將視他們為我的子民,他們將視我為他們的神。因此,當歌羅西書三章十節說「新人」是「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象」時,指的是一種救贖性的知識或對神的承認,這種知識在兩塊法版上產生了對祂律法的完美順服;這是一種在公義中建立的知識;這些是平行的表達,以弗所書四章二十四節。那麼,大衛祈求的這種新本性,「賜我悟性」;並非祂對此完全陌生,而是尋求更高程度的悟性;一種對神旨意的屬靈理解,可能使祂進入更完美、更完全的順服:「我是你的受造物」;讓我成為你的新造物;賜我一個被清晰更新的官能,使我能認識並遵守你的命令。

教義:作為受造物,我們在某種程度上受到鼓勵,向神祈求新造物的恩典。

我將透過以下命題引出經文的含義與教義。

  1. 人是由神所造,或是神直接的傑作。我們在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首次注意到這一點:「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神對人所賦予的尊重超過了祂手中其餘的工作。祂的創造以不同於以往的詞彙表達:「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要有旱地」等等。但在這裡,神說話的方式彷彿祂召開了一場關於此事的諮詢,「我們要造人」;這並非因為有更多困難,或創造的能力遇到了瓶頸,而是為了顯示祂對我們有多麼特別的關注,並指出祂在創造中賦予人超越其餘受造物的卓越性。沒有任何受造物不帶有神的印記,因為每一件經過祂手的事物都帶有神的簽名與標記;這表明它來自一個擁有無限能力、智慧與良善的存在。但人身上蓋有祂的形象與樣式:在那裡你可以辨認出神的蹤跡與腳印,但在這裡則是祂的面容。在祂最初塑造人時,祂會清晰且可見地顯露自己。同樣地,當這種造人的過程在創世記二章七節得到解釋時:「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在此之前,我們讀到人被創造,在這裡我們看到了方式:祂的身體以極大的技巧塑造,儘管材料卑微;神將一把塵土賦予生命,並塑造成一個美麗的框架。但對於內在的結構,祂擁有比神賜給任何其他受造物更卓越、更完美的靈魂;藉由這兩者的結合,人成為了一個有靈的活人。天堂與大地在他的位格中結合;塵土與不朽的靈魂(被稱為神的氣息)被甜蜜地連結在一起,並對彼此產生了傾向與傾斜,靈魂傾向身體,身體傾向靈魂。當祂豎立了肉身的牆垣,建造了身體的房屋及其所有房間後,祂放入了一位高貴且神聖的客人在其中居住,兩者共同構成了一個人。

二、如今造人,與造第一個人一樣,皆是神的工作。神的手不僅造作了亞當,也造作了大衛。他說:「你的手創造我,造就我。」人的身體是神所構建的:詩篇一百三十九篇十五至十六節:「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處被聯絡,那時,我的形體並不向你隱藏。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你們看,儘管我們的身體是由父母所生,但確實是神的手造作並塑造了它們。神比我們的肉身父母更是我們的父親。父母不知道孩子將是男是女,是美是醜,也無法數算骨骼、肌肉、靜脈、動脈的數量:這一切皆由神以奇妙的技藝所指定與構建;因此,在所有可見的受造物中,沒有任何一種在身體的奇妙構造上能與人相比,無論我們是看他外表的俊美與威儀,還是留意他各部分的多樣性、本質與用途,以及它們如何以奇妙的秩序與對應關係組合在一起,彷彿是按照書中記載的模型與藍圖所描述的一般:在母腹中經歷種種變化,直到完全成形,這一切都是如此隱秘而奇妙地被構建出來。至於靈魂,則是神所注入的:傳道書十二章七節:「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神也賜下身體,但特別是靈,因為在那裡,神是單獨且直接地作工;因此祂被稱為「萬靈的父」。靈魂並非經由肉身的繁衍或血緣的傳承而來,希伯來書十二章九節亦然。因此,西底家指著「造他靈魂的神」起誓,耶利米書三十八章十六節如是說。撒迦利亞書十二章一節也說:「造人裡面之靈的耶和華。」父母在身體方面是產生人的工具,但靈魂來自於神,是由祂直接創造並注入身體的;當它被放入那團死泥土中時,便賦予其生命,使其能從事最卓越的活動。

三、人既由神所造,其受造的目的便是為了事奉祂:「耶和華從我出胎,造我作他的僕人」,這對我們而言,正如對第一個人一樣,以賽亞書四十九章五節如是說。亞當確實是為了這個用途而被指派的;其他受造物雖也是為了事奉神而造,但人卻是因其受造的設計而特別如此:其他事物是最終與終極地事奉神,而人則是直接且首要地事奉神。神造萬物是為祂自己,箴言十六章四節;羅馬書十一章三十六節:「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人是受造界的口。神賜給我們一切,祂理當擁有這一切的使用權;生命的源頭與存在的本體,理當藉著這些受造物得著榮耀;祂理當居住在祂所建立的家中:造物者最有權利使用祂所造之物;我們應當「用我們的身體和靈魂榮耀神,因為這兩者都是祂的」,哥林多前書六章二十節。人被賦予更高的恩典,配備了偉大的能力,起初更被賦予神的形象;人有能力與容量去認識並榮耀他的創造主。其他事物雖有本能,或對其自身性質相宜的事物有傾向,但它們都沒有能力去認識自己是什麼、擁有什麼、身處何地:它們無法構想出那位賜予它們生命的主。人是受造界的口,為它們發聲:詩篇一百四十五篇十節:「耶和華啊,你一切所造的都必稱謝你,你的聖民也要稱頌你。」人被造是為了愛神、事奉神並榮耀神。神聖的形象起初使人傾向於順服。

四、我們如今已非神起初所造的模樣,而是事奉神、取悅神的能力受到了極大的損毀:傳道書七章二十九節:「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們尋出許多巧計。」這就是人的起源與墮落;他曾經被造為何等樣式,如今又是何等破碎、遠離了原始的狀態;他因創造而完美,因罪惡而敗壞:起初造在無罪的義中,如今卻處於無恩典的罪惡與苦難中;起初被造時有聖潔的性情,使他能愛神、取悅神並順服神,如今卻尋出了許多巧計,窮於應付。人不滿足於神所供應的,想要走自己的路,從此便悲慘地東拼西湊,試圖補救那可憐的幸福。羅馬書三章二十三節:「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這裡的「神的榮耀」並非指祂榮耀的賞賜,而是指祂榮耀的形象。形象被稱為榮耀,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七節:「男人本是神的形象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對照哥林多後書三章十八節:「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所以這裡說我們「虧缺了神的榮耀」,即祂那榮耀的形象。因此,我們所有的官能都顛倒了:心思變得盲目虛妄,意志頑固悖逆,良心麻木,情感被先入為主的事物所糾纏。我們發現自己在所有官能上,對於屬肉體與屬靈、罪惡與聖潔的事物,存在著明顯的不對稱。在理解力上,對屬肉體的事物有敏銳的領悟力,但在屬靈與屬天的事物上卻遲鈍、緩慢且盲目。思想可以自由且不知疲倦地花在前者上,對後者卻感到厭煩與枯竭;意志對良善之事退避三舍,對邪惡之事卻有奇特的傾向與衝動。在良善之事上我們需要鞭策,在邪惡之事上卻需要勒馬。這些傾向伴隨著我們;但在任何聖潔的決心上,我們又是何等反覆無常!記憶力在良善之事上容易遺忘,在邪惡之事上卻堅固強大;情感敏銳,容易被激動,像火絨一樣,一點火星就著;但對於良善之事,卻像濕木頭裡的火,吹了半天也難以燃起。再者,我們的喜樂很容易被感官愉悅的事物所觸動;屬肉體的口味與愛好對我們而言是極其自然的,羅馬書八章五節,但卻與至善以及一切引向至善的事物背道而馳。因此,我們確實需要來到神面前,訴說我們的敗壞,有時是為了那盲目黑暗的心思,祈求聖靈的啟迪;有時是為了那死寂、剛硬的心或不可勸導的意志,祈求祂賜下那既能啟迪又能使我們順服的恩典。那些看不見自己需要屬靈理解力的人,確實是極其剛硬的。甚至神的兒女,在領受恩典之後,儘管早早成聖,卻仍帶著舊有的殘疾,在屬靈事上遲鈍,在屬肉體的事上卻活潑積極。屬肉體與屬世的人,比起神的兒女,在行事上往往更一致、更符合他們的原則:路加福音十六章八節:「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也就是說,在處理事務上更靈巧。恩典在目前只產生了部分的醫治:我們在動機上有優勢,我們有更好、更高尚的事物要掛念;但他們在原則上有優勢,他們的原則未受破壞,而最好的人,其原則卻是混雜的。我們在屬天的事上無法行出我們所願的;那腐敗的傾向將我們拉開;因此,他們需要迫切地求神醫治他們的靈魂;有時是為了盲目的心思,有時是為了敗壞的心。

五、我們必須先被重新塑造、重生,才能有能力去認識或遵行神的旨意;正如基督在與尼哥德慕談論時,從人性的敗壞推導出重生的必要性:「你們不能進神的國;因為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約翰福音三章五至六節。我們的靈魂本性上順應肉體,尋求肉體的益處,我們所有的思想、掛慮、生命與愛都往那裡奔流。如今,在亞當裡所失去的,只能在基督裡恢復。神的手曾經造作我們、塑造我們是不夠的,我們還必須被重新塑造、重新造就,成為「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以弗所書二章十節;因此,經文的話語可以這樣解釋:主啊,你曾造過我一次;求你重新造我:你的手造了我;主啊,賜我一顆新心,使我能順服你。在第一次出生時,神賜給我們自然的理解力;在第二次出生時,賜給我們屬靈的理解力,使我們能學習祂的誡命;先使我們成為好人,然後行善。第一次出生賜給我們自然的官能,第二次出生賜給我們恩典,或那些因亞當犯罪而失去的神聖品質。若不重生,倒不如不生;若主不賜給我們在基督裡認識祂的知識,做人還不如做獸。獸類死時,它們的苦難與幸福也隨之消逝,死亡終結了它們的痛苦與快樂;但我們這些有理性與良心去預見結局並知道道路的人,在死後將進入永恆的幸福或苦難。除非主聖化這種理性,並賜給我們一顆在基督裡認識祂並選擇良善的心,否則人不過是更高級的獸,更聰明的獸,詩篇四十九篇十二節;因為他的靈魂只被用來供養身體,他的理性被出賣給了感官;獸騎在人身上。我們與禽獸的區別不在於感官,而在於理解力與理性。但在屬肉體的人身上,靈魂成了一種感官;它完全被用於動物性的生命。世上沒有比屬世的惡人更像禽獸的受造物了。那麼,大衛確實需要禱告:主啊,你賜給了我理性;求你賜給我對你和你神聖旨意的認識。

六、當我們尋求這種恩典,或其任何程度的恩典時,我們是神的受造物,這是一個恰當的論據。大衛在這裡就是這樣做的。我現在進入正題,因此我要稍微說明創造論在何種程度上是可以作為懇求的依據,以及它如何在任何方面鼓勵我們祈求屬靈的理解力與更新的恩典。

[1.] 總的來說,我要提出這一點:因為我們已經領受了一份禮物,所以再請求另一份禮物,這是與神辯論的一種好方法。這對人來說不是好方法,因為人給予就會耗損;但對神來說卻是好方法,原因有二。部分是因為在某些情況下,神藉著給予,實際上就約束自己給予更多;正如藉著賜下生命,就賜下食物;藉著賜下身體,就賜下衣裳,馬太福音六章二十五節。神將這樣的受造物帶到世上,就負起祂的護理之責來維持他,只要祂願意使用他來彰顯祂的榮耀。神喜愛為祂自己的禮物加冕:撒迦利亞書三章二節:「這不是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嗎?」這裡所懇求的,就是這不是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嗎?一個恩典被用來懇求另一個恩典。神因此約束自己賜下堅忍,哥林多後書一章十節;但這裡的情況並非如此;因為藉著賜下普遍的恩惠,祂並不約束自己賜下救贖的恩典。部分也因為祂給予並不會耗損:「祂的慈悲永遠長存。」詩篇一百三十六篇對所有這些恩惠給出了同樣的理由;為什麼主選擇了一個教會,維持祂的教會,賜下日用的飲食:「祂的慈悲永遠長存。」神依然是起初的那位神:「祂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雅各書一章五節。祂不會說,我已經給過了。如今,先前的普遍恩惠顯示了神給予的樂意與慷慨;行善的傾向依然存在於祂裡面;祂依然樂意且慷慨地給予;日用的飲食:「祂的慈悲永遠長存」;屬靈的智慧:「祂的慈悲永遠長存」。誠然,賜下日用的飲食並不必然約束神賜下屬靈的智慧;但那雖非期待的確據,卻可以是祈求的可能鼓勵。並要學會這一點,儘管沒有什麼能滿足不信,但信心可以從任何事物中提取論據,並利用創造中最普遍的恩惠來堅固自己。

[2.] 神對人懷有深厚的感情,因為人是祂的受造物,是祂手的工作;聖徒在祈求被赦免與被拯救時,會以此為據。正如約伯記十章三節:「你手所造的,你又欺壓,又藐視,這事你以為美嗎?」同章第八節:「你的手創造我,造就我,你還要毀滅我嗎?」這些懇求的總結與效果是:神藐視祂自己的工作,特別是像人這樣卓越的作品,這真是奇怪。神確實更樂意善待人,因為人是祂手的工作。我們看到工匠在製作出卓越的作品時,是非常愛惜與溫柔的,不會將其毀壞並碎裂。自然的本能教導我們去愛那些因自然生產而屬於我們的事物;因此,告訴主我們是祂的工作,是一個能觸動祂發出極大憐憫的論據:以賽亞書六十四章八至九節:「耶和華啊,現在你仍是我們的父!我們是泥,你是窯匠;我們都是你手的工作。耶和華啊,求你不要大發烈怒……」這在我們心中激起了得蒙垂聽與獲勝的希望。經文中的話語極具強調性,創造與造就。神在我們身上傾注了許多心血來創造與造就我們,因此祂會憐憫我們並饒恕我們:約伯記十四章十五節:「你呼叫,我便回答;你必羨慕你手所造的。」所有這些經文都顯示,其中蘊含著一個論據,當其他論據失敗時,可以激發我們的信心。

[3.] 創造意味著某種希望,因為神只離棄那些先離棄祂的人。祂本可以因我們的原罪而毀滅我們,正如我們在毒蛇尚未造成實際傷害前就將其毀滅一樣。儘管人失去了良善,神卻沒有。我們每個人在個人層面上,都是在神離棄我們之前,先與神決裂:歷代志下十五章二節:「你們若離棄他,他必離棄你們。」歷代志上二十八章九節,大衛告訴所羅門:「你若離棄他,他必永遠丟棄你」;祂將不再承認你。正確理解這一點:神賜恩典給任何人是祂的良善;賜給某人多於他人,是祂那分別與揀選的愛;祂拒絕給予任何人恩典,是他們自己的緣故,應歸咎於受造物,他們濫用了那本可改善他們的普遍恩典;是的,儘管所有人都配得被拒絕救贖主的恩典,但這並非在多次蓄意拒絕之前,且在我們因嚴重的頑梗而背向神,不願懇求創造主的恩惠,反而固執地拒絕它之後,才被拒絕。

[4.] 既然神是我們的創造主,而我們受造的目的是事奉神,我們就可以更自信地祈求那使我們能事奉祂所需的恩典,好讓那施加義務的創造之恩,也能幫助我們償還債務。神不是法老,不會要求磚塊卻不給稻草,不會指派工作卻不提供恩典。儘管祂沒有向每一個人絕對應許賜下歸正的恩典,但祂已為不虔誠的人指定了某些途徑,他們有義務使用這些途徑以求歸正;如果我們考慮到神的良善以及這些途徑的性質,這是一個巨大的鼓勵。恩典的幫助確實隨時準備著: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五節:「來赴席吧,一切都準備好了。」沒有人能指責祂遲緩。因此,我們的救主責備猶太人:馬太福音二十三章三十七節:「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神何時曾辜負過那等候的靈魂,或拒絕過那尋求恩典以事奉祂的受造物?祂往往走在我們前面,從不落後;我們在失去所有的途徑與幫助之前,早已嚴重且可惡地喪失了它們。

[5.] 從祂起初造我們與祂在耶穌基督裡重新造我們之間的相似與類比,信心得到了鼓勵。這被稱為創造,以弗所書二章十節;以弗所書四章二十四節:「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哥林多後書四章六節:「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裡。」作者是同一位神,創造是祂的權柄。我們從祂那裡得到人性,不能從別處得到,更不能從別處得到神性,詩篇五十一篇五節,否則我們根本就不會擁有它。它不是植入我們本性中的,也不是我們靠任何勤奮就能獲得的:「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羅馬書九章十六節,而是神直接的工作;這是祂全能的工作。我們在自然狀態下對聖潔與恩典是如此死寂與不適應,以至於需要創造的大能才能在我們裡面作成。此外,我們是自由地被創造的,沒有我們任何的功德;因此,我們期待從同樣的良善中得到那能改變我們內心的救贖知識。這裡有雙重的鼓勵:神全能的大能,以及祂起初自由地賜給我們祂的形象,羅馬書四章十七節。

[6.] 如果我們考慮到懇求的方式,以及懇求者心中所蘊含的良好狀態,我們就能更好地理解該論據的說服力;儘管論據本身並不必然推導出恩典的幫助,但懇求的方式顯示了恩典的某種預備性工作,這樣的人在神與受造物之間既定的交往秩序中遇見了主,並將領受祂的祝福。那麼,在這個祈求中,論據將會變得強而有力:「求你賜我悟性,使我學習你的命令。」這裡蘊含了許多事物,例如神在那些祂將賜予恩典的人身上所作的工。

(1.) 對債務的承認,即人作為神的受造物,有義務事奉祂;正如他不是由自己所造,也不是為自己而造;他不應停止以神為目標,正如他不能停止依賴神為本源一樣。然而,我們需要很長的時間才能達到這一點。你們知道叛逆者是如何被描述的,詩篇十二篇四節:「我們的舌頭當得勝;誰是我們的主呢?」如今,當我們意識到對神的義務,並被帶領去承認這筆債務,以及我們對祂所欠的愛、責任與事奉時,神在我們身上就達成了一個偉大的目的。為什麼神要將責任強加於那些根本無法履行責任的屬肉體之人身上?神學家告訴我們,這是為了索取祂的權利,就像債權人對待揮霍的債務人一樣,並使我們意識到我們在順服的債務上對神負有責任。

(2.) 這裡有一種償還的意願,或一顆專注於事奉與順服的心;因為這是一個衷心奉獻給神的人所說的話,「你的手造了我」等等。他願意回到創造主的事奉中,並用祂所造之物來榮耀祂:我承認作為你手的工作,我有義務對你過著忠實順服的生活;主啊,我將自己獻給這項工作。注意,這是一種良好的靈性;他不是乞求自己的舒適,而是乞求事奉的能力,使他能認識主人的旨意並去行。這就是對神的悔改,當我們衷心願意回到我們的職責,而非回到我們的舒適時,使徒行傳二章二十一節;對於那些尋求順服勝過尋求舒適的靈魂,以及那些有決心將自己奉獻給主、取悅祂並事奉祂的人,更有希望。這是神在新約恩典中的目的,也是基督在救贖中的目的,不僅是恢復我們到祂的恩寵中,也是恢復我們到順服中,使我們再次具備事奉的能力:希伯來書九章十四節:「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彼得前書二章二十四節:「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祂死是為了削弱我們心中對罪的愛,並推進恩典與公義的生命與能力。

(3.) 其中蘊含著對無能的承認,即若不被恩典更新與加強,神就無法被他事奉與榮耀;在他成為新造的人,或從神那裡得到恩典的更新影響之前,他作為受造物是無法做到這一點的。神允許人類的墮落與失敗,是為了讓他們能作為貧乏的受造物來到祂面前,並從祂手中領受一切。人導致墮落的重大錯誤,在於他想獨自生活,脫離神,足以達到自己的幸福。我們貪婪地抓住了那句話:「你們便如神一樣」,創世記三章五節。其含義不是在蒙福的順服中,而是在受咒詛的自給自足中。人想成為自己的神,渴望將資本掌握在自己手中,不再依賴神的供應:創世記三章二十二節:「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過著獨立存在的生活。那麼,為了治癒這一點,神要將他降至極度的匱乏,以便帶領他進入完全的依賴,使他能像一個乞丐般的受造物來到祂面前,期待從神那裡得到一切,在稱義上不信靠自己的義,在成聖上不信靠自然的權能與力量:加拉太書二章十九節:「我藉著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在律法的咒詛威脅下對完美順服的嚴格要求,使他們向律法死了;律法的咒詛迫使他們不得不逃向基督以脫離定罪;而律法作為順服的準則,其屬靈的性質驅使他們看到,若沒有祂聖靈的大能,他們自身內在沒有任何東西能趨向公義與聖潔,以榮耀神:那些「按著靈的新樣事奉」的人,羅馬書七章六節。神最終帶領我們達到這一點:馬太福音十九章二十六節:「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那麼,當我們被帶領去看到自己的無能時,我們就處於良好的狀態,並顯露在祂的恩典之下。

(4.) 它蘊含著對恩典的熱切渴望;當不滿足於普遍的恩惠時,這是一種良好的心境。大衛不滿足於他自然的生命,而是尋求屬靈的生命。他如此迫切祈求的是什麼?不就是開明的心思與更新的心,以及這一切都是為了能順服神嗎?這樣我們就更適合領受恩典。對於墮落的人來說,對職責的良心是一件大事,因為他已經變成了反對神的叛徒,對創造主不忠,急躁且任性,一心只想拋棄軛,詩篇二篇三節。那麼,擁有一顆專注於職責與順服的心,這是下一步;第三步是意識到無能;現在這第四步是對恩典的渴望:主已應許滿足這樣的人,馬太福音五章六節。這些人向神敞開,準備好領受祂的恩典。作為熱切渴望遵行創造主旨意的受造物來到祂面前,並以最好的方式,神會拒絕你嗎?因為我是你的受造物,求你教導我事奉你,你是我的創造主。

(5.) 在這個懇求中還有另一件事,就是對神對待受造物之良善的確信。這正是使用此懇求的基礎與理由:詩篇一百四十五篇九節:「耶和華善待萬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祂對受造物有極大的父愛與憐憫,直到他們因在恩典途徑面前堅持不悔改,使自己變得不配領受為止。撒但對人心發動的第一波攻擊,旨在破壞對神對受造物良善的感知,彷彿神是嫉妒的:創世記三章五節:「神豈是不知道你們吃的日子……」彷彿神嫉妒他們的幸福:魔鬼想要灌輸這一點。對神懷有美好的思想,是引導我們回歸祂的偉大途徑。我們因對祂懷有不必要的猜忌而嚇跑了自己,彷彿祂尋求我們的毀滅,或以毀滅為樂。祂絕不會毀滅一個謙卑地躺在祂腳前,並為自己不能更好地取悅與事奉祂而感到憂傷的貧窮靈魂。那個對神懷有惡念的人忽略了他的職責: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我就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裡」;這就是我們內在的律法主義與肉體束縛,使我們充滿對神的猜忌,並極大地阻礙與妨礙了我們的職責。

應用。此應用的目的是勸勉你們作為受造物來到神面前,祈求對你們靈魂的救濟與幫助:這在許多情況下對我們都有用。

  1. 對於那些正在經歷重生、不確定恩典之工是否已在他們身上作成的疑慮者。你們或許不能以兒子的靈稱神為父;但要承認祂是創造主。作為祂所造的人來到祂面前:你的願望是回歸祂。
  2. 對於那些處於離棄狀態、神似乎以憤怒的方式對待他們,且神所有的作為似乎只訴說憤怒的信徒,這是有用的:但要作為受造物來到祂面前。主啊,「我們是你手的工作。」如果你不能懇求亞伯拉罕之約(那是與信徒立的),就懇求挪亞之約(那是與人和所有受造物立的):以賽亞書五十四章九節:「這事在我好像挪亞的洪水。我曾起誓不再使挪亞的洪水漫過遍地,我也照樣起誓不再向你發怒,也不斥責你」;可能會有大風暴,但不會有洪水。當一切對一個貧窮的靈魂來說都是憤怒時,讓它在挪亞之約中來到祂面前。
  3. 這對於為你們的孩子祈求恩典是有用的,他們或許至今仍是無恩典且悖逆的:「你的手創造我,造就我。」求祂藉著恩典的靈在他們身上更新祂的形象。

簡而言之,總結一切,這裡有鼓勵:神善待祂所有的受造物,特別是人,最特別的是那些尋求祂的人,以及那些為了恩典而尋求祂的人,好讓我們與我們的後代能順服祂,並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好地事奉祂。

敬畏與盼望;前者是遏止罪惡與試探的韁繩,後者則是催促我們盡責的馬刺。敬畏是我們的束縛,盼望是我們的動力與鼓勵;前者關乎我們的本分,後者關乎我們的安慰;前者調和了後者。我們既當敬畏神,也當信靠神;既當信靠神,也當敬畏神。正如我們不可讓敬畏淪為律法主義的捆綁,而當在祂的憐憫中存盼望;同樣地,我們的信靠也不可淪為屬肉體的懶散與放縱,而當在祂的道中存盼望,以致敬畏祂的名。那麼,既信靠神又敬畏神、不敢得罪祂的人,才是神及其子民所悅納的人。神必以他們為樂,他們也必以彼此為樂:「凡敬畏你的人,見了我就要歡喜。」

這段經文的第一部分,「凡敬畏你的人」;敬畏神是一種卓越的恩典,是遏止靈魂犯罪的強大韁繩;這並非奴僕般的恐懼,而是兒女般孝敬的敬畏,是害怕得罪神或違背祂律法的敬畏:箴言二十八章14節說:「常存敬畏的,便為有福。」這種恩典應當時刻在我們心中掌權:彼得前書一章17節說:「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我們整個人生旅程都必須在這種恩典的引導下進行。正如對野獸而言,人的威嚴是一道韁繩,使牠們不敢傷害人,創世記九章2節說:「凡地上的走獸……都必懼怕、戰兢你們」;同樣地,當敬畏神的心扎根在我們心中時,我們便能免於悖逆與羞辱神。約瑟就是這種聖潔敬畏之能力的典範:創世記三十九章9節說:「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

其次,另一特徵是「我仰望你的話」:基督徒是憑信心而活,而禽獸般的世俗之人則是憑感官而活;前者不僅靠食物活著,更靠神的話活著;前者是較高等的獸,後者則是地上的天使,因為他與神同活、住在神裡面,並期待從神手中領受一切:詩篇一百三十篇5節說:「我等候耶和華,我的心等候;我也仰望他的話。」那裡是他的憲章與產業,是他的慰藉與支持;他從神的話語中支取一切。這兩種恩典,既為神所悅納,在人眼中看來也是極其可愛與美好的;對於一個蒙恩的靈魂而言,能與那些敬畏神並仰望祂話語的人相處,是再快樂不過的事;因為當其他人忙於玩物與瑣事時,他們卻專注於唯一嚴肅的事務。如果巴蘭被迫對神的子民說:「雅各啊,你的帳棚何等華美!以色列啊,你的帳幕何其華麗!」那麼,對於神的子民而言,能看見彼此,能來到那些敬畏神、不願得罪祂,且仰望祂話語的人中間,又是何等快樂!他們能談論信心的生活與將來的福分,揭開受造物的面紗,並主要專注於另一個世界;他們的人生目標就是在此不冒犯神,並滿懷盼望地在來世享受祂:羅馬書一章12節說:「在你們中間,因你我彼此的信心,同得安慰。」

教義:神賜給祂兒女中某些人的憐憫,應當且確實是其餘眾人喜樂與安慰的緣由。當大衛成為神施恩幫助與拯救的典範時,他說:「凡敬畏你的人,見了我就要歡喜。」我為你們列舉幾處經文:詩篇一百四十二篇7節:「義人必環繞我,因為你是用厚恩待我。」當神的一個兒女得蒙拯救時,其餘的人都會聚集在他周圍,協助並加入感恩的行列,彼此幫助讚美主。詩篇三十四篇2節亦然:「我的心必因耶和華誇耀;謙卑人聽見,就要喜樂」;因為神依然保守並留存了大衛。詩篇六十四篇10節也說:「義人必因耶和華歡喜,並要投靠他;凡心裡正直的人,都要誇口」;也就是說,當大衛得救、當神向他顯出憐憫時,所有正直的人都會前來,並從這樣的經歷與拯救中獲得自己的益處。

此論點的理由:

  1. 他們都是一個身體的肢體,都蒙召進入同一個身體,一個肢體的苦樂即是全體的苦樂。使徒提出了這個理由:哥林多前書十二章25、26節:「總要肢體彼此相顧。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27節:「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這段經文的意思是,整個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每個人都是個別的肢體,每個肢體都應當像關心自己一樣關心他人;無論是受苦還是喜樂,他們都有共同的利益與關切。你們知道在自然身體中,當腳趾被踩到,舌頭就會喊叫:「你傷害了我。」我們關心肢體的苦樂;他們的喜樂就是我們的喜樂,他們的憂傷就是我們的憂傷:有些人以此解釋希伯來書十三章3節:「你們要記念被捆綁的人,好像與他們同受捆綁;也要記念受苦的人,想到自己也在肉身之內。」有些人將其理解為基督的奧祕身體;當他們受苦時,我們的靈魂也與他們一同被捆綁。但我認為那裡還有另一層含義:所謂「在肉身之內」是指活在血氣之中,在此狀態下我們容易遭受許多煩惱與苦難;因此,如果神安排教會全體或所有肢體不至於同時受苦,而是在一些人受苦時另一些人得享自由,那麼當我們未被情緒所困時,就可能產生同情。當我們在肉身之內,我們就容易遭受同樣的逆境,因此應當像對待自己一樣憐憫並安慰他們,並盡一切努力使他們得益處;即便這不是該經文的本意,但這仍是真理:一個人越分享屬靈的生命,屬靈的共鳴就越強烈:他們「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羅十二15);與被捆綁的人同受捆綁,與得釋放的人同得釋放。當他們被捆綁時,我們的一部分也隨之被捆綁;當他們得釋放時,我們的一部分也隨之得釋放;我們始終應當與弟兄擁有共同的利益與情感;對於那些敬畏神的人而言,若自私自利、對他人的處境毫無感覺,這是一種自我逐出教會,或隱含地否認了身體的存在:因為我們在同一個身體內,我們就應當與他們有同樣的感受。看哪,正如以西結異象中,活物與輪子有同一個靈,我說兩者有同一個靈;當一個移動,另一個也隨之移動:基督的奧祕身體中也有同一個靈。我們應當與他們有同樣的感受;如果我們沒有,這等於是剝奪了自己作為奧祕身體肢體的特權。
  2. 這是為了神的尊榮與榮耀;當許多人讚美神時,神得的榮耀最大。因此他們聚集在一起,哥林多後書一章11節:「好叫許多人為我們謝恩,就是為我們因許多人所得的恩賜。」神喜歡我們在禱告與讚美中同心合意地行動,因為祂要讓我們參與彼此的憐憫與安慰,從而將我們的心在更聖潔的愛中連結在一起。當我們帶著許多祈求者來到神面前,組成一支大軍來圍攻天國時,眾人的禱告在神面前是大有能力的:同樣地,眾人獻上的讚美對神而言更為尊貴,也更蒙祂悅納:哥林多後書四章15節:「好叫恩惠越發加增,感謝的人越發多,越發顯出神的榮耀。」當許多人參與其中,許多人深受感動時,神的榮耀就越發廣傳,天國寶座的收入也隨之增加。一根琴弦奏不出音樂;當有許多琴弦且音調一致時,便有了和諧。這其中有三件事:許多義人,以同一個靈共同參與同一項事工,那麼主所得到的榮耀就比單獨一人所能獻上的更多。在天上,神是在合唱中被讚美的;我們被帶到一起,好讓我們成為一個身體與會眾,永遠頌讚、讚美並事奉神:同樣地,在這裡,那些敬畏神並仰望祂憐憫的人,常聚集在一起,為他們中任何一人所領受的憐憫而慶賀並一同感恩。基督降生時,有一整隊天使在合唱:路加福音二章13節:「忽然,有一大隊天兵同那天使讚美神說: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當神的所有子民被同一個靈引導去讚美並榮耀神時,這就是人間的天堂:私下的禱告或感恩,遠不如會眾的讚美那樣尊貴。
  3. 這是為了所有人的益處與安慰;部分原因在於,透過這種方式,他們能了解彼此的經歷,以獲得相互的支持與造就。神對待一個敬畏祂的人如何,祂對待所有誠心敬畏祂的人也如何,祂同樣眷顧他們所有人;因此,神對一個信徒的良善,會給其餘所有人帶來喜樂與安慰。他們是聖徒所仰望的憐憫之見證與紀念碑,好讓他們從中學習倚靠神。看哪,正如在使徒保羅歸正時,使徒說:「基督在他身上顯明了一切的寬容,給後來信他的人作榜樣」(提前一16),透過赦免如此大的罪人、拯救如此困苦的靈魂,來邀請其他人歸向基督;同樣地,在所有其他情況下,當神拯救一人時,祂也邀請其他人擁有同樣的盼望;他們是其餘眾人蒙憐憫的先例,正如大衛在此所暗示的,他們會受到他榜樣的鼓勵,歡喜地期待神同樣的拯救。在一個受苦者的榜樣中,給了其餘所有人一個抵押;了解我們經歷神憐憫的過程,是為了造就並鼓勵他人:詩篇六十六篇16節:「凡敬畏神的人,你們都來聽,我要述說他為我靈魂所行的事」;所有人都與此有關,因為他們有同樣的需要,在同一位神、同一個應許、同一位中保與同一個聖約中有份;因此,了解神對他人的護理過程,是教導我們更多認識神的一大幫助,好讓我們學習尊崇祂的大能。部分原因也在於,透過這種方式,他們的心在屬靈的愛中更緊密地連結在一起;當他們為彼此禱告如同為自己的靈魂禱告,並為他人的拯救而喜樂如同為自己的拯救而喜樂時,這就維繫了我們之間的合一。神喜歡同時恩待祂的許多兒女,並讓他們在同一種憐憫中有份;因此,我們領受了他人代求的憐憫,並為此獻上感謝。在聖靈裡的愛,體現在為彼此禱告與讚美神之中。部分原因也在於,這迫使我們進行更頻繁的敬拜行為;我們永遠不會缺乏來到恩典寶座前的理由,也不會缺乏為自己或他人敬拜的機會,無論是與他們一同禱告,還是與他們一同、為他們獻上讚美。
  4. 喜樂是具有傳染性的;獨自哀哭是好的:彼得「出去痛哭」(太二十六75)。耶利米說,當他要為百姓哀哭時,耶利米書十三章17節:「我的心必在暗地因你們的驕傲哭泣」;撒迦利亞書十二章12、13節:「境內一家一家地都必悲哀,大衛家一家一家地,他們的男丁分開,婦女也分開。」憂傷喜歡孤獨與退隱,在那裡除了神以外沒有別的眼睛看見;但喜樂在群體與同伴中效果最好,正如那婦人召集鄰舍與她一同歡喜(路十五章),因為她找到了失落的銀幣。因此,我們必須彼此激勵,在神裡面喜樂。此外,憐憫可以告訴許多人,但我們的憂傷卻不能;因此,敬虔的人會聚集在一起,幫助他們讚美,也幫助他們禱告。請求他們的禱告幫助不僅值得稱讚,我們還應當呼籲他們與我們一同讚美神:詩篇三十四篇3節:「你們和我當稱耶和華為大,一同高舉他的名。」我們有義務作彼此感恩的見證人,並在讚美神的事上互相協助。

應用:五點資訊:

  1. 這向我們展示了為私人的憐憫進行公開感恩的合法性,甚至便利性,在某種程度上,甚至是必要性。這是合法的;我們讀到在會眾中還願(詩二十二22,四十9)。這是極其便利且有益的,部分原因是為了讓神的子民能聚集在一起,為神編織一頂讚美的冠冕:詩篇二十二篇3節:「你是聖潔的,是用以色列的讚美為寶座的」;當祂的子民讚美祂時,祂喜悅住在他們中間。部分原因是為了透過他人的感恩,激勵我們記念自己的憐憫,就像一隻鳥引發全群鳴叫一樣。部分原因是為了透過我們的幫助來激勵他人;部分原因是為了向他們展示基督般的愛,對他們的苦難感同身受,並對他們的憐憫感到喜樂。那麼,這些事應當激勵我們與他人一同為他們的私人憐憫感恩,從而在履行這些本分時激發我們內心的屬靈情感。正如這是合法的,它也是必要的;他人的憐憫也可能成為我們的憐憫;如果你曾為此禱告,你就與這憐憫有關。我們應當因神垂聽我們為他人所作的禱告而愛祂,正如我們為自己禱告一樣。以利曾為哈拿獻上感謝並莊重地敬拜神,因為他先前曾為她禱告,所以他為神垂聽了他的代求而讚美神:參閱撒母耳記上一章28節。當哈拿告訴他主所作的事時,以利便開始敬拜主;他先前在第7節曾為她禱告:「願以色列的神允准你向他所求的!」

每一次禱告的應允都是神對我們之愛與特別眷顧的新證明或新鮮經歷;這是神看顧我們、記念我們的記號,不,當神不僅為我們自己,也為他人垂聽我們時,這是神恩寵的記號。如果一個人來到國王面前,國王會說:「如果你是為自己求,我就會答應你」;為他人代求是一種特別的榮譽,神將此榮譽賜給祂所揀選的僕人:創世記二十章7節:「亞伯拉罕是先知,他要為你禱告,你也要存活」;約伯記四十二章8節:「我的僕人約伯要為你們祈禱,因我悅納他。」當神不為僕人自己垂聽他們時,祂卻會為他人垂聽他們。如果我們的禱告回到我們自己的懷中,就像大衛為仇敵所作的一樣(詩三十五13);如果神作為應允,只給了你盡本分後的安慰:路加福音十章6節:「那裡若有當得平安的人,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這已是值得讚美的事,更何況現在憐憫已經獲得。說這一切是為了表明,我們在為他人履行這些本分時,應當有更多的生命力與屬靈情感。

  1. 這告知我們聖徒相通的卓越性;基督奧祕身體的所有肢體之間存在著這樣的團契與相通,以至於他們一同哀哭,一同喜樂;賜給一人的恩典是其餘所有人喜樂的緣由;他們共同經營天國的生意,並以他人的安慰為自己的安慰,以他人的恩賜與恩典為自己的恩典,以他人的支持與拯救為自己的拯救。我們讀到天上有喜樂,因罪人悔改;他們為我們的福祉而喜樂,讚美並頌揚神;同樣地,當任何屬靈益處被傳遞時,地上也有喜樂;如果有人被生出神聖的本性,他們就感謝神:「凡敬畏你的人,見了我就要歡喜」;使徒行傳四章32節:「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那裡有一大群人,成千上萬的靈魂。這就是原始的純樸,基督徒們如此合一,彷彿他們只有一顆心、一個靈魂;當時有一句慣用語:「看基督徒彼此相愛。」後來情況就不同了;沒有什麼野獸像基督徒對待基督徒那樣兇猛。當然,所有敬畏神並仰望祂話語的人,都應當盡可能地一心一意。微小的分歧不應使這種基督般的愛失效。基督相通的紐帶是宗教的本質,只要他們敬畏神並仰望祂的話語。雖然基督徒可能被不同的宗派所區分,但憤怒的弟兄不能將我們逐出我們父的家。我們在基督徒與基督徒之間築起隔斷的牆,但神不會用我們的圍欄來衡量祂的羊群:佩提利安(Petilian)的舌頭不是基督的簸箕——好在佩提利安的舌頭不是基督的簸箕。當然,當我們遇見我們永恆的同伴時,他們應當是我們所珍視的,我們不應為了某些私人的分歧而忽略基督教的必要本分。我們應當對彼此有這種相互且真誠的尊重。
  2. 這告知我們私心與私慾的危害與邪惡,這種心態不注意神對他人所作的恩惠,也不受他人憐憫的影響。大多數人「只求自己的事」(腓二21)。本性只對自然的紐帶有感覺,其交流的界線太狹窄,不是自己的肉體、自己身體的痛苦與安逸,就是自己的親屬。然而,聖徒有更廣博的愛,他們能為那些在肉身中從未謀面的人在禱告中與神竭力爭戰(歌二),並在得知他人憐憫時為之感謝。所有基督徒不僅是同類,更是同一個身體;雖然他們沒有從憐憫中獲得私人利益,但他們能衷心地為此讚美神;天使為我們讚美神(路二),為祂對人的善意,他們只是旁觀者,而非利益相關者。當主啟動那蒙福的計畫時,那是對人的善意,然而天上的大隊天使卻喜樂並讚美神。我們因基督的道成肉身而獲得了榮譽與益處。因此,為他人的益處讚美神,證明了一種像天使一樣美好的靈,但嫉妒他人的益處並為此感到憂傷則是魔鬼般的,像魔鬼的靈。在天上,我們不僅會為自己的救恩喜樂,也會為他人的救恩喜樂,因為那裡沒有嫉妒,沒有私心的情感。為什麼我們現在如此自私且麻木?保羅說:「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現在,對於那些為他人的災難而哀哭的人來說,他們的拯救就是一種安慰。難道你要因為不為他們的憐憫、恩賜與拯救而喜樂,就失去你是身體一部分的證據嗎?
  3. 這告知我們(1)保持在神子民心中的份量是多麼重要,我們的行為舉止應當讓那些敬畏神的人因我們的憐憫而喜樂,並為此祝福神。聖徒相通是一件甜美的事;我們絕不可因自己無序的行事、驕傲、爭競、尖酸刻薄的靈、對教會無用,以及擁有與教會分裂的利益,而喪失這一特權。那些憐憫被視為公共利益的人,是嚴格持守良心的人,是那些敬畏神並仰望祂話語的人,他們努力保守自己不陷於現今世界的網羅,並期待來世的幸福;前者是敬畏神的果子,後者是仰望祂話語的果子——這是良心柔軟且心繫天國的基督徒。部分原因是他們是我們永恆的同伴;我們將與他們永遠同住:他們從永恆中就被揀選,與我們一同成為同一恩典的繼承人;因此,為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任何美事讚美神是甜美的:詩篇六十六篇16節:「凡敬畏神的人,你們都來聽,我要述說他為我靈魂所行的事」;詩篇二十二篇22節:「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但當一個人行事可疑時,他就在自己裡面遮蔽了神的生命,或者像一根走調的琴弦,破壞了和諧。聖徒可能會為惡人哀哭,但他們無法輕易讓自己的心與他們一同喜樂;他們可能會為他們的憐憫感謝神,這是真的(提前二1-2),但不是帶著那種喜樂,那種感受。我們盡本分的良心促使我們祝福神,因為祂寬容了他們,讓他們多活了一段時間,給了他們更多悔改與糾正錯誤的機會;但與那些不僅現在,而且直到永恆都是我們弟兄與同伴的人一同讚美,是非常甜美的。部分原因是我們的憐憫源於聖約,我們所有的盼望與渴望都建立在聖約之上,因此我們因神賜給那些敬畏神並仰望祂話語之人的支持與幫助而得到造就;藉此我們看到,那些長久等候的人,並沒有徒然等候神的話語應許,因此學習自己也耐心等候,因為那些倚靠祂所應許之幫助的人,隨後得到了回應與支持;是的,這對所有人來說都是盼望的基礎,因為許多人會因一人的拯救而感到欣慰,當我們為一人的拯救而如此努力時,最終他與他人都有理由感到喜樂。(2)另一件事是,當我們有用且有益,並根據我們在身體中所承擔的部分,為身體帶來應有的供應時,這會鼓勵他人為我們禱告與讚美。看哪,正如在自然身體中,血液與生命來回流動,在所有活在相通中的肢體之間存在著給予與接受,神兒女之間也存在著相互的義務。許多在教會中有用的人,他們的憐憫與他人有關:羅馬書五章7節:「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例如大衛或保羅;然而這對最卑微或最軟弱的人來說,並不是一種挫折,因為他們有自己的榮譽與用途:「你們敗壞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路十六9);他們有自己的事奉與服務:「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林前十二21)。(3)謙卑與溫柔的人,因為驕傲的人會招致自己應得的厭惡與失望。所羅門告訴我們:「驕傲只啟爭競」(箴十三10)。驕傲是所有基督徒職分的大障礙與阻礙。當驕傲與爭競盛行時,我們無法衷心地為彼此禱告,也無法為彼此讚美神。我們應當克服這種憤恨與脾氣:「祝福咒詛你們的」;正如大衛在仇敵尋索他性命時為他們禁食一樣(詩三十五12)。你們不應在他們盡本分的路上放置這塊絆腳石;這是一個巨大的挫折。
  4. 這告知我們,敬虔之人的交談與會議是多麼舒適與愉快,且遠勝過屬肉體之人的歡宴。敬虔之人對彼此的特別愛慕,極大地甜蜜了他們的交談,因為我們最深愛之人的臨在,對我們來說本身就是一種樂趣,更不用說他們神聖的交談了。當基督徒聚在一起,發現自己對神之愛、大能、憐憫與智慧的確信,得到了他人經歷與見證的支持時,這對我們是一種相互的力量與支持;因此使徒說,羅馬書一章12節:「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我彼此的信心,同得安慰。」當我們與那些不僅僅是道聽途說,而是憑經歷談論基督寶血潔淨良心之大能,以及祂的靈聖化內心之大能的人交談時,這是一個強大的支柱:哥林多後書一章4節:「我們在一切患難中,他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傳聞的傳聞是一件冷冰冰的事,不被重視,但我們親眼所見、親身經歷的見證,卻能溫暖我們的心。不,很多時候可能會發生這種情況:知識較少但感受與經歷較多的人,可能會極大地堅固知識較多的人,並激發他們對神與屬天事物的更大關注。但唉!屬肉體之人的聚會,與此相比算什麼呢?也許他們會用獵鷹、狩獵、美酒佳餚、世上的榮譽與收購的故事來充斥你的耳朵,所有這些都只會增加肉體的胃口,以及對我們有害的屬肉體氣息;或者用閒言碎語、虛榮的喧囂,這些與我們偉大的目標無關;或者談論世界,在世上發財:沒有任何關於基督裡神恩典、應許的真實、來世榮耀等崇高、卓越且必要的事物:詩篇三十七篇30、31節:「義人的口談論智慧;他的舌頭講說公平。神的律法在他心裡;他的腳總沒有滑跌」;並且「義人的口是精銀」;他們對更好的事物有感悟。但唉!從其他人那裡你聽不到任何東西,只有無味的虛榮,這與神兒女的談話之區別,就像鳥兒的旋律與豬的咕嚕聲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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