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12 LAMED 詩119 89-96|089_第九十四篇_你的話安定在天_詩119_89

第九十四篇講道 你的話安定在天。——第八十九節

這句話可有兩種含義:(1)指神在天上所定的旨意;(2)以天作為其恆常性的象徵。

  1. 它可以指神的旨意,「你的話安定在天」,在你的心思與旨意中。世上君王的話語是在地上,因此他們的法律與詔令容易發生許多變更,且常被他們自己或繼承者撤銷與修改;但神的話語超越一切變更與修改,因為它是安定在天,由神不可更改的旨意與目的所固定。它在地上被傳講、在地上被相信、在地上被應驗;但卻是在天上被命定,由神不可更改的旨意與目的固定在那裡。
  2. 天上存在著它的象徵。聖經中常用此比喻來彰顯神話語的穩定與恆常;如詩篇八十九篇 2 節:「慈愛必建立到永遠;你的信實必堅立在天上。」當它與晝夜之約相比時亦然:耶利米書三十三章 20-21 節:「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若能廢棄我所立晝夜的約,使晝夜不按時輪轉,就能廢棄我與我僕人大衛所立的約。」耶利米書三十一章 35-37 節亦同。我傾向於這種解釋,因為在下一節中,它被拿來與大地的穩定性作比較。那麼,祂的話安定在天,部分是因為諸天藉著那最初創造它們的同一句話而堅立:創世記一章 3、6 節:「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諸水之間要有空氣,將水分為上下』;事就這樣成了。」(參見《米德拉什·提希林》)。部分是因為天的存在與秩序彰顯了神話語的安定性,正如諸天被創造並安定在一個軌道中,它們在運行中恆常遵守;這種持續與運動的均勻性是如此精確,以至於人們可以在日蝕發生前很久就預測到;因此詩人說,詩篇一百零四篇 19 節:「日頭知道沉落。」也就是說,「它嚴格遵守其羅盤的精確點,彷彿它是一個有智慧的代理人,知道何時升落的確切時間。」如今,當我們舉目望天,看到那曾由神的旨意所定下的秩序被如此準確、精確地遵守;從世界之初到今日,未曾觀察到任何顯著的變化;天體保持著它們的節奏與軌道,並藉著它們恆常的運動將光與影響力分發給世界,這一切都源於它們最初的創造,全因祂說過:事就這樣成了;在祂話語的力量中,它們存留。諸天的這種持續彰顯了祂話語的永久性。

教義:神的話語具有永恆的真理與不可變更的恆常性。

祂的話語主要指福音之約。先知以賽亞說:「草必枯乾,花必凋殘,唯有我們神的話必永遠立定。」(以賽亞書四十章 8 節)。使徒彼得引用並發揮了同一處經文,說:「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就是這話。」(彼得前書一章 24-25 節)。更特別是指永生的應許;因為這與今生易逝的榮耀相對,是神的話語住在我們心中所產生的永恆果效。當其他一切事物都凋殘衰敗時,這藉由福音所提供並傳遞的蒙福境況,絕不會辜負我們。

  1. 我將給出理由。
  2. 其象徵與表徵。
  3. 這種默想的益處與實用性。

首先,理由。在每一個應許中,要使其確定且堅固,需要三個條件:

  1. 它是認真且衷心地做出的,並有履行的目的。
  2. 那應許者在祂的目的中持續,不改變心意。
  3. 應許者有能力履行祂所應許的事。如今,關於這一切,毫無疑問。

[1.] 當神應許將永生賜給那些相信並順服福音的人時,神當然是言出必行。當祂寫下一本書來向世界保證此事時,毫無疑問祂就是這樣打算的;因為神何需以虛構的幸福來誘惑受造物,或向他們講述一個祂從未打算賜予他們的榮耀境況呢?是的,為什麼「那誠實作見證的」阿們,要從天上降臨,藉著祂的教義進一步向我們保證此事,為我們死以買贖它,並在之後復活,進入祂所說的那種幸福中,「叫我們的信心和盼望都在於神」?(彼得前書一章 21 節)。為什麼祂在升天後,就將恩賜賞給人,差遣使者到世上傳講這教義,宣告在這些條件下可獲得這蒙福的境況,並藉著各樣的神蹟奇事來證實它,部分是為了驚醒昏睡的世界去關注它,並向懷疑的世界保證這救恩的真實性?(希伯來書二章 3-4 節)。若不相信神在這一連串的事上是認真的,就是使祂成為說謊的,甚至是以極大的莊重來建立一個謊言與虛假。

[2.] 神持續祂的旨意是無庸置疑的,若我們思想祂永恆且不變的本性:瑪拉基書三章 6 節:「因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所以你們雅各之子沒有滅亡。」以及雅各書一章 17 節:「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有什麼能改變祂的旨意呢?祂是否遇見了什麼祂未曾預見、未曾預知的事?神絕不後悔,也絕不收回祂的恩賜,祂藉著這恩典的作為,在這些條件下保證了聖徒永恆的福分:撒母耳記上十五章 29 節:「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說謊,也不後悔;因為他迥非世人,決不後悔。」詩篇一一零篇 4 節:「我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基督已被賦予完全的權柄,以接納並祝福祂忠心的僕人,這權柄絕不會被撤回。為了消除一切疑慮,祂給了我們雙重的保證:祂的話語與祂的誓言。希伯來書六章 17、18 節:「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神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的人可以大得勉勵。」神向來珍視祂的話語;在世人所傳頌或相信關於神的一切事中,這一點最為顯著:詩篇一三八篇 2 節:「你使你的話顯為大,過於你所應許的(或作:過於你的一切名聲)。」其實這本是不需要的,因為誓言是在有疑慮的事上才介入的;但這顯示了神為使我們滿足所付出的非凡關懷:祂的善意顯於應許,祂的掛念顯於誓言。簡言之,神絕不會將自己束縛得如此緊,除非祂確實持續祂的旨意。

[3.] 祂有能力成就這旨意:馬太福音十九章 26 節:「在神凡事都能。」羅馬書四章 21 節:「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腓立比書三章 21 節:「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祂有能力開闢一條道路,使罪人得以與祂和好、成聖,並被祂的靈所治服;藉此,祂的權益得以在他們裡面,抵擋魔鬼、世界與肉體的攻擊;最終,祂有能力在我們的身體被蟲蛀食、化為塵土之後,將其復活。由於信仰的事物主要是關於未來與將來,且難以成就,因此對神大能的明確信心是必要的。要歸正一個剛硬的人,要使一個罪孽深重的受造物成聖,並使死人復活,這些絕非小事。

其次,這種不變恆常的象徵被安置在諸天之上;它不是以地上浮動的世事來衡量,而是以諸天的完美來衡量,諸天是不受任何變遷與機遇影響的。

  1. 它們是神話語穩定性的絕佳象徵,因為它們持續存在,正如祂的話語當初創造它們時所定規的那樣。星辰之間沒有衝突,萬物都順服神的話語與律法:詩篇一四八篇 4-6 節:「天上的天和天上的水,你們都要讚美他!願這些都讚美耶和華的名;因他一吩咐,便都造成。他將這些立定,直到永永遠遠;他定了命,不能廢去。」因此,當信徒仰望天空,他便看見受造之書被打開,在其中他看見神恆常不變的確據,以不可磨滅的字跡寫就。神大能的聲音起初將水分開,那些天體便按照神所安置的秩序運行。當我們翻開聖經之書,將兩者相互對照,看見自然的既定規律與恩典的既定規律如何與祂的大能相呼應時,這對我們豈不是一種幫助嗎?因為只要你信靠神的話語,你就永不失敗,因為天地萬物皆由它所支撐:希伯來書一章 3 節:「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對神而言,一切都是容易的,因為祂維繫著諸天運行的狀態,也能在最艱難的情況下保守祂的子民。
  2. 神的恆常與真實也顯明在諸天之上;那裡有祂永恆真理的見證;因為當祂說「要有諸天」等語時,它們立刻就有了,且從那時起一直保持著恆定的趨勢與軌道。是的,天地廢去,神的話語也不會廢去;祂絕不會收回祂所說過的話;因此祂的話語比天地萬物的架構更堅固、更穩定:馬太福音五章 18 節:「直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 35 節:「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所以,神的話語比天地更穩定。

第三,此默想的益處。

  1. 為了讓我們能以神話語的確據,來對抗我們內心懷疑與不信的傾向:路加福音二十四章 25 節:「心裡信得太遲鈍了。」雖然神藉著祂自己的話語將祂自己如此堅定地束縛在受造物身上,但應許對我們而言似乎仍是可疑且不確定的,特別是在人被苦難與試探籠罩時;因為我們只看眼前的感官,不願接受任何試煉。現在,記住自然界的秩序與規律,並不如恩典之約那般穩固,這是令人得安慰的:讓它按其規律運行吧,堅定且忍耐的順服終將以永恆的幸福告終;因此,我們應當建立在堅固的根基上,好叫我們「不因不信而心裡疑惑,反倒因信給神榮耀」,羅馬書四章 20 節。
  2. 在我們的盼望受到延遲時安慰我們。在適當的時候,應許必不致落空,希伯來書六章 12 節。晝夜寒暑必按其時序運行;因此,正如我們在黑夜中等待黎明,在冬季中等待夏季,我們也必須等待我們永恆的安慰。
  3. 支持我們抵擋世事變遷。世上發生許多事會引起我們的煩惱,因此,如果我們只看事物的現狀,我們的心就會隨波逐流;但我們必須仰望神話語那不變的恆常,那是盼望之錨所能抓住的磐石。若要獲得永恆的幸福,我們有確定的準則可遵循,有確定的應許可建立。這就是「大衛那可靠的恩典」,以賽亞書五十五章 3 節。世事的變遷困擾著我們的信心;因此,我們不應看地上不穩定的事物,因為那裡充滿了持續的更迭,而應仰望那可靠的聖約。
  4. 不僅在我們的盼望因世事的變遷與機遇而延遲、模糊時,甚至在出現相反的表象時,神似乎離棄我們、對我們毫無喜悅。如今,為了在最艱難的境況中支撐我們的信心,使我們能說,約伯記十三章 15 節:「他雖殺我,我仍要信靠他」,並在無望中存著盼望去相信,我們應當記住祂話語的穩定與恆常。當應許在地上似乎落空時,它們在天上依然堅立。神可能以憤怒掩面,祂的護理作為似乎與祂的意圖相反;正如約瑟對他的兄弟說話嚴厲,其實是為了向他們顯露自己;又如基督對待迦南婦人,馬太福音十五章。但當神的話語與作為之間似乎存在這種矛盾,當祂的聲音像雅各那樣溫柔,而祂的手卻像以掃那樣粗糙時,我們必須記住,那管教的杖與聖約的愛是並存的,詩篇八十九篇 32 節。我們絕不可藉著神對我們的護理作為來詮釋神的應許,而應藉著祂的應許來詮釋祂的作為;祂的應許如同雲彩中明亮的部分,而祂的作為則如同雲彩中陰暗的部分。神正藉著艱難的護理來成就應許,而嚴厲的苦難也屬於祂的信實,詩篇一一九篇 75 節。很多時候,對我們最好的並非我們認為最好的,而是神認為最好的。撒但的攻擊與世界的抵擋對我們而言可能是最有益的,儘管這對肉體而言並不討喜。
  5. 使我們脫離世上轉瞬即逝的虛空,以賽亞書四十章 8 節,彼得前書一章 24 節。在我們舉目仰望天國、在應許中尋求幸福之前,這世上沒有什麼是堅固且持久的,約翰一書二章 17 節。我們的幸福不在於今生,而在於永恆地享受神:在聖約中,一切都是定好的、確定的,但在世上,一切都是不穩定的、不確定的。神的聖約為我們預備了永恆的喜樂與福分。

應用一:說明屬肉體的人與屬靈的人會從相同的原則中得出多麼相反且不同的結論。譏誚的人說,彼得後書三章 4 節:「他降臨的應許在哪裡呢?因為從列祖睡了以來,萬物與起初創造的時候仍是一樣。」因為自然界的整個架構一直保持著恆定的趨勢與規律,他們便為世界的永恆性與應許的虛假進行辯護。然而,大衛的推理卻截然相反。他們看見神的憐憫,看見自然界的事物通常保持著恆定的規律,並不因其頻繁的變動而恐懼;是的,他們反而因此在對主之恆常與信實的信仰中得到堅固。但那些貪戀私慾的人卻對此考慮作了悲慘的運用,他們在「世界永遠不會改變」的妄想中使自己剛硬,從而更肆無忌憚地犯罪。參見其他事物中的類似情況:哥林多前書七章 29 節;哥林多前書十五章 32 節;猶大書 24 節;羅馬書六章 2 節;撒母耳記下七章 2 節;哈該書一章 2 節;撒母耳記上三章 18 節;列王紀下六章 33 節。

應用二:每當你仰望天國,請記住,在你裡面有一位神,祂已將祂的居所固定在那裡,並在那裡彰顯祂的榮耀,使之成為祂憐憫與公義的寶座。你那裡也有一位救主,祂在為我們的罪死後,坐在至大者的右邊,察看祂的應許如何成就,並藉著祂的話語治服全世界。那裡有「聽從他命令、成全他旨意」的天使,詩篇一零三篇 21 節。那裡有得榮耀的聖徒,他們面對面看見神,並與祂永遠同住,他們是藉著同樣的聖約到達那裡的,這聖約被當作我們平安與盼望的憲章向我們宣告。在外面,我們看見太陽、月亮與所有天體都按照神所安置的固定軌道與秩序運行;難道神會在自然界的規律中顯明祂的恆常,卻在恩典之約中反覆無常、變幻不定嗎?祂在恩典之約中早已安排好了祂憐憫的秩序與方法。

應用三:治癒我們的不信,藉由思想神的恩典如何在聖約中被定立,以至於不留任何理由或機會去懷疑或猜測祂所應許給我們的福分之真實性與確定性;我們難道要活在猜忌中,彷彿我們與神之間並非處於如此確定的關係嗎?如果我們與他人就某些利益進行交易,若我們與之立約的事項不存在,或條件是不可能的,或轉讓的方式不堅固、在法律上無效,那麼這交易可能毫無意義。然而,在我們與神立約時,這些情況都無法想像。因為:

  1. 永生不是幻影,也不是不存在的事物。如果它是一個夢或一個編造的寓言,你可能會奔跑得漫無目標,哥林多前書九章 24 節。不;它是世上最真實的事實,希伯來書四章 9 節,我們絕不會弄錯;我們在如此確定的應許中看見它就在我們面前。
  2. 它並非基於不可能的條件,而是基於藉著神的恩典可以履行的條件:以弗所書二章 8 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使徒告訴我們,羅馬書四章 16 節:「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是恩典使它確定。神賜下祂所要求的。有些條件涉及立約與守約。首先,立約的條件:耶利米書二十四章 7 節:「我也要賜他們認識我的心,知道我是耶和華。」以西結書三十六章 26 節:「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此後,關於守約:這是一個既保守我們,也讓我們保守它的聖約:耶利米書三十二章 40、41 節:「我要將我的敬畏放在他們心裡,他們就不離開我」;同樣,以西結書三十六章 27 節有關於影響力的應許:「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這是為了防止背約的危險。
  3. 或者說,轉讓的方式並非不堅固,以至於無法在法律上提出申訴;因為它已藉著神的話語與誓言得到了盡可能強有力的確認,正如前文所述,它記錄在天上神古老的旨意之中。它為了我們的安慰被寫在話語中;是的,寫在我們的心上。它由基督的血所印證,希伯來書九章 16、17 節;由聖靈所印證,以弗所書一章 13 節。因此,這轉讓將能支持一項申訴,無論是現在的禱告中,還是將來在神的審判台前。我們可以向祂展示祂的應許,懇求基督的滿足,正如祂在天上為我們懇求一樣,希伯來書九章 24 節。但哪裡還有懷疑的餘地呢?若有,那一定是因為你自身的資格;因為在神那一方,一切都已安排妥當且確定;這裡有兩件事:第一,福音的所有資格必須以福音派的方式來詮釋,而非律法主義;不是絕對的完美,而是占主導地位的程度,馬可福音九章 29 節,雅歌五章 2 節。第二,你獲得安慰的唯一途徑是使你的資格更加明確:約翰一書二章 5 節:「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以及約翰一書三章 19 節:「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
  4. 不要讓任何不確定的事物阻礙你進入這蒙福且確定的聖約。沒有它,一切都是不確定的。財富是不確定的,提摩太前書六章 17 節。榮譽也是如此,它們是滑腳之地;朋友、健康、生命本身亦然。現在,不要為了虛謊的虛空而離棄你自己的憐憫。某些虛無的事物使我們遠離神與尋求祂的恩寵,這對你而言終將證明是一場謊言;因此,將你的時間、關懷與思想投入到這些事上。
  5. 如果聖約已經定立,就永遠不要指望改變它、重塑它,或將其降低到你的幻想與情緒中。只有神能規定我們與祂之間交往的條件與律法;人不被允許規定條件,或商討如何制定條件,而只被要求順服神所樂意規定的,並毫無爭辯地履行條件。這些條件並非留給我們自由討論、修改、減輕,並降低到我們自己的喜好與情緒中。我們是要持守,而不是去指定,以賽亞書五十六章 4 節,羅馬書十章 3 節;因此,它既約束了我們的義務,也保證了我們的安慰。我們的投票來得太晚,無法撤回或改變神永恆的旨意。你希望為了讓你免於地獄與神的憤怒而做些什麼呢?噢,願神改變祂所制定的那些嚴厲的憲章,不要在福音聖約中為拯救罪人而如此嚴格地堅持那些捨己的義務!你還不如要求神廢除自然的條例,為了你的緣故將黑夜變為白天,將白天變為黑夜。但如果福音聖約被廢除,好讓你更安全,那又如何呢?那時你處於什麼境地?那時你還能持守什麼?如果福音失效,你就沒有盼望;但如果福音被廢除,你又有什麼盼望呢?難道為了建立你的安全感與對罪的放縱,整個世界都必須毀滅嗎?噢!確實,如此定立的福音比天地的根基更穩定。因此,不要指望有任何事會為你的緣故而改變。福音的憲章在你出生前很久就已定立,這是一項不可更改的旨意,無法被撤銷。這一切都是為了駁斥那些將福音視為真實且值得相信,直到他們遇到某些與他們相抵觸的事,然後就希望它並非如此的人。簡言之,神在應許時是真實的,在威脅時是真實的,在命令時是真實的。或者這樣說,如果福音聖約是虛假的,你就沒有盼望的根基;如果它是真實的,它就判決放縱的罪人走向永恆的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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