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篇講道
「求你不要叫我因希望而蒙羞。求你扶持我,我便得救;我也要時常看重你的律例。」(詩一一九:116-117)
在前一節中,我觀察到大衛祈求兩件事:在等候中得堅固,以及他所盼望的能得到完全且最終的成就。
第一百一十六節尚有一些餘意:「求你不要叫我因希望而蒙羞。」希望跟隨信心,並滋養信心。信心確信有應許存在;希望則仰望應許的成就。如今,大衛既將希望寄託在神的憐憫上,便祈求:「求你不要叫我蒙羞」;也就是說,希望不要落空,因為希望落空會帶來羞恥。人會意識到懷抱這種希望是何等愚昧與魯莽:約伯記六章20節:「他們因有希望就抱愧;來到那裡,便蒙羞。」他們指望從提瑪的溪流得水,但當溪流乾涸時,他們便感到困惑與羞恥。當我們的期望落空時,便會產生羞恥。有一種希望會使我們蒙羞,也有一種希望不會使我們蒙羞;因為大衛來到神面前,祈求祂成就他的希望。有一種基督徒的希望,是建立在神的憐憫與應許之上,並藉著對神的經歷而得鼓勵,這種希望永遠不會欺騙我們。我將談論那種會帶來羞恥與困惑的希望;這分為兩種:世俗的希望與肉體的安全感。
- 世俗的希望,即建立在世人與世物之上的希望。寄託於世人,他們是多變的,因此可能會欺騙我們;有時他們的心意會改變,人的恩寵是虛假之物。正如沃爾西樞機主教(Cardinal Wolsey)在困境中所言:「若我事奉神像事奉國王那樣勤勉,祂絕不會在我白髮蒼蒼時將我拋棄;但這是我致力於事奉他,卻不顧及事奉神以取悅他的正當報應。」「但願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說謊的。」一個迎合他人私慾而違背良心的人,是在為羞恥鋪路;遲早他們會發現,信靠神比信靠世上最有權勢的人要好得多,詩篇一百一十八篇8節;因此,我們主要的掛慮應當是歸向神,研究祂的喜悅,而不是取悅人,並順應他們那不確定的心意與利益。每日侍奉神,聽候祂的差遣,是穩定的幸福;其他的東西,作為根基則是貧乏的。人的情感是多變的,他們的處境也是如此:詩篇六十二篇9節:「下流人真是虛空,上流人也是虛假。」無論信靠高位者或卑微者,他們的期望註定會落空。因此,我們應當預先想到這一點,以免當我們以為他們會支持我們時,卻被拋在塵土中:列王紀上第一章21節:「不然,我主我王與列祖同睡以後,我和我兒子所羅門必算為罪人了。」當場景轉換,新演員走上舞台時,沒有人比那些曾承諾自己能藉著人的恩寵獲得永恆幸福的人更容易受到憎恨。這就是一種會使我們蒙羞的希望。此外,那些將幸福寄託在世物上的人,也必蒙羞。有兩個顯著的時刻,這種希望會使我們蒙羞:在良心受困擾之時,以及在死亡之日。在良心受困擾時:詩篇三十九篇11節:「你因人的罪惡懲罰他,叫他的美貌消滅,如衣被蟲所咬。」當罪惡追上我們,良心開始對自身的罪咎感作工時,噢!那時世上所有的豐富安慰又有何益處呢!受造物此時已耗盡了它們的配額,再也無法幫助我們。財產有什麼用?世上所有的排場與榮華,對我們而言,就像一隻昂貴的鞋子穿在痛風的腳上一樣毫無用處:箴言十八章14節:「人有疾病,心能忍耐;心靈憂傷,誰能承擔呢?」但如今,那選擇神為他產業的人,在一切困苦與災難中,都能重燃希望。在臨終之時也是如此:約伯記二十七章8節:「不敬虔的人雖然得利,神奪取他命的時候,還有什麼指望呢?」當神追討債務時,儘管人曾得利,但當神將他交給執行者,投入黑暗的鎖鏈時,他的希望在哪裡呢?
- 肉體的安全感會使我們蒙羞。活在罪中的人,希望自己能過得去,並期待憐憫能承擔一切、赦免一切;儘管他們不像其他人那樣嚴謹、細緻,但他們認為自己也能過得一樣好。這種希望被比作蜘蛛網,約伯記八章12節,一種微不足道、脆弱的東西,在任何試探的微風中就會消失;當掃帚來時,蜘蛛與網都被一掃而空。經上說,約伯記十一章20節:「惡人的眼目必要失明,他們無路可逃,他們的指望就是氣絕。」這些人在瞬間便永遠告別了他們的希望。因此,他們的希望在極端困境中徹底破滅。這種對神肉體且安逸的希望,對祂憐憫的妄想,不過是一場清醒的夢,就像夢境使人充滿虛假的幻覺與幻想。先知以賽亞對此有極好的描述,以賽亞書二十九章8節:「又像飢餓的人夢中吃飯,醒了仍是腹中空空。」覺醒的時刻終將來到,那時飢餓者的夢境反而會更折磨他。屬肉體的人就像做夢者,一旦醒來便失去了一切;儘管他們夢見自己擁有權杖與冠冕,但實際上卻身處鎖鏈與鐵鐐之中。他們以虛假的幻覺取悅自己,這卻為永恆的悲傷與羞恥鋪平了道路。
讓我們看看惡人的這種虛假希望,與神兒女的真實希望有何不同。
- 這種希望並非真正建立在神身上。神有名義,但他們實際上信靠的是其他事物;正如先知所說的那些婦人,以賽亞書四章1節:「我們吃自己的食物,穿自己的衣服,但求你許我們歸你名下,除掉我們的羞恥。」所以他們以神的名來稱呼他們的希望,但他們的心卻被其他事物所支撐;這顯而易見,因為當外在事物失敗時,他們便不知所措,開始從夢中醒來,特別是在困境中,當壓力沉重時。
- 這不是一種嚴肅且經過深思熟慮的信靠,而是一種輕率且膚淺的希望,它在我們不知不覺中滋長,是無知與不經心的產物;當他們認真起來時,便開始感到這是一種愚蠢的妄想,對此無法給出任何解釋,彼得前書三章15節。他們怎能為自己的希望給出理由呢?但蒙恩的靈魂,越是思考他們的憑據與神的應許,他們的希望就越發增長。
- 這是一種死寂且冷漠的希望,而非活潑的希望,彼得前書一章3節。他們對所期待的幸福沒有品味、沒有嘆息、沒有令人神往的思想,對所希望的事物沒有強烈的渴望:羅馬書十二章12節,使徒說:「在指望中要喜樂」;他們對如此偉大的事物只有冷淡的領悟。而我們所期待的希望是如此卓越,理應激發出最大的渴慕、最大的等候,並使我們產生熱切的期望。
- 這是一種軟弱且不穩定的希望,是一種鬆散且天真的推測,與其說是確定的期望,不如說是猜測:哥林多前書九章26節:「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不是隨意而行,而是建立在確實且堅固的根基上。神的孩子對困難有適當的認識,但同時也對其可能性與確定性有確信;因此,這種希望得以持續;他不斷前進,若有可能,他便能達到他偉大的希望——死人復活。
- 這是一種懶散且拖延的希望。屬肉體的人想要天堂與幸福,卻不為之奔走,不勤奮地去確保它;這不過是虔誠的懶惰。然而,那擁有真實希望的人正努力向前,腓立比書三章13節,並切切仰望基督的降臨,彼得後書三章12節。
但除此之外,在神裡面有一種真實的希望,無論是為了最終的拯救、目前的扶持,還是目前的憐憫,這希望永遠不會使我們蒙羞:詩篇二十二篇5節:「他們倚靠你,就不蒙羞」;詩篇二十五篇2、3節:「求你不要叫我蒙羞……凡等候你的必不蒙羞。」什麼是真實的基督徒希望?它或許可以透過沮喪的根源來發現,但最明顯的是透過其果效來辨識。
- 藉此,心被從地引向天,世俗的慾望與希望減退:腓立比書三章20節:「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他們活著,就像那些在幾天之內就期待與神同在的人。天上的基督有一種磁力,能將信徒的心吸引到那裡;就像一個人凝視太陽許久,之後很長一段時間什麼也看不見。
- 藉此,心在責任中被激勵,並在救恩的事工上被勤奮所催促。希望既領悟到救恩的困難,也領悟到其卓越與可能性;因此,一個人若在這種事上真正懷有希望,他便會將其視為己任,去追求並留意它:腓立比書三章13節:「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他們認真對待,而不是膚淺地隨便應付。
- 它使心志與罪為敵,彼得後書三章11節。我們既盼望這些事,「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呢?」聖潔意味著純潔,敬虔意味著奉獻給神。如今,虛假的希望與罪的掌權是並存的,它容許一個人變得卑劣、屬肉體、粗心、忽略神、充滿惡意、嫉妒、驕傲,卻沒有任何嚴肅且堅實的根基;這不過是一種謊言般的妄想。如今,這種固定在神身上的希望永遠不會使我們失望。因為:
[1.] 最終的享受永遠會超過期望。神為我們所做的,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以弗所書三章20節。當浪子回來並說:「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父親卻牽出肥牛犢,給他戴上戒指,等等。所羅門求智慧,神卻賜給他財富、尊榮與極大的豐盛。但在來世,享受將遠超期望;因為先知講道是有限的;我們現在無法知道我們將來會享受什麼;我們對未來的事物只有孩童般的想法,正如孩童對成人的理解力有所不及,哥林多前書十三章9-11節。
[2.] 這種希望不會因最大的邪惡而減退。對世人而言,死亡是驚恐之王,而對敬虔人而言,它是他最後的終點;儘管它征服了他的身體,卻沒有征服他的靈魂:箴言十四章32節:「惡人遭難,必被推倒;義人臨死,有所投靠。」當其他人的希望消失時,他的希望與他一同下到墳墓,詩篇十六章9節;就像在安息的床上,他們將睡到覺醒之時。
應用:噢!不要被虛假的應許所欺騙。我們必須按照聖約的原則期待祝福;只能期待所應許的事物,且只能按照所應許的方式;世俗的事物,要有限制,即以對我們有益為前提,並排除十字架的苦難;屬靈的祝福,要重其本質,而非恩典的程度。要提防虛假的希望,即無根無據且毫無果效的希望。無根無據;真實希望的憑據是神的話語:「我仰望他的話,」詩篇一百三十篇5節。沒有憑據的希望將毫無果效。當人們隨己意取悅自己,認為自己會過得很好,這與神的話語背道而馳,申命記二十九章19節。它是毫無果效的;它不能使心充滿喜樂,不能激勵人追求聖潔,也不能激發人與神同行。要提防虛假的經歷;也就是建立在世俗祝福與僅僅脫離困境之上的希望。人們與其說是受到保守,不如說是為了進一步的磨難而被保留:許多人只是暫時被饒恕,這不過是緩刑。
我繼續講第一百一十七節:「求你扶持我,我便得救;我也要時常看重你的律例。」這裡觀察到:(1)他對扶持恩典的請求之重複。(2)他對之前所立順服之承諾的更新,第115節。
- 對扶持恩典的請求之重複,「求你扶持我,我便得救。」這裡觀察到請求:求你扶持我;以及他對自己所應許的果效:我便得救。
首先,所求的祝福,「求你扶持我」;這是一個隱喻,取自那些昏厥或滑倒、即將跌倒的人。其次,其果效,「我便得救。」之前他說過:「求你照你的話扶持我,使我存活」;現在他從神的幫助中對自己應許了更多:安全。他所說的安全,是指外在或內在之人的安全。為什麼不是兩者皆是呢?我將從那些扭曲與背道,以及隨之而來的一切危險與禍患中得救。偏離我們的職責並不能帶來安全,唯有在職責中持守才能。神的孩子在失敗時,給自己招致了許多世俗的不便,正如約西亞因自己的愚昧而招致死亡,歷代志下三十三章22節。
- 他對順服的決心,這是在獲得此憐憫後所更新與承諾的。這裡要注意:(1)所承諾之順服的準確性,「我也要時常看重你的律例。」(2)其恆常性,「時常」;不僅僅是一瞬間、幾天、一時衝動,或當憐憫在心中尚且新鮮溫熱時,而是恆常地,沒有中斷,沒有背離。
首先,從重複同樣的請求中觀察:
教義一:扶持的恩典必須以全心的懇切與迫切來尋求。之前說「扶持我」,現在又說「求你扶持我,我便得救。」
理由一:那些心中對事物有正確認識的人會這樣做;也就是說,那些對自己的軟弱、罪的邪惡以及在順服中持守的安慰有認識的人。
- 對自己的軟弱有認識的人,正如大衛對自己的需要有深刻的體會;因此他重複這個禱告:「求你扶持我」;如果大衛需要被扶持,我們又何嘗不是!如果柱子都無法獨自站立,蘆葦又當如何?如果巨人都被推倒與征服,孩子們就更不用說了:箴言二十八章14節:「常存敬畏的,便為有福。」怎麼說呢?帶著謹慎的敬畏,而非不信任的恐懼;帶著尊崇的敬畏,而非奴僕般的恐懼;否則那將是折磨,而非福分。那對自己的脆弱有感知的人,比其他人更有福。為什麼?因為他會不斷求告神,運用祂的大能來造就自己的靈魂:羅馬書十一章20節:「不要自高,反要懼怕。」雖然軟弱是一種悲慘,但對軟弱的感知卻是邁向福分的一步,因為它為偉大的基督徒恩典——信靠與依賴——鋪平了道路。
- 他們對最小的罪中所含的邪惡有認識。這就是溫柔的良心與剛硬的心之間的區別——一個害怕在最小的事上得罪神,另一個則對罪不以為意,從而陷入禍患,箴言二十八章14節。那麼,一個有溫柔心腸的人不願陷入最小的罪中,他總是求告神,以求遠離一切罪惡。當我們在這件事上懇切時,這是一個標誌,說明我們意識到罪是何等邪惡。那些站在自己私慾與利益一邊的人,可能會對詩人這裡頻繁請求建立與保守免受罪惡感到驚訝。但那些有溫柔良心的人就像眼睛,很容易受刺激,並將保持其不受傷害視為己任;他們因此對神如此焦慮與懇切,祈求被扶持。
- 他們對在順服中持守的益處有認識。這裡有兩件事:
[1.] 順服是好的;我們越是經歷它,就越希望在與神親密同行的平穩節奏中保持它,沒有中斷,沒有間隔。神訴諸於經驗:彌迦書二章7節:「我所行的話,豈不是對行動正直的人有益嗎?」當人們徘徊時,他們有這樣的經歷:「我豈是曠野嗎?」彌迦書六章3節:「我的百姓啊,我向你做了什麼呢?我在什麼事上使你厭煩?你可以對我證明。」我們越是在神的道路上發現自由、甘甜與安慰,就越應該渴望繼續走在其中。
[2.] 正如順服是好的,在順服中持守也是好的,因為它能堅固恩典,特別是在試探的時刻,那時許多人會背離。好人在壞時代中才有最卓越的顯露:「挪亞在當時的世代是個義人,」創世記六章9節;在他人衰退時站立,像魚在鹹水中保持新鮮,在撒但座位所在之處持守,啟示錄二章13節,並像猶大那樣忠心,何西阿書十一章12節,當「以法蓮用謊話,以色列家用詭計圍繞我」時。與神一同持守是一種安慰與榮耀。
理由二:這種扶持的恩典必須被祈求,因為神要顯明祂的主權,這不是隨我們呼之即來的;它必須付出等候、努力、懇切與重複的禱告:哥林多後書十二章8節:「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神不會在第一次敲門時就回應,而是在第三次,那時神才介入。基督也是如此;馬太福音二十六章44節,他第三次前來並重複同樣的事;然後,如果你對照路加福音,他藉著天使得到了安慰。神不會在第一次敲門時就來到,因此我們必須再次禱告:「扶持我。」
理由三:沒有恩典的持續影響,我們就無法安全,因此它們不能只尋求一次就作罷,而必須每日尋求。正如我們尋求日用的飲食,我們也應當尋求日用的恩典。這個詞「今日」(σήμερον),適用於所有的祈求;今日我們必須得日用的飲食,今日不叫我們遇見試探,今日救我們脫離兇惡。只要試探持續,我們就必須持續禱告。長期的請求,儘管常被拒絕,最終也可能得勝。簡而言之,神力量與幫助的持續性,對於保存習慣性與實際的恩典是必要的,因此必須持續祈求。
- 為了保存習慣性的恩典,即那留在我們裡面的種子。我們若看到一棵草在許多雜草中茁壯成長,會感到驚奇;同樣,恩典竟能存在於充滿驕傲、享樂、世俗掛慮與獸性私慾的地方,特別是當這些被外在的試探所激發時,更是如此。天使與亞當在沒有內在因素可供利用,只有本性可變性的情況下都墮落了;所以,當內在有這麼多可利用的因素,外在又有試探時,要在靈魂中保持恩典是困難的。
- 為了靈魂向善的激勵與實際的攪動。若非神的扶持恩典,我們在已經開始的道路上很快就會疲憊與厭倦;如果神不保持這些火花,它們很快就會熄滅。歷代志上二十九章18節,當百姓處於極高的願意狀態時,「求你使這心意永遠堅立在你的百姓心裡。」當我們獲得了任何良好的心境,若沒有這種持續的影響,我們就無法保持它。
理由四:重複的禱告是持守的一種手段,不僅是為了它,也是藉著它。神藉著話語,也藉著禱告,使我們在恩典的道路上活著。在聖靈裡禱告是建立的一種手段,猶大書20節。禱告是對我們自己莊嚴的講道,或是在神面前認真地溫暖我們的靈魂以盡職責。如今,扶持的手段必須被使用,不是一次,而是經常。為了增加身體的力量,必須有持續的飲食。如果一個人再強壯,也不能僅靠一頓飯就永遠增長力量,必須有新的補充;所以這也是我們保存的一種手段,因此必須經常使用。
應用:責備那些習慣性且漫不經心地尋求扶持恩典的人,他們沒有任何深刻的體會或重複的懇切。當我們說「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時,我們太冷淡且形式化了。
- 考慮一下,沒有人站立得住而不至於在某種程度上跌倒,我們的職責是小心不要跌倒。每一小時我們都處於危險之中,要麼染上某種惡習,要麼流露出某種敗壞。染上惡習,即在世上被玷污,或者至少在事奉神時變得遲鈍與不適。或者流露出某種敗壞;如果神不保守我們的心與一切(詩篇一百四十一篇3節:「耶和華啊,求你禁止我的口,把守我的嘴!」),我們很快就會暴露我們的愚昧!因此,當我們沒有因自己的言語或行為中斷與祂的交通時,這真是快樂的一天,我們有理由稱頌神。
- 考慮有多少事物同時發生來引誘我們偏離,內在的敗壞與外在的試探,或許有時還有教會中受尊崇之人的榜樣。內在的敗壞,總是與恩典爭戰——情慾與聖靈爭戰;外在的試探,世界的恩寵與憤怒。如果這些事還沒發生,它們也可能發生,在衝突時才尋求盔甲就太遲了。
- 再看看那些在知識與信仰上卓越的人,從聖潔的命令中退後,榮耀的星辰從它們的軌道與位置上墜落;這顛覆了許多人的信心,提摩太後書二章18節。因此,考慮到這一切,沒有神我們片刻也站立不住;因此,我們應當更懇切地向祂祈求恩典。
教義二:神子民的恆常安全在於扶持的恩典。
- 消極地說;沒有它我們就無法安全,部分是因為在我們與家鄉之間有如此多的試煉與試探,這是由於肉體的詭計、撒但的狡詐與世界的抵擋;部分是因為所領受的恩典程度如此之小:腓立比書三章13節:「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而得罪神的危險又是如此之大:阿摩司書三章2節:「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所以,除非神伸出祂的手,否則我們無法從罪與懲罰中得到安全。
- 積極地說;藉著神的扶持恩典,我們得以安全,因為神的大能與信實都參與了我們的防禦。
[1.] 神的大能參與其中:彼得前書一章5節:「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使徒首先談到天堂,說那是為我們存留的,然後立刻說,你們藉著神的大能為此得保守。世上的產業對繼承人來說或許足夠確定,但誰能保護繼承人免於死亡與其他意外呢?但在這裡,神為我們的安慰提供了保障。不僅我們的產業是確定的,我們自己也得到保守。神如何保守我們?藉著祂的大能。噢!還有什麼比這更安全呢?祂能減輕試探,或賜下力量的供應;祂能阻擋試煉,或在試煉中扶持我們,哥林多前書十章13節。
[2.] 神的信實參與其中:哥林多前書一章9節:「神是信實的,你們原是被他所召,好與他兒子……一同得份」;帖撒羅尼迦後書三章3節:「但主是信實的,他要堅固你們,保護你們脫離那惡者。」當然神是有能力的,但我們怎麼知道祂會這麼做呢?祂的真理已作為祂所應許之事的抵押,因此我們可以滿懷信心地抬起頭來;這應當安慰我們,抵擋一切恐懼與懷疑、不確定的思想。
應用:教導我們,為了我們的保存,無論是免受罪惡還是危險,我們必須在禱告中恆常尋求神,並在運用手段時信靠祂。
- 在禱告中尋求祂。我們的力量不在於我們自己,而在於神:哥林多後書三章5節:「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這不僅出於神,而且在神裡面;我們的寶藏存放在那裡:提摩太後書二章1節:「你要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上剛強起來」;以弗所書六章10節:「你們要靠著主,倚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如果資本掌握在我們自己手中,除了挪用的危險外,我們還會忽略神;正如浪子得到他的份後,就離開了他的父親。因此,神將恩典保留在祂自己手中,以保持我們謙卑、依賴、觀察,並與祂有恆常的交通,使我們的眼睛仰望祂;正如詩篇一百二十三篇2節:「看哪,僕人的眼睛怎樣望主人的手,使女的眼睛怎樣望主母的手,我們的眼睛也照樣望耶和華我們的神,直到他憐憫我們」;也就是說,正如男女僕人仰望主人給予他們的配給與份額一樣,神將繼續保守我們歸向祂。依賴產生觀察,以保持我們對天國寶座的效忠。
- 正如必須在禱告中尋求祂,也必須在運用保存手段時信靠祂。神保守我們,但不是沒有我們的關心與勤奮。基督徒被說成要保守自己,提摩太前書五章22節;這就是純潔的宗教,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各書一章27節;約翰一書五章18節:「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猶大書21節:「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什麼!這難道不減損之前所說的一切嗎?不;我們是在順從與依賴祂的情況下行動。我們的保守是從祂而來,藉著祂,並在祂之下;所以我們藉著祂對我們所使用之手段的祝福來保守自己。
第三點取自於在假設有神這種幫助的情況下,對順服的承諾,「扶持我。」然後呢?「我也要時常看重你的律例。」觀察:
教義三:我們對神保守我們免受罪惡與危險的恩典經歷越多,我們在祂的道路上就越應當受到鼓勵。為什麼呢?
- 因為有此義務。正是祂的憐憫要求我們感恩。感恩與謝恩是激勵我們向神盡本分的真正原則。請觀察,有幾種原則驅使人去事奉神,有些是虛假腐敗的,有些尚可容忍,有些是合法的,有些則是卓越的。虛假腐敗的,如屬肉體的習俗。他們說:「我們豈要像過去那樣事奉神嗎?」(亞七3);當人只是照著慣例行事,認為這是當地的風俗,是從父輩那裡學來的,便以此習俗來敬拜事奉神。其次是虛榮,為了得人的稱讚;這是腐敗的,如馬太福音第六章所言。耶戶說:「來看我為耶和華所發的熱心。」這可能驅使我們表現出極大的熱心與活動。又如為了利益,將宗教當作買賣;正如法利賽人藉著長禱告來博取信任,好管理寡婦的產業;這些都是腐敗的原則。其次是尚可容忍的,其原則不如前者惡劣;例如我們事奉神是出於對屬世憐憫的盼望,就像他們在床上哀號求五穀、新酒和油(何七4);或是出於對屬世審判的恐懼,當人像蒲草一樣低頭一陣子,或是僅僅出於對永死的恐懼,怕自己會滅亡;當人的本分成了贖罪祭,成了安撫受責備良心的安眠藥。但除此之外,還有一些是合法、良善且健全的,例如出於開明良心的驅使而盡本分,良心催促他們行善;或是單單基於神的命令,以祂的權柄來支配良心;又或是他們考慮到將來的賞賜,對天國存敬畏之心而行在神的道中;這在各自的層面上都是很好的。再者,還有一些卓越的恩典原則,最能彰顯福音的精神,以及靈魂對神那種調和得宜的狀態,這些就是因神的恩惠與對我們的愛而愛神,即感恩與謝恩:約翰一書四章19節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羅馬書十二章1節說:「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這是我們出於愛而事奉祂。此外,當我們出於喜樂、出於對本分的愛而事奉祂,在工作中找到滿足,以致我們因工作本身而愛這工作;正如大衛所說:「我愛你的律法,因為它是純淨的」;當我們因律法的純淨而愛它;或當神的榮耀勝過我們一切私利;或當神的應許與聖約加添我們力量;這就是我們的原則,希伯來書十章16節。我觀察到,人通常是從一種原則被帶領到另一種原則;從罪惡的原則被帶領到尚可容忍與合法的原則,再從合法的原則被帶領到那些稀有且卓越的原則。
- 這是一種讓我們對未來有更多同類憐憫盼望的恩惠。如果神一直扶持我們,使我們至今平安,那麼我們就可以說:「你扶持了我。」我們可以期待更多;新的試探會帶來新的力量,每一天的工作都會帶來各自的更新。神藉著賜予,使祂自己更有義務去賜予,因為祂喜愛為自己的工作加冕。當祂行了善,祂必會再行善:撒迦利亞書三章2節:「這不是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嗎?」祂拯救了我們,祂也必將拯救我們。這在屬世的憐憫中也成立:哥林多後書一章10節:「他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但這在屬靈的憐憫中尤為適用:提摩太後書四章17、18節:「他曾救我脫離獅子口。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兇惡,也必救我進他的天國。」一次的憐憫給我們帶來更多。神既已開始,就必成全;那保守我的,必將繼續保守我。
應用:這足以責備兩類人:
- 那些在蒙拯救後不知感恩的人。我們忘記了祂對我們的眷顧,從未想過我們欠祂多少。當水手抵達港口與避風港時,他們就忘了風暴;同樣,這些人忘記了神如何在試探與爭戰中站在他們身邊;他們在主的工作上沒有更加長進。這些人就像那些只求脫離困境、拔除荊棘的人,好讓他們能更輕易地奔向罪惡。
- 責備那些在經歷神多次的幫助與同在後,在神的道路上灰心喪志的人。以色列人在曠野中,每逢新的困難,他們的信心就失落,然後又想回到埃及去;儘管他們多次經歷神,卻因祂的神蹟而不信祂,反而「忘記了他的作為和他所顯給他們看的奇事」(詩七十八11)。神在毀滅法老的事上給了他們奇妙的憐憫,本應成為他們信心的糧食,他們卻不信。良善的大衛也曾說:「我必有一日死在掃羅手裡」(撒上廿七1),儘管他經歷了一次又一次的拯救。我們反而應該彼此鼓勵,不顧一切困難,繼續在我們的工作上奔跑。
最後一點,關於他順服的準確性與恆久性,「我必恆常尊重你的律例」。這句話有多種譯法。七十士譯本譯為:我必在其中操練自己,或將我的心應用在其中。大衛對神律法的尊重,在本篇詩篇中有不同的表達。
教義四:神的誡命必須被尊重,並作為我們生命中恆常的準則與指引來諮詢。
不僅是尊重,而且是恆常的尊重:加拉太書六章16節:「凡照此理而行的」,意指凡按著行列與秩序而行的人;這需要極大的準確性與專注,使我們能保持在所命定的本分範圍內。所以要謹慎行事。有些人因著自欺的心、私慾與利益,變得如此狡詐、如此多疑,以至於需要極大的精確性;又因如此容易偏離正路,我們需要極大的小心,去察看我們行為的源頭與原則,去察看其內容、方式、目的,並權衡所有環境,好讓我們能精確地事奉神。
[2.] 當罪行被銘刻在審判之上,且罪與審判之間存在著某些顯著的關聯時,例如《士師記》一章 7 節記載的亞多尼比色,他如何對待被他征服的敵人,自己也遭受了同樣的對待,被砍斷了拇指與大拇趾。神的報應極為顯著。許多審判都帶有某種「標記」,正如自然界中許多草藥帶有標記以顯示其用途一般:如《俄巴底亞書》15 節所言:「你怎樣行,他也必照樣向你行;你的報應必歸到你自己的頭上。」當神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時,正如《創世記》九章 6 節所說:「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這不僅是一條關於公義應當如何執行的律法,更是一條關於天命(providence)將如何成就的法則。法老是淹死以色列人嬰孩之暴行的始作俑者,因此法老及其全軍、貴族與戰士,最終都在海中被淹沒。亞哈的血在拿伯被殺之處被狗舔去。耶洗別比他更有罪;亞哈只是容許了這事,耶洗別卻是策劃者;亞哈謙卑了自己,因此他的屍身得以埋葬,但耶洗別卻成了狗腹中的葬身之所。哈曼被掛在他為末底改所預備的木架上。法國亨利三世被殺於策劃大屠殺的同一房間內。查理九世在床上血流如注。神就是這樣以同樣的方式報應人。祂的子民也曾遭遇此類事:雅各曾取代他哥哥的長子名分,因此長子反被帶到他面前,取代了幼子。亞撒將先知下在監裡,後來他自己的腳得了重病。約瑟的哥哥們對他的哀求毫不動心;後來當他們陷入絕境時,約瑟對他們也顯得鐵石心腸:《創世記》四十二章 21 節說:「我們在兄弟身上實在有罪,我們見他心裡受苦,向我們哀求,我們卻不肯聽,所以這場苦難臨到我們身上。」這事為何在多年後(據推算約二十年)才浮現在他們心頭?神以他們對待他人之法對待祂的兒女,好讓他們的良心能更深刻地運作。大衛與押沙龍的事亦然,見《撒母耳記下》十二章 10-12 節。他奪了烏利亞的妻為妻,押沙龍便在他眼前奪了他的妃嬪。保羅曾贊同司提反被石頭打死,並協助執行,「把衣裳放在他腳前」;因此後來保羅自己為了傳福音,也被石頭打至半死,見《使徒行傳》十四章 19-20 節。巴拿巴並未被石頭打,因為他沒有協助保羅;兩人在以哥念傳福音時,對當地人而言同樣令人厭惡。保羅對此有深刻的自覺,視其為罪咎的一部分,見《使徒行傳》二十二章 20 節,他的良心便是在此運作。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但這些已足夠說明。
[3.] 當審判在他們作惡的當下臨到時。許多人正沉溺於醉酒之際,便被暴死奪去生命。心利和哥斯比在他們放縱情慾的瞬間喪命,我們常看見懲罰緊跟在罪惡之後。
[4.] 當他們成為自己毀滅的始作俑者時。這不僅是指掃羅、亞希多弗和猶大那種自殺的顯著方式,更是指當人被任憑在自己魯莽的計謀中,最終自取滅亡:《箴言》五章 22 節:「惡人必被自己的罪孽捉住,他必被自己的罪繩索纏繞。」惡人常被自己的鞭子抽打;《詩篇》九篇 15-16 節:「外邦人陷在自己所掘的坑中,他們的腳在自己暗設的網羅裡纏住了。耶和華已將自己顯明了,他施行審判,惡人被自己手所做的纏住了。希迦庸,細拉。」當他們因自己的錯誤、誤判與狂暴的情緒而自毀時,便是如此。
[5.] 當惡人以不可思議、突如其來的方式,違背所有常理與次要原因的運作而被擊倒時:《詩篇》六十四篇 7 節:「神要射他們,他們忽然被箭射傷;他們必被自己的舌頭絆倒。」《詩篇》五十八篇 7 節至 11 節給予教會這樣的安慰:敵人將在鍋還未感覺到荊棘火之前就被毀滅。當他們心中正策劃、醞釀著惡事時,在鍋還未感覺到荊棘火之前,神便在瞬間將他們除掉,那時人們必說:「義人誠然有善報,在地上果然有施行判斷的神。」
[6.] 當神的審判藉由意想不到的方式與工具執行時。西西拉這位大將軍被雅億所殺(《士師記》四章 21 節);教宗亞德被一隻蚊子勒死;亞流在作偽證後,在廁所中排出了內臟;可拉、大坍、亞比蘭在會眾中製造分裂,地便裂開吞滅了他們;希律被蟲咬死。
[7.] 當這些意外事件為神帶來極大的榮耀,並為祂的子民帶來和平與安寧時;例如將哈曼與其眾子掛在他自己的木架上(《以斯帖記》七章 9 節,八章 17 節)。
[8.] 當神補足了人類公義的缺失,當惡人以為一切都已被遺忘、再無人知曉時,他們的罪孽卻追上了他們:《詩篇》九篇 12 節:「因為那追討流人血之罪的,他記念受屈的人,不忘記他們的哀求。」有許多例子顯示,神如何找出那些似乎從人手中逃脫、無法被人類察覺的惡人。《西番雅書》三章 5 節,先知告訴我們:「每早晨顯明他的公義,無日不然。」總有某個罪人會受到神顯著的懲罰,好讓人們承認祂的天命。
[9.] 當經文中的話語在字面上精確地應驗在人身上時:《何西阿書》七章 12 節:「我必照他們會眾所聽見的,懲治他們。」話語完全產生了效力,他們不願相信的,最終被迫去感受。透過這些法則,我們可以有益地觀察神的審判。為了激勵你們這樣做,請考慮:
(1.) 這將是治療無神論的強大良藥。有一群人「如酒在渣滓上澄清」,心裡說:「耶和華必不降福,也不降禍」(《西番雅書》一章 12 節);他們認為神被關在天幕之後,對世間之事一無所知。如果人們願意成為神天命的研習者,這些虛妄的念頭很快就會消失;他們會立刻呼喊:「義人誠然有善報,在地上果然有施行判斷的神!」他們會說:「世事有一位統治者,有一位公義的審判者,關懷著地上的一切。」通常人們對神的看法是錯誤的,彷彿祂對善惡毫不在意,一切皆由機遇支配;正如約伯的妻子所說:「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嗎?你棄掉神,死了吧!」《瑪拉基書》二章 12 節:「你們用言語煩瑣耶和華,你們還說:『我們在何事上煩瑣他呢?』因為你們說:『凡行惡的,耶和華眼中看為善,並且他喜悅他們;或說:公義的神在哪裡呢?』」我們看不見祂的公義,因此對神產生了無神論與邪惡的觀念。當我們幻想惡人受尊崇、義人被忽視與藐視時,這便誘惑人認為沒有天命、沒有神。同樣,當惡人昌盛而義人受盡折磨時,詩人克勞狄安(Claudian)曾極度懷疑是否存在關懷世間事物的神;但最終,當他看見魯菲努斯(Rufinus)被高舉只是為了讓他摔得更重時,他便不再質疑神的天命,也不再指責神對善惡漠不關心。
(2.) 這將成為我們極好的約束與敬畏,使我們遠離罪惡;因為這一切臨到他們,都是為了教導我們。當神將這些榜樣擺在我們眼前,我們卻無動於衷,以致它們對我們毫無用處,這是我們愚鈍的疏忽:《約書亞記》九章 3 節:「基遍的居民聽見約書亞向耶利哥和艾城所行的事」,他們比我們聰明;他們沒有等待約書亞到來,而是派使者去與他立約。或者像那位來到以利亞面前的隊長(《列王紀下》一章 13 節),當前兩位隊長及其五十人被毀滅後,他前來懇求先知饒他一命,並懇求他所帶的人在先知眼中看為寶貴。他這樣做了,我們也當如此。神因罪擊打了這人或那人;我們更當謙卑自己,祈求恩典的條件;但我們的盲目與愚鈍,使我們無法因神對他人的審判而轉向省察自己的靈魂:《箴言》二十二章 3 節:「通達人見禍藏躲,愚蒙人前往受害。」
其次,我現在要談談經文所給出的理由:「因為他們的詭詐是虛謊。」七十士譯本譯為:「你藐視所有偏離你律例的人,因為他們的思想是不義的。」但為了闡明這些話,這兩個概念——「詭詐」與「虛謊」——有時被視為外在事物的虛空、對信靠的辜負;因為建立在錯誤基礎上的信靠會欺騙人,其希望終成虛謊;有時它們則被用來指代狡詐、詭計與假冒為善。根據對這些詞彙的不同理解,有幾種解釋:(1.) 有人認為這些話與信靠的落空有關。因此,他們所信靠的依據最終將欺騙他們,並被證明是虛謊。確實,屬肉體的人有許多想像與屬肉體的倚靠,他們以此自欺,希望逃避神所定的審判,但最終證明不過是虛謊的虛空。如果這是其含義,即最終將顯明他們的信靠是何等詭詐,那麼我們就必須檢視自己的信靠,看看他們究竟是憑藉什麼來欺騙自己的靈魂。是他們的偉大與目前的地位嗎?當他們被奇妙地擊倒時,這便欺騙了他們(《以賽亞書》十四章 12-16 節)。或者是指他們所信靠的計謀與機智的策略嗎?但他們狡猾的計謀失敗了,他們常被自己為他人設下的網羅所困:《以賽亞書》二十九章 14 節:「智慧人的智慧必然消滅,聰明人的聰明必然隱藏。」他們所有的狡詐都無濟於事;他們希望藉以加固防禦、防止毀滅的所有機巧與策略,終將歸於無有。或者他們並未透過詭詐得到所希望的;儘管他們有許多方法與策略來陷害神的子民,但終究是徒勞的。(2.) 最簡單的解釋似乎是指假冒為善與靈裡的詭詐,表現於虔誠的偽裝或任何詭詐的行徑,藉此陷害他人;正因如此,神必將他們擊倒。
教義:一切欺詐與假冒為善在神眼中都是可憎的,因此祂遲早會揭露並毀滅那些實行此道的人。
欺詐有兩種:
- 普通商業中的虛謊,即說謊或以欺詐手段佔誠實正直之人的便宜。大多數人的智慧與策略在於他們的虛謊與詭詐;但這終將被顯明,當他們以為能欺騙他人時,自己卻被欺騙了(《約伯記》五章 13 節),並被困在自己的網羅中;當他們試圖毀滅與陷害他人時,自己卻被毀滅與陷害。或者
- 另一種欺詐,即虔誠的偽裝,藉此欺騙世人。這種欺詐有三種:異端與錯誤之人的欺詐、形式主義者與迷信之人的欺詐,或是那些假裝真正虔誠之人的欺詐。所有這些對世人的欺騙都無法長久。
[1.] 錯誤之人與異端誘惑者的欺騙,他們在美好的面具與貌似合理的表象下,進行著對神教會造成困擾與傷害的計畫。儘管他們一度以敬虔生活的幌子掌握大權,但最終神必將他們踐踏成灰,歸於無有,那時一切都將被視為詭詐。聖經中常提到異端誘惑者的詭詐:《啟示錄》二章 9 節:「我知道那自稱是猶太人,其實不是猶太人,乃是撒但一會的人,他們所說的褻瀆的話」;《提摩太前書》三章 5、9 節:「但他們不能再這樣進步了,因為他們的愚昧必在眾人面前顯露出來。」當他們以敬虔的外貌進行可怕的計畫,嚴重擾亂教會、王國與社會時,日子必將顯明出來(《哥林多前書》三章 13 節);神必將他們擊倒。
[2.] 迷信之人與形式主義者的欺詐,他們看似虔誠,對神未曾命令的外在事物有極大的熱心;這類人「在外貌上裝作體面」(《加拉太書》六章 12 節),透過遵守外在與屬肉體的儀式,如割禮、飲食的區別、律法上的潔淨;他們所有的宗教不過是虛假的表演,用以欺騙鬆懈的良心。這類人被描述為「用假冒為善說謊話的人」(《提摩太前書》四章 7 節)。這些人最終也會透過某種顯著的審判顯露其道路的愚昧;因為這些事物無法觸及人的良心,只能觸及情感;當公眾的認可消失時,他們便不再受人尊崇。
[3.] 那些僅僅假裝真正虔誠卻非如此之人的欺詐;因為他們是虛假與偽造的,所以在神眼中是可憎與可惡的。神不僅會在來世懲罰他們:《馬太福音》二十四章 51 節:「定他和假冒為善的人同罪」;地獄似乎是他們的產業;但在今世,神遲早會揭下這些面具,使這些欺騙者遭受挫敗與毀滅:《箴言》二十六章 26 節,假冒為善的人必在會眾面前被揭露。偽造與虛假的事物無法長久。神必會揭露他們,或是透過某種試驗性的審判,正如那蓋在沙土上的房子,當風吹雨打,房子就倒塌了。瓦器在擦洗時,表面的亮漆與塗料就會脫落。或是透過某種醜聞式的跌倒,因為「瘸子不致歪腳,反要得痊癒」(《希伯來書》十二章 13 節)。這種詭詐:
(1.) 與神背道而馳,因為神是真理的神(《詩篇》三十一篇 5 節);是真理的源頭:《以弗所書》四章 24 節:「照著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且是真理的愛好者:《詩篇》五十一篇 6 節:「你所喜愛的是內心誠實。」因此,當人行事虛假時,是對神極大的冒犯:《耶利米書》五章 3 節:「耶和華啊,你的眼目不是看顧誠實嗎?」這難道不是你在人的一切作為中所尋求的嗎?這在神眼中是一切的一切。
(2.) 它違背了公義、仁愛與共同的誠實;它破壞了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以弗所書》四章 25 節:「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透過謊言與欺詐來陷害他人是不自然且怪異的;這就像身體的一部分要毀滅另一部分。這不僅是不配為基督徒的罪,更傾向於顛覆整個人類社會,因為忠誠與相互信任是所有交往的基礎。現在,神必將祂的審判傾倒在他們身上。
應用:這教導我們無論對神對人都要誠實,因為狡詐不會永遠成功。一個人的內在價值越高,行事就越公開、越光明磊落。至於動機:
- 除非你在神與人面前真實、不虛偽,否則你永遠不會有真正堅實的安慰:《哥林多前書》一章 12 節:「我們所誇的是自己的良心,見證我們憑著神的聖潔和誠實,在世為人,不靠肉體的智慧,乃靠神的恩惠。」當一個人真誠並按良心行事時,真理會產生心中的喜樂與安慰。
- 沒有真誠,你將無法堅持到底;你的面具終將脫落:《雅各書》一章 8 節:「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搖擺不定、反覆無常,與神時即時離。假冒為善者被比作長在泥沼中的蘆葦(《約伯記》八章 12 節);拔出來就枯萎:他們就像被風吹動的蘆葦。你無法得到神的認可與接納;神喜悅那些真誠的人:「看哪,這是個真以色列人,他心裡是沒有詭詐的。」誰是那些罪得赦免並印證在靈魂中的人?哦!那罪得赦免的人是有福的。那人是誰?「心裡沒有詭詐的」;也就是說,沒有虛偽、欺詐與詭計:這樣的人享受神的接納、罪的赦免與在神面前的稱義。而反之,則必招致沉重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