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15 SAMEKH 詩119 113-120|118_120_偏離律例者被輕棄至因懼怕神而戰兢_詩119_118-120

第一百三十篇講道

你除掉地上所有的惡人,好像除掉渣滓,所以我愛你的法度。——詩篇一一九篇 119 節

在這些話語中,我們有(1)神的作為;(2)這作為對大衛內心的影響。

在第一部分中,我們有:

  1. 描述他們的特徵:地上所有的惡人。
  2. 神對他們的評價:他們是渣滓。
  3. 施加於他們的相應天命,暗示為:你除掉他們,好像除掉渣滓。

首先,惡人是屬地的人。我們都是屬地的人,這有共同的原因。我們的起源是地,是用土造的(《創世記》二章 7 節)。他們不過是少許泥土或紅黏土塑造成人的形狀,是一把有生命的塵土。我們的居所與事奉都在這裡:《約翰福音》十七章 4 節:「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在我們的終局與消亡時,我們又歸回塵土:《傳道書》十二章 7 節:「塵土仍歸於地,仍像原來一樣」;《詩篇》一百四十六篇 4 節:「他的氣一斷,就歸回他所造的塵土。」君王與其他人一樣,必須預期會溶解歸回塵土。但在特別的意義上,惡人被稱為屬地的人,這與神的子民形成了對比。《啟示錄》十三章 10 節,神的見證人「折磨住在地上的人」;也就是那些在真教會之外,處於敵基督國度中的人。同樣,《啟示錄》十三章 8 節:「凡住在地上、名字沒有記在羔羊生命冊上的人,都要拜他。」相反地,那些住在教會中的人,被稱為在天上:《啟示錄》十三章 6 節:「他開口向神說褻瀆的話,褻瀆神的名並他的帳幕,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同樣《啟示錄》十八章 20 節:「天上的眾聖徒、眾使徒、眾先知啊,你們都要因她歡喜。」但為什麼他們被這樣描述呢?因為他們在這裡興旺:《耶利米書》十七章 13 節:「他們的名字必寫在地上」;在這裡變得偉大,有良好的名聲與地位。猶大曾管錢囊;他們「在世上昌盛」,《詩篇》七十三篇 12 節:「看哪,這就是惡人;他們既是常享安逸,財寶便加增。」在這裡他們受人尊重:《約翰一書》四章 5 節:「他們是屬世界的,所以講論世界的事,世人也聽從他們。」他們的心思意念都在這裡,見《馬太福音》六章 19-20 節。他們的天性就是屬世的;他們只體貼世界的事;升遷、榮譽、偉大,這是他們的「唯一大事」(unum magnum);這裡有他們的快樂,這裡有他們的份,他們的希望與幸福。神的兒女仰望另一個不朽壞、無玷污的基業。

應用一:這要使我們脫離現世的事物,惡人比義人更多地享受這些,而與我們的幸福相比,這些確實是微不足道的:「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歌羅西書》三章 2 節)。不要將它們視為你的幸福與最終目的:《詩篇》十七篇 14 節:「他們在今生有份。」不要將它們與屬天的事物競爭,而要將它們置於從屬地位(《馬太福音》六章 33 節);不要過度執著,當神要收回時,要能捨得:《約伯記》一章 21 節:「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不要為了獲取它們而使用不法的手段:《箴言》二十八章 8 節:「人以厚利加增財物,是給那憐憫窮人者積蓄的。」不要讓自己陷入為了獲取或保有它們而使用不義手段的試探:《提摩太前書》六章 9 節:「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箴言》二十八章 20 節:「誠實人必多得福;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不要因為它們而對善工退縮:「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憫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約翰一書》三章 17 節);《撒母耳記上》二十五章 11 節:「我豈可將我的飲食和為我剪羊毛人所宰的肉,給我不知道從哪裡來的人呢?」不要因為它們而忽略屬天的事物;不要將你所有的時間與精力都花在它們上面:《箴言》二十三章 4 節:「不要勞碌求富,休仗自己的聰明」;《以賽亞書》五十五章 2 節:「你們為何花錢買那不足為食物的,用勞碌得來的買那不使人飽足的呢?」而應當只在能榮耀神的情況下愛惜它們:《箴言》三章 9 節:「你要以財物和一切初熟的土產尊榮耶和華。」你可以透過神天命的公平合法途徑供養家庭(《提摩太前書》五章 8 節);你也可以幫助他人(《以弗所書》四章 28 節);因為如果你這樣做,你就不是地上的惡人,而是那些使用這個世界,卻盼望享受更好事物的人。

應用二:讓我們知足,即使我們在世上地位卑微。神的子民不是這個世界的孩子;更好的事物為他們保留在來世:因此,如果我們有衣有食,即使是最粗糙的,也要知足:《提摩太前書》六章 8 節:「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耶穌基督為五個大麥餅和兩條魚感謝神(《馬可福音》六章 41 節)。惡人的特徵是屬地的;神的兒女就其起源而言是從上頭來的,他們也以此為目標與終點;如果我們在旅途中得到任何東西,我們沒有理由抱怨:《彼得前書》二章 11 節:「我勸你們作客旅的、作寄居的。」人在旅途中除了少許補給或一點點提神之物,還會關心什麼呢?如果我們追求更多,那就是不正常的私慾,必須治死,而不是滿足:《以弗所書》三章 5 節:「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邪惡的傾向使我們彎向地面與屬世的事物,那些輝煌的虛無——財富、享樂、榮譽——阻礙我們追求更高貴的事物;是的,它們增加了我們在旅途中獲取必要之物的困難:《希伯來書》十三章 5 節:「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這意味著當我們沉溺於屬肉體的慾望時,很難信靠神提供日常的支撐、保護與供應;我們總是因對今生之事的無益憂慮與念頭而分心。我們也可以說:「主是我的幫助,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因此,不要渴望超過神所允許的:一點點加上神的祝福,就足以供應我們在匱乏時的需要,並給予我們抵禦危險的保護;正如使徒隨後提到的神的承諾,以及聖徒對此的信心作為補救;如果我們相信神的應許,並擁有祂聖徒的靈,這對我們就足夠了。

應用三:讓我們不要嫉妒惡人的昌盛。

  1. 他們是地上的惡人;他們在這裡興旺;正如蕁麻比珍貴的植物更容易生長,土壤會自動長出它們;惡人也在此繁榮:但你不必嫉妒他們;不僅我們的希望遠勝於他們的財產,我們的現狀也遠勝於他們(《詩篇》十七篇 14 節)。他們的財產無法與我們的希望相比。豐盛的筵席與永恆享受神相比算什麼?世界的排場與面對面看見神相比算什麼?虛榮與永恆的榮耀相比算什麼?今世的榮譽與基督顯現時我們將得到的榮耀相比算什麼?他們轉瞬即逝、如夢幻般消失的短暫快樂,與你將在神面前享受的永恆快樂相比算什麼?況且,即使你的外在條件貧窮受苦,你現在也與神有相通,並感受到祂的恩惠:《詩篇》四篇 6-7 節:「有許多人說:『誰能指示我們什麼好處?』耶和華啊,求你仰起臉來,光照我們。你使我心裡快樂,勝過那豐收五穀新酒的人。」屬肉體的人在感官的屬世好處中歡喜,而不是在神的恩惠中。請注意,這種喜樂是建立在增加的假設上;而在這種增加的時候,當屬肉體的人享受著世俗祝福的最大豐盛時,即便在他們最好的狀態下,當他們對這些事物有最生動的感受時,基督徒仍有更多的理由歡喜:「你使我心裡快樂」;這裡有歡喜的實質與基礎。他們喝的是蓄水池的水,你喝的是泉水(《耶利米書》十二章 13 節);他們不是在神裡面歡喜,而是在祂的賞賜中歡喜;而且不是最好的賞賜,只是普通的種類——財富、享樂與榮譽;這些也不是作為神恩典的結果,而是作為次要原因的普通運作發生在他們身上:「誰能指示我們什麼好處?」但你在神裡面歡喜,在祂最好的賞賜——祂的愛與恩典中歡喜。而且這裡有這喜樂的作者:「你使我心裡快樂。」這喜樂是被神所允許的,並由祂所作成:《羅馬書》十四章 17 節:「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它是由祂的靈所激發的;他們的喜樂既非神的允許,也非神的作為。這裡有這喜樂的主體與所在;不是取悅感官,而是取悅心靈:「你使我心裡快樂。」這裡有程度;它是更多的喜樂,更純潔、更崇高,具有更強的效力,不僅克服了對當前不幸的感受,也克服了對死亡、地獄與未來審判的恐懼:《希伯來書》六章 18 節:「叫我們得著大有能力的安慰。」但惡人在地獄邊緣跳舞,心中有隱秘的絞痛;你還會嫉妒他們,彷彿你的處境不比他們好得多嗎?當神賜給你筵席時,你會因為他們得到祂恩典的殘羹剩飯而感到困擾嗎?
  2. 考慮到他們處境的不確定性:《詩篇》三十七篇 1-2 節:「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也不要嫉妒那行不義的人。因為他們如草快被割下,又如青菜快要枯乾。」儘管他們目前似乎處於非常繁榮的狀態,正如草在站立時非常青翠,但他們很快就會被天命的鐮刀割下,隨即凋謝,並從生長的地方被帶走。你認為天命不公義,因為不配的人被高舉,而配得的人被壓抑。只要稍等片刻,你就沒有理由抱怨,也不會對敬虔感到厭倦,或與惡人結盟。他們離自己的毀滅從未像在他們高舉的頂峰時那樣近,正如太陽到達天頂時,隨即開始下降。誰會嫉妒那些爬上絞刑架的人?或是被帶到岩石頂端,好讓他們從那裡被扔下摔得粉碎的人?《詩篇》七十三篇 18 節:「你實在把他們安在滑地,使他們掉在沉淪之中。」

其次,地上的惡人如同渣滓。他們在以下方面如此:

  1. 就外在表現而言,他們似乎是物質或金屬的一部分,但實際上他們只是金屬的污垢,通常會被火燒盡,以便金屬得以提煉。這恰當地應用於可見教會中墮落的成員,他們只有宗教純潔的外表,但在信仰與行為上卻是腐敗的,是不敬虔與不義的。有外表上的門徒,也有真正的門徒(《約翰福音》八章 31 節);有些人活著,有些人只有活著的名,實際上卻是死的(《啟示錄》三章 4 節)。有外在的猶太人,也有內在的猶太人,有字句的,也有精意的(《羅馬書》二章 28-29 節)。有些枝子藉著外在可見的聯合在基督裡,卻不結果子(《約翰福音》十五章 2 節)。有些人因外在可見的團契而在名義上是基督徒,另一些人則是藉著與基督真實的連結。我們必須檢視自己是渣滓還是金屬,是基督奧秘身體的活肢體,還是僅僅因為對基督之名有些鬆散的認信而被稱為基督徒。
  2. 渣滓與純金混雜在一起,結成一塊。惡人與義人一同生活在有形的教會中;直到那大分離或總審判之日,綿羊與山羊被分開,有的在基督右邊,有的在左邊,他們才徹底分開。在此世上,正如最精純的金屬中仍有渣滓,同一塊田地裡既有稗子也有麥子(太十三29)。我們不應為了稗子而撇棄麥子,而應撇棄稗子,好使我們成為純淨的穀物。
  3. 在神的眼中,他們是廢物、渣滓、無價值之物:以西結書二十二章19節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們都成了渣滓」,即貧窮、無益的受造物。神的教會與子民,因其卓越,被比作金銀;如啟示錄一章20節所言:「七個金燈臺」。正如金子是最珍貴的金屬,教會也是如此,被神極其看重,被稱為神的珍寶(瑪三17);如同堆滿鵝卵石中的鑽石;是「世界不配有的人」(來十一38);是祂「特作的子民」(多二14)。神對惡人卻不作此評價。渣滓被丟棄,視為無用之物;世上所有的惡人,與那許多好金屬相比,不過是渣滓。但祂所有的聖徒都被看重,如同金銀之物那般珍貴。神的判斷與世界的判斷有何等大的差異!世人看聖徒為「萬物中的渣滓和污穢」(林前四13),如同城中的掃帚,要被丟到糞堆裡。然而,在神的眼中,他們自己才是真正的渣滓;是「被棄的銀子」(耶六30),或者更確切地說,是金銀的廢料。因此,無論他們地位多高,都不必理會他們的藐視;即便他們是權貴,身居高位,若是不虔誠的惡人,神仍視他們為卑賤的人(但十一21),是渣滓,是無價值的靈魂。神衡量人,不是根據他們的世俗利益,而是根據他們的道德素質。世上的權貴不被視為祂尊貴的子民,唯有聖潔者才是:「義人比鄰舍更有優越」(箴十二26)。神給予他們最高的評價,他們是鑄有祂形象的錢幣與獎章。
  4. 他們在試煉中被銷毀,正如渣滓在熔煉金屬時被燒盡。堅固的金屬能存留,但渣滓卻被燒毀;這對惡人而言,在兩方面是真實的:(1)他們虛假的良善會喪失,他們與真誠者之間的差異便顯露出來。健全且深入的審判會揭露假冒為善者,正如建築的輕浮在風暴中顯露無遺:馬太福音七章27節,「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大。」因此,正如經文中的隱喻,神常被說成是熔煉並試驗祂的子民(耶九7),為要從純金中辨別出渣滓。當神真正試驗他們時,雇工很快就會顯出變節的本相。(2)他們虛構的幸福化為煙雲,他們滅亡了,卑微者與偉大者皆然。你除掉世上所有的惡人,如同除掉渣滓;他們在神憤怒的火中被燒毀、被滅絕:以西結書二十二章20節,「人將銀、銅、鐵、錫、鉛聚在爐中,為了吹火熔化;我也要發怒氣和憤怒,將你們聚在那裡,熔化你們。」但關於此點,稍後再論。

應用:讓我們省察自己,看看我們是否為基督奧祕身體的真實肢體。世上的惡人如同渣滓,而敬虔人則是精純的金屬。為了促使你們思考自己的身分:

  1. 通常有形的教會是如此混雜,以至於整體而言是不健全的:撒迦利亞書十三章8節,「這地的人,三分之二必剪除而死,三分之一仍存留。我要使這三分之一經火,熬煉他們,如熬煉銀子,試煉他們,如試煉金子。」三份中僅有一份是健全的,若處處比例皆如此便好了;因此我們需要「思考誰將得救並被發現是忠心的」:路加福音十三章23、24節,「有一個人問他說:主啊,得救的人少嗎?耶穌對眾人說:你們要努力進窄門;因為將來有許多人想要進去,卻是不能。」我們越發需要懇切,因為大多數人都會失敗。
  2. 試煉將是深入的;我們必須經過火,那時渣滓會變成怎樣呢?啟示錄三章10節,「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臨到凡住在地上的人。」唉!我們能承受這火的試煉嗎?(彼前四12)。當我們必須捨棄最甜美的世俗安慰,甚至可能是生命本身——那使我們能享受這些安慰的基礎——時,很少有信徒能堅持住。這臨到我們並不奇怪(彼前四12);它就像海上的猛烈風暴或冬天的狂風惡浪一樣有用;當神與祂的子民算帳時,這類事情是可以預期的。
  3. 若神在極端的情況下對待我們,我們中最好的人也會被發現不過是渣滓;有太多的敗壞附著在我們身上,我們珍視並放縱了太多隱藏的私慾,若非神以恩典之手扶持我們,這些很快就會成為背道的根源。但神不會走極端:以賽亞書四十八章10節,「看哪,我熬煉你,卻不是像銀子;我在苦難的爐中揀選你」;也就是說,並非如此徹底。銀子若不將所有渣滓燒盡並煉淨,就不算煉淨;如果神那樣熬煉我們,我們何時才能見到好日子呢?
  4. 那些行事為人與他們的信仰及對神的義務相稱,活出祂特作子民應有樣式的人,不被視為渣滓,而是金屬;他們不以一般的恩惠為滿足。一個人可能隨心所欲地擁有世界,卻仍是被棄絕的;他們必須擁有某種獨特且分別出來的東西:詩篇一一九篇132節,「求你轉向我,憐憫我,好像你素常待那些愛你名的人」;這些是絕不會在憤怒中給予的東西。他們不滿足於普通的恩典:希伯來書六章9節,「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而且近乎得救」;那些假冒為善者與暫時信徒中良好的情緒。也不滿足於普通的交往:哥林多前書三章3節,「你們仍是屬肉體的,照著世人的樣子行嗎?」彼得前書四章4節,「他們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馬太福音五章46節,「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應當做些稀有且獨特的事,而不是處於普通鬆散的水平。

第三,神在天上的工作就是除掉惡人,如同除掉渣滓,將他們從更純淨的金屬中分離出來。

  1. 神有許多方法與途徑來做這事。(1)部分是藉著祂的審判,祂越發這樣做:馬太福音三章12節,「他手裡拿著簸箕,要揚淨他的場,把麥子收在倉裡,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正如糠與穀物分離,渣滓也與金屬分離:以賽亞書四章4節,「主將審判的靈和焚燒的靈,將錫安女子的污穢洗去,又將耶路撒冷中被殺的人除淨。」也就是說,藉著對他們中間惡人所執行的審判:以西結書二十章38節,「我必從你們中間除淨叛逆的和得罪我的人。」神藉著毀滅性、消耗性的審判來做這事。(2)部分是藉著教會的懲戒:哥林多前書五章9節,「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部分是藉著世俗政權的打擊及其懲罰:箴言二十五章4、5節,「除去銀子中的渣滓,就有銀匠出來造器皿。除去王面前的惡人,國位就靠公義堅立。」神現在就是這樣做,但在最後的審判中,祂將完全且最終地完成這事,那時將有徹底的分離,所有的惡人都將被當作廢物丟棄: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2、33節,「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那裡先有聚集,然後有分離,永不再相見,也不再混雜。現在神只是部分地做,但那時將更為徹底。
  2. 原因。(1)神這樣做,是為了防止銀子本身變成渣滓。我們容易彼此敗壞,內在的天然敗壞遇上外在的榜樣:以賽亞書六章5節,「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正如一個體質虛弱的人進入傳染性的環境,很快就會被感染。神最精選的子民身上也有許多渣滓,因此主需要熬煉出他們的渣滓。最純淨的教會也容易沾染污穢並退化,若非這些護理,聖約群體中精選的植物也會長成野草。(2)為了不讓免受懲罰使惡人剛硬,並鼓勵他人。神在祂認為適當的時候容忍它:傳道書八章11節,「因為斷定罪名,不立刻施行,所以世人滿心作惡」;詩篇九篇16節,「耶和華已將自己顯明了,他已施行審判;惡人被自己手所做的纏住了。」當審判沒有立刻臨到,當罪人沒有任何神憤怒的記號而繼續行事時,人們會更自由、更安全地犯罪;但神會在每個時代藉著將審判降在惡人身上,來彰顯祂的護理。(3)他們越靠近神,他們的挑釁就越可憎,受到的懲罰也越嚴厲:阿摩司書三章2節,「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因為他們的罪,異象之谷變得荒蕪。他們是在違背最清晰的光照、最深切的愛、最高尚的義務下犯罪;因此,當他們像渣滓混在銀子中一樣混在祂的子民中時,神就將他們除掉。

應用一:這告訴我們,神在祂的司法程序中會進行區分;祂會將渣滓與其他金屬分開,以便毀滅前者,保存後者。大衛禱告說,詩篇二十六篇9節,「不要把我的靈魂和罪人一同除掉,不要把我的性命和流人血的人一同除掉」;即求神不要將他與惡人混為一談。神有祂的收割,為了砍伐,為了將那些犯罪的人砍下並捆在一起。現在大衛祈求,他在生活中已經將自己分別出來,願在他們的懲罰中不被與他們一同聚集。神會進行區分;祂的審判是為了毀滅較壞的一類,並修正較好的一類;當祂分離渣滓時,祂會顧念銀子。儘管對惡人來說極其可怕,但對祂自己的子民來說,祂仍是安慰者:彼得後書二章9節,「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脫離試探,把不義的人留在刑罰之下,等候審判的日子。」祂自己的珍寶,隱藏在他們中間:當周圍一切都在震動時,神能將他們藏在祂同在的隱密處,並像保護羅得和挪亞一樣保護他們。祂的子民在共同的審判中奇蹟般地被保存;多處經文提到這一點:傳道書八章12、13節,「敬畏神的,就是在他面前敬畏的人,終久必得福樂。惡人卻不得福樂」;約書亞記三章10節,「從此你們就知道在你們中間有永生神;並且他必在你們面前趕出迦南人……」;以賽亞書三章10、11節,「你們要對義人說,他必享福樂,因為要吃自己行為所結的果子。惡人有禍了!他必遭災難!因為要照自己手所行的受報應。」神會區分善惡。

應用二:少數惡人可能會帶來極大的傷害與禍患,正如亞干對以色列所做的那樣;兩根乾柴能點燃一根綠枝,正如為了分離渣滓,整塊金屬都要被熔化。

應用三:對有形教會的一切審判,都是為了將渣滓從金子中分離出來。神容忍他們混雜一段時間,然後降下試煉的審判來將兩者分開;這對我們是一種安慰;教會因這些審判而變得更純淨:以賽亞書一章25節,「我必反手加在你身上,煉淨你的渣滓,除盡你的雜質。」瑪拉基書三章3節,「他必如煉金的,必潔淨利未人,熬煉他們像金銀一樣,他們就憑公義獻供物給耶和華。」祂會降下審判,毀滅那些不可救藥的惡人,並潔淨其餘的人。這是對抗逼迫的安慰。我們在逼迫下抱怨,不知道它們將如何轉變;神是祂教會的煉淨者,必會找到出路。這也是在祂審判下的安慰;它們不是為了毀滅,而是為了潔淨。無論爐火多麼熾熱,神的目的僅僅是為了潔淨我們;因此,讓神去完成祂的工作吧。

應用四:教導我們在神的審判中等候祂。祂正在像除掉渣滓一樣除掉世上的惡人;這不僅是祂已經做過或將來要做的工作,而是祂一直在做的事。我們應當觀察神已經如何做了,並藉著信心,視祂為仍在進行此工。首先,祂從祂的子民開始;祂正在潔淨他們的罪惡:以賽亞書二十七章9節,「雅各的罪孽得赦免,他的罪孽得除掉,果效全在乎此。」「智慧人中有些仆倒的,為要熬煉其餘的人,使他們清淨潔白,直到末了」(但十一35)。現在,當神使用惡人來揚淨祂的子民時,接著就輪到他們了:耶利米書二十五章29節,「看哪,我從稱為我名下的城起首施行災禍,你們能盡免刑罰嗎?你們必不能免,因為我要召刀劍臨到地上一切的居民」;彼得前書四章17節,「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箴言十一章31節,「看哪,義人在世尚且受報,何況惡人和罪人呢?」當主在錫安山和耶路撒冷完成了祂的工作,祂就會與祂的仇敵算帳。祂從祂的教會開始,並以他們的仇敵結束:祂的仇敵喝盡杯中的渣滓,他們的結局必然是難以言喻的可怕。

應用五:讓我們省察,當神的審判臨到世上時,我們不要像渣滓一樣被除掉:哥林多前書十一章32節,「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如果我們做兩件事,就能消除這個疑慮:(1)如果我們對神忠心,並緊緊跟隨神的子民、真理與利益,無論我們的試煉有多大:詩篇四十四篇17節,「這一切臨到我們身上,我們卻沒有忘記你,也沒有違背你的約。」在熔煉中消耗是渣滓的特性;但純淨的金屬卻更加團結,結合得更緊密。(2)如果你藉著所有這些試煉被煉淨:以賽亞書二十七章9節,「雅各的罪孽得赦免,他的罪孽得除掉,果效全在乎此。」基督徒在苦難中失去的只有罪,而失去罪比保留它更好。

我們現在來到經文的第二部分,即它對大衛內心的影響,「因此,我愛你的法度。」這就是他從神的一切審判中所作的應用。

教義:一個觀察神護理與祂司法治理過程的敬虔心靈,會發現比以往更有理由愛神的話語。

  1. 因為藉此,他對話語的真實性有了感性的體驗。神的護理是對祂話語的註釋;結果與預言相符,神所說的話絲毫不差地應驗了。現在,話語得到的證實越多,情感就越增長。使徒告訴我們,「藉著天使所傳的話既是確定的」(來二2),因為「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該受的報應。」對律法違背者的懲罰,證明了神對他們教義的授權;先前制定的同一律法依然有效。我們看到話語並非徒然威脅,那些輕視它的人必受苦。現在我看到神的話語是值得珍視的,因為神必使它實現,甚至精確到極點。
  2. 因為如果我們不愛這話語,我們可能會看到隨之而來的巨大危險:即使是那些神用來除掉渣滓的可怕懲罰,也應使我們愛上神的律法。如果我們不想與世上的惡人一同滅亡,我們就不應與世上的惡人一同犯罪。如果我們分擔了他們的罪,我們就必須分擔他們的災禍:詩篇二篇12節,「當以嘴親子,恐怕他發怒,你們便在道中滅亡,因為他的怒氣快要發作。凡投靠他的,都是有福的。」當我們看到與神為敵或對神不忠的危險時,我們需要學習這種智慧,即在神的道路上對基督表現出所有的愛慕、敬畏與尊重,並衷心地順服祂;沒有其他途徑是安全的。如果祂憤怒的火花落在我們身上,它會多快將我們燒盡!愚昧的世界不理會這一點,神對那些藐視祂道路的人顯明憤怒的證據越多,他們就越不愛祂的道路。許多人在半路就被剪除,比他們預期或可能預期的更早,然而他們卻沒有變得聰明一點。與神、祂的事業、工作或子民作對是危險的。
  3. 它使神的憐憫對我們更加珍貴;因為祂以不同的方式對待我們,而我們在嚴格的公義下本應遭受同樣的懲罰。神對惡人的審判彰顯了祂對祂兒女的憐憫(羅九23)。預備遭毀滅的憤怒器皿,是為了顯明神對憐憫器皿更大的愛;施加在惡人身上的地獄痛苦,更能彰顯祂對聖徒的愛,祂已為他們預備了天堂的喜樂。因此,神在當前審判中的嚴厲,暗示了神對祂選民的愛,當威脅臨到他人時,他們能在應許中得到安慰;如果不是恩典造成了差異,這也可能是我們的境況。那麼,既然它使神的憐憫對我們更加珍貴,它也呼召我們更高度地愛祂、珍視祂和祂的話語,因為有這種區別。
  4. 這不僅是彰顯神對我們之愛的一種方式,甚至祂對他人的審判也可能是對我們的一種必要的愛之行動。他們被當作渣滓除掉,是為了讓他們不至於藉著榜樣感染我們,或藉著逼迫與壓迫騷擾我們。現在,我們在這方面得到的幫助越多,我們就越有義務歡喜地事奉神:路加福音一章74、75節,「叫我們既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就可以在祂面前,終身坦然無懼地用聖潔、公義事奉祂。」世界是那些仇敵之一,或者說是世上的惡人;因此我們應當忠心地事奉祂。
  5. 藉此我們看到世界是由神治理的,我們可以在祂應許的鼓勵下,更安全地將自己交託在祂的保護之下。如果世界的事務是由盲目的機遇所支配,人們可以隨意行事而不受制約與控制,我們可能會認為我們徒然潔淨了自己的心,而一個人的純真反而使自己成為獵物。但當我們親眼看到神懲罰惡人時,這肯定應該教導我們在所有的道路上更加聖潔:詩篇五十八篇11節,「因此,人必說:義人誠然有善報;在地上果然有施行判斷的神。」那些不知道如何看待護理的人,將會看到天上有一位神,祂明智地管理著下面的一切;因此我們受到鼓勵,更衷心地愛祂、事奉祂。像詩篇作者一樣說:「但我親近神是與我有益」(詩七十三28)。

應用:那麼,讓我們對神的愛,以及對祂律法的喜愛與認同,伴隨著對罪的恨惡;我們觀察到祂在除掉渣滓般的惡人時所施行的審判越多,我們就越應當更加聖潔,並尋求與神相交,視其為我們唯一的福分。為此:

  1. 讓我們為神賜下可靠的行事準則,以及在當今世界黑暗與不確定性中賜下保護的應許而祝福祂。當他人滅亡時,你是安全的:以賽亞書八章20節,「人當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你將安全地走在這條路上,不會絆跌;是的,取悅神,你就無需恐懼。
  2. 讓我們嚴格地按照這條準則行事,因為我們的世俗與永恆的安全與幸福都與此相關。對於來世,這與今生一樣清晰:箴言三章1、2節,「我兒,不要忘記我的法則;你心要謹守我的誡命;因為他必將長久的日子,生命的年數與平安,加給你。」加拉太書六章16節,「凡照此理而行的,願平安、憐憫加給他們。」
  3. 神藉著祂的審判彰顯祂律法的次數越多,讓我們對祂的愛就越增長。這就是用惡人的血洗腳:詩篇五十八篇10節,「義人見仇敵遭報就歡喜,要在惡人的血中洗腳。」

一、我們應當將古時神所施行的審判銘記在心,特別是在現今罪惡氾濫之時。聖經提及羅得與挪亞的日子,並吩咐我們要記念羅得的妻子(路加福音十七章26-32節)。神吩咐祂的百姓說:「你們且往示羅去,就是我先前立為我名的居所,察看我因我百姓以色列的罪惡,向那地所行的。」(耶利米書七章12節)。使徒也告訴我們,所有臨到頑梗以色列人的刑罰,都是為了警戒與勸戒我們:哥林多前書十章1-10節,「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他在第11節如此總結。使徒又告訴我們,所多瑪與蛾摩拉「作為後世不敬虔人的鑑戒」(彼得後書二章6節)。若人們願意拂去這些古老天命中的塵埃,標記出神公義與真理在其中的痕跡,並察看神的話語如何在他們身上應驗,便能輕易讀出自己的結局與命運,因為這些不過是副本與樣板。罪的代價始終如一,神公義的嚴謹亦然。這些天命是神憤怒的憑據,若我們行事與神為敵,同樣的憤怒在實質上也將臨到我們身上。他人既已受苦,為何我們不會?神是公正且永不改變的:加拉太書三章20節,「神是一位」;祂始終與自己一致,與自己相似;祂的能力如此,祂的公義亦然;因此我們應當受警戒:Exemplo qui peccat, bis peccat(因效法而犯罪者,罪加一等)。那執意要陷入他人曾陷落的泥沼或沼澤的人,犯了雙重的愚昧,因為他既不敬畏,也不願從他人的榜樣中汲取教訓。這是我們從聖經歷史部分所獲得的一大益處:它不僅保存了聖徒的記憶,使我們能效法他們的恩典並享受他們的福分,也記錄了惡人的罪惡與刑罰,使我們知道神已認可聖經中的歷史部分,並為自己感到恐懼:希伯來書二章1-2節,「所以,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那藉著天使所傳的話既是確定的,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該受的報應。」羅馬書一章18節,「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因此,歷史部分也是為了證實預言部分。它不僅是過去的登記冊與編年史,更是未來的曆法與預兆。神本可抹去罪人的記憶,使之不再被思念或聽聞,但祂卻將其記錄下來以供我們學習;正如某些罪犯,其屍體不被埋葬,而是被分屍懸掛在人煙稠密之處:Ut qui vim noluerunt prodesse, morte eorum respublica utatur(願那些生前不願行善的人,死後能對國家有所貢獻);又如羅得的妻子變成了鹽柱,以警示後世。因此,我們的肉體當因古時的審判而戰兢:亞當因一罪被逐出樂園,舊世界被洪水淹沒,大坍與亞比蘭被地吞滅,亞希多弗與猶大走向絞刑架,希律因驕傲被蟲咬死;這一切都有其功用。

二、臨到其他國家的審判,我們也應當引以為戒,因為審判通常是循環往復的;戰兢的杯輪流傳遞(耶利米書二十五章32節);藉此我們能學會智慧,以他人的代價作為我們的學費。正如神所表達的,西番雅書三章6-7節,「我除滅列國,他們的城樓毀壞;我使他們的街道荒涼,以致無人經過;他們的城邑毀滅,以致無人居住,也沒有人跡。我說:你總要敬畏我,領受訓誨,如此你的住處就不致被剪除,然而你總從早起來,敗壞了他們的一切行為。」神要我們在遠處就領受警戒,趁祂還在遠處時,就尋求與祂和好的條件;否則這便是新的挑釁,審判將會加速臨到(耶利米書三章7-10節)。一間房屋失火,整條街都會警覺,並為自身安全作好準備。

三、當神的審判闖入我們中間,並在我們眼前執行時,更當深思:以賽亞書二十六章9節,「因為你在世上行審判的時候,地上的居民就學習公義。」神因這緣故要求人更敬畏與順服祂,因為那時原本屬於信心範疇的事,變成了感官範疇的事;當神的威脅實現時,我們便無需再懷疑神是否會懲罰悖逆者。煙是火的徵兆,當火真正爆發時更是如此;我們看見了先前僅是聽聞的事,並感受到了先前不願相信的事。

四、即便我們自身安然無恙,也應當深思臨到他人的審判。尼希米記第一章,尼希米雖在朝中受寵,卻對耶路撒冷的境況有著深切的哀痛。但以理書九章5節,但以理雖是巴比倫的大人物,卻將臨到神百姓的審判銘記在心。

五、即便審判僅追及少數人,眾人也當恐懼。當亞拿尼亞與撒非喇倒地而死時,使徒行傳五章5節說:「聽見的人都甚懼怕。」神在一人或少數人身上彰顯祂的嚴厲,是為了讓眾人戰兢;正如大衛在烏撒遭擊殺時所表現的,歷代志上十三章12節,「那日,大衛懼怕神,說:『神的約櫃怎可運到我這裡來呢?』」罪是烏撒的,懲罰僅臨到他,但擊打是出於神的,這使大衛戰兢。甚至那些異教水手,當神聖的報應追及約拿時,約拿書一章16節,「那些人便大大敬畏耶和華,向耶和華獻祭,並且許願。」危險是因約拿而起;當他被拋入海中,風浪平息了,但眾人仍大大敬畏。

六、即便審判臨到我們與神的仇敵,也不應幸災樂禍,而應帶著極大的敬畏觀察神的手:「你除掉地上的惡人,好像除掉渣滓;因此我肉體戰兢。」大衛如是說。詩篇七十六篇6-7節,「雅各的神啊,你的斥責一發,坐車的、騎馬的都沉睡了。惟獨你是可畏的!你怒氣一發,誰能在你面前站得住呢?」我們應當表達對天父不悅的感受,正如孩子看見父親對僕人發怒或施行管教時會戰兢一樣。自然學家說,獅子看見狗在面前受鞭打也會戰兢:詩篇五十二篇6節,「義人要看見而懼怕。」敬虔人會成為神作為與公義施行之明智的觀察者,並從中獲得屬靈的益處:箴言二十一章12節,「義人思想惡人的家,知道神傾覆惡人,滅絕惡人。」聖潔的人能從這些審判中獲益良多。

七、當神來用杖責打祂自己的百姓,用鞭子懲罰他們的過犯時,我們更當戰兢。若在有汁水的樹上尚且如此,在枯乾的樹上又將如何?「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彼得前書四章18節。他們往往被重大的破口與沉重的管教所擊碎:耶利米書二十五章17節,「我就從耶和華的手中接過杯來,給列國喝。」祂自己的百姓啜飲著那苦杯,而其他人則喝盡了杯底的渣滓。世人將知道祂是一位恨惡罪惡的神,因此祂必為此懲罰他們,免得祂看起來似乎認可了他們的罪。雖然神不因罪將祂的百姓定罪入地獄,但藉著祂在今生對他們嚴厲的管教,世人將知道祂是何等恨惡罪惡;特別是當他們使神的名受褻瀆時。神必為自己辯護。這些事應當使我們戰兢;它們正是為此目的而安排的。

其次,我將探討這種恐懼究竟是軟弱還是本分。對許多人而言,懼怕審判似乎是奴隸式的,並據此建立了一種錯誤的觀念,認為神僅因祂的慈愛而受敬畏,而非因祂的審判。誠然,「神因祂的恩慈而被敬畏」(何西阿書三章5節),但不僅僅如此。審判是恐懼的對象;而圍繞審判的恐懼,非但不是罪,反而是恩典。簡言之,這並非那種將我們驅離神的恐懼(創世記三章5節),而是將我們帶向神、使我們與祂同在的恐懼:「我要將我的敬畏放在他們心裡,他們就不會離開我。」(耶利米書三十二章40節)。他們既怕犯罪,也怕因罪受苦。怕犯罪,這便是謹慎與自省的恐懼。當然,懼怕那應受懲罰或審判的事,絕非過錯;也懼怕在今世因罪受苦,因為今世萬事臨到眾人皆同;而在來世,神將激動祂所有的憤怒。但懼怕懲罰,這難道不是奴隸式的嗎?不,並非如此。第一,如果它保持適度,不超過界限,不將我們驅入魔鬼那種絕望的痛苦中(雅各書二章19節)。第二,如果它有其屬靈的功用與目的,這才是最主要、最根本的,即使我們更緊緊地依附於神:耶利米書三十二章40節,「我要將我的敬畏放在他們心裡,他們就不會離開我。」或者,第三,如果它是從屬的,即使我們對罪保持警惕與防範,或對可能引發這些審判的事保持警惕,逃避將來的忿怒(馬太福音三章7節),並更勤勉地使用保存我們生命的恩典媒介(希伯來書十一章7節)。

第三,理由如下:

  1. 因為一顆柔軟的心容易被神所有的作為所觸動;恩典的第一大特權就是擁有一顆肉心(以西結書三十六章26節)。惡人擁有一顆石心,一種剛硬、頑固、麻木的靈;但當神的手臨到他們身上時,他們毫無知覺:耶利米書九章3節,「你擊打他們,他們卻不悲傷。」但神的兒女擁有一顆肉心,對祂的話語以及遠處的審判都會戰兢:他們很容易被天命所觸動。這種柔軟,既是起初由恩典在他們心中所作的工,也是藉著他們對神的認識與對祂慈愛的經歷而增長的。與人熟稔會滋生輕慢;與神熟稔則不然。沒有人比那些最了解神、與祂最親近的人,更能以敬畏之心被感動。當他們發現神喜悅並向世界彰顯恩典時,沒有人比他們更喜樂。當神發怒時,沒有人比他們更恐懼:詩篇九十篇11節,「誰曉得你怒氣的權勢?按著你該受的敬畏,誰曉得你的忿怒呢?」世人直到感受到神憤怒的可怕後果,才想到祂的憤怒;但神的兒女,因對神有深切的敬畏,並在祂所有的行動中觀察祂,對祂的不悅有著最深刻的體會。
  2. 神兒女的特質在於,當他們看向自身以外的事物時,總會將天命引向自身,思考自己的處境,並藉著在他人身上所見的事物來造就自己,無論是好是壞。格列高利(Gregory)說:Electorum corda semper ad se sollicite videant(選民的心總應當謹慎地反觀自身)。當烏撒被擊殺時,大衛說:「神的約櫃怎可運到我這裡來呢?」(歷代志上十三章12節)。如果我行事不敬,神豈不會同樣嚴厲地對待我嗎?他觀察到在聖事上的疏忽是如何激怒神的憤怒:加拉太書六章13節,「你們屬靈的人,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那些嚴苛且缺乏愛心地指責他人的人,通常對自己的心最為陌生;但一個將萬事引向自身的人,知道如果神任憑試探臨到他,他可能與他人一樣糟糕。一個習慣於反省自身的人會感到恐懼,他不會僅僅注視在他人身上執行的審判,而是會戰兢。Nunquid ego tali?(難道我也會如此嗎?)這在異教徒口中也是一個好問題。如果神要追討我的過犯,我已違背了祂的律法,理應受到同樣嚴厲的懲罰。一種應用的精神是一大優勢。我們的主告訴其他人,路加福音十三章5節,你們若不悔改,也要如此滅亡。大衛懼怕自己會與渣滓一同被丟棄,因為他們不愛神的法度;因此他不僅要愛祂的法度,也要懼怕祂的審判。屬肉體的人在嚴厲對待他人時,往往忘記了自己。
  3. 這種恐懼的功用顯示了這是他們的本分。這非常必要:

[1.] 為了激發警醒與對自身安全的關懷,使我們不至於陷入類似的過犯,或作任何令神不悅的事,以免陷入祂的報應。我們被吩咐要恐懼戰兢作成我們得救的工夫(腓立比書二章12節)。我們所面對的是一位公義聖潔的神,祂對自己的律法極其珍視。當我們看見祂的審判被執行時,這種恐懼應當更加活躍與生動,因為那時神正手持鞭子準備喚醒我們,向我們表明祂是不容戲弄的,且當我們開始偏離本分時,危險便隨之而來。那越過籬笆的人,必被蛇咬。恐懼是遏制罪惡的強大力量,正如人對野獸的恐懼使野獸不敢傷害他(創世記九章2節);這是牠們的韁繩:「凡地上的走獸……都必驚恐。」因此,對神的敬畏有助於防止我們得罪祂或違背祂的律法。

[2.] 為了使我們謙卑,當我們看見罪惡必受懲罰時。唉!如果神要與我們審判,誰能站得住呢?(詩篇一百四十三章2節)。Non dicit cum hostibus tuis, sed cum servo tuo(祂不是說若與你的仇敵審判,而是與你的僕人)。神是一位公義的審判者,因此,當我們看見審判在他人身上執行時,我們應當對祂的公義感到恐懼。每一顆謙卑的心都意識到自己有嚴重的過犯;如果神在除掉渣滓時對我們嚴厲,我們將是何等可憐的受造物!這在我們心中注入了一種神聖的恐懼,從而幫助我們在祂面前謙卑自己。

[3.] 為了使我們對祂的憐憫與恩典的逃脫心存感恩。正是恐懼使我們在看見我們藉著神的憐憫從何等苦難中被拯救出來時,能品嚐到赦免應許的甘甜。當以色列人看見埃及人在水中淹沒時,他們看見自己有理由在救恩的神面前誇勝(出埃及記十五章1-2節)。我們對自身缺陷的思考,部分地反映在他人痛苦的經歷中;在那裡我們可以看見,若非祂的預防性恩典,我們本會陷入何等危險,我們本會與世界一同被定罪,並在罪中滅亡。

[4.] 為了激勵並加強我們的禱告。神知道如何對一切不義施行報應,即便是在祂最親愛的僕人身上:約珥書二章17節,「耶和華啊,求你顧惜你的百姓,不要使你的產業受羞辱。」顧惜是神憐憫的作為,撤回並減輕了應得的審判。因此,我們的恐懼越增加,我們在祈求阻止或移除審判時就越懇切與迫切。

應用:責備世上絕大多數的人,他們經過神的審判,卻不予理會,以致無法恐懼並歸向祂;更不理會臨到他人的審判。當神的箭在我們周圍飛舞時,我們應當為自己恐懼;當忿怒正在搜查罪人時,更應當懇切地尋求在基督裡被發現。但一種麻木的愚鈍佔據了大多數人;他們不思念這些事。基遍人更為明智與謹慎(約書亞記九章3-4節)。當他們看見耶利哥與艾城被毀,居民被刀殺盡時,他們沒有等待約書亞的到來,而是派使者去見他,並用詭計在他進一步行動前與他立約。或者像那位隊長,當他之前的兩位隊長及其五十人被火燒滅時,他跪在先知面前(列王紀下一章13-14節),說:「神人哪,願我的性命和你這五十個僕人的性命在你眼中看為寶貴。看哪,有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了前兩次五十人中的隊長和他們五十人;現在願我的性命在你眼中看為寶貴。」但噢!我們的盲目與愚鈍!雖然他人落在神的審判之下,我們卻像磐石一樣不動搖,不伏在主面前祈求祂止息怒氣。當然,如果我們對自己的處境有正確的認識,我們與他們同樣不配;我們至今仍站立得住,全靠神的憐憫。因此,我們應當帶著神聖的恐懼,以便勒住肉體,在主面前謙卑自己,為我們的安全感恩,並懇切禱告:當我們看見他人受苦時,我們就當如此行。此外,當審判臨到我們自身,當神更靠近我們,開始用祂的手觸摸我們時,我們應當立即悔改。犯罪與受苦是地獄中受咒詛者的狀態。聖靈給亞哈打上了烙印:歷代志下二十八章22節,「這亞哈王在急難的時候,越發得罪耶和華。」如果我們仍保持驕傲、奢華、虛榮、放蕩,仍保持貪婪、對宗教冷淡、褻瀆安息日,如果我們沒有因所有的苦難而更敬畏神,這樣的烙印就會打在我們身上,甚至我們的審判會加重,爐火會加熱七倍;正如孩子頑固不化,父親就會加倍鞭打。因此,我們當祈求祂的靈與祂的杖同在,使我們能從祂所有的管教中獲益:民數記十二章14節,「她父親若吐唾沫在她臉上,她豈不蒙羞七天嗎?」同樣,如果我們的天父對我們不悅並藐視我們,等等。

應用二:責備那些對墮落者幸災樂禍,對他們的罪惡大加撻伐,卻不反省自身的人。我們應當從每一次執行的審判中戰兢並學習敬畏,即便審判臨到最壞的人,也當說:好吧,神是一位公義的神,任何激怒祂忿怒的人都必受懲罰。但這種ἐπιχαιρεκακία(幸災樂禍),這種侮辱並指責他人處於邪惡與受苦的境地,是神無法忍受且必會懲罰的罪:箴言十七章5節,「幸災樂禍的,必不免受罰。」如果神擊打了他們,公義的手找到了他們,我們應當對他們存憐憫之心:箴言二十四章17-18節,「你仇敵跌倒,你不要歡喜;他傾倒,你心不要快樂,恐怕耶和華看見就不喜悅,將怒氣從仇敵身上轉過來。」有人讀作:Et convertat iram suam in te(並將祂的怒氣轉向你)。你的仇敵並非你所恨的人,因為基督徒不應恨任何人,而是指恨你的人。如果我們因他們的邪惡而歡喜,這顯然表明我們恨他們,無論我們如何用寬恕他們的心思來安慰自己。正如他跌倒時不可歡喜,他絆倒時也不可歡喜,不可因臨到他們的小災小難而歡喜;這顯示了真正的敬虔是何等罕見。神會給他同樣的機會來對付你;正如乃縵的大痲瘋附在基哈西身上。大衛聽聞掃羅的死訊時,撕裂衣服,哀哭禁食(撒母耳記下一章11-12節)。因此,用他人的苦難與折磨來滿足自己的眼睛,絕非神聖的情感。約伯否認了這一點:約伯記三十一章29節,「我若見恨我的人遭難就歡喜,見他遭災便高興,我沒有容我的口犯罪,咒詛他的生命。」報復對屬肉體的本性來說是甜美的,但這樣的性情在敬虔的心中不應有容身之處。為了證明他的正直,約伯提出了這番辯護。雖然那些恨我們的人是我們最壞的仇敵,且應當對我們懷有苦毒與怨恨,但我們絕不應因仇敵的苦難而歡喜。事實上,如果我們想活出基督徒的樣式,為他們的墮落哀傷更適合我們;並因之而恐懼,這是一種敬虔的行為。因此,這種惡毒與報復的舊酵必須被除掉,這種在聽聞恨我們的人墮落時內心感到愉悅的心理必須被根除。當你的仇敵跌倒時,請思考:要麼我自己與他相似,要麼比他更糟,要麼比他好。如果比他好,是誰使你與眾不同呢?如果比他糟,你更有理由驚訝自己竟被饒恕,並在主面前戰兢。因此,讓我們觀察神按照祂的話語所執行的審判。拉克坦提烏斯(Lactantius)告訴我們:Quod non metuitur, contemnitur, quod contemnitur utique non colitur(不被懼怕的,就被輕視;被輕視的,自然就不被敬拜)。如果神的忿怒不被懼怕,祂就被輕視;如果神被輕視,祂就無法被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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