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17 PE 詩119 129-136|129_130_第一百四十一篇起_法度奇妙與言語解開發光_詩119_129-13

第一百四十一篇講道

你的法度奇妙,所以我心謹守。——第129節

經文分為兩部分:

  1. 神法度的尊嚴與卓越:你的法度奇妙。
  2. 這對大衛的心所產生的影響:所以我心謹守。

據此有兩個要點:

教義一:神的法度,當經過適當的考慮與徹底的理解後,確實會被發現是奇妙的。

教義二:神話語的奇妙卓越,應當在我們心中激發出謹守它的準備與勤勉的關懷。

教義一:神的法度是奇妙的。

  1. 神的話語本身是奇妙的,因為它包含了崇高本質的真理。
  2. 它在果效上是奇妙的;因為它產生了稀有且奇特的果效。
  3. 就其本身而言,它有時被稱為「信心的奧祕」,因為它包含了信心的原則;有時被稱為「敬虔的奧祕」,因為它包含了實踐的規則。作為信心的奧祕,其中有許多超越人類理解能力的奇特教義,若非蒙神聖靈光照,我們既無法發明也無法理解;例如三位一體、神成為人等等;這些對屬肉體的心思來說都是謎題。作為信心的規則,它依然提供令人驚奇的素材,人的職責被呈現得如此精確且全面:詩篇一一九篇96節:「我看萬事盡都有限,惟有你的命令極其寬廣。」
  4. 它產生了何等稀有的果效:凡領受它的人,都會使基督徒成為自己與他人的奇蹟。

[1.] 對自己而言是一個奇蹟:彼得前書二章9節:「他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沒有一個被神話語歸正的人,不對自己的境況感到驚奇,對神將他從火中抽出來的屈尊俯就感到驚奇,或者對自己先前那悲慘的境況感到驚奇,而其他人卻被遺棄滅亡:約翰福音十四章22節:「主啊,為什麼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然後,我們被帶入擁有在新境況中所享受的卓越特權,那出人意外的平安(腓立比書四章7節),那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得前書一章8節);這些特權遠超想像與表達。他們的心在與神和好及與神相交的感受中被擄獲。同樣,在賜給他們對天上永恆福分無可置疑的權利時也是如此:哥林多前書二章9節:「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祂應許給他們一種他們永遠無法想像的幸福,但他們每天都必須重新驚嘆;這一切都是透過與話語同工的極大能力所成就的(以弗所書一章19節);正如彼得對自己的拯救感到驚奇,當時鎖鏈、門戶與鐵柵都在帶他出來的天使能力面前讓路:使徒行傳十二章9-11節:「彼得就出來跟著他,不知道天使所做是真的,只當見了異象。過了第一層、第二層監牢,就來到臨街的鐵門,那門自己開了。他們出來,走過一條街,天使便離開他去了。彼得醒悟過來,說:『我現在真知道主差遣他的使者,救我脫離希律的手和猶太百姓一切所盼望的。』」因此,每一個歸向神的人,當他思考自己是如何、從何處、被神呼召到何處時,都可以站在那裡驚嘆;這一切確實是奇妙的。在內在經歷中看到的「神」比在外在經歷中看到的更多;在歸正、安慰、激勵並在我們心中進行恩典之工時,比在管理自然規律時更顯明;因此使徒訴諸這種內在能力,以弗所書三章20節:「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他舉例說明神在基督裡為我們所做的一切,這超乎我們的禱告、概念與希望;超越了最廣闊心靈的希望與理解。基督徒就是這樣成為自己的奇蹟。

若一個信徒能持守信仰的威嚴與活力,他在世人眼中便是一個奇蹟:彼得前書四章 4 節:「他們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之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世人感到驚奇的是,這些人竟能如此突如其來地改變,從污穢的泥沼變為晶瑩剔透的清泉;將一個垃圾坑轉化為純淨的源頭。人竟能活在自然利益之上,逆著血氣的潮流而行,這對世人而言全是怪事;而這正是聖言的果效,因為「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詩篇十九篇 8 節)。每一種恩典都是奧祕與奇蹟;尤其是信心,叫人去相信自己所不理解的事,去盼望自己所看不見的事,去擁有自己所缺乏的事;在風暴中被拋擲,內心卻能享受甜美的平靜;一無所有,卻能像擁有一切那樣毫無憂慮;似乎貧窮,卻叫許多人富足;似乎一無所有,卻擁有一切;在風暴中如磐石般屹立;似乎要死,卻依然活著:哥林多後書四章 8、9 節:「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裡作難,卻不至失望;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至死亡。」哥林多後書六章 10 節:「似乎憂愁,卻是常常快樂的;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信徒就是這樣成為世人的奇蹟,成為屬肉體之感官眼中的謎題。在其他恩典上也是如此:他能為了基督的緣故恨惡父母,也能在基督的命令下愛仇敵。那為最小的罪而心碎的人,卻能承擔最大的患難。

我本可舉更多例子來闡明這一點,但我必須更深入地探討。

一、神的見證在威嚴與結構上是奇妙的,這使那些深思的人心中產生敬畏;它以一種神聖的語氣對我們說話。耶穌基督將祂神聖靈的印記留在祂的話語上:馬可福音七章 28、29 節:「耶穌講完了這些話,眾人都希奇祂的教訓;因為祂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文士。」祂的權柄給祂的話語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聽眾被祂位格尊嚴所特有的主權威嚴所折服。那些去捉拿祂的人回報說:「從來沒有像祂這樣說話的」(約翰福音七章 46 節),因為祂的話語充滿權柄、能力與明證。既然聖經就是基督的教訓,為什麼它們不應具備同樣的能力、權柄與神聖特徵呢?這是同一種教訓;聲音不能為它增添什麼,文字也不能從中減損什麼。難道神不能在文字中像在口語中一樣彰顯祂的主權威嚴嗎?察看聖經吧;難道你不禁要說,這除了是神的話語,還能是什麼呢?它們說話時並不顯得軟弱,也不是在乞求認同,而是在命令人認同。主如此說,聽從吧,否則你們將永遠滅亡。作者的智慧、威嚴與權柄幾乎在聖經的每一行都顯露出來。異教徒朗基努斯(Longinus)曾讚嘆那句「要有光,就有了光」(γενηθήτω καὶ ἐγένετο)的威嚴。事實上,隨處可見偉大的權柄與簡樸平實的言語相結合,這在人的良心中激發了敬畏與尊崇。或許這並非在每一句話或每一個子句中都能看見,但在整個架構中卻清晰可見;正如一個人的面容威嚴,並非完全顯露在臉部的某一個部位,而是顯露在整個面貌的整體之中。奧古斯丁(Austin)說:「聖經的說話方式,以其高度嘲笑驕傲自大的人;以其深度震懾那些專注查考的人;以其真理餵養知識淵博的人;以其親切與甘甜滋養嬰孩與吃奶的人。」只要一個人有預備好的心,他就無法抑制自己的驚奇與敬畏,而會對神的話語戰兢:以賽亞書六十六章 2 節:「但我所看顧的,就是虛心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

二、它在內容與奧祕的深度上是奇妙的,這是他處所無法尋得的,涉及神與基督、世界的創造、人的靈魂及其不朽與永恆的狀態、人的墮落等等。在這裡,神以我們在這種必死狀態下所能理解的最清晰的呈現方式向我們顯明。神在受造物中部分地被看見:羅馬書一章 20 節:「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凡經祂手所造之物,都顯露了其作者與創造者的一些特質。但儘管神在那裡顯露得不完全,只要我們稍加留心,就無法不帶著驚奇與敬畏來瞻仰祂;那些在人體中可見的神的痕跡——蓋倫(Galen)在看見人手時曾感到驚奇——太陽、月亮、星辰;是的,一隻蚊子,甚至一根草:但這些發現都無法與聖經在基督面上顯露神的榮耀相比:哥林多後書四章 6 節:「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裡,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如果我們對在蚊子身上所發現的神性感到驚奇,難道我們不該對在祂的律法、祂的福音、祂整個恩典護理的架構中所發現的神性感到更驚奇嗎?此外,聖經幫助我們詮釋受造物之書:它們比所有受造物更能彰顯神;就聖經之書而言,自然之書是一部不完整的作品。你無法翻閱受造物之書,卻在每一頁、每一行都發現這個真理呈現在你眼前:有一位無限永恆的能力創造了萬物;這足以使世人無可推諉。但在聖言之書中,你可以看見更多關於神的事,以及如何享受祂的途徑。在詩篇十九篇中,大衛先是讚嘆諸天之美所彰顯的神的榮耀,然後是聖言之光。藉著理性,異教徒發現了「宇宙與一切秩序的第一推動者與第一因」(πρῶτον αἴτιον τοῦ κόσμου καὶ τῆς τάξεως πάσης);但世界何時、如何被造,他們卻處於不確定中,究竟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是先有橡樹還是先有橡實:希伯來書十一章 3 節:「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一個孩子所受的教導,比他們窮盡畢生研究所得的還要多。關於人的墮落也是如此,良心會告訴我們善與惡的區別;異教徒藉著自然之光,能談論作為道德完善與失序的德行與惡習;但對於與聖約相關的罪與義卻一無所知;他們不知道這禍患從何而起。他們抱怨自然如同繼母,觀察到人傾向於惡多於善,惡習無需老師教導,人出生時便在哭泣,以懲罰開始生命;但罪惡最初的源頭對他們而言是個秘密,卻向我們清晰地揭示了:羅馬書五章 12 節:「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人藉著基督的復原與救贖確實是奇妙的:提摩太前書三章 16 節:「大哉,敬虔的奧祕!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這不是人所能發現的;若非神親自啟示,人怎能知道神恩典的自由旨意?這是奧祕中的奧祕,是天使所渴望詳細察看的(彼得前書一章 12 節)。這個藉著道成肉身的基督拯救失喪罪人的救贖計畫,是如此卓越且令人神往,以至於連天使都無法停止對它的默想。同樣,與基督的聯合與相通,也是自然界從未想過的奧祕。神與祂的受造物保持親密的往來,神住在我們裡面,我們住在神裡面:約翰一書四章 13 節:「神將祂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住在祂裡面,祂也住在我們裡面。」如果不是神先使用這些話語,我們絕不敢使用;如果沒有聖經的憑據,說出這樣的話簡直像是褻瀆。同樣,身體的復活與永生,這一切都是奇蹟:提摩太後書一章 10 節:「但如今藉著我們救主基督耶穌的顯現,祂已經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生命和不朽彰顯出來。」異教徒或許會夢想死後的生命,卻從未明確理解它。它被彰顯出來了。他們的智者看見它,就像那個看見人行走如樹木,或遠處尖塔的瞎子一樣,沒有清晰度,沒有確定性:主啊,「你的見證奇妙」。

三、它在純潔與完美上是奇妙的。十誡以十句話概括了人的全部本分,並觸及靈魂深處與內心的所有動機。所有道德準則都被提升到最高境界。那些在墮落廢墟中殘存的自然之光碎片,會向我們展示過良善生活的必要性。但神的話語呼喚的是一顆良善的心,是重生而不僅僅是改革,不僅僅是禁戒罪行,更是禁戒私慾:彼得前書二章 11 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不僅是外在的行為,連精神也被放在聖所的秤上衡量:箴言十六章 2 節:「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它有力地確立了信心、敬畏與對神的愛作為核心恩典。當我們籠統地看待本分時,我們不會有讚嘆的念頭;但當我們放眼觀察律法所延伸到的所有順服的細節與分支時,律法所要求的聖潔就是令人欽佩的;那時我們便明白,侍奉這位聖潔且忌邪的神並非易事;要窮盡這完美的底蘊並非易事。

四、它在所有部分的和諧與一致上是奇妙的。所有的宗教都是一體,各部分互不衝突,而是共同致力於促進受造物順服神這一偉大目標。律法對福音有著極大的輔助作用,第一聖約將罪人直接關在咒詛之下,好讓憐憫能為他打開門。福音起初被隱晦地啟示,隨後如光一般增長,直到正午。起初是模糊的暗示,「女人的後裔」;對亞伯拉罕說,「在你的後裔中」,後來對以撒重複以排除以實瑪利;然後對雅各,以排除以掃;但未指明支派:創世記四十九章 10 節:「圭必不離猶大,杖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來到;」但未指明猶大的哪一個家族;對大衛說:撒母耳記下七章 13 節:「我必堅定他國的位,直到永遠;」然後以賽亞書七章 14 節:「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然後施洗約翰說,約翰福音一章 29 節:「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用手指著基督。因此,聖經在簡短的篇幅中,既彰顯了神的憐憫,又不廢掉受造物的本分;既提供了恩典,又不排除我們的謹慎與對恩典媒介的使用;稱義與成聖相互促進,一切都經過深思熟慮:撒母耳記下二十三章 5 節:「我家在神面前並非如此,神卻與我立永遠的約;這約凡事堅穩,關乎我的一切救恩。」因此,所有部分在尊重偉大目標——即榮耀神與受造物的順服——方面的奇妙和諧、秩序與一致,證明了神見證的奇妙性,彰顯了神在得救者身上的恩典與憐憫,以及在滅亡者身上的公義。基於此,神造人正直,賦予人遵行祂旨意的能力;但人是可變的,若墮落,便需以新約開始。祂要讓自己的憐憫在不損害公義的情況下得到尊榮;受造物的安慰得以建立,同時不廢掉本分;既非全是命令,也非全是應許,而是將二者交織,使它們相互效力。命令背後有應許,使其生效;應許之外有命令,使其謙卑;既不放縱也不嚴苛。如果聖約留給我們來制定,那將是一團混亂。如今它被奇妙地安排;儘管神施恩與降卑,祂仍持守祂的統治權與主權;公義得到了完全的滿足,恩典卻得到了榮耀。

五、它在能力上是奇妙的。有一股強大的力量伴隨著神的話語,使那些思考並感受到它的人心中驚訝: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 5 節:「因為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裡,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藉著這股力量,它不僅將概念填滿頭腦,更刺入心靈,警示良心,喚醒情感:希伯來書四章 12 節:「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這種能力在聖經所確立的教義與宗教的奇妙成功中顯而易見。它像麵酵在麵團中一樣,在三十或四十年左右的時間裡,擴散並傳播到已知世界的所有角落。特土良(Tertullian)說:「我們不過是昨日才出現,卻已充滿了你們的一切:城市、島嶼、城堡、自治市、議會、軍隊、元老院、市場;唯獨留給你們神廟。」在短時間內竟有如此奇妙的增長與成功!使徒說:歌羅西書一章 6 節:「這福音傳到你們那裡,也傳到普天下,並且結果、增長,如同在你們中間一樣。」這教義本身與本性相悖;它不討好感官,也不誘惑肉體;它不提供生活的輝煌、享樂或利益;而是要求捨棄這一切,並預期逼迫:馬可福音八章 34 節:「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它只告訴我們屬靈的安慰與來世的報償。穆罕默德以安全與肉體享樂的虛假應許誘惑追隨者;那裡風與潮水是同向的。人對自己所渴望的事物容易輕信;但基督告訴我們要捨己、背起十字架、砍掉右手、挖出右眼,逆著血氣的潮流而行,在所有外在的狂風暴雨中揚帆前行:這裡對屬肉體的眼睛來說沒有任何可愛之處。這就是教義。它教導驕傲的世界謙卑:教導無愛心的世界愛仇敵;教導不貞潔的世界,一眼之看即是姦淫:馬太福音五章 28 節:「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教導報復的世界將另一邊臉轉給打擊者;教導貪婪的人慷慨,不要為世俗之事憂慮,而要積攢財寶在天上;教導放蕩的世界在一切敬虔與誠實上謹慎行事。在世人眼中,管理這教義的人與工具是卑微的:幾個漁夫,一無所有,沒有世俗的支撐與援助;沒有權力、財富、世俗智慧、權威以及其他容易在世上贏得聲譽的優勢;然而他們傳道,並使許多國家歸正,儘管他們沒有公共利益,也沒有王子的權力支持,不像迷信通常藉著權貴的認可與榜樣而盛行:「人人都尋求統治者的面」;但福音在有王子認可之前,早已在世上站穩了腳跟;當時有許多人逼迫它,卻沒有人公開承認它。正如工具是貧窮的,接受他們信息的人也是如此:雅各書二章 5 節:「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祂應許給那些愛祂之人的國嗎?」哥林多前書一章 26 節:「弟兄們哪,可見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當它缺乏世俗的援助與支持時,它依然昂首挺立。安波羅修(Ambrose)說:「為了不讓人以為它是靠權威吸引人,而是靠真理的理性,而非虛榮的裝飾而得勝。」它能昂首挺立已是了不起;更何況世上的權勢與它作對,枷鎖、苦難與死亡在各地等待著那些承認這道路的人。可怕的酷刑;戰爭、瘟疫與饑荒從未像最初的逼迫那樣奪走那麼多人;貧窮的基督徒在各地被謀殺與屠戮;然而他們依然繁衍,就像以色列人在埃及受壓迫時那樣;或者像一棵被修剪的樹,長出更多的嫩芽。正如他們沒有世俗利益;他們也沒有世人所擁有的藝術、口才與權謀;一切都在平實的方式下進行,沒有言語的浮誇。保羅是有學問的,但他放下他的裝飾,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哥林多前書二章 4、5 節:「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他們要面對的是那些才華橫溢、學識淵博的人,其中一些人接受了福音。這平實的教義是在當時藝術與文明紀律最繁榮、處於鼎盛時期的世界部分地區開始的。因此,正如亞倫的杖吞了術士的蛇,福音也勝過了世界的智慧:它不是靠武力與長劍的權力得勝,正如所有愚昧與迷信所植根的那樣;而是「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得勝;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啟示錄十二章 11 節)。基督的劍在祂口中:詩篇八篇 2 節:「你因敵人的緣故,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建立了能力,使仇敵和報仇的閉口無言。」這條道路在世人看來似乎是新奇的;他們充滿偏見,並因長期的習俗——這是第二本性——而在偶像崇拜中長大:彼得前書一章 18 節:「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人們帶著極大的敬畏堅守祖先的宗教。基督並沒有像佔領荒地那樣佔領世界。約櫃必須被安置在已經被大袞佔據的殿中。在基督能坐在萬國的統治權之前,首先必須驅逐撒旦,必須移除長期傳統與習俗所接受的迷信,必須將狼驅逐出去。因此,這能力是巨大的。

但這已是過去式。有一股奇妙的力量伴隨著神的話語。

[1.] 一種使那些嘲笑神蹟的人謙卑與戰兢的力量:使徒行傳二章 37 節:「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神的話語能做到神蹟所做不到的事;使最剛硬的心回轉與屈服。再舉一例:使徒行傳二十四章 25 節:「保羅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腓力斯甚覺恐懼。」注意這不利的處境;囚犯使法官戰兢,這人並非最溫柔的人,是一個異教徒,且是一個頑固的罪人;但保羅藉著他的能力造成了這些。良心的恐懼是由神的話語所引發的,並非所有惡人都感覺到,但很快就會;他們害怕那些感覺不到的人:約翰福音三章 20 節:「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在這些屬靈的痛苦中,確信感超過了所有自然的激情;對神憤怒的恐懼灼燒得更厲害,並給靈魂帶來更多的焦躁與不安,他們的思想成為他們的重擔:「他被眾人勸醒,被眾人審明;他心裡的隱情被顯露出來,就必將臉伏地,敬拜神,說:『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哥林多前書十四章 24、25 節)。他的罪惡復甦,這可憐的受造物匍匐在地。

[2.] 神的話語中有一種歸正與轉化的力量:羅馬書一章 16 節:「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 9 節:「因為他們自己已經報明我們是怎樣進到你們那裡,你們是怎樣離棄偶像,歸向神,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從虛假歸向真實,從壞的歸向更好的。人們在錯誤的宗教中長大,要將他們拉出來需要費很大的勁:「豈有別國換了神嗎?」儘管他們的敬拜是多麼虛空與愚蠢,但神的話語確實擁有這種力量,甚至對那些在迷信習俗中根深蒂固的人也是如此。他們在逆境中祈禱、在順境中讚美、在遭受審判時祈求祂們的憤怒平息、在獲得好處時讚美祂們的良善、為祂們建造神廟、獻上禮物;難道他們必須打破那些偶像、摧毀那些神廟、否認那些神嗎?偶像有多麼珍貴,拉結偷走她父親的神像就清楚地表明了(創世記三十一章 34 節)。她也是建立神以色列的人之一,然而她對父親的偶像仍有留戀。沒有什麼情緒比宗教習俗中的情緒更頑固與僵化。他們控告司提反改變了摩西傳給他們的規條(使徒行傳六章 14 節);控告保羅傳講羅馬人不可遵守的規條(使徒行傳十六章 21 節)。當然,將人從舊宗教帶入新宗教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再者,將人從自然狀態轉變為恩典狀態,以至於他們彷彿重生了:雅各書一章 18 節:「祂按自己的旨意,用真理的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祂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改變本性,將獅子變成羔羊是一件難事:以賽亞書十一章 6 節:「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子與山羊羔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牠們。」然而福音能做到這一點,使那在藐視神、嫉妒、報復上像魔鬼的人,變得像基督;我說福音做到了:哥林多後書三章 18 節:「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帶領我們去愛我們本性所恨惡的,去恨惡我們本性所喜愛的;使心從所有受造物、從自己與一切轉向神;使他們被引導從受造物轉向神,在祂裡面尋求幸福;從自我轉向基督,從罪惡轉向聖潔;使神的渴望成為我們的渴望,祂的旨意成為我們的旨意,祂的喜樂成為我們的喜樂;自然的心對此是反感的:羅馬書八章 7 節:「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人的心、靈、性情竟能被顛倒過來:哥林多前書六章 9-11 節:「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以賽亞書五十五章 13 節:「松樹長出代替荊棘,番石榴長出代替蒺藜。」這是一場巨大的改變,不僅在生活中,更是在本性上被改變。

[3.] 在安慰可憐痛苦的靈魂方面。當他們在世上擁有一切時,他們的傷口仍在流膿,靈魂拒絕安慰;但正如沒有什麼痛苦能像良心受傷那樣嚴重,也沒有什麼安慰能與之相比:無法言喻的嘆息,就有無法言喻的喜樂:沒有什麼剩下的能安慰;這就是他們喜樂的全部。復甦可憐受傷的靈魂是世界上最偉大的奇蹟之一。受造物無能為力,理智與人類的談話也無能為力;它源於對因罪而激怒神之憤怒的恐懼:約伯記三十三章 23-25 節:「一千天使中,若有一個作傳話的與神同在,指示人所當行的事,神就給他開恩,說:『救贖他免得下坑,我已經得了贖價。』他的肉要比孩童的肉更嫩,他就返老還童。」除了祂和平的聖約,沒有什麼能平息這樣的靈魂;聖經造成的傷口只能用聖經的膏藥來醫治。那將靈魂放在良心刑架上的人,才能釋放我們:「我造就嘴唇的果子,就是平安」(以賽亞書五十七章 19 節)。「你們當站在路上察看,訪問古道,哪是善道,便行在其間;這樣,你們心裡必得安息」(耶利米書六章 16 節);馬太福音十一章 28、29 節:「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

[4.] 聖言的堅固與加強力量,使我們能藐視世界,面對所有的困難與挫折,並像殉道者在火焰中那樣喜樂,面對撒旦的一切抵擋:約翰一書二章 14 節:「少年人哪,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剛強,神的道常存在你們心裡;你們也勝了那惡者;」使徒行傳二十章 32 節:「如今我把你們交託神和祂恩惠的道;這道能建立你們,叫你們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在祂恩惠的道中,神向我們保證了基督教的偉大特權,在此處的支持與防禦,以及來世的榮耀;這對靈魂是一種強大的加強,也使基督徒變得榮耀,並配得上賜給他的一切盼望與應許。

應用一:對各類人的責備。

  1. 對那些藐視聖言簡樸性的驕傲屬肉體者。許多人因高舉理性的驕傲反對神的話語而將自己送入地獄;認為對聖言的一切尊重都是愚蠢的輕信。對他們來說,福音似乎是一種卑賤與低下的教義,然而它確實是奇妙的。他們從未研究過它,因此認為其中只有平淡的觀點,沒有屬靈的眼睛,只看表面。沒有什麼是庸俗的。天使珍視他們所輕視的:以弗所書三章 10 節:「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他們藐視聖言,彷彿它對他們的才智與能力來說是一門太低下的學科,嘲笑那些敬虔之心視為奧祕的事物為卑賤;他們看不見我們所說的這種崇高;這重價的珍珠在他們眼中不過是普通的石頭。這種驕傲是不可容忍的,因為人的愚拙竟敢輕視神的智慧。聖經的卓越永遠無法被充分理解;他們從未刺入聖經的深處,否則他們會發現它足夠崇高與精微;但他們對自己似乎如此了解的事物卻一無所知:哥林多前書八章 2 節:「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什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
  2. 另有些人放縱自己那種好奇的癢處,非要將奧祕弄得更加玄奧不可,因此他們逃避聖經的字句,轉而追求毫無根據的玄思與靈意,彷彿整本寫下來的聖言都只是寓言一般:啟示錄二章24節:「至於你們推雅推喇其餘的人,就是一切不從那教訓、不曉得他們所謂『撒但深奧之理』的人,我告訴你們……」。人總想要有「深奧之理」(深奧),卻不願被束縛在幾條共通的真理上。我們始祖所受的誘惑是那棵樹的果子,因為它能使人有智慧:創世記三章5、6節:「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必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若有人性情與體質剛硬,不為感官的愉悅所動,撒但便引誘他們去進行那些精細且毫無根據的臆測;他們想要擁有神所允許之外的智慧,陷入奇特而怪異的觀念中;因此,許多原本生活嚴謹的人,卻有了不健全的判斷力。
  3. 那些試圖用自己理性的準繩與鉛垂來測度這些奧祕的人,他們對神的話語及其所包含的事物,僅止於他們能看見自然理性所能解釋的範圍,才肯相信。這些人不是基督教義的門徒,而是審判官,他們將君王置於臣民的審判席上;他們以自己私人的見解與理性作為尺度,來衡量最高的奧祕。他們來到神的話語面前,是為了審判它,而不是為了受它的審判。奧祕是當受敬畏的,而非僅憑人類的理性去好奇地探究與討論。每一種光都必須各安其位:感官、理性、信心、榮耀之光。若以感官作為理性的審判者,那便是錯誤的判斷。有些事物我們透過理性領悟,卻無法透過感官得知,例如太陽比地球大。同樣地,信心修正理性。難道因為神親口所說的話超出了我們的理解,我們就要懷疑它的真實性嗎?
  4. 那些將自己的驚嘆浪費在每一件微不足道、屬肉體的虛榮上的人。噢,與神律法的奇妙相比,這些算得了什麼呢!如果我們看見一座華麗的建築,我們就驚呼:「噢,真奇妙!」正如門徒在馬可福音十三章1節所說:「夫子,請看,這是何等的石頭,何等的殿宇!」噢!那裡有神的見證;有更高貴的本性,就是基督的位格:歌羅西書二章9節:「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裡面。」噢,真奇妙!對著一堆錢財驚嘆:這些與那測不透的恩典之豐富相比算什麼呢?稀世的奧祕!這一切都在基督裡,且圍繞著基督;他的名是奇妙。那透過哲學發現萬物因果的人或許會說:「無所驚奇」(Nil admirari);但那對宗教神聖事物有最深認識的人卻會說:「凡事驚奇」(Omnia admirari)——神在赦罪中那超越的良善、永恆榮耀的豐富、神聖命令的純潔;但對於世界,則「無所驚奇」。你當在神的見證中認識更美的事物。
  5. 那些在其他書籍中,在柏拉圖、亞里斯多德或異教作家的著作裡,找到更多喜好與驚嘆之處的人,他們在那裡有滋味、有驚嘆,卻對福音中的奧祕與觀念毫無感動。他們喜愛那些能找到修辭之花、化學實驗、哲學觀念、政治格言的書籍,卻輕視神的話語。
  6. 那些比起神的話語,更讚賞人為宗教儀式所添加之物的人。任何事物越是遠離聖經的威嚴,就越能吸引未歸正的人,他們比起基督教實質的良善,更容易被那些玩物與裝飾所吸引。我們傾向於對人的勞苦、人的卓越發出「真奇妙!」的讚嘆,卻很少看重神的真理;正如在麥田中,人們珍視罌粟花與色彩鮮豔的雜草,卻輕視並忽略了更有價值的麥子。

【應用二:教導】教導我們當如何領受神的話語。我們若不帶著驚奇來領受,就從未真正領受它。思考如下:

  1. 若我們不驚嘆神的話語,就沒有對它有真實的看見與感受。其中有超越的愛、令人驚嘆的智慧深淵、測不透的幸福寶藏、高尚的純潔,以及各部分和諧的一致性。除了偉大與卓越的事物,我們還能驚嘆什麼呢?那麼,為什麼我們沒有被這些奇妙的福分——如神的恩寵、與神的相交、永恆的享受——所感動與吸引呢?沒有什麼比這更具分量與重要性;與此相比,一切皆為虛無:腓立比書三章8節:「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們是否想驚嘆那些稀有與奇特的事物?正如驚嘆的對象是「前所未聞、意想不到的」(inauditum et insperatum),人心無法想像神在基督裡為我們所做的一切;這是前所未聞、意想不到的:撒母耳記下七章19節:「主耶和華啊,這在你眼中還看為小,又應許你僕人的家至於久遠。主耶和華啊,這豈是人所常遇的事嗎?」如果我們對智慧與深奧的事物感到驚嘆,那麼救恩被施行與傳播的方式,正蘊含著卓越的智慧:哥林多前書二章7節:「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神奧祕的智慧,就是神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這些是處於庸俗理解力之外的奧祕。
  2. 每次重新閱讀,若不感到驚奇,便意味著某種靈性的失調。要麼是靈魂需求的疏忽,要麼是麻木與不專注,要麼是屬肉體的愛好佔了上風。
  3. 這對實踐有極大的幫助。神的話語越受驚嘆,它就越能將敬畏感注入良心;我們越順服它,就越應當塑造我們的實踐。經文中說:「所以我心遵守這些。」話語必須被遵守;不僅要被它感動,我們的尊崇必須持久,且我們必須時刻謹慎,不做任何違背它的事。它必須被靈魂所保存;那裡有指導與命令的權能;它必須被保存在那裡,而不是僅僅侷限在那裡。若不保存在那裡,它就無法在其他地方被遵守。那裡有清晰的理解、敬畏的良心、預備好的心。人的權威只能約束人在實踐過程中遵守秩序;但神的權威卻能將人的心與思想帶到基督的順服之下(哥林多後書十章5節)。它約束良心去認可神所命令的旨意,以情感去選擇它,以全人去擁抱它,並以力量與恆久的努力去跟隨。因此,它是奇妙的,部分原因在於重新的尊崇是純全順服的開端。為什麼有人會獻身於某種紀律?柏拉圖與芝諾的教義曾受人推崇。對神亦然;敬畏是順服之母。如果我們對神的話語沒有輕慢的態度,我們就會更看重遵守它。部分原因也在於,應許的奇妙性證明了它們出於神;它將自己推薦給人的良心。

【方法】

  1. 擁有一種屬靈的味覺,以品味知識與屬靈事物。粗野的靈魂驚嘆於屬肉體事物的甜美;世上清醒的人,那些珍視理智食糧、心靈完美的人,他們對這些事物有品味與鑑賞力:詩篇一一九篇103節:「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屬感官的心無法被這些事物感動。
  2. 勤奮的查考:以弗所書三章9節:「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裡的奧祕是如何安排的。」我們越勤奮地查考這些事物,就越驚嘆它們。膚淺的瀏覽比深入的查考更容易讓人滿足。在這方面,它們與其他事物不同,因為其他事物越是被查考,就越少令人驚嘆;先前隱藏的缺陷會隨之顯露。
  3. 透徹的洞察力或屬靈的啟迪:詩篇一一九篇18節:「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27節:「求你使我明白你的訓詞,我就思想你的奇事。」神的見證中,隱藏的深意多過於顯而易見的表面。
  4. 經驗;如果我們感受過神話語那奇妙的大能、威嚴與權柄:約翰福音八章32節:「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凡沒有這種果效的地方,他們就沒有經驗。
  5. 透過你們高尚的言行,彰顯神見證的奇妙。那些生活平庸的人是在貶低神的話語:提摩太後書三章5節:「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彼得前書四章14節:「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你們中間卻有人因作惡受苦,這人被毀謗,那人卻因你們得榮耀。」
  6. 這是使人振奮的光(lux exhilarans),是一種安慰、更新、令人喜悅的光:傳道書十一章7節:「光本是佳美的,眼見日光也是可悅的。」這光在兩方面顯為佳美:

(1)它為我們提供了極佳的安慰基礎,不僅是針對患難,更是針對良心的困苦——這是受造物所能遭遇最大的苦難。這光能使靈魂喜樂,例如感受到神在基督裡的愛:詩篇十九篇8節:「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它對心靈有益。其他的東西或許能取悅感官,卻無法抵禦患難,當神因罪責備我們時,它們也無法幫助我們。神面上的光顯明在聖言中:詩篇四篇6至7節:「有許多人說:『誰能指示我們什麼好處?』耶和華啊,求你仰起臉來,光照我們。你使我心裡快樂,勝過那豐收五穀新酒的人。」

(2)因為這是一種能使靈魂滿足的光。正如光能減輕心靈的困苦與不安——在我們找到救恩的穩妥道路之前,我們總是處於這種不安之中,而除非我們將自己交託給聖言的引導,否則絕無法找到這條路:耶利米書六章16節:「你們當站在路上察看,訪問古道,哪是善道,便行在其間;這樣,你們心裡必得安息。」在那裡,我們能找到足以滿足良心的事物,雖然或許不能滿足好奇心(這乃是理智的淫慾,如同清醒者的口渴與醉漢的口渴,前者得到滿足,後者則被治死)。

【應用一:知識的教導】

  1. 若人缺乏福音,無論他們有多少學問,都仍處於黑暗之中。正如以弗所人在福音臨到他們之前,儘管精通各種奇術,使徒仍告訴他們:「從前是暗昧的」(弗五8)。最聰明的異教徒也只能在黑暗中摸索、尋求幸福。如果他們忽視了這光,即便光就在他們中間,他們也無可推諉:約翰福音一章5節:「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但如果他們拒絕這光,且這種疏忽變得頑固,他們的處境就更糟了:約翰福音三章19節:「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罪的就是在此。」
  2. 如果我們沒有領悟救恩的奧祕,我們只能責怪自己:哥林多後書四章3至4節:「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如果你錯過了通往天堂的道路,請指責你自己的盲目;你不能指責福音,也不能辯稱它晦暗不明。他們無法進步的真正原因是不信,他們不信;而附加的原因則是屬靈的盲目。

【應用二:勸勉人尋求這光】

若沒有這光,我們在安慰的事上將處於黑暗之中:以賽亞書五十章10節:「你們中間誰是敬畏耶和華、聽他僕人之話的?行在暗中、沒有亮光的,當倚靠耶和華的名,仗賴自己的神。」這指的是處於實際的恐懼,或是疑惑與不確定之中。每個惡人都感到不安,就像樹林的葉子被風吹動一樣。現在,誰願意生活在這種處境中,任由試探者擺佈呢?在責任上,你們處於黑暗之中;我們自己的理性、他人的建議與榜樣,都會誤導我們;我們將會動搖,被罪的每一個詭計所擄去,至少無法確信自己是否行在神的道上:約翰一書二章11節:「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裡,且在黑暗裡行,也不知道往哪裡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噢!務要研讀聖言。

但誰擁有這光呢?是那些衷心渴慕知識的人:箴言二章3節:「你若呼求明哲,揚聲求聰明」;是那些勤奮勞苦尋求的人:詩篇一篇2節:「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是那些立定正確目標,立志作基督門徒、遵行神旨意的人:約翰福音七章17節:「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是那些因自己的無知而謙卑的人。約翰是流著淚打開書卷的:啟示錄五章5節:「長老中有一位對我說:『不要哭!看哪,猶大支派中的獅子,大衛的根,他已得勝,能以展開那書卷。』」那些庇哩亞人是「熱切的」(prothumoi):使徒行傳十七章11節:「他們甘心領受這道」;是「溫順的」(eutheis);雅各書三章17節:「易於被勸導」。與此相反的一面是心裡遲鈍:路加福音二十四章25節:「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或者另一種極端是頑固,一種懶散的輕易,即輕信而不去查考其中的緣由,或是陷於愚蠢的輕信:以弗所書四章14節:「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像蘆葦被風吹動。但那被這光充滿的人,是不倚靠自己的聰明,而是將自己的理性順服於神的人:箴言三章5至6節:「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那麼,下一節經文中的熱切渴望:「我張口而氣喘,因我切慕你的命令。」這痛苦的尋求者必會找到這寶藏;這謙卑倚靠的靈魂必會得著它。

【教義三:聖經的寫作方式,使平民百姓也能藉此獲得這光與屬靈的領悟】

詩篇十九篇7節:「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

  1. 從作者來看,神是光的源頭;祂當然有能力且願意以合適的方式向祂的受造物表達祂的心意。神難道不能說得明白嗎?正如拉克坦提烏斯(Lactantius)稱祂為「心靈、舌頭與聲音的創造者」(Deus et mentis, et linguae, et vocis artifex)。那位如此智慧、如此愛世人、作為我們至高審判者與君王的神,難道會把這光藏在斗底下嗎?難道祂會隱藏自己的心意,任由你處於黑暗之中嗎?彌迦書六章8節:「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2. 從聖經為誰而寫來看;並非僅為牧師或專業學者而寫。神在聖經中向各類人說話,因此祂要所有人都能明白。祂寫下聖經,是為了讓所有人,無論老少,都能閱讀:申命記三十章11至12節:「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給我們聽,使我們遵行呢?』」無論貧富;君王一生都要誦讀它:申命記十七章18至19節:「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存在他那裡,要平生誦讀。」每個敬虔人都當思想它:詩篇一篇2節:「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申命記六章6至7節:「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使徒們寫信給整個教會,對老年人、青年人、小孩子說話:約翰一書二章13節:「父老啊,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勝了那惡者。小子們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父。」它是為君王、審判官、男人、女人、丈夫、妻子、父親、兒女、主人、僕人而寫的;它不該被從他們手中奪走,它也並非高不可攀。
  3. 從寫作的目的來看,它是為了成為引導我們進入永生、使我們有得救智慧的確據與無誤的指南:提摩太後書三章15節:「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不僅如此,它還是我們的食物與成長的媒介:彼得前書二章2節:「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每一種生命都有適合它的食物。它是我們在試探中的武器:以弗所書六章17節:「並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在這場每個人都參與的屬靈爭戰中,所有人都應當閱讀它。這是神的遺囑,因此應當由祂的兒女查閱;這是創造主寫給受造物的書信,因此應當由收信人閱讀。基於上述所有理由,神的信件絕不可被攔截。聖經中有足夠的內容使愚人有智慧。

但聖經中難道沒有難解之處嗎?答:有的,那是為了制伏人理智的驕傲,激勵我們等候並倚靠祂來獲得知識,防止輕慢,鍛鍊我們的勤奮與努力,並將真理深植於我們心中。確實存在一些困難,但並非像天主教徒所爭辯的那樣,使百姓既不能也不應閱讀聖經並從中獲益。沒有什麼困難是神所賜的恩典以及解釋或應用的媒介所無法克服的;這不是整塊麵包,而是「分給各人的那一份」(dimensum);因為它將份額分給了每一個人。

【應用一:駁斥那些禁止平民使用聖經的人】

天主教徒說,神的話語晦暗難懂;因此他們用外語將聖經鎖起來,不讓百姓閱讀,彷彿只有學者才能從中獲益。甚至我們中間也有許多人準備說:「平民百姓讀聖經有什麼用?」並認為世上所有的混亂與麻煩,都是因為給了百姓這種自由。答:雖然聖經中確實有奧祕來操練最偉大的智慧,但也有平白的真理來造就愚人。這段經文就是反對他們的一個有力證據。針對他們的每一個謬誤,若能有一段經文來反駁,是再好不過的。他們傷害了神;彷彿祂啟示心意的方式如此晦暗,或者祂的話語如此令人懷疑且有害,以至於閱讀它竟有危險:他們傷害了聖經,因為他們指責聖經晦暗不明;他們傷害了神的百姓,因為他們以法利賽人的驕傲藐視那些神所邀請的人:約翰福音七章49節:「但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是被咒詛的」;他們阻礙了百姓得著安慰;平民也有靈魂需要拯救,因此他們需要用自己的眼睛去看,去思考神的憲章。他們假裝這是出於對百姓的憐憫,以免他們因誤解而毀了自己,並給世界帶來混亂。他們也應該說,因為有人暴飲暴食,所以所有人都必須挨餓,禁止供應食物與飲料。但毫無疑問,他們這樣做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他們有偽劣的商品要兜售,為了防止百姓發現他們所強加的謬誤,他們便試圖對百姓隱瞞聖經。無知是魔鬼國度的朋友。瞎子只能任人牽引。他們害怕聖經,就像小偷害怕蠟燭或光一樣,因為光會揭露他的罪行並阻礙他的計畫(約三20)。

【應用二:鼓勵那些自覺軟弱的貧窮基督徒】

在柏拉圖學園門口曾寫著:「非學者不得入內」;但基督卻邀請愚人。為了不讓任何人灰心,祂向各類人說話:箴言八章4至5節:「眾人哪,我呼籲你們,我向世人發聲。愚蒙人哪,你們要學習靈明;愚昧人哪,你們心裡要明白。」凡是對眾人所說的,常被認為是對誰都沒說。基督向各個階層的人說話,無論貴賤、老少、貧富。如果世上有任何利益提供給任何人,誰會拒絕呢?沒有人會如此謙虛。但在屬靈的事上,人們卻更為遲鈍。不要因才幹軟弱而灰心;所有人都被邀請來學習,在這裡,無論資質如何,都能受教。噢!但有多少人會說:「我理解力太弱,無法參透聖經中包含的深奧奧祕。」我回答:

  1. 這種反對意見往往來自懶惰的心;為了逃避責任(如默想或禱告)的麻煩,他們假裝軟弱,他們想要一種能自動產生知識的規則。
  2. 如果這是認真的,神有能力親自為你解釋祂的書。祂確實必須打開門,否則我們無法進入其中的真理知識。如果你有更好的才幹,你也不過是在門口摸索而已。沒有正確鑰匙的人,與根本沒有鑰匙的人一樣,都無法進入屋內。如果聖靈是你的導師,你必能學會,無論你多麼愚鈍。
  3. 智慧站在神話語的門檻或門口,隨時準備打開知識的寶庫:「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靈魂一旦進入聖靈的學校,就會成為精通者;初次接觸聖經,他就能看見大光。是的,智慧差遣人去邀請前來的人:箴言九章3至5節:「她打發使女出去,自己在城中至高處呼叫,說:『誰是愚蒙人,可以轉到這裡來!』又對那無知的人說:『你們來,吃我的餅,喝我調和的酒。』」因此,繼續你的本分。那位曾差遣傳道者去引導那讀不懂以賽亞預言的太監的神,也必會在所有必要的真理知識上指引你(詩二十五8-9;箴二2-5)。
  4. 能意識到自己的盲目是一種很好的優勢:啟示錄三章17至18節:「你說:『我是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卻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我勸你向我買火煉的金子,叫你富足;又買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又買眼藥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見。」一個人首先看見的,就是自己的盲目、赤身與困苦:約翰福音九章39節:「耶穌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許多時候,那些自以為看見的人反倒瞎了眼。對於那些無知且因無知而謙卑的人,基督必會開他們的眼睛;但那些自恃才幹與知識的人,他們的心會越來越黑暗,最終被任憑去隨從自己的幻想。愚人有時比別人看得更遠,因為他們不會因自恃聰明而膨脹。無知者興起,奪取了天國,而我們卻因自己的學問被推入地獄。有時平民百姓比其他人更積極、更熱切,才幹軟弱、教養不足的人可能擁有強烈的熱情。一塊鈍鐵,加熱後比一塊冷卻的利器更能深入木板。偉大的博士與拉比往往驕傲且漫不經心,而貧窮、心靈破碎的罪人卻溫暖且認真。你的勞苦必不徒然。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