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九篇講章
愛你律法的人大有平安,什麼都不能使他們絆腳。(詩篇一一九篇165節)
凡活在這個世界上的人,都發現人生是一場爭戰(約伯記七章1節);敬虔之人更當預期會面臨困難與衝突:詩篇三十四篇19節:「義人多有苦難。」在屬肉體的眼光看來,沒有什麼處境比事奉神的人更糟糕、更易遭受苦難;然而在現實中,沒有人的境況比他們更好。無論發生什麼事,他們都享有平安,因為他們建立在神立於錫安的房角石上,因此在世上一切的動盪與患難中,他們都是安全的。這正是大衛在此所觀察到的。
在前一節中,他告訴我們,他習慣一天七次因神公義的典章而讚美神;現在他說明了原因,即這些典章或神護理的施行,其一貫的常態與宗旨,就是賜平安給那些遵守祂律法的人,「大有平安」等等。
在這些話語中,你有:
- 一項特權:他們大有平安。
- 一項資格:愛你律法的人。
- 一項果效:什麼都不能使他們絆腳。
讓我來剖析這些分支。
首先,這項特權是平安,且是三重的:(1)外在的;(2)內在的;(3)永恆的。
- 外在的平安,指在家庭、城市、國家,以及我們所處的社會中。詩篇一二二篇6、7節即取此義:「你們要為耶路撒冷求平安……愛你的人必然興旺。願你城中平安。」然而,這並非此處的全部含義,因為這是一種普遍的恩惠,儘管這往往是為了愛神之人的緣故而賜下的;正如音樂雖是為一人而奏,但其他人也能共享其益處。或者,若你將其理解為他個人的平安,即與人和睦,他們並不總是能享有這一點。神最好的兒女往往被迫成為爭論的人,即被動地成為爭論的對象;他們在世上被人爭論與困擾(耶利米書十五章10節)。因此使徒說,羅馬書十二章18節:「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這並非總是能實現的,但我們應當努力與眾人和睦。
- 內在的平安,源於稱義(羅馬書五章1節)、成聖(以賽亞書三十二章17節:「公義的果效必是平安」),或對現狀的知足(腓立比書四章7節)。透過稱義,當神與我們和好並成為朋友時,我們就有了平安;透過成聖,當我們與神同行時,我們就有了平安;透過知足,當我們的情感平靜、秩序井然,或專注於更崇高、更尊貴的目標,以致不因失去外在事物而煩惱時,我們就有了平安。這些是永恆平安所必需的要素,我認為此處主要指的就是內心的安慰與知足。
- 永恆的平安,即我們在天堂所享受的那種幸福與寧靜的狀態。那時我們將超越一切離棄、試探與敵對侵擾的困擾,再也不會感受到神面容的怒氣,我們的太陽將永遠閃耀,沒有雲霧或黑夜,我們的爭戰已經結束,現在困擾我們的仇敵都已被擊敗。那裡沒有撒但來試探我們,上頭的樂園裡沒有蛇,沒有世界來困擾或轉移我們的注意力;因為所有惡人都被捆綁手腳,丟進不滅的火中;沒有肉體來拖累我們,因為一切都已完美。這種榮耀的狀態在聖經中被稱為平安;如羅馬書二章10節:「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羅馬書八章6節:「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死是指地獄的折磨,而生命與平安是指天堂的喜樂。談到在主裡面而死之人的福分時,他說,以賽亞書五十七章2節:「他們進入平安。」然而,這顯然不是此處的主要含義,因為這位屬神的人談論的是我們現在所擁有的,而非我們所盼望的;他談論的是神在此世公義的施行,為此他讚美神;因此,這是指我們在此世的平安;但我們在天堂將擁有的平安與幸福感,確實對我們在此世心靈的寧靜產生了影響。
其次,讓我稍微解釋一下「愛你律法的人」這一資格。「律法」一詞有時在有限的意義上指十誡或道德律;或者更廣義地指聖約的全部教義,即宗教、律法與福音的全部宗旨。此處與其他地方皆是如此;如「海島都要等候祂的訓誨(律法)」(以賽亞書四十二章4節);意即將樂意接受並擁抱祂的教義。如但以理書六章5節:「我們找不著這但以理有什麼參錯的把柄,除非在他神的律法中找著」;即在他的宗教信仰中。如詩篇第一篇2節:「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耶和華的律法是指神全部的話語。好,現在經文說他們愛祂的律法;不僅是遵守,而是愛。神的兒女有時以信心來描述,有時以盼望或敬畏來描述,但更多時候是以愛來描述,這是那種指揮並左右整個靈魂的強大情感。他們愛你的律法;這其中有強調的意味。
第三,這裡的結果是「什麼都不能使他們絆腳」。七十士譯本將其譯為「他們沒有絆腳石」,他們有困難,但沒有絆腳石:約翰一書二章10節:「在他就沒有絆倒人的緣故。」那裡使用的詞與七十士譯本在此處使用的詞相同。絆腳石分為主動與被動,即給予或接受;那些因軟弱而接受的,如年輕的信徒,或因驕傲與惡意而接受的;當他們知道某事可以有更好的解釋時,卻偏偏將其解釋為更壞的意義。現在,沒有什麼能使他們絆倒。與神和好能防止因軟弱而產生的絆腳石,而愛律法能防止因驕傲與惡意而產生的絆腳石。沒有什麼能使他們絆倒。許多事物容易使人絆倒,例如神的審判,大衛每天多次且莊重地為此讚美神。但那些愛祂律法並因此獲得大平安的人,不會因神的施行而絆倒,無論這些施行多麼違背他們的願望與期望,因為他們擁有確定的聖約,即確定的準則與確定的應許。他們不會因人的過犯而絆倒;他們能區分藝術與藝術家;如果藝術家失敗了,藝術本身不應受到責備。加在神道路上的毀謗並不能使他們絆倒,因為他們已經在別人說壞話的道路上找到了神。黃金即使被丟進泥土裡,依然是黃金;當月亮最明亮時,狗會對著月亮吠叫。如果一個瘸子嘲笑一個走路正直的人,那人會感到困擾嗎?我們是否因為別人反對神的道路,就離開我們已經在其中找到安慰與平安的道路呢?他不會因此而絆倒。但此處所指的絆倒,是指那種使他們背離神的絆倒;否則,一個好人可能會跌倒或絆倒,但不會陷入最終的背道,而且他通常會被保守不犯較小的過犯。神的兒女在較小的情況下可能會絆倒,但不會絆倒到跌落而喪命的地步。
但為什麼稱之為「大」平安?這標示了這種平安的卓越性;它不僅是平安,而且是大平安,是那種豐富而榮耀的平安:腓立比書四章7節:「出人意外的平安」;或者它可能指其程度與數量,即豐盛的平安,如詩篇二十九篇11節與七十二篇3節所言;「我向遠處的人傳講平安」;或如江河般的平安,以賽亞書四十八章18節,或純淨的平安。
我將處理三個要點:
教義一:愛神的律法是神兒女的特質。
教義二:愛律法的人必有大平安。
教義三:這種蒙福的平安使人在順服的道路上堅持到底,無論遇到什麼阻礙、絆腳石或挫折。
第一點,愛神的律法,不僅是遵守神的律法,更是神兒女的特質。
這在詩篇中經常提到;我證明如下:
理由一:他們愛神,因此他們愛祂的律法:這怎麼說呢?神與我們之間的愛,並非平等者之間隨意的愛,而是卑微者對尊貴者所應盡的必要敬虔尊重,如同兒女對父親、僕人對主人、臣民對君王與統治者所應盡的義務。因此,這不是同儕般的親暱,而是對神權柄的敬虔順服與臣服;因此,如果我們愛神,我們就愛祂的律法。神降卑自己,在交通方面將我們視為朋友,並與我們交談,正如亞伯拉罕被稱為神的朋友(雅各書二章23節);然而,儘管我們被視為朋友,我們仍只是僕人,且我們身上負有義務與責任的債;因此,如果我們對神有任何尊重,它必須由我們對祂律法的尊重來決定,並由我們對律法的順服來證明,而不是透過一般的禮貌與善意行為。這經常被提到:約翰福音十四章15節:「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第21節:「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約翰福音十五章14節:「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雖然沒有人像基督裡的神那樣降卑自己,做出如此仁慈與友誼的行為,但祂仍然堅持祂的主權:「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神對我們的愛確實是慷慨的愛,但我們的愛是義務與事奉的愛。我還沒說完這個理由。即使你將神從主權者與立法者的概念中抽離出來,僅僅因為祂本性的卓越而愛祂,這也必然從對神的愛中推導出來。我這樣論證:引導我們愛神的相同理由,也引導我們愛祂的律法;因為愛神的人,無論在哪裡發現神的特質,都會愛它。他會愛祂的話語,他會愛祂的聖徒;但主要是祂的話語,因為那是更值得愛的,因為其中包含了最多的神。律法是祂聖潔的副本;神的蹤跡在受造物中,那是祂的腳印。祂的形象在聖徒身上,他們效法祂神聖的品質,但祂最生動的印記與特徵是在祂的話語中。神在聖徒身上的形象因他們的軟弱而變得模糊,但神的律法是完美的,那裡沒有瑕疵;這是祂聖潔最美麗的副本與草稿。不僅如此,在這個論證中,即使抽離對祂權柄與祂本性完美的考量,我們作為受惠者對神的義務,也會強制要求這種對祂話語的愛,並使其對我們變得甘甜,因為這是我們朋友與恩人的信件,是我們賴以生存、呼吸與擁有萬物之主對我們旨意的宣告;因此,即使律法本身不值得因其自身而被愛,它也應因其來源而變得甘甜。作為受造物,祂向我們顯明了極大的愛;但作為罪人,祂在基督裡顯明了更大的愛;它應因祂的緣故而為我們所接受。愛與感恩將強迫我們遵行祂的旨意並尊重祂的命令(哥林多後書五章14節)。如果我們對祂的巨大恩惠有任何感知,就必然如此。
理由二:神的兒女在祂的律法中發現了一種卓越,以至於他們必然愛它。正如它:
- 是一句平易清晰的話語,它充分揭示了神的旨意,而不將職責留給我們自己不確定的猜測。它將職責納入一條平坦、既定的道路,使我們得以永遠蒙福;詩篇一一九篇105節:「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光是令人愉悅的,而黑暗則是不舒服的。當有人問亞里斯多德為什麼所有人都愛光時,他的回答是,那是瞎子才會問的問題;感官足以揭示我們為什麼應該愛光。當然,如果你問為什麼人們不愛神的話語,那是因為這世界的神弄瞎了他們的心眼(哥林多後書四章4節)。
- 它是一句好話,因為它適合我們的需要;正如我們所讀到的,希伯來書六章5節:「嘗過神善道的滋味。」當人飢餓時,食物是好的嗎?當人口渴時,飲料是好的嗎?那麼神的話語就是好的,因為它像這些東西適合我們的身體一樣,適合我們靈魂的需要:提摩太前書一章15節:「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福音是為飢渴的良心所預備的教義。如果我們內在的感官沒有麻木,如果我們不像現在這樣對基督與福音感到厭膩,喔!這些恩典的供應對我們的靈魂將是多麼珍貴!
- 它是一句純淨的話語;大衛在本詩篇第140節給出了理由:「你的話極其精煉(純淨),所以你的僕人喜愛。」假冒為善的人偶爾會品嚐福音的安慰,被話語所感動,因為它對可憐的罪人說了如此美好的事;但神的兒女因其純淨與聖潔而愛這話語。它面對每一個罪,並引導他們走向享受神所必需的每一個職責。不僅安慰必須吸引我們的愛,聖潔也必須如此。當我們不希望神的律法比現在更不嚴格、更不聖潔,反而正因為它純淨、嚴格且聖潔而愛它時,這就證明了恩典的生命與能力。你不會認為一個乞丐愛你,是因為他喜歡你的施捨,但他卻不願留下來為你服務,也不願生活在你家庭井然有序的管理之下。大多數人對話語的愛就是這樣,他們像對待施捨一樣享受其中的安慰,但他們卻像對待苦差事一樣憎恨其中的職責;如果沒有危險,他們寧願放棄這些職責,如果他們敢的話。喔!但當你的心同意律法的純淨,並且你寧願選擇它所指出的那種生活,勝過世界上任何生活,或人心所能想像的最絕對的自由,以至於你因為主人為你安排了這樣的工作而更加愛祂,這就是對神與祂話語的真愛:如果你有最自由的選擇,你寧願生活在聖潔中而不是罪中;那麼這就是一個跡象,表明你因聖潔本身的緣故而愛聖潔,並欽佩話語中最值得欽佩的部分,即它的嚴格。
- 它是一句崇高的話語:第129節:「你的法度奇妙,所以我一心謹守。」這裡有卓越的真理、榮耀的奧祕,足以鍛鍊世界上最敏銳的頭腦,這是一門比人類更適合天使的研究(彼得前書一章12節)。我說這話不是為了激起好奇心,好奇心是一種道德上的癢,一種心靈的私慾,沒有什麼比私慾更與真愛對立的了,而是為了提高人們對聖經的應有尊重,他們往往因聖經的簡樸與平易而輕視它;它充滿了崇高的奧祕,儘管它可以被簡單的人,或任何渴望知識的人閱讀並獲益。沉溺於世俗享樂的感官之人,只看重肉體生命的安慰,並根據肉體是否得到滿足來衡量一切;但那些關注屬靈生命與靈魂高尚化的人,將會在神的話語中發現唯一崇高的智慧:申命記四章6節:「你們要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哲學家與外邦人中最聰明的人,對於神、天使、護理、世界的創造、人的靈魂、來世的幸福以及達到幸福的方法,有著多麼可憐的概念!當外邦人第一次接觸猶太人時,他們對他們的智慧與技巧感到驚奇。如果我們默想這些事,而不滿足於對它們進行膚淺與習慣性的複述,這些事就會在我們心中產生敬佩。這裡有深奧的奧祕來鍛鍊最偉大的頭腦,因此要更深入地思考它們。
- 它是一句確定的話語:詩篇十九篇7節:「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這些指引可以安全地信靠,不會讓我們失望;因為它們不是受騙之人的猜測,也不是僅僅由最善於觀察與最聰明的人所收集的,或他們不可靠經驗的結果,而是不可謬誤之神的默示;因此,一顆敏感的心,知道生活在一個充滿麻煩的世界是什麼滋味,並經歷過懷疑的人,知道一個確定的準則與確定的應許所帶來的安慰。喔!在當前生活的不確定性中,這是多麼大的安慰啊!
理由三:沒有愛律法,就無法遵守律法。遵守命令有防禦性的遵守,也有順服性的遵守;防禦性的遵守,是指我們不容許它們被他人侵犯或奪走;順服性的遵守,是指我們留意它們,並小心自己去遵守。後者是聖經中關於遵守律法概念的含義。現在,沒有愛就無法做到這一點;沒有什麼能讓心靈堅持下去,唯有愛。你會給自己加上什麼束縛!但如果試探來了,你會像參孫折斷捆綁他的繩索一樣,折斷所有這些束縛。這不是你的承諾、誓言、聖約、決心;也不是你過去在沒有受到考驗時所感受到的安慰;這一切在愛面前都算不了什麼。為了向你們證明這一點,三件事是必要的:勞苦、勇氣與捨己。
- 遵守命令是一件勞苦的事,需要極大的勤奮。現在,愛是那種使我們勞苦與勤奮的性情。如果說有什麼能讓一個人堅持工作,那就是愛。勞苦與愛經常放在一起:希伯來書六章10節:「神並非不公義,竟忘記你們的工作和你們為祂名所顯的愛心」;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3節:「你們因信心所做的工夫,因愛心所受的勞苦。」這不是一種懶惰與閒散的情感,而是會使人付出任何努力,忍受任何辛勞,愛不知道什麼是困難。人們之所以反對困難,是因為他們不愛。以弗所教會在失去起初的愛心時,就離棄了起初的行為(啟示錄二章4節)。我們的主耶穌在有工作要彼得做時,將他的心繫在這個點上:約翰福音二十一章15節:「西門彼得,你愛我嗎?……你餵養我的羊。」沒有人能在不愛基督的情況下,忍受事奉的辛勞以及在履行職責時所遇到的許多麻煩與困難。是愛使靈魂中所有的輪子轉動起來。
- 遵守命令需要精神與勇氣,不僅是牛的勞苦,更是獅子的勇氣;因為我們不僅要工作,還要為我們的職責與救恩的仇敵爭戰與抗爭。現在,最英勇與勇敢的情感就是愛。一個懦弱的愛人是一個怪物,一個只有肝膽而沒有心的人。詩人在他們的虛構作品中,將他們想要表現為高貴與英雄的人物之勇氣,歸功於他們愛的力量。當然,殉道者的英雄行為都源於愛。其他人不會為了遵守與他們的利益與快樂相衝突的神的命令而付出代價;但愛會使我們遵行神的旨意,無論付出什麼代價。是的,它不願用不花錢的東西來事奉神:雅歌八章6、7節:「愛情如死之堅強……眾水不能息滅,大水也不能淹沒。」死能征服最強壯的人,卻不能征服愛:「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啟示錄十二章11節)。苦難的眾水不能息滅它,沒有威脅,沒有應許能息滅它。愛不會被賄賂而離開基督,也不會被嚇跑而離開基督。你將會受到兩方面的攻擊,即希望與恐懼,但沒有什麼能嚇倒或誘惑靈魂離開基督。
- 遵守命令需要極大的捨己與順服,這樣他才能有一顆心去順服神旨意的最小暗示,即使這違背你自己的意願,違背你自己的肉體感官、傾向與利益。一個人若不這樣捨己,就永遠無法遵守命令;因此世界感到驚奇,為什麼人們會如此違背自己的情緒與利益而順服。並說,如果這就是卑賤,我還要更加卑賤;正如聖潔的大衛所說:沒有什麼能做到這一點,唯有愛。當一個人愛你時,你就擁有了他心靈的鑰匙,你可以隨時打開或關閉它。參孫像個孩子一樣順服大利拉,因為他愛她。所以創世記三十四章,哈抹與示劍順服了任何條件,接受割禮,因為那個年輕人對底拿的喜愛;父親愛兒子,兒子愛底拿,因此兩人都順服了那個可憎、痛苦的儀式。雅各為拉結的服事,因為他愛她,看起來不過是幾年(創世記二十九章20節)。所以,如果我們愛神的律法,我們就會順服它的職責,即使這違背我們內心的傾向與意願。
應用一:自我省察。
- 我們是否在愛中領受了神的真理?我們是否衷心地擁抱耶穌基督的供應?使徒行傳二章41節:「他們領受了祂的話,就受了洗。」你們是否保持對福音的品味,喜愛聽關於基督的事,讀關於基督的事,默想關於基督的事,以及救恩的教義?不是一部分,而是全部?詩篇第一篇2節:「他的喜樂在耶和華的律法上」;全部的律法。不敬虔的人會抓住應許,似乎表現出對這些應許的愛,但卻對話語中命令的部分感到不滿。當它被強加於你,當你被警告你的危險時,你是否感到喜樂?知道你大部分的職責,以及如何達到你蒙福的方法?當你感受到它悲劇性的影響時,你是否最愛它?正如使徒所說:「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 你們是否衷心地擔起基督的軛,並按照祂所要求你們的去實踐?那些愛律法的人不能停留在純粹的猜測中,而在所要求的職責上粗心大意。愛不能被隱藏,它會爆發為行動。如果它在你們心中,它就會在你們的生活中爆發出來:詩篇四十篇8節:「你的律法在我心裡。」你們會對職責有良心(約翰一書二章4節)。當我們對基督的律法溫柔時,愛就被發現是真實而實在的;否則,除非我們遵守祂的律法,否則我們談論重生、恩典的工作、或在基督裡有份等等,都是徒勞的。
- 你們是否甘心樂意地實踐它,而不發怨言?約翰一書五章3節:「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那些愛律法的人不會認為工作是乏味的。神不看工作,禱告、聽道、嚴格遵守祂的典章或主日;而是看重意願勝過行為,而不是行為勝過意願,無論是甘心還是不甘心。神像對待理性受造物一樣對待我們。如果你的牛拉你的犁,你的驢背你的重擔,你不在乎它是甘心還是不甘心;但神像對待有義務的人一樣對待我們,並期望愛能約束我們,影響我們的行動;神像對待更新的受造物一樣對待我們,他們與他們的工作有一種適應性(希伯來書八章10節;詩篇四十篇2節),當他比與祂同在更從祂那裡得到喜樂時,他極大地喜悅神的命令;詩篇一一二篇1節,喜悅認識、相信並順服神的話語;神期望我們這樣做,因為行善伴隨著喜樂(箴言三章17節)。對一個有價值真理的推測會影響心靈,但實踐會更多,因為與它更親密地接觸。
應用二:這顯示出
- 那些爭辯推諉職責而不去實踐的人,那些對工作吹毛求疵而不願欣然接受的人,離神的子民有多遠。
- 那些總是充滿藉口,並假藉機會來忽略神事奉的人,並不愛律法;藉口總是一個邪惡心靈的跡象。罪人的「沒有空」實際上是「不喜歡」:路加福音十四章18節:「眾人都同口同心地推辭。」如果我們不缺乏一顆心,我們就不會缺乏表現我們對神尊重的機會。
- 這顯示出那些容易被困難挫折的人,離神的子民有多遠;愛會使我們突破一切(哥林多後書五章14節)。愛有一種約束力,認為為了神的緣故,沒有什麼代價是太昂貴而不能捨棄的;那些對行善感到厭倦的人,他們不在自己的本位上;正如瑪拉基書中的那些人詢問:「安息日何時過去?」那些只帶了一隻可憐羊羔的人,喊道:「喔,這是多麼令人厭倦!」再者,那些愛律法的人不會為律法的嚴格而煩惱,而是為自己內心的不適應而煩惱。神的兒女為他們在神的事奉中發現的厭倦與不適而悲傷,為心靈的任何擴展而感到高興。私慾是痛苦的,但誡命不是:羅馬書七章24節:「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不是脫離律法,而是)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但其他人,當真理在他們周圍閃耀時,他們卻不在愛中領受它。
教義二:那些愛律法的人必有大平安。讓我證明這一點。
- 他們必有平安。
- 大平安。
首先,他們必有平安。
- 因為和平之神是他們的神;他們確信祂的愛與恩惠的接納。平靜的神使一切平靜;如果神與我們同在,誰能敵擋我們呢?如果祂對我們微笑,這就足夠了,即使全世界都反對我們;因為是神的忿怒使我們悲慘,是神的愛使我們幸福。
二、耶穌基督,即和平之君,是他們的救主(賽九9)。祂在父神與我們之間訂立了和平的條款,並將其納入恩典之約中,稱為祂的和平之約(賽五十四10);這約建立在祂的寶血之上,而這寶血正是為買贖我們和平、使神與我們之間萬事重歸正軌所付出的代價(西一20;賽五十三5)。祂既在神與我們之間成就了和平,若非如此,便不足以完全滿足神因我們的過犯而要求的公義,亦不足以替我們贏得祂的恩寵。
三、聖靈,祂是和平的靈(加五22);和平是祂的果子之一;祂作為成聖者與安慰者,在我們裡面作成這工。
[1.] 作為成聖之靈,祂驅逐撒但,治死我們裡面天然對神那種悖逆的性情,使我們接受神所提供的友誼與和好,並將自己獻上作為義的奴僕,以至於成聖,隨後便能像與神和睦的人那樣行事為人。
(1.) 你們在信心與悔改中的首次降服,是和平的根基,且是由聖靈在我們裡面作成的:羅馬書十五章13節:「但願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將諸般的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使你們藉著聖靈的能力大有盼望。」聖靈與我們的信心同工,並在我們的信心之中、藉著我們的信心,作成這喜樂與平安!當我們奉祂的名祈求赦免、領受贖罪之恩,並將自己獻給神使用時,根基便立定了:「當歸順耶和華」(代下三十8)。
(2.) 這和平藉著在聖靈裡的聖潔生活,或藉著聖靈的大能使聖潔臻於完善而得到堅固:加拉太書六章16節:「凡照此理而行的,願平安、憐憫加給他們」;耶利米書六章16節:「當求問古道,哪是善道,行在其間,這樣你們心裡必得安息。」緊緊跟隨神,你必得平安,否則便不得。與神及你良心之間的和平是一件極其纖細的事;你務必珍視它。若你叫聖靈擔憂,你將會付出慘痛的代價。當罪惡的性情受到縱容與滋養,我們的平安便會蒙上陰影,並懸於不確定的境地。
[2.] 作為安慰者,祂的職分是賜給我們對神之愛的感知,並幫助良心去判斷我們的狀態與行為。聖靈將神顯明為父,向我們展示神所賜予我們的一切,並驅散、消解靈魂中所有的黑暗思想:以賽亞書五十七章19節:「我造就嘴唇的果子,就是平安。」平安是至高的膏藥,神使它黏附在我們身上,此後全世界都無法奪去這平安。創造與毀滅皆出於同一權能;世界既不能給予,也無法奪去;這是神的工作,祂必維護到底。
其次,這平安必是「大」平安,就其性質與程度而言,正如前文所解釋的。
- 就其性質而言;這並非普通的平安,而是更高層次的平安:約翰福音十四章27節:「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它與世人的平安有何不同?世人的平安往往存在於罪中,是一種在邪惡裡的協調,是一種預示著更深重災難的昏睡;但這卻是聖潔的平安(箴三17)。世人的平安是脆弱的,極易破碎與扭曲,取決於當前事務的不確定性與世人善變的情感;他們越是感到安全,隨之而來的災難就越沉重:但這卻是永恆的平安,我們在天路歷程中擁有它,在死亡時擁有它,此後直到永遠。世人的平安是外在的;充其量不過是脫離了外在的患難,而他們內心卻與神為敵;但這平安卻是與神自己和好(箴十六7)。世人的平安取悅外在的人,但這卻是紮實的、滿足靈魂的平安,是保守我們心懷意念的平安(腓四7)。
- 就其程度而言,它在許多時候是被極大程度地享有的;它或多或少,取決於我們對神恩寵的份額有多少。它在今生並非完美;可能會出現烏雲與中斷,但隨著我們聖潔的增長,我們的平安也隨之增長;聖潔少,平安就少;但那些愛祂律法的人,必有大平安。
難題:神的兒女怎會有大平安?似乎沒有人比他們更受外在患難的困擾與折磨,也沒有人比他們走得更憂傷。
回答:誠然,這平安並不排除世人所受的患難;他們或許外在平安甚少,但他們必能得到神認為對他們有益的份量(伯五23-24);然而,他們擁有那種屬於他們獨有的內在平安。他們以神為友,因對神之愛與恩寵的真實感知與領悟而得享平靜。誠然,就這內在平安而言,神的兒女有時可能會失去它;那些愛律法的人比其他人對罪有更敏銳的感知。惡人吞下罪惡卻毫無悔意;但他們卻對得罪神極其敏感。然而,我們必須區分這平安建立的時期,以及它已經穩固的時期。有一段時間他們可能會憂傷地行走;他們的平安尚未長成;光是為義人而設的。他們往往在流淚撒種,卻在歡呼收割。有時他們對律法的愛會中斷,因此他們的平安也可能受到干擾:但他們最糟糕的境況也比屬肉體之人的最好境況要好,正如最黑暗的陰天也比最明亮的夜晚更明亮;在最糟糕的境況中,仍有對神的安慰與倚靠。
應用一:讓我們由此看見屬肉體之人的悲慘境況。「愛你律法」這一條款具有排他性,將其限制在特定的一群人身上。未稱義、未成聖的人缺乏這平安。神論到他們說,他們斷不可進入祂的安息(詩九十五11)。這安息始於今生與神和好及良心的平安,並在來世的永恆舒暢中達到完美。他們的罪未得赦免,因此時刻恐懼;他們多次拒絕神的平安,因此無法在任何安全感中享受安慰,無法以任何忍耐與心靈的平靜承擔患難,無法以任何喜樂進入神的面前,也無法以任何確定的盼望等候永恆的安息:「我的神說:惡人必不得平安」(賽四十八22;詩五十七20-21)。這平安不被允許給予惡人,也不會賜給他們。誠然,他們或許有一種平安,但那是在罪中或因罪而有的;他們不顧念自己靈魂的狀況,那只是一種單純源於神寬容或世俗繁榮的盲目自大。屬肉體的人似乎與神的兒女一樣平靜;就像平靜時的深海,看起來與其他水域一樣安靜,直到風暴與狂風興起,那時便翻騰不已,不得安息。
應用二:以此論點勸勉我們愛神的律法,因為我們必得大平安;因為應許是賜給這份愛的。
但你會問,我們該如何表現出對神律法的愛,以致能獲得這果效?
我回答:實踐它為了和平所呼召的責任。
- 接受在基督裡並藉著基督向全人類宣告的和平條款。以弗所書二章17節提到,和平被傳開了,不僅傳給遠處的人,也傳給近處的人;這不僅是付出了代價,更是發出了邀請。要擁抱它,藉著信心抓住它;神是認真對待你們的(林後五20)。哦!要愛這美好的話語;這是失喪的罪人耳中所聽過最喜樂的佳音。現在正是時候,趁著與對頭還在路上的時候,趕快與他和解,免得你被下在監裡(路十二58)。如果你錯失了這個機會,沒有擁抱這份提供的友誼,神將會極其憤怒:希伯來書二章3節:「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代下三十8:「當歸順耶和華。」
- 履行神所要求的感恩責任(太十一29)。平安是成聖的果子,也是稱義的果子;它在別處是找不到的(賽三十二17)。
- 多與神相交,與天國進行交易:「你要認識神」(伯二十二21)。
- 當你的平安一旦建立,就要珍視它,避免做任何可能導致神與靈魂之間發生戰爭的事(詩五十八8)。要小心,不要為了世界的虛榮而冒險失去你的平安,那些罪惡與愚蠢的道路會使你暴露在神的憤怒與不悅之下:詩篇三十七篇11節:「謙卑人必承受地土,以豐盛的平安為樂。」
三、神對他們有眷顧與護理,祂關心並保護所有愛祂律法、並致力於愛祂與取悅祂的人。一方面,神有時會威嚇惡人,說祂要在他們面前放絆腳石(耶利米書六章21節),意即將那些會成為他們滅亡之因的事臨到他們身上。另一方面,耶利米書三十一章9節說,祂要引導悔改的信徒走正直的路,使他們不致絆跌。我們不可忽略神的同在,因為祂應許過,沒有什麼能使他們跌倒。祂的子民對祂而言是極其親近且寶貴的。我們的主在論及不可絆倒他們時告訴我們:「他們的天使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馬太福音十八章10節);這意思是,雖然天使被指派為他們在地上的守護者,但他們仍不斷地回到神榮耀的面前,為他們代求或申訴,或領受關於他們的命令;因為神視情況需要,差遣他們為這些小子們效力。我記得所羅門說過:「義人必無禍患臨到,惡人必飽受災禍。」(箴言十二章21節)。我們很容易理解惡人必被神的審判所淹沒;但既然義人有許多苦難,又怎會沒有禍患臨到他們呢?正如奧古斯丁(Augustine)精闢的註釋,其意並非「禍患不會發生」,而是「禍患不會造成傷害」——他們不會因患難而絆跌,也不會像其他人那樣被神離棄。神會節制那惡(哥林多前書十章13節),或將其除去(詩篇一百二十五篇3節),或使其轉變為益處(羅馬書八章28節)。如今,藉著神這恩慈的對待,他們便不致被任何事絆倒。那些倚靠人的恩寵與世俗境遇之無常的人,他們要遭受多少患難啊!因此,我們應當省察自己的信心,看它是真正的信仰還是虛假的安逸,我們是安息在屬肉體的枕頭上,還是安息在神立於錫安的房角石上。
應用。我們眾人都當留意這一點:我們是否愛神的律法,以致獲得了良心的平安與神保護的確據?因為這世上有太多的絆腳石,有神管教之手所加給我們的試煉與操練;有惡人的昌盛;有對神嚴謹之道所加的羞辱;這世界充滿了網羅與誘惑,引人陷入罪惡與滅亡。伯納德(Bernard)說:「我懼怕一切,無論是那些令我們喜悅的,還是那些令我們憂傷的。」一個軟弱的基督徒該怎麼做才不致失喪呢?
- 務要確保你對神與來世的決心是徹底堅定且穩固的;因為如果你沒有定見,沒有選擇那上好的福分,也沒有完全堅定你的志向,你就會被萬事所攪擾。使徒告訴我們:「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雅各書一章8節)。一個搖擺不定、反覆無常的基督徒,在任何場合都會感到不安,不知該轉向何方。
- 那些沒有坐下來計算作聖潔基督徒代價的人,從未真正地與神同行:路加福音十四章26節:「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如果你沒有準備好寧可受苦也不願與基督分離,你就不是祂所要的人;就像一個人想要蓋樓,卻沒有足夠的資本支撐到底;或是想要打仗,卻沒有準備好所有必需品來完成戰事。你必須預期會有試探與患難,因為它們是用來試驗你是否持守誠實;如果神不足以成為你的分,就永遠不要事奉祂。如果你沒有決心為了持守信仰而放棄世上一切珍貴之物,就永遠不要假裝敬虔。
- 考慮持守神律法的必要性,無論你遭遇什麼逼迫與苦難。沒有別的路可得救:約翰福音六章68節:「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那些想要離棄基督的人,需要考慮他們能去哪裡找到更好的主人。無論他們如何改變,都是越改越糟。順服神的話語是通往永生的唯一途徑;無論你為自己制定什麼律法,神終將按祂自己的律法審判你。
- 要在神的平安中堅立,絕不可為了獲取外在的平安而破壞這份平安。當你為了與世界講和而破壞了與神的平安時,這對你的靈魂將是何等大的創傷!你將變得何等無助與無依!因此,要起來抵擋試探,就像約坦寓言中的樹木拒絕統治其他樹木一樣。我豈可失去我的油,或是我的甜美,去統治眾樹呢?我豈可為了討好人,而使我的良心陷入持續的折磨與痛苦中?豈可為了一碗紅豆湯就出賣長子的名分?當你回想起曾與神及其子民有過喜樂的相交,卻又拋棄了他們,那種記憶將會浮現;每一個莊嚴聚會的日子,對你而言都將是新的折磨。
- 當患難突襲你時,要考慮因神的護理而心生怨恨是何等不合宜。動不動就與神和敬虔之道爭辯是一個壞徵兆;這說明對神或祂的律法缺乏愛;因為愛是不會對所愛之人懷有惡意的。那些說「耶和華的道不公平」,或「事奉耶和華有什麼益處」的人,都是發怨言的人(瑪拉基書三章14節)。
- 要考慮撒但對你最大的惡意並非傷害你的身體,而是傷害你的靈魂,使你對主聖潔公義的道路心生厭惡。他寧願讓你享受罪中之樂,好奪去你在神裡面的喜樂與屬天的福分;如果可能的話,他甚至願意讓你擁有全世界(馬太福音四章9節)。
- 考慮惡人與那些轉向罪惡之道的人,他們的昌盛是何等短暫(詩篇十七篇14節)。他們必被剪除,很快就會枯萎乾竭,他們一切外在的榮耀也隨之滅亡。緊緊跟隨神才是更明智的途徑:約伯記五章3節:「我曾見愚昧人扎根,但我忽然咒詛他的住處。」這是一個預言;他預見到那一切昌盛的根源裡藏著咒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