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23 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講道集|021_022_承受創世以來預備的國_太25_34-36

第二十一章

那時,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太二十五34)

我們在前幾節中已經考慮了:(1)審判者的坐下;(2)被審判者的呈現。現在(3)是判決。

第一,關於赦免,即我剛讀給你們聽的這些蒙福的話語。請觀察其中的(1)序言;(2)判決本身。

  1. 序言顯示了宣告判決的那位,「那時,王要說」。
  2. 相關的對象,即在右邊的人。

第二,判決本身的格式與內容;它是非常令人安慰與陶醉的。請注意:

  1. 使用了一個稱呼,「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
  2. 一個邀請,用兩個詞表達,「來」(Come),「承受」(inherit)。

第一個詞給予進入的警告;第二個詞給予擁有這蒙福狀態的警告,且是以一種確定的持有權。

  1. 我們被邀請進入的幸福;這裡用「國」這個概念來表達。附加語是「預備好的國」。對相關對象的應用是「為你們」。它的古老性是「從創世以來」。這是一個本身極其卓越,且為我們確保的產業。

教義:耶穌基督在祂降臨時,將藉著為祂百姓所作的有利且安慰的判決,判定他們進入永恆幸福的狀態。

第一,觀察順序,「那時」。敬虔人先被赦免,然後惡人才被定罪。為什麼?因為:

  1. 對神而言,獎賞比懲罰更自然,拯救比定罪更自然。後者被稱為「祂的異工」(賽二十八21)。祂的本性傾向於前者多於後者。好人的赦免彰顯了祂的憐憫,這是神所喜悅的屬性(彌七18)。但祂的公義,就其懲罰的部分而言,是最後的。神自願行善,但懲罰是從祂那裡被強求與逼出來的。
  2. 從聖徒開始,符合基督的愛。祂對他們傾向如此之深,以至於祂先處理他們的案件。祂離開他們時,心中想著要再回到他們那裡。
  3. 為了敬虔人的緣故,使他們不至於因那將臨到惡人的可怕判決而感到恐懼;並且在他們自己被赦免後,藉著他們的投票與贊同,成為惡人的審判者(林前六3)。
  4. 為了惡人的緣故,使他們能理解並受其損失的影響,從而對自己的愚昧有更深刻的體會。基督將在他們眼前將榮耀與尊榮加給祂的好僕人,使他們對自己所拋棄的幸福有一種刺痛與煩惱的感覺。無論是為了這個還是那個原因,讓我們在世上更好地忍受這一切。當審判從神的家起首時(彼前四17),赦免也從神的家起首;如果神先在我們身上顯明祂對罪的不悅,那是為了聖徒的改進與世界的改革。基督在對惡人宣告判決之前,必先處理我們的赦免與加冕。

第二,接下來值得注意的是給予基督的頭銜,「那時,王要說」。基督在三十一節先稱自己為「人子」,因為祂以人性執行這審判;隨後在三十二節以「牧人」的概念來描述自己,因為祂對羊群有職責與看顧,並顯示祂將在羊與羊之間作出精確的區別。但現在概念變了,「王要說」。部分是因為執行判決並將祂忠心的臣民提升到尊貴與榮耀的地位,以及懲罰不順服者,都屬於祂的君王職分;部分是因為在那日,祂將在祂所有的皇家威嚴中顯露自己,召喚敬虔人到祂面前,並莊嚴地使他們進入所應許的榮耀。王將為我們加冕並赦免我們:這將是一個法庭行為;因此是有效且真實的。當世界的救贖主作為君王,在祂所有的王權中坐在審判座上時,祂必將這份尊榮加給聖徒。

第三,接下來是:

  1. 所使用的稱呼,「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

〔1〕總體而言,這是一個友好的稱呼,用於那些被認為蒙神恩寵的人。拉班對亞伯拉罕僕人的話就是證明;創世記二十四章三十一節:「你這蒙耶和華賜福的,請進來」;士師記十七章二節:「我兒,願耶和華賜福與你。」那些被認為是主所親愛的人,都是這樣被對待與稱呼的。由於童貞女馬利亞因成為神兒子的母親而蒙受極高的恩寵,經上說:「萬代要稱我有福」(路一28、42、48)。但當基督親口宣告我們為有福時,這是何等的尊榮: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

〔2〕更具體地說,必須解釋兩個詞:(1)「賜福的」;(2)「我父的」。

首先,「賜福的」。這個詞:

(1)與世界對他們的判斷相對立。世界藐視他們,認為他們是可咒詛的、卑賤的、被棄絕的。因此,馬太福音五章四十四節說:「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馬太福音五章十一節說:「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你們就有福了。」基督所祝福的人,就是有福的。世界咒罵我們是可咒詛的惡棍,不配生活在人類社會中。世界說:「走開,你們這些被咒詛的」;這樣的人不配活著。但基督說:「來,你們這些蒙福的。」我們應當以一者對抗另一者。這個稱呼中包含的最小意義,就是從世界的責難與審判中得到赦免,無論這些責難是輕率發出的,還是披著法律與教會權力外衣宣告的。他們對基督真正敬拜者的咒詛與嚴厲譴責,遠不如祂赦免與開釋他們來得迅速。他們的救贖主在審判時將稱他們為有福,並向世界宣告,惡人所有的譴責都是荒謬且乖謬的。

(2)這個詞與律法的判決相對立。世界的毀謗較不重要,因為它是憤怒、苦毒與仇恨的產物。但神的律法,包含了世界上最高的理性,宣告他們是受咒詛的:加拉太書三章十節:「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我們曾經受制於這個判決,也曾這樣看待自己(弗二3)。無論我們在神的旨意中是什麼,我們的責任是看我們在神律法的判決下是什麼;因此我們所有人都被判處咒詛。而那些從未改變立場與持有權的惡人,仍然處於那個咒詛之下;正如基督自己在對他們的判決中所顯示的,四十一節:「離開我,你們這被咒詛的。」律法的咒詛扼住他們的喉嚨,將他們拋入永恆的折磨中;魔鬼現在就想根據我們的罪行,在我們身上執行那個判決;但坐在寶座上的審判者宣告我們是有福的,因為我們抓住了新約的特權,從而逃脫了律法的咒詛。在這個詞中,我們的稱義得到了暗示(徒三19),基督實際上是在說:「這些我的朋友與僕人,在他們自己身上本該永遠受咒詛與痛苦,但我已為他們向神作了滿足,並宣告他們是有福的,脫離了一切罪惡與苦難。」

(3)這個詞與他們自己的恐懼相對立。不僅世界譴責我們,撒但以律法的咒詛控告我們,因為我們在許多情況下違背了責任的界限與規則,而且我們自己戰兢的心也時時刻刻湧現出許多恐懼的念頭:我們在永恆中將會怎樣?這種恐懼在敬虔人的心中根深蒂固,以至於福音的應許需要很長時間才能戰勝並平息它;儘管基督的使者前來告訴他們神溫柔的憐憫,告訴他們基督的功勞中有足夠的恩典,告訴他們新約所提供的特權與豁免,並懇求他們不要固執地用恐懼來對抗基督在福音中的整個計畫,但這一切都無濟於事:如果他們能從良心的控告中得到一點點平安與安息,這幾乎就是他們在世上所能達到的全部了:完全的愛把懼怕除去(約壹四18)。但到那時,萬有的最高審判者,在祂面前所有人都必須站立或跌倒,將親口向他們保證他們是有福的;因此他們將完全擺脫一切令人不安與折磨的恐懼。祂必說:「不要再戰兢;來,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

(4)它指明了神為他們所做的一切,使他們進入這種蒙福的狀態:以弗所書一章三節:「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祂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祂愛他們,以恩典豐富他們,將許多屬靈的恩惠堆積在他們身上,現在他們要領受這些恩惠的成全與實現。神的祝福就是行善(Dei benedicere est benefacere);當我們祝福神時,我們宣告祂是有福的;當神祝福我們時,祂使我們成為有福的;祂的說就是做。既然你們是照著我父的旨意被揀選、被呼召、被稱義、被成聖的,就來自由地佔有你們所希望、所渴望、所等待的一切吧。

第二,「我父的」。

(1)在這個表達中,祂指出了我們所有幸福的源頭;我們救恩的開端來自於比我們自己的聖潔、甚至比基督的功勞更高的原因,即來自父神的恩寵與祝福。祂是我們救贖工作與聖徒蒙福的主要動力與最終目的。基督作為中保,只是通往父的道路(約十四6)。是父指定了基督,將祂賜給我們(約三16),將他們賜給基督(約十七6),並在適當的時候帶領他們與祂的恩典聯合(約六44)。是父在創世之前為他們預備了這個國度;他們是父所揀選的人,是父所愛的人。

(2)這個表達顯示了神格的三位格如何彼此榮耀。正如聖靈榮耀子(約十六14),這裡子也榮耀父,並將一切歸於祂;祂沒有說:「我所救贖的人」,而是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他們被父所愛與祝福,並不亞於被救贖他們的子所愛與祝福;在父的愛中蒙福,父揀選了他們,將他們賜給基督,差遣基督並接受祂的贖價,宣告祂的旨意,願意他們得榮耀。

  1. 邀請,用兩個詞,「來」(Beute),「承受」(kleronomesate);兩者都有其重點與適當的含義:一個表示我們進入榮耀的狀態,另一個表示我們對它的永恆擁有。

〔1〕「來」。對惡人祂說「離開」,但對聖徒,祂說「來」。正如所有痛苦的精髓在於前者,所有幸福的成全也在於後者。祂曾說過(太十一28):「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但那只是遠距離的認識,以及我們被呼召去從事的一些遙遠的服事。但現在,「來到我的心裡,我的懷裡,我的榮耀裡」。我們與基督最親密的團契,直到我們被遷入天堂才實現。來,靠近我;不要懼怕我的威嚴。這正是聖徒所渴望的,現在他們享受到了:「我幾時得朝見神呢?」聖潔的大衛說(詩四十二2)。你們這些在我第一次邀請時就存心來到我面前,並在恩典的國度裡尋求我的人,現在在榮耀的國度裡靠近我吧。敬虔人對靠近基督的渴望,還不如基督對靠近他們的渴望。你們這段時間都在哪裡?來,來;我準備好接待你們;你們是我受歡迎的客人:我們分開太久了。哦!對於每一個愛慕並渴望這一天到來的恩典之心來說,這將是何等的陶醉!

〔2〕「承受」。我們幸福與蒙福的狀態,是藉著繼承而擁有與持守的:彼得前書三章九節:「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這表示一種自由、完全且確定的持有權。這產業:

(1)是自由的。我們不僅僅作為奴僕或僕人來擁有它;我們不是靠自己的賺取與購買來獲得這種幸福;而是作為基督的後嗣。亞當的持有權是僕人的持有權;他從神那裡期望的祝福僅僅是工資。我們以另一種方式持有應許。我們的名分是藉著收養,我們在與基督聯合時立即獲得(約一12),藉著我們兒子的名分(羅八17);不是靠功勞,而是白白的恩賜(羅六23)。

(2)是完全的持有權。未成年的孩子與僕人沒有什麼區別;但我們那時作為後嗣,將獲得我們完全的權利。一個孩子,雖然他是後嗣,在希望中擁有他父親所有的產業,但只要他是未成年人,在服從方面,以及在自由管理與享受他的權利與財產方面,與僕人幾乎沒有區別。但現在,我們作為合適的後嗣來到這產業。他們區分了「繼承權」(jus hereditarium)與「適應權」(jus aptitudinale)。現在,當我們已經相信、受苦並經歷了足夠的操練後,我們將領受我們完全的產業,成為配得它的人(西一12)。

(3)是確定的名分。它是父賜給我們的,由子所買贖的;我們將永遠藉著這個持有權來持守它。父神賜給我們……

路加福音十二章32節:「不要懼怕,小群哪,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基督已為我們買贖了這國(希伯來書九章15節);祂將這國作為遺產留給我們(約翰福音十七章24節);祂永遠活著,親自作祂遺囑的執行者(希伯來書七章25節);因此,一旦我們進入這產業,便已脫離一切危險。

  1. 此處描述了我們所受邀進入的那種幸福境況。請留意:

[1.] 描述此境況的概念:這是一個「國」。還有什麼比一個「國」更宏偉、更榮耀的呢?它被稱為國,

(1.) 部分是就基督而言,祂是我們的元首與首領;我們將在各自的位置與身分上,分擔並共享祂的榮耀。耶穌基督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我們將與祂一同作王;因為祂使我們成為君尊的祭司(彼得前書二章9節);啟示錄一章6節說:「祂用自己的血洗淨我們,使我們作神與祂父的君王和祭司」;啟示錄五章10節說:「又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神,在地上執掌王權。」這國度在地上是屬靈地開始的,但在天上卻是榮耀地成全,屆時聖徒將如眾多戴冠冕的君王一般。

(2.) 部分是就這事物本身而言。我們蒙福的境況將是最高貴、最具統治權的境況,是人心所能企求的最豐盛的喜樂與滿足。我們沒有比這更高的概念來表達一種蒙福與幸福的境況;因此,我們所分享的永恆榮耀便以此呈現;特別是為了平衡我們在世上卑微低下的境況:雅各書二章5節說:「神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祂所應許給那些愛祂之人的國」;聖徒將在早晨掌權(詩篇四十九篇14節)。他們將與基督一同坐在寶座上作王,施行所寫的審判。噢!想到這些事,我們的心怎能不火熱起來!

(3.) 部分是就我們因墮落而有的損失而言。在創造時,神將統治權賜給人,但因我們順服了那本該在我們腳下的受造物,我們失去了國度,淪為獸性私慾的奴隸;直到我們進入那蒙福的境況,我們才完全恢復它;那時我們將絕對自由,能隨意愛神、事奉神。

那麼,基督邀請我們進入的並非卑微之物,而是一個國度,我們將共同且個別地擁有它。世上一切紛爭的起因,在於「我的」與「你的」這兩個好爭的代名詞。這些將被排除在天堂之外,如同常見的挑撥離間者與破壞和平者。那裡沒有嫉妒,沒有不仁慈。在那裡,沒有人能對另一個人說:「這榮耀國度的一部分是我的,那部分是你的」;因為這國度的每一位繼承人,都如同他是唯一的繼承人一樣,擁有完整的繼承權。在世上,我們因擴張自己而壓縮他人;但在那裡,每個人在蒙福的境況中都擁有其完整的份額;每個人都擁有全部,而其他人絲毫未減;正如同一句話可以由我與眾人完整地聽見,正如太陽的光照亮全世界;別人並不會因為我享受了全部陽光而有所減少。

其次,這國度的附屬條件是它「為我們預備」。這詞的意思是「準備就緒」。神在我們準備好承受這幸福之前,早已預備好了這境況。永恆的愛奠定了它的根基。無限價值的功德推動了建築的進程,而大能且有效的恩典仍在我們心中持續這項工作;因為我們必須為這國度作好準備,正如這國度為我們預備好一樣。簡言之,這國度是為我們預備的:

  1. 藉著父的愛。是祂自己的愛與最自由的良善,內在地感動祂為我們成就這一切:路加福音十二章32節:「這是你們父的美意。」
  2. 藉著子的功德與中保,祂死是為了讓我們與祂一同活(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0節)。
  3. 藉著聖靈的成聖,使我們適合這境況(哥林多後書五章5節)。
  4. 父的愛。這預備歸功於神:哥林多前書二章9節:「神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希伯來書十一章16節:「神已經為他們預備了一座城。」特別是聖父。如馬太福音二十章23節:「賜給誰,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我父為誰預備的。」父的作為可以這樣理解:神如此愛我們,以至於祂定意為我們捨棄基督,好藉著祂寶貴的血為我們買贖並獲得天上的福分;並在日期滿足時,按此將祂差遣到世上,並藉著永恆的立約與誓言約束自己,使凡信祂名的人都能得著這國度。這就是祂旨意的預備。
  5. 耶穌基督,作為執行這旨意的方式,作了進一步的預備,祂藉著死買贖了它,並藉著升天以我們的名義去佔有它:約翰福音十四章2節:「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正如基督藉著死買贖了通往天堂的權利與資格,祂也藉著升天去追索並應用那權利。祂作為我們的先鋒,去為我們騰出空間。正如大祭司帶著以色列子民的名字刻在胸牌與肩帶上,並帶著祭物的血進入至聖所,祂也帶著我們的名字進入天堂,不斷呈現祂寶血的功德,並澆灌聖靈使我們適合榮耀:這就是祂在天上的差事與工作,祂絕不會忘記。
  6. 聖靈預備我們,若沒有祂,其餘的一切都將歸於無效;因為神的智慧在於將萬事安置在合適且恰當的位置。因此,人與地方同樣需要預備:羅馬書九章23節:「預備得榮耀的蒙憐憫的器皿。」祂在他們心中動工產生信心,賜給他們資格,並藉著成聖使他們預備好去擁有與享受它:「那為這事培植我們的就是神」(哥林多後書五章5節)。

第三,這預備對現在將要享受之人的應用或歸屬,即「為你們」;這不僅指資格,也指個人。

  1. 不僅是為像你們這樣的人,更是特別為你們。總體而言,天堂是為信徒預備的。神從未打算讓不信者擁有如此榮耀的境況;那些愛世界的人並不珍視也不渴望這種幸福,因此他們永遠無法享受它是合宜的;因為雖然預備的工作是出於豐盛的憐憫,但那憐憫受到祂智慧與公義的節制與限制,不容許祂將聖物給狗,或把珍珠丟在豬前。不;它被預備好,僅供信徒與聖潔者享受。
  2. 為你們個人且確定地。這最符合基督的範圍與意義,因為所有的條件也是為他們預備的。神揀選我們,不僅是為了永生,也是為了信心與聖潔。信心是揀選的果子,而非原因;祂揀選我們並非因為我們聖潔,或預見我們會聖潔,而是為了使我們聖潔(以弗所書一章4節);好讓我們在被聖靈成聖與更新後,能被安置在新耶路撒冷。為你們個人,這就是基督的意思。

第四,這預備的古老性,即「從創世以來」;也就是從永恆以來;因為聖經追溯到我們思想所能及的最高時間點。因此,從創世以來(ἀπὸ καταβολῆς)的意思等同於在創世之前(πρὸ καταβολῆς);正如以弗所書一章4節明確說的:「從創立世界以前」。這說法在聖經中很常見,意即從永恆以來,或在任何時間開始之前;因為神的旨意正如祂自己,是永恆且無始的;因此,若我們談論神的意圖與目的,那是在萬世之前。那些理解這「為你們」,即為具備如此資格之人的人,將會否認這詞組的意思是指天堂國度的尊榮在萬世之前就被設計為耶穌基督所有忠心僕人的獎賞;而熟悉聖經的人必然斷定,祂從永恆以來就揀選我們,使我們稱義、成聖並得榮耀。神的揀選之愛源遠流長,甚至從永恆以來,因此是最自由的,因為選民在存在之前,沒有任何東西能觸動祂對他們的愛;這將是祂在那日恩典的榮耀,即我們受邀進入那早在許久之前就為我們預備的境況:我們算什麼,竟讓神的思念在這麼久以前就臨到我們?提多書三章2節:「神……在萬古之先所應許的」;同樣,提摩太後書一章9節:「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祂當時就與基督立約,帶領我們進入最終將享受的境況。但若有人固執地堅持這詞組,認為它不必然代表永恆,我們必須理解,雖然神的旨意是從永遠就有的,但祂所設計與實行的事物,是在時間中或隨時間開始的;因此這話必須理解為:(1.)預備那將成為蒙福者境況的地方。第三層天是聖徒的居所,是在創造之初構建的。我們的神是如此良善與慈愛,以至於在祂為人或天使預備合適的地方之前,祂沒有創造他們。或(2.)指亞當墮落後立即作出的應許;但前一種解釋更為簡明。

那麼,你們已經聽聞忠心的人在基督降臨時將從祂那裡得到什麼樣的款待,就我們遲鈍的心所能領會的,以及我們用軟弱且不完美的言語所能表達的。現在讓我們看看能從中得到什麼應用。

應用一:讓我們確信有這樣一個境況,將會有這樣一個時刻,並且除了在天國享受神之外,沒有真正的幸福,這就是我們屆時將擁有的。世人對於幸福的爭論以及通往幸福的道路感到困惑。哲學家們,有的將其置於知識,有的置於他們所知的德行,有的置於享樂;有的置於這,有的置於那。奧古斯丁引述瓦羅的話,列舉了關於最高善的二百八十六種觀點。他們之所以犯錯,是因為他們在眾多事物中尋求它,而它只存在於一件事中——享受神;又因為他們在世上尋求它,這裡的一切都是必死且脆弱的,我們找不到任何能使我們完全幸福的事物。這項發現留給了聖經,聖經教導我們,我們的幸福唯獨在於神,而我們在身體與靈魂上對祂的完美享受,是留待基督降臨時,那時將有與神完美的契合與相通:約翰一書三章2節:「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真體。」主在聖經中向我們啟示祂的真理,但在我們能確信它之前,必須先被聖靈光照;因為屬靈的事只能屬靈地看透(哥林多前書二章14節)。我們或許能背誦這些事,並對其表示贊同,這被稱為「不反對」,而非對其真理有積極的理解與確信:你信這話嗎?(約翰福音十一章26節)。

  1. 當我們相信它時,讓我們尋求它、渴望它,並懷著對這蒙福時刻的希望而活,屆時這一切都將成就。因此,如果我們相信有這樣的事,我們就必須渴望它,並活在對它的盼望中:提多書二章13節:「等候所盼望的福。」盼望表現於:

(1.) 部分在於對所盼望之事頻繁且嚴肅的思考與愉悅的默想。思想是盼望的間諜與使者;它將思想派往應許之地,從那裡帶回消息給靈魂。一個人不可能盼望某事而不去想它,因為這種情感的本質就是讓心靈運作,在所期待的滿足到來之前,藉由嚴肅的沉思預先佔有並預支它們,並以對未來事物的想像與假設來款待靈魂,彷彿它們已經臨在。我們應當表現得彷彿審判已經開始,法官坐在白色大寶座上,我們聽見祂在祝福與咒詛、赦免與定罪。心在哪裡,財寶也在哪裡(馬太福音六章18節)。彷彿我們看見基督與祂的忠心子民圍繞在祂身邊。如果一個乞丐被收養為王位的繼承人,他會因思考那君王境況的幸福、榮譽與快樂而自得其樂。如果你盼望與基督同作後嗣,或繼承為你預備的國度,你會比現在更多地思考它。我們的沉思揭示了我們內心的狀態。屬肉體的心總是想著蓋倉房、提升家族地位、世俗的增長:路加福音十二章18節:「我要拆了我的倉房,另蓋更大的,好在那裡收藏我一切的糧食。」還有雅各書四章13節那些人:「今天、明天我們要往某城裡去,在那裡住一年,做買賣得利。」人們習慣用希望的快樂來餵養自己;正如年輕的繼承人在擁有遺產之前就先花用它。

(2.) 部分在於衷心的呻吟、嘆息與渴望:羅馬書八章23節:「我們自己心裡嘆息。」他們在私下的稱義中已經嘗過迦南地葡萄的滋味;他們總覺得與基督在一起的時間不夠快:這日子何時才會到來?他們一直在張望,越接近享受,對缺乏的忍耐就越少: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羅馬書八章19節)。伸長脖子看是否能從遠處窺見事物;正如士師記五章,她從窗櫺往外看:祂的車為何遲遲不來?他們想要更滿的安慰,更多地接近祂,與祂相通。

(3.) 部分在於活潑的滋味與感受。這被稱為活潑的盼望,彼得前書一章3節;不僅是活的盼望,更是活潑的;因為它激勵心靈,並使它充滿堅實的喜樂(羅馬書五章2節;彼得前書一章8節)。在我們有這種享受的地方,單單注視與渴望就給了我們滋味。

  1. 這盼望應當促使我們對這福分進行嚴肅的勤勉與熱切的追求(彼得前書一章13節)。部分是因為它潔淨心靈脫離私慾:約翰一書三章3節:「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這些是我們潔淨的月份,我們在其中被作成適合與聖徒同在光明中;我們正在為天堂作準備,正如天堂為我們預備一樣,而正是這種活潑的期待產生了這一切。這促使我們治死罪,並在潔淨靈魂上勤勉,好使我們被算為配得站在神子面前。部分是因為它將我們的心從現世事物中抽離,不再思念地上的事:「但我們的天國是在天上」(腓立比書三章18-21節)。一個總是注視並渴望來世的人,現世對他而言已歸於無有,與他靈魂所追求的那些事物相比,他對一切世俗利益與滿足的評價都很低;正如一個人注視太陽,就看不見較不榮耀的物體。相反地,我們過度珍視世俗滿足,必然導致對屬天事物的貶低;那些對世界與肉體享樂有如此大胃口的人,他們不知道永生是什麼意思。以色列人在嘗到迦南葡萄之前,就渴望埃及的肉鍋;摩西藉著信心拒絕了法老王宮的榮華富貴。在我們被帶到輕視世俗幸福之前,我們無法評價真正的幸福。部分是因為它催促我們在順服中保持關懷、勤勉與恆心。這是推動所有輪子運轉的發條:腓立比書三章13節:「我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為什麼基督徒如此熱切與嚴肅?因為有一種卓越的榮耀擺在他們面前;這場賽跑並非為了瑣事。我們缺乏活力,在主的工作中感到厭煩,是因為我們沒有想到為我們預備的天國(哥林多後書八章8-9節;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3節)。我們坦然無懼,寧願離開身體與主同住:所以我們立了志向,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都要得主的喜悅。如果為神工作對我們來說是厭煩的,這種厭煩將與對祂為我們預備的那偉大福分的喜樂回憶不相容。我們這些被如此特別地設計進入這境況的人,在聖潔的勞苦上該是何等傑出!部分在於捨己;人們將一切冒險投入這希望的船中。捨己表現在拒絕與抵擋榮譽與利益的誘惑。罪惡作了許多應許,並藉著屬肉體的希望而得勝。巴蘭被財富的誘惑引誘去咒詛神的子民;巴比倫的淫亂被呈現在金杯中。現在,信心與盼望以應許對抗應許,以天堂對抗大地,以神右手的快樂對抗肉體的享樂;正如世界的國度與這榮耀的國度相比微不足道。部分在於慈善;在天上積攢財寶:路加福音十二章33節,在善事上富足(提摩太前書六章18節)。我稱此為捨己,因為這在當下是一種損失(傳道書二章)。在冒險利益方面也是如此:基督徒的祝福是未來的,他們的十字架是現在的(羅馬書八章18節;哥林多後書四章12節)。

由此可見,有些人被天堂的希望帶領去作嚴肅的準備;另一些人則完全沉溺於現世事物。世界,從道德與屬靈的角度來看,分為兩個階級;一個屬於魔鬼,另一個屬於神。有些人尋求地上的安息與幸福,另一些人尋求天上的永恆福分。按本性,所有人都是這屬地社會的一員,在黑暗的國度裡,是神國度與城邦的異鄉人;但當恩典在他們心中作工,使他們相信基督的降臨,並將這蒙福境況的希望扎根於我們心中時,我們就一直在潔淨肉體的私慾,使我們的心脫離世界,操練自己敬虔,並否認我們世俗的利益。

  1. 這希望必須節制我們的恐懼、憂傷與憂慮,使任何暫時的事物都不應無理地影響我們:路加福音十二章32節:「不要懼怕,小群哪。」恐懼被減輕了;世界不能從我們這裡奪走任何比基督將給予我們的更好的東西。如果我們的地產被沒收,或以任何方式被奪走,我們在天上有更好的產業(希伯來書十章34節)。如果我們在世上受辱與蒙羞,我們仍將作王作祭司,並在天上有永遠的榮耀。如果被放逐並從一地驅趕到另一地,以至於找不到安息或安全,卻因遷徙而疲憊不堪,讓我們考慮到我們在天上有永遠的居所,一個不能震動的國度,沒有人能將我們從中剝奪。我們的苦難或許眾多、漫長且沉重,但當基督將我們安置在祂右手邊時,一切都將結束:希伯來書六章19節:「我們有這指望,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內。」在試探的狂風暴雨中,我們有堅固的錨: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8節:「把信和愛當作護心鏡遮胸,把得救的盼望當作頭盔戴上」;以弗所書六章17節:「並戴上救恩的頭盔。」希望是我們在可怕戰鬥之日的頭盔。只要我們能抬起頭仰望天堂,就應當忍耐地承受一切災難。我們最終將聽見這蒙福的聲音:「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

[一] 很明顯地,此處以特殊指代一般,以一種捨己的順服行為,代表了其餘所有的順服。在其他經文中,則有更概括的表達;例如馬太福音十六章27節:「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哥林多後書五章10節:「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啟示錄二十章12節:「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因此,這些慈惠的行為並非要被單獨高舉,彷彿它們與對神、對人的一切敬虔與愛心行為是分離的;事實上,所有我們必須向神交帳的愛心行為,並未在此全部列出,例如:安慰受苦者、責備有過失者、教導軟弱者、勸誡迷途者、為他人代求等。因此,在這些慈惠工作中,包含了信心的所有果子,以及那必須產生這些果子的、真實且蒙恩的心靈狀態:哥林多前書十三章3節:「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但基督並未如此明確地表達,因為祂要表明這場審判將根據那些可見且可感知的行為來進行。

[二] 基督特別挑選慈惠的行為作為證據,是因為猶太人雖然在遵守外在敬拜的儀式上極其嚴謹勤奮,卻疏忽了這些事。因此,神藉著眾先知多次告訴他們,憐憫勝過祭祀:何西阿書六章6節:「我喜愛憐憫,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憐憫也勝過禁食,以賽亞書五十八章6、7節。這些責任從不過時,且對人類有實質的益處。神看重這些,勝過外在的敬拜儀式。

[三] 這些是最明顯且可感知的發現,因此適合作為信心的果子被呈現出來。這是對信心健全與否的證明(a signis notioribus,即由更顯著的標記)。這些行為最為顯眼,因此最適合在世人面前為信徒辯護,因為世人多半以肉身的生命來衡量善惡。因此,基督舉例時選擇了身體上的慈惠,而非屬靈的慈惠。祂不是說責備、歸正、勸誡,而是說餵養與遮蓋。

[四] 這些行為是我們操練信心與捨己的途徑。在將屬靈恩賜分給他人時,我們自己並無損失,正如蠟燭傳遞光給他人,自身並未減少。基督要我們在屬天的盼望上有所冒險,而不是以那種不需要我們付出代價、不讓我們承擔負擔的宗教來取悅自己。賙濟是一項昂貴的責任;在這裡,我們有所捨棄,而這正是基於信心的緣故:傳道書十一章1節:「當將你的糧食撒在水面上,因為日後必能得著。」箴言十九章17節:「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

[五] 基督藉此要彰顯慈惠的卓越,並將其推薦給那貪婪吝嗇的世界。這是我們極其效法神與基督的責任;祂所有的跟隨者都應當像祂。這些都是神的作為:餵養飢餓的、遮蓋赤身的、探望患病的,我們在這些事上效法祂,成為祂護理的工具。憐憫是一件極其可愛的事,是對神聖本性的模仿。我們的主告訴我們,使徒行傳二十章35節:「施比受更為有福。」這最接近神的本性。因此,基督自己周遊四方,行善事,醫治所有受壓制的人。藉著對他人的幫助,我們極大地效法了基督。既然此處僅提到憐憫,我就不能將此排除在外。

  1. 第四個疑慮是:並非所有人都能以這種方式表達他們的愛與捨己;有些人實在太貧窮、太悲慘了。我回答:

[1.] 所有人都必須擁有那「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加拉太書五章6節:「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以及捨己,這必須以某種方式表達出來:馬太福音十六章24節:「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藉著拒絕肉體的安逸,若非拒絕其利益,也要在各自的崗位上盡其所能,無論那崗位是什麼。

[2.] 雖然有些人自己窮困到無法遮蓋赤身或餵養飢餓者,但他們可以探望病人,前往監獄探視那些人。每個人在某種程度上,都可以成為鄰舍慈惠的對象;因此,每個人都可以是行善的工具或代理人。富人可能需要窮人的幫助或代禱,窮人也需要富人的慷慨。如果我們有一顆願意為基督捨棄一切的心,我們就擁有那能贏得福音特權代價的信心。所有人都必須對基督有這樣的看重,在來世看見這樣的卓越,以致他們有一顆心與傾向,寧可捨棄一切,也不願放棄福音的見證,或忽略其中的責任,馬太福音十三章44、45節。

基於上述前提,我現在來觀察以下幾點:

第一,在總審判時,所有人都將領受他們的判決,或者說審判將根據他們的行為來宣告;因為基督在赦免與定罪的判決中,都提出了行為作為證據。

第二,基督在祂肢體的護理上作了安排,使其中一些人面臨匱乏與需要,而另一些人則有能力去救濟他們。

第三,出於對基督的信心與愛所行的慈惠工作,其分量與重要性遠比世人通常所認為的要大。

其他觀點或許可以提出,但其餘一切皆可歸納為這三點。

第一,在總審判時,所有人都將領受他們的判決,或者說審判將根據他們的行為來宣告。

對於惡人,毫無疑問,他們將按著自己的行為受報;他們站在自己的根基上;他們的行為應得懲罰;他們的判決與宣告是由他們的行為所證明的。但對於敬虔人,同樣真實的是,永生將被賜予,這是「根據行為,而非因著行為」(secundum opera, non propter opera)。並非這國度是因我們的行為而理當屬於我們;而是藉由呈現我們的行為,顯明了判決的公義。如果我們考慮(1)審判日的目的、範疇或終局;(2)善行的地位,以及它們在何種程度上被考量,這一點就會顯明。

  1. 那一日的目的,不僅是為了榮耀神白白的愛與憐憫,也是為了榮耀祂聖潔的報應公義與真實。那時,神不僅要在揀選祂的子民時,榮耀祂那出於愛與恩典的豐盛(不考慮他們自身的任何條件——「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我們救恩的第一因被歸於父的祝福),也要榮耀祂那報應的公義、誠實或真實。這正是我們現在的目的。

[1.] 祂的聖潔。聖潔的神喜悅聖潔。祂現在要在日光之下彰顯這一點,即祂對祂子民聖潔的評價。帕子被揭開了;現在這成了感官的事實。這對祂是一種喜悅。基督提到他們的恩典與事奉,視為令祂喜悅與悅納的事:詩篇五篇4節:「你不是喜悅惡事的神。」但祂喜悅祂子民的聖潔。正直人是祂的喜悅,祂將以此稱呼他們、稱讚他們,並向世界呈現他們。

[2.] 祂報應的公義。神的公義要求對那些彼此不同的人,應有不同的對待;行善的應得善報,作惡的應得惡報;每個人都應按著他所撒的收割,無論是順著情慾撒種還是順著聖靈撒種;他所作的果子應歸入他的懷中。因此,那些基督將接納進入永生的人,必須顯出是忠心且順服的;因為那時基督將按公義審判世界,使徒行傳十七章31節。

[3.] 為了顯明祂的真實與信實。信實的神將成就祂的應許,並按著祂對僕人的應許,獎賞他們所有的勞苦、忍耐與忠心。如果祂的應許留意到行為,祂的公義也會。神並非不公義,以致忘記你們的作為和你們為祂名所顯的愛心勞苦,希伯來書六章10節。

  1. 善行的地位,以及它們在何種程度上被考量。

[1.] 它們是成全性的成就。那些行了這些事的人,在祂眼中是可愛的對象,因為他們效法了祂的本性與榜樣。我們能想像神叫聖徒因著聖潔而彼此相愛,並視他們為世上尊貴的人(詩篇十六篇3節),無論他們在外在條件上多麼貧窮卑微,而祂自己卻不更愛他們嗎?我們這些僅僅擁有一滴神聖本性的人,尚且厭惡污穢的罪人。羅得義人的心,因惡人淫蕩的行為而傷痛,彼得後書二章8節。我們在良善中發現了滿足與喜悅。我們能想像,若不對神造成明顯的褻瀆,神會對善惡如此漠不關心,而聖徒不因他們的聖潔在祂眼中更為可愛嗎?因此,越可愛,就越是救贖主所珍愛的對象。

[2.] 它們是使他們有資格領受祂報應公義的條件。神有三種公義:(1)祂嚴格的公義;(2)祂恩惠的公義,或白白的慈愛;(3)作為按著祂福音應許之律法進行審判的公義。

(1)當祂按著人完美的順服來獎賞人時,祂可被稱為嚴格公義的;然而,沒有任何順服,無論多麼完美,能強迫祂獎賞人或天使。

(2)當祂獎賞一個有資格領受獎賞的人時,祂是按恩惠的公義行事;雖然這不是就他自身完美的義而言,卻是因為他相對於那些不義的人,在某種程度上是義的。所以,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6、7節說:「神既是公義的,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這是就基督的功德與當事人的資格而言。

(3)第三種公義是在履行祂的應許上;因為雖然祂的應許是白白的,但一旦作出,公義就要求履行;神並非隨意,而是受約束去履行。現在,在後兩種意義上,他們是有資格的。

[3.] 它們是他們被神認可與悅納的標記與憑據,是根據福音之約。基督作為神的管家,前來將預定的獎賞分發給榮耀的繼承人。這是祂據以進行的證據。當滅命的天使被差遣去擊殺埃及人的長子時,他必須留意門框上灑血的記號,出埃及記十二章。並非那血有功德,而是它標示了那裡住著以色列人。

[4.] 它們是衡量恩典程度的尺度,以及我們在主的工作上多作工的尺度:哥林多後書九章6節:「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獎賞是豐厚還是稀少,取決於我們為神所作或所受的。

應用。為了在恩典與行為的教義上端正我們的觀點。我們需要面對三類人:

(1)法利賽式的律法主義者;(2)肉體的福音派(掛名基督徒);(3)心靈破碎且認真的基督徒。

  1. 那個倚靠自己為義,並希望因著行為而被神悅納的律法主義者。倚靠行為是非常自然且危險的。它是自然的,因為律法寫在我們的心上。我們來到世上都帶著一種「行為之約」的意識;因為每個人都想成為自己幸福的源頭,一個未經破碎的靈魂傾向於將更多歸給責任與個人義,而非歸給基督:羅馬書十章3節:「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一個驕傲的人,寧可穿自己那件粗糙破爛的衣服,也不願穿借來的絲綢長袍。這是危險的;因為它違背了神所有的宣告:以弗所書二章9節:「得救是本乎恩,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救恩的整個過程,從重生的第一步到榮耀的最後終點,完全流自神的恩典,而非我們的行為。確保神白白恩典在我們救恩中的利益,是神在聖經中非常謹慎維護的事,因為恩典的榮耀是神主要的目的(以弗所書一章6節),而這也是我們天生傾向於侵犯、並在全部或部分上奪取祂榮耀的事。它違背了神在籌劃人類救恩時所定的偉大目的,即消除人一切誇口的根基,因為人在任何最微小的方面都不是自己的救主,而所有的榮耀都應完全歸給基督裡的神,哥林多前書一章29-31節。基督講了一個比喻,針對那些倚靠自己為義的人:路加福音十八章9節:「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前者訴諸公義:「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後者呼求恩典:「那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憐憫我這個罪人!」罪人被稱義了,而不是那個行事的人。簡言之,為了防止一切誤解:

[1.] 我們的行為,無論是什麼,無論是對神或對人的愛,或是對外在媒介或普遍恩典的善用,都不是促使神賜給我們基督、信心恩典或歸正工作的動因;這純粹是恩典的工作,或是神憐憫與美意:提多書三章5、6節:「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

[2.] 歸正前後的行為,都不是那種用以贖罪、平息神怒,或藉此與神和好並獲得永生權利的義;這僅歸功於基督的功德:羅馬書三章24、25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他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功德在於基督的血、基督的順服、祂的贖價與功德的代價。

[3.] 我們的行為,或我們為履行神律法所作的,並非我們藉以應用基督功德於自身,或領受那藉以與神和好的義的工具。我們在基督功德上的分,我們對罪得赦免與恩典的權利,並非來自行為,而僅僅來自信心,羅馬書三章22節;因此,在稱義的辯護中,或在我們祈求罪得赦免的訴訟中,我們必須放棄所有善行,完全倚靠基督的功德,並委身於遵行神的旨意。除去這一點,行為才作為信心的果子、永生的證據與通往榮耀的道路而進入。

  1. 肉體的福音派(掛名基督徒)是我們要面對的另一類人;對他,我們說:

[1.] 沒有人能保持他的安慰,並忠實地倚靠基督的功德,除非他在遵行父的旨意上是忠心的。在我們良心的審判中,聖經不承認其他任何信心為健全的信心:加拉太書五章6節:「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在末日,基督也不會認可其他任何信心為健全的:馬太福音七章21節:「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2.] 行某些善行不能作為忽略其他同樣必要之善行的藉口;我們不能只行一種慈惠,而必須行全部。許多行為被列舉出來,以暗示其餘所有;不僅是餵養,還要遮蓋;不僅是遮蓋,還要探望。因此,除了我們有義務去行的善行之良善外,它們還必須有一致性。善行有不同的種類,同一種類也有許多行為。奉基督的名傳道是善行;趕鬼在我們看來似乎比上述的更卓越;但對於作惡的人:馬太福音七章22、23節:「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因此,同一種類有許多行為;我們不僅要探望,還要遮蓋;不僅一次,而是常常。那使我們的心傾向於某種善行的信心,也會使它們傾向於每一種善行;因為它們都基於同一權柄,若迴避其中任何一項,與真誠是不相符的。

[3.] 這些行為必須做得如此誠心,以致顯明我們已為基督捨棄一切,並愛祂勝過一切;或者顯明它們是信心與愛的果子。捨棄世上的財物,意味著我們的心必須從對暫時事物的愛中解脫出來;探望監獄中的基督(這可能是為了公義的緣故),意味著我們戰勝了對危險的恐懼;否則,這就證明我們的信心軟弱、愛心冷淡,因而不真誠,沒有達到足以證明真誠的程度。有「無偽的信心」(提摩太後書一章5節),以及「誠實與愛心」(約翰一書三章18節)。無偽的信心,是指當暫時的事物在我們眼中顯得微不足道,且容易捨棄時;「誠實與愛心」是指用我們的財物救濟弟兄,甚至在必要時為他們捨命,如第16、17節所示。但唉!大多數基督徒的愛心是冷淡的;他們既不願勞苦,也不願付出代價,更不用說像基督為我們捨命那樣為他們捨命;在基督的僕人受苦時,他們幾乎不作什麼來維持、安慰或支持。

  1. 那個心靈破碎、認真的基督徒,他認為行為再怎麼小心也不為過,再怎麼不倚靠也不為過;他總是為神努力工作,卻看見最終必須由神來成就一切;他深信恩典不會削弱他的責任,反而加強了它;然而,當他作完一切,仍視自己為無用的僕人,並不斷地在神面前省察自己;然而他作得越多,就越看見每日對基督的需要。沒有人比他更敬畏神的聖潔與公義,卻又更頻繁地投奔祂的憐憫。我們必須安慰這些人。

[1.] 思想一下,神觀察我們所作的一切善事,並衡量每一個行動,無論是什麼種類;無論是給予食物、遮蓋、接待、款待、探望或安慰;這一切都將成為歸入你們帳上的果子,腓立比書四章17節。你們在與神相交的行為上,或在救濟受苦者的事情上越豐盛,你們在末日的獎賞就越大。有果子歸入我們的帳上,且有豐盛歸入我們的帳上。

[2.] 為基督緣故所作的最小行動,都將得到祂的獎賞;因為有些行動比其他的更微不足道;然而,若是為基督的緣故而作,一頓飯、一點棲身之所,甚至一次探望,祂都留意到了。祂沒有說:「你們款待了我,你們為我準備了豐盛的宴席」;而是說:「你們給我吃,你們給我穿,你們探望我……」。為基督緣故所作的最小行動,絕不會沒有獎賞:馬太福音十章42節:「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

[3.] 神將赦免他們所有的過失。這裡沒有提到惡,只提到他們所作的善。一顆誠實正直的心,在許多軟弱上會得到寬容:瑪拉基書三章17節:「我必憐恤他們,如同人憐恤服事自己的兒子。」

我現在來到第二點:

教義二:基督安排祂的護理,使祂的一些子民面臨匱乏,而另一些人則有能力去救濟他們。

福音的特權與應許,並不使前者免於苦難,福音的責任與規則,也不使後者擁有財富成為非法。在這一類好人身上,基督飢餓口渴;在另一類好人身上,祂餵養並遮蓋他們:基督在施予者與接受者之中:前者匱乏,好讓他們有忍耐的機會;後者豐盛,好讓他們有慷慨的機會:亞伯拉罕富有,睡在他懷裡的拉撒路卻貧窮。情況如此:

  1. 為了顯明祂是世上萬物的統治者與安排者,祂將榮耀與財富賜給祂所願意的人,但以理書四章17節。如果這些事由魔鬼支配,神的親友就永遠得不到。
  2. 為了顯明單純的擁有並非非法;並非擁有本身,而是錯誤的使用才帶來如此多的禍害。
  3. 為了讓世界知道祂對子民的恩寵,以及如果適宜,祂能賜給所有人何等的繁榮:有些疾病需要強心劑,有些則需要強烈而苦澀的藥水。
  4. 為了在我們操練期間,我們能有一個憑據,知道祂將來會為我們作什麼,並在天上賜給我們。
  5. 為了使他們成為祂護理的工具,去供應那些缺乏房屋、棲身之所與一切必需品的人;正如大靜脈接收血液以輸送給較小的靜脈:有些人被保持在苦難中。我們在逆風中比在順風中,能更安全地航向救恩的港灣。

應用。如果你的命運是給予而非接受,要為此祝福神,且不要忽略你的責任。神本可以使一切平等,但祂不這樣作,好讓你成為祂護理的工具去珍視他們:你應當成為泉源,不是為了把水留給自己,而是為了他人的需要而湧流。

我現在來到第三點:

教義三:出於對神的信心與愛所行的慈惠工作,其分量與重要性遠比世人所認為的要大。

  1. 神的命令要求這樣作。除了福音的重大責任外,沒有什麼比這更被強調的了。救濟窮人的需要並非隨意的,而是根據我們的能力所要求的責任;這對他們是慈惠,但對神是應盡的債,是我們公義的一部分。管家必須按主人的命令分發產業。
  2. 這是對我們愛基督的試驗。祂已使窮人成為祂的代理人與代表。如果神沒有將祂的權利轉移給我們的弟兄,我們就會用虛空的信心與廉價的愛來欺騙自己:約翰一書三章17節:「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如果基督病倒在床上,我們會去探望祂;如果祂有需要,我們會去救濟祂。基督與祂的僕人結合得如此緊密,以致在他們的苦難中,祂也受苦;在他們的安慰中,祂也得安慰;祂視這一切為作在祂身上。古時的敬虔人認為,如果能請到一位先知或使徒到家裡,就是極大的榮幸:希伯來書十三章1節:「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這裡有基督自己;你會拒絕那位承受萬有的主嗎?
  3. 這是祂在審判大日所詢問的重大問題。不是問:「你聽過道嗎?你傳過道嗎?你在我面前吃喝過嗎?」而是問:「你餵養過嗎?你遮蓋過嗎?你探望過嗎?」我們終有一天要面對這個交帳,而我們將會作出多麼可憐的交帳啊!為了享樂、放蕩、奢華、衣著的華麗與生活的排場,我們花費了那麼多,卻為神和祂的子民花費了極少甚至沒有;彷彿一個管家呈上他的帳單,上面寫著在宴席、狂歡、歡樂的聚會中花費了多少,而他主人的房子卻荒廢了,孩子們餓著,僕人們被忽略了。我們對自己的私慾非常慷慨,對神卻很吝嗇。一個預期會被提問的人,會預先準備自己,並渴望預先知道問題。基督已經告訴了我們祂的問題。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