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講道
那時,義人要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什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又什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7-40節。
我們已經處理了判決與理由。理由在一些比喻性的段落中得到了擴展,其中包含了基督這位王與祂蒙揀選的僕人之間的對話或交流。在其中你可以觀察到(1)他們的問題,第37-39節;(2)基督的回答,第40節。並非在審判之日,審判者與被審判者之間真的會進行這種正式的對話;這只是為了更生動、更深刻地將此事呈現給我們的思想。
首先,關於他們的問題;當然,它不是(1)以懷疑或反對審判者在判決中所提出的理由的方式提出的,因為他們之間的心思與意志有著完美的契合與和諧。也不是(2)出於無知,彷彿他們不知道基督與他們為祂的緣故而對祂的孩子所行的愛心行為有如此密切的關係;因為他們事先就知道,作在基督徒身上的就是作在基督身上的,並且基於這個理由,他們將其視為作在基督身上;而這種無知不能被認為存在於得榮耀的聖徒身上。(3)有些人說,這個問題是為了表達他們對所聽所見的聖潔驚奇;毫無疑問,那時基督將在祂的聖徒身上顯為榮耀,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10節。這種驚奇可能有三個原因:
- 他們對自身虛無的謙卑感,即他們的事奉竟被留意並得到獎賞;祂竟對他們那些微不足道的愛心職事如此尊重,而他們對此幾乎不看重,也沒有任何信心。
- 基督降卑的偉大,祂竟對祂那些在世上如此卑微、被輕視的僕人有如此的關懷。
- 獎賞的偉大。基督將以超越他們所求所想的程度獎賞祂的子民,以致他們將為此驚奇。這個意義是虔誠的,被大多數註釋家所採納。我本應同意這一點,但我發現後來被棄絕者也提出了同樣的問題,第42-44節;他們使用了同樣的詞句;因此我認為這些話純粹是比喻性的,由基督引入,以便祂有機會進一步說明祂是如何被餵養與遮蓋的,以及祂將如何看重慈惠的行為;並將此真理更深刻地印在我們心中,即作在祂子民身上的,被祂視為作在祂身上一樣。然而,因為前一種意義是有益的,我將在這個註釋中稍作堅持。
教義:當基督降臨獎賞祂的子民時,他們將有充分的理由對他們所見、所聞、所享的一切感到驚奇。
一、他們將對所陳述的理由感到驚奇。聖潔之人總是謙卑地看待自己的行為,因此,當他們想到自己並無功德,甚至罪有應得時,便無法不讚嘆、稱頌主救主耶穌基督那豐盛的恩典——祂竟會留意他們所做的一切,並將其帶入審判之中。請看他們如今如何表達自己:詩篇一百四十三篇2節:「求你不要審判僕人」;經文並未說「不要審判你的仇敵」。詩篇一百三十篇3節亦云:「主耶和華啊,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哥林多前書四章4節:「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以賽亞書六十四章6節:「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他們對自己所做的一切皆抱持這種看法,且那時他們的心思也不會改變,因為這不僅是出於謙卑,更是真理的判斷:路加福音十七章10節:「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他們的主教導他們如此說、如此想;這並非出於客套。至於他們的慈惠之舉,他們不讓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太六3)。這是一句箴言,教導我們不應留意自己所施捨的,也不應自視甚高,彷彿其中有什麼價值;因此,當基督如此看重這些事時,他們的驚奇便油然而生;他們會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他們真實而誠摯的謙卑,將使他們把冠冕拋在寶座前,說:「主啊,你配得榮耀尊貴。」主啊,這是你的良善;我們做了什麼呢?聖徒在最崇高之時,對他們的救贖主仍顯出最謙卑的姿態,承認他們所擁有的一切榮耀皆來自於祂,並甘願將其放在祂的腳前,視為是因祂的悅納而非自己的功德所獲;他們擁有並持守的一切皆源於祂的恩典,因此願將一切榮耀歸給祂。
二、他們將對基督那降卑的偉大,以及祂對僕人——儘管這些僕人貧窮卑微——那真摯的愛感到驚奇;因為在審判之日,祂所紀念的並非祂在肉身之日親身所受的恩惠,而是祂在得榮耀之後,祂肢體所受的恩惠:祂未提及澆在祂頭上的珍貴香膏,也未提及祂在世時所受的款待,而是提及餵養並遮蓋祂飢餓與赤身的僕人。大多數基督徒從未在肉身中見過基督,但窮人卻常與他們同在。對這些人施恩,就是對祂施恩。此外,在這些人中,祂未提及最傑出者,如先知與使徒,或世上榮耀祂的偉大器皿,而是提及祂「最小的弟兄」,即那些在世人眼中不僅渺小卑微,甚至在教會中,相較於那些更具卓越功用與事奉的人而言,亦顯得渺小卑微者。再者,對他們所施的最小恩惠:馬太福音十章42節:「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祂先前已談及對先知與義人——那些擁有卓越恩賜與恩典之人——的恩待;隨後是普通的門徒;而在這些人中,無論是就外在境遇、生活狀態,還是就功用與事奉,甚至可能是內在恩典而言,最渺小、最卑微者。這一切顯明了基督對最卑微的基督徒,以及對施予他們那最微小、最卑微的尊重,是何等看重。恩惠的微小與卑微,絕不會減損祂對你愛心的珍視:任何以祂子民的名義對祂子民所做的事,祂必承認並銘記。當聖徒剛從不信世界的忽視與蔑視中走出來,看見並聽見這一切時,他們怎能不感到驚奇,並說:「主啊,誰在這些人身上認出了你?」唉!在世上,一切皆恰恰相反。一個人若承認基督,並以活潑的方式效法基督,徹底地歸屬基督,他立刻就會成為「被毀謗的記號」(a sign of contradiction);這不僅是在異教徒中,甚至在自稱基督徒的人中亦然;是的,甚至是被那些在教會中看似顯赫的人所排斥,正如房角石被匠人所棄(彼前二7)。因此,當基督竟如此關切他們所受的恩惠與傷害時,他們有理由感到驚奇:基督就在這些人裡面,而世人卻不認識。
三、對賞賜之偉大感到驚奇;祂不僅留意這些慈惠之舉,更給予如此豐厚的報答。在恩典的賞賜上,神的作為超越了人的想像與領悟:哥林多前書二章9節:「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我們無法憑藉在這世上所見所聞的一切——這些學習的感官——來形成一個足以涵蓋此種福分之境界的概念。享受者與目睹者將對他們救贖主的恩典、慷慨與大能感到驚奇。這是一種超越的、誇張的極重無比的榮耀(林後四17)。他們所能做或所能受的,有什麼值得一提,或能與如此巨大的報償相比呢?當這些土造的、塵埃的身體將如星辰般閃耀光輝,我們這些崇高的靈魂將面對面看見神,我們這些動搖且不定的心將被不可改變、不可偏轉地繫於愛祂、事奉祂並讚美祂;既無背離,亦無間斷與中斷;我們的羞辱變為榮耀;我們的苦難變為永恆的幸福:主啊,我們有什麼行為能被拿出來,以換取如此巨大的福分呢?
應用。我們從他們這個基於上述理由而產生的問題中所學到的,是:
- 對我們為神所做的一切,應有一種謙卑的自覺。義人不記得自己做過什麼值得基督留意的事;我們也當有同樣的心思:尼希米記十三章22節:「我的神啊,求你因這事記念我,照你的大慈愛憐恤我。」當我們盡了全力,我們所需要的不是賞賜,而是憐恤與赦免。反之,路加福音十八章11節:「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還有那些人,以賽亞書五十八章3節:「他們說:我們禁食,你為何不看見呢?我們刻苦己心,你為何不理會呢?」他們因自己的行為而向神索求。沒有人比那些最無理由的人更傾向於安息在自己的義中。形式上的本分無法顯露軟弱,因此人容易自高自大;他們省察甚少,故安息於某些外在事物。維持虛假的火光並不需要太大的代價。基督徒實質的本分,如信心與悔改,皆隱含著自我謙卑;但外在的事物卻產生自我高舉。它們不會給靈魂帶來壓力。沉甸甸的枝條總是低垂著頭;聖潔的基督徒也是如此,最為謙卑。沒有人像他們那樣努力地做成自己的救恩;也沒有人像他們那樣敏銳地察覺自己的軟弱與不完全。陳酒不會對瓶子造成危險,因為其中已無力量與烈性;形式上的本分對靈魂亦無多大要求。另一方面,他們意識到良心所見的許多軟弱,對神之愛與良善有深刻的體會,並對那福分的賞賜有堅定的確信。沒有人比他們更謙卑:他們看見當下有如此多的軟弱,對過去有如此多的虧欠,對未來有如此確定的盼望,以至於他們幾乎不敢稱自己的本分為「本分」。沒有人比他們更謹慎地履行本分,也沒有人比他們更不介意自己所做的事。他們在其中幾乎看不出自己對善行有何貢獻,除了其中的罪。這就是以福音的精神來做神的工作;盡我們所能,並將一切歸給我們的中保與蒙福的救贖主。
- 我們應當對基督的僕人與忠心的敬拜者有何等價值與尊崇。基督對待祂的奧秘身體,比對待祂的肉身更具寬容、愛與尊重;因為祂的審判並非針對後者,而是針對前者。祂不願我們憑外貌認祂(林後五16);不願我們沉溺於「若祂活著且在此地,我們會為祂做什麼」的幻想中;祂將根據我們對祂肢體——即便是其中最卑微者——所表現的尊重或不尊重來審判我們;傷害他們就是傷害基督:撒迦利亞書二章8節:「摸你們的,就是摸他眼中的瞳人。」教會的苦難貼近祂的心,這在適當的時候將顯明在那些施加苦難的人身上。輕視他們就是輕視基督:那輕視你們的,就是輕視我。使他們憂傷與跌倒,就是使基督憂傷與跌倒:馬太福音十八章10節:「你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我告訴你們,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我們若能體會基督對最卑微的基督徒所賦予的價值,我們就不會輕易冒犯他們。你們對他們所表現的安慰、愛與恩慈,都被基督視為是對祂自己所做的。如果我們現在能以審判之日的眼光來看待事物,我們就會發現自己的手與舌頭被束縛、被勒住,不敢傷害基督忠心的僕人;相反,我們會表現出更多的基督精神,去緩解他們身體與靈魂的需要,並在一切機會中行善。
- 這教導我們將心思從暫時的事物轉向永恆的事物;無論是在判斷自己還是他人時皆然。世人最大的錯誤在於他們以感官與可見的外表來衡量一切: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約壹三2)。世上的繼承人是按照他們的出身與期望來培養的,但神的兒女與後嗣在肉身中卻顯得毫無光彩。
[1.] 不要誤判他人。就可見的外表而言,神的子民在世上是一群貧窮、被蔑視、被憎恨、被嘲笑的群體;他們身上有什麼基督的證明呢?誰能在飢餓的乞丐身上看見基督?或在被囚、被嘲笑的信徒身上看見榮耀的神之子?或在被持續的疾病與痛苦折磨的人身上看見神所愛的人呢?「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或病了,或在監裡?」一顆掉進泥土裡的珍珠或寶石,除非你洗淨它,看見它閃閃發光,否則你無法辨識它的價值。一位喬裝的王子可能會被推擠與羞辱。在凡人的眼中,惡人的境遇似乎比神兒女的境遇更好。他們享受不到世上的榮耀、快樂與尊崇,然而他們卻是地上尊貴的人(詩十六3)。如果你能在他們身上看見基督的一點影子,看見神的一點形象,你終有一天會看見他們與現在你所看見的、或他們所顯現的完全不同。當其他人被否認時,他們將被承認;當其他人被拒絕並被逐出基督的面光時,他們將得榮耀;雖然現在與他們為伍對你而言是一種恥辱,但那時這將是你最大的喜樂與安慰。
[2.] 不要誤判自己。當世人不尊重我們,準備給予我們許多傷害,並以仇恨與各種逼迫追趕我們時,我們容易認為自己被神離棄了;認為我們在祂心中沒有位置,否則這些事就不會臨到我們。哦,不!基督可能在祂的肢體中被囚禁、被放逐、在祂的肢體中陷入極大的困境與急難;是的,藉著神的手,你可能變得貧窮、飢餓與赤身;但這一切都將得到補償。我們行事為人,不是憑著眼見,而是憑著信心(林後五7)。時候將到,那時那些對我們的苦難感到驚奇的人,將因基督加在我們身上的榮耀而對我們感到驚奇,那時你與你周圍所有的聖徒將會說:「我真沒想到,一個貧窮、卑微、勞苦、悲慘的生命,竟會有如此榮耀的結局與收場。」基督徒們,再等一會兒,你們將有更多的理由為那將顯明在你們身上的榮耀感到驚奇,而不是為你們現在所忍受的苦難。
其次,我們現在來到基督對此問題的回答與回應。其中:
- 請留意那確認與保證的語氣,「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之所以特別留意這一點,是因為我在平行的經文中也發現了同樣的語氣:馬太福音十章42節:「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這表明這在世上很難被相信,但這卻是一個確定的真理。
- 回答本身;其中前述關於基督飢餓、口渴、赤身、被放逐、被囚禁的段落得到了解釋;謎題被解開了。對受苦者所做的一切,基督視為是對祂親身所做的。
在此回答中,請留意:
[1.] 加在受苦基督徒身上的稱號;他們是祂的「弟兄」。
[2.] 此稱號的廣度與普遍性;最卑微者也不例外,「這些弟兄中最小的一個」。最卑微者與最卓越者一樣;那些信靠基督的貧窮者、世上的卑賤者,都被視為祂的弟兄。
[3.] 此稱號的個別應用,針對他們中的每一個,「這些弟兄中最小的一個」。我們無法對所有人行善;但如果我們對其中一個,或對我們能力範圍內所能觸及的每一個人行善,這絕不會沒有賞賜。
[4.] 對施予這些弟兄之恩惠的詮釋,「這些弟兄中最小的一個,你們既做在我身上」。
- 我將首先考慮這些表達的力度與重要性。
- 它們在此處的範圍與意圖,旨在約束我們對基督最貧窮的僕人行慈惠與救濟之舉。
首先,關於這些表達的力度與重要性。在此,首先請留意,凡信靠基督的人都被視為祂的弟兄姊妹,祂在末日絕不以承認他們為此而感到羞恥。
在此我將向你們說明:(1)誰是弟兄;(2)這是一種何等的特權。
第一,誰是弟兄?有些人將弟兄理解為全人類;因此,在他們的理解中,對我弟兄中最小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活著的最卑微的人所做的,因為他分享了我所尊榮的人性。但那是廣義上的弟兄。不;那並非祂此處的意思。關於為何要對他們表現出慈惠,我稍後會更詳細地說明。對一個窮人行善,僅僅作為一個窮人,是自然憐憫的行為;但對一個窮人行善,因為他是基督的弟兄,則是基督徒慈惠的行為:彼得後書一章7節:「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原文中「愛弟兄的心」與「愛」是有區別的)。我們對那些同為天父兒女的人,或在愛中理當如此判斷的人,負有一種更親切、更溫柔的感情,與他們同受苦難,供應他們的需要,並在各方面致力於促進他們靈性與物質的福祉。但我們必須渴慕對所有人懷有普遍的愛,並致力於對所有我們能有所助益的人行真正的善。然而,與基督的弟兄關係源於信心,藉此我們成為神的兒女:約翰福音一章12節:「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因此基督稱他們為弟兄。值得注意的是:希伯來書二章11節:「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請注意,這種親屬關係僅歸於那些得以成聖的人:儘管全人類擁有相同的本性,來自相同的血統,但「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這種關係在雙方都成立。基督由婦人所生,他們由神所生(約一13);因此祂是雙重的親屬。正如馬卡里烏斯(Macarius)所言:「因祂道成肉身與我們重生的緣故」(Ratione incarnationis suae et regenerationis nostrae)。祂取了血肉之體,分享了人性;而我們則得以分享神的本性(彼後一4);馬太福音十二章47-50節:「有人對他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你說話。他卻回答那人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就伸手指著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
其次,接下來我將向你們說明這是一種何等的特權。我將說明:
- 基督那邊有何等的降卑,祂竟將祂子民中最小的,不僅視為祂自己的,更視為祂的弟兄。使徒說,祂不以為恥(來二11)。我們在兩種情況下會感到羞恥:
[1.] 當我們做任何污穢的事時。只要我們有人的心,我們就無法在沒有羞恥的情況下做任何污穢的事。或者
[2.] 當我們做任何低於我們在世上所持有的尊嚴與地位的事時。前一種考量在此處不適用;那麼必須考慮後者。那些在世上有地位與身分的人,以與卑微者過於親近為恥;然而基督對祂子民的愛竟是如此,儘管祂比我們偉大且尊貴得多,但祂稱我們為弟兄卻不以為恥。箴言十九章7節說:「貧窮人,弟兄都恨他。」如果一個人在世上落魄了,他的朋友會斜眼看他;但耶穌基督,儘管祂是永恆的神之子,藉著祂創造了世界,是父榮耀的光輝,是祂本體的真像,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而我們卻是貧窮、卑賤、不配的受造物,但祂卻不輕看我們,稱我們為弟兄,儘管我們卑微不配,而祂卻榮耀卓越。神學家們觀察到,基督在復活之前從未給予門徒「弟兄」的稱號;在此之前,祂通常稱他們為僕人、小孩子、朋友;但之後祂明確地稱他們為弟兄:約翰福音十三章13-14節:「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是。」約翰福音十二章26節:「若有人事奉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裡,事奉我的人也要在那裡。」朋友:約翰福音十五章15節:「我稱你們為朋友。」但在復活之後,「弟兄」的稱呼非常頻繁: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0節:「你們去告訴我的弟兄,叫他們往加利利去」;約翰福音二十章17節:「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在末日,祂將此稱號賜給所有站在祂右邊的選民。
問:但這是什麼原因呢?
答:雖然基礎奠定於道成肉身之時,那時基督使自己與我們同化,成為我們血脈中的一員,但祂在復活後明確地承認這一點,並將在祂降臨審判時承認這一點,是為了表明祂的榮耀與高升並未減損祂對祂子民的感情,反而使其表達得更加豐盛。祂依然是我們的弟兄,只要我們的本性仍存在於祂位格的合一中,祂就將永遠如此,直到永恆。
- 這對我們而言是一種真實的特權;這是一個充滿深情與親密的稱號;這不是一句空洞的客套話,因為這是有緣由的(διὰ τὴν αἰτίαν)。全人類出自一位父親,同出一血脈,皆為弟兄;而基督將祂自己列在我們中間,並承擔了與祂本性相稱的關係,特別是當我們藉著恩典獲得了新的親屬關係時。這不是一個空洞的稱號,而是一個偉大且真實的特權;不是一個僅供裝飾、賦予我們榮耀的名義,而是為了給予我們益處(羅八17),並在當下向我們保證祂那溫柔的尊重。
應用一。這安慰了我們,使我們不至於因自己的不配而灰心。儘管我們的本性與神相隔如此遙遠,且在基督榮耀它並將其納入祂位格時,它仍被罪所污染,但這一切並未阻止祂取了我們的本性,以及隨之而來的稱號。因此,當我們認真地將自己的不配放在心上時,不應阻止我們去尋求我們所需要的、且祂有能力賜給我們的恩惠。這個稱號應當使我們復甦。任何有助於我們安慰與榮耀的事,基督都不會認為為我們做這些事是一種恥辱。這可能是基督吩咐他們去告訴祂的弟兄「我復活了」的原因之一(太二十八10)。貧窮的門徒當時極度沮喪與困惑;他們都離棄了祂,逃跑了;彼得否認了祂,並發誓不認識祂;他們能從祂那裡期待什麼呢?除了對他們的恐懼與怯懦進行嚴厲的斥責外,還能有什麼?但祂用這個信息安慰他們:「去告訴我的門徒,和彼得,說我復活了。」墮落的人沒有被遺忘。彼得正為自己的過錯痛哭,但基督送給他一個安慰的信息:「去告訴彼得,我復活了。」
其次,我將觀察的下一點是:
教義:凡是對祂子民——即便是其中最小的一個——所做的,基督都視為是對祂自己所做的。
- 這在傷害上是真實的:以賽亞書六十三章9節:「他們在一切苦難中,他也同受苦難;並且他面前的使者拯救他們;在他慈愛和憐憫中,他救贖他們」;使徒行傳九章4節:「他就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當聖徒受傷害時,基督也受了傷害。祂超越了激情,但並未超越同情。教會的敵人所面對的不是人,而是基督自己。當他們被嘲笑與蔑視時,基督也被嘲笑與蔑視。
- 這在恩惠上也同樣真實。對他們所施的最小的禮遇或善行,就是對基督所做的;凡是奉基督的名、為了基督的緣故所做的,就是對基督所做的。你所考慮的不僅是那個人,更是他裡面的基督。使徒說,他們接待他如同接待基督耶穌(加四14);也就是說,是奉祂的名,作為祂的使者(林後五10);路加福音十章16節:「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棄絕你們的,就是棄絕我」;正如一個國王在一個被賦予其權柄的警官身上受到抗拒一樣。正如當我們奉基督的名來到神面前時,我們所獲得的一切都被歸在基督的帳上(這不是因為我們的功德,而是因為基督的),同樣,凡你奉基督的名、為了基督的緣故對任何人所做的,都是對基督所做的。如果你奉你的名差遣另一個人,如果他被拒絕,你就會認為自己被拒絕;如果他因你的緣故被接納,你就會認為那是對你的接納。
我現在來考慮:
其次,範圍。這些事以比喻的方式呈現,是為了增加我們對慈惠之賞賜的信心。教義如下:
教義:富人應當運用其世俗財富的一個特殊目的與用途,應當是幫助與救濟窮人。請考慮:
- 總體而言,這不是為了富人,而是為了窮人。宴席與款待通常是為了富人;但基督說,路加福音十四章12-14節:「你擺設午飯或晚飯,不要請你的朋友、弟兄、親屬和富足的鄰舍,恐怕他們也請你,你就得了報答。你擺設筵席,倒要請那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因為他們沒有什麼可報答你,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許多人將他們的恩惠當作交易;他們是在做買賣,而不是在施捨慈惠:這不是慈惠,而是買賣。
- 窮人有三種:
[1.] 魔鬼的窮人(Pauperes diaboli);指那些揮霍家產,因自己的管理不善而淪落到衣衫襤褸、乞討為生的人。當他們的需要極度迫切時,這些人也不應完全被排除在外;你是給予那個人,而不是給予那種罪:這可能會對他們產生影響,特別是當你將靈性的施捨與物質的施捨結合起來時。
[2.] 世界的窮人(Pauperes mundi);指那些出身貧寒、生活困苦的人;這些人應當得到救濟:我們與他們之間有一種自然的共同紐帶:以賽亞書五十八章7節:「不可掩耳不顧自己的骨肉。」
[3.] 基督的窮人(Pauperes Christi);指那些為了基督的緣故遭受財產損失,或因其他原因貧窮、卻承認福音的人;這些人尤其應當得到救濟:羅馬書十二章13節:「幫助聖徒缺乏」;加拉太書六章10節:「我們行善,總要向眾人,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這是有順序的;首先是我們自己的家庭、父母、子女或親屬(提前五8);然後是陌生人;在他們之中,是那些與我們信仰相同的人;然後是那些藉著聖潔生活最能證明信心真實性的人;然後是所有有機會的人。
履行此義務的理由:
- 基督與祂子民之間緊密的聯合。基督與信徒是同一個奧秘身體,以基督為他們的頭: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2節:「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現在,這種聯合涵蓋了一切:「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26節)。這是一種同情與共感。當你踩到腳趾時,舌頭會喊叫,說:「你傷害了我。」那些與其他肢體沒有共同喜樂與共同悲傷的人,就是將自己從身體中拋棄了。
- 基督已將他們託付給我們,作為祂的代理人與代表。祂自己從我們這裡收不到什麼;祂高升在天上,超越了我們的恩惠;但在每一個時代,祂都留下一些人來考驗世人的尊重。哦!如果基督現在還在肉身中,人們會為祂做些什麼!這是一種常見的心靈欺騙,藉由我們的願望來背叛我們的義務。現在基督已將一些人放在祂的位置上:約翰福音四章20節:「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我們對基督的偏見會像我們對敬虔窮人的偏見一樣深。你的僕人按你的吩咐所收到的,就是你收到的。祂藉著窮人的手接受你的尊重;祂已將此權利轉移給窮人,作為祂的代表:馬太福音二十六章11節:「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我們假裝對基督有很大的愛;如果祂臥病在床,我們會去探望祂;如果祂在監裡,或有缺乏,我們會去救濟祂。凡對這些人中一個所做的,就是對祂做的。
- 成為神護理與保存他人的器皿,是賦予我們的一種極大榮耀。你在給予時是神的替代者,正如窮人在接受時一樣。作為他們的神,我們救濟並安慰他們。祂本可以在沒有你的情況下給予他們,但神願意將這項工作的榮耀歸給你。這是對神最大的效法:使徒行傳二十章35節:「施比受更為有福」;也就是說,更像神。能夠且願意施捨是一種極大的憐憫:路加福音六章36節:「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財富真正的優勢在於救濟與支持他人;沒有什麼比這更能顯明我們對神的效法。基督沒有說:「如果你禁食,你就將像你們的天父一樣」;或者「如果你禱告,或如果你傳道,或如果你有學問」;而是說:「如果你慈悲,像你們的天父慈悲一樣。」你佔據了神的位置,對他們而言,你就像神一樣。
- 此義務的益處。這看起來是一種損失,但卻是世上最有獲利的交易。這是保存你的產業、增加你的產業、潔淨你的產業,並為其中的永恆安慰做準備的方法。
[1.] 保留你所擁有的。當你的財物存放在神的手中時,它們對你而言是最安全的;你是在預備「永不壞的錢囊」。許多產業因缺乏慈惠而耗盡,雅各書五章2-3節。
[2.] 為了使之增長,如同地裡的種子。農夫若將穀物留在身邊,便一無所獲:哥林多後書九章6節:「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申命記十五章10節:「你贈送給窮苦弟兄時,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一切的作為上,並你手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你們一切憐憫與慷慨的善行,都必得著豐厚的報償:路加福音六章36節:「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裡。」但最重要的是,箴言十九章17節:「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如果你想讓錢財發揮最大的效益,就借給耶和華吧;其利息將遠遠超過本金。還有什麼比神的擔保更穩妥的呢?祂是一位可靠的債主,祂必會全數償還,對祂所借貸的一切給予極大的增值——一還百倍,這是世上聞所未聞的高利。你從窮人那裡得不到什麼;他們一無所有;但神是他們的擔保人,祂是天地的主宰,從不食言。不僅如此,我們還有祂親筆簽署的憑據:祂的借據就是聖經,祂的印記就是聖禮;因此,祂必會償還。但你或許會說:「這些不過是空話。」不妨冒險試試看:瑪拉基書三章10節:「以此試試我,萬軍之耶和華說。」給予,就必有給你們的。反之,如果你吝於給予,神也將吝於賜福;正如寡婦的油,倒得越多,增長得越多;餅也因分發而增殖。
[3.] 這能潔淨你的產業;你將能更安然地享受餘下的財富。水井因汲水而更甘甜;財富若被用作慈善的燃料,亦是如此。聖經中有許多針對富人的嚴厲經文:「財主進天國是何等地難。」要擺脫這網羅,唯一的途徑就是在任何場合都慷慨解囊:路加福音十一章41節:「只要把裡面的施捨給人,凡物於你們就都潔淨了。」
[4.] 你可以憑著無虧的良心擁有產業。它將不易成為網羅。不僅如此,你將永遠享受其帶來的安慰;你將積攢財寶在天上:路加福音十二章33節:「變賣你們所有的賙濟人,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囊,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無論你如何變通,寧可變賣也不要吝於在此生施捨,你的報償將在來世領受。
本段的應用在於責備,因為世上真正的基督徒實在太少了。許多人擁有龐大的產業,卻沒有一顆樂於幫助貧窮弟兄與鄰舍的心,他們在給予時總是推三阻四,滿腹牢騷。他們對自己的私慾、賭博、酗酒、狂歡、訴訟與奢華的服飾卻極其慷慨。這些人難道不相信有天堂、地獄與審判之日嗎?關於動機:
- 你將在天上有財寶。你並非失去財物,而是將它們換成了無與倫比的珍寶。慷慨大方者必得獎賞。給予窮人的並非丟棄,而是妥善的投資。現在是播種的季節,收割在於將來。窮人無法報答你;因此神會報答:路加福音十二章14節(註:應為馬太福音十章42節):凡因愛心給予一杯涼水的,必不能不得賞賜。
- 提出這獎賞是為了鼓勵我們。基督不僅藉由命令教導我們,更藉由應許吸引我們。有人爭論我們是否可以仰望獎賞。我說,我們不僅可以,而且必須。如果我們更常思想天上的財寶,就會更容易放下今世的事物。
- 我們將領受的獎賞不僅回應了我們的付出,更遠遠超過它。它被稱為財寶:榮耀的豐富(以弗所書一章18節);因此它遠勝過這些我們無法長久持有的暫時財富。你將擁有永恆的財富,它永遠不會失落。我們在天上的財寶更珍貴、更確實(馬太福音六章19、20節)。
- 這獎賞不在今生,而在來世;是天上的財寶。在世上富有算什麼呢?那不過是「無定的錢財」:提摩太前書六章17節:「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銅製的手鐲、玻璃珠子與這類小玩意兒,在粗野的蠻族眼中視為珍寶,在我們看來卻是卑賤的。世上事物的用途與價值在來世將不復存在;它只在墳墓的這一邊有效。我們現在借給耶和華的,必須轉移過去,好讓我們能在那裡透過兌換領受。
- 這事極令神喜悅:使徒行傳十章4節:「你的禱告和你的賙濟達到神面前,已蒙紀念了。」它們是神的喜樂:希伯來書十三章16節:「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如同獻祭時所焚燒的馨香之氣;不是為了平息祂的怒氣,而是令祂喜悅。正如腓立比書四章18節:「當作極美的香氣,為神所收納、所喜悅的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