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篇講道
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約翰福音十七章20節
在此,基督擴展了祂禱告的對象,這對象是(1)消極地;(2)積極地提出來的。
16 關於約翰福音十七章的講道 [第34篇
第一,消極地;藉此解除了限制。這顯示了
- 基督的愛。在我們尚未存在、尚不能將這些安慰應用於自己之前,祂就已經顧念我們了。我們在出生之前就已得到預備,天上積存著一庫的禱告。基督作為神,預見到福音必將得勝,儘管有世界的仇恨,且許多人必將降服於信心的順服;因此,為了顯示他們在祂心中有一席之地,他們在祂的遺囑中也有一個名字。正如父母為尚未出生的子孫預備,基督也紀念未來的信徒,正如祂紀念當代的信徒一樣,並在神面前為他們的緣故代求,彷彿他們正站在旁邊,親耳聽見祂為他們禱告。這是以掃的抱怨:「父啊,你只有一個福分嗎?」當他來得太遲,雅各已經奪走了祝福。我們並未生得太遲,也未錯過領受基督禱告祝福的適當時機。祂對我們沒有顧念嗎?祂的心思是否完全被教會第一代黃金時期的信徒所佔據?當然不是。「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我們這些在他們死後數百年才生活的人,與他們有份。「滋生繁衍」是對所有獸類的第一代所說的;直到世界末日,所有的受造物都憑藉這祝福,各從其類地繁衍。基督不僅談論第一代;而且,為了讓我們確信自己被包含在內,祂用明確的言語告訴我們。如果我們沒有被包含在基督的禱告中,我們必將失去許多安慰,因為祂的禱告顯示了祂救贖的廣度。
二、賦予普通信徒的尊榮;他們的名字被記錄在基督的遺命(testament)中;他們與使徒們一同被繫在生命的捆索裡。這裡有一個問題:這段經文是指向前面的祈求,還是指向後面的祈求?這段禱告與哪一部分有關?回答是:我認為兩者皆是;它既向上看,也向下看。本章的中段主要關乎當時的使徒與門徒;有些事是他們專有的,但也有許多共同的事,既關乎他們,也關乎我們。主曾說:「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祂不願將此侷限於當時。在本章的後半段,所有信徒都更直接地與之相關;然而,其中也穿插了一些同樣關乎使徒的經文:第22節,「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第25節,「他們也知道你差了我來」;第26節,「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還要指示他們」。由此可見,我們在整段禱告中都有份。主願意在神面前提到我們,這是極大的恩典。正如大衛臨終時,不僅為繼承人所羅門禱告,也為全體百姓禱告;基督不僅為使徒團體禱告——他們在祂離世後被託付了教會的治理——也為直到世界末日的所有信徒禱告。祂為使徒禱告,因他們受託重任,且面臨巨大的危險與仇恨;但祂並未忽略教會。
第二,正面地論述:祂為之代求的對象。他們是藉著信心被描述出來的,而他們的信心又是藉著其對象——「信我的人」——以及其根據與憑據——「藉著他們的話」——來描述的。
因此,論點有二:
- 唯有信徒,且僅有信徒,才在基督的代求中有份。
- 在福音的認知與計算中,凡藉著道而信基督的人,才被視為信徒。
教義一:唯有信徒,且僅有信徒,才在基督的代求中有份。 雖然基督擴大了祂代求的對象,但祂始終保持在選民的範圍內。祂在第9節說:「我不為世人祈求」;而現在祂說「為那些信我的人」(τοὺς πιστεύοντας εἰς ἐμέ)祈求。祂並非為所有人祈求,無論他們信與不信,而僅為那些將要信的人祈求。基督之所以這樣做,部分是因為祂的代求與祂的功德範圍相等:「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隨後又說:「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藉著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羅馬書八章33、34節:「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約翰一書二章1、2節:「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祂在世上的禱告,不過是闡明祂犧牲的功效與範圍:祂祈求祂所買贖的,而祂在天上的代求,不過是祂功德的彰顯;兩者皆是同一職分的工作。部分原因在於,若基督的禱告落空,將有損祂的榮耀:約翰福音十一章42節:「我知道你常聽我。」難道神所愛的兒子懇求卻徒勞無功,主張祂的功德卻不得成就嗎?若是如此,我們安慰的確據與穩固性便蕩然無存了。如果基督為那些永遠不會相信的人祈求,祂的禱告便會落空。
應用一:這對已經相信的人是極大的安慰。你可以確信自己是基督代求的對象之一,無論你是猶太人或外邦人,為奴的或自主的。個別信徒都在祂的總體代求之下。我們如何證明約翰或湯瑪士本性上是可怒之子?因為眾人皆然。同樣,基督為所有將要信的人祈求,就如同祂親自將他們帶到神面前,逐一指名一樣。如果基督為你祈求,為什麼你的喜樂還不充足?祂為什麼在世上說這些話?這是祂代求的副本。基督在離世前要顯明祂在天上為我們做什麼;祂在法庭上索取祂所買贖的,並為我們的權利辯護。我們在祂心中有位置,因為我們在祂的禱告中有名字,這就是明證。祂尋求什麼福分呢?是與祂聯合,在今世有恩典的相通,在來世有榮耀的相通。這是抵擋一切試探、疑惑與危險的安慰;你已被交託在父的看顧中。
應用二:這對他人是一種呼召,促使他們相信。如果祂命令了某件大事,我們難道不該遵行嗎?在你擁有真實的信心之前,這份安慰無法臨到你;無論你在神的旨意中如何,若不相信,你就無法應用這份安慰。如果一個人立下遺囑,將豐厚的遺產留給所有能證明自己符合資格的人,難道每個人不會爭相領取嗎?相信吧,相信吧;這就是條件。
應用三:這顯明了信心的卓越。那些在基督代求中有份的人,並非以愛心、順服或其他恩典來描述(儘管這些在各自的位置上是必要的),而是以信心來描述;敬虔人在別處被稱為「信徒一家的人」。凡提到我們植入基督、分享祂死亡的特權,或在教會中靈性相通之處,條件皆是信心。這是一種使我們走出自我,轉而仰望另一位以求得一切的恩典。它是順服之母。正如一切不順服皆源於不信,一切順服皆源於信心。蛇先說:「你們不一定死」,然後才說:「你們便如神」。牠先試圖削弱他們對神話語的信心;他們若不先不信,就無法變得驕傲自大。因此,我們當竭力追求信心。我們的心被世界、世上的榮華與享樂所佔據;這些不能使我們幸福,但基督的特權可以;而這一切都是藉著信心傳遞給我們的。
但讓我們進入第二個論點。
教義二:在福音的認知與計算中,凡藉著道而信基督的人,才被視為信徒。 這裡有對象——基督;有根據、憑據與工具性原因——即「道」。憑據必須與對象區分開來;憑據是道,而信心的正當對象是基督,即祂作為中保職分中的基督。有時信心的行動終止於基督的人位,有時終止於應許,這是為了表明:若沒有應許,就無法與基督連結;若沒有基督,就無法與應許連結;正如在契約中,不僅是接收租約或轉讓書,更是藉著該契約與轉讓書來接收土地。因此,既有對道的接收,也有藉著道對基督的接收;前者為後者鋪路,應許為我們對基督的信靠鋪路。那贊同應許的信心,也必接受基督;這是一種終止於祂人位的行動。信心不是對命題的單純贊同(assensus axiomati),而是一種接受基督的同意,使我們能倚靠祂,並順服祂這位全能的救主。
現在讓我們分別論述。 首先,關於對象,即信基督。有「信基督」(believing Christ)與「信入基督」(believing in Christ)之別。祂不是說「那些信我的人」,而是說「那些藉著他們的話信入我的人」。信基督意味著對話的信服與贊同;而信入基督則意味著信心與倚靠。此外,「信入基督」是一個與「信入神」不同的概念:約翰福音十四章1節:「你們信神,也當信我。」自從道成肉身,自從基督開始執行中保職分以來,對祂便有了一種獨特的信心要求,因為有獨特的信靠根據;因為在祂裡面,我們看見了神在我們的人性中,我們既有公義也有慈悲的權利,我們有一位既有神性又有人性的中保,因此適合在神與我們之間作橋樑。
簡要地闡明這「信入基督」,可以從其隱含與顯明的行動來解釋:
- 在這種對基督的信心與倚靠中,隱含著一件事,那就是對自身悲慘處境以及因罪而招致神憤怒的深刻感受。神的一切作為都始於受造物的虛無與匱乏,我們對神的祈求也始於此。神之所以如此行,是為了讓祂成為萬有之主;從創造到復活,神始終保持這一過程,之後這種施行便停止了,因為那時不再有匱乏,只有豐滿。創造是從無到有;當我們幾乎一無所有時,天意便介入;在復活時,我們除了塵土外一無所有;神在死亡與時間的殘餘上作工。因此,在道德事務上與自然事務上一樣,祂的名號之一是「安慰喪氣之人」。當祂來使亞當歸正時,祂先使他恐懼:「他們聽見神的聲音,就害怕了」(創三10)。當以色列人的靈魂充滿痛苦時,祂將他們從埃及拯救出來。在「福音帶來的生命與不朽」顯明之前,我們首先經歷的是「定罪的職事」。神始終遵循祂的舊路;人在祂賜下基督裡的安息與更新之前,必先感到重擔與負荷。在聖靈澆灌後所傳的第一篇福音講道中(徒二37),「他們覺得扎心」。基督的使命是向貧窮、心碎與受傷的人傳福音:路加福音四章18節:「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這是通往基督的道路。我們對神的一切祈求也始於此。人是漫不經心的:馬太福音二十二章5節(ἀμελήσαντες),「他們不理」;且是驕傲的:羅馬書十章3節(οὐχ ὑπετάγησαν),「沒有服在神的義之下」。以色列人直到充滿痛苦,才對埃及感到厭倦。亞多尼雅當發現自己罪該萬死時,「就抓住祭壇的角」。浪子直到陷入匱乏、飽受折磨時,才想到回家。因此,除非有對良心的正當感受與確信,否則這不是信心,而是肉體的安逸。簡言之,我們若沒有經歷這種工作,就永遠不會真正渴慕恩典,無法珍視它,也無法「逃往避難所」(來六18),更不會急切地尋求拯救。
有兩件事使良心在基督之外保持平靜:安逸與自我,即肉體的安逸與自給自足。 [1.] 要使人脫離感官的享樂,並在和平之事上嚴肅起來,是困難的;在基督與他們連結之前,他們必須先與自己連結。神藉著外在的患難來達成此目的,好「在他們的月分中抓住他們」,正如公羊被困在荊棘中。在患難中,人會反思:列王紀上八章47節:「他們在擄掠之地……心裡回想。」這使他們回轉,省察自己與神的關係。如果患難無效,祂就加上「道」;這是「一面鏡子,我們在其中看見自己的本相」(雅一21)。神向他們顯明他們是何等可憎的受造物,何等容易招致憤怒。若還不行,就藉著聖靈在他們良心上的大能;他們的肺腑可能管教他們;他們在夜間無法安睡,在日間無法獨處,心裡總是不安;使人變得嚴肅是何等重大的事。 [2.] 自我。當浪子開始匱乏時,「他就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路十五15)。我們有輕率的許諾與決心,這一切都是為了逃避當下的定罪;人的驕傲心靈要降服於神的條件來接受基督,需要很長的時間。被說服的人會進前說:「主啊,我當做什麼?」(徒九6)。那時,無論神寫下什麼條款,他們都願意簽署並順服;正如軟化的錫,無論如何被彎曲與敲打,都能接受任何形狀。這就是隱含的行動,即信心中所要求的:人必須在自己裡面成為一個失喪、敗壞的受造物,準備好遵行神所要他做的一切。
- 顯明的行動,即靈魂在謙卑後,為恩典、憐憫與救恩將自己投靠在基督身上。這可以結合兩大聖禮——道與禱告——來解釋,它們如同神與靈魂之間的屬靈對話。在道中,神對我們說話;在禱告中,我們對神說話。神在道中將基督賜給我們,我們在禱告中將祂呈獻給神。因此,信心的行動就是接受所賜的基督,然後在我們與神的相通中運用祂;藉此你就能知道自己是否信入祂。
[1.] 在道中接受基督。信心表現為接收祂:約翰福音一章12節:「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接收是一個相對的詞,預設了神的給予。你願意在這些條件下接受基督嗎?靈魂說:是的,我全心全意接受;我接受祂為成聖者、為救主,我願將一切冒險交在祂手中。這樣你就回答了神的問題。神多少次陳明基督的卓越,卻無人理會?但一個飢渴的良心會珍視祂,全心全意地接待祂,並以一切的尊重與敬畏在靈魂中款待祂。這就是接受基督,即在神的給予下,接受祂為救主與主。正如以撒被許配給利百加時,「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說:這事乃出於耶和華,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創二十四50);他們同意接受,因為他們看見了神在其中。同樣,他們看見神在道中提供基督,便願意在祂的條件下接受祂。 [2.] 在禱告中運用祂。基督最大的用途是使我們能藉著祂來到神面前:希伯來書七章25節:「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我們必須憑著祂功德的確據,來到神面前尋求恩典的供應。基督徒的一個大缺點是,他們對信心的這一行動思考得太少。我們忙於將基督應用在自己身上。基督最大的用途是在與神打交道時:希伯來書十章19節:「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你所作的每一次帶著信心與靈裡自由的禱告,都是基督付出了心血代價的。祂知道罪疚感會避開神的面,正如罪犯在法官面前戰兢:以弗所書三章12節:「我們因信耶穌,就在他裡面放膽無懼,篤信不疑地來到神面前。」使徒說的是「權利」(de jure),而非「事實」(de facto)。我們有卑微與黑暗的思想,彷彿我們沒有被買贖獲得這種自由;我們有坦然無懼(παρρησίαν),我們可以在神面前自由。這是基督買贖的果實。基督的名在天上意義重大。
應用。你能這樣信入基督,從神手中接過祂嗎?不;我無法應用基督。我回答:當你無法應用時,就先否認自己:腓立比書三章9節:「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當你無法將基督應用於自己時,就將自己應用於基督;也就是說,將自己投靠在基督身上。你從道中已經有足夠的憑據。當沒有確信時,仍有一種信心的冒險:提摩太後書一章12節:「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這種冒險是建立在神將祂白白賜給各類人的基礎上。當我們倚靠祂,因為知道祂是我們的,那是另一回事;那是信靠,是所有權的果實:約翰一書五章13節:「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叫你們信奉神兒子的名。」但冒險是建立在給予之上,正如孩子在黑暗中緊緊抓住父親;水手在午夜拋錨。要讓信心更成熟;所有的信心都趨向於個別的應用。最低程度的信心是渴望抓住基督作為我們的救主;這是最小信心的傾向與目標,儘管我們起初並未躍入完全的確據;正如一個爬樹的人,先抓住最低的樹枝,然後一點一點地盤旋而上,直到頂端。
其次,下一件事是憑據或工具,「藉著他們的話」。這不僅是指那些親耳聽見使徒的人。「他們的話」是指聖經,這不僅是他們起初所傳講的,也是他們所寫下的;正如保羅所說,羅馬書二章16節:「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也就是我所發布並以文字交付給教會的:約翰福音十五章16節:「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果子」是指教會的公共寶藏——聖經,它在各個時代直到基督再來都常存;正如猶太人是先知的子孫,儘管他們從未聽過先知(徒三25)。我們也是藉著他們的話而歸正的。
現在我將處理「道」在產生信心上的必要性、用途與大能。
- 傳講之道的必要性;這是通常的媒介。神能否在沒有道的情況下作工,是一個精細的爭論。神可以在沒有太陽的情況下照亮世界。顯然,通常祂不離開道而作工;我們受約束,儘管聖靈是自由的:「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羅十14)。這是將信心傳遞到選民心中的媒介;它對信心而言,正如信心對禱告,禱告對救恩一樣必要。這是在應許之下的媒介。你看到它是何等必要;那些自願忽略這媒介的人,是對神制度的藐視。人們會說,我可以在家讀經。你比祂更聰明嗎?人們認為,在所有事物中,講道是最可以省去的;在所有職分中,聽道是最不必要的。耳朵接受了最初的試探;罪與苦難由此進入;生命與和平也是如此。天堂的幸福表現為「看見」,教會的幸福表現為「聽見」。這是我們重大的職責,即等候所傳的道;僅次於基督的道,擁有寫下來的道是極大的恩典;僅次於寫下來的道,就是傳講的道。基督先差遣「使徒,然後是牧師與教師」。神本可以不藉著亞拿尼亞就使保羅歸正,不藉著腓利就教導太監,不藉著彼得就教導哥尼流。不要聽信那些高舉內在教導而排斥外在教導的人;彷彿外在的道只是一種空洞的聲音與噪音,如同加爾文時代的自由派(Libertines)。藉著閱讀而堅固的信心,通常是藉著聽道而產生的。
- 道的用途:它是我們的憑據。除了道,我們憑什麼來展示我們在基督裡的大盼望?它是我們的激勵,是向我們顯明神的心與我們自己的心、我們的本相以及基督價值的媒介與工具,是神用來開啟我們心扉的鑰匙。牧師是基督的代言人;如果我們不願張開耳朵,神為何要開啟我們的心?
- 道的大能是極其巨大的。它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聖靈澆灌後所傳的第一篇福音講道,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使徒行傳二章41節:「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一位天使在一夜之間殺死西拿基立軍隊中的十八萬五千人,這是一件了不起的事;但殺死這麼多人,比使一個靈魂歸正更容易。一位天使僅憑其自然的力氣就能殺死這麼多武裝人員;但天上的所有天使,若聯合他們所有的力量,也無法使一個靈魂歸正。曾有醫治一個瞎子或瘸子的單一神蹟;但使徒的道能成就三千個神蹟:哥林多前書三章5節:「亞波羅算什麼?保羅算什麼?無非是執事,照主所賜給他們各人的,引導你們相信。」
神為什麼使用道?我回答:因為祂樂意如此:哥林多前書一章21節:「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 [1.] 這最適合人的本性。人是由身體與靈魂組成的,神要以這兩種方式對待他,即藉著內在的恩典與外在的勸勉。人是理性的受造物;他的意志不是獸性的;神不會對人性的原則施加暴力。人不僅軟弱,而且邪惡;既有仇恨也有無能。神要藉著甜蜜的勸告與混合的論證,克服這兩者,這些是人心自己無法發現的。 [2.] 試驗那些被棄者,藉著外在的規則與給予,這與祂自己的旨意相符,在其中他們與選民享有同樣的恩典;他們終有一天會知道「在他們中間有先知」,從而「無可推諉」(羅一20)。雨水落在磐石上,也落在田地上;太陽照耀瞎子,也照耀看得見的人。 [3.] 這顯明了祂對選民的恩典。他們的信心必須歸功於恩典。當其他人擁有同樣的媒介、同樣的聲音與勸勉時,他們能理解並相信,這是神獨特的恩典。這種差異從何而來?為什麼惡人藉著道受到約束並變得文明(惡人在世上有其用途,如同花園周圍的荊棘籬笆),而他們卻藉著同樣的道歸正並被帶回到神面前?這是出於神的恩典。
應用。省察。我們的信心是這樣產生的嗎?每個人都應當看看自己是如何得到信心的,藉著什麼媒介。真實的信心是藉著道而產生並建立在道上的;這是產生信心的通常媒介。只要還有需要歸正的人,道與傳講道的職分就會持續下去。唯有福音揭示了能滿足我們需求的事物;它為信心與個別應用提供了基礎,因為它是神旨意的宣告。這是基督為此目的所聖化的唯一媒介:約翰福音十七章17節:「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雅各書一章18節:「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理的道生了我們。」那些缺乏福音或拒絕福音的人,處境是悲慘的:使徒行傳十三章46節:「只因你們棄絕這道,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們就轉向外邦人去。」如果信心是正確的,道會向你顯明你曾經沒有信心,且你憑自己無法相信。懇求主在你裡面作成這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