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25 羅馬書第六章講道集|018_羅6_17_從心裡順服道理的模範

第十八章

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羅馬書六章 17 節。

在第十六章中,使徒提出了一條普遍的準則,他首先將其應用於當下的問題,現在則在經文中應用於他所寫信的對象——信主的羅馬人:「感謝神!」等等。

這段話中有三件事:

  1. 他們按本性的過去狀態,或他們歸正前是什麼樣子,「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
  2. 他們藉著恩典的現今狀態,「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3. 一切讚美都歸於神的恩典,「感謝神」。為了闡明這些,我將從以下開始:
  4. 他們的過去狀態。他們曾是罪的僕人,也就是說,長期生活在罪的歷程中:約翰福音八章 34 節:「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也就是說,凡自願且習慣性地放縱罪,並走在公開犯罪歷程中的人,他就是罪的僕人或奴隸;因為他沒有,甚至不能做理性與良心判斷為善的事,或神的話語所要求他做的事;反而做了相反的事,即神的話語與良心所不允許的事。這曾是他們的狀態,也是我們的狀態;因為我們都是從同一個採石場與岩石中鑿出來的。只是我要告訴你們,罪的奴役要麼是天生的,要麼是後天習得的。

[1.] 天生或遺傳自我們的始祖;因此我們都傾向於惡,厭惡並無力行善:創世記八章 21 節:「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我們翻譯為「小時」的詞,也意味著童年;聖經在其他地方追溯到母腹:詩篇五十一篇 5 節:「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我們看到孩子們多早顯露出罪。現在,這些邪惡傾向的早發性、普遍性與廣泛性,顯示了怎樣的傳染病已經侵襲了全人類。

[2.] 後天習得的,當時間與習慣鞏固了我們內心的這些邪惡習性時:耶利米書十三章 23 節:「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若能,你們這習慣行惡的便能行善了。」我們常說,習慣是第二天性。這裡也是如此;這是被鞏固的敗壞本性,或是被改良的先天與內在敗壞。他們就是這樣作罪的僕人,儘管並非所有人都將敗壞的本性改良到同樣的高度與程度,但只要恩典沒有帶來改變,所有人都在事奉罪。

  1. 他們的現今或歸正狀態;請注意:

(1.) 他們的準則,「道理的模範」;(2.) 應用的方式,「所傳給你們的」;(3.) 果效,「你們從心裡順服了」。

[1.] 準則,「道理的模範」,即整個福音,或至少是關於當信與當行之事的基督教教義摘要,被稱為「純正話語的規模」(提摩太後書一章 13 節),或「基督道理的開端」(希伯來書六章 1 節)。

[2.] 應用的方式,「所傳給你們的」,或「你們被交付於其中的」(εἰς ὃν παρεδόθητε τύπον διδαχῆς)。福音的教義是新造的人被塑造的樣式與模具;正如金屬從它被澆鑄進去的模具中獲得形狀,靈魂上留下了適當的印記;或正如印章與封蠟留下了相應的印象;但更傾向於前者。

[3.] 果效,「你們從心裡順服了」。這裡有 (1.) 順服;以及 (2.) 從心裡的順服。

最珍貴的真理若不被消化為愛與實踐,對我們毫無益處。當真理轉化為愛,或被接到心中時,它就成為我們的新本性;當它被順服與實踐時,它就達到了其適當的用途與果效。因為福音的真理傳給我們,並非為了考驗人們智慧的敏銳度——看誰能最巧妙地爭辯這些事;也不是為了考驗記憶力——看誰能最牢固地記住它們;或是言辭的動聽——看誰能最優雅地談論它們;而是為了考驗順服的準備——看誰能最好地實踐它們。因此這裡提到了順服,「你們順服了」,即開始順服「福音的道理」;因此你必須繼續前行,不可回到你舊有的奴役與束縛中。而這「從心裡」,意味著他們順服的自願性與真誠性。

(1.) 它是自由且自願的,而非被迫的;因為那不情願且出於必然所做的事,不被稱為從心裡做的,而那甘心樂意所做的才是:哥林多後書九章 7 節:「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

(2.) 它是真誠的,而非偽裝的:歌羅西書三章 23 節:「無論作什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神看見萬事;為祂所做的事必須真誠地做。

  1. 還有一件事需要解釋;那就是他為此獻上感謝,χάρις τῷ θεῷ,「感謝神」。這裡可以探討 (1.) 關於對象,他為何獻上感謝;(2.) 關於主體,他期待誰來完成這項工作。

[1.] 關於受詞:這並非指涉前一句,而是指涉後一句。他們曾經身為罪人,並非他獻上感謝的內容,他所感謝的是他們已經領受並順服了基督信仰。然而,必須說明的是,這確實加深了恩典的份量,或彰顯了這份益處:一個人曾經是罪的奴僕,如今卻蒙恩得救,這是一項極大的憐憫。若一個人始終良善聖潔,至少沒有犯下嚴重的過錯,那麼藉由福音被帶入光明與生命的境界,固然是一項極大的益處;但當神願意接納我們這些滿身罪愆,且罪孽如此深重之人時,我們豈不更有理由獻上感謝?因此,他並非、也不可能為他們曾經作過罪的奴僕而獻上感謝。神並非他們淪為罪之奴僕的始作俑者,但祂卻是他們順服生命之道的主宰;祂的憐憫將先前那份邪惡轉化為美善。或者,若你執意要將那段過去納入感謝的範疇,其意必須是:既然作罪的奴僕是如此悲慘,那麼感謝神,因為你們已經脫離了那樣的境況。

[2.] 關於他期待誰獻上這份感謝。我的回答如下:

(1.) 這能激發他們的感恩之心;他激勵他們為發生在自己身上的這份神聖改變而獻上感謝。他並非要他們為財富或世俗的尊榮獻上感謝,甚至不曾考慮他們是否擁有或缺乏這些事物;他所關心的是他們靈魂的佳美景況,即他們分享了如此巨大的益處——從罪的奴僕轉變為基督的僕人。

(2.) 這表達了他自己代表他們所獻上的感謝,彷彿是在為這份憐憫與他們一同慶賀、一同喜樂。天使為一個罪人的歸正而歡喜(路加福音十五章10節)。我們也當為他人的益處而喜樂,教會的牧者尤其如此:約翰三書4節:「我聽見我的兒女們按真理而行,我的喜樂就沒有比這個大的。」在這世上,沒有什麼比聽聞那些因我而歸正的人活出基督徒的樣式,更令我感到欣慰的了。

教義:從罪的服事轉向對福音的真誠順服,是一項我們無論如何感謝都不為過的益處。

讓我透過經文的處境來闡述這一點:

首先,這裡回顧了他們過去的狀態:「你們從前作罪的奴僕。」這是必要且有益的:

  1. 為了加深我們對恩典特權的體認。唉!當神起初尋找我們時,我們是什麼樣的人?我們是罪與撒但的奴隸,與其他人一樣,本為可怒之子。正如雅各藉由追憶自己貧困的境況,更加激發內心去讚嘆神的恩惠:創世記三十二章10節:「你向僕人所施的一切慈愛和誠實,我一點也不配得;我先前只拿著我的杖過這約旦河,如今我卻成了兩隊了。」若人們能記住自己卑微的出身,以及他們如何像啤酒花藤一樣,從糞堆中攀爬生長,這將能治癒許多人的驕傲。神曾莊嚴地吩咐祂的百姓,當他們享受土地的豐饒時,要記念他們作為一個民族時那卑微的開端;因此,當他們獻上初熟的果子時,他們會作這樣的告白,申命記二十六章5節:「我祖原是一個將亡的亞蘭人,下到埃及寄居。他人口稀少,在那裡卻成了又大、又強、人數眾多的國民。」神以此教導他們承認,他們最初的景況是何等淒慘可憐;我們也必須如此。這在道德層面上更為適用:以弗所書二章1至5節:「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提摩太前書一章13節:「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神竟接納滿身罪愆的我們,並將我們帶入更好的境況,這豈不更加彰顯了憐憫的偉大!
  2. 為了激勵我們在現今的狀態中更加勤勉。一個曾勤懇服事過嚴苛殘暴主人,卻無法從勞苦中得到任何回報的僕人,在服事一位慈愛、溫柔且慷慨的主人時,理當更加勤勉忠心。羅馬書六章19節對此有所勸勉:「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這在多處經文中得到闡明:哥林多前書十五章9至10節:「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因為我從前逼迫神的教會。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使徒行傳二十六章11節:「我在各會堂屢次用刑強逼他們說褻瀆的話,又分外惱恨他們,甚至追逼他們,直到外邦的城邑。」
  3. 為了使改變的真實性更加顯明。那些被帶回歸向神的人,生命經歷了巨大的改變;信徒若忘記自己曾經的模樣,在審視自己的景況時會造成極大的虧損;反之,若將「現在的自己」與「過去的自己」進行對比,便能更快得出結論,使這種改變變得更加具體且顯而易見。聖經經常引導我們採取這種方法:歌羅西書一章21節:「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他為敵;但如今他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以弗所書二章13節:「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以弗所書五章8節:「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我們在聖潔上的漸進往往難以察覺,因此我們可能會忽略了這份憐憫,因為我們看不到像起初那樣顯著的果效。但所有屬於神的人都能看見這種改變,並像那位瞎子一樣說,約翰福音九章25節:「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見了。」他們能清楚看見自己已不再是從前那個人。然而,當人們忘記自己曾經的景況,忘記聖靈在他們身上所作的巨大改變,且無法持續感受到這種變化時,他們便活在懷疑與黑暗之中。正如我們忘記了貧窮與苦難,便會低估現今豐足的境況,以及那些我們曾經視為奇妙憐憫的安慰;又如當我們病癒恢復健康時,便忘記了患病的煎熬,對於能安穩工作、無痛入眠的舒適日子不再心存感激。同樣地,我們因為忘記了那些黑暗中無果子的行為,或忘記了未歸正時邪惡的性情與習慣,從而低估了現今恩典的狀態,也無法對聖靈在我們醫治過程中顯明的憐憫有深刻的體會。難道你不記得從前你的光景與現在大不相同嗎?難道你不記得你已不再是當初那個人了嗎?

其次,這裡描述了他們藉著恩典所處的現狀,這值得我們深思。從中我觀察到:

  1. 福音的教義在歸正時被印刻在他們心上;因為經文說,他們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他們的教義模範。他們的心靈完全是按照福音的旨意與其中所啟示的真理來塑造的。

[1.] 我將藉由新約的應許證明所有歸正者皆是如此:希伯來書八章10節:「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所寫下的就是基督的律法或新約,即福音教義的實質;並非指每一個細小的觀點或義務的瑣碎細節,而是指那些對基督教而言至關重要的要點;較小的事務取決於個人的恩賜。這本書就是信徒的心思與心靈:心思是指悟性;心靈是指意志或理性的渴求:前者是指導性的謀略;後者是靈魂中掌權的統治力量;前者被比作存放律法的約櫃,「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後者被比作寫上律法的石版。神會使他們的悟性確信自己的義務,並引導他們的情感去領受並順服。關於書寫者,神宣告這是祂自己的工作:哥林多後書三章3節:「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藉著這靈,人的心思得以開明,心靈得以傾斜;但我們仍須盡自己的本分,既要明白神的旨意,也要將心志定在上面,並行出所要求的事。為了明白,我們必須「尋求知識,呼求聰明」,箴言二章3至4節;為了傾斜我們的心,詩篇一一九篇112節:「我的心專向你的律例,永遠遵行,直到到底」;為了實際的順服,我們在洗禮中莊嚴地奉獻給神,好讓我們能走上神在福音中所規定的生活道路;因此,彼得前書一章14節說:「不要效法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慾的樣子。」我們絕不可將自己塑造成這教義以外的任何樣式,而要將我們所有的行為都投入這個模具中。

[2.] 我將說明其果效。這些果效要麼是內在的,存在於人裡面,是這項工作的本質,要麼是由此產生的直接結果;例如對罪的厭惡,以及對聖潔行為的敏銳與準備。

(1.) 對於前者,當福音的教義印刻在我們心上時,這是一個敬畏的原則,能約束我們遠離罪惡:詩篇三十七篇31節:「神的律法在他心裡,他的腳總未滑跌」;那知曉並喜愛所命令之事的人,也知曉並憎惡所禁止之事;因此,當任何與之相反的事物擺在他面前時,他的心便會退縮:約翰一書三章9節:「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總有某種東西會作為反感而升起;他看待罪不僅是違背義務,更是違背他的本性:創世記三十九章9節:「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如此構成的心靈是不容易被帶去犯罪的。藉此,無論來自撒但還是我們內心的試探都會被擊敗。來自撒但的:約翰一書二章14節:「少年人哪,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剛強,神的道常存在你們心裡,你們也勝了那惡者。」來自我們內心的:詩篇一一九篇11節:「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我們將神的話藏在心裡,是從屬於神將祂的話寫在我們心上的;我們必須使用媒介,而恩典來自於祂。

(2.) 對聖潔行為的敏銳與準備;因為所有聖潔與屬天的行為都與他們相稱,內在的律與外在的律之間存在著親緣關係,因此他們能以更多的愛、喜樂與愉悅去追求這些行為:詩篇四十篇8節:「你的律法在我心裡,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這是一種傾向與趨向,去遵行神的旨意,去討祂喜悅並服事祂,這使我們的順服變得更加輕鬆與平順。

[3.] 被蓋印並塑造成這教義模範的益處。

(1.) 它隨時可供我們使用;他們儲存了原則,以便在任何患難、試探或事務與紛擾的時刻隨時取用:箴言六章21至22節:「要常繫在你心上,掛在你項上。你行走,它必引導你;你躺臥,它必保守你;你醒來,它必與你談論。」因此,基督徒本身就是一本聖經,正如古人所說,外邦人是他們自己的律法;有某種力量在催促他們盡義務,約束他們遠離罪惡。

(2.) 它能防止虛妄的念頭。為什麼邪惡總是如此輕易地出現在我們身邊?因為我們的心中沒有儲存屬天真理的知識。除非神的話語豐豐富富地住在我們心裡,否則虛妄的念頭是無法被防止的。如果一個人手裡有很多銅板,卻只有幾枚銀幣,他會更容易掏出銅板而非銀幣。但基督徒在獨處且缺乏外在幫助時,詩篇十六章7節:「他在夜間,他的心腸也教訓他」,即使他沒有聖經或其他文字教導的益處。

(3.) 它能供應並豐富我們的言語;因為水龍頭流出的水,取決於容器中所裝的液體。在禱告中,新本性扮演了重要角色,因為它的渴望與傾向為我們提供了祈求,它的煩惱與憂傷為我們提供了哀訴,它的安慰與滿足為我們提供了感恩;只要它不被阻礙,我們就不會陷入那種常使我們驚訝的靈魂枯竭與卑劣之中!詩篇四十五篇1節:「我心裡湧出美辭,我論到我為王所作的事,我的舌頭是快手筆。」至於日常交談:馬太福音十二章35節:「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當泉源乾涸時,溪流中就不可能有水。

(4.) 當我們感受到信仰在心中的力量時,它給了我們對所信宗教更大的確據:約翰一書五章10節:「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他對自己所聽見的有一種體會;他感受到了聖靈引導他歸向神與屬天事物,並制服他肉體情慾的大能;他嘗到了神在基督裡之愛的甘甜,你無法說服一個人去反對他自己的感官;因此,當人們嘗過、試過,並發現福音對他們心靈產生了奇妙的果效時,他們就會明白那些純粹的推論永遠無法向他們揭示的事物,從而產生愛、確據與緊密的持守;他們發現一切對他們而言都已成全;他們發現真理確實使他們得自由,醫治他們的靈魂,聖化他們的本性,平息他們的焦慮,在試探中提供幫助,緩解他們的困苦,包裹他們破碎的心等等。

(5.) 真理對我們產生了力量;當它被放入他們的心思與心靈時,他們便有了一種內在的、植入的原則:雅各書一章21節:「領受那所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他們不僅在道中發現了真理,更發現了生命;他們順服神,不僅是因為有義務順服,更是因為傾向於順服;不需要太多的強迫: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9節:「你們自己蒙了神的教訓,叫你們彼此相愛」;箴言二章10節:「智慧必入你的心」;它對我們而言變成了另一種本性;如果它僅僅進入心思,只會產生懶散而微弱的傾向。

(6.) 它產生了聖潔的品行;因為那些將神的話語印刻在心上與心思中的人,必會在行動中表現出來。正如哥林多後書三章3節所說:「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信徒是基督的信,當人們看見祂的宗教所孕育出的卓越靈性時,祂便藉此向眾人推薦祂自己與祂的教義。正如腓立比書二章15至16節:「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

  1. 我觀察到,將福音教義印刻在心上的果效就是順服;因為使徒說:「你們順服了。」我們所擁有的所有知識都必須始終指向實踐:申命記四章6節:「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否則我們所做的不過是死記硬背這些真理,或者充其量只是將我們的宗教觀念拼湊在一起,使其看起來連貫而已。

[1.] 我們被要求尋求神的道路,不是為了滿足好奇心,而是為了行在其中:耶利米書六章16節:「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站在路上察看,訪問古道,哪是善道,便行在其間;這樣,你們心裡必得安息。他們卻說:我們不得行在其間。」他們的悖逆與其說是反對真理的知識,不如說是反對其實踐。人們在心思上對真理的反對,遠不及在心靈上的反對;他們不願行出他們所知道的。

[2.] 安慰與甘甜在於持守與順服:詩篇十九章11節:「守著這些便有大賞」;不僅是在將來,更是在當下。知曉真理有一種甘甜;因為一切真理,特別是屬天的真理,都是對心思的愉悅;但持守與順服有更多的甘甜,因為實踐與順服能給予對這些事物更具實驗性的認識,正如品嘗勝過觀看,藉由嚴肅的順服,這些神聖真理的滋味便能持續留在我們心上。沉思所激發的喜樂只是一時的閃現;持久而紮實的喜樂來自於實踐與順服。此外,神以安慰與平安獎賞順服的行為,勝過獎賞沉思的行為;因為沉思是人的一種不完全的操作,除非有果效隨之而來;是的,我們無法領受這種安慰,因為知識並不能像順服那樣證明我們心靈的真誠;因此,實踐才是蘊含祝福的關鍵。

[3.] 當人們領受福音教義時,若僅僅停留在理智的光照而非愛慕之中,他們只會增加自己的刑罰:路加福音十二章47節:「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他們精確知識的所有特權,只會成為更熾熱的地獄。

  1. 我觀察到,這是從心裡發出的順服;如果我們考慮到經文的結構,或福音教義的印刻,這必然是如此;它首先印在我們心上,然後才顯現在我們的生活中:以賽亞書二章7節:「心中有我律法的人。」申命記六章6節:「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因為藉著對這神聖律法的愛,我們被帶向了順服。正如箴言四章4節:「你的心要留心領受我的言語」;箴言二十二章22節:「將我的言語存在心裡」;那裡是神律法適當的儲存處;在我們將它存入心裡之前,它無法對我們產生任何良善的果效;那裡是它適當的座位,由此產生影響。我僅提出兩個論點:

[1.] 它是「內在行為的終點」(terminus actionum ad intra);它是所有內在行為的終點。神所尋求的是心:箴言二十三章26節:「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祂命令耳朵,但祂的命令始終觸及心靈。心是基督居住的地方,以弗所書三章17節;不是在耳朵、舌頭或大腦;直到祂佔據了心,一切都歸於無有。信徒的身體是聖靈的殿,但這仍是相對於心或靈魂而言;神不看重任何非源於此的事物。人們不在乎沒有心靈的順從:列王紀下十章15節:「你的心誠實像我的心誠實與你的心誠實嗎?」有些人滿足於空洞的宗教告白,或某些表面的行為;但在神面前,這一切都毫無意義。儘管你像法利賽人一樣禱告,像妓女一樣還願(箴言七章),像猶大一樣親吻基督,像該隱一樣獻祭,像耶洗別一樣禁食,像亞拿尼亞和撒非喇一樣變賣家產作公益,若沒有心,這一切都毫無意義。猶大曾是門徒,但撒但進入了他的心,路加福音二十二章2節。亞拿尼亞加入了神的百姓,但「撒但充滿了他的心,叫他欺哄聖靈」,使徒行傳五章3節。西門·馬吉斯受了洗,但「他的心在神面前不正」,使徒行傳八章22節。最大的缺陷在於心。

[2.] 它是「外在行為的泉源」(fons actionum ad extra);正如箴言四章23節:「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馬太福音十五章19節:「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如果心被保守得純潔且忠於神,生活就不會如此污穢與斑駁;因為「受造物回應其本源」(principiata respondent suis principiis),行為與心相稱,人們不可能偽裝自己的品行,而不讓他們的原則與傾向顯露出來;他們或許能在某個特定的行為中偽裝,但無法在他們的生活方式與道路中偽裝;他們的心是如何構成的,將透過他們行為的趨勢顯現出來。

第三,這裡為這項改變向神獻上感謝,χάρις τῷ θεῷ。

  1. 向神獻上感謝是一項偉大且必要的義務,是我們宗教的生命與靈魂: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8節:「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希伯來書十三章15節:「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我們的大事就是藉著言語和行為,為耶穌基督向神獻上感謝。
  2. 我們主要應為屬靈的憐憫獻上感謝。它們遠勝過那些暫時的、轉瞬即逝的事物;因此,如果我們對所祈求的憐憫有正確的估價,我們就會為此祝福神:以弗所書一章3節:「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世俗的恩惠我們都明白,但一顆更新的心會更多地被屬靈的福氣所佔據。以法蓮曾說,何西阿書十二章8節:「我便得了財富」;但說「感謝神,我曾是罪的奴僕,但如今我已從心裡順服了神」要好得多。

[1.] 這些是分別出來的憐憫,源於神特別的愛:傳道書九章1至3節:「無人知道前面的事,因為義人和惡人,好人潔淨人和不潔淨人,遭遇的都是一樣」;詩篇十七章14節:「耶和華啊,求你用手救我脫離那只在今生有福分的人,你把你的財寶充滿他們的肚腹」;詩篇一一九篇132節:「求你轉向我,憐憫我,好像你素常待那些愛你名的人」;詩篇一零六篇4節:「耶和華啊,你用恩惠待你的百姓,求你記念我,施恩給我,叫我經歷你的救恩。」

[2.] 這些關乎更美好的部分:哥林多後書四章16節:「雖然我們外體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其他的則關乎外體:詩篇十七章14節:「他們的財寶充滿他們的肚腹,他們因兒女多,就將其餘的財物留給他們的嬰孩。」

[3.] 這些是以重價買來的:以弗所書一章3節:「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其他的則流淌在普遍護理的渠道中。

[4.] 這些與天國有更緊密的聯繫:哥林多後書三章18節:「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5.] 這些使心靈傾向並適合向神讚美與感恩:以弗所書一章12節:「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

[6.] 這些絕不會在憤怒中賜下,而外在的恩惠則可能:耶利米書十七章14節:「離棄我的,必在土中寫名。」

[7.] 這些使我們在神面前蒙悅納:詩篇十一章7節:「耶和華是公義的,他喜愛公義,正直人必得見他的面」;彼得前書三章4節:「只要以裡面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神面前是極寶貴的。」

[8.] 我們需要承認這些,好讓神獨得榮耀。有些觀點剝奪了神的榮耀,例如斯多葛派的觀點,認為繁榮應向神祈求,但審慎則屬於我們自己。人們因此被教導去篡奪神的榮耀。這種觀點是褻瀆的,彷彿我們應為我們的幸福讚美神,卻不為那些屬於我們義務與順服的事物讚美神。另一種觀點存在於基督徒中間,教導說彼得在分別的恩典上並不比猶大更虧欠神;但哥林多前書四章7節:「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馬太福音十一章25至26節:「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

  1. 在所有屬靈的憐憫中,我們應為我們的歸正向神獻上感謝。這是揀選的果子: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節:「耶和華向我顯現,說: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這並非源於我們的功德,而是完全歸功於神的憐憫:提摩太後書一章9節:「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這並非源於我們內在的任何力量或能力,而是祂恩典的純粹果效。我們無法折斷罪的軛:羅馬書八章2節:「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我們也無法使自己適合未來的順服:以弗所書二章10節:「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因此,將一切歸給適當的作者。
  2. 我們不僅要為自己的歸正祝福神,也要為他人的歸正祝福神。基督的身體因此更加完備: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4節:「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神的榮耀與此相關:羅馬書一章8節:「第一,我靠著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加拉太書一章23至24節:「不過聽說那從前逼迫我們的,現在傳揚他原先所殘害的真道。他們就為我的緣故,歸榮耀給神。」那些對神藉由他們自己或他人的事工傾倒在他人身上的恩典感到不滿的人,簡直是怪物,彷彿他們無法忍受任何人變得敬虔與嚴肅:使徒行傳十一章23節:「他到了那裡,看見神所賜的恩就歡喜。」

應用:是否有改變?

  1. 要有能力為屬靈的福氣祝福神。「一個痲瘋病人會為完美的健康獻上感謝嗎?一個瘋子會為自己比鄰居聰明而獻上感謝嗎?一個瀕死之人會為自己的康復感謝神嗎?一個罪的奴隸會為基督帶來的自由而感謝神嗎?這是在戲弄神。他或許可以為救贖、為新約、為恩典的邀請、為悔改的媒介與時間而感謝神;但對於那巨大的改變,以及對基督的實際參與,在它首先在我們裡面作成並賜給我們之前,我們永遠無法感謝祂。」
  2. 活在對恩典的讚嘆與承認中。讓這份恩典使神在你們心中變得親愛:以弗所書一章6節:「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第12節:「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
  3. 藉由在心靈上印刻並標記你們的宗教,使你們的資格更加明確:哥林多後書三章18節:「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在生活中,腓立比書一章27節:「你們行事為人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
  4. 絕不可回到你們舊有的捆綁中。奴役的時代已經過去:彼得後書二章20節:「倘若他們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他們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那些倒退回舊有捆綁的人,對他們從中得釋放的憐憫沒有正確的體認。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