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局就是永生。」——羅馬書六章22節
教義:蒙福的永生是那些結出果子以至於聖潔之人的最終獎賞。
- 這永生是什麼。
- 為何這是我們最終獎賞的理由。
首先,永生是什麼。雖然勤勉地追求它,勝過吹毛求疵地探究這卓越恩賜的本質;但因為未知的事物無法激發我們強烈的渴望,讓我們盡可能地多了解它。事實上,未來的事在成就之前,不過是隱約地被述說;經上說:「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哥林多前書十三章9節)。我們對這些事的知識是不完全的;我們的領悟與我們所處的狀態相稱,那是一個不完全的狀態;但它們並非毫無用處,而是適合我們的益處。在基督道成肉身之前,基督教信仰的奧祕比起後來所顯明的,顯得晦暗不明;但它們仍是令人安慰的,使他們在基督顯現於世之前,就對基督有某種程度的看見,足以使他們在對彌賽亞的期待中生活。同樣地,我們在此所擁有的領悟,是適合旅人使用的,能鼓勵我們在天路上奔跑,並在我們心中激發期待。簡言之,我將說明三件事:
- 它是生命。
- 它是一種美好而幸福的生命。
- 它是一種無窮且永恆的生命。
- 它是生命,包含靈魂與身體。就靈魂而言:詩篇二十二篇26節:「願你們的心永遠活著」;又如詩篇六十九篇32節:「尋求神的人,願你們的心甦醒。」就身體而言:哥林多前書四章10節:「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也就是說,我們為了基督的緣故,隨時準備好被治死,以便最終能領受祂復活大能的果效,從死裡復活進入榮耀的生命:如腓立比書三章21節:「祂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那麼,我們知道這一點:人死後必須存留並活著,否則他便無法享受神以及那種狀態的福分;他必須以靈魂與身體存留,否則若他完全是靈,沒有身體,他就不是同一個人;因為如果他的身體完全毀滅,靈魂變成了天使的本質(天使從未被預定要與身體結合),這就不是同一個存在了;因為那蒙榮耀或被貶抑的,就不是他,而是別的東西。那麼,現在事奉神的人,屆時必將活著,但其方式與現在不同。
[1.] 將它與自然生命相比。自然生命是流動的,來得快去得也快;但那生命是永恆的。此外,我們在此暴露於不確定的世界中,充滿許多苦難:創世記四十七章9節:「我平生的年日又少又苦」;但在那裡有完全的安息與平安:啟示錄十四章13節:「從今以後,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聖靈說:是的,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做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此生的支撐是卑微低下的;它被稱為「我們手所勞碌的」(以賽亞書五十七章10節);大多數人為了維持它而辛勤勞作,但在那裡我們超越了這些需求。再者,此生的容量狹窄,任何強烈的情感都會淹沒我們;門徒無法承受基督變像時的榮耀:馬太福音十七章6節:「門徒聽見,就俯伏在地,極其害怕。」唉!強風很快就會吹翻脆弱的船隻;如果神只給我們一點點那為我們預留的福分之滋味或瞥見,我們就會忍不住喊道:「主啊,夠了!我們無法再承受更多了!」但在那裡,我們因所享受的榮耀而剛強,那對象堅固了我們的官能。
[2.] 將它與恩典的生命相比。恩典的生命使我們與神有某種程度的交通;但這並不能使我們免於苦難,有時反而使我們暴露在苦難中:提摩太後書三章12節:「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是的,我們常惹神掩面不顧我們;眼淚尚未從我們眼中擦乾;我們的罪不僅滋生對神之愛的懷疑,更使我們感受到祂的不悅:以賽亞書五十九章2節:「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雖然我們已獲得恩典的生命,但我們尚未擺脫這取死的身體,這成了我們不斷嘆息的原因:羅馬書八章23節:「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在此,我們在遙遠的地方事奉神,進行某種疏遠的事奉;在那裡,我們與主同在,直接站在寶座前:啟示錄七章15節:「所以,他們在神寶座前,晝夜在祂殿中事奉祂。」在此,我們透過恩典媒介間接地享受神,在那裡則是面對面:哥林多前書十三章12節:「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在此,我們僅是部分地享受,還有許多缺乏;但到那時,我們必因祂的形象而滿足:詩篇十七篇15節:「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象就心滿意足了。」凡達到其目的的,就是完全且蒙福的,不需要更多東西來使我們快樂,因為最完美的狀態排除了所有的匱乏與貧窮;這裡仍有缺乏,但那裡卻毫無缺乏。
- 它是一種美好而幸福的狀態。我從以下幾點證明:
[1.] 從它的本質來看;活出這種生命的人看見神並享受神。人生的終極目的必然存在,因此必然有某種至善。既然有中間目的,就必然有最終目的;我們必須在某處停下來。例如,假設我為了力量而進食,我的力量必須用於某個目的;是為了事奉他人?還是自己?還是神?不是為了自己,因為我進食是為了有力量勞作,好讓我能再次進食;不是為了他人(人並非為他人而生,卻為自己而死);那麼就是為了神,祂是人的至善:創世記十五章1節:「亞伯蘭,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賞賜你」;詩篇十六篇5節:「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詩篇三十六篇9節:「因為在你那裡有生命的源頭;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神裡面有一切的美善,在神之外無物可求:沒有祂,靈魂永遠無法滿足;但擁有祂,我們就完全滿足了,我們的渴望如同在安息的中心點上平靜下來。那麼,我們對祂的享受就是我們真正的幸福。無疑地,人的福分必須與人最高貴的部分——靈魂——相符,使我們最高貴的官能能在最高貴的對象上,以最高貴的方式運作。每個活物都渴望美善,但由於它們最高的感知方式是感官,所以它們渴望的是感官上的美善;但人既被賦予理智與悟性,在渴望得到完全滿足之前,必須擁有某種屬靈的美善;這美善必須是為了我們的靈魂。現在,靈魂所能承受最高貴的對象是神,我們靈魂最高貴的官能是悟性與意志,因此最高貴的運作就是知識與愛。愛不是渴望就是喜悅。渴望標誌著匱乏或某種不完美的擁有;喜悅或快樂是靈魂在已獲得之物中的安息。因此,最高貴的行為是看見、愛與喜悅,這些行為在榮耀之光的輔助下,現在達到了程度上的最完美,正如它們在恩典之光的輔助下,在種類上是真實的一樣。那麼,總結來說,一個有理性的活物,被准許以他所能承受的最高方式,去見神並愛神。
[2.] 目的必然比手段更美好。手段是結出果子以至於聖潔,目的是永生。這種在聖潔中運作的生命是道路,永生是家;這是賽跑,那是終點;這是爭戰,那是冠冕;這是勞苦,那是獎賞;這是手段,那是目的。在此我們擁有開始與初熟的果子,在那裡我們擁有全部的收成與莊稼。現在,一個聖潔的人在此與神聯合:哥林多前書六章17節:「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因此在那裡,聯合將更偉大、更親密;因為「神在萬物之上,也要作萬物之主」(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8節)。在此,聖潔的人藉著信心認識並看見神:約翰福音十七章3節:「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哥林多後書五章7節:「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因此在那裡,異象將更清晰:約翰一書三章2節:「我們必要得見祂,因為祂必如祂所顯現的真實樣子。」在此,他照著神的形象被更新:哥林多後書三章18節:「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因此在那裡,將有另一種形式的轉變:約翰一書三章2節:「那時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在此,他享受與神的交通:約翰一書一章3節:「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在那裡,這交通將更完全且不間斷。在此,他在神裡面歡喜快樂:詩篇二十七篇4節:「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我仍要尋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祂的榮美,在祂的殿裡求問」;在那裡更是如此,因為沒有任何事物會轉移那種喜樂,且對祂恩惠的分享將更為豐滿。在此,他促進神的榮耀,並宣揚祂的讚美,無論是透過立志,將此作為目標:哥林多前書十章31節:「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或是透過效法:彼得前書二章9節:「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以弗所書一章12節:「叫祂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在那裡,他全部的工作就是讚美神,且他將更完美地效法祂,因為沒有任何事物會遮蔽祂的形象。
[3.] 它是一種無窮且永恆的生命。一旦擁有它,就永遠不會再失去。如果人被設計為享受至善,而這至善必須滿足我們所有的渴望,它也必須是如此堅固且絕對不變,以確保我們免於一切恐懼;因為失去的恐懼會擾亂我們的心,從而阻礙我們的福分。現在,關於它堅固的程度,讓我們看看可以說些什麼:
- 在神那方面。
- 在蒙福者那方面。
(1.) 在神那方面,它建立在三個堅固的根基上: (1st.) 神無限的愛,從永遠到永遠:詩篇一百零三篇17節:「耶和華的慈愛,歸於敬畏祂的人,從亙古到永遠」;在世界存在之前,以及世界不再存在之時。 (2d.) 基督永恆的功勞,其力量與果效永不失效:希伯來書九章12節:「成就了永遠的救贖」;並非基督藉著持續的犧牲不斷地平息神的憤怒;不,這工作在短時間內一次完成,但其功效卻是永恆持續的。 (3d.) 不變的聖約:如希伯來書十三章20節:「但願賜平安的神,就是那憑永約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神。」雖然與以色列所立的約被廢除了,但這約卻永遠持續,且永不更改,因為它有能力達到所預定的目的,即人的永恆救贖;那是暫時的約,這是永恆的。
(2.) 在蒙福者那方面,他們一旦被准許看見神,就不能再停止愛神,或再受罪的轄制。天堂是一個樂園,那裡生長的花朵是「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的」(彼得前書一章4節)。
其次,這是我們最終獎賞的理由:
- 因為這是他們被預定要達到的目的。萬物都有其目的與最終的完美,因為神造萬物並非徒然。現在,無生物趨向於神至高護理所預定的目的;那些具有自我移動原則的生物,如野獸,藉著本能、食慾或自然傾向被引向它們的目的;那些具有理智與知識的生物,預見了目的,便為此安排手段;他們知道目的,選擇手段。作為普通人,他們尋求幸福;而基督徒,即聖潔的人,尋求變得最像那聖潔且幸福的神。那麼,既然凡有行動的,都是為了某個目的,那些結出果子以至於聖潔的人,其結局就是永生。對無窮福分的承受能力,使人與滅亡的野獸區別開來;對此的傾向,使聖徒與不敬虔的人區別開來;而最終對它的享受,使蒙榮耀者與受咒詛者區別開來。
- 神的治理要求如此。最睿智的立法者除了懲罰與獎賞(poena et praemium)之外,無法設計出其他使人為善的方法。因為在這兩者的正確分配中,治理的生命才得以存在。誠然,許多法律傾向於懲罰多於獎賞:對於強盜與殺人犯,法律規定了死刑,但無辜的臣民唯一的獎賞就是他盡了本分,免受這些懲罰。法律很少在某些情況下承諾獎賞:原因是恐懼比愛是更偉大且更便利的人類治理工具;而執行懲罰是人法適當的工作,因為其目的與用途是抑制邪惡。但神的律法提出的獎賞與懲罰相等,因為神律法的用途是引導人走向他們真正的幸福。談論獎賞是人法的光輝(legis candor),它命令許多事,禁止許多事,但總是附帶懲罰;「法律源於惡行」(ex malis moribus nascuntur leges),抑制邪惡是其自然工作;但神的聖約因是為了另一個目的而設立,不僅威脅罪人,更應許聖潔者生命,這些威脅與應許與神的本性成比例:一方面是永生,一方面是永死:申命記三十章15節:「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馬太福音二十五章46節:「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沒有任何地方像對我們基督徒所提出的那樣,有如此可怕的懲罰與如此豐厚的獎賞;永刑是不順服者的獎賞,永生是聖潔者的特權。順便提一下,我們在善事上如此缺乏,在惡事上如此多產,對宇宙之王的律法之遵守,竟不如任何君王的臣民,這真是莫大的羞恥。我們多少次為了比以掃賣掉長子名分更微小的理由,就典當了我們對永生的盼望,並將基督看得比猶大賣主時的價格還低?
- 所有結出果子以至於聖潔的人,都有資格進入這蒙福的狀態。
1st. 他們熱切渴望這蒙福的狀態,「他們飢渴慕義」,渴慕神更豐盛的成聖恩典,或渴慕像神,馬太福音五章6節。對世上的榮譽、偉大與升遷的渴慕,是折磨靈魂的枷鎖;但那些渴慕更多聖潔的人必得飽足。 2dly. 他們已為此作好準備。因為心靈的純潔是幸福的根,幸福是其果實:馬太福音五章8節:「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 3dly. 他們擁有它的憑據與定金:哥林多後書一章22節:「祂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哥林多後書五章5節:「為此培植我們的就是神,祂已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成聖的聖靈是神賜給我們的,作為祂將賜給我們之榮耀的定金,因為它是榮耀的種子,並滋生對榮耀的傾向。
應用一:如果這是聖潔者的獎賞,那麼它告訴我們,確實存在永生與幸福這回事;因為神不會用幻想來餵養我們,也不會用花言巧語把我們騙進愚人的樂園。 [1.] 人的本性顯示了這一點;否則祂為何造一個有理性的受造物?如果人暴露在如此多的不幸中,卻無法以某種方式獲得真正的幸福,那麼人將是所有受造物中最悲慘的。無疑地,祂造人是為了讓人幸福。是在此地幸福嗎?在什麼方面?這裡沒有幸福。是在吃、喝、睡嗎?這些是為了加強我們的事奉,而事奉是為了達到我們的目的。如果我們能不需要食物,最好就沒有食物,正如將來的情形一樣:哥林多前書六章13節:「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毀壞。」野獸沒有人為了獲取與維持所需而有的憂慮與心靈痛苦。那麼,人的尊嚴高於野獸之處在哪裡?無疑地,必有來世。 [2.] 神的治理顯示了這一點。祂為何藉著誡命與應許使用這些方法,若不是為了引導我們達到永恆的目的?祂為何要求節制、清醒、知足等道德義務;要求捨己、順服基督等福音義務;要求禱告、聽道、聖禮等制度性義務,並在一切事上嚴肅認真,在祂的事奉中保持恆久的勤勉,若不是為了讓我們藉著這一切達到那蒙福的盼望?信徒使用這些手段正是為了這些目的:使徒行傳二十六章7節:「這應許,我們十二個支派,晝夜切切地事奉神,都指望得著」;腓立比書三章14節:「我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3.] 祂的靈在我們裡面所栽種的恩典顯示了這一點。如果沒有可信與可盼望的對象,信心與盼望有何用處?希伯來書十一章1節:「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正如使徒所說:「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的信也是枉然」(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4節)。現在,信心與盼望是癡心妄想嗎?整個福音教義是偽造的嗎?神僕人為祂所忍受的一切苦難僅僅是瘋狂與癲狂嗎?那麼,義人必有獎賞,且是永恆的獎賞。
應用二:勸勉我們: [1.] 結出果子以至於聖潔。天堂是成聖所開始之事的完美,我們在其中增長越多,我們的權利就越清晰。因此,讓我們努力徹底成聖,並用聖潔的果子充滿我們的生活。天堂被描述為「藉著信在基督耶穌裡成聖之人的基業」(使徒行傳二十六章18節);「成聖的人」在那裡被視為「完全的人」。當我們從關心身體轉向拯救靈魂,從屬世事物轉向屬天事物,從世界的生命轉向神的生命,簡言之,從罪轉向聖潔時,我們的福分就在順利的進程中。 [2.] 將你們的心更堅定地放在永生的盼望上。正是因為缺乏這種盼望,才使人偏離聖潔;有些人缺乏這種習慣,有些人缺乏這種行動。 1st. 有些人缺乏這種習慣,因為他們缺乏信心;因為沒有人會去尋求他們不相信的事物。這些人沉溺於罪惡與污穢中:彼得後書一章9節:「人沒有這幾樣,就是眼瞎,只看見近處的,忘了他舊日的罪已經得了潔淨。」在屬天事物上眼瞎、看不見遠處的人,永遠無法潔淨自己的心,也無法聖潔地行走;因為他們不會為此費心。相反地,約翰一書三章3節:「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 2d. 有些人缺乏這種行動,沒有在自己身上重燃對蒙福盼望的記憶,或沒有像他們應該做的那樣將心留在天上,因為他們失去了屬靈的味覺,或任由世俗的憂慮與放縱的生活中斷並麻痺它。當我們的心過度追求世俗的目的與滿足時,我們的情感就與屬天的事物疏遠了。唉!我們立刻發現了這種不便;我們失去了對來世權能的味覺;因疏忽與粗心大意也是如此。現在,一個好的基督徒應該隨時束緊腰帶,點著燈,等候主人的到來;我們所領受的永生憑據與定金,比世上所有的快樂與滿足更有價值,不應為了瑣事而失去。我們在初入基督教時曾因這些盼望而喜樂,現在我們必須將這盼望堅持到底:希伯來書三章6節:「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以及14節:「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時常將你們的心從短暫的事物提升到永恆與屬天的事物上。
應用三:對我們領受聖餐的指引。我們來到這項職責面前,是為了約束自己做兩件事: [1.] 結出果子以至於聖潔,如同那些從罪中得釋放,並藉著與祂立約而成為祂的人。在此,我們重申並批准在洗禮中所立的誓約,因此我們必須:(1) 為我們過去的疏忽而傳喚、控告並審判自己,因為我們在潔淨靈魂、為永恆狀態作準備上進展甚微;(2) 向神祈求赦免,並承諾未來要更加勤勉;(3) 為能更好地履行我們的承諾,懇求神聖靈的特別幫助與扶持;(4) 我們必須藉著基督的犧牲與代求來獲得它,「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希伯來書十章14節);不需要其他的犧牲。如果我們這樣謙卑地來到神面前,並渴望再次繫緊我們的盟約,這項職責對我們將是安慰的。 [2.] 我們第二個總體工作是重新激發對永生的盼望,並使我們對那蒙福狀態的味覺與喜悅在心中得到更新與堅固,好讓我們能抵禦世界的苦難與朝聖路上的不便,使我們不僅受到鼓勵去行善,也能忍耐地受苦。這項職責是天堂的憑據,這一點從基督的話中顯而易見:馬太福音二十六章29節:「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這是那蒙福永恆筵席的預嘗,「那時我們將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在天國裡」(馬太福音八章11節)。兩個聖禮的目的都是為了讓我們為受苦作準備:馬太福音二十章22、23節:「你們能喝我所喝的杯,受我所受的洗嗎?他們說:我們能。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我所受的洗,你們必要受。」這些話語顯示聖禮意味著為受苦作準備;因為這似乎明顯地暗指了兩個聖禮,喝祂的杯與受祂的洗。現在,用我們的盼望來平衡我們的苦難,能產生真正的基督徒勇氣與堅毅:羅馬書八章18節:「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哥林多後書四章17節:「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因此,這就是你們的工作;留心它,神必會祝福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