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哥林多後書五章7節
在本節中,給出了一個理由,說明為什麼我們在身在肉身時被稱為與主分離;因為我們與祂之間的一切往來都是憑著信心,而不是憑著眼見或直接的異象。「因我們行事為人……」
這些話顯著地向我們闡明了信心的本質,以及信徒在世上的境況。
- 它們闡明了信心的本質,主要是關於未見之事,或非當下感官所能及的事。
- 信徒在世上的境況:他現在不能面對面看見神;他只有幸福的應許,而非享受。
為了引出這些話的完整範圍與意義,我將提出六個觀察或命題。
- 信心與眼見是相對立且區別開來的。
- 信心是為了地上的,眼見是為了天上的;前者在世上對我們有用,後者則留給來世。
- 在我們得見之前,擁有信心是一種優勢。
- 擁有信心的人,若未得見,便不滿足。因為使徒正是為此嘆息並渴求。
- 如果我們有信心,我們就可以確信將來必能得見,或將來能享受那使人蒙福的異象。
- 擁有信心的人必須憑信心而行。
教義一:信心與眼見是相對立且區別開來的。信心是一種關於未見之事的恩典,或是對神在視線之外的事物的依賴。信心的定義顯示了這是其本質屬性,希伯來書十一章1節:「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信心的對象是不可見與未來的。應許我們的主與我們分離;而天堂,即祂所應許給我們的偉大應許,尚未到來。如果對象是可見的、現成的,或隨手可得的,信心與盼望的本質就會被破壞:羅馬書八章24節:「因為盼望所見的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異象與擁有排除了信心與盼望;如你所見,信心與眼見之間存在持續的對立;因此,當我們能相信那些被應許的事物,儘管在感官或理性上幾乎沒有概率去期待它們時,我們就知道自己有信心。由此,我們不僅能知道信心的本質,也能知道其程度,因為信心的卓越與力量在於相信神的話語,而感官對此幾乎沒有鼓勵,正如基督對多馬所說的話所顯示的:約翰福音二十章29節:「多馬,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多馬必須在感官的視線下擁有信心的對象,這雖然不代表他的信心完全無效,但卻顯示了極大的軟弱與無能。軟弱的基督徒必須被抱在懷裡、在膝上被嬌寵、以感官的憑據與眼見的證明來餵養,否則他們就準備要昏厥;但剛強的基督徒能超越感官並反對感官來相信。正如論到信心之父時所說,他在指望中反對指望而信:羅馬書四章18、19節:「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還是不軟弱;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信心越能靠神的話語而活越好,儘管所信之事既未被感覺也未被看見;我們要求的感官證明越少,信心就越強。這在信心所涉及的所有對象中都是真實的。我將舉幾個例子。基督的位格。許多人信祂,儘管他們從未在肉身中見過祂,因此他們的信心受到稱讚:彼得前書一章8節:「你們雖然沒有見過祂,卻是愛祂;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耀的大喜樂。」在世上親自與基督交往固然是一種優勢,但信心可以在話語中擁抱祂,即使從未在肉身中見過祂。對於警告也是如此,當我們能因話語而戰兢;正如約西亞聽到律法的咒詛時那樣,儘管當時並無迫近的危險;我們沒有讀到當時國家有任何實際的動盪與困擾。所以,當一個時代非常敗壞,事物成熟到足以招致審判,而神發出警告時,唉!很少有人領受或放在心上;他們在感受到事物之前是不會受影響的。很少有人能在烏雲密布時看見風暴,他們安穩地建立在當下的安逸與和平上,儘管神正在發怒。但在信心的眼中,罪惡的狀態總是危險的,他們在審判僅處於起因時就謙卑自己;正如希伯來書十一章7節所說:「挪亞因著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注意,未見之事始終是信心的素材;他在神的警告中看見了它們,儘管他無法以其他方式看見洪水即將來臨。對於神在危險時的幫助也是如此:希伯來書十一章27節:「他因著信,就離開埃及,不怕王怒;因為他恆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表面上看,他似乎要被吞滅,因為受到憤怒且強大的國王追趕;但感官的恐懼可以輕易地被信心所依賴的那些不可見的援助所克服。在所有實踐經驗的事務中也是如此。在繁榮中,我們有太多的自信;但當我們在世上地位降低、處境窘迫時,我們充滿了疑慮與不信任的恐懼:詩篇三十篇6節:「至於我,我凡事平順,便說:『我永不動搖。』」即使是神的兒女,當他得到一個屬肉體的枕頭來依靠時,他躺下安然睡覺,做著許多甜美的夢,充滿了自信;但當神把枕頭從他頭下拿走時,他就變得像以前一樣疑慮。神是一樣的,祂的應許是一樣的,祂的約是一樣的,中保是一樣的;但我們改變了許多,因為我們看著可見的事物,靠著可見的事物而活。在危險中,我們如何為保護而煩惱;在深度的貧困中,我們如何為供應與維持而煩惱!如果生病且瀕臨死亡,赦免與永生的應許發揮了多小的作用!在困惑的事務中,我們多麼難以解開自己,並將結果交託給神!信心動搖了,因為我們不能在指望中反對指望而信。我們必須有視線與眼見的東西;信心對我們沒有提供任何緩解。讓我舉一個在良心困擾中屬靈感官的例子,當神的律法說祂是敵人,而良心感覺祂是敵人時。我們花了多久時間才能藉著基督帶給人們任何希望,儘管祂的恩典有豐富且白白的供應,或者當律法的咒詛緊貼著他們的良心時,我們花了多久才能促使他們採取神的方法來尋求醫治與補救?因為他們偏愛感官勝過信心,而對神律法的感覺緊貼著他們,使他們排除了福音帶來的一切希望:以賽亞書五十章10節:「你們中間誰是敬畏耶和華、聽祂僕人之話的?行在暗中、沒有亮光的,當倚靠耶和華的名,仗賴自己的神。」這樣一個靈魂的倚靠是信心的顯著行為,愛神如友,信靠祂如敵。在外部的試煉與困難中,等待神所應許的一切。許多人只信靠神到他們能看見祂,或有概率期待祂幫助的地步,這是在限制以色列的聖者(詩篇七十八篇41節),將祂限制在他們自己製造的圈子裡。如果感官反對應許,應許對他們就沒有好處。現在,當一切失敗時,在神裡面安慰自己:哈巴谷書三章18節:「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詩篇二十三篇4節:「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讓應許給予我們受造物所不能給予的——健康、力量、生命、平安、房屋、家園,以及我們與孩子的維持。當我們死去,幾乎一無所有留給他們,且所有生存手段都被切斷與摧毀時,那時藉著信心而活,甚至變得富足,正如「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哥林多後書六章10節)。神為我們掌管錢包就足夠了。許多人談論憑信心而活,但那是在他們在世上還有東西可依靠的時候;正如那些人,以賽亞書四章1節:「只要我們得稱為你的人。」在其他情況下也是如此,為什麼世上虛浮的喜樂、尊榮與榮耀對人有如此大的影響,以至於福音的所有應許都無法挽回他們?甚至為了一碗紅豆湯就出賣長子名分(希伯來書十二章16節)?感官的生命被提升到信心的生命之上。靈魂住在肉體中,透過感官向外看,知道什麼對感官是舒適的,神是不可見的,我們偉大的盼望在未來,而肉體急於被滿足:彼得後書一章9節:「人沒有這等事(即信心與其他恩典),就是眼瞎,只看見近處的。」
教義二:信心是為了地上的,眼見是為了天上的。
使徒將這兩者分類。在這裡我們信神,在那裡我們看見祂的真體。當我們與祂和好後,神不會立即接納我們進入祂直接的同在;正如押沙龍,當他獲准回來時,仍不能見王的臉(撒母耳記下十四章24節)。所以神讓我們在來到祂天上的殿之前,先在世上停留一段時間。
- 因為我們現在處於未成年時期,一切事物都是按部就班地朝著完美的狀態發展;正如嬰兒不會立即成長為成年人的身量。在自然的過程中,有一個從不完美狀態到完美狀態的有序進程。神對教會的安排(加拉太書四章)。使徒將我們在榮耀中的狀態與藉著恩典的狀態,比作童年與成年(哥林多前書十三章11、12節)。我們的言語、傾向、情感在幾年內完全改變了,以至於我們說的、渴望的、理解的,都與幾年前不同。來世也是如此:現在我們的異象非常黑暗且不完美,當事物向我們展示時,如同透過鏡子觀看,目的是讓我們瞥見它們;但當我們來到天堂時,我們將完美地看見,就像我們看著眼前的人或物一樣。
- 我們現在處於試煉中,但那時我們處於最終狀態;現在我們在路上,但那時我們在國度裡。因此現在我們憑信心而行,但那時憑眼見;神不會在這裡給我們獎賞。試煉不能在感官狀態中進行,而是在信心狀態中:我們因信稱義;我們因信而活;我們憑信心而行。這種信心狀態要求神治理世界的方式既不能太感官化與清晰,也不能太晦澀與黑暗,而是一個中間狀態,就像黎明或黃昏介於白天的光與黑夜的暗之間;正如世界是天堂與地獄之間的中間地帶,它也應當兼具兩者的某些特徵。如果一切都太清晰且訴諸感官,我們就不需要信心;如果太晦澀,我們就會完全失去信心;因此它既不是黑夜也不是白天,而是接近黃昏。如果敬虔的人能立即進入他們的幸福,並使一切都如願以償,那會使宗教成為太過感官的事物,不適合神現在要在世上運行的那種治理:希伯來書六章12節:「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雅各書一章12節:「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祂之人的。」每個人都必須經過試驗,並在試驗中被證明是忠心的,然後神才會接納他進入祂的同在。
- 我們現在的狀態與那使人蒙福的異象之間沒有協調性;地方不合適,人也不合適。
[1.] 地方不合適,因為它充滿了變化。在這裡,時間與機遇臨到眾人,且有黑夜與白天、平靜與風暴、冬天與夏天的持續交替。這裡既非全是邪惡,也非全是祝福,而是兩者的混合。來世要麼全是邪惡,要麼全是良善。這是一個適合我們操練的地方,但不是我們享受的地方。這裡有聖徒的忍耐,但那裡有聖徒的獎賞。這是一個適合獲得權益的地方,但不是擁有的地方。這是神的腳凳,但不是祂的寶座(以賽亞書六十六章1節)。現在祂不會立即向我們顯現,直到我們來到祂榮耀的寶座前。祂向蒙福的靈顯現,如同君王坐在祂寶座上的皇家長袍中,但教會只是祂的腳凳;正如祂以榮耀的同在充滿世界的上部,也以大能的同在充滿下部。這是一個神向祂所有受造物展示祂恩惠的地方,一個給兒子與私生子的共同客棧與容器,一個給予世人的地方,但諸天之上的天,祂為自己與祂的子民保留了(詩篇一百一十五篇16節)。
[2.] 人也不合適。我們的靈魂尚未被潔淨到足以看見神(馬太福音五章8節;約翰一書三章3節)。直到罪被消除,而這要到死後才會發生,我們就不配進入祂的同在。當基督將我們獻給神時,祂將使我們無瑕無疵地站在祂榮耀的同在之前(猶大書28節)。我們的身體在經過死亡的深淵之前也不合適。我們無法承受永恆的幸福。舊皮袋裝不下榮耀的新酒;必死的受造物無法承受神榮耀的同在,也無法忍受其光輝:馬太福音十二章6節:「他們就俯伏在地,極其害怕。」在神任何顯現時,聖徒都躲藏起來:以利亞用外衣蒙臉;摩西本人在神頒布律法時,也極其戰兢。
教義三:在我們得見神的面之前,擁有信心是一項優勢。若要過屬靈的生活,並活在聖潔的平安、喜樂與神的愛中,除了「眼見」或「信心」——即「享受」或「期待」——之外,別無他途。因此,既然眼見是留待來世的,我們若想過聖潔且安舒的生活,就必須憑信心而行;因為維持我們生命的,與其說是我們當下所享受的事物,不如說是我們從神所仰望的事物。若一個基督徒從神那裡所能仰望的,僅限於他在世上所享受的,那麼他不僅與眾人無異,甚至比眾人更可憐。神的兒女所享的安慰較少,所受的患難較多,且他們對屬天事物的愛慕遠勝於他人。因此,我們所仰望的必須成為我們的慰藉。
信心能給我們什麼樣的救助呢?
- 信心有其「看見」,雖然不像那種因親臨與直接面見所帶來的完全且令人神往的看見。藉著信心的光,我們看見了神所應許並為我們預備的美好事物。我們在應許中看見它們,儘管尚未在成就中看見;這是一種信心所憑藉的屬靈視力:約翰福音六章40節:「看見子並信他的人。」信心是對基督的一種看見,這種看見能觸動並佔有人的心,使我們將萬事看作糞土。因此,「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主將基督在肉身中的顯現推遲到亞伯拉罕之後許久;但他卻得到了遠勝於肉眼所見之物,他藉著信心得到了對基督的屬靈看見。信心有鷹一般的眼,能看見極遠之處,不僅能從當下可見的事物中汲取安慰,更能從長遠的未來中汲取安慰。跨越那漫長的時間距離,亞伯拉罕仍能看見基督的日子。這在某種程度上能滿足我們:以弗所書一章18節:「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靈魂或心思的眼睛就是信心,沒有它,我們就是瞎眼的,不能看見遠處(彼得後書一章9節)。它能看見過去、現在與未來的事。過去:加拉太書三章1節:「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基督並非在加拉太被釘十字架,而是在耶路撒冷。這並非指圖畫或十字架像,因為在那些早期日子裡,他們並不繪製所敬拜的對象,而是將其擺在他們的信心面前。信心的領悟是如此清晰且有力,彷彿基督在他們面前演繹了那場血腥的受難,彷彿他們親眼看見了基督被釘十字架。不僅是現在的事,對於來世的事亦然。神:希伯來書十一章27節:「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基督在神的右邊。司提反在異象與狂喜中看見了這一點(使徒行傳七章51節)。但每一位信徒都藉著信心看見它。對於未來的事,如審判之日:啟示錄二十章12節:「我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神面前。」信徒對此確信不疑,並受到相應的觸動;亞伯拉罕就是這樣看見基督的日子。
- 信心並非建立在不可靠的基礎上,而是建立在確實穩固的根基上。享受固然更令人舒暢,但信心卻是確定的;眼見固然勝過信心,但信心卻是我們當下的力量、安慰與支撐。我們的不幸在於我們不是憑眼見而行,但我們的一種幸福在於我們憑信心而行;因此,信徒雖得安慰,卻尚未完全滿足。他的信心得到了滿足,儘管他的愛與渴望尚未滿足。因為信心建立在良好的保證上,即那不能說謊之神的應許;不僅如此,我們不僅有應許,還有信心所運作的憑據。這本於信,為要使應許定然歸給所有的後裔。然而世人認為凡不可見的皆不確實。對屬血氣的人而言,他們看不見的就等於不存在;他們認為應許不過像夢中金山,由此推導出的安慰不過是狂熱的幻覺。在世人眼中,沒有什麼比信靠與依賴不可見的安慰更荒謬的了:詩篇二十二篇7、8節:「凡看見我的都嗤笑我……他把自己交託耶和華,耶和華可以救他吧。」不虔敬的聰明人將信心的生活視為戲謔與笑柄。他們一心只顧現世;眼前的歡愉與誘惑對他們有最大的影響力。手中一點點小利,勝過對未來美好事物的最大應許:提摩太後書四章10節:「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我去了。」
但難道所有未來與不可見的事物都該被質疑嗎?我們對待神與對待人顯然不公。鄉下人會順服一位他們從未見過的君王。如果一個人給出承諾,他們會極其看重;他們能耐心等待人的保證,卻認為神的保證一文不值。他們能與海外的代理人交易,將全部家產交在一個從未謀面的人手中。然而,那無謬之神的話語在他們眼中卻毫無敬重,即便神願意賜下定金時亦然。
- 信心擁有某種程度的享受。並非一切都留待來世。我們是「同蒙基督的人」(希伯來書三章14節);是「蒙恩的人」(提摩太前書六章2節),即藉著基督得救的人。基督徒藉著信心,在此刻便擁有他將來藉著眼見或完全享受所能擁有的一切。他們現在相信,那時便領受;他們現在擁有開端,那時便得著成全。
教義四:凡有信心的人,若未得見神的面,便不會滿足與知足。因為使徒正是為了這個緣故,才為那更美的境界而嘆息與渴慕。其原因如下:
- 那將來更美境界的卓越性。經文中以「眼見」來表達。我們將看見什麼呢?看見神與基督。看見神:哥林多前書十三章12節:「我們將面對面看見他,我們知道的,正如我們被知道的一樣。」至於基督:約翰一書三章2節:「我們必要看見他,因為他必如他真實的樣子顯現」;約翰福音十七章24節:「使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這榮耀是什麼?是他位格的卓越,是基督位格中神人二性的聯合:約翰福音十四章20節:「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他的人性是何等明亮。他們將看見羔羊的面,並親眼見證父神作為中保所賜予他的尊榮。我們將以何種方式看見?或是肉眼,或是心眼。(1)肉眼。我們的感官與靈魂一樣有其幸福;有榮耀的眼睛,也有榮耀的心思。「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約伯記十九章26節)。我們將看見那位救贖我們的位格,看見他為我們受苦時所取的人性。神對身體存有美意,將身體託付給靈魂,又將如此多的恩典託付給靈魂,他不會丟棄這外在的瓦器與器皿。(2)心眼的觀看或默想。那些沒有肉身的天使被說成是「常見我天父的面」(馬太福音十八章10節)。當我們說看見神時,並非指肉眼;靈體無法用肉眼看見;因此他是不可見的(歌羅西書一章15節)。「面對面」的看見與「知道一部分」是相對的。心思是最高貴的官能,因此必須得到滿足。那麼,這就是我們的幸福:用眼睛與心思看見神與基督;肉眼的看見為心眼的看見鋪路,心眼的看見為享受鋪路,而享受則帶來愛與喜樂,並伴隨著各樣的福樂。唉!如今我們對神的觀念遲鈍且低微,很少被其改變,也難以脫離肉體與世俗的私慾;如果我們能看見神在一切榮耀中的樣子,就再也沒有什麼是可怕的,也沒有什麼是能誘惑或吸引我們的了:約翰一書三章6節:「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我們現在很難得到那種足以防止嚴重且蓄意犯罪的對神的看見,但到那時我們將看見他,並變得更加聖潔,更像神。
- 我們藉著信心所嘗到的滋味,引導靈魂去仰望並渴慕完全的享受。藉著信心所領悟的滋味已是甘甜且令人神往,若藉著眼見來享受,又將如何呢?摩西最初的請求是:「求你顯出你的名」;後來是:「求你顯出你的榮耀」;如今我們幾乎不知道他的名,但那時我們將看見他的榮耀。基督已經告訴我們一點點,他看見了神,與神同在,且他自己就是神(馬太福音十一章27節)。這一點點並不能滿足,反而激發了我們想要知道更多的渴慕,特別是當這種知識與經歷結合時(彼得前書二章3節)。「若你們嘗過主恩的滋味。」這使靈魂開始渴慕更滿溢的澆灌,我們仍要竭力追求認識神(何西阿書六章3節)。
教義五:如果我們有信心,我們便可確信將來必能得見神的面。因為神不會讓那仰望並渴慕他所應許之事的靈魂失望;不僅仰望與渴慕,更為此勞苦、忍受各樣的不便,並甘願做任何事、成為任何樣式,只為享受這些蒙福的盼望。神難道會引誘受造物進入虛空的盼望,使其遭受巨大的損失與損害嗎?更明確地說:
- 是信心使我們思念眼見之事,或看重來世的事。當他們確信遠處的事物時,他們就擁抱了它們。聖經中通常提到人有兩種生命:動物生命與屬靈生命。動物生命是缺乏恩典的靈魂的生命,它使自己適應身體的利益:猶大書19節:「屬乎血氣,沒有聖靈的人」,他們追求世界的權勢與排場、地位的高低、財富、享樂、榮譽,或任何感官所喜悅的事物。我們的屬靈生命是一種使我們能為神而活、向他行動、以他的榮耀為主要目標、以他的恩寵為我們的福分與幸福的原則。這兩種生命分別由感官與信心所統治——動物生命由感官統治,屬靈生命由信心統治;因此,理性要麼被感官所貶低,要麼被信心所昇華與提升。感官將靈魂引向現世的享樂、榮譽與利益,信心則將其引向來世的關切;一切皆歸結於此,即外在的人與內在的人之區別。動物生命由今生的安慰所滋養,另一種生命則由來世的生命所滋養;參見哥林多前書二章14節:「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以及哥林多後書四章16節:「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那麼,是信心孕育了屬天的靈性;使人在行事、思想、支撐、談吐與期待上都變得屬天。信心不僅僅是給人一點點薰陶,而是讓人深深地浸透其中,並受洗進入屬天的靈性。
- 是信心預備我們去得見神;因為這是一種對福樂的預期,或對永恆境界的預先享受。因此,希伯來書十一章1節稱其為:「所望之事的實底」。神藉著信心訓練我們去得見神;我們首先憑信心生活,然後憑眼見生活。信心現在代替了異象,盼望代替了享受;它使我們的幸福在某種程度上成為現有的;雖然它對我們的影響程度不及榮耀的生命或異象,但它產生了相應的效果。榮耀的生命與任何苦難都不相容;但信心的生命使我們能安息在神與他恩慈的應許中,彷彿苦難不存在一般。當信心有功效與活力時,任何誘惑與恐懼都不能使我們偏離,我們在任何境遇中都帶著喜樂與歡欣跟隨主。期待雖不能像享受那樣強烈地影響我們,但在某種程度上確實如此:羅馬書五章3節:「在指望神的榮耀中歡歡喜喜。」榮耀的異象改變我們:約翰一書三章2節:「我們必要看見他,因為他必如他真實的樣子顯現,我們也必像他。」信心的看見也是如此:哥林多後書三章18節:「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前者消除罪,後者治死罪。
- 是信心賦予我們對眼見之事的所有權與資格;這是一份由基督的血所寫、由聖靈所印、由神所賜、由信心所接受的永生契約。印證、賜予與接受,使其有效且被批准。應許的繼承人被描述為那些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面前指望的人(希伯來書六章18節),所有在神的恩典中尋求庇護,並決心以神的方式追求它的人;也就是在行善中忍耐到底(羅馬書二章7節)。信心給予最初的同意,隨後由對這種幸福不斷且不懈的追求所證實。那些接待君王的人會看重他的隨從。戰場的勝利歸功於指揮戰鬥的將軍;因此,應許建立在信心之上,信心開啟並統治了整個事務。那麼,許多人憑著愚昧的自負去抓取,但在有信心之前並沒有資格,而那信心並非關於天堂的冷漠推測與死板觀點,而是活潑、運作的信心。如果我們最勤勉的關懷、最嚴肅的思想、最恆久且積極的努力沒有轉向這個方向,或者如果我們沒有相信到去珍視它,珍視到去尋求它,並將其放在首位,那麼我們就只是在談論永生,而沒有真正相信它(馬太福音六章33節)。這必須是我們偉大的目標,做一切事都要以永恆為目的:哥林多後書四章18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
教義六:凡有信心的人必須憑信心而行;因為信心在此被視為運作並顯明其自身。我們「行」,也就是我們「活」,因為在希伯來人的方言中,生命就是一種行走;我們必須在信心的能力與影響下治理並指導我們的生活。僅僅有信心是不夠的,我們必須憑信心而行;我們整個生活方式都受到信心的影響,並在基督的份上受到神聖靈的影響:加拉太書二章20節:「我活著就是基督……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這是活潑的信心。那裡提到憑信心而活,是指屬靈生命的原則;這裡提到憑信心而行,是指其目標與終點:那裡是指我們從基督那裡汲取能力;這裡是指我們在聖潔的實踐中向著天堂前進。簡而言之,行走意味著進步,從一個地方經過一條位於兩者之間筆直且踏實的道路,走向另一個地方。因此,我們藉著我們道路的能力與影響,從地上的狀態走向天上的狀態;我們的道路經過我們所被指派的一切境遇,以及我們所被要求的一切責任。
- 經過一切境遇。藉著榮耀與羞辱,惡名與美名,患難與順境(哥林多後書六章4-8節)。無論是被輕視還是被看重,始終惦記著我們通往天堂的偉大旅程。信心對一切都是必要的,這樣惡事就不會成為阻礙,好事也不會成為網羅。惡事:羅馬書八章18節:「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好事:提摩太後書四章10節:「因為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我去了。」
- 履行一切所要求的責任。我們始終在神與人面前保持無虧的良心(使徒行傳二十四章15、16節),存著這信心與盼望。
理由:
- 憑信心而行使人真誠,因為他只從神那裡期待獎賞,即便無人觀察他、無人稱讚他:馬太福音六章6節:「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是的,即便眾人都恨惡他、譴責他:馬太福音五章11、12節:「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這才是真正的真誠,當我們只以神為我們的發薪者,並認為他的獎賞足以彌補我們的損失與代價時。
- 它使人充滿活力與生氣。當我們考慮到在工作的盡頭,有永恆的喜樂生命要在天堂與神同享,我們就永遠不會後悔在屬靈生命中所付出的勞苦與代價: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8節:「常常竭力多做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腓立比書三章14節:「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對獎賞的價值與思想,為奔跑者增添了精神。
- 它使人警醒,不被感官的享樂所腐蝕,這些享樂容易喚回我們的思想,打斷我們的愛慕,使我們偏離工作,熄滅我們的熱心。一個憑信心而行的人,能將他的永恆幸福與這些轉瞬即逝、終將結束的享樂進行比較,並永遠離棄那些被這些享樂所欺騙的可憐靈魂。正如摩西:希伯來書十一章24、25節:「摩西因著信,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
- 憑信心而行會使人捨己;因為,眼中看著天堂,他知道自己絕不會因神而有所損失:馬可福音十章21節:「變賣你所有的……就必有財寶在天上」;同章29、30節:「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
- 憑信心而行使人安舒且自信;信徒在一切責任中受到鼓勵,在一切爭戰中變得勇敢,在一切患難中得到安慰。使靈魂平靜或勇敢,是信心或對神信實的信靠所做的偉大工作。對他而言,一個應許勝過世上所有可見的事物或感官對象;它能比任何事物更有力地促使他離棄一切世俗的享樂、財產與希望:詩篇五十六篇4節:「我倚靠神,我要讚美他的話;我倚靠神,必不懼怕。血氣之輩能把我怎麼樣呢?」保羅亦然:使徒行傳二十章24節:「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聖靈在各城裡向我指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我對這些事毫不在意。它使我們堅定。你們是否經過深思熟慮才定下這些盼望,難道你們要退縮,在追求它們時變得懈怠嗎?你們在通往天堂的路上走了這麼遠,難道要開始回頭看,彷彿要改變主意嗎(希伯來書十章39節)?使徒說,腓立比書三章13節:「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世界與肉體是我們背後的事物;當我們初次仰望屬天事物時,我們就已經背對它們了。天堂與剩餘的責任是我們面前的事物;如果我們失去了冠冕,我們就永遠失去了自己。
應用:這顯示了神的子民比屬血氣與未重生之人所擁有的優勢。神的子民憑信心而行,以對抗當下缺乏眼見的狀態。世人是如何行走的?他們不憑信心,因為他們沒有信心;也不憑對天堂的眼見,因為他們不在那裡,且若繼續如此,永遠也不會在那裡。所以他們既無信心也無眼見;那麼他們靠什麼活著呢?他們靠感官與幻想活著:就現世而言靠感官;就來世而言靠幻想與虛妄的自負。他們活在罪中與虛妄的享樂中,卻仍希望得救。在這裡,他們憑眼見而行,但並非使徒所指的那種眼見;他們必須有感官可見的東西——土地、榮譽、享樂;當這些東西消失時,他們就陷入黑暗,一無所有。但基督徒卻永不落空,無論他的境遇如何。假設神使他陷入貧困,沒有產業可依,沒有房屋可住,但他仍有應許中的基業:詩篇一一九篇111節:「我以你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且「神是他的居所」(詩篇九十篇1節)。自己手中滿滿的積蓄,對他而言,遠不如神的全能(創世記十七章1節)那樣供應充足。那是他的倉庫。但他偉大的幸福在於來世;那裡是他所有的希望與渴望,他看待其他的應許,僅僅是為了那個目標。
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哥林多後書五章8節。
在這節經文中,使徒重複了他在第6節所說的話,並有所擴充。這裡要注意兩件事:
- 他對眼見的確信,或對未來蒙福狀態的確信:θαρροῦμεν,我們坦然無懼。
- 他對眼見或那蒙福狀態的偏好或看重,勝過當下的狀態:εὐδοκοῦμεν μᾶλλον,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這裡有兩件事:
[1.] 他願意放棄什麼——「身體」。我們願意(ἐκδημῆσαι)離開身體。
[2.] 他選擇並偏好什麼——ἐνδημῆσαι,與主同住,與主基督住在同一所房子裡;他認為這勝過留在身體裡。
讓我們稍微解釋一下這些情況。
首先,他對最終必能得見神之面的確信。「我們坦然無懼。」這裡有兩種確信:(1)信心的確信;(2)把握的確信,或對我們自身份額的確信。兩者在此都值得關注。(1)信心在某種程度上產生了這種離開身體、享受屬天生命的意願,並能安然地將時間與方式交託給神。信心在任何有活力的地方,都會在那些憑信心生活的人心中產生一種神聖的膽量,使我們敢於為神承擔任何事,不懼怕任何受造物的權勢與偉大;甚至連死亡本身也不懼怕。(2)對我們自身份額的把握,更大大增強了這種確信與神聖的膽量,當我們確知我們的結局將是榮耀的,當我們離開身體時,我們將與主同在。我們得救的盼望並非不確定。
其次,他偏好並選擇未來的狀態勝過當下的狀態;εὐδοκοῦμεν μᾶλλον,我們認可它,我們更喜歡它:羅馬書十五章26節:「馬其頓和亞該亞人樂意(εὐδόκησαν)湊出捐項」;同章27節:「這固然是他們樂意的」;同樣的詞也見於馬太福音十七章3節。所以這裡我們寧可選擇,並且無限地更樂意將這身體留在這裡,離開並死去,以便藉此方式回到我們在天上的家與福樂中。因此,信心不僅驅散了對死亡的恐懼,更在我們心中點燃了對死亡的神聖渴望;因為我們翻譯為「更願意」的詞,意為「更喜歡」或「更樂意」。
共有四點:
- 我們在來世的幸福在於與主同在。
- 一旦靈魂離開身體,我們就與主同在。
- 聖徒選擇這種狀態,是因為它比住在身體裡更令他們喜悅。
- 這種意願、渴望與選擇,來自於對更美境界之真實性以及我們自身份額的確信。
- 我們在來世的幸福在於與主同在。這一點在第6節中已部分觸及;我只想再補充幾點思考。這必然是如此;因為這是惡人被剝奪,卻應許並賜給敬虔之人的福分。惡人被剝奪:約翰福音七章34節:「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也就是說,若如此生活、如此死去,他們沒有許可,沒有資格去基督所在的地方;樂園對他們是關閉的,但藉著福音的應許,它對神忠心的僕人是敞開的:約翰福音十二章26節:「我在哪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基督不會永遠在天上而沒有我們。正如約瑟帶領他的兄弟去見法老,基督也將帶領我們去見神。惡人在今生不渴望基督的陪伴,因此他們被正義地排除在基督所在之處;但敬虔之人被訓練去仰望、渴慕並等待這一刻,那時他們將來到神面前。
理由:(1)因為那時我們將得見他,並與他有直接的交通,我們的幸福將直接從他流出,無需任何媒介:使徒行傳三章19節:「那安舒的日子就必從主面前來到」;對比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9節:「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永恆的幸福是藉著基督面容的完全啟示賜給選民的,啟示錄二十二章4節:「他們要見他的面。」而基督的面容本身就是對惡人施行報應的原因:啟示錄六章16節:「向山和岩石說:『倒在我們身上吧!把我們藏起來,躲避坐寶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基督的面容產生強大的影響,無論是恩典的方式還是懲罰的方式。在他肉身的日子裡,我們在這兩方面都有過證明。主轉身看彼得,那目光融化了他的心(路加福音二十二章61節)。當大祭司的僕人來攻擊他時:約翰福音十八章6節:「耶穌對他們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但在天堂,我們只需看見基督的面,就足以使我們幸福:「在你面前(或譯:在你面容中)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篇十六篇11節)。享受神直接的同在不像世上的喜樂,那既不能餵養也不能充滿人;但在看見他時,我們將得到完全的滿足與圓滿的福樂。神的兒女渴望在神的典章中看見神:詩篇二十七篇4節:「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我仍要尋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他的榮美,在他的殿裡求問。」大衛在禱告中只關心並懇求這一件事;這件事是什麼?不是他能穩坐王位,因為那首詩寫成時他似乎尚未受膏(七十士譯本在標題中增加了「在受膏之前」),而是他能享受與神每日頻繁交流的甘甜樂趣,他能瞻仰神的榮美;所以詩篇四十二篇2節:「我的心渴想神,就是永生神;我幾時得朝見神呢?」大衛無法忍受被隔絕在神的同在之外。現在,如果對在這些鏡子中看見神有如此巨大且渴慕的願望,而這些鏡子中只能看到他極少部分的榮耀,且帶有任何安慰與滿足,那麼當我們直接面對面看見他時,又將如何呢?如果神現在所賜予的那一瞥已是如此榮耀,當他向他的子民完全顯現,面對面看見他時,又將是何等光景。
(2)因為那時我們將與他交通,沒有阻礙與分心。在這裡,肉體的需要佔據了我們大部分的時間:路加福音十章41節:「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今生需要我們進行許多服事與勞作。除了罪惡的分心,還有許多世俗的事務來轉移我們;但那時,看見神是我們的工作,也是我們的工價;研究羔羊面容中的神學是我們的事業與福分:約翰福音十七章24節:「使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在天堂,我們恆久的工作就是讚美與敬拜基督裡的神。困難與分心被除去了,我們現在所攜帶的那團肉體到那時將不再是我們的重擔:哥林多前書六章13節:「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本性呼喚這些東西,在今生它們是絕對必要的,但那種必要性與用途將會停止;屬靈的身體將不需要其他的供應,也不會讓我們從事除了愛神、取悅神與服事神之外的其他工作。我們所看見的一切事物,將比現在可能留下的印象更甘甜、更生動、更有力,因為我們將更了解它們,並有更多的閒暇來專注於它們。
(3)我們與他的同在將是永恆的。我們相聚後將永不分離: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7節:「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惡人也將看見基督,因為他們必須站在他的審判台前;但他們看見他將是他們的羞愧:啟示錄一章7節:「眾目要看見他,連刺他的人也要看見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哀哭。」但敬虔之人看見他將是他們的安慰:約伯記十九章26節:「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
「我必看見他。」一方將視他為審判者,另一方則視他為救主;然而最主要的區別在於,前者只能暫時看見他,隨後便要被逐出他的面光:馬太福音二十五章四十一節:「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關於「虧損之刑」(poena damni)與「感官之刑」(poena sensus)孰輕孰重,歷來多有爭論;我無法斷定這類細微的議題。感官的痛苦源於神的忿怒;良心則反思我們所失去的;這兩者的施加者不可同日而語。但另一方面,所失去的對象更為重大,因為所失去的乃是神自己;而受苦的則是受造物。但我確信,那種失落感將遠超我們今日所能領會。現今我們不看重與基督的相交,我們還有其他事物來娛樂靈魂;現今沒有肉體的享樂來減輕或轉移我們對失落的感受;除了對自身愚昧與悖逆選擇的懊悔記憶外,一無所有,這將永遠折磨我們;然而,若能被接納進入基督的面光,並永遠與他同住,那是何等大的福分!
(四)我們所見、並與之同在的那位,是我們最好的朋友。他就是耶穌基督,他是我們生命的生命,是他子民全部的福樂;只要教會沒有他,就無法得到完全的滿足。當新婦看不見她所許配的那位時,她還能珍視什麼?當丈夫不在時,有什麼能讓妻子喜樂?當他們缺乏那與靈魂緊緊相連的基督之同在時,還有什麼安慰可言?當教會還在世上時,她聽聞許多關於基督的事;他在聖道與聖禮中顯然地擺在他們眼前,但我們並未面對面看見他,我們並未享受他的同在或他直接的擁抱。教會被留在地上,但基督已被接到天父那裡;我們現在信他,現在雖不得見他,卻因他而喜樂,彼得前書一章八節。但當我們看見他,看見他在我們的人性中顯出榮耀,並藉著看見來享受他時,我們將會何等愛他!傳聞與報導無法傳達這種親身經歷所帶來的知識,正如約翰福音四章四十二節所言:「現在我們信,不是因為你的話,是我們親自聽見了。」這裡的看見只是二手資訊,正如示巴女王在列王紀上十章十七節所言:「我在本國裡所聽見論到你的事和你的智慧,實在是真的;不過我先不信,及至我來親眼見了,才知道人所告訴我的還不到一半。」我們相信聖道中關於基督的報導;但當我們親眼見他時,將會發現那預言不過是片面的,人所告訴我們的還不到一半;然而,看見之所以更為寶貴,是因為信心先行;我們曾信他是救主,如今我們親自發現他確實如此。西面抱著基督時是何等喜樂:路加福音二章二十九、三十節:「主啊,如今可以照你的話,釋放僕人安然去世,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
(五)我們將與他同在的地方與同伴。那地方是榮耀的;諸天之上必容納他,使徒行傳三章二十四節。地不是他榮耀身體的合適居所,也不是我們在他榮耀狀態中與他交通的地方。我們將在那裡,就是神居住的地方,也是他定意向其子民顯現自己的地方,我們將永遠留在主的僕人中間:希伯來書十二章二十二、二十三節:「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裡有千萬的天使,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這是一群精選的同伴,從世界中被揀選出來,成為他恩典的對象。我們將永遠居住在這個靈魂的議會中。
應用:讓我們常思想這蒙福的狀態;與主同在,在聖徒中間,被召到天上作為他榮耀的見證人,這是何等的事。示巴女王論到所羅門說,列王紀上十章八節:「站在你面前的僕人是有福的。」那些站在主面前、看見他榮耀的人,更是有福。撒該因身材矮小,在地上擠著要看基督,便爬上了桑樹。博士們從東方來,要在馬槽裡看他。我們在世上的重擔,就是肉體的幔子與天上的雲彩隔絕了我們與基督,我們與他之間有一道深淵,非死不能跨越。基督離我們遙遠,因此我們的仇敵常問我們:「你們的神在哪裡?」但當我們在他懷中時,我們就能說:他在這裡;這就是我們所愛的那位;這就是我們所信靠的那位。那時,我們的救贖主將永遠在我們眼前,提醒我們他為我們所買贖的恩典;我們將盡可能地靠近他;我們住在他的家族中,留在他的家中。大衛羨慕那些在會幕旁築巢的燕子。他告訴我們,詩篇八十四篇十節:「在你的院宇住一日,勝似在別處住千日。」如今你們將永遠在寶座前,仰望耶穌,以至於靠他而活。這看見將使你們的心靈狂喜並滿足。三個孩子在火窯中走得安然,因為那裡有第四位,就是像神兒子的那一位。如果基督在那裡,火窯也是舒適的地方,那麼當基督與我們永遠在那裡時,天堂又會是何等光景?再者,這種同在為享受鋪平了道路。這不僅僅是單純的看見與推測;我們是與基督同作後嗣,羅馬書八章十七節。我們將像他,活在同樣的狀態中,分享同樣的榮耀。僕人可以站在君王的面前,但君王不會讓跟隨者成為他們的同儕,與他們共享同樣的榮耀。所羅門只能向示巴女王展示他的榮耀,但基督將榮耀賜給我們去享受: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三十節:「你們可以在我國裡,坐在我的席上吃喝。」大衛能向朋友展現的最大愛心,就是准許他們坐在他的席上:撒母耳記下九章七節:「你必常在我的席上吃飯,」他對米非波設如此說;對巴西萊也是如此。「他讓他騎上自己的騾子,使他坐在自己的寶座上,」列王紀上一章三十三、三十五節。基督對待我們也是如此;我們坐在他的寶座上,我們在他的席上享用無雜質的喜樂。我們比亞當的處境好得多!亞當在伊甸園,我們在天上;亞當在那裡與地上的走獸為伍,我們與神和他的聖天使同在;亞當被逐出伊甸園,我們永不被逐出天堂。世界若不給我們容身之處也無妨;他們多次將我們趕出去,但基督必將我們接到他自己那裡。再者,如果基督的同在是我們幸福的一大部分,讓我們更以它為樂。我們在聖禮中享受他的同在;這就是天國在人間的開始。因此,讓我們在此開始我們的親密關係。
教義二:靈魂一離開身體,便立刻與主同在。
這是證明分離的靈魂一離開身體,便享受福樂與榮耀最清楚的經文之一。世上有許多人沉溺於感官,以至於無法相信未來的事,他們要麼質疑靈魂的不朽,要麼——作為邁向質疑的一步——主張靈魂會沉睡;這一切都是因為他們將靈魂想像成與身體緊密相連,以至於沒有身體就無法行使功能與運作。那些否認靈魂存在,或否認身體毀壞後靈魂仍存留的人,我現在不予處理;但對於那些承認靈魂存留,卻認為它處於深沉睡眠中,對善惡毫無知覺的人,我必須指出這種觀點的謬誤,否則我所說的一切都將徒勞。因此,我將處理以下三點:
- 靈魂與身體是截然不同的。
- 靈魂離開身體後,仍能存活並行使運作。
- 聖徒的靈魂確實如此。
- 靈魂與身體是不同的,它不僅僅是血液的活力,這點從聖經、理性與經驗中顯而易見。在聖經中我們讀到,當人的身體被組織與塑造後,「神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創世記二章七節。
[1.] 人的生命與這團血肉之軀是不同的東西;身體被劃分為手腳、頭腹、肢體、骨骼與筋腱。而人的這種生命,無論是什麼,它是一種包含理性、理解、意志或反對能力的生命:「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翰福音一章四節。它不僅使這血肉活過來,還能隨己意進行論證與選擇——這是一種內含光明的生命。它在性質上與身體不同,是一種非物質的實體,不像身體那樣可以分割成各個部分,因為它是靈,不是像身體那樣由物質所造。身體是用地的塵土造成的,因此它可以分解為其原始狀態,但靈魂是神直接從無中創造的。因此聖經說,傳道書十二章七節:「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這裡描述了身體在物質成因上的最初與最終狀態,而靈魂則描述了其存在的種類。它是一個靈,或非物質的實體;它的創造者神賜下了它;他也塑造了身體,但在一般的生殖中並非如此直接。我們的肉身之父與我們靈魂的父是有區別的,希伯來書十二章九節。並且在它的歸宿上;當身體歸於塵土時,靈魂歸於賜它的神。當物質與被動的部分與那內在且主動的運動原則分離時,聖經告訴你兩者各自的下場。物質部分再次分解為塵土,但靈魂歸於神。因此聖徒將其交託:使徒行傳七章五十九節:「他們正用石頭打的時候,司提反呼求說:『求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
[2.] 它在支撐上是不同的。身體由外在的媒介與受造物的幫助所支撐,但靈魂無需媒介,直接由神自己的手與大能所支撐。身體靠外在的每日供應來修補。正如它是從地而出的,它的食物也是從地而出的,詩篇一百零四篇十四節,衣服也是;但靈魂不需要這些東西。
[3.] 它在運作上是不同的。靈魂有某些完全獨立於物質的運作,如理解與意志,因為這些運作也適用於沒有身體的神與天使;身體中沒有適當的器官來行使這些運作,不像視覺靠眼睛,聽覺靠耳朵;不僅如此,它理解的對象不僅是藉由感官事奉所接收的肉體事物,還有屬靈的事物,如沒有身體的神與天使。它還能反思自身;因此它有其專屬且獨特的運作;所以它並不依賴身體。
[4.] 它在軟弱與完美、快樂與痛苦方面與身體不同。
(1.)關於軟弱與完美。靈魂不會隨身體而毀滅與衰退;當身體垂頭喪氣、衰弱不堪時,靈魂卻安好且歡欣,甚至比以前更好。身體有不同的時間週期,超過這些週期,就不可能再增加一肘或一根頭髮的身量。但靈魂卻不斷向其完美成長;歲月雖帶來許多軟弱,卻增加了智慧,約伯記三十二章七節。是的,靈魂在最軟弱時反而最強;臨終的基督徒在身體軟弱時展現了最高的卓越,當自然生命最少時,恩典生命的表達卻最榮耀:哥林多後書四章十六節:「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
(2.)關於快樂與痛苦、喜樂與安慰。當身體的一切喜樂消失時,靈魂的喜樂卻擴大了;正如殉道者的身體在刑架上受折磨時,他們的靈魂卻充滿了內在的凱旋,他們的安慰,哥林多後書一章五節:「也藉著基督多得安慰。」當他們的肉體被燒焦時,他們的靈魂卻得到更新。
[5.] 它們在神所給予的命令上是不同的。基督命令我們「不要為身體憂慮」,馬太福音六章二十五節;但他從未命令我們不要為靈魂憂慮:反而恰恰相反:申命記四章九節:「你當謹慎,殷勤保守你的靈魂。」人之所以犯下大錯,是因為他們縱容身體而忽略靈魂,他們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保持身體的健康狀態,卻從不關心靈魂,而靈魂是神更直接賜給他們的,帶有他形象最生動的特徵,且能承受他的幸福。
- 靈魂不僅與身體不同,而且在離開身體後仍能存活並行使運作。有許多理性的論據可以證明這一點,但讓我們考慮聖經,這對基督徒來說應該已經足夠。它能這樣做,從保羅的表達中顯而易見,哥林多後書十二章二、三節:「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裡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如果保羅持這種觀點,即靈魂與身體分離後便失去一切知覺,那麼他一定能確切知道他的靈魂在這次被提期間仍留在身體內,因為根據這種假設,只有在這種狀態下,他才能看見並聽見他所看見與聽見的事。而那個證明可能性的論據也不容小覷,其中提到,死亡不能使我們與基督裡的愛隔絕。因此,靈魂生活在一種能享受他的狀態中,在對他愛我們的感知中,以及我們對他的愛中。
- 聖徒的靈魂不僅能離開身體存活,而且確實如此,並且一離開身體就立刻與主同在。我將從聖經中的這些細節來證明這一點。
[1.] 從路加福音二十三章四十三節:「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這是對悔改的強盜說的,對他說的話也將成就在所有信徒身上;因為基督對他所應許的,是作為一個悔改的信徒應許給他的,而屬於一個歸正者的,在同樣情況下也屬於所有人。因此,如果他的靈魂在死亡當日被遷入樂園,我們的也將如此。現在,樂園要麼是地上的,要麼是天上的;不是前者,因為它已不存在,被洪水毀壞了。如果它還存在,分離的靈魂在那裡做什麼?那是亞當在無罪狀態下的合適地方,他有身體與靈魂,且要吃園中樹上的果子。樂園指的是天堂,保羅在靈裡被提到那裡,他稱之為樂園與第三層天,哥林多後書十二章四節。所有信徒一旦跨越了障礙,克服了現今世界的誘惑,就會在那裡:啟示錄二章七節:「得勝的,我必將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好了,強盜不在那裡,就他的身體而言,那是隨人處置的,但他的靈魂在那裡。他何時在那裡?今日。這並非要在千五百年或兩千年後才開始的福分。這是對他「何時」的回答。悔改的強盜祈求基督進入國度時紀念他;基督表明他不會將他的希望推遲那麼久,他的願望將在當日實現;它不會被延遲到許多天、幾個月或幾年之後,而是今日。你要立刻享受你的願望。
[2.] 第二處經文是:腓立比書一章二十三節:「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與基督同在就是進入天堂,因為「基督坐在神的右邊」,歌羅西書三章一節。使徒這話並非就他的身體而言,因為身體在離世後不能立刻與主同在,直到末日復活,而是就他的靈魂而言。他的靈魂所進入的這個狀態,若與他在今生所享受的狀態相比,確實好得無比,是的,即使你考慮到生命的終結與用途;然而,他離世與基督同在,更值得選擇,更應被優先考慮。你會說,留在這裡事奉神,難道不比離世更好嗎?如果是這樣,那是在靈魂既不認識也不愛基督的狀態下;若與主同在卻不能享受他的陪伴,又有什麼益處呢?現今的知識、事奉、品嚐、經歷,勝過一種沒有任何理解與意志的愚鈍昏睡狀態。對一個蒙恩的人來說,醒著比睡著好,為神努力工作比閒著什麼都不做要好,運用我們的能力與官能比躺在無知覺的狀態中要好;如果這是真的,保羅若身體在墳墓中腐爛,靈魂卻無法享受神,那對他來說將是更糟的。那種使他選擇傾斜的幸福是什麼?是減輕現今的勞苦與受苦嗎?神的子民,那些完全將自己交託給神的人,往往更看重他們現今對神的事奉與享受,儘管伴隨著巨大的勞苦與受苦,勝過他們自己的安逸。如果保羅在離世後被貶入一種愚鈍的睡眠狀態,沒有任何榮耀或享受神的能力,他絕不會陷入兩難。在神的同在中,即使是最受苦的狀態,對他的子民來說也比沒有他而有的最大滿足更甜美;如果你不與我們同去,就不要把我們從這裡領上去。在曠野與神同在,勝過在迦南卻沒有他。確實,若為了進入一種沒有品嚐與知覺的狀態,而渴望離世,離開我們在靈魂中感受到神與基督那不可言喻且榮耀的愛,那是荒謬的。
[3.] 下一處是,彼得前書三章十九節:「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魂聽,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有許多男女的靈魂曾輕視主的恩典,現在如同在監獄中一樣在地獄裡。他們的靈魂不會歸於無有,也不會像身體那樣死亡,而是一旦與身體分離,就去到他們受苦的地方與狀態,即「監獄」中,那是他們永恆監禁的地方。所以路加福音十六章二十三、二十四節:「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神懲罰的傾向並不比賞賜的傾向更強;如果惡人一死就處於他們最終的狀態,聖徒在離世後也立刻處於他們的幸福中。另一方面,希伯來書十二章二十二節:「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人的靈魂,脫去了身體,來到這些地方。如果他們只是躺在沉悶的睡眠中,沒有任何生命、視覺、喜樂,或對神任何愛的行動,這些話怎麼說得通呢?現今的睡眠對聖徒來說是一種負擔,因為它中斷了他們的事奉,儘管這是身體必要的休息。
[4.] 那個論據也證明了這一點,歌羅西書一章二十節:「既然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他指的是選民的普遍性,無論是已經得榮耀的還是仍在地上的。這不能指天使,因為他們從未犯罪,因此從未需要和好,只是在恩典中被堅固,並被置於犯罪的可能性之外;因此,在天上與神和好的,就是那些在信心裡離世的敬虔人的靈魂。
[5.] 那處經文也證明了這一點,路加福音二十章三十七、三十八節:「至於死人復活,摩西在荊棘篇上稱主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就指示明白了。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因為在他那裡,人都是活的。」撒都該人否認靈魂的不朽,也否認身體的復活,並說此後沒有生命狀態。基督用一個著名的論據反駁了這兩者:「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因為在他那裡,人都是活的。」這些話是摩西在他們去世後說的;不是「我曾是」,而是「我是」亞伯拉罕的神。神在他們去世後說他仍然是他們的神;因此那些離開世界的人過著另一種生活。義人的靈魂已經在神的手中,他們的身體必藉著神的大能復活並與靈魂聯合。
[6.] 我的下一處經文是,路加福音十六章九節:「我告訴你們,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那「無用的時候」是什麼?不是指審判中的定罪,因為那種判決是無法逃避或撤銷的;因此,它是指死亡的時刻:那時我們被接到永存的帳幕裡,而我們永恆的居所就是天堂。
[7.] 最後,從路加福音十六章二十二節:「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亞伯拉罕的懷裡指的是天堂,地獄與之相對;並解釋說:「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躺在懷裡是一種宴席的姿勢,如馬太福音八章十一節,這是愛的一種更強烈的表達,因為在宴席上,最受寵的門徒躺在主要人物的懷裡;馬太福音十三章四十三節:「那時,義人在他們父的國裡,要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巴西流告訴我們,四十位殉道者在一個寒冷的霜夜被赤身露體地暴露在外面,準備第二天被燒死,他們用這個考慮互相安慰:夜晚是寒冷的,但亞伯拉罕的懷裡是溫暖舒適的;這只是忍受一個夜晚,我們將不再感到寒冷,而將永遠幸福。好了,這裡有適合這種情況的證據。在未來的事上我們是懷疑的,對於靈魂的狀態我們在很大程度上是無知的;因此神在他的聖道中向我們揭示了這些事。
應用一:好了,這對於那些現在為神努力工作的人來說,是巨大的安慰;你們得到更新與安息的時候近了。
二:用來支持我們對抗死亡的恐懼。在殉道中,如果你被殺,劍只是一把打開門的鑰匙,讓你立刻與基督同在;如果被勒死,動物生命被熄滅,好讓屬天的生命開始;如果被燒死,那是乘著火車去天堂。總而言之,「死亡不能使我們與基督裡的愛隔絕,」羅馬書八章三十八、三十九節。雖然我們死了,靈魂仍有能力愛神,並被他所愛。
三:用來支持我們在疾病的痛苦中。這不過是再忍受一點痛苦,轉眼之間,在眨眼之間,你將與神同在。天使會帶你到基督那裡,基督會將你呈現給神,那時你將享受永恆的安息。
四:這是對臨終者的安慰。將你們的靈魂交託給神;正如司提反,使徒行傳七章五十九節:「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有一位救贖主準備接收你;天堂將是你的居所,神將永遠是你的幸福與份。
教義三:聖徒熱切渴望並選擇這種與主同在,認為這遠比留在身體裡更令他們喜悅。
- 這件事本身是真實的,即與主同在遠比留在身體裡好得多;並將充分補償與他分離的缺憾。神恩慈的同在勝過肉體的生命:詩篇六十三篇三節:「你的慈愛比生命更美好。」正是這一點賦予了生命本身的價值,沒有它,生命就幾乎沒有價值。唉!如果理性靈魂不能愛、認識並享受神,我們該拿它做什麼?什麼!只用它來為身體服務嗎?那不過是像一種更高貴、更聰明的野獸一樣行事。沒有神,生命就不是生命;當我們為他而活,享受他與他的愛時,我們才真正活著。現在,如果他恩慈的同在比生命更寶貴,那麼他榮耀的同在又當如何呢?腓立比書一章二十一節:「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基督徒不會因死亡而失去什麼,但他因與基督同在而獲得了更多。二十三節:「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我們在此所能達到的最優質的滿足,即使是屬靈的,與聖徒將來所享受的那種蒙福狀態相比,也毫無比例可言。既然事物本身存在如此大的不對稱,我們的渴望與選擇也應如此;因為我們必須根據事物的性質或價值來判斷並受其影響,否則我們不僅是不理性的,而且是虛偽的,竭力逃避我們宣稱是我們幸福的東西。
- 一個不愛基督勝過愛自己的身體、生命或任何世俗事物的人,不是真正的基督徒。這是基督的條件之一,路加福音十四章二十六節:「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為了基督的緣故,一切都必須被踐踏,否則他的心對他就不真誠。選擇地上的勝過天上的,優先考慮現今的事物勝過基督,將我們的幸福固定在這裡,這些事情與我們與神立約的誠實是背道而馳的。我們對基督同在的評價應該如此之高,我們對它的愛慕應該如此之大,以至於我們不應為了任何世俗的好處而交換我們對它的權利或希望。如果神給你地上的健康與財富,你就不再尋求其他的幸福;這是錯誤的。
- 正如他不能成為一個真實且健全的基督徒,也不能履行基督徒的職責,如果他沒有這種精神的架構與體質。
[1.] 不會為基督冒險生命:希伯來書十二章四節:「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除非願意與主同在勝過留在身體裡。
[2.] 不會為基督運用生命,也不會為了永恆而活,除非他一直仰望並渴望這種幸福的改變:創世記四十九章十八節:「耶和華啊,我向來等候你的救恩。」彷彿他一生都在等待這一刻。只有那些視天上的生命勝過世俗生命,並據此等待與準備的人,才過著屬天的生活;是結局使過程變得甜美。
[3.] 也不能安然地放下或交出生命。大多數人對改變的預想是痛苦的,因為他們不願意與基督同在勝過留在身體裡;因此,他們遠離了他們在理論上稱為幸福的東西,當他們真正來到享受它的時候,卻認為自己毀滅了。
[4.] 有許多事情邀請我們渴望與基督同在,正如許多事情向我們展示為什麼我們對留在身體裡不滿意。當我們留在身體裡時,我們住在一個邪惡的世界,加拉太書一章四節,這是一個充滿罪惡、網羅與煩惱的地方。但關於這一點,請參閱本章第四節。
應用:讓我們都保持這種心境與精神架構,寧願離開身體,與主同在。幾乎所有人都會在言語上優先考慮來世,而實際上卻完全忽視它,並優先考慮今生的肉體享樂,對世界的虛空與煩惱大聲疾呼,卻又將心放在它上面,愛它勝過愛神與來世。神的兒女不常比較留在身體裡與與主同在之間的區別;他們在這裡紮根太深。對今生的渴望對我們來說是非常自然的;但如果它使我們遠離這些屬天的美善事物,並削弱我們對真正生命的評價,它就應該受到抑制與治死,並被歸入其應有的順序與位置。因此,我們非常有必要經常重溫這些思想,正確判斷今生與來世,並在神樂意讓我們留在這裡期間,虔誠地使用地上的美善事物;但始終要心繫家鄉,並保持我們的心不斷地呼吸著屬天的事物。
我有兩件事要勸勉你們:
- 更節制地使用肉體生命的享樂。
- 讓你們對基督的愛更強烈、更熱切。
一、對於肉體生命的享樂,務要節制。那些過度關懷與愛戀肉體的人,往往忽略了靈魂,並使自己無法產生屬天的渴望與動力;他們在禱告中無法實踐這些渴望。彼得前書四章 7 節說:「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他們也容易受到撒但的試探:彼得前書五章 8 節說:「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因此,除非有極大的節制,並少去沾染世俗的享樂,否則他們便無法適應基督徒的爭戰: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 8 節說:「但我們既然屬乎白晝,就應當謹慎,把信和愛當作護心鏡遮胸。」我們若不節制,就無法活潑地操練信心與愛心,也無法期待來世的福分:彼得前書一章 13 節說:「所以要約束你們的心,謹慎自守,專心盼望……。」當我們將理性出賣給私慾與食慾,並沉溺於肉體的歡愉與世俗的虛榮,諸如珍饈美味、昂貴衣飾、運動、戲劇與賭博,我們的心靈對於屬天之事便會產生一種奇特的遺忘與麻木。基督徒期待從主面前得著舒暢的日子;但這些人卻只想在此世尋求舒暢。醉酒者在滿足口腹之慾中尋求舒暢;懶惰人厭惡工作,只想在此世安逸;虛浮的人必須讓感官得到刺激與滿足;虛榮、排場、運動與消遣,成了大多數人生命中的主要事務與樂趣。
二、讓你們對基督的愛更加堅強、更加懇切;因為哪裡有愛,我們就渴望聯合與同在。若我們不追求那可能達到的最親密結合,這種愛不過是虛假的。如果我們愛一位朋友,他的同在是令人欣慰的,他的缺席則是令人苦惱的;正如大利拉對參孫所說:「你既心不與我同在,怎能說你愛我呢?」(士師記十六章 15 節)。如果我們愛一個人,我們就渴望與他在一起。
教義四:這種意志與選擇,源於對更美好境界的確信,以及我們在其中所擁有的份。
因為當靈魂對該事物,或對我們能否享受它感到懷疑時,我們寧願繼續留在肉體中享受世俗的幸福,而不願帶著下地獄的恐懼離開身體。
- 是信心產生了盼望,這是一種渴慕與期盼。因為信心是所望之事的實底(希伯來書十一章 1 節)。
- 是確據增強了這種盼望。要說服人們天堂是唯一的幸福並不難;但那是「你的」幸福嗎?雖然對卓越與合適性的認識可以激發那循序漸進的愛,但必須有對我們自身份額的認識,才能啟動我們的滿足與喜樂。在我們的名分尚未釐清之前,我們無法如此喜樂且歡欣地期待我們的改變。一個不確定自己將往何處去的人,處境是悲慘的。
應用:讓我們竭力追求這種確信,一種神聖且根基穩固的確信。因為,並非那些對永恆歸宿毫無憂慮的人處境最好,而是那些最無須憂慮的人。許多曾確信自己正直與安全的人,最終卻永遠失喪了;是的,甚至那些在教會中享有盛名的人也是如此:馬太福音七章 22 節:「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然而基督在下一節卻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路加福音十三章 25-26 節亦云:「及至家主起來關了門,你們站在外面叩門,說:『主啊,給我們開門!』他就回答說:『我不認識你們,不曉得你們是哪裡來的。』那時,你們要說:『我們在你面前吃過喝過,你也在我們的街上教訓過人。』」箴言十四章 12 節亦云:「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中,那些愚拙的童女完全指望能進入婚宴的房間,結果卻被關在門外。如今在地獄中的許多人,當初根本沒想到會到那裡去;這些人不僅是粗野的群眾,甚至包括那些在福音之光中生活、聽過義人與惡人區別的知名人士。
- 除了源於恆常、一致、捨己的順服之外,沒有真正的確信:馬太福音七章 21 節:「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約翰一書三章 18 節:「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以及羅馬書八章 5-7 節。
——《湯瑪士·曼頓全集》,《哥林多後書五章講道集》第十二講
- 我們被造並被差遣到這世上,其目的在於藉著恆久的順服,使我們能蒙神悅納,最終被祂接納並進入祂的榮耀中。思考我們為何而生、為何被差遣到這世上的目的,是有益的:約翰福音十八章37節:「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人必然是為了某個目的而被造,因為智慧的神不會徒然造物。那麼,人的目的是什麼?不是像石頭那樣填補萬物的數量;不是像樹木那樣只求長大、增加高度與體積;不是像野獸那樣只為吃喝、滿足食慾;也不是為了這地;目的總比手段高貴;我們不會用金鋤頭去挖掘鐵器。這地被造是為了作我們暫時的居所,而非我們是為了這地而生。神確實是為了祂自己造萬物:箴言十六章4節;羅馬書十一章36節:「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我們更是如此,因為我們擁有心智的機能,能認識祂、愛祂、事奉祂,並永遠以祂為樂。如今我們尋求祂,我們的一生就是一個歸向神的過程。我們在此世所得的對神的認識,不足以滿足靈魂,僅足以引導並激勵我們去尋求更多;凡認真思考自己目的的人,都會將此視為畢生的志業與日常的功課:約翰福音六章38節:「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
- 我們蒙救贖也是為了這個目的;因為我們是為了神而蒙救贖:啟示錄五章9節:「你……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蒙救贖歸於神,就是蒙救贖去事奉祂,被接納進入祂的恩惠、友誼與相通之中,恢復神對我們的主權,並恢復我們在享受天國時的幸福。基督首先平息了神的忿怒,並恢復我們事奉的道路,我們應當安穩地持守這條道路,直到領受工價:路加福音一章74至75節:「叫我們既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就可以在祂面前,終身坦然無懼地用聖潔、公義事奉祂。」
- 我們與神立約也隱含了這一點。在每一項聖約中,都有「給予與接受的比例」(ratio dati et accepti),即有所給予,亦有所要求:以賽亞書五十六章4節:「揀選我所喜悅的事,持守我約的人。」在那裡,持守祂的約,就是對其中所應許與提供的特權和恩惠提出要求。然而,除非我們揀選祂所喜悅的事,否則這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說,不是出於偶然,而是出於自願、審慎的選擇,進入順服的道路,在其中我們能蒙祂喜悅或接納;這是我們靈魂堅定的決心。我們必須面向天國,我們生命的趨向、目標與志向必須是為了神,行在祂的道中:羅馬書十二章1節:「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人因感受到神的愛,而將自己奉獻給神,在凡事上事奉祂、取悅祂。
- 由我們在聖約中的地位所產生的關係。我們與基督之間有丈夫與妻子的關係,何西阿書二章19節。妻子的責任就是取悅丈夫,哥林多前書七章34節。兒女與父親的關係,哥林多後書六章18節:「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兒女的責任就是取悅父母;這在主裡面是蒙悅納的,歌羅西書三章20節,這更是我們對祂盡責的典範。主人與僕人:以西結書十六章8節:「你與我立約,歸於我」;使徒行傳二十七章23節:「我所屬、所事奉的神」。那些只求取悅自己的人,行事為人彷彿自己是自己的主人,而非屬於神。我們的一切、我們所擁有與能做的一切,都必須是祂的,並以某種方式為祂所用。
應用一:責備那些一心只想取悅世人的人。他們的主要目的與範圍,就是為了得到世界的認可,在世上被接納。
- 這些人怎能履行基督徒的偉大責任,即取悅主呢?加拉太書一章10節:「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追求人的恩寵、贏得世界的掌聲,與聖徒那種核心的性情背道而馳,聖徒的偉大目標是不管世人如何評價,都要在神面前蒙悅納。有一種取悅人是為了造就他們:羅馬書十五章2節:「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哥林多前書十章33節:「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但若將取悅人的罪性、性情與情感作為我們的主要目標,則違背了在基督事奉中的真誠與忠心。當然,一個人不應當得罪他人,更不應當激怒他人的敗壞,但他最關心的必須是在神面前蒙悅納。
- 人的認可遠不如神的認可來得必要;祂的接納,以及良心對於我們在祂事奉中忠心的見證,勝過世人所能給予的一切恩寵、支持、掌聲或任何利益。選擇基督的認可,你就永遠得著了;選擇人的認可則不然。取悅神,誰是你的仇敵都無妨,箴言十六章9節。取悅人,神可能會向你發怒,摧毀你一切屬肉體的幸福,並拒絕給你永恆的幸福。取悅主,這是與人和睦的最佳途徑。
應用二:自我省察。這是你偉大的目標與終點嗎?
- 你的終點將由你的工作顯明。如果你在每一種關係、每一種境遇、每一項事務、每一種職業中,都致力於在神面前蒙悅納,並且始終將你自己和你所擁有的一切用於神,這就是你的志業,這就是你的追求;你始終在做祂的工作,如果有人問你:「你在做什麼?你在從事誰的工作?」你能夠誠實地說:「這是主的工作。」你是為誰學習、講道、交談、禱告?在所有的關係中是什麼在引導你?你是為了誰而蒙悅納?你是為誰而病或健康?哥林多後書五章15節:「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羅馬書十四章7至9節:「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是什麼促使你繼續進行任何事務?誰在你的事務中支持你?你能對神說:「神要我做的,我都在做」嗎?
- 如果這是你的目標,它將由你的慰藉顯明。一個人達到目標的程度,就是他獲得滿足與喜樂的程度:哥林多後書一章12節:「我們所誇的是自己的良心,見證我們憑著神的聖潔和誠實,在世為人,不靠肉體智慧,乃靠神的恩惠。」你不會因祂普遍的恩惠所帶來的結果而歡喜,而是因祂特殊的愛而歡喜:如詩篇四篇7節:「你使我心裡快樂,勝過那豐收五穀新酒的人。」
- 如果神的榮耀是你的目標,那麼任何境遇你都能忍受,只要你能享受祂的恩惠。人的不悅可以更好地承受;貧窮與匱乏亦然。你偉大的強心劑就是你在神面前蒙接納;損失也能更好地承受;正如大衛在洗革拉失去一切時,在耶和華他的神面前堅固自己;哈巴谷書二章1節:「我要站在守望所,立在望樓上觀看,看耶和華對我說什麼話,我可用什麼話向祂訴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