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篇講章
「因為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尋找一個家鄉。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但如今他們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希伯來書十一章14-16節)
在這些經文中,使徒證明了列祖因著他們恆常的見證,始終定睛於天國;無論他們走到哪裡,都在向世人宣告他們是客旅,是寄居的。他構建論證如下:凡是客旅和寄居的,都在尋找另一個家鄉。這並非他們所離開的家鄉,因為他們若願意,隨時都可以回去;但他們尋求的是另一個家鄉,即天上的家鄉。
我將簡要地剖析這些經文。
首先,使徒從他們的言語中斷定他們內心的傾向。由此我們可以觀察到:
教義:人所說的話,應當與其真實的想法一致。
謊言在任何地方都是卑劣的,在宗教事務上尤其如此。因此,我將說明:(1)謊言在任何情況下為何都是卑劣的;(2)在毫無實據的情況下,假裝自己治死罪並在神的道路上嚴謹自守,這種虛假的告白為何更是卑劣至極;因為這正是此處所論及的情況。
- 謊言在任何地方都是卑劣的。
[1.] 我們應當對鄰舍說實話,這是鄰舍應得的權利;因為言語是一種交易與往來的媒介,是人們彼此貿易的商品,因此從公義的角度來看,這商品必須是真實的。當你欺騙鄰舍,剝奪他的權利時,你就犯了竊盜罪;正如用偽造的金銀冒充真金白銀是竊盜一樣,若你用虛假的言語冒充真實的言語,你就是搶奪了他應得的權利。作為人,我們有義務對鄰舍說實話:以弗所書四章25節:「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當你說出虛假的話,就是破壞了交易;因為沒有真實就沒有信任,沒有信任就沒有交易,真實是人類社會的紐帶與根基。
[2.] 謊言是對自然秩序的顛倒。舌頭的職責是心靈的翻譯者;如果翻譯者竟敢違背命令者的原意而擅自發言,這顯然是錯誤與混亂。因此,當舌頭所說的與心裡所想的不一致時,這便是一種巨大的擾亂與失序。
[3.] 我們在任何方面都不如在虛假與謊言上更像魔鬼:約翰福音八章44節:「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反之,真實是神形象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為祂被稱為真理的神,正如撒旦是謊言之父;而真實被視為重生的特殊果效之一:以弗所書四章24、25節:「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重生所成就的主要工作,是使心靈變得完全、正直;真正的重生並未將絕對的完美帶入靈魂,但它引入了正直;重生的人並非沒有罪,但他沒有詭詐:歌羅西書三章9節:「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舊人不過是一堆欺騙與彎曲;新人則由真實與正直所構成。
[4.] 值得深思的是,神從未廢除過這條誡命。祂在特殊情況下曾豁免過其他誡命,對一般律法作過特別的例外,但祂從未豁免過第九誡。神在以色列人向埃及人索取珠寶時,豁免了第八誡;在列祖的多妻制中,豁免了第七誡;在亞伯拉罕獻以撒的事上,豁免了第六誡;在希西家的逾越節中,豁免了第二誡;當時百姓未按聖所的潔淨條例潔淨自己,神卻允許他們吃逾越節的羊羔:歷代志下三十章18節:「以法蓮、瑪拿西、以薩迦、西布倫有許多人尚未潔淨,卻也吃逾越節的羊羔,不合所記的條例。」但神在任何藉口下,從未豁免過第九誡;人不可為神說謊:約伯記十三章7節:「你們要為神說不義的話嗎?為祂說詭詐的言語嗎?」因為這條誡命比其他誡命更多地包含了神的公義、真實與不可變更的完美。
[5.] 根據自然之光,沒有什麼比謊言更令人厭惡。我們喜愛公正、真實、沒有詭詐的人,我們承認這是一種道德上的完美;但在人際間,謊言被視為最大的恥辱。沒有什麼比被指控說謊更能激起憤怒與報復;因為謊言源於奴隸般的恐懼,且傾向於欺騙,這兩者都顯示了精神的卑劣,與人的高尚以及自然所揭示的道德公平背道而馳。因此,自然律譴責並將其視為一種可憎的罪行。
- 謊言在宗教事務上尤其令人厭惡,即假裝我們並非如此;例如,明明不是客旅和寄居的,卻自稱是,這非常惡劣。因為這涉及重大的事;我們說謊所涉及的事越重大,謊言就越可憎;因為在重大的事上,我們更多地訴諸於神,更多地挑戰祂作為見證人,特別是在宗教的告白上,遠甚於人與人之間的商業行為。宗教應當抑制並約束謊言,因此,當宗教本身被用來作為謊言時,這便是極大的罪惡。這是一種解釋上的褻瀆:啟示錄二章9節:「我知道……那自稱是猶太人,其實不是猶太人,乃是撒旦一會的人,說僭妄的話。」自稱是神的子民卻並非如此,就是褻瀆。為什麼?因為這隱含了對神全知的否認,彷彿祂看不見、也不關心我們;因為你實際上是在說:只要我們能在人面前表現得體,就無需顧慮其他;沒有神在看我們。
應用一:讓我們謹防一切謊言,特別是對於神或人的虛偽敬重。讓我們的言語與心意一致,心意與事實一致。為激勵你們做到這一點,請思考:謊言對神而言是最可憎的,它被列為神所憎惡的事物之一:箴言六章16、17節:「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連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就是高傲的眼,撒謊的舌……」一個愛神的基督徒不敢屈服於神如此明確恨惡的事;他彷彿能聽見神在他耳邊說:耶利米書四十四章4節:「你們切不要行我所恨惡這可憎的事!」再者,這是一種必受懲罰的罪:箴言十九章5節:「作假見證的,必不免受罰;吐出謊言的,終不能逃脫。」神是真理的審判者,祂被訴諸為世上一切行為的偉大見證人,祂必將謊言揭露,使你蒙羞。不僅如此,神對所有敬畏祂名的人都有此期待;祂指望你們遠離這惡行:以賽亞書六十三章8節:「祂說:『他們誠然是我的百姓,不行虛假的子民。』」失望是最糟糕的折磨。當主在你的行為上維護祂的榮譽,說:「我可以信賴他們,他們是不會說謊的百姓」時,如果你讓祂失望,你就是在盡你所能地使神成為說謊的。
質疑:但你可能會說,何必如此小題大作?去警告孩子們不要說謊,或者去警告那些不敬畏真理的外邦人或褻瀆者吧。
回答:說謊比我們想像的更普遍、更常見,它是我們與生俱來的:詩篇五十八篇3節:「惡人一出母胎就與神疏遠,一離母腹便走錯路,說謊話。」我們在吃奶時就吸入了那詭詐的舊人;不,我們帶著他來到這世上。在我們的口中出現謊言之前,我們的心裡早已有了謊言。請思考,即使在最好的人身上,本性也僅僅是被微弱地制伏;大衛禱告說,詩篇一百一十九篇29節:「求你使奸詐的道離開我,開恩將你的律法賜給我。」你會發現他在亞吉王面前裝瘋賣傻時,也曾跌倒。在公開與私下的敬拜中,難道沒有對神說謊嗎?在公開敬拜中,這是神對祂百姓的控訴,何西阿書十一章12節:「以法蓮用謊話,以色列家用詭詐圍繞我。」我們有多少次口中表達愛,心卻遠離神;正如經上論及以色列人,當他們的身體在曠野時,心卻在埃及:使徒行傳七章39節:「心裡歸向埃及」;這裡也是一樣,我們喋喋不休地說著沒有意義、沒有屬靈情感的話;當心被虛榮所佔據時,這除了用謊言圍繞神,還能是什麼呢?再者,在私下敬拜中;我們在認罪時,有多少次對神說謊!並非我們對自己的描述比實際更糟,而是我們並不相信自己所承認的是真實的;因為如果我們對一個僅僅是受造物、且對罪只有一點點憤怒的人承認一半的罪,我們該會多麼羞愧啊!我們在認罪時,常常用謊言圍繞神。在禱告中,我們禱告,卻彷彿不願被垂聽。受光照的良心告訴我們該為什麼禱告,但屬肉體的心卻撤回了我們的禱告;正如奧古斯丁,當他為克服私慾禱告時,說:「主啊,賜我力量勝過肉體的私慾,但不要現在(sed noli modo)。」他並不情願自己的請求被應允。我們隨意禱告,那不過是謊言。正如孩子們射出箭矢,卻從不看它們射向何處;我們拋出禱告,卻從不關心結果。如果一個人向君王祈求,他會留心君王給予什麼回應;所以,如果我們是真誠地禱告,我們就會期待我們的禱告。我們獻上感謝,卻沒有內心的融化。習俗與自然之光告訴我們,這類事必須做,但要「存著誠心來到神面前」是多麼困難啊!(希伯來書十章22節)。雖然我們無法以無罪的心來到神面前,但我們應當以誠實的心,毫無詭詐地來到祂的面前。敬拜中的謊言是最糟糕的;人際間的商業謊言是壞的;關於敬拜的謊言,假裝我們並非如此,更糟;但在敬拜中說謊,這是公然藐視並戲弄神,而神是不會被戲弄的。此外,我們難道不想被視為比實際更好嗎?哪裡有人願意被認為像他自己所想的那樣糟糕?如果別人對我們說出我們對神所說的一半,我們就會暴跳如雷。再者,難道魯莽的猜疑沒有使我們對他人說出比他們應得的更壞的話嗎?我們難道不是未經查證就接受關於他人的報導,並出於嫉妒而大肆宣揚嗎?在喋喋不休中,難道沒有不值得的言辭從我們口中滑落,而無法辯解嗎?難道我們對神沒有許多魯莽的許諾,或許符合當時的情緒,卻未經深思熟慮:詩篇七十八篇36、37節:「他們卻用口諂媚祂,用舌向祂說謊。因他們的心向祂不正,也沒有在祂的約上忠心。」這一切都表明,我們需要像大衛那樣禱告,詩篇一百一十九篇29節:「求你使奸詐的道離開我。」誠然,即使你排除了那種帶有證詞性質、意圖欺騙的嚴重謊言,你也會看到我們在許多方面都可能犯下謊言之罪;事實上,我們的言語很少是我們心靈的寫照,因此我們犯下了這項罪,這罪對神而言是如此可憎,與新本性如此背道而馳,且對我們所承擔的信仰告白造成了如此大的玷污。
其次,我們從中學到的下一件事是關於推論的運用。那些雖然沒有在聖經中用明確文字表達,卻是透過正當推論從中演繹出來的教義,也是聖經的教義。我們的主透過推論證明了復活: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1、32節:「論到死人復活,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應用一:我們學到,在所有爭論與案件的裁決中,真實的推論並非晦澀的證據。使徒論及這些列祖時說,他們「表明自己要尋找一個家鄉」。亞流派(Arians)拒絕基督的同質性(consubstantiality)與三位一體,因為這些不是聖經用語。多納徒派(Donatists)稱奧古斯丁不是基督徒,而是「邏輯學家」(dialecticum),因為他在與他們辯論時使用了推論。如今在嬰兒洗禮的爭議中也是如此,他們要求明確的聖經經文;我們透過推論證明,他們在聖約之中,因此有權領受聖約的印記;他們是門徒,是教會的肢體,因此有權享有教會的特權。安息日也是如此;我們不能教導神該如何表達祂的心意。猶太人說,如果基督是真正的彌賽亞,祂會以一種所有同胞都能認出祂的方式降臨;人們也會說,如果這是神的心意,聖經中會更明確、更直接地啟示出來;愚昧的人總是這樣為神立法。如果一個教義能從聖經中推導出來,它就等同於聖經中明確的文字。
應用二:我們從中學到,在閱讀聖經時,我們不僅要留意所說的話,還要留意從中可以推論出什麼。值得注意的是,耶穌基督指責撒都該人不懂聖經,因為他們不懂聖經的推論:馬太福音二十二章29節:「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雖然他們知道聖經的字句,卻不知道其推論與含義。基督徒有義務,且必須越來越致力於認識聖經中啟示的所有教義,以及它們所有的推論。神賜給你理性去默想、辯論與探討問題,否則我們如何解決案件並試驗諸靈呢?約翰一書四章1節:「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我們應當透過比較經文與經文,從我們所讀的聖經中得出信仰與實踐的推論。
第三,讓我們回到使徒的論證:「他們尋求一個家鄉」;那必然是他們離開的地方,或者是天上的家鄉。但那並非他們離開的地方,因此必然是天上的家鄉。請注意,使徒在舊約中只知道聖徒有兩個居住地,要麼是在今生地上,要麼是在來世天上。根據這種劃分,必然是在地上或天上。學習這一點:
教義:聖徒只有兩個居住地,要麼是操練之地,即在地上;要麼是賞賜或報償之地,即在天上。
從世界開創之初直到今日,情況皆是如此,沒有第三個地方。天主教徒除了天堂、地獄和煉獄外,還有兩個地窖;他們有「先祖之所」(limbus patrum),為那些在基督道成肉身前死去的信徒準備的一些晦澀的隔間,他們在那裡像被關在黑暗的監獄中,既不在天堂,也沒有痛苦,但也同樣沒有福分:他們還有「嬰兒之所」(limbus infantum),為那些未受洗就死去的人準備。其他人則想像有「福地」(beatae sedes)與「靈魂的隱秘收容所」(secreta animarum receptacula),即除了諸天之上的天堂外,還有為靈魂準備的福地與隱秘收容所,義人直到審判之日都留在那裡。但這一切都缺乏聖經根據。列祖在此期待的是一個天上的家鄉;他們的靈魂將立即歸向神,而他們的身體將在適當的時候復活。但讓我們回到對此論證的證明與闡述;他證明了第一點,即美索不達米亞或迦勒底的吾珥,他們離開的地方,並非他們的家鄉。「因為,」他說,第15節,「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由此我們可以觀察到兩件事:
教義一:神的兒女並非出於無奈,而是出於選擇而輕看世界。
如果他們願意,他們本可以回去;他們並非被迫留在這裡,而是出於明智的選擇去跟隨並順服神。許多人輕看世上的財富與偉大,是因為他們無法獲得;就像寓言中的狐狸對待它夠不著的葡萄,或者無知的人輕看學問,因為他們無法獲得。有些人可能出於嫉妒而輕蔑地談論這些事。許多人不追求偉大的事物,是因為它們不在他們的掌握與能力範圍內;並非每個人都能理性地渴望成為統治者。因此,許多人認為他們可以選擇一個赤裸的基督勝過全世界,是因為他們沒有受到誘惑;因此,對你內心的試驗在於誘惑來臨之時:詩篇六十二篇10節:「若財寶加增,不要放在心上。」那時你還能輕看它們,認為它們微不足道嗎?在你的心目中,它們是否像你處於極度貧困時那樣低賤?你如何面對你所處階層與地位中必然會遇到的誘惑?每個人都傾向於在自己能力所及的範圍內為自己尋求偉大的事物。對某些人來說,一千英鎊可能不像對其他人那樣是一筆巨款。人們認為,因為他們不追求像其他人那樣巨大的世俗利益,所以他們就不屬世;但原因在於這些偉大的事物不在他們的掌握與能力範圍內。魔鬼並非像對待基督那樣,向所有人提供世上所有的國度;有些人會欣然接受較少的東西。魔鬼將他的誘惑與人的處境以及他們手中的機會相匹配,所有的試驗都在於你如何處理你所遇到的這些誘惑。在所有這些中,我並不否認外在的攝理是一種幫助,在消除誘惑與減輕愛慕方面,都能看到神許多的看顧;正如保羅注意到了神的攝理:加拉太書六章14節:「世界釘在十字架上,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他不僅觀察到自己對世界心靈的死寂,也觀察到世界對他的冷眼與無用。我們應當留意攝理的愛,正如留意恩典的大能一樣。承認我們沒有像其他人那樣離開神的誘惑或機會,是一種恩典。但神的百姓傾向於反思自己屬肉體的傾向,並說:「誠然,我的心與其他人一樣壞,如果神沒有關閉門戶,沒有讓我處於卑微,我的心也會像其他人一樣高傲、屬肉體且驕傲。」應用此點:
應用一:不要將沒有誘惑視為恩典。恩典是在衝突中顯現的,當你有機會離開神,而你的心卻仍緊緊跟隨神時;機會就在眼前,但恩典禁止了。約瑟不僅有誘惑,還有機會,但恩典抵擋了它:創世記三十九章9節:「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這些列祖本可以有機會回去;沒有什麼能阻止他們,除了神的命令。當沒有什麼能阻止我們為善時,為善是容易的;或者當所有相反的誘惑都消失時,為善是容易的。許多人身上看似所有的良善,都要歸功於缺乏誘惑,以及缺乏作惡的機會。有些人沒有智慧去成為異端,也沒有財產去變得奢侈,等等。
應用二:這向我們展示了那些能衝破攝理限制之人的邪惡;當他們的道路被荊棘圍住時,他們仍會找到一條小徑。正如主所抱怨的,以賽亞書二十六章10節:「在正直的地上,他們還要行不義」;當絆腳石被移開時,他們仍會絆倒;他們在極度貧困中驕傲,在敬虔的家庭中邪惡,在父母的敬畏本應約束他們時犯罪。他們沒有犯罪的機會與場合,但他們卻製造一個,用繩索拉著罪孽。水渠在哪裡挖好,水就容易流向哪裡;所以,哪裡有機會,心就流向罪;這是罪惡的;但當人們推倒堤岸,砍斷水壩,使腐敗的本性找到出口或途徑時,這就是極其邪惡的。
應用三:這敦促我們進行自願的治死罪,在萬事豐足中作客旅與寄居的;不是出於必要,而是出於良心的理由,正如經文中的這些列祖一樣。大衛不僅在他像山上的鷓鴣被追趕時,甚至在他身處宮殿、處於最佳狀態時,也自稱是客旅與寄居的。我們不是要放棄我們的舒適,丟棄神的祝福;而是要放棄我們屬肉體的情慾。我們不能隨心所欲地離開世界,但我們必須將世界從我們心中驅逐出去。拒絕機會是對恩典的重大試驗;學習如何處豐足是最困難的功課,比學習如何處卑賤、如何受苦更困難;擁有舒適,心卻對舒適斷奶;不是被迫治死罪,而是自願且出於選擇地治死罪。我們常說,當我們看到某人驕傲、專橫、在飲食與服裝上挑剔時,他若能成為一位貴族該有多好。哦,這比我們意識到的更困難,當我們有機會變得邪惡、屬世與屬肉體時,卻不變得邪惡、屬世與屬肉體,而是在萬事豐足中,彷彿一無所有;正如使徒所說與指導的,哥林多前書七章30、31節:「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
此外,我觀察到這些列祖的恆心:他們始終堅持自己的目標,不念所離開的家鄉。他們被當地的居民憎恨、誹謗,被土著的嫉妒所困擾;他們挖一口井,就不得不為之爭鬥;但儘管有這些艱難的條件,他們卻不念所離開的家鄉,因為神已經呼召他們離開那裡。這引出了第二個教義。
教義二:當我們已經棄絕了世界與罪,我們必須謹防再次對這些事物產生眷戀的心。
退後是神所極其憎惡的:希伯來書十章38節:「若有退後的,我心裡就不喜歡他。」這是狗的本性,去舔回自己的嘔吐物;這是豬的習性,回到泥潭裡打滾:彼得後書二章22節:「俗語說得真對:『狗所吐的,牠轉過來又吃;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裡去滾。』」基督告訴我們,路加福音九章62節:「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除非我們忘記為基督所撇下的,並堅持我們的道路,否則我們永遠不配為基督所用,也不配用於任何良善與卓越的用途。律法下,倒著走的螃蟹是不潔之物。
應用:這一點在公開的改革與私下的交談中都很有用。
- 在公開的改革中。當以色列人感受到曠野的困難與不便時,他們準備回到埃及。因此,因為改革伴隨著許多不便,愚蠢的人們懷念他們過去彌撒與晨禱的舊時光,眷戀埃及的肉鍋。但這些列祖有不同的氣質,他們不念回去,儘管他們所處之處有不便,且有回去的機會。那些屬肉體的猶太人也是如此:耶利米書四十四章17、18節:「我們定要成就我們口中所出的一切話,給天后燒香,澆奠祭,按著我們與我們列祖、君王、首領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市上所行的。那時我們吃飽飯,享福樂,不見災禍。自從我們停止給天后燒香,澆奠祭,我們倒缺乏一切,又因刀劍飢荒滅絕。」改革時期通常就是這樣充滿困擾。哦!但願我們不要回到我們所離開的地方。
- 在私下的交談中;當我們棄絕魔鬼、世界與肉體時,我們不應撤回我們的誓言。有人說,他不會在宗教的深處走得太遠,以至於無法回到岸上。哦,要謹防這種精神!當你與基督同舟共濟時,要謹防回頭;忘記你父的家與埃及的肉鍋。為此,當你將自己的名字交給基督時,要計算代價。當一個人要蓋房子時,他會做好預算;只要他保持在預算內,他從不吝嗇;但當預算超支時,他就會為多付出的錢而感到痛苦。哦,給主一個好的預算,這樣你就不會退後,而是完全跟隨祂!這是使徒論證的第一部分,即消極的部分:「他們不念所離開的家鄉,儘管他們有機會回去。」
但現在,關於證明中積極的部分:「但如今他們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
教義:僅僅輕看這個世界是不夠的,我們必須讓心靈被更美好的事物所吸引;我們必須相信並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
許多人可能出於輕浮的性格而棄絕世界,他們的敗壞不在那方面,他們沒有那種適合搜刮與堆積財富的天賦。其他人則是揮霍的性格,可能厭惡吝嗇與節儉,但他們並不屬天;他們輕看世界的某一部分,而非整個世界;他們被世俗的享樂所吸引,儘管他們不看重世俗的利益;他們的心沒有被更美好的事物所吸引。
你可以透過這兩個標記清楚地辨別你的心靈狀態是否與神一致:你是否棄絕了世界?你是否仰望更美好的事物?
- 你是否為了神的緣故棄絕世界?但你可能會說,你是在勸我們自願貧窮嗎?可能有些人對自己的產業充滿恐懼與懷疑,因為他們在世上繁榮,當他們想到那些在神的呼召下撇下一切的列祖的處境時。那麼,我們該如何棄絕世界呢?我回答:除非神的呼召臨到,否則我們不應棄絕今生的美好事物,否則我們就是拋棄了聖約的祝福。屬世的祝福與屬靈的恩典一樣,都被採納並納入了聖約之中:提摩太前書四章8節:「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陷入自願的貧窮就是輕看神的恩典。那麼,每個基督徒所要求的棄絕世界是什麼呢?它在於四件事:
[1.] 我們必須滿足於透過攝理的正當途徑臨到我們的世俗份額,而不為今生的事物憂慮、操心與煩擾;我們必須滿足於我們天父的供給與祝福:希伯來書十三章5節:「你們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但當人們貪婪世俗事物時,這就是尋求世界。無論透過順服與倚靠神臨到我們的是什麼,我們都必須滿足於作為我們的份。
[2.] 我們必須避開世上的敗壞。要謹慎,免得被世界所腐蝕;使用世界,卻要像不濫用世界一樣;不可讓你的心被世界所纏累:哥林多前書七章 31 節:「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雖然你們不必將神所賜的一般恩惠從家中拋棄,但不可讓這些恩惠佔據了心靈。如果我們不能離開世界,就必須讓世界離開我們,好叫它不至於侵犯神的權利:詩篇六十二篇 10 節:「若財寶加增,不要放在心上。」
[3.] 我們必須對世上的事物有成聖的使用。當這些事物使我們更愛神,而非愛神更少時,我們便是對它們有了成聖的使用。凡出於愛的,必引發愛;當這世界的恩惠是神出於對我們的愛而賜給我們時,它們便會激勵心靈去愛神,這時我們便對這些恩惠有了成聖的使用。
[4.] 我們必須甘心在神的呼召下,或因宗教的正當理由,隨時準備放棄這些事物。這就是像這些先祖一樣棄絕世界。但神何時呼召我們呢?部分是在我們若不如此行,就無法持守無虧的良心時;當我們無法既佔有世界,又持守對神盡責的良心時;正如約瑟為了持守無虧的良心而撇下外衣(創世記三十九章 15 節)。部分是在神賜給我們行善的機會時:提摩太前書六章 17、18 節:「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也就是當神賜給我們機會時,供給那些有需要的人。
- 你們是否在尋求更美的事物?但我們該如何發現這一點呢?請在此觀察,這些先祖對天國的尊重是用什麼詞彙描述的:他們「羨慕」一個家鄉,他們「尋求」一個家鄉,並且「顯明」他們是在尋求一個家鄉。如今,這一切都顯明了一種屬天的思想與心志。
[1.] 他們羨慕一個家鄉;正如第 10 節論到亞伯拉罕:「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這標誌著對未來福分的一種實際期待,這種期待會激發對它嚴肅且頻繁的思考;這不僅僅是一瞥,不是那種強加於我們身上或偶然閃過腦海的念頭,而是一種持續且嚴肅的期待,讓靈魂沉浸在對未來福分的思索中。如果你們像他們一樣等候那座城,你們就會以對它的盼望來款待並安慰你們的靈魂。
[2.] 他們羨慕一個家鄉;他們在呻吟與渴望,噢,我何時才能來到我的家鄉?在這裡我不過是客旅,四處漂泊,我何時才能回到父家,回到長兄那裡,回到其餘的家人身邊,並回到我的屬天基業呢?當以色列人嘗過迦南的葡萄時,他們是何等渴望那生長葡萄的土地啊!一個人若有了聖靈的初熟果子,就不可能不等待並呻吟著期盼那兒子的名分:羅馬書八章 23 節:「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熟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一個在聖靈的喜樂中嘗過天國滋味的人,他的心總是嘆息著:噢,我何時才能完全得著我的基業?他們總是等待著那基業落入手中的幸福時刻。
[3.] 他們尋求一個家鄉;希伯來書十三章 14 節:「我們在這裡本沒有常存的城,乃是尋求那將來的城。」這意味著這必須是我們偉大的目標,我們一生的事業必須是為了進入天國,回到父家,到神與基督所在之處。這必須是我們生命中僅次於神榮耀的偉大目標與範疇,是我們一生最重大的工作與事務。為今生所作的預備與支撐不過是副業;但為了回家而裝備自己、預備自己,這才是一個基督徒在此生中最重要的工作與職分。更具體地說,我們偉大的工作是獲取屬天的性情與屬天的憑據。獲取屬天的性情,使我們適合住在上面:歌羅西書一章 12 節:「感謝父,叫我們能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在神呼召我們離開此地並將我們遷入天國之前,祂先使我們適合那裡。正如以斯帖被選為亞哈隨魯的王后時,她必須完成潔淨的月份,用香料和香膏潔淨自己(以斯帖記二章 12 節)。同樣,我們一生的時間就像我們潔淨的月份,我們偉大的工作就是獲取一種合適的心境,以便住在上面的榮耀靈體之中。正如基督在天上的工作是為我們預備天國,我們在世上的工作就是預備並裝備自己進入天國,為新郎的到來預備並修剪我們的燈。同樣,獲取屬天的憑據與獲取屬天的性情一樣重要,要使它日復一日地在我們靈魂中得到證實與批准,這就是基督徒的職分:「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叫他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摩太前書六章 18 節);使他的憑據日漸清晰,好讓我們能持定永生,也就是說,像一個人抓住自己的權利與份額一樣抓住它。
[4.] 他們顯明他們是在尋求一個家鄉。這不僅是言語上的,更是實際上的承認;因為藉著住在帳棚裡,他們更公開地承認了對另一個家鄉的渴望。他們並非四處走動,告訴人們他們是客旅與寄居的;而是當迦南人住在城裡、建造房屋時,他們卻住在這些簡陋、可移動的居所中,藉此向周圍所有的人宣告,他們是在等候另一個家鄉。同樣,基督徒們,你們的職分是顯明你們的旅程是通往天國的;你們應該在生活中比現在更多地顯露你們的盼望,藉著與之相稱、相符的行事為人,並像那些不以自己的家鄉為恥的人一樣,好叫你們能吸引其他人成為你們天國旅途中的同伴。當你們所有的憂慮、悲傷、慾望與努力都為了世俗與肉體的事物時,你們就顯明了自己帶有世界的氣味;但當心靈被更美的事物所佔據,且你們的生活面貌朝向另一個方向時,你們就顯明了你們的旅程是為了天國。這就是聖經各處所說的「行事對得起神」與「對得起我們的呼召」之意,也就是與你們偉大的盼望,以及神所呼召你們進入的國度與榮耀相稱、相符且相稱。基督徒不應過著與其盼望不相稱的生活,而應在生活中顯露出來,使所有看見他的人都知道他的心與他的盼望都在上面,神已經呼召他進入祂的國度與榮耀: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 12 節:「要叫你們行事對得起那召你們進祂國、得祂榮耀的神。」這將顯明你們是否擁有屬天的心志。
(一)我們選擇祂作為我們全備的份與至善:詩篇七十三篇 25 節:「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盲目的世人選擇神的恩賜,且是祂恩賜中最卑微的——世上的榮耀、財富與享樂;但聖徒選擇神自己,藉著祂愛的體會,並藉著祂恩典的大能。在體會祂的愛時,他們認識神,正如神認識他們一樣,因此他們愛祂、選擇祂,正如祂愛他們、選擇他們一樣。而在祂恩典的大能中,轉離造物主而轉向受造物,是我們始祖的罪,而敗壞的本性仍持續在那種背離中。那些從母腹中就與神疏遠的人,除非被賜予一顆新的心,否則絕不可能歸向造他們的神;他們逃避神,轉而追求屬世的福分:詩篇四篇 6 節:「有誰能指示我們什麼好處呢?」這就是世人盲目的選擇。他們在流浪、摸索著尋求好處;但神的兒女卻呼求:「耶和華啊,求你仰起臉來,光照我們。」這就是他們的選擇:他們選擇神作為他們的份,選擇祂的恩惠作為他們的幸福,他們的心在祂裡面得到滿足。按本性而言,所有人都像格拉森人,他們寧可要豬也不要基督;他們寧可要私慾、享樂、利益、肉體的滿足、感官的愉悅,以及放縱敗壞的慾望,也不要神的恩惠與對神的享受。但如今,恩典改變了內心的性情,使聖徒選擇神作為他們的份,並選擇祂的法度作為他們的產業。
(二)我們將自己歸順並交託給神。當聖徒選擇神作為他們的份時,他們同時將自己重新交給神。正如先知與他妻子之間所立的約:何西阿書三章 3 節:「你不可歸別人為妻,我亦歸你。」在主與我們之間的約中也是如此;祂是為我們,我們也要為祂;我們取祂作為我們的份,並將自己重新交給祂,作為祂的子民。凡屬神的都是我們的,祂的恩典、憐憫、慈愛、公義、真理、智慧,一切都轉讓給我們;而凡屬我們的也必須是神的,我們的生命、力量、名聲、時間、才幹、產業、利益、關係,我們的一切都是祂的:歷代志下三十章 8 節:「歸順耶和華(Yield yourselves unto the Lord)」或作「向耶和華伸手」。神與我們彷彿擊掌立約,我們之間達成了一項交易;凡神所是且能做的,只要我們能領受的,都轉讓給我們;而我們所是且能做的,也全然歸於神。我們為祂吃喝、為祂經商,並將自己分別出來,為神而活、為神而行。這是一種相互的取與給;雅歌六章 3 節:「我屬我的良人,我的良人也屬我。」這就是他們進入這種關係的方式,並以此為人所知。
- 藉著他們在這種關係中的生活與行事方式。他們以神為神來榮耀祂。外邦人的過錯在於「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羅一 21)。但神的子民藉著順服與倚靠來榮耀祂;就祂的優越性與至高權柄而言,他們宣稱順服神;就祂的充足性與能力而言,他們宣稱倚靠神。
[1] 藉著對祂的順服。當神賜下律法時,祂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出二十 2)。許多人想要倚靠神,卻不願順服祂;他們倚靠耶和華,說:「耶和華不是在我們中間嗎?」(彌三 11)。但唯有行在順服中的人才是神的子民。就至高權柄而言,無論我們是否願意,神都是我們的神;祂有權統治與管理我們,也有能力懲罰與毀滅我們;但我們藉著對祂律法完全、自由且自願的順服,來承認祂是我們的神。當以色列民與主立約時,你們看見:出埃及記二十四章 7 節:「將約書念給百姓聽,他們說:『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必遵行。』」你們可以觀察到,摩西將一半的血灑在壇上,一半灑在百姓身上(6、8 節)。約是雙向的約束。神進入對我們的義務中:有一半的血灑在壇上;而我們進入對神順服的義務中:有一半的血灑在百姓身上。順服是受造物對造物主必然的尊重:神造任何受造物時,都將他們置於某種律法之下。天使在律法之下,他們必須向祂獻上敬意、愛與事奉。整個自然界都在律法與定命之下,不能逾越;我們也同樣在神的律法之下;但我們卻想要踹出穀物,不願忍受軛。然而,正如我們取神為我們的神,我們也必須向祂獻上敬意、愛與事奉。
[2] 藉著倚靠。信靠是受造物對神最好的尊重,也是神所當得的。我們對其他事物有適度的愛,但如果我們信靠它們,就是奪取了神當得的榮耀;這就是偶像崇拜,因為我們將所倚靠的當作神,並在困境與絕望中向其求助,正如「水手便懼怕,各人哀求自己的神」(拿一 5)。愛是對神良善的承認,但信靠同時承認了祂的多種屬性——祂的能力、愛、真理、公義,因此以神為神來榮耀祂。在恩典之約中,神要求順服,但主要要求倚靠,因為我們倚靠祂賜下的力量來完成那順服。我們不僅倚靠祂來成就祂那部分的祝福,同樣也倚靠祂來完成我們這部分所要求的責任。恩典之約的核心目的,是讓我們在自己裡面一無所有,而仰望神賜下一切;因此,那些以耶和華為神的人,正如他們選擇神並將自己交給祂一樣,他們也活在對祂的順服與倚靠中。
第三,這該如何應用?
- 應用於對我們所分得之份的知足與滿意。我們確實有理由感到知足。我們的幸福不需要別的,只需要神。我們能在祂裡面找到任何缺乏嗎?詩篇十六篇 5、6 節:「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你為我持守。用繩量給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處;我的產業實在美好。」以神為份的人已足夠了。其他所有的份都伴隨著缺乏,唯有這份足以滿足:啟示錄二十一章 7 節:「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他之所以承受萬有,是因為神是他的神。他擁有那擁有萬有者(Possidet possidentem omnia)。神對祂自己的幸福是充足的,對我們的幸福更是如此:神對祂自己而言已足夠,而那能滿足神的,必更能滿足受造物;正如能填滿海洋的,必能填滿小容器。當你以神為份,卻仍像其他人一樣為卑微的世俗慾望所困擾時,你是在貶低神的充足性,彷彿那充滿萬有者不能充滿你的心。世人所分之份的悲慘之處在於,即便他得到了所渴望的,仍有缺乏,他的傷口仍在流膿。如果我們有眼睛能看見,這裡有我們所能需要或渴望的一切。
- 將其應用於深重苦難中的安慰。當一切都失去時,如果我們仍與神有約中的關係,這就足以支撐我們的心。大衛在洗革拉被劫掠,失去了一切,但他仍「倚靠耶和華他的神,心裡堅固」(撒上三十 6)。有時一個貧窮的基督徒在世上沒有朋友,但神是他的朋友;雖然一切都失去了,但神沒有失去;神依然活著,神依然是我的;正如有人所說:「我的神,我的一切(Deus meus, et omnia)。」哈巴谷書三章 17、18 節亦然:「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橄欖樹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糧食,圈中絕了羊,棚內也沒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如果瓶中的油和罐中的麵粉用盡了,如果受造物已經耗盡了它們的供應,神卻沒有耗盡。這就是天上的生活,直接活在神裡面,因為在天上,神是萬有之主。當我們能看見房屋、家園、生命、食物、維持與保護都在神裡面時,這就是對天上的預嘗;正如曠野中的以色列人,當他們缺乏房屋時:詩篇九十篇 1 節:「主啊,你世世代代作我們的居所。」這解釋了保羅的謎題:哥林多後書六章 10 節:「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在我們自己手中一無所有,但在神手中卻擁有萬有。如果神為我們掌管錢袋,我們就不可能貧窮。那些因世俗損失而完全沮喪的人,顯然不知道以神為神意味著什麼,彷彿天上沒有神,彷彿沒有約,彷彿神沒有與我們立下這樣的盟約。當一個人擁有太陽時,誰會抱怨失去了一支蠟燭呢?完全依賴外在供應只是感官的生命;但當我們在世上沒有朋友、沒有受造物的幫助、沒有人支持或站在我們身邊時,我們就被迫去驗證我們這份的價值。神挪去受造物,是為了讓我們體驗與祂關係的良善,體驗以神為我們的神究竟意味著什麼。
- 必須將其應用於對今生未來供應的倚靠,直到我們的工作完成,進入天堂:詩篇二十三篇 1 節:「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我們有一位掌管萬有的神。如果神親自掌管錢袋,我們的處境絕不會更糟;祂是我們的父,必賜給我們所必需的一切。若不看顧自己的人,比不信的人還不好。如果我們屬乎神,祂必看顧我們;因此,當我們有任何疑慮、與不信爭戰時,我們可以向神懇求,說:「我是屬你的,求你救我」(詩一一九 94)。你們也可以對自己說:「我的心哪,你為何憂悶?為何在我裡面煩躁?應當仰望神,因我還要稱讚他,他是我臉上的光榮,是我的神」(詩四十三 5)。基督徒可以這樣運用他們的關係,作為信靠的鼓勵。
- 我們必須特別將其應用於對比世俗所給予的更好的幸福,在生與死中給予我們盼望,使我們能期待神所應許的一切。我們必須穿過死亡的深淵,才能進入應許之地,在那裡神將真正顯明祂是我們的神;因此,當死亡開始臨近時,讓我們記得祂是我們的神,祂有更好的東西要賜給我們,否則祂以我們的神自居就會感到羞愧。世界不是一個適合賜給我們產業的地方;它是狗得份的地方,卻不是兒女得份的地方。現在,我們的關係必須維持我們的盼望。我們的神必有比世界所能給予的更好的東西要賜給我們;正如先祖們在墳墓中宣告他們對更美好狀態的盼望:詩篇七十三篇 26 節:「我的肉體和我的心腸衰殘,但神是我心裡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遠。」當自然的衰殘悄悄臨近時,要說:我與神有關係,我期待一個永恆的份;當我的肉體開始衰殘、消耗、耗盡,當心與生命即將耗盡,燈火即將熄滅時,你仍是我的神,是我永遠的份。正如奧利維安(Olevian)臨終時安慰自己說:我的聽覺沒了,嗅覺沒了,視覺正在消失,言語和感覺也幾乎沒了;但神的慈愛永遠不會離開我。當世人看見他們所分之份的虛空,開始發現世界如何欺騙了他們時,你就會看見你所分之份的幸福。他們選擇的錯誤在死亡時最為顯著:當他們的份消失時,你的卻依然存在;他們的好東西已經過去,你的卻即將到來:耶利米書十七章 11 節:「那不按正道得財的,好像鷓鴣抱不是自己下的蛋;到了中年,那財必離開他,他終久成為愚頑人。」
應用
用法一:教導;它教導我們兩件事。
- 神的愛何等偉大,祂竟願意作我們的神,並取我們作祂的子民。使徒說,希伯來書六章 13 節:「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就指著自己起誓。」所以,當神沒有更大的東西可以賜給我們時,祂就賜下了祂自己。沒有什麼比祂自己更無限、更榮耀,而祂已將自己賜給了我們。如果我們擁有其他一切,卻缺乏神,這也不會使我們完全。哦,祂的愛何等偉大,祂竟願意取我們為祂所有,並願意作我們的神!基督為我們流血,正是為了這個目的。這兩件大事彰顯了神的愛:約與基督的死;基督的死,使祂對我們有了新的權利;而約,使我們與祂有了關係。
- 神兒女的幸福勝過惡人。惡人可能擁有以實瑪利的祝福和以掃的份;他們可能擁有世界,但他們沒有神,不像聖徒那樣擁有神。你認為當一個屬肉體的人能說「這房子是我的,這產業是我的,這領地是我的,這王國是我的」時,這是一件大事;但基督徒能說得更多:「這神是我的,這基督是我的,這聖靈是我的。」唉!財富、榮耀與世俗的偉大,與藉著約的關係而成為我們所有的神相比,是何等微不足道;這些東西可能更適合我們目前的脾氣,但它們永遠無法帶給我們堅實的知足。
用法二:警戒。要謹慎那些可能使神遠離我們的事物。罪總體上使神與我們保持距離:以賽亞書五十九章 2 節:「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它甚至奪走了神自己;而奪走了一個人的神,就奪走了他的一切;因為在神裡面我們擁有一切;祂的恩惠就是生命;活在神的恩惠之外,不如從未出生:詩篇六十三篇 3 節:「因你的慈愛比生命更好。」祂是我們的房屋與家園:詩篇九十篇 1 節:「主啊,你世世代代作我們的居所。」祂是我們的財富、榮耀與快樂,祂的面使天堂成為天堂:「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詩十六 11)。因此,讓我們更謹慎地行走;特別要謹慎,不要為了討好人而冒犯神。你的幸福是取決於他們,還是取決於神?是取決於他們的恩惠,還是神的恩惠?屬肉體的妥協是一種極其惹動神怒的罪,且最違背約的責任。
用法三:勸勉。它勸勉我們:(1)取神為我們的份;(2)確信神是我們的份。
- 取神為我們的份。我們因所選擇的份而為人所知。沒有什麼比這更能區分人與人——我們選擇什麼作為我們的幸福與份?世俗的人在選擇上不挑剔,任何東西都能滿足他,手邊隨手可得、能帶來即時滿足的東西。但敬虔的人不能如此知足;他在選擇上更挑剔;他必須擁有一個能滿足他裡面所注入之神聖本性慾望的份——一個必須存到永遠的份;他必須使他的靈魂知足,他的良心與情感同樣需要滿足;他必須擁有在臨終時能幫助他的東西,否則他無法知足。讓我提出兩三個論點。
[1] 沒有人比神更適合成為我們的份;祂是最好、最偉大的,也是最持久、最長久的份。
(1)祂是最好的份;沒有比祂更偉大、更好的了。除非我們認同基督的結論,否則我們永遠不會好起來:馬太福音十九章 17 節:「只有一位是善的,就是神。」神本身就是善,是善的源頭;其他事物,無論有什麼善,都是從祂而來,且在祂裡面比在它們裡面更無限、更美好;其他事物所擁有的那一點點善,不是要讓我們停留在它們身上,而是要引導我們歸向那本質上是善、無限地善、且能傳遞善的神。祂本身就是善,這是其他任何事物所沒有的,是的,祂就是善本身。除非我們看見除了神以外沒有善——沒有高於祂、除了祂以外、或超越祂的善;除非是從祂而來,否則就不是善。哦!不要有格拉森人的靈,去偏愛表面的善而捨棄真實的善,偏愛溪流而捨棄源頭,偏愛影子而捨棄實體。
(2)祂是最持久的份。今生的好東西是會朽壞的;我們的生命短暫,它們只為今生服務;它們不會隨我們進入墳墓;如果它們能持續到墳墓就已經很好了。我們是必死的,它們比我們更短命。「財富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箴二十三 5)。財產飛走的方式有很多翅膀;有風、海、火、壞債主、官長的憤怒,以及時代的動盪。經驗教導我們,這些事不僅是推測,而是真實發生的。許多人的財產死在他們自己之前,然後他就像花朵凋謝後被遺棄的莖一樣活著。但神存到永遠;祂在世界存在之前就存在,當世界不再存在時,祂依然存在。神在死亡時與死亡後都能幫助我們。
(3)祂最能給我們知足,因為祂對自己是充足的。良心無法在世界中得到知足,儘管心可能被世界所迷惑。良心是一個痛處,而全世界都無法給我們提供膏藥。世俗的事物,我們享受得越多,就越看見它們的虛空;但我們享受神越多,就越看見神的價值,心就越會被祂所吸引。你看見神是何等充足、持久的善;但「惡人雖然得利,神奪取他命的時候,還有什麼指望呢?」(伯二十七 8)。惡人的錯誤在死亡時將顯露出來;當他們的份被奪走時,他們的悲傷將超過他們從中得到的喜樂。惡人在地獄裡,當他們的好東西過去後,會怎麼想他們的份?他們是更生氣那份,還是更生氣自己選擇了它?他們選擇的愚蠢是他們痛苦的一部分:路加福音十六章 25 節:「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他們在世上所有的幸福,只不過是為啃食他們的蟲提供了養分,那永遠不死的良心之蟲。他們願意用什麼來換取神的一天忍耐!但在那裡,他們為自己的靈魂選擇了如此不合適的份而哀哭。然而,敬虔的人在彼處得到了完全的份,而他在這裡只有開始。財主與拉撒路在世上有很大的區別,而在另一個世界裡,區別更大。
[2] 正如神是唯一的合適者,也沒有人比祂更願意被我們取為份。主不僅是善本身,而且是一種傳遞性的善;祂在基督裡將自己傳遞給我們:以賽亞書五十五章 2 節:「你們為何花錢買那不足為食物的,用勞碌得來的買那不使人飽足的呢?你們要留意聽我的話,就能吃那美物,得享肥甘,心中喜樂。」在我們取神為份之前,我們品嚐了祂普遍的良善;祂以普遍的恩惠開始與我們交往。許多人追逐世界卻錯失了它;但有誰決心取神為份卻失敗了呢?祂抱怨人們不願取祂為神:詩篇八十一篇 11 節:「我的民不聽我的聲音;以色列全不理我。」祂將自己獻給世界,但世界拒絕了祂。
[3] 在以神為份時,我們也擁有了其他一切,只要這對我們的幸福有益。我們擁有了世俗之人的份,而且是在更好的條件下。當神給所羅門自由去求他所想要的時,他沒有求財富與榮耀,而是求智慧,他也得到了其他東西:列王紀上三章 13 節:「你所沒有求的,我也賜給你,就是富足、尊榮,使你在世的日子,列王中沒有一個能比你的。」當我們越過其他事物而選擇祂時,這是神所喜悅的;當我們選擇祂時,我們帶著祝福得到了其他東西:馬太福音六章 33 節:「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神應許外在事物,並非為了抵觸我們的屬靈益處;祂將它們與祂自己和祂的基督一起應許,而不是反對祂自己和基督。你不會希望它們阻礙你得到主要的份,但只要它們是祝福,你就必得到。
- 它催促我們確信神是我們的份。這是我們在世上最大的事業,但我們卻花最少的精力去獲得並證實它。若不能說神是我們的,這將成為我們的折磨,就像想到神對魔鬼而言是折磨一樣。讓我們不要安息,直到我們能說:神是我的神。許多人說神是他們的神,但他們卻不屬祂;祂不承認他們是祂的子民;因此我們必須有一些證據,一些可以展示的東西:約翰福音一章 12 節:「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ἐξουσίαν),作神的兒女。」我們必須有憑據和證據來證明神是我們的神。如果我們以神為份卻不知道,這將極大地削弱我們的安慰。
問:但我們如何知道神是否是我們的神?
- 你是否曾與祂立約?你是基於什麼條件與考慮與神立約的?除了神,沒有人有征服權;神在各方面對我們都有權利與名分;但當祂來歸正一個罪人時,祂有另一個名分;那時祂有征服權。你的靈是否曾被制伏而順服祂?你是否記得當你還是撒但的奴隸時,神以大能的恩典工作介入,制伏你的心,使你順服,向祂伸手,來到祂腳前,放下反抗的武器?你是否曾像一個有罪的受造物一樣來到祂面前,願意接受神的律法,並呼喊:「主啊,你要我做什麼?」雖然神屈尊與我們立約,但我們並非作為平等的一方與祂立約,而是作為一個被征服的受造物,一個被俘虜、隨時準備被毀滅,因此願意投降並求饒的人。
- 你在約中如何表現自己?你是否愛神為至善?你是否尋求祂的榮耀為最終目的?你是否順服祂為最高的主?你是否倚靠祂為你唯一的賞賜者?因為這就是將神的榮耀歸給神。
[1] 你是否愛祂為至善?婚後有擁抱;所以當我們與神立約時,我們愛神。每個人都會說他們愛神,否則他們活著就太可憐了;但你為祂做了什麼?你為祂做的比為別人做的多嗎?你在世上渴望什麼?是祂的恩惠,還是外在的事物?你最關心獲得與保持什麼?你最為之喜樂與悲傷的是什麼?這些都是愛的標誌;如果享受神的恩惠是你靈魂最大的喜樂與滿足,如果因冒犯神、使祂的靈擔憂、失去祂臉上的光照而感到心碎,那麼你就是愛神為至善。
[2] 你是否尋求祂的榮耀為最終目的?神要我們在所做的一切事上,都以祂的榮耀為目標:哥林多前書十章 31 節:「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我們被分別出來是為了這個目的;因此,你的生活是為神而活嗎?
[3] 你是否順服神為最高的主與立法者?順服是必要的;神要在祂的主權中得榮耀,這是你與祂有關係的一個重要證據。
[4] 你是否倚靠祂為你的賞賜者與施恩者?當你做一切事都仰望從神而來的獎賞時,這是一個重要的證據:羅馬書二章 29 節:「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你的心是否被神的稱讚、神的認可與神的獎賞所佔據?
但如果這一切都不能幫助你判斷你的心,只有兩件事能給你安慰,那就是你自己的選擇與你自己的奉獻。你的選擇——你是否選擇神作為你的份?雖然你不能說神已經選擇了你,且祂是你的,但你願意選擇祂嗎?你是否決心沒有祂就不滿足?你是否不願被神以外的任何東西打發?然後,你是否將自己奉獻給祂?你是否說:「主啊!我願屬你,我不願屬我自己?」正如那個來到羅馬人面前的民族,他們拒絕幫助他們,他們就帶著這個請求而來:「如果你不把我們看作盟友,就請把我們看作你的臣僕與子民,我們決心如此。」所以,你們也要藉著迫切的信心,這樣將自己繫於神,並說:「主啊!如果你不以我為屬你的來榮耀我、愛我、祝福我;我決心屬你,如果我滅亡,那也是一個渴望屬你的人滅亡。」當你這樣彷彿強迫自己歸向主時,這就是留給你靈魂安慰的全部,也是證明你幸福狀態的證據。